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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读后感

时间:2016-05-12 23:17

许三观过生日 读后感

读《许三观过生日》有感新生中心小学 五(5)班 孙静怡岁月悠悠,尽管时间过得如此之快。

但是还是忘不了当年的贫苦。

我看了一篇关于贫苦生活的一家子的生活,文章讲述了在灾荒的岁月中,许三观一家人天天吃玉米粥,没味道,没甜味,日日夜夜地吃玉米粥,吃了就睡,这样比较不会饿。

但是有一天,一碗放了糖的玉米粥成了家里最大的“快乐”;许三观过起了生日,生日上没有任何菜,只有放了糖的玉米粥,而许三观用嘴“炒”出的一道道想象中的“菜”,是用嘴“炒菜”而家人们则用耳朵“吃菜”,而三个孩子都想要吃肉,而且是必须要肥肥的,孩子们在许三观的生日上可以吃到丰富的“菜”。

许三观笑了。

许三观觉得,虽然自己的生活那么贫苦,但是看到孩子们快乐,他心里已经很满足了。

这篇文章中我可以看出作者写的是“苦”,但表现的却是“乐”,这样反衬出他们一家子虽然很贫苦的生活很让人心酸。

即使是玉米粥,放了糖,孩子们都不知道甜甜的味道是叫什么了,显示出了当时灾荒的情境。

虽然很贫苦,但是,许三观依然用了巧妙的方法让孩子们高兴起来。

虽然我从来没经历过这些,但是我记得,在汶川地震的一个故事,一个父亲为了不能让自己的孩子没了爸爸。

一直在废墟里鼓舞自己:“我要坚强,我要活着。

”即使死亡即将来临,但是,只要你还坚持着自己的信念,你就将会做到。

许三观没有天天板着个哭脸,埋怨那里不好这里不好的,而是坚持自己的信念:一定会很好地活下去。

所以,他活得很精彩。

我们也可以像他一样,只要心中有信心,有信念,并为信念一直坚持下去,一定会活得很好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将他平平淡淡的一生用琐碎的小事串联起来,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

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整齐划分的城市网络,那里也许是一片菜地一片绿水一片蓝天。

那个我所不熟知的年代,那个贫瘠的年代,那个我父母出生的年代,对于看小说的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却沉重。

说到卖血,这个词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在我的认知里,只有“献血”,难道血也可以买吗

初读小说的我带着这样的疑惑,发现血在那时是十分值钱的,许三观因为好奇心第一次卖血得来了35块钱,他用这35块钱娶了许玉兰回家,而过程却简单得令我吃惊,甚至觉得荒诞可笑,但是这样的方式,在当时的社会中很现实,也很常见。

就是在这样一个简单的社会的铺垫下,展开了普通人许三观的普通人生和普通经历。

说不清小说是悲剧还是喜剧,也许这就是一个普通人一生的写照,没有光辉的功绩,也没有为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平静,平凡,平淡,但是生命曾经绽放过,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活着,问心无愧就好。

许三观也曾担负着责任,踏实地做人,从卖血来看,许三观不仅为自己而活,更是在为他人而活着,这是一种伟大。

在他得知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后总是抱怨,但是在何小勇出车祸后他还是答应让一乐去叫魂,这就是人生的矛盾与无奈吧。

人物性格的矛盾是小说的亮点,出现于质朴简单的生活中,隐藏在行云流水般的故事情节里,却蕴含着深远的意蕴,也让我体会到许三观这个底层劳动人民人生的大智大慧。

小说中还有许多矛盾,比如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城里人和农村人看待卖血的两种迥然不同的态度。

这些矛盾都成为小说的精彩之处,读完小说后,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却说不出哪个情节让我难忘,只有淡淡的哀伤,淡淡的温情留存于心,这也许就是《许三观卖血记》的魅力所在吧。

小说所描绘的平凡而真实的亲情,是最令我感动之处。

仅仅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还有许三观的“都姓许”理论,让结婚这件事变得顺理成章,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就这么开始了,也许这也是两人缘分的开始吧。

本以为这样随便的婚姻是没有感情的,是不会幸福的,读到最后我发现自己错了。

尽管他们俩一路吵吵闹闹,也有过一波三折的情感纠葛,当许三观知道许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这是人之常情,而许玉兰也知错承认了,她唯一没有承认的真相,成为了一个她一辈子都没有说的秘密,在许三观的又打又骂下她还是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何小勇,她顾及丈夫的面子,这说明她在乎许三观和这个她用了十年的辛苦和省吃俭用才有的家。

而许三观出于报复亦或是赌气的心理,与年轻时曾经想娶的林芬芬出过一次轨,但是他还是向许玉兰承认了错误,主动包揽家务。

两个曾经犯过错的人,他们的婚姻虽然动摇,但并未破碎。

到了小说的结局,当许三观发现自己的血已经没人要,“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的时候,他坐着,哭了,因为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这时候许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

这个镜头似乎让人眼前一亮,似乎让人在绝望与无助中找到了希望。

我想,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被时间冲淡打磨,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到最后,爱情会变成一种更加珍贵的感情,那就是亲情。

这种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的感情确实令人感动。

许三观和一乐的父子情深也让我体会到了人性的温情。

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自己却成了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他告诉一乐: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他不想回家,因为没有人是他亲爹时,他的心有多疼。

许三观的抛弃,何小勇的无情,对一乐来说都是莫大的伤痛。

可是许三观和一乐最终都释怀了,他们忘记了仇恨,忘记了曾经对彼此的伤害,也忘记了血缘关系,一乐尊敬许三观,许三观也为一乐不惜性命一路卖血,这是世间难能可贵的亲情。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道来,我们沉醉的是小说的真实,是真实的语言所构成的平白质朴,没错,就是这种感觉,既不沉闷又不冗长,从文字中亦可以读到矛盾,读到温情,读到人生的感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讲述了19世纪30年代生活在中国华东地区偏远乡下的许三观一生卖血的悲惨故事.故事一开头就通过主人公的口说出“卖血越多可以让人身体越结实”的愚昧、畸形和可怕的生活现状,文中描写了主人公从结婚到三个孩子出生再到老年的一生过程及生活细节,通过大量的口述对白形式交待时代、环境、背景的变迁,从50年代到60年代文革,故事的结尾将情节推到高潮,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是迫于生活的无奈和艰辛,让他一次次地走向李血头的医院,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

全文让卖血的可怕、恐怖、悲惨的场景一次次上演,描写细致,入木三分,让读者毛骨肃然,反映了贫困人民的凄凉生活现状。

· 主人公是一个孤儿,从小死了父亲,母亲出走,靠乡下的爷爷和四叔拉扯大,为了自己结婚,去卖血;三年自然灾害,为了全家过年能吃一碗面条,为了讨好插队的生产队长,为了给大儿子一乐治病,为了养家糊口,……卖血

,尤其是为了讨好生产队长得那一幕,完全不顾生命安全,很疯狂,让人惊心动魄,刻骨铭心,许三观用卖血的钱请腐败的队长大吃大喝,是为了儿子能早日回到城市,让队长照顾好,而队长则吃的理所当然,吃完临走的时候还要带上干的,全然不顾劳动人民的生活疾苦,形成鲜明的对比,丑恶的嘴脸讽刺了官场的腐败和黑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散不掉的宴席——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散不掉的宴席——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这是一本由许三观卖血这股线串连起来的故事,色彩似乎浓了些——血的殷红,文字叙述娓娓道来不温不火,散不掉的宴席——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在周末阳光里的公交车上,我无事可做,拿起这本书,从祁家坟到中关园,我到站了,手里的这本书也就看完了。

  余华讲了一个四十多年的跨度来说这个故事。

故事里面有许三观,许三观的妻儿许三观的家还有围绕这个家庭的鸡毛蒜皮家长里短,像许三观做了乌龟也去睡别家的女人,睡过他女人的何小勇出了车祸需要大儿子一乐——他的妻子和何小勇的儿子——喊魂的时候,他骂骂咧咧说何小勇是坏人遭报应但仍不失善良的心肠,答应了一乐去给何小勇喊魂。

他不足以做社会的道德楷模,但也不做坏事,他用卖血应付困窘,到老的时候卖血都没有人要。

  他不巴望投桃报李,他要的只是将心比心,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未必要犯人——说他懦弱吧 ,有那么点,他未必有心思去追求比别人活得好,但看到别人和他生活的一样糟他也会心满意足,他不能忍受的是他的女人被何小勇——徐玉兰的初恋情人睡了,他也要去睡自己的初恋情人林芬芳,可笑的报复在他的心中得到的却是一种满足,读后感《散不掉的宴席——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算是把这个卖血的故事画圆了,像一条水顺着沟流,里面的小悲小喜小计较,余华没有拿这个卖血的故事说教,没有借此给悲苦的人生挠痒。

他说的那个许三观就是我们骨子里的小市民。

不高看人也不喜欢被人轻视有时候还闲着自卑,他在家里喜欢对着自己的妻子和儿子骂骂咧咧,他不是跋扈的丈夫父亲,他只是在寻求一种平衡,一种在劳苦时养着妻儿而需要的一种自尊,那种在外面的世界所不同的一种面孔。

他年轻的时候,身体强壮,走起来身上的肌肉像是小松鼠跳起来似的,他娶妻生子,他也有自己的小计较小平等观,因为何小勇出车祸也会幸灾乐祸但不落井下石,他做了乌龟也去睡别人的老婆,他卖血,他为儿子为了家,他老了,头发白了,牙齿也掉了七颗,眼睛还好,但他的血没有人要了。

  总觉得许三观就在我们平凡人的骨子里,有时候还和我们低头不见抬头见,我们的那些建立一个家庭的小心思,遇见的小恩怨,很多时候我们在为我们所遭遇的事情找一个心灵的出口,为了爱情找一个专一的出口,为了儿子找一个责任的出口,为了一些自我认同找一个平等待人的出口。

为了余华找了卖血这根绳,将这些平淡稀松的平凡生活捆扎起来,九个月后他捆好了,然后离开。

而那个许三观在卖完血后仍会去胜利饭店还点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当然要温一温。

  只是这顿饭要一直摆下去,因为生活没完,困苦的人没完,卖血的人就不能完,也完不了。

         〔散不掉的宴席——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读后感5000字以上

道连·格雷的画像:作者:(英)王尔德。

类型:爱情。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这本书是受《椭圆型画像》和爱伦·坡的另一部短篇小说影响写成的。

道连是一位英俊的贵族青年,他爱上了一位莎士比亚戏剧演员茜蓓尔。

并与之订婚,茜蓓尔的弟弟詹姆斯厌恶贵族阶层,因为茜蓓尔姐弟就是某贵族的私生子,因为母亲的出身原因没有名分。

詹姆斯很快就要远航出海当水手,临行前他说如果那个贵族辜负了茜蓓尔,他一定要把他碎尸万段。

道连原本是一个心地善良的青年,然而他的一生却因为一幅画发生了彻底地改变。

他的画家好友为他画了一幅肖像,画中的他那么纯洁,道连不禁嫉妒,因为画像可以永远都不发生改变,而人的青春却是如此的短暂,当他年老了以后,看着这幅画,一定会悲从中来。

所以他当时许了一个日后让他后悔终生的愿望:让画像去承受岁月的沧桑,自己永葆青春。

茜蓓尔因为怀着对道连的爱情,所以戏剧演得一塌糊涂。

道连愤怒地责怪她,并不顾她的哀求而离开。

之后道连觉得也没有什么,自己想要去挽回,可是一切都已经太晚了,茜蓓尔以为道连再也不会爱自己了,在绝望当中自杀了。

在得知了这个事实之后,道连很后悔。

可是无意当中,他发现了自己的肖像上的一抹冷酷。

这使道连惊讶不已,他从没有想过自己的愿望会成为真的,不管自己做过什么,人们都不会在他的外表上找到印记。

因为这个原因,道连的良心沦丧了,变得和他的朋友亨利一样,无恶不作,寻欢作乐,找一些平民的姑娘,凭借着自己的相貌玩弄之后再抛弃,而这些女子的命运,自然很悲惨。

不知不觉时间过了十八年。

道连和十八年前一样,还是那么的年轻英俊,而亨利已经变成一个半糟老头子了。

道连有一个神秘的癖好,就是在自己每次作恶之后,看那幅画像一次次的变得苍老邪恶,而自己还是那么年轻有活力,他以此为乐。

他不允许任何人看那幅画像,所以人们都不知道这幅画像的秘密。

有一天,道连被一个他以前抛弃的女子缠住,这个女人也是被道连抛弃后当了妓女的。

无意中,一个男人在听到了这个女人叫道连“迷人王子”之后,震惊不已。

这个男人就是茜蓓尔的弟弟詹姆斯,十八年来,他一直在找寻害死姐姐的凶手,然而他却并不知道那个贵族的姓名,只知道他的姐姐管她的恋人叫“迷人王子”。

詹姆斯追上了道连,威胁要把他杀死。

道连拼命否认,最后,道连说,“到灯光下,看看我的脸

”因为道连的相貌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詹姆斯认为他不可能是十八年前的那个人,道连得以死里逃生。

不过詹姆斯在随后与女人的交谈中才得知,道连十八年前就已经是“迷人王子”了。

随后,那个肖像的作者回过来看望道连,因为道连名声很坏,这位画家不相信。

一个深夜,画家孤身来到了道连的家中,道连告诉他那幅画的秘密。

画家痛心不已,他不敢相信自己的心血之作被道连毁成了这个样子,他认为是道连毁了这幅画,道连说,你错了,是这幅画毁了我。

之后,道连开始痛恨这一切,亲手杀死了这个画家。

为了毁尸灭迹,道连拿自己手中的把柄去威胁化学爱好者坎贝尔。

坎贝尔被迫消灭了画家的尸体,没有人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人们都在猜测这位画家到底去了哪里。

不管怎样,道连是安全了。

道连去别的地方度假,途中发现詹姆斯一直在暗中跟踪。

道连不得不提心吊胆,唯恐自己死于非命。

不过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在一次打猎的过程中,詹姆斯意外被打死,再也没有人来向道连索命了。

道连改过向善了,这一次他没有碰那个爱上他的小姑娘。

可是,当他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发现那幅画像却没有丝毫的改变,无论他做什么,都无法弥补过去所做的一切了。

道连想毁掉这幅画像,因为那是他的罪证。

不过最终的结局却是,画像完好无损,道连将自己误杀了。

当人们发现道连的尸体的时候,没有人相信这个面目苍老可憎的人会是前一天那个永葆青春的青年,但是画像,恢复了最初的模样。

也许,只有道连死亡才可以赎罪,才能让画像回复纯洁的面目。

一开始,作者就说,“青春,除了它世上的一切都没有价值

”正是因为道连也认同这个观点,才把青春看得那么重,毁掉了许多人的青春,也让自己的青春过的毫无意义。

时光不可能倒流,正是因为青春易逝,我们才会珍惜。

除了把生命用在谈情说爱之外,我们还可以有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去付出。

看了那么多书,凡是把爱情看得高于一切的人,往往都很脆弱。

像茜蓓尔可以不死,那样道连也许不会有这样一个悲惨的结局,尽管这个结局是道连罪有应得。

青春,确实很宝贵,但是不是只有这一样,为了永葆青春,道连却失去了一生的幸福。

我和我骄傲的倔强读后感500字左右

第一次是爸爸升了主治医生,一下换成复式大房子。

小初在白班爸爸和夜班妈妈之间交接,爸爸做早饭,妈妈作晚饭。

三人个有一套作息时间,干脆一人一间房,互不干扰。

在空荡荡的大房子里,小初偶尔会想起童年寄宿在邻居婆婆家,一居室的拥挤和暖和。

白班爸爸和夜班妈妈感情日淡,爸爸离开妈妈,和一个女病人走在一起。

那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好象时不时要晕倒,爸爸在他那里感觉到了强烈的被需要, 从头到尾,他们分得安静、干净。

复式大房换成两套单元房。

爸爸一套,妈妈和小初一套。

第二次搬家的第一个晚上,妈妈照常上晚班,小初又要一个人过夜,恐惧如潮涌来。

妈妈打电话回来,小初对妈妈说有点想爸爸。

“你是不是怪妈妈太骄傲,对爸爸一句挽留也没有

”妈妈说,“小初,那是妈妈的想法,不强加给你。

妈妈只是觉得爱来的时候不要搭架子,有人爱你,不是你骄傲的资本。

爱要走的时候,你才骄傲,求来的感情没有任何价值。

” 小初说:“我支持妈妈骄傲,我们都要做骄傲的女生

妈妈安心上班,我已经长大。

” 睁着眼睛,心怦怦乱跳,小初强忍着一动不动。

呼呼的风声,走廊的脚步声,冰箱突然启动的声音,一点点风吹草动,都刺激着她脆弱的神经末梢。

像被抛弃在黑暗里的孤儿,6岁时那种感觉又来了小初还是那个白天胆大包天晚上胆小如鼠的女孩。

她仰面躺在那里,脑子里跳出一个人让小小的他抱着脚丫安心香甜地睡着的那个人,大拇指特别长,还有檀香皂的味道。

拥有干净的香香的好看的温暖的脚丫的男孩,为了她被全班小朋友嘲笑而恼羞成怒的男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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