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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阅读读后感

时间:2013-09-17 00:50

新锐阅读读后感

读《飘》遐思----》读后感 我不得认,自己读的书确实,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

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

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

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

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

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

十六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

《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

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

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

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

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

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

”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

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

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

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

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十篇三百字名著读后感

5. 近日,了一部伟大的作品《狼图腾》,心灵者描写的草原及蒙古狼深深震撼了。

作者姜戎,以狼为叙事主体,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给我留下最深的要数狼的团队精神了。

“在雷电和黑暗的掩护下,狼群以飞箭的速度直插马群中央,随即中心开花,然后急转掉头,又冲向四周的马群,把马群冲的七零八落,冲成了最有利于狼群各个击破的一盘散沙。

”“暂时后撤的狼群行动有条不紊,它门不急于去吞食已经倒毙的猎物而是趁马倌和儿马子重新整队的时候,分头追杀东南方的散兵游勇。

”从书中的描写中可以看出,狼的集体作战攻势锐不可挡,对战果也是力求最大,也决不盲目贪多恋战,不乱阵脚。

狼群在头狼的统一指挥下,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

人类社会,我们也是生活在集体的大家庭中,为了集体的荣誉,我们是不是也要学习狼的团队精神呢

我们也要以集体利益为重,放弃自己的小利益。

在工作中对自己的职责尽心尽力,不逞英雄主义,不好大喜功,不脱离集体。

在行动上,要中心明确,一切行动听指挥,发挥团队作战的最大优势。

只有这样,才能在困难面前无坚不破。

6《城南旧事》 今天,我看了一本自传体的小说——《城南旧事》。

这本书上面写的是林海音她小时候在北京城南的一些有趣的故事。

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人们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和人世间复杂的情感。

里面写了《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其中,《惠安馆》讲了一个叫秀贞的阿姨,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来大学生被警察抓去,秀贞生下的女儿又被家人丢弃,生死不明,人也变得疯了,当我看到英子和秀珍一起玩的时候,我真担心秀珍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看到英子帮妞儿和秀珍母女重逢的时候,还将钻石手表和金手镯送给她们当盘缠去找妞儿的爸爸,此时此刻,我真为英子感到骄傲,我也感到奇怪:别的小朋友都怕秀珍,可是英子为什么不怕

看到最后我才知道,那是因为英子有一颗善良宽容的心。

小英子的童年很真实、很纯朴、很温馨,虽然她有时和我们一样不懂得人世的悲欢离合。

最后,让我们向英子学习,有一颗善良宽容的心吧

7《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这本书的内容真是太精彩了,我一连看了三遍,还觉得不过瘾。

现在,你只要任意指出书中的一幅插图,我就能马上说出这是描写哪一场战争的或是描写哪个英雄人物的。

这本书人物描写栩栩如生,故事叙述有声有色。

有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周瑜,有阴险狡诈的董卓,曹操,还有英勇善战的关羽和赵云。

其中,我最喜欢,最佩服的人物是诸葛亮。

虽然周瑜和诸葛亮一样聪明过人,足智多谋,但是,他心胸狭窄,处处为难诸葛亮,想尽办法加害于他。

竟然让诸葛亮在三天之内造十万枝箭,还要他立下军令状,完不成任务就按军法处置。

而诸葛亮却以国家大事为重,顾全大局,从容应对,既巧妙地避开了周瑜的无端加害,又顺利地完成了任务,他才是一个真正的,充满智慧的了不起的人物。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做事要顾全大局,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8《哈姆雷特》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

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

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

   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

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

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9《红楼梦》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令人徒加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

10《范爱农》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小范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 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 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 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 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十篇名著读后感(一) 《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凡尔纳的作品是我所十分热爱的。

之前看过他写的《神秘岛》,给我的感觉是十分震撼。

他描写的场景和人物的生活真的可以用“栩栩如生”来形容,谁能想到这是纯粹的科幻小说呢?想不到!《海底两万里》是他写的三部曲第二部,风格和我儿时看的《神秘岛》非常相似。

这本科幻小说讲述的故事真可谓是大胆至极。

凡尔纳以第一人称写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仆人康赛尔、加拿大人尼德·兰误进“鹦鹉螺”号后的种种经历。

尽管凡尔纳没有下过海,但是在他的文章里丝毫看不见虚伪的痕迹,反而真实又惊险的冒险会让人喘不过气来。

凡尔纳真是太厉害了! 凡尔纳是个聪明的人(大家都知道),也许有人说他是卖弄知识,可他的确是很富有智慧地将许多科学知识结合到了文中,细细看来竟然涉及了许多领域。

比如生物学、物候学、气象学、物理学、化学等等。

(真是厉害的人物呀),由此可见,他能把海底世界写得如此生动和美丽也就不足为奇了。

我很喜欢和佩服《海底两万里》的原因是它有众多的知音。

现在的中小学生都很前卫,不太喜欢看传统的名著,也包括我,对于语文新课标推荐的小说、古文我不仅不喜欢,而且有点厌恶的。

而它的风格可以跟当代风靡全球的《冒险小虎队》、《鸡皮疙瘩》书系相媲美。

一本写于八十年代的外国作品等在当代仍然有那么多的知音,这的确是非常了不起的。

撇开别的不谈,就来说说内容情节吧!开头小说就让我走进了它所描述的世界,什么飞逝的巨礁阿巨大的怪物啊,都让我看了激动不已。

法国人阿龙纳斯、康塞尔及捕鲸手尼德·兰进入神秘的“鹦鹉螺”号之后,和尼摩船长一起在海底作类似的环球旅行。

海底的世界非常美妙,我记得“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木,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

而文章也不失惊险,其中在南极被困冰下的缺氧经历写得最为精彩。

几个人在海底无法呼吸到新鲜的氧气,对缺氧症状的描写让我都不禁感到难受,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氧气,也让我不由由衷的感叹:人能活着,真好! 虽然文章的结尾让我有些恍惚,但我是真地沉浸在这部优秀的作品中了。

其实我觉得文章中的人没有明显的好坏之分,包括尼摩船长。

尼摩船长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人物,他自己隐瞒了全世界造成了性能非凡的“鹦鹉螺”号,并和着那么多忠心耿耿的水手们在海底探险,这并非是常人能够完成的。

也许他的思想有些扭曲,他的做法有些偏激,他的行为是在逃避。

但是他仍然是位勇士,是位尊重大自然的勇士。

他的消失也是凄美的,让我看后感觉鼻子也是酸酸的。

无论如何,这次在书中的勇敢者的探险让我深深热爱上了浩瀚的海洋,让我更加明白了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名人传》人们常说:“一本优秀的传记不仅能让我们认识世界,还会让我们更深刻地了解人生。

”而《名人传》即:“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托尔斯泰传”三篇传记。

他们的主人公分别为音乐家、雕塑家和小说家,不过,虽然他们的职业和所处的年代各不相同,但他们所追求的理想却是相同的――为了真理和正义所做出的努力。

从中,我体会到了贝多芬一直都在与命运抗争,与思想斗争,尽管他给人一种傲慢的感觉,然而他内心的一份脆弱,一份坚强,是不了解他的人无法挖掘的。

对于创作完美歌曲的热情,对于寻觅欢乐的执著,对于完美的邂逅,促使他的生命成为了“大自然的一股力;一股原始的力与大自然其余成分之间的那种交战,产生了荷马史诗般的壮观景象”,他以自己的苦难在铸就欢乐,“用苦痛换来欢乐”就足以浓缩了他的人生。

米开朗琪罗又何尝不是呢?“他有力量,他有幸生来就是为了奋斗,为了征服的,而且他也征服了――他不要胜利。

那不是他所企望的。

”他是精神贵族,是天才,然而他被天才所困扰,连他的精神与心灵也无能为力。

这种疯狂的激发存在于一个过于柔弱的躯体和心灵中无法控制它的可怕的生命。

从中我看出,他的一生是神圣痛苦的,但是他相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忍果敢,不因悲苦而一味沉沦,那么就一定会冲破精神上的束缚,他在斗争和舍弃中,献出了毕生的精力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

而托尔斯泰,这位大地上火光闪亮的俄罗斯的伟大灵魂,在十九世纪末那阴霾浓重的日暮黄昏时抚慰人的星辰,他用他强而有力的笔杆写出一部部能让我们一步一步地紧跟着托尔斯泰那冒险生涯的矛盾经历的作品。

这些作品的描写除了当时社会的阴暗,对神的信仰是他坚持不懈地用笔尖向人间播撒爱的种子。

我深深地体会到,他为真理和正义坚持信念,为真理和正义谱写人生。

是的,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都是世界的征服者。

我们享受着他们的天才创作出来的作品,同享受我们先辈的伟绩一样,不再去想听他们流出的鲜血,这无疑是使我们尴尬的事情,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

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

不是的,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们将在那里获得更大的启示。

《名人传》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

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害,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奋斗,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习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与其靠浮躁和急功近利所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自己的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己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一)《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

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

我想,错了。

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

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

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

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

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

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

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

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水浒传》读后感读了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

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

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

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是为了劫富济贫?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

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 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 没忘进房中搜看, 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 ,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 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

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 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读《西游记》有感我读完《西游记》后,知道了由四个主要人物,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

除了这几个主要人物之外,还有:仙人、佛主和大大小的妖怪等。

这本书主要讲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师徒四人从东土大唐去西天拜佛取经的事情,他们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回到东土大唐。

在四个主人公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第一:他人妖分明,就说在三打白骨精中就只有孙悟空看出村姑、老婆婆、老大爷是白骨精的化身,猪八戒还在唐僧面前打孙悟空的小报告,唐僧还在埋怨孙悟空。

第二: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

因为孙悟空三次打死白骨精的化身,唐僧认为孙悟空三次打死了好人,所以把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后来唐僧被白骨精抓去了,猪八戒寡不敌众只好去花果山请大师兄回来搭救师傅,孙悟空一听到唐僧白骨精抓去了,就不计前嫌和猪八戒去搭救师傅。

可见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

碰到困难猪八戒总是说我们散伙吧!师兄你回花果山当猴王,师弟你回流沙河,我会高家庄当女婿。

孙悟空坚持去战胜困难;不肯散伙。

第三:我喜欢孙悟空机智勇敢战胜妖魔鬼怪,克服一个个的困难,终于和猪八戒、沙和尚保唐僧到西天取得真经。

读《繁星》《春水》有感她不愿描绘苦难的人生,赚取人们的“泪珠”,因而就选择了“理想的”人生,作为自己讴歌的对像。

在她理想的人世间里,只有同情和爱恋,只有互助与匡扶。

所以,母爱、童真,和对自然的歌颂,就成了她的主旋律。

她这两本含蓄隽永、富于哲理的小诗集,竟会使我久已沉默的心弦受到拨动,从而在她的影响下,我读懂了人世间几乎所有美好的事物,我坠入了凉静的安闲的境界,我会想到人生是多么有意义呀。

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

当她在一个雨天看到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而写下:”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

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母亲,在她的心目中,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与对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歌咏,以及时一切新生、初萌的事物的珍爱。

儿童是纯真的,因而也最伟大,草儿是弱小的,世界的欢容却须赖它以装点。

她放情地赞美纯真的童心和新生的事物,表现了她的纯真与纤弱,对真、善、美的崇仰和坚强的自信心与奋斗精神。

她亦有独特的审美情趣,歌咏自然,描绘自然之美:”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

“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已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不施浓墨重彩,没有夸饰与渲染,只是用轻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

她崇尚自然的美学观和娴静温柔的性情,也已经表现在这短短的诗行中了。

“阳光穿进石隙里,和极小的刺果说:借我的力量伸出头来罢,解放了你幽囚的自己!树干儿穿出来了,坚固的盘时,裂成了两半了。

”有一些小诗,表现了她面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勇于反抗的精神,和对于未来所抱的必胜的信念。

这温婉的诗句,固然表现了她“自我为中心的宇宙观人生观”,然而,又何尝不是对革命的新生力量的信任与鼓励呢。

她的诗,常将自己从生活里获得的新鲜感受,生动形象地表现出来;自然含蕾,又富有哲理,给人以无尽的回味和思想的启迪。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

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

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

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

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爱也彻底,恨也彻底。

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

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

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

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

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

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

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

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红与黑》读后感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

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

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

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

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

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

《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谁动了我的奶酪》读后感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

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

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

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

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

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

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

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望采纳望采纳

繁星春水读后感 10篇 50字

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神往,于是,带着一份少年特有的懵懂与痴狂,随风读起了这零碎的思想。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的我,一下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繁星春水》读后感在这个百无聊赖的时候,我读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使我的眼前一亮,这是多么优美的文章啊

冰心姥姥的文章总是让人心头一颤,不由得想起自己的母亲,母亲为了我们吃了多少苦啊,我以后要好好学习,报答我的母亲从古到今,作家笔下歌颂母爱的文章不计其数,诗人口中吟唱母爱的诗歌层出不穷,使世人全部了解了母亲对我们深沉且深刻的爱.但人们似乎忘记了它--我们对母亲同样深刻的爱.在所有人全部高歌母亲的功德,膜拜母爱的伟大时,冰心女士替天下所有的儿女作出了归应,唱出了我们对母亲的爱.

指鹿为马读后感

篇一:指鹿为马读后感 赵高牵着一只鹿献给皇上,说:“我送你一匹马。

”皇上说:“明明就是鹿”。

赵高就问旁边的大臣,有些大家害怕说实话会遭到赵高的不满就也跟着赵高说是马。

于是,赵高就将说是鹿的大臣给治罪了,为的是排除异己。

我感觉这个赵高真是太霸道了。

后来赵高又跟皇上说:“你已经是皇上了,就应该专门享乐,让大臣们只闻其声,不见其容就可以了。

我来帮你处理政务。

”皇上也真听信了赵高。

赵高就借着权势想夺取皇位,后来皇上秦二世被逼得自杀了。

赵高想趁机坐上皇位,但所有大臣都不给,并让子婴继承了皇位。

后来最终因皇宫的内乱,抵挡不住外部的入侵,刘邦在此时率兵攻破了咸阳,秦王朝从此灭亡。

秦朝本是一个非常强盛的时期,但却没有好好治理国家,只会享乐,只听信好听的,最终却导致了国家的灭亡。

篇二:指鹿为马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成语故事名叫《指鹿为马》这篇成语故事主要讲丞相 赵高想夺皇位,可朝中大臣有很多人反对他,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准备试 一试自己的为威信,同时也可以摸清敢于反对他的人。

一天,赵高牵来一只鹿就说献给殿下一匹好马,二世对赵高说:“这明明是一只鹿,这哪是马。

”赵 高硬是说:“这是一匹千里马,不信你可以问问众位大臣。

”大臣中,一些有正义感但胆小的人都低下头,不敢说话。

只有那些实事求是,坚持认为是鹿不是马。

唯有一些平时就紧跟赵高奸佞(ning)之人拥护赵高的说法。

事后,赵高通过各种手段把那些不顺从自己的正直大臣纷纷治罪,甚至满门抄斩。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的人是像故事中的奸佞之人那样,说话颠倒是非,混淆黑白,说真话日后怕别人会杀害他。

但也有一些正直、光明正大的人,在任何时候,都会分清黑白,不会伪背自己的良心说话,不像那些胆小鬼那样怕死,他们敢干坚持真理。

篇三:指鹿为马读后感 读了指鹿为马之后,我深切的体会到了在秦二世当政的时候官场上的黑暗,阉贼赵高当权,秦二世皇帝完全成了一个有名无实的傀儡,而赵高,才是当时真正的皇帝,一个,有实无名的真正太监皇帝

我们可以说,赵高是个很聪明的人。

史书上说,赵高写得一手好字,并且很会拉关系。

这证明了赵高为什么能够接近当时幼小的秦二世胡亥,靠本事得来的。

秦始皇很高兴:“好,二公子很喜欢你,你就伺候二公子吧

”完了胡亥想当皇帝的时候,靠的也是赵高,这皇帝才当上的

没有赵高拉关系的找李斯,还说服李斯,这皇帝肯定是公子扶苏的

赵高很聪明,也很有心计,否则他的“皇位”(有实无名)是怎么坐上的呢

可惜赵高这么聪明,不干点正事,否则扶苏继位,也能当个总管什么的,也不至于被胡亥的侄儿干掉了。

篇四:指鹿为马读后感 我最近看了一本《史记故事》,里面有一则故事叫《指鹿为马》。

相信大家一定都看过吧

我觉得故事里面的赵高很坏,为了要让大臣们围着他转,听他的使唤,就设计了这个骗局。

故事是这样的,很久很久以前,秦二世做主的时候,当时的赵高——丞相企图作乱,怕大臣们不听他的使唤,就先试探一下。

于是,他牵着一头鹿献给了秦二世,说:“这是一匹马。

”秦二世笑着说:“这是一头鹿

”赵高故意问左右大臣们。

有的大臣们不回答,有的大臣们说是马,奉承赵高,有的直接说是鹿。

赵高便把说鹿的都暗暗记下来,以后找借口送法严办,从此大臣们都十分畏惧他。

看了这则故事,我要好好批评这个“坏丞相”,首先他骗皇上说一头鹿是一匹马,他还乘机试探了大臣们。

使得大臣们都犹豫不决,该说什么好。

说是鹿吧,会被赵高报复,说是马吧,又有“欺君之罪”,横竖都是一死,真不知该怎么办

他还公报私仇,把说鹿的大臣们都暗暗记下,以后找借口严办,这些大臣们可都是实话实说,无辜的啊

大臣知道了赵高的真面目和,不得不畏惧他

我们不应该做赵高这种人

大家读了这则故事,应该对赵高是“咬牙切齿”了吧

我们千万不能做这种自私自利的人

篇五:指鹿为马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指鹿为马》这篇故事,主要讲了奸臣赵高牵着一头鹿,说:“老臣,这匹好马可日行千里。

”秦二世产:“丞相你错了,这是一头鹿。

”赵高又问大臣们,结果鹿的大臣全部被杀了。

我不是劝大家有不要相信真理,而要用旁敲侧击地方法,让别人感觉到这一理论是对的,且说话要婉转,不要太直白。

比如说,春秋时期,吴王伐楚,谁也不可劝阻。

有个人知道进策也不前,便到吴天后园打鸟,吴王问了:“你在干什么

”那个人就指给吴王看,说:“你瞧,蝉儿只顾吸树汁,螳螂想吃它都不知道,同时,黄鹤还在后面瞧着呢,它们只顾眼前的利益,不知身后的危险。

”吴王想了一想,打消了攻楚的想法。

有时,婉转的表达更能达到效果,但一定要坚持真理。

篇六:指鹿为马读后感 打开《中华上下五千年》,一篇篇历史故事映入眼帘,有大禹治水、纸上谈兵、怒发冲冠、指鹿为马等。

《指鹿为马》中写在秦始皇南下时,一病不起,便叫人传旨让他的儿子辅佐,结果没想到到京城就驾崩了,赵高让传旨的下人改了皇帝的名字,那人被迫无奈才改了名字,让秦二世当上了皇帝。

秦二世知道是赵高让他当上了皇帝,就让赵高当上了郎中,把朝中大事都交给他管。

赵高上任后,就把他当初反对他的人暗中杀了,丞相也难逃魔掌。

赵高当上了丞相后,有一次,他把鹿当成了马献给了秦二世,有人在朝上说这不是马,事后,赵高又让人把那些说不是马的人杀了。

最后秦二世死了,下一代皇帝把赵高免了官还杀了赵高。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恶人有恶报,赵高因杀人太多,最后还是被人杀了。

秦二世虽然说是靠赵高当上皇帝的,但也不能偏信他,让他管大权,杀人无数,害人害己。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学习赵高,自己有权在手,就肆意妄为,应该用行为去感动他人,让别人认可你。

例如当你当上班级干部时,有人不服你,不要使用武力解决,而是以德服人。

也不应该学习传旨的官员,因为别人的恐吓,就不敢报告上级,亮出他的丑事。

更不应该偏信一个人,像秦二世一样,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在生活中,总是进谗言的人,或许他正在想从你身上得到什么。

篇七:指鹿为马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史记》中的一个小故事——《指鹿为马》。

这个故事说一个叫赵高的太监,野心很大,一直想独揽大权。

他要看看哪些人对他忠诚,拥戴他。

一天,他在朝堂上牵来一头鹿,故意说是一匹千里马。

大臣们看看他的眼神,立刻知道了他的用意。

那些不敢悖逆赵高的人说是马,而敢于反对赵高的坚称是鹿。

后来,那些说是鹿的人一个个都被赵高以各种手法害死了。

后人用“指鹿为马”来形容一个人颠倒黑白,是非不分。

这个故事真好笑,明明是一头鹿,偏要说成是马,赵高又不是瞎子,更不是无知之人,可见赵高是故意这样说的。

这就让我想起了前不久听到的一则新闻:韩国人将我国的传统节日——端午节申请成了韩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怎么能这样呢

我国人民都知道,端午节历来是中国的节日,据说是为纪念爱国诗人屈原,端午习俗从战国时期流传至今。

明明是中国的传统节日,怎么就说成了韩国的呢

听说,韩国还将屈原说成了韩国人,说李白也是他们的祖先……韩国人怎么如此喜欢往自己脸上贴金

不过,他们的这种行为也提醒了我们,必须尽快地将我国的一个个重要的传统节日“申遗”,这样既能保护和传承好我国的传统节日,也能让世人明辨是非,分清黑白,不要发生为了“国家荣誉”或“经济利益”而再“指鹿为马”了。

篇八:指鹿为马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个成语故事——“指鹿为马”。

它来源于历史故事。

秦始皇死后,赵高和李斯专政,他们为保住自己权势,假传“圣旨”,令本应继承皇位的秦始皇大儿子扶苏自杀身亡,控制秦王的次子胡亥即位成了秦二世。

赵高做了宰相高职,想亿伺机再推倒胡亥篡夺皇权。

赵高狡猾阴险,他知道自己出身低下,各大臣都不服他。

为了测试各个官员对他的态度,一日,赵高拉来一只鹿,当着众大臣的面对胡亥说:“陛下收下这只卑臣千方百计寻得的好马吧

”胡亥笑道:“丞相是否搞错了

你拉来的是一只鹿哇,哪里是良马

”赵高并不理会皇帝的话,却仔细观察周围人的反应,有人跟着赵高随声附和,有人却说真话指出是鹿非马。

结果,说真话的陆续都被赵高设计杀害了。

从此,留下“指鹿为马”成语。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知道这个赵高真是个大坏蛋,把正直好人都给杀死了

本文来自: 好词好句网() 详细出处参考:http:\\\/\\\/\\\/htm\\\/201399\\\/33036.htm

要一篇关于爱国人士的读后感.

詹天佑是我国杰出的爱国工程师。

从北京到张家口这段铁路,最早是在他的主持下修筑成功的。

这是第一条完全由我国的工程人员设计施工的铁路干线。

詹天佑带着人民的希望去勉励工作人员,说:“我们的工作首先要精密,‘大概’‘差不多’不应该出自工程人员之口”。

詹天佑对工作一丝不苟,他夜以继日的工作,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们钦佩。

一九零九年四月,京张铁路全线贯通了。

詹天佑终于凭着自己和工作人员的努力,建成了第一条由中国人自己修筑的铁路。

不仅给中国人争了一口气,还给帝国主义者一个有力的回击。

我们要象詹天佑那样,热爱祖国,把爱国主义精神一代一代传递下去,因为只有热爱祖国,才能全身心的报效祖国,只有热爱祖国,树立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雄心壮志,只有热爱祖国,长大了才能像詹天佑那样去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

今天我们伟大的祖国已高高矗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我为我是中国人而骄傲,我为我是中国人而自豪。

读《三国演义》读后感怎么写?

本篇小说主要从黄巾起义,终于到了西晋统一,以魏,蜀,吴三国的兴亡为线索,描绘了三国时期尖锐复杂的统治军事斗争。

  书中用大量篇幅描写了几次大战役,如袁,曹官渡之战,魏,蜀,吴赤壁之战。

每次战役各有特色。

作者成功的塑造了一些个性鲜明,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生动突出了人物的性格特征。

  《三国演义》里有好多好多的英雄:刘备,关羽,张飞,曹操,诸葛亮等,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诸葛亮。

  他知天文、晓地理、识人心,他神机妙算、足智多谋,《三国演义》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

他是智慧的化身,也是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人称“卧龙先生”。

他治国治军的才能与兼虚谨慎、济汇爱民的品格为后世树立了非常好的榜样。

刘备三顾茅庐请他出山辅佐,他向刘备提出了“联吴抗曹,据有荆益,三分天下”的隆中对策。

他为报答刘备三顾茅庐之思,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呕心沥血,积劳成疾”,最后病逝于北伐前线五义原。

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

读后感--《金角鹿》

金角鹿  “放

”  短促突兀,刚硬凶恶。

爆破音,像脆雷,盖过湍急水声,在河谷回荡。

  浑身一震,绝对是三四百斤的大家伙。

以前曾遭遇此情境,母野猪黑铁塔似的横踞路上,冲来人一声暴吼,意在喝退入侵者,叫小野猪四散逃避。

声势虽大,不把它逼入绝境,它不跟你拼命,毕竟是带娃儿的母亲。

静待片刻,山林重归寂静。

走了,迅捷无声。

这是它的家园,早预设了逃生通道。

  糟糕,野猪是狍和鹿的伙伴,各自以其灵敏感官发觉天敌,及时报警。

这声吼等于拉响警报,方圆数里的动物纷纷走避。

我们此行是专门来听鹿鸣的。

马鹿在白露前后“开声”,持续二十余天。

今日秋分,能赶上鹿鸣的尾声,得多走上三五里,才能避开这声吼的影响。

  我二十三岁来长白山,曾亲耳听到过马鹿在林缘角斗的咔咔顶架声。

我五十岁再来,在险桥峡谷,向导让我看一根冷杉倒木,它是被一个老猎手砍倒的。

猎手事先算好树倒的方向,然后距地面五尺处砍倒它,让另一头准确地架在十五米开外的石头上,使整根树干距地五尺横担空中。

干这件事的猎手想得十分长远:三十年后,冷杉树干上会长出长松萝,獐子最喜欢吃长松萝。

那时候,他的孙子长大了,可以在这棵倒木上下套套獐子,取麝香卖钱,獐子学名叫原麝。

可是,三十年不到,由于盗猎猖獗,獐已灭绝。

长松萝是长在松杉类树木上的寄生植物,称“森林胡须”,丝状须长一至三米,垂挂飘荡在原始林中,是森林保湿的天然标志。

由于森林过度干燥,长松萝也大面积消失。

那个猎手万万没想到,人类造孽报应会来得这么快。

獐毛皮灰棕,在长白山鹿科动物中体型最矮小,生活隐秘,极难发现。

“它和梅花鹿都灭绝了,体型最大茸角最值钱的马鹿有指望吗

”向导的言之凿凿打动了我,太想看到野生世界中的马鹿了。

虽已进山,仍半信半疑。

  前行数十步,向导在林下阳坡找到一个由碎干枝落叶枯草铺成的浅卧窝,澡盆大小,头南尾北,窝底巢材被压得扁平坚实,摸上去热乎乎的,超大的野猪妈妈,怕有小五百斤。

不由心生惧意,刚才真悬,在人家门口,等于鬼门关。

一旦惹毛了它,老虎都得让三分。

幸亏猪娃们已长到八九十斤,个个机灵精干,逃窜如风,野猪妈妈才卸下负担。

否则,将看到一头状若疯虎的黑家伙闷头直撞上来,让我们尝尝它短粗獠牙和巨大冲击的滋味,它能毫不费力拱倒一堵土墙。

  打量四周,几株大云杉拱卫着这张卧榻,四周还横七竖八分布着小野猪的铺位。

刚才,这一家正在秋阳下鼾声大作,却被我们给惊着了。

真想对这个森林女王说声“对不起”。

翻过山坡,眼前一片静静水洼,嗬,后院浴场,野猪太喜欢泥浴了,每天长时间腻在泥水里。

附近还应该有游乐场、蹭痒树和觅食场,好一片丰饶舒适的野猪家园。

绕水洼一周,除了一处处可爱的野猪泥浴卧迹,还有多处狍子的小巧足印,它们来此饮水。

狍蹄迹铜钱大,双蹄像两粒大葵花籽,秀气精致,透出股俏皮劲儿。

哎哟,湿泥中出现一行马鹿蹄印,哇,确实是马鹿印。

蹄印小碗大,轮廓像倒置心形的图案,双蹄瓣顶端略圆钝,似两颗大南瓜子。

由于体重大,蹄印深,显露出威风十足的林中大汉风范。

  向导是个采蘑菇老人,跑山四十年。

一眼看出这是头发情期的大公鹿,四百斤往上,饮完水直奔求偶场。

那是长白山北坡最古老的求偶场,去年他还听见马鹿牛吼般长叫。

于是跟鹿迹北行,有它带路,不愁到不了那个深山仙境。

发情期目空一切的大公鹿,在角斗中杀红了眼,见什么撵什么,连误入领地的熊也不放过。

  向导说,早年每逢秋季,山上闹哄哄的。

呦呦鹿鸣此起彼伏,鹿角撞击声响遍山林。

偶尔,还能看到大角鹿互相追逐的身影。

十九岁那年,也是这个季节,日头刚卡山,他看见一群小公鹿翻过山梁,个个头顶油亮亮的叉角,像一片落光叶子的小树丛。

晚霞映照下,仿若五彩斑斓秋叶海洋中且沉且浮的珊瑚群。

  那群初涉情场的小公鹿统统被凶悍的大角鹿赶出场外,可它们被公鹿的挑战长啸和母鹿的发情气味撩拨得血脉贲张。

观摩种群繁衍大戏的它们,长久地围着求偶场打转,频繁鸣叫,互相顶架,为将来真正的角斗做准备。

  这里植被繁茂,水流充沛,是马鹿的世外桃源。

然而四十年过去了,经历一次次盗猎,这里变得如此安静,当年那群茁壮的小公鹿有后代留下吗

这座马鹿求偶场还会响起鹿王的威吼吗

这座山林是马鹿种群艰辛生存史的见证。

其中每一个场景、故事、细节,包括注脚,我都视若珍宝。

    途中歇脚时,向导给我讲了一个鹿王的故事:  三十年前,有个林场场长家办喜事。

周围村屯的五个成名猎手不约而至,这五个人平时互不服气,行猎中还暗地拆台。

这回坐同一酒桌,三杯酒下肚,彼此口出狂言,公开叫板。

最终相约第二天一起上山,枪杆子见真章。

  进山不久,小径上现鹿群新踪,其中夹杂一头大公鹿两碗口大足迹,是鹿王和它的妻妾群。

望着雪中刨食痕迹和枯木上啃去大半的桦树瘤,猎人知道,雪中觅食鹿群且行且停,很快能和他们会面。

于是,一字排开,持枪跟进。

公平起见,谁见谁打,比眼明枪快。

  鲁炮抓阄居正中,走小径稍占便宜,雪薄步轻,先听见鹿打响鼻。

  吐噜噜噜噜——觉察危险临近,鹿表达不安并发出警报。

  事不宜迟,面前有截枯树桩,鲁炮一脚踏上去,扫到一群灰褐鹿影疾快散开,奔入密林。

小径上只剩大公鹿,它炫耀般昂头仰脖,高抬四肢,睥睨一切地颠颠小跑。

后臀闪动着两团雪白臀斑,一双大叉角摇曳生光,它在吸引猎人,掩护众母鹿脱逃。

  好手打鹿不打背后枪。

子弹自后臀贯入,易打炸膛,粪汤外溢,脏内脏丢手艺。

仓促间只能朝后脖颈开火,子弹穿喉,但鹿在颠动,瞄准太难。

想到身边强手环伺,只好一试。

  念头及此,鲁炮已出枪——砰。

  砰,砰,砰,砰,另外四枪几乎响在一个点上。

  鹿应声跄倒,随即挣扎起身,摇摇晃晃逃跑。

  大伙儿追到鹿跌倒处,雪地上遗几星血迹和一绺碎毛。

大公鹿中右胁,右边的位置应该是被姜炮打的。

另四枪全走空。

蹄印拐入密林深处,猎手们穷追不舍。

白雪上大滴血迹渐多,陈炮指了指一处雪地留痕,鹿吃雪了。

失血后口渴,估计走不远。

众人打起精神,踏雪声响彻森林。

忽然,一切安静下来,猎手们一动不动,瞪大双眼,呆怔怔看着前方。

  二十米开外,鹿倚树站立。

这回看清楚了,这是头八叉角公鹿,高大雄健,足有五百斤。

它目光有些涣散,枪伤在右胁,血淋淋一条弹痕,弹丸豁开肉皮,深深犁出一尺长伤口。

但是,让猎手们惊心的不是鹿,而是它右前足蹬着的那棵一搂多粗的倒木。

外行人看不出名堂,在猎手眼中,倒木中段底部低凹处,杂草后面,现乌黑洞口。

洞口四周,凝结一层厚厚的霜花。

霜花银光烁烁,条条缕缕向四周延伸,那是洞内大动物散发的热气与洞外冷气寒凝而成。

  熊仓

  他们个个是掏仓打熊的老手,此刻却心口冰凉。

  猎行老话:正打熊,旁打猪,后打虎。

猎手们与熊相距二十米,很难一枪击毙冲锋极快的怒熊,装第二弹根本来不及。

所以,掏熊仓打熊,掌枪的主射手身后必须配备第二射手立即补枪,为的是保证猎事成功,同时保护主射手不被熊伤害,此乃猎行铁律。

  局势逆转

刚才还在开枪打鹿,现在反过来了,鹿要借熊伤人。

  危难当头,必须心齐。

心齐,五条枪是精准的五连发。

心不齐则犯大忌,会出人命。

身处险境,只有打破隔阂,速定主副射手,才能应对险情……可危机从不等人。

  咚、咚、咚三声爆响。

  大公鹿陡地抖擞精神,奋蹄猛跺倒木。

那是棵干透的橡树,山里人叫响木。

坚蹄跺响木,似重锤敲响鼓。

  猎人个个心头剧震,五条枪齐齐举起。

  熊紧贴倒木掏洞,又称假性冬眠,洞顶响震,立即惊炸。

它天性护巢,见门口人来,顿时火冒三丈,径直扑出。

  猎人在危急中偏生私心,全指望别人打头枪,若打不倒,自己补第二枪保命。

于是当熊吼叫着扑来时,五条枪均未打响。

  一切发生得太快,只两三秒,怒熊挟风而至,居中的鲁炮被巨力打翻。

熊当即压上,恶狠狠撕咬,熊低吼和人惨叫响彻森林。

人命关天,四人掐着枪围着战作一团的熊和人打转,却不敢开火,怕伤人。

眼睁睁看着人一动不动,熊飞身翻过倒木逃走,才凑上去。

拽起昏死的鲁炮,急察伤势,全身不见一丝血迹一道伤口,只棉衣被撕烂,绽出大团棉花,原来这是头二十岁往上老得掉光了牙齿的熊爷爷。

老秋时,熊全身要储存十五厘米厚的脂肪层,才能安度六个月冬眠期,为此夏季就开始猛吃增膘。

老掉牙的熊咀嚼困难,膘情单薄,注定活不过这个冬天。

  再回头找鹿,早已不见踪影,雪地上徒留下一行大步流星奔逃的踪迹。

鹿王盛年斗群鹿获得交配权,又守护群妻生产育儿,智力胆色果然超群。

它知道领地内有熊筑巢,亦知熊威力及习性,生死关头惊熊出巢,打败猎人。

  四人轮流架着散了架的鲁炮下山,心头都压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

真窝囊,半辈子打倒猎物无数,没承想败在一只挨了枪子的伤鹿和一头老掉牙的熊手下。

平时个个自认好汉,可关键时刻露怯,骨子里个顶个是怕死鬼,哪像个真爷们儿

这事如果传出去,保准让大伙儿当笑话讲二三十年。

    晚秋,原始林最生机勃勃的当数五颜六色的蘑菇。

随处可见的牛肝菌是最大的一个种类:红艳艳菌盖布满鳞片的血红牛肝菌,通体金褐的绒盖牛肝菌,高大醒目亮黄色的厚环粘盖牛肝菌,菌盖似撒满面包渣棕红色的虎皮乳牛肝菌,暖橙色的网柄牛肝菌。

另一种吸引人的是长在倒木上的橙黄的亚侧耳,老百姓称为冻蘑,经深山水土滋养,个个肉厚盘大,小碟子似的行行排排,倒木上仿佛开满明艳艳的黄花。

路边还有形成各种蘑菇圈的花盖菇,半米高的高环柄菇也是深山一景,在低山带十分罕见。

可惜此行不是寻菇之旅,不然还会寻见红哈蟆菌(毒蝇鹅膏菌)等美丽菌类。

  向导忽然往林间拐去,前边的大树上长着一坨白玉似的猴头蘑。

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猴头蘑,脸盆大小,洁白润泽,菌须上挂满露珠,一团夹杂湿气的浓郁菌香扑面而来。

可惜,蘑菇的侧面被什么动物咬了一口。

向导指指树下,清清楚楚的马鹿足迹,这里是马鹿的势力范围。

脚下铺满落叶的小径模糊难辨,时不时见棕黑色纤细灰喇叭菌与鹿迹相伴,这是条百年鹿径,也是猎手的行猎小径。

在人迹罕见的深山老林,分布着许多这样的荒僻小路,尤其在人类难以攀登的山涧陡崖,通往涧底的小径时隐时现,那是昔日鹿群下涧饮水踩出的小路。

早在人类进入深山之前,众多兽径早已遍布山林。

和人类社会一样,各类野生动物都有自己的领地和行走路线,像熊径、狼道、狍路,连野鸟都有鸟道和领空,其中包括巡猎、觅食、饮水、求偶、逃生等路线。

同时,它们还有公共社区和交通网,如洗浴场、游乐场、草场、迁徙之路。

马鹿高大行健,活动区域大,是动物界的开路先锋。

鹿群走过之后,野猪、狍子、青鼬、狐、熊、虎等动物纷纷利用,逐渐踩出小道。

后来人类进入山林,沿着这些兽径进入大山深处,采参行猎挖药伐木,动物被赶走或打光,兽径变成人行小道。

  嗞唷唷呦——唷呦——呦——嗞哞啊——哞噢——噢——噢嗯哦啊——噢啊——  远方蓦地响起一声曲折悠长野性四溢的神秘叫啸;一阵疾风中林海松涛的持续奏鸣……我惊呆了,用全部身心去聆听那昼思夜想的长调,它来自原始林深处,在落日前的宁静时刻,仿佛有谁把嘴唇凑在一段弯曲的空心木或一根雕镂的兽骨笛上,吹出一曲北方森林的灵魂乐章。

那是一头站在树荫下的雄伟公鹿,举头向天,全身被一口深长的气息紧绷,粗大的脖子、宽阔的胸膛和抽紧的小腹连成一线,把狂野叫啸送上天空。

  眼望发出长啸的南方,我不由自主翕动嘴唇,默默练习那曲曲折折的叫声。

它在距我三华里的某处,精力充沛,每隔一两分钟就叫一声。

正等它再发声时,东北方向,又响起一声雄赳赳的拖长啸叫。

  又一头雄鹿

  它在回应对方的挑战,叫声毫无惧意,直接干脆。

听声音,它离我更近,两华里不到,连叫声结束后的粗重喘息都听得清。

有了新加入的叫声提醒,我索性随着它的叫声,小声完整地叫了一遍。

没想到,这起伏的旋律中有种魔力,一下子把人带了进去,不由忘情打开胸腔,放声长啸起来。

  好一场酣畅淋漓的畅叫,想必我与雄鹿有共同的渴求,全身心融化在叫声里。

于是,三头雄鹿,两真一假,在不同方位,相距数里,此伏彼起,你唱我和。

估计我这头“雄鹿”叫得最卖力,鼓胸膛,憋足气,抻长脖,张大嘴,尽全力吼出壮阔鹿歌。

《在乌苏里的莽林中》的德尔苏·乌扎拉听过老虎笨拙地学鹿叫,诱其前来捕杀。

可怎么听都不像,还是憨犷虎声,逗得老头直乐。

我比虎幸运,因为灵魂中有鹿,早化身心急火燎的雄鹿,用叫声与马鹿互通心曲。

  最初的惊喜过后,我开始边叫边揣摩鹿歌含义,渐渐悟出鹿歌分三个声部:声音初起乐段尖细婉转,分明是一种切切倾诉,小男孩难为情的悄语低咛,羞怯中带点埋怨,娓娓细述对母鹿的长久思念。

长长的呦呦声渐上扬,声息绵绵,道出难以掩饰的渴求,表达开始大胆炽烈:来吧,快来相会,和我相爱,幸福在等着我们。

传达出它的殷殷相邀。

当婉转起伏的低吟响起时,转入饱含深厚力道的第二声部。

持续低沉的叫啸放宽并高昂,霸气毕露,牛吼般宏大且具坚实的金属声,是豪气万丈的自我宣言:我是身经百战的角斗士,胸宽体阔,正值黄金年龄,强大犄角能撞碎山岩,蹄声震动大地,能同疾风赛跑,飞身跨越山涧,众多公鹿败在我的脚下。

我拥有水肥草美的领地,养育数不清的子女,我将保护你和孩子生活平安。

随着叫啸渐渐达到顶点,达到第三声部高潮。

它释放出全部气力,宽幅声波像一面无形巨旗,声震四野,直冲云霄,汇成傲视群雄的天地告白:这里是我世代相传的家园,我将打败所有对手,拥有年轻的母鹿群,把热血和生命传给后代……收尾的啸声又转深沉重浊,谁敢来,敢吗

来受死吧。

以直通通的威胁性咆哮结束,再次强调自己走向王者巅峰的决心。

  一遍又一遍,反复琢磨猜想体会,最后凝成一句直白的表达:我不是普通的鹿,我是伟大的鹿王

  听到这叫声,对手们纷纷不战而退,母鹿们蜂拥而至。

如果出现另一头实力相当的骄横公鹿,一场角斗旋即展开。

  “刚

”大力撞击似原木相撞,森林为之一震。

公鹿角斗是北方森林最火爆酷烈的战斗,角斗声惊天动地。

两头公鹿似蛮牛抵角撑地,全身肌腱条棱凸起,血红鼓睛,狂喷鼻息,巨角扭绞,劲蹄蹬踏,草皮四溅。

两头发狂公鹿拼死恶斗。

寒暑秋冬,等的就是这一天。

不怕硬角被撞碎,眼睛被戳瞎,腿骨被顶断,心窝被刺穿。

每十头参战的公鹿,总有两头致残,一头死亡。

年轻战鹿精壮旺盛,癫狂。

战斗间隙,鹿喜欢去泥滩凉一凉滚烫的身子,稀泥浸漫肚皮,如抹上一层乌黑锃亮的柏油。

这些头次上阵的公鹿很可怕,不知疼,不怕败,只求生命狂放恣肆。

无论多暴烈的角斗,哪怕战鹿倒下,那些观战的美丽母鹿似乎无动于衷,只把目光盯在得胜长啸的鹿王身上,温驯地靠拢过去,贪婪地嗅闻鹿王散发大量荷尔蒙的爱液,宣告自己是鹿王的伴侣,急不可待得到鹿王的垂幸。

这样的母鹿多达二十头,群拥在鹿王周围。

鹿王细嗅每头母鹿,实则通过气味分析母鹿是否排卵,抓住只有两天的排卵佳期,及时交配。

    西伯利亚通古斯族的一支玛涅格尔人,用一种长约两尺细木哨叫奥来风,能逼真模仿母鹿细锐的长声,引诱雄鹿来埋伏的地点。

女真人猎鹿也有哨鹿术,一直沿用到清朝中期。

两种鹿哨形状不同,前者尖锥状,微弯上扬,形似马刀;后者弯如月,管口粗大,形制与古战场上的号角相似,能发出公鹿般雄浑的低音。

两种号角都可与鹿对叫,诱唤鹿前来。

  身处荒野,学鹿声与鹿呼应,是人生中极其珍贵的时刻,世间没有几人体验这样的幸福与狂喜。

  叫啊叫,不知过了多久,那个急性子鹿知难而退,不再发声。

剩下我和远处那只鹿还沉浸在舒畅对叫中,直到向导把我从沉醉中唤醒。

  “别叫了,来啦

”向导指向对面山坡的冷杉林,“刚过岗梁。

”  夕照洒在树冠上,冷杉林上层闪耀着明亮的金色,像燃烧的火光。

下层被山影笼罩,呈无边青墨色。

马鹿冬毛浓灰杂淡栗,与林影同色,难以辨清,直到一棵云杉的树冠轻轻晃动,才看见那对明晃晃大叉角。

远远望去,好似在海面远行的双桅杆,尽染余晖,灿灿生光,这是深山鹿王的华冠啊。

沁凉山风拂来,隐隐挟着杀气。

它来得快,转眼下至半坡,一半鹿角没入山影,时浮时沉。

  文献上说,古萨满神帽上插着一对鹿角,角的分支多少决定萨满的品级,初级三,顶级十五,法力逐级递增,能通神并化身各种自然神祇为之代言。

古人造龙汇聚鳄首鹰爪蟒身鹿角诸野生动物最强大武器集萃,鹿角居头顶。

萨满崇尚鹿角的真正原因是:鹿繁殖在金秋,森林收获季。

雄鹿此时性事活跃无比,鹿王的鹿角象征繁殖与丰收。

萨满借鹿角化身精力无限的雄鹿,意即化身繁殖丰收之神。

  回过神来眺望,鹿已下至沟底,身体隐在灌丛长草里,只见鹿角轻轻摇晃径直行来。

雄鹿凭叫声低沉雄厚展示实力,强弱立判。

想必它从我上气不接下气的破锣嗓听出,这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还想骗母鹿

所以打上门来教训一下这笨蛋。

眼见它汹汹而来,向导拽我一下,示意后退。

是呵,发情公鹿一旦暴怒冲锋,利角能穿透人身把人钉在树上,何况它是个罕见的大八叉,属鹿王级。

最大的鹿角高一米八,宽亦同,重三十六公斤,威武非凡。

  暮色愈重,山影如墨。

公鹿仿佛全身没入水中,微微发白的鹿角依稀可见,高举两杆鹿角大旗直逼过来。

眼下,已感到它恣意张扬的杀气。

  归途中,想起以往与马鹿遭遇的经历,那是在我最喜爱的散步小道。

二○○八年冬,见雪中有公马鹿阔的大蹄印。

自那时起,年年见它足迹。

于是,便有与马鹿蹄迹一同散步的乐趣。

又特意多次清晨或傍晚在山路徘徊,想跟它见面,一直未如愿。

终于在一个秋夜,去寒葱沟听林鸮夜歌,黑暗中与它遭遇。

  那条山谷与散步小道隔一道山冈,我太熟悉了。

进原始林不久,前边传来哗啦哗啦拨动草木声。

听声音,这个大动物与我相距约十米。

惊愕中,前方又响起咚咚咚的大力跺地声,这是蹄类动物恫吓对手的典型行为。

  马鹿

个头不小

  夜色中,从黑黝黝树丛后传来粗重的喘息。

太近了,它随时会闯过树丛冲来。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根本来不及反应,我僵立在原地。

过一会儿,又响起刮擦草木声,听动静,它正转身离去。

悬着的心刚放下,耳边响起哞的一声大吼,充满愤怒,声震四野,是恫吓声。

接着又是一声,又一声……它在吼声中渐行渐远。

野生动物夜视力超人类五倍,甫一照面已看清人形。

幸亏发情期已过,躲过一劫。

  向导打断了我的回忆,在一列火山灰沉积的矮崖下,他面对崖壁感叹:“二十多年没来了……这山洞八成还能住。

”  手电光照中,见崖壁中间隐约有凹陷,其上覆一扇旧松枝捆扎的简易门,十分隐蔽。

不由大喜,这是他曾提到的狩猎洞。

急不可待沿崖壁裸露的树根攀爬上去,挪开小门,眼前赫然黑漆漆的洞口,心中不由欢呼:终于遇到一个完好的狩猎洞

  深山中,我见过许多猎人搭建的半地穴式地窨子,可惜都由于年深日久塌陷,无法居住。

地窨子对我有种谜样的诱惑:一直想找个完好的简易居所住上几宿,最好有火炕,能深入体会猎人的日常生活与劳作。

同时由于猎人知晓猎物活动区域,会选择方便出猎的地点居住,我还能观察到野生动物影踪。

有一次,我找到一处建在石崖缝中的老窨子,从洞口厚积的苔藓层判断,怕有五十年了,没敢进去,担心有蛇窝。

这回定有收获。

  粗看上去,里面的铁炉、工作台、搁架、烟道、木板床铺、储藏仓等一应俱全,只是全被厚厚积尘覆盖。

细看,洞壁上掏出一排放杂物的小方洞,分别摆放着油瓶、盐罐、碗筷、调料等。

靠边的方洞有纸盒,内有十几发子弹。

再看搁架,上面晾几根干鹿筋,还有一具风干的动物尸体,无头无脚,已剥皮开膛,干肉几乎贴在骨骼上,皱巴巴分不清什么动物。

乍看像狗,但腿细且长,个头亦比狗大,是半大的小鹿胴体。

当时,猎人把它当食物,拾掇妥当后放在搁架上待随时取用。

洞壁上挂一串干朽蘑菇,一碰即成粉末,还挂一副四叉鹿角和一捆未用过的钢丝套。

还有,炉子里满当当的劈柴,黑乎乎的饭锅,看不出颜色的铺盖,半袋子米,简直是个小型狩猎博物馆。

  这一切引我好奇,也有重大疑问:洞主人似乎突然遗弃洞里的一切,一去不返。

什么原因让他匆忙离开,这可是个过日子的好手。

根据所有迹象判断,我是猎人离去后第一个进洞的人。

读书笔记好词好句 多点

1.时间没有等我,是你忘了带我走 ,我左手过目不忘的的萤火,右手里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

2.每个人都是一个国王,在自己的世界里纵横跋扈,你不要听我的,但你也不要让我听你的。

3.一个人身边的位置只有那麽多,你能给的也只有那麽多,在这个狭小的圈子里,有些人要进来,就有一些人不得不离开。

4.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5.不是每一次努力都会有收获,但是,每一次收获都必须努力,这是一个不公平的不可逆转的命题9.有些人会一直刻在记忆里的,即使忘记了他的声音,忘记了他的笑容,忘记了他的脸,但是每当想起他时的那种感受,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10.那些以前说着永不分离的人,早已经散落在天涯了。

11.你永远也看不到我最寂寞时候的样子,因为只有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最寂寞。

12.谁是谁生命中的过客,谁是谁生命的转轮,前世的尘,今世的风,无穷无尽的哀伤的精魂.最终谁都不是谁的谁

白杨礼赞的读后感40字

《白杨礼赞》读后感范文  中学的时候,课本里有一篇茅盾先生的《白杨礼赞》,因为那个年龄对文章的认识基本上停留在对记叙文的理解,尽管老师费劲心思把茅盾先生的《白杨礼赞》讲解的惟妙惟肖,我依然不明白其中的深刻含义。

如今,借着系统开展“白杨精神”大讨论的活动,我又重读了茅盾先生的《白杨礼赞》。

  我生在西北,长在西北,在西北高原的土地上最常见的就是白杨树,他们挺拔坚强的屹立在这片贫瘠却沉淀了几个世纪的土地上。

西北的人们喜欢白杨树那坚强和不屈服的性格。

  这是虽在北方风雪的压迫下却保持着倔强挺立的一种树。

哪怕只有碗那样粗细,它却努力向上发展,高到丈许,两丈,参天耸立,不折不挠,对抗着西北风。

”仅仅几句话就把白杨树的外貌和精神概括的无与伦比。

白杨树表现出的这种昂扬向上的生命情致,这种高迈的气概,坚韧的品质、挺拔的意志力和昂藏不弯的气节,在风雨中抖觫着坚锐的铠甲,浑身的胆气和临风的气度,无不令人荡气回肠,感到振奋。

  茅盾先生对北方白杨的赞美,直抒胸臆,发自肺腑,他所极力推崇的一种白杨精神,歌颂的是一种回荡在天地间的粗犷豁达的品格,把它当成西北大地一个昂昂蓬勃的生命象征。

从茅盾先生汩汩流淌的文字里,我才读懂了人活着的意义,人活着需要有一个精神的支撑点,这就是做人的尊严和品格。

而且这种品格、尊严,是以高尚、正义为魂魄,以伟岸、峻拔为外形,以高耸入云、潇洒豁达的气概为风致,因而不怕风吹雨打,不惧冷嘲热讽,更不在乎人情淡薄和冷遇挫折,无论什么时候,都挺直了脊梁,义不容辞的担当着责任和使命,高擎着信念的旗帜,坦荡无畏,茁壮成长。

  重新阅读《白杨礼赞》,心头依然感动不已。

尽管经历中多了无以计数的艰难和辛酸,眼目中多了如许的沧桑和悲怆,有时脚下落满了残枝败叶,也有时不由自主地深陷萧瑟和窘困之中,但是,白杨树依然巍然矗立,直冲霄汉,枝繁叶茂,生机勃勃。

无论遭际和境遇如何,人只要具有白杨伟岸的姿态和品格,就能在任何地方,任何环境中扎根、发芽、成长,广取雨露阳光,站立成顶天立地的形象,标致、英姿飒爽,引导着生命奔向万里无云的碧蓝晴空。

读《白杨礼赞》有感  前几天,我读了《白杨礼赞》这篇文章,我被白杨树那种精神打动了。

  文章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我坐着汽车回家。

望着窗外的景色,不由得感到有些单调。

这时,看到远处有几棵白杨树。

望着这挺拔的白杨树,想到了那些在边境的军人。

  是的,在我们眼里,那仅仅只是几棵白杨树,几棵普普通通的白杨树。

但如果你仔细观察他那紧凑的叶,那挺拔的杆,在仔细品味一下,你会发现,白杨树身上有一种特别的精神。

它那紧挨的叶,如同我们团结一心的精神;它那挺拔而笔直的杆,如同我们坚强不屈的精神。

团结,坚强,这是一个人不可缺少的品格。

  读者这篇文章,想着白杨树身上的精神,让我想到了那一个个的军人。

是的,一位军人和白杨树一样普通,也和白杨树一样有团结一心不屈不挠的精神。

军人们默默奉献,却不要一点回报。

如同白杨树一样。

  望着窗外的白杨树,我思绪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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