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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盗窃庭审心得体会

时间:2016-07-13 02:35

求法院旁听感想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教导我们不要因为做了一件很小的坏事觉得没什么,而不在意。

这样的心理一旦形成,就会习以为常,进而从行“小恶”走上行“大恶”的歧途。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忽视一件小事的影响力。

也许你觉得那样小的一件事,能有多大影响,也许你觉得这种话太过“夸大事实”,也许你觉得这件事的处罚太过残酷,但是作为一个企业,一个团体,“无规矩不成方圆”这样的结果却是必然的。

千万莫要心存侥幸,而因“小”失“大”。

凡物皆有价,而人格无价

莫要因为心存侥幸,认为做坏事有可能不被发现,而恣意妄为,犯下大错。

因为即使不被发现,除了天知道还有一个人知道,那就是自己,躲得过别人的眼睛,却终究逃不过自己的心

2014法庭庭审观后感2000字

法庭庭审观后感 就像曾经说过那样完全只对法律本身的逻辑进行研究是毫无意义可言的一样,我们在学习法律的时候除了认真研究理论知识,还应当注重对于法律的实践,通过观看此次法庭审判,让我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和肃穆与作为一个法律人应有的和一个法律人肩负的责任。

为加强对民事诉讼程序的掌握,遂观看了此次的民事诉讼法庭。

参加完法庭后了解了民诉程序的大体流程,对案件的印象更加深刻,从这次法庭中,我也切实的明白了法庭的审判程序,让书本上的间接印象转换成了直观印象,这对于我的专业学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同时,从此次实践中我也认识到了证据的重要性。

故有以下感想:模拟法庭中的法庭审判程序分成了开庭、、和审判四个阶段。

本次法庭开庭时,书记员先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的到庭情况并请入席,随后宣读审判纪律。

接着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坐下后,带被告入庭,由审判长宣布开庭。

开庭前书记员也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案情,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整个案件。

书记员宣读法庭程序后,法官和审判员相继入庭以及查明当事人及其他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等。

阶段,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控诉被告人的罪行,要求法院予以公平公正的刑罚。

对于公诉人起诉的犯罪事实被告人有异议,表现出好的反对态度。

接下来由公诉人当庭举证,证据确实不真实并不具有关联性,被告人及辩护人都有异议。

公证人一一举证完毕之后,被告人并无新的证据要提交法庭,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二是举证和质证。

在这个法庭中,当事人双方 通过举证、质证,力求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更大的权利。

这个阶段是最能体现辩护双方的储备及观察力,作为一名律师要先会听,才知道怎么辩。

进入下一个阶段,即阶段。

首先也是由公诉人发表意见。

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发表意见,公诉人再进行答辩。

阶段,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

这是一个重要的阶段。

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这是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此阶段,由被告人就本案的事实、证据、罪行有无及轻重,对犯罪的认识及对定罪量刑方面的要求作简要的发言。

最后经审判员对事实进行认定,鉴于控辩双方相应意见,予以调解。

到此,这个案件就这样完结了。

程序法不同于实体法,因此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庭的侧重点也在于弄清整个程序,通过这次法庭,了解了民诉程序的实际操作,用法庭的形式把枯燥的程序法学习生动形象化,让我们在练习中学习,记忆。

其中在这次法庭审判里,使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法官与律师。

众所周知由于司法活动的特殊性,法官在司法审判中应当忠实地体现国家在处理社会冲突中的特殊的角色职能,这种角色职能要求法官应在“第三方”的角色定位上,在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恪守中立,并始终在纠纷解决过程中保持中立,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

因此,法官的职责在于居中裁判,使一切社会成员都有权利得到与他人相同的法律对待,真正做到同事同处、同过同裁、同罪同罚,以实现最终的司法公正。

作为一个法官,我认为衡量其是否完成了司法公正的使命的标准是看他是否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来处理各种案件,而法官要想完成司法公正的使命,就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所以我要认真学习,加强自己的专业技能,,为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通过观看此案的审理,我也深感的重要意义,它不但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彰显司法的进步,同时体会到只有当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审判结果才能更加公正、公开、公平,才能收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丰收。

今天的社会是法律统治的世界,是法治社会。

社会发展的规律已经昭示:一个国家在治理社会时,必须把法律奉为治国之法宝或自由的保障,崇法必须也必将会成为国家或公民的一种精神和信念;没有这样的信仰,依法治国就只能是纸上谈兵。

所谓崇法,就是要有一种捍卫正义和公平的精神,具备一种为国家、为社会、为当事人尽心办事、全力负责的信念,崇尚法律、相信法律、敬重法律。

故拥有崇尚法律的精神和信念是法官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

其次,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优良的法律职业能力和专业适应能力也是必备的素质。

专业知识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起码要求,是职业能力的基础,在具有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后,所需要做的便是把这知识融入实践中,法律实践经验是一个人理解案件事实真相、掌握案件事实的实质以及找到解决纠纷的合理方式的必要条件。

而对于律师来说,就需要更多的知识补充,专业要达到一定的高度,因此我要走的征程才刚刚开始。

另外,我觉得作为一个律师,辩才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只有拥有好的辩才,才能把自己的想法、逻辑与思路传达给法官,让法官明白自己的想法,从而为己方证据更大的胜局。

另外,拥有好的辩才我认为还能增强自己的自信心,让自己在法庭上更加才思敏捷,有利于自己的发挥。

当然,律师还要培养自己的调取证据、分析证据和运用证据的能力,在法庭审判中,证据是必不可少的。

所以律师要从各方面去调查取证,并通过法律分析和逻辑分析充分运用证据,尽量避免、减少不利证据的负面影响,强调有利证据的正面作用,来促使案件审理向有利于委托人的方向努力。

我一直的梦想是加入这个职业群体,但此时不得不说有些茫然和无所适从,这可能也是自己必须要经历和面对的,这是我职业的必修课。

因为你要记住:律师不仅要帮当事人打赢官司,而且还要赢的漂亮、精彩

即使这个高度离现在的自己还非常的遥远,但你应该时刻准备迎战这一光辉的顶点

这是一次情、理、法相结合的庭审,庭审中充分体现了公平和正义。

从这次观看法庭审理中,我也了解到了我与一个职业法律人之间的差距,这更激励了我努力学习的信念,我会朝着一个职业法律人的目标而努力。

争取在实践中来完善我的理论知识,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来保障社会的法律秩序能更加地公平公正,让人们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药家鑫案件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可以的。

盗窃罪案件应属于公开开庭的案件,作为被告人的朋友是可以参加庭审旁听的。

监狱警察失职案例

1999年5月19日20时左右,罪犯张显明因肺病咳血被同监犯人班长李某和另一名犯人背到一分监区办公室,并向当班分监区长王殿波报告。

王殿波请示值班领导刘玉生同意后,与卫生干事薄昕涛及犯人李某将罪犯张显明送到鸡西市医院治疗。

当晚在鸡西市医院王殿波又将原一分监区长孙宏军找到医院协助处理。

孙宏军到医院后,又打电话通知了张显明的哥哥王孝成等人到医院协助处理。

  当晚,在王孝成的邀请下,王殿波、孙宏军、薄昕涛与王孝成4人在医院吃了晚饭并喝了酒。

吃饭过程中王孝成请求王殿波、孙宏军跟领导好好汇报汇报,帮忙把张显明“弄”出去,二人答应了。

  次日早晨,二人在张显明病情已好转的情况下回到单位,跟一监区副监区长奚广东汇报说张犯昏迷不醒,病情严重。

奚广东亲自去鸡西监狱跟副监狱长战林江汇报了情况。

战林江同意张犯回家治疗,奚广东回到一监区向王康林说明战林江的意见后,王康林指示奚广东具体办。

奚广东找到王殿波、孙宏军起草了一份协议书,内容大致是让家属将张犯领回治疗,监狱不承担责任,并安排王殿波、孙宏军到医院同王孝成签了协议。

  1999年5月20日中午,罪犯张显明在病情无大碍的情况下,以保外就医被家属从医院领回家中养病。

  在此案中,孙宏军、王殿波、奚广东、王康林、战林江、刘玉生6人已涉嫌渎职犯罪,被检察机关于2003年2月28日立案侦查。

  经过为期15天的紧张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孙宏军在1997年至1999年任鸡西监狱一监区一分监区长期间,为帮助服刑犯人张显明办理保外和假释,先后两次收受罪犯张显明的弟弟张显辉的贿赂24000元和一部爱立信388手机。

孙宏军涉嫌受贿罪。

  犯罪嫌疑人王殿波、奚广东、战林江、王康林、刘玉生等人在明知与罪犯家属签订的协议书既无法律依据,又无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仍然同意签订协议。

致使罪犯张显明被家属从医院领回家养病,直到重新犯罪被沈阳警方逮捕。

王殿波、战林江、王康林、奚广东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刘玉生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

对此,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以上述罪名,对孙宏军、王殿波等6人提起公诉。

日前,鸡冠区人民法院对孙宏军、王殿波、战林江3人作出了有罪判决。

求一篇庭审观摩的感想

参加庭审观摩的几点体会今天上午,我参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起(未遂)案件的庭审观摩,案情大致是这样的,被告人因怀疑其妻子与被害人某有不正当,便一直怀恨在心,2008年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本村有一户人家办丧事,被告人得知其妻与被害人将一同去帮该户人家做饭,便劝其妻不要去并与妻子发生争吵,后被告人又去被害人家劝被害人也不要去,但被害人的态度傲慢,反而说出一些风凉话,从而急起被告的怒火,遂从地上捡起一块直径十多公分的石头,朝向被害人的头部砸去,在趁被害人的手从口袋里掏东西时,被告人再次用力用石头砸向其头部,致被害人倒地,接着被告人再次用石头砸向倒在地上的被害人的头部,便逃离现场,后被害人被过往群众送往医院紧急抢救,后经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重伤。

通过参加庭审观摩,体会颇多。

体会之一、熟悉了完整的的程序。

从7月12日到公诉科报到以来,虽然也参加了几次庭审的记录工作,对庭审的程序有了大致的了解,但从庭审的规范程度,审判、公诉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工作经验来说,今天的庭审效果是最好的,对我来说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路作用,为下步即将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体会之二、对被告人家庭感到惋惜,为的处境感到担忧。

庭审开始前,我看到两个年龄相差不大、身材瘦小、皮肤黝黑、衣衫褴褛、低声抽泣的小女孩,流露出孤立、无助眼神,含着眼泪看着坐在被告席上的父亲的背影,两眼不时向审判台和公诉席和辩护人望去,乞求能听到有利于自己父亲的声音,庭审结束后,被告人的妻子紧紧地抱住即将走上囚车的丈夫,,丈夫上车后,她发疯似的拼命追赶着飞速行驶的囚车,那种伤感的离别场面真是令人惨不忍睹。

此至现在,同情、惋惜等情绪一直笼罩着我的心:我痛惜被告人,只要三十多岁,年轻力壮,在农村来说是全家顶梁柱的他为什么行事鲁莽、意气用事,不想想自己的老婆和未成年的孩子而一意孤行走上犯罪道路。

我更对农村、儿童现象感到种种担忧,这一现象在我国广大农村领域的客观存在也是本案的发生的原因之一。

本案的被告人长期在外打工,其妻子带着两孩子在家耕种农田,料理家务,照顾双方年迈的双亲,体力上超负荷的工作,晚上常常一个人,委屈、烦恼无处诉说,情感缺失,如出现在自己艰难的时候,有异性主动关心照顾,很容易造成感情上出轨,人都是有七情六欲的,也不例外,所以我们对出现这种现象也没有太多的理由对她们进行责难和谴责。

如当囚车开走后,被告人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一起跪在审判法官面前,当着许多人的面承认自己与被害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自己及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乞求法官从轻发落,在男女不正当关系在古今中外羞于见人、难以启齿的情形下,被告人的妻子毅然不顾自己的尊严主动暴露自己的隐私为自己的丈夫求情,我们凭什么理由认为留守的妻子与自己丈夫没有感情,凭什么理由认为她们对自己的家庭没有责任心,问题出现的原因是社会体制问题,是农村农民的生存现状问题,这些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种种的担忧,并期待政府能正视这些严峻的现实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体会之三、被害人过错应作为量刑的法定情节。

本案是一起由被害人过错引发的犯罪。

本案的被害人过错有二。

一是与被告人的妻子通奸,在双方终结不正当关系后,还出现骚扰现象。

二是当被告人与谈话时,对被告人不屑一顾,且说一些难以入耳的话,从而激发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

想想没有被害人的过错,就不可能造成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从而导致被害人受伤,被告人没有犯罪行为就不可能造成妻离子散、身陷囹圄的恶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虽然罪不可赦,但被害人的过错在对其定罪量刑时应该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但我国现行刑法并没有把被害人过错作为法定的量刑情节,这与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的被害人过错引发的犯罪行为实施正确定罪量刑的要求不相适应。

目前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被害人过错在处理案件是做为酌定的量刑情节,但由于法官法律素养、法律意识的差异,导致实践中对哪些情节是酌定量刑情节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造成在案件情节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此地的判决与彼地的判决不一致的情况,造成适应法律的不统一。

其次,在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在量刑时如果仅仅做为酌定情节,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考虑,难免会与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相冲突,判决的结果很难让被告人心服口服,甚至会引发被告人的逆反心理,从而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因此,应把被害人的过错做为量刑的法定情节,尽可能地把那些较为定型的酌定情节予以明示,成为法定情节,便于司法机关统一遵守,正确量刑。

同样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对被害人有过错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虽然本案没有当庭宣判,但我期待并相信法院最终会做出公正的、令当事人双方都能接受的判决的。

法制教育观后感

教育讲座听后感今天,学校举行了法制教育讲座,听完后让我受益匪浅我们身边,一些同学总是误,屡次不改,都以为只要不杀人放火,犯点小错用不着这样说个没完没了,但专家说出的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了“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句俗语的真正含义。

这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从小就去偷鸡摸狗,这些就成为了你的意识,长大后,这些意识伴随你成长,最后在意识的铺佐下,慢慢地走上歧途,走上犯罪道路,所以我们要具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这个意识伴随你成长,在这个意识下,可以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良好、合格的好公民。

那些犯了罪的人,都是法律法规意识低下,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犯下罪行,一旦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几十年,等你真心悔过时,青春就这样没了,不但连累了自己,还会连累到自己的家人,他们希望你好好做人,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但你却伤害了他们的心,你出事,他们还要忙前忙后,所以我们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交友方面要增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该交的朋友交,不该交的朋友不要交。

这样才能成为国家的好公民,老师的好学生,父母的好孩子。

如果人人都具有很强的法律法规意识,那么青少年犯罪持续下降,社会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也

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实践报告

这是我的毕业法律知识实践报告,希望能帮到你。

里面的法院名称、简介就不能给你啦

自己可以根据需要删减。

一、实习目的、要求目的是通过毕业实习,走向社会,接触本专业实际工作,巩固所学理论,拓宽知识面,增强感性认识,实现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同职业实践的有机结合;培养、锻炼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职业态度,以满足社会的需要。

要求是能将所学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接触实际了解社会;了解公检法等相关机关的机构设置、工作程序;了解我国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立场、观点和工作方法,学习基本的法律工作经验,学会理论联系实际;熟悉诉讼程序,加强对程序法的学习、理解和运用能力;通过接触具体案例的定性、处理,熟悉适用实体法;培养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二、实习时间三、实习单位简介四、实习内容3月1日至3月13日在执行庭负责调查笔录、接听电话、填写送达回执书等工作。

今天是实习的第一天,一大早就到了实习法院。

政治部主任将我带到执行庭。

执行庭共十个人左右,有两个办公室。

我在那个办公室有4个人。

他们基本上每天都出差。

开始的一个小时很清静,执行庭的李副局长说民庭和刑庭的事情比较多。

不过后来,一个执行员让我做一件事,就是在他外出时如果有一个姓付的妇女过来就让她打他的电话。

那个场景,第一次觉得被申请执行人并不像我在书上看时所想的故意欠债不还的人。

她很值得同情。

从他们的谈话中,我得出这件案子已经拖了很长时间,那位妇女家里一贫如洗,自己的丈夫到外面讨债,却一去不回,因此这笔款项就她一个人还。

她的两个兄弟也在那说情。

执行员说,你们见另一方不要总是大吵大闹的,好好商量,我已经跟那家人说了,可以把一万五减到一万二,要是实在太困难,就先给八千。

不过那位妇女后来被行政拘留,执行员说这只是程序上的要求,钱一给,马上放人,所以你们不要太担心。

整个过程中,呈现在我面前的,是民对官的信任,以及官对民的负责态度。

做到了心服口服。

下午是一个土地纠纷,我的任务是复印了一份文件,说实话,虽然是芝麻粒的事,但是毕竟有了一点接触。

实习期间,一名男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他开开玩笑似的说就算把我关起来也没钱还。

当执行人员真的把拘捕令填好,法警带着手铐过来时,他就大叫,凭什么关我,还大打出手。

不过后来还是被带走了。

与执行人员交谈时,知道这样的情况很多,经常败诉方故意不还钱,比如躲起来,或是把钱假装赠与别人。

因此执行人员经常要外出办公,找到被申请执行人。

甚至有当事人公然宣称法律不算什么东西。

这样的现象层出不穷,他们竟把法律当儿戏。

还有一对夫妻,都快60岁了,还在闹离婚,执法人员说他们真是喜欢浪费精力,打一场官司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今天终于做了一件事,就是帮着填了两份送达回执书,执行人员跟我讲,这会保存几十年。

填写送达执书比较简单,就是比照判决书将一些信息填在上面即可。

比如法律文的编号、当事的姓名等信息。

执行案件的要求就是要讲究执行策略,努力实现执行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月16日至4月17日在民二庭整理卷宗、做一些调查笔录、旁听、送达法律文书、整理当事人所提交的诉状与证据材料、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开庭准备工作,以及在案件审结侯和书记员一起装订卷宗,并分类归档。

1、做调查笔录。

3月16日政治部主任把我调到了民二庭。

与两位法官打了个招呼后,就有一个男的进来了。

他是个人合伙纠纷中的被告,今天是被传唤过来的。

刘法官让我记询问笔录。

因为是基层法院,很多设施还不齐全,因此笔录还是主要采用手写。

案情主要是这样的:被告与原告等六人合伙出资经营电子游戏厅,业务主要由合伙人中的郝某与王某经营。

后由于无证经营被公安部门没收了五台机子,只剩下了一台游戏机。

原告提出退伙,其他人也同意。

被告当时打了一张一万元的欠条给原告,当时在场的其他两位合伙人说剩下的那台游戏机的利润首先给与原告,但后来无法经营下去,原告便找被告要那一万元及利息。

被告人在欠条上写的不是真名,同时也认为不应由自己偿还那些钱。

开始记笔录的时候,有些紧张,生怕写不好,不过还不错,没有什么毛病,刘审判员也在旁边指导了一下我。

当然只是学习而已,当时非常紧张,仿佛大脑不是自己的,就在那狂记。

审完之后,我跟书记员对了一下,发现记的不是很全,字迹也潦草,重点也不是很突出。

刘审判员跟我说要记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思维要清晰。

不过记了几次之后,终于像样了。

看来只要用心,没有什么事能难倒自己的。

这一程序后,刘审判员让被告回去拿合伙协议。

被告走后,原告也被叫来问了一下相关问题,在两位审判员交流意见后,一致认为,这不是退伙行为而是合伙人之间转让份额。

在原告与被告质证时,不同意调解,所以择日审判。

刘审判员跟我讲,由于现在国家又把诉讼费用下调了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诉讼来解决纠纷,像这种一万元的小案子是有些浪费司法资源。

而且法院人手不够,所以工作人员比以前更加辛苦。

但是为人民服务,是国家机关的职责。

还有一件事,就是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一项任务,就是让各级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除了收集原告的身份证号码还要收集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以及公司代码等等。

庭长说这是为了以后便于查询信用度。

2、整理卷宗 一天下午我在书记室看了半天卷宗,主要有民事诉状,授权委托书,法庭审理笔录,送达回证,宣判笔录等等。

民二庭就一个书记员,她的工作比较多且繁杂,主要负责记录,还有整理卷宗等工作,经常案子有了法律效力,就得把卷宗装订好。

我也帮了一下忙,感觉没想象中那么容易。

一件1万的案子就有几十张纸,里面 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提交的证据等,还有送达文书,往往要按一定的顺序装订好。

当然得先归档。

装订的工具比较简陋,就是一个专门挖洞的钻子,还有就是棉线了。

我都是小心地比好位置,再挖洞。

装订案卷与归档亦马虎不得,首先要得核实卷宗的数目,以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还要按要求分门别类的入档,以便备查。

3、旁听案件 法院是比较小的基层法院,因此它审理的案件一般标的都比较小,另外离婚案件比较多。

基本上每天民事的两个庭都有案子。

通过旁听,我对民事的审判程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在这庄严肃穆的环境下,审判人员审查明事、适用法律、平衡利益及调判结合的能力,全都能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很好的体现。

同时,审判人员的形象素养亦能在此过程中得到全面的展示。

几乎每一次开庭都是第一时间赶到审判庭,帮忙布置法庭。

庭审中,专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发表的的代理意见,尤其是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

有些案件案情简单明了,有些案件就显得稍微复杂。

开完庭之后回去记载着有关庭审的情况,请教刘法官一些尚不懂的问题。

4、送达 在实习期间我多次和法院去当事人家中送达起诉书、判决书、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执行通知书回执等法律文书并且也调查案件情况。

对于法律文书的送达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文件也得有专门的负责人签收。

这项工作比较单调,因此需要相当大的耐心。

其他实习体验 期间有一件事,就是上诉人上诉期间,却停机了,中级法院打到民二庭,审判员因此还得亲自跑一趟。

我觉得奇怪,难道是此人不想维护自己的权利了

还有一件事就是一个当事人的律师在收了律师费用后就不管这件案子,当事人还得亲自过问。

现实真是纷繁复杂啊。

一个人申请诉讼保全时,问审判员能不能以房产作担保,审判员说法院规定最用保证金,她解释说这样可以提高办案效率。

看来书上的那几种保全方式不是想问哪种就可以的,需要考虑诸多因素。

另外一个上海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地跑过来问关于一个公司破产申报债权的事情,他说这件事开头让他申报的,后来好长时间都没消息,所以才来问的。

实习一个多月之后,一天来了两个人咨询一些法律问题,审判员很热情的给了解答。

案情主要是这样的:一个男子结婚时依女方的要求存了10万元的定期,不过男方家中比较困难,里面的六万是借的。

那张存折是以女方为存款人的,不过密码只有男方知道。

婚后3年男方提出用10万元还以前欠的钱,女方坚决不同意,认为这是他们夫妻俩的财产没有理由去还债,结果是女方一气之下带着存折跑掉了,失踪了有3、4天了。

审判员说这个事情没有必要打什么官司,两口子都有小孩,不至于闹成这样,再说就算打官司,这10万元的彩礼顶多酌情返还一部分,为了这几万块钱把一个家拆散了,值得吗

男方后来也同意把女方找回来,然后自己努力挣钱把债还掉。

审判员感叹到,这样的事情也特别多,现在流行离婚,一闹别扭就上法庭,再来,结婚也越来越商业化,一般男方都要提房子才能结成婚。

五、实习总结 实习期间获益颇多,尤其是程序对于公正这两个字的体现,尤其是审判员更要一丝不苟的遵守,否则当事人的权益不能很好的保护。

基层法院的案件比较琐碎,像标的为1万的层出不穷,案件当事人也不同意调解,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诉讼资源的浪费。

还有破产案件比较多,一般都是小公司,注册资本3万元左右的。

执行庭的工作出差的机会比较多,这就要求法院的工作人员处理纠纷案件的实际能力高。

记笔录时,一定要严谨细致,并抓住重点,最重要的是冷静沉着,条理清晰。

最深刻的体会是,面对一件案情简单的案件要作出一个判决或者裁定也许并不难,在电脑上修改的时间可能只消十来分钟,但我们保证的是判断的正确,符合“内心的确信”、法律的规定。

法院的责任在于重新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当事人不管是被害者还是加害人,应该承担的需要承担,不需要的不能强加。

另外,我在实习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是,我们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与实践还有一定的差距,以及现在还是有很多人法律意识不强,不知道用法律这个武器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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