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2000字
读了《十八岁出门远行》,我认为作者可能用象征的手法来描述一个刚刚成年的人走进社会的心路历程。
我想这段成长的路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初期、中期和后期,而贯穿其中的就是象征着理想与追求的“旅店”。
初期的热情,为了遥远的理想而执著。
刚满十八岁的“我”怀着憧憬独自上路。
告别童年,告别过去,是成长的第一步,去寻找自己的未来。
路上,一直问人前面有否旅店,他觉得在旅途中不能没有旅店,就像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年觉得人生不能没有理想。
年轻的我们总是带着理想出发,并试图在某个地方找到它。
而中期的疲惫,因找不到理想而困惑。
不断起伏的柏油公路,暗示着将遇到的折磨,爬上高处再滑向低处,如此循环,他始终看不到旅店。
于是,他的热情逐渐冷却,取而代之的是跋涉的疲惫和困惑。
因此,当他看不到旅店时便选择了汽车。
现在他根本不在乎旅店,反正前面是什么地方对他来说都不重要了,只要汽车驰着,那就驰过去看吧
现实的安逸让心灵得到了暂时的满足,就如在平庸的生活中暂得了安逸,完全把自己的理想,抛在一边,不管这种方式是否是自己想要的,不管这样的生活将把自己带到何处。
后期的坦然,他想要的就这么简单。
人总要接受现实,并且在现实中寻找自我安慰,学会坦然。
就像每个在年轻的时候都梦想着将来要轰轰烈烈地干一番事业,但真正步入社会,发现一切都不像自己当初想象的那样,所以只能学着坦然面对。
读这篇小说,感觉是在一个梦境之中,但这个梦有时那么地真实;不知道它具体告诉我们什么,但又在无形中与我们的心灵深处相契合。
笔者之所以选择这篇作品正是被它的偏向于人生哲学的意蕴所触动,也是因为与文中的“我”产生共鸣,觉得像现实中的自己。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第一次独立出门远行,其实也就是从家庭中独立出来,独自生活。
年轻人对事物充满了好奇,对他人充满了信任,认为世界是美好的,可事实并不是这样。
作者这样写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我认为只是在陈述一种状态。
被教育成看到一篇文章就要解构来解构去的我们,读有些文章就会下意识地去对号入座。
有很多时候写作只是为了诉说,之所以用卡车,司机,苹果,拖拉机,乡下人这些大家司空见惯的东西来写就是为了让人有代入感,很容易就联想到自己十八岁时的情景(也可以说是年轻时候的情景)年轻的时候总会受伤,总会受骗,付出也许不会得到回报。
但我们还是无所畏惧只要有一片可以睡觉的地方就会感到温暖。
它引起了我们的共鸣,小说自始至终充满了种种不确定的、令人难以捉摸的情境,而它所描述的一切又是逻辑、准确无误的。
它用多种可能性瓦解了故事本身的意义,让人感受到梦一样的美丽。
文章中的少年远行时的一切都是单层的,如果我们活在一个多层的世界?逛城堡般的大型商场,到最后总会落得头晕眼花,仿佛误入了吸血鬼的迷宫,在自动扶梯上战战兢兢,不知道自己脚踩的是几楼。
地铁和商厦通过各种道路鬼斧神工的连成一气,地面像被屠宰的鸭子一样掏空内脏,四通八达。
这是人类值得赞颂的奇迹之一:《荷马史诗》里的特洛伊城也不过十来米高。
而如今,高耸入云的城堡式建筑,连同脚下穿行的地铁和地铁站附带的购物点,就仿佛在为那句话做注解:上穷碧落下黄泉。
除了人造的花坛,你已经很难看到泥土的存在。
我们脚踩的水泥地下是镂空的,奔驰着地铁,行走着人群。
大地就像楼层之间的板壁。
户外的树木就像美术教室里的水果一样,快要沦为单纯的观赏品类了。
假期的某个夜晚,我想要观看在电视新闻里被反复提示的月亮,却发现楼宇横七竖八的横在天空之前。
在我观看过的《星球大战》系列电影里,到处是自动化电脑操控的基地,以及动辄高耸入云的楼房--自然,那个时代人们早已普及了飞天摩托艇之类的交通工具。
但那些细节确实容易使人浮想联翩。
向天空蓬勃崛起的高楼,向脚下挖地三尺的地铁。
某一天,我们的世界会变成一座宏伟的大楼,而人们居住在不同的层上。
《西游记》里的三十三重天将会成真:到时,人们在陈述地理名词时会这么说:我要去二十二层坐标AB去买条面包。
或者:我要去十九层坐标CD那里做健身。
世界变成了分层的大楼房,而建筑商负责在大楼房顶端继续搭造,底部继续挖掘。
这座宽宏的巴别塔缜密而宏伟,而人们在巴别塔的腹中生活。
充足的电力会保持灯光亮如白昼,久而久之,人们忘记了阳光和泥土是什么样。
富翁有权买得顶端的建筑,在世界的最顶端露天阳台上晒日光浴。
而穷困的人们则购买地下室,在较低的层次生活,因为那里的房租比较便宜。
那时的世界会变成一个没有地平面的世界,因为人们脚踩的都是高科技复合的坚固材料,而并非泥土。
想象一个无限多层的地铁站吧,除了最顶端能接触到阳光的那些居民,大多数人们会发觉自己像捷克动画片里的鼹鼠一样快乐的生活。
人的适应能力是无穷的,学校的教科书将会指导大家:曾经有那么一个时期,人类穴居…曾经有那么一个时期,人类在地面建筑房子,并依靠管道供应的饮用水生活…现在,人们生活在一个分层的世界里,就像那时生活在一个大楼里一样。
而那时的夫妻们将会这样对话:我们应该把孩子送到12层的幼儿园去。
不,12层的幼儿园要坐轨道列车,还要坐电梯。
况且,12层那里都是贵族孩子。
可是总跟45层的孩子在一起,就毁了呀。
我可是希望我们的孩子将来能做番大事业的。
那干嘛不把孩子送到29层呢,那里可是艺术家居住区哟。
艺术家有什么好的,就是要让他接受良好的教育,将来做金融这行,说不定发了大财,我们还可以搬到顶层建筑去晒太阳哩
说起来,我们还是度蜜月的时候晒过一次太阳呢…那时的世界是明亮的洞穴,楼房会比所有的山脉都绵延得更长。
人们生活在一层层覆盖的房间里,就像夹心饼干里的奶油。
随时随地都会有21世纪人们走在超级购物中心里的错觉--这个世界仿佛白银和玻璃铺就,银光闪闪。
而绿树和泥土,则被封存在玻璃柜里供人观赏。
十八岁出门远行,里面的一切让我重新审视我们如今的生活状态。
我看到了周围拔地而起的楼宇,看到了某座大厦的三楼,某扇窗中与我隔街相望的人影。
那时我想到了但丁的《神曲》,在世界的某一处,存在着天堂与炼狱,他们就像蒸笼一样分层,而贤人与恶人就像其中的肉包子…上帝禁止人类建筑直通天堂的巴别塔。
但那只是《圣经》里的恫吓。
世界会越来越迅速的爬升其高度和深度,而我们只会日渐习惯那些看不见阳光的岁月。
其实一篇好文,能在不同时期让不同的人读它,从而获得许许多多不一样的灵感与想法,就成功了。
ps:亲自己再摘抄下。
。
。
朱自清南京读后感300字
本书为文化散文集。
作者游历大江南同时也走过世许多著名风景地,在游历之时,除了介绍风俗名物和文化历史,还要记下自己的所思所感,在寄情山水、超然物外中,寻找着文化之根,思索历史的每一次偶然与必然,印证人生的酸甜苦辣。
作者同时把沿途的精彩用照相机拍摄下来,使本书图文并茂,精彩纷呈。
《再不远行就老了》的读后感。
急求,拜谢
王 鸿人的畅销书《再不远行,就老了》是我今年读的第一本书。
可能它不像世界名著能给我人生的启示;亦不像推理悬疑能够刺激我的思维;更不会像各种穿越玄幻能给我直呼过瘾的畅快。
但是,静静的读完,就知道这本书的价值在于——诱惑。
诱惑你去做你想了很久仍然不敢做的事情,那就是——旅行。
其实我很疯。
所以很小时候就自己出去玩了。
那时候还不懂事,去哪里就是为了玩,看到一些奇闻怪事,或者民风丽景也不会有什么感想。
玩过就忘记了。
大一点之后,开始有一些自己的认识,去年去了青岛,去的时候发了一篇日志《旅行,寻找最美的自己》。
回来之后,就转为私密了,突然明白,自己,不是那么好寻找的。
看了Miss.王的书,就有了不一样的想法。
NO.1 世界我想去旅行,想去我的世界旅行。
去见证我所喜欢的世界是如何的精彩。
我会去喜马拉雅山触摸阳光,我会去伊丽莎白大街和大本钟一起细数时光,我会去撒哈拉沙漠感受热烈,我会去热带雨林经历人生,我会去西西伯利亚品味清冷,我会去北极目睹纯洁,我会去太平洋感受宽容。
如果人生是一副拼图,那我会去前世我存在过的,寻找记忆里的碎片,拼凑我的人生,完善我的世界,再也不去别人的世界里闲逛了…… NO.2 行走旅行和旅游是有不同的。
旅行,我想就是指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而旅游,则是看千山万水,赏花前月下。
行走,是旅行里的必修课。
我很喜欢走路,而且天生喜欢随意的走,去青岛时候,本来打算去的海底世界,崂山,都没去,只是因为想去啤酒节,就临时改变主意,在去崂山的半路上,改路走到了啤酒节现场。
走了三个半小时,一路问过去,很有成就感。
其实行走有好多好处,你可以看到那些很细致的美丽,那是你在搭车旅途中看不到的;你在打听过程中感受那个地方的民风,这是打车很了解清的;甚至途中还有可能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或许还是艳遇……你说不是吗
NO.3 邂逅上面说到了艳遇,确实,行走的时候,来一场罗曼蒂克的邂逅,那真是prefect。
但是,我想对我而言,最重要的还是邂逅自己吧。
在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看见自己新的心情,新的品性,新的思考,邂逅行的自己,渐渐看到自己这个多面体的全貌。
邂逅一个真实的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自己喜欢的人。
对我而言,这才是旅行最重要的意义。
王鸿人说:如果这件事对你很重要,那就去做吧。
不管是为了哪个目的,当你迈出那一步,你就会发现,最难的一步已经完成了。
总之,要明白,好与不好,自己喜欢就好。
负空间的读后感300字怎么写
《负空间》似乎讲述的也是这样一个故事:故事描叙了一对沉默的父子,父与子的交集,仅仅借由“打包行李”联系起来。
父亲教会孩子整理行李,教会他最大程度的节省空间,打包出最省空间的行李箱,然后夸儿子一句“perfect”。
这句夸赞,既蕴藏了父亲对儿子的骄傲,也在让儿子充满了满足和成就感。
“打包行李”是这对父子难得的回忆,儿子唯有在给父亲打包行李,目送父亲一次次远去的时候,才能短暂和父亲相处。
毫无疑问,故事里的父亲,给儿子的陪伴是不够的,但也无可奈何。
生活不易,常常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遗憾,而每对父子的相处模式也不尽相同。
虽然父亲忙碌的工作无法改变,与儿子相聚的短暂也无法改变,他们之间,甚至不能像其他父子一样,在打篮球和聊汽车的过程中增进感情,可他们依然通过每一次的整理行李箱,培养出了埋藏于心底的秘密一般的默契。
只有儿子,完美的继承了父亲的打包哲学。
就连母亲,在尝试了几次打包后,都放弃了,因为她做不到那么完美。
父亲与儿子,无人能打扰这被紧密牵系的感情。
故事里有个意象是这样的,儿子在给父亲打包的过程中,变成了一个小人被装进了父亲的行李箱里,在父亲衣服化作的海洋里遨游。
这仿佛预示着,在打包的过程中,儿子把心寄给父亲,而父亲,即使远行,心里也始终装着儿子。
这一对沉默的,只在打包过程中有交集的父子,在打包的一举一动间都流露着深情,虽不善言辞,但一切尽在不言中。
李森祥的远行读后感
曹文轩前方的读后感200——300路连接着家与前方。
人们借着路,向前流浪。
自古以来,人类就喜欢流浪。
当然也可以说,人类不得不流浪。
流浪不仅是出于天性,也出于命运。
是命运把人抛到了路上——形而上一点说。
因为,即便是许多人终身未出家门,或未远出家门,但在他们内心深处,他们仍然有无家可归的感觉,他们也在漫无尽头的路上。
四野茫茫,八面空空,眼前与心中,只剩下一条通往前方的路。
为什么说:“流浪不仅是出于天性,也出于命运”
人们总是对外面的事物是向往的,是想探寻的,这是出于天性的好奇与渴望,流浪不是那种流浪,命运的流浪是每个人不同人生道路的不同所决定的,在道路上不断的遇到错过再遇到新的人和事,可以丰富自己的人生,可以找到自己所想要的,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终身没出门,但是也有无家可归的原因了 ,因为人的追求不同,只有到更广阔的外界去看看眼,多长点见识,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自己的道路到底是什么,到底该怎么走下去,明确自己的人生道路。
路一直都在前方。
1.曹文轩的《前方》实在是一篇美文。
这篇散文值得细细品味之处颇多。
无论是作者新奇的立意、丰富的想象、虚实相生的笔法,抑或是优美、凝练、含蓄的行文,悠远绵长的情韵都给人留下极大的审美空间,而其中构成文章最大艺术魅力,最耐人寻味的,还是作者丰富深刻的对人类心灵漂泊和流浪感的关怀与悲悯。
作者从摄影作品入手,如果仅是直面描摹画面,就缺少了味道,如果仅是想象人们内心正渴盼回家,也不足为奇。
然而作者却运用逆反思维:他们正在路上。
他们曾有离家之举。
接着非常自然的点出了文章的中心:人有克制不住的离家的欲望。
此句一出,立刻打开了一个新的天地,令读者眼前为之一亮。
曹文轩先生无论治学还是创作,都很讲究独辟蹊径。
这可以是一个体现。
接着作者从人类的祖先,为了生存或者出于天性无休止的迁徙写起,人类有了家,仍旧还得离家,甚至是远行。
读者不禁生出疑问:为什么呢
作者如睿智的长者引领读者去思考,并结合自身的经历和丰富的人生阅历列出了三条原因:外面世界的诱惑、出于无奈、前方的召唤。
语言洗练、洁净,优美、含蓄。
外面的世界“广大无边”。
“充满艰辛”“充满危险”而又“丰富多彩”“富有刺激性”。
寥寥数语,谈及各个方面,笔笔到位。
作者曾说“文集不是收容所”主张语言要精美,经典,此处可以窥见一斑。
离家,漂泊,流浪是人类内心所具有的普遍的情怀。
有一首歌唱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对困守一隅的人们来说,是很有魅力的,人们往往不大清楚外面的世界的真情,凭着想象绘出许多精彩的色块,常常羡慕流浪的生活,心中总有一个“出去”的念头。
面对早已熟悉的一切,失去了原有的新奇,自然会生出厌倦的情绪。
而前方的不确定性,却令人既紧张又新奇,既刺激又欢喜,既恐惧又渴盼,告别家乡,去寻找理想,追求荣誉,开创事业。
这种流浪就像一首朦胧诗带上了浓郁的浪漫色彩。
正如作者所说“人会在闯荡世界之中获得生命的快感或满足按捺不住的虚荣心”,人的内心总在呐喊:走啊走
离家,流浪是人的天性,是人的内心的需求。
古往今来,不知多少人漂泊在异乡的路上。
最具典型的当数游侠诗人李白。
他一生都在旅行,努力使自己处于“置身异乡”的体验之中,成了一个永不停步的流浪者。
还有奇女子三毛,走遍千山万水,一生经历的是一条曲曲折折充满神奇色彩的路。
而冰心,最早也是作为一个远行者的形象受到人们的关注。
作家艾芜在不能行走,已接近生命终点时,内心仍在呼喊“妈妈,我还要去远行。
”没有比远行更销魂。
很有道理。
文章从第九节开始,有了一层更深的含义。
曹文轩不愧为“学者型作家”,喜好哲学,使他对人生有更广泛更深入的思考。
在他的许多作品中都坚持或者重视“悲悯情怀”,表现出了他的人文关怀,读起来有了更多的深沉和厚重。
文中写道“流浪不仅是出于天性,也出于命运。
是命运把人抛到了路上”,显然,这里的“路”,并非实实在在的路,而是指人生之路。
人来到世上,是命运所主使的。
“许多人终身未出家门,或未远出家门,但在他们内心深处,他们仍然有无家可归的感觉,他们也在漫无尽头的路上”这句话紧承上一句,有了更丰富的内涵,转入对人的精神状态的关注,人的肉体在家,可是灵魂却找不到可以停靠和休憩的港湾。
心灵就会有浓重的漂泊和孤寂感,在人生的路上,找不到家园。
有了第九节作铺垫,第十节的深化就水到渠成,作者先指出“人生实质上是一场苦旅”,由这句哲理性的话语立刻又将视线转向摄影的画面,叙述场景,想象车中旅者的内心活动。
写法灵活,自如变幻,更富有美感。
又联想到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中拥挤的汽车,丰子恺先生一篇散文中的苦旅:内心不安、无奈、焦躁不宁、索然无味。
通过想象和联想,作者将旅行中的“苦”味含蓄的抒发了出来,使读者结合自身体验有了感性的认识。
然后智慧而深刻地指出:人生是一场苦旅,不论你的生活境遇如何,没有本质区别,不分彼此,都是苦旅者。
上下文有严密的逻辑性,议论既能启人心智,又能使人真切地感受到,作者对人类精神境遇深沉的悲悯之情和大关怀。
家园之思的人文内涵在作者这里得到了新的发掘:人对家园的眷恋与追寻,实际上是对自身心灵和精神的关照,是对精神家园的追寻,这种追寻犹如对宗教的皈依,圣洁,虔诚,庄重。
人的精神的回归是漂泊的延续和结果。
所以,《前方》表面上虽然是在写离家,实质着眼于归家。
因此,作者才能揭示人类精神状况的这三重悲剧:一、人在“走向前方、到处流浪时,又时时刻刻地惦念着正在远去和久已不见的家、家园和家乡”;二、人无法回家;三、即便是还了家,依然还在无家的感觉之中。
显然,这里的家,家园,并不是指“那个可遮风避雨的实在的家”,而是指人精神的归宿,精神的栖身之所。
它是流浪者的一种沉甸甸的恋旧“回归”情绪。
异乡体验与故乡意识深刻交糅,漂泊欲念与回归意识相辅相成,作为一个永远充满魅力的人生悖论而让人品咂不尽。
一颗心总是在漂泊与回归间沉浮与徘徊。
作者在文中举到了崔颢的诗“日暮乡关何处是
烟波江上使人愁。
”我们知道,崔颢的家乡在河南开封,离黄鹤楼不算太远,为何会如此发问
因为“他想念的那个家,只是由家的温馨与安宁养育起来的一种抽象的感觉”,即使回了家,仍旧感到“无家可归”。
这种体验少年离家的游子最为真切。
宋之问《渡汉江》中有“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句子。
离家多年,思乡情切,一旦得归,理应更喜,然而诗人已经意识到,现实中的家恐怕并不是心目中所构建的温馨的理想家园。
作家孙犁曾在散文《老家》中,也有此种情怀的感慨和抒发,他曾有两句旧诗“梦中每逢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他说,自己越来越思念家乡,越来越尊重家乡,然而却不愿再回去了,回家乡去住,是不可能的了。
一是家园已经没有亲人,二是村中和自己认识的老年人越来越少,中年以下,都不认识,见面只能寒暄几句,没有什么意思。
孙犁对老家的心理是复杂的,矛盾的。
他已明白的认识到,即使回了家,心灵仍旧在漂泊,没有归属感。
如今,生活的快节奏和瞬息万变,使人们忙于现实,很少关照内心,精神的活动和追求被忽视,被冷漠,被挤压,被流放......使人们逐渐远离了率真与本真的天性,富足的物质世界并不能弥补精神上的极度孤独和空虚,从而人的一生始终存在着的愿望就是还乡——寻找精神的家园。
也有许多的文人在虚构着自己内心的家园,如陶渊明的“桃花源”,李乐薇的“空中楼阁”,琦君的“方寸田园”,他们都在找寻一方恬静的家园:适合心灵散步,眼睛旅行,能安放疲惫的心灵。
总而言之,《前方》是一篇哲理散文,有哲学之光,艺术之灵。
词句含蓄,深沉,“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有着言外的别旨和风神。
曹文轩先生有一句话说:美的力量大于思想的力量。
也时时激励自己要写经典文章,要写美文。
这篇文章立意奇,思想深,语言美,实为这种说法的有力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