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情的作家梦情
爱的教育读 的教育》读后感 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在这纷纭的里,爱究竟是什么 带着这个思考,我与一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就总被我们忽略.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不说操劳奔波,单是往书架上新置一本孩子爱看的书,一有咳嗽,药片就摆放在眼前,临睡前不忘再看一眼孩子,就是我们需要张开双臂才能拥抱的深深的爱.当我们陷入困境,没人支持,是父母依然陪在身边,晚上不忘叮嘱一句:早点睡.读了安利柯的故事,我认识到天下父母都有一颗深爱子女的心.安利柯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 如果说爱是一次旅游,也许有人会有异议.但爱正是没有尽头的,愉快的旅游.就像生活,如果把生活看成一次服刑,人们为了某一天刑满释放,得到超脱而干沉重的活儿;那么这样的生活必将使人痛苦厌倦.反之,把生活看成旅游,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如果爱是奔腾的热血,是跳跃的心灵,那么,我认为这就是对于国家的崇高的爱.也许它听起来很口号,但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这种爱应牢牢植入我们的心田.当读到安利柯描绘的一幅幅意大利人民为国炸断了双腿,淋弹死守家园的动人场面时,我不禁想到我们祖国大地上也曾浸透了中华儿女的血.同样是为了自己国家的光明,同样可以抛弃一切地厮拼,我被这至高无上的爱的境界折服.我不需为祖国抛头颅了,但祖国需要我们的还有很多.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已经完成了对于爱的思考——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再次翻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卷,其中依然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事件,但却有一次深深地打动了我.的确,海伦·凯勒那不平静的人生及他与命运抗争的历程鼓舞了我,给了我奋斗的力量.作为正常人的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双目失明,失聪,失语的人,可以用心去感知天地万物,海伦就是用心灵倾听着世界上最美的声音,看见了世界上最美的风景. 我想起1年前我初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发生的一件小事. ………… 妹妹,我给你讲海伦·凯勒的故事吧. 海伦·凯勒?言情小说家?明星?黑客高手? 不是,她是个又聋又哑又瞎的伟人. 那有什么好讲的啊,你还是讲讲周杰伦最近的消息吧. ………… 看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人应该都知道她的不幸.在一般人眼里,如此不幸的人生,还会有什么收获呢?然而海伦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不但考上了哈佛大学,而且一生中写了14部著作.她还多方奔走,在全美建起了多家慈善机构,办成了一般健全人也不一定办得到的事.珍惜现实,才能拥有未来.这就是珍惜的价值所在,也是生活的辩证法.与海伦相比,我们许多人可能都会感到惭愧.因为我们虽然拥有比她健全的身体,却常常如她所说的那样,犯那种有视觉却看得少的错误.或为已失去的东西痛苦不堪,或为得不到的东西百般烦恼,却偏偏对实实在在拥有的东西不知珍惜,不懂得好好把握. 从没有遭遇过灾难,从没有体验过不幸,甚至从未领悟过挫折的弟弟妹妹们当然不会思考人生,他们只有享受快乐.他们是那么的美丽,年轻,聪明,令人艳羡.沉浸在快乐中,在一览无余的光明中,我们失去了对光明的感受能力,失去了对快乐的体验能力,失去了对幸福的感悟能力,也失去了对人生的思考能力和对人生未来的忧患意识.仿佛人生一路轻歌曼舞,精彩世界任我逍遥. 要快乐,就快乐得如醉如痴,在快乐中升华;要感受生命之最烈,要体验人生之极限.要感受这光明呀,就算人生百年,也只有36500天!好好算着吧,假如还有30年光明,假如还有3年光明——假如还有三天光明!你感受到光明了吗? 好好的把握现在吧,珍惜美丽的生活. 再回首,恍然如梦,再回首,荆棘密布.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才是真.再回首,一切都在昏暗中消失.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不知道哪一天会突然离开这个世界,所以最好把能解决的问题解决好,不要带有太多的遗憾离开这个世界.像海伦·凯勒一样,不留意思的遗憾.不然,你会后悔的. 《西游记》读书笔记 ② 看到这个题目,或许很多人会觉得很好笑:到今天才看《西游记》,会不会太幽默了。
说起来很惭愧,虽然我在很小的时候已经接触过少儿图书版的《西游记》,也看过不少于十次的电视剧,动画片,对其中的各个角色的性格和曲折有趣情节可以说是耳熟能详,但真正品读整本书,却是近段时间的事情。
我曾经认为,看电视剧多好啊,既简单易懂,又有充分的视觉和听觉享受,何必拿起一本厚厚的书去钻那些自己不懂得文字。
现在看来,我当时是大错特错了,一样的故事,一样的人物,书中比电视剧更精彩更扣人心弦,让人恍若进入了一个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全然忘记了身外的世界。
书中主要讲述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四师徒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
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得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从书中我们会悟出许多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
不知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
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
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
好像每种都有一点。
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
从一个男人的角度分析,我豁然开朗,这是嫉妒。
我在隐隐之中对宝玉产生了醋意。
说来也真是惭愧,但是有几个男性看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周围无缘无故的缠绕着数不胜数的美女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
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
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
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
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
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 。
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
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
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
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
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
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
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
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
于是她无奈着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
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
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
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
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 水浒传读后感600字 读了《水浒传》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
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
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
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
是为了劫富济贫
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
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
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
《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
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
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为罗贯中所编写。
这本书已家喻户晓,但是我初次拿着到这本书,看着看着,被里面的情节、人物深深吸引着,打动着,令我爱不释手。
孔明一生铺佐明君,为国家着想,任劳任怨,从来没有过什么要求。
他常常协助使自己的国家打了胜仗,是一个出色而又尽心尽力的军师。
可孔明真是不幸,偏偏遇上了一个软弱无能的阿斗皇帝,才到54岁就活活的累死了。
这个名副其实的无能阿斗皇帝,还把人害死了,真是不应该呀
刘备、关羽、张飞是在桃园结义的生死兄弟。
他们在讨伐黄巾起义军胜利后,却只得了一个小小的芝麻官,真是老天无眼哪
后来,靠公孙瓒大人他们才任平原县的县令。
他们三个人都是英雄豪杰。
刘备是皇室后代,父亲是中山靖王,他有心去投军,为天下百姓着想;关羽也是英雄,他因为愤愤不平,而杀了家乡的解良恶霸,所以也来投军;张飞虽然说是个急性子,但是他从不向无能的人投靠,对自己的结义大哥二哥听命是从,也为百姓着想。
所以,他们三人就像现代中人们的公仆,为人民服务。
其实,《三国演义》中的大人物、大豪杰、大英雄还有很多很多,多得触手可及。
这些人物很值得我们学习。
平时,我不太喜欢帮助别人,如果别人遇到了难题,我就不太喜欢帮助别人,但是我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之后,就不这么做了,好像自己变得开朗大方起来。
我觉得我们应该像英雄人物一样,全心全意帮助别人,保家卫国,无私奉献,具有大无畏的精神,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孩子,。
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觉得我似乎长大了许多,成熟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自私自利了。
这本书真是知识的源泉
圣洁的灵魂 ----《茶花女》读后感 墙角里钻出一朵茶花。
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糜烂是它的养料。
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
可凡是花都是向往阳光的。
努力、再努力一点,在茶花碰触到阳光那一刹那,在它因阳光的滋润而娇艳欲滴的那一刹那,无情的风折断了花枝,让它又倒在了阴冷的角落,无力再爬起,再去触摸那伸手可及的阳光。
上帝是仁慈的,为了弥补命运对它的不公,没让它凋零后再死,而是让它保持着美貌离开了世间。
玛格丽特的爱情悲剧故事就是这样的。
一介弱质女流在放荡且无目的的生命中找寻到了真爱,为此放弃了自己习以为常的大量物质享受,放弃了一切能使自己暂时快乐的糜烂生活习惯,只为求能和最爱的人呆在一起。
要从深陷的泥潭中爬出来,是要花很大的力气和决心的,况且还要使自己最小程度地被泥水污染。
玛格丽特做到了,而且做的非常出色。
可如此巨大的付出,换回的仍是人们的不理解和排挤,还有自私的人们的恶意中伤。
巨大的阻力最终还是使玛格丽特和爱人分开了,误会使最爱的人再自己最需要安慰的时候羞辱她,这是何等痛苦的事情
也许真的只有死亡可以拯救她。
是的,玛格丽特死了,孤独的死去,再也没了活着时的奢华,以前无数的情人也忘了她。
生前的生活愈是轰动,死的时候就愈是冷清。
亦或许,玛格丽特并不是个完全的悲剧人物,至少,她得到了真爱,她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贵妇人们只看到了她生活的奢侈和物质的享受,却不知道她高尚的情操也是自己所望尘莫及的。
奇怪的资本主义上流社会的人们,明明鄙视放荡的妓女,却又要逼良为娼。
如果玛格丽特没有生在这样一个肮脏、虚伪、残忍的资本主义时代,或许她就是圣母玛利亚。
可惜那样的社会,那样的时代,连圣母也会被玷污。
而在玛格丽特被玷污的躯壳下,顽强而又圣洁的灵魂正是读者们暗暗哭泣的原因。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茶花女这样一个可悲却又可敬的美丽女子。
然而,希望那已死去的花朵再次从泥土中萌芽、重生的时候,远离那阴暗的墙角,能每天和阳光为伴,即使不再那么美丽,也不要重复前世的悲剧。
简爱》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
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
我想,错了。
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
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
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
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
我认为,不会的。
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
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
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
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
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
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
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
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
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非常不容易。
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
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
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
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
他把女人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诱奸了那个曾经单纯可爱的卡秋莎。
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
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
他感觉是自己曾经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现在的马斯洛娃,一个妓女,囚犯。
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
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
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
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
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
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
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
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妓女、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
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妓女、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
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
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
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
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 ,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
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
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
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
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再举一个很常见的例子。
如今有许多学生不好好学习,天天往游戏厅、网吧跑,家长、老师教育了半天,可惜学生不仅“坚决不改”,还“变本加厉”。
学生不学习,也可以适当休息。
但是根本不把学习当回事,只顾“休息”就是“自甘堕落”了。
在一个很好 的环境中不知道珍惜,倒显得不如到差的环境中体会一下再回来的好。
可是又有谁会到差的环境中去体会呢
既然没有人想去,那么就是人们不知珍惜了。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
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老人与海读后感 范文二: 桑提亚哥(Santiago)是个可怜的老头——看上去似乎是的。
海明威(Hemingway)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老渔夫在海上一无所获地漂流了84天后钓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marlin),这是一条比他的渔船还长2英尺的鱼,是在拖着渔船整整两天两夜之后才被刺死的。
老人的命运似乎并不成功,他又遭遇了鲨鱼,经过殊死的搏斗,马林鱼只剩下一副骨架。
骨骼是精神的支柱,海明威看似没有让老人桑提亚哥成功,却以光秃秃的骨骼奏出了老人生命的硬度。
“我和你奉陪到死”——这个硬汉面对挑战如是说。
暗喻他自身的英雄主义所在,还有他趋向坚韧的力量。
故事的头尾,都出现了名叫明诺林(Manolin)的男孩——他希望继承老人的事业。
何止捕鱼的事业要被传承,这副铮铮铁骨又何尝不为我们所崇敬、所供奉、所学习呢。
在老人的故事里为什么有这个孩子的出现
年轻,象征着力量和希望,即便是老人,他的内心同样是年轻的。
文中多次描写到狮子,阿非利加海滩上,狮子在笑闹嬉戏,它们浮现在老人的梦中,一直在老人的心中,同样揭示了老人永远不会老的意志。
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
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如海一般。
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你的成功和幸福。
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
” (He didn't beat you. Not the fish.) 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
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
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
《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
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
我还从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
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
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
《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暴政。
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
《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天龙八部
个人认为如果手法装备石头心法修炼都一样的话,还是武当吧 ,因为四带五的武当属性上去了,加上武当是强控高输出门派 ,一轮控制技能甩出去 ,再加上一轮高输出技能甩出去 ,打都打懵了,武当虽然血少 ,但是强控门派PK就很轻松 ,抢先手也是很轻松的。
相比较来看 ,天龙主要玩的是四属性 ,玩的就是平推 ,副本还行 ,PK会稍微差一点 ,但是每个门派有每个门派的优点
为什么吸血鬼害怕十字架?
一、血的含意和吸血鬼的起源 在《旧约·利未记》里,上帝告诫说: ——凡是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人,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
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
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
——论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
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它的生命。
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
基督徒们必得遵循这些告诫。
实际上我们可以理解成:上帝给吸血鬼这样的种族下了一个定义——吸血鬼是会要受到惩罚的邪恶事物。
在《圣经》里我们还可以读到基督教每周均有的圣餐仪式,在圣餐仪式中有无酵面包和水(或者是葡萄酒),前者代表耶酥的身体,后者代表耶酥的血。
这说明血是献给耶酥的祭品,而非凡人所能享用。
《旧约》中记载,众生之母夏娃在蛇的引诱下,偷吃了禁果,犯下了原罪,耶和华就用18件事物处罚妇女,其中之一就是月经。
因此月经被某些教徒视为一切不洁的根源,经血即罪恶。
而《新约》中说耶酥曾用自己的血拯救众生,在最后的晚餐中,还指出神血具有赎罪的作用。
因此我们在宗教史上不难看到有些教派曾使用人血或其他生物的鲜血代替水或葡萄酒来做神的祭品,但历代教皇都坚决反对如此献祭。
查理曼大帝在772年时,颁布了名为《萨克森异教徒地区基督徒之权力》的法案,规定凡是把异教信仰与圣餐中面包和葡萄酒视为基督身体和血的想法混为一谈者一律处死。
这是因为当时有人开出的抗衰老药方竟然是处女的血。
以上可见,对于基督教来说,血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
史上的第一个吸血鬼被人们传说是夏娃的首个孩子该隐。
《旧约·创世纪》记载,该隐把田地里的出产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其弟亚伯则贡献了羊和羊脂油,结果耶和华看中了亚伯的献礼。
该隐非常生气。
一日在田间,该隐就杀害了自己的弟弟亚伯。
耶和华问他:“你兄弟亚伯在哪里
”该隐辩说不知,耶和华说:“你兄弟的血通过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
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
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
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
”然后耶和华放逐了该隐,并且给了他一个记号,以免人遇见他就杀他。
因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吸血鬼之所以不死,是因为耶和华要永生折磨它。
数千年前的巴比伦女妖利利图,经常吸食儿童的血液。
在波斯,人们发现一个史前陶罐,上面雕画着一个男子和试图吸取他血液的魔鬼战斗。
电脑游戏《英雄无敌》和《魔法门》系列中出现的鸟身女妖和人面蛇身女怪,在古希腊罗马的传说中,都喜欢趁人熟睡后吸食人血。
也有某些学者认为,最早的吸血鬼出现在中国的公元前6世纪。
公元14世纪,欧洲暴发了大规模的瘟疫,瘟疫传染极快并且危害极大,当时在欧洲造成了恐慌。
有些得了瘟疫的人并没有真的死去,但其亲友便将其草草掩埋,以至于后来某些坟墓被打开时,人们发现里面的尸体呈现着各种古怪姿势,并且还染有鲜血,这当然是因为被误埋的活人挣扎所致,但是当时的人们因为过于害怕便产生了奇异的联想,于是吸血鬼的说法从贫穷落后的东欧传到整个欧洲。
1725年,一名叫做皮雷·普洛戈维兹变成了吸血鬼,有8人死在其手里。
另一名叫做阿诺德·保勒的人则造成了大量人口牲畜的死亡。
其中普洛戈维兹事件的档案如今可在维也纳档案馆找到。
在这份档案中,首次出现了“vanpir”这个词,这被视为“Vampire”的词源。
这两次骇人听闻的事件发生后,欧洲开始出现大量有关吸血鬼的文章,哗众取宠者和教会则展开了有关吸血鬼是否真实存在的辩论,教会坚决否认吸血鬼的存在。
在此之前,还曾经有两个著名的“吸血鬼”。
一个是英法百年战争时期的德莱斯男爵。
他是贞德的战友,在贞德被俘后,他疯狂地研究炼金术,以期获得财富和地位,他将300多名儿童折磨至死。
他的暴行在451年后的1891年,被法国人斯曼写成了一本小说《在那儿》,斯曼发挥了他的想象力,把德莱斯描绘成一个标准的吸血鬼。
另一位经典的吸血鬼形象是极为著名的德古拉(Dracula,这个词有恶龙或恶魔的含义)。
他是多瑙河畔瓦拉西亚公国的督军,原名是佛拉德,德古拉其实是他的外号。
德古拉因为击败了奥斯曼大军而成为罗马尼亚的民族英雄,但是他同时也是一名为了一时快乐就能屠杀千万人的暴君。
同德莱斯一样,他的残暴行径也被著书立传,即英国人斯托克的《德古拉》。
这本书创造了一个吸血鬼的神话,德古拉的形象被大量地搬到电影、电脑游戏、小说里。
《惊情四百年》和《德古拉——恶灵复活》都讲述了这位暴君的故事。
在这些电影和电脑游戏中,吸血鬼甚至和骑士一样成了“浪漫”的代名词。
无论如何,吸血鬼的传说能够持续发展至今,应该归功于数百年前欧洲的那些考证文章和小说故事。
二、吸血鬼是什么
吸血鬼最初的形象是纯粹的恶魔、人类的敌人。
通常对吸血鬼的描述是这样子的:不需呼吸没有体温的不死生物。
它们具有人类的智慧,白天躺在棺材里,夜晚才出来活动,它们能够将形体雾化或是化身成吸血蝙蝠。
它们具有巨大的力量,而保持这种力量的法子就是吸食鲜血。
它们在吸食鲜血时,被吸食者将失去反抗的力量。
因此在游戏里,它们被描述成可怕的、令人头疼的对手。
在《英雄无敌》系列中,吸血鬼可能是最受人欢迎的兵种之一,因为它在攻击敌人时不会遭受反击,并且它吸食的鲜血能够有效回复自身的生命值。
这一大受欢迎的生物在《魔法门Ⅷ》中受到了“优待”:游戏允许玩家扮演一个吸血鬼角色,因此玩家可以使用吸血鬼天生的浮空技能,利用这个技能飞越大片陷阱时确实很“爽”。
在以龙与地下城为背景的游戏中,吸血鬼是玩家最为头疼的敌人之一。
《博德之门Ⅱ》里,吸血鬼具有强大的能力:必须要使用附魔值+1以上的武器才能伤害它们,毒素、麻痹、催眠、魅惑、定身都对它们无效,冰、电只能造成一半的伤害,它们能够吸取玩家的经验等级,等级为0时玩家则死亡。
只有木桩才能彻底杀死它们。
不过安妮·莱丝认为,吸血鬼其实并不惧怕木桩、大蒜和圣水,它们真正害怕的是阳光。
大蒜和圣水对它们毫无作用,木桩只是令它们暂时无法动弹而已,某些具有强烈宗教信仰的人,可能在圣物的帮助下能够暂时震慑住吸血鬼,但是绝对无法将它们置于死地。
另一个可能的认识误区是:被吸血鬼吸食血液的人,也会变成吸血鬼。
这个说法被一些人认为是错误的。
只有吸血鬼将它的血送入被吸食者体内,和被吸食者的血液进行融合——这个融合的过程被称为“初次拥抱”(The Embrace),即“初拥”,才能令被吸食者转化成新的吸血鬼。
但是很多时候,吸血鬼并不一定愿意这么做。
因此,被吸食者的转化还得取决于吸血鬼自身的意愿。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一个吸血鬼爱上了一个人类异性,他(她)一定会这么干。
被初拥过的人类,并不会立刻失去原有的意志。
这会有一个过程,在觉得自己对鲜血的渴望日渐增强之后,他们同时也会害怕高温和阳光,最后,他们会在不可遏制的欲望中沦落成为吸食者的后裔。
不过,按照吸血鬼密党的戒律,一名吸血鬼不得随意施行初拥,它必须为自己后裔的行为负责。
这条戒律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并非所有的被吸食者都会转化成新的吸血鬼,实际上大部分根本不会。
由于吸血鬼不会衰老,具有永恒的生命,这使得它们有足够时间目睹世界的变化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它们大部分成员都不会尊重短命的人类,对能够在阳光下自由行动的生物,它们具有极为强烈的嫉妒心,这导致它们吸食鲜血的欲望越发可怕。
三、现代社会的吸血鬼 我们经常在文艺作品中看到一些极度贪婪、疯狂压榨穷苦人民的大恶棍,这些令人痛恨的家伙,经常被作者和读者视为“吸血鬼”。
吸血鬼也成为贪婪榨取者的代名词。
用恶魔般生物的名字来形容一个人,这说明了人们对不平等现象的深恶痛绝。
劳动人民贫苦大众辛苦劳作创造的价值,就和他们的鲜血一样宝贵。
不过在近年来的文艺作品中,吸血鬼的形象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这部分得益于某几个在前文中提到的人:著有《在那儿》的斯曼和著有《德古拉》的斯托克等,这些描绘吸血鬼的著作传承了吸血鬼的文化,使得后人有机会大肆改编它们。
《惊情四百年》和《德古拉2000》这两部电影简直就是在为万恶的吸血鬼们翻案,与其说那是阴森恐怖的鬼故事,还不如说是悱恻缠绵的人鬼情爱传奇。
吸血鬼被电影中的德古拉塑造成恐怖而刺激、浪漫而痴情的动人形象,那令人战栗的魔物立刻变得凄美而伤感——德古拉在影片中为了追求他的爱情,甘愿放弃一切包括自己永恒的生命。
而在2002年,有两部以吸血鬼为题材的电影受到了人们的关注,一部是《吸血鬼女王》(Queen of Damned),另一部是《吸血鬼之影》(Shadow of Vampire),而引起人们关注的根本原因无非是两部作品都在剧情和拍摄手法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吸血鬼之影》以虚构的经典吸血鬼恐怖片《诺斯费拉图》(Nosferatu)的拍摄过程为故事题材,而故事中的导演为了拍摄电影,居然请来了真正的吸血鬼,这一奇特的剧情大大掩饰了内容中的荒诞成分,使影片具有相当的观赏性。
在拍摄手法上,大量的黑白影像将传统蒙太奇的记实特点充分表现出来,大大增强了影片的真实感。
《吸血鬼女王》则改编自安妮·莱丝的知名畅销小说系列的第2部,主角是一名在北极冰窖里沉睡了6000年之久的吸血鬼女王。
此外,安妮·莱丝的《夜访吸血鬼》也绝对是一本令吸血鬼们感激涕零的书。
莱丝笔下的吸血鬼具有人类的七情六欲和喜怒哀乐。
书中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路易在失去亲爱的弟弟后,于绝望中被吸血鬼莱斯特施行了初拥,莱斯特希望路易变成真正的吸血鬼,但是路易保留了自己的人性,只吸食牲畜的血液,恼羞成怒的莱斯特将路易的妹妹克劳迪娅也变成了吸血鬼,结果导致了克劳迪娅的反抗。
她不堪奴役和控制而杀死了莱斯特,但最后她还是死去,只留下她的哥哥路易孤零零地永生。
在莱丝的故事里,吸血鬼也知道失去亲人的痛苦:莱斯特在母亲身患绝症后,为救母而对之施行了初拥,将母亲也变成了吸血鬼,从而如其所愿和母亲永远待在一起。
莱丝的小说影响极大,她对吸血鬼“人性”的探讨使得她的作品成为多所高中、大学指定的英文或哲学课程的必读书目。
近年来发布的吸血鬼题材的电脑游戏里,《吸血鬼——化妆舞会》则从莱丝手里接过了探讨吸血鬼人性的接力棒。
游戏的主角克里斯托弗不甘心成为黑暗力量的奴隶,他决心和体内的黑暗力量作战。
在本能的邪恶欲望的折磨下,克里斯托弗顽强地战斗着。
善与恶、美与丑、正与邪的激烈交锋是游戏的一大亮点。
在我看来,无论克里斯托弗最终结果为何,吸血鬼的形象都得到了根本的翻新。
与邪恶对抗的精神和未泯的人性才是最重要的。
《吸血鬼——化妆舞会》的背景取自以吸血鬼为题材的纸牌游戏——白狼(White wolf)。
在欧美,除电脑游戏外,吸血鬼的纸牌游戏所占的市场份额也不小,Vampire: The Eternal Struggle则是一种十分著名的吸血鬼背景设定。
家用游戏机Xbox上也即将推出一款吸血鬼题材的游戏Hunter: The Reckoning,届时玩家们可以欣赏到新的吸血鬼传奇。
无疑,吸血鬼的传说都是虚构的,其间的迷信成分对现代文明来说毫不足奇。
吸血鬼这个古老的题材至今仍然畅销不衰,频频在电影和电脑游戏中推陈出新,这说明了具有独特魅力的吸血鬼文化还拥有相当的市场。
无论是浪漫还是凶残、丧心病狂或是人性未泯,我们都得承认一点:吸血鬼,它归根到底还是人。
从吸血鬼文化和吸血鬼相关作品里折射出来的光辉或丑陋,都得归属到创造这种特有文化的根源——人类自身。
因为我们自身有着善与恶、美与丑、正与邪的种种品质,吸血鬼才如此丰富多采。
欧洲中世纪14世纪左右,教会公开对外承认确实有吸血鬼存在。
吸血鬼的起源,最早是在基督教《圣经》上出现的。
其人物为该隐。
相传,因为人类始祖亚当与夏娃受撒旦诱惑而吃下智慧之果被上帝诅咒并驱逐出伊甸园后。
亚当和夏娃生下该隐与亚伯两个孩子。
该隐是负责耕种,亚伯负责放牧。
有一次,向上帝献祭时,该隐只能拿出了一些蔬菜和稻谷作为祭品,而亚伯却拿出了羊羔一类的肉类作为祭品。
上帝惟独垂青亚伯的祭品,导致该隐的嫉妒并最终用石头砸死其弟弟亚伯。
这一切都没有掏出上帝的眼睛,上帝唤该隐到自己身前。
问其弟弟亚伯的去向,该隐谎称不知道。
后上帝便将该隐所做之事一一道出并诅咒该隐: “你做了什么事呢
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
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
现在你必从这地受诅咒。
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
”该隐对上帝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
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
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
”上帝则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
”上帝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
于是该隐离开上帝的米那,去往在伊甸东边的挪得之地。
(摘自《圣经·创世纪》4章10至16句) 在圣经中的记载到这里就算完了,但是相传该隐后来流浪到红海附近,遇见因为不服上帝而跳红海成为夜之魔女的莉丽斯(也被人认为是撒旦的情人,地球上现在的恶魔大多是他所生。
)。
他从莉丽斯那学会了利用鲜血而使用魔法和力量,加上上帝对他的誓约“不得杀他”所以就给了该隐永生的条件。
而使用魔法和力量需要大量的鲜血。
所以该隐就是如此成为了吸血鬼始祖(也有人认为吸血鬼始祖是指得莉丽斯)。
顺便提一下,这里有个很好玩的事情,就是吸血鬼内部流传的预言之圣书《挪得之书》和《圣经》中记载该隐出没的地方重合。
成为吸血鬼后的该隐和莉丽斯生下拥有“最近乎神力量”美称的13个第三世代吸血鬼。
而这13个第三世代吸血鬼就演变成了现代吸血鬼的13氏族。
也有传说是说,这第三代吸血鬼是指得挪亚方舟里的人类。
等洪水退后,他们从方舟中走出来与第二世代吸血鬼发生圣战,并将所有第二世代吸血鬼杀死(我个人认为不大可信,因为圣经里的挪亚方舟里的人怎么算都没有13个,最多是8个,还少5个)。
就是如此,第三代吸血鬼就被誉称为“最近乎神力量”的吸血鬼。
到这里,可以算是上古吸血鬼们就没有什么记载了,或许有但是没有找到。
为什么都认为吸血鬼大多背景是在中世纪的欧洲
这是因为一本最早最经典的吸血鬼文学而造成的。
再加上标准吸血鬼总是住在欧洲中世纪那种古堡里,又是活个几百年几千年的,而且吸血鬼又是超级怀旧主义者,所以总让人联想到欧洲那个残忍野蛮的黑暗时代。
而这本书造成现代吸血鬼的是Bram Stoker的《吸血鬼伯爵德古拉》(英文《Dracula》)。
当时Bram Stoker准备写这本小说在查阅资料时无意间发现了关于这为意含恶魔之意的大公的名字。
后来就用这名字命名了。
而且在欧洲历史上,确实有德古拉这个人。
他以残忍而出名。
常常将战俘从臀部插入一根长长的木棍然后一直穿过正个身体从嘴巴出来,再将木棍高高树立而起,让战俘折磨而死。
吸血鬼害怕什么,他们只害怕和基督教有关的事物、阳光和银器。
这里有个疑问,就是吸血鬼为什么也会害怕银器。
基督教的事物和阳光都可以解释清楚,但是银器似乎就不大好解释了。
只要楼主去读读《圣经·新约》你就会发现个很有趣的结论。
看看我们的犹大是为了什么出卖上帝之子的
对了
13枚罗马银币所以也就另一个说法,吸血鬼得另一始祖——犹大(大部分人不信,但是我个人觉得这个犹大可以称为近代吸血鬼始祖吧)。
这里要注意,就是第三世代的吸血鬼在完成圣战后,似乎就都进入了休眠。
之后吸血鬼的一些事物就很少了。
一直到14世纪左右,基督教会公开承认了吸血鬼的存在然后就导致宗教裁判所大规模的捕杀。
而在这一段时间,唯一能和14世纪挂上一点点钩的就只有犹大了。
不然不可能平白出现一个吸血鬼的。
再来就是现代吸血鬼了,大部分分为几个党羽,秘党和魔宴、还有一些活了不知道多久的吸血鬼所组建的“遁世会”等党羽(太小的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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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怎样才能在考场上拟出一个新颖、简洁、醒目、有文采的作文题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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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如反问,《没有付出,哪有累累硕果
》、《“一枝一叶”即世界乎
》;如借代,《倾听自己的心跳》(以“心跳”代某次经历)、《一头白发,满山青葱》;如拟人,《栖息江南》、《树的叹息》;如对偶,《点点空白,悠悠情思》、《一曲红楼,万声叹息》如呼告,《永别了,我的故乡
》等等。
二是从名著或者诗词、歌词、成语中取题(或者化用),如《红与黑》《孔乙己考研》《阿Q新传》《草色遥看近却无》《风物长宜放眼量》《莫让浮云遮望眼》《懂你》《渴望》《掀起你的盖头来》《世上无难事》《三人成虎》《细节决定成败》《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奇迹与情理齐飞》《痛并快乐着》《我是风》《屈原-你的心情我最懂》《事不过三》《三思而后行》《书房夜话》《知人知己知天下》等等。
三是一些新奇别致的方法,具体表现为:①巧妙切入法,如《两封信》《生活完美液》《“长处”报告会》《借你一双慧眼-关于“他人优点的实验报告”》;②设置悬念法,如《我胖,我快乐》《青春从四十岁开始》《永恒的昙花》《生命的绝唱》③补题法,如《感恩的心》(以“以感恩为话题”)《精彩不容错过》(以“以精彩为话题”);④别开生面法,如《我就是戈多》《文章无法》《独处也是一种享受》《摘下心灵的藤蔓》。
下面笔者就近几年的高考作文,对一些好标题的妙处所在再作简要分析。
如2001年的“诚信”话题,有一考生以《两地书》为标题,文章内容是他与父母的两次通信,谈的是有关“诚信”的问题,标题就套用了现代著名作家许地山的名作《两地书》,标题简洁而又醒目;又如又一考生标题为《拍卖“诚信”》,就令人击掌叫绝;又如《“诚信”飘流记》用寓言形式,构思精巧;《一地梨花》给人诗意的美感;《我愿与诚信一生相伴》借用新潮词流行语,充满浓郁的时代气息;《患者吴诚信的就诊报告》借用专业术语,给人以生活的厚重感;《诚以养德,信以修身》化用名言“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又是对偶,体现文化内涵;《7-1=0》巧用算式,意为七个背囊去掉了诚信,就将一无所有,让人读之一震。
又如2002年“心灵的选择”的话题,也出现了许多新颖夺目的标题。
《爱心,人生的首选》《人生,因选择而多彩》》光彩夺目,直奔主题;《阳光的脚步》运用拟人手法,令人惊奇;《寒冷的夏天》把“寒冷”与“夏天”一组互相矛盾的词语放在一起,令人好奇;《选择牢笼》把西施勇于为国承担责任,放弃自由与幸福而投身于吴国的人生比作“选择牢笼”,文题出人意料,使人想一睹为快;《选择孔子
选择庄子
》运用借代修辞格,以“孔子”代一种“奋发向上,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以“庄子”代“寂寞的逍遥和独善其身的操守”,文题含蓄隽永;《选择三叠》用了三个小标题“夸父追日”“屈原投江”“岳飞遇害”来阐述“选择梦想”“选择志洁”“选择责任”三层意思,文题化用中国古代十大名曲之一《阳关三叠》,简洁生动;《瞬间选择,永恒坐标》运用对比修辞,两相反衬,令人警醒;《1+1+……=人生》巧用算式形象说明人生就是无数次选择之和;《1?100
》文题极为醒目,此文写一个中国留学生在美国荣获“总统奖学金”,但取得奖金的条件是她必须放弃中国国籍,她的心灵面临“‘一百个’好处与‘一个’中国国籍”的艰难选择,最终她放弃了“100”而选择了“1”。
又如2003年“感情亲疏和对事物的认知”的话题,许多标题令人赏心悦目。
《情感·认知·文化》用一组与话题紧密相关的词语并列构成,言简意赅;《感情是帆,认知是船》用比喻并列构成,使抽象的东西具体形象化;《宝钗鸣冤》运用悬念,宝钗何冤,令阅卷老师急于读下去;《不要让感情蒙上了你认知的眼睛》《勿以亲疏定是非》,利用呼告式,直奔主题;《怎一个“情”字了得》化用李清照《声声慢》中的句子“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引人注目。
标题是文章整体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评卷人评阅作文时看到的第一项重要信息。
有人说,好的标题是写作成功的一半,此话不无道理。
下面精选 1999年(话题“假如记忆可以移植”)、2000年(话题“答案是丰富多彩的”)、2001年(话题“诚信”)、2002年(话题“心灵的选择”)\\\/2003年(话题“感情亲疏和对事物的认知”)全国卷优秀作文的标题,供学生体会与参考。
(1)、直接揭示文章主题 如:理性判断、感性参与(2003年)\\\/公则生明(2003年)\\\/情与理的抉择(2003年)\\\/选择永恒(2002年)\\\/让爱做主(2002年)\\\/这是我的选择(2002年)\\\/崇高的心灵选择——谈悲剧之美(2002年)\\\/张开双臂,选择博爱(2002年)\\\/若为人生故,诚信不可抛(2001年)\\\/守住心灵的契约(2001年)\\\/莫谈“绝对” (2000年)\\\/换个角度会更美(2000年)\\\/无穷的可能无穷的美(2000年)\\\/我拒绝记忆移植(1999年)(2)、反映文章的主要内容 如:情役(2003年)\\\/最美丽的鸟(2003年)\\\/有色眼镜引发的联想(2003年)\\\/母亲、儿子与大婶、侄子(2003年)\\\/我爱唐装(2003年)\\\/那两条鱼儿(2002年) \\\/ 在黎明前的抉择(2002年) \\\/ 一个“死囚”的无悔抉择(2002年) \\\/ 诚信古今说(2001年) \\\/ 一毛钱与诚信(2001年) \\\/ 寻找美的答案(2000年)(3)、以修辞等方式增强抒情性或标新立异如:给感情一把尺(2003年)\\\/蓝色蛹·金色蝴蝶(2003年)\\\/路是月的痕(2003年)\\\/倾听心灵的钟声(2002年) \\\/ 月若有情月长吟(2002年) \\\/ 心星点灯(2002年) \\\/ 与诚信同行(2001年) \\\/ 带着“诚信”上路(2001年) \\\/ 点一盏心灯期待诚信(2001年) \\\/ 人生也是一张答卷(2000年) \\\/ 生命的出口(2000年) \\\/ 打开“第三只眼” (2000年) \\\/ 一花一世界(2000年) (4)、给人以思考,引人入胜 如:拔开天空的乌云(2003年)\\\/真理只有一个(2003年)\\\/生命的高度(2002年) \\\/ 心灵的颤动(2002年) \\\/ 心灵归属何方(2002年) \\\/ 标准与答案(2000年) \\\/ 为韩寒让出一条道(2000年) \\\/ 谁是真正的朋友(2000年) \\\/ 雪化了以后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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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发了三篇,程度递进,题主根据自己所需选吧一 马克吐温曾说过,那些有好书却不读的人不比无法读到这些书的人拥有任何优势。
我也有很多好书,比如:四大名着、冰心散文集、巴金散文集……我也爱读书,但,我还是最爱读这本冒险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克的爸爸是个酒鬼,他受不了爸爸的打骂,逃到一个小岛上,和也在逃的黑奴吉姆相遇,他们开始了水上历险:遇到两个冒充国王和公爵的人,到处诈骗,最后,国王和公爵又为了挣钱,把吉姆卖了,哈克独自去寻救吉姆,路上碰到了他的好朋友汤姆,一起救出了吉姆,还让吉姆恢复了自由。
我欣赏哈克的善良,他逃到杰克逊岛上,发现了黑人吉姆并没有因为镇上正在搜捕吉姆而通风报信。
但在当时美国正实行农奴制时,白人把黑人当作财产时,是多么难得可贵啊
虽然他只是个孩子,却知道黑人也是人,人人平等,和谐相处。
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作者马克·吐温(1835---1910),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这是继《汤姆·索耶历险记》之后的又一部描写儿童历险的小说.这两部姐妹篇堪称马克·吐温的顶峰时期的代表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耗时八年,写的都是真实发生的故事,当然没有任何著作是完全真实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虚构了情节、夸大了事实.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汉尼伯镇和密西西比河沿岸,那是马克·吐温生活了14年的地方,那里富有生命气息的河流、岸边的自然景色、童年的伙伴、镇里各种的人以及发生的事,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他以后的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所以我认为这是一本带有很强自传性的小说.这部小说耗时八年,由此可见作者马克·吐温这本书的执着,对写作的执着.所以这本书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艺术方面都相当成熟,可以说是马克·吐温的最优秀作品. 马克·吐温不仅是美国的著作家,还是有名的幽默家,这点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有体现.书中在哈克逃亡的路上遇到了自称“国王” 、“公爵”的两个骗子,虽然两人的骗术并不高明,但是黑人吉姆还是上当了,可是哈克确心知肚明,一路上通过几人夸张的表演骗了不少的钱,读后感《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我没有像马克·吐温那样 的文笔,所以并不能很好的表达出来.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在上初中,也曾经被书中所描绘的生活深深吸引过,那种自由放荡的生活仿佛成了我心目中的“人间仙境”,可那是不可能的,那只是像书中哈克和汤姆那样的孩童的幻想罢了.在看到书中导读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们在市面上读的都并不是原稿,都只是马克·吐温手稿的后五分之三,这使我相当惊讶,因为当你读书的时候并不觉得少了什么,这也使我相当好奇那五分之二的内容是什么,希望什么时候有幸能读一读那五分之二的内容. 说句老实话,我看了哈克的种种历险却并不觉得有多么的精彩,感觉比《鲁宾逊漂流记》差远了.《鲁宾逊漂流记》故事发生的地点和环境都要离我们的生活更远的多,作者能够更加天马行空的构思很多有趣的东西,反正我看的是很有趣的.也许因为我并不了解哈克所处的环境,对美国的历史和文化并不了解得很深入,难以领略作者隐含在文字之下的东西,也许还要再读几遍? 有人认为该小说是一部杰出的儿童文学作品,但马克·吐温本人并不承认,他在前言中提到“这本书根本不是写给孩子看的,只有成年人才能看得懂它,它是专门未成年人写的.”这多么具有讽刺意味啊!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的马克·吐温,一个带领着大家在文学上打了一场南北战争的伟人,他的作品竟然被评为儿童文学作品.我自认文学水平不是很高,但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主旨还是稍有领悟:反种族歧视、批判罪恶的蓄奴制是小说的基本思想. 当然这部小说也存在明显的局限.如将一个反蓄制的英雄放在一个14岁的孩子身上,将以叶扁舟作为避风港,将吉姆的解放寄托在沃森小姐的一纸赦免令……凡此种种,表现了马克·吐温不满现实又无可奈何的心情.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部可读之书,你不仅可以领略书中朴实的修辞,还可以领略美国蓄奴制给黑人同胞带来的疾苦,还有一个正直孩子的心.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三孩子的无声反抗——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摘要:儿童形象在文学形象中属于较为特殊的形象,人们往往以成人世界的眼光来看待儿童的思想和行为。
通过对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阅读,可以让我们通过儿童的声音来听取儿童真实的内心,看到一个鲜明的真实的儿童形象------探索、反抗、逃避、绝望。
关键词:无声反抗 探索 逃避 绝望 儿童形象 Abstract: The image of children belongs to be the comparatively special image among the image in literature. People usually treat children’s thought and behavior with themsleves eyes .Pass to read the 《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 which can let us pass the voice of the children’s heart to hear the children’s reality, see a fresh and clear reality of children’s image-----exploration, resistance, escapeism, desperate. Key words: silent resistance, escapeism ,desperate, the image of children 在美国19世纪中期,霍桑的《红字》就具有了儿童形象作品的雏形,但到了二三十年后,在马克·吐温的两本历险记《汤姆·伊索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儿童才第一次在美国文学中以主人公的形象出现。
它以儿童冒险经历为线索,透过一个十三四岁孩子的眼睛,描写了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腐朽和奴隶制度的罪恶。
小说中生动真实的社会生活场景和诙谐幽默的言语风格赢得了读者的喜爱。
不同凡响的思想性和独特的艺术创造性使小说成为一部杰作。
因此,海明威说:“一切现代美国文学来自一本书,即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我们所有书中最好的。
一切美国文学都来自这本书,在它之前,或在它以后,都不曾有过能与之媲美的作品。
” 综观整部作品,发现其中的儿童形象有很突兀的特点。
在文本的宣读过程中,不难发现,那就是作为小说主人公的哈克,有异于以外传统文学中成人形象的特殊文学形象,有着成人的眼光无法诠释的特性---就是他的童性。
他用他那双童话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当他睁开清澈的双眼看到的世界和他从幼儿时代就深烙的童话世界相差如此大时,他会用他童话里的心去分辨是是非非,去思考„„直到他发现世界是如此的混沌不堪,于是他的探索逐渐的转变为逃避,通常他会以拒绝成人世界的文明、向往没有开发的自然来作为逃避的方向,他的这种反抗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一条界线,就很微妙的转变成他对于成人世界的反抗,他也很希望能通过他的反抗来改变这个世界的混沌和黑暗,这种试图常常在成人世界的重重压力之下,瓦解,要么被同化,要么被吞噬。
但是这种探索和反抗从来没有断过,在一代又一代的儿童身上重续,也许有一天,他会改变这个世界的色彩,让世界折射出属于太阳的光彩„„ 文章中哈克正处于青春期结束(1~21),这一年龄段的特殊的社会群体.按照传统,人们并不把儿童看成社会群体的正式成员,认为他们是一类没有个人身份的雏形成人,是父母的私有财产. 其实在呀呀学语时他们就喜欢用不同的表情和音调来表达他们心中的想法。
在每一处、每一刻,儿童都有他们的声音。
(一) 童话里的声音 首先一直伴随着儿童的是童话里的声音,那是一种追崇真善,向往自然的生声音,直到儿童被成人世界同化,那么童话才将被同化,成为现实的演绎。
清脆的童声才将被糟哑的声音掩盖„„哈克也不例外,他崇尚自然,他觉得在树林里听这自然的声音,睡得才是最安稳的,“穿上我原来的破衣烂衫,重新躲到我那只装糖的大木桶里,自在逍遥、心满意足。
”这就是他潜在意识里喜欢的声音,这才是童话里的声音,这才是真实与自然的声音。
(二)、内心的声音 其次,在执着的童话声音的内心又是怎么样一个心境,又发出怎样的一个声音,这个内心的声音就是儿童本身面对社会的一个理解态度和对于社会的渴望。
哈克是个酒鬼的儿子,经常遭受酒鬼父亲的毒打,他习惯在自然中睡觉,“天气不太冷的时候,我经常溜出去睡在林子里,那样我才睡得轻松些。
”喜欢吃泔水桶里的饭,“在泔水桶里就不一样了,所有的东西都混在一起,汤汤水水一搅和,那味道才会更好。
”在寡妇收养了他后,虽然他开始接受正常生活的一些方式,但是他接受的很勉强,那种处处讲规矩的生活,对于他而言就是一种受罪,在哈克的眼里“一举一动都要讲规矩,那日子叫人没发过。
”等他实在受不了那份罪的时候,他就溜走,换上原先的那件破衣服,又钻回到那个盛糖用的大木桶去住了。
哈克向往自然的生活方式,喜欢探险。
在哈克设置了自己被杀的假象之后,他开始寻找自己的空间,在路途间遇见黑人杰姆,在当时的法律和正统教育下发现逃跑的黑人不举报主人家是一种罪过,哈克在不断的受着内心的煎熬的过程中,几次几乎举报杰姆逃跑的事,但是在历险的过程中他发现杰姆的善良和友好,同时发现所谓文明世界和上流世界的肮脏、虚伪、罪恶。
在这个过程中,哈克逐渐走向成熟。
哈克的冒险历程权势一种无意识的探索,也是他内心的声音指引所向。
他的探险其实就是一种在内心声音指引下追求自由,接近自然,摆脱文明的束缚的一种探索过程。
(三)、试图发出声音 然后,当内心的声音积压到一定程度,总想能发这个内心的声音发出声来,这就是从探索走向反抗的一个过程。
哈克在历险的过程中看到两岸形形色色的所谓文明人的生活,大河上经常漂浮着尸体;到处是“公爵”“国王”式的骗子;贵族出身的南方旧派格蓝奇福德家族与谢泼德森家族因一件小事就大打出手,两家几乎全部死在野蛮的相互厮杀中„„这一切都是哈克在游历中亲身经历的。
他看着人类社会的种种罪恶,对比黑人逃奴杰姆的忠厚、善良与真诚的关心。
杰姆在和哈克走散后,焦急的寻找哈克,以为哈克被水冲走了而嚎啕大哭;为了三百美金试图抓住杰姆的女人,虽然因为那笔金钱的诱人而试图抓住节目,但是她还带着温柔的光芒,对于哈克男扮女装的包容;这些都让哈克感觉到了人类社会“善”的微光。
他的试图帮助黑人杰姆逃跑的想法正是他通过对社会的一种思索得出一个决定,也是由探索走向反抗的一个决定的过程。
这正是哈克试图发出他内心的真实的声音的一个表现。
(四)、无声的抗议 最后,儿童的无意识的逃避行为,在某一个层面上来讲,其实是他们反抗的一种方式。
在他们试图去发出内心的声音的情况下,面对着周围世界到处遍布着嘈杂的成人声音,他们的声音显得十分的微弱,他们在潜意识里就会以逃避这样的无声的抗议作为他们反抗的一种表现方式。
他们在无声的过程中,希冀可以走出这个嘈杂的成人世界,到一个属于他们,没有干扰的世界去发出属于他们本身的声音,那个地方就是没有成人世界存在的自然。
在这个反抗的途中,儿童往往采用各式各样的逃避方式来以示他们的抗议,无论他们的方式是怎么样的,由于他们在社会中的姿势太微弱,都只能是无声的抗议。
哈克在寡妇的教导下,也能每天都读圣经,虽然他不明白其中的意思,他甚至弄不清为什么要去天堂,只要能和好朋友汤姆在一起就好;也在餐前餐后都祷告,虽然他不相信上帝真的能实现人们的愿望,起码上帝就没有实现他一直想要有杆钓鱼杆的愿望;也能读懂华盛顿将军和战争的故事;也能去学校上学,认识几个字,并因为学习好而得了一张用蓝黄两色画着个牧童赶着几头牛的图片。
但是哈克觉得穿着新衣服他象是被绑住手脚一样,在他那个酒鬼父亲把他带走,住到一个岛上以后,他反倒很快的适应了那个地方,喜欢上了那里的生活,除了鞭子那部分。
“每天舒服地躺在那儿抽烟、钓鱼、不必读书,不用做功课,就那么懒懒地、痛痛快快地过日子。
两个多月过去了,我的衣服已经烂得不成样子,„„我再也不想回去了。
„„总的说来,在林子里过的真是一段美好时光。
”哈克的这种意识其实就是逃避成人社会的文明教育,逃避教育,虽然是在他那个酒鬼老爸的逼迫下逃学的,但是他却怡然自得。
哈克对于文明的教育是简单的逃避了,但是他依然没能逃脱成人的喧杂,他那酒鬼老爸的叫骂声、鞭打声也是成人声音的一类,仍然掩盖着哈克内心真实的声音,所以他在周密的计划后,不引发正面的冲突,诈死逃离了那个小木屋。
这也是哈克无声的抗议的一面。
哈克想通过拯救来实现自己的个人英雄主义理想,哈克要拯救的黑奴杰姆,是和文明世界所不同的纯真的人,是当时所谓文明的白人世界所坚决否认的阶层;这是他对于所谓的文明的成人世界的一种反抗表现。
但是最终,哈克拯救杰姆之后才发现,杰姆已经不是逃跑黑奴,是个自由人了。
小说结尾哈克又回到了这个“文明”社会,但却一心向往美国西部的生活,但想象中的西部并不存在了,无形中这个西部相当于“绝望”,那个连孩子幻想的自然的地方都被成人开化了。
儿童对于成人世界也就是定义中的文明世界的理解,是用他们儿童的眼光来分析得出的。
他们试图以自己微弱的力量来表达些什么,改变些什么,但是最终都只是无声的抗议,导致他们的绝望。
儿童也将走过他们儿童的那一年龄段,成为下一个时期压制儿童的成人,历史在反复,这其实是整个人类文明造成的。
这种探索、逃避本身就伴随着反抗,这种反抗在绝望的同时往往又留有一线再探索、逃避的希望,因为这个世界永远都会有儿童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