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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非命读后感

时间:2019-12-01 03:19

墨子名翟怎么读

墨子名翟,鲁国(一说宋国)人。

生平事迹不详。

自创墨家学派,可考于《淮南子.要略》。

至今没有看到说是墨子一人著的书,虽有《墨子》流传后世但并非他一人所作。

该书包含墨子及墨家各派学说,由墨子弟子及其后学记录、整理、汇编而成。

《汉书.艺文志》著录《墨子》71篇,今存53篇其内容较为驳杂,体例也不尽一致。

书中《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十篇各分上、中、下篇,内容大同下异,应是墨家三派各记所闻的底本汇辑。

它们是墨子的“十诫”,即十种主张。

这十篇比较集中完整地保存了墨子思想的真相,既是全书的核心,也是墨学纲要。

《墨子》

一、墨子简介 墨子(约公元前468年~前376年),名翟,山东滕州人,汉族,是我国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墨家学派的创始人。

他曾提出“兼爱”“非攻”等观点,创立墨家学说,并有《墨子》一书传世。

墨学在当时影响很大,与儒家二、墨子姓名考 历史学界至今无法确定墨子的真实姓名,有以下各种说法: 1.墨子姓墨名翟。

最传统,最为大众所接受的说法是,墨子姓墨名翟。

《吕氏春秋》、《淮南子》、《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内都如是称。

《元和姓纂》明确说墨子乃孤竹君之后,本墨胎民,改为墨氏。

而《新唐书·艺文志》也沿用这种说法。

2.墨子姓翟名乌。

南齐孔稚圭所著的《北山移文》则称墨翟为“翟子”,元朝伊世珍所著的《琅环记》[2]也附和此说,并认为墨子姓翟名乌。

清朝周亮工所著的《固树屋书影》更具体地提出:“以墨为道,今以姓为名。

”认为他姓翟,并将姓转成名;而“墨”是一种学派。

晚清学者江琼所著的《读子卮言》承袭周亮工的说法,并进一步说明,以为古代确实有“翟”这姓氏,但无“墨”姓,而且战国诸子中儒、道、名、法、阴阳、纵横、杂、农、小说等,都没以姓作为学派名,因此墨应该是学派的名称。

3.墨翟为“貊狄”或“蛮狄”之音转,非姓名。

近代学者胡怀琛有研究墨子,在其所撰《墨翟为印度人辨》一文中提出,墨既非姓,翟也不是姓,更不是名,而是“貊狄”或“蛮狄”之音转,是用来称一个不知姓名的外国人。

4.墨为古代刑名之一。

近代学者钱穆的《墨子传略》从墨刑是古代刑名之一的角度展开研究,认为古人犯轻刑,则罚作奴隶苦工,故名墨为刑徒,实为奴役,而墨家生活菲薄,其道以自苦为极。

墨子和弟子们都“手足胼胝,面目黎黑,役身给使,不敢问欲”,人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族踵”。

这样,就被称为墨了。

而历史上西汉淮南王英布遭黯刑后称为黥布,也是一证。

而翟确实是名,因《墨子》和《吕氏春秋》记载墨翟,往往称“翟”。

虽说墨子的姓名不可考,但他长得黑却是真的,人称:阿黑哥,小黑。

四、墨子思想 据《墨子》可知,墨子思想,有十条五类纲领,即《墨子·鲁问》所云:“凡入国,必择务而从事焉。

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熹音湛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凌,即语之兼爱、非攻。

”其中兼爱和非攻是墨子思想的核心。

墨子的学说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①兼爱非攻。

所谓兼爱,包含平等与博爱的意思。

墨子要求君臣、父子、兄弟都要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友爱,爱人若爱其身,并认为社会上出现强执弱、富侮贫、贵傲贱的现象,是因天下人不相爱所致。

②天志明鬼。

宣扬天志鬼神是墨子思想的一大特点。

墨子认为天之有志——兼爱天下之百姓。

因“人不分幼长贵贱,皆天只臣也”,天之爱民之厚,君主若违天意就要受天之罚,反之,则会得天之赏。

墨子不仅坚信鬼神其有,而且尤其认为它们对于人间君主或贵族会赏善罚暴。

墨子宗教哲学中的天赋人权与制约君主的思想,是墨子哲学中的一大亮点。

③尚同尚贤。

尚同是要求百姓与天子皆上同于天志,上下一心,实行义政。

尚贤则包括选举贤者为官吏,选举贤者为天子国君。

墨子认为,国君必须选举国中贤者,而百姓理应在公共行政上对国君有所服从。

墨子要求上面了解下情,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赏善罚暴。

墨子要求君上能尚贤使能,即任用贤者而废抑不肖者。

墨子把尚贤看得很重,以为是政事之本。

他特别反对君主用骨肉之亲,对于贤者则不拘出身,提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主张。

④节用节葬。

节用是墨家非常强调的一种观点,他们抨击君主、贵族的奢侈浪费,尤其反对儒家看重的久丧厚葬之俗。

认为君主、贵族都应象古代大禹一样,过着清廉俭朴的生活。

墨子要求墨者在这方面也能身体力行。

哲学政治思想 墨子哲学思想的主要贡献是在认识论方面 。

他以 “ 耳目之实 ”的直接感觉经验为认识的唯一来源,他认为,判断事物的有与无,不能凭个人的臆想,而要以大家所看到的和所听到的为依据。

墨子从这一朴素唯物主义经验论出发,提出了检验认识真伪的标准,即三表:“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 ,“废(发)以为刑政 ,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

墨子把“事” 、“实”、“利”综合起来,以间接经验、直接经验和社会效果为准绳,努力排除个人的主观成见。

在名实关系上,他提出“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的命题,主张以实正名,名副其实。

墨子强调感觉经验的真实性的认识论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他曾以有人“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为理由,得出“鬼神之有”的结论。

但墨子并没有忽视理性认识的作用,墨家学派创建了中国第一个逻辑思想体系。

一种观点认为,墨子世界观中存在着深刻的内在矛盾。

一方面他强调“非命”、“尚力”,认为决定人们不同遭遇的不是“命”,而是“力”。

另一方面,墨子又肯定“天志”和“鬼”的作用。

他把“天”说成是有意志的人格神,宣扬“顺天意者”,“必得赏”;“反天意者”,“必得罚”。

他认为“兼相爱,交相利”就是“顺天意”,“别相恶,交相贼”就是“反天意”。

但另一种观点认为,“非命”与“天志”体现了墨子“天人之辩”强烈的思维张力,在墨子宗教哲学里,天志兼爱而不不制天命,天道酬勤,天喜欢自强不息的人。

墨子在政治上提出了 “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

“兼以易别”是他的社会政治思想的核心,“非攻”是其具体行动纲领。

他认为只要大家“兼相爱,交相利”,社会上就没有强凌弱、贵傲贱、智诈愚和各国之间互相攻伐的现象了。

他对统 治者发动 战争带 来的祸 害以及平常礼俗上的奢侈逸乐,都进行了尖锐的揭露和批判。

在用人原则上,墨子主张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主张“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

他还主张从天子、诸侯国君到各级正长,都要“选择天下之贤可者 ”来充当; 而人民与天子国君,则都要服从天志 ,发扬兼爱,实行义政,否则,就是非法的,这就是“ 一同天下之义”。

逻辑思想 墨子也是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重要开拓者之一。

他比较自觉地、大量地运用了逻辑推论的方法,以建立或论证自己的政治、伦理思想。

他还在中国逻辑史上第一次提出了辩、类、故等逻辑概念。

并要求将辩作为一种专门知识来学习。

墨子的“辩”虽然统指辩论技术,但却是建立在知类(事物之类)明故(根据、理由)基础上的,因而属于逻辑类推或论证的范畴。

墨子所说的“三表”既是言谈的思想标准,也包含有推理论证的因素。

墨子还善于运用类推的方法揭露论敌的自相矛盾。

由于墨子的倡导和启蒙,墨家养成了重逻辑的传统,并由后期墨家建立了第一个中国古代逻辑学的体系。

[编辑本段]五、墨子著作 墨子著有《墨子》一书。

《墨子》分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记载墨子言行,阐述墨子思想,主要反映了前期墨家的思想;另一部分《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等6篇,一般称作墨辩或墨经,着重阐述墨家的认识论和逻辑思想,还包含许多自然科学的内容,反映了后期墨家的思想。

墨子及墨家学派的著作汇编,在西汉时刘向整理成七十一篇,但六朝以后逐渐流失,现在所传的《道藏》本共五十三篇,原来都写墨翟著,但其中也有墨子弟子以及后期墨家的著述资料,这是现在研究墨家学派的主要史籍。

按内容,《墨子》一书可分五组:从《亲士》到《三辩》七篇为墨子早期著作,其中前三篇掺杂有儒家的理论,应当是墨子早年习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的痕迹;后四篇主要是尚贤、尚同、天志、节用、非乐等理论。

从《尚贤上》到《非儒下》二十四篇为一组,系统地反映出墨子“兼爱”、“非攻”、“尚贤”、“尚同”、 “节用”、“节葬”、“非乐”、“天志”、“明鬼”、“非命”十大命题,是《墨子》一书的主体部分,《经》上、下,《经说》上、下及《大取》、《小取》六篇,专说名辩和物理、光学等内容,前人因其称经,定为墨翟自著,实际是后期墨家作品,这是研究墨家逻辑思想和科学技术成就的珍贵资料。

《耕柱》至《公输》五篇是墨子言行记录,体例与《论语》相近,是墨子弟子们辑录的,也是研究墨子事迹的第一手资料。

《备城门》以下到末二十篇(含已佚九篇),专讲守城技巧与城防制度,其制度与秦相近,是战国时期秦国墨者所作,这是研究墨家军事学术的重要资料。

战国末期,墨家后学将该派的著作汇编成《墨子》一书,《墨子》一书是墨子言行的忠实写照,又称《墨经》或《墨辩》。

《墨子》内容广博,包括了政治、军事、哲学、伦理、逻辑、科技等方面,是研究墨子及其后学的重要史料。

西晋鲁胜、乐壹都为《墨子》一书作过注释,可惜已经散失。

现在的通行本有孙诒让的《墨子闲诂》,以及《诸子集成》所收录的版本。

现存《墨子》五十三篇,由墨子和各代门徒逐渐增补而成,是研究墨子和墨家学说的基本材料。

其中的《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等6篇,一般称作《墨经》或《墨辩》,着重阐述认识论和逻辑学,在逻辑史上被称为后期墨家逻辑或墨辩逻辑(古代世界三大逻辑体系之一,另两个为古希腊的逻辑体系和佛教中的因明学);其中还包含许多自然科学的内容,特别是天文学、几何光学和静力学。

自秦以后,墨子及其弟子的言论,散见于各种典籍之中,如见于《新序》、《尸子》、《晏子春秋》、《韩非子》、《吕氏春秋》、《淮南子》、《列子》、《战国策》、《诸宫旧事》、《神仙传》等等。

西汉刘向的《汉书·艺文志》将散见各篇著录成《墨子》。

共七十一篇。

经历代亡佚,到宋时,只存六十篇,目前只存五十三篇,已亡佚十八篇。

其中已亡佚的有:《节用》下篇,《节葬》上、中篇,《明鬼》中篇,《非乐》中、下篇,《非儒》上篇,除此八篇外,另十篇连篇目皆亡佚,在这十篇中,只有《诗正义》曾提到过《备卫》此篇目,其余无可考。

《墨子》一书,既非一人所作,又非一时所成。

一般认为《墨子》是由墨子自著及其门徒记述墨子言论的书篇而写定的一家之言。

按梁启超的分类,《墨子》一书内容可以分为五大类。

第一类:《亲士》、《修身》、《所染》、《法仪》、《七患》、《辞过》、《三辩》共七篇。

这一类杂有名家之言,混有杂家之说。

比如《亲士》篇中的“?者必先挫,错者必先靡”、“甘井先竭,招木先伐”、“太盛难守”等,皆出于道家之语。

“修身”一词,为儒家之言。

《所染》中的“染苍则苍,染黄则黄”疑是出于名家之性说。

“法仪”一词,疑是法家之言,纯出伪托,而后四篇是墨家记墨学的概要,有可能是墨学的提纲挈领。

第二类:《尚贤》上中下篇、《尚同》上中下篇、《兼爱》上中下篇、《非攻》上中下篇、《节葬》下篇、《天志》上中下篇、《明鬼》下篇、《非乐》上篇、《非命》上中下篇、《非儒》下篇,共二十五篇。

这一类是代表墨家的主要政治思想。

除了《非攻》上篇、《非儒》下篇之外、各篇皆有“子墨子曰”四字,认为是墨子门弟所记的墨子之言。

第三类:《经》上下篇、《经说》上下篇、《大取》、《小取》篇,共六篇。

这一类被治墨者称为墨辩,亦称为墨经。

此六篇难通难译,古字词较多,辩理深奥,加上杂有朴素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理论,光学力学和数学等自然科学理论、社会科学、伦理学、逻辑学等等,实在难以理解。

这一类是《墨子》的精华部分。

梁启超认为这六篇是墨翟自著。

而孙诒让则认为是后墨学者所著。

孙诒让所据的理由之一是:公孙龙与墨子时代不同,而且公孙龙在墨子之后,因此不可能有坚白石之论。

第四类:《耕柱》、《贵义》、《公孟》、《鲁问》、《公输》共五篇。

这五篇是墨子弟子记载墨子的言论行事。

亦算是对墨子的生平的记录,体裁接近《论语》。

第五类:守城各篇。

它们是《备城门》、《备高临》、《备梯》、《备水》、《备突》、《备穴》、《备蛾傅》、《迎敌祠》、《旗帜》、《号令》、《杂守》共十一篇。

这一类可以说是墨家兵法。

墨子提倡非攻,以守御为主,十一篇皆以守备之法为主题。

墨家兵法是墨学之弟子精研而成。

此十一篇古字词颇多,古代兵法阵法用词不少,很少通译。

此书文风朴实无华,但部分内容诘屈聱牙,以致两千来年,很少有人问津。

直到近代,才有学者认真解读这本古书,才发现早在二千多年前墨家便已有对光学(光沿直线前进,并讨论了平面镜、凹面镜、球面镜成像的一些情况,尤以说明光线通过针孔能形成倒像的理论为著)、数学(已科学地论述了圆的定义)、力学(提出了力和重量的关系)等自然科学的探讨,可惜的是,这一科学传统也因此书在古代未得到重视而没能结出硕果。

但这一发现,震动了当今学术界,使近代人对墨家乃至诸子百家更为刮目相看。

在先秦诸子,百家争鸣这样一个时代里,墨子能够脱颖而出,就是他实力的最佳证明。

六、墨子影响 墨子的哲学思想反映了从宗法奴隶制下解放出来的小生产者阶层的二重性,他的思想中的合理因素为后来的唯物主义思想家所继承和发展,其神秘主义的糟粕也为秦汉以后的神学目的论者所吸收和利用。

墨子作为先秦墨家的创始人,在中国哲学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

另外墨子在科学技术领域中的成就和贡献是多方面的,其主要者有: 1.宇宙论方面 2.数学方面 3.物理学方面 4.机械制造方面 5.哲学方面 6.军事方面

墨子的“言必立仪”思想

墨子(约公元前476——390年),名翟,鲁国人。

自称贱人,工匠出身。

后来作过宋国的大夫。

相创墨翟早年曾受过孔丘的儒学教育,后来由于反对儒家的政治主张,“背周道而用夏政”(《淮南之•要略》),创立的墨家学派。

墨翟博学多技。

他所开创的墨家学派,是一个组织严密的带有宗教色彩的禁欲主义团体,其成员称为“墨者”。

墨家与儒家并称为当时的“显学”。

墨翟死后,其门人推选一人为首领,称为“钜子”,继续领导墨家活动。

墨家学派后来分裂为三派,被称为后期墨家。

《墨子》一书是墨翟的弟子们根据其言论纪录成的。

现存五十三篇,该书分五部分:第一部分,《亲士》、《修身》、《所染》、《法仪》、《七患》、《辞过》、《三辩》共七篇。

系后人所委托的,与儒家思想比较接近。

张岱年认为它仍算是墨家的著作。

但年代比较晚。

第二部分,共二十四篇,是研究前期墨家思想的主要资料。

《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是墨家的十大主张。

每一说都有上、中、下三篇(有缺佚)。

第三部分,《经》(上、下),《经说》(上、下)《大取》、《小取》共六篇,一般称为《墨辩》。

是战国以后的作品,死后其墨家所作。

第四部分:《耕柱》、《贵义》《公孟》、《鲁问》、《公诉》共五篇。

记载了墨子的言论和事迹,年代比较早,是研究墨子的可靠的资料。

第五部分:从《备城门》至《杂守》共十一篇。

主要将防御战术和守城工具。

可能是汉代人编纂的。

关于《墨子》的参考书: 《墨子闲诂》 清孙诒让,清刻本,商务印书馆影印本,《诸子集成》本。

此书汇集了清代学者的研究成果。

《墨子校注》 吴毓江,排印本,此书在校勘方面改正了《墨子闲诂》的一些错误。

关于《墨经》的注解: 《墨经校释》 梁启超,《饮冰室全集》本 《墨京校诠》 高亨,吸收了各家对《墨经》的校释成果,水平较高。

《墨辩发微》 谭戎甫,刊本。

墨子所处之时代,是一个乱世,诸侯之间、家族之间、大夫之间相互征伐、倾轧、残杀,普通民众“饥则不得食,寒者不得衣。

劳者不得息”。

面对于此,墨子提出其“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政治学说的十项纲领: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命、非乐、兼爱、非攻、天志、明鬼。

第一节 天志与尚同:宗教专制主义的价值奠基 一、天志、明鬼:最高的价值规范 在墨子看来,“儒以天为不明,以鬼为不神。

天鬼不说,此足以丧天下”(《墨子•公孟》)无鬼神,天下是非无一定之标准,失去统一的法度,因此必须设天志、明鬼以为规矩。

1、天志:“子墨子言曰: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

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

”(《天志上》)天志,即天志之意志,是人世间的最高标准。

以此“天志”为标准,就可以度量天下之王公大人卿大夫以及百姓之仁与不仁,顺天之义则人,逆天之义为不仁。

天志的具体内容就是“义”,“天欲义而恶不义”。

顺天之“义”,天亦可以满足人的求福避或之心。

在这里天是一个有意志的人格神,它主宰人间的一切。

“义”的具体含义就是“政”,即“纠正”。

就是由在上者纠正在下者的所为。

天纠正百姓之所为以“天子”为中介,即“天”为政于“天子”以明说天下之百姓。

对百姓而言,顺天子之意,即是顺天之意,“天子”是天下最富最贵之人。

“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天志上》) 2、明鬼:墨子从其所谓的经验论出发,证明“鬼神”的存在。

“鬼神”有三类:“天鬼神”、”山水鬼神”、“人死而为鬼者”(《明鬼下》)“鬼神”具有理想的性格,是“赏贤罚暴”,无所不能。

所谓幽涧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

“鬼神之所赏,无小必赏之;鬼神之所罚,无大必罚之”。

因此人对鬼神之祭祀是有意义和必要的:“上以教鬼之福;下以合欢聚众,取亲乎乡里”(同上)如欲“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必须“明鬼”。

(3)无论是“天志”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还是“明鬼”作为实现“天志”之手段,都是基于民众的世俗功利为前提的。

所谓超验的价值奠基是与世俗利益结合在一起的。

子墨子对社会价值的奠基与对政治的合法性论证,一反周代的“以德配天”人文精神和孔子的清明的实用理性的礼乐文化精神,建立在世俗的民间信仰的基础上。

这里不存在代表下层民众利益的问题,而只不过是利用民众的宗教信仰建立社会价值的合法性根基。

二、尚贤、尚同:权威主义的政治理念 1、尚贤:在墨子看来国家之不兴就在于“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不能以尚贤事能为政也”。

”“尚贤”就是“任人唯贤”。

“尚贤”是“政之本也”。

选贤的方法则是“富之,贵之,敬之,誉之”,如此,“良士可得而众矣”。

选贤的原则和标准是“义”,在墨子那里,“义”者“利”也。

这一标准,超越富贵、远近、亲疏。

“以德就列,以官服事,以劳殿赏,量功而分禄”,此即是所谓的“官无常贵,民无终贱”。

功利成为选贤的核心标准,有贤者之辅政,则上之为政者,可以“谋不困,体不劳”。

(《尚贤上》 2、尚同:“尚贤”不是最终之目的,“尚贤”是为了“尚同”。

在墨子看来,“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尚同》)由于“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兹众。

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尚同》)社会失却了统一的是非标准,则必然“交相非”。

因此墨翟主张“尚同”以“一同天下之义”,“一同其国之义”(《尚同下》)即全社会都服从最高统治者的思想和意志,做到“尚同而不下比”(《尚同上》,听从上面的意见,而不符合下面的意见,也就是“上之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

”(同上)“尚同”的标准是“天下百姓皆上同于天子”(同上)“天子又总天下之义,以尚同于天”(《尚同下》)这就是所“天志”是“尚同”的总标准。

三、天志与尚同的统一,即是中国宗教专制主义的滥觞 “天志”与“尚同”的统一,是价值与功利,超验与经验的统一。

在这样的统一下,政治专制与宗教专制得以结合,宗教专制依靠政治专制来实现,政治专制需要宗教专制为自己作价值辩护和精神恐吓。

而所谓的的社会功利只不过是在上者的功利而已。

此后中国法家的政治专制、精神专制都可以从此找到思想渊源。

第二节:兼爱与节用:“兼以易别”的社会理想与治国方略 一、兼爱、非攻:无差别的社会理念 1、“兼以易别”:墨子在《天志中》说:“兼者,除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乱小家,强不劫弱,众不暴寡,诈不谋愚,贵不傲贱,观其事,上利乎天,中利乎鬼,下利乎人,三礼无所不利,是谓天德。

别者,处大国攻小国,处大家乱小家,强劫弱,众暴寡,诈谋愚,贵傲贱,……是谓天贼。

”“别”就是各种对立、歧视的坏现象(并不是一切差别)。

这种彼此不能容纳对方的现象之所以产生,是由于“不相爱生也”。

因此,应“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

这即是说“兼”、“别”不能并立,应当以“兼”易“别”。

才能解决社会问题。

这同儒家的主别相对立。

2、兼爱:墨子认为“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其不相爱生也”(《兼爱中》)为此他提出“兼爱”的主张试图通过“兼爱”泯灭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

“兼相爱”是以“交相利”为基础和内容的。

他认为只有“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才能实现兼爱的原则,因为“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礼之”。

,如此可以达到天下太平的大治局面。

墨子的“兼爱”有其具体内容,不能归之于“泛爱主义”。

它只是反对奴隶制的等级歧视,提倡“尚贤”,主张“官无常贵,民物终贱”,并不反对等级制度本身。

它步赞成儒家的“亲亲有术,尊贤有等”,并非要反对尊卑贵贱的等级差别。

“兼爱”的真正意思是:处于彼此对立之中的人们要双方相爱,反对只爱自己、只顾自己的利益。

3、非攻:兼爱的头等大义就是“视人之国,若视其国”。

他说“诸侯各爱其国,不爱异国,故攻异国以利其国,,天下之乱物,具此而已矣”(《兼爱上》)因此墨子提出“非攻”的主张,认为“攻”对人、对己都没有好处。

二、节用、节葬、非乐、非命:功利主义的文化观 1、节用、节葬、非乐:墨子有鉴于儒家主张的“厚葬”、“久丧”、“撞钟鸣鼓”的礼乐文化对社会的负面作用,提出节用、节葬、非乐的文化主张。

他指责儒家“繁饰礼乐以淫人,久丧伪哀以谩亲,立命缓贫而高居(踞),倍(背)本弃事而安怠傲”(《非儒》),反对礼乐的教化意义,认为这无助于社会功利的发展。

他认为礼乐教化,无助于社会生产,影响耕织。

这样一种极端的功利主义的文化观念,事实上起到愚民的作用。

2、非命:墨子依据三表法,否定了“命”的客观性。

在他看来,无论是从古圣王之事、百姓耳目之事、实际的政治效果上看,“命”都是不存在。

他以为,决定人的实际遭遇和社会兴衰的恰恰不是“命”而是“力”。

因此他提出“尚力”以“非命”。

他强调“力”在社会生产中的实际作用。

人之异于禽兽折旧在于“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则不生”(《非乐上》)。

“命”在生活中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命定论”,只是古代暴王捏造出来的,用以迷惑人们的。

如果一切听从于“命”,则必然出现“为君则不义,为臣则不忠,为父则不慈,为之则不孝,为兄者不良,为弟则不悌”的混乱局面。

进而导致“上不听治,下不从事”,出现“刑政乱”、“财用不足”、“入守则不固,出诛则不胜”的结局。

第三节 “三表”:虚假的经验主义知识论、认识论 1、知识内容:与孔门儒者所学、所教的内容(诗、书、礼、乐的文物制度,是所谓君子之学)不同,墨子的知识对象是孔子所谓的小人之知,如:稼、圃、耕、织等,是所谓的百工的知识。

这些知识多与人的日常生活相关涉及到饥寒、温饱、贫富、贵贱等。

都是一些具体的经验知识和功利知识。

2、知识的来源:墨子认为知识的来源是人的感觉经验(耳目之实),只有通过具体的实际活动才能得到深刻的知识。

他说“天下之所以察知有与无之道者,必以众之耳目之实,如有与亡(无)为义者也。

请惑(读为诚或)闻之见之,则必以为有,莫见莫闻,则必以为无。

”(《明鬼下》这即是说众人之感觉是知识的依据。

他以感觉经验直接否定孔子所谓的“知命”:“我所以知“命”之有与无者,以众人之耳目之情,知有与无。

……自古及今,生民以来者,亦未尝见‘命’之物,闻‘命’之生者乎

则未尝有也”(《非命中》)在他看来儒家“教人学而执有命,是犹命人葆而去其冠也”(《公梦》)是自相矛盾的。

3、名实关系:墨子反对孔子的“正名”说,提出了“取名予实”的思想。

“取”,之世纪的辨别、取舍的能力;“实”指客观实际及其规律;“名”指称谓即概念。

所谓“取名予实”,是指要根据事物的发展变化赖确定事物的名称,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来认识事物,不能凭主观想象。

墨子认为从“名”得来的知识是概念的知识,对一个事物之知其名不知其实,不能算是真知。

只有通过“取”的活动得来的知识,才算是感性感性具体的真知识。

应该把口头的知识转化为具体的实际知识。

4、“察类明故”的逻辑思想:“类”是指事物的类别、分类,“故”是指事物的原因、根据或行动的目的,同时他又是另一事物发展的结果。

“察类明故”就是要求人们在认识事物或辩论时,应当进行合理的分类,找出各类事物的同异、因果及其根据,以探索前后的发展联系。

墨子把“类”看作是推理论证的依据,是“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查名实之理”的方法和“劝以教人”的工具。

“类”有时指“类必”或“推理”。

墨子认为要察类、知类,教要坚持“异类不比”的原则。

“察类”与“明故”是不可分的。

不“察类”就无以“明故”。

他以“明故”作为辩论的基础,重视自己的“故”,以揭发论敌的“无故”。

“有故”、“无故”有时也指“合理”与“不合理”。

5、“言必立仪”的“三表法”:在墨子看来认识必须有一个共同的标准,“〔言〕(据孙诒让校改)必立仪。

言而无仪,譬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者也。

是非利害之辩不可得而明知也,故言必有三表”。

其具体内容为:“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

于何本之

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

于何原之

下原察百姓耳目之事。

于何用之

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非命上》这三条标准的义蕴在于:A、经验原则:“事”、“实”、“利”对知识的检验作用,是以经验为原则的,包含历史经验,现实经验;B、功利原则:即以“天下之大利”为标准,“合其志功而观焉”;C、政治意识形态原则:即“三表法”不是为解决纯粹的认识问题,而是为现实政治服务的。

D、三表法作为认识的标准,失去了认识的先验原则和超验原则,就将感觉经验的不确定性引入认识中标准,导致标准的不确定。

以至于在现实中只能只能以“尚贤”、“尚同”、“天志”为准则。

第四节 墨家的思想意义、限制及其消逝的原因 一、墨家的思想意义:1、墨子率先认识到意识形态的合法性不能脱离民间的信仰传统的支持。

2、认识到社会生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

3、深刻地认识到国家意识形态的建立,必须兼顾超验与与经验合法性两个维度。

4、开始寻求对意识形态的合法性的理论确证。

二、墨家的思想限制:1、在政治上,开创中国宗教专制主义之先河;2、在实践上,义无内容的民本来自此君本、神本;3、“以质救文”的文化理论,导致文化生命的枯竭;4、绝对而狭隘的功利主义,导致超验的信仰沦为世俗的功利,为中国的宗教功利主义张本;5、以功利为基础的超验与经验的结合,导致超验的功利化和经验的虚假超验确证。

6、“有见于齐,无见于畸”的虚假平均主义,没有认识到差等在社会政治文化中的历史价值与意义。

三、墨家学派消失的原因:1、墨家的意识形态诉求不具有直接现实性,2、墨家后学中的经验理性、逻辑理性对超验天志的消解3、被其他思想(法家、董仲舒的君权神授、民间宗教)及农民意识所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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