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配送春节工作总结
强调服务与管理工作的重要。
没有范文。
以下供参考,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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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
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
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
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
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
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
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
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
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
语句通顺,容易理解。
3.要详略适宜。
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
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关于食品安全的小故事
2006年岁末的食品市场是不平静的。
过去不久的毒大米、毒奶粉、石蜡油等事件还余音绕梁,苏丹红、等致癌物又掀起阵阵浊浪。
在媒体铺天盖地的宣传报道之下,苏丹红、等这些过去不为人知的名词,成了如今人们谈论的焦点。
由于公众信息沟通渠道不健全,它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便是——在物质极丰富的今天,人们却陷入了不知吃什么才安全的恐慌。
据广州市一项调查显示,对于平时购买食品时是否担心安全问题,80.7%受访市民表示有不同程度的担心。
然而,这种“恐慌”有必要吗
这种认识正确吗
要避免“有毒”食品,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食品安全: 指导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食品安全关键技术重大科技专项首席科学家 陈君石教授 -2006年6月,北京发生因食用福寿螺感染事件,共计131人染病。
-2006年9月,上海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300多人中毒入院。
-2006年11月12日开始,大批“红心鸭蛋”被查出含有苏丹红Ⅳ号,致癌物苏丹红再次进入人们视野。
-2006年11月17日,大闸蟹、多宝鱼、桂鱼等便纷纷被爆出含致癌物以及违禁抗生素。
食品安全 有一说一 食品安全——被夸大的危机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
食品关系到每个人切身的健康,其安全的重要性自是不言而喻。
然而,屡屡发生的、频频曝光的、接二连三的食品中毒事件……以致“我们还能吃什么
”成了当下媒体上最为常见的一句诘问。
言下之意,是目前已经没有绝对安全的食品。
然而,这种认识真的就正确吗
“这是媒体炒作之下,公众的一种不理智的心态
”面对“我们还能吃什么”这个问题,中国工程院院士、食品安全关键技术重大科技专项首席科学家、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实际上,在包括陈君石院士在内的众多食品安全专家看来,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并没有如某些媒体报道的那般可怕—— 首先,我们在面对食品添加剂的时候太过敏感。
食品添加剂是现代食品加工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对各类食品的花色、品种、品质、口感、营养和保存均有重要作用。
食品工业如果没有食品添加剂是不可想象的。
以防腐剂山梨酸和为例,二者都是国际上公认的安全防腐剂,对人体无害。
正是因为有了它们,产自新疆的香甜的葡萄干,才能在到达北京百姓口中的时候,依然新鲜如初。
其次,在当今社会中,追求食品的“零风险”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
在我们身边,每时每刻都存在着食品安全威胁:含有致癌的苯并芘、泡菜中含有亚硝酸盐、香烟的毒害也决不逊于苏丹红……除非生活在真空中,否则我们的身体总会受到不良物质的攻击。
这在任何时代都是如此。
目前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敢说自己的食品绝对安全,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对此惶惶不可终日。
今天比“昨天”更加安全 其实,换一个角度来看,为什么现在会有这么多的曝光,说明我们的监管制度更加完善,检测手段更加先进了。
陈君石院士说:“事实上,从20多年来卫生部每年进行的大规模全国市场抽检结果看,我们的食品合格率从过去的50%左右提高到了90%,连酱油的合格率都在80%以上,进步是不小的。
但老百姓对食品安全有更高的要求,这种要求也合情合理。
” 从2002年开始,由科技部牵头,卫生部、农业部、等部门合作进行“食品安全关键技术”重大科技专项研究,从检测、监测、控制和示范四个方面入手,为政府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减少和控制食品污染提供关键技术手段。
陈君石是项目的首席科学家。
过去工商执法人员检查“问题食品”,大多靠目测、鼻嗅等感观鉴别和经验判断,局限性很大。
科技人员在建立和完善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发明了快速检测试剂盒、食品检测车等设备,让执法人员底气倍增。
目前,在全国许多大中城市都配备了食品检测车,20分钟即可测出蔬菜农药残留、30分钟就能检出甲醛,还能监控吊白块、双氧水、亚硝酸钠等违禁添加剂,共涉及10多个种类210多个产品,一上午可以对数家超市进行抽检。
“提高检测水平,是我们工作的一大重点。
”陈君石说,通过攻关,现在他们开发的技术可以有效检测农药、兽药残留,霉菌,天然毒素和病原微生物,一个样品就能检查150多种农药残留。
禽流感、新城疫快速检测试剂盒将过去21天才能完成的工作缩短到4个小时,而且结果非常牢靠。
在防控禽流感的过程中,这些技术在全国范围得到了广泛应用。
快速食品安全检测箱甚至登上了神舟飞船,用于检测太空食品。
因此,面对目前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应该关注和重视,但媒体和公众都应“有一说一”,不要见风就是雨,夸大其词,老百姓更应该以平和的心态,理智面对。
学会3招 认真防范 当然,食品营养专家也指出,理智面对绝不是当防不防,在享受美味佳肴、便利生活的同时,也应该学会破解食品安全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健康,不受“有毒”食品的侵害。
食品营养专家为我们总结出防范有毒食品损害健康的3大招数。
第一招 饮食多样化 如果我们冷静地看待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就可以发现:绝大多数有毒有害物质要对人体造成危害,都是以一定的摄入量为前提的。
以苏丹红为例,在卫生部发布的《苏丹红危险性评估报告》中指出,苏丹红诱发动物肿瘤的剂量是一个人可能摄入剂量的10万~100万倍,一个人要吃1200个“红心鸭蛋”才有可能导致危害。
也就是说,偶然摄入含有少量苏丹红的食品,致癌危险性不大。
当然,苏丹红可在人体内蓄积,如果经常摄入含较高剂量苏丹红的食品,就会增加其致癌的危险性。
陈君石院士指出,食品中含有有毒成分,并不等于食品就是有毒的。
一种食物的成分是否对人体有害,关键看摄入量的多少和时间的长短,再好的食盐一次吃多了一样会中毒;就连毫无节制地大量喝水,也会造成“水中毒”。
反观各种“有毒”的添加剂或残留物,特别是各种香精、色素、防腐剂,除个别已经淘汰的品种外,绝大多数在常规剂量下都是安全的。
就连臭名昭著的瘦肉精、孔雀石绿,除非长期大量摄入,均不足以对人体造成危害。
专家还指出,不吃一切看起来“危险”的食品,这种行为同样危险。
因为这种对食物安全的恐慌,有可能带来膳食营养质量的下降。
有些人因为害怕农药不敢吃绿叶蔬菜,因为害怕苏丹红不敢吃蛋类,因为害怕抗生素不敢喝牛奶……而这些食品正是人体营养素最重要的来源。
长期营养不均衡给人体带来的风险,超过偶尔吃一个含有苏丹红的鸭蛋。
可见,对于老百姓来说,破解食品安全问题最重要也是最简单的,就是树立饮食多样化原则。
丰富食品的种类,自然会减少单种食物的摄入量,在安全剂量下,身体的安全防线就不会被突破。
总之,什么都吃、什么都不要多吃,不但可以做到营养均衡,也能有效避免“危险”食品带来的侵害。
第二招 购物看标识 对于食品安全,国家其实早已在着手构建一个监管体系,对于检验、认证合格的,食品包装上就会印制相关的标识。
作为老百姓,我们只需要认识它们并留心看食品的保质期就可以了。
1. QS标志 QS是英文Quality Safety(食品安全)的缩写。
拥有此种标识,表示该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经过了国家的审查,食品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所有QS号码均由12位数字组成,消费者可上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将QS码输入,看是否和企业产品相对应,可以立即辨别真假。
2. 无公害农产品 拥有此种标识,说明这类产品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限品种、限时间地使用人工合成的安全化学农药、兽药、渔药、肥料、饲料添加剂等。
它可以保证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最基本的需要。
3. 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并非简单指“绿颜色”的食品,而是特指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选购时要注意,只有包装上同时带有右侧图标和以“LB”开头的编号才称得上真正的绿色食品,否则便是假冒的。
4. 有机食品 有机食品这一名词是从英文Organic Food直译过来的,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规范生产加工,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
当然,拥有这些标识的产品,通常都是拥有自主品牌的产品。
现在,在食品加工的各行各业都已形成了一些叫得响的品牌。
面对来之不易的取得百姓信任的品牌,企业自然倍加珍惜,从而严格控制产品的质量。
同时,这些大企业还随时接受着国家和消费者的监督。
因此,相信、购买品牌食品,食品安全较有保障。
食品从生产者手中要进入千家万户,还要经过一道环节,那就是零售商。
相对传统的菜市场而言,大型连锁超市会将食品质量安全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注重自律。
同时,超市的统一经营也为统一管理、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监管提供了可能,新闻媒体的随时关注,使超市的行为随时都“摊在阳光下”,接受社会的监督,这也为食品安全增加一层保障。
第三招 学会9备忘
如何看待食品安全制度及政府如何监管
深度分析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有两个方面需要关注:一方面是许多学者推崇的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能力失灵,另一方面是政府监管的有效性不足 ■ 《环球财经》特约撰稿 何远山 陈超 近年来,我国发生一系列食品安全重大事件,政府虽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今年5月,“挂羊头卖鼠肉”事件成为舆论焦点,再度引发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
端午节前后,有关粽子的安全问题又频频曝光,如糯米过期、粽叶染色反复使用等。
如何才能让公众在餐桌上放心吃饭,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
深度分析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有两个方面需要关注:一方面是许多学者推崇的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能力失灵,另一方面是政府监管的有效性不足。
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存疑 有效性是完成策划的活动或达到策划结果的程度。
长期以来,我国的监管部门习惯了用“出动执法人员多少人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多少件,罚没多少款项、取缔和停产了多少违规企业等”总结监管成绩。
总体来看,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稳定,并呈上升态势。
但是,也存在着从小作坊到大企业,从某个区域到某个食品行业不时暴露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这些令老百姓对食品监管的有效性产生质疑。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仅2013年上半年发生的具有一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就不下20起。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已影响了国人的健康,有专家担忧地说:“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如果不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再过50年,很多人将生不了孩子。
” 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在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67.8%的受访者将其归咎于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不严。
当下食品安全事故频发,消费者对政府监管信心严重不足。
许多有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都是媒体曝光以后,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才开始“彻查”。
每当一起食品安全问题被曝光,总会有人提出这样一个疑问:连那些非专业、非执法的记者都能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为什么监管部门、专业的执法人员和检验人员却一直蒙在鼓里呢
如公安部破获的“地沟油”案,民警就是在接访中听到群众反映而引起警觉,从而顺藤摸瓜破获的,而相关的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却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报告显示,目前,全国具有食品相关检验能力的技术机构近7000家,大部分隶属于卫生、农业、质检、粮食、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等部门,从业总人数达15.04万。
这些机构由各有关部门分头建设、各自设置技术机构,每年各部门都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但是,近几年曝光的各类食品安全事件中,极少是由检测机构提前检验出来的,这些监管部门设立的法定检测机构没有起到很好的防控作用。
一般都是媒体曝光后,检验机构才开始被动地寻找检测方法。
一个尴尬的例证:记者将一批地沟油样品送至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其中两瓶样油的检测结果竟符合食用植物油和食用动物油的一般指标要求。
各类发证检验、监督检验、执法检验难以把关,按通用标准、通用方法也发现不了问题,不得不让百姓质疑监管部门检验机构的能力。
影响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性的因素 今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对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再次进行调整完善。
国务院还提出,要“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监管制度的调整能否提高政府监管的有效性呢
还需要实践去检验。
为了提升政府监管的效果,需要对其制约因素进行深度分析。
一是食品监管的宏观环境问题,这包括四个角度 政府管理意识需要提高 我国地方政府管理有两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制约着食品监管的有效性。
一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长期以来,我国地方政府热衷于经济建设中的配置资源,过多地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追求GDP的高速增长。
二是地方政府的政绩观和现实利益需求。
现行的财税体制、政绩考核制度难以克服地方政府的增长主义倾向。
这些追求经济发展、维持形象和稳定的倾向,会让地方政府产生地方保护主义、纵假护假、干预监管部门的执法等行为,采用不正当手段保护本地食品企业的利益,影响到监管部门的监管。
法制法规需要跟进 我国的食品法律制度存在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重公法监管、轻私法保护成为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的制度根源。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政府在食品监管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公权力,消费者被侵权时通过司法等途径获得经济补偿的渠道不畅,广大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促进食品安全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且最终沦为不安全食品的受害者。
二是处罚力度轻。
现行法律没有实现守法所获得收益大于违法所承担的成本之目的,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远没有西方发达国家大。
而且,监管中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也让惩罚是否到位大打折扣。
食品生产者的违法成本低,起不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三是缺乏统一性和系统性。
由于食品法律法规体系缺乏国家整体指导和精心规划,使得不同位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内容有交叉重复、不协调现象。
数量虽然多,但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
社会性监管需要加强 我国食品安全的社会性监管包括行业协会、消费者、中间层等。
由于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长期以来政社不分,在法律地位、资金来源、运作的独立性等方面存在诸多限制,对政府存在依赖思想和千丝万缕的关系,监管作用不突出。
媒体监督由于涉及到媒体背后的经济、政治、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制约因素,不同程度地存在顾及诸多利益或权力,或受到某种利益诱惑而最终无法形成有效的舆论监督。
由于社会性监管力量薄弱,加重了政府监管的负担,而政府监管部门却也没能很好地发挥和支持社会性监管的作用。
食品生产和消费环节互相影响 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尤其是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讲诚信道德,目无法纪,惟利是图。
社会诚信的严重缺失搅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容易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破坏了行业的正常竞争。
另一方面,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和信息有限,对口感的偏好加大了食品质量的不安全程度。
而且,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也直接影响了生产者的市场行为。
食品行业的发展现状和消费者不理性,给食品政府监管增加了难度。
二是食品监管领域的体系性问题,这包括七个方面 监管体制亟需梳理 长期以来,我国食品监管一直存在多头监管问题。
监管环节过多,导致政出多门,多头执法,监管职能交叉重叠,条块分割、沟通不畅,容易造成监管漏洞甚至真空。
今年3月,改组成立国家食药监总局后,以前我国食品药品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体制变成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
新的食药监总局由多家部门组建而成,如何将这些机构较好地组合在一起,还需要一个磨合过程。
监管行为需要自律 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很容易被企业的不法利益诱惑,出现权力异化、出租和寻租。
过去,有些监管部门由于财政供养机制不顺,依赖于罚款返还保障办公经费和工资福利,或者把经济收入作为干部考评重要指标等原因,影响监管的公正性和效率。
由于监管职能的绝对垄断性,无法直接评估内部行为效率,也无法比较各部门之间的效率,工作人员没有竞争压力,导致监管措施不能有效地执行到位。
监管目标需要清晰 我国的监管机构往往被赋予了无所不包的含义,监管目标不明确。
这既会造成“监管缺位”,不能保障公众利益;也有会造成“过度监管”,损害市场机制活力。
食品监管部门的目标应该是确保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防止欺骗、促进健康,让那些触碰了道德和法律底线的企业和个人及时受到应有的惩罚。
监管部门希望多做些锦上添花的业务,但是这往往会影响本质职能的正常发挥,导致政府信任危机。
而且这种总体引导功能,导致在责任的承担上倾向于抽象的总体责任或转嫁式的替代责任,监管部门争权夺利、趋利避害,给权责的统一带来冲击,形成监管越来越无为或形式化。
监管方式需要改进 我国目前的监管方式还存在缺乏连续性、“运动式执法”、重审批轻监管等缺陷。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这些传统的统治型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已经内化到监管部门的运行模式中,即使知道存在缺陷却也很难轻易改变。
食品安全监管方式的更新同样受到原有制度的约束和阻碍,并且这些传统监管方式反过来又进一步强化了路径依赖,增加了改革的难度。
监管技术需要创新 长期以来,我国的食品科技体系主要是围绕解决食物供给数量而建立起来的,而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相对较少,结果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不足,成为制约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发展的一大瓶颈。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1万名正式员工中,2100名是有学位的科学家,其中包括900名化学家和300名微生物学家。
据了解,美国 FDA 的多残留检测方法可同时检测食品中 360 多种农药残留物,德国的方法可检测 325 种,而我国只能检测 180 种农药残留。
监管信息需要公开 在食品市场中,由于消费者自身力量的局限、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显得更有意义。
公开的信息包括企业和食品信息,也包括监管方式、监管结果,使消费者能够知悉食品市场的安全性和对行政权力的有效监督。
目前有的监管部门考虑到地方经济、市场稳定、部门形象等因素,在信息公开时具有一定的选择性。
有些部门及官员信息垄断,削弱对监管企业及食品质量信息的透明度,这些都不利于监管效率的提升。
检验机构需要竞争 在我国,传统上的食品检验机构以及国家认可食品检验机构均隶属于官方。
在食品安全执法时,一旦面临多个部门之间的利益纠纷,就会出现不同部门隶属的检测机构其检测结果不一致,甚至互相矛盾。
或出于部门或地方之间的利益,误报、谎报、迟报食品检测及结果。
2012年湖南“金浩茶油”致癌物超标事件就是个很典型的例子。
这些检验机构因是监管部门的直属单位,依靠垄断地位获取的检验任务基本满足生存发展。
由于职能定位不准确,没有发挥好公益性的监督检验服务,过于偏重经济效益和自身发展,其安全把关、风险防控和服务消费者的公益性职能没有充分显现。
如何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弊端,可以尝试先从两个方面逐步改进。
第一,优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社会环境。
有关部门需要转变政府职能,改变传统绩效考核模式。
改革财税体制,使地方政府事权、财权相统一。
结合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强化导向机制,引导政府部门和人员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建立中央对地方政府的奖惩机制,尽量遏制地方负责制带来的激励不相容弊端。
法律法规方面需要做到“公法私法并重”,国家有必要建立完备的私法,以便确权、规权和维权。
对食品安全问题应该加大惩罚力度,不仅加大经济上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更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监管部门应为公民维权提供便利,食品监管部门应建立起针对消费者的便利检验制度,积极协助消费者进行检验,为其提供检验帮助,给予检验证据,以便消费者能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赔偿。
在社会管理领域,亟需重建中国社会诚信体系。
从根本上铲除滋生惟利是图的土壤。
在全社会建立诚信档案,斩断造假者无所顾忌、任意恣肆的造假之路。
第二,如何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治理结构。
监管部门需要明确保障食品安全、保护公众健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基本目标,承担好监督、支持和评价的角色,充分体现监管专业化和本位化的需求。
按照透明的规则,运用法律对市场准入、生产和服务质量、安全、卫生进行专业监管,把该让渡给社会、市场的让渡出去,把该担当的角色担当起来。
政府方面需要保障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经费,对监管部门实行严格的收支脱钩,杜绝行政收费和罚没款返还,防止监管部门为了生计和部门利益而“生财有道”。
通过严格的问责机制对监管人员进行有效管理。
《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责任追究的规定更加严厉,制度再好也要严格执行才有效。
国家要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责任追究规则,要将个体承担作为责任落实的关键,避免问责流于形式。
将监管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和公众监督。
监管部门需要公开监管过程,及时发布监管信息,引导公众监督。
监管政策设计要听取公众意见,维护公众利益。
监管政策要保持稳定,给生产企业保证稳定的监管环境。
建立有效的监管决策程序机制,可使用成本-收益分析,这包括:通过量化分析、评估该措施的潜在收益,指出可能受益的人;通过量化分析、评估该监管措施的潜在成本(包括监管机构指定和执行监管规则的行政成本,食品生产企业和其他人遵守规则的服从成本,以及对经济市场运行等产生的不利效果等),并指出可能承担的人;考察其他实质上可以以较低成本实现相同监管目标的替代性方案,同时分析这些替代性方案的潜在收益和成本,并说明不采用的法律原因。
如何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工作情况概述,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 今后的努力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