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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智心得体会

时间:2016-12-07 18:54

党员干部中心组学习个人心得体会-2019年精选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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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坎坷也美丽为话题写一则作文,初中水平,别写深层次的,主要求指教。

你可以写别人.例如某人经历的一些挫折.但是他依然能跨过那坎坷.实现人生的梦想.例如廖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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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片辽沈战役观后感

辽沈战役观后感  篇一:辽沈战役>观后感    以前历史课本上曾介绍过辽沈战役,此次战役是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辽宁西部和沈阳、长春地区对国民党军进行的一次战略性进攻战役,是解放战争战略决战的第一个战役。

    观看《辽沈战役》影片,查了相关内容得知,在解放战争进入第三年后,国内战略决战的时机已经成熟,中国共产党中央军委和决定首先在东北同国民党军进行战略决战,并制定了相应方针政策,定了主力南下北宁线(今京沈铁路),攻克锦州,把敌人关在东北就地歼灭的作战方针。

开始时,第四野战军司令员林彪不愿南下锦州作战,企图回师长春。

在批评和纠正了林彪在攻锦(州)打援问题上的犹豫之后,东北野战军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军委的战略部署,发起辽沈战役。

    1948年9月12日,第四野战军发起辽沈战役。

东北野战军在林彪、罗荣桓指挥下开始攻锦作战,全歼守敌近9万人,生俘国民党东北'剿总'副总司令范汉杰。

锦州的解放促使长春守敌一部分起义,其余全部投降。

东北野战军乘胜追击,于11月2日解放沈阳、营口。

东北全境获得解放。

辽沈战役历时52天,歼敌47.2万人。

人民解放军从此在数量上也对国民党军队有了优势,使中国革命形势发展到一个新的转折点。

    这次观看《辽沈战役》,让我对这段历史又有了新的认识。

影片中气势恢宏的战斗场景、催人泪下的牺牲精神时刻提醒着我现今美好兴奋的生活来之不易,这是我们的革命先烈用热血之躯铸就的>幸

一本好书作文350字要有读后感

六年的小学生活就这样结束了,当初进校时我还是一个连“1,2,3”都不会的小学生,而现在我能概括段意,能解方程,能生活自理了,我长大了。

六年的小学生活,我与老师和同学们产生了很深厚的友谊,我热爱集体的生活,爱惜班级和学校的荣誉,我助人为乐、有爱心,六年的小学生活使我有了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

体育成绩也还不错,在达标方面也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在学习方面,我有了很大的进步,虽然成绩时好时坏,但我以后会克服困难,争取有一个新的飞跃。

在初中阶段我会更加努力,上课更加认真听讲,争取做一名好学生。

同时。

也感谢老师六年来对我的关心和培养。

我是新世纪的学生,我会争当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 ****开始了,呵呵~‘~~...........................你和大家一起回忆‘~~~...###拜拜,~~结束了@@@谢谢

十大元帅中谁最能打仗,说出理由

记书与《围  --------------------------------------------------------------------------------  一 钱写《围城》  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

我是“锱铢积累”  读完的。

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

我笑,他也笑;我  大笑,他也大笑。

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  外的事。

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

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  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

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

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

  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

  钟书选注宋诗,我曾自告奋勇,愿充白居易的“老妪”——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  我读不懂,他得补充注释。

可是在《围城》的读者里,我却成了最高标准。

好比学士通  人熟悉古诗文里词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

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  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看小说何需注释呢

可是很多读者每对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  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实事。

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视为作者本人。

高明的  读者承认作者不能和书中人物等同,不过他们说,作者创造的人物和故事,离不开他个  人的经验和思想感情。

这话当然很对。

可是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指出:创作的一个重要成  分是想象,经验好比黑暗里点上的火,想象是这个火所发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  照所及,远远超过火点儿的大小①。

创造的故事往往从多方面超越作者本人的经验。

要  从创造的故事里返求作者的经验是颠倒的。

作者的思想情感经过创造,就好比发过酵而  酿成了酒;从酒里辩认酿酒的原料,也不容易。

我有机缘知道作者的经历,也知道酿成  的酒是什么原料,很愿意让读者看看真人实事和虚构的人物情节有多少联系,而且是怎  样的联系。

因为许多所谓写实的小说,其实是改头换面地叙写自己的经历,提升或满足  自己的感情。

这种自传体的小说或小说体的自传,实在是浪漫的纪实,不是写实的虚构。

  而《围城》只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尽管读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

  ①参看《事实—故事—真实》(《文学评论》一九八○年第三期十七页)。

  《围城》里写方鸿渐本乡出名的行业是打铁、磨豆腐,名产是泥娃娃。

有人读到这  里,不禁得意地大哼一声说:“这不是无锡吗

钱钟书不是无锡人吗

他不也留过洋吗

  不也在上海住过吗

不也在内地教过书吗

”有一位专爱考据的先生,竟推断出钱钟书  的学位也靠不住,方鸿渐就是钱钟书的结论更可以成立了。

  钱钟书是无锡人,一九三三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一  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B.Litt.)学位,然后  到法国,入巴黎大学进修。

他本想读学位,后来打消了原意。

一九三八年,清华大学聘  他为教授,据那时候清华的文学院长冯友兰先生来函说,这是破例的事,因为按清华旧  例,初回国教书只当讲师,由讲师升副教授,然后升为教授。

钟书九、十月间回国,在  香港上岸,转昆明到清华任教。

那时清华已并入西南联大。

他父亲原是国立浙江大学教  授,应老友廖茂如先生恳请,到湖南蓝田帮他创建国立师范学院;他母亲弟妹等随叔父  一家逃难住上海。

一九三九年秋,钟书自昆明回上海探亲后,他父亲来信来电,说自己  老病,要钟书也去湖南照料。

师范学院院长廖先生来上海,反复劝说他去当英文系主任,  以便伺候父亲,公私兼顾。

这样,他就未回昆明而到湖南去了。

一九四○年暑假,他和  一位同事结伴回上海探亲,道路不通,半途折回。

一九四一年暑假,他由广西到海防搭  海轮到上海,准备小住几月再回内地。

西南联大外语系主任陈福田先生到了上海特来相  访,约他再回联大。

值珍珠港事变,他就沦陷在上海出不去了。

他写过一首七律《古  意》,内有一联说:“槎通碧汉无多路,梦入红楼第几层”,另一首《古意》又说:  “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都是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望情绪。

《围城》  是沦陷在上海的时期写的。

  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  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

我母亲一年前  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

我急要省视老父,  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

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  的上海建立“分校”。

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  课,业余创作话剧。

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  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

”我  非常高兴,催他快写。

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

我说不要紧,他  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

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  好转要回去。

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

劈柴生火烧饭洗  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  手指。

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他已把题目和主要内容和我讲过),做灶下婢  也心甘情愿。

  《围城》是一九四四年动笔,一九四六年完成的。

他就像原《序》所说:“两年里  忧世伤生”,有一种惶急的情绪,又忙着写《谈艺录》;他三十五岁生日诗里有一联:  “书癖钻窗蜂未出,诗情绕树鹊难安”,正是写这种兼顾不来的心境。

那时候我们住在  钱家上海避难的大家庭里,包括钟书父亲一家和叔父一家。

两家同住分炊,钟书的父亲  一直在外地,钟书的弟弟妹妹弟媳和侄儿女等已先后离开上海,只剩他母亲没走,还有  一个弟弟单身留在上海;所谓大家庭也只像个小家庭了。

  以上我略叙钟书的经历、家庭背景和他撰写《围城》时的处境,为作者写个简介。

  下面就要为《围城》做些注解。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

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  节全属虚构。

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于,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  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

  两人都读过《围城》,但是谁也没自认为方鸿渐,因为他们从未有方鸿渐的经历。

钟书  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

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  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为一。

许多读者以为他就是作者本  人。

法国十九世纪小说《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娄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  那么,钱钟书照样可说:“方鸿渐,就是我。

”不过还有许多男女角色都可说是钱钟书,  不光是方鸿渐一个。

方鸿渐和钱钟书不过都是无锡人罢了,他们的经历远不相同。

  我们乘法国邮船阿多士Ⅱ(Athos Ⅱ)回国,甲板上的情景和《围城》里写的很像,  包括法国警官和犹太女人调情,以及中国留学生打麻将等等。

鲍小姐却纯是虚构。

我们  出国时同船有一个富有曲线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国人对她大有兴趣,把她看作东方美  人。

我们在牛津认识一个由未婚夫资助留学的女学生,听说很风流。

牛津有个研究英国  语文的埃及女学生,皮肤黑黑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她很美。

鲍小姐是综合了东方美人、  风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抟捏出来的。

钟书曾听到中国留学生在邮船上偷情的故事,小  说里的方鸿渐就受了鲍小姐的引诱。

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小姐姓鲍。

  苏小姐也是个复合体。

她的相貌是经过美化的一个同学。

她的心眼和感情属于另一  个;这人可一点不美。

走单帮贩私货的又另是一人。

苏小姐做的那首诗是钟书央我翻译  的,他嘱我不要翻得好,一般就行。

苏小姐的丈夫是另一个同学,小说里乱点了鸳鸯谱。

  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

  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

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  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赵辛媚是由我们喜欢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变大的,钟书为他加上了二十多岁年纪。

  这孩子至今没有长成赵辛媚,当然也不可能有赵辛媚的经历。

如果作者说:“方鸿渐,  就是我,”他准也会说:“赵辛媚,就是我。

”  有两个不甚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信手拈来,未加融化,因此那两位相识  都“对号入座”了。

一位满不在乎,另一位听说很生气。

钟书夸张了董斜川的一个方面,  未及其他。

但董斜川的谈吐和诗句,并没有一言半语抄袭了现成,全都是捏造的。

褚慎  明和他的影子并不对号。

那个影子的真身比褚慎明更夸张些呢。

有一次我和他同乘火车  从巴黎郊外进城,他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开列了少女选择丈夫的种种条件,如  相貌、年龄、学问、品性、家世等等共十七八项,逼我一一批分数,并排列先后。

我知  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对象,所以小小翼翼地应付过去。

他接着气呼呼地对我说:  “她们说他(指钟书)‘年少翩翩’,你倒说说,他‘翩翩’不‘翩翩’。

”我应该厚  道些,老实告诉他,我初识钟书的时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  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

可是我瞧他认为我该和他站在同一立场,就忍不住淘气  说:“我当然最觉得他‘翩翩’。

”他听了怫然,半天不言语。

后来我称赞他西装笔挺,  他惊喜说:“真的吗

我总觉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一次也不如别人的挺。

”  我肯定他衣服确实笔挺,他才高兴。

其实,褚慎明也是个复合体,小说里的那杯牛奶是  另一人喝的。

那人也是我们在巴黎时的同伴,他尚未结婚,曾对我们讲:他爱“天仙的  美”,不爱“妖精的美”。

他的一个朋友却欣赏“妖精的美”,对一个牵狗的妓女大有  兴趣,想“叫一个局”,把那妓女请来同喝点什么谈谈话。

有一晚,我们一群人同坐咖  啡馆,看见那个牵狗的妓女进另一家咖啡馆去了。

“天仙美”的爱慕者对“妖精美”的  爱慕者自告奋勇说:“我给你去把她找来。

”他去了好久不见回来,钟书说:“别给蜘  蛛精网在盘丝洞里了,我去救他吧。

”钟书跑进那家咖啡馆,只见“天仙美”的爱慕者  独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烫的牛奶,四围都是妓女,在窃窃笑他。

钟书“救”了他回来。

  从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说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该喝杯啤酒,不该喝牛奶。

准是那  杯牛奶作崇,使钟书把褚慎明拉到饭馆去喝奶;那大堆的药品准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  牛奶生发出来的。

  方遯翁也是个复合体。

读者因为他是方鸿渐的父亲,就确定他是钟书的父亲,其实  方遯翁和他父亲只有几分相像。

我和钟书订婚前后,钟书的父亲擅自拆看了我给钟书的  信,大为赞赏,直接给我写了一封信,郑重把钟书托付给我。

这来很像方遯翁的作风。

  我们沦陷在上海时,他来信说我“安贫乐道”,这也很像方遯翁的语气。

可是,如说方  遯翁有二三分像他父亲,那么,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还有几分是捏造,因为亲友间  常见到这类的封建家长。

钟书的父亲和叔父都读过《围城》。

他父亲莞尔而笑;他叔父  的表情我们没看见。

我们夫妇常私下捉摸,他们俩是否觉得方遯翁和自己有相似之处。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

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  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

方鸿渐  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小姐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

  这些话都很对。

可是他究竟没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话也就可释为聊以自慰的话。

  至于点金银行的行长,“我你他”小姐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见的无锡商人,我  不再一一注释。

  我爱读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三闾大学旅途上的一段。

我没和钟书同到湖南去,  可是他同行的五人我全认识,没一人和小说里的五人相似,连一丝影儿都没有。

王美玉  的卧房我倒见过:床上大红绸面的被子,叠在床里边;桌上大圆镜子,一个女人脱了鞋  坐在床边上,旁边煎着大半脸盆的鸦片。

那是我在上海寻找住房时看见的,向钟书形容  过。

我在清华做学生的时期,春假结伴旅游,夜宿荒村,睡在铺干草的泥地上,入夜梦  魇,身下一个小娃娃直对我嚷:“压住了我的红棉袄”,一面用手推我,却推不动。

那  番梦魇,我曾和钟书讲过。

蛆叫“肉芽”,我也曾当作新鲜事告诉钟书。

钟书到湖南去,  一路上都有诗寄我。

他和旅伴游雪窦山,有纪游诗五古四首,我很喜欢第二第三首,我  不妨抄下,作为真人实事和小说的对照。

  天风吹海水,屹立作山势;浪头飞碎白,积雪疑几世。

我常观乎山,起伏有水  致;蜿蜒若没骨,皱具波涛意。

乃知水与山,思各出其位,譬如豪杰人,异量美能备。

  固哉鲁中叟,祗解别位智。

  山容太古静,而中藏瀑布,不舍昼夜流,得雨势更怒。

辛酸亦有泪,贮胸敢倾吐;  略似此山然,外勿改其度。

相契默无言,远役喜一晤。

微恨多游踪,藏焉未为固。

衷曲  莫浪陈,悠悠彼行路。

  小说里只提到游雪窦山,一字未及游山的情景。

游山的自是游山的人,方鸿渐、李  梅亭等正忙着和王美玉打交道呢。

足见可捏造的事丰富得很,实事尽可抛开,而且实事  也挤不进这个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妇也有些影子。

钟书有一位朋友是忠厚长者,旅途上碰到一个自称落  难的寡妇;那位朋友资助了她,后来知道是上当。

我有个同学绰号“风流寡妇”,我曾  向钟书形容她临睡洗去脂粉,脸上眉眼口鼻都没有了。

大约这两件不相干的事凑出来一  个苏州寡妇,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倷是好人”等等妙语奇文。

  证处厚的夫人使我记起我们在上海一个邮局里看见的女职员。

她头发枯黄,脸色苍  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浅紫色麻纱旗袍。

我曾和钟书讲究,如果她皮肤白腻而头发  细软乌黑,浅紫的麻纱旗袍换成线条柔软的深紫色绸旗袍,可以变成一个美人。

汪太太  正是这样一位美人,我见了似曾相识。

  范小姐、刘小姐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绍。

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  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

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  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

她受过高等教育,  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

方鸿渐  “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

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  内外。

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

她最大的成功是  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

她和方鸿渐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  型的大妇。

孙柔嘉聪明可喜的一点是能画出汪太太的“扼要”: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  唇。

一个年轻女子对自己又羡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会有这种尖刻。

但这点聪明还是钟  书赋与她的。

钟书惯会抓住这类“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个人声音里的“扼要”,由  声音辨别说话的人,尽管是从未识面的人。

  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斫得七零八  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

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  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  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

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  穿你的西洋镜”。

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

  可能我和堂吉诃德一样,做了非常扫兴的事。

不过,我相信,这来可以说明《围城》  和真人实事的关系。

  二 写《围城》的钱钟书  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从小时候起。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

据钱家的“坟上风文”,不  旺长房旺小房;长房往往没有子息,便有,也没出息,伯父就是“没出息”的长子。

他  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二伯父早亡,他父亲行二,叔父行四,两人是同胞双生,钟书  是长孙,出嗣给长房。

伯父为钟书连夜冒雨到乡间物色得一个壮健的农妇;她是寡妇,  遗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为“姆妈”)。

姆妈一辈于帮在钱家,中  年以后,每年要呆呆的发一阵子呆,家里人背后称为“痴姆妈”。

她在钟书结婚前特地  买了一只翡翠镶金戒指,准备送我做见面礼。

有人哄她那是假货,把戒指骗去,姆妈气  得大发疯,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终没见到她。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输亲兄弟。

亲兄弟、堂兄弟共十人,钟  书居长。

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  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

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  的奶,有“痴气”。

我们无锡人所谓“痴”,包括很多意义:疯、傻、憨、稚气、呆气、  淘气等等。

他父母有时说他“痴颠不拉”、“痴舞作法”、“呒著呒落”(“著三不著  两”的意思——我不知正确的文字,只按乡音写)。

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  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

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

也许钟书的“痴  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

我曾看过他们家的旧照片。

他的弟弟都精精壮壮,  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怜相。

想来那时候的“痴气”只是稚气、呆气,还不  会淘气呢。

  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

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来一  部《常州先哲丛书》,伯父已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

可是周岁有了“钟书”  这个学名,“仰先”就成为小名,叫作“阿先”。

但“先儿”、“先哥”好像“亡儿”、  “亡兄”,“先”字又改为“宣”,他父亲仍叫他“阿先”。

(他父亲把钟书写的家信  一张张帖在本子上,有厚厚许多本,亲手帖上题签“先儿家书(一)(二)  (三)……”;我还看到过那些本子和上面贴的信。

)伯父去世后,他父亲因钟书爱胡  说乱道,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说话的意思。

钟书对我说:“其实我喜欢‘哲良’,  又哲又良——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伯伯给我写在练习簿上的‘哲良’。

”这也许因为  他思念伯父的缘故。

我觉得他确是又哲又良,不过他“痴气”盎然的胡说乱道,常使他  不哲不良——假如淘气也可算不良。

“默存”这个号显然没有起克制作用。

  伯父“没出息”,不得父母欢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

伯母娘家是江阴富户,做颜  料商发财的,有七八只运货的大船。

钟书的祖母娘家是石塘湾孙家,官僚地主,一方之  霸。

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响了父子的感情。

伯父中了秀才回家,进门就挨他父亲一顿  打,说是“杀杀他的势气”;因为钟书的祖父虽然有两个中举的哥哥,他自己也不过是  个秀才。

钟书不到一岁,祖母就去世了。

祖父始终不喜欢大儿子,钟书也是不得宠的孙  子。

  钟书四岁(我纪年都用虚岁,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岁,而钟书是阳历十一月下旬生的,  所以周岁当减一岁或二岁)由伯父教他识字。

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

伯父  上茶馆,听说书,钟书都跟去。

他父亲不便干涉,又怕惯坏了孩子,只好建议及早把孩  子送入小学。

钟书六岁入秦氏小学。

现在他看到人家大讲“比较文学”,就记起小学里  造句:“狗比猫大,牛比羊大”;有个同学比来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  挨了老师一顿骂。

他上学不到半年,生了一场病,伯父舍不得他上学,借此让他停学在  家。

他七岁,和比他小半岁的常弟钟韩同在亲戚家的私塾附学,他念《毛诗》,钟韩念  《尔雅》。

但附学不便,一年后他和钟韩都在家由伯父教。

伯父对钟书的父亲和叔父说:  “你们两兄弟都是我启蒙的,我还教不了他们

”父亲和叔父当然不敢反对。

  其实钟书的父亲是由一位族兄启蒙的。

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笨,叔父聪明,而伯父  的文笔不顶好。

叔父反正聪明,由伯父教也无妨;父亲笨,得请一位文理较好的族兄来  教。

那位族兄严厉得很,钟书的父亲挨了不知多少顿痛打。

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  祖父,让两个弟弟都由他教。

钟书的父亲挨了族兄的痛打一点不抱怨,却别有领会。

他  告诉钟书:“不知怎么的,有一天忽然给打得豁然开通了。

”  钟书和钟韩跟伯父读书,只在下午上课。

他父亲和叔父都有职业,家务由伯父经管。

  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杂务,或和熟人聊天。

钟书总跟着去。

伯父化一个铜  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据钟书比给我看,那个酥饼有饭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么大,  还是小儿心目中的饼大);又化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

家里  的小说只有《西游记》、《水浒》、《三国演义》等正经小说。

钟书在家里已开始囫囵  吞枣地阅读这类小说,把“同呆 子”读如“岂子”,也不知《西游记》里的“呆子”  就是猪八戒。

书摊上租来的《说唐》、《济公传》、《七侠五义》之类是不登大雅的,  家里不藏。

钟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

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  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李元霸或裴元庆或杨林(我记不清)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得弯弯  曲曲等等。

他纳闷儿的是,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

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  青龙堰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锤头子;李元霸若进了  《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我们在牛津时,他和我讲哪条好汉  使哪种兵器,重多少斤,历历如数家珍)。

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  连阿拉伯数字的1、2、3都不认识。

钟韩下学回家有自己的父亲教,伯父和钟书却是  “老鼠哥哥同年伴儿”。

伯父用绳子从高处挂下一团棉花,教钟书上、下、左、右打那  四棉花,说是打“棉花拳”,可以练软功。

伯父爱喝两口酒。

他手里没多少钱,只能买  些便宜的熟食如酱猪舌之类下酒,哄钟书那是“龙肝凤髓”,钟书觉得其味无穷。

至今  他喜欢用这类名称,譬如洋火腿在我家总称为“老虎肉”。

他父亲不敢得罪哥哥,只好  伺机把钟书抓去教他数学;教不会,发狠要打又怕哥哥听见,只好拧肉,不许钟书哭。

  钟书身上一块青、一块紫,晚上脱掉衣服,伯父发现了不免心疼气恼。

钟书和我讲起旧  事,对父亲的着急不胜同情,对伯父的气恼也不胜同情,对自己的忍痛不敢哭当然也同  情,但回忆中只觉得滑稽又可怜。

我笑说:痛打也许能打得“豁然开通”,拧,大约是  把窍门拧塞了。

钟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钟书小时候最乐的事是跟伯母回江阴的娘家去;伯父也同去(堂姊已出嫁)。

他们  往往一住一两个月。

伯母家有个大庄园,钟书成天跟着庄客四处田野里闲逛。

他常和我  讲田野的景色。

一次大雷雨后,河边树上挂下一条大绿蛇,据说是天雷打死的。

伯母娘  家全家老少都抽大烟,后来伯父也抽上了。

钟书往往半夜醒来,跟着伯父伯母吃半夜餐。

  当时快乐得很,回无锡的时候,吃足玩够,还穿着外婆家给做的新衣。

可是一回家他就  担忧,知道父亲要盘问功课,少不了挨打。

父亲不敢当着哥哥管教钟书,可是抓到机会,  就着实管教,因为钟书不但荒了功课,还养成不少坏习气,如晚起晚睡、贪吃贪玩等。

  一九一九年秋天,我家由北京回无锡。

我父母不想住老家,要另找房子。

亲友介绍  了一处,我父母去看房子,带了我同去。

钟书家当时正租居那所房子。

那是我第一次上  他们钱家的门,只是那时两家并不相识。

我记得母亲说,住在那房子里的一位女眷告诉  她,搬进以后,没离开过药罐儿。

那所房子我家没看中;钱家虽然嫌房子阴暗,也没有  搬出。

他们五年后才搬入七尺场他们家自建的新屋。

我记不起那次看见了什么样的房子、  或遇见了什么人,只记得门口下车的地方很空旷,有两棵大树;很高的白粉墙,粉墙高  处有一个个砌着镂空花的方窗洞。

钟书说我记忆不错,还补充说,门前有个大照墙,照  墙后有一条河从门前流过。

他说,和我母亲说话的大约是婶母,因为叔父婶母住在最外  一进房子里,伯父伯母和他住中间一进,他父母亲伺奉祖父住最后一进。

  我女儿取笑说:“爸爸那时候不知在哪儿淘气呢。

假如那时候爸爸看见妈妈那样的  女孩子,准抠些鼻牛来弹她。

”钟书因此记起旧事说,有个女裁缝常带着个女儿到他家  去做活;女儿名宝宝,长得不错,比他大两三岁。

他和钟韩一次抓住宝宝,把她按在大  厅隔扇上,钟韩拿一把削铅笔的小脚刀作势刺她。

宝宝大哭大叫,由大人救援得免。

兄  弟俩觉得这番胜利当立碑纪念,就在隔肩上刻了“刺宝宝处”四个字。

钟韩手巧,能刻  字,但那四个字未经简化,刻来煞是费事。

这大概是顽童刚开始“知慕少艾”的典型表  现。

后来房子退租的时候,房主提出赔偿损失,其中一项就是隔扇上刻的那四个不成形  的字,另一项是钟书一人干的坏事,他在后园“挖人参”,把一棵玉兰树的根刨伤,那  棵树半枯了。

  钟书十一岁,和钟韩同考取东林小学一年级,那是四年制的高等小学。

就在那年秋  天,伯父去世。

钟书还未放学,经家人召回,一路哭着赶回家去,哭叫“伯伯”,伯父  已不省人事。

这是他

草房子的第九章药寮的主要内容5o字

桑桑得了很重的病,脖子上长了一个肿块,疼痛难忍,父亲带他四处求医,大小医院都看过,只知道难以治好。

后来大家都知道桑桑病了,都很关心桑桑。

温幼菊老师把帮桑桑叫到药寮,给他讲自己的故事鼓励桑桑。

药寮是温老师的房间,由于温老师常年喝药,房间总是飘来一股药香,于是蒋一轮老师将一块刻了“药寮”的牌子挂在温老师房间的门上。

(寮是小房子的意思,至于温老师什么病也没交代,只是说常年身体不好)。

桑桑生病期间纸月的外婆去世了,纸月不得不离开油麻地,和她的父亲(就是浸月寺的慧思)去了南方,临走时,送给桑桑一个绣了红莲花的书包。

桑桑的病在大小医院看过后都说治不好,最后只能面临死亡。

在临近医生预测的日子里,大家都想尽一切办法让桑桑感到快乐,甚至父亲会抛弃自己不愿意回想过去的想法,重新拿起猎枪带桑桑去打猎,让给桑桑度过快乐的一天。

(在那个时候,猎人是被人最看不起的职业,桑校长原来是打猎的,后来凭自己的努力学习知识,成为校长的,其他人都不知道,所以桑校长不想让别人知道他认为的不堪的过去)。

桑桑在大人的表现中依稀明白自己时间不多了,瞒着大人拿着父亲给的零花钱带着妹妹去了县城,给妹妹买了一个娃娃,带他看风景,最后大人们在城墙上找到了已经虚脱的桑桑。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在悲痛中大家都在等待桑桑的死亡,突然有一天一个走村串巷的郎中告诉桑校长一个地址,说那位郎中可能会治好桑桑的病,他们依照地址找到那位已经八十多岁,并且摊在椅子上的郎中后,他告诉桑校长桑桑得的是鼠疮,并且开了药。

温老师把熬药的任务揽了下来,并且买了一个新的药壶给桑桑,每天两个人喝药的过程,充满了庄严地仪式感。

一个月后,桑桑的肿块开始软化并消退,桑桑开始恢复健康。

大家都很高兴。

后来桑桑考上了中学,桑校长也因工作出色调到中学当校长,一家搬离了油麻地。

桑桑向曾经爱过他和他爱过的所有人都一一告别,除了纸月。

小说的最后交代了事情的发生时间,一九六一年八月(这个时间是文革的前期,那时人们善良,生活安静,文革后所有人的生活都会改变,而桑校长的命运更是未知,作者写到这个时间点,也有很深刻的意思啊,这个是我自己人认为的。

)草房子我很喜欢,找个时间尽量看吧,毕竟作者的文笔很好,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字里行间就能感受的到,读完后能让心休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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