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对于这部小说,相对于其它部来说,喜剧色彩很浓。
在我们现代人看来,卖血是迫于生计,而在许三光的村子里则认为,男人不卖血就是身体败掉了,女儿就不能嫁给他了,如桂花本是要嫁人了,可是当听说那男一年多没去卖血了,而且饭量还变小就退婚了。
所以许三观第一次去卖血并不是为了生计。
他一共卖过12次血,每次卖两大碗。
刚读这本开始,喜剧占据了主流,有可笑又可气,可可笑的是许三观一家有点搞笑又有点惨淡的生活,可气的是生活中各种烦心事。
另我影响最深刻的是,许三观用嘴给她们炒菜,一家之主的形象跃然纸上,在饥饿年代还能保持如此乐观的心态,实属难得。
而另我最感动的是,一乐生病去上海看病,他一路卖血凑钱治病,一乐并不是他的亲生,在许三观生活的地方这是人人都知道的,许三观做了一辈子的乌龟,心里和嘴上虽不满,可是对于一乐的病,他没有视而不见,而是以一个父亲的身份努力凑钱为一乐治病,自己也生病了还在坚持,一个伟大父亲形象在我心中留下深深的印记,呐。
这是我的零星感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谭逢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感觉又回到余华作品的阴影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
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需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
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我们的心。
他的书有一种力量,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量。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展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
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能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
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展开。
然后是结尾。
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
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
暗无天日的年代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拯救我们。
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开始是不喜欢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漂亮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
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在一起罢了。
一直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一直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再后来,轰轰烈烈的文革来了,许玉兰被批斗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
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该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再后来,是故事的最后,许玉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然挣扎着坚持着。
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忽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美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暗示。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
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减少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
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忘记了甜的味道。
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
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很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
一直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需要宣泄。
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所有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需要的,依然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强,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这一份即兴的流水账,姑且把它叫做,读后感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在图书馆看了一半,在宿舍看了一半,共两次,看完了。
余华的小说应该比较写实吧,之前看过他的《兄弟》,又看过葛优演的电影版的《活着》,感觉都不错,这次看完《许三观卖血记》,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写的都是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到改革开放后的事,时间跨度都挺大,里面都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等历史阶段。
看余华的小说,应当说对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这段时间的历史重温,对了解在这一时期发生的许多事许多人都一定的帮助。
总之,很震撼,很有启发。
\ 话扯远了,今天看完小说后,是想回忆一下许三观究竟在小说里卖了多少次血。
\ 第一次\ 第一次卖血,不是因为没钱,更多的是为了证明自己身体也是结实的。
在乡下时听到了桂华她妈关于卖血的论断后又碰巧遇到去县城卖血的阿方和根龙,于是开始了卖血的旅程。
在爷爷的村里,男人都去卖血,至于为什么年轻的许三观并不清楚,他四叔告诉他,“什么规矩我倒是不知道,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快钱呢,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就挣那么多。
这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用阿方和根龙的话说,就是平时干活挣的只是不让自己饿死,卖血的钱才能够娶媳妇和盖房子。
卖血后许三观还真的阔了,大方地请了油条西施许玉兰吃了这个又那个,所以才敢要人家嫁给他。
\ 第二次\ 第一次卖血后许三观都快忘记卖血能挣外快的事啦,直到一乐砸破了人家方铁匠儿子的头没钱赔,家当都被方铁匠收拾回家了,无奈之下,许三多想到了卖血的事。
\ 第三次这次卖血是为了报答人家林芬芳的好。
当然给她送东西的钱大约只占卖血钱的七分之一,大多数还是花在了妻儿身上的。
\ 第四次\ 这时候是大饥荒的时候啦,一直吃不饱,看着三个儿子一天比一天瘦的,许三观心疼了。
在生日那天,他用语言给每个儿子抄了各一道菜,听得儿子们口水直流。
他决定应该让儿子吃顿真的面条啦,于是第二天他去了医院,卖血得到三十元钱,因为五元给了李血头了。
\ 第五次\ 第六次\ 二乐所在的生产队队长来到县城,许三观没有理由不请人家吃一顿好的啊。
问题是家里没钱啊,许玉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为了儿子的前途只能求丈夫再去卖一次血了。
为了儿子的前途,卖血当然义不容辞啊。
\ 第七次\ 这次麻烦大了,一乐得了大病,要送上海,得很多钱。
除了借,当然还得卖血啊。
他还是来到医院,可是人家李血头不让他卖了。
因为他太疯狂了,不到一个月就卖一次,要出人命的,绝对不能让他在他这里卖,出人命他可是要负责的。
于是出谋划策,叫他去别的医院卖,反正别的医院也不知你什么时候卖过血。
根据李血头的建议,许三观制定了从家一直卖血到上海的计划。
第一站在林浦成功卖出了,得到了三十五元。
\ 第八次百里第九次\ 松林。
这次许三观被抽血后休克了,被医生抽的四百毫升血又输进了许三观的身体,医生还多输了别人的三百毫升血给他。
所以这次卖血不成倒买血了。
\ 第十次在黄店许三观又一次成功地卖出去了血。
这里有两个小伙子也跟着去了。
\ 第十一次\ 在七里堡,来喜卖了一碗血给医院,许三观买了这碗血,为的是在下一站许三观能卖出两碗。
因为来喜没有喝水,血浓,一碗顶两碗。
在长宁,许三观卖了两碗后就直奔上海看儿子,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 十一年后的一天,许三观突然特想吃一盘猪肝,两两黄酒,他又决定卖血了。
这次卖血不为别人,是为自己。
这次卖血之后要吃猪肝和黄酒,而是想吃猪肝和黄酒才卖血。
去到医院人家却不让他卖了,因为许三观老啦,六十多岁的人啦,门牙都快没啦,死血太多,没人要啊。
\ 许三观卖血的动机一次又一次地震撼着我,感动着我。
许三观买血记细节点评
1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颇具形式美感的作品,阅读中的愉悦有相当部分是来自作品的叙述方式,可以说,叙述本身的独特魅力对作品的阅读效果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在阅读的最初,作品已给人非常轻松的感觉。
简洁的叙事、单纯拙笨的人物、大段略带傻气的对话,使全文透着风趣、幽默,让人笑着心酸。
余华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而鲜明的节奏感在主题展开之前,先攫住了读者的注意力。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创作转型期的作品,转型首先是从语言的变革开始,作品的语言一改作者过去夸张奇崛的风格而变为平白质朴。
为了接近人民的口语,作品中多用短句,少用长句,不用繁复华采的词汇,使老百姓都能读懂,作品就为自己赢得了最广大的读者群。
他采用对话的叙述方式、重复的叙述模式,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达到“心动”的效果。
比起人物描写、情节结构来,作品的语言艺术更有许多妙处,不少地方读时令人拍案叫绝。
“首先是以无夸张、无议论、无感慨的纯客观冷静的叙事贯串始终,只在很少的地方运用了描写的方法,可谓好钢用在刀刃上。
”[4]例如许三观六十岁卖血被拒绝后流下了眼泪:“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
”[5]一连串的五个比喻句看来寻常,并无文采,但却切合人物的文化水平和性格特点。
叙述人站在中立状态,进行包孕着温情与人道精神的客观描写,显示出对于民间生活状况,和人们生存环境的极大关注,由此透露出余华对贫苦老百姓的深切关怀。
2 上礼拜小半个周末就把《许三观卖血记》给看完了,字大,易懂,不过很值。
许三观这名字听着耳熟,才想起是借了近来风头正劲的许三多兄弟的光。
看的余华的第三部小说,三部小说的苦情戏都很要命,却不是琼瑶阿姨那般哭哭啼啼的矫情。
虽然说有一种真实的力量,而且是有关生命的真实,却对这份真实缺了一份感知,因为毕竟没有切身的感受。
想要融入进去,结果还是感觉自己在看小说。
太苦了,接二连三的事情,对于长在红旗下的人来说,真是把十辈子的苦都尝遍也无法体会这种感觉。
《许三观卖血记》开篇就把我一惊,糊里糊涂的爷爷对三观说:“儿啊,你没卖血啊
那你身体不结实啊
”三十五块的卖血钱能抵上下地干活半年的收益,所以农村里的男人都靠这个为生。
选男人的时候还得看对方能不能卖血,不卖血的话,就是把身体败了,这样的男人就要不得了。
书中关于卖血的细节描写其实并不多,就开始许三观和两个村里的人一起去卖血那段,还有到了小说最后的那串卖血场景写得比较细致。
感觉最后那段连着卖血,结果还没死,弄得比较假,惯性的以为余华的小说能一直悲到结局,现在这样有个比较好的结局固然不错,但是这样假法还是挺难接受的。
三观善良,一乐不是自己亲身的,养那么多年都可以。
媳妇在外面偷汉子,他也只是“享受”了几天就完事了。
三观一直喜欢一乐,也喜欢玉兰,只是不能当乌龟。
这不是一个可以被具化为某种痛苦的东西,只是一个单纯的名号,许三观不把一乐当亲生儿子也只是不想被按上那个名号而已,他其实本身并不介意,他还是善良。
另外,感觉书里有太多《活着》的痕迹,因为有太多那些时代的描写,《活着》里面似乎更突出大炼钢铁,这里就更突出三年自然灾害。
许三观生日时帮老婆孩子意淫红烧肉的那段很棒,我都能感觉到自己在吞口水,抢他们的饭菜。
还能听见许三观在教卖血的人如何叫菜,特别精神,“一盘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要说得气定神闲,才像个经常下馆子的。
余华挺坏,“我现在是GCD了,你知道吗
我现在是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了。
”
我和我骄傲的倔强读后感500字左右
第一次是爸爸升了主治医生,一下换成复式大房子。
小初在白班爸爸和夜班妈妈之间交接,爸爸做早饭,妈妈作晚饭。
三人个有一套作息时间,干脆一人一间房,互不干扰。
在空荡荡的大房子里,小初偶尔会想起童年寄宿在邻居婆婆家,一居室的拥挤和暖和。
白班爸爸和夜班妈妈感情日淡,爸爸离开妈妈,和一个女病人走在一起。
那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好象时不时要晕倒,爸爸在他那里感觉到了强烈的被需要, 从头到尾,他们分得安静、干净。
复式大房换成两套单元房。
爸爸一套,妈妈和小初一套。
第二次搬家的第一个晚上,妈妈照常上晚班,小初又要一个人过夜,恐惧如潮涌来。
妈妈打电话回来,小初对妈妈说有点想爸爸。
“你是不是怪妈妈太骄傲,对爸爸一句挽留也没有
”妈妈说,“小初,那是妈妈的想法,不强加给你。
妈妈只是觉得爱来的时候不要搭架子,有人爱你,不是你骄傲的资本。
爱要走的时候,你才骄傲,求来的感情没有任何价值。
” 小初说:“我支持妈妈骄傲,我们都要做骄傲的女生
妈妈安心上班,我已经长大。
” 睁着眼睛,心怦怦乱跳,小初强忍着一动不动。
呼呼的风声,走廊的脚步声,冰箱突然启动的声音,一点点风吹草动,都刺激着她脆弱的神经末梢。
像被抛弃在黑暗里的孤儿,6岁时那种感觉又来了小初还是那个白天胆大包天晚上胆小如鼠的女孩。
她仰面躺在那里,脑子里跳出一个人让小小的他抱着脚丫安心香甜地睡着的那个人,大拇指特别长,还有檀香皂的味道。
拥有干净的香香的好看的温暖的脚丫的男孩,为了她被全班小朋友嘲笑而恼羞成怒的男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