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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分娩的读后感

时间:2018-07-24 23:51

狼王梦的感人句子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读完狼王梦的一篇文章有什么感受

读了这本书,我既感慨又觉得伟大。

感慨的是为了培养狼王所作出的努力,伟大的是紫岚的母爱。

为了争夺狼王的位置,不惜偏心,坚持不懈。

紫岚最偏爱黑仔,把所有的爱都放在他身上,因为他想被野猪撞破肚子的黑桑。

她常把乳汁先给黑仔吸个够,其余的给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喝。

做得不好就对他又撕又咬,尽管自己心很痛。

读到这里,我感受到紫岚非常想完成黑桑的心愿。

黑仔很小就敢独自闯荡山林猎食野兔了,紫岚担心黑仔的安全,在地面上寻找野兽的踪迹,很安全,附近没有野兽,但最后黑仔还是被来自天空的金雕雕走了。

之后是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是被铁疙瘩砸在腰际死的。

最后培养双毛,双毛有自卑感,紫岚侮辱他,他终于本性发出,并打断紫岚的一条腿。

紫岚虽然很痛但是痛得。

我为他的坚持不懈而感动。

争夺狼王位时,差点打败洛戛,不幸洛戛叫喊一声,双毛自卑感又回来,结果被其他狼吃了。

紫岚只好把期望托付给下一代。

这是我又为他伤心,这么多次的努力都白费了。

她的母爱也是更加感人,她为了媚媚刚生下的狼崽着想,在太阳下晒了两天,结果被金雕雕走了,和他同归于荆这是我又非常的感动。

在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住时,紫岚很亲切得舔蓝魂儿,一直守在他身边,为了不让他被猎人嘲笑,一瞬间要断了喉管,尸体带回去埋葬了。

这时我心里一阵悲一阵感。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变定义,在母爱和梦想中选择了梦想,但母爱却隐藏在心中。

他的努力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没有放弃,反而勇往直前,这只能够精神是我们的示范也是鼓励。

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她,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

<<狼王梦>>,一个邪-恶却辉煌的梦,一段悲惨的生命冲刺我原来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自从读了写的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

一方面,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另一方面,令我吃惊的是,为了在恶劣的环境下求得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居捕食,变得相互团结。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

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感动;我又不喜欢紫岚,是因为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而无间的亲情和温柔,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

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母狼)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

”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蓝魂儿,又为忍痛割爱感到悲哀。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喜欢看《狼王梦》。

双子座会爱上白羊座吗

为什么

默契的一对。

火象星座的白羊座加上风象星座的双子座,大家都是乐观一族,白羊座和双子座一起,热情总是一发不可收拾。

由于生活的态度和方式很接近,多变的双子结合冲动的白羊更添趣味。

这对组合,男双子女白羊会更合适。

因为白羊没有双子刁钻的脑袋,如果是白羊座的男性遇上双子座的女性,你会被她搞得又爱又恨。

一旦追到手了,白羊又要小心不可让自己的大男人主义抬头,太过压迫她的话,她随时会有婚外情的。

性生活方面,一个冲动一个贪新鲜,是对不错的组合哦。

不过白羊有时候会怪双子不够投入。

在床上,他和你一样善于制造惊喜浪漫的气氛,但他的专制,和你不喜受拘束的个性,势必要起冲突。

白羊座--双子座这两种人都是理想主义者,都富于创造性,都很有生意头脑。

他们在一起,可以干出许多叫人目瞪口呆的事来。

可他们对钱又都满不在乎,这很可能是为什么他们总不像他们应该那样的成功的原因,因为白羊座人投入那么多情绪而双子座人花费那么多精力,他们实在应该很成功了。

他们的兴趣多变,干什么都不持久,只能干一会儿,至多两会儿。

白羊座人总想占上风,而双子座人又一心要摆脱受制于人的境况,他们会相互支持对方行动。

也许有人认为3-11日宫的组合方式应该是一幅乐观的图案,不时有瞬间即逝(只是瞬间)的火花迸发,但有不安定因素潜在。

当白羊座人和双子座人无论以什么关系——邻居、朋友、商业伙伴、亲戚、情人或配偶——联系在一起时,他们的精力加起来足可以冲破一切束缚他们的力量。

无论是否在一起,他们总显得年轻,所以举止总像孩子。

孩子总是无知的,精力旺盛的,可爱的。

孩子有时也无意表现出自私、有侵犯性,很少为别人考虑。

但在这两个孩子中,至少有一个终于能渐渐长大(大部分情况下是两人同时成长)。

他们一起把大部分时光用来在沙滩上堆玩沙堡,用鲜艳的小桶和大铲子在那儿兴高采烈地堆呀,嬉闹呀。

他们知道怎样和对方相处,怎样和世界相处。

15年驹迷 真心求Beyond鼓谱

这张专辑 1988 12最年轻的故??事在1988年的首张个人专辑,“最年轻的故??事。

:1988年12月的故事”最年轻“的出版公司:郑智化专辑12月推出,从唱片公司的故事 - 最年轻,最年轻的郑至华的个人专辑,在专辑中的九首歌曲全部由自己作词,作曲,歌手的故事。

他的音乐创作才华在这张专辑中头部。

事实上,这张专辑之前,郑智化早已是一个热门的创意在广告界的天才,更令人惊讶的是,在绘画,写作,他也暴露了个人的创造性人才。

创造,创造,只有创造是他唯一的目的和原因。

专辑曲目:01最年轻的02的故事离城市03表达04信05旅馆06不要说黎明07 08秘密箱09达奇达奇嘟1989年到幸福的女孩决定离开令人印象深刻的广告行业。

发布时间1990年2月28日的第二张专辑,“单一”离家出走“,也被添加到”落地“后,唱片公司的第一张专辑。

1990年:“单逃亡”第二次:1990年3月:??“单逃到出版公司:单身逃到腾唱片公司,考虑到他的情感世界...... 01情感的覆盖是一个孤独的灵魂02单逃犯03不要哭,我最钟情的04卸了妆的女人05陷阱06猫07 08单打悔改退出(器乐)09 10苍白苍白的光 1990年的绘画梦想:“堕落天使”...... \\\/> 1990年11月30号,第三张专辑,“堕落天使”。

第三次:1990年12月:“堕落天使”专辑名称:堕落天使出版日期:1990年12月公司名称:戈登唱片公司颁发编号:局设置语气词0724由于生活的持久性,这张专辑我写的音乐期待在过去29年,跌宕起伏,逝去的青春狂爱这条路有点不安,有点孤独。

每当边缘绝望,永远是一种力量支持我,我想这是一个梦想......所以梦写的诗,诗谱成了一首歌曲,我想,“游唱诗人”永远唱......“倾城之恋”,因为无聊天堂和地狱的痛苦,堕落地球“天使”,因为在干净的脸上,他们经常做肮脏的工作。

“堕落天使”是一首歌曲,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堕落天使”写一个现实的和喜欢玩,双方世俗的女人。

现实中,她扮演一个妓女,为了爱情,她扮演一个母亲,这辈子,她饰演了一个孩子,起到一个女人扮演着许多角色,但她从来不玩自己

“堕落天使”,你我写这个时代的混乱,也给你写信,我很困惑于这个时代的歌曲注意:蟜阿卡:“鸟仔脚瘦长的腿01堕落天使02 04 05幻灭女神用我的一生去忘记03年青春启示录你的灵魂06青年坛07花边08入侵09成熟的1\\\/210渡轮 1991年9月:青年 1991年9月,14个“登陆”后,推出了第四张专辑“青春”加入“飞碟”。

:1991年9月:“年轻时代”专辑名称:年纪日期1991年9月出版:出版公司:飞碟唱片制作人:郑智化批号:在这一天,一个发音99-27号有点可笑,我很冲动,疯狂,叛逆......所有的白日梦的梦想是像一块拼图的碎片,怎么打不是一个完整的图形的现实仅仅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漩涡,所有天真的想法巨噬细胞消失了,我开始讨厌成人的世界,但说来也怪,如果没有原始的敌意;我可能没有学会爱和珍惜怎么能...这是一个用音乐写日记,记录生活的专辑,郑智化加入飞碟的第一张专辑“青春”我们很高兴有这样的一致性和完整性的优秀作品与大家分享。

郑之华真实的自我在过去,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叛逆的,因为他说,很多人都不敢说在这些年来,郑之话的心生活,我们也看到了创纪录的书,画方面提出的多貌的艺术创作,生活本身就是最感人的作品的来源,是土著人的土地上郑智化的歌,可能被完全打开自己的血,自己的身体,自己的冲动,这种自然的感觉,酝酿的想法一个动人的歌。

郑智化说:“这是专辑中我最没有企图。

”不过,这是最广泛的一部作品,记录生活轨迹的专辑,读心,起伏的旋律,唱的跌宕起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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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的心灵放个假,欢迎来到我的世界的音乐玩 - 游戏的人阿飞和他的女人,面对的问题,我很愿意到5人的游戏,沙滩,草地,我的风筝8个新绿岛小夜曲原来的样子,狭小的空间内(器乐):“麻将” 1996年1月,电影“麻将”展览推出的表10 1996年1月,是台湾第二张专辑“麻将”第十章一月1996年:“麻将专辑名称:麻将出版日期:1996年1月公司名称:丰华唱片制作人:郑智化,陈福明批号:局版台北语气词69,第1号,麻将(台湾),是不是我飞象鸟(台湾),征求(台湾),一卡大快活(台湾),麻将(器乐)6飞象鸟(器乐) 1997年:“郑智化97精选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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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刻感动的眼泪还是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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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4月13:“最后的夜都市”专辑名称:昨晚出版:出版公司于1998年4月的城市更新日期:丰华唱片制作人:郑枝华,遴一瓶批号:广泛■专辑文案感谢丰华唱片的专辑在录制过程中给予的援助和支持,感谢所有幕后的工作人员,专门记录插入到Word 1808,默默付出每个人感谢一乒:谢谢你在音乐的建议,并坚持与您合作很开心,虽然我也经常你总是“慢拍”,但是??,在音乐上的专业性,你是绝对正确的跑在前面的人相比别人

PS你的口琴演奏比我想象的更好,真的

感谢集康:你真的是一个音乐神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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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我错过的人(台湾)9,最后的谈判(台语)的限制(台湾),1999年1月结束了婚姻和郑挚呼锕正式宣布退出的音乐现场,但他将继续从事歌曲创作,写作的工作,绘画,广告策划,正式进入IT行业,正在规划建设于2004年4月,他的个人网站:歌曲“ 2006年11月:”“ 1。

现在开始到2英雄宋3个人像我这样一个年轻的年龄。

麻花辫子6。

星星点灯堕落天使8.Ain”我像鸟儿一样飞哭我最喜欢的10套房(33中产阶级,入侵你的灵魂)11。

生日淡水河烟花13水手14 12侧。

用我的一生去忘记 2007-05-15个人复出EP“飞鸟“ 2007-05-15复出后的个人EP鸟”郑智化最新EP:鸟(CD)歌手\\\/播放:郑智化出版商:发行经销商:广东星外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正式启动,有限公司2 3 1鸟鸟,我们之间(纯)(器乐),我们介绍吗

“我们”和“鸟”诚爱的歌曲,朗朗上口的旋律,最先进的“摇滚+弦乐编曲,男性和悲惨的歌词气质,郑情感内涵的极致完美的年轻一代新锐音乐,崔淑,谭一辙,李延亮,李雨时TG加盟商参与制作,让郑式“的音乐,在一个新的音乐时代的背景下,一个新的音乐元素。

单打,飞下一个黎明东方3,征求台湾黎明的东方(大陆版),英雄歌,太阳和月亮的人耳垢7至8,英雄歌(台湾),中国儿童现在决定要爱我 2009年4月23日的“孩子” 4月23日,沉寂两年后,他的新EP的回归歌手发行日期:2009-04-23曲目数:1“中国儿童”语言:中国词\\\/曲\\\/演唱:郑挚呼呵LP公司名称:世纪辉煌国际文化传媒人文鼓舞人心的歌手郑之桦2年的沉寂后,最近他的新EP儿童重返流行音乐,花了近两年创作出来的“孩子们”,昨天正式开始在百度娱乐,掀起了新一波的“郑智化”网上热卖的孩子郑智化花了近两年的时间和精力,创造和生产的一首歌,唱的自豪感和中国人的骄傲歇斯底里的人,很多朋友后,他们听到这首歌中写道:“令人振奋的一首歌,听了好开心

,”一直以来,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听到的声音更兴奋“等再次听到这样的评论,被视为”儿童“候鸟”的魅力。

郑智化是必要的,因为大多数的球迷对他和他的音乐充满了期待;郑智化是不害怕的期望,因为他也是充满了欲望和创造性的人才,为音乐创作时, “,”我们“这首歌仍然被传唱,一股浓浓的风格郑情绪仍是影响我们,当郑智化在2009年初宣布加入了一个新的俱乐部荣华国际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同时,一个全新歌曲,“孩子”隆重出炉。

“20年来,由于性能之间的关系,我的足迹遍布整个神州大地,当我看到了我自己的眼睛这些年来的进步与繁荣,我知道中国人,是的招摇了历史的沧桑,努力打拼为自己更加美好的未来

突然间,我发现“龙”的后裔,是在过去的中国人,现在弟子的应该是更多的勇气和信心,而不是沉迷于Wyse的悲伤永远,所以我想,写“中国孩子”。

“郑智化说,这是最初的动机郑之哗创造性的孩子,所以,在这首歌时,表达的是他对祖国的热爱,以及中国人民的自信心和自豪感,这样的感受源于从他的新的理解和认识祖国。

“中国儿童的距离郑直华复出首歌曲”候鸟“有整整两年,过去两年,郑智化和经验丰富的情感或思想波动

让他写这首歌的冲动和灵感的是什么力量

这有什么做的演奏技巧,写作技巧,而是沉淀心中的音乐思想单纯的想法吗

敦促“中国儿童一朝分娩。

郑智化说,”汶川大地震发生在2008年的时候我写的第一版本,温暖和勇气想发送给受影响的人,但后来写的歌词写得太煽情的“半放弃了。

在北京奥运会之前,我写了第二版;要鼓励那些认真地挣扎的球员,但旋律过于“热情”,我觉得一点都不像中国仍下跌。

后陆陆续续来写几个版本,但我的心永远摆脱不了没有长城,长江,黄河,青花瓷......这些模型的约束,所以我失去了“虚伪”。

后来,我特意让我的思想发泄很长一段时间,终于实现了演奏技巧,文字技巧都变得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为什么我想写一首歌的初衷,其次是心脏最纯粹的创意动机和本能12月12日,2008年前所未有的完整的歌儿。

“孩子”典型“郑音,”郑和的旋律和5000年的中国文化的影响下,“郑情感”,“郑和思想结晶出来的一个完整的复杂的中国郑式励志”歌曲,这是郑智化专用的所有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身上流着相同的血液,中国国家数百数以百万计的儿子和女儿的音乐作品。

郑和影响“仍在继续,”中国孩子“仍然是我们的儿子和女儿的中国国家中的每一个听的意图和感受。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600字

我喜欢的人是妈妈,因为她热爱劳动,而且特别讲卫生。

妈妈个子不高,大约一米五几左右,,有一张瓜子脸,弯弯的眉毛下有双大大的眼睛,可有神了,我最爱的就是她的眼神,高高的鼻子,美丽的嘴巴。

给人的感觉整个人特别精神。

她的性格很温和,有时也很冲动。

有时在我不认真做作业时,妈妈就会发脾气。

就拿上次来说吧

我做时,我特别粗心大意,她发脾气了,我只好装着听话的样子做作业。

其实,我是有些作业不知道做,心里非常矛盾。

在我不知道做的时候,妈妈也会细心给我分析问题,直到我弄懂弄透为止。

我妈妈还喜欢转呼拉圈,刚开始学时,呼拉圈像个不听话的孩子,经过多次的练习,呼拉圈终于听话了。

她是个平凡而又慈祥的女人,我爱她的鼓励、鞭策。

这篇优秀的“二年级作文”由作文网收集,来源于互联网和会员投稿,仅供参考和学习,转载请注明出处。

母爱一本永远也读不完的书母爱,这个词语也许在别人眼里看着是一个十分简单的词语。

可是它对我来讲大概是最真贵的一个词语。

......那是一个下雪天,屋外飘着鹅毛大雪。

我咬着笔杆,在想着作文怎么写,这时,妈妈回来了,看见我作文还一个字都没写,“啪”的一声给了我一记耳光,我一下子站了起来,强忍着疼痛,大声喊叫道“你凭什么打我

你有什么资格打我

你不就作文写得很好吗

你嫌我作文写得不好,我还不写了呢

你现在就把我的本子撕了算了,有你这样一个妈妈,我还不如没有

都说,有妈的孩子像块宝。

可是我呢

我从来没有得到你的一点点爱

你只喜欢妹妹,不喜欢我。

我恨死你了,我再也不想在这个没有一丝温暖的家里呆着了,再见

”说完,我跑到屋子里收拾东西打算走,其实我心里还是很爱妈妈的,我懂她恨铁不成钢,懂她嫌我骄气,这些我都懂,可我唯一不懂的是,她为什么要打我。

夜深了,妈妈坐在我床边,温柔地说“昕昕,其实妈妈今天不是想打你的。

可是看到你作文一点都没写,我实在太生气了。

所以...所以我...妈妈的眼泪一颗一颗的流了下来,好像晶莹、璀璨的钻石。

泪珠落到了我的脸上,其中的含义却流到了我的心里。

这一天,是妈妈的生日。

而我却早就忘了,还是在事后才知道的。

我好后悔,后悔当时那样对妈妈,眼泪再一次从我的眼睛里涌出。

我的记忆深处,大概是在那天。

妈妈骑车带我去幼儿园,那天街上的人出奇的多,结果一个老先生把我们的自行车给撞了一下,妈妈当场从车上摔了下去,我的腿也绞到了车轱辘里,鲜血顺着我的腿流到了地上,妈妈看见了血,急忙抓住老先生,生气的瞪着他,又用柔和的目光看着我。

那眼神里有温柔,有担心,有着急,好复杂。

随后妈妈背着我,一步一步着,到了医院,医生帮我上药裹纱布的时候,我才发现妈妈的腿也受伤了。

黄豆般大小的汗珠从妈妈的额头上流下来,我哭了,抱着妈妈的头,默默的流着眼泪。

妈妈白天在家要照顾我,晚上还要去上夜班。

她是多么的辛苦哇

我发誓,我一定好好学习,让妈妈为我而感到自豪

要让妈妈看到她的女儿改变了,长大了

母爱,是个最简单,但是里面含有的最多的词语。

生活中,学习中,成长中。

它无处不在,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它是天底下最令人刻骨铭心,最令人敬佩,最珍贵,最温暖的爱

有为名人曾经说过“母爱是个伟大、温暖的摇篮,孩子睡在里面怎能不香甜

”是的,从,到痛苦的分娩。

妈妈为我做的太多太多了,在我眼里母爱是本书,一本永远也读不完的书,它记载着你成长的点点滴滴,记载着母亲的泪水与汗水,我要用我的一生去读完这本书,要用我一生所有的爱,去爱自己的母亲,就像她爱我一样

请列举历史上最狠毒的女人。

代最狠毒的十大妇”  毒妇一 ——吕后  汉刘邦和吕雉可谓患难夫妻,但是戚夫人的出现吕后幸福生活的严重障碍。

有一句话:男儿爱后妇,女子重前夫。

戚夫人美貌多姿色,能歌善舞,而且为刘邦生下一个儿子如意。

如意聪慧可爱,刘邦疼爱小儿,有了废长立幼之念,令吕雉大为恐慌,幸亏有众大臣的拥戴,吕雉才保住了自己的位子。

  刘邦死后,吕雉专权,开始对高祖的宠姬戚夫人大肆报复,砍掉她的手足,挖去她的眼睛,熏聋她的耳朵,还用药物把她变成哑吧,然后将她半死不活地抛入地窖,称为“人彘”。

以至于吕雉之子汉惠帝撞见之后,惊吓成病,卧床不起。

  这种惨无人道的杀人手段,历史上不止出现一次,但是似乎吕后的手段前古未有。

  吕雉掌握权利之后,政治手腕越来越强硬,作风老辣。

为了斩草除根,她还将戚夫人之子如意骗入宫中。

汉惠帝知道母亲居心叵测,有可能突施毒手。

为了保护幼弟,皇帝吃住都同其在一起,寸步不离。

但即便是有了兄长的贴身照顾,幼小的如意仍旧逃不出吕稚的魔掌。

终于有一天,吕稚趁着惠帝出去狩猎之际,将幼小的如意鸩杀。

  毒妇二——昭信  昭信其人,汉景帝之孙广川王刘去的姬妾而已。

是否美貌不得而知,但因为生性最残忍毒辣,所以暂列其一。

  据史料记载,刘去最先宠爱王昭平、王地余二姬,答应将他们立为王后。

可荒淫无度的他后来又喜欢上了另一名女子昭信。

王昭平、王地余二姬嫉妒之余便私下合谋,想要加害昭信。

事情败露后,刘去便对昭平用刑逼供,鞭笞之下昭平不服,换以铁针针之,昭平勉强招供;于是刘去召集诸位宠姬,令其以剑刺杀地余,令昭信刺杀昭平。

又绞杀三名贴身奴婢,并将二人尸体掘出,烧为灰烬。

  后来昭信又诬告刘去另一爱姬陶望卿,刘去听信谗言,带着昭信和诸位姬妾到了望卿住处,“裸其身,更击之。

令诸姬各持烧铁共灼望卿,望卿走,自投井死。

昭信出之,椽弋其阴中,割其鼻唇,断其舌……与去共支解,置大镬中,取桃灰毒药并煮之,召诸姬皆临观”,后来昭信又陷害一名姬妾荣爱,“爱恐,自投井,出之未死……去缚系柱,烧刀灼溃两目,生割两股,销铅灌其口中。

爱死,支解以棘埋之。

”凡是因为受到刘去宠幸而被昭信秘密杀害的女子,就有十四人之多。

  如此种种手段真是够残忍了

所以昭信之毒堪为第一

  毒妇三——骊姬  骊姬之毒全在“阴柔”二字,可谓杀人不见血。

  春秋时期,晋献公出兵攻打骊戎(古代少数民族名。

西戎的一支,姬姓。

在今陕西省临潼县的骊山),灭了骊戎之君,将他的女儿骊姬作为俘虏带回国内。

  骊姬的美丽,令献公想入非非,不顾占卜人的劝阻坚持将其纳未己有。

之后骊姬生下一子,取名叫奚齐。

  因为有了儿子,骊姬开始为自己母子的未来权位未雨绸缪,蠢蠢欲动。

  首先,她要为儿子扫清踏上国君之位的障碍,除掉最有才华的三个王子:申生、重耳、夷吾。

  她唆使献公,让申生率军攻打戎狄,以便伺机抓住把柄,置太子申生于死地,但均未能得逞。

接着又诬陷申生在祭祀的肉里下毒,想要害死献公,逼得申生百口莫辩,含恨自杀。

申生死后,骊姬又诬陷夷吾是同谋,吓得二公子重耳逃往蒲城,夷吾逃往屈城,加强防备,严阵以待。

  献公听说两位公子不辞而别,大发雷霆,更加认定两位公子与太子有谋害骊姬之意,命令发兵攻打蒲城。

蒲人之宦者勃鞮得令,敦促重耳快快自杀谢罪。

重耳跳墙逃走,宦者追上挥刀斩断了重耳的衣袖。

重耳跑到了翟。

献公还派人讨伐屈城,但是没能攻下。

  献公死了之后,大夫里克、邳郑发动三公子的党羽作乱,先后杀掉奚齐和卓子,夷吾回国即了君位。

骊姬掀起的这场轩然大波,才宣告平息。

  毒妇四——赵飞燕  赵飞燕之美貌,可谓天下第一,无与伦比,当年能做掌上舞的轻盈女子,虽然是艳丽如花,但内心的狠毒无情也毫不逊色。

  赵飞燕被汉成帝召入宫后,很快与妹妹赵合德合力搞垮了皇后许氏,自己取而代之。

赵飞燕舞技超群,有出身于烟花巷之说。

由于曾为歌妓,所以无生育能力。

妹妹同样不能生育,花无百日红,倘若不能生育自己的儿子来稳固地位,那这对她们来说的确太危险了。

  由此两人开始时刻注意被皇帝宠幸的宫妃。

一些怀孕的宫嫔由此遭到厄运。

  一位叫曹宫的宫女,“进御”之后生了一男孩,这本是年逾四十而无子的成帝的一大喜事,然而赵氏姐妹闻讯后,胁迫皇帝下令处死曹宫母子,制造了耸人听闻的惨案。

一年以后,同样的悲剧又发生在生下皇子的许美人身上。

  据说,成帝对于两人的狠毒行径并非不知,但沉迷于温柔乡中的他难以自拔,以至于亲眼看着自己的骨肉被赵飞燕闷死,只有流泪哀叹而已。

  历史记载:“掖廷中御幸生子者辄死,又饮药伤坠者无数。

”昏了头的皇帝倾心拜倒在赵氏姐妹的石榴裙下,冒着断绝汉朝皇嗣的危险任其杀害自己的骨肉,赵飞燕可谓魅力独绝了

  不知道是毒还是妒,我看也没必要分开,反正不嫉妒的女人很少,嫉妒的女人总是有一点点的‘毒’的,多谢各位支持

  毒妇五——贾南风  恐怕最可恶的女人非晋惠帝皇后贾南风莫属,此人不但狠毒悍嫉,而且丑陋淫荡,无一可取之处。

  身为皇后的她连生四女,没有子嗣,宫中被皇帝临幸之女自然都要面临悲惨境地。

  她表现的比赵飞燕姐妹更凶残,在得知一官妾怀孕之后,竟然悍然闯入其居所,用卫士所执的大戟,对该女子当胸就是一戟,使其腹破流血而死。

  晋武帝畏其如虎,自矜“朕本诸生家,传礼来久”,是最尊崇“礼法”的。

但是面对贾南风的横行暴施,只有徒叹奈何。

  毒妇六——独孤皇后  隋文帝杨广的皇后独孤氏其实是可以高枕无忧,用不着大开杀戒的,因为她为隋文帝生下五子,而且五位皇子都长大成人,羽翼已丰,不必为失宠而担忧。

但是女人的防御性心理状态还是让她下了毒手,担当了毒妇的恶名。

  隋文帝曾经迷恋上仁寿宫的一位宫女。

该宫女被称为尉迟氏,自然是年轻漂亮,可谓一朵明艳的解语花。

我觉得隋文帝与皇后独孤氏婚姻多年,一直未有其他女子前来夺宠,可见二人情比金坚,就连皇帝也时常对夫妻二二人的深厚感情自我夸赞。

尉迟氏能够吸引隋文帝,肯定是魅力非常了

  皇后得知以后大怒,马上派人杀死了尉迟氏,气得隋文帝骑马在京城外的山野中狂奔了大半天,直到天黑才沮丧地回宫。

  独孤皇后敢如此凶悍的与丈夫对抗,不过是因为文帝夺取天下也有她的一份功劳,可谓理直气壮。

  毒妇七——武则天  我相信从古至今没有一个女人能够和武则天相比,她才华横溢,在中国历史长河之中光芒独特锋利,是令许多雄视天下的将相都黯然失色的璀璨的明星。

  她的狠毒是迫于政治目的,当然我所列举的这些女人大都卷入了政治斗争之中,但是武则天是真正有政治才干的一个。

她的“狠毒”也表现在很多方面,弑子杀孙她都做到了,这在宫廷斗争当中都是屡见不鲜的事情,这里只说她垂帘听政之前的小小序曲罢了。

  对于一个曾经被先皇唐太宗李世民御幸过的女子,还能够再被新皇帝李治接入宫中,并非是因为她魅力非常受到了皇帝的厚爱,而是因为当时宫中后妃争宠的形势造成的。

  史上的王皇后虽然貌美,但是形体削瘦苗条,这在以丰腴为美的唐代并不占什么优势,而妩媚多才情的萧淑妃仗着皇帝的宠爱早已不把她放在眼里。

面对日趋严峻的形势,皇后把希望寄托在了寄居寺庙的武则天的身上,亲自将她接入宫中,作为自己对付萧淑妃的利刃。

  当然那个时候她还不叫武则天,而是被唤做媚娘。

  刚入宫时,媚娘的确是温顺可爱,处处讨得宫中上下人的喜欢,但是渐渐的,形势发生了转变。

媚娘连续生下弘和贤两位皇子,由小小的昭仪青云直上,成为宫中的新势力,这让王皇后大为恐慌,开始悔不当初,转而与萧淑妃合谋对付媚娘。

  之后发生了媚娘新生小公主如意暴死的惨剧,令皇帝大为悲痛。

接着,有宫人举报,说是王皇后之前曾经前来探视,举止慌张诡秘。

  自此,各种不利于皇后的谣言纷飞,于是王皇后开始惶惶不可终日,深怕会被深究治罪。

  其实,小公主的死到底是何人所为已经成为千古之谜。

有人说是武媚娘为了夺得权位,孤注一掷,亲自下的毒手,也有人说是因为宫中过于封闭,门窗经常紧闭,而且为了驱走冬天的寒意,宫女们常要燃烧大量木炭取暖,造成了婴儿的窒息死亡。

  无论是哪一种死因,武媚娘对于女儿的暴亡表现的痛不欲生。

在逐步清理掉朝上的敌对势力之后,她开始将矛头指向宫中的女人。

  首先是皇后被以在宫中施行巫蛊之术被废,接着是同萧淑妃一起被贬为庶人。

罪名是企图用鸩酒毒杀武昭仪。

  据说她们被囚禁在一个只露一小孔的黑暗密室中,与外界隔绝。

后来唐高宗念着旧情去看过她们一次,看到两个女人限于如此悲惨境地,便动了恻隐之心,假以安慰,说了些将来放二人出去的话。

消息迅速传到了媚娘的耳中。

于是她俩随后被武媚娘各打一百杖,砍去手足,投入了酒瓮之中。

媚娘曾经令人传言:我这是特意满足你们两个人的愿望,让你们品尝到骨酥筋软的滋味。

  王皇后面对绝境,反而显得很解脱,说是终于可以放下宫廷的争斗,安静的离去了。

而萧淑妃犹在大骂:阿武妖精,乃至于此

日定当为猫,阿武为鼠,生生扼其喉

两个女子在酒瓮之中浸泡数天之后,终于悲惨的死去。

  淑妃的临终遗言传到武则天耳朵里,不免让她在心底产生罪恶感,心惊肉跳,由此武则天下令宫中不得养猫。

武则天怕猫的传说也在民间流传开了。

  南宋光宗的李皇后同样心狠手辣,为了制止丈夫的花心也是别出心裁,百般恐吓。

  一日,光宗洗手时,看到侍奉其浣洗宫女的手特别白皙,十分喜爱,禁不住伸手触摸,啧啧称赞。

几天以后,李皇后就派人给光宗送去一个食盒,说是闻听君王喜爱此物,妾特意取下,以奉君上。

光宗听了十分欣喜,打开食盒,赫然发现里面盛的竟是那位宫女被砍下来的双手

震惊之余,几乎晕厥。

  毒妇九——万贞儿  万贞儿即是民间广为流传的包公戏之中狸猫换太子案的原型。

  万氏是山东青州诸城人氏,幼年即被选入宫,充当孙太后(英宗母,宪宗朱见深的祖母)的宫女。

长大以后,成为一名司衣女,侍奉当时还是太子的朱见深,耳鬓厮磨,渐渐产生私 情。

  万贞儿长得丰满艳丽,据说“秀慧如赵合德,肥美似杨贵妃”。

而且为人机 警,“每(皇)上出游,必戎服佩刀,侍立左右,(皇)上每顾之,辄为色飞”,很受宠 爱。

  但是自从皇帝登基以后,两宫太后又为皇帝选纳了几名女子,分别是皇后吴氏,妃子王氏、柏氏,个个年轻貌美,令万贞儿深感嫉 妒和仇 视。

  皇后吴氏,面对万贞儿的目中无人,也想整治一番。

一次,万贞儿晋见的时候,傲慢无礼,进退无序,受到皇后训斥,万氏毫不示弱,出言顶撞,皇后大怒,夺过太监手中的棍子对其杖责数下。

万氏委屈之余,在皇帝面前借机诉苦撒娇,皇帝一怒之下把吴氏废掉,另立王氏为后。

  成化二年(公元一四六六年),万氏生下一子,被封为贵妃。

但是孩子不久便夭折,以后也没有生育。

  万氏面对宫中的年轻女子常常自危,对其他女子的受宠嫉妒到了疯狂的地步,一发现哪个妃嫔怀孕,就派人以治病为名,使其堕胎。

而每当此时,皇帝不但不敢追究,反而对她低声下气,好言相对。

  一日,皇帝宠幸了一名姓纪的女子,纪氏由此受孕。

万氏命一名宫女前去察看,因为那名宫女很有良心,回报说不过是身体抱病而已,替纪氏隐瞒了过去。

  后来,纪氏分娩下一男婴,央求守门太监张敏将其溺 死,太监不忍,便私下将婴儿藏入密室抚育,而且废后吴氏也常去探望照顾。

  此时皇帝只有一子佑极,年近两岁,刚被立为太子,即被万氏毒杀。

面对丧子之痛,皇帝深感苦恼。

  一日,皇帝对着镜子哀叹自己年岁已老,却仍旧没有子嗣,太监张敏借机进言,道出实情。

皇帝大喜,将纪氏和孩子接入宫中。

之后,宫中不但传出妃子怀孕的消息,令万氏痛苦非常。

由此,迁怒于纪氏,将其害死。

太监张敏深恐莅祸,在跪拜太子祈祷之后,也吞金自杀。

  成化二十三年(公元一四八七年),万氏因为一宫女出言讥讽,大怒,用掸子连打宫女数下,气咽痰涌而昏厥,继而身亡,死时五十八岁。

皇帝听说万氏已死,良久不语,半天才说了一句:“万长侍走了,我也将不久于人世了

’果然,不久,他也随之死去。

  万氏由一名普通的宫女到专宠后宫的皇贵妃,而且,她与皇帝之间的年龄相差十七岁,这样的例子,在明朝是绝无仅有的。

  毒妇十——客氏  客氏之毒,在于同明代大宦官魏忠贤相互勾结,淫乱宫廷,为祸朝廷。

  客氏本是明熹宗乳母,在同大太监魏忠贤勾结以后,开始掌控宫廷内部势力。

面对平日不能相容的宫中女人开始大肆残害。

  明光宗选侍赵氏,与客氏素有嫌隙,客氏便矫旨赐其自尽。

赵氏临死之前,大哭一场,将光宗所赏赐的珍玩陈列案几之上,拜过之后悬梁自尽。

  裕妃张氏言语之间得罪客氏,客氏含恨在心,便在熹宗面前进谗言,说张氏所怀骨血非皇帝亲生。

  熹宗听信谗言,将张氏打入冷宫。

客氏不许膳夫为其提供食物,张氏在冷宫之中被活活饿死,临死之前,竟然爬到屋檐下,喝雨水充饥。

  宫中一位冯贵人,素来厌恶客氏卑劣行径,常在皇帝面前痛斥客氏与魏忠贤所为,遭到嫉恨,客氏便以其诽谤圣上为名,逼迫她自尽。

  成妃李氏将冯贵人的惨剧告诉熹宗,熹宗竟然毫不悲切,置若罔闻。

客氏知道后,又假传圣旨将成妃幽禁。

幸亏成妃鉴于张妃之死,内心早有准备,在壁橱内藏了食物,挺过了半月有余,才没有被活活饿死。

  张皇后对一手遮天的客氏也是深恶痛绝,经常劝熹宗惩治两人,但熹宗反而由此对皇后十分厌烦。

  熹宗偶尔进入坤宁宫探视,恰巧皇后在案上读书,皇帝随口问道:卿读何书

皇后正色答道:史记赵高传

熹宗默然,支吾两句便走开了。

  客氏势利滔天,买通了坤宁宫中一名宫女,开始对皇后下手。

当时张皇后已经怀孕,腰间疼痛,要求宫女为其捶背,宫女暗中用力,竟然导致皇后小产。

随着宫中一个个女人惨遭不幸,昏庸的熹宗绝嗣。

关于《飘》文学评论有哪些

《飘》的内容简介  《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

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读者为之倾心。

  美国南北战争前夕,佐治亚州塔拉庄园16岁的斯佳丽小姐疯狂地爱着邻居阿希礼·韦尔克斯。

战争爆发后,阿希礼与他的表妹玫兰妮·汉密顿结了婚,斯佳丽一怒之下,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

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病死,斯佳丽成了寡妇。

  在一次募捐舞会上,她与瑞特·巴特勒船长相识。

战火逼近亚特兰大,斯佳丽在瑞特船长的帮助下逃离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庄园。

看到昔日庄园已变成废墟,斯佳丽决心重振家园,为此不惜一切代价。

不久,斯佳丽的第二任丈夫弗兰克在决斗中身亡,她再度守寡。

瑞特真诚而热烈地爱着斯佳丽,不久斯佳丽嫁给了瑞特。

虽然瑞特身上有同她类似的气质特征吸引着她,但同时她仍迷恋着曾爱过的阿希礼。

瑞特带着伤心离开了斯佳丽,而斯佳丽此时却意识到瑞特才是惟一能和她真正相爱的人。

  《飘》赏析评论  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玛格丽特·米切尔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

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

  《飘》又名《乱世佳人》,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思嘉的一生展开的。

从她的少女时代——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思嘉在不断地成长、成熟。

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思嘉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

读完《飘》后有三句话我印象最深:  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飘》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

它表达出来的思想是不用说的,这跟大多数名著一样闪耀着思想的光辉。

另外,我觉得它是我见过的小说当中描写人物外貌与心理最出众的,这是相当出色的。

它的描写手法让人惊叹,让我如痴如醉

  《飘》读后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文字优美、笔调幽默,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具有南方浪漫传奇小说传统。

作者把战争的死亡、残酷、悲壮、以及一个人作为个体面对这场战争时所表现的渺小、无助和无奈反映的淋漓尽致。

并以她女性特有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住了青年女子的复杂心理活动,成功地塑造了郝思嘉这一人物形象。

主人公郝思嘉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充满斗志、自强不息、永不放弃的精神令人为之倾心读完米切尔的《飘》,让我震憾的不仅是思嘉和瑞德之间曲折绵转的爱情故事,更让我佩服的是思嘉创业精神

思嘉和瑞德是作者着力刻画的两个人物,他们有相同的性格,相似的缺点,他们者属于投机商,对金钱有一定的痴迷性,所不同的是瑞德的投机要更艺术一点,而且思嘉一直不敢正视自己人性的缺点,而瑞德是一个明智的人,他在十二橡树看到思嘉就知道他们是同路上。

所以自始至终他对思嘉都保有一种爱情,这样的爱情包容了思嘉的一切错误和缺点,就是他最后离开她,这段情缘也未剪断。

对塔拉的热爱,对土地的热爱,对艾希礼的爱情是思嘉生命中的三大主线,她是一个幻想主义者,对艾希礼抱有幻想,有一种盲目的爱,她一直以艾希礼的爱情做为精神支柱,当作逃避现实的理由。

她还是一个贻于思考的人,她从不深究自己的思想。

其实在潜意识里她是喜欢瑞德的,但她不正视现实,直到一次又一次的恶梦在眼前重演,才认真梳理自己的感情。

瑞德是一个投机商,很自信在思想上也很现实。

对思嘉的爱,有时也会变成一种负担。

媚兰在他眼中是一个精神完美主义者,他信赖她、崇拜她在她面前暴露自己的缺点,不保留尊严。

他一直在努力扭正思嘉的思想,让她放弃幻想,但当一切都没有意义时,他把对思嘉的爱转移到邦尼身上。

这是瑞德作为父亲的闪光点,他甚至为了邦尼改变自己。

在邦尼带着他的爱死去时,他选择了放弃不是放弃对思嘉的爱,而是为了更好的珍惜。

《飘》中另一处让我感触深的是思嘉的创业精神,她对塔拉,对土地的热爱。

一场莫名其妙的战争,带走了她的一切,当她回到塔拉时面对的绝不仅仅是饥饿。

刚分娩后的媚兰刚出生的婴儿,自己的孩子,妹妹还有战后的塔拉,一切的一切对一个适应小姐生活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在爬着去找吃的,在思痛摘棉花,在打死一个北方姥,在一次次逃避“扫荡”、在重建塔拉时,她肩上顶起的是多大一片蓝天。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是一个白手起家的人,是一个出色的创业者。

他们都活在别人的目光中。

在别人的目光下,瑞德公然反对战争,公然投机倒把;思嘉在别人的目光下,一次又一次结婚,而且在男权主义强烈的社会下做生意。

但不管这目光中有多少成份是鄙视、憎恶,但更多的肯定是羡慕。

这正体现了一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不管这体现了一种什么人生态度,至少显示出一淆洒的风度,一定的执着精神。

不在乎如何开始,不在意如何结束,经过是荡气回肠的,有了那份自信、自私、萧洒与执着,就有了这句不失宠的格言“Tomowow is a n 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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