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为要写一篇《社会学的意识》的读后感,所以将这本书读了一遍,但是理解上有难度。
所以想请教。
本书试图阐明社会学视野中的特质。
其通过三个步骤来实现。
首先,作者思考把社会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意味着什么,从而说明这门学科的地位。
在第二、三、四章中,作者试图解释社会学的某些基本假设。
在最后一章里,作者通过剔除一些江湖骗子来清理社会学的门户。
本书的目的不在于向读者提供一个社会学概述,而在于呈现一种社会学的意识。
通过引入对社会阶级、犯罪与反常、官僚制中的工作方式、宗教和政治组织的变迁等主题的研究,作者深入探究了人在社会中的角色与社会对个人的塑造之间的张力关系,并且展现了社会学作为一种视角在理解现代世界方面的独特价值。
社会学之思读后感:如何看待与维系生活--苏志文
法律社会学,目前的译著并不多,只有科特威尔《法律社会学导论》,布律尔《法律社会学》,埃利希的《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作为法律社会学奠基者的韦伯,国内对其宗教社会学的重视远超过对其法律社会学的重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由简惠美和康乐翻译的《法律社会学》则填补了这个空白。
这本书是由韦伯《经济与社会》中的专门一章《法律社会学》,曾由美国两位学者将该章与《经济与社会》中其他与法律社会学相关的章节编成一集《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后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此次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韦伯作品集之IX的《法律社会学》以德文原著为准,并结合英译本翻译而成,且将英文、日文译本添加的译注和中文译本的译注连同德文文本作者的原注一并收入。
法学中的法律观与法律社会学中的法律观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观,前者从参与者的内在视角考察法律中的正义问题,后者则从观察者的外在视角看法律。
早期的社会学如孔德、斯宾塞只是将自然科学的方法直接引入社会科学,称为“社会物理学”。
韦伯作为一个新康德主义者,坚持事实与价值二分的思想,试图结合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两种研究方法,他最早将主观意图、行为动机引入社会学研究,强调社会科学也是一种经验事实,对社会行动的主观意义可以进行理解,并对其过程及结果可以进行因果解释。
他采用的理念类型的方法,从杂多现实中抽离出某些特征组成一系列清楚定义的理念型概念,它们代表着行动者在特定情境下,其行动中之“意义关联”的种种可能形式,从而对价值进行实证研究。
在《法律社会学》一书中,全书共分八章,韦伯的旁征博引,其中很多史实与术语对于非西方文化背景下的我们理解起来是比较困难,但韦伯《法律社会学》的主题只有一个即法律的合理化。
这是与他的中心论题即资本主义为何出现在西方相关联。
从法律是如何在此种现代化的过程中发挥作用的角度出发将法律与统治、与政治(国家形式、行政层级)、法律与经济作了全面的考察。
法律的演进过程经历习惯、习俗、惯例到法四个阶段,首先是一种呆板的、机械式的重复,纯粹事实的习惯,经由心理对此习惯的“拟向”,让人感到具“拘束性的”,既而形成一种普遍的共识,即令人在有意无意之中越来越“期待”他人也做出意义相对应的行为,最后此种价值共识被赋予法规范的特征,由强制机构予以保障。
也就是说秩序的合法性不仅建立在价值共识的基础之上,而且需要外在的保障。
由此将法律的内在面向(理念和价值)和外在面向(利益、制裁等构成的整体)统一起来。
法律的合理化是三种合理化结合下实现的。
一种是规则的合理化。
市场的扩大,贸易的发展使个人从团体中分离,主观权利设定方式即授权规范不断增多,财产责任取代身体责任,个人责任取代团体责任。
在传统型社会和卡里斯玛型社会,主观的权利与客观的规范合二为一,即拥有特权的个人依据为他而设的客观规定来当作自己的主观权利。
因此,特别法无非是支配者的主观权利,普遍有效的规范不存在。
商品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要求形式上的法律平等以客观的形式规范予以保障,要求用“规则”取代“特权”,代议制国家于是形成,行政体制的“合理”构造,即行政事务的连续性和文牍性,以能力而不是以身份为标准的行政组织,严格的等级科层制结构,公共事务与私人事务的分离,形成一个官僚科层制的非人格化统治的社会。
二是社会行动的目的合理性,韦伯将人的行为分为四种,基于情感的,导源于感情沉迷;基于价值合理的:取决于对秩序作为某种伦理、信念;基于传统性行动,源于传统;基于目的理性,由对特定外在后果的预期、即由利益情势所保障。
商品经济的可计算性要求主体基于目的理性而行动。
三是科学合理性。
贸易的发展,使得交易的复杂需要法律人士专业知识的帮助。
新兴的市民阶层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保障自己的权利,也需要借助法律专业人员来为他们提供咨询,充当他们与政府之间进行谈判的中介人,并在政治和司法程序中代表他们的利益。
法律职业共同体运用从罗马法和教会法中传承而来的各种解释技术,通过对社会中现有的规范性因素进行收集、概括和总结,创造出一套抽象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使每一具体案件都可以通过逻辑方法得出判决,从而形成是一个没有漏洞的、逻辑一致的体系。
三个面向“合理化”构成近代资本主义形式理性法律,其形成过程是教会法与世俗法、实质与形式分离的过程。
道德等实质价值技术化进入法律,自主的道德中立的法律可以用于任何调整目的,法律合理化的过程也是现代化过程。
韦伯意识到现代社会是一个“专家没有精神,纵欲者没有灵魂”信仰缺失的社会,形式与实质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形式重视个人能力,能排除绝对恣意和集体主义,但形式化之抽象性格在给予形式上合法之利益最大自由的同时,却处处伤害了“实质公道的理想”。
韦伯是现代文明之子,其创造的概念如理念型、形式理性等一直沿用至今,其意识到的形式与实质之矛盾我们仍无法超越,韦伯《法律社会学》中价值的实证研究进路对于处于转型中的中国意义重大。
中国目前的社会矛盾,很多时候是日益分化的利益与价值之争,因此只有对价值进行实证研究,对法治的具体路径进行描述,法治目标才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自杀论的读后感
《成语故事》是我们小学六年级时学校的一本课外书,虽是本课外书,但绝不比语文教科书逊色,内容不仅十分有趣,而且能学到许多成语.在这本书中,每个成语都有一个小故事,并且其语言十分通俗易懂.不像《成语字典》里那样深奥,让人摸不着头绪.就拿“老马识途”来说吧!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天渐渐地暗下来了,刺骨的寒风吹得士兵们瑟瑟发抖,像点火取暖,可是带去的火种,早已被风吹灭了.好不容易把队伍聚拢在一起,挨到天亮,查看人马,已零散不全了,而且,个个士气沮丧,情绪低落.管仲觉得在这样下去,会有全军覆没的危险,急忙传令,赶紧寻找出路,可是走来走去,总是走不出迷路,大家都慌张恐惧到了极点”这短短的一段话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齐军的处地,几乎陷入了绝境中.还有,在“自食其果”中:“这是丘浚手里正好拿着一根拐杖,一气之下,就在和尚头上重重地敲打了几下,说道:‘照你这么说,打你就是爱你,不打你倒是不爱你了,所以我只好打你了,请你原谅吧!’”这段话中的每一个字都充分体现出了那和尚的自作自受.再来便是故事下方的出处和释义了.有些类似于词典中的出处,是古文,如果你对古文兴趣的话,可以多留意一下这部分.释义则是整个故事的精华,也就是成语的意思.这一处的内容十分容易让人读懂,并且捉住了整个成语的中心思想.不至于跟字典似的,让人不愿意看,即使看了也不一定完全明白.总而言之,《成语故事》是小学生学习和记成语的好帮手,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不能算是一本书了,它是我们小学生在学习上的一位亲密战友,若是没了它,学习成语便成了一件极其枯燥的事情.在这里,请大家允许我说一句话:成语故事的确是一本好书,如果你是小学生的话,那么绝对值得你一看!喜不喜欢,你看了以后便知道了.
<<西方宗教题材绘画艺术>>读后感
在阅读与学习以前,只知道宗教是欧洲文艺复兴和启明运动以前的主旋律,没曾联想过宗教题材绘画所体现出来的伟大艺术。
自从认真阅读学习了以后,我从中发现了西方的油画艺术与欧洲的宗教有密切的关系,对我的影响很大;因此,我以“宗教绘画”与“以宗教为题材的绘画”这两个命题为切入点,谈谈我对的观后感。
在西方艺术史上,宗教艺术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甚至在中世纪,一切艺术形式都是为宗教办事的.所以,要辨析所谓“宗教绘画”与“以宗教为题材的绘画”之间的异同,首先就要确立两者的概念.假设仅仅根据绘画的内容来考察两者之间的异同是很困难的,由于不管是“宗教绘画”还是“以宗教为题材的绘画”,它们描绘的都是宗教内容.假设圣经中有关的故事,自产生以来就不停被艺术家反复绘制,而圣母、圣子等宗教人物二千年来更是以不一样的方式体现了绘画中.就绘画的形式演变来看,从早期画到中世纪镶嵌画、彩色玻璃画,到后来的湿壁画、油画,这些形式的不一样也只能阐明绘画材质的演变.所以,对“宗教绘画”与“以宗教为题材的绘画”进行概念的界定只能从绘画以外的原因中去寻找,即社会的、历史的、文化的原因.首先,就西方的宗教艺术来说,主要便是指艺术.基督教的产生是伴随着罗马帝国的衰落而兴起的.当时的罗马处在全面的分崩离析之中,道德滑落,信仰缺失,而基督教趁势占据了人们的信仰真空,最终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基督教艺术也就从阴冷的墓穴进入到巍峨的教堂中,成为中世纪统治人民最强有力的意识形态.可是,本是追求美的艺术在中世纪“‘美’因被视为哲学的一个属性,成为形而上的本真追求,而与形而下的艺术活动基本上分道扬镳.”就那时的绘画来说,它的目的为有一个,那便是诠释宗教,甚至成为宗教的图解,而绘画的一切表现方式都是服从和办事于这一目的.所以,站在社会功能的角度,可以把从基督教产生到中世纪这一长达上千年时期的绘画称作“宗教绘画”.为有当西方进入文艺复兴时期以后,绘画的社会功能才逐渐改变.由于人文主义思潮的兴起,人自身的价值可以肯定,绘画再也不但是单纯地诠释圣经描绘宗教了,艺术家们往往借助宗教题材表现他们相比人类、相比世界的认识.圣母穿上了时下的衣服,也变成了道德崇高的人.“人充实地发现了自身的创造力,世俗才气及其实现,以及与此相应的人的欲望和情感所以得到毫不不清楚的肯定和称赞.”这样一来,咱们也就可以把自文艺复兴以来的宗教绘画称作“以宗教为题材的绘画”.事实上,绘画的宗教功能被人文主义思潮稀释后,题材也得到了极大的扩展,涌现了大批以神话、寓言为题材的绘画,人物画也非常流行. 其次,西方社会自罗马帝国崩溃以后,经历了一个从野蛮到文明的整个过程.蛮族入侵的时代,是各个民族冲突对抗的时代,直到十世纪前后才开始了艰难地融合.这一时期基督教无疑起了巨大的作用,它整合了欧洲的社会意识,促使走向统一,其内在核心便是宗教性.“宗教绘画”无非是宗教性在绘画中的表现,只是这种表现是绝对的、纯粹的.而随着的统一,欧洲的政治经济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特别是城市的繁荣、市民文化的形成,宗教性原因开始减弱,世俗性原因慢慢浮出水面.“以宗教为题材的绘画”便是宗教绘画中表现出的世俗趣味.所谓“世俗”,在中有两层意思,一为“流俗”;一为“非宗教的”.也便是说,绘画中出现了人文主义的、非宗教性的审美趣味.最后,我们还要看到,“宗教绘画”和“以宗教为题材的绘画”并不是两个截然对立的概念.一方面,从“宗教绘画”发展到“以宗教为题材的绘画”在西方绘画史上是一个渐变的整个过程,宗教性和世俗性往往互为混杂.即便如这样的文艺复兴盛期时的大家一生也都在为教堂办事,他的绘画除了称赞人类的英雄主义情结外,还刻上了深深的宗教情结.比如,在中,咱们不光可以看到塑造得如同一样健美的形象,并且还能够看到表现了宗教原罪的、被画成人皮的画家自画像.其他方面,不单基督教,古希腊、罗马时代的艺术成绩也不停在影响着西方艺术.就“宗教绘画”来说,原因是技法方面的影响.假设,人物衣纹的处理方法明显是受古希腊艺术的影响.“正是在希腊发现了表达‘心灵的活动’的艺术,并且不管中世纪艺术家对这一目标的理解有多大的差别,没有那份遗产,基督教就绝不大概应用图画来为本身办事.”对“以宗教为题材的绘画”的影响则更多是精神层面的.下面对“宗教绘画”和“以宗教为题材的绘画”之间的关系做一个总结.第一,“宗教绘画”基本上处于欧洲政治、经济极为落后的时期,整个社会受到宗教的桎梏,人们的思想被宗教束缚,其绘画变成宗教的图解,画家不大会表现宗教以外的内容,所以,“宗教绘画”在内容上表现出强烈的神性色彩.画家变更各种绘画本领去表现神性,即便应用人的形象也是程式化的、没有本性的人,而“以宗教为题材的绘画”则是十四五世纪以来经济繁荣、市民社会长足发展的结果.人们发现,生活的富足是靠人类本身的创造而非完全由上帝恩赐,加之古希腊的艺术开始被关注,对人的称赞代替了对上帝的称赞,神性被人性置换,人文主义思潮产生了,但也要看到,既然世俗权力在不停增长,但神权仍然具有决定性影响,那时的公共绘画仍然是为宗教办事的,所以画家们常常借宗教题材表现人性.耶稣不再作为神表现,他有着一切人类的痛苦;圣母与圣子不再呆板、木讷,就像表现普天下所有温馨的母子关系一样被表现.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从神性到人性的变化正是“宗教绘画”和“以宗教为题材的绘画”在绘画内容上最大的区别.第二,当画家从表现神性变化为表现人性时,他们看待世界的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在“宗教绘画”时代,画家要表现的上帝是无所不可以、至高无上的,显然,这样的神在实际生活中是找不到的,唯有对宗教的所谓神秘体验才气获得.无疑,这样的绘画是想象的绘画,越远离真实世界就越能表现神性,一切生机勃勃的对象在画家面前都失去了魅力,对宗教无止境的追求才是绘画的最高目的.到了“以宗教为题材的绘画”时代,对人性的刻画开始摆在了画家面前,怎么样表现人的喜怒哀乐(喜欢、恼怒、悲哀、快乐)、怎么样让人处在更真实的场景中成为画家们探索的目标,而这一切为有在客观对象面前才气找到,画家的眼睛终于回到实际面前.人体解剖学、透视学、色彩学,画家为有追求对世界更真实的反映才气发展出这些学科.因此,“宗教绘画”和“以宗教为题材的绘画”在绘画技法上也产生了质的不一样,前者要画出想象的世界,所以,画家们倾心于抽象的线条、象征性的色彩和繁复的构成;后者是画出对象的世界,这就产生了写实主义的表现方法.第三,以上两点是“宗教绘画”和“以宗教为题材的绘画”之间各自不一样的特点,但也要看到两者之间的联系.宗教思想大概说信仰——在西方原因是指基督教——是推动西方文明的主要原因之一,与古希腊文明对西方的影响不一样,它带给西方的“以弃绝尘世的方式向人们展现了一个无限的超感性的世界,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开拓并丰富了人类的精神世界.使无限的精神(实体)具体化于个人的心灵之中.”所以,自基督教产生以来,西方绘画就不停存在一个超验传统,即便画家们应用宗教题材表达宗教以外的思想,相比无限精神的追求也从未停止过,如前文所述的米开朗琪罗.甚至到后来,人们即使摆脱了宗教题材的束缚,绘画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时,许多作品仍然充满着宗教体验.比如19世纪法国实际主义画家米勒和荷兰后印象派画家凡·高的作品.总之,经过对“宗教绘画”和“以宗教为题材的绘画”的研究,西方绘画实际上是在对宗教精神的维护和反叛中可以发展的,这一宗教特质相比整个西方艺术来说已经成为一笔无法抹杀的精神遗产.本文第一段是我从原文更改并添加了新内容,其余段落均为引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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