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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心得体会

时间:2016-11-27 00:02

学习《国际法》心得体会

国际法是调整间关系的法律,是国家在处理国际关系中的行为准则。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和中国加入WTO,作为党政机关的干部,在对外交往和处理国际事务中,必须具备国际法知识,学会运用国际法这个武器,来维持和捍卫我们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所以说,学好国际法是非常必要和必需的。

下面谈谈学习国际法的一些心得和体会:一、正确理解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即国际公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是以国家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国际法和国内法作为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仅有原则区别,而且有密切联系。

国际法是国家参与制定的,国内法是国家制定的,而国家的对外政策和对内政策密切相关,国家的对外政策必然影响国家对国际法的态度和立场,也就是说,国家在参与制定国际法时,必然要考虑其国内法的立场,而在制定国内法时,也同样要顾及国际法的要求,尽量使其一致。

一方面,国家应遵守公认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而不得制定与国际法相违背的内立法,根据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项,任何国家不得借口国际法加以干涉。

另一方面,把国际法作为国内法的组成部分与国内法处于同等的地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为了在国内实施国际法,国家根据具体的国际义务,分别采取立法措施,制定新法或修改现行法规。

国内法与国际法在一般来讲并无冲突,但美国1978年12月16日与中国签署了《关

八大工法的心得体会

对国际商法的认识 俗话说,编筐编篓,贵在收口。

因此,在此时纵观本学期的商法学习就显得 尤为重要了。

本学期,通过对国际商法的学习,很是受益匪浅,虽然我是一名国 际经济与贸易的学生,但经济贸易与法本就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

国际商法 是法学的一门重要学科,尤其是随着中国的入世,它在国际贸易实务以及商 事往来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下面,我就谈一下通过这半个学期的学习,我对国际商法的基本认识, 以及国际商法的一些基础知识。

一、 国际商法的概念 1、国际商法的含义 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是调整跨国境的贸易活动的法律制 度和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包括调整平等主体间的商业交易活动的私法规范和国 家对贸易活动进行管理的公法规范。

同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一样,国际贸易法主要 表现为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家或国家集团的立法、规章。

2、国际商法的特征 主体的普遍性 调整对象的广泛性 法律规范的多样性 二、 国际商法的历史渊源与发展 国际商法是一门古老的法学学科,并且不断发展。

其调整范围由原来的商事 交易范围扩大到贸易管理规范,从性质上已不再限于私法;由货物买卖扩大到技 术贸易、服务贸易。

与国内法相比,其渊源不仅包括国家立法、国际条约,还包 括没有当然约束力的国际惯例。

商人之间的国际贸易越来越受到国家乃至国际组 织制定的规范的影响。

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国家、国际组织,都是国 际贸易舞台上的主角。

国际商法是国家间商事交往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产生的。

11 世纪起,随 着欧洲商业的复兴和发展,在地中海沿岸出现了一些国际性的商业中心城 市,这些城市中的商人从封建领主那里买得了自治权,组建商人法庭,适 用他们在商事交往中形成的习惯规则调整商事交易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法 律被称为“商人法”,以区别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封建法、教会法等法律 体系。

后来,随着欧洲航海贸易的发展,商人法逐步扩及到西班牙、法国、 英国、德国等国家,实际上成了商人在欧洲各地港口或城市用以调整他们 之间经济贸易活动的法律和国际惯例。

商人法从产生之时起就与当时占主 导地位的封建法、教会法截然不同,以自己特有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成为一个特殊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这种打破地域限制的跨国界商事交易法 的形成和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欧洲各国间的经济贸易往来,为各国商业的 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而国际商事交易的发展反过来又为国际商法 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物质基础。

具有国际性的商人法被纳入主权国家国内 法体系后,使得各国国内商法成为调整本国对外商事关系的重要规则。

从 资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直到 19 世纪末以前,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国内商事 立法一直是国际商法主要的法律渊源。

国内法本质上属于主权法的范畴, 为法学理论中的“强制性规范”,即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

从这 一角度说,商人法的国内化实质上是从主权原则和民族主义出发的商人法 的民族化。

从历史的观点看,这对促进本国商品交易和商品流通秩序的正 常化起了积极作用,但以发展和未来的观点来看,却是与商事活动的国际 性、跨国性相违背的。

由于各国内商法主要是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的要求制 定的,而不是从国际商事活动的需要出发。

因此,各国的商法不但很难充 分涉及国际商事方面的问题,而且其中某些法律规定甚至与传统的国际商 事惯例背道而驰。

国家法越多,各国交往中的法律冲突也越多,在发展国 际贸易方面的法律障碍也越多。

尽管这些法律冲突可以按照国际私法规则 予以解决,但毕竟给顺利进行国际商事交往增添了麻烦和障碍。

因此,从 19 世纪末起,随着欧洲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从自有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 过渡,在国际商事交易活动日益发展的形势下,各国政府都积极介入了统 一国际商事交易规则的工作,以双边条约或多边公约的方式推动着国际商 事交易规则的国际统一化进程,使国家成为推动传统国际商法变革的最重 要力量。

各国已在统一国际投资、国际货物、服务和资本交易、国际技术 转让与这些活动密切相关的国际货币、金融和财政制度、国际民事诉讼和 国际商事仲裁规则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

国家参与制定的条约、公约已取 代国内立法和国际商事惯例成为国际商法最重要的渊源,正是在国家的推 动下,各国之间涉外商法的差异日渐缩小,国际商法的内容也不断丰富和 完善,国际商法统一化进程日益加快,为适应并促进国际经济一体化发挥 了积极作用。

国家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已成为国际商 事关系的主导因素。

国际商法渊源结构的变革推动了传统法学的变革,正 是在国家成为推动国际商法变革的最重要力量的历史背景下,二战后兴起 了一门专门研究国际经济关系中“重要而突出的法律关系,即以国家为主 体的法律关系的新兴的学科———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必 将会推动国际商法在更高水平上的变革与统一化进程。

目前,国际商法在 法律渊源方面已形成了国际条约、国际贸易惯例(两者我们可合称为国际法渊源) 、国内法并存的局面。

三、 国际商法的作用 国际贸易法作为调整跨国贸易活动的规范,无疑具有广泛和重要的作用。

概 括起来,至少应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第一,调整贸易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国际贸易界普遍接受、遵守的国际贸 易管理也都是直接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

这是国际贸易法的最基本 作用。

第二,调整国家间的贸易关系。

第三,促进全球共同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

贸易已不再单纯的局限于贸易,而逐 渐与环境、人权相联系。

第四,为解决国际贸易争议提供准则。

在贸易过程中一般会产生两种类型的贸易 争议:一类是商事争议,交易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权利与义务产生争议; 另一类是国家与国家间的贸易争议,主要因贸易管理而引起。

讨论国际商法的地位和体系, 必须把国际商事法律规范与国际商法的渊源区 分开。

国际商法的渊源,指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其与国际商事法律规 范之间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

我们说国际商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基于国 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内容、性质进行的分类,而非就其表现形式进行的分类。

近代 以来国际商法的渊源出现了新的变化,但并不影响国际商法的独立性。

相反,法 律渊源的丰富反映了国际商法体系在随着国际商事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完善, 在不 同的法律渊源间的相互作用下,国际商法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四、 从合同法看国际商法 合同是现代社会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形式。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生 产、分配、流通领域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合同。

比如,公司厂房的建造、原材料 的取得、职工的雇佣、产品的销售、货物的运输与保险等,都要通过订立合同来 实现。

由于合同至关重要,无所不在的作用,决定了合同法在国际商法中的地位 合同法构成许多商事交易的基础,其基本的制度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因此,要更 好的学习国际商法,就必须对合同法有一定的基础了解。

2、各国的合同法 在大陆法系国家,合同法以成文法的形式出现,如法国、德国等国的合同法 一般包含在民法典中。

在英美法系国家,合同法主要是以判例法的形式出现。

这是几个世纪以 来英国、美国等国法院以判例形式发展而成的判例法。

中国现行合同法是 1999 年 3 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1、合同法的重要地位该法从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合同法中吸纳了许多先进的制 度,在我国的合同法发展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3、合同的有效性及合法性 a 有效性: 各国法律通常规定, 只有合同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 才是有效合同: 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合同的标的、内容必须合法; 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b 合法性 各国法律通常规定,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必须合法,并且规定:凡是违反法律、 违反善良风俗与公共秩序的合同无效。

4、合同的签订 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

要约:为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

提出要约的一方称 要约人。

在要约里,要约人除表示欲签订合同的愿望外,还必须明确提出足以决 定合同内容的基本条款。

要约可以向特定的人提出,亦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

要 约人可以规定要约承诺期限,即要约的有效期限。

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要约人 受其要约的约束,即有与接受要约者订立合同的义务;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 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

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可 按通常合理的时间确定。

对于超过承诺期限或已被撤销的要约,要约人则不受其 拘束。

承诺:为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提出的要约表示完全同意。

同意要约的一方称要 约受领人,或受要约人。

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承诺,其合同即告成立,受要约人 就要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对要约内容的扩张、限制或变更的承诺,一般可视为 拒绝要约而为新的要约,对方承诺新要约,合同即成立。

5、我国的合同法立法 我国合同制度的立法,经历了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

但是,特别应当 指出的是,在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需要,我国陆续 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 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 ,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也对合同制度作了大量规定,对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后,这三部合同法的计划 经济色彩已显现出来,同时,由于三部合同法并存的弊端和冲突,显然已 经不能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国于 1999 年颁布和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

五、 小结 随着国际之间的日渐密切合作以及经济的进步,国际商法一定会更加完善和 全面。

学习经济法的心得体会有哪些

学习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国际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为。

国际经济调整国际经济活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也就是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商品、技术、资本、服务的跨国交易流通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和。

国际经济法调整的经济活动范围包括国际货物贸易及其相关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服务贸易;国际金融业务及间接投资活动,涉及货币、有价证券的跨国流通、交易;国际技术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由这些活动引起的跨国收费问题,和国际争议解决问题。

在以上活动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的法律,从而形成了国际经济法律规范和制度:1、有关国际货物贸易法律制度;2、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制度;3、有关国际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的法律制度;4、有关国际货币金融的法律制度;5、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制度;6、有关国际争议解决法律制度;这法律规范和制度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和范围,他们构成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的对象。

以上是按照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活动的不同领域对这一法律制度的范围进行界定和分类;从法律规范自身的特点看,还可以把国际经济法分为2类:微观的交易法,调整横向的经济关系,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实行意思自治,这类法律例如国际货物贸易领域中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英国国际经济法是具有边缘性和综合性的法律部门,在内容上它是综合性的,它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

谁有学习国际法的心得呀 帮帮忙 谢谢了 帮我大概列个提纲吧

在学习国际法之前,我对国际法有一点偏见,因为现实中某些国家为了自己的国家利益频频违背国际法,而其他国家对其只能谴责或是表示遗憾,国际法与国内法相比,其实际效力要小得多,所以在学习这门课之前对国际法的知识并不是很重视。

学习国际法之后,吴慧老师以其渊博的知识,丰富的阅历,独到的分析,权威的评述征服了我,让我迅速的喜欢上了这门课程。

在11月初,我参加了2006年北京模拟联合国比赛,在比赛中所学的国际法知识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我在发言和辩论中使用了一些国际法法条,这些法条使我的观点有理有据,很有权威性,后来,我还亲自参与制订了一部提高石油清洁程度的国际环保法律,理论联系实践使我深刻的体会到国际法的重要性。

经过了这两个多月的学习,我收获很大,对国际法这门课的认识也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高,具体有以下几点:1 国际法给了我一个研究国际政治的切入点和一个全新的视角——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国际政治,如何用法律去规范国际上各国的政治行为,如何更有效的把世界纳入到一个法制的体系当中,如何用国际法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促进各国间的交流与发展,实现和谐世界,如何运用国际法分析国际冲突,如何运用国际法维护自己国家的国家利益,争取自己的权利......现在面对国际问题时,我多了一种思维方式,多了一种解决问题的手段。

2 国际法给了想从事外交外事工作的我一个标杆。

国际法是世界各国所公认的一种行为规范,只有更好的学习了国际法,才能在将来的工作中更好的约束自己的行为,捍卫自己的利益,做一名“国际人”。

随着国际化的程度不断提高,中国正越来越积极的融入到世界体系和世界秩序中,这为我们将来从事外交外事工作提供了很到的一个契机,而了解国际法则显得越来越重要,不了解国际法的人是无法胜任外事工作的。

3 国际法给我的国际政治学习提供了很多概念上的规范,在学习国际政治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概念问题,而这些概念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理解,往往让人不知作何选择,自从学习国际法之后,我意识到国际法法条上对这些概念的解释才是最权威的,在学习中我很注意对这些概念的理解和掌握,这对规范我的国际政治学术研究到了很好的作用。

学习了国际法这门课后,我觉得自己的国际政治学习在层次上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吴慧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卓尔不群平易近人的个人魅力也感染了我,对我影响很大。

具体在这门课的讲授过程中,我个人还有一点没有满足的地方,就是我们国际政治专业将来被授予的虽然是法学学士,但我们并未接受系统的法理和法律学习,很多法学基础的东西还很薄弱,面对有些法律只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我希望在难得的国际法课上能够通过这“法学的冰山一角”了解更多的法律体系的知识。

求一篇关于学习经济法的心得体会或者经验

学习经济法的感想学习经济法之前,经济法律给我的印象往往是比较实质性的意义,比如哪些经济行为或事情可为或不可为,哪些行为或者事情符合规定,哪些行为或者事情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

而通过老师多年的教学实践和积累的经验,在讲解中穿插引用了许多生动的关于经济法不同方面的案例,并且通过多媒体,让我们在听的同时,看到了许多的真实纠纷实况。

经济法包括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而三资企业法是重点等的内容。

我们学得津津有味,让我们真切的感受到经济法对维护社会的正常稳定所起到的贡献,也了解并体会了法律究竟是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听过老师授课以后,我明确了曾经模糊不清的经济法的印象,经济法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是研究经济法所立足的社会基础关系,在当下,这个基础关系就是市场经济关系。

所以,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从分析市场经济的属性开始。

重新建立了经济法的概念,全面认识了经济法的功能。

然后,老师在上课手脚过程中穿插了许多学习经济法的方法。

对于课本要买注册会计师的那本书。

不仅详细而且与时同进。

对于课本先通读一遍.then逐章细读,and把知识点写在笔记本上,写上它出现的页码.等到以后看自己的笔记,回忆不起来的看下书.通读教材是必要的,最后就开始抓重点,比如说合同法之类的,然后就是案例分析,.主要是理解,死记硬背解决不了问题,以上这是老师给我们提供的经验。

接下来。

我说下我对经济法的大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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