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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写你在客运站所看到的概况,多写好的方面,最好不写你看到的不足。
最后表示决心,要在客运站努力工作,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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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体会
工作心得:加强对监察对象中聘用人员管理监察的思考(最新)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随着《监察法》的出台,监察对象范围有了较大的拓展,基本上做到了对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公职人员监察的全覆盖。
在监察机关对有关公职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监察的六类人员中,大量聘用人员也纳入其中。
因此,加强对监察对象中聘用人员的管理监察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一、聘用人员监察对象的现状(一)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人员中聘用人员数量大《监察法》实施以后,监察对象数量有了很大的变化。
如X市X区监察对象总数改革前为2512人,改革后为9985人,是改革前的近4倍。
以该区公安和城管部门为例,前者监察对象数改革前为404人,改革后为1268人,其中聘用人员(辅警、协警)864人,占监察对象总数的68.14%。
后者,改革前为8人,改革后为343人,其中聘用人员数211,占监察对象总数的61.52%。
又如,X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站监察对象,改革前为27人,改革后为46人,其中聘用人员19人,占监察对象总数的41.30%。
(二)聘用人员监察对象中党员人数比例少由于聘用人员工作的相对不稳定性等原因,除聘用人员中一些复员退伍军人在部队加入了党组织外,其他人员入党的比较少。
如X市公安局X分局聘用人员864人中,中共党员为89人,占比为10.30%。
X市X区城管局聘用人员211人中,中共党员为20人,占比为9.48%。
X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站聘用人员19人,中共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怎么看待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
木直中绳,輮以为轮。
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是从工作准则和思想道德上对我们行为的规范和约束。
作为公职人员我们代表的是国家公权力的行使,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就显得更加重要。
规章制度能量化的标准化的约束公职人员,在制度层面明确地让政府工作人员在利弊得失的判断下遵守工作章程,职业道德 则能在观念上让公职人员树立正确认识,在更加全面的各个方面都能严谨实行权力。
两者互相配合,从内到外全面发挥作用让公职人员保证办事效率维护群众利益,有利于保证政府人员队伍的纯洁性。
我们应该充分发挥二者作用,更好地为群众办事。
但我们公职人员的队伍里出现的漠视法纪而出现违法乱纪贪腐问题更是体现了加强完善法制与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我们还要继续加大力度完善和细化工作规章制度,并建立良好的奖惩措施监督制度的落实。
加强道德法制宣传,通过树立单位的道德模范给予一定鼓励,宣传先进事例,起到榜样的作用。
举办学习精神会议,组织观看视频等方式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
对于我而言,如果我有幸成为一名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我一定会认学真习税政法规和单位的各种制度,严格认真执行。
同时,牢记自己是一名国家税务人,为民收税,为国聚财的使命要求我会严肃对待每一笔税款,耐心服务纳税人,洁身自好。
党员干部学习违法违纪案例心得体会
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以案施教警钟长鸣------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开展以罗发玉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罗发玉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个人,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
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
一、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
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
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罗发玉从一个贫苦农民的子弟成长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也曾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
但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他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
公职人员经商什么处分
严重者,经教育不改,可能被辞退公: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
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根据人社部5月30日发布的《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6.7万人 。
浅议如何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
关于“五五”普法的心得xx年开始实施的全国“五五”普法教育,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新一轮全民法制宣传教育。
在过去20年里,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法治保障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普法教育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还较明显。
如何搞好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我们认为: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突破重点、难点和盲点等薄弱环节上,通过攻克薄弱环节来提升“五五”普法教育的质量。
一、薄弱环节制约着普法教育的质量 我国的普法教育通过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
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
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经济转型、企业转制、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为各种利益调整的主要特征,社会矛盾比较突出。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开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因而在实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现了对一些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对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对盲点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
其表现: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
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
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
因此,我们在推进“四五”普法中一直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
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
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区的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应该说,在“四五”普法中,各级政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较为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范运作。
但是在工作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诸如法制副校长素质不高,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且讲课形式单一。
简单枯燥,导致有的学校法制副校长没有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一些学校和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三是流动人员法制教育难落实。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已成为一大趋势。
仅新都目前就有外来流动人口10万多,占本地人口六分之一。
他们一方面为新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压力。
四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
由于这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且分布面广,一些业主本身素质不高和急于发展经济的心理,因而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劳动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
实行政企分开后,政府又缺乏对中小私营企业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难以渗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营企业中存在盲点。
五是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
多年来,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级政府一直将农民的普法作为重点来全力推进。
特别是各地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开展“综合示范村”以及“法律明白人”创建活动为契机,使普法教育在农村得到了有效推进。
但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发展不平衡,加上普法骨干紧缺和政府投入不够等因素,使普法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六是对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法制教育滞后。
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农村向城市聚集已成为必然趋势。
特别是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大城市化建设力度,村委变社区,农民变市民。
但是,城市扩建也对失地农民带来了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等问题。
而法制宣传教育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使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生活保障等一度成为热点问题。
二、用法制提升普法教育质量 普法教育质量不高有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有相关部门责任不明的问题,也有主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等等,但是从根本上说还是缺乏应有的法制保障。
因此,在推进“五五”普法中,我们应当下大力气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以提升普法教育质量。
在建立法律保障制度中,我们认为,应构建以下四个保障机制: 一要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
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
不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普法组织机构,而且还要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不能让普法机构成为摆设。
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有普法的组织机构,但一些单位的普法机构作用不大,工作推进不力,普法教育的质量难以保证。
因此,必须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确立普法组织机构的职能和权限,让它们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二要构建普法教育责任机制。
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
这一方面需要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又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否则共同责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因此,必须要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构建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这样才能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提高。
三要构建普法教育资源整合机制。
在教育的手段上,普法教育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相通性,拥有的资源可以共享。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不沟通、开展工作单打一的现象比较普遍。
因此,必须树立“大普法”观念,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整合资源,这样,普法教育才能与其他教育互为侵透,协调发展,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够提高。
四要构建有效的普法教育考评机制。
在普法教育的实践中,绝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考评机制,但一些单位考评的效果不是很好,影响了普法质量。
因此,要从法律制度上对普法教育的考评机制予以确认,同时从政府的角度解决部门考核、多头考核和重复考核等问题,把一切考核纳人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考核的轨道上来,增强考核的权威性。
这样,才能够保证普法教育与其它工作协调发展,才能促进普法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创新为确保普法教育质量提供动力 “五五”普法既要开拓创新,又要加强基础性工作;既要求发展,又要继承过去的优秀成果及其成功经验。
一要把握“三个理念”,努力实现理论创新。
一是要坚持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
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变革中的和谐社会,是发展中的和谐社会,是维护公平和公正的和谐社会,是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和谐社会,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保持社会安定团结的和谐社会,而这一切都需要努力通过法治的手段去实现。
二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念。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把人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时,要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依治理工作的基本目标,加强发展经济、公民权利义务和人口、资源、环境等可持续发展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依法治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要坚持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理念。
党的执政能力的体现者基本上都是国家各级机关、各部门、各行业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
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律素质的高低,能否依法办事和公正执法,直接影响着法律的实施,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的体现,也影响着依法治国的进程。
因此,在制定“五五”普法规时,强调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强调提高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
二要树立创新理念,拓展法制宣传形式。
一是在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的结合上突出现代手段。
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进入了数字和网络时代,影视、网络等传媒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在法制宣传教育中越来越突显出其优势和作用。
我们要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鼓励、引导、支持有关传媒办好法制栏目(网页)、节目,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文艺作品等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做到入耳入脑。
二是在集中教育和日常宣传的结合上重视日常宣传。
诚然,利用各种纪念日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易于产生影响,营造氛围。
但是,法制宣传教育更需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因而要注重日常宣传教育,使人们在浓厚的法律文化氛围中切身感悟到法律的真谛,进而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三是在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上注重法治实践活动。
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实践。
所以,要引导和指导公民积极参与立法活动,领悟法律的本意;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把执法和司法的过程变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强化和规范各类法律服务,把维权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植根于法治实践之中。
一次良好的法治实践本身就是最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其效果远远胜过数次空洞的说教。
三要创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机制。
全民普法是一项伟大的事业,需要大批人才从事这项工作。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人力资源与普法教育的需求差距较大,特别是基层单位的矛盾更为突出,有的单位搞普法教育的专职人员只有一人。
因此,在“五五”普法中,要创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机制,改变人力资源紧缺的状况。
要通过法律的途径确定普法机构的人员编制,定人、定岗、定职责,不得擅自挪用。
要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创建普法宣传员队伍,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为普法教育服务。
如组建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新闻队伍、法制文艺队伍和法律志愿者队伍等等。
通过创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机制,让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普法教育的大潮中来,确保全民普法教育这一伟大事业获得如期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