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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码我试过读后感

时间:2014-12-27 15:57

起码我试过 柴静 读后感

“我渴望呆在最寂静的角落里,被最热烈的声音包围。

”——来自柴静的日记。

这个时代盛产“名人”,特别是和媒体沾边的,有人说把一头猪放在CCTV演播室里也会出名。

这话虽然有褒奖CCTV之嫌,但也不算很夸张。

初闻柴静出书是去年冬天的事了,当时自己没有太大的感觉,“哦,柴静也出书了”,心想。

那时也不知道她早先出过一本书。

反正名人都出书吗,白云都出了,柴静差啥呢。

后来看了她的新书发布会,决定入手。

白岩松说,人们怀念的世界未必都是美好的,人们号称最幸福的岁月其实往往是最痛苦的,只不过回忆起来非常美好罢了,你经历的时候或许觉得很慢很难甚至很痛很苦,但经历过再回首的时候往往却非常怀念。

十年的心路,愿意并能够呈现出来就值得一看,尤其还是柴静,勇敢、务实而又颇具文艺范的这种作者,我们喜欢。

当当下单后很快就收到了书,看到封面立即想起了某网友的“批评”:“不带这样的,只PS柴静的脸,任由大爷们一个个跟陈忠实似的”。

呵呵,权当是花絮了,其实我倒觉得封面照片蛮亲切。

估计柴静也是有所考虑,所以在新书发布会上还特地说明了关于封面的设计思考。

《看见》有405页,挺厚的,乍一看觉得还是对得起它的价钱。

装帧朴素,没有一上来好几个大彩页,没有众多大牛的联袂推荐,让人感觉很踏实。

书脊上的“理想国”三个字像天边的彩虹。

因为怕输 所以就不试了吗读后感

因为怕输,所以就不试了吗

  引导语:你与成功之间的距离,有时候可能就在于你比别人多尝试了那一次。

  莉莉姐是我们公司的红人,但大家一直很奇怪,论身高,她算不上高挑;论样貌,也不算出众;平时,也不见她跟老板走得多近,可不知道她用什么方式,总是能得到器重,连着三年的升职加薪都有她的份儿。

  前几天,她带我一起去见个客户,并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只是日常的关系维护。

落座之后,咖啡端上来,彼此寒暄两句,客户无意中说起最近忙着跟人谈一个合作项目。

待对方说完,莉莉姐瞅准时机又不失风度地追问,已经签完合同了吗

有没有可能交给我们公司来做。

  客户犹豫了一下,说,已经有了一家意向单位,谈得差不多了,所以很抱歉,这次可能不行了。

莉莉姐没有放弃,继续说,我只想知道,如何才能把不行变成行。

  跟客户吃完自助餐后,莉莉姐没有回家,开车一路回了公司,连夜写出了一份详细的计划案,第二天一早又带着我去了客户那儿。

对方依然热情有礼地接待了我们,但看过方案之后还是有些为难地说,可能这次会有点难度……  几乎一宿未睡的莉莉姐脸上带着一贯的微笑,让人难以察觉一丝倦容。

她语气坚定地接过话茬:没关系,我们今天就是来解决这些问题的。

你只需要告诉我,怎么才能成。

即使最后还是没能合作,至少我争取过了。

  经过反复商讨、修改方案,最后,莉莉姐愣是后来居上,从众多竞争对手手中把这个单子抢了过来。

  签完合同那天,她请我吃饭,算是小小地庆祝一下。

我问起她哪来的魄力和韧劲能如此执着,她说,不管是你想要得到一样东西,还是实现一个梦想,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阻挠,有多少人的第一反应是既然大局将定,那就放弃吧,下次有机会再说。

可是,哪有那么正好的机会。

我只不过是比别人多问了一句“还有可能改变吗”,只要有一点点希望,我就想试试。

  “本来胜算就不大,非要逞能,万一失败了,多丢人。

”我脱口而出。

  “敢于尝试,这是年轻的资本,有什么可丢人的。

你没听过那句话吗,生命中最痛苦的事,不是失败,而是我本可以,但却没有。

”莉莉姐说,她只是不希望自己为不曾尽力而后悔。

  于是,我明白了,为什么受到器重的总是她。

  看我一脸景仰的表情,莉莉姐端起酒杯跟我碰了一下,说,其实她的胆量也不是生来就有的。

在她的大学时代,内心也曾自卑过。

学校组织排球比赛,她明明在中学时专门练过,可觉得自己个子不高,怕被笑话,就没敢报名。

可班里的女生太少,实在很难凑齐一支排球队,班长找她谈了两次,她终于勉强同意做个替补。

她在比赛的最后几分钟上场,竟连得了好几分,同学们喝彩声一浪一浪的,她像突然间顿悟,自己明明是可以的,为什么之前一直畏畏缩缩

(人生哲理名言   其实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的生活中真是太多了。

你想养一盆绿植,可是从来没养过,想想有些困难,还是算了吧;你想要考研,可一想到没日没夜地复习之后还是可能不会成功,就放弃了;你想要跑步,可是担心自己没有科学的方法,跑几天也减不了肥,于是就作罢了;领导给你一项新的工作,你从来没干过,生怕出错,又推掉了……  所有可能让你变得更好的努力,在一开始就被你扼杀了。

如果你一直没有尝试迈出第一步,怎么可能掌握栽培绿植的方法,怎么可能享受到跑步之后大汗淋漓的酣畅……难道害怕自己没有经验,害怕中途突然出现的变故,害怕事到最后依然不尽如人意的结局,或者仅仅是怕输、怕被嘲笑,就不敢尝试了吗

  其实,同样有太多类似的例子在告诉我们,很多时候,那些困难真的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就像莉莉姐告诉我的,“我无数次地跟自己说,再试一次,如果这个关过不去,再放弃吧。

可是,每个关就这么闯过来了。

最难的,只是需要你迈出尝试的第一步。

”  想起之前看到杨澜在书中写到她对迈克尔·乔丹的采访,这位被誉为“飞人”的伟大运动员说:“我起码有9000次投球不中,我输过不下300场比赛,有26次人们期待我投入制胜一球而我却失误了。

我的一生中失败一个接着一个,这就是为什么我能够成功。

我从未害怕过失败,我可以接受失败,但我不能接受没有尝试。

”乔丹说,面对所有的伤痛和困境,他的法宝就是父母从小教育他的那句话:“谁都会遇到倒霉事,你的任务是想办法把坏事变成好事。

”  而这,其实也是我们每个人毕生的功课。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都有想要达成的目标,都有希望成为的样子,但在这个过程中,总会出现各种干扰。

与其畏缩不前,何不趁青春年少,大胆一试

许多事情,不是因为做不到才让人失去了信心,而是因为失去了信心,才变得难以做到。

  你与成功之间的距离,有时候可能就在于你比别人多尝试了那一次。

求一些看书后的读后感和其他些

1.读«水浒传»有感 读了部分的«水浒传»,使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古代英雄豪迈的气概和性格。

书中刻画了许多英雄,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武松、李逵和宋江。

武松赤手空拳地在景阳冈打虎,为他赢得了深广的声誉,也为他赢得了都头的职位。

在店家喝酒和打虎的过程中,可以看到武松很多英雄气概。

在店家喝酒可以看出武松坦白直爽、争强好胜、不拘一格的个性;在打虎过程中,可以看出武松顾及颜面甚于生命、颇识时务,不粗莽行事的个性。

在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之后,他主动到衙门自首。

在他杀了蒋门神、张都监和张团练十几口之后,甚至在墙上用血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这可以看出武松敢作敢当的性格。

但他这一次并没有自首,而是去了梁山。

这就是武松,一生光明磊落,敢作敢为,富于正义感和反抗精神,尽管也曾被人利用,但终究从残酷的现实中,从迷失的自我中醒悟过来,一步一步地克服自己的弱点,渐渐地走向成熟。

李逵和宋江、武松相比是比较直来直去的。

他一生忠诚于宋江,在宋江给他毒酒时,他也要追随宋江,对死没有一点怨言。

在打仗时,李逵也是提着他的两柄大斧冲在最前面,从不畏惧,英勇可见。

李逵对老母也十分孝顺,老母被老虎吃了之后,他一生气就杀死了4只老虎;遇见李鬼,李逵不但没有杀了他,反而给了他十两银子,让他回去孝敬父母。

从这两件事就可以看出李逵的孝心。

李逵做过的一件事令我十分佩服,那就是在他以为宋江做了坏事之后,要惩罚宋江,甚至对他破口大骂。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李逵对“忠义”两字是把“义”字放在“忠”字的前面的。

宋江的性格主体是忠义,但他的性格是比较复杂的。

他豪情仗义,喜欢结交江湖上的好汉。

他十分有计谋,对人也十分仁义,所以弟兄们非常信任他。

因为宋江想“招安”,导致整个梁山被利用,108名好汉被派去压制农民起义。

结果只剩下了36位好汉,朝廷趁此借刀杀人。

他壮大了梁山,却亲手毁灭了梁山。

因为面子,他又毒死了李逵。

对于宋江,我对他的印象不是很好。

因为他的意愿,使整本书的结局成了悲剧。

梁山好汉聚集在梁山是因为“官逼民反”,他们只是想过上平静的生活,他们与朝廷的对抗深刻反映了当时统治阶级的黑暗和腐败。

«水浒传»使我更深入地认识了当时社会的复杂性和老百姓生活的艰难。

结尾没写好,你改改哦,写的可以把? 2.《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

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

《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

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

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

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

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

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

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

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

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

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

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

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

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3.《水浒传》读后感 看书的感觉,爽。

腰酸背痛,但回味看书的过程,确实意犹未尽。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

《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

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

水浒一百单八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

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

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虽说现在离内行还差十万八千里,但也看出一点门路来。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

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

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读了《水浒传》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只是大凡做点事情,总得有面旗帜,应和那所谓人类文明之说

水浒传,好就好在写得实在

历史上的哪次革命,不是从无法生存开始的民以食为天。

革命革命,说俗点,就是改革现实中不佳的命运。

水浒中的人物,都是普通的人,跟我们周围的人一样,他们的所作所为,很容易理解。

祖国在我心中的读后感

的作者是,其实,最先吸引我的不是,而是书的——庄严中透露出几许荒凉,令人顿生好奇。

翻到第一页,几行字赫然入目:一生要怎么过,一生又是怎么过来的,这是摆在女人面前的终身大事。

  真是有趣的开头,于是,我静下心来,细细地品读。

读完之后,我感慨良多。

我同情雅娜。

她拥有一生幸福的各种条件,她所渴望的不过是一个钟情体贴的丈夫,一种相亲相爱的家庭。

这是每一个纯真少女都会有的最正当、最现实的渴望。

然而,她所抱的纯真的理想都被淫欲横流的现实所击破。

连这种最起码的追求都难实现,条件这么好的一位可爱姑娘,一生就让一个薄情寡义的男人毁了,世道是何等的不公啊

  于连·德·拉马尔死后,雅娜和她的父亲马爵、姨妈丽松和保尔·德·拉马尔子爵生活在一起。

保尔成了偶像,成了至高无上的君王。

他们三人则成了奴隶,整天围着他转。

男爵把孩子的三个亲人叫做“三妈妈”,然而就是她们心中的君王在长大之后让她们操透了心。

保尔出走后,一次次来信要钱财,信中表达的感情也很冷淡。

然而,这并没有让她认清她儿子的真正嘴脸,反而让她萌发一种仇恨,恨那个夺走她儿子的情妇。

她总不解地想命运为什么这么打击她。

我想,这就是慷慨后吝啬的命运给她安排的一生吧。

  相对使女的命运,命运对雅娜是多么不公

两个不同的女人和同一个男人两个不同的男孩。

贵少爷保尔道德沦丧;庄稼汉德尼·勤科克淳朴善良。

雅娜由于母爱的蒙蔽,一次次相信保尔,一次次替他还债,甚至抵押了白杨田庄;没有忘记女主人的恩惠,愿意永远伺候雅娜。

  读到这里,我隐隐约约地觉得雅娜的命运应该有所改变,但是什么改变了命运,我有很多假设,却都不能确定。

直到结尾,对自己说了一句话,“喏,人这一生,既不像想的那么好,也不像想的那么坏”时,我才恍然大悟。

全书得非常好,人物刻画十分生动,这体现善于通过生活写女人。

这大概与他在猎艳方面辉煌的战绩有一定的关系。

  读了这本书,我对作者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对雅娜产生了深切的同情,同时也庆幸现实并非莫泊桑所写的那样。

5篇400字左右的读后感(六年级水平)

读《窗边的小豆豆》有感我家书架上,静静地躺着一本书——《窗边的小豆豆》,那本书是我小学里最爱看的一本书。

看完了整本书我才发现,小豆豆每天都过着和我们不一样的生活,在不一样的学校上课。

小豆豆的学校和我们的学校有大大的区别,也和我们过着不一样的生活,我也羡慕小豆豆了,她过的生活是那样的多资多彩的,她一开始一年级就被退学了,小豆豆的妈妈怕她有心理障碍就没有告诉她,给小豆豆另外找了一所学校故事就从这开始了。

她身边的人最让我眼红的就是那个校长了,他表面上看起来就和别的人一样,但我认为校长的那颗心是别人永远都没有的,校长静静的听着小豆豆讲了三个小时,却没有走没有大瞌睡没有做别的事情,就连小豆豆自己都对这个校长惊讶。

我更是对这个校长了许多的敬佩之情,我想我们应该学习他那种无论对谁都是有礼貌的,不要因为她是小孩她的话就没有什么可以听的,小孩和大人都是人,我们小孩也有自己想说的话,而大人永远都不会认真的听小孩说的话,而这个小豆豆的校长做到了。

校长总是会答应孩子们那些纯真的要求,可能在校长眼里人人平等,小豆豆我怎能不敬佩你的校长呢

我记得小豆豆的学校经常组织游戏,我认为最好玩的已经数不胜数了,最好笑的那一次,就是:小豆豆的学校组织捉鬼游戏,扮鬼的同学还没有被人抓到就已经自己跑回学校了,哈哈鬼怕鬼啊

我还记得有一次活动要上树,可小豆豆班上的一个男孩腿不行,爬不上,可是热心的小豆豆,努力和男孩一起,小豆豆拖着他的腿,他往上爬,我心底叫着:“加油

加油

”,终于他们总算爬上去了,我真为他们捏了把汗。

虽然,那所欢乐的学校被火烧了,但这本书上的学校它会永远在我们心里永远永远。

凿壁偷光读后感我在假期里,读了一篇文章叫《凿壁偷光》,很受感动。

凿壁偷光这个故事,讲的是在西汉年间,一个穷人家的孩子叫匡衡,他一心想读书,可是他家穷得连肚子都填不饱,那么上学对他们家来说更是一件奢侈的事,根本不可能。

穷人家的孩子白天要干活,所以只能在晚上看书,可是他家连油灯都买不起,怎么办呢

就在匡衡躺在炕上失望的时候,墙上的一线光亮给了他启示,于是他又把透光的墙缝抠大了一些,从此以后,每天晚上,匡衡都借着邻居家的光来发奋读书。

家里的书读完了,他又找了一个给别人家干活不要钱的工作,报酬只是读这家主人的藏书。

匡衡就是这样勤奋学习,终于成了一个知识渊博的人。

后来他做了汉元帝的丞相,成为西汉时期有名的学者。

匡衡的故事,深深地打动着我,他在家徒四壁的环境下,仍能刻苦学习,最终成为知识渊博的学者,而我们的生活条件这么好,可我们却不知道知识的重要性,整天光想着玩,太不应该了,以后我会时刻鼓励自己,多向匡衡学习,多读书,好读书。

读《宽恕自己》有感这是我看了一本书后的读后感,它叫作《宽恕自己》。

人们往往因为放不下心中的郁结而让自己感到痛苦,觉得自己过去做错的事情无法原谅或者别人做的事情无法原谅,而责备自己或者他人,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人感到愧疚或罪恶感往往是为了逃避承担错误的后果,而责任感则让我们不断的陷入愧疚的漩涡不能自拔,不是我感受不到身边同学的悲伤,我也曾有过那种感觉,觉得自己做的事情伤害了别人,因此无法原谅自己,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坏蛋,因此一直对他保持歉意,不敢期待他的原谅,后来我发现我在他心中早已不算一回事,然后我就一下子释放了。

为什么心中要装那么多的歉意或者不爽呢?或许你早已在他心中不算什么,那么再自责又有什么用呢?我并不是说自责不好,自责最起码是对自己的自省,但过去了的,已经无法改变的,再自责也没有用,选择宽恕,宽恕别人的同时也释放自己!原谅生活中的太多不容易和太多不完美,宽恕自己过去的失败,才能放下包袱,大步向前!放下心中的小悲伤,告诉自己那不算什么,一切都会过去的。

对于爱或不爱,或者在爱中遇到什么伤害,难道你要因为别人对你的伤害就不在相信爱了吗?难道一开始你爱的那个值得你爱的人后来发现他不再值得你爱就悔恨,就恨他,或者恨自己没有看清吗?要明白爱是主动的,而不是你值得我去爱,我才去爱你。

他是会变的,你也是会变的,他变得不再值得你爱,或者你变得不再爱他那种类型。

爱不是需要,不是因为我需要你所以我爱你,而是因为我爱你所以我需要你,爱本来就是一种感受,一种不需要值不值得来衡量的付出。

我不知道有没有说清楚我看过这本书的感受,或者你又没有懂,只是最近看到身边的朋友都有一点儿小悲伤,我希望你们能宽恕自己,让自己更快乐一点,这样大家都高兴。

我希望身边的朋友都能去看看这本书,受益匪浅.读《狼王梦》有感《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

主要写了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

在即将成为狼王的前一天死了。

于是,紫岚就有了那样的一个念头——把自己生下的那一群狼崽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继承他父亲的遗愿。

为了实现这梦,她便开始训练自己的幼儿。

可是梦中就是梦。

她的幼儿也陆续死去了:黑仔出去捕食,被老鹰叼走了;蓝魂儿因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和狼王洛戛打斗时,也牺牲了。

但紫岚很快把最后的一丝希望交给了媚媚。

盼望着媚媚生下的孩子能成为狼王。

她为了能让孙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把狼的一切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我记得有一段是很残忍的,可最让我感动的也是那一段。

蓝魂儿在捕食的时候,不慎中了猎人的圈套,被捕兽笼给夹住了,蓝魂儿在弹簧旁呜呜地低叫着,用怜悯的目光注视着紫岚。

紫岚也着急地望着蓝魂儿一脸痛苦难忍的表情,于是她狠下心来,一口咬破蓝魂儿的喉咙,热腾腾的血溅在她的脸上,也让蓝魂儿在幸福中安然地死去了。

在表面上看是残忍的,但我想紫岚内心是那样的悲痛,因为没有一个不爱儿子的母亲。

那景象就如我小时候被母亲打一样,那都是打在儿身痛在娘心啊!紫岚那种奋勇直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

但是,紫岚的教育方式是残忍,是自私还是伟大呢?在第一次读《狼王梦》时,我觉得她是伟大的,但后来再想想,原来说她残忍和自私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为了继承黑桑的遗愿,竟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儿培养成“超狼”,不但没有成功,还把孩子的性命给白白地赔上了。

就算狼儿们都当上了狼王,那又怎样,狼又不是人,它不会感恩,狼儿当上了狼王,会将捕到的猎物给她吃?不会的。

双毛弄断她的腿,媚媚把她赶出家外……难道这也是伟大吗?我的心越来越矛盾起来……再说,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很多人选择这种教育方式,而更多的是溺爱。

溺爱,使孩子们都越来越依赖父母,从而造成不再自己去实践,不再自己去做事,全都交给了父母。

长大后,他却怨恨父母,小的时候为什么不好好管教他,使他现在一事无成。

这种爱比紫岚的那种爱更加危险!可什么才是真正的母爱呢?我想了很久,发现母爱是多面化的,紫岚的那种是既残忍而又伟大的爱。

意想到这里,矛盾的心理化成一种愉快的心情。

原来母爱可以是多面表达的。

母爱的心是一个深渊,但在它的最深处你总会得到宽恕。

母爱有多面,只要是母爱,就没有对与错!关键不在于母亲,是在于子女在接受母爱的过程中,能不能分辨出是与非。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

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

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外,而流下了两行属于母亲再悲伤的泪花……唯一的听众读后感每一个人都有天分,每一个人都可以成功,主要是看你努力没有。

如果你勤奋、努力,就一定会很快到达成功的彼岸,收获硕果的殿堂。

但是,在成功的时候,需要一些自信与鼓励,才能让你成功的步子迈得更大些,与成功的距离更接近。

今天,我读了《唯一的听众》这篇文章,让我感动万分。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内容是:这篇文章以写事为主,通过记叙一位音乐学院著名的教授,为了鼓励一名自信不足的孩子鼓起练琴的勇力,树立成功的信念,谎称自己是个聋子,让这个孩子从一个“音乐白痴”成长为能“奏出真正音乐的”小提琴手的故事。

“我想你一定拉得非常好,可惜我的耳朵聋了。

如果不介意我在场,请继续吧

”读到这,我感受到:这句话里写出了老人对“我”的鼓励。

作为一位音乐学院最有声望的教授,老人听出“我”拉得并不好,更从“我”被人发现后“准备溜走”的举去吧,发现“我”缺乏信心。

出于对年轻人的爱护,教练人谎称自己耳聋了,是为听不到好听的琴声向“我”表示歉意。

听惯了亲人对“我”白痴的评价,第一次听到陌生老人称赞,尽管是个聋子,但“我”还是充满了快乐。

老人的话让“我”有了面对老人拉琴的勇气。

文中的老人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在小男孩丧失信心时,说些鼓励他的话,让他立马恢复信心,振作起来。

小男孩就是因为老奶奶鼓励的话语,让他从而努力起来,走向成功的对岸。

其实,每个人都需要鼓励。

就说我学书法这件事吧

刚开始有时候,我觉得特别难,怎么也写不好。

这个时候妈妈做了我最强大的支持者:“你不要灰心,要相信自己,只要努力和坚持下去,胜利绝对属于你。

”在妈妈的鼓励下,我很快有了明显的进步。

现在,老师经常表扬我,同学们也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

我越来越喜欢书法了。

这个明显的进步,与妈妈的鼓励是分不开的。

 读完这篇文章,我想到了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都是在别人无私帮助中成功的。

默默的关怀,真诚的帮助、持久的关注、热情的鼓励,都能够帮助别人树立自信。

我们无论做什么事,只要有信心,有毅力、刻苦学习,一定能获得成功。

读《钓鱼的启示》有感道德只是简单的是与非的问题,实践起来却很难。

今天,我读了《钓鱼的启示》这篇文章,让我领悟了这句话的真正内涵。

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我钓到了一条大鲈鱼,因为没有到开放的时间,父亲命令我把鲈鱼放回湖中。

三十四年过去了,每当我面临道德抉择的时候,总会想起父亲告诫我的话。

从此,我便有了道德实践的勇气和力量。

刚开始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脑海中就产生这样一个疑问:父亲让我把鲈鱼放回湖中,是因为他不喜欢这条鲈鱼呢?还是他的道德告诉他不能贪心呢?带着好奇心,我开始了深入的思考,我把文章又仔细地读了一遍,这回我找到了两个不是不喜欢才放回湖里的证据,分别是“我和父亲得意地欣赏这条漂亮的大鲈鱼”、“父亲盯了鲈鱼好长时间后,命令我放回湖中”。

对于这两句话,我的看法是:第一句话的得意和欣赏代表了父亲喜欢大鲈鱼,第二句话代表了父亲对大鲈鱼的依依不舍。

尽管这样,父亲还是让我把鲈鱼放生,我不由得对这位父亲产生了敬佩,正是因为他在道德面前,做出了正确的抉择,才使我走向了一条正直的道路,他真是一位英明的父亲!看这个文中的父亲,联想到了我的父母,他们也像文中的父亲一样,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给我做出了很好的表率。

他们平时也对我要求十分严格,违背道德的事情,坚决不能做。

当他们严格要求我的时候,刚开始我还有点反感,有点儿不高兴,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理解了父母的一番苦心,他们这样做是对的。

如果没有他们的约束,我难免会误入歧途。

我也有过类似关于道德抉择的经历。

有一次,我放学后打扫卫生时,竟然在我的座位下发现一枝笔。

那枝笔很漂亮,是我喜欢的一种。

我拾起它正想把它装入自己的书包,突然想起爸爸曾经告诫我的话:“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

”我脸上顿时火辣辣的,就左顾右盼找失主,无奈同学们都回家了,我便先把它装了起来。

第二天一来我就四处打听,才知道是武烁菡丢的,当我把那枝笔还给她时,她微笑地向我表示感谢,我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高兴,我心里的那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这件事虽然很小,但也足以让我在道德面前做出了抉择。

人生的路还很长,也许会遇到比这枝笔还要诱惑人的“笔”,因此,我要用道德的标准来约束自己,终身做个正直的人。

读《热爱生命》有感“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

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

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

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

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

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

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

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

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

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

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

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

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

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

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人,一撇,一那。

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

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

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读《单翼天使不孤单》有感我从小就爱看书,每天必看书。

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在我孤单的时候它陪伴着我。

黑夜,在我最孤单的时候也是它在默默伴随着我,陪我度过一个又一个无眠之夜,所以我彻彻底底地成了书的忠实粉丝。

每次出去的时候,都要带回来几本有趣的课外书,岂今为止,我家的书数量较多,在这么多的课外读物当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本书是阳光姐姐写的《单翼天使不孤单》。

书中叙述了一位名叫张小伟的优秀学生,他是一个失去单翼,性格内向的小男孩。

他的内心是一口永远没有底的深井,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他的心底始终暗藏着悲伤,孤独、忧伤的他时常想起自己死去的父亲。

他尽力表现的很乖巧,确实想让老师喜欢他,因为他要演饰自己挥之不去的悲伤,他渴望和睦,幸福。

是班上新来的胡老师,让他抹去、擦掉了自己的抑郁,变得开朗起来,让他觉得即使不显得那么乖巧,也能获得别人的关心与爱护。

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知,自己的周围有很多像自己一样的“单翼天使”。

他表面上很懂事、早熟,可这却是他最虚伪最无奈的一面,渐渐的,张小伟知道,“单翼天使”只有互相“拥抱”才可以在天空中更好地飞翔。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懂得了:不管自己是否是一位失去单翼的孩子,家和父母永远是我们最好的港湾,永远给我们数不尽的温暖。

不要因为自己是“单翼天使”,从而感到深深的自卑与伤感。

因为在生活中,有许多人在默默地关心、支持着你;有人一直在做你心中的“太阳花”,给你希望与自信,让你去追寻、实现理想;有人在向你伸出最温暖的臂膀。

等待着你的是美好的明天……正因如此,我们才更要展现自己最阳光、无瑕的一面,与周围的伙伴更好地相处在一起。

让自己与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更好地飞翔,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一片快乐的蓝天……也许你失去了一段美好、珍贵的父爱或母爱,但上天总会送一段新的爱来作为补偿还给你,请不要拒绝,因为这是你和你的家人,抚平伤口的一剂良药。

你们将永远地幸福并快乐下去,试着让自己接受另一只新的翅膀,或许刚开始将飞得不怎么好,但只要坚信自己能行,相信时间会让一切永远的美好下去......真诚地祝愿大家永远地幸福且快乐下去,与伙伴们在属于自己的天穹中自由自在地翱翔 。

直至飞向天空的最高点,让别人看到现在的你是最优秀最美好的!读《绾青丝》有感时隔三年重新来看《绾青丝》, 一口气看完,还是像第一次看那样,心好痛,眼泪总是不知不觉地溢满眼眶,一滴一滴的流下,这可能是很多《绾青丝》的读者的共同点吧。

看到云峥死之后就不想再看了,过去从没有看到这样的男主,或许他并不是男主,只是作者为女主所准备的一个过程。

但是正是因为他的死,让我第一次有点恨作者了,为什么要创造出这么一个人,让我心痛,让我到最后一看到云峥这个名字就开始止不住眼泪。

时常在幻想着,云峥会再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哪怕换成另一个身份,另一具身体,毕竟有女主作先例,希望冥焰能够帮助云峥复活,或者希望冥焰与云峥就是是一个人,那么我们就有了一个可以解释的通的让云峥复活的借口了。

实际上我一直觉得这样一女N男的文章是有些白痴的,但是绾青丝却没有给我这样的感觉。

楚殇、云峥、冥焰、,宇公子,每一个人都很爱叶儿,可是每个人的爱却又完全不一样,每个人都爱得那么让人心痛,最后却也注定只有一个可以陪叶儿走完一生。

宇公子的爱让我叹息,冥焰的爱让我心酸,楚殇的爱让我感动,可是云峥,他却是让我心碎的。

那个时候,叶儿被情所伤,云峥想远离这个世界,他们是那么的相似,仿佛将一切置身事外.。

任何一个女人,在被情所伤的时候,一个男子来帮助你,你都会有一些好感,不是吗?叶儿一开始对云峥只是知己,两人对于这个世界时如此的相似。

云峥是中蛊之人,中蛊的人,是不可以有情的,云峥一开始认识花花,只是因为叶儿可以解蛊,可以帮助她,但是叶儿又是那样一个人迷人的女子,不是美貌,不是声音,而是性格,叶儿与众不同的一切,无不在吸引着云峥,而云峥,这样一个温柔的男子,又有谁不会喜欢呢?他们俩,是日久生情..呆在云峥身边你不会悲伤,只有幸福,虽然这个自小中蛊的男子,被病痛折磨,但是,他的安全感,真的存在。

和他相处,会感到很舒服,很有安全感。

他是一个好男人,好丈夫,有夫如此,夫复何求!所以作者在云峥死后,不断地在写,叶儿对于云峥的思恋,那个血泪,这个男子,真的让人爱上他.....一直觉得云峥的感情是最纯洁的,没有世俗的顾虑,犹如坠落凡间的天使,也许是因为他太好了,所以不是凡间女子所能得到的,所以注定是个悲剧。

看到云峥死后女主的悲伤,我也哭得双眼红肿,老天待他何其不公啊。

一遍一遍的看着那几章,总希望是自己看错了,或者有一天作者能把文给改了。

但是没有了这样的结局,云峥在我们心中的形象不会这么难忘。

最让我想到就心碎的无疑是云峥在转世之前留给叶儿那段话“我的妻子是这世上最美好的女子,若我能活着,我愿意倾尽所有去爱护她,给她幸福,可是上天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

我这一生,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她。

我是一个很自私的男人,明知道自己不能陪她一生,仍然瞒着她、娶了她,我为了自己的余生能获得幸福,毁了她的幸福,所以,我希望她以后的人生能过得幸福,我的妻子,值得比我更好的男人去爱她……她那样聪慧,会明白我选择转世,不是想违背对她的承诺,而是想让她知道,我不愿意做她的牵挂,不愿意用我留给她短短一年时间的回忆,去束缚她的心,禁锢她的下半生。

”我受不了看到这段话,每次看着都泪流满面。

这样的男子现实中永远也不可能有,他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但是他给的爱却让任何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

读《斑羚飞渡》有感看了《斑羚飞渡》这篇文章,我的心里掀起了千层巨浪,感慨万千。

它描写了一群被逼至绝境的斑羚,为了赢得种群的生存机会,用牺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方法摆脱困境的壮举。

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

这是一种为了种族的延续而甘愿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是一种用生命为下一代搭起一条生存道路的精神!“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快速飞渡”,没有一只老年斑羚从注定死亡的那拨偷偷溜到新生的那拨去,它们的心里很坦然,很踏实:为了下一代,我们有了坚定的勇气,可以无悔地牺牲自己,完成这一幕悲壮的斑羚飞渡。

我敬佩这些勇敢的斑羚,特别是镰刀头羊,他没有做人类的奴隶,没有做人类的囚徒。

“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

”它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也维护了种族的尊严。

而有的人,却甘于屈服,在生死抉择之际,他们毅然选择了在他人的膝下苟活,只为了一己私利。

这是可耻的自私蒙蔽了人类的思想,冲昏了人类的头脑,埋没了人类的心灵。

但有的人也具有和老斑羚们一样的牺牲精神,那就是四川汶川大地震中,有多少人本来能逃生却为了救别人而牺牲。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谭千秋老师。

这是一位英雄的教师,当救援人员发现他时,他双臂张开着趴在课桌上,身下死死地护着四个学生,四个学生都活了下来,他却永远离去了。

还有一个小男孩手刨四个小时从废墟下救出了同学,但他的双手却血肉模糊,他就是马健。

他们的心灵是伟大高洁的。

假如我们能搏击蓝天,那是他们给了我们腾飞的翅膀;假如我们是击浪的勇士,那是他们给了我们弄潮的力量;假如我们是不灭的火炬,那是他们给了我们青春的光亮。

他们和斑羚们一样,都是可以用自己最大的力量去为他人付出全部的英雄,他们是我们的骄傲。

在赞美斑羚的同时,我也为那些狩猎的人感到心痛,他们是罪魁祸首。

大自然是需要和谐的,虽然我们是最高级的动物,但其他的动物依然有它们自己的生活和情感,它们也有深爱的伙伴,也有感人至深的亲情,但几声枪响,破坏了它们的安宁,让它们失去了美好的家园。

这对我们来说并不算什么,因为我们不是斑羚,但对它们来说呢?失去亲人的痛苦又有谁能体会,人们为什么不能和它们和谐相处呢?毕竟它们也是生命,我们大家都是大自然的孩子。

将心比心吧,苍天最终还是让斑羚们繁衍了下来,这是它们用生命的代价换来的,而我们人类,从来不需要用任何的代价来换取生存的机会,和它们相比,我们幸福多了。

它们用无私感动了上苍,它们的善良代代相传,这一飞渡的壮举谱写了生命的乐章,也带给我们深深的自责与愧疚。

其实,生命需要奉献与牺牲,这样才有意义。

当你的生命为他人开一朵花,你生命的芳香就会灿烂一片;当你的生命为他人增添一份温暖,你生命的芳香就会沁人心脾;当这一切在你的心田荡漾着涟漪的时候,你一定会感受到一种温情关爱的芳香。

我想,那些为了救年轻斑羚而失去生命的老斑羚们一定也是这样想的。

我合上书,闭上眼,只听见窗外萧萧细细的雨声,那一幕情景,依旧栩栩如生,只是生命已去,再多悔恨的眼泪也只能化作春夜的一丝细雨,滋润那片曾经茂盛欢腾的草原……由于字数有限只能先给这几篇了

哪位高手请帮忙写篇读后感急~在线悬赏

在蚂蚁的群居生活中,与人类的亲情、友情最为接近的当属蚂蚁的分享精神和利他主义。

一只蚂蚁找到了食物后,可以自己不吃不喝,却要拿回家供所有的兄弟姐妹一起分享;一只蚂蚁如果不幸在外面丧生,另一只蚂蚁看到后绝不会让自己的兄弟姐妹抛尸荒野;一只蚂蚁生病了,也一定会有它们的伙伴前往照顾。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蚂蚁“舍己为人”的精神。

美国的一位生物学家曾做过这样一个试验:为了考验蚂蚁的忍耐力,他将一只蚂蚁放在一个没有任何食物可以充饥的地方,关了近一个月,当这只蚂蚁接近饿死的边缘时,这位生物学家给蚂蚁投放了一只小飞蛾。

生物学家以为,这只蚂蚁肯定会迫不及待地美食一顿。

可出乎意料的是:这只蚂蚁并没有自己独吞,而是撬着小飞蛾拼命地寻找突破口,想将这只小飞蛾送给其他的蚂蚁一起分享。

最后竟因体力不支,衰竭而死。

可见,蚂蚁都是“利他主义”者,只要是集体利益的需要,它们可以献出自己的生命。

  在拉丁美洲,有一种蜜罐蚁,它们长年以蜜汁和白蚁为食,并以自己的身体作为储蜜罐,胃里塞满了从各种地方弄来的蜜露,腹部膨胀到原来的几十倍大小。

它在吸饱蜜汁后,也从不会溜到一边独享美食,而是尽职尽责地回到巢里,从肚子里把它的蜜汁全吐出来给蚁后,蚁后再视情况分配给众蚂蚁分享。

但是,当一只蜜罐蚁死去后,即使其腹部蜜汁还是好的,工蚁们也绝不会将其剖腹食用,而是默默地将其拖到相当于墓地的地方“安葬”。

  最有意思的是,在蚂蚁的战争中,经常会有成千上万的兵蚁为死去的同胞献出生命。

虽然在战争中阵亡对于它们来说是常事,但它们对战死的蚂蚁却怀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就是不管战争有多激烈,也不管战死的数量有多巨大,负责打扫战场的蚂蚁都要将战死的蚂蚁运送到它们认为是墓地的地方妥善安放。

  那种像战友,像兄弟姐妹一样的感情让我们人类看后,也无不感到自叹弗如。

因为,弱小的蚂蚁尚能如此肝胆相照,作为我们人类,在同伴遇到了困难,遭受了挫折时,我们还有什么理由逃避和袖手旁观呢

  把分享当成了自己的义务一人快乐,两人分享,那么就有了两份快乐;一人痛苦,两人分担,那么痛苦就会减少一半。

学会分享,我们的心胸会变得更宽广;学会分享,我们的生活会充满更多阳光。

生活中,你知道两个人分吃一个苹果比一个人独享一个苹果多了什么吗

那就是多了一份彼此流露的开心与快乐

  在人类社会中,分享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

在蚂蚁的族群中,分享却是一种义务,它们从来没有把分享当成一种负担,反而视为集体生存的保障。

因为,在蚂蚁的族群中,如果不懂得分享,那么整个群体就会遭受灭顶之灾。

蚂蚁在这方面所表现的自觉性、群体性,在动物中可称是举世无双的。

相比之下,人类在奉献爱心、舍己为人方面,有时候不一定能比得上小小的蚂蚁。

俗话说:设筵满屋,大家相争,不如有块干饼,大家相安。

  有一个寓言故事,说的是蚂蚁家族最初也并不是那么懂得分享与奉献的。

它们也曾经各自为政,划分不同的领地,经常争夺食物。

而且在每个种族内部还充满了自私、打骂、仇恨甚至战争。

这种状况持续了很久,仇恨和战争也不断升级,后来连上帝都看不过去了。

这一天,上帝来到蚂蚁祖先的身边,说要带他们访问一下天堂和地狱,所有的蚂蚁都非常高兴。

他们先来到地狱,那里的人正在吃饭,他们手中的筷子有一米长,大家都在争先恐后地往嘴里送食物,但因为筷子比胳膊长,总也吃不着。

结果一个个饿得面黄肌瘦,嗷嗷直叫。

  随后,大家又来到了天堂。

天堂里的人也在吃饭,他们手中的筷子也有一米长,但是与地狱不同的是,他们在互相喂对方

  所以天堂里的人一个个满面红光,到处都是欢声笑语。

天堂与地狱的差别给蚂蚁的祖先上了生动的一课。

要想过上天堂般的生活,就必须懂得付出、帮助、爱和分享,形成集体的力量。

从此以后,蚂蚁家族就停止了一切争斗,互相慰藉,变得同心同德,使得蚂蚁家族绵延了一亿多年。

  歌德曾经说过:能分享他人的痛苦的,使人快乐的,是神。

如果我们懂得了分享,那生命的价值就在分享过程中得到了升华。

有人说堆金积玉只不过是棺材里带不去的泥沙瓦砾。

爱恨情仇只不过是水里捞不出的月亮,雾里看不清的醉花,风里停不住的云彩。

我们又何必死死地困在其中。

不如把这一切都去分享,分享给知己朋友,分享给需要帮助的人。

  没有人能独自走完一生,我们与环境和周围的人总是相互依存的。

相对于无限广阔的宇宙,个人的生命和感受非常有限,而一种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宽阔更有价值的重要方式就是分享。

但是,我们真的懂得分享的意义,我们真的会分享吗

  上帝安排我们成为一种群居物种,当然希望我们遵循这个物种生长的特性。

在漫长而短暂的一生中,如果我们也能像蚂蚁一样,懂得分享,并把它当成一种义务,那么人的一生会是一个多么美丽的过程

名字你自己取吧

求一篇童年读后感600字,谢谢。

不要网上的

《童年》读后感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

对于我来说童年会是我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 》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在“十一”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

据我了解,《童年》是高尔基用自传体写的小说三步曲的第一部(第二、第三部《在人间》和《我的大学》),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

我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

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

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

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

记得在小时候,我很调皮,也很淘气,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

有一次,阿姨帮我买了几条小金鱼,但她没告诉我怎么养就走了,爸爸妈妈妈又不在家。

我看到柜子上有一个插着花的花瓶,灵机一动,把花瓶拿下来,丢掉里面的花,加了点水,把小金鱼放了进去。

看到小金鱼在花瓶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心里乐滋滋的。

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看到我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地看花瓶,就笑着问我:“你干嘛呢

”“看金鱼呀

”我回答道。

妈妈一听,说道:“啊

不会吧

你把金鱼放在花瓶里了。

不行,这花瓶一会儿姥姥还要拿走呢。

”我二话没说,把花瓶抱进房间,就是不让她们拿走。

最后,妈妈拿我没辙,只好打电话给外婆,告诉她事实,姥姥听了这件事,也哈哈大笑起来……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你看看怎么样吧,如果这个对你有一些帮助的话,就采纳吧,很感谢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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