
如何发挥人大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一、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促进廉政。
人大要依法运用视察、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对“一府两院”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保障“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效地遏制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发生。
因此,人大监督也是对“一府两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能够有力推动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为加强廉政建设提供保障。
反腐倡廉,干部是决定因素。
人大在任命干部时,要把拟任命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作为是否通过任命的依据,并且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维护国家机关干部队伍的执法形象和清正廉洁。
在人事任免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着眼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确保党组织推荐的有发展、能力强的干部和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经过法定程序得到任命,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要严格执行拟任人员任前供职发言、干部任后诫勉谈话等制度,推进人事任免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大廉政建设监督力度。
人大代表大多来自基层,能够及时掌握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不正之风等问题。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是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关键,也是人大加强代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必然要求。
着力研究代表工作的新特点,创新代表履职机制,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不断推进人大代表工作的创新发展。
在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的行风评比、党风廉政考核等活动中,都引导人大代表积极参与,认真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四、把人大监督和党的监督结合起来,增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实效。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人大必须处理好依法行使职权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人大监督与党的监督的关系,使之相辅相成、联动运转、形成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
求党风廉政心得
通过深入学习,使我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我感觉收获很大,使我又一次净化了心灵,明白了努力方向。
现就个人的学习情况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
一、注重学习,让廉政要求入心入脑 以前总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通过一个月的学习,使我说认识到,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都是从不加强学习,不注重思想改造开始的,学习教育是最有效的预防。
首先要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
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的头脑,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筑牢信念大厦的根基;其次要经常学习廉政规定,通过学习,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脑子里始终要有明确的界限。
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群众的满意程度审视自己,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第三,还要学习郑培民、孔繁森等先进人物的事迹,用他们的事迹不断鞭策自己,查找差距,提高觉悟;第四,要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那些以身试法的人的问题就出在世界观、权力观上,出在缺乏自律意识上,正是由于少了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走上了与人民为敌的邪路。
二、严以律己,及时扫清思想灰尘 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
稍有不慎,思想就可能被腐蚀,就会犯错误、栽跟头。
所以我们每一名共产党员一定要在事非原则上泾渭分明,小节上时时刻刻从严把握,及时清扫思想的灰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干干净净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做人。
那些落马的贪官们,是怎么做上不归路的呢
翻开那些走上了与人民为敌的腐败分子的履历,他们之中有些人也为党兢兢业业地工作过,做出过很大的贡献,有些人很有才华,他们也不是无视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明确要求和告诫。
岂不知正是侥幸的心理撬动了他们放纵的行为,用膨胀的欲望摧毁了是非的界限,他们认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神不知鬼不觉,就这样步步走向深渊。
在日常工作生产中,他们哪一个口上不是强调要强化自律意识,强调从政之德,但在碰到具体事和人时,往往难关情面关,被各种利益“引着”、“推着”,济南市原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陕西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些,他们心口不一,言行不一,自己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走上了与众叛亲离的道路。
通过学习,我们要在不断在思想上自律,在制度面前自律,在监督中自律,在不断经受考验中强化自律。
将警钟敲给自己,长鸣不绝于耳,才能有如履薄冰般的谨慎、如临深渊般的警醒。
不断要克服贪念,从一个个腐败份子因贪婪而走上穷途末路的人生悲剧里,我们不难发现他们都是贪欲的恶性膨胀而起的。
陈双全说过:“下不为例”,开始还害怕,后来就不怕了,为什么他们收受贿赂时原本颤抖的手就不那么颤抖了,原本怦怦跳的心也不那么紧张了,收受贿赂也就心安理得了。
贪婪使他们已经变得头脑不清了,贪婪的闸门一旦打开,贪欲会如洪水决堤一泻千里,不可收拾。
如果他们在生产中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
明白一个党员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洞察人的某些情趣爱好若处之不慎,就可能变成弱点这些道理,就避免了操守不严、品行不端这些违法违纪现象,不至于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失灵。
近年来暴露的党员干部腐败案,无一例外地印证了这个规律。
三、干净履责,从源头上杜绝不廉政行为 腐败现象的存在是我们不容回避的问题。
自古以来,官场“贪墨”吏治不修是最伤群众的感情,最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
做为一名安监公职人员,我们要保证为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取得人民信任,做思想干净、行为干净、作风干净、关系干净的公职人员。
一是思想干净。
做对党赤胆忠诚,对人民真心实意,对工作兢兢业业,把自己锻炼成为一个纯粹高尚、有益于人民的人;二是要行为干净。
勿以恶小而为之,小节里面有政治,小节里面有方向,小节里面有人格,小节里面有形象。
一个小节上过不了关的党员,也很难在“大节”上过得硬,不拘小节必然终累大德。
我们一定要对每一件事,始终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行;三是作风干净。
无论在什么岗位、想问题、做事情,都要坚持原则。
无论是公务应酬,还是和人交往,都应保持健康的生活作风,用正气坦荡的清水冲掉生活腐化的灵魂污垢,防止因受到不干净的、不良的生活作风而迷失我们的方向;四是关系干净。
只有关系干净,才能清正廉洁、理清思路、不徇私情。
四、自觉接受监督,学会保护自己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
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
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
“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常被泼点冷水,常听点逆耳之言,可以使头脑保持清醒。
其实这也是有效地保护我们干部,保护我们自己的有效方法。
在人事处工作,我常常告诫自己: 一是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是否执法公正并纳入考核,与晋升职务、评先评优挂钩;二是加强下级对上级的监督。
人事处要广开言路,听得进八面来风,辨得清是非真假。
严格政务公开制度,涉及到人、财、物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三是理论中心组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互相提醒;四是加强群众监督,群众永远是一面“镜子”,可以正衣冠正品行;五是做到自我监督,始终把党纪国法牢记于心,时时拿廉政行为这面“镜子”对照自己。
我们每一个人要从自己的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出发,彻底转变“我们小职工不存在也不需要反腐倡廉”的错误想法,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反腐倡廉职责。
作为安监局的一名普通职工,我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从思想意识和高度上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办事能力。
通过不断的实践,为安监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促进我们美好家园和谐健康发展
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努力推动人大工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才能有效遏制不正之风。
一、建立长效机制,筑牢思想防线 搞好反腐倡廉,首先要从思想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抓起,尤其是要建立一个使广大干部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思想教育要经常化。
思想教育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要制定教育规划,不仅要制订廉政教育的短期规划,而且要制订中长期规划,要把廉政教育纳入干部培训之中,做到春风常拂面,细雨常润物,警钟常常敲,红灯常常亮。
要融入干部选拔、管理、使用、培训等各个环节,坚持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长期性,筑牢反腐倡廉工作的思想根基。
思想教育要系统化。
一是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要坚持进行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是要加强从政道德教育。
树立良好的从政道德,是廉洁从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内容。
要通过从政道德教育,引导干部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恪守政德,慎独慎微,干净干事。
三是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要深入开展以爱岗敬业、诚信服务、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干部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四是要加强党纪国法教育。
要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和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规,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
五是要加强优良传统教育。
要深入开展以牢记“两个务必”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
思想教育要科学化。
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廉洁奉公、勇于同腐败现象做斗争的先进典型,弘扬勤政爱民、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新风尚。
要使广大干部从正面典型中受到洗礼和升华,从反面教育中得到震动和警示,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优良传统不能丢、党的宗旨不能忘、权力运用不能滥、侥幸心理不能有、内外监督不能松的观念。
二、完善监控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狠抓制度落实。
一是领导要带头。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
要建立和完善巡视检查制度,加强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了解干部存在的问题。
三是要加强跟踪管理。
通过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跟踪、反馈和分析,及时发现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偏差,促进制度的完善。
拓宽监督渠道。
采取多样化的监督形式,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是提高监督整体效能的重要保证。
一是要加大党内监督力度。
二是要加大行政监督力度。
三是要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同时,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监察、司法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
创新监督手段。
实践证明,靠结果来监督具有滞后性,靠人来监督具有主观性。
因此,我们必须创新监督手段,探索监控手段。
要通过在制度建设的深化细化上下功夫,在完善配套措施上下功夫,在制订具体的惩处细则上下功夫,真正筑牢“不敢腐败”的惩治屏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要着力探索一条事前监控、过程监控、即时监控和综合考评等功能作用,做到防范在先,监控在前,适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从而确保各项工作在日常监管中得到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
如何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好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一、反腐倡廉是一个伴随着公权运用始终的历史性的主题 实际上,历史地看,廉洁与贪污是一个伴随着社会公权运用始终的历史性的主题,自从公权——国家权力产生以来,廉洁与贪腐,就是掌握权力的人,对待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互关系的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相互对立的态度,就相伴而生,由古及今,反腐倡廉始终都是一个历史性的命题。
从发生学的角度看,在生产力水平相当低下、物质相当匮乏的原始社会,出于必然的生存需要,人们以氏族、部落的方式结成群体而生活,人们所有的个人利益,比如衣着、食物、安全、娱乐等等,都是通过群体生活的方式,依赖于群体而实现的,那时的社会利益只表现为公共利益——群体利益,个人只有容身于群体之中,才可能生存下去,那时,个人利益犹如点滴之水,只有融于群体利益的海洋,才可能得以存在。
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争取自身更大利益与福址的奋斗中,人类生产出了更多的产品,创造出了更多的物质财富,在生产生活有所结余的情况下,私有财产产生了、形成了,可以支持更为自由、自主的个人家庭生活了,人类可以走出贫乏而困窘的、必需群居而生的原始的氏族部落生活了,家庭便产生了。
从社会生活的角度看,这时,人类发展了,人类的生活进步了。
私有制和家庭产生以后,人们逐渐地认识到,无论是什么人,完全凭靠他个人的努力,他的自由、安全、生产生活秩序等等,这些他必须而珍视的东西都是无法实现的,于是,出于自我生存和发展的渴望,出于自身更高更长远的利益考量,需要他让渡出自身的一部分自由、权利与利益,以换取他必须而珍视的那些东西—公共权利与利益——一种社会性的自由、安全、生产生活的秩序,脱离了这一基础,任何个人的利益都是无法实现的,国家就是这样应运而生的。
从此,整个社会的利益就发展、分化成了两个部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
1、人民群众渴望公权创设、提供公平、公正的生产生活秩序 广大人民群众期望公权——公共权利的执掌者,能够维护、创设出一种公平、公正的生产生活秩序,使自己可以通过努力、奋斗,不断去提高自己的生活福祉与利益,渴望公权来奠定一个这样良好的稳定而坚实的社会基础。
反对公共权利的执掌者,假借公权、唯利是图、残害人民。
人类历史就是在人民群众争取公平、公正,维护自身利益的斗争中不断向前发展和进步的。
任何一个政府、一个公共权利的执掌者,只有维护好公平、公正的社会底线,才能不被历史所淘汰,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
2、腐败既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危害了公权的生死存亡 假借公权来自谋私利的人,是那个地方的官员,危害的就是那个地方群众的利益。
虽然表面上看、直接的看,腐败官员危害的是不同地方的人民群众,但从根本上讲、长远地讲,危害的也是政权。
如果一个政府的官员,你贪我贪他也贪,那么这个腐败的政权,危害人民的政权,最终必然会被广大人民所推翻的。
唯其如此,所以,无论古今中外,广大人民群众从公平、公正,从自身利益、福址的改善出发,都是反对贪渎、与贪污腐败水火不相融的;各个政府,从政权的掌握与巩固出发,也都旗帜鲜明地反对贪渎,对贪污腐败严惩不逮。
物必自腐而后败,一个政权,如果自己解决不好自身的贪污腐败问题,最终必然就要由人民群众去解决,为人民群众所淘汰。
这是一个历史的公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最终决定力量。
3、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理论创新 我们党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从创建之日起,就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遵循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历史主体观、历史公理,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正是我们党可以像希腊神话里的大力神一样,力量不竭、力大无穷,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的法宝。
从西柏坡走进北京城的前夕,在回答民主党派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如何走出历史兴衰的周期律时,同志就讲过:“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
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
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强调“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他把进京执政比作赶考,强调“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我们没有被敌人的枪炮打倒,更不能被敌人的糖衣炮弹打倒。
建国之初,同志就疾恶如仇,严厉地惩处了于革命有功、但却贪污腐败的张青山、刘子善,把贪污腐败看作是危及党的生死存亡的大敌,决不容存。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三代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不同历史时期,始终一以贯之地坚持廉洁自律、惩治贪污腐败。
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明确地提出,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调要把反腐倡廉作为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的系统性建设工程,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这样将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并列为党的五大建设工程之一,正是我们党自觉地坚持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自觉地遵循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的体现,是党的建设的理论创新。
4、反腐倡廉是关系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党员的社会性系统工程 倡廉就是要使党的机体始终健康,越来越健康,反腐就是要使党的机体始终不得病,永远不腐败。
是从正反两个不同的方面,对党的肌体健康的保障。
如果把我们党比做一个肌体的话,每一个党员都是这个肌体的分子,每一个单位都是这一肌体的不同组织与器官,所以说,反腐倡廉是关乎我们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党员的一个社会性系统工程。
我们党是执政党,是掌握社会公共权力的党,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居于主导和支配的地位,人民群众正是从我们的一个个党员、一个个单位的言行和工作中去看我们党的,因此,我们的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单位,都应当从确保党的肌体健康,确保党的生机与活力的政治高度出发,不断加强自身的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增强自身的党性修养,以党的肌体的每一个分子的健康,每一个组织与器官的健康,去保障好党的肌体的健康。
坚持以党风促政风、以政风带民风,共同去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的社会文明与风尚。
在这里,应当强调的两点是: 一是,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居于主导和支配的地位,在社会文明与进步中,负有领导者的先行示范和带动责任,如果说政风不好、社会风气不好的话,那么,我们党的每一名党员,都不应当只是抱怨,更应当的是自责,是躬身自问,我象一个党员吗
照我入党时的誓言去做了吗
我们不应当只是左顾右盼,看看别人怎么样,如果大家都不作为,都只是观望的话,那么,我们所有的期盼、愿望永远都只能是期盼和愿望,而不会变成现实,在社会文明与进步中,我们每一个党员,都应当从自身的生活、工作做起,率先垂范,行动起来。
二是,从整个政风、社会风气的改善,社会文明进步讲,虽然说反腐倡廉的重点是领导干部、权力机关、职能机关,他们的影响更大,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是领导干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廉洁自律。
但从系统论角度看,从面的意义上看,从风尚形成的数量意义上看,一般党员干部数量更多,更具基础性、气候性意义。
所以,我们绝不能把反腐倡廉仅仅看作是领导干部的问题,权力机关、职能机关的问题,不能说,我没权力,没机会腐败,而应当从社会风尚形成角度出发,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与腐败现象作斗争,保障好党的肌体的自我康复功能,自觉坚持廉洁自律,在工作、生活中率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基础性、数量性、征候性地共同去促成良好的政风与社会风气,这正是我们每一个普通党员干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应当持有的觉悟和态度。
二、反腐倡廉教育是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治本之策 近几年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战略方针,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更具有根本意义的核心问题,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法律制度建设。
一是不断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法制体系。
先后修改了《党章》,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见》、《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
十六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备案审察地方法规文件1500余件,审议规范性文件600余件。
这样,以《党章》为核心,以监督条例为主干,以配套规定和其他监督规范为重要补充的党内监督法律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二是不断完善了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法律制度。
2005年10月27日,十届人大十八次会议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至此,我国正式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2006年10月25日,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正式成立,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当选第一届联合会主席,这个以各国反贪机构为成员的国际组织的成立,标志着打击贪污腐败犯罪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我国反腐倡廉法律制度建设延伸到了世界各国,(来自公安部的数据显示,到2005年底,中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达500多人,涉案金额近700亿元人民币。
目前,我们已从30多个国家或地区成功抓获潜逃国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70多人。
)加入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为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开辟了新的空间和手段。
我国首部《廉政法》也正在研究制订。
在不断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党中央制定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形成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性规划,明确提出,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纲要,正是我们党未来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总体性的规划。
从反腐倡廉的两个手段“惩治”和“预防”来看,惩治是最后手段,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教育是预防手段,是长效机制、治本之策。
对于通过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仍解决不了的问题,胆敢以身试法的铁杆腐败分子,你超越了底线,国家最终才要施以最后的惩治手段。
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的,“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但必须明白,那些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心存较幸的铁杆的、胆大妄为的腐败分子只是少数。
大多数党员干部,即使存在一定的思想、意识问题,宗旨意识不强,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世界观、人生观不正确,生活情趣与爱好不高尚,但通过切实中肯的教育引导,缜密科学的制度规范,多层次多方位的监督约束,都是能够引导规范过来的,是可以避免悲剧性结局的。
所以,我们一定要从关心、爱护同志出发,结合工作生活实际,扎扎实实地做好教育引导,制度规范和监督约束工作。
要前移监督关口,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发现党员干部有犯错误的苗头,要通过党内询问和质询、戒勉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及时打招呼、早作提醒,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做到防微杜渐。
千万不要等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后再去查处。
出了问题,损失的是党的事业,败坏的是党的形象和社会风气,毁了的是同志个人和家庭。
放怠宽纵,表面看,短时间看是和善,根本地讲、长远地讲是误人害人、是恶。
所以,我们一定要从爱护同志出发,从事业出发,从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出发,紧密切合日常工作和生活,不断加强系统和单位内部的教育引导、制度规范和监督约束工作,特别是具有长效作用、内在作用的思想道德教育。
《纲要》明确了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地位,胡锦涛同志强调,要把思想道德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吴官正、何勇等领导作出了一系列指示,强调必须切实抓好反腐倡廉教育这个基础,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广泛深入地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这足以说明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和必要性。
如何加强基层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一、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认清形势、找准症结,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崇高使命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基层党员干部是“一票否决”的工作。
作为与群众距离最近的镇村党员干部,一旦作风不正、滋生腐败,即使工作再优秀、成绩再突出,也抵消不了作风和腐败问题带来恶果,最终得到的将是群众威信的降低、领导评价的降低、政治前途的渺茫,甚至是党纪国法的制裁。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基层党员干部的重要意义。
特别是随着京沪高铁滕州东站在东沙河镇境内建成运营,市委、市政府已将我镇列为“集金融、商贸、文教、居住于一体的全新功能性高铁新区”,新的发展形势也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标准更高。
随着高铁新区建设的逐步深入,对于东沙河镇的定位将由原来的“近郊农业型乡镇”转变为“全新功能性高铁新区”,这也带动了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标准的提高,需要我们采取有效措施,让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更丰富、标准更严格、形式更多样、效果更明显;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难度更大。
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社会矛盾也集中凸显,稍有疏忽,小问题就会造成大影响。
特别是腐败问题,更加容易激发民愤,影响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需要引起重视;三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更大。
建设高铁新区不仅是东沙河镇的大事,也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大事,各界高度关注,群众充满期盼,作为镇党委更应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高铁新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党员干部队伍保障。
但是,从目前镇村党员干部队伍的现状来看,极个别党员干部还存在着“邪、懒、散、浮、软、混”的问题,风气不正、为政不廉的现象还未得到彻底根除,需要我们高度重视,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外部环境。
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将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基础保证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
导致一些干部腐败的重要原因就是这些人思想上首先出现了滑坡,防腐拒变的思想大堤有了松动,给贿赂者可乘之机,终在腐败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变得不能自拔。
我们现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也必须要从思想建设入手,通过教育引导、建立机制等办法,引导干部在思想上“常念民之冷暖,常思国之兴衰,常想党之安危”,远离“贪图享乐、腐化堕落、纸醉金迷”的不良恶习,让思想信念经得起实践考验。
为适应高铁新区建设的新形势,打造信念坚定的党员干部队伍,我们围绕思想政治建设,下大气力,重抓成效,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发挥好表率作用,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
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
要将思想教育在全镇引向深入,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是关键。
为此,我们积极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实行“三个一”的学习制度,即每周进行一次专题学习、每月进行一次总结讨论、每季每名领导干部至少读一本书,有效调动了领导干部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作为党委书记,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经常突击抽查班子成员的学习情况以及读书内容,通过学习这种形式,进一步增强干部学习的紧迫感,提升干部思想境界,自觉远离不良的工作作风和生活陋习。
二是发挥好平台作用,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
农村基层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
可能在许多人中,村官的权力不大,腐败的机会相对较少。
但殊不知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才是最可怕的,一名村官的腐败行为可能比一名高官对老百姓造成的冲击还要大。
为此,坚持把学习作为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为农村党员干部购置学习书籍,要求帮包领导和总支书记每月至少要参加两次农村党员干部学习活动,让每名农村党员干部绷紧思想学习的弦,在思想上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
三是发挥好典型作用,营造学比赶超的良好氛围。
先进典型是促进干部提升思想境界的标杆,特别是在干部身边发现先进、树立典型,更加具有现身说法的效果,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我们结合自身实际,利用经济工作会和七一表彰大会的时机,对全镇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党员干部进行了隆重表彰奖励,让有为者有位,为广大党员干部学比赶超树立了标杆,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了有效教育,防腐拒变的信念也更加坚定。
三、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培强作风、带好队伍,将调优干部形象作为重要目标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
抓好作风建设,第一,须认清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从重要性来看:作风建设是党员干部素质的反映;作风建设党员干部总体形象、个人形象的综合体现;作风建设是机关效能的标志;作风建设是一个单位工作有序运转的保证。
从必要性来看:作风建设是密切党员群众关系的迫切需要;是树立部门良好形象的现实需要;是推动工作的直接需要;是形成良好家风、促进子女成长成才的自我需要。
第二,须分清作风的好与坏。
找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少数党员干部还存在着六种不良风气,即:“邪”思想扭曲,心理阴暗,对他人工作不支持、不维护、瞎捣乱;“懒”思想上懒得动脑,工作上懒得行动;“散”自律意识差,反而对别人评头论足,缺乏团队意识;“浮”遇事浅尝辄止,作风浮漂浮夸;“软”缺乏敢于担当的勇气和攻坚克难的锐气;“混”对自己缺乏准确定位,工作上只求过的去,不求过得硬。
这些现象虽然只是个别情况,但影响恶劣,需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看清问题的同时,我们也需要看清目标,知道什么是应该具备的作风。
我认为主要有八个方面。
即:谦虚诚恳、勤奋好学的作风;敬业爱岗、服务人民的作风;负责用心、攻坚克难的作风;令行禁止、高效扎实的作风,思路开阔、勇于创新的作风;艰苦奋斗、求真重效的作风;严格要求、清正廉洁的作风和言行一致、生活正派的作风。
如果能真正具备上述八个方面作风,我们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也水到渠成。
第三,须逐步养成良好作风。
一是以“诚信心、责任心、知耻心”三心养成为基础,培养提升境界的能力,增强自己的内秀感;二是以“合心、合力、合作”三合意识为要求,培养和谐关系的能力,增强自己的合群感;三是以“正义、正派、公正”三正行为为准则,培养主持公道的能力,增强自己的君子感;四是以“思考能力、表达能力、执行能力”三力提高为重点,培养成事的能力,增强自己的成就感;五是以“守章、守纪、守法”三守为底线,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增强自己的规矩感;六是以“恒志、恒心、恒久”三恒建立为榜样,培养持之以恒的能力,增强自己的认同感。
为加强镇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我们坚持以“坚持三心教育、发扬四爱精神、提高三种能力”为主线,开展镇村干部作风建设、“弘扬四爱精神、建设高铁新区”演讲比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考试和“爱我镇、我献策”征文比赛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合心合作合力的团结形象、实在实际实干的务实形象、勤政廉政公正的正派形象、善谋能做敢担当的能人形象、自重自省自励的严谨形象和爱民为民富民的公仆形象”等六中形象,促使党员始终保持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自觉抵御各种诱惑,筑牢防腐拒变防线。
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有效途径科学有效的制度是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
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常年抓、抓常年的系统工程,特别要把制度建设作为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坚持反腐倡廉建设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始终紧抓不放,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以完善惩防体系为抓手,开辟反腐倡廉的新途径。
按照惩防体系基本制度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每项工作的牵头领导、配合单位和责任人员,加强沟通联系,定期交流情况,研究问题,形成目标统一、信息共享、运转顺畅的协调机制,做到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
二是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推动反腐倡廉的新发展。
坚持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会上,与各分管领导、部门、办事处和村的负责同志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制定了《党风廉政和政风建设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党风廉政和政风建设各项任务的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和监督主体,形成了目标具体、职责明确、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在责任制执行中,实行全方位和全过程动态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三是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根本,构建反腐倡廉的新机制。
完善领导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社会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我们把反腐倡廉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为全镇工作的重点任务,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发挥作用、履行职责,经常听取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
班子各成员和各职能部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建设责任书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责任,并将其贯穿落实到各自工作中去。
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障,以行动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职责。
四是以有效执行制度为关键,争取反腐倡廉的新成效。
再好的制度只有得到了有效落实才是真正管用的制度。
为此,我们着眼机关部门,制定《镇工作规范》和《镇村干部行为规范三字经》卡片;着眼农村基层,组织多部门建立协调监管机制,统筹抓好对村级班子在执行四议两公开、三会一课、一事一议、民主评议、党务政务及财务公开等制度方面的监管,实现村级工作规范运转,从农村基层消除容易滋生腐败的各种不规范现象,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加强监督、科学管理,将打击腐败现象作为有效手段加强对廉政勤政的监管和腐败行为的打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办法。
我们不能仅仅寄希望于通过教育学习和制度引导来消除腐败现象,还需要通过对腐败现象的有效打击,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反面典型,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声势。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围绕自查、监管、惩治等环节,有效筑牢了避免腐败的各条防线。
一是坚持自查促廉政。
组织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同志定期述职述廉,根据各自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和自我批评,表明整改态度,提出整改措施。
进一步充实述廉内容,把领导干部所分管范围内的重大情况、重大事项等列为“必答题”,把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作为“自选题”,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作为群众“点评题”,在述廉报告中进行一一解答。
二是坚持以监管促廉政。
加强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监督,抓住行政许可、资金分配、工程招标等权力比较集中的方面,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切实加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网络体系。
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建立健全信访举报责任制、集体上访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三是坚持以惩处促廉政。
将惩处腐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面对腐败现象坚持原则、敢于碰硬。
特别是在目前我镇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极易产生社会矛盾的背景下,我们将腐败作为各级干部不能触摸的底线,加大对腐败的惩处。
非党领导干部是否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近年来,我们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我们仍要清醒看到,在当前改革开放和体制转轨、经济转型、社会变革的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
由于市场机制的形成和相应的法制建设都需要一个过程,会给种种消极腐败现象以可乘之机;由于改革开放所导致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对党的作风建设也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影响;由于经济成份和经济利益的多样化,一些贪图利益者为追求最大利益,往往会不择手段,用种种方式拉拢腐蚀干部;由于分配方式的多样化,使人们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容易引发一些意志薄弱者心理失衡、私欲膨胀而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不够落实;有些不正之风虽经治理但时有反复;有些管理环节和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力度不够。
在执法过程中,绝大多数人员秉公执法,忠于职守。
但也有极少数人员,不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收受贿赂、徇私舞弊、贪污、挪用税款,侵害税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妨害国家税务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因此,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反腐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和艰巨性,既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又要不断坚定信心。
税务机关作为经济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的监督制约,如何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课题。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是腐败现象得于滋生漫延的重要原因”。
因此,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一、以人为本强化教育,构筑坚固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必须从宣传教育入手,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广大税务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广大干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其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加强法纪教育,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增强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
加强干部队伍的反腐倡廉教育,要立足于形式多样,要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党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党章》和中央下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坚决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
一要坚持正面灌输。
健全学习制度,把抓好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从实际出发,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在职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学历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通过集中培训,举办讲座、个人自学、统一测试等形式,使干部明确可为与不可为,从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要注重典型示范。
经常组织干部学习反腐倡廉典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先进事迹,注重发现、培养、树立和宣传本单位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干部,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文明、优质的服务。
三要搞好反面警示。
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干部正确对待职务,解决好依法行政问题;正确对待权力,解决好怎样用权问题;正确对待人生,解决好价值取向问题。
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要强化自我教育。
督促干部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找差距,摆表现,挖根源、谈危害,并把反腐倡廉教育向“八小时”之外、家庭及社会延伸,使干部不仅在工作圈,而且在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都能够慎独自省。
通过系列教育,使每个干部都做到“五珍惜”,即: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执法权力、珍惜集体荣誉、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构筑坚固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二、建立健全制度,筑牢反腐倡廉机制。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具有约束力。
要从管权、管人、管钱、管物等环节入手,着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建立健全制度,就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用权有责、用权有章、用权有度,做到权力的规范、科学运作,不给税务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权受赌、以权违法等行为制造制度空隙,从源头上预防。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
一把手要成为反腐倡廉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并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
要建立定期述职、述廉、议廉、评廉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出整改措施。
要建立领导责任制、科室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考核,兑现奖惩。
要强化过错追究机制,敢于动真碰硬,对不正之风敢抓敢管敢查处,有效防止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二是要建立制约机制。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建立健全考廉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廉政奖金制度、礼金礼品上交登记制度、干部购买私车住房申报制度、八小时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等。
在内部的行政管理制度上,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审批制度、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财务例行审计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基建项目招投标制度。
在干部管理方面,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干部考察的制度和办法,扩大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和规范竞争上岗、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落实干部交流轮岗等制度,完善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探索实行干部任期制度。
三是要完善征管体制。
进一步优化税收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操作性强的岗责体系,加强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业务衔接;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定期轮岗,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并作出廉政规定;建立和完善稽查、审计和监察工作的首查责任制,全面推行复查制度;通过完善征管体制,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四是建立执法责任机制。
要建立全员岗位执法责任制体系,要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岗位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明确责任、量化指标,做到以事设岗,以岗定责,明确每个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使业务操作过程中,都能符合依法办事的原则;要按照岗责体系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使每一个岗位人员都能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在岗尽职、在岗勤政,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的正确程度,保证干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减少和杜绝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发生;要严格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要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
对于税收执法各个环节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都要进行追究。
对岗位责任人出现违章操作,或未尽岗位职责的要做到严肃追究和查处,防止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发生。
五是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
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坚持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原则,畅通信息渠道。
要通过来信来访、领导班子考察、巡视检查、经济审计、案件查处等途径,获取有关信息。
特别注重从机构调整、人事变动、重大节日、婚丧嫁娶及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了解和掌握信息。
加强预警信息的评估和分析,对获取的信息要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正确评估和判断腐败行为的苗头和动向,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并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相关措施,不断完善机制和制度,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原则的实现。
三、强化监督,构建反腐倡廉监督网络。
强化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
权力的滥用是最大的腐败。
失去监督的权力,极易走向腐败。
针对不同层次和特点,把多种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一是强化党内监督。
认真执行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等党内生活制度,定期上好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的作用,着力解决廉洁从税等问题。
二是强化群众监督。
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结合公务员考核和干部考察,对干部进行全面的民主评议,把廉政考核情况与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挂钩。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
通过聘请特邀监察员,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工作,组织监察人员深入企业、纳税户走访,问卷调查,发放廉政监督卡设举报电话等形式,从外部对税务人员进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把税收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四是加强舆论监督。
通过民主评议行风,纳税服务评价,优化投资环境等活动,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干部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不廉洁行为公开曝光,督促整改。
五是加强纪律监督。
对不同岗位的干部行使的事权、财权进行执法监察,建立干部违纪举报制度,认真开展信访调查工作,及时掌握违纪情况和案件线索,全方位防止有法不依,为税不廉问题的发生。
如何履行落实好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这里的主体责任,就是指党委要对制定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承担的主要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基层党委(党组)如何高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过去,人们更多地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纪委职责,从而导致在一些地方基层党委(党组)不能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少数“一把手”缺乏主体责任意识,致使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导致腐败易发多发,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声誉。
深入分析当前基层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模糊”。
思想认识模糊。
一些单位和部门长期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看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情,只需“党委挂帅、纪委出征”,对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与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很少;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停留以会议贯彻会议上,有的甚至一年难开一次会;少数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虚功,是软指标,只要安排人员做做资料应付一下就行了,存在假落实、难落实现象。
责任分解模糊。
在责任分解上,有的“责任状”缺乏可操作性,针对性不强,同时,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的职责、目标、任务缺乏细分,部门在具体操作时感到很为难;在责任内容上,存在抄袭化现象,一些基层单位存在不结合实际来拟定责任制内容的情况,基本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最终结果必然是使责任制的落实只停留在表面上,成为了一句空话;在责任考核上,多流于形式化,现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大多以定性考核为主,基本以党委政府内部考核为主,并没有明确“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具体办法,考核指标界定不清楚,缺少量化指标、细化举措。
考核运用模糊。
突出表现在奖惩不分明,往往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尤其是在责任追究上存在怕的思想。
检查考核中,发现了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脱甚至出现失职等问题,在责任追究时不愿下狠手,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较少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甚至存在重大腐败案件中主要领导干部“毫发未伤”的情况,干部推荐使用时也未能作为重要依据参考。
结合当前基层党委(党组)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在基层,要落实好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重点应抓好“四责”。
知责任主体之责。
要突出责任主体,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执行责任制,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热点问题经常过问;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执行责任制,具体问题直接过问,切实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分级、分片、分块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要公开授权明责,上级在抓好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要按照其管理权限对下级党委公开授权,明确哪些责任由上级党委承担,哪些由下级党委负责,做到心中有数,在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方面绝对不能推诿含糊,形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
履责任分解之责。
“一岗双责”要具体化,制订“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细则,明确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中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和领导责任,明确惩戒性规定。
量化指标要具体化,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从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等方面进行分解量化,紧紧围绕着“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责任条款。
担检查考核之责。
一是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什么”。
考核内容注重紧扣重点,将贯彻落实纪委全会、年度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特别是把案件查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及行风评议情况纳入考核的重点内容。
二是优化考核办法,明确“怎么考”。
首先,合理设置量化考评标准,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让考核“看得见、摸得着”。
其次,在考核形式上,成立专门考核组,整体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
再次,在考核手段上,综合运用“听、看、查、议”。
“听”就是听取被考核单位领导汇报、个人述德述职述廉以及群众代表和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看”就是看制度、看落实;“查”就是进行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议”就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进行评议。
三是强化考核运用,明确“考了怎么样”。
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重要依据,对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不合格的实施惩戒,倒逼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切实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
行责任追究之责。
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责任制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
要制定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分清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责任;建立健全“一案双查”规定,把相关要求和内容具体化,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严格依法依纪按程序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