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郁达夫
早期作品反映了中国留日学生身在异乡的屈辱生活,以及回国后又遭到社会歧视,为个人生计备受颠沛流离之苦的境遇,深刻描写了当时青年处于军阀统治下在黑暗现实中找不到出路的苦闷心理。
郁达夫文如其人,他的充满浪漫主义感伤色彩的小说、散文和诗歌,既反映了他本人坎坷的生活道路和曲折的创作历程,也表现出五四以来一个复杂而不平常的现代作家鲜明的创作个性和独特的艺术风格。
他以一种单纯的抒情方式在作品中解剖自己、分析自己、鞭挞自己,使这些作品对读者充满了强烈的艺术感染力量。
郭沫若曾指出:他那大胆的自我暴露,对于深藏在千百万年的背甲里面的士大夫的虚伪,完全是一种暴风雨式的闪击,把一些假道学、假才子们震惊得至于狂怒了。
为什么
就因为有这样露骨的真率,使他们感受着作假的困难。
又同意李初梨所说,达夫是摩拟的颓唐派,本质的清教徒,并把郁达夫的性格特征和思想品质概括为卑以自牧
帮我写一篇小论文 ,关于名著的,不少于2000字, 初一水平,
赵字子龙,常山真定人。
三国期间著名将《三国演义》中的主人翁之众所周知,在《三国志》这所谓的“正史”中对此人记述甚少,以致人们对罗本的《演义》议论纷纷。
可这“正史”也并非记录片,史官趋炎附势的春秋笔法我也暂且不论,罗本之所以对赵云浓墨重彩地渲染无非是借以表达小说的思想,在下也就不妨将赵云做一艺术形象来分析。
基于以上原因,下面便开始梦回三国,走近赵云。
驰骋疆场,常胜将军“醉卧沙场君莫笑,古人征战几人回”。
战场是残酷可怕的,危机四伏;势如破竹的长枪,虎虎生威的大刀,暗中击发的弩箭,甚至出其不意飞来的一面盾牌都可能使人口吐白沫,晕厥马下。
以致有“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之说。
因此兵将能“劫后余生”就万分庆幸了,更何望“驰骋疆场”
由此观之一切诸如“一吕二赵三典韦”之说的武力排行都是虚幻的,而这些排名也都源于人类(尤其是中国人)的变态心理和虚荣心,其实世事难料,一切皆有可能,因此一切排名都是幼稚和弱智的。
但如果真要排也只能排胜率,而胜率很大一部分都看人的处世和谋略,武力当然是基础,但善用者方可常胜,正如善用贤才可得天下。
以下分三个时期来评析赵云的战绩:1. 少青壮年:这时的赵云锐不可当,锋芒毕露,初战便击败文丑,之后又挫败袁绍,跟随刘备后更是指哪打哪,无往不利,更有长坂雄风,截江救主之佳话。
然而赵云也并非一味鲁莽;从孔明之言知诈败以诱敌,从徐庶之计知以智破八门金锁阵,可见青壮年时赵云已颇为老练,知藏锋,也知好钢需用在刀刃上。
单骑救主于长坂使其深得刘备信任并扬名天下,截江救主进一步消除了与刘关张之间的隔膜……而不似关、张之辈每临阵则锋芒毕露,张牙舞爪,称万人敌。
至于两种作战心态孰优孰劣,看看三人下场便知……可见初期的赵云长枪白马英俊潇洒的背后是一个及时雨的形象。
2. 中年:人到中年,历遍沧海桑田,经历过庞统军师及许多战友的殒身,赵云从中又学到了很多。
在少年老成的基础上又韬光养晦,不作出头鸟,甘当救火员,争做封喉人。
计取桂阳足见其智勇双全,护主访吴足见其临危不乱,雒城阵前救张飞、北山军中护黄忠则更见其老谋深算,一针见血。
而汉水一役侧是赵云的巅峰之战,其间智勇谋略不予细说,“正史”也有记载,可参照《史记·李将军列传》,对李广和赵云进行比较。
这也是我最欣赏的一役,赵云竟能“虚则虚之”智败奸猾的曹操,可见其功力深厚。
再者就是很久以后的猇亭救主了,阻谏不成的赵云也希望在沉默中爆发,至于刘备我不必细批,而赵云则是仁义忠勇大放异彩,还赢得了刘备托孤之信任。
可见中年赵云更加沉稳,该出手时就出手且出手必胜,正如“暴雪出品,绝对精品”,作一位常胜将军与做一个常盛的公司是有相通之处的。
3. 老年:老年不服老,人之常情,赵云亦如是。
从独领汉中北伐小有成就,到南征平蛮完成关键任务,到随诸葛亮北伐力斩五将,赵云又让天下为之一震,仿佛廉颇在世,重现长坂雄风。
然而老矣糊涂,赵云也险些重蹈黄忠的覆辙,所幸有诸葛亮运筹帷幄,才保住了一世英名、蜀汉声威。
此后赵云与邓芝自箕谷全身而退后,便再无建树,安了此生,一生未尝败绩,可谓壮载,当为此浮一大白
浮沉宦海,亢龙有悔身为武官,赵云在五虎大将中官职是最低的,也与其能力不符。
从牙门将军,到翊军将军,到中护军,征南将军,永昌亭侯,再迁镇东将军,再左迁镇军将军,最后谥顺平侯。
前二者处于刘备的困难期,意义不太大,就从中护军开始吧。
赵云初期不贪功,不图利,不近财色酒乐,十分谨慎(很符合真三的套路),做到了清正廉洁,当上了中护军。
这个中护军嘛,具体地说是掌握统帅中央军队实权,调度兵力,选拔武官的一个官职,其实是一个既安全又舒服而且十分重要的位子。
比之于关张等守边大将,如果后者是梅西,那么赵云就相当于里克尔梅,看似同样重要的二者其实付出不同而作用皆很大。
梅西拼抢多,受伤也多,而里克尔梅则只须送出几记精准的传球就可助攻得分。
同样,关张连年征战,名虽胜于云但出生入死反不及云活得惬意,倒不是我说云无勇,只是赞其明哲保身耳。
况且中护军这位子没点文凭也是坐不了的。
而中护军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官职,看看三国的中护军,如魏之韩浩、蒋济、夏侯玄、司马师,吴之周瑜,蜀之费袆,足下便知赵云在做什么了,他们皆君主心腹且多为文官,运筹帷幄,培育祖国的花朵,选拔优良品种,堪称国之顶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
由此可见赵云的能力。
再看贬为镇军将军之事。
事由马谡失街亭说起,赵云方面一切顺利,但诸葛亮却因马谡失利而不得不退,而赵云虽无过,反而有功,即使算为出师不利,也可功过相抵,可为何又贬为镇军将军呢
只有一种可能----自贬。
这又是为何呢
《易》云:“亢龙有悔”。
此“悔”乃“缺陷”意也。
即高飞之龙有缺陷,龙即使能飞的更高也不要高飞。
龙乃人创祥兽,是被奉为完美的神,那为何“亢龙有悔”呢
我暂且不细讲,且举几例:1. 关羽 话说关公擒于禁、斩庞德,水淹七军、攻拔襄阳,威震华夏,曹操为避之犹欲迁都……此时他已达人生的顶峰,可偏过峰即走下坡路,洋洋得意的他缺陷毕露,以致吕子明白衣渡袭取荆州,关公父子死于非命。
2. 刘备 刘备称帝后显然是兴奋过度,自恃位高,便连最信任的孔明、赵云的话也不听,去东吴送死,最终玩够了,命丢了,蜀汉也虚了……3. 诸葛亮 刘备死后诸葛亮辅佐后主,可见不仅刘阿斗扶不起,刘备也不易扶;然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位引得万人猜忌,包括刘禅,以致在呼风唤雨之时北伐大业即将完成之刻被后主信馋而召回,功败垂成,饮恨一生。
可见赵云知隐忍,急流勇退,真得以明哲保身,安度晚年。
并非是云不忠不尽力,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纵析当时势,云此举是利己利国。
此举自然也给了孔明一个台阶下,却促使他继续北伐。
须知“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亮于此则差云很多,最终不量力而行,客死他乡,其心可嘉,然行不足鉴也。
无功久战空损国力,或为亮之过也。
由此观之,明哲保身、功成身退确为为官金典。
赵云虽为武官,然为官之道比之于文官则有过之而无不及,处处尽善尽美,利国利己,令人钦佩。
世事洞明,人情练达以此评价赵云实不为过。
不得不承认云思想品行高尚,很有修养内涵,也难怪在时隔千七百年后今天仍是人气最高的武将。
现举几事以彰其行:1. 计取桂阳 太守赵范以嫂樊娟之美色诱之,云固辞不许。
时范已与云结拜,云曰“范嫂亦云嫂也”,遂叱之。
由此足见其洁身自好,不近女色。
2. 为民请命 益州既定,先主欲将成都民宅分赐诸将,云阻谏曰:“百姓初罹兵革,须抚之恤之方可得民心,当尽数归还。
待天下一统在各返桑梓才可享受”。
刘备善之。
足见云之仁德,深明大义。
3. 箕谷兵退 云全身而退,有军资余绢,亮使分赐诸将,云曰出师不利不当赏赐。
请入府库须十月为冬赐。
亮大善之。
由此亦足见云之世事洞明,人情练达。
纵观五虎大将,唯赵云最趋完美。
关羽“刚而自矜”,“善待卒伍而骄于士大夫”,张飞“暴而无恩”,“爱敬君子而不恤小人”,马超“阻戎负勇”,黄忠“常先登陷阵看这些所谓的正史记载便知罗本为何要彰显赵云了,因为从有限资料来看赵云最有条件。
再看谥号,关张黄马分别为:壮缪侯、桓侯、威侯、刚侯,足见其好斗勇狠。
而四人结局都没有赵云这顺平侯好,也又真叫人羡慕。
性格决定命运,赵云的性格决定了他长胜不败的完美人生。
“柔贤慈惠曰顺,执事有班曰平,克定祸乱曰平,应谥云曰顺平侯”,足见云之魅力。
不论是结合野史看正史,还是演义,赵云都是一个十分精彩的、值得研究的人,学史者不当皆以正史论,当理性的分析,结合正史来研究。
近来书店中“品三国”者比比皆是,没有一个敢论赵云的,品来品去还是那几根老骨头,辗转多人之口舌后仍被人轮着品,“大家”品味果然不同凡响,数黑论黄,装腔作势,叼着正史便滔滔不绝,从此君之口经那君之齿又沾这君之舌,令人无奈。
倒是几位网友说的颇有深度,然文不甚深,语不甚俗,平易近人,令人叫好。
且有长篇大论赵云者。
在下久浮沉于学诲、书海、游戏泉中,于喝茶时闲作此篇,聊抒所怀。
谨向罗贯中及天变雨纹兄致敬,向易君等人报以最长的手指。
此乃一家之言,虽漏洞百出,亦实悠悠我心,亦当以此篇向赵云致敬,亲身为后人演绎了这一段千古传奇,供我们品味吟哦,悠哉游哉啊。
不管是不是正史,就算把这当作一部“史上最卖座的电影”来欣赏,也不为过呀。
不过再回头看来,赵云这么牛的人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重用,倒真有种“奈何青云士,弃我如尘埃。
珠玉买歌笑,糟糠养贤才”的悲凉之感。
不过反观赵云的人生谋略,连我都颇感压抑,何况子龙呢
于是我便在此为《演义》第九十七回“常山有虎将”诗后加上一段,加上一段“后现代解构主义”(无厘头)的“赵云结局”:然事果如此耶
非也。
却说云北伐归来倍感心力交瘁,厌倦了刀光剑影,便不传二子武艺;厌倦了宦海浮沉,便决心退隐山林,不问世事,莫管他什么汉魏蜀吴晋,只管清风明月,猿鹤松竹。
于是他与二子间入汉中,伺一风起之机,使出百步穿杨绝技,射断了孔明庭前的松树。
众人大惊,皆以劲风断树,无不骇然。
孔明就占一课,疑为损一大将。
云闻之大喜,逐令二子披麻戴孝,谎报丧情。
而后归隐山林,不问世事,与于吉、左慈为友,猿鹤为朋,妻子则为之守坟,此后便无人知晓。
直至咸熙元年蜀灭时,才有人于定军山南一山丘上见一老人,似已逾百岁,其人狂歌恸哭,歌曰:太白何苍苍,星辰上森列。
去天三百里,邈尔与世绝。
中有绿发翁,披云卧松雪。
不笑亦不语,冥栖在岩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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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说,正是赵云,而此山丘正是诸葛亮所葬之处。
却说当日孔明袖占知云未死,而云仍自谓得意,日后孔明前往拜谒赵云,云方惊疑。
二人互诉衷肠,孔明对子龙表示理解,子龙也对孔明的执着表示钦佩。
此乃后话,不表。
不论正史、野史,都并不可靠,既如此,又何必计较于正野之别呢?倒不如以之为基,怀着一种审美而艺术的心,去尽情地推测,没准最多人达成共识的那种便于史实八九不离十呢
人言“历史不忍细看”,我言“历史何须细看”,只要能使吾曹受益匪浅,即是以史为鉴,又何须分正、野呢
当今学者过分执迷不悟于正野史之分,以致随便找一本历史人物之书便满卷疑团。
可为何不化疑团为设想,再从中得出教训呢
而这或许便是悟性吧
一青灯,一黄卷,一莲座,数年枯禅便参悟人世玄理,而成为得道高人,这在当今已不多见。
或许赵云在《三国演义》中是虚构成分最多的人吧,而演义本身就是虚构居多,于是赵云便成为了它借以表达的忠、孝、义、节的代言人。
我喜欢这个角色,也希望世人论及云时皆能发挥想象畅所欲言,莫随老儒入黄土,且伴畅想登鸿途
诗万首,酒千觞,几曾着眼看君王
野记正史皆宦语,且将梦呓换沧桑。
以上便是鄙人对赵云的一些看法。
后半部看似跑题但却为主干之基础,看官览后也必能各有所感,就连我自己写完后也感触良多。
过去在下也写过不少三国题材的杂文,但如今真冠以论文之名却使我无从收尾了,别越写越多了。
只有感谢看官能通篇读下,如此在下便欣慰万分了。
边城中的天保形象怎样阐述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观点:(1)人类有五种基本需要,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
(2)需要是有层次的。
马斯洛认为,上述五种需要由低到高依次排列成一个阶梯,当低层次的需要获得相对的满足后,下一个需要就占据了主导地位,称为驱动行为的主要动力。
其中,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属低级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属于高级需要,社交需要为中间层次的需要,基本上也属于高级需要。
(3)行为是由优势需要决定的。
天保个性豪爽,康慨。
他是船总的大儿子,却爱上了贫苦摆渡人的孙女。
他知道弟弟也爱翠翠,两人唱歌“决斗”,他却因为自己先提了亲,“作哥哥的走车路占了先”,一定要弟弟先唱;弟弟“一开口”,他知道自己不敌手,就很大度地成全了弟弟,充分表现了他的手足之情。
后来他外出闯滩,一是为了弟弟的幸福,也是为了消解自己心中的失望和难过,“好忘却了上面的一切”。
最后意外遇难,可以说他是为了亲情和爱情在而死。
天保和傩送突然发现两人爱上的竟是同一个姑娘,眼看兄弟要变成情敌,他们没有反目成仇,也没有像流行小说写的那样,其中一个慷慨“出让”,他们懂得,姑娘不是财产,感情没有价格,你必须接受姑娘的选择,而不能代替姑娘做出选择。
于是他们公平地、正大光明地做了竞争,哥哥走了车路占了先,就一定让弟弟走马路先开口,结果一唱定乾坤,这里没有裁判,没有评委,没有公证人,只有良心和道德,再加上血浓于水的手足深情。
为了成全弟弟,哥哥带着失恋的忧伤远走他乡…… 这篇小说对天保的刻画不多,但这个人物的性格却同样鲜明地突现在我们的面前。
他爱翠翠,但无法让翠翠同样爱上自己,当得知弟弟也爱着翠翠,便怀着十分复杂的感情退出了角逐,既表现出浓重的手足之情,又流露着失败的落寞。
从他对老船夫的冷冷的神情和生硬的话语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的内心是多么的矛盾和痛苦。
为了爱,他孤独地外出闯滩;又为着爱,孤独地客死他乡。
在这里,天保所需要的也是社交需要,对弟弟,他需要保持亲情和融洽的关系;对翠翠,他需要异性的爱。
边城中人物评价三百字左右
乔托是西洋美术史上开启性的人物,他不但是以“画家”的身分被尊重、承认的第一人,也是对于人类美术最光辉的文艺复兴时期影响最关键的人。
文艺复兴初期的马萨乔,盛期的米开朗基罗,都承认自己深深受到乔托的影响,因此后世尊乔托为“西洋绘画之父”。
14世纪初,意大利艺术家试图揉和拜占庭僵化的美术风格,描绘更具立体感、更贴近真实的人像。
乔托继承这些革新的做法,同时发扬光大,将歌德式风格刻板的圣像予以人格化,人物更具量感,画面开始出现空间感,以至大步迈向自然主义,成为全欧洲绘画核心的创始者。
“湿壁画”技术后来发展相当完备,也为西方教堂中最恢宏而重要的装饰方法之一乔托正是引领风气深谙此法的大家。
正因为乔托而使佛罗伦萨这座花神的城市更为迷人。
现代西洋绘画之父保罗•塞尚塞尚是法国南方人,出生于普洛旺斯的埃克斯。
父亲做生意很成功,后来跟人合伙开了埃克斯的第一家银行。
但家庭的富裕并没有给塞尚一个无忧无虑的同年,他一生都非常惧怕他的父亲。
顺重父亲的愿望,他先在大学念法律,但他对绘画的执着终于使他的父亲让步,使他得以在巴黎学画画,每个月靠父亲给他的一点点钱维持温饱。
表面上看,塞尚的一生是寂寞的。
初到巴黎学画的时候,他认识了印象派的画家,受他们的启发,他走出画室,开始从大自然寻找绘画题材和作画根据,一段时间也参加他们的展览,但在技巧上很快走向独立,甚至跟他们发生争吵,因此跟他们也始终没有成为朋友,虽然又的艺术史家将他成为后印象派画家,电脑确切地说,他其实是印象派绘画的掘墓人,走向了印象派的反面。
明亮光线和原始色彩在画面的直接运用是印象派给塞尚的影响,但他从来没有因此忘记自己对绘画的认识:“大气给画面空灵的感觉固然美丽,但形体必须塑造得坚实,像博物馆一样的坚实持久。
”塞尚对对象的形体有着超乎寻常的感觉和把握。
如果将他与印象派代表画家莫奈比较,后者无疑给观众空灵缥缈的大气印象,而塞尚的画面空间则是实实在在的,甚至是拥挤不堪的,不论是人物还是静物还是风景,因为有形体的缘故。
进入中年,塞尚更加肯定了自己的这一认识:平面二维空间的绘画必须借助色彩的运用突出对象的形体,尤其是对象的基本形体,然后将其强化后在画面上表现出来。
所以,有艺术评论家这样说,塞尚的绘画表现的是自然的结构,而不是自然。
建构这些结构的是宽大厚重豪迈的笔触,将色彩相互追逐般地堆砌排列上画布。
静看塞尚的谋幅作品,各种热色调会让人感到由衷的慰藉,而冷色调则常常有拒人千里之外的印象。
他的画看起来都很写意,但作画的时间很长,几个月,几年之间埋头于一幅作品是常有的事情。
到了晚年,特别是进入19世纪80年代以后,画家在原来对色彩和造型认识的基础上,对自己的风格进行了进一步的提炼:简化形体,简化色彩,简化构图,突出对象的精神。
非常平凡的题材,一个普通的《女佣》,《打牌的男人》,《穿牛仔装的少年》和《扮成小丑的儿子》,会让观众感到作为人的端庄、尊严,构图上的单纯更加强了人物的纪念碑效果,同时他们又是单纯而心平气和的,一种“我即主人”的感觉;抑或是他的非人物画,树林风景,水果静物,村落房舍,在他的奔放且粗犷的笔触下,焕发出一种清明爽朗、纤尘不染的光晕,一种遥远的浪漫,一种近在咫尺的家园感。
宁静的大气,温柔的清风,抚弄坚实的树干和山石,湖水和蓝天。
塞尚杰出的作品很多,但最具代表性的是他晚年的静物画《苹果和广柑》(1895-1900,巴黎)。
这幅看起来简单的静物画却耗费了画家5年的时间。
浑然坚实的水果球体,体现了画家对大千世界基本形体的礼赞,太阳、月亮和地球无一不圆。
果皮的暖色调甚至给人果香的印象。
水果四周是朴素的桌布,堆砌得有点隆重;其间是乡村的朴实的粗陶花瓶和果盘。
细细读来,人文自然天然聚合在这一朴素的画面,如一首朴素的歌,一帧天真的诗篇。
大师一辈子默默地作画,直到去世前两年,他才终于得到官方的承认,被接受参加巴黎的1904年的秋季沙龙展览。
这是每年一度的官方活动,作品虽然没有卖出去,但对他仍然是莫大的安慰。
塞尚的画面上没有所谓正确的透视和造型,完全凭借主观感觉和认识画画,近乎中国古代文人画家的风范。
倾斜的笔触,宽厚的色块在反差极强的对比中,堆出一个个原始的形状:立方体,圆锥体或球体,感觉坚实而沉重。
这是塞尚绘画的基本特征。
他的晚年作品《苹果广柑》、《打牌的人》(1890-92,伦敦)和《海滩裕女》(1899-1906,费城)等,与其说表现了一种场面,不如说是画家对场面感受后的主观诠释,这里面又加入了很多个性的成分:宁静。
塞尚的画面是非常宁静的,他的个人应该说也是宁静的,也有跟同行争吵的时候,但只是为了捍卫自己内心的那种已经认定的宁静。
在巴黎学画的期间,他有一个模特儿,他的作品不少以她为原形。
后来,塞尚还跟她生了一个儿子,这是画家唯一的孩子。
塞尚从未告诉父亲自己的这段姻缘,四年后跟模特儿结婚也没有告诉家人,直到父亲去世以后,他才公开这段婚姻。
塞尚的儿子后来同父亲非常亲近,晚年常常陪伴画家。
父亲的去世给塞尚心理上带来了某些解放,他得以回到老家,开始无忧无虑地生活,同姐姐住在一起,偶尔去巴黎看望自己的妻子和孩子。
因为妻子一生对瑞士充满向往,所以晚年,塞尚还陪她去了一趟瑞士,画了著名的《安奈西湖》(1896,伦敦)。
如果说,印象派画家将色彩还给了绘画,则可以说,塞尚在西方绘画中重新发现了原始形体,并直接应用到绘画中,给后来立体派绘画的毕加索、布拉格等人新的创作灵感和新的绘画方向。
因此,保罗•塞尚,在西方绘画史上,被公认为现代绘画之父,理当是无可非议的。
森下来美后期作品的种,谁有,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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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文学,最初只有游记、日记和独立革命前后政论性的散文。
严格意义上的文学,实际上出现于19世纪,当时有号称“美国文学之父”的华盛顿·欧文和“美国的司各特”的詹姆斯·费尼莫·库柏。
他们虽然采用美洲本土题材,但实际上并没有摆脱欧洲尤其是英国文学的影响,除去明显的模仿痕迹,还有亦步亦趋的倾向,因此总在文学的发展上比欧洲“慢半拍”,即当批判现实主义已取代浪漫主义成为英国文学的主流时,美国人还沉浸在自己的浪漫主义美梦中,直到19世纪末才由威廉·狄恩·豪威尔斯率先打破这种局面,不过那已经是后话了。
19世纪30年代,随着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政治经济的发展,出现了思想上的动荡时期。
脱胎于加尔文教派的唯一理教派,此时已在新英格兰地区成为主要势力,该教派名称之含义是只尊圣父,以别于传统的崇拜“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这样就把“圣子”耶稣由神变成了人,他与教众也就成了平等的兄弟关系;该教派还认为普通人,也就是一般教民不必通过任何中介——无论是教士还是仪式,即可与上帝直接沟通。
尤其重要的是,他们否认“原罪观”和“命定论”,使人们得以从负罪感和命运的重压下挣脱出来。
这样的宗教观在当时是进步的,有利于人们的积极进取和国家的向前发展。
而源于这一宗教观的超验主义哲学,则力主人可以凭借“直觉”——即智慧和理解力来获取知识,能够超越感觉和理性直接认识真理,并启发人们靠“自助”——即自身的努力去实现自己的价值。
这就突破了当时占有统治地位的洛克“感觉论”的机械唯物主义观点,从而释放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其启迪作用自不待言。
作为超验主义哲学理论中坚分子的拉尔夫·华尔多·爱默生在《论美国学者》一文中明确号召人们创造民族化的、具有民主精神的文学。
这篇被誉为“思想上的独立宣言”的演说产生了振聋发聩的作用。
在他的文学理论和创作实践(主要是诗歌和散文)的推动下,“对外国学识的漫长的学徒时期”终于结束了;一批卓有成就的文学家逐一登上文坛,形成了群星璀璨的文学繁荣局面,是为美国文学的第一次高潮——这便是文学史上所谓的“新英格兰文艺复兴”。
诸如散文家亨利·大卫·梭罗,诗人亨利·华兹沃斯·朗费罗,小说家纳撒尼尔·霍桑,以及稍后的小说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和诗人瓦尔特·惠特曼等,无不以其突出的建树在各自的主要领域为后人留下了丰富的文学遗产。
从当今的美国文坛来看,他们无愧是美国文学真正的奠基人。
纳撒尼尔·霍桑1804年7月4日出生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的萨莱姆——该地名是基督教圣地耶路撒冷的后半,足见当年早期移民的宗教情愫。
霍桑一家原是新英格兰地区的名门望族,世代都是虔诚的清教徒。
早期的清教徒注重理智,排斥感情,推崇理想,禁绝欲望,后来在新英格兰却发展到极致:不但迫害异己,甚至连妇女在街上微笑都要处以监禁,儿童嬉戏也要加以鞭笞。
由于早期新英格兰殖民地的英格兰移民采取的是政教合一的政权组织形式,在其中担任要职的霍桑家族的先祖威廉及约翰父子二人先后在迫害教友派及臭名昭著的1692年萨莱姆“驱巫案”中扮演过不光彩的角色。
家族的这一段历史使长大成人后的霍桑在心理上始终怀有负罪感,早在1827年他23岁时,便在其姓氏的拼写中有时加上一个字母“W”,以示区别于祖先,后于1830年索性将这种新拼法正式固定下来,成为现在大家熟悉的字样; 更在后来他的小说《七个尖角顶的宅第》中以他这两位先祖为原型写成了“反面人物”潘钦上校。
霍桑一家后来家道中落,以航海为业,从事西印度群岛地区的贸易,到他的父亲这一代,境遇更是大不如前。
小纳撒尼尔4岁时,做船长的父亲害黄热病客死于荷属圭亚那(今苏里南),全靠他才貌双全的母亲含辛茹苦地将他和姐姐艾比及妹妹露易莎抚养成人。
家庭和社会环境中浓重的清教气氛深深地影响了小纳撒尼尔,而母亲哀伤的寡居生活,也对他的成长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使他自幼便性格忧郁,酷爱读书,耽于思考。
从他12岁以来的日记判断,他在观察和写作上,都是早熟的。
他14岁时,到外祖父在缅因州的庄园中住了一年。
附近的瑟巴果湖,成了少年霍桑打猎、钓鱼、读书和散步之处,使他得以充分领略自然风光。
据他晚年回忆,他的一生以那段时光最为自由愉快,而他的孤僻个性和诗人气质,乃至独自散步的习惯,都是在那时养成的。
霍桑的文学生涯是从自娱开始的。
16岁的时候,他就编辑了一份家庭报纸,叫做《旁观者》,从总共8期的该报来看,版面和栏目与当地的正规报纸《萨莱姆报》无异,风格则幽默风趣,模仿英国最早的由艾狄生和斯梯尔编辑的《闲话报》。
第一期出版于1820年8~9月间,最后一期结束于1822年初。
这份报纸全部由他一手操办。
每一期报纸出版后,在其大家族的范围内传阅,为家族成员增添了不少乐趣。
这对霍桑后来的文学创作及编辑工作无疑是极好的学徒期。
霍桑的文学学徒期的另一方面是他的诗歌创作。
应该指出,在19世纪上半叶,诗歌传统在新英格兰地区的文化生活中占据着十分荣耀的地位,甚至在客厅交谈和报刊文章中都成为风行的时尚,导引着许多有抱负的文学青年的希冀。
早年的霍桑在这方面显示了非凡的天赋,他的同时代人甚至推崇他是“美国奉献给世界的……最伟大的诗人”。
从霍桑现存的29首诗歌看(其中的19首写于20岁以前)——无论发表过与否,评家都认为这位少年诗人颇具才气,并且慨叹:霍桑若不是后来以小说创作为主,世界上就会又有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了。
事实上,他最早发表的作品正是诗歌,即1825年8月16日《萨莱姆报》上刊载的他的诗作《大海》,内容与他父亲的航海生涯及客死他乡有关。
即使在他后来的小说创作中,从主题到手法都借助于他的诗歌修养。
在他的文字中,回响着但丁、莎士比亚、爱德蒙·斯宾塞、安德鲁·马维尔、约翰·弥尔顿、威廉·沃兹沃斯、塞缪尔·泰勒、柯勒瑞支、拜伦、济慈和雪莱这些著名诗人的心声及词韵。
霍桑甚至给他的大女儿按照斯宾塞的名篇《仙后》中的女主人公取名叫邬娜。
霍桑回到萨莱姆后,于1821年至1824年,在波多因大学就读。
大学期间,他深为同学所推重,其中有后来成为诗人的朗费罗,当了总统的皮尔斯和投身海军的布里奇,这几位学友对他后来的生活和创作都产生过重大的影响。
波多因大学有一门必修课,就是翻译古典诗作,霍桑的成绩十分优异。
他和朗费罗还同属一个以朗诵和创作诗歌为主要活动内容的“土豆俱乐部”。
但他不久后认为,诗歌还不足以表达他的思想,遂放弃了诗歌而改写散文及小说。
也正是在这期间,他将原先仅仅为了自娱的写作,认定为自己的终身职业。
他给母亲写信说:“我不想做一个靠别人生病来糊口的医生,亦不愿当一名靠别人的罪孽以谋生的教士,或者靠别人的争吵而过活的律师。
因此,我看不出除去成为一位作家之外还剩下什么别的出路。
当有朝一日您看到满书柜由您儿子写的书,书脊上印有《霍桑作品》时,您会高兴吗
” 1825年,霍桑从大学毕业后即回到母亲身边,一住便是12年。
开始时为报刊写些随笔和故事。
1828年,他自费并匿名出版了第一部长篇小说《范肖》。
这部哥特式小说的故事情节以其大学生活为基础,主人公是个主持正义又性格羞怯的青年学子,颇似作家本人。
不久他便为这部不成熟的作品感到羞耻,于是收回了大部分成书并付之一炬;转而潜心撰写短篇小说,并深得出版家萨缪尔·格里斯沃尔德·古德里奇的赏识,由他在每年一度的赠品书《纪念品》中发表霍桑的短篇小说。
古德里奇慧眼识英雄,他通过《纪念品》实际上培养出了一大批后来的知名作家。
霍桑在该书中发表过的短篇小说和随笔,后来终于结集出版,这就是他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复述的故事》,其中包括《欢乐山的五朔节花柱》、《恩迪科特和红十字》、《教长的黑色面纱》、《希金勃萨姆先生的大灾祸》、《海德格尔医生的试验》、《苍发勇士》、《雄心勃勃的客人》等后来成为传世名篇的佳作。
自此,霍桑便以善写短篇小说开始引人瞩目。
诚如第一位自觉地把短篇小说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并提出创作理论的爱伦·坡在《评霍桑的〈复述的故事〉》一文中所说:短篇小说的创作过程是由作家“精心设计了某种希冀的单一效果;于是他编制情节并将其连缀起来,以期在最大程度上达到这一预定的效果。
”应该说,是霍桑和爱伦·坡一起开创并发展了短篇小说这一体裁,并使之成为美国文学的一种鲜明突出的形式。
不过,霍桑虽然和坡一样运用一些超自然的元素,并且同样具有美学而不是宗教的基础,但不同的是,霍桑总是更关注伦理和哲学方面的思考和探索,这就使他的作品,总是蕴含着令人回味不尽的深邃哲理。
美国堪称短篇小说的王国,在开创及奠定这一体裁上,霍桑和爱伦·坡同样功不可没。
从1836年至1839年间,古德里奇还请霍桑编辑了《有用和有趣知识的美国杂志》及颇受读者欢迎的彼得·帕雷的《世界历史》等书。
1839年,霍桑接受了波士顿海关督察的职务,并与朗费罗重叙旧谊。
后于1841年离职,将自己的存款投入了超验主义者乔治·李普雷创办的布鲁克农场——一个空想社会主义式的试验基地。
值得指出的是,我们有些评论家强调霍桑的保守倾向,但一个保守的人是不可能参与这种激进活动的,只是由于霍桑的敏感气质和孤僻性格,对公社式的集体生活很不习惯,才于翌年在同热心的活动分子索非亚·皮博迪结婚后,离开了农场。
他们的婚姻很幸福,给霍桑的生活带来了转折,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具备了超验主义的乐观精神。
1842年,这对新婚夫妻迁居康考德,恰好住进超验主义主帅爱默生的故居“古屋”中。
他们在这里住了3年半,生下了长女邬娜,并出版了他的第二部短篇小说集《古屋青苔》,其中包括《年轻的好男儿布朗》、《通天的铁路》、《拉帕西尼医生之女》、《胎记》、《罗杰·马尔文的安葬》等脍炙人口的名篇。
麦尔维尔读后十分钦敬,写出书评并师事于他,二人从此结下深厚的亦师亦友的情谊。
1846年起,霍桑由于经济拮据,出任了萨莱姆海关督察。
这一时期他没有写很多东西,只是对海关上的官员们冷眼旁观,后来写成著名的《海关》一文,作为《红字》的引言。
1849年的一场政争使霍桑莫名其妙地失去了职务,却促成他写出了传世名篇《红字》。
该书于1850年问世后,霍桑名声大振,成为当时大家公认的最重要的美国作家,数年间13500册的销售量也使他摆脱了经济上的窘境。
此后他便转向长篇小说的创作,间或写些儿童故事。
这时他迁居到莱诺克斯,与麦尔维尔为邻,先后发表了以驱巫案为背景的《七个尖角顶的宅第》(1851年出版,在他有生之年的销售量达11500册)和以布鲁克农场为原型的《福谷传奇》两部长篇小说,并汇编出版了原先的短篇小说和随笔,其中有他的第三部短篇小说集《雪人及其他复述的故事》和儿童故事集《神奇的书》及《缠结树林的故事》。
1852年,霍桑为同窗老友富兰克林·皮尔斯撰写竞选传记,终使皮尔斯当选为美国第十四任总统。
新总统委任他为驻英国利物浦的总领事,四年届满后,又在意大利旅居了两年。
在欧洲逗留期间,他四处参观名胜古迹,写下了大量日记。
这一时期虽对他的写作没有多大影响,却对他的心情和性格起了振奋作用。
1864年,他在英国发表了最后一部长篇小说《玉石人像》,这也是他唯一一部以外国(意大利)为背景的长篇。
当年返国后,仍选择住在康考德。
他之所以特别偏爱该地,是因为那里的哲学和文学氛围:不但是爱默生的家乡,而且是梭罗“回归自然”的基地,堪称是超验主义文人荟萃的大本营;也还因为那里河湖清澈、树林密布的幽静的自然景色。
1863年,他发表了旅英散文集《我们的故土》。
这期间他虽仍为《大西洋月刊》撰稿,但笔力渐衰。
他计划要写的四部长篇《第七块毡》、《多利弗罗曼史》、《格里姆肖医生的秘密》和《前辈的脚步》,均未能完成,后来经他的夫人整理,与他在英、法、意、美等国所写的日记等,于19世纪70年代陆续出版。
1864年5月19日,霍桑于新罕布什尔州的普里茅斯辞世。
5天后安葬在康考德他生前最乐于散步的松树林中美丽的“睡谷”墓园,他的墓碑只简单地由一块普通的石头做成,上面仅刻着他的姓氏:霍桑。
纵观霍桑的作品,大多以新英格兰200多年的历史为背景。
其中有殖民地人民抗击宗主国残暴统治的英勇精神,如《苍发勇士》和《恩迪科特和红十字》;有清教统治者以驱巫为借口迫害异己和压制教友派的悲惨事实,如《欢乐山的五朔节花柱》和《优雅少年》;有平民百姓日常生活的风土人情,如《雪人:一个孩童的奇迹》和《坎特伯雷的朝圣者》;也有上层人物厚颜无耻的所作所为。
总之,既有历史长卷,也有民俗小品。
但这一切虽都有历史的真实(所以他常用“重述”作为结集的书名),却是用若虚若实、亦真亦幻的手法写出的。
作家侧重的是用比喻象征的技法着力渲染气氛,烘托环境,深挖心理,分析内心矛盾,而不在于细节描写的具体而微。
简言之,他画的是大写意,而不是工笔画。
这其实要求更深的功力,当然效果也就更深刻感人。
霍桑曾多次在作品中声明,他写的不是小说,而是“罗曼史”。
用我们今天惯用的文学术语来说,就是:他写的不是现实主义小说,而是浪漫主义小说。
一般地讲,现实主义强调的是客观描述,浪漫主义则重于主观抒发。
在霍桑看来,创作“罗曼史”时,更可以随心所欲地自由发挥作者的想象力,而不必拘泥于现实,亦可更充分地表述本人的主观意图。
以他的长篇小说《玉石人像》为例,就有一个副标题“贝尼山的罗曼史”。
贝尼山是书中一位男主人公——名叫多纳泰罗的意大利青年的家乡,那里有许多比古城堡还要古老得多的该家族的传说,原来多纳泰罗的始祖是古代神话传说中的半神半兽的农牧神,故此多纳泰罗的外貌酷似一座古代雕塑的农牧神像,性格亦充满山野的无羁。
书中的一位女主人公米莲是个聪明美丽、热情奔放的姑娘,也是才华横溢的画家,但她的身世却扑朔迷离。
除此之外,书中还有许多神秘的悬念,但作家无意去解开这些谜团,而是为读者展开了社会人与自然人,即文明与原始之间的冲突。
形象地为读者剖析了浪漫主义文学理论鼻祖卢梭的相关论述。
他这样创作他的罗曼史,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成为美国文学史上浪漫主义小说的开创者。
霍桑还进一步把他的“罗曼史”称为“心理罗曼史”,足见其对心理描写的重视。
他之所以如此,一方面固然受时代和宗教的影响,将精神及灵魂混为一谈,认为灵魂既然有善恶,有爱恨,有罪孽,就应该揭示出来,以达惩恶扬善、颂爱抑恨的目的;但另一方面,人的行为举止终有其心理依据,如不进行心理挖掘,人物只能停留在表象上,必然显得肤浅。
读者会在他的长篇小说中发现很多深入的心理分析,对于惯于阅读我国以白描手法刻画人物的作品的读者,或许会觉得其故事节奏过于缓慢,但掩卷深思,则觉得只有如此表里结合,才能把笔下的人物刻画得入木三分。
随手举《七个尖角顶的宅第》中的海波吉巴·潘钦为例:一座高大阴森的旧宅,底层的一角开办了一间小店,里面坐着一位满脸愁苦相的过时的淑女,她开办小店前后的种种栩栩如生的描绘和忧心忡忡的心理,活画出一个式微家族的惶惶不可终日的末代人物。
再配以潘钦家视为传家之宝的“披羽两足动物”的鸡群的蜕化猥琐模样(旧时贵族帽上佩戴羽饰),简直把“没落”二字发挥到了极致。
由此一斑可见,霍桑确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鼻祖。
爱默生在论述自然的本质时提出:“每一种自然现象都是某种精神现象的象征物。
”霍桑也认为:客观物质世界仅仅是假象,其“灵性”才是本质。
因此,在霍桑的笔下,一景一物都有其比喻象征的含义。
他的况物写景不仅配合抒情和渲染气氛,简直本身当真有“灵性”,成为故事的参与者,或缺便显不足。
《红字》故事的一开篇,映入读者眼帘的,首先是“新殖民地的开拓者们”在万事草创之时忘不了与墓地同时修建了监狱,“这株文明社会的黑花”“从来不曾经历过自己的青春韶华”,因为它“与罪恶二字息息相关”,它那狰狞阴森的外貌,连同门前草地上“过于繁茂地簇生着的不堪入目的杂草”,都增加了晦暗凄楚的色调,然而在这一片灰暗之中,却傲然挺立着一丛玫瑰,“盛开着宝石般的花朵”,象征着人类的道德……接下来,便从监狱的大门中走出了女主人公海斯特·白兰,怀抱初生的珠儿,“她焕发的美丽,竟把笼罩着她的不幸和耻辱凝成一轮光环”,令人联想起“圣母的形象”。
这种用略带神秘色彩的自然景象烘托环境、渲染气氛和映衬人物心理的象征手法,全书俯拾皆是。
此一手法当即为麦尔维尔所效法,并得到爱伦·坡的推崇,转而被法国的波德莱尔进一步发扬,遂开创了现代文学的象征主义诗歌流派。
就此而论,称霍桑是象征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并不为过。
霍桑的《拉帕西尼医生之女》是他的作品中不多见的以外国为背景的短篇小说。
故事写了一位精通药物学的医生,他深知世事的险恶和人心的叵测,为了保护心爱的女儿不为所害,乃用特制的药物浸透其全身,结果不但毁掉了她的爱情,还戕害了她的生命。
这篇小说侧重想象中的科学成果,不同于欧洲那些关于中世纪炼金术和将毒药用于权势之争的通俗小说,也不同于爱伦·坡的同类作品中的恐怖气氛,其主题在于揭发社会的阴暗面,绝不像某些人所说的是反对科学进步。
他就此被认为是科学幻想小说的创始人。
总而言之,霍桑由于社会、家庭及自身的因素,形成了既为清教主义等旧观念所萦绕,又抱有人道主义等美好理想的复杂的世界观。
他一方面摆脱不掉“原罪”、“赎罪”、“内省”、“命定”之类的宗教迷信,但又从家族的负罪感出发,反过来对清教的专制统治痛心疾首;他一方面接受了超验主义哲学观,相信客观的物质世界只是某种隐蔽的神秘力量的象征,又对当时风靡的“招魂”之类的巫术活动和科学技术的新发明同样感到不可思议;他一方面对新生的合众国满怀希望,但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腐化堕落及不平不公的原因又十分费解,便只好到人性的爱与恨、善与恶中去寻找答案。
然而,正因为这种晦涩的神秘主义倾向,反而使他的作品产生了一种曲径通幽的意境和余音绕梁的效果,引导我们拨开团团荒诞不经的迷雾(有时无法用数理逻辑去对待),透过种种寓意深刻的象征去探究人物暗藏的心理和主题背后的哲理,所以他的作品值得我们反复研读,仔细推敲。
综上所述,霍桑不愧为美国19世纪后期浪漫主义作家的杰出代表,他强调作品应有超出一般性主题之外的哲理的深刻性,在写作手法上如上述的种种创新,都在美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独树一帜,自然也就为后世所推崇。
从麦尔维尔开始,亨利·詹姆斯、威廉·福克纳,直至当代的犹太作家索尔·贝娄和艾萨克·辛格、黑人女作家托妮·莫瑞森等无不予以继承和发挥。
单就这一点而论,霍桑对世界文坛的贡献也是巨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