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法院如何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同志在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这是党中央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的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就人民法院的领导干部而言,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做好表率,切实承担起带领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而不懈努力。
\ 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首先要从认识入手\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必须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干部队伍转变作风的自觉性。
因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不良的作风是受其思想观念支配的。
思想上的模糊,必然导致作风上的盲目、随意和失控。
一般来说,有正确的思想认识,才能有良好的作风,正确的实践和行为。
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作风不正,并缺乏转变作风的自觉性,对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足是一个基本原因。
在他们看来,认为自己是领导干部,是抓发展“大事”的,而作风纯属和行为方式问题,即使有些不足也无损于大局。
这种认识显然是不对的、错误的、有害的。
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着一些突出的作风问题,早已经超越了“个人”范围,而成为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发展大局的大问题。
我们如果对这些问题不警惕,不抓紧治理,任其发展,就会极大地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党和人民的事业。
从我们党的实践证明来看,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建设和改革开放年代,作风都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能够发挥出难以估量的巨大社会作用。
“官”气正则民风清,领导干部队伍有好的作风,就能够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使党立于不败之地;就能够使科学理论同实际情况正确结合,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就能够使党不断克服自身的缺点和错误,始终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
只有干部队伍有好的作风,才能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形成共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才能从根本上做到防微杜渐,自觉抵御和消除腐败现象的侵袭,始终保持清正廉洁。
只有这样认识和理解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才能在实践中自觉地转变作风。
\ 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立足八个方面的优良作风,寻找宣传教育的切入点\ 作风建设是一个实践过程,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反映,是其党性修养、政治品质、道德情操的具体体现。
对领导干部不良作风进行整治,必须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找准切入点。
当前,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要按照同志在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要求,抓住思想教育这个根本,积极开展经常性教育,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律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要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一是从勤奋学习做起,坚持的学风,学以致用。
要自觉成为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的表率,着眼于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实际问题,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特别是要转化为,的能力,转化为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
二是要从做起,坚持群众路线,善于与群众打成一片,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心为民系、利为民谋,多做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三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以务实的作风,创新的精神,、不尚空谈、体察民情,做老实人、讲老实话、办老实事,在抓好各自具体的各项工作落实上下功夫。
四是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量力而行、严格把关,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
五是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服从命令、令行禁止,顾大局、识大体,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开放大局,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要善于把中央精神和部门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真正做到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统一。
六是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民主,做到心胸开阔、虚怀若谷、从善如流、平等待人,善于听取各种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自觉接受上级、同级、下级的监督,团结协作、和睦共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凝聚人心、共谋发展。
七要坚持权为民用、秉公用权、清正廉洁。
常怀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
八是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讲操守、重品行,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观念和低级生活方式的侵蚀,永葆革命气节和党员本色。
\ 三、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以群众的满意度为衡量标准\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是我们党的力量之源;为人民谋利益,是我们党立党执政的根本目的。
当前影响群众路线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形式主义的要害是,贪图虚名、不务实效、劳民伤财。
官僚主义的要害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做官当老爷。
官僚主义引发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助长官僚主义,已经成为影响我们事业发展的一大祸害。
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开展马锡武审判方式,始终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事,真正做到感情上心系群众、决策上想着群众、工作上联系群众、利益上惠及群众。
特别是在当前,要认真做好影响人民法院与广大群众关系的涉诉信访工作,把能否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衡量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试金石,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标准。
\ 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加强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我们党最重要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
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是干部领导作风的具体表现,也是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制度保证。
当前,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四个不够”,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
这“四个不够”又集中表现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两种倾向。
有的领导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有的领导班子软弱涣散,该集中的集中不起来,该坚持的坚持不下去,议而不决、决而不行、闹不团结、内讧严重。
克服这两种错误倾向,班子成员都有责任,要成为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成为改进领导作风的带头人。
党组主要负责人,要统筹把握集体领导这盘棋,就必须胸怀全局、作风民主、多谋善断,做好团结协调工作;善于总揽全局、分工负责、集体决定、分头实施、秉公用权,总揽而不包揽;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和集体智慧,周密论证、科学决策,果断而不武断;善于调动和发挥“整个班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知人善任、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
要切实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组的议事和决策程序,建立和落实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制,做到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分工负责、顾全大局。
\ 五、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发挥院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就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院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使院党组真正成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发挥院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一要做到进一步完善法院内部领导体制,保证院党组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
改进和完善法院领导体制是落实党对法院政治领导,充分发挥院党组政治核心作用的基础。
二要做到建立科学的决策运行机制,做好法院重大问题的决策。
做好法院重大问题决策是党组的重要职责,是院党组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内容和体现,是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法院系统的贯彻执行,实现法院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推进人民法院事业沿着健康轨道发展的有效制度和措施。
三要做到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是各级法院党组的政治核心地位所决定的,也是实现党对人民法院政治领导的必然要求和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体现。
四是做到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度和监督。
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蔓延,保持干警队伍的廉洁,确保人民法院的健康发展,是各级法院党组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是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内容,也是院党组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政治核心的重要途径。
五要做到加强党组的自身建设,改进创新基层法院党组的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六要做到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为人民法院的持续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 六、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领导班子是关键。
各级法院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既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发扬良好风气,又要严格要求班子成员,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作风建设。
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实践“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在进一步转变作风上发挥表率作用。
始终做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的表率,坚持做理论联系实际的表率,坚持做密切联系群众的表率,坚持做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坚持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 作风建设,说到底是一个领导干部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素质、精神和品格。
党的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而干部队伍的作风如何,关系党的作风的好坏。
作为领导干部中的一员,要以对党和国家前途命运高度负责的精神,务必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振奋民心,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实干,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用实际行动,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切实把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通过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等方面的努力,锲而不舍、一以贯之地抓紧抓好
五千字的公安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学习笔记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
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
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
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
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
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
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
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
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
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
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
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
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区别
为了突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着力深入探索问题,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廉洁的坚强警察队伍,市委书记C市公安局下午在市公安厅召开会议,对全市公安部门贯彻政治、法规、Yan Ji、法、优警风进行了重点学习和教育。
以案为戒正风肃纪心得体会
为吸取上海高院个别法官违法违纪事件教训,加强检察队伍廉政建设,日前,上海松江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以案为镜、正风肃纪”专项警示教育大会。
会上播放了违法违纪事件警示教育片,传达了市委领导要求和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大会和全市检察机关廉政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随后,该院纪检组长陆桂军从教育目的、学习内容、活动安排及工作要求等方面对专项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该院检察长杨玉俊强调,要以此次专项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刻吸取上海法院四名法官违法违纪事件沉痛教训,进一步加强我院廉政建设,重申检查纪律和制度要求,规范检察人员从检和业外行为。
贯彻市委提出的“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监管、严惩腐败”的“四严”要求,做到敬畏法律、敬畏组织、敬畏家庭。
据悉,近日该院还围绕“引以为戒、净化自我”的主题,开展对《警示与镜戒》一书中的38个廉洁案例进行研究学习,并通过邀请廉政监督员参与讲评活动。
广大干警通过学习,结合自身工作,从办案安全、八小时外生活细节、个人修养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畅谈了廉政感想并交流心得体会。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每季度开展廉政讲评,开展执法为民专题教育,并举办”清莲”杯廉政作品大赛、参观全国“百优”廉政教育基地方塔园等活动,进一步深化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自身建设,为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提供了坚实的作风纪律保证。
领导干部在“六项纪律”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六项纪律一、政治纪律方面存在问题及特征调研表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这是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保证。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其主要表现呈现以下“四性”:(一)政治上的迷茫性。
一是政治方向偏向。
有些党员干部针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甚至把此类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造成的。
二是政治立场偏移。
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
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
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
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
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
三是政治言辞偏激。
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
一是于己无关论。
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
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
二是民主自由论。
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
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
三是自以为是论。
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
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
近两年来,已查处7件此类案件,对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
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
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
有的强调以本地工作特色为由,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
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
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考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
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
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
致使“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
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
有少数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貌似“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难以落实。
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决定时,仍然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违纪行为。
二是信仰缺失,行为荒唐。
有极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
不讲班子团结,讲团团伙伙。
其行为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立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极不良影响。
三是利益至上,违纪违法。
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
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
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比如2011年4月,该县查处县法院一法官周某某违纪违法案,因其政治纪律松懈,难抵金钱诱惑,迷失政治方向,通过互联网络,向境外敌特组织出卖情报,终因犯间谍罪,被依纪依法惩处。
二、原因分析(一)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够高。
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
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够强。
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
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
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
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够强。
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
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四)不注重从严治党,教育、监管、惩处不到位。
有些单位党组织,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闻不问,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管,甚至当党员干部违纪追究时,帮其说情开脱。
有的党组织不抓经常性政治纪律教育,致使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
有的党组织不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员长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
有的党组织执纪不严,对违犯政治纪律者,认为蒙上“政治色彩”,尤其针对违反政治纪律言行,处分尺度更不好把握,因此得不到及时应有惩处。
三、加强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的对策建议(一)着力强化党章意识,增强执纪严肃性。
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每一个党组织都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党章。
做到党章规定的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必须坚决纠正和查处。
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严格遵守党章,作为自己必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用党章规范一言一行,真正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行见于效,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着力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执纪自觉性。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增强纪律意识。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一系列主要论述,认真领会总书记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提出的新要求,学懂学透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自觉规范言行,明确守纪底线。
二是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
坚持政治教育与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相结合,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政治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注重统筹规划,加强持续教育。
把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让政治纪律教育进入党校培训中,进入各单位党课教育中,切实使政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传递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正能【领导干部在“六项纪律”方面存在哪些问题】【领导干部在“六项纪律”方面存在哪些问题】量,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
(三)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增强执纪持久性。
严守政治纪律,执行制度是关键。
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
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真正做到关键时刻听从指挥、重大方针坚决贯彻,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日常生活严守规矩。
另一方面,扎实抓好党内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函询和问责等制度落实,查找和解决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整改。
同时针对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查找违纪的深层次主客观原因,及时制定和完善政治纪律规定,增强政治纪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着力强化查处力度,增强执纪有效性。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一是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促进党的团结统一。
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是跟进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常态化检查。
要强化新政策出台、重要会议召开等敏感时期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严明政治纪律;要强化重点人员的检查,突出新党员、新任干部、新进班子成员和离退休干部,及时纠正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突出重点环节检查,定期对网络设施、传播媒体、涉密载体等情况进行清查,防止发生网上政治问题。
四是要加强对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吃、住、行、医、学等方面入手,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对执行政治纪律监督不力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着力强化主体责任,增强执纪示范性。
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自觉作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要强化纪律“铁”的意识,强化按制度办事的意识。
要把执行政治纪律贯彻于履职全过程,切实守住“底线”、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以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促进从严治党、严明执纪要求的有效落实。
组织纪律(一)遵守政治纪律态度不坚决 大局观念和长远发展意识有待加强,有时不顾长远发展追求短期效果和成绩。
政治敏感性不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不足,有的干部在公开场合口无遮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说三道四,甚至捕风捉影;有的自视“消息灵通”,透露一些所谓“内部消息”;还有的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政治谣言和错误言论,不抵制、不斗争,甚至随声附和。
有的对歪风邪气不作斗争,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二)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严格 执行民主集中制基本程序不严格,存在随意性和简单化现象,有的议题事先没有征求意见,发扬民主不充分,有时搞临时动议,造成仓促议事,充分酝酿讨论的时间偏短,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或建议不够。
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致使“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停留在纸上。
学习教育搞形式。
班子成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浓,搞一团和气。
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批评和整治力度不大,总是手下留情。
存在抓业务工作与抓反腐倡廉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一岗双责”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配套规定、转变作风不到位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
有的班子成员认为贯彻八项规定是一阵风,使八项规定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
二是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依然没有很好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