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株老树个两个怪人课文从哪两个方面对人物进行描写
如果猜的没错的话 应该是等待戈多吧
这种荒诞小说不应该从两个方面吧 两个怪人不就是自身的窘迫 那棵树便是世界的空虚 戈多大概就是上帝了 语言和环境都很怪异
一株老树和两个怪人第三个人是怎么说的?
天净沙·秋思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笑傲江湖中的六个怪人
读过《笑傲江湖》的几乎没人不知桃谷六仙”六人怪异之极,动不动人撕成4片,又把只受了外伤的令狐冲整成了超强内伤,连“杀人名医”平一指也束手无策。
这也是使令狐冲得以继续“大侠”历程的一个重要因素:要不是六人将内力输给令狐冲,也不会有不戒和尚的内力,也不会有方生大师的内力,也不会去听“清心普善咒”,也用不着学“吸星大法”,当然也碰不到黑木崖的千金小姐了。
就后来方证大师传“易筋经”给令狐冲,还是靠这六个老顽童。
要没有桃谷六仙,这书还怎么写
不过桃谷六仙虽然恐怖,但也有可爱的地方,最搞笑的就是六人斗嘴,抓人家的语病是拿手好戏。
桃谷六仙连乌龟也要撕成8块16块34块的,就是几个人没撕成,黄河老祖不好撕,蓝凤凰有毒不敢撕,令狐冲有吸星大法更没法撕。
最后任盈盈接任教主,在恒山与令狐冲的对话别人一个都没听到,惟独这桃谷六仙刚醒过来,听个正着,这才揭开谜底,闹得令狐冲还不大好意思(永为夫妻)。
说起桃谷六仙,不免令人想起西洋名著《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表面上是儿童故事,但里面的幽默却是基于拿当时的流行学说开玩笑的,因此充满了似是而非的辩论对答。
比如爱丽丝迷了路,问道于在蘑菇上大抽水烟的毛毛虫。
“我失去了我的路向了。
”毛毛虫说:“这里的路都是我的,又不是你的,你怎能失去
”(这是故意译得坏,因为文字上的幽默,是从那种语文的特色来的。
)毛毛虫问:“你要到什么地方去
”爱丽丝说:“我到什么地方去都无所谓。
”毛毛虫答:“那你往哪个方向走都无所谓了。
” 英国人的幽默多数是对答的妙(wit),中文著作比较不注重,桃谷六仙的特色,正好是妙问妙答,妙论连篇,教人忍俊不禁。
桃实仙正由“杀人名医”为他动手术,其他五仙被轰出去游玩,到了“杨将军庙”,一个人猜这“杨将军”是杨再兴,本来猜对了,但其他几个不忿,偏说有可能是杨六郎、杨七郎或是杨文广、杨宗保。
一进庙去,上面写着“杨公再兴之神”,桃干仙说:“这里写的是‘杨公再’,又不是‘杨再兴’,”桃根仙说:“那么‘兴之神’是什么意思
”桃叶仙说:“兴,就是高兴,兴之神,就是精神很高兴的意思。
杨公再这小子,死了有人供了,精神当然很高兴了。
”桃花仙说“杨公再”、杨再兴“都是杨七郎。
桃根仙道:“这神像倘是杨再兴,便不是杨公再,如果是杨公再,便不是杨再兴。
怎么又是杨再兴,又是杨公再
”桃叶仙说:“这个‘再’字是什么意思
‘再’,便是再来一个之意,一定是两个人而不是一个,因此又是杨公再,又是杨再兴。
” 桃谷六仙的年岁倒是件疑案,令狐冲初见他们时,金庸说他们“年纪少说也有六七十岁”,但后来桃实仙说他“小时候”和桃枝仙去偷人家院里树上的石榴,叫过桃枝仙小心,桃枝仙说:“那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三十多年前,也有三十岁啦,怎算得上是“小时候”
不过,桃谷六仙若然在此,一定答得出来。
自我介绍的作文500子左右,要有具体事例表现自己的特长
作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在道德与素养方面,我诚实守信,待人真诚,孝敬父母,信守诺言,言行一致,不做损人利己的事,考试不作弊;我有责任感,体现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区活动,珍视和维护集体荣誉,爱护公共设施,关心社会和他人,乐于助人 另外自我介绍能给别人带来很好的第一印象.记得我们上学那时,有个人就说“我家住在省女子监狱”。
当时我们哈哈大笑。
结果他来了句,“旁边”。
又是一阵的哄笑。
所以自我介绍要以幽默的方式,最能让人记得你。
首先你可以先说,我叫XXX(王小二),XXX(王小二)的X(王),XXX(王小二)的X(小),XXX(王小二)的X(二)。
性别肯定显而易见,至今未婚。
我的特长就是:手特长。
像这样幽默似的介绍很好。
你自己想介绍什么自己韵味一下就OK了。
自我介绍的禁忌: (1) 自我介绍最忌讳平淡无奇,不能够把个人的特点展示出来。
(2) 自我介绍还忌讳写成简历形式,缺少文学色彩。
下面是几篇范文,可以自己看看 自我介绍 我叫**,今年十三岁,刚上初二。
我个子中等,1,66,再班里排第十个,长脸短鼻子,手大脚也大,一双眼睛不大也不小,眼珠子特别有神,一张大嘴巴特别能说,只要一说起来,说上一个小时也没问题,个子不高不矮,身体不胖不瘦。
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帅的。
我在北京市**中上学,我们的校服不好看,全是兰色,所以特别好认,一看就是中学生。
我的优点就是爱动,每天早上我都到外面锻炼,跑跑步,玩玩单杠等, 所以,我在学校的体育特别好,我的学习也是不可质疑的,数学考试从来没下过90分,我的英语也不错。
所以,我的脸上总是洋溢者喜悦的表情。
我的缺点就是不会打篮球,也不知到是怎么一回事,就是不喜欢,而且, 我上课还总走神,不注意听讲。
所以,老师叫我后,我还满有信心的站起来,百分之八十都是对的,害的老师又气又笑。
这就是我,只要一见到我,我总是笑,我会热情的和你打招呼,来吧
点评: 这篇自我介绍虽然和简历有所不同,但是,确实看起来像简历的一样的东西了,没有必要面面俱到,一板一眼,让人觉得很古板,缺少文学的特点。
在这个自我介绍中,存在问题就是,把“我”的优点,“我”的缺点一条条的罗列出来,明确是明确了,但是,文学性却失去了,因此,应该学会用一种文学的方法描写自己,在某一个自己最得意的特点上,下大功夫描写自己,当然,也不要企图掩盖自己的不足,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只有通过你的自我介绍,看到一个立体的生动的磊落的你,这才说明你的自我介绍或者说自画像是成功的。
李玲自传 小女孩一位,现年十三岁,并非大家闺秀,其貌不扬, 生于广西柳州市。
祖籍浙江(为金庸之老乡),却从未涉足此地。
四岁上,随父进京,进入地科院幼儿园。
人生地不熟,受小朋友之欺侮,常含泪缩于墙角,渐将爱动爱闹之习改掉,胆小慎微,直至现今。
记得当时住于一小院,母亲教之读幼儿书报,增长见闻,并习钢琴,后受益匪浅。
六岁半入小学,低年级时甚欢乐。
班主任姓粱,极慈祥,伙伴亲密如一家。
可惜好景不长,三年级插班时并入二班,亦搬家至先住地。
此班同学待人冷漠,妒性强,不以诚心相对;搬家后住处离小学甚远,与同学不能互通有无,更增隔膜。
在此班中度日如年,几欲转学而不得,只得整日学习,以慰无聊。
常受老师表扬,实不知乃出于无奈。
毕业后,考入北京八中。
此地环境优美,令人心怡。
同学大都多才,且全班关系和谐。
老师深得学生之心。
平日同学高谈阔论(吾班谓之“扯”),我时常混于其中,其乐融融。
吾不爱体育,便去打电脑看小说。
生活充实学业得志,不亦乐乎!现升入初二,今后之事,还未得知。
吾从小到大爱好甚多,却无一成为特长。
琴棋书画,只略知其一。
小学时得过些奖:在市英语科技竞赛中,一、二、三等奖各获过一次,在新加坡数学竞赛中获过三等奖,钢琴过了九级。
中学后便无一所获。
目前无大志,只把心胸豁达作为最高追求,喜爱金庸先生之《笑傲江湖》,及李白、辛弃疾之诗词。
愿今后不负自己及家长之望,小事开心、大事顺利、少出差错,足矣。
点评: 这篇自传语言十分简练,文中的小作者以时间为顺序,重点叙述了小作者三个时期的不同情况,即在幼儿时期、小学时期和中学时期的情况,而且简要地叙述了小作者自己的性格、爱好、特长以及取得的成绩。
可谓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这篇自传的语言不仅简练,而且诙谐、生动。
在充满朝气的文字中,一个多才多艺而又谦虚谨慎;一个健康向上而又诙谐活泼的“阳光女孩”脱颖而出,亭亭玉立于读者面前,煞是惹人喜爱。
这篇自传中诙谐、幽默的语言有模仿《老舍自传》语言特点痕迹,但是,在初学的时候,这种模仿借鉴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是值得提倡的。
我这个人呀 我这个人呀! 小时候,妈妈常埋怨我:“你这个调皮鬼呀!”长大了,我常自嘲:“我这个人呀,就这样了。
”什么样?用同学们的话来归纳:“你这个人呀,真是个怪人
” 有时候,我希望自己能快点长大,做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让周围的人全都惊诧不已。
可有时候,又希望自己永远也别长大,做父母身边的小公主。
有一次,我和同学一起上街,看见一个小贩在欺侮一个外地人,我便梗着脖子去和小贩吵,那外地人乘机走了,我却白挨了一顿骂。
同学拉走我说:“你这个怪人呀,管这闲事干嘛厂过后想想,自己也叹口气,我这个人呀! 老师讲课时突然打个饱嗝,别的同学都没有声音,我却笑出了声,被老师狠瞪了一眼。
为什么别的同学能不笑,我却忍不住呢?我这个人呀! 学校组织同学看电影(战争,让女人走开>,当看到影片中营长妻子和副连长妻子等人听说部队将要开拔后杀猪的场面,我哭了。
周围正说笑着的同学都惊诧地看着我。
我想忍住,却怎么也忍不住。
别人不笑的时候,我笑了;别人不哭的时候,我又哭了。
我就是这么个怪人。
有人说应学会控制感情,可我学不会,我只能任感情的小溪自由地流淌。
夜里,对着窗外的夜空,看着柠檬一样的月亮,我想得很多。
也许在周围人眼里我是个难以理解的怪人,但我认为这种“怪”是实在的、可爱的。
我就是我,为什么要想方设法去改变,去隐藏呢?也许我永远也改变不了,可我并不觉得遗憾,尽管我会自嘲:我这个人呀!这就是我。
点评: 这篇自我介绍和前面的一篇自传不同,没有完全按照时间的顺序来写自己的生活经历。
而是属于以事件为主来写人的类型。
通过两三件事情的叙述,把自己的“怪”的特点突出出来了,而且,在结构设计上,以“我这个人呀”这个题目中的一句话作为线索,充满了自嘲的精神,在自嘲中又有一种自我的得意与欣赏。
可以说,这是一篇很不错的自我介绍。
我叫张亮,今年12岁,在江苏省高邮市北海小学五(1)班读书。
我个子不高,长得也不胖,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弯弯的眉毛下,镶嵌着一双大眼睛。
我喜欢音乐,特别喜欢拉二胡。
只要有我认识的曲子,都会拉。
大人们夸我还真有点音乐细胞呢。
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我的优点是在家里认真预习、复习功课。
每次老师布置的作业我都认真完成。
数学还用草稿纸再重新验算一遍呢。
因此,我的成绩还行。
我的缺点是上课不敢大胆发言,考试时不仔细。
就拿语文第二单元考试来说吧,我有些会写的词都写错了,作文还写走了题呢。
所以那次考得实在不理想。
我已经在努力改掉这些缺点了,争取做个更好的学生。
我特别喜欢和别人打赌。
输了,嘟着嘴巴就走。
要是赢了,笑得眼睛变成了一条细缝。
有一次,我和同学打赌,这位同学说身上有200元钱,我想 :“谁会有这么多钱呀,分时是吹牛”。
就让他把钱掏出来看看。
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对我说:“我是骗你的”。
这时,我笑着高呼:“我赢了
我赢了
” 哈哈
这就是我。
听了介绍你该对我有些了解了吧 我是个20岁的男孩,为什么叫男孩呢。
因为我的心还是很幼小的。
我是个快就要成年的男人,为什么叫男人呢。
因为我有男人所有的东西。
哈哈。
其实我自己也不是很了解自己的啦,我外表看上去永远是快乐的,内心却未必。
我为很多是担心,操心,劳心,费心,甚至死心
我觉得一个人有了痛苦才能体会快乐的存在,只有曾经的痛苦,才有如今的快乐。
人的一生可以分几个阶段吧:幼年,童年,少年,青年,成年,中年,老年。
我正处于的是青年,是个少年与成年的桥梁。
我回忆少年,因为少年给我带来的无比的快乐;我向往成年,因为成年了就能做许多自己愿意做的事,不在受任何人的阻止和约束。
人总要学着慢慢长大,我觉得我经历的也蛮多的了。
。
。
有很多人老问我为什么不要GF,其实呢我也想找个的,只是呢,觉得又没什么意思,找了只能和一个人好,不找还可以很很多人好呢,何必为了一棵树而放弃了整篇森林呢,你说呢
我比较喜欢的是朋友以上,恋人未满的关系。
还有哦,我这人呢蛮相信缘分的,觉得如果有缘就一定能走到一起,我也正从系在我脚上的红线的一头觅到另一头
巧的很,我在高二的时候认了个妹妹,虽然她不是很懂事,但我还是蛮珍惜的。
人的一生能找到几个朋友呢,跟何况是妹妹呢,你说呢
说了这么多,你还是很不怎么了解我吧。
哈哈。
那就来认识认识我呀,我也很喜欢交朋友的啦。
哪个大神发一下《猎人笔记》每一章的概括60字以内
第一篇《黄鼠狼” 与卡里内奇》小说译文万一千字。
情简单。
“我以猎人的身份访问德林县,在旷野里结识了小地主鲍卢台金”。
他邀请“我”到他那里过夜,因为路远,“我们”先步行到了“黄鼠狼”霍尔的家,但霍尔进城去了。
于是由他十五岁的小儿子瓦夏驾车送“我们”回鲍卢台金家过夜。
第二天,鲍卢台金被迫进城跟邻居皮丘可夫打官司去了。
于是“我”一个人出外打猎,傍晚前“我”返回途中,有意顺便来到霍尔的家。
“我”在霍尔的柴草房里住了三天,与他多次长谈,了解了许多情况,学到了许多东西,恰好有一次卡里内奇也来看朋友霍尔。
第四天傍晚,鲍卢台金派卡里内奇来接“我”,于是“我”跟霍尔依依告别。
“次日,我离开了鲍卢台金先生好客的家”。
故事就这样结束。
像标题指明的那样,小说的主人公当然是这两个农奴----黄鼠狼“霍尔”与卡里内奇,尤其是“黄鼠狼”霍尔。
作家对“黄鼠狼”霍尔浓墨重彩,对卡里内奇则轻描淡写。
无疑“我”也是当然的主人公。
小说不仅记录了“我”跟他们两人、特别是霍尔的长篇对话,而且写出了“我”对霍尔的观察、感受与理解。
“我”本人的思想观点、文化素养、性格特征、音容笑貌、言谈举止以至身份经历,也都全盘托出了。
“我”也是地主,而且不是小地主,是奥廖尔人,确切说,出生并居住在奥廖尔省的首府奥廖尔市(不是波尔霍夫县),“我”是个有高文化、出过国的知识分子,关心农民,同情妇女;“我”平易近人,没有架子,虚心向农民学习,四天的工夫,就跟“黄鼠狼”霍尔这样的农民交了朋友。
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简单的情节如下:“我”带着雇佣的猎人叶尔摩莱,傍晚日落前在树林里“守猎”。
为了第二天黎明日出前“守猎”,他们想在附近一个磨房里过夜。
磨房主怕引起火灾,所以拒绝了他们的请求,但最后还是安排他们住在距离磨房一百步远的一个四面敞开的小棚里。
后来,磨房主叫他妻子阿丽娜出来招待这两位不速之客。
原来阿丽娜是一个地主太太的贴身丫头,由于要求与地主老爷的贴身男仆结婚而被撵到乡下。
是她现在的丈夫花钱为她赎的身。
看来叶尔摩莱与她有旧情。
这两个主人公的身世完全是通过“我”、即作家的述说介绍出来。
有些情况则是通过“我”与他(她)两人的对话获得。
这都是“我”的第二手材料。
但“我”侃侃道来,故事娓娓动听,语言朴实精练,人物栩栩如生,充分展现了作家高超的语言技巧与写作才能。
第三篇《从草莓泉水到伯爵管家》译文约一万字。
标题或直译《草莓泉水》,但该泉水不是小说的主题,也不是主要的描写对象,而只是一个“引子”,引出两个被“解放了”、即赎身后的“自由”农民----他们才是小说的主人公。
故事情节非常简单:在初秋八月、天朗气清、阳光灿烂的一个炎热的日子,“我”带着猎犬来到伊斯塔河畔打猎。
泉水从河岸的一条裂缝里喷出,经过峡谷,流入伊斯塔,形成一个泛起涟漪的河湾。
由于炎热难熬,所以来到这个附近闻名的“草莓甘泉”,痛饮了清凉的泉水,自然也就见到了“我”早就认识的那两个农民。
一个叫斯交布什卡,是一个祖宗四代就不知道有姓、来历不明、无家可归、流落在外、吃了上顿、不知下顿的、“既不能认为是人,也不能认为是家仆”的“二溜子”,他现在“寄住”在给主人管菜园的米托洛方的菜园,不知他到底靠什么活着的;另一个叫米哈伊洛?萨魏里甫?“涂蛮”(名?父名?姓),但“涂蛮”这个姓,像第一篇小说里的“黄鼠狼”霍尔一样,也来源于绰号;其字面意义是“雾”,似有“糊涂”之义。
此人曾经是已故伯爵彼得?伊里奇家的管家,在伯爵生前就“已放归为自由人”,他现在七十左右,如今寄住在县城里一个得痨病的旅店老板那里。
这两个人就是本篇小说的主人公。
但核心人物是这位老人。
从他口里,读者知道那个伯爵的故事。
伯爵生前风光了一阵子,但他因此倾家荡产,死于旅馆的客房里。
老人对自己的主人至今有好感,怀念多于埋怨。
看来他是一个相当聪明、颇有见解、比较良善的老人。
第四篇《县医奇缘》译文约八千字。
原文标题直译成《县城的大夫》,该大夫就是小说的主人公。
除了第一段,全文都是这位“县医”的自述:他对“我”讲述他本人在给一个小地主家的姑娘治病过程中亲身经历的一段终生难忘的恋爱故事。
这个爱情故事的情节很简单。
县城的医生应邀下乡,去离城四十多里远的“一个女地主、一个寡妇”家,为她的一个女儿治病。
在治病过程中,两人产生了感情。
姑娘很感激医生,医生为姑娘的美貌所吸引。
双方的文化修养相配,看来也起了不小作用。
但不幸的是,天公不作美,有情人未成眷属,由于农村医疗条件差,离城虽只有四十多里,但道路泥泞,进城买药,来回一次需要几天,姑娘一病不起,折腾几天几夜后一命呜呼。
临死前姑娘勇敢地向医生表白爱情,而医生似乎接受,但仍然保持一定距离。
爱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在医生心里留下了终生的遗憾和永久的记忆。
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译文约八千字。
唯一的主人公是小地主拉其洛夫。
其人其事,小说做了比较全面的介绍:这也是一个正在变穷的小地主。
他至多五十来岁,小说写:“论年龄,拉其洛甫可以做她(即奥丽佳)的父亲”;他年富力强,步履轻快,为人慷慨,待人和善,包括自己的仆人。
“拉其洛夫曾在陆军步兵团服役了十来年,还到过土耳其”。
他不仅当过兵,打过仗,参加过俄、土战争;而且负过伤,住过院,几乎送了命。
他见多识广,谈吐自由,但性情内向。
他结过婚,但三年后妻子因难产病故。
现在他和妻子的妹妹奥丽佳双方有意,最后他带着姑娘离家出走,抛下了他的母亲和家。
这事件在省里引起了轰动。
第六篇《富农奥夫谢尼科夫》本篇译文近两万字。
小说第一主人公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
但从他口里,读者知道一批地主贵族,大的和小的,好的坏的,老式的和新式的,开明的和吝啬的,俄国土生土长的,外国后来的,各种类型都有,其中包括“我”的外公和外婆。
此外,小说还写到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的亲侄子米加。
可以说,如果把小说其他内容去掉,只留下富农奥夫谢尼科夫和亲侄子米加的有关部分,实在也是一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或散文。
标题就可以改成《奥夫谢尼科夫和他的亲侄子》。
叔侄二人都是小说从正面肯定的主要人物。
特别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简直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第七篇《李郭甫村外芦苇荡遇险》全篇译文约六千字。
写的是“我”和猎人叶尔摩莱到距离李郭甫村十里的芦苇荡里撑船打野鸭遇险的故事。
中间,他们先遇到华而不实的猎人符拉基米尔,“他是地主家一个解除了奴隶身分的仆人”;然后又找到看管一个破木船的渔夫、绰号“干树枝”的老人舒乔克。
“蓬头垢面、破衣烂裳、光着双脚的舒乔克,一看就是辞退了的地主家仆,年纪六十岁左右。
”他先后为地主贵族老爷当过仆从、厨子、车夫,现在是渔夫。
“我们”四人就是坐着他那只破旧不堪的平底木板船在芦苇荡打猎的。
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详细介绍过猎人叶尔摩莱:他是一个枪法高明的好猎手,他能巧妙地用同一个布袋(分成两半)装火药和子弹而不让二者搅混在一起,他能用最次的猎枪打中飞鸟。
本篇则更加突出他的勇敢和聪明,能干和良善。
在本篇,他可以说是“智、仁、勇”三者兼备的“英雄”
本篇可以看成《猎人叶尔摩莱续篇》。
其中还可以节录出一篇精彩的散文:《芦苇荡打猎遇险》第八篇《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译文近五万字,是《猎人日记》中最长的一篇。
但情节很简单。
“我”因为贪恋打猎晚归,回家途中迷了路,后来只好跟五个小孩儿在河湾大草地的篝火旁边过夜,“我”假装睡着了,听到了孩子们的谈话。
“我”如实地记录了他们谈话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家神、美人鱼的迷信和神话,以及当地发生过的一些传说。
这篇小说在写作上的突出的特点就是写景占了很大篇幅,对于日出和日落,朝霞和晚霞,有非常精彩的描写,充分展现了作家屠格涅夫这位语言大师高超的写作才能。
小说对与五个小孩儿的介绍和描写,语言非常朴实自然。
故事真实可信,生动感人。
特别是勇敢、聪明、正直、善良、可爱、可惜的巴夫鲁沙
《猎人日记》把篇幅最长的篇章献给《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由此也可见作者对儿童的这份爱心
第九篇《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本篇的译文近两万字,故事情节也很简单。
“我”打猎(从第二篇可知他是黎明时候打猎)归来,坐在马车上,一路颠簸。
上午(中午前)的天气闷热,车轮干裂得吱吱响。
在路上碰到出殡的队伍,为了避开这“不祥之兆”,车夫赶马向前,结果车轴坏了。
为了买新的车轴,“我们”来到了只有六户穷苦农民的“移民新村”,“我”见到了“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由他陪同到了伐木场买车轴和打鸟,从“我”和他的交谈中了解到卡西杨的身世和为人。
在伐木场度过了后半天,返回新村前见到了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小安娜----可能就是老人的私生女。
最后回到家里,天已大黑。
小说语言朴实自然。
但也有展现作家高超才能的精彩片段。
卡西杨是该主人公的名,小说没有提到他的姓。
“这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侏儒…他的整个身体异常虚弱和瘦小,而他的眼神奇特到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这是“我”对他的第一感的印象,后来“我”问车夫关于他的为人,车夫说他“是个怪人,简直是个疯子,傻子,不会干活儿…他是这样一个不安心的人,真像是一只跳蚤。
不过他歌唱得好”。
车夫虽然说他不会治病,但又说“治好了我的瘰疬症??????”就是这样一个有才能的“怪人”,带着一个小姑娘住在这个贫穷的移民村。
他的家一贫如洗,四壁空空,只有小姑娘刚从树林里拾来的一筐蘑菇。
第十篇《田庄管家》译文约一万四千字。
这不是一般的地主家里的管家,他的儿子当村长,他自己被主人委派掌管庄园,“天高皇帝远”,他成了田庄真正的“主人”或老爷,在庄园当家做主、发号施令。
此人聪明能干,地主老爷喜欢他和赏识他,但当地农民怕他、恨他,骂他是吃人的恶狗。
本篇写的第一主人公是年轻的地主阿尔卡奇?巴夫莱契?别诺契金。
此人是个表面和善、开明,内心冷酷、守旧的人物。
他跟第五篇描写的那位宽厚良善的地主拉其洛夫形成鲜明的对照。
这两篇都是写在一八四七年。
在写作技巧上,本篇和第五篇也可以互相对比。
虽然两个主人公都是“我的邻居”,但一个原先不认识,所以“我”在与他初次见面的过程中逐步地观察、了解和评介他的言行和为人;一个本来就认识,有较多的了解,所以开头就对他作详细介绍,然后再写“我”和他的这次交往和陪同他去田庄“巡视”或“参观”。
第十一篇《田庄管理处》译文约两万字。
小说的情节非常简单。
一个绵绵细雨的秋天,“我”打猎归来,为了找一个避雨的地方,经一个看守窝棚的老人指点,来到安尼耶沃村洛司涅科娃夫人的田庄管理处,被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安排在隔壁的房间里睡觉、休息。
“我”后来透过间壁的空隙看见和听见管理处发生的一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所说、所为。
该管理处就是代表女主人洛司涅科娃夫人管理安尼耶沃村田庄。
管理处虽然由六人组成,但大事小情几乎是一人独断,他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名?父名?姓)。
他实际上就是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
虽然小伙子说这里没有“总管”,但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就是总管。
事实上,小说里有几处就这样写称呼他。
小说里写了他在一天里接待的三个人和三件事(买秧苗的商人、林场来求他的木工西多尔、找他吵架的医生保罗),从中可见他的忙碌和精明,也可见他的卑鄙和险恶。
当然,最后说了算的是女主人叶琳娜?尼古拉夫娜?洛司涅科娃?(名?父名?姓),虽然在小说里几处提到她,但一直没有出场亮相。
第十二篇《护林神》本篇译文约八千字。
故事情节很简单。
“傍晚我一人驾着轻便马车打猎归来,离家还有十六里”,天气突变,乌云盖天,接着是狂风暴雨,电闪雷鸣,拉车的母马陷在泥泞中拔不出腿。
就在这艰难的时刻,看林人皮留克“仿佛从大地钻出来”,帮“我”走出困境,把“我”拉到他家。
雨过天清后,皮留克准备送“我”回家,但此时听见有人偷砍树木,于是皮留克到树林(“我”也跟了去)一举擒获了那个农民,带回家中,经我的帮助,皮留克终于放了这个贫困可怜的农民。
然后他送“我”出了树林,分手告别。
故事娓娓动听,真实可信,发人深思,令人感叹。
主人公一家(特别是那个小女孩儿)的贫困和不幸,那个农民一家以及全村(甚至是当时整个俄国)的落后和贫穷,具体而深刻地反映在这篇短短的的小说之中。
小说只写了四个人物。
除了“我”,就是主人公皮留克和他十二岁左右的女儿,以及偷砍树木的那个贫穷农民。
这位主人公是“我”心目中的一个“英雄”。
“我”在描写他的肖像时,带着由衷的喜爱和羡慕;“我”述说他的言行时充满着好奇和敬佩;最后,当看林人放走了那个可怜的农民后,“我”情不自禁地又一次夸他“实在是个棒小伙儿
”&第十三篇《两个地主》本篇译文约五千字。
标题是《两个地主》。
”《猎人笔记》几乎每一篇都要写到、至少提到地主,但此前专门写地主的篇章,除了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就是本篇了。
这两个地主出身和经历不同。
一个是退伍的将军(从当勤务官升到少将,但从未打过战),所以当地主后,始终不减昔日的派头:一个是土生土长、从未在外面任职的、闭目塞听、孤陋寡闻的地主。
这是他们两人的共性,虽然各有自己的特点。
小说完全用叙述文的笔法描写了将军的其人其事;而对这个土老爷,则主要用“我”的一次访问记实以揭露他的外表热情温和、内心冷酷残忍的伪君子言行。
可见小说开场白说“他们是好几个县里十分有礼貌、有善心、并受到普遍尊敬的人”,----原来这是彻底的“反话”
&第十四篇《列别姜市场买马记》本篇译文约一万三千字。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
“我”由于贪恋打猎,不知不觉来到了列别姜,于是下榻于当地一个大的旅馆(因为公爵也下榻于此),然后去马市场买了两匹马。
回旅馆吃完午饭,看公爵和退伍中尉打完台球,然后又去马贩子家买马,但由于公爵的到来而没有成交。
最后“我”在另外一家买了一匹,但“到家”后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原来这是一匹瘸腿的病马,卖马的是一个信誓旦旦的老式地主。
小说还对纨绔子弟出身的公爵和陪公爵玩耍的退伍中卫打台球的场面做了生动的描写。
但写得最精彩的部分还是关于马和马贩子。
本篇开头一段专门写到“打猎的主要好处和快乐”。
“我”先说“打猎的主要好处之一就在于打猎使你们不停地旅行,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这对于闲暇的人是很愉快的。
”然后举了旅行中的许多的不快和不便,“但所有这些不便和倒霉都被别的好处和快乐补偿了”。
其实,这“别的好处和快乐”就是因为“我”在打猎旅行中能获得许多“见闻”。
《猎人笔记》其实就是“我”的《打猎旅行见闻录》。
第十五篇《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标题直译是:《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
“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黑点前是名,后是父名)是尊称,因此也可译为“尊敬的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
本篇写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的为人,以及她收养与培养侄儿的情况。
但这位侄儿学画没有成功,白花了她的钱和心血。
本篇主人公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她出生贫穷的地主世家”,不仅她,她的祖辈几代都是穷地主;她现在五十来岁,很早就守寡;她没有多少文化,但很聪明;她为人善良,思想自由。
她是“我”这样的青年人敬爱的“老妈妈”。
在《猎人笔记》中,这是以主人公的“名和父名”这种尊敬的称呼为标题的是唯一的一篇。
“我”对她的敬爱和崇拜,溢于言表。
第十六篇《俄罗斯人之死》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原文标题直译是一个《死》字。
根据内容译成《俄罗斯人之死》。
作者先后写了五个俄罗斯人的死,他们的死因和临死时的心态,以及周围人的反应,特别是“我”的思索和感慨。
结尾的一句话,就是本篇的主题:“是的,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第一个“死”的是伐木场上被伐倒的大树压伤致死的包工头马克西莫;第二个“死”的是在地主家干活儿的一个农民,他“在谷物干燥房被大火烧得半死”,被人拉出了来后不久就死在自己的炕上;第三个“死”的是一个患“疝气”的磨房主,“小肠串气”这病本来好治,但他耽误了治疗,而且一误再误,不治而死。
第四个“死”的是“我”大学时的同学阿威尼尔?索洛哥乌莫夫。
他大学未毕业,无家可归,为生活所迫,带着肺病在地主家当家庭教师,不久就死在他家里,“我”对他怀着美好的记忆和深切的同情。
最后,第五个死的是一个地主老太婆,她是病死的,死得也很平静,临死前还从“枕头底下拿一个卢布想支付牧师的祷告费”。
小说的结尾言简意赅,幽默风趣,非常精彩。
“我”的结论是:“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第十七篇《酒店赛歌》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
标题可以直译成《歌手》或《两歌手》,但根据故事内容意译成《酒店赛歌》。
小说主题就是两个歌手在郭洛托夫卡村一个孤零零的酒店赛歌的具体过程;但小说主人公除了这两个歌手----小包工和土耳其人亚什卡,还有酒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笨蛋”沃巴杜伊、“眨巴眼”莫尔加奇、以及大力士“野老爷”。
他们是听众,也是裁判。
这些人物个个都有绰号,都有特点,可以说个个都是下层社会的“能人”。
这些平民百姓能在艰难的人生道路上生存,总有这样或那样的“能力”。
小说对这些人物有概括、精彩的描写。
此外还有“我”,不用说,是当然的主人公。
小说的情节大体如下:郭洛托夫卡村位于山坡上,一条峡谷直穿村街的中央.离峡谷源头几步远的地方有一个小酒店,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是个机灵聪明而有影响的人物。
在七月的一个炎热的夏日,“我”路经此地,进酒店歇脚避暑,正当两个歌手在三个听众兼裁判的鼓动下准备赛歌。
赛歌前“我”把这三个人物做了简要的介绍。
然后是赛歌的具体过程,直到赛歌结束、“我”离开酒店。
第十八篇《小地主卡拉塔也夫的爱情故事》?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
不到三十岁的卡拉塔也夫爱上了离他家三十多里一个财主和女地主老太婆的丫鬟玛特辽娜----“一个美丽、聪明、善良的姑娘”。
他愿意出高价(五百卢布)为她赎身,但遭到老太婆的拒绝,并因此把她遣送到一个草原村子吃苦受累、挨骂受气。
后来,在一天夜里,勇敢的卡拉塔也夫驾车把可怜的玛特辽娜带回到自己家,从此两人过着甜蜜的生活。
但好景不长,由于他们、特别是玛特辽娜的疏忽大意,他们竟驾雪橇车经过女地主家,偏偏在路上正面碰上了老太婆的马车。
事情败露,女地主状告他们,并穷追猛打,纠缠不休。
最后玛特辽娜决定自首,此后就石沉大海,缈无音讯。
从此情侣永别,成了千古遗恨。
由于这件事,小地主卡拉塔也夫负债累累,变卖家产,远走莫斯科谋事。
在莫斯科一年,差事还没有着落。
但他决心不回家乡,而是“要死在莫斯科”。
从他背诵和低吟《哈姆雷特》那些诗句、以及他的悲观绝望的心情:“死,就是熟睡”,他以后的生活和结局,可想而知
&第十九篇《幽会》译文约九千字。
《幽会》是《猎人笔记》中四篇(第四篇、第二十篇、等)以爱情为题材和主题的短篇小说之一,也是唯一一篇以《幽会》这类爱情用语为标题的小说。
《幽会》写一对青年情侣离别前最后一次“幽会”的情景。
男方“是一个阔少爷宠爱的仆从。
”女方“是一个年轻的农家姑娘,”一个“苦命、可怜的孤儿”。
看来二人之间已经有了一段爱情关系,但男方的感情不深,在离别前表现冷漠,而女方的感情真挚热烈。
所谓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但男女双方也只是普通的“话别”,毫无色情方面的描写。
“我”在“埋伏地”偷看和偷听《幽会》前,本章开头用了很大篇幅描写秋天小桦树林里雨过天晴的景色,写得十分精彩。
第二十篇《希格雷县的哈姆莱特》译文二万一千多字。
本篇的结构简明好记:一次打猎的旅行中,“我”得到邻村一个小地主的邀请,去他家赴宴。
宴会之后,大家又回到客厅打牌。
“我”勉强等到了晚上,吩咐自己的车夫在明天早晨五点钟套好马车,便去就寝。
那天晚上,“我”和他睡一间房,两人都睡不着。
于是就开始交谈,他对我敞开心怀,打开了话匣,讲了自己悲剧性的经历:他出生于一个地主贵族家庭,他父亲是个退伍的大校军官。
但在他的记忆中,没有父亲,只有母亲。
他是母亲一手培养长大,母亲专门为他请了一个德国人当法语家庭教师。
他刚满十六岁,母亲辞退了法语家庭教师,亲自送他到莫斯科进了大学。
不久母亲去世。
他的家产和几处领地委托他的亲叔叔代管,实际上被这位在当地颇有名气的检察官叔叔所“掠夺”,不过也留了小部分给他,但他几乎全部卖掉,在外国留学的三年中花掉了。
他先在德国,“在柏林就住了八个月”;后来转到意大利,度过了两年,其中有半年,他与一个德国教授的女儿恋爱,后来回到莫斯科,但因为受不了谣言中伤,不久就离开莫斯科。
回到自己的村庄,又很快跟邻村一个女地主的女儿正式结婚。
结婚后他才发现妻子受过无法医治的心灵创伤,此事他妻子一直不说,他也一直不晓。
婚后第四年,他妻子因第一胎难产死去,从此他过着凄凉、孤独、颓废、无聊的单身汉生活,穷困潦倒之余,如今他只得常去邻村地主家“串门”混吃。
关于自己的性格,他的评价是两点:一、穷;二、安分了。
他一再声明自己是普通人,不是独特的人,但他的言行表明:他是怀才不遇、愤世疾俗的破产地主,一个有个性、有良心、有思想、有才华、有自尊心、有追求的青年。
他以莎士比亚一部有名的悲剧《哈姆莱特》的主人公“哈姆莱特”自诩(或自许)。
本篇标题《希格雷县的哈姆莱特》就源于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