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灭读书灯,一身都是月”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读书人睡觉的时候夜已经深了,将灯吹灭后就只有月亮陪伴了,这句话选自孙玉石的吹灭读书灯。
形容读书刻苦。
也反映出一种读书的意景,与世无争,读书读千万孤独,悟万千宁静。
求五篇400读后感 【今天之内必须有】
(一)《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着,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着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
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
多么可爱的小生灵
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
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
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
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
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
这就是法布尔精神。
在《昆虫记》的引导下,我要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二) 这个星期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14岁,是个聪明、活泼、淘气、不爱学习、喜欢折磨小动物的孩子。
他整天欺负小动物,常被妈妈打得屁股火辣辣的疼,还会被罚在家写作业。
因为作弄小精灵,他被小精灵变成了小人儿。
后来他坐在鹅背上,被鹅带上了天。
我觉得尼尔斯和我都是淘气包,都挺聪明,我们两人不相同的地方是尼尔斯不爱学习,爱折磨小动物,而我则相反。
后来尼尔斯和他家的大白鹅莫顿一起走南闯北,做好事,突然变得很懂事了。
他们帮助大雁和其他大雁逃脱狐狸的魔掌;帮助黑老鼠打败了无恶不作的灰老鼠;帮助松鼠劫难,在人类手中救走了狗熊。
看到尼尔斯的变化,我觉得我也应该改掉身上的坏毛病,做个好孩子。
一口气读完这本书,觉得写得太好了,我也希望能够有尼尔斯这样的经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真是一本好书。
他让我懂得如何勇敢地面对困难与挫折,同时让我懂得应该热爱生活。
如果有时间我还会再读一遍,甚至两边、三遍……(三)《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
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
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
他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
着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哭命运的开始。
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
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
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
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
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而现在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
而小阿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欺辱。
悲惨的一幕又一幕,让我不由得想到:假如我们生活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
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
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
”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四)“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这脍炙人口的名句,谁没听过呢
三国里的英雄,的确就像后浪推前浪,数也数不尽。
不过,真正的大英雄是谁呢
人们时常会道出几个响当当的大名:诸葛亮、赵云、吕布、马超,而我却不以为然,我则喜欢:刘备、关羽、张飞。
遥想桃园结义之时,誓同生同死,多么豪情
后来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打得吕布大败而回。
关云长过五布吕关斩六将,张翼德大闹长板桥,无不一立功。
可怜,关云长因性情傲慢,败于麦城,被吕蒙斩了首级;可怜;刘玄德因闻云长被斩,终于病死于白帝;可怜,张翼德因打骂军士,被军士所害,多么惨烈。
从中,让我明白了诸多道理:“做人,不能傲慢,更要有理智。
不能像张翼德那样,一生气就殴打群士。
也不能像刘玄德那样,一听关云长死了,把自己也弄病了,应该理清事实,重做打算。
《三国演义》能让你明白很多道理,让我们一起看三国吧
漫游在三国之中
(五) 今天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我在沉默。
这是一种被刺痛后的沉默,内心像在被火燃烧。
大火连烧了三天三夜整个圆明园化为灰烬,那火烧圆明园的的一刻,我们中国人永远不会忘记。
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侵入我国北京,闯入圆明园,而慈禧太后带着皇帝逃出了京城。
英法联军疯狂地抢夺、毁坏、火烧园中宝藏文物、古建筑,这帮侵略军在中国犯下了不可饶恕的滔天大罪。
那是我们中国历史上最悲哀最黑暗的历史时期,是我们中国人应该永远铭记的一段屈辱的历史。
圆明园在没有被英法联军烧毁以前,曾是那么辉煌灿烂:圆明园中,有金碧辉煌的殿堂,也有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有象征着热闹街市的买卖街,也有象征着田园风光的山村乡野,圆明园中许多景物都是仿造各地名胜建造的,如杭州西湖的平湖秋月、雷峰夕照、海宁的安澜园、苏州的狮子林等。
还有许多景物是根据古代诗人的诗情画意建造的,如蓬瑶台、武陵色……园中不仅有民族建筑,还有西洋景观,漫步园内犹如在天南海北,饱览着中外景色,流连其间,仿佛置身在幻想的境界里。
可以说,她是中国人民智慧和血汗的结晶,是我国建筑和文化的典范。
不仅如此,圆明园中还珍藏着无数的无价之宝,更有极为罕见的历史典籍和丰富珍藏的历史文物、金银珍宝、宋元陶瓷、历史书画等,堪称人类文化的宝库之一。
可在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闯进圆明园,疯狂地进行抢劫,他们见物就抢,每个强盗都把口袋装得满满的,更可恶的是将那些搬不走的大瓷器打得粉碎……英法联军把圆明园洗劫一空之后,为了销脏灭迹,掩盖罪行,竟下令火烧她,大火足足烧了三天三夜,大地在颤抖,人们在哭泣,举世闻名的圆明园从此变成了废墟…… 以后我们要好好学习,成为国家栋梁,为这深入骨髓的仇恨而报仇
15篇摘抄,要题目好词20个左右,好句5个或好段1个,主要内容,心得
1、曹文轩的《细米》 好词:小巧灵活 聚精会神 无奈 栀子花 栅栏 聒噪 惧怕 舒坦 汹涌 窟窿 唧唧喳喳 遮蔽 总而言之 模模糊糊 气喘吁吁 啪嗒啪嗒 嘀嘀咕咕 咔嚓咔嚓 百无聊赖 凉丝丝 嘶哑 好句:①细米的声音像本来正猛劲喷发的自来水突然被人关死了笼头,一下子安静下来。
②细米犹如一只晒翅膀的大鸟,突然将双臂展开,望着太阳喊叫起来③她微微踮起脚来,去闻一朵开了一半还有一半未开的栀子花。
④一道默默无闻的栅栏,经梅纹的两遍白漆,仿佛忽然地有了生命,就这样被人注意起来。
细米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眼睛里就只有这一道白栅栏。
⑤一只狗盘坐在树下,很眼馋但却又很无奈地朝大树上望着――大树上有一只猫,正在很舒服地吃着一条鱼,那鱼好像还在扇动着尾巴。
好段:细米穿过门前的菜园,跳过一道栅栏,然后走过一片白杨树林,来到了荷塘边。
很快就要进入夏季,荷塘里已经长满了荷叶。
细米坐在荷塘边,将双脚浸泡在凉丝丝的水中。
有小鱼过来吮他的脚趾头,他觉得很舒服,身体向后仰去,然后只用双臂撑在地上,任由小鱼们吮去。
此刻,他忘记了白天的失落与悲哀,他甚至有要大声唱歌或喊叫歌谣的欲望―― 亮月子呀, 亮堂堂呀, 我搀奶奶上茅缸呀, 茅缸上有个壁虎子呀, 摸了奶奶的瘪肚子呀…… 他冲着月亮,仰天胡叫,并故意用了一种嘶哑的声音。
他叫了一遍又一遍,声音越来越嘶哑。
主要内容: 少年细米生来就是一个爱脸红的男孩儿,他与表妹红藕两小无猜,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般自然流淌。
然而,有那么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
这些从苏州城里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而其中的梅纹姑娘以她纯净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小说深谙人情与人性的微妙,写就了一段可以与日月同在的情感故事,以优雅的笔调完成了一个少年的心灵雕塑。
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与四季优美的乡村风景一道,参加了这个东方少年的成长加冕礼。
心得: (小孩子版本) 《细米》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细米的乡村孩子的成长过程,跟随着他的成长经历,我感触颇深。
细米是富有爱心,同情心的一个人,他很坚强,做事爱脸红.细米的老师梅纹很漂亮,有耐心,并且把每一位同学当做亲人一样去爱。
<<细米>>这本书有许多让人留下感动泪水的地方。
如第三章, 细米要被梅纹拉回去学雕塑时,细米爬上了拱型拉梁,红藕和梅纹都很担心,通过表现,知道了梅纹、红藕很关心细米,写出了他们三个人的感情很深厚.又如第六章细米和小七打架时,小狗翘翘用劲全力咬了一口来提醒细米危险,体现出翘瞧对细米的感情,对小七子的仇恨,动物对人是有感情的。
读了这本书,我懂了什么是信任,什么是自信,什么是藐视,什么是坚强,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同情心......,从这本书里我发现了细米的坚强,梅纹的耐心,红藕的开朗,小七子的恨等许多人的性格,这时,我才知道,人与人的性格是不同的,人性是多样的。
<<细米>>这本书有浓厚的乡村气息,有多样的人性特点,我非常喜欢它。
(初中版本)麦田深处的幸福 ——读曹文轩《细米》有感 江苏省如东县实验中学 初三5班 李冰清 微小的幸福与温暖,在我和你们的生命中,不断地出现。
“美的力量决不亚于思想的力量”。
他如是说。
所以,只因了这一句话,便是倾心于他的那些,带着乡土气息,纯美而温暖的故事。
最近读的是曹先生的《细米》,橙黄色的封面,大片大片的金黄色,一个少年呆呆的在稻田前守望。
他守望的是什么呢,是幸福么
细米,本来是一个单纯的男孩子,和其他所有乡村里的孩子一样,他爱脸红,喜欢在田间和同伴嬉戏,与表妹红藕两小无猜,一同长大。
然而随着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的到来,这个叫梅纹的女子,改变了他的生活。
他们初次相见,彼此就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
在后来漫长而温暖的岁月中,细米一边在梅纹的引领下走向前方,一边开始暗恋着她的声音、她的举止以及她身上所有的一切,而她在那段孤独无助的时光里;似乎亦更深刻地陷入了一种对于细米的不可名状的眷恋。
一种非恋情的恋情,在一个到处是河流与芦苇的水乡世界中令人感动地展开着,处处风采飘逸,处处诗意流动。
“月亮越升越高。
是个好月亮,薄薄的一片,十分纯净。
天空蓝得单纯,偶尔飘过云彩,衬得它更为单纯。
天空与月亮,就像一块蓝色的绸子展开了,露出了一面镜子”这就是梅纹和细米登上芦苇丛中的了望塔,看到大自然神秘而美丽的景色,细米生来便有一种发现自然中美的天赋,淘气而又腼腆,瘦小而又胆大,充满了想像力,更有自己的主见。
我相信细米的不少非凡举动一定会引起读者的兴趣的,如他惩罚小七子,如他骑发疯的大白牛,如他为了梅纹而去偷考试卷子,但最让我倾心的是他用一把小刀在满世界刻下的图象,还有他在竹林背后的高墙上创造的一幅巨大的“壁画”。
这就是细米最大的不同之处,是他的“精神之美”所在。
而对应的,梅纹能够以她的不同于乡间的,女子独有的敏锐的感觉,来开发引导细米。
在梅纹的启发下,细米对于艺术有了一种心灵的自觉,于是他在精神上走向了成熟。
梅纹曾满腔热忱地推荐细米的雕刻参加县文化馆的展览,可是当文化馆的人很敷衍潦草地处置细米送来的作品时,梅纹气愤了,指责他们是不懂艺术的“白痴”,同时也放弃了让社会承认细米的艺术的念头。
小说的进一步发展告诉我们,文化馆看得上还是看不上细米的艺术已无关紧要了,重要的是艺术带着细米的精神不断地飞升。
因为艺术,细米的生命才变得更优美,不仅细米,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应该是如此。
这就是曹文轩要在《细米》这部小说里告诉我们的。
正如前面所说,细米生长在乡村,虽然有些野性,但他的心灵先天就孕育着艺术的元素。
梅纹来自城市,她对艺术有一种自觉的认识,但她面对细米浑沌的艺术世界时也感到了新奇和迷惑,她后来终于明白了,细米以及他父亲这两人的“心灵与血液里暗藏着与艺术息息相通的东西”,她对细米的帮助与其说是引导,不如说,是共同创造。
所以,最少我认为,从思想主题上说,《细米》完全超越了传统的成长小说,贯穿着一种民主、平等、自由的现代思想。
但在审美思想上,作者却采取一种反现代的姿态。
读曹文轩的作品,可以发现他始终在追求着、捍卫着古典审美理想,这简直说得上是力挽狂澜之举。
我一点一点地看着青铜葵花,草房子,山羊不吃天堂草,一点点融入那些平淡的故事中。
平淡,然而温暖,《细米》同样如此。
曹先生在这个文学创作有些浮躁的年代,坚守着那一点自己的麦田,悠然沉静于自己的,带有乡土风情的,温暖的故事,并且如此这般,温暖了所有人。
阅读细米,实际上心灵在得到一次美丽而纯净的心灵旅程,在这本书里,我们看到最多的是它不断渗透的人性美,超越自我的审美,同时也含着忧伤的淡淡的诗意,从这里,我们能看到最为美丽纯洁的感情,也能切实的感受到作者向我们所传递的那种古典大气之美。
曹先生在sina.com上的blog名为“麦田”他写道。
“我仿佛是独自漂流到一座孤岛上的人,忽然看到了天水相接的苍茫处,悄然滑动着一叶帆,而且这片白帆显然是朝这座孤岛悠悠而来。
” 朋友说,这样仅仅是一句简简单单的文字,也便如恋人的一个淡淡的微笑,让你的心在一瞬间春暖花开。
他在为《幻城》作序的时候,说在中国的少年作家中,有这样的作者,对它是喜悦与安慰,我想,在中国的文学史上,有过这样一位,用文字给人带来那么多,幸福与温暖的大作家,又何尝不是一种喜悦与安慰呢
这是我们的,麦田深处的幸福……
符合这个题目要求的作文的主题可以是什么
【提示写作重点论选择触摸都是感受乡村,都需要揭示各自境的特点,各活的特色,立足于自身所获得的“触摸感”和“感受”,倡导真心真情真感作文,要善于化大为小,化虚为实,争取小中见大立意。
注意是命题作文,不再是话题作文,两选一,写作时可将都市或乡村作为主要角度,而将另一点作为对应或对比。
审题是零难度,考生得分的高下全在选材、组材和立意及语言等功夫上。
】 【名家示范1】 感受乡村 爷爷留下来的家谱厚厚地四大本,摆在桌子上有半尺厚,沉甸甸的。
拥挤不堪的家谱中,代表我的那三个字所占的地方还没有一片槐树叶大。
但这就足够了,对一个人来说,一辈子走到最后,所能撑起天地也不过如此。
多年后的某天,如果后辈中的某人有幸目及这三个字,他们也知道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过,就像我看到家谱中的诸位先人一样,没有具体形象,没有音容笑貌,只有在我身体中流动着的一脉相承的血液。
我不敢妄想后辈们对我知道许多,一个过往的人相对于一个后来者来说,就像是深不可测的宇宙,无边无际,即使毕其一生来琢磨也只能晓得皮毛。
但我知道,在我生存过的这个土地上,一定有些什么会记得我,就像小鸟记着自己当年风雨之夜曾栖息过的一棵树,蜜蜂曾记得自己初次酿出来的一点蜂蜜一样。
有什么能记住我这个曾在这块土地上走过活过的人呢
同辈的人都已和我一样消逝于无形,后辈们在他们的时代急不可耐地体验着自己的生活。
谁也不会关心一个平凡的如田野中的土块一样的人。
村口的那棵大椿树也许还会记得一些我的童年。
对于当时等待长大的我来说,童年漫长得就像失眠的夜晚躺在床上等待天亮。
而现在当我回首童年时,却短暂的如同一天。
童年的一年和成年后的一年如此不同,以致我常困惑于时间的公平和可靠性。
大椿树从我生命初始前的漫长岁月一直站到我无法预知的未来,从我生命的此岸看着我到达彼岸,它一定会在某一刻忽然想起,在一个迟来的夏天的午后,有一个六岁的孩子在蝉声中怯怯地从坐在树阴下打盹的老人们中间穿过,他双手紧紧地拉住自己的裤子,小心翼翼,神情惶惑。
这群把生活的担子交给了后辈的老人再也没有了对未来的期盼,他们最大的兴趣就是每年夏天聚在大椿树的树阴下,像当年耕种自己的田地一样,不厌其烦地翻动自己的记忆,把远或近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唠叨。
他们的另一个兴趣就是对路过他们身边的每一个男性后辈进行嘲弄和戏谑。
他们不止一次地在这棵树下捉弄这个孩子。
有时趁他从他们身边经过时把他的裤子扯落,而后哄堂大笑地看他慌乱不堪地一边往上提裤子一边落荒而逃。
有时他们以一个游戏的方式来引起他的好奇。
“我捏住你的鼻子,你能把嘴张开吗
” 当孩子在被捏住的鼻子的当儿仰起脸张开嘴时,老人掌心里握着的东西也会掉进他的嘴里,是一块风干了的鸡屎。
一次,这个孩子端了满满一碗酱油从街头的供销社里出来,走的缓慢而谨慎。
当他们远远地看到他专注认真的样子时,都大笑起来。
孩子丝毫不受他们笑声的影响,平稳地一步步朝前走。
忽然,他们中的一个高喊:“碗下面有个洞,正在漏呢
”孩子不假思索地把碗翻转过来看了一眼。
当孩子哭丧着脸拎着碗走向他爷爷奶奶居住的院子时,他们看着他渐渐走远的稚嫩的背影和懊恼的脚步,笑得前仰后合。
我六岁那一年就是这样学会了从人们脸上的笑容中分辨什么是善意和恶意的玩笑,这项早熟的本领得益于这群坐在大椿树下无所事事的老人。
村外牲畜棚角落里那窝蚂蚁应该记得我,少年的我就是在抓小虫喂它们时,那匹调皮的小骡驹也来旁边探头张望,我挥手驱赶它,它却调转身用刚会走路的蹄子在我的额头狠狠地来了一蹶子。
它那一蹄子给我的人生历史留下了初次的刻骨疼痛,也留下了永久的伤疤,当我捂着鲜血直流的额头像受惊的兔子穿过田野一样跑回院子时,不知道它是否会后悔自己那一蹄子的重量。
我真该感谢这次教训的恰到好处,如果再往下一点,我也许会成为一个海盗王似的独眼,从此的世界在我的脑海中一定是另外一番模样。
尽管我对独眼所看到的世界同样感到好奇,但如果让我用终生的时间来体验它,我觉得还是有点单调。
我的青少年给了校园,菁菁校园中铃声是时间之王,它左右着上课和下课,睡觉和起床。
校园如果留意过一个在宿舍、食堂和图书馆频繁作三点一线运动的人的话,我应该留给它深刻的印象。
它给了我一个精神世界,给了我一个初恋的开始和终结,也给了我一个跨越千里的轮回。
从乡村到城镇,从平原到高原,从芳草萋萋的故乡到漠野千里的戈壁。
一个人到底要体验多少离别和惆怅才能真正长大
我以后的人生注定要献给岁月,就像把爱情献给爱人,把孝心献给父母一样无怨无悔。
它可能会把我珍藏,也可能会弃之如敝履般抛入时间的角落。
但如同一棵树种选择了土壤,一条鱼儿选择了河流,我既然选择了人生,就得生根发芽,就得从过去中吸取教训,从希望中汲取自信,就得做更多能留下证明我此生的印记,以待我此身化作尘土之时,还能在飘浮的空气中顺着这些印记看一眼我无奈别离的故土和家园,看一眼我的亲人们在辛勤劳作后留下的痕迹和标志。
【名家示范2】 今生今世的证据 ◎ 刘亮程 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我们随便把一堵院墙推倒,砍掉那些树,拆毁圈棚和炉灶,我们想它没用处了。
我们搬去的地方会有许多新东西。
一切都会再有的,随着日子一天天好转。
我走的时候还不知道向那些熟悉的东西去告别,不知道回过头说一句:草,你要一年年地长下去啊。
土墙,你站稳了,千万不能倒啊。
房子,你能撑到哪年就强撑到哪一年,万一你塌了,可千万把破墙圈留下,把朝南的门洞和窗口留下,把墙角的烟道和锅头留下,把破瓦片留下,最好留下一小块泥皮,即使墙皮全脱落光,也在不经意的、风雨冲刷不到的那个墙角上,留下巴掌大的一小块吧,留下泥皮上的烟垢和灰,留下划痕、朽在墙中的木 和铁钉,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
我走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
有一天会再没有人能够相信过去。
我也会对以往的一切产生怀疑。
那是我曾有过的生活吗。
我真看见过地深处的大风?更黑,更猛,朝着相反的方向,刮动万物的骨骸和根须。
我真听见过一只大鸟在夜晚的叫声?整个村子静静的,只有那只鸟在叫。
我真的沿那条黑寂的村巷仓皇奔逃?背后是紧追不舍的瘸腿男人,他的那条好腿一下一下地捣着地。
我真的有过一棵自己的大榆树?真的有一根拴牛的榆木桩,它的横杈直端端指着我们家院门,找到它我便找到了回家的路。
还有,我真沐浴过那样恒久明亮的月光?它一夜一夜地已经照透墙、树木和道路,把银白的月辉渗浸到事物的背面。
在那时候,那些东西不转身便正面背面都领受到月光,我不回头就看见了以往。
现在,谁还能说出一棵草、一根木头的全部真实。
谁会看见一场一场的风吹旧墙、刮破院门,穿过一个人慢慢松开的骨缝,把所有所有的风声留在他的一生中。
这一切,难道不是一场一场的梦。
如果没有那些旧房子和路,没有扬起又落下的尘土,没有与我一同长大仍旧活在村里的人、牲畜,没有还在吹刮着的那一场一场的风,谁会证实以往的生活--即使有它们,一个人内心的生存谁又能见证。
我回到曾经是我的现在已成别人的村庄。
只几十年功夫,它变成另一个样子。
尽管我早知道它会变成这样--许多年前他们往这些墙上抹泥巴、刷白灰时,我便知道这些白灰和泥皮迟早会脱落得一干二净。
他们打那些土墙时我便清楚这些墙最终会回到土里--他们挖墙边的土,一截一截往上打墙,还喊着打夯的号子,让远远近近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在打墙盖房子了。
墙打好后每堵墙边都留下一个坑,墙打得越高坑便越大越深。
他们也不填它,顶多在坑里栽几棵树,那些坑便一直在墙边等着,一年又一年,那时我就知道一个土坑漫长等待的是什么。
但我却不知道这一切面目全非、行将消失时,一只早年间日日以清脆嘹亮的鸣叫唤醒人们的大红公鸡、一条老死窝中的黑狗、每个午后都照在(已经消失的)门框上的那一缕夕阳……是否也与一粒土一样归于沉寂。
还有,在它们中间悄无声息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的我,他的快乐、孤独、无人感知的惊恐与激动……对于今天的生活,它们是否变得毫无意义。
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名家示范3】 城市与乡村 时光流转得真快,转眼春天来了,虽然北方的三月依然是枯树轻摇,冷风拂面,但湖面的冰已全部化开,柳树的枝条也变得柔软,北方真正的春天,草长莺飞的季节应该是在五月,生活在城市里,不似生活在乡村,能看到早春的薄雾,山间的野花或是春播的繁忙景象,而让我们感受春天的也许就是巷陌街头的几棵垂柳,或是小区一角的几株桃花,但就是这样,也足已让我们欣喜一阵子。
有一位英国诗人曾写道“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的诗句。
是啊,在城市里,我们永远在忙碌,忙着工作,忙着挣钱,忙着应酬,时间被分割成无数块,钢筋水泥包裹住我们温柔的心。
不知谁说过一句至理名言,美无处不在,只是缺少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我喜欢乡村,因为它保持着原始的纯朴,山野乡村的生活仿佛让人感觉不到岁月的痕迹。
而我也喜欢城市,尽管都市的生活,有着它的缺撼,却也有它独特的魅力。
只要我们做个生活的有心人,怀有一颗温柔闲适的心,你会发现其多彩的美。
城市,是美的。
这里虽没有金灿灿的庄稼,茅屋竹篱,青翠安静的青纱帐,但这里有舒缓的池塘,映日的荷叶,还有流光溢彩的霓彩。
不同的季节,同样带给我们别样的美丽,春天的杨柳,夏天的槐花,秋天的红枫叶,冬天的雪舞。
城市,是美的,它楼宇高耸,车水马龙,繁华的都市,见证着人类的进步,站在这里,能感受到前进中历史的滚滚车轮,这里有展示我们人生的舞台,这里有我们需要的数字和快捷的信息。
清晨,不妨到公园里走走,会带给你另一种美丽。
晨练的人真多啊
你看那些老人的健美操跳得多精神,还有练太功剑的人们,一招一式刚柔并济,飒爽英姿。
还有的在踢毽子,跳得真高,一个弹跳,把毽子舞得风生水起,更有趣的是大家围在一起踢,你来我往,配合默契,乐在其中。
那边树林幽静的角落里,有学生在画速描,若隐若现的小桥,波光粼粼的水面,引得晨练的人们驻足观看。
在这里锻炼的有各种各样的人,两鬓斑白的老人、活泼的孩子或是健朗的年青人,这里不分职位高低,不管谁更富有,共同拥有的就是快乐。
夜晚,暮色笼罩,城市里亮起万家灯火,与满天星斗相辉映,那一间亮灯的小屋里有我们温暖的梦境。
【名家示范4】 感受乡村 偶尔,与一颗劳顿的心,循着一片枯黄的落叶,走近乡村,投影于一条尚未锄芟的田埂上,逸兴悠然而沉默,遥望远处苍郁的青山与天空洗过雨水的云朵,凝神谛听山野的润湿与幽静。
时而,响睛的天空有鹰迹翔过,恰和此时的心情,一样恬淡而素洁。
静静地远望。
一头水牛迈来,一抹清香扑来,一声鸟鸣啼过,让人试着怀想最初和最后的情感,走向曾经的童年。
其实,整日匆忙的我们确实有必要时常回来,小隐于安谧的乡村,忘却远方城市的喧嚣与诱或,让欲望和浮躁栉风沐雨。
而后,跳过一群人,去接纳另一种生活。
夕阳如橘,炊烟如一条回乡的路,时常隐约在我回望故土的瞬间。
远离了炊烟,漂泊在无家可归的城市,没有了依托,如风中一片坠落的叶了。
有人说:上帝创造了乡村。
而如今,城市却远离了乡村,让人失去童年的记忆,枯涸了生存源泉的澄澈。
夕阳中的炊烟,总是让人忆起年迈的双亲伫立村口,一双望穿暮霭氤氲的眼眸,痴痴地守候着儿女们匆匆的归程。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亲近炊烟,生命才会被阳光恩泽。
炊烟让人纯粹、羞涩,让人变得如早春枯枝上的第一片新叶一样鲜嫩。
感受乡村 ■李昕欣 杭州第二中学(保送北京大学) 人是那样一种奇怪的动物,对未知的事物总是存有无限的向往,以至于愿意消耗整个生命来换取完全不同的生活。
曾去西溪游玩,其中一站便是感受农家的原始生活。
同那许多赞羡田园的诗歌一样,介绍文字也总流露出淡淡的欣喜和向往。
烧柴的灶台,木制的幼儿床,纸糊的镂窗,甚至简陋不过的木制脸盆与搓衣板,就组成了所谓田园的梦。
人们随意赋以“田园”美好的印象,只在无关的骚人笔下段取只言片语,竟使乡村成了寄梦的地方——一生追逐的,不实的梦。
当“乡下人”不再涌入城市时,囚城中的人们开始了幻想。
或许只有钢筋水泥的世界中才关着毫无根据的向往,或许只有自以为文明的人们才被贴上天真的标签。
于是有那么多天真的“城里人”向往着在车水马龙中耗度大半青春后于乡野置田买屋,颐养天年。
城市的忙碌挤走了我们思考的时间,乡村的生活是我们在日夜的疲倦过后堆砌的城堡,我们只在路过时浅浅一笑。
就像房客参观将来某一天可能属于自己的财产,却忘了停下匆忙的脚步,推门稍息。
笼罩在同一片星空下的城市与乡村之间为什么有如此遥远的距离
是因为我们从来就是城市人,是因为我们从小就生活在无形的玻璃穹顶之下
抑或,只是因为那是一个没有确定意义的生词,可以肆意地篡改而不被只属于城市的逻辑质问
我们只是累了,只是厌倦了。
或许我们的“乡村”不过是一个不被打扰的度假,一个宁静的月夜,一种每天都对自己好一点点的生活。
如此切近。
而城市的人们只为了在跟着城市的节奏,拼命消耗自己的热情与青春的同时,对得住自己,才幻化出这样一个看似实际却那么遥不可及的梦想。
“乡村”其实那么近,为什么非当作最终的奖赏呢
一个城市可以不死 ■毛明超 杭州外国语学校(保送北京大学) 有人爱山,有人爱水,我却爱城。
同爱城的人中,有人爱都市,有人爱小镇——这于我都是无所谓的。
我爱的是一个城市的灵魂。
城市亦是可以被人格化的。
科技可以赋予一座城市以它所愿意的任何外表,正如人可以选择任何他喜爱的衣装。
但这样的城市是不真实的。
我想到了帕斯卡尔。
在空间和时间的轴上城市和人都被湮没为一个质点,但如笛卡尔所言“我思故我在”,若有了思想和灵魂,一座城市亦可以包含整个宇宙。
而城市的灵魂,便是城市中的人。
忘了在哪里读到这样一句话:“我爱一个城市的程度,与这个城市的书店和历史成正比。
”我是极赞同的。
高尔基之语曰“不阅读的人没有灵魂”,依然如雷一般敲打着我。
排斥阅读和思考,便如阿伦特所指出的,是将人置于自然属性的压力下,满足于物质消费,成为生存必然性的奴隶。
马克思把劳动看作人之所以为人的必要条件,而我以为阅读和思考是人成为公民的必经之路。
没有公民,城如何称为城
而历史则是公民气质的源泉。
不是建筑的历史,而是习惯的历史。
一个城市从他诞生的那一天起,便因为它的居民们而有了生命。
居民的话语、故事,他们订立的法,他们的为人处事构成了城市的血液;到了现在,成了代代相传之后的道德律例和价值判断,体现出来的便是人的性格。
如中国北方人的豪爽,南方人的细腻;又如巴黎的浪漫和激情、柏林的严谨,这是城的历史性,一座城无法磨灭的印记。
写到这儿,我突然意识到触摸城市的提法是不够恰当的。
触摸是物质上的。
在横店或者好莱坞,你能够触摸到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座城市。
但那城是死的。
城市的血液、生命和灵魂,是被摩天大楼、汽车和飞机忽略为质点的人。
我爱我的家乡,因此我感受到他:他的呼吸和脉搏,与我的是一样的。
四川的地震如此强烈,几乎毁了汶川城。
但汶川的人还在,他们只是暂时的离开。
只要他们还选择成为公民,选择继续书写汶川的历史,这座城市的生命就还在。
一个人放弃了阅读思考才会死去,一座城忘记了历史才会是灭亡,汶川还没有死。
看不见的城市 ■施娱 杭州外国语学校(保送北京大学) “忽必烈汗已经留意到,马可波罗的城市差不多都是一个模样,仿佛只要改变一下组合元素就可以从一个城转移到另一个城,不必动身旅行。
” 当伊卡诺.卡尔维诺写下这句话,这一句戎马倥偬者对城市的厌倦,就如永恒的谶言,紧紧地罩住了我们,百年后生活在高度城市化的时代且血液中流淌着现代属性的我们。
我们从这座城市迁徙到那一座,再从那一座城市迁徙到更远。
这样无休止地候鸟式循环,总能以千篇一律结局告终——生锈的思想和青春一次次被现实抛弃并扼杀在某座钢筋混凝土丛林的某个房间里。
城市,依旧是单调的积木,以冷酷的形式矗立。
我们是否太忙了
惊惶地在倒三角形现代文明上攀爬逃窜的,是城市的恐惧;邪恶地在觥筹交错金碧辉煌里明争暗斗的,是城市的欲望;沉默地在波德莱尔笔下排队吊丧的,是城市的残忍。
没有人,这里已经没有人,去触摸,任何一座城市,所看不见的角落。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脉搏。
马可曾经触摸到,佐贝德如白色毛线般纠缠的街道,也支撑起居民憧憬未来的真切梦境;我自己曾经触摸到,丽江古城小桥流水的潺潺罄音,也在诉说这方水土的千年安宁。
面对这些鲜活的例外,我们是不知道自己正在失去什么,还是我们已经知道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梦境。
梦境的无限可能,让一切人口、GDP都失去意义,城市的触感通过独立的个体出现了不统一。
我的梦境里,伦敦只是特拉法加的那一面红旗,纽约只是曼哈顿的那一轮悬日,杭州只是六月一个暴雨前万人奋笔的场景。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真情。
这真情被错综的关系银行冻结了太久。
一经释放,便不可抵挡地伸向城市的每个角落——这触角是对爱情的渴求,对真知的渴望,对人类苦难的不可抑制的同情。
就如面对支离破碎的城市,我们落泪了,这一刻,北川便有了超越地理坐标的意义,化身为一座挺立的丰碑。
看不见的城市,随时都可以触摸。
为了回到我们的过去或寻找我们的未来,触摸。
遥远的抵达 ■卞恺灵 杭州第十四中学(保送北京外国语大学) 我是一个在城市里长大的人。
我习惯于视野中充满着林立的高楼,我爱看这个城市流光溢彩的夜景,当我走过那些商业街时,心中是对这个城市的自豪。
而当我敲打键盘的时候,却常常感觉自己听见的是麦穗在收割机下发出的咔嚓声。
很缥缈很模糊,那是来自记忆中的声响。
咔嚓咔嚓……是火车在铁轨上发出的有节奏的声响。
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
小时候,我常坐着火车,去很多遥远的地方。
为了抵达城市,我们穿越了无数乡村。
窗外,满眼都是金色的麦田,田间堆得高高的麦垛,温顺的牛羊,朴素而简陋的民居,和守护着麦田的稻草人。
甚至,还能看见阳光倾泻在葵花的花瓣上,花瓣微微颤动,仿佛时光在一瞬间从这一片流向另一片。
乡村就像一个很遥远的意象一样,存在于意识流之中。
目光无法达到的地方,就由想像去完成。
是的,那些对乡村的记忆已经混淆,在凡高的画中,在悠远的歌谣中,变得越来越理想化。
歌里,悠扬地唱: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
梦里,发现乡村,就是人们遗忘在远方的家乡。
回头望,乡村,是人最能贴近大地的地方。
几千年以来,朴素的人们,背朝着太阳,将自己最忠诚的信仰和最质朴的情感,完全地交付给这片土地。
米兰.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说,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也越真切存在。
对城市的眷恋和对乡村的迷恋,始终在人们的血液中纠结。
人们每天都在触摸这个城市,触摸着快节奏的生活,然而城市却每天带给他们失望与陌生。
当他们疲惫倦怠时,总是向往着乡村,希望能感受到那里原始而质朴的一切,乡村给了他们能贴近大地的安全感。
然而事物总是在变化,楼房被建造成统一的、与麦田不再相符的风格,田间小径弯曲的线条变得生硬。
人们看着现在的乡村,露出失望的表情。
那些消逝在记忆中的画面,成为心中永远的痛,于是,它成为人们再也无法抵达的地方。
为了抵达乡村,现在的我们,不仅仅是要穿越无数城市。
希望采纳
有没有什么名人因为一时的失意而颓废,但换个角度却成功的例子 3-4个 长一点 谢谢
、世界著名解析数论学家陈景润陈景润是世界著名解析数论学家之一,他在50年代即对高斯圆内格点问题、球内格点问题、塔里问题与华林问题的以往结果,作出了重要改进。
60年代后,他又对筛法及其有关重要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
1966年屈居于六平方米小屋的陈景润,借一盏昏暗的煤油灯,伏在床板上,用一支笔,耗去了几麻袋的草稿纸,居然攻克了世界著名数学难题哥德巴赫猜想中的(1+2),创造了距摘取这颗数论皇冠上的明珠(1+1)只是一步之遥的辉煌。
他证明了每个大偶数都是一个素数及一个不超过两个素数的乘积之和,使他在哥德巴赫猜想的研究上居世界领先地位。
这一结果国际上誉为陈氏定理,受到广泛征引。
这项工作还使他与王元、潘承洞在1978年共同获得中国自然科学奖一等奖。
他研究哥德巴赫猜想和其他数论问题的成就,至今,仍然在世界上遥遥领先。
世界级的数学大师、美国学者阿·威尔(A?Weil)曾这样称赞他:陈景润的每一项工作,都好像是在喜马拉雅山山巅上行走。
二、科学天才爱因斯坦1921年度诺贝尔物理学奖终于授给了爱因斯坦。
这是科学圣殿对一位科学天才的正式承认,是科学和真理对傲慢和偏见的胜利。
这个胜利来得太不容易,它姗姗来迟了16年。
早在1905年,爱因斯坦就已提出了狭义相对论。
狭义相对论推倒了牛顿力学的质量守恒、能量守恒、质量能量互不相关、时空永恒不变的基本命题。
这是一场真正的科学革命。
其后,爱因斯坦又经过10年探索,建立了广义相对论。
自此,爱因斯坦相对论宣告完成。
它奠定了20世纪物理学的基石。
爱因斯坦仍不满足。
他开始探索宇宙起源问题,并揭示出宇宙是静态的、有限无界的。
他根据广义相对论,提出了三大命题:光线在太阳引力场中会发生弯曲;水星近日点运动规律;引力场中光谱线向红端移动。
然而直到1919年5月之前,这些预言并未得到验证。
许多科学家对此持怀疑态度。
1919年5月29日,日全食横贯大西洋。
相对论的支持者、著名的英国教授爱丁顿率领英国天文考察队。
抓住难逢的良机、对日全食进行观测。
他要验证爱因斯坦关于星光在通过太阳引力场中发生弯曲的预言。
经过4个月反复计算检验,初步结果出来了,9月22日,著名科学家洛伦兹电报告知爱因斯坦:爱丁顿发现星光于日缘处有偏转。
这一结果证实了爱因斯坦的理论。
1919年11月6日,大不列颠皇家学会和伦敦天文皇家学会举行联席会仪,会仪主席汤姆逊宣布,日食观测结果测得星光在太阳附近偏转1.79秒,而爱因斯坦预言的是1.75秒,广义相对论完全获得证实。
英国最有影响的报纸《泰晤士报》当即发表社论说,关于宇宙结构的观念必须改变了。
世世代代以来被认为无可置疑的事实,已被有力的证据推翻,一种新的宇宙哲学正在诞生。
有人说过,仅狭义相对论的3篇论文就值3个诺贝尔奖。
但诺贝尔奖却与爱因斯坦一直无缘。
居里夫人、洛伦兹、爱丁顿、伦琴这些最杰出的科学家已为此奔走呼吁好多年了,但年年都因一批保守的科学家的阻挠而化为泡影。
爱因斯坦的科学成就太革命太深邃,他遭受的攻击和诽谤也非同寻常。
1921年,瑞典诺贝尔奖评委会为自已找到了一个妙不可言的台阶;决定授予爱因斯坦物理学奖——基于其光电效应定律的发现和理论物理方面的其他研究,这使反对和支持相对论的人都从不同方面感到了一些安慰。
阿尔伯特爬着山的陡坡,深吸了一口山间清新的空气。
在他前面是温特勒教授——他是阿尔伯特和一些同学所欣赏的屈指可数的几个老师之一。
温特勒教授经常带学生到瑞士的阿尔卑斯山远足。
阿尔伯特看着反射在雪山上的日光,思绪飘开了。
他想,如果人能够以光速前进,那会是什么情景呢
阿尔伯特陷于沉思中,没有注意前方的路,突然他绊了一跤,滑向了悬崖的边缘
就在他快要跌下山谷的时候,阿尔伯特抓住了一块冰冷的岩石,一个朋友用手杖把他拉了上来。
谢谢
阿尔伯特抓着手杖说,你救了我的命
爱因斯坦相对论令人震惊的结论是:时间、重量和质量并不是恒定的。
高速前进时,时间、重量和质量都会变小。
只有光速是恒定不变的。
这是因为能量等于质量乘以光速的平方,即E=mc2。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因思考科学问题而走神,这可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那一年的晚些时候,16岁的阿尔伯特写了他的第一篇科学论文,论文题为《对磁场中以太状态的研究》。
这篇论文提出了在阿尔伯特心里思考了很久而许多科学家却从没有考虑过的问题。
这为他后来成为一名人类历史上最卓尔不群的科学家奠定了基础。
这个科学家的理论改变了我们认识宇宙的方式。
空闲的时候,爱因斯坦喜欢拉小提琴和航海。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1879年生于德国的乌尔姆。
他出生时,祖母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太胖了
太胖了
阿尔伯特的头大得出奇,家人都担心他是不是有什么严重的疾病。
但阿尔伯特却长成了一个健康又相当正常的孩子。
父亲赫尔曼·爱因斯坦靠卖羽绒垫养活全家,母亲波林照料阿尔伯特和他的妹妹玛雅。
母亲鼓励阿尔伯特要尽自己所能探究、质疑世界。
5岁的一天,母亲给了他一个指南针玩。
阿尔伯特对针的摆动感到很好奇,觉得肯定有一种力量使针总是指着同一个方向。
他突然意识到在事物背后,深藏着某种东西。
虽然爱因斯坦才智过人,可他同时又非常粗心:他经常找不到钥匙,衣服扣从来都扣不齐,他甚至还会忘记吃饭
好奇心占领了阿尔伯特。
这也使他在学校很难集中精力学习。
他时常冥想自然界隐藏的力量。
他在课上发言时,老师总觉得他讲得太慢了。
不久大家就开始叫他笨蛋先生。
就连校长都说他肯定会一事无成。
可是对阿尔伯特来说,要在课堂上集中精力简直是不可能的,课上只有背诵事实,孩子们甚至连提问都不被允许
后来有一天,家人的朋友给了他一本几何书看,这可彻底改变了他的一生。
12岁的阿尔伯特只花了很短的时间就读完了全书,看完了所有的等式。
不久,他便开始看各类科学书籍,只要是他能弄得到的书他都读,如《力和物质》,《宇宙》等等。
13岁时,他已经看完了伊曼纽尔·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这是一本极其复杂深奥的理论书籍,就连一些教授都很难弄懂。
阿尔伯特家的一位朋友这样说道:康德的著作,对普通人来说晦涩难懂,可是阿尔伯特却能读得很透彻。
虽然老师仍把他视为白痴,可家人已经逐渐发现他们的儿子对世界抱有独特的看法。
后来阿尔伯特勉强地高中毕业了,并进入了瑞士的一所技术学校继续学习。
21岁时,他获得了学位,可是却找不到教师工作。
于是他便在瑞士专利公室找了份活干。
阿尔伯特很喜欢这项工作,因为他可以接触到最新的发明,还能在空余时间思考物理问题。
在专利公室工作的头三年里,他潜心自己对物理的钻研思考,最后提出了著名的相对论(即E=mc?2)。
这一理论涉及的是人类如何看待时间、空间和现实的重大问题。
爱因斯坦的想法彻底推翻了其它已经确立的理论。
科学界惊骇不已。
一个底层的专利职员怎么会提出物理界这么一个革命性的理论呢
尽管人们对爱因斯坦的理论还存在争议,但他的才华最终得到了认可。
他先在捷克斯洛伐克的布拉格得到了教授职位,然后又在德国的柏林获得教授头衔,还是被邀请参加在比利时召开的世界物理大会上最年轻的学者。
爱因斯坦热爱教书,不论是教授还是学生,都从欧洲各地赶来听他的讲座。
1919年,爱因斯坦的事业已如日中天。
那一年,英国的科学家证明了爱因斯坦的理论是正确的
世界一时间沸腾开了,爱因斯坦也因此举世闻名。
1922年,他被授予诺贝尔物理学奖。
这肯定是他的小学老师连做梦都没想到的事
电视和荧光灯的发明来自于爱因斯坦所发现的光电效应理论,该理论证明光能够像波和粒子一样运动。
物理并不是爱因斯坦唯一的爱好。
他还是个和平主义者,认为战争是错的。
居住在欧洲期间,他亲眼目睹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和毁灭,他也感觉到了又一场世界大战正在德国酝酿。
他向德国政府提出抗议,但徒劳无功。
种族主义者和政治极端主义者希特勒,还有他的纳粹党,正获得德国的控制权,限制犹太公民的权利。
爱因斯坦也是犹太人,他担心自己的生命会受到威胁(实际上,在战争结束时,纳粹已经残害了数百万的犹太人)。
于是在1933年逃往美国,成为了普林斯坦大学的教授。
1939年,希特勒进攻邻国波兰,第二次世界大战打响了。
爱因斯坦担心纳粹会利用他的理论E=mc2来制造一种原子武器,赢得战争。
他写信给美国总统弗兰克林·罗斯福,建议美国资助原子武器研究项目。
作为一个反战主义者,爱因斯坦肯定是经过挣扎才作出了这样的决定。
但是由纳粹统治世界的威胁更使他颤栗。
罗斯福总统赞成他的提议,于是一群物理学家开始进行曼哈顿计划——研制原子弹的绝密任务。
爱因斯坦死后不久就发现了周期表中的第99个元素,人们把它命名为锿元素。
(爱因斯坦的英文是Einstein,锿的英文是Einsteinium)虽然爱因斯坦的E=mc2等式是该计划的关键所在,但他并没有直接参与研究。
1945年8月,美国向德国盟友日本的广岛和长崎投放了两颗原子弹。
轰炸结束了战争,可也杀害了几十万无辜的日本人民。
此后爱因斯坦从未摆脱过使用原子弹的阴影,在后半生里,他极力主张和平。
他说:和平是无法通过暴力获得的,只有通过理解才能获取和平。
爱因斯坦还是犹太复国政治运动的参与者,该运动企图建立一个犹太人的新国家。
在该组织的努力下,以色列于1948年建立。
1952年,以色列总统杰姆·魏茨曼逝世,以色列人将总统之位献给了爱因斯坦
虽然爱因斯坦倍感荣幸,但还是拒绝了,他解释说他年纪太大了,也没有经验,不能胜任总统。
三年后,爱因斯坦因心力衰竭而离开了人世。
在他的床边还有几个为完成的等式。
他想用那些等式证明什么呢
我们永远都不得而知。
但是我们知道的是,爱因斯坦是世界上最伟大杰出的人之一——一位物理天才,和平的爱好者,犹太人的楷模和领袖。
然而对于这一切,爱因斯坦也许会说:我并没有什么天分我只是非常好奇。
三、天才音乐家贝多芬早熟的天才,艰苦的童年路德维希.凡.贝多芬,1770年12月16日诞生于莱茵河畔的小城市波恩。
贝多芬的父亲是当地唱诗班的男高音,是一个经常醇酒的蠢汉。
他的母亲是女仆,这是个清贫的家庭。
贝多芬是一个典型的神童音乐家。
由于他在音乐上的早慧,十二岁时就被人拿来同名垂青史的音乐神童莫扎特相提并论。
他愚蠢的父亲急切地想利用这一点来赚取名利,逼迫小贝多芬整天练琴和演出,稍不如意就毒打他。
在贝多芬的记忆中,他根本就没有享受过父爱。
上天又偏偏赐给贝多芬一副粗陋的外表,外加身材矮小粗壮-即使成年后也不过1.58米,他的外貌使他从小就遭人讥笑,成年后也难于幸免。
清贫的家庭,粗暴愚蠢的父亲,不惹人喜欢的外貌,所有这些构成了贝多芬不愉快的童年,形成了他以后的反叛性格和强势作风,也造成了他成年后粗俗的言谈举止。
贝多芬被许多同时代的人描述成粗鲁、固执、脾气暴躁,只要心情稍有不好,就随时随地乱吐痰。
大约在十二岁左右,小贝多芬在波恩遇见了一位相当好的导师-尼弗。
正是尼弗扩大了贝多芬的艺术视野,使他在不幸的童年中没有厌恶音乐,并奠定了他的最初的音乐风格,使他十三岁就成为管风琴师,并创作了三首奏鸣曲。
1787年,贝多芬动身去当时的音乐之都维也纳,并拜见了莫扎特。
当时十七岁的贝多芬默默无闻,而莫扎特早已名满欧洲。
可能贝多芬的相貌太一般了,连莫扎特也看走了眼,对这个年经人并没有太大的兴趣。
他给了一段音乐让他用钢琴即兴发挥,自己却到隔壁屋子和别人聊天。
然而邻屋充满灵感和气势的音乐使得莫扎特不由自主地又跑回钢琴旁-作为伟大的音乐家,莫扎特对于音乐的感悟力是非凡的。
他从这个年经人的琴声中听到了无穷的创造力和灵感,因此一俟演奏完毕,莫扎特便对屋内的人说:注意这个年经人
有朝一日,他会震惊世界
接着似乎该是一段千里马遇伯乐的传世美谈,然而却什么都没有发生,因为随后传来了贝多芬的母亲辞世的噩耗。
这使两位音乐史上最伟大的音乐家令人遗憾地分手,从此再未谋面。
四年后,一代音乐大师莫扎特以35岁的年龄英年早逝,而此时二十一岁的贝多芬尚在波恩肩负着家庭的重担。
在贝多芬不幸的童年中,母爱可能是他唯一的美好记忆,十七岁丧母对贝多芬的打击非同一般。
与此同时,他还要担起这个无人照管的家庭--两个未成年的弟弟和一个不争气的父亲。
在艰辛的日子里,只有在与布朗宁一家的交往中,贝多芬才得到一点安慰和支持。
伊丽奥诺.布朗宁是他的学生,比他小两岁,贝多芬对她怀有温柔的感情。
当她后来与一位善良的医生结婚后,贝多芬就将这种感情转为永恒的友谊并保持终生。
贝多芬也从乡野景色中找到了安慰--波恩那鲜花满枝,绿树成荫的小径,经及壮丽浩瀚的莱茵河,以宽广的胸怀接纳了这个日渐忧郁的年轻音乐家。
贝多芬终生对大自然充满热爱的情感,他音乐中宽广的意境和淳朴的旋律直接发源于此。
直面命运的挑战就在贝多芬一心准备投身音乐大干一场时,命运向他露出了狰狞的面孔。
从1796年开始,贝多芬就发现自己的听力急剧下降,对于一位风华正茂,踌躇满志的钢琴家和音乐家来说,听力的衰退不啻于世界末日。
但贝多芬进行了顽强的抗争,并说出了那句传送千古的名言: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决不能使我屈服。
当时的贝多芬还爱恋着一位叫朱丽叶塔的姑娘,著名的钢琴奏鸣曲《月光》就是献给她的。
然而幼稚风流的朱丽叶塔辜负了贝多芬的一番情意,后来竟与一位男爵订了婚。
耳聋的治愈日渐渺茫,又痛失心仪已久的恋人,这双重的打击使顽强的贝多芬支持不住了。
1802年他写下了一封绝笔信,即现在被称之为著名的《海利根施塔特遗书》。
在信中他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内心深处的理想和痛苦。
凡是误解贝多芬的人,如果仔细总结了他的遗嘱,都能发现其中真实的原因,从而原谅他的种种缺点。
不过他还是重新振作了起来,他那坚强的个性不可能屈服于命运摆布。
还是那篇遗嘱中,贝多芬说道:是艺术,就只是艺术留住了我,啊
在我尚未感到把我的使命全部完成之前,我觉得我是不能离开这个世界的。
困顿的晚年与伟大的创作命运的发展总有起伏,紧接着1814年的巨大成功后,贝多芬的命运急转直下,跌入了低谷。
这个低谷是如此之深,因此当贝多芬最终走出后就真正永垂不朽了。
首先,他的经济陷入困境,维也纳这个城市从骨子里是轻佻而又浮华的,它从未对贝多芬报有真正的好感。
自从1814年维也纳会议之后,维也纳的音乐口味日渐趋向于意大利乐风,他们推崇的是罗西尼,而将贝多芬视为迂腐。
贝多芬的朋友和赞助人,或分散,或故去,现实的经济困难顷刻来临,没有固定的收入,没有听众,没有稿约没有起码的经济保障,再伟大的艺术家也一筹莫展。
贝多芬不得不把他宝贵的时间耗费在精打细算的日常生活开支和与女厨的争吵上。
他曾写道:我差不多到了行乞的地步,而我还得装着日常生活并不艰难的神气。
与此同时,他的耳朵完全失聪,这样他连所热爱的钢琴演奏和指挥工作也不得不放弃。
其中最严重的一次打击来自他指挥彩排他的歌剧《菲德里奥》。
由于他根本听不见乐队演奏和演唱,整个排练一团糟,重新开始后依然如故。
贝多芬从听众难堪的表情中领悟到了原因。
回到家中捧着脸一言不发。
他的朋友说:在我和贝多芬的全部交往中,没有一天能和这致使的一天相比。
他的心灵受到的极大的伤害,至死不曾忘记这可怕的一幕。
沉重的家庭苦难也折磨着贝多芬。
贝多芬的一个弟弟于1815年去世,留下八岁的儿子查理。
查理的母亲是个微不足道的女人。
贝多芬为了收养查理,不惜和她进行旷日持久的诉讼,一直到1820年才告胜利。
贝多芬将他全部的爱都倾注在查理身上,希望能将他培养成材。
但贝多芬明显犯了个错误,查理并不是童年的自己,他根本就成不了音乐家。
由于贝多芬过于主观和急躁,养成了查理的逆反心理,不断地给贝多芬找麻烦,使贝多芬伤透了心。
终于在1826年,在干了数不清的蠢事之后,查理开枪自杀。
但他居然笨得连开两枪也没有成功。
自己满腔的心血和感情白白地浪费,还受到别人的误解和嘲笑,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伤心的了。
查理的自杀使贝多芬高傲的内心受到极大的难堪,对他的打击是致命的。
加上1817年他百病缠身,他的朋友说他突然变得象个七十岁的老人,疲乏无力,丧失了斗志。
在无尽的烦恼,痛苦和忧愁中,贝多芬的创作受到严重的影响,作品很少,贝多芬的敌人甚至断言他已穷途末路。
经历了多年的命运的打击,此时的贝多芬已不再是那个充满自信的贝多芬,不再是那个感到自己的才华具有至高无上的力量,能去征服整个宇宙,去把自己的音乐思想布施给每个人,并能取得所有人尊敬的贝多芬。
现在的他是一个终于远离尘嚣,独身隐居,不再寻求任何功名的贝多芬。
他专心致志于自己的艺术,对外界的褒贬无动于衷。
他完全沉浸于苦难之中,却微笑着顺从一种毫无反抗的忧郁,有时又以一种惊人的意志力量使自己达到宁静的欢乐之中。
从1815年到1826年,贝多芬的创作进入了他的第三期风格。
这期间的代表作是《D大调庄严弥撒》,《d小调第九交响曲合唱》,五首钢琴奏鸣曲和一些弦乐四重奏。
这时贝多芬把音乐结构放在第二位,他找到的形式更能自然地符合情感上的要求。
因此,贝多芬的晚期作品是人类天才创作中所从未有过的最杰出的作品。
它超越了贝多芬从前所有的音乐作品,向人类想象力所能触及的最高领域翱翔。
《D大调庄严弥撒》被贝多芬称为他最完美的作品,这根本不是为了宗教和教堂的音乐,而是贝多芬本人情感和思想的流露。
至今这部弥撒还是西方同类作品中的代表作。
《d小调第九交响曲合唱》凝聚了贝多芬一生的心血。
从1795年贝多芬就草拟了这部交响曲最后乐章的主题,以后他在许多中曾无数次地尝试。
经过多年的探索后,贝多芬决定破天荒地在交响曲中加入人声,引用席勒的《欢乐颂》诗句,来表达他毕生的夙愿:歌颂欢乐,欢乐战胜了痛苦,欢乐解放了人类,并把他们引向了上帝。
当时全欧洲笼罩在封建势力摧毁法国大革命成果的黑暗时期。
在此背景下,《第九交响曲》于1824年在维也纳举行了首演,从此人类历史上一部伟大的音乐作品诞生了。
当激动人心的大合唱结束时,狂热的听众不顾一切地鼓掌,相互拥抱,许多人禁不住失声痛哭,仿佛发生了一场骚乱。
在维也纳这个讲究礼仪的城市,皇族出场不过鼓三次掌,但贝多芬享受了热烈的五次鼓掌谢幕,以至于警察不得不出面干预贝多芬已完成了他的使命,他已经达到了音乐的最高境界。
1827年3月26日下午5时3刻左右,狂风大作,风雨交加,隆隆的雷声震动着贝多芬的屋子。
突然,一道闪电划破长空,使贝多芬的屋内充满了奇异的光亮。
与此同时,处于弥留之际的贝多芬猛然睁开眼睛,向上举起了右手。
当他的手放下时,眼睛半闭着,心脏停止了跳动。
两万多维也纳市民参加了他的葬礼,著名的作曲家舒伯特等艺术家扶着他的灵柩。
贝多芬的墓碑上刻着奥地利诗人格利尔巴采的诗句:当你站在他的灵柩前的时候,笼罩着你的并不是志颓气丧而是一种崇高的感情;我们只有对他这样的一个人才可以说:他完成了伟大的事业四、南非的民族斗士曼德拉南非的民族斗士曼德拉,因为领导反对白人种族隔离政策而入狱,白人统治者把他关在荒凉的大西洋小岛罗本岛上27年。
罗本岛位于离开普敦西北方向7英里的桌湾。
岛上布满岩石,到处都是海豹和蛇及其他动物。
曼德拉被关在总集中营一个锌皮房里,他每天早晨排队到采石场,然后被解开脚镣,下到一个很大的石灰石田地,用尖镐和铁锹挖掘石灰石。
有时从冰冷的海水里捞取海带。
因为曼德拉是要犯,专门看押他的看守就有三人。
当1991年曼德拉出狱当选总统以后,他在总统就职典礼上的举动震惊了世界。
总统就职仪式开始了,曼德拉起身致辞欢迎他的来宾。
在介绍了来自世界各国的政要后,他说令他最高兴的是当初看守他的3名前狱方人员也能到场。
他邀请他们站起身,以便他能介绍给大家。
曼德拉博大的胸襟和宽宏的精神,让南非那些残酷虐待了他27年的白人汗颜,也让所有到场的人肃然起敬。
看着年迈的曼德拉缓缓站起身来,恭敬地向3个曾关押他的看守致敬,在场的所有来宾以至整个世界,都静下来了。
曼德拉后来向朋友们解释说,自己年轻时性子很急,脾气暴躁,正是在狱中学会了控制情绪才活了下来。
他的牢狱岁月给了他时间与激励,使他学会了如何处理自己遭遇苦难的痛苦。
他说,感恩与宽容经常是源自痛苦与磨难的,必须以极大的毅力来训练。
曼德拉说起获释出狱当天的心情:当我走出囚室、迈过通往自由的监狱大门时,我已经清楚,自己若不能把悲痛与怨恨留在身后,那么我其实仍在狱中。
看看我们的周边,人们之所以总是觉得烦恼缠身、充满痛苦,总是怨天尤人,多半是因为我们缺少像曼德拉那样的宽容和感恩吧。
五、美国总统林肯美国总统林肯,在他上任后不久,有一次将六个幕僚召集在一起开会。
林肯提出了一个重要法案,而幕僚们的看法并不统一,于是七个人便热烈地争论起来。
林肯在仔细听取其他六个人的意见后,仍感到自己是正确的。
在最后决策的时候,六个幕僚一致反对林肯的意见,但林肯仍固执己见,他说:虽然只有我一个人赞成但我仍要宣布,这个法案通过了。
表面上看,林肯这种忽视多数人意见的做法似乎过于独断专行。
其实,林肯已经仔细地了解了其他六个人的看法并经过深思熟虑,认定自己的方案最为合理。
而其他六个人持反对意见,只是一个条件反射,有的人甚至是人云亦云,根本就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个方案。
既然如此,自然应该力排众议,坚持己见。
因为,所谓讨论,无非就是从各种不同的意见中选择出一个最合理的。
既然自己是对的,那还有什么犹豫的呢
六、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一个小男孩几乎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孩子,因为患脊髓灰质炎而留下了瘸腿和参差不齐且突出的牙齿。
他很少与同学们游戏或玩耍,老师叫他回答问题时,他也总是低着头一言不发。
在一个平常的春天,小男孩的父亲从邻居家讨了一些树苗,他想把它们栽在房前。
他叫他的孩子们每人栽一棵。
父亲对孩子们说,谁栽的树苗长得最好,就给谁买一件最喜欢的礼物。
小男孩也想得到父亲的礼物。
但看到兄妹们蹦蹦跳跳提水浇树的身影,不知怎么地,萌生出一种阴冷的想法:希望自己栽的那棵树早点死去。
因此浇过一两次水后,再也没去搭理它。
几天后,小男孩再去看他种的那棵树时,惊奇地发现它不仅没有枯萎,而且还长出了几片新叶子,与兄妹们种的树相比,显得更嫩绿、更有生气。
父亲兑现了他的诺言,为小男孩买了一件他最喜欢的礼物,并对他说,从他栽的树来看,他长大后一定能成为一名出色的植物学家。
从那以后,小男孩慢慢变得乐观向上起来。
一天晚上,小男孩躺在床上睡不着,看着窗外那明亮皎洁的月光,忽然想起生物老师曾说过的话:植物一般都在晚上生长,何不去看看自己种的那颗小树。
当他轻手轻脚来到院子里时,却看见父亲用勺子在向自己栽种的那棵树下泼洒着什么。
顿时,一切他都明白了,原来父亲一直在偷偷地为自己栽种的那颗小树施肥
他返回房间,任凭泪水肆意地奔流几十年过去了,那瘸腿的小男孩虽然没有成为一名植物学家,但他却成为了美国总统,他的名字叫富兰克林·罗斯福。
爱是生命中最好的养料,哪怕只是一勺清水,也能使生命之树茁壮成长。
也许那树是那样的平凡、不起眼;也许那树是如此的瘦小,甚至还有些枯萎,但只要有这养料的浇灌,它就能长得枝繁叶茂,甚至长成参天大树。
美国建国期间的伟人富兰克林有一个习惯,每天晚上都把一天的情形重新回想一遍。
他发现他有13个很严重的错误,下面是其中的三项:浪费时间,为小事烦恼,和别人争论冲突。
聪明的富兰克林发现,除非他能够减少这一类的错误,否则不可能有什么成就。
所以他一个礼拜选出一项缺点来搏斗,然后把每一天的输赢做成记录。
在下个礼拜,他另外挑出一个坏习惯,准备齐全,再接下去做另一场战斗。
富兰克林每个礼拜改掉一个坏习惯的战斗持续了两年多。
难怪他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受人敬爱也最具影响力的人之一。
每一个销售人员员可否像富兰克林那样,检视自己的缺点,并与之进行坚持不懈的搏斗,直至胜利为止
因为字数有限`~还有好多
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这句话什么意思。
急
首先描述给予沈从文写作和生命给养的湘西古城;追溯沈从文的先祖时,作为苗人的祖母也是被提到的一员;大量篇幅描写沈从文幼年反抗私塾的刻板和压抑而逃学、骗人;其少年时的行伍生涯也是传记中必不可少的内容;直到沈从文来到北京,传记结束。
——解读《从文自传》 文:姚若冰1,顾筝2(1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人文学院,上海201209;2 复旦大学中文系,上海200433) 出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报 2006 年3 月 作者总称自己是个乡下人。
我觉得他一方面用乡下人人性、朴实的视角审视周围的生活,另一方面也显得有一点自卑。
以自传形式出现,描写作者自己亲身经历的事。
上海第一出版社出版发行,发行人谢文德,时代印刷厂印刷。
1934年7月15日初版。
书前有“沈从文先生近影”本书是沉从文的散文体自传,记录作者童年和一般少年时代的蜕变与成长,既有天真好奇的乡野童年,也有胸怀抱负与经历坎坷的青年生涯,全书以湘西为背景,展现了沈从文文学人生。
本书是故土从书的一种,本书是沉从文的散文体自传,它记叙了沈从文前二十年的经历,即在他到北京正式“从文”之前的生活。
他说过他见过太多有别于城里人所见的,这注定了他这个乡下人的情感、世界观将永远与城里人不同了:本书适合对湘西文化感兴趣的读者和文学爱好者。
《从文自传》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一份很好的传记材料。
金介甫的《沈从文传》、吴立昌的《“人性的治疗者”沈从文传》、凌宇的《沈从文传》等传记论述到沈从文20 岁之前的生活,都无一例外与《从文自传》雷同:首先总是描述给予沈从文写作和生命给养的湘西古城;追溯沈从文的先祖时,作为苗人的祖母也是必被提到的一员;大量篇幅描写沈从文幼年反抗私塾的刻板和压抑而逃学、骗人;其少年时的行伍生涯也是传记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从文自传》对于各类他者所作的传记,其功能具体表现为一份用来参照的原始资料,而这份资料本身在沈从文文学世界中所承载的意义却经常被忽视
描写大自然的精彩句子
1、走向自走向绿色的田享受它独特的风采。
这里有高山的险峻,却有厚野的辽阔;虽没有大海的汹涌,却有小溪的优雅,虽没有外界的热闹,却有你所期待的平静。
在这里,你可以欣赏到蓝天的遂道,白云的飘逸;小草的翠绿;果菜的芬芳,蝴蝶的阿娜,蜜蜂的辛勤……2、一转身,一棵高大而笔直的大树就映入我的眼帘,它那粗壮的枝干多么强壮有力;它那茂密的树叶还保留着春天的色彩,一黄一绿与先前看到的银杏树形成鲜明的对比。
大自然那只神奇画笔的魔力真令我佩服埃3、在美景如画的自然里,你会把自己的身心整个溶入其中,用心去聆听大自然的声音,那是动听的回响,那是动听的旋律,那是大自然为我们人类谱写一首首新的乐章。
4、在这辽阔宁静的自然境界,尽情地舒展你那迷人的欢笑,敞开心胸容纳这宽广的原野;用那动听的乐音赞赏它们的美丽,用灵巧的小手绘画出它们的完美组合,在这里,让你的思想无束缚地飞扬,让你的心在高空放飞,让你的心灵在这无尘染的环境中净化,让你自己完完全全融入这美景中……5、一条小河穿过树林弯弯曲曲地流向远方。
河水清澈见底,明镜一样的水面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点点银光。
水中的鱼儿欢快的游来游去。
水里的小螃蟹挥动着大钳子在石缝间爬来爬去,看起来特别威风。
6、走到乡间的小路上,有着牧羊人的足迹,在田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看着花絮飞飞,走到乡村,看着错落有致的房子,在乡村里闻一闻那泥土的芳香,听着蛙鸣,听着流水潺潺。
7、我爱大自然,尤其爱大自然的风,它是自然的灵魂。
风带给大自然灵、真、屈,使大自然有了生命力。
我陶醉于风,陶醉于风的虚实、劲静,陶醉于风的疾缓、刚柔。
我真想蘸一笔自然之色来谱写一曲风之颂。
8、走进大自然,用我们最纯真的心灵去聆听大自然吧
让心灵贴近自然,让心灵归于平静,让心灵得到洗礼,在旅行中放飞你遥远而美丽的梦想。
多到大自然走一走,会让我们的心静如止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