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官忠诚干净担当心得体会
检察官忠诚干净担当心得体会篇一:检察官职业道德论文摘要:检察官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至关重要。
因此,要大力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检察职业监督机制,使“自律”与“他律”有效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推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检察官职业道德自律他律一、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涵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指检察人员在从事检察职业活动,处理各种法律、人际社会关系,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应当遵守的规范和行为准则,是检察人员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素养。
它通过检察人员的职业活动、职业关系、职业态度、职业作风以及他们的社会效果具体地反映出来。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特征有三点:责任性大于其他法律职业;内容上更为严格、科学、合理;实行主要依靠“他律”。
20XX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将检察官应该具备的检察职业道德概括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四个方面,具体包含了以下内容:(一)“忠诚”是检察人员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
检察人员应该具有忠诚崇高的职业道德情怀。
检察人员要自觉增强忠于人民观念和服务意识。
要求检察人员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和法律,忠于人民检察事业,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二)“公正”是检察人员的价值追求。
检察人员应该具有公正严明的职业道德作风。
公正执法是检察机关永恒的主题。
“公正执法”,就是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严肃地执行法律,体现公正无私,
讨论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谈论什么样的法官是合格法官
邹碧华,男,1967年1月江西奉新人,汉族,高级法官,华东政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曾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
2014年12月10日下午,因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
如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法官
《罗马十二铜表法》结尾有一警句:“人民的安全就是最高的法律”,培根也曾说过:“应当知道,法官与君主和政治家负有共同的使命,他们应当携起手来,以避免司法与政治发生矛盾。
在制定政策时,执政者要考虑到法律。
在执法时,司法者要考虑到政治利益。
司法的重大错误,有时是可以引起政治变乱甚至国家颠覆之危的。
所以,法律与政治绝不是对立的,而是密切相关的。
”从培根的话中可以看出,作为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法官担负着国家统治的使命,法官的司法行为与政治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有时甚至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国家和民族的命运,法官个人的政治观左右着司法行为的方向,从而对政治起着一定的正面或者负面作用。
同时,也只有充分了解、认识和掌握政治的深刻内涵,法官所作出的裁决才能真正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合格的法官不是终身的。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我认为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不断追求“公正与效率”。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司法主题,是司法工作的最高追求,也是法官赖以生存的两个基本元素。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要远远大于犯罪。
因为犯罪只是冒犯法律—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
现代的法官都知道这样的道理,公正需要效率,迟到的公正等于不公正,做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才是真正的公正。
诉讼本身对当事人来说就是一枚苦果,而如果法官拖延不决,更增添了这枚苦果的酸苦。
二、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
要实现司法公正,法官必须牢记自己的使命,坚守自己的良知。
培根说:“面对复杂的案件,法官不应向任何压力屈服,也不可被任何诡辩、阴谋所迷惑。
法官也不应滥用权威,依靠压力、逼供、诱供必出冤案,正如‘擤鼻过猛会流血’。
”“应该懂得,制定法律的目的仅仅在于惩戒。
要知道,世间的一切苦难之中,最大的苦难无过于枉法。
”“法官应当为作出公平的裁判准备一切必要的条件,犹如上帝为人间所作的那样:削平山岗,填补崎岖,以铺平一条正直的道路。
” 三、法官要清楚自身的职责。
法官必须十分清楚自己的职责是什么,要明白哪些事该为,哪些事不该为。
法官的最高职责,就是鲜明地依据法律作出裁判。
我们知道,法官在审判中,有四项任务:调查取证;主持庭审时的发言,制止与审判无关的话题;宣示判决所根据的原则,总结案情;根据法律宣判。
如果超越这四件事之外,那就做得过多了。
做一名法官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而不能根据个人喜恶,抛开法律规定,任意或人为地司法。
四、要正确处理法与情的关系,人性化执法。
我们一般认为“法不容情”,然而,无论在古代以及在追求合谐社会的今天,法与情都是可以兼容的,现代社会我们提倡“人性化执法”,目的就是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追求法与情的和谐统一,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官在执行法律过程中,不能机械呆板,要考虑到民情、民意,表现出一种道德仁慈的力量和修养,体现出一种最基本的人性关怀。
培根曾说:“执法也不可过苛。
不能把法律变成人民动辄得咎的罗网。
在审判时,法官不仅应当考虑事实,还应分析与事实相关连的背景和环境。
对已过时的严刑酷法,要予以限制。
注意情节,也应当权衡情理,这同样是法官的职责。
特别在审理人命攸关案件时,在考虑法律正义的同时,应当有慈悲救人之心。
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以慈悲的目光看人。
现已在法院上班的工勤人员,是不是通过了司法考试就可以担当人民法官和以后就有资格担当庭长的领导职位
除经过司法考试外,还要经过公务员考试,而且法院要有空缺的编制,把你纳入编制以后才有可能当法官。
庭长的职务就需要慢慢来了。
如何做好一个党员法官
一要修“心”。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其一,应当秉承对法律的崇仰之心。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美国法学家伯尔曼在其著作《宗教与法律》中曾经这样表述。
法律信仰是现代法治精神的内核,作为最接近法律,最应当守护法律的群体之一,法官必须怀有对法律的虔诚信仰,并将这种信仰当做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支点,时刻保持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让内心对法律的纯正信仰成为指引自身工作、生活的最高准则;其二,应当保持对法官职业的热爱之心。
作为预备法官,应当尽快实现思维转变,认识到法官职业的神圣与伟大,培养对法官职业的赤诚热爱,树立身为人民法官荣誉感、责任心,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其三,应当怀有对人民群众的感恩之心。
人民法官具有人民性,每一名法官必然来自人民,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践行法官职责,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做到时刻怀有感恩之心,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行为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当亲人,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想方设法为群众解难,以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爱民的实际行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回报人民、回报社会,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二要修“德”。
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法官是社会正义的化身,是人民平安、国家稳定的守护神,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
要成为合格的法官,必须恪守以司法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法官职业道德。
作为人民法院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公正、廉洁、为民”,是法院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稳定、最本质的部分,它高度浓缩了当代中国法官的行为理念和价值追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法官履行神圣职责的共同思想基础。
首先,必须牢固树立公正的司法理念。
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只有公正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法院、法官的公信力。
人民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时刻牢记公正,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其二,要牢记清正廉洁的司法要求。
“公生明,廉生威”,坚守廉洁司法,才能彰显法律的权威和法官的威严。
法官的清正廉洁是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也是法官应当具备的价值观和基本品质。
“廉洁”是人民法官的立身之本,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保持职业良知,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等审判纪律和廉政规定,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不为权势所迫,堂堂正正办案,干干净净做人,以清正廉洁取信于民。
其三,要谨记司法为民这一根本思想。
要确实树立为民司法的价值观,并通过具体工作中的言行将这一原则认真体现和落实。
作为法官,应当有一颗爱民之心,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三要修“知”。
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常存好学之心,始终坚持学习,不断扩展自身知识层面。
首先,要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研习,及时掌握最新法律规定及法学研究成果,不断充实自身专业知识,提升自身法律素质,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法官司法能力的新要求。
其次,要注重对其他各学科知识的学习,了解。
在司法审判工作中,总是会遇到形形色色的纠纷,往往涉及各种学科的知识,法官注重对其他学科的延伸学习,掌握各种基础学科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经验,改善自身知识结构,有助于对案件事实的准确把握,从而更有效地做出正确裁判。
此外,我们的社会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法官在司法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纠纷的特点同样不是一成不变的。
面对不断出现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法官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水平,以应对社会发展对法官带来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法官的新期望。
四要修“能”。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我们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综合能力,注重学习各种实用技能。
首先,要培养娴熟的法律应用能力和综合判断能力。
如果仅有严守公平正义的信念和决心,却没有娴熟的法律应用能力,结果往往是纸上谈兵,,最后处理的案件往往既违背了法律的本意,也与自己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作为一名法官,首要就是正确把握这种能力,不断提高司法审判技能,为通过自身工作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奠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要把握行之有效的审判艺术。
在司法工作中,要讲究案件的审理方法,经常性的就审判实践中有价值、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调研、探讨,从而实现办案艺术的不断提升。
同时,更要加强调解艺术的研究,提高调解的能力,要保持较强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善于掌握和理解当事人的心理并从中切入来实现当事人双方各自利益的归属,真正做到定纷止争。
再次,要提升自己应对各种突发状况的实质能力。
法官是矛盾的最终裁决者,是公平和正义的化身。
担当着裁判是非曲直、调处社会矛盾的责任,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具有妥善应对各种突发性案件状况,综合掌控全局,控制案件节奏的能力。
这样,才能形成过硬的业务素质,切实办理好各类案件,处理好各种问题,得到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