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寻《痛并快乐着》白岩松,三千字读后感
《痛并快乐着》白岩松,三千字读后感:《痛并快乐着》是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白岩松创作的书. 这本书是从1989年1月1日写到世纪交替。
写作时间的跨度正是白岩松从高校踏入社会后所开始的理性之旅。
他表示:“我不能因为现在做电视节目主持人而被很多观众认识,就把自己在1989年以前跟许多人一样的人生道路(从小学中学到大学)写得仿佛很与众不同。
只是我在工作中接触到的人和事才有必要写出来与读者和观众去沟通。
我个人只有一双眼睛,书中写的是我有幸看到的、感受到的事情。
很多章节看似写事,实际上是写大家的心情,于是也就有了《痛并快乐着》这个书名。
” 《痛并快乐着》是一本随笔集,书稿在华艺出版社还处于最后的编校过程 之中。
看过其中的几个章节之后,我心里颇不平静。
虽然在看他的文章之前,想到了白岩松 会谈自己对于社会生活的感慨与忧思,而且会像他的主持一样谈得比较坦承;也想到了由于 他本人的涉猎广泛,话题会比较宽泛。
但是仍然没想到他会以那样透彻的力度,对自身及社会予以如此大胆的剖析,蕴涵在字里行间的真诚和勇气甚至到了让我这个读者感动的程度。
透过随笔,白岩松像是在与自己的心灵之间进行一场对话,言辞犀利,读来是一种畅快的震 撼。
《痛并快乐着》包含了白岩松从1989年毕业至今十年的所见所感。
这十年中,白岩松 一直活跃在广播电视领域,尤其加入《东方时空》的工作后,特殊的身份,更是令他得以涉 身各项社会重大事件的最前沿。
他说:“毕业对我来说很重要,那也是使书中的内容变得有 价值的开始。
我没有权利拿这之前的个人经历来浪费读者的时间。
而这之后的十年中,说得 大点儿,我有幸有机会亲眼看到改变在我身边一步步的发生。
” “我是一双眼睛,在这十年中我所看到、想到和希望表达的,我都会在文章中表现,这 本书是我画的图。
当然,必须强调的是,这一切归根结底写的还是人。
”白岩松讲到:“这十 年来最大的收获是我的思想由希望一夜之间一切都变了,而到现在认为不要急。
无论对我自身,还是国家发展都必须是这样的态度。
” 读了他的随笔,你会发现“痛并快乐着”既是白岩松现时自身的状态,也表达了他对于 人生,对于社会存在的普遍状态的理解,并且还是一种他希望读者在阅读他作品时所得到的 感觉。
对于这本他认真酝酿和创作了两年,浓缩了他各种观点的作品,白岩松内心对读者也抱 有一些期望。
他认真地说: “我有三个希望:一是希望读者能读得慢点儿;二是希望读过之 后还能回头再读;三是希望读者能够边读边愣愣神儿,想想自己的事儿。
” “我希望大家看完书以后多了解我,能有很多人就书中的某些事和我具体地聊一聊。
” 痛并快乐着 我是璀璨星空中的孤星,但我并不孤独。
我是茫茫人海中的寻梦人,我对梦有着美好的憧憬。
我是崎岖人生路上的步行者,但我并不畏惧退缩。
爱我所爱,无怨无悔。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4000字
1. 今年暑假,我有幸阅读了著名作家的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著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让我饱食了一顿丰盛的精神大餐。
它成为了我最喜欢的课外阅读物之一。
这本名著里,塑造了许许多多形形色色,性格各异的人物,而我最喜欢的莫过于小说主人公——保尔?柯察金。
作者曾说过人生最美好的东西,就是当一个人已经不在人世的时候,他还能以自己所创造的一切继续为人民服务。
人应该怎样的活着才有意义
保尔?柯察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出了完美的回答。
在我们平时生活中,周围残疾的人有很多,但是又有多少人凭着自己坚强的意志重新“站”起来了呢
然而,保尔?柯察金,这样一个因为不幸而残疾的人,虽然自己身体行动不便,但是他用自己顽强的毅力克服了,他在残疾后毫不灰心,更加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作。
但是厄运又一次不幸的降临在他的头上,双目失明对于已经瘫痪的他来说,无疑又是当头一棒
可是他却毅然拿起笔来,摸索着,坚持写作,每写一字,他都需要付出常人根本无法想象的艰辛劳动。
他终于成功地写出了小说《在艰苦暴风里诞生》的前几章。
读到这儿时,我的心早已经被深深的震撼了,保尔?柯察金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
保尔?柯察金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如此钢铁般的坚强意志,这是什么力量在鼓舞着他呢
我想就是那最伟大,最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在召唤他一次又一次的创造奇迹吧
这是他顽强地与疾病作斗争的动力。
保尔?柯察金,这样一位可敬可佩的共产主义战士,您为我树立了榜样。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让我收益匪浅。
我将把它放在床头,从中汲取更大的精神力量。
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后,我才领悟到:一个人的毅力对他的一生是有多大影响的。
就说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吧,他的一生非常坎坷,然而他凭什么使自己继续活下去呢
是毅力。
毅力给了他无穷的力量,上天也使他有了三次生命。
像他这样,能在十几岁就立足杀场,英勇杀敌的动力是什么
是毅力
年轻的保尔后来疾病缠身,但他仍不停地忘我工作,有休假疗伤的机会他也不愿意放弃工作,这就是毅力的力量
毅力乃成功之本,是一种韧劲,一种积累。
毅力的表现往往是一个人在挫折中所展示地惊人的一股力量,有了它,人们就不会向挫折和困难低头,更会坚强地去面对。
这是我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最大的感慨。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它生动地描写了一代工人阶级青年在苦难中诞生、在斗争中成长的过程;在风雨如磐的沙皇暴政下,在地主资本家、反动哥萨克、外国侵略者的重重压迫下,他们懂得了爱和恨,增长了知识,炼就了坚韧顽强的性格,在十月革命的风暴中,经过共产党的教育,百炼成刚,从自发的反抗者逐渐锻炼成了自觉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
保尔的英雄主义是早期布尔什维克的理性真诚,个人价值和集体事业在观念上处于和谐状态。
小说不仅通过一个接一个的困境来塑造这位主人公,还通过激动人心的独白、发人深省的警句格言直抒这种赤诚情怀。
整部小说的主要价值,正在于塑造了保尔这样一个无产阶级革命英雄的典型形象。
然而十九世纪英国的运动中,虽然早以出现了无产阶级文学的萌芽。
但那主要是诗歌。
至于其他的古典作家,他们对旧社会腐朽黑暗的揭露尽管非常深刻,但他们没有塑造出一个令人满意的正面人物形象。
保尔的出现,无论是形象的高大或形象的纯真质朴而言,都是一个新的高峰。
如果你曾见过大海,见过海的万丈波澜,你定会明白什么叫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如果你曾读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体会过保尔·柯察金的顽强沉着,你定会明白什么叫永恒的生命。
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出生于乌克兰的一个贫困家庭,父亲已故,只靠母亲洗衣服,哥哥打工赚钱。
从小受够了阶级歧视的他,参加了革命,并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
书中所云:“钢铁是在熊熊大火和骤然冷却中炼成的……我们这一代也是在斗争和艰苦中考验中锻炼出来的。
”这句话蕴涵了比生命更深层的意蕴。
每个人的成长历程中,生命之旅中,都不会一帆风顺的。
当你“冷却”的时候,不必怨天尤人,自艾自怜,引经据典,以长篇道理来安慰自己。
首先,应该让自己站起来,直着身子走路,去听一听水滴是如何汇成河流的,闻一闻梅花在苦寒中散发怎样的香味。
体会发现,生命之美来自于自身的自强不息,钢铁,是经过无数大起大落的考验后炼成的。
曾几何时,校园里流行这样一首诗:“做不成太阳,就做一颗星星吧
”做不成大树,就做一株小草吧
”这是一个谬论,保尔·柯察金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精神遗产,他们的付出远远大于索取;而庸人生生死死,流下了什么,又拿来了什么
我想,如果我是保尔·柯察金,我一定会把这首诗改为“不甘做星星,就做一个太阳吧
不甘做小草就做一棵大树吧
” 人的一生中总要有个奋斗的目标,然后为实现它而努力。
而保尔的目标就是为革命事业而努力。
综观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都抱着“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淌得人憔悴”的信念,才达到“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境界。
也只有在这个过程中学会了吃苦,锻炼意志,实现了自身素质的提高,人生的价值才能不断的升华
其实,生命只是一个形式,而寻梦的过程才是生命中沉淀的感动,灵魂中由表及里的真情,才是永恒的生命。
我愿做风雨中一棵参天大树。
怒吼的狂风挡不住澎湃的潮水,澎湃的潮水挡不住我前进的执着;秋的沉醉挡不住凄凉的秋风,凄凉的秋风挡不住我对春忘情的冲动;夜的深沉挡不住闪烁的明星,挡不住我对黎明的企盼
风雨中,我依然是一棵树,一棵对生活充满憧憬的树
是真正永恒的生命
我要把自己炼成一块真正的钢铁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保尔 柯察金那顽强的品格多么令人钦佩!如果你读了这本书,就会明白具有钢铁品质的人是大写的人. 保尔一生十分坎坷,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他还坚持写书,对自己毫不顾惜.书中写道:他呕心沥血写的稿件丢失了,多么令他灰心失望啊,但他重新振作起来,用顽强的毅力完成了巨著.书中有段名言脍炙人口: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该为碌碌无为而悔恨…….保尔可谓强者的化身. 对照保尔,想想自己,感到脸上一阵阵烘热.记得今年大年初一,家家户户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我家却十分冷清.爸爸工作繁忙出差了,妈妈因病卧床不起.听着孩子们在外面的嬉闹声,我的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片刻就簌簌落下眼泪来.妈妈见我落泪了,指着床头的书说:轩轩,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你看完了吗 我再次把这本书翻阅,保尔的形象又浮现在眼前.对,我该做一个坚强的男子汉!我应该为家人分忧解难,决定下厨做饭菜.妈妈脸上露出了笑容,紧紧拉住我的手说:你真是咱们家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啊!我指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说:是它教会我的! 每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每当我受挫折而落泪时,我就会想起保尔那高大的身影,要把自己炼成一块真正的钢铁!
《故乡》2000字读书笔记
故乡读后感3000字 小说《故乡》的研究已经经历了两个阶段,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研究者一般将《故乡》作为当年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将关注点集中在闰土身上,通过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对比,鲁迅纵向地展示了社会的历史性,对于农民命运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作了深刻的展现和探索。
在传统评论中的基本问题首先存在于对于少年闰土的叙述的评论解释: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摸一把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 对于这一段描写的解释,典型地有如下引文:“小说追想过去,不是引导人们沉缅过去,而是引导人们正视现实。
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近代中国现实,是残酷地毁掉一切诗和美,制造惨绝人寰的悲剧的。
在苦难生活中煎熬了二十年的闰土,已经失去了少年时候的勇敢、聪明、纯朴、真挚的性格,已经埋葬了西瓜地上手捏钢叉的小英雄形象。
当他再度出现的时候,已经仿佛石像一般,脸上刻满皱纹,连最深的愁苦也不能使这些皱纹动一动。
他用增长了一倍的身材去承担生活的重担,他已经向尊尊卑卑的封建等级制度低下了头。
他向准备搬家进京的老朋友所要的杂物,暗示了他的人生,也暗示了他的信仰:长桌、椅子、抬评、草灰,说明他默默负起愈益沉重的家累,把行将榨干的血汗继续榨到土地上去;香炉、烛台,说明他在血汗人士的同时,希望灵魂升天,人世幸福求之不得转而向神鬼世界寻求灵魂的安慰。
小说采取类似电影蒙太奇的手法,把少年闰土和饱尝艰辛的中年闰土这两组镜头有机地组接起来,产生了一种连贯、呼应、对比、暗示的综合效果,深刻地显示了这位勤苦农民的悲剧命运和他灵魂中令人震栗的变化,使人惊心动魄地体味到:多子,饥荒,苛捐,兵,匪,官绅,把闰土磨难成一个木偶人了。
闰土的形象是苦难深重的中国农民的出色画像,茹苦含辛,质实勤恳,如大地一般厚重,如大地一般生产食粮,如大地一般任人践踏。
他是用来作为作者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的表象的。
作者追思往昔、谛视当今,是为了探索未来。
他希望下一代‘应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
他对此忧心如焚,疑虑重重,但是作为先驱者,他深刻地揭示人生哲理,教导人们脚踏实地地开拓未来:‘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11]尽管评论者已经注意到了对于少年闰土的描写是诗化的,“恋乡之情,往往令人把故乡诗化,而故乡的一切诗、一切美,都收在这幅人与自然交融的神异的画面上了。
”也还是将这段描写当作与中年闰土的对比来研究,并从中概括出对农民命运的过去、现在、未来的题旨。
其实,我们应该回到文本,小说在开头,人物“我”已经说得很明白: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
我的故乡好得多了。
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
仿佛也就如此。
于是我自己解释说: 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故乡只是“我”心目中的故乡,也就是我记忆中回忆的故乡。
记忆的东西,尤其是在回忆中出现的东西能否当作“真”的东西,我们说不能。
从叙事学上讲,有个底本与述本的关系,底本的东西被叙述时,总是被叙述主体加工的,“我”的童年事情进入述本的微乎其微;从心理学讲,被我们记忆住的东西也总是与情感态度联系在一起的,而回忆更是受到当前的语境的影响,当前语境中主体的处境产生出对于记忆进行筛选的动机与指令,因此,对于一个主体的回忆,重要的不是他讲了什么,而是他为什么要讲,是他所讲的东西对于他的意义,这就是说,回顾性的追述,主要的不是事实的,而是意义的价值的。
小说中的“我”已经体认到这一方面的原因。
从后面的叙述可知,“我”的回故乡是专为别它而来: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
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
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
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
…… …… 但我们终于谈到搬家的事。
我说外间的寓所已经租定了,又买了几件家具,此外须将家里所有的木器卖去,再去增添。
母亲也说好,而且行李也略已齐集,木器不便搬运的,也小半卖去了,只是收不起钱来。
“聚族而居的老屋”在当年也是当地的大家族,曾经风光过,享过自己的尊荣的吧。
祖上的事情“我”没有说,但是父亲时的景况是约略提到: 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
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
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
“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那就是说在他父亲时代,同辈的各派各支能承办祭祀的有三十家之多,那确是当地一大家族的了。
可是,到“我”这一辈,家族败落,以致他这一支连聚族而聚的老屋也保不住,不得不易姓了,甚至要等卖了老屋的钱去添置家具,所以“我”的别故乡就是要从故乡连根拔去,从此故乡没有这一家了。
中国人作后辈的要有出息,有出息的要光宗耀祖,要衣锦还乡,要重修祖坟,因此小说中的“我”的实在是愧对先人的不肖子孙,他的回故乡心绪能够好吗?正因此杨二嫂是那么令他讨厌: “……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罢。
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
” “我并没有阔哩。
我须卖了这些,再去……” “阿呀呀,你放了道台了,还说不阔?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 大轿,还说不阔?吓,什么都瞒不过我。
” 我知道无话可说了,便闭了口,默默的站着。
“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 杨二嫂却不知趣,偏偏那壶不开提那壶,难怪引得我讨厌而得到一个两脚圆规的雅号。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研究中,研究者运用叙述学进行解读,注意到小说中“我”的存在与小说的内在情感,这是一个进步,下面的叙述概括了第二个阶段对于《故乡》的最新研究水平: “离去一归来一再离去”的模式,也称为“归乡”模式。
在这一模式的小说中,…《故乡》…叙述者在讲述他人的故事(…闰土的故事,…)的同时,也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两者互相渗透、影响,构成了一个复调。
《故乡》的叙事是从“我”“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说起的,(A)作者显然采取了横截面的写法,将完整的人生历程的第一阶段“离去”推到了后景。
小说虚写了这样一个“我过去的故事”:当年被“聚族而居”的封建宗法制度的农村社会所挤压,“我”不得不离本乡、“逃异地”,到现代都市“寻求别样”的出路。
二十年过去,依然在为生活而“辛苦辗转”,却失去了精神的家园。
(B)此番归来,正是为了寻梦:那“时时记得的故乡”不过是心象世界里的幻影。
因此,整篇小说所写的其实是“我”的一个心理过程:“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的现实图画逐渐取代那想象中理想化了的“神奇的图画”,“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由“十分清楚”而变得“模糊”。
而现实闰土的故事(还包括现实杨二嫂的故事)无疑起了惊醒的作用,帮助我完成了幻景与现实的剥离。
“我”由希望而绝望,再度远走,从而完成了“离去一归来一再离去”的人生循环(在小说的外在形式上则表现为“始于篷船,终于篷船”的圆圈)。
[12] 这段论述中有(A、)、(B)两点尚有讨论余地。
(A)讲“我”是受到挤压而逃异地寻求别样的出路的。
这一对于小说文本的概括显然脱离了文本自身的描写,评论者显然引用了《〈呐喊〉自序》中的语言和其它鲁迅的自传材料,但是叙述人“我”并不就是鲁迅,这是叙述学的一个基本原则,如果我们不划清这个界限,将使评论变成儿戏:哪些小说中的“我”是鲁迅,哪些不是呢? (B)寻故乡与别故乡的模式问题。
这个模式在鲁迅小说中是存在的,在这篇小说中也有故乡问题,但是这里的故乡是具体的,不能离开具体的情节而作任意的哲学的、思想的概括。
《故乡》里的故乡其实有三个层次:一个是自然的故乡,一个是我的故乡——它具体为一个大家族的过去与现在,第三是社会的故乡,具体为杨二嫂与闰土。
在二十世纪的作家的小说中表现出浓厚传统情感的作品并不少,而这些作品往往也正是最能拨动当代中国读者的心弦的。
比如巴金的《憩园》中“我”关于“园”的叙事。
小说中叙述了三个家庭的园的故事:“我”的已经失掉的园,杨家小孩对于失掉的园的叙述,正在上演的姚国栋家的园的故事。
自然的故乡构成了“我”叙述的背景与基调,在这个背景上,“我”的家族的过去与现在及“我”因此而生的感触(“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构成“我”的叙述的一个伤感的调子,在这个伤感的调子下,闰土的今昔之变(闰土的昔日的小英雄与今天的“辛苦麻木而生活”)、杨二嫂的今昔之变(昔日的豆腐西施与今天的两脚圆规,“辛苦恣睢”的生活)与“我”的家族故事构成复调,而最后归结到对于故乡的别离的感伤(“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这里的“老屋”不是时间久远之屋,而是祖上遗留之老屋),不过,叙述人并没有沉缅在对于往昔的伤感中,而是在最后有所升华,由对于自己家族兴衰的伤感升华到对于童年朋友人生的感慨,升华到对人与人关系的感慨,升华到对于所有人生的感慨与对于未来的美好的希望、祝福、勉励: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
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气闷;那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 ……我想:我竟与闰土隔绝到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辈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在想念水生么。
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
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
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
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
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请观看一部传统戏剧(京剧或昆曲),写一篇观后感 要求:1、3000字左右。
为了配合白先勇青春版《牡丹亭》于11月24-26日在桂林的首演,沈家庄教授于2006年11月22日下午在田家炳教育书院报告厅作《昆曲知识》讲座。
在讲座中沈教授从中国戏曲史的角度系统地介绍了昆曲艺术的由来及发展现状,重点讲述昆曲为何能够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人类口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因和依据,并简要介绍昆曲艺术欣赏的维度及要领。
最后,沈教授对《牡丹亭》的故事梗概及其艺术价值作了扼要讲述。
12月1日晚上7时30分,沈家庄教授在文学院组织学生进行白先勇青春版《牡丹亭》观后感畅谈。
沈教授首先谈了自己对这次苏州昆剧院上演青春版《牡丹亭》获得预期成功(因为已经在两岸三地和美国成功演出87场
)的总体印象:第一流剧种,第一流剧本,第一流编剧,第一流导演,第一流演员,第一流表演,第一流音乐,第一流服装设计,第一流社会效应
认为这次演出产生的轰动效应,既证明我们广西师范大学师生对高雅艺术的欣赏热情和审美品位不同凡俗,又证明着中国古老的传统优秀剧种昆曲确实具有现代审美魅力和广泛的接收大众。
接着扼要评点杜丽娘的扮演者沈丰英、柳梦梅的扮演者俞玖林的精湛的昆曲艺术表演技巧。
重点评析了沈丰英扮演杜丽娘对人物心灵世界的揭示与挖掘很见艺术性灵,极富个性特质。
她紧紧围绕杜丽娘性格的“内敛”和心灵对自由的追寻的人之内在矛盾进行表现——难度极大而被沈丰英表现得淋漓尽致,真是出神入化,很见昆曲闺阁旦的艺术功力。
如《寻梦》独角戏,真是惊艳绝伦
凄婉绝伦
长长一声吟叹,由高音渐滑向低音,几个顿挫后,变成一丝清袅的长吟——这声叹息从明朝万历年间飘来,余音是那样的纤细,绵长着人类古往来今深隐的密痛——是演员灵魂撞响天籁的心音,久久萦绕在宁静的夜的剧场,共鸣着所有观众的心弦……演员内在气质和表演天赋是超绝的,沈丰英真的让一个活脱脱的现代杜丽娘惊显于世人的目前。
俞玖林的表演则是以“放”为主,他的个人气质、天赋以及唱、念、做等的昆曲艺术基本功臻于化境,昆曲巾生的艺术表演可以说被俞玖林展示得纤发逼肖、精采绝伦
由于他对柳梦梅的演绎,更凸显出杜丽娘的精魂之瑰美及杜丽娘由生而死、由死而回生的崇高的爱情审美价值和发人深省的美学内涵。
《杜》剧中其他演员无一不是表演技艺高度纯熟精湛,演出态度十分认真投入,而且他们都是把演出当着自己生命的重新演绎,把自己所扮演的人物视为自己灵魂的客观展示—一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都闪现出生命的火花,都是从内心深处发出,是那麽真挚,那么流畅,那么完美,那么自如…… 同学们激动地认为,观看青春版《牡丹亭》演出,正如享受一次文化大餐,参加一次隆重的《夜宴》
演出结束几天以后,还沉浸在昆曲的袅袅余音和两位演员的款款深情之中,陶醉在剧情如梦如幻的童话般诗意里,倘佯在人类口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纯美境界……大多数同学只看了其中一本九折,叹惋没有欣赏到三本完璧。
也有同学对杜丽娘、柳梦梅爱情童话的现代性提出置疑,认为在当代社会像这样的纯粹的爱情已经找不到了。
沈教授结合学生们的发言和提问,作了扼要点评和阐释。
如学生问及“‘京剧’是‘国粹’,为何没有被列为人类文化遗产”这个问题时,沈教授在扼要介绍京剧作为我国的代表性大剧种的主要特征后,强调了昆曲“百戏之祖”的文化特质,并且对京剧唱腔略作演示,以与昆曲行腔相区别,活跃了会场气氛。
小说用第三人称来写有什么技巧,也就是该怎么写?(要详细哦)
:小红对妈妈说:我要吃饭.那你就转述成:小红对妈妈说她要吃饭.通常把第一人称变第三人称.第二人称变第一人称.同时去掉标点符号. 第一人称的优势和缺点: 第一人称的优缺点并不能完全划分开来,因为二者是相互制约的,我们先说个游戏。
大家对CS一定不会陌生,作为全球称霸的第一人称视角游戏,它的成功自有自己的特色和本钱,当你端着m4或者ak47冲上大路的时候,你是否感觉自己就像一名捍匪或者精英特警呢
当你的朋友在你耳边大呼gogogo的时候,你是否和你的队友产生了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呢
当你阻击的准星瞄准大门对突然闪出的敌人予以致命一击的时候,你是否有种主宰他人生死的快感呢
你能体验游戏的乐趣,在于你充分的代入了游戏中的人物,这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最大优势——代入感。
小说虽然没有游戏直观,但是文字却给于了读者更多的想象空间,读 者看着一个我快意杀敌,纵横异界,虽然明知道那个我并不是自己,但是仍然将书中的我和自己联系在一起,而书里的我,不过只是一个简单的心理暗示而已。
让读者自觉的代入书中的主角,第一人称无疑是最快捷最简便的,不同于第三人称的全知全能,我始终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用自己的手去挖掘事实的真相,让我在书 中从奴隶成长为将军,我想不论是读者还是大大都会感到莫大的满足。
第一人称写作的优势还在于它的真实和未知,书里的我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堵墙后面会出现什么,我可以听,我可以判断,我可以根据蛛丝马迹去分析,但是再我还没绕过这道墙的时候,这一切都做不得准,这和现实中出现的情况是一模一样的。
未知的未来和我不能感触的区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神秘之源。
当我绕过这堵墙之后,无论遇到神仙,鬼怪,僵尸,美女都让读者感到真实,因为这本来就是玄幻小说嘛。
^_^ 当然,这是开玩笑的了。
第一人称的真实来自于对主角的细致描述,其中包括了语言,动作,心理,因为主角就是我,我对自己的了解自然比旁人来的深刻,至少我明白每时每刻我的想法。
甚至知道 自己下一刻将要付诸的行动。
通过对我的详细描写,来唤醒读者内心的感受和思考,曾经有过或者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的读者,他们在看了这些描写后,或认同,或不认同,举个例子,比如主角都是伟岸的英雄,但是第三人称是称呼他名字——某某,他的丰功伟绩都是这么叙述的:某某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小说写得成功的话,那容易让读者产生景仰的心情。
反过来我们用第一人称的话,我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这样一来,小说往往是让读者获得兴奋的快感,让读者有一种梦想成真的感觉,而不是看着他人走向成功。
再举个例子:我记得我玩过的一个游戏叫做《合金弹头》,这个游戏可以切换视角,我们可以选择第一或者第三人称去进去游戏。
我喜欢用第一人称去玩,当我穿着伪装的制服大步通过敌人的岗哨时,看着敌人的卫兵越来越近,我的手心全是汗水,害怕敌人发现我的伪装,心中不断的转念,要是敌人发现我的伪装,我应该先放倒哪个,如何能在最快的时间内无声息的干掉卫兵,而不暴露自己呢
幸好我成功过关。
但是要是切换到第三人称,就没有这种感受了,我们从背后看着主角,我变成了一个人物,一个我们操纵的傀儡。
那样的感受,远不如自己亲自上阵来的真实和强烈。
第一人称还有一个优点,比较少被人提及,那就是它比第三人称写作容易上手,它宛如那些所谓的邪派武功一样,易学而难精,比如在描写一个大场面的时候,第三人称需要费尽心机营造气氛,还要照顾众多人物的个性特点,而第一人称不用,我看见什么就写什么,我听到什么就是什么,其他人的揣测想法我自己心里想想也就算了,不必费尽心机的让这些东西看起来合理。
抓住一点,不写其余,这对众多笔力不足的小白来说,绝对是个福音。
第一人称的优点虽好,但同样也是它的缺点,它最让人病诟的就是情节发展缺乏动力,人物尤其是配角缺乏个性。
主角必须要用自己的眼睛来看世界,那么能看到的地方就十分有限了,同样要以主角的视线来推动情节的发展,在写作的时候就需要有一个十分详细的写作大纲,主角到了什么地方
要看到什么
要完成什么事情
得到什么思考
如何保证主角在每一个重要的场景出现,而不感到唐突,这些都需要精心的设置,而这往往是众多小白最为缺少的。
这也是第一人称难精的原因之一,没有一个缜密的写作纲要,让情节进行的节奏很难把握,作者往往写了几十万字后就后继乏力的,节奏快的已经完成数段历险,收的无数美女了,而慢的却常常在原地打转,第一个高潮还没到来,无奈只好放弃使用第一人称,加速情节的进行。
而第一人称写作让人物失色,同样来自于主角的视线,人物,尤其是配角,要出现在主角的视线才有展示的机会,作者不可能单独开一个视角去描写配角的行动,而且即使主角看着配角,同样有很多限制,比如经典的错误就是:她对我微微的一笑,左手正从背后的口袋里掏着打火机。
根据我的视线,应该在她的前方,而她面对着我,我如何知道她从背后的口袋里掏出的是打火机呢
配角更不可能时时刻刻跟在主角身边,这样就少了很多表现的机会,对于能够直接刻画人物的第三人称视角,无疑薄弱了很多。
而那些布局庞大,气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说,出场的人物往往数以双位计,如何保证每个人在主角面前出现足够的戏份来展示自己的个性呢
足以让作者想破脑袋。
所以我们能够发现,第一人称的游戏大多是射击和解迷类的,游戏中很少出现很有力的配角,只有主角在孤独的战斗着。
而第一人称的未知也成为了对情节发展的一个阻碍,因为在很多时候,一条主线并不能保证故事的发展,需要另开支线,埋伏一些伏笔,设置悬念。
比如在我不到的地方,一些关于我的阴谋正在由那些幕后黑手不断的展开,正因为如此,很多关键的人物也许并不会出现在主角的面前。
如何让他们在故事的发展中若隐若现,而又不抛开主角的视线,同样是个很大的难题,而更大的难题是,把这些控制在一定的字数内,不显得太过罗嗦,这也是很多作者自动放弃第一人称写作的原因。
前面说过,第一人称写起来容易,但是在场面的描述,尤其是宏大场面的描述方面,第一人称有着先天的缺失,一个大规模的场面,要很好的描写,需要的是各个方面的配合。
比如声音,人物,颜色,光影等等,只用第一人称的一双眼睛,明显是表达不过来的,主角专注着攻上城楼的士兵,势必不会在意远处不断射击的弓箭手,看着漫天飞舞的箭石,必然会忽略守城士兵的调动,因为我只有一双眼睛,一对耳朵,如何让各种元素通过我的感觉结合到一起,而不显得杂乱呢
这真的不是一般的困难。
肥肥看见最多的情况,就是过于在乎我的感受,而使场面流于苍白和单薄了,而另一个极端却是,生硬的转到第三人称,完全抛开了文中的我。
对于第一人称写作的优缺点,老黑有个很有趣的结论: 一:布局庞大,气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说,忌用第一人称。
二:主角语言过多的小说,不宜用第一人称。
三:15万以上长篇,慎用第一人称。
四:情色、血腥类等重视心理冲击、道德冲击的,第一人称好啊
第一人称写作技巧杂谈: 1.情节的推动和悬念的设置。
在第一人称的书里,我始终是推动故事的主力线索,所以我的出现必须要谨慎,出现的 时间,地点和人物还有发生的事件都需要有周密的安排,让这些东西于情节的主线香关 联,实际上,我们想想那些第一人称的解迷游戏的剧情,就会明白,我到达一个新的场景,必然会发现推动情节的因素,比如发现一些秘密的文件,找到一个关键的道具,又或者见到一个关键的npc 得到必要的情报,没有一个新的场景是无用的,小说的要求则更加高,不单是场景,我目睹的,经历的东西都需要融入故事的发展。
喜欢玩这类游戏的朋友也知道,游戏进行一段就会出现一个很难缠的小boss,或者发现一个很难的问题无法解决,而必须要回到以前的场景寻找线索。
这就是高潮的设置了, 这种手法,对第一人称的写作很有借鉴意义。
在适当的时候给于我一个难以应付的敌人,或者无法独自解决的问题,同样能提起读者的兴趣。
在推动情节的发展方面,郭兼雨大大给出了两个方法,我们可以借鉴。
一、亲身经历类 “卫斯理”,小说中的第一主角,大部分故事都是“我”的“亲身”经历。
虽然“我“是无可争议的主观视角,但却并非是单一视角。
当情节发展进入卫斯理视线的“死角”时,倪匡便会巧妙地切换镜头,插入其他人的视角。
在“卫斯理”身边,扮演这个第二视角最多的便是“我”的妻子白素。
象在《天外金球》中,前半部分是完全是白素的独身冒险,至后半部分,“我”才珊珊来迟,正式切入第一人称写作。
除了白素,陈长青、温宝裕、小郭(我吗
)、红绫等人在不少作品之中,都或多或少扮演过这类“辅助视角”。
辅助视角也不只限于一个,更可以是“多视角”,在《电王》之中,便曾插入过三个“辅助视角”。
这种“第二视角”或“多视角”的互补,虽不致将第一人称写作“主观性”强“客观性“弱(甚至无)的弊病完全化于无形,但相对于那种独沽一味的第一人称写法,已高明许多。
许多网上第一人称的作品,作者就是没有倪匡这种胆量与能力,不敢混用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写作,误以为一切情节只能局限在“我”的左右,束手束脚之下,当然会有越写越伤神之感。
二、转述经历类 在这部分故事中,“我”的参与程度并不多,徒有主角之名而无主角之实,只是以一个旁观者或旁听者的角度去记叙整件事情。
最多,是对整个事件起到一些推动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小说便明显有第一人称之名而无第一人称之实,说穿了,实际上是在以是第三人称写作。
因为“我”的存在与否,并不影响情节的发生与发展。
“我”如同话外音,又象是一些小说中的“注”,只是起到补充说明与解释的作用,以及为故事划上一个句号。
在《黄金故事》,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虽是交叉使用,但“我”并没有在故事主干中出现,张拾来与银花儿的故事已可独立成文,“我”之所以会出现,主要是根据所见与他人进行一些讨论、猜测。
由“我”在引述、转述他人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时,就要多花一些心思了。
最简单的自然是“对话式”(如《木炭》),此外还可以摘录日记(《沉船》)、节录小说(《背叛》)、描写录像所见(《黄金故事》)、记录录音所闻(《寻梦》),等等。
第一人称的悬念并不难设,因为我看不到,听不见的地方都可以成为悬念,关于这个问题,魏文成大大更是介绍了一种第一人称滞后的写法,让人拍案叫绝: 第一人称滞后简单的说,就是你对已经过去的事情是相对全知的,因此你可以选择主人公(第一人称)的推测,旁白视角来进行相对全面的描写。
就是当我进行“回忆”的时候,我是以我自己为第三人,讲述我自己,必要的话,你可以改变这个回忆的久远性,这个事情很可能就发生在上一秒钟。
这种写法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就是这个事情必须要已经发生的,但是我是否经过可以不论。
第二:我的分析描写应该是我对我自己说的,这只是一种对情况的推测,可以正确也可以错误,不能作为结论。
大家可以看出,这种写法对设置悬念是很有帮助的,因为,我的猜测和接下来的行动,可以构成最强烈的转折。
举个例子: 我轻轻的打开家门,想给也许正在书房上网的她一个惊喜,没想到触入我眼帘的竟然是一对棕色的皮鞋,它就这么歪歪扭扭躺倒在地板上,旁边陪伴它的是满地的杂物,而它们本应该放在客厅那张大理石桌子上,还有一些花瓶碎片和沙发上的抱枕,她那米黄色的套裙从一边被扯开,正无奈的望着我。
家里遭贼了么
我略略抬头,粉红的颜色让我触目惊心,她最喜欢的那套内衣被撕成了碎块,灰色的丝袜被拉成长条,随便的抛在一旁,耳边似乎响起了她痛苦的呻吟,眼前浮动出她挣扎的身影,她反抗着歹徒的暴行,从沙发滚到了地下,又被歹徒抱了起来,摔在桌子上,慌乱间扫掉了桌上的东西,歹徒淫笑着一把拉开了她的套裙,漂亮的内衣被撕的粉碎,她踢打的双足打翻了桌边的花瓶,劫材还要劫色
我怒火中烧,随手操起一张凳子,朝丝袜指向的卧室,冲了过去
(大家不要对号入座,这段只是肥肥随手敲的) 这段算是的第一人称滞后写法,作者通过自己看到的东西进行推测和思考,最终得出结论,但是这个结论并未得到证实,只是我自说自话而已,我们在这里就可以一个大的转折,也许是个劫材并还要劫色的盗贼,又或者我的妻子和她的老情人约会,两人太过激动,而造成了客厅的景象,甚至我的妻子都不在其中,不过两个误入的小情人,不愿意搞坏自己的衣服,穿着我妻子的衣服玩强奸游戏,真实悬念无限,转机不断啊。
在第一人称的写作中,为了严谨,其实也可以作为故事设置,而我的这个旁白可以有“偏见“。
我的全知仍可以是假象。
我用第三人称描述的可以只是表象,可以说比如我说:谁谁谁怎么想,但是读者完全可以冷静的看,滞后第一人称可以写这样写“他妈的谁谁谁,从什么什么时候就不鸟老子,这定然是他喵的阴谋呀
“其实这是我的主观臆测,但是读者觉得有可能,然后很容易顺我的思路进入一个转折的伏笔中。
大部分这种描写都是激动的,激烈的,能造成深刻印象的,这时候进行故事设置转折绝对是良机,放过的话,会带给读者失落感地。
再进行第一人称写作时,还可以通过书信和文件来展示一些推动情节的线索,比如很多解迷游戏的主线都是通过一些残缺的纸片或者文件来告诉我的。
而悬念同样可以埋藏在这些东西里,比如一片纸片,在最关键的几个字的地方被人撕掉了,又或者烧毁了。
为了寻找缺失的部分,我只好求助于另一条线索。
第一人称的人物描写: 在第一人称写作中出现的人物都要通过我这个桥梁进行描写,为了让配角更加生动和有力,就必须要好好的抓住我这个因素,不管配角出现与否,都要让配角留下的东西展示他的个性。
举个例子: 要表现一个女孩的温柔贤惠,并不一定要描写她的身姿容貌,可以描写她所住的房间布置,又或者仔细描写她做出的饭菜。
而要描写一个人精细慎密,并不需要他出面,只要看他给我留的条就知道:我将在8 月18日14点整,带着白色的棒球帽,坐在中心花园唯一的那棵大榕树下的蓝色的长凳上等你。
总而言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东西,给配角的个性展示腾出空间来,这样写法其实第三人称写作也常常应用,不过第一人称更加严格一些。
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视角转换: 这个问题最受大家的关注,尤其是一些已经用第一人称开了头的作者,其实前面提到的一些做法,或能部分的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知易行难。
不同于游戏按一个键就能转换视角,在写作中两个人称转换的时候,应该注意下列的问题: 1.不能够强硬的进行转换,太快和太慢都是不可取的,应该进行适当的铺垫。
最好能在情节的发展中设定某些节点,进行无缝的切换。
某些作者感觉第一人称写作十分困难,于是在某章结束后,直接发个声明,声称从下章开始直接转入第三人称的写作,在我看来,这是很不负责任的,也是让网上诸多粉丝看书吐血的原因。
花天酒地曾经推荐过一篇小说叫做《毁灭的仆从》,这本书的人称切换就很有意思,作者选择的节点是我的死亡,就是说在书里我的意识被封印了,从而平滑的过渡到第三人称,这是很值得称道的。
2.尽量少转换视角,最好一本书只转换一次。
3.转换视角后,我和主角应该具有传承性,主角应该继承我的个性和特征,比如:我是一个热血的流氓,但是在第三人称状态中突然温文尔雅,严肃冷静,那感觉就不是怪异二字可以形容的了。
第一人称的写作易学难精,如果没有一个详尽的大纲和清晰的主线,奉劝各位大大还是不要轻易尝试,但是如果仅仅作为练笔的习作,又或中短篇题材的小说,各位大大不妨尝试写写,一定会得出更加深刻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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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切尔.恩德的资料
米切尔·恩德(Michael Ende,1929-1995),原名为安德烈亚斯·赫尔穆特(Andereas Hellnuth),一九二九年出生于德国巴伐利亚风景如画的小镇加米施一帕腾基兴。
其父埃德加·恩德是德国著名的超现实主义画家。
米切尔・恩德在充满文化气息的家庭中长大,从小聪颖过人,自幼喜欢艺术和文学创作,从一九四三年起就开始写作诗歌和短篇小说。
二战结束后,年轻的米切尔就读于奥托·法尔肯贝尔格演艺学校。
在校期间,学业突出,一毕业就活跃于南方的戏剧舞台,其后一边在慕尼黑大众剧院当导演,一边为巴伐利亚广播电台撰写电影评论,然而他真正的志趣却在于幻想文学的创作。
不久,他即告别舞台移居慕尼黑从事专业创作。
恩德从五十年代末开始从事少儿作品创作,因其儿童文学处女作《小纽扣吉姆和火车司机卢卡斯》发表而一举成名。
一九七O年,恩德与其妻德国女演员英格博格·霍夫曼一起定居意大利,住在罗马以南的阿尔巴纳山区,一住就是14年。
在此期间名满天下的作品《毛毛》和《讲不完的故事》相继问世,使他成为德国最优秀的幻想文学作家,在欧洲乃至全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小纽扣吉姆和火车司机卢卡斯》和《毛毛》曾先后获得德国青年文学奖。
《讲不完的故事》的发表使恩德获得了十二个国内国际重要文学奖,从而使他成为“一名畅销作家,成为当今德国最为成功的小说家”。
这本小说已经被翻译成三十多种文字,为恩德赢得了世界声誉。
除了少儿文学之外,恩德还为成年读者创作了具有历险和幻想情节的故事、叙事谣曲、诗歌和戏剧。
恩德把自己视为介于儿童文学和幻想文学之间的作者。
他并不同意只把童话算作儿童文学。
他认为,他的书不仅是写给儿童看的,也是写给“有童心的成人”看的。
一九八五年,恩德在其妻子死后又从罗马回到了德国。
一九八九年,他与《讲不完的故事》的日文女翻译马里奥·佐藤结婚。
一九九五年八月,恩德久病之后在斯图加特逝世,享年六十五岁。
一九九八年慕尼黑的国际青年图书馆内为米夏埃尔?恩德设立了一个博物馆,这是德国第一个为少年儿童作家所设立的博物馆。
博物馆内所陈列的东西除了作家遗留下来的家具和用具以及博大的工作藏书之外,还有恩德的通信、手稿、绘画、照片等。
这些东西使人们能更好地了解恩德的文学创作活动。
米切尔·恩德创作了许多成功的儿童文学作品,塑造了毛毛,巴斯蒂安等深受孩子们喜爱的女孩,男孩艺术形象,但他本人压根就不承认自己的作品是儿童文学,他甚至根本反对为了孩子而存在一种特别的文学的说法.确实,米切尔·恩德的作品孩子们喜欢读,成年人也喜欢读.在一个平凡的没有灵魂的时代,米切尔·恩德以他不朽的作品,挽救了一个几乎要失去的王国,即幻想世界.全世界的读者永远不会忘记这位不朽的心路开拓者和不倦的寻梦人. 米切尔·恩德是德国当代最优秀的幻想文学作家,德语国家的文学评论界称赞他“在冷冰冰的、没有灵魂的世界里,为孩子也为成人找回失去的幻想与梦境”。
他的一些著作,如《毛毛》和《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等已经成为世界名著并被中国读者所熟知。
他是一位多产的全方位的作家,作品被译为近40种文字,总印数超过3000万册,在世界范围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写给十年后的自己 作文800字
我是十年前的你,别紧张。
看到你做的事业,我为你感到骄傲。
小时候你一直梦想做大科学家,经历人生的磕磕碰碰,你最后决定建设太空城——人类的太空家园。
为了人类未来的生存,你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置身于太空家园的建设理想中。
狄更斯说过:为了一个伟大而神圣的目的,去千方百计,历尽艰辛地奋斗,是完全值得的。
人口增加、能源危机等威胁人类生存,使得科学家们开始在太空中探索、找寻适合人类生存的第二个地球,希望能在广阔的太空,建起人类第二个家园。
你和团体面临的问题太多。
解决的基本问题包括阳光、空气、水和食物供应,辐射防护以及重力适应等,此外还有其他能源问题。
你很年轻,却在团队里发挥重要作用。
你首先提出解决阳光的方案,另一位博士在方案上提出改进意见,于是团队便往这个目标上发展。
你设计总体外形,就像两把并列张开的没有伞衣的大伞,伞柄是两个巨大的圆筒,为居住区,可容纳上百万人。
在圆筒四周对称设置四面作文玻璃窗,窗外是盖板,盖板内侧是阳光反射镜,合上盖板遮住阳光,里面就是黑夜;盖板张开,反射镜将阳光折射进圆筒,里面就是白天。
调节盖板的张角还可以控制阳光的强度。
这种方案获得阳光很是困难。
你反复实验,终于找到一个好的角度,并为阳光的强度列出张角的大小。
凭借密闭生态循环系统和丰富的太空能源,太空城将自给自足地独立发展,以达到向太空移民的目的。
在研究成果报告会上,你淡定自如地向各界科技人士介绍展示你的方案。
作为一名成功者、领跑者,你的展示令大家敬佩,无数人把羡慕的眼光投给你,期待把今天的羡慕变为明天的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