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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房子这本书的读后感

时间:2019-07-07 18:07

能跑会跳的房子读后感

满招损,谦受益 ——读《会走小》有感 今天我阅读了《走路的小房子的》一我很好奇,房子会走路吗

于是,带着好奇心,我很认真的读完了这本书。

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童书作家杨红樱,我很喜欢杨红樱阿姨的作品,她的作品很生动,让我着迷,将儿童世界描绘的有声有色,正像她所说的“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座梦幻的城堡,只有保有一颗童心的人,才能进入这座城堡。

”在这个美丽的童话城堡中,可爱的孩子成了世界真正的英雄和主人。

这本书充满着诗与欢乐,充满着爱与感动,充满着美与启迪,充满着无边的幻想与无限的热能,它最适合我们安静地坐下来,一起阅读和思考。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分享这本书吧

本书由五个大故事组成,第一个故事是“亲爱的笨笨猪”,第二个故事是“会走路的小房子”,第三个故事是“追赶太阳的小白鼠”,第四个故事是“鼹鼠妈妈讲故事”,第五个故事“骆驼爸爸讲故事”。

第一个故事讲了笨笨猪和秃尾巴老鼠一起生活,笨笨猪帮鸭妈妈卖鸭蛋,帮驴大爷盖新房子。

第二个故事讲了小翘辫儿和小跟头一起跟小房子生活。

第三个故事讲了一只秃尾巴老鼠放出来的小白鼠去追赶太阳。

第四个故事讲了鼹鼠妈妈讲“金瓜汤”、“银瓜汤”、“小迷糊兔”、“农夫和蛇”、“蚂蚁球”的故事,故事讲得特别生动。

第五个故事讲了“神犬破案”、“耳朵的风波”、“比胆儿大”、“藏松果”的故事。

在这五个故事中,我最喜欢“会走路的小房子”这个故事,《会走路的小房子》讲的是一座会走路的小房子骄傲自大,从来不把别人放在眼里,更不会接受别人的意见和建议。

后来,它的门儿也坏了,窗也破了,最后成了一座人见人厌的破房子。

让人感到高兴的是小翘辫儿、小跟头儿帮助它修好了门儿,安上了窗,小房子对他们心存感激,邀请他们俩住了进去,小房子又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

《会走路的小房子》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骄傲自大,否则别人都会远离你,你会越来越孤独。

只要你谦虚并且乐于接受别人的意见和建议,别人就会去帮助你。

记得在课堂上,我们学过中国的一句古老的成语:“满招损受益。

”意思是说,骄傲招来损失,谦虚受到益处。

谦虚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是使人不断进步,获得成功的一个重要的内在因素。

谦虚首先表现为实事求是地看待自己,有自知之明。

谦虚的人总是既看到自己的优点和长处,又看到自己的缺点和短处;既看到已取得的成绩,又懂得不论成绩有多大,对于伟大的事业来说,只不过起到了一砖一瓦的作用。

当人们称颂科学家牛顿的光辉成就时,他却认为自己好像是一个在海滨玩耍的孩子,只不过捡到了几片贝壳而已。

其次,谦虚的人总是努力不懈,积极进取,锐意奋进的。

著名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就是个例子,他取得的成就越大,得到的称誉越多,就越感到无知,他把自己所学的知识比做一个圆,圆越大,它与外界空白的接触面也就越大。

爱因斯坦曾经意味深长地说:“如果有谁在自己标榜为真理和知识的裁判官,他就会被神的笑声所覆灭。

”即使你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也决不能自满,千万不要生活在过去的荣耀之中。

成功不是人生停留的归宿,也不允许昨天的成功影响今天的工作。

生活在于不断的奔跑,不断的超越自己的事业,而不在于成功目的的实现。

另外,谦虚还表现为正确地看待别人,虚心地向别人学习。

孔子说:“三人行,必有吾师。

”意思是说,只要有几个人在一起,其中必定有值得我学习的老师。

谦虚的人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和长处,随时向别人请教,并懂得尊重别人,有事和大家商量。

所以,谦虚的人能够主动地取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不断地从集体和群众中汲取养料,充实自己,为自己的进步和成功创造良好的条件。

谦虚的反面是骄傲。

骄傲使人盲目自满,固步自封,自高自大,脱离群众,堵塞进步与成功的道路。

但是谦虚绝不是自卑。

自卑是不切实际地过低估计自己,觉得自己处处不如别人,对事业灰心丧气,这往往导致无所作为。

骄傲和自卑从两个极端背离实事求是的精神,都是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

谦虚的人既不自高自大,也不妄自菲薄,总是满怀信心地努力进取。

对于我们这些处于成长中的孩子而言,怎样做才是谦虚呢

经过了一番思考,我领悟到以下几点:第一,你必须尊重别人。

用一颗真挚的心友好地对待身边的人,我们要注意自己言行,谦虚待人,学会尊重他人。

因为维护他人的尊严和人格是我们和别人相处中最重要的一点。

第二是我们必须认识自己。

记得一个名人说过“认识自己是很难的”我们应该认识到自己的优缺点,要有自知之明,不要自高自大。

必须承认每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在很多时候,需要得到别人的帮助我们才能成功。

第三是我们应该积极向别人学习,吸取别人的优点完善自己,有宽阔的心胸去接纳别人。

遇到不懂的问题勇于承认不会;不夸大自己所作的事情;多学习接受新事物。

因为我们以后的生活是和很多人在一起工作。

因此谦虚不止是自身的修养,也是我们和其他人一起生活工作需要的修养。

所以,我们大家要养成谦虚和乐于接受别人的意见和建议的好习惯,我们要做一个时刻都能够保持心境开朗,脸上时常挂着微笑的人,这样的人不论是在什么地方,都是最受他人欢迎的人。

读草房子写15篇摘抄和读后感

(1)读《草房子》有感 最近,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它里面的内容深深地感动了我。

一个叫作油麻地的乡村小学校给男孩桑桑留下了快乐又难忘的童年记忆——天生秃顶的秃鹤出于对尊严的执著坚守,而演出的令人发笑又令人心酸的悲喜剧;在孩子眼中显得扑朔迷离的少女纸月的身世之谜;令桑桑自疚不已而实际上注定难成正果的蒋老师与白雀姐的短暂爱情;从精神与物质的顶峰,猝然跌落到最底层的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厄运抗争的艰难历程;当校长的严父终于流露出来的舐犊之情和初涉人生的桑桑对生与死的最初体验……本剧把主人公桑桑童年亲历的几个平常又动人的小故事有机地联系起来,真诚又富于诗意地歌颂了至真、至善、至美的人间情感,展示了富有独特风情的人生画卷。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

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

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

被叫”秃鹤”的他常常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

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

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

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是最好的“解药”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

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

她没有爸爸妈妈。

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

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

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

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

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

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 银铃般清脆。

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

这就是真正的美。

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 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

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

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

他是那样的可怜。

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

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

我不仅仅被它的魅力吸引住了,还被故事里面的情节,深深感动了。

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怕桑桑会死掉,我心里默默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秦大奶奶奋不顾身跳下水“救一只油麻地小学的南瓜”。

只是一只渺小的南瓜,她却能把它当成人似的,不顾自己的安危,跳下水去拿。

可惜,这么好的人就仅仅为了一只南瓜而不醒人世。

我看到这,两行感动的泪水又从脸上淌下。

我是多么钦佩秦大奶奶的精神,这难道不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吗

这难道不是我们提倡的雷锋精神吗

读完了《草房子》,我明白了,童年就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纯真无邪,是一切美好的所在,她美得宁静、温馨、悠远,而且永恒… (2)《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曾经看似很厚的,无谓咀嚼的书,今天我却爱不释手,更希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思绪——突然间觉得生活也跟着有节奏的开始了;回味生活中经历,居然暗自窃喜,原来生活中正是有那么多的小插曲,才回忆起来那么的甜美,真的要感谢与我生活的所有人,以为有你,才让世界,才让我变得精彩,觉得自己在不断的成长

想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如过说是经历过才让他埋下了“爱”的种子,那就是我读得还不够深入,应该说是更加有“爱心”了,因为我们都知道书籍中最认为顽固的老奶奶最早是被他所改化的,不是吗

曾经在这片土地生活了几十个年头,在这几十年里,她与秦大没有白天与黑夜,没有阴天与晴天,没有炎热与寒冷,甚至没有穿衣、吃饭消解疲倦……的欲望。

“用几十年的心血换来这片土,这是我们爱的结晶啊

而如今,唯一的心爱——丈夫离开了,只剩下他留下的这片土地以及看到土地而沟起的那段美好的回忆,如果失去,不,绝对的不允许有人打这样的心思。

”秦奶奶悲痛欲绝。

桑桑第一次见到秦奶奶,好象认识她似的叫了一声:“奶奶。

”一直被人讨厌的“老太婆”,听到这样亲切的叫声,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但从她亲昵的行动中我们不难看出——她伸出手去抚摸了一下桑桑的脑袋。

所有的孩子都远远的躲着她,桑桑却可以从奶奶的艾地里要来一大束的艾,好令人佩服。

当桑桑发现奶奶在艾地打滚时,它居然叫桑桑保守秘密。

看来她也并不是那样能的不可接近,原来爱是相互的,桑桑和奶奶不就是都用自己的爱的诠释吗

这一切似乎都在情理之中,让我不明白的是怎么就会因为一个南瓜而落水呢

难道你从前的坚持,从前的抱怨……都烟消云散了吗

起先,你是自动的离开校园,寻找自己新的生活,快乐,自由,舒坦……接着,你是情不自禁——那震撼的救人举措;用拐杖哄赶进校园的鸭子,在菜园边上守着;等待时机,你终于要离开学校了,而且是一件一件,自己漫漫的搬,谁都不需要帮忙。

今天,你终于奋不顾身,为学校的一个南瓜而永远的离开了……所有的人因为你的离开而伤心,而自责。

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

阅读着,品味着,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

只希望真爱开满人间。

有关草房子的15篇读后感

我暂时没有那么多,我先给你4篇先,再多的我就没有了  1.读《草房子》有感  最近,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它里面的内容深深地感动了我。

  一个叫作油麻地的乡村小学校给男孩桑桑留下了快乐又难忘的童年记忆——天生秃顶的秃鹤出于对尊严的执著坚守,而演出的令人发笑又令人心酸的悲喜剧;在孩子眼中显得扑朔迷离的少女纸月的身世之谜;令桑桑自疚不已而实际上注定难成正果的蒋老师与白雀姐的短暂爱情;从精神与物质的顶峰,猝然跌落到最底层的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厄运抗争的艰难历程;当校长的严父终于流露出来的舐犊之情和初涉人生的桑桑对生与死的最初体验……本剧把主人公桑桑童年亲历的几个平常又动人的小故事有机地联系起来,真诚又富于诗意地歌颂了至真、至善、至美的人间情感,展示了富有独特风情的人生画卷。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

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

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

被叫”秃鹤”的他常常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

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

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

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是最好的“解药”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

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

她没有爸爸妈妈。

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

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

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

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

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

  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 银铃般清脆。

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

这就是真正的美。

  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 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

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

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

他是那样的可怜。

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

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

  我不仅仅被它的魅力吸引住了,还被故事里面的情节,深深感动了。

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怕桑桑会死掉,我心里默默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秦大奶奶奋不顾身跳下水“救一只油麻地小学的南瓜”。

只是一只渺小的南瓜,她却能把它当成人似的,不顾自己的安危,跳下水去拿。

可惜,这么好的人就仅仅为了一只南瓜而不醒人世。

我看到这,两行感动的泪水又从脸上淌下。

我是多么钦佩秦大奶奶的精神,这难道不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吗

这难道不是我们提倡的雷锋精神吗

  读完了《草房子》,我明白了,童年就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纯真无邪,是一切美好的所在,她美得宁静、温馨、悠远,而且永恒……  2.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鹰”的他常常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是最好的”解 药” 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 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就是真正的美. 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 人生无处无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  3. 这是曹伯伯七八十年代完成的作品,时代离我们很遥远,但读起《草房子》这本书,却感到那么亲切。

  故事由9个小故事组成,似乎可以独立成章但它们内在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里的一切都油麻地这个地方有关,都和桑桑这个小主人公有关。

故事的一切都围绕着他们展开。

桑桑是一个聪明伶俐,活泼好动的小男骇。

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涯中,做的好事多不胜数,但是闯的祸也不少。

比如,他把蚊帐改成渔网来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把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这一切,不得不使我边看书边笑。

  但是,在药寮那一章,又让我多次流下泪水。

在那章,桑桑被诊断为患了绝症,桑桑的爸爸走南闯北,四处寻访名医,但是又一次次的失败,我为桑桑这样短暂的生命流下了泪水。

在几乎要绝望的时,温幼菊老师带桑桑到她的药寮里,为他熬药,鼓励他。

终于,桑桑的爸爸访到了名医。

当看到桑桑的病痊愈的时候,我高兴得又一次流下了泪水。

从此,随着时间的流动,桑桑懂事了许多。

  我也曾经是一个顽皮的孩子,常常在家里的院子里挖上一个两半米来深的洞,然后铺上稻草,完成我心目中“陷阱”,或者是在别人进门时,实施我的恶作剧。

而且在班级里总是欺负同学,今天不是把这个打出鼻血了,就是明天那个头上起了个包。

但是,在爸爸妈妈的教育下,我渐渐知道我的做法是错误的了,我这样损人不利己的做法不但伤害了别人,而且在别人心目中留下了一个不好的影响,还养成了一个不好的习惯。

  故事中的桑桑在六年的小学生涯中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我不是也有同感吗

  4.《草房子》这本文学作品是曹文轩叔叔1997年10月18日于北京大学燕北园撰写的一部现代著名长篇小说。

它是曹文轩在继《山羊不吃天堂草》之后沉淀多年、酝酿数载,倾心奉献的又一部儿童文学作品。

  《草房子》这本长篇小说的主人公是油麦地小学校长家的儿子桑桑。

作品记下了小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桑桑和他的家人是开学不久才调过来的,桑桑的父亲原是一位猎人,打猎直到25岁。

虽然只上过一年学,可他一直坚持读书,才当上了校长。

在这六年小学生活中,桑桑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的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惨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刹那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塑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桑桑得鼠疮快要死时,温幼菊的发自内心的鼓励……这一切;既清晰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小学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精彩的六年

  在这本书里最使我感动的还是杜小康。

杜小康家住在油麦地的一间“红门”里,他们家几代都在油麦地经商,是油麦地的首富,所以他爸爸杜雍和对他一直是有求必应。

可就在他爸爸拿了自家所有钱又去购买一批货准备继续经商时,船翻了,他们家破产了,杜小康停了学。

懂事的他在停学后尽自己的能力帮助父母维持着生计,在校门口卖东西,没有一丝卑微的神色,挣钱减轻家里的负担。

不怕苦,不怕累,精神饱满地过着每一天。

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在富有时不要浪费,在贫穷时不要卑微,尽自己所能,克服种种困难。

学习中要不畏艰难,只有刻苦、勤奋,对生活充满信心,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

《草房子》读后感,主要内容少一点,读后的感受要多,500字左右。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

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

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

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

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

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

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伦,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

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

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甫,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

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

”于是,他投拜在神甫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

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

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

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

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

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

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

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

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

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

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

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

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

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

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

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

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

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

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

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

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

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

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

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

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

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

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

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

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

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

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

”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

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

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

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

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

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

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

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

玛特儿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

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

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

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

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

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

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

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

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

”。

不久,玛特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

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

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

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

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

”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

信中说:一切都完了。

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

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

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

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

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

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

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

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

”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

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

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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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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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猫日记之保姆狗的阴谋这一天 翠湖公园 第二天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第三天 会算命的猫 又一天 帅仔的保姆狗 第二天 杜真子感冒了 那一天 锦鲤鱼池 第二天 跳梅花桩 第三天 关于嫉妒心 第四天 冬至这一天 第五天 埋在土里的希望 那一天 马路历险记 又一天 浓雾掩盖的罪行 第四天 执迷不悟 这一天 喜欢马小跳的理由 第二天 一路狂奔 昨 天 老鼠毒药 第九天 有一种思念 又一天 复杂的情感 又一天 奇怪的车祸 又一天 奇怪的车祸 第三天 临死前的忏悔 那一天 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笑猫 性格特征:很多的心情,这只猫都是用笑来表示的。

他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

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

他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最爱的人:一个是杜真子,另一个是马小跳。

疯丫头杜真子 性格特征:她和表哥马小跳见面会吵架,分开会想念。

她是一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是笑猫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

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拉。

她可以把男孩子们指挥得团团转,让他们都崇拜她。

兴趣爱好:天天和笑猫呆在一起。

地包天 性格特征:一只性格很好的京巴狗。

她喜欢交际,见谁都挺亲热。

她还喜欢吃甜蒜,嘴里总有一股蒜味儿。

她从来不乘电梯,总是担心万一停电了,被关在电梯里怎么办…… 最崇拜的偶像:笑猫。

淘气包马小跳 性格特征:心里有话不说出来会憋得难受,但有一个秘密他不会告诉任何人,那就是他在上幼儿园时,曾经狂热地崇拜过他现在同桌冤家。

他对朋友赤胆忠心,却经常遭到朋友的背叛。

他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站在办公室的时候垂头丧气,出办公室的时候欢天喜地。

他在怕笑猫对他冷笑。

兴趣爱好:太多。

常变。

唯一不变的是对弱小动物的热爱。

保姆狗老头儿 性格特征: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长着一张忧郁的老头儿脸。

他是帅仔的保姆狗。

在体形上,他比帅仔小,年龄却比帅仔大。

他具备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智慧、冷静、坚韧,但强烈的嫉妒心使他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地走向罪恶的深渊。

最不喜欢的事:遇见笑猫和地包天 废话大王毛超 性格特征:嘴巴闲不住,说十箩筐话,有九箩筐都是废话。

兴趣爱好:打探情报,散布小道消息。

帅仔 性格特征: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高大彪悍,眼神却异常温柔。

他太完美了,得到了很多的爱,也招来很多的嫉妒。

在他的身边,总是危机四伏,险象环生,但他一直不知道,许多惊险的故事都是因他而发生的。

最信赖的亲人:保姆狗老头儿。

河马张达 性格特征:嘴巴大,舌头也大,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所以他干脆不说话。

他喜欢动手不动口,吵架他要输,打架他会赢。

兴趣爱好:和汽车赛跑。

菲娜 性格特征:一只法国贵妇狗,头上有一堆卷卷发。

她酷爱打扮,每天都会变换头发的颜色:今天是红色,明天是绿色,后天不知道又会是什么颜色。

最经典的动作:用一只爪子拍自己的脑门儿,然后怪叫一声:“哦,天哪

” 企鹅唐飞 性格特征:不折不扣的小气鬼。

他怕人家要他的东西吃,就带钢珠到学校来吃。

信不信由你。

兴趣爱好:除了吃,还是吃。

这一天 翠湖公园 天气:上午吹风,下午云散开,露出一个又白又冷的太阳。

  其实,读过《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那些书的人,对我应该是有印象的。

马小跳不是有个表妹叫杜真子吗

我就是她的那只心爱的猫。

如果说我跟其他的猫相比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就是我会笑——我一生下来就会笑,所以人们就叫我“笑猫”。

  人们总是用好奇的目光打量我。

他们以为只有人才会笑,动物们怎么可能会笑呢

杜真子的妈妈就说我是猫精猫怪。

她不太喜欢我,常有把我送人或赶出家门的念头。

幸好杜真子的态度十分坚决:我走,她也走,她要跟我一起浪迹天涯。

我真的很想浪迹天涯,想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但是不行啊,杜真子还得上学。

所以,别说我厚着脸皮赖着不走,我是舍不得杜真子。

  我们猫也有自尊心,我们也有跟人一样的情感,甚至有比人更加丰富的情感。

杜真子不在家时,我是一分钟也不想在那个家多呆的,我不喜欢看她的妈妈对我的那种苦大仇深的表情。

  每天早晨,我总是和杜真子一块儿下楼,她去学校,我去公园。

在电梯间里,我把两只爪子抱在胸前,暗暗祈祷:千万千万不要遇见“地包天”

  红灯闪烁,到一楼了。

电梯门哗的一声打开了,我正对着一张京巴狗的脸:双眼皮,塌鼻梁,“地”包“天”的嘴。

这里的“地”指的是这只京巴狗的下牙,“天”指的是她的上牙。

我们都是上牙包下牙,但这只京巴狗是下牙包上牙,所以她看起来憨憨的,也很滑稽。

  这只京巴狗是女狗狗,她的女主人给她取了一个甜的腻人的外国名字,叫“玛丽亚”。

我却只喜欢叫她“地包天”。

这个名字才独特嘛。

  地包天一看见我,就像球一样地朝我滚过来。

我们每天都见面,可她每次见到我,都像久别重逢,无比惊喜,无比激动,总是一副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的样子。

  地包天想要和我拥抱,我巧妙地躲开了,我闻不惯她嘴里的甜蒜味儿。

她的女主人一日三餐,餐餐吃甜蒜,所以她家的餐桌上,一年四季甜蒜不断。

慢慢地,地包天也养成了吃甜蒜的习惯。

  地包天从来不乘电梯,打死她,她也不乘电梯。

我住在十八楼,她住十一楼,她每天总是跑下楼去,到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

  我们要去的那个公园是免费公园,就是不用买票就可以进去的公园。

这个公园没有门,也没有围墙,面积非常大,有山有湖。

当然,山是人堆的假山,湖是人挖的人工湖,但是都经历了上百年的岁月,假山上树木成林,绿草如茵。

湖水绿得像翡翠一般,湖里的水草丛中游动着各种各样的鱼。

这个湖叫翠湖。

这个公园叫翠湖公园。

人们以为翠湖公园只是他们的乐园,殊不知,他们在明处,我们在暗处,翠湖公园也是我们动物的乐园。

  地包天在我的身边跑着,她腿短毛长,像一个滚动的球。

我尽量不去看她。

一看她,我就会笑。

  “笑猫,你不高兴吗

”一路上地包天都在看我,“你今天还没笑过呢

”   难道因为我是笑猫,我就一定要笑吗

  “笑猫,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你的超级崇拜者吗

”   我知道我引人注目,但我还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我的崇拜者,而且是超级的。

  “不知道吧

”地包天跳到我的面前,拦住我的去路,“你的这个超级崇拜者就是我

”   看着地包天,我笑了。

  “啊,你终于笑了

你知道我崇拜你什么吗

我崇拜你会笑。

我一直有一个说不出口的请求,就是……唉,我现在还是说不出口。

”   我虽然不喜欢地包天嘴里的甜蒜味儿,但她毕竟是我的同伴,我们每天一道去公园。

要说我们是朋友,也可以。

  “你就说吧。

跟我不要客气。

”   “真的

那我就说啦

”地包天凑近我,我又闻到了她嘴里的甜蒜味儿,“你能教我笑吗

”   “笑还用教吗

”我说,“你只要想笑,就能笑。

笑是一种心情。

比如我高兴的时候,我大笑;我愤怒的时候,我狂笑;我无可奈何的时候,我苦笑;我发威的时候,我狞笑;我看不顺眼的时候,我嘲笑……”   说起笑,我滔滔不绝。

  地包天打断了我的话:“我就是不会笑,才崇拜你啊。

你教我嘛

”   我终于明白地包天为什么天天在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了。

  我答应教她笑。

  “我先教你最简单的一种笑——微笑。

嘴不要咧得太大,咧开一点点就可以了。

”   我示范了一个标准的微笑给地包天看。

  “我会了

我会了

”   地包天迫不及待。

她不笑还好,一笑起来,她的那张脸变成了一张鬼脸。

  从上午到下午,地包天一直缠着我,要跟我学怎么笑。

从湖边学到山上,又从山上学到湖边,地包天不仅没有学会笑,她的那张脸反而越来越像一张鬼脸。

  天上,那白色的太阳突然不见了,天边却亮起几朵粉红的云彩。

这是不是晚霞

冬日里也会有晚霞

但愿明天的太阳,不再是今天这样冷冰冰的的白太阳,而是暖洋洋的红太阳。

  傍晚的翠湖公园安静极了,我开始想念杜真子。

这时候,她应该已经放学回家了,我得赶紧回家陪着她。

第二天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天气:天是晴朗的天,却刮着风。

风吹在玻璃窗上,沙沙地响。

  今天是周末。

  杜真子在被窝里打电话:“我今天到你家去,你有什么好东西招待我……你必须对我好一点……”   一听她这说话的语气,我就知道她是在给马小跳打电话。

  马小跳是杜真子的姨妈的儿子,只比杜真子大三个月。

这表哥表妹是一对水火不容的冤家。

马小跳不怕杜真子,但他怕我,他怕我对他冷笑。

其实,我是喜欢马小跳的,他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男孩子。

可谁叫我是一只忠诚的猫呢

在他们俩吵架时,我必须捍卫杜真子。

  矛盾啊,这就是情感的矛盾

  不要以为只有人的情感才充满了矛盾,其实我们猫的情感也一样地充满了矛盾。

  我跟着杜真子来到马小跳的家。

是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来开的门。

他是一个幽默的男人。

凡是幽默的,都是智慧的。

无论是幽默的人,还是幽默的狗、幽默的猫,我对他们都抱有好感。

  杜真子特别喜欢马小跳的妈妈,最让她气不过的事就是:为什么马小跳的妈妈不是她的妈妈

马小跳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我喜欢美丽的女人,尽管这个美丽的女人总是对我敬而远之,从来不敢靠近我。

我知道,她是听信了她的妹妹——杜真子的妈妈的谗言。

杜真子的妈妈一向说我是猫精猫怪。

不过,我还是能感觉出马小跳的妈妈对我的善意,她看着我时,眼神是那么的温柔。

  总而言之,这一家人,我都喜欢。

  马小跳不在家。

他的妈妈说,他到超市给我买樱桃番茄去了。

樱桃番茄又叫圣女果,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这东西又好吃又好看,红得纯正,红得透亮,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吃了头脑清醒,但吃多了会拉肚子。

上次马小跳给我吃多了,我就拉了肚子,所以我要管好自己的嘴。

有自制力也是一只好猫应该具备的品性。

  马小跳抱着一袋樱桃番茄回来了。

他看都不看杜真子一眼,就直接奔向我。

  “马小跳,你给我买什么了

”杜真子拦住了马小跳。

  “我凭什么给你买

”马小跳还是不看杜真子,“你又不是猫。

”   “马小跳,我在你的心目中,还不如猫吗

”   杜真子的自我感觉太好。

难道她感觉不出来,在马小跳的心目中,她本来就不如我

按说我是应该高兴的,但是我的快乐不能建立在杜真子的痛苦之上。

  于是,我开始对着马小跳冷笑。

我冷笑的样子一定很可怕:眼睛里闪着冰冷的绿光,左边的耳朵一动一动的。

马小跳手上捧着的樱桃番茄散落了一地,他向后退了几步。

  见好就收,何况我又不是真的讨厌马小跳。

  我去吃散落在地板上的樱桃番茄。

这一次,我很节制,只吃了六粒。

  吃过午饭后,杜真子要和我去翠湖公园赛跑。

每个周末,我们都要赛跑。

马小跳说他也要去。

  “你去问猫吧

”杜真子指着我,“猫同意你去,你就去。

”   我明白杜真子的心思,她希望马小跳跟我们一起赛跑,所以,马小跳问我的时候,我面带微笑。

  周末的翠湖公园里,游人比平日要多一些。

我熟悉这里的地形,知道假山后面有一条林阴道。

现在是冬天,虽然道路两旁的柳树枝上没有一片绿叶,但我们是来赛跑的,又不是来看风景的。

  三个回合跑下来,每次都是我第一,马小跳第二,杜真子第三。

如果只是由我和杜真子赛跑,我就不会让她输得这样惨,至少要给她一次赢的机会。

  在这里赛跑的不只我们,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和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也在赛跑。

那只牧羊犬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狗,他奔跑的姿势优美极了,金色的长毛随风飞扬。

  和牧羊犬赛跑的那只腊肠狗,单凭他的四条短腿,就知道他肯定跑不过牧羊犬。

果然,腊肠狗被牧羊犬远远地抛在身后。

腊肠狗索性不跑了,他只叫了一声,牧羊犬便转身乖乖地回到他的身边。

  “嘿,帅仔赢了

”   一个把头发染成酒红色的小姐,举着一根火腿肠欢呼着,她把整整一根火腿肠都塞进了那只叫帅仔的牧羊犬的嘴里。

这时候,我看见腊肠狗的眼睛里喷出两团妒火。

  红头发小姐又从包里摸出一根火腿肠来,拍拍帅仔的屁股:“再比一次

”   帅仔兴奋地又跑起来。

腊肠狗却呆在原地不动。

他冲着跑远的帅仔叫了一声,帅仔便乖乖地跑回来了。

  “跑呀

你怎么不跑了

”红头发小姐向前推着帅仔,“跑赢了,这根火腿肠才归你

”   帅仔好像没听见女主人的话,他依偎着腊肠狗。

其实,他比腊肠狗大好多,也高很多。

他和腊肠狗站在一起,腊肠狗还没有他的腿高。

  这一大一小的两只狗牢牢地把马小跳吸引住了。

马小跳对动物的兴趣,总是远远大于他对人的兴趣。

  他马上凑过去,问:“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   杜真子也问:“为什么大狗听小狗使唤

”   “要说大狗小狗,腊肠狗是大狗,牧羊犬是小狗。

因为腊肠狗的年龄比牧羊犬的年龄大多了。

”红头发小姐说,“你们知道吗

这只腊肠狗是这只牧羊犬的保姆狗呢。

”   “什么是保姆狗

”马小跳和杜真子都好奇地瞪大了眼睛。

  别说马小跳和杜真子不知道,连我这动物界的,也是第一次听说。

红头发小姐说,刚生下来的牧羊犬来到她家时,腊肠狗已经是一只成年狗了。

确切地说,是腊肠狗把牧羊犬带大的。

  这时,腊肠狗脸色阴沉,眉头紧锁。

他的眉头已皱成两个鼓鼓的包,那样子看起来,就像一个忧郁的老头儿。

他看帅仔的眼神里有一种厌恶,有一种嫉妒,还有一种深深的幽愤,而帅仔依然是那样依恋他,顺从他。

我心里生出不祥的预感。

第三天 会算命的猫 天气:这是一个晴朗的日子。

冬日的阳光对我们猫来说,比金子还珍贵。

  杜真子还在吃早饭,我就出门了。

  在电梯间里,我想:今天出门这么早,应该不会再遇见地包天了吧

  电梯门一开,迎面就是地包天一个热情的拥抱。

  一股浓烈的甜蒜味儿,真让我受不了。

  “你能不能每天吃完甜蒜后,漱漱口

”   地包天张开嘴巴,哈出几口臭气:“很难闻吗

我怎么闻不到

”   我赶紧把头扭向一旁。

  我问地包天:“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这么早就出门

”   地包天抬头看看天空:“太阳已经出来了,我知道你们猫是最喜欢晒太阳的。

”   我告诉地包天,我今天这么早去公园,是为了昨天遇见的那两条狗——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我希望今天能再遇见他们。

当然,我也把心中不祥的预感告诉了她。

  “猫哥,你觉得帅仔和他的保姆狗会出什么事吗

”   “至于要发生什么事,我也说不上来。

”我说,“只是那保姆狗的眼神怪怪的,我老觉得要出事。

”   “猫哥,你说要出事,就肯定要出事。

”地包天凑近我,又是一副巴结的样子,“你忘了

你会算命。

”   “谁说我会算命

”   “你忘了,我可没忘。

”地包天摇头摆尾,“有一次,我们刚认识一只胖胖的花猫,你就说她会短命,果然没几天,她就死了;还有一次,我跟你到郊外去,我们见到一头患了厌食症的猪,看他病病歪歪的样子,你却说他会长寿,果不其然,那时跟他在一个圈子里的猪,早就被送到屠宰场杀掉了,直到现在,这头猪还活着;还有……”   “打住

打住

”   地包天的记性太好了,如果让她敞开说,三天三夜她都说不完。

其实,我哪里会算命,我只不过相信,世界上所有事情,都是有因就有果的。

比如刚才地包天讲的那只胖花猫,因为她太贪吃,几乎是来者不拒,连下了鼠药的食物也敢吃,所以一命呜呼;再比如那头长寿的猪,他身上肉都没有,根本就进不了屠宰场,所以他想活多久,就活多久。

  “猫哥,你算算我的命,好不好

”   性格决定命运。

地包天的命应该不错,因为她的性格很好,经常说一些谁听了都高兴的话,所以无论是人,还是猫和狗,都喜欢跟她在一起。

这样的动物,容易得到帮助,也容易得到满足。

满足了,便快乐了。

快乐是一种生活质量。

因为生活质量好,所以命好。

  当然,这种“性格决定命运”的理论,即使跟地包天这种头脑简单的京巴狗说了,她也不懂。

  “我就算算你今天的命吧

”我故弄玄虚,“今天上午,你遇到的猫朋狗友对你会比较冷淡。

下午呢,会好一点。

”   到了公园,见到那些狗和那些猫,地包天又像久别重逢的样子,热情似火地扑上去想和他们拥抱。

可是那些狗和那些猫都巧妙地躲开了,对她的确很冷淡。

  “怎么会这样呢

”地包天一脸无辜,“我又没有得罪他们,他们怎么能这样对待我

好无情

”   可怜的地包天,她哪里知道,这都是她嘴里的蒜臭味惹的祸。

  “猫哥,我真服了你了,你给我算的命真准

”   我和地包天沿着翠湖岸边,寻找着牧羊犬和他的保姆狗的踪影。

  金色的阳光照射在翠湖的水面上,像铺上了一层亮闪闪的碎金子。

  冬天的太阳照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好舒服

真想趴在那块被太阳晒得热乎乎的大石头上,好好地睡一觉。

可是不行啊,我心里一直挂念着那两只狗。

  公园里都找遍了,根本没有那两只狗的踪影。

  “猫哥,你知道那两只狗住在哪儿吗

”   “就在这公园附近。

”我还记得那两只狗的主人——那个红头发的小姐,昨天似乎就是这么对杜真子说的。

  “如果他们就住在附近,我们一定会遇见他们的。

”   地包天说得对,住在这公园附近的狗,都会到这里来玩,来散步。

  到了下午,公园里的那些狗、那些猫都来找地包天玩。

  地包天再一次对我崇拜得五体投地:“你说他们下午对我不会那么冷淡了。

算得真准

猫哥,你的祖先肯定是一只神仙猫。

”   头脑简单的地包天不知道,到了下午,因为她嘴里的蒜臭味儿不那么浓了,所以那些狗、那些猫才来找她玩。

  按照因果逻辑来推理,我就是这样算命的。

又一天 帅仔的保姆狗天气:天空阴沉得像一张苦大仇深的脸。

在这样的天空中下,心情会有些压抑。

  今天终于见到了漂亮的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那只长得像老头儿的腊肠狗。

在过去的几天里,我和地包天一直在苦苦地寻找他们。

  在今天这样的坏天气里,翠湖公园也显得十分肃杀,毫无生气。

公园里几乎没有一个游人。

  “我好害怕

”地包天缩着脖子,“猫哥,我们回去吧

”   “你怕什么

”   有时候,地包天真的很烦人。

  公园里只有你和我……我们还是到你家去看《猫和老鼠》吧。

我觉得你比动画片里的那只笨猫聪明多了。

”   地包天说的这话我爱听,可我不上她的当,她这是想把我哄回去。

  我问地包天:“你不想找那两只狗了

”   “找了几天都没找到。

今天这样的鬼天气,除了你和我,谁还会出门

”   地包天的话没有动摇我的决心。

一想到保姆狗老头儿那幽愤的眼神,我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保姆狗也许就喜欢带着帅仔,出没在这样的鬼天气里。

  还是像往日一样,我和地包天先沿着湖边散步。

湖面上已结了一层薄冰,亮晶晶的,散发着刺骨的寒气。

  “好冷啊

好冷啊……”   地包天穿着一件缎面的棉背心,还冻成这样。

唉,这些宠物狗真娇气

一到冬天,他们就会穿上衣服。

我不能想象,如果让我们猫也穿上衣服,那会多搞笑

  “哇噻

”地包天突然停止颤抖,定在那里不动里,“猫哥,你看见了吗

”   我看见了,是那只漂亮的牧羊犬

他正奔跑在围绕着那座假山的环形跑道上。

他长毛飞扬,他彪汉矫健。

  我很纳闷。

怎么只见帅仔,他的保姆狗老头儿呢

  我和地包天蹲在环形跑道边,等帅仔停下来。

可帅仔就是停不下来,他不停地跑,不停地跑,像疯子一样。

  我终于忍不住了,叫了一声:“嘿,帅仔

”   地包天也尖着嗓门儿叫到:“停

帅仔,停一下

”   帅仔停了下来,站在远处,却生生地看着我们。

  “我不认识你们啊……”   “我们认识你啊

”地包天大摇大摆地向帅仔走去,“你长得这么帅,想不认识你都难。

”   地包天一向有超凡的交际能力。

  帅仔望着地包天:“你见过我吗

”   地包天把我推到帅仔的面前:“他见过你。

他可不是一般的猫呀,他会笑,他还会算命……”   地包天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我是一只会笑的猫、会算命的猫。

  帅仔看着我。

别看他体形高大,英俊彪悍,他的眼神却异常温柔。

  “你的保姆狗呢

”我东张西望,“他没来吗

”   “是他带我来的……可是,他不见了。

”   地包天比帅仔还急:“你不是跟他在一起的吗

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   帅仔一脸迷茫地说:“我不知道……他会不会上山了

”   我们带着帅仔上了山。

这座人造假山不算高,但很大,山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树。

  我们像搜山一样,把整座山都搜寻了一遍,还是没找到保姆狗老头儿。

  “我怎么回家呢

”   帅仔问了一个很傻的问题。

  我说:“我们送你回家吧

”   “我找不到回家的路。

” “你说什么

”地包天尖着嗓门儿嚷道,“作为一条狗,你怎么可以找不到回家的路呢

”   地包天觉得帅仔简直是在给狗丢脸。

可帅仔却不以为然:“反正有保姆狗带着我,我跟着他走就行了。

”   “你这么依赖他,哪天他把你丢了,你都不知道

”地包天气呼呼地瞪了帅仔一眼。

  “请你说话注意一点

”   地包天只顾自己说得高兴,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到帅仔的保姆狗已经出现在他的身边。

  这保姆狗真是神出鬼没似的,我都没看见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的声音像他的那张脸一样,阴沉可怕,让我毛骨悚然。

  我给保姆狗老头儿赔了一个笑脸,他却冷冷地看着我,我知道他心里提防着我。

  “嘿,老头儿,我们交个朋友吧

”   交朋友是地包天的一大爱好。

她热情似火地朝保姆狗老头儿扑去,老头儿却带着帅仔转身就跑。

地包天望着保姆狗冰冷的背影,愣住了。

  “快,跟上

”我扭头对地包天说。

  老头儿带着帅仔抄近道跑出了翠湖公园。

  “注意隐蔽

”   地包天穿着鲜红的背心,太容易暴露目标。

  七弯八拐,我们跟到一条小巷。

我亲眼看见老头儿和帅仔钻进了一道绿色的栅栏门。

  地包天要往里面钻,我拖住了她。

  “咱们都来了,干吗不进去

”   “你觉得那老头儿会欢迎你吗

”   地包天叹了一口气,耸拉着脑袋,退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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