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应该怎么有执行力心得体会读后感
反复看了几遍《什么叫执行力》,对我的感觉,可以用震撼来形容了,因为文中主人公的忠于职守,履行承诺,敬业以及完美的执行力。
看完这篇文章,再反思一下自己,终于知道,我所缺少的正是主人公的那种精神;接到命令,没有疑问,没有犹豫,去做,做好并且完成。
《员工执行力不够,是换人还是换制度》读后感
如果是一个员工执行力不行的话,换员工;如果是比较多的员工超过20%的话,换领导,领导换不了的话,调整制度。
如何避免执行力的12个陷阱读后感
一、提高执行力,各级领导要起到“领路人”的作用二、提高执行力,各级中层干部要切实发挥“桥梁”作用三、提高执行力,普通员工要充分发扬“蜜蜂”精神四、提高执行力,,建立和健全激励机制对于提升执行力十分重要五、提高执行力,企业要做好绩效沟通,提升管理执行力六、提高执行力,彰显人性关怀与支持,形成良好员工关系
如何加强制度的执行力
如何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指出了制度建设的关键和要害环节。
我们要深刻理解这一指示精神,使反腐倡廉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要把制度建设着力点放在提高执行力上 党的十六大以后,我们党提出要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并进行了大量制度创新,仅中央纪委、监察部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就达300多项, 纪律条规之多,出台之密集,是国际共运史上前所未有的。
对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发挥了重大作用。
但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形势,还未根本改变。
影响因素固然很多,但制度执行力不足,无疑是重要原因之一。
党的制度,是党组织在组成和运作过程中所依据的原则、体制、规则、程序的总和。
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形成党的战斗力的保证。
因此,制度的执行力直接关系事业成败。
北京市奥组委高级顾问魏纪中曾说,北京能够办成廉洁奥运,“没有什么创新办法,不过是严格执行了规定而已。
”而在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程度不同地存在胡锦涛同志所说的“重制定、轻执行”现象。
有的订立制度只为应付检查,上报下发,就束之高阁;有的对重要的制度也随意突破和变通,使之形同虚设;还有的对制度采取实用主义态度,符合自己利益的就执行,不符合自身利益的就不执行。
在这些情况下,制度的执行力都会大打折扣。
因此,只有把制度建设提升到作风建设和加强党性修养的高度来认识,才能提高制度执行力。
要提高执行力,还要提高对制度本身的认识。
不少同志认为,制度建设就是建制度。
只要作出规定和要求,再组合一下形成条例,一经讨论通过和公布,就算大功告成。
其实建制度仅是制度建设的一部分,甚至只能算完成了一小部分。
制度订立后,人们不执行怎么办
制度执行过程中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甚至行不通怎么办
因此,完整意义的制度建设,从纵向上讲,是要建立一个包括制度的制定、执行、反馈、修订完善这样一个全过程在内的完备的制度体系。
从横向上讲,是要建立一个保证制度贯彻实施的多层次的、相互配套、联动的制度网络。
例如,最近颁布的《廉政准则》,作为廉政建设的核心制度,是党中央在试行13年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全党反腐倡廉面临的突出问题,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正式颁布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已完成了一个制度建设周期,但并没有终结制度建设。
《准则》规定了“8个禁止”、“52个不准”,违反这些“禁止”和“不准”要承担什么后果
有什么具体的惩戒措施和标准
如何强化对制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如何保证违纪者能够及时被发现,并受到惩处
对此,中央纪委会有后续措施,各地区、部门、单位也要从自身特点出发,制定符合实际、易于操作、有效管用的具体规定,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才能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执行力也是检验和加强制度建设的抓手 总书记要求把提高执行力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抓手。
因为订立制度的意义全在于执行,因此,执行力如何也是检验一项制度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尺。
要提高执行力,就要在制度建设上努力达到以下要求: 第一,制度有民主性。
现在有些单位的制度建设表面上很热闹,“七不准、八不许”都上了墙,但多是管下级干部和群众的,在关键的权力上,给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人留了可以暗箱操作的口子,不是行内人还很难看得出来。
而这些制度的“宽松带”或“真空带”,就成为违法乱纪活动的重要空间。
因此,在制度制定上,一要充分发扬民主,只有民主制定的制度,才能够被群众认可和自觉遵守,违反制度的行为也会有群众自觉监督。
第二、制度有严密性。
制度只有能够反映反腐败斗争客观规律的要求,才能发挥实效,这是制度执行力的基础。
一项制度是否科学,不能只看初衷,而必须建立在制度所有环节设置的科学上。
例如政府采购制度的出台,是为了从源头堵塞采购领域的权钱交易活动,并为公共部门提供质优价廉的物品和服务。
但最近频频爆出的质优价廉产品在竞标中败给质次价高产品、采购权的集中反而被腐败分子所利用的现象,就说明,在政府采购的投标、评标、定标等环节,仍然存在破坏制度、黑箱操作的可能。
而哪怕只有一个环节出问题,就可能使整个制度功亏一篑。
因此,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一要在制度体系的设计上,不忽视细节,力求严密。
二要将制度的弹性降至最低,将人为操作的空间压至最小。
反之,如果制度内容空洞、要求笼统、在很多地方都有空子可钻,势必降低制度的执行力 第三,制度有操作性。
操作性直接决定执行力,就是像同志说过的,不仅要有“过河”的任务要求,还要解决“桥”的问题。
去年以来我们在整治“小金库”上取得重大战果,除了组织领导方面的高度重视外,也与我们采取的两大措施有关。
一个是对举报小金库者可以给最高达10万元的奖金,并为举报者保密,二是对使用小金库吃喝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
这是狠刹小金库歪风的最有杀伤力的措施,是解决“过河”问题的“桥”。
第四,制度有惩戒性。
制度体系的重要功能之一, 就是使执行制度的人不吃亏,不执行制度的人讨不到便宜。
个人如果不愿执行某项制度,另一种项制度就会处置或惩罚他。
无视制度, 就无法在组织和社会里生存。
这是一个完善的、有执行力的制度的基本条件。
所以总书记提出,要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及其配套制度。
有的同志曾简单地认为,惩治腐败是治标,预防腐败才是治本,这是误解。
群众评价我们党的反腐败工作,首先看我们对腐败分子是否“动真格”。
如果把违法乱纪行为轻描淡写地作为警示处理,比违法行为没有发现还糟糕。
有人说:廉政制度 “没有效果,就有后果”,不惩治腐败的后果就是鼓励腐败。
某些腐败分子所以有恃无恐,就是建筑在对违纪行为的惩戒可能“雷声大雨点小”甚至“有雷声无雨点”的侥幸心理之上的。
因此,只有及时发现和揭露腐败,坚决查处和惩治违纪行为,才能取信于民,才能极大地提高腐败犯罪的成本和风险,教育、监督、预防工作才能发挥作用。
制度有稳定性。
制度建设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但也不能变动太频。
出台一项制度要经过反复论证,谋定而后动。
一旦形成,就不能朝令夕改。
如果廉政法规还在宣传贯彻过程中,执法尺度就不断发生变化,就会使人无所适从,制度法规的权威性也势必受到动摇。
而且,制度的不稳定,也会使违纪者认为廉政建设只是“一阵风”,存在能够“滑过去”侥幸心理,制度的执行力必然大打折扣。
第六,制度有公正性。
制度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基础,也是影响制度执行力的有决定意义的因素。
如果干部群众感到,制度本身就存在“网开一面”,盯紧一部分人、却偏袒另一部分人的现象,不能坚持同罪同罚,违反制度者的道德负罪感就会减轻,制度的权威性也必然下降。
如果一些人非法暴富,挥金如土、骄奢淫逸而不受追究,那么对一般职工“灰色收入”的整治就很难奏效;如果高层领导能够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要求下级干部严格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也会显得有些苍白。
显然,如果大的制度环境不能从根本改善,针对某些具体问题的制度设计就很难奏效。
可喜的是,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在发展党内民主、健全法制、理顺社会分配制度等这些方面的改革步伐已经明显加快。
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制度 当然,从根本上说,反腐倡廉制度主要是用来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只有领导干部自己首先敬畏制度,才能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有些领导干部,认为规章是管下级干部的,并不包括自己。
甚至本人就是规章的主要制定者,同时又不断由自己创造“例外”、破坏规章。
在客观上也存在领导干部可以破坏规章的“事实制度”:本来法律法规应该至高无上,但是在很多实际工作中经常是倒过来的。
领导的批示、意见、指令要高于法律法规,“照长办事”压过了“照章办事”,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也受到破坏。
有些领导干部经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就是“原则上应该如何如何”,其背后必定是特殊情况可以如何如何。
我们不否认任何事情都可能有例外,但如果“原则上应该” 每每变成突破原则的前置词,制度的刚性就受到很大损害。
领导干部对制度的敬畏,特别要体现在表里如一上,不能对人对己“双重标准”,台上台下“两面人生”。
这不仅反映了个人的政治品质和作风,也直接关系群众对制度的信任。
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制度,首先要表现在自觉接受监督上。
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态度,就是一个最实际的检验。
这项制度已经实施多年,近些年来也没少讲。
但若讲执行效果,说严重一点,大概是执行情况最糟的制度之一。
有人对组织掌握的就报告,认为别人还不知道的就不报告;有人是看别人报告就报告,别人不报告自己也不报;还有的干脆置若罔闻。
而对于领导干部是否如实报告重大事项,目前还缺乏必要的核查和保证措施,使这项规定在很大程度上还属于“威慑性”措施,在有的地方甚至连威慑力也没有。
现在,党政领导干部的收入、子女从业、住房、财产申报等制度已经进入分步实施的阶段,对于提高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将会产生重大的带动和引领作用。
领导干部做好了,才能上行下效, 形成人人坚守《准则》的良好氛围。
还有就是有的领导干部碍于人情对违纪者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对制度危害更甚。
有人说,制定了制度而不执行,比没有制度还糟糕。
一项制度失信,还会殃及其他制度甚至所有制度的权威,最终破坏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因此,胡锦涛同志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要着力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
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制度,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
依靠制度建设打开反腐倡廉新局面 ——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 黄苇町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论述,是讲话的最大亮点,对纪检监察工作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这些年来,我们党在反腐败问题上决心很大、工作力度很大。
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然形成相当的反差。
腐败活动在一些关键领域渗透很深,并向社会领域扩散,腐败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也有所上升。
特别是高中级干部窝案、串案频发,犯罪金额巨大,一些人还集政治蜕变、经济腐败、生活腐化于一身,一旦揭露,往往震动一方。
而被查处的腐败份子,许多都不是到今天的职位才出问题,而可以上溯到他担任低一级甚至低两级职务时,十几年来一直是边腐边升、累积而成为巨贪的。
反腐倡廉的实践告诉我们,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
仍然存在的大量违纪违法案件和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情况表明,我们的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健全,还存在不少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包括一些经济犯罪新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缺失;一些制度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系统性和配套性;一些。
显然,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反腐倡廉工作要打开新局面,再上新台阶,就要围绕这些制度缺失和失灵现象,追根寻源,有针对性地进行新一轮制度创新。
总书记要求全党充分认识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并提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的新标准、新目标,标志着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认识上达到新境界,方法上进入新阶段。
第一、牢牢把握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 加强制度建设,首先要牢牢把握总书记提出的基本要求。
这就是“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
” 反腐败的实质就是严格限制行使公共权力的官员,防止其公权私用,伤害公共利益。
反腐倡廉制度的第一要求,就是要使官员难于以权谋私, 第二他们一旦出轨,很快就可以被发现,受到应有惩治。
因此,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也要牢牢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这个核心。
制度执行力心得体会100字
“天下大事,困难之处不在于立法,而在于有法必行;不在于说些什么,而在于说出来就一定要有效果”。
所以说再好的制度,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只能成为摆设 。
一个部门,我认为,一是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二是领导要模范带头执行 ;三是要强化制度教育;四是要完善监督机制;五是要严格责任追究。
做好了这五个方面工作,制度的执行力也就得到了大大提升。
现阶段,我们在制度的执行中还存在着许多这样那样的问题,致使有的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贯彻落实,究其原因一是制度与现实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制度互相冲突,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 ;二是领导对执行力重视不够。
认为只要制订出制度就能约束人们的行为,忽略了,致使制度不能起到实质性的约束作用 ;三是队伍素质不高,缺乏责任心,执行力差。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干部职工缺乏责任心,只凭自己的主观意识工作,对有利于自己的制度就执行,反之就不执行。
四是违规处理不及时,不严厉。
对发生的违规行为不及时处理,致使广大干部职工思想麻痹,认为制度执行不执行一个样,即使被发现也不过如此。
针对以上问题,提高制度执行力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 结合本部门实际,广泛征求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开展大讨论 ,制定出符合本部门实际工作、容易被广大干部职工接受、易于操作的制度。
二、领导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制度贵在落实。
领导干部必须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坚持制度、遵守制度、落实制度的表率。
领导干部带头严格遵守了,自然会对干部职工产生影响 。
三、强化制度教育、营造自觉遵守制度的氛围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
把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内容,让“制度”入心入脑。
将制度的宣传纳入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之中,努力营造自觉遵守制度的浓厚氛围 。
四、完善监督机制,使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内部监督:将制度执行情况列为平时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走访县委、政府、人大、政协、检院、法院、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跟踪监督检查,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并将检查情况列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是外部监督:通过政务公开、聘请行风监督员、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走访行风评议监督员、制定局长接待日、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意见箱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使部门始终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五、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领导干部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要坚持原则,即在日常管理、监督过程中真正能够“敢于出手”,及时查处违规者,且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该查处的严格查处,不搞“网开一面”。
六、严格责任追究 将责任追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对受到过错责任追究的人员,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不尽职责、碌碌无为,执行制度不力,考核不称职的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只有通过严格的制度管理,打破“人管人”的旧框架,实行“制度管人”的管理方式,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氛围, 做好内部、外部监督及考核工作,同时将事后责任追究、奖惩实施到位,才能切实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
浅谈如何确保制度执行力
浅谈如何提高制度执行力随着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制度建设的成效不断显现。
三分战略,七分执行。
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
提高制度执行力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具体问题,更要透过问题抓根本抓关键;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既要重他律,更要重自律。
如何提高制度执行力,我认为是: 一、根本在于增强原动力。
为政之要,重在执行,贵在自觉如果广大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思想根基不牢固,再多再好的制度最终也是摆设。
提高制度执行力,必须从源头抓起。
制度是党的意志的体现,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化;执行制度自觉与否,从根本上反映的是对党的事业忠诚度。
因此,需要深入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引导大家进一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的信心、对党的领导的信赖,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制度的使命感和自觉性。
强烈的责任感是执行力的前提,也是执行力的内在动力;而责任感源于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事业观。
对党员干部来说,贯彻执行党的制度既是政治纪律,也是组织纪律,必须从讲政治守纪律的高度来认识执行党的制度,重视搞好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增强制度意识,真正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
二、关键在于增强示范力 领导干部的示范力具有鲜明的引领、导向作用,必须坚持从领导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主管严起。
制度中蕴含着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贯穿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