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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犬复仇读后感600字

时间:2014-12-05 19:37

求读书笔记和读书日记各20篇

《爱的教育》是一部极富感染力的儿童小说,它通过一个小学四年级学生写的日记,抒发了人类最伟大的感情——爱。

本书讲述了无数个发生在学校和生活中的小故事,它告诉我们的小读者:一个人从小不仅要学好各种文化知识,还要学习比这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对祖国、对家乡、对人民、对父母、对师长、对同学、对周围所有人的爱与尊重。

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让人动情,字里行间洋溢着儿童的纯真与情趣。

本书译文因其优美生动的传神于2000年荣获意大利驻华使馆颁发的意大利政府文化奖。

《爱的教育》被公认为是一部人生成长中的“必读书”。

《丑小鸭》它一生下来,因为生得很丑,人们和动物们都不喜欢它。

寒冷的冬天,它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

后来它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起来。

它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

丑小鸭变天鹅靠的正是她自己的努力。

故事的结局是圆满的,我不仅为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感到高兴,更为他坚持不懈、满怀希望、不屈不挠、争取幸福自由的精神所深深感动。

读了《丑小鸭》后,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有理想,并依靠自己的坚定信念,为之努力奋斗,即使身处逆境也不要紧,因为逆境总是短暂的,奋斗后得来的是幸福的甜果。

现在我们生活在一个与丑小鸭截然不同的幸福环境中,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甜美,我一定要加倍努力,发奋读书,将来为中华之腾飞作贡献

《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的小女孩是个生活在贫困家庭中的孩子。

她的童年充满了黑暗,充满了寒冷。

新年的前夕,正在下雪的夜晚里,一个光头赤脚穿着单薄的旧围裙的小女孩,又冻又饿地缩在一个墙角里,她没有卖掉一根火柴,回不了家,最后她抽出一根火柴来取暖的时候在她面前出现了许多空虚的幻境,但最后却冻死街头。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我在寒假里看了几本书,最吸引我的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雷米小时候被小偷偷走了放在巴黎的路边,巴伯兰妈妈收养了她。

但是巴伯兰爸爸把雷米卖给了耍马戏的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和维泰利斯过这颠沛流离的生活。

不久,维泰利斯被饿冻死了。

好心的花农收养了可怜的雷米,雷米住了一段时间,花农遇上了麻烦,雷米又去流浪。

后来雷米经过千心万苦找到了自己的母亲。

小雷米虽流浪漂泊、历经磨难,但他乐观的生活态度和矢志不渝的真诚爱心,伴他闯过了一道道难关,他就像温暖灿烂的阳光在融化着冰川大山。

我被雷米那不怕苦难的精神所打动,也被雷米那勤奋好学,富有孝心的精神所感动,和苦儿比,我实在是太幸福了。

我以后要学雷米那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还要报答帮助过我的人要有一片孝心,并且勤奋好学。

2、《老人与海》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

故事的主人公桑地亚哥是个硬汉子。

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打到一条鱼后,他终于发现了一条巨大的大马林鱼。

老人费尽心力把鱼扎死。

然而,一群嗅着血腥味而来的大鲨鱼扑了过来。

最后,老人凭着顽强的意志胜利返航,尽管拖回的只是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我被这个故事深深地打动了,在曲折坎坷的人生道路上,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拥有一颗坚强、不屈服的心来面对失败,成功就一定会向我们走来。

3、《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在一次航行中,鲁滨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

他流落到了孤岛上。

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28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离开了孤岛。

28年啊

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

我觉得我要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要顽强地坚持下去,凭自己的双手创造新天地。

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记录了海伦.凯勒感人的一生。

海伦.凯勒从小就失去了听觉、视觉。

她也曾因自己的条件而放弃过,可她又很快振作起来。

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凭着超人的毅力,不但学会了说话,还学会了五种语言文字

能有三天光明,是她最大的梦想。

本书让我感悟到:一个人只要胸怀大志,并不懈向着目标努力奋斗,就不会被一些客观条件束缚,你就会拥有无限的力量去实现它

安徒生在他的作品中表现出一种天真与朴素的特有气质。

像许多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

书中的天堂是那么“美”。

是每个人都向往的地方,《安徒生童话》犹如一朵鲜花,绽放在每个人的心里。

它是一部世界文学名著,也是一部真正可以从小读到老的书。

西游记》: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回《西游记》,第一次读时,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有趣的情节;后来再读,对书中的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就有了一些看法。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的善良、调皮、机灵、法力无边、对各天神说话时的直率、打妖怪时的执着(尤其是在三打白骨精那一回)和对兄弟、师傅和猴子猴孙的情谊。

在唐僧师徒四人中,孙悟空经常第一个发现妖怪,可是他的师傅唐僧却总是轻易地被那些装扮成好人的妖怪欺骗,而对打死妖怪的悟空念紧箍咒惩罚,甚至不顾他的解释把他赶走。

悟空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听师傅的话,没有死皮赖脸地跟着师傅。

但是当八戒又来找他帮忙时,他一听到师傅有难,就不记前嫌、义无返顾地跑去救师傅,没有半句怨言。

他虽然天生比较冲动,性格比较火爆,有时会因为一时冲动而杀生,但是在我看来,那些人都是罪有应得的,都是些杀人无数的强盗啊,暴君啊等等,可是相信佛教的唐僧却不信,他不管怎么样都不让悟空杀人,却不去管那些恶人去害人,我总是觉得悟空很冤枉。

唐僧在他们师徒四人中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他总是被妖怪抓走。

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悟空,我想,他一定已经去另外一个西天了。

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

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不仅念紧箍咒,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

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不仅不要快速到达西天而不让悟空自己飞去取,甚至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也从没让悟空帮他飞过。

唐僧在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他,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这是因为他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信念吧。

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大肥猪,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就是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许多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回来却随便找个借口说个谎想敷衍过去,但总是被机灵的悟空识破,被整得很惨。

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上总是想这想那,而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 这类丧气的话。

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

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作用,如:在师傅被白骨精抓住时,他来到花果山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了出来,最后,把师傅救了出来。

所以我觉得八戒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也会有智慧的火花。

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

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虽然没有悟空那么厉害,但是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

而且,在师徒四人中,他是除了悟空以外最警觉的人,也可以提醒一下师傅。

虽然《西游记》已经很老了,可是我相信它的魅力会经久不衰,因为这师徒四人,实在各有妙处,很吸引人。

:“光耀飞离土窟间,天罡地煞降人寰。

说时豪气侵肌冷,讲处英风透胆寒。

”梁山泊上的一百零八位头领,人人都是好汉,个个尽是英雄。

那歃血为盟的情义,一醉方休的气概,真是让人好生佩服。

是一本小说体裁的书籍,为施耐庵所写。

它原是民间无名作者同文人作家集体创作的成果,其成书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流传演变过程。

具体描写的是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的故事。

因起义时声势极盛,就在民间产生了许多的奇闻异说,流传中不断得到无名作者的加工修饰。

施耐庵就是在长期民间传说、民间说话艺术和元杂剧水浒戏的基础上加工写定成书的。

因流传广泛,被定为四大名著之一,与《西游记》、《三国演义》和《红楼梦》并驾齐驱。

《水浒》这一本书,浸透了世界上所有的侠士豪情,包含了天地间全部的英雄气概。

及时雨宋江、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黑旋风李逵、豹子头林冲、小李广花荣等等,都是非常好的例子。

他们有的粗俗豪放、暴躁固执,有的义气深重、性情耿直,有的聪明伶俐、足智多谋,有的仗义疏财、公正忠义……总而言之,只要是在梁山上的,那就个个都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真英雄、真好汉。

如果说《水浒》里值得学习的东西,那可太多了。

机智勇敢、知错能改、忠心耿耿、仗义疏财……然而,水浒有一种精神最可贵——讲义气。

在水浒里,最贵重的东西,就是义气。

换句话说,水浒传就是义气的凝结,就是义气的聚集,就是义气的体现。

双鞭呼延灼、大刀关胜、玉麒麟卢俊义、双枪将董平……这些好汉,不都是因为宋江等人义气深重,才上梁山泊的吗

在平日里,我们对朋友也要重情重义。

这样,友情才能长久。

其实,水浒传就是义气传、友情传。

愿水浒传和它的精神能够长存于世,永不衰败

《三国》:“滚滚长江水,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三国演义》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罗贯中。

该书艺术地为人们描绘了三国时期的历史画卷。

从东汉末年宦官之祸到黄巾军起义失败,直到魏蜀吴三国鼎立,终于西晋灭吴,统一中国,共约90年的烽火岁月,大体上分为军阀混战、封建兼并、三国鼎立、西晋统一四个阶段。

《三国演义》之所以流芳百世,千古传诵,主要有赖于精彩惨烈的战争场面描写和对主要历史人物的个性刻画和他们之间纷繁复杂的关系分析。

例如:官渡之战,此战发生在东汉末年三国鼎立局势之前,曹操不仅兵力少,且南面有荆州刘表,江东孙策与他为敌处于不利位置。

但曹操客观地分析了局势(公曰:“吾知绍之为人,志大而智小,色厉而胆薄,忌克而威少,兵多而化分不明,将骄而政令不一,土地虽广,粮食虽丰,适足以为吾奉也。

”)决定以自己所能集中的近万兵力抗击袁绍的进攻。

元200年,袁、曹两军在官渡作战。

在这场战斗中,曹操善于捕捉战机,能够跟据战场姿态的发展灵活地变换战术,以正兵抵挡袁军的进攻,以奇兵袭击袁军的屯粮库(乌巢),烧毁了袁军的全部粮草,使袁军军心动摇,内部分裂,最后击败了袁军,创造了中国历史上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

其间各人性格展现的淋淋尽致,战场画面的描述也可圈可点,不失为精典。

《三国演义》毕竟是小说其中有不少不属实的记载,什么诸葛亮火烧博望、新野;关羽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美人计...还有许多历史冤案:周瑜, “性度恢阔”、“曲有误、周郎顾”,与《三国演义》中周瑜完全相反;鲁肃本是一代英雄,结果被说成胆小怕事,唯唯诺诺。

曹操……在我还未看《三国志》前,常为诸葛亮“出师未捷身先死”沉吟良久,并为关公华容放曹、败走麦城而捶胸顿足,还对在彝陵火烧连营大败刘备的陆逊恨之入骨。

先在回想,儿时美好的回忆被真实打碎,失望、后悔、伤心最后脸红。

而今吾已长大,理智少许,当我爱上“是非成败,转头空”后不再为得失而叹息。

分久必和,和久必分。

我开始钻研每一场战役的天时、地利、人和与人物间复杂的关系。

于是我了解到了让国家强大不应只靠武力。

在政治上,应联和其它势力,互相帮助。

而对内在经济上应跟据民情收税,兴立屯田,发展农业生产。

正所谓修内而安外。

待时机成熟,再一鼓作气,完成霸业。

这说起来很轻松,但要实施并完成,需要大家的不懈努力,并非易事。

其实每个人也是如此,故有“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行,增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

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

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还46天就开学了,这个班里个个都是高手,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不可不学,当效吴下阿蒙。

第七条猎狗好段100字

好句,好段:1. 我一踏进石沟,近在咫尺的狼嚎,四周静得让人心里发慌。

一股冷风吹来,我忍不住打了个寒噤,肚子里的酒全变成了冷汗。

体会:这个场景阴森恐怖,作者把写得淋漓尽致,充分表达出作者惧怕的心理,感受到作者披着狼皮走进狼窝是勇敢的决定。

2. 我刚开始转身,突然,我前方七八米远的一块磐石背后,出现两点绿光,闪闪荧荧,就像乱坟岗上的磷火。

体会:母狼的眼睛非常恐怖,比喻恰当,从这里又看出作者害怕的心理。

3. 这是一支高大健壮的黑母狼,唇吻很长,露出一口尖利的白牙。

它腆着大肚子,一面缓慢地朝我走来,一面伸长脖子,抖动尖尖的耳廓,耸动发亮的鼻吻,做出一副嗅闻状。

体会:这是母狼对作者进行验明身份的行动,通过描写母狼外貌,动作的描写,突出母狼做事严谨认真,没有一点马虎。

4. 有的说,狼是一种高智商的动物,有最基本的血缘遗传的概念;有的说,狼和人类一样,天生就具有一种父亲的责任感;有的说,公狼有一种苦行憎的特点,喜欢吃苦受罪。

而我,却亲身体验到了另一种答案。

体会:作者运用列举的手法,让我们知道很多人对狼不同的看法;运用对比的手法,更加突出“我”亲身的感受得出与众不同的答案。

5. 三只崽睁开眼睛会跑动后,黑母狼让它们也加入到这种就餐前的谢恩仪式来。

小家伙们憨态可掬,在我身上乱爬乱舔,欢快地“吱吱”叫着。

体会:从这里我感受到了在这小小石洞里,漾溢着一种和睦家庭浓浓的亲情。

6. 黑母狼守在洞口,凶猛地嚎叫着,摆出一副要与来犯者同归于尽的姿势来。

体会:从这句话我看出了母狼对自己孩子的爱,宁愿与来犯者同归于尽,也不容许自己的孩子受到一点伤害。

7. 它布满血丝的瞳仁里燃烧着复仇的火焰,从胸膛里发出“欧欧“的低嗥,白森森的尖利的狼牙直穿我的喉咙,完全变成了一只兽性大发的恶狼。

体会:母狼非常恐怖,在作者的描写下,让我们知道,母狼之前所有对“我”的好都是在演戏,现在等崽长大了,再回来跟作者算账,它真是一只“了不起”的狼

8. 它装得多像啊,恋恋不舍地目送我外出觅食,兴高采烈地欢送我狩猎归来,进食前还搞什么感恩仪式,把我蒙在了鼓里。

体会:这真是一只狡猾透顶的母狼,一个忍辱负重、委曲求全的母狼,一个天才的演员。

它成功地利用了“我”,度过了难关。

9.我吓得魂飞魄散,身体软得像被雨烧了的泥人,一屁股瘫坐在地上。

体会:从这里我体会到了作者吓得不知怎的,通过作者巧妙的比喻,更加生动。

10.我一筹莫展地坐在石洞里,像已被判了死刑的囚犯,等着狼群来把我撕成碎片。

体会:从这里我体会到了作者是彻彻底底地绝望了。

内容27~~40页:主要内容:讲一个山村邮递员康朗甩在布郎山上发现了狼和狈

说布郎山上有狈,作者不相信,他想,一定是康朗甩看错了,但仅仅过了两天,“我”也看到了狼和狈,而且自己养的一头母猪都给他们吃了,让“我”懂得什么叫做“互相勾结,狼狈为奸”。

布郎山上发现了狈的消息惊动了省动物研究所,派了一个研究员组织全体猎人和猎狗上山围剿,搜了半个月,最后发现了它们。

好一场精彩的狗、狼、狈大战。

最后狼、狈死了,它们,原来只是一对夫妻。

到死了,他们还是亲昵的依偎在一起。

好词:绿莹莹 心有余悸 惟妙惟肖 合二为一 束手无策 男女老少 静悄悄 高大健壮 一小一大 一黑一黄 馋綖欲滴固若金汤 惊慌失措 大叫大嚷 无可奈何 清清楚楚 扬扬得意 锦囊妙用 眼花缭乱 凌空飞起 天衣无缝 安然无恙 披荆斩棘 狼狈为奸 狼狈不堪 狼狈逃窜 畏缩不前 左右环顾 逃之夭夭 毫不留情 寡不敌众 勇猛善战 不顾一切 屡屡咬空 活蹦乱跳 情有可原 仁至义尽 天昏地暗 眼疾爪快 奋不顾身 蜂拥而上 文质彬彬 确凿无疑 风风雨雨 爬山涉水 至死不渝好句、好段:1. 和传说中的完全一样,那狈两条短短的前腿搂住狼的脖子,整个身体都骑在狼的背上。

狈毛色漆黑,体态娇小,比土狗稍大些;狼毛色褐黄,高大健壮,像只小牛犊。

体会:作者亲眼看见了狼和狈,通过外貌的描写,更清楚地让我们知道狼狈的样子是怎样的。

2. 更绝的是,黄狼崽黑狈头顶的一瞬间,身体猛地向上蹿了蹿,黑狈像被自动跳板弹了一下,凌空飞起,越过两米来高的篱笆墙,进了我的猪圈。

体会:这一段是狼狈的,细腻真实,狼和狈的动作完整和谐,配合得天衣无缝。

3. 我的母猪满头满脸都是血,眼皮上还钉了两根仙人掌的刺,而黑狈却因为躲在母猪的背后,安然无恙。

体会:母猪大概以为冲破篱笆墙就可以逃命了,殊不知正中了黑狈的圈套。

它变成了披荆斩棘的开路先锋,变成了质地优良的挡箭牌

我感受到了狼狈真是狡猾透顶。

4. 黄狼用身体挡住大花狗,扭头朝黑狈叫了两声,意思大概是让黑狈赶快逃命,它在后面掩护。

体会:无论到什么时候,黄狼都不嫌弃黑狈,看出它们的感情很深。

5. 没等黑狈逃进野砂仁地,狗群就像潮水似的拥了上来,兵分两路,又把黄狼和黑狈分割包围起来。

体会:狗的进攻方式真是妙,作者写得非常生动。

6. 黄狼时不可能把黑狈从猎狗的包围圈里救出来的,再待下去,只能是白白送掉自己的性命,成为黑狈的陪葬品。

体会:我觉得黄狼此刻独自逃命,不仅情有可原,还不用担心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它为黑狈做的已经够多的了,它为它两次重陷狗的包围圈,它为它牺牲了自己的尾巴,它已经算得上是仁至义尽了。

7. 已逃到野砂仁地边缘的黄狼像触电似的敛住了脚爪。

体会:写出了黄狼对黑狈依依不舍,有着深厚的感情,不会丢下任何一方不管的。

8. 狗们蜂拥而上,像蚂蟥似的紧紧叮在它身上,一眨眼,它就满身挂彩,被咬趴在地上,可它仍拖曳着压在它身上的七八条狗,顽强地朝黑狈爬去,爬了十几米,在地上画出一条长长地血痕......体会:黄狼为了救黑狈,宁愿自己牺牲,可以看出它的重情重义。

9. 我挖了个很深的坑,先把黄公狼放下去,再抱起黑母狼,让它骑在黄公狼的背上,两只残废的前爪紧紧搂着黄公狼的脖子,两张狼脸亲昵的依偎在一起,然后用土把坑填实了。

体会:这个场景看出到死的两匹狼还是相亲相爱的,而且作者不卖掉狼肉来挣钱,看出他对两匹狼的同情。

10. 我觉得黄公狼把黑母狼背起来这个姿势,无论是生是死,是人是兽,都是很美丽的。

体会:这里写出了两只狼之间的夫妻情,至死不渝,大家都不离不弃,所以是美丽的。

容41~~46页:主要内容:当地接二连三地发生羊羔神秘失踪的事件后,有经验的人断定,附近一定出现了狼,于是,组织了一支捕猎队,进山追剿。

等大家找到了,却发现是一只崽,于是大家决定把这只小狼崽带回去,当做“人”质,不愁母狼不来送死。

最终母狼顺利的就走了小狼崽,是因为它弄了一身的石灰,乔装打扮,装成一只狗,然后就出了自己的孩子。

好词:接二连三 蹒跚行走 胸有成竹 闷声不响 清清楚楚 断断续续 有气无力 不紧不慢 绿莹莹 胆小如鼠 惊慌失措 大惑不解 好句,好段:1、 四周是一片开阔地,便于观察和射击。

捕猎队两人一组,白天黑夜轮流值班,握着上了膛的猎枪,趴在距狼崽子约二十来米远的石窑顶上。

体会:计划周全,心思细密。

2、 原来母狼钻进石灰窑,蹭了一身的生石灰,乔装打扮,化装成一条狗,蒙骗了我们的眼睛,就出了自己的孩子。

体会:真是一匹勇敢又聪明绝顶的母狼。

内容57~~67页:主要内容:一只很好的猎狗——花鹰,主人自从收养了它,就祸事不断,请一巫师来跳神,他说花鹰身上阴气很重,会给主人家招灾惹祸,而且说不能杀了它,不然它的阴气就会栽在谁家,只能买掉或送掉。

作者不相信神神鬼鬼的事,所以买了花鹰用来打猎。

他以为捡到了便宜,但是,每次跟它出去打猎都有意外,于是把它的“黑泪”剪了,这样“黑泪”变成了“红泪”,让作者更加害怕,想尽一切办法摆脱它,可到了作者有危险,还是花鹰去救了他……让作者觉得自己只配做一只狗,而花鹰,完全有资格做一个人。

好词:断断续续 无人问津 神神鬼鬼 辛辛苦苦 心心相印 魂飞魄散 兴冲冲 星光朦胧 竭斯底里 阴森森 气势汹汹 久别重逢 火冒三丈 于心不忍 凶神恶煞 贼头贼脑 如泣如诉 心烦意乱 忍无可忍 鬼鬼祟祟 毫不戒备 斑斑驳驳 忘乎所以 小心翼翼 百丈深渊 悠悠晃晃 死里逃生 谢天谢地 静悄悄 气喘喘 毫不犹豫好句,好段:1、外貌描写:这是一条很漂亮的猎狗,黑白相间的毛色,匀称的身段,长长地腿,奔跑起来快疾如风;名字也起得很响亮,叫花鹰,意思是像鹰一样敏捷勇猛。

(开门见山)2、动作描写:花鹰对这个新家颇为满意,一会儿钻进去在稻草堆里打几个滚,一会儿钻出来在我面前使劲摇它的黑尾巴,上下左右全方位地摇,像朵盛开的墨菊。

(形象生动地写出了花鹰有了新“家”后的喜悦。

)3、有时,它也会找其他狗玩,但只要我一叫它的名字,它立刻会撇下它的玩伴旋风般地奔回我的身边。

体会:(这真的是温驯听话的狗,看出它对主人的忠诚。

)4、有一次,我感冒发烧,躺在床上不肯吃东西,它从垃圾堆里刨了一根肉骨头,把它认为最好吃的东西送到我的床边,可惜,我没法享用它的慷慨。

体会:(写出了花鹰对作者的爱护,有着非常浓厚的感情。

)5、动作描写:花鹰像只足球一样滚到我面前,狗眼里闪烁着久别重逢的惊喜,激动得叫声都有点暗哑了,拼命朝我怀里扑,伸出长长的舌头,要来舔我的脸。

体会:(从这看出了花鹰对作者的忠心,不论作者怎样唾弃它,它都不离弃主人。

)6、它尾巴摇得比纺车还快,狗眼里一片晶莹的泪花,激动得浑身都在颤抖。

7、有时偶然在田边地角相遇,它也只用一种十分复杂的眼光多看我一眼,就识相地离去。

体会:(这种复杂的眼光是爱与恨的结合,爱作者以前对他的好,恨作者离弃它。

)8、比喻:印度鳄虽然身体庞大,在水里却异常灵活,又扁又长像的尾巴像只巨桨,轻轻一划,就像支箭一样蹿了上来,离我只有十来米远了。

体会:(作者把水里的印度鳄鱼写得栩栩如生,比喻在水里的速度像飞箭一样快速,真实可感。

)9、拟人:它贴到我的身上,黑尾巴从水里竖起来,朝我摇了摇,用圆润的声音汪汪叫了两声,似乎在说:主人,你别怕,我来了

体会:(把它的想法写得很真实。

)10、感受颇深:我觉得我应该和花鹰颠倒一下位置,我只配做一条狗,而它,完全有资格做一个人。

)体会:(这时,“我”觉悟了,花鹰是只好狗,无论“我”怎样对它,它都毫无怨言读《第七条猎狗》有感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一本小说《第七条猎狗》,虽然这是一篇短篇小说,可其中动物与人的情怀让我感动。

召盘巴是一名老猎人,曾养过六条猎狗,可都被卖掉、拐走或死掉了。

三年前他收到了一只军犬生的小狗作为六十大寿的礼物,取名赤利,意为传说中会飞的刀。

赤利被驯为了一只优秀的猎狗,在泼水节前一天,召盘巴和赤利去打猎,遇见了一头大野猪。

正当召盘巴端起猎枪射击时,不巧踩到了几只蛇蛋,当一只眼镜蛇扑向他时,赤利冲上去咬住了蛇头。

可召盘巴浑然不知,他一枪并未射中猪的要害,猪被激怒了,扑了过来。

召盘巴一个劲地呼喊赤利,可它却正与蛇拼命呢

召盘巴当然不知道,最后,要不是猪卡在了树杈里,他早被咬死了。

这时赤利才冲上来去咬野猪。

但召盘巴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便把它拖了回去。

第二天,正要杀它时,召盘巴的孙女把狗放了。

这个故事最后是这样的:赤利当了一群豺的首领,正当它的“子民”要伤害召盘巴和他的牛时,它把所有的豺咬死了,自己也身负重伤,不久便死去了……这就是动物与人的情怀呀

为了主人的安全,它不顾一切的与狗从来不惹的蛇展开殊死搏斗而自己被主人误解差点惨遭杀害。

为了主人的安全,它不记当年主人想要杀它的仇,而效忠主人,和自己的“子民”——穷凶极恶的豺生死相拼。

这是怎样的一种情感那

人和动物的感情多么深厚啊

动物也是生命,它们只是一种与人不大相同的“人”。

它们身上带着人的情感,是无法用任何东西描绘出来的

求一篇 论关羽的800字左右的作文

他集忠于君,善与友,正义,武力,智慧,勇气,毅力,大志于一身。

他集骄傲,狂妄,轻敌,自大于一身. 关羽,河东解良人。

在与刘备结拜之前一直亡命江湖,属于亡命之徒,亡命奔涿郡。

勇冠三军、万人敌……这些都说明亡命之徒的特点,比如许楮、臧霸等人都属于此类。

但是关羽有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亡命之徒,最重要区别于张飞等人的是他还治《春秋》。

所以不管当时的人还是后世的人,都认为他是比张飞这种一般意义上的匹夫之勇高出一个档次的。

所以刘备可以把荆州交给他打理。

建安十七年,诸葛亮带张飞、赵云进川,很不放心的把荆州交给关羽。

在刘备看来,关羽是隆中战略计划中内修政理,待天下有变,则命一上将,将荆州之军以向宛、洛的最佳人选。

诸葛亮当时似乎也找不到更适合的人选。

因为当时的情况是在赤壁之战前豫州军虽败于长坂,今战士还者关羽精甲水军万人,刘崎合江夏战士亦不下万人。

这支原本刘表手下精锐的荆州水军正是关羽镇守荆州的主力军。

关于荆州的战事先不表。

除了“亡命”这一性格特点,关羽的另一特点是量小,不能容物。

最早是刘备得孔明之后关羽、张飞等不悦,先主解之曰『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愿君勿复言』羽、飞乃止。

如果说当时关羽瞧不起刚刚二十出头刚出茅庐的小子还是正常的话,那么后来要于马孟起单挑就太不识大体、自负、不能容物了。

羽闻马超来降,旧非故人,羽书与诸葛亮,问超人才可谁比类。

亮知羽护前,乃答之曰『孟起兼资文武,雄烈过人,一世之杰,黥、彭之徒,当与益德并驱争先,犹未及髯之绝伦逸群也』羽美须髯,故亮谓之髯。

羽省书大悦,以示宾客。

从这里,可以看出关羽完全是一个争勇斗狠的一介武夫,不识大体,诸葛亮的一封信还要遍示宾客孔明深知吾心也——虚荣

诸葛亮的这封信虽然缓解了暂时的矛盾,但是助长了云长的骄、傲之气。

建安二十四年,是岁,先主为汉中王,欲用忠为后将军,诸葛亮说先主曰『忠之名望,素非关、马之伦也,而今便令同列。

马、张在近,亲见其功,尚可喻指,关遥闻之,恐必不悦,得无不可乎

』先主曰『吾自当解之』。

果然、刘备将黄忠列为无虎上将引起了云长的愤怒大丈夫誓不与老卒为伍不肯受拜。

此时关羽针对的并非是黄忠,矛头指向的已经是刘备了。

此次幸亏费诗的善言,不然刘备真不知道如何下台阶了。

此时云长已经如此难控制,刘禅代位之后又如何驾御世之虎臣

按照中国历史上来看,此时刘备应该考虑这个问题了。

量浅,胸无城府也是他的一大致命伤。

比起司马懿坦然受妇人服,关羽的心理素质极差。

孙权给儿子求婚,婚姻自由,不嫁也就算了,竟然还说出吾虎女安肯嫁汝犬子乎这样伤人的话。

后关羽围樊城,让孙权出兵相助,孙权却使敕使莫速进。

关羽极其愤怒下说出洛(反犬旁——字打不出)子敢尔,如使樊城拔,吾不能灭汝邪

这样的话,“洛子”是对江东人极大的侮辱,还露骨的表示樊城拔将移师东吴。

看看当年楚汉相争的时候,刘邦心中虽痛骂韩信,但是嘴上还说“大丈夫要做就做真王,做什么假王

”。

此外看关羽北伐,糜芳、傅士仁供应军粮,有时不能及时到达,关羽宣称还,当治之;再看看刘邦,在外面辛苦作战,还不停的给后方的萧何封官,两下比较,治《春秋》的关羽比起市井无赖刘邦来实在太逊。

陆逊的一封信竟然让关羽心花怒放,撤去后防重兵。

这充分说明了他只是一个浅碟子,实在浅的很。

在用人方面,关羽竟然把江陵、南郡、公安这些后方重镇以及供应军需的重任交给素来有隙的糜芳和傅士仁,又不知安人心——失败

大军解围撤退,反击江陵之日,情势和当初彭城落入刘邦之手,项羽敌前撤退反击彭城一样,项羽一举击溃刘邦的部队,关羽复仇之师却边走边散,这是怎么样的统帅

当年孙权给吴下阿蒙开出的看书单子中也有《春秋》,治《春秋》著称的关羽应该感到脸红(有可能是脸红了)。

关羽的自负,不仅断送了自己,还断送了诸葛亮的整个战略计划。

由于他个人的冲动无谋,使全盘战略计划成为虚话。

关羽性格的最大悲剧是自恋,而这种自恋,较之吕布又有不同。

吕布的自恋来自于自负,来自于对自身鬼神般武勇天下无敌的信念。

而关羽的自恋则是一种强烈得近乎变态的自恋,这种自恋的来源不是自信,却是自卑,或者说由于到达了自恋的顶峰,所以反而走向另一面,即所谓“刚极易折,物极必反”。

关羽的性格其实有很多,譬如义薄云天,譬如有情有义,譬如好大喜功,譬如刚愎自用,譬如……陈寿《三国志》对关羽有一个相当精辟的评价:“善待卒伍而骄于士大夫”。

言虽一句,却大有深意,充分体现了关羽的这种自卑的自恋。

“善待卒伍”,是因为从行伍兵卒到三军统领,地位差距足以道计,绝对不会对自己构成威胁,加以善待,于己无损,反可博“体恤士卒”美名。

而“骄于士大夫”,则是因为面对真正的士大夫,极易勾起自身作为一介武夫的自卑。

因为终关羽一生,都希望附庸风雅,所以他留长胡子;所以他处处要显示与众不同;所以他无时无刻不手捧一本《春秋》,虽然从未见他从《春秋》之中悟出什么;所以当诸葛亮夸他“髯之绝伦逸群”时会“省书大悦”甚至“以示宾客”,惟恐天下不知。

这种需要依靠他人评价来找到信心的心态,充分反映了关羽“附庸风雅”的严重底气不足。

西方文学家说过:“培养一个贵族需要三代的时间。

”或许事实上不用三代,但是与本人从小的家庭教养和环境却是密不可分的,关羽在《演义》中卖枣,在《志》中“亡命奔涿郡”,实在不具备成为士大夫的条件,也绝对不可能具有真正士大夫的内涵,所以当真正面对士大夫的风流雅致时,关羽的这种附庸风雅就很容易看破。

欲为士大夫而不得,在自卑情绪的支配下,最直接的反应就是逆反,以骄相待,处处显示我比你强,我不耻你。

而关羽的成功之处,在于他将自卑隐藏得极好而自恋发挥到了极至,因而给人留下的是一个威武英明,宛若天神下凡的光辉形象。

但是最终,关羽还是因为这种“自恋而又自卑”性格下“骄于士大夫”的表现而导致最终身亡。

首先,他拒绝了与孙权的联姻。

与孙权联姻本事上上之策,关羽亦非愚人,不会不知,但是他做不到,因为关羽平生最恨,或者说最嫉妒的就是孙权。

孙权本亦应是一介武夫,却仰仗父兄基业,竟成一方霸主,且俨然以风流雅士自居,这对关羽内心的刺激是非同小可的,在这种心理的极不平衡的情况下,做出这种决定是肯定的。

其次,他率先动兵攻曹。

因为自恋到自卑,关羽一心想要做出一番大事业,来证明自己是真正的威武英明。

这种事业不是上阵打打杀杀的砍几个敌将,而应当是“威震华夏”,于是他意气风发的去打曹操了,前期倒也打出了威名,可是之前被“骄待”的士大夫却众心不从,于是关羽就走了麦城,然后死掉。

关羽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而这悲剧一生的根源,还是来自于内心深处的自恋和自卑,惟使后人叹息。

跪求《武士道》(新渡户稻造)的读后感,只要800字的就OK

新渡户及其《武士道》该书作为【日】新渡户稻造的代表作,它撰述并首次发表于作者1899年在美国宾西法利亚养病期间,翌年才在作者的国度日本发表。

正如作者自己在说明写作目的时所说,本书的目的乃是为了献给他自己的叔父—太田时敏,因为他教会了“我”敬重过去并仰慕武士的德行。

新渡户生于1862年9月1日 ,死于1933年10月15日。

其出生地是日本岩手县盛冈市,父亲是南部藩士。

国际政治活动家,农学家,教育家。

北海道大学毕业。

曾担任国际联盟副事务长,也是东京女子大学的创立者。

他是从1984年到2004年间流通使用的日本银行券5,000日元的币面人物。

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这个日本几乎全盘西化的年代,新渡户一直坚持着西日结合的思想,他一面主张学习西方,一面又反对全盘西化,主张从日本的传统文化中寻找精神的食粮。

正如他自己所说:“我是要当太平洋之桥的 ”“我要将西洋思想传到东洋,将东洋思想传到西洋

”那么,作者在该书中谈了一些关于武士道的什么问题呢

这些问题他又是如何一一解答的呢

首先作者给武士道一个框架式的标签,他将武士道说为是作为一种道德体系的武士道。

正对这种道德体系,而细细分之,作者的目标乃是要想在书中阐述这样几个问题:一是关于日本武士道的起源及渊源,二是它的特性及训条,三是它对民众的影响,四是关于武士道的影响的持续性和永久性。

而其中,尤以第二点最为重要,其余各点皆是被作者作为余论来处理的。

首先我们来看看第一个问题:关于日本武士道的起源和渊源。

关于起源问题,此处实在不便多详,只不过各种历史之混乱与在战乱。

而关于武士道精神之渊源问题,倒有几个渊源可论。

武士道精神之渊源,按照作者之阐述,大致可分为三部分,一为起源于印度,经由中国传到日本的佛教,这一点经常为我国民所忽视。

佛教的冥想的生活为武士道以平静地听凭命运的意识,对于不可避免的事情恬静地服从,面临危难像禁欲主义者那样沉着,卑生而亲死的心境。

二为产生于日本本土的日本传统的泛灵多神宗教神道。

如果说佛教为武士道提供了某种思维的方式和形式的话,那么神道则为武士道的提供了某种行为的内容。

这些内容包括刻骨铭心地对主君的忠诚,对祖先的尊敬以及对父母的孝行。

三是中国传统的孔孟之道,无论是来自于印度的佛教,还是来自于日本本土的神道,本身都并没没能给武士道一种对于道德的清晰的认识,而相反,备受中国传统文化所熏陶的日本文化却在中国文化里找到了他们所需要的道德教义。

孔子的教义为武士道在道德上提供了五伦之道,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冷静、仁慈而又富于处世的智慧。

由此可见,武士道并不只是人们一直以来强调的那样,说它只是日本神道思想的残留物,事实上,它是几乎整个亚洲文明的交汇点,在这里不仅包括日本的传统文化,还汇集了作为亚洲古代的两大文明体系,中国传统儒家文明和印度宗教文明。

其次我们来看看第二个问题,也就是本书最为重要的一个部分:武士道精神的特性及训条。

这部分实际上包括义、勇、仁、礼、诚、名誉、忠义、克己、刀、自杀和复仇。

义在这里实际上并不像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道义,而更像我们所说的义务,即按照义理武士应该要去做什么,要去履行什么的义务,然而这种义务往往带有某种狭隘性,就连作者本身也说这也许是错误的,如一位著名的武士林子平就说义是“该死的场合就死,该攻讨的场合就攻讨”。

勇是一种敢作敢当、坚韧不拔的精神。

然而,这种精神首先必须应该是要建立在正义的基础之上的,忽视了正义而为的勇往往是被勇士所不耻的,为不值得的事去死在武士道精神里也被称之为“犬死”。

换句话说:“勇就是去做正义的事情。

”仁也被称为恻隐之心,是武士道精神中最高的精神,这和儒家文化中将仁作为最高的精神是一样的,一切好的精神都源于此,根于此。

而爱、宽容、同情、爱情、怜悯等则是仁这一精神的内容。

礼应该是建立在对他人的同情的基础之上的,是对他人的同情性关怀,它还意味着对正当事物和社会地位相应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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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  在一片火红的晚霞下,一只风筝飘荡空中,远远的,甚至看不清它是什么颜色

也不知道它预示着什么

  这是《追风筝的人》的封面,一幅让人捉摸不透的画面,那长长的风筝线后面到底是什么呢

我翻开华丽的封面,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头上风筝猎猎作响,耳畔传来了那句真挚的诺言:  “为你,千千万万遍。

”  听着它,宛如一个天真的玩笑,愚弄着生命中多少爱恨情怨。

  读着它,有如读一个久远而苦涩的梦,梦里的那片秘土,上演着昔日的繁华与安宁,今日的苦难与战乱。

  生命竟是一点点幸福,一片片心碎,一丝丝悔恨,一缕缕无奈所组成的复杂的耐人寻味的情感集合。

就在阿米尔与哈桑曾经生活的那块土地上,我小心翼翼的感悟着生命带给我的那薄如蝉翼般易碎的感动。

  风筝是什么

阿米尔和哈桑一直在追逐的是什么

  在小说的开始,作者用温和的笔调勾勒出一份幸福和谐的阿富汗生活,在一个个让人不知所云阿富汗地名中,我们体会到的是阿米尔和哈桑无比亲密的友谊,没有无病呻吟,没有故弄玄虚,作者笔下的感情简单,真挚,甚至让人无法与后来残忍的结局联系起来。

  然而,这样的幸福生活却被一只风筝无情地划出了一条让人一生无法祢补的伤痕。

  在一次风筝大赛上,阿米尔为了赢得冷漠父亲的注意,他奋力竞争,荣获冠军,但正想拿着风筝去领奖时,风筝却被猛风吹远了。

哈桑坚持要为阿米尔追回那只已经得奖的风筝,却因此不幸地遭到了一群流氓的侮辱,眼看着同伴遇难,阿米尔却躲在角落里,不敢挺身而出。

一念之差,改写了两人的友谊,还有命运。

  由于受不了羞愧与痛苦的折磨,阿米尔开始讥嘲,欺骗,栽赃陷害,最终赶走了哈桑。

后来 ,战乱又将阿米尔带到了美国。

  多么曲折的感情也难以逃脱大时代的变迁,从此,两人天各一方,曲终人散,人去楼空。

  正当美国平淡的生活拂平了一切如烟如雨的往事时,父亲临终时的一句话,让阿米尔走上了回阿富汗的路——那条赎罪的路。

阿米尔此时才知道哈桑是自己的亲生兄弟,而远在阿富汗的哈桑却早已死在了塔里班的枪下。

  命运带走了他的友谊,亲情,只给他留下了一片遗憾,生命竟是如此无奈。

  为了祢补心中的缺失,阿米尔费劲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为此与当年侮辱哈桑的那伙流氓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花尽心思为心灵受到严重创伤的哈桑之子重新找回了生命的意义。

  生命的价值在阿米尔的赎罪之途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在与悍匪的激烈较量中,他找回了当年的勇气;在开导哈桑之子的同时,他也对生命有了一番新的认识。

  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所有的一切都在哈桑之子放飞的风筝中得到了原谅与补偿。

  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们无法推卸;应该克服的困难,我们无法逃避;应该面对的人生,我们无法选择。

  这就是生命,它要求我们在风风雨雨中勇于前进,敢于承担,在点点滴滴中细细回味每一份苦与甜,慢慢体会每一份情与怨。

  合上书本,封面上的景色再次映入眼帘:  在一片火红的晚霞下,一只风筝飘荡空中,远远的,甚至看不清它是什么颜色

那长长的风筝线后面,是一份对人生命运深深的信服与感激。

  每个人生命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在命运的安排下义无反顾地追逐着,在幸福与痛苦的反复交替中渐渐地感悟着生命的真谛。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鲁滨孙漂流记》是一部长篇小说,是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是书中的主人公。

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宾逊,不甘于像父辈那样,平庸的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

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宾逊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

小说的主要部分就是对他这段荒岛生活的生动记述。

  鲁滨孙面对厄运的积极的人生态度,鲁滨孙在荒岛上独立生存的非凡经历……这一切都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人们应该如何“学会生存”,学会竞争。

想想自己,有时遇到一点点困难就想停滞不前,还为自己找出种种借口,特别是鲁滨孙身处那样的环境,甚至可以说是绝境,但他并没有悲观失望,而是凭着自己勤劳的双手和坚韧的毅力顽强地生活下来,他这种积极面对生活的态度确实值得我们学习。

我不断宽慰自己:应该以平和的心态面对学生在成长途中所犯下的错误,积极、正确地引导往往胜过无尽地责骂;有时工作忙、工作累,这不正好可以充实自己、锻炼自己吗

别人的批评、指责,不是正好可以鞭策自己吗

我顿悟:凡事不要苛刻,以积极、良好的心态去面对一切,迎接你的,将是一个无比美好的艳阳天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

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

《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

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

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

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

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

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

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

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

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

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

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

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读《老人与海》有感  在时而汹涌澎湃,时而浩瀚平静的大海上,一艘小小的渔船,带着老人顽强的信念漂泊……  《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说的是老渔夫桑提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捕不到鱼,后来好不容易捕到一条鱼,却又被鲨鱼吃掉的故事。

老人的命运有些悲惨,但他那非凡的毅力和坚韧的决心,那敢于向命运抗争,敢于向失败与死亡挑战的精神,却深深令我折服。

  回味着老人的经历,我不禁与我的祖国联系在一起。

忆往昔,子曰:“逝者如斯夫。

”然而历史的滚滚红尘终究带不走一段段辉煌的历史,大汉王朝的丝绸之路,一代天骄所开拓的广阔疆域,还有下西洋舰队上迎风飘扬的“郑”字大旗……可就是这样一个强盛的国家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当列强用坚船利炮轰开清王朝紧闭的国门,英法联军对圆明园的洗劫掠夺,侵略者与中国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还有日寇的铁蹄对祖国大好河山的践踏,伟大的中华民族受到近乎毁灭性的打击,战火纷飞,尸横遍野,民不聊生,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老人的渔船又出海了,八十四天未捕到鱼的挫折真的算不什么。

在一条大鱼上钩后,老人只有一个念头,把鱼弄死,提住它,“我到死也要跟你在一道儿。

”老人温和地高声叫道,最终,坚韧的毅力使老人获得了胜利。

这时,我脑海中涌现出一位位民族英雄,从虎门销烟的林则徐,到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用胸膛堵住敌人枪口的黄继光,中华民族的抗争一直没有停息,经过几番艰苦卓绝的斗争,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  不幸的是,在捕获这条鱼不久后,死鱼的腥味引来了一拨又一拨鲨鱼的攻击。

在与鲨鱼的搏斗中,他击退了所有侵犯者,但那条大鱼已经只剩下骨骼。

面对这样的打击,老人依旧保持那份坚定的执着,他仍在准备着上次出海丢失的鱼叉,折断了的刀子,老人在睡梦中又梦见了狮子,他在等待着,等待着在下一次的收获,在汹涌的波涛中,前进!  读《长腿叔叔》有感  虽然简•韦伯斯特用了简单的书信来作为这本书的写作形式,但茱蒂的每句话都充满了少女微妙敏感的心情和情绪。

  越是简单的故事其实它的内涵越是贴近生活,越是让人们牢记。

《长腿叔叔》就是这样类型的书籍。

  曾经有过一种心理测试,把自己最心爱的七样东西按顺序列在纸上,既可以是亲人和朋友,也可以是一件事或物,然后按顺序自己选择一一放弃。

虽然是个残酷的选择,那种痛楚确真的深入内心,那一瞬间,你是否发现,自己实际上有很多不能割舍的东西,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更重要的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那么设想一下如果自己就如茱蒂一样是个孤儿,当一切回归于零,我们需要的便是新的开始,新的奋斗,新的生活。

面对一切不可挽回的局面时那种伤痛将永远铭记在心。

  虽然孤儿在大家看来是可怜的人生。

但是如果每个人在他人生之初的一段时间里做一次孤儿,或许也是一种幸福。

孤独使我们更珍惜相聚,隔绝会告诉我们如何去爱,如何去珍惜身边的爱。

我们常常没有感谢我们所拥有的,常常抱怨得不到人和蔼,一直在不停地留恋已经丧失的或者未得到的,这正是人的悲哀和缺陷所在。

  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我们需要记住的便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自己”。

如果能认识到这些道理,那么我们也不枉去阅读这本书籍,不枉这本书的出版了。

二十篇读书笔记 先是好词,好句,越多越好。

然后是主要内容,感想。

基本都是仙侠类。

这些都是我看过的,和你的观点差不多萧鼎的经典之经典。

楼主看过了、、听说还有

不过好像是假的。

的和两部有关联,是续集 很好看另外也不错。

合称牛大三部曲。

辰东的和也有关联 “神死了……魔灭了…………为什么

为何让我从远古神墓中复出,我将何去何从

” 神魔陵园除了安葬着人类历代的最强者、异类中的顶级修炼者外,其余每一座坟墓都埋葬着一位远古的神或魔,这是一片属于神魔的安息之地。

一个平凡的青年死去万载岁月之后,从远古神墓中复活而出,如林的神魔墓碑令他感到异常震撼。

从一开始,青石(顾清)无意纵走一只天妖,被降罪打入浊世,而那位巡界仙人(洛风)也因此被清退仙班,在堕入轮回之前,两仙人相约三生。

这个谪仙,自然引起正魔两道的抢人大战,只是令人万万想不到的是,谪仙早被杀害,而他们争夺的这个人,却是一个客栈跑堂打杂的小厮(纪若尘),只是挂在他项上的那块青石,却又是实实在在的仙物,难道这次轮回连仙物都错认了主儿。

到轮回的最后一世,两个仙转了这么多世一直都是人,但那个小妖在前面的那么多世没做过人,但却在每一世都以非人之身救过小仙,因此最后一世他也成人了。

《尘缘》写的就是最后一世的故事,本来应该是这两个仙人顺理成章的完成轮回飞升仙界的,但却因为这个小妖这么多轮回执着的追随,而变得没法了断,扑朔迷离。

凤歌的《昆仑》与《沧海》我就不介绍了。

是武侠类的。

楼主自己看看吧。

最后推荐的这几本我都看了好几遍了。

《莽荒仙侠传》――作者:秦茗 主角的出场镜头有点意思,打破人们固有的联想。

故事才刚开始,古灵精怪神神秘秘的主角夹在一堆贪恋宝物的灵异之中将会有何作为

几方人物的出场井井有条,情节紧凑,角色形像生动。

《长生界》是不错

《仙路烟尘》你看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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