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高人写一篇尤利西斯读后感
读文洁若和萧乾翻译的版本的尤利西斯已经几个月了,东奔西走忙忙碌碌心中无闲,这么久以来还只完成了一半,剩下的一半仍然在慢慢消磨中,惭愧。
乔伊斯笔下的18个小时远远胜过了文萧的四年苦译,还有我将花去一年时间的阅读与永久的思索,甚至,胜过了奥德赛的十年流浪。
道德,情感,爱,恨,欺骗,迷惑,死亡。
不论哪一种人的生活,都要包含这些是是非非无法摆脱。
正因为从古到今几乎全部的人都是一样的凡夫俗子,无法脱离世俗的这些磨难,才有了奥德赛与布卢姆的共同之处,历史才拥有了连贯性。
乔伊斯无法改变爱尔兰堕落的现实,于是逃离祖国,三十年流浪在世界各地,直到疾苦而死。
他书写的是自己的历史,是爱尔兰的历史,也是人类的历史。
国家亡了,百业堕落,青年没有奋斗的方向;就像奥德赛的流浪旅程,没有谁还能在心灵上给你支持,你看到黑暗可悲的现实,却也没有能力挽救它;只能迷茫的前行,走一步算一步,直至有一天,看到自己真正的位置,回到自己失落已久的家园,才发现,时光早已背叛了离开太久的你。
你梦见毒蛇在身边纠纠缠缠,却无法自卫,这种无助而又可怖的梦境,属于怀有理想却不知道怎样实现,在泥潭一般的现状里挣扎的人们。
他们恐惧光阴的逝去,却无从知道该如何把握,如何让自己逃脱危险的噩梦。
尤利西斯里那位暗指奥德赛的犹太人布卢姆,就是如此。
他并不麻木,但是为了最最庸俗的基本生活保障,他必须装出平静的样子来,对妻子婚外的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在朋友的葬礼上,他看见形形色色的人,也看见自己真实的内心。
死亡,是迷茫的人生最好的终点,许多东西明朗起来,但是已经不再需要死去的人操心了。
一切光荣也好耻辱也罢,真也好假也罢,都留给了后人去评说和判断。
乔伊斯过人的高明之处在于他笔下宏大的历史被他一支生花的妙笔变成了火柴盒里的西洋景。
我们隔着火柴盒大的孔看西洋景,拉大片盒子里的小人物忙忙碌碌嬉笑怒骂平凡琐碎,他让我们一边看热闹,一边看历史;然而他又没有把历史完全变成庸人的流水账——他的《尤利西斯》包含了三十多种语言和无数密密麻麻的文学、宗教、政治、历史的意象。
若没有文萧费尽心血的注释,我是无论如何看不明白那些突然冒出来的看似毫不相干的短句或字眼儿的。
平庸里暗藏深邃的光芒,愚人看看稀里糊涂笑笑就过了,甚至不耐烦的扔到角落从此不再翻开它;智者则不得不感叹乔氏的深沉与博学。
我不是智者,但是有幸站在了文洁若和萧乾这样的智者的肩膀上,借着他们的光,没有一下子堕落成看笑话的傻子。
越读越爱,越读越感动…
尤利西斯哪个译本好
迄今为止,我国国内存在两个完整的而且比较有名气的《尤利西斯》的中译本。
一个是由萧乾、文洁若夫妇合译,由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版本;另一个是由金堤翻译,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版本。
\ 《尤》之上卷本,两个出版社几乎同时出版,而全译本译林社较人民社早一年多出版。
当时某些报纸曾经因为这而炒作过题为《〈尤利西斯〉译本南北大战》的文章,但是我并不认为两个版本的翻译家有“谁参考谁”的嫌疑。
萧乾、文洁若与金堤均为翻译界、文学界的大家,我认为他们的翻译各有千秋。
\ (以下简称萧乾、文洁若夫妇翻译的版本为“萧译本”,金堤翻译的版本为“金译本”。
)\ 总体来说,萧译本基本上属于直译,采用的语言比较通俗直白。
而金译本大部分译文并没有与原文对等,而是对一些句子做了一定调整和变化,这样一来语言比较流畅,而且加强了语言的文学性。
比如下面的例子:\ Two strong shrill whistles answered through the calm.\ 萧译本中是这样译的:两声尖锐有力的口哨划破寂静回应了他。
而金译本中则译成“宁静的晨空中,传来两声尖锐有力的啸鸣回答了他。
” 萧译本将 “whistle” 译为“口哨”,比较直白;而金老译为“啸鸣”,则比较有文采。
对普通读者来说,人们更能理解“口哨”;而文学修养很高的人则更喜欢“啸鸣”。
\ 还有,金老把这个英语简单句拆成两句来译,并且外加了“传来”这个动词,长短句结合,技巧性强,感觉也很轻松。
\ 又如:A yellow dressing gown, ungirdled, was sustained gently-behind him by the mild morning air.\ 这一句话,萧译本为:他没系腰带,淡黄色浴衣被习习晨风吹得稍微向后蓬着;而金译本为:他披一件黄色梳妆袍,没有系腰带,袍子被清晨的微风轻轻托起,在他身后飘着。
\ 金老在翻译这句话时,长短句结合运用的更是突出,用了四句话,较萧译本中翻译有一定的节奏感,给人一种简洁美。
这样的例子,金译本全书中比比皆是。
可以这样说,金老在翻译时在尽可能追求重现原著的同时,也实现了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的美的转化。
\ 另外,我认为金老在选词上也很准确,很有神韵。
比如说:\ Stately, plump Buck Mulligan came from the stairhead, bearing a bowl of lather on which a mirror and a razor lay crossed.\ 这是小说的第一句话,萧译本为:体态丰满而有风度的勃克·穆利根从楼梯口出现。
他手里托着一钵肥皂沫,上面交叉放了一面镜子和一把剃胡刀;金译本为:仪表堂堂、结实丰满的壮鹿马利根从楼梯口走了上来。
他端着一碗肥皂水,碗上十字交叉,架着一面镜子和一把剃刀。
\ 我认为,“从楼梯口走了上来”要比“从楼梯口出现”好得多,从后文,很容易得知,主人公人仍在沿着楼梯往上走,始终没有停止。
所以,萧译本中的“出现”一词,我认为,只能表现一个瞬间的静止状态,而“走了上来”就描绘出“爬楼梯”这一动态的过程,更贴近原文,在选词上比较准确。
\ 另外,我认为“端”字要比“托”好,“碗”字要比“钵”好,“肥皂水”要比“肥皂沫”好,“十字交叉”要比“交叉”好,“架”字要比“放”好。
\ 想一下当时的情形,结合一下实际,爬楼梯时,最好还是“端着”比较安全一些。
“钵”,太过文言化,萧译本通篇用的是白话文,突然冒出一个“钵”字,显得很突兀。
端着一碗“肥皂沫”,让人摸不着头脑,还是“肥皂水”比较明显,让读者很快就知道主人公是要去刮胡子。
在爱尔兰,当地大多数人是信仰天主教的,“十字架”是他们的信物,所以“十字交叉”更能显现出他们的宗教色彩。
“架着一面镜子和一把剃刀”,一个“架”字要比“放”更形象生动。
\ 然而,对Buck Mulligan这个英文名字的翻译,我认为,萧译本要比金译本好。
金译本中的注释是这样解释的:“壮鹿”是他的绰号,buck泛指公鹿、公山羊等雄性动物;而萧译本却给了这样的注释:Buck是教名(即洗礼名或第一个名字)。
\ 所以,我认为,在出现Buck Mulligan这样的全名时,直接就将Buck翻译“公鹿”,给人以译者故意冒犯之嫌,实乃不“雅”,欠妥。
再者,金老已将Mulligan音译为马利根了,为什么还要将Buck进行意译呢
另外,就是英语中有很多普通词,首字母大写后即可作为姓氏用的单词,比如white写作White时,作为姓用,一般译为“怀特”,难道要译成“白”吗
显然不妥。
\ 而萧译本将Buck Mulligan译为勃克·穆利根,我认为就很不错。
\ 整体来看,原著中不少地方使用了其他语种,比如希腊文、拉丁文、阿拉伯文、法文、意大利文等。
金译本选则以加注的方式提供译文,以便更能展现原著原貌,保存原有的艺术效果。
还有,原著中的对话,一律不用引文作品中常用的引号,而采用法国式的破折号,金老翻译时也保留了这一形式,保存了原著的这种特殊的风格。
这些,我认为这种在没有影响读者理解原著的前提下,保存了原著风格的译法值得提倡,值得今后的译者学习。
\ 另外,我认为在下面这句话中,金老犯了一个汉语上的构词法的错误。
\ Buck Mulligan peeped an instant under the mirror and then covered the bowl smartly.\ 金老这句话的翻译原文为:壮鹿马利根掀起镜子,往碗里窥看了一眼,又麻利地盖好。
“窥看”一词,根据现代汉语语法,是错误的。
“窥”字在《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中是这样解释的:从小孔缝隙里看,如管中窥豹;暗中察看,如窥探、窥测。
很显然, “窥”字本身就是看的意思,“窥”和“看”原则上不能构成一个词语,而《现代汉语词典》中也恰恰没有“窥看”这个词。
所以,我认为,金老可以试着修改一下,萧译本中的“瞅”就很不错。
\ 虽然说萧译本和金译本各有千秋,但是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认为乔老翻译的版本在目前,相比来说,更有可读性,更具有文学性。
\ 其实,孰优孰劣,并不是最重要的。
作为译者,关键的是能够站在一条战线上,取长补短,共同讨论,为全国人民译出一本有利于阅读,有利于文化交流与发展的著作才是最重要的。
《尤利西斯》这是诗歌的创作背景,作者丁尼生想表达的意义是什么
〈尤利西斯〉内容简介 1922年,〈尤利西斯〉的问世,是现代欧美小说史上的一件令人瞩目的大事。
它既是意识流小说的开山之作,也是意识流小说的集大成之作。
〈尤利西斯〉共18章,可分为三部分,写了三个人物(斯蒂芬、布卢姆、摩莉)在都柏林的一天(1904年6月16日)的生活。
第一部分(1—3章)写斯蒂芬的行动和意识。
斯蒂芬是个年轻的历史教师、诗人,他由于母亲病危而返回都柏林,母亲临终时要求他跪下祈祷,而他则出于对宗教的反感没有听从,母亲死后他常常为此事感到内疚。
而父亲的整日酗酒,又使他离家出走,以教书为生。
1904年6月16日上午,斯蒂芬上完一节历史课,到校长那儿领了工资,漫步到海滩,面对阵阵袭来的海浪,他的意识漫无目的地流淌着:人世的沧桑、造化的奥妙、时空的永恒、艺术的魅力~ ~ ~ ~ 第二部分(4—15章)集中写的是布卢姆一天中的经历和意识流动。
布卢姆是个中年的广告推销员,犹太人。
他串街走巷,终日奔忙,却常常劳而无获。
幼子的夭亡在他心灵上留下了难以消除的创伤,由于失去了性功能,妻子不甘寂寞,这一切均使他蒙受着难言的羞辱。
第三部分(16—18章)写布卢姆和斯蒂芬的相遇、交流以及摩莉的意识流动。
世界名著好句摘抄
1、人生好似调味盘,酸得是惆怅,苦的是锻炼,辣的是过程,甜的是成功。
2、友人来访/不小心碰翻一杯乡愁/浓浓的气氛四溢弥漫/情绪漂泊成不系之舟。
3、面对着苍茫的群山,面对着无际的原野,面对着清澈的小溪,面对着芳郁的野花,面对着浅浅的草叶,我沉默,我惊叹,我欣喜,我欢乐,我无言。
5、美丽是平凡的,平凡得让你感觉不到她的存在;美丽是平淡的,平淡得只剩下温馨的记忆;美丽又是平静的,平静的只有你费尽心思才能激起她的涟漪。
6、有人爱雾,爱它的朦胧,爱它的缥缈;有人爱霜,爱它的洁白,爱它的淡雅;也有人爱露,爱它的晶莹剔透,爱它的娇小玲珑;更有人爱雪,爱它的纯洁,爱它的素雅。
7、是的,童心无价。
拥有了童心,你便会拥有天真纯洁、无私无邪的品格;拥有了童心,你便会忘记生活中的琐屑愁事,快乐的面对人生;拥有了童心,你便会懂得如何面对生活,享受生活。
8、我在“流水落花春去也”中感受到了李煜人生沉浮的无奈;我在“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中体味苏轼壮志难酬的压抑;我在“征鸿过尽,万千心事难寄”中聆听李清照国破家亡的心语
9、骨气就是孟子“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忠贞不渝。
骨气就是李白‘安能推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刚正不阿。
骨气就是陈然“人的身躯怎能从狗洞里爬出”的凛然不苟。
10、月光如水,水如天。
静静的夜,柔柔的月光,我站在花儿的面前,凝视着,花儿无语,我无语。
我慢慢地听,给我以心静,给我以力量,这就是情
莎士比亚《尤利乌斯·凯撒》故事的详细梗概
恺撒大获全胜回到罗马,左拥右护,身边有他忠实的战友安东尼,还有恺撒的妻子,以及他所信任的布鲁陀斯。
人们热情的欢迎他们,高拥恺撒。
凯切斯惟恐恺撒会打破共同执政的制度,反叛的种子早在心中生根发芽。
他一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暗中联系了一些叛党之后,他想拉布鲁陀斯入伙。
因为布鲁陀斯是恺撒最信任的一个人,他的行为是不被恺撒怀疑的。
于是,凯切斯暗中挑拨破坏恺撒在布鲁陀斯心目中的形象,布鲁陀斯认为凯切斯的话句句入耳,决定为不让一个君主统治而战斗。
在一个漆黑暴风雨的夜,叛党们的阴谋开始策划了。
他们决定在元老院上动手。
恺撒的妻子做了一个可怕的恶梦,不让他去元老院。
被卫兵所激将的恺撒准时由安东尼陪同到了元老院。
于是悲剧发生了,叛党们借故把安东尼引到会场之外的一个地方,他们群起而攻之,恺撒的心脏中了33刀,不可一是的恺撒看到布鲁陀斯手里的刀子上还滴着他的鲜血,说“布鲁陀斯,你也是杀害我的人中的一个吗
那么,你倒下吧,恺撒
”说完,恺撒就砰然倒地。
安东尼借故要把恺撒的尸体放到广场上,向民众揭露了叛党们的阴谋,列举了恺撒的战绩和仁慈,立刻就酿成一场暴动。
布鲁陀斯和剀切斯的部队都失败,二人也都相继自杀。
安东尼悲痛的对布鲁陀斯的尸体说“所有的人都是以嫉妒的心情而杀恺撒,只有布鲁陀斯是以民众的利益而杀恺撒的。
”他命人对布鲁陀斯隆重下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