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一篇文化苦旅600字读后感,不要太深刻,通俗易懂就行,能看出来是初中生写的就行
算起来,这本《文化苦旅》在我家的时间已经算够长的了,大约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要妈妈为我买书,她就帮我择了本《文化苦旅》。
当时我并不知道余秋雨,也看不懂这本书,只是在写读后感时,还似懂非懂地谈些感想,其实跟这书,关系不大。
因为因为感觉内容不是很通俗、有趣,所以我就把它撂在一边,一晃就是六年。
六年中,我也曾试着去读,可都半途而废。
今年暑假,在整理书橱时,我发现发了它,并再一次打开了它。
我慢慢地被书中的历史、游记所吸引。
从莫高窟的中华民族痛失瑰宝到风雨天一阁那座仅存的藏书楼,从沙原隐泉到洞庭一角,又从吴江船到牌坊。
作者走过的每一地方,似乎都蕴藏着那么多中华历史。
有时候真想自己也能懂得中华五千年历史,每当走到一个地方,都能想起此地过去的故事和故人的评价。
读这本书,就像和作者一起,从中国的西北走向江南。
偶尔,作者也会停下来,写一写腊梅或是写写自己的藏书,或者在每个清静的雨夜里想起,夜雨诗意。
但是作者永远者没有忘记,真正的山水不光只是山水,更有着人文。
正如他自序中所说:;每到一个地方,总有一种沉重的历史气压罩在我的全身,要摆脱也摆脱不了。
这是中国历史文华的悠久魅力和它对我的长期熏染造成的。
是的,在西天凄艳的晚霞下,我看见了王圆麓,那个敦煌石窑的罪人;在罗池庙里,我看见了失落的柳宗元;在都江堰,我看见了大愚又大智,大拙又大巧的李冰,在天柱山我看见了华发苍然的苏东坡。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叫做文化苦旅
慢慢得,我明白,苦旅苦在历史的重压,苦在历史的逝去,苦在古人的远离,更苦在文人心里的敏感。
读了这本书,不仅让我略懂了作者,更让我读懂了中华民族历史的一丝细脉。
再给您一篇:历史的见证 ——读《文化苦旅》之后 读余秋雨著的《文化苦旅》,不会让人手舞足蹈起来,也并不会让人很兴奋。
然而无论何时,无论在汽车上,屋子里还是桌前,床畔;无论是欣喜,慰然,还是沮丧,寂寞,打开余秋雨的散文,你都会渐渐融入他的文字里,随他走遍祖国的大江南北,倾听他所讲述的中国历史文人,去感受文化带来的魅力。
扫一下目录,便知道自己读的是凭借山水风物以揭示中国文化巨大内函的一种美丽文字,读他的文章,第一印象就是清淡,遣词造句也自然,通畅,决没有半点儿华词丽句,也并不见那些故作高深的难识字,我渐渐地爱上这文字了,一点点地读,一点点地被折服,感动,再读进去,就会发现他文章的内容非常平实,使人亲近,让人信服,在不经意间又让人了解了中国过去的灿烂文化,书中一篇《白发苏州》看似写苏州柔丽凄迷的风景,却以小桥流水为背景,通过描写人文山水,把清新婉约的江南文化和世态人情表现的形神俱佳,同时又展现出中国2500年的悠久文化史,不愧为一篇充满人文气息的散文。
读上这种文章,慢慢合上书页,轻轻抚着封面,淡淡地叹出一口气来,回忆过往的事,是常有的事。
看着一篇《上海人》,那是一剖视上海文明,研究海派文化的论析文章,我是带着一阵阵苦涩的认同感读完全文的,有时心里会十分尴尬,并不时的说:“啊,是这样,我也曾这样。
”“精明、骄傲、会盘算、能说会道、自由散漫、不厚道、排外、瞧不起领导、缺少政治热情、没有集体观念、对人冷淡、赶时髦、浮滑、好标新立异、琐碎、世俗气” ,这样的心理特征被一个 艺术理论家、文化学者、散文作家的文字所印证,怎能不让人尴尬、郁闷
《文化苦旅》凭借山水风物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真谛,作者依仗着渊博的文化和史学功底,揭示了中国文化的巨大内涵,历史使人明智:也就是历史能告诉人们种种不可能,给每个人在时空坐标中点出那让人清醒又令人沮丧的一点,这大概是作者的初衷吧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望您采纳
会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读后感:为什么会没有这本书的读后感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丁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
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
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
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
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
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
”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
”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
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
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
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
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
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
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
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
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
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
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
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
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
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
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
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
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
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
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
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
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匆匆地读过一遍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心情有些沉重。
前些时候舆论对该书及作者争端颇多,如今看过并粗略地研究了一下,觉得议论是理所当然的。
这书里写的,有历史上的匆匆过客,有漂泊一生的落魄文人,有空守着古老文化遗产的范钦的后代们,有淳朴善良但又愚昧无知地剥夺美的人。
深刻地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文化的侧面,令人为之汗颜。
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对于“废墟文化”的描写。
余先生似乎对此情有独钟。
他好多次都写到了坟,并在叙述中多次插入对坟的描写。
无论什么坟,都标志着一个人的去,这个人的一生也许凄惨黯淡,也许风流千古为万人景仰,抑或是背负沉重的情愁在这个世上走上这么一遭。
即使没有名垂千古,至少也该有“一堆黄土掩风流”吧。
或许他认为亡比活着更美好些吧。
有些东西留有回忆就够了,至少蝴蝶来过这世界。
他说:“只要历史不阻断,时间不倒退,一切都会衰老。
老了就老了吧,安详地交给世界一副慈祥美。
假饰天真是最残酷的自我糟践。
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
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
——这就是人类的大明智。
”没有周遭的闲言碎语,走向比现实更高的殿堂,继续新的轮回。
而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默默地在前人的墓碑前伫立上几分钟,感叹沧海桑田的变迁,悟一会儿人生之真谛,因为只有在现代的喧嚣中,历史的宁静才有力度,只有在现代人的沉思中,过去才能上升为寓言。
生间的事,没有人说得清。
我唯一知道生的途径是可以改变的。
可以逆转吗
若有一智者活过百旬,他会做什么
若一个庸人活过百旬,他又会做些什么来
至于一个恶人就更不用说了。
推而广之,人口必会猛增,地球要超载了
若这个世界上,人口不增也不减,就太缺乏趣味了,没有推陈出新的人,这个地球岂不停止转动了。
我想那些坟应该有其特殊含义。
尤其在坟前一种静穆的气氛追忆或沉痛
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萦绕在心头。
古人的坟,秦王陵闻名世界,曹操的七十二疑冢也不失为风流,多少也给旅游业带来不少收益。
而那些把古代妇女置于水深火热的贞节牌坊,也不知走过它时应该叹息还是赞叹
“白云飘过来了,好像是碰了一下牌坊再飘走的。
晚霞升起来了,红得眼明,晚霞比牌坊低,牌坊比天还高,黑阴阴的,像要压下来。
闭一闭眼睛再看,天更暗了,牌坊的石柱变成长长的脚,有扁长的头,有狭狭的嘴。
一骨碌爬起身来,奔逃回家。
”他在书中这样写道。
从某种程度上,那时人们的封建思想愚昧、守旧,却不知如今那些不知名的无名牌坊只落得被人践踏的地步,悲哀啊
好在那个时代已离我们远去。
尽管“生”不算很美,要考虑的事很多,挺辛苦的。
而那些像屈原、杜甫、曹雪芹、鲁迅的伟人们让他们的人生终结在那一刹那,净化了悲剧,同时给人以更深的思索,这样的离别或许更深刻吧。
关于坟的故事还没有结束,就让余先生继续写吧。
而我依然要愉快地体验我远远还没有体验完的人生。
、1944年3月19日,郭沫若在重庆发表了历史散文《甲申三百年祭》。
选择这一天是意味深长的,因为正是在1644年3月19日,闯王李自成杀进了北京、崇祯皇帝吊煤山、立国276年的明朝灭亡了。
所以《甲申三百年祭》的第一句话便是:“今年是明朝灭亡的第三百周年纪念了”。
文章立刻引起了远在延安的的注意,他将其列为整风文件,并多次号召全党认真学习。
《甲申三百年祭》因此而扬名,但人们也因此形成了这样一个固定印象:文章主要是在总结农民起义军因为骄傲而失败的教训。
前段时间重读《甲申三百年祭》,我却有了一点新的感悟:文章不仅总结了李自成的教训,实际上更是如作者开宗明义所说的那样,是在总结明亡的教训。
明亡的教训现在看起来,也还会让人不胜唏嘘。
崇祯登基后的明王朝可以说是风雨飘摇,内忧外患。
外有努尔哈赤的清军虎视眈眈,内则是连年的旱灾、蝗灾,闹到了“人相食,草木俱尽”的程度,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已成燎原之势。
对朝廷来说,要御侮,要救灾、要“剿寇”,提供这些“公共产品”都需要钱。
问题是钱从哪儿来
郭沫若写到:“早就有一位武生提出了一项相当合理的办法,然而却遭了大学士们的反对,便寝而不行了。
”这位名叫李琏的武生提出的办法是什么呢
就是“请令江南富家报名助饷”,也就是说,让富人出一点钱。
用今天的话说,李武生的观点显然是属于“非主流”的,结果遭到了主流的强烈反弹。
皇帝身边的大学士钱士升便上书崇祯,说李武生“倡为缙绅豪右报名输官,欲行手实籍没之法。
此皆衰世乱政,而敢陈于圣人之前,小人无忌惮一至于此
且所恶于富者兼并小民耳,郡邑之有富家,亦贫民衣食之源也。
以兵荒之故归罪富家而籍没之……此议一倡,亡命无赖之徒,相率而与富家为难,大乱自此始矣。
”总而言之,不能仇富,不能向富人开枪,不能搞民粹主义,否则的话就会“大乱自此始矣”。
皇帝当然是害怕“大乱”的,何况钱士升的资历和专业水平,也不是李武生所能够相比的,所以他的建议也就被搁置了。
三百年后,郭沫若仍然为崇祯犯下的这一错误扼腕叹息:“‘搜括臣宰’的目的,在李武生的原书,或者不仅限于‘助饷’吧
因为既言到兵与荒,则除足兵之外尚须救荒。
灾民得救,兵食有着,‘寇乱’决不会蔓延。
结合明朝全力以对付外患,清朝入主的惨剧也决不会出现了。
” 富人的钱不能动,皇帝自己舍不得出钱,“剿寇”又是火烧眉毛的事,不能稍缓。
怎么办
只能是给政策,让他们自己去“创收”。
明末清初的李清在其《三垣笔记》中说:左良玉(明朝大将)的兵一半要算群盗,甚是淫污狠毒。
每入百姓家勒索,用木板将人夹住,小火烧之,胖人有的能流一地油。
他们抢掠来妇女,公然在大街上奸污。
因为朝廷严重拖欠军饷,士兵还要卖命打仗,抢劫起来自然理直气壮。
当然,用这样的兵来“剿寇”,只能越剿“寇”越多,终于进了北京,反而把皇帝给“剿”了。
虽然在郭沫若看来,李武生是“很有政治的头脑”的,但他这个建议还是彻底得罪了当时的“士大夫”们。
当时崇祯为了故作姿态,一面采纳了钱士升的理论,一面也对钱进行了“切责”。
但郭沫若发现,“当时一般的士大夫都左袒钱士升。
钱受‘切责’反而博得同情,如御史詹尔选为他抗辩,认为‘辅臣不过偶因一事代天下请命’。
他所代的‘天下’岂不只是富家的天下,所请的‘命’岂不只是富者的命吗
已经亡了国了,而撰述《明李北略》与《明亡还略》的人,依然也还是同情钱士升的。
” 郭老的眼光是很准确的。
崇祯自杀之后,这些士大夫们并不为他“节”,而是热衷于当李自成的“大顺”朝的新贵。
明朝遗民写的《小史》记载,李自成手下的将军李岩和军师宋献策在北京街头曾经“见先帝柩前有二僧人在旁诵经,我明旧臣选伪职者皆锦衣跨马,呵道经过”,不解“何以纱帽反不如和尚
”实际上,在清兵入关后,这些人很快又成了“大清”朝的新贵。
看来,只要能够保住他们的地位和财富,则无论国号是“大明”、“大顺”还是“大清”,无论皇帝是姓朱、姓李还是姓爱新觉罗,他们都不是很在意的
一晃明朝已经亡了362年了。
无论是李自成因为骄傲而功败垂成,崇祯因为被人误导而招致覆灭,都已经是历史长河中的既成事实,不会因为我们的惋惜、愤怒和悲伤而改变,最重要的我们应该能够从中汲取足够的教训。
法国“新史学”的代表人物雅克.勒高夫说过这样一句很有分量的话:“拒不思考历史的民族、社会和个人都是不幸的,因为同历史遗忘症引起的伤害相比,往昔的创伤其实是微不足道的。
”寒假抽空去书店买了一本书,叫《丑陋的中国人》,是台湾作家柏杨写的。
在此之前并不知道还有这个作家。
书的名字一看就让人很敏感,“丑陋的中国人”,心想这个柏杨还挺有勇气,看了简介和一部分内容,忍不住点头称道,语言很犀利、准确,把中国人的劣根性和一些坏品质描写得淋漓尽致,很到位。
特佩服其中的一句话,也算是中心句:“我们的丑陋来自于我们并不知道自己的丑陋
” 小荷作文网 柏杨以“恨铁不成钢”的态度批评了中国的“脏”、“乱”、“吵”、“窝里斗”、“不能团结”等缺点,每个缺点都会有相应的实例举出来,描写得很深刻也很真实。
在他犀利的笔下,不得不承认中国人的这些缺点是普遍存在的,以至于今天还在继续蔓延。
虽然这部书是批评中国人的,受到了很多国人的打击和辱骂,我觉得不能只是愤怒,我们应该感谢柏杨,这本书是一面镜子,准备又形象地反射出中国人的劣根性,当然,如果你看完后破口大骂那就刚好被作者说中,确实存在那种实质上的缺点。
我们应该反思一下他在书中提到的内容和观点,事实上这些东西也确实存在。
网站上有的网友评论说看这本书需要一定的文化修养,不然你很可能被书中那些话激怒,确实,我刚开始看的时候也是有点窝火,柏杨不是台独,他称自己是中国人,所以他敢指出中国人的缺点。
慢慢的以平和的心态看下去,其实他说的对,正如他在文中所写,在中国大陆问那些“文革”中坐牢的文人为什么坐牢,那些人的回答很简单也很准确:“因为说了几句实话。
”短短几个字把当时大陆的一切政治影响全部表达出来。
柏杨在演讲中说他知道书一出来必然会遭到很多人的愤骂和牢狱之灾,这也是影射当时社会现状的一点,所以看这本书时我们应持有一颗平常之心,越是愤怒越是表现出自己的丑陋,无可厚非,柏杨老人家说的也是实话
小荷作文网 “中国人嗓门大,因为他们没有安全感,所以总觉得自己嗓门越大越有理。
”这句话给我印象也很深刻,先不说别的,就拿我在这里接触的那些无知的广东人来说,实在是素质差到了极点。
除了张大嘴巴吆喝嗓子说着只有他们本地人才会听懂的地方话之外,其他一无所知,连句英语都讲不完整还觉得自己生活在国外比别人高一等。
这是什么
是他个人的悲哀还是对于这批中国广东人的悲哀
说实话,实在是鄙视他们到极点
再比如上次那么严重的车祸,什么不管只担心自己的钱、钱、钱
那家人可能不知道这件事对Murray Bridge整批中国人的影响有多坏,如果可以的话上网查一下轰动多大,而这种轰动是最坏的那种
他们却毫不在意,只祈祷可以少赔一点钱,可悲
“中国人的窝里斗是天下闻名的,在台北做生意,三个日本人说‘好,这次是你的,下次是我的
’而中国人则是你卖50,我卖40,你卖30,我卖20,如此的显露出丑陋的做法……”这一段对于中国人的窝里斗描写得也形象,往小的方面说,还是这里那些丑陋的广东人,为了多赚几块钱在厂里大骂甚至打架,试想那些看笑话的老外会怎么想我们中国人,一个泱泱大国十几亿的人口有的只是这点素质
不是说在这里的这批中国人被当地素质并不高的鬼佬瞧不起,有的时候他们自己的行为确实让人不齿,更别说得到别人的尊重。
话说回来,他们自己都不以为然,更别说在意国家的脸面,在他们心里,只有钱才是第一位,为了钱在那些虚伪的鬼佬面前献尽俗颜媚骨,舔尽别人的屁股,还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实在肮脏至极
你在国内丢人就算了,都是自己国家人随便议论几句就完事了,还非得把脸丢掉国外来,真是让人恶心
其实个人并不是完全同意这部书里的观点,中国几千年的文明虽然有缺点,但是闪光点也很多,我只是想借《丑陋的中国人》这本书发泄一下自己心里的情绪,看多了这里那些广东人的虚伪和勾心斗角,如果我文笔够好的话特想写本《丑陋的广东人》来“夸赞”一下我所认识的广东人。
或许这种心理也有点“窝里斗”的嫌疑,我只是觉得我们似乎特别需要纯净和善美,人性本是善良的,是这个社会上的一些东西慢慢污染了我们。
社会是个大染缸,总能把一张干净无暇的白纸染得花花绿绿,让人费解
请问谁看过(辛亥:摇晃的中国)这本书啊,急求有关读后感字数越多越好在线等啊,好的话会再加分
故乡的读后感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
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
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
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
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
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
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
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
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
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
《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
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
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
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
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
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
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
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
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
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
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
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
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
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
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
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
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
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
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
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
读后感200字左右30篇
冰心的《繁星·春有感,200个字左,你自己再加工下吧. 好雨节,当春乃发生.春雨,润泽的.爱,滋润的则是心灵.读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在生命路的两旁,我们大家永永远远都会领略到那小桔灯般的爱光的照临,重温生命有极、爱心无价. 最爱那首:“童年啊!是梦中的真 是真中的梦 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它触动了我们心中对于童年的美好回忆. 读冰心奶奶的文字,你会体会到“友情”、“家人”、“母亲”、“孩子”……是一个个多么美丽甜柔的“名词”!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毕淑敏演讲别给人生留遗憾读后感800字 最好是多来几篇好互相参考
友情:这棵树上只个果叫做信任。
作者:毕淑敏看完这篇文章,心底有一大堆的东西想说,但表达不出来。
毕淑敏完全说出了我的感受。
我不信任友谊的天长地久,就像毕淑敏说的,“此刻我们是朋友,十年以后不一定是朋友。
就算你耿耿忠心,对方也许早已淡忘。
不过我也信服于她的另一段话:”友情这棵树上只结一个,叫做信任。
红苹果只留给灌溉果树的人品尝。
“信用,这是我最担负不起的费用,这就像股票,有可能满载而归,但也有可能倾家荡产。
如果投资一次结果是圆满的,当然生活态度也会完全不同,我会付出更多;但如果真得跌入万丈深渊,我可能会把”信任“埋葬,滴水不出。
而吝啬分毫信任的人在社会上时无法生存的。
曾经我也想尝试挥霍一把,但那种信任的载体却是时间,而我至多只能维持十秒或三十秒。
或许,这也决定着,我的果树上的果实不会透红。
不过我的老师也曾经说过,如果我对友谊要求太高,我的果树可能连花都不会开,所以我也满足于手中淡淡的苹果。
”友谊需要滋养。
有的人用钱,有的人用汗,还有的人用血。
友谊是很贪婪的,绝不会满足于餐风饮露。
友谊是最简朴同时也是最奢侈的营养,需要用时间去灌溉。
友谊必须述说,友谊必须倾听,友谊必须交谈的时刻双目凝视,友谊必须倾听的时分全神贯注。
友谊有的时候是那样脆弱,一句不经意的言辞,就会使大厦顷刻倒塌。
友谊有的时候是那样容易变质,一个未经证实的传言,就会让整盆牛奶变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