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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流浪汉读后感英文

时间:2015-10-27 10:48

世界上著名的书籍有哪些

读毛姆的第一部作品是《刀锋》,当时我水平太凹,通篇看下来只记得一句话“那些死人是多么的死啊

”而且完全不能了解那深刻的含义。

另外就是精装封面上的一张毛姆画像,记得他好像穿件深蓝色浴袍,两手抱在胸前,满脸的不服不忿。

第二次读《刀锋》我被征服了,不光是他的作品他的人物,还有他自己。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毫不修饰,实事求是得令虚伪的人发冷,不做作,一段简单的描述就让你从上百个作家里立刻把他认出来。

时隔多年,他的拉里、艾略特叔叔、伊莎贝尔……好象还是会对我生活中发生的琐事做出他们独特判断似的。

2 我一直想再读他书,首选是《月亮与六便士》,因为我对高更很感兴趣,并且欣赏他的画。

因为我懒,不肯四处去找。

在网上定购时《月亮》又缺货,结果再读他的书就是这本《寻欢作乐》。

这书的封面很漂亮,淡淡的豆青色底子上一幅马蒂斯风格钢笔速写,画上是个慵懒的裸着上身的美女。

书的厚度正好,每一页摸起来都肉嘟嘟的,重量却很轻。

在一同寄来的七八本书里我一眼就看上了她,自然先给予宠幸的荣耀。

开篇就是他对阿尔罗伊·基尔(原形休·沃尔波尔)的戏谬。

还不忘把自己做过厨子的女房东也捎上(这个喜欢摆贵妇派头的女人非常喜欢罗伊的书)。

我们看到的罗伊是那时侯英国的世俗文人的成功代表:他故做风雅,有奶就是娘,一切作为都以实实在在的利益为判断标准。

可同时毛姆也肯定他的优点,善良;有气派:非常会点菜;只要他愿意就可以使你如沐春风。

这一点我非常佩服毛姆,他总是这样: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真正的对事不对人。

然后罗伊又引出了德里菲尔德第二任太太—艾米,这是个十分令人讨厌的角色。

连毛姆都只能说出她一个优点:是个称职的好主妇。

这女人为了取得更多的东西,尽心尽力地让一无是处的老德里菲尔德活到很大年纪,又在他死后继续榨取他的剩余价值。

而现在她又要出版他的传记,把自己的作用和位置永标史册。

最能帮他达成心愿的自然是随和的罗伊。

可他们碰到一个大麻烦:他们都不了解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前半生。

而他最重要的作品都写自那段时间,所以他们非常需要“我”—阿申登(“我”在那段时间跟他过从甚密)。

为此,罗伊请“我”吃丰盛的午饭,(但因为觉得级别不够而没请喝鸡尾酒。

)艾米写信来邀“我”去她舒适的别墅小住。

这一切让“我”禁不住回想起自己跟爱德华和罗西一起渡过的那段时光。

由此,毛姆笔锋一转,用略带忧伤的笔调写起了自己少年时代的生活。

那描写很有感染力,我仿佛看见一个忧郁羞赧的少年怀着有点自以为是的心理又带着思考的神情默默穿过有钟楼的英国小镇青灰色的街道。

罗西的出现灿若星辰。

她的亲切自然像阵夹着花香的清风吹进了少年的心扉,给他暗淡的青春抹上了一层柔和的水彩。

毛姆写得很轻松,时而跳回现实写写罗伊和艾米,他忍不住要时刻嘲笑他们一下,因为他们真的很好笑。

我看到他们一起骑自行车,一起在温暖的屋子里打牌,唱滑稽戏剧;看到罗西和德里菲尔德一起去火车站送“我”上学时温暖的情景。

我以为故事将这样叙述下去,可毛姆却来了个突然袭击。

他把自己鲜活的充满力量的心掏了出来,双手捧着举到了我面前。

我吓了一跳,并且被彻底地感动了。

我想看过这本书的人,谁也不会忘记阿申登和罗西的第一次幽会。

当他写到“我”因为极度复杂的心情无声地哭起来,美丽的罗西把他抱在怀里并同他一起哭的时候,我的心都被攥出血来了。

不知道毛姆写到这里时有没有哭。

我在那颗捧到我面前的心上,我看到了这个喜欢摆一张酷脸的男人的灵魂,那实际上是属于孩子的柔软的灵魂。

之后是自然而然的流水般的故事。

我们看到失去生命和话语权的人任人编写,面目全非。

而且是以崇高的名义。

毛姆忍不住说了几句实话,却招来了嘲讽。

罗伊说他可以去写诗了。

我要在这里整段的抄写她对罗西的评价: “她就好像林中空地上的一个池塘,既清澈又深邃,跳到里面去会觉得很畅快,即使一个流浪汉、一个吉普塞人和一个猎场看守人在你之前曾跳进去浸泡,这一池清水仍然会同样地清凉,同样的晶莹清澈。

” 说实在的,比哈代给苔丝的评价还高。

小说的最后他让70岁的罗西依然快乐的活着,而且除了换了假牙头发白了身材发胖之外什么都没变,依然可爱。

虽然他总以嘲讽的姿态出现,也从不轻易流露他的温情,可他却是杜拉斯笔下的中国情人,就差说出:“我更爱你刻满岁月沧桑的脸”了。

3 评论家们说这是毛姆最好的长篇,我看得还太少,不敢说什么。

毛姆说这是他自己最喜欢的作品,却能使我们更清楚的看到他的个性。

书名《寻欢作乐》(Coked and Ale)取自莎士比亚《第十二夜》第二幕第三场托比的一句台词:“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人家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

”这个也是毛姆本身的写照,他一生相对来说过着中规中矩的生活(还被英女王授予了骑士称号),可他却只喜欢超凡脱俗甚至有点疯的人(高更、拉里、罗西)。

同时他又是那么坚决,不肯妥协,哪怕是在小事上。

我总觉得他像是被囚禁在绅士的牢狱里的亨利·米勒。

另外,他一直说自己是二流(非常中立不带贬义的)作家中比较出色的,这是个准确的定位。

这对一个写作者来说是非常难得的。

4 豆瓣上有个小组叫”我的毛姆叔叔”这个名字太让我喜欢了,它确切地表达我对他的感情。

我也想这样叫他:我的—毛姆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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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2000个文学常识的目录

作者:[英]奈保尔 译者:吴正 ISBN:9787532743858I.2477 开本:32开 装帧:平装 页数:277 定价: ¥ 20.00 内容介绍: 在终年炎热的中美洲加勒比地区,那个叫做特立尼达的岛国上,一个与印度教尊崇的象神甘涅沙同名的印度裔青年甘涅沙,因为识文断字、志向高远,令同党乡亲景仰有加。

为了施展所谓的人生抱负,他在这个物质与精神双重匮乏的英殖民统治下的弹丸之地,上演了一串串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他曾经屡战屡败:教学生过于随心而被学校驱逐;婚礼当日即遭丈人“追杀”;疯狂购书招摇过市,著书立说却乏人问津;更有甚者,对医术一窍不通的他居然斗胆行医给人推拿,家底几近败光。

但这个具有离奇宗教思想的人认定冥冥之中上天对他的人生道路自有安排。

在这个信念的支撑下,他的人生故事变得诡异发噱起来。

他福至心灵,又摇身变成通灵大师。

凭着一小点科学知识,一小点运气,为人驱魔,名噪四方,从一个看似不可能成功的混混,直至实现“神人合一”。

从此往后,百事顺利,名利双收。

接下来的事情,更具喜剧和闹剧意味。

一个神汉的发迹,让那些环绕着他得以谋生的人有了更大的企图。

在他们的怂恿下,他开始参政,逐步成为特里尼达最受欢迎的议员,直至获得大英帝国勋章,被派驻联合国。

但此时的他给自己彻头彻尾改了一个英国名字,已经完全忘却,或者说不愿再记起自己曾经的出发地……这部作品为奈保尔首次树立起诙谐、机警的标志性风格。

魔种》作者:[英]奈保尔 译者:吴其尧 ISBN:9787532743865I.2478 开本:32开 装帧:平装 页数:280 定价: ¥ 20.00 内容介绍: 《魔种》是2001年诺贝尔奖得主——英籍印度裔作家V.S.奈保尔的封笔之作。

一部简洁而灼热的小说,关于身份认同、理想主义以及它们塑造或毁灭我们的能力。

主人公威利半生漂泊于世界各地,从非洲到德国再到印度,最后回到英国。

他在各种革命抵抗组织的台前幕后穿梭,希望能藉此接近解放全人类的真谛。

然而,现实更像是一出离奇的荒诞剧,他处处碰壁,理想的泡沫次第幻灭。

当他终于从时空的怪圈中突围,回到出生地伦敦时,等待他的,究竟是精神的彻底虚无,还是某种绝处逢生的救赎呢

作者介绍: 奈保尔(Vidiadhar Surajprasad Naipaul),英籍印度裔作家。

1932年8月17日出生于中美洲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18岁赴牛津大学求学,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后定居英国。

曾任BBC“加勒比之声”栏目主持人3年。

游走世界各地写作多年,批判发展中社会的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匮乏,语多辛辣诙谐。

主要作包括《灵异推拿师》(约翰·卢埃林·里斯纪念奖),《米格尔大街》(萨莫塞特·毛姆奖),《黑暗之地》,《印度:一个伤痕累累的文明》,《自由国度》(1971年布克奖),《河湾》,《半生》,《魔种》等。

1990年获英国皇室封爵;1993年,成为英国大卫·柯恩文学奖首位获奖者,该奖旨在表彰“尚在人世的英国作家一生的成就”。

2001年,因“作品中兼具犀利的叙述与正直的洞察,迫使我们正视那些被压抑的历史的存在”,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

全球化播下 希望还是“魔种”

2001年秋天,英籍印度裔作家V.S.奈保尔赢得诺贝尔文学奖,一部名为《半生》的小说新作几乎同时出版,一时间备受关注。

然而,另一位将在两年后获同一殊荣的大作家库切却在书评中直言不讳地说:“读到《半生》的末尾,我们仍然会觉得,不仅是威利·钱德兰,就连奈保尔自己也不知道下一步会怎么样。

”奈保尔对此的回应,便是三年后完成了这部续作《魔种》,随即宣布封笔。

我不希望同很多人一样,去揣测《半生》和《魔种》带有的强烈自传色彩。

但有一点毋庸置疑:两书的主人公威利,背景出身确如奈保尔本人一般复杂。

他是在伦敦求学的印度青年,与一个家族产业在非洲的葡裔女孩结婚,并来到非洲生活。

在日渐“地球村”的年代,穿梭往来于世界的好几种文化,威利始终无法游刃有余。

《魔种》开头,他已四十出头,结束了十八年的婚姻生活,两手空空前往西柏林投奔妹妹。

威利前半生“躲躲藏藏”,被她指责为“殖民变态心理”、“种族变态心理”。

在欧洲浸染日久的道德优越感,模糊了她对印度本土的了解和记忆,她竭力鼓动哥哥回印度发动“伟大的游击战争”,拯救黎民百姓。

威利踏上故乡的土地,以前他只听过游击队的故事,来到印度才发现:“当初他们和我谈起游击队的种种事迹,我就应该问问警察都在做些什么。

我无论如何也不能以为在这场战争中只有一方在作战。

”打游击式的革命,不过是和警察玩躲猫猫,在树林里迷路,中埋伏,撤退,开会做自我批评,残忍杀害告密者。

这样的日子威利过得都忘却了时间,最终他和另一位“革命者”一同出逃,向警察投诚。

在妹妹的“活动”下,威利获释,前往伦敦投靠朋友。

即便曾经在伦敦生活过,在印度乡下呆了好多年的威利还是对这个富饶安全的世界有些受宠若惊。

但伦敦的老友们自有他们的不幸:商业风险,婚姻危机,贫富差异……妹妹也放弃了原来的信仰,回到印度投入了一项更不靠谱的事业。

不管在印度还是在欧洲,人人都有对生活的隐约希望,人人都种下了自己的“魔种”,然而书中唯一一个结局圆满的人,竟是一个谨慎小心的非洲外交官,他仅有的希望就是有个白色的孙辈,牵着他(她)在伦敦若无其事地散步。

为此,他和不同国籍的女人上床,有了很多不同肤色的孩子。

故事结尾,其夙愿终于在混血儿子的婚礼上得以实现。

这样的结局,显然是奈保尔对他眼中全球化的反讽。

随着社会背景的变换,从西柏林到印度再到伦敦,通过威利的“流浪”,奈保尔展现了他对不同文化背景中的诸多社会、历史问题的反思。

小说不免让人想起电影《巴别塔》,全球再怎么“化”,地球再怎么“村”,再有多少国际航班运着威利这样的人飞来飞去,不幸的人依旧各有不幸。

而这些不幸,都是些相去十万八千里的精神孤岛。

相互的沟通和帮助,似有希望,行动起来却是遥遥无期。

难怪结尾威利觉得,“不该抱有理想的世界观。

灾祸正是由此产生。

解决也是由此发端。

” 奈保尔对许多社会问题的洞见可谓犀利,然而他在《魔种》中并不太着力于小说艺术和技术。

仍然是库切对他的评价一针见血:“在他(奈保尔)看来,小说作为一种创造性的表达手段,在19世纪已达到巅峰,要想在今天写出完美的小说,将无异于复古之举。

”坦率地说,小说主人公威利鲜有个性可言,他的作用,更多的是将几种迥异的文化连缀起来,类似《巴别塔》中的那杆猎枪。

比起不少作家可以将整个故事限定在屈指可数的几个场景,《魔种》的很多片断似乎刚刚开头就煞了尾,一旦主人公表达完自己的观点,作者就无心衔接下去,直接切换镜头。

这对于那些读惯了纳博科夫、卡尔维诺或博尔赫斯的读者而言,未免太过粗暴。

据说,奈保尔对19世纪末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颇有微词。

亨利·詹姆斯倡导摒除作者主观定见的“原生态”小说,不为奈保尔所喜似在情理之中。

奈保尔喜欢以“威利说”、“威利想”、或者“威利觉得”的方式,絮絮叨叨地表达观点。

主人公不痛不痒、煞有介事的自我认同危机,则多多少少冲淡了小说叙事的紧凑性。

英国著名批评家弗兰克·克莫德在评论奈保尔时委婉地指出:“太多的一本正经的自察可能会损害一位天才。

”由此看来,这本封笔之作似乎走得更远。

罗豫人生啊 职务:区版主级别:大侠幸运:★×0积分:111经验:5430文章:80注册:07-08-08 09:31奈保尔:透过英国理解印度 奈保尔1932年8月17日出生于加勒比地区特立尼达岛(位于向风群岛最南端、委内瑞拉东北部海岸外)的一个印度婆罗门家庭,祖父1880年作为契约劳工从印度北部漂洋过海移民特立尼达。

奈保尔年幼时,父亲凭自学谋到特立尼达英语《卫报》记者之职,于是举家从乡间小镇搬迁到特立尼达首府西班牙港。

西班牙港的市井生活才是年轻的奈保尔眼中“真实的世界”。

但另一个世界也许更为真实,那就是英国文化与文学的世界。

奈保尔的父亲喜爱英国文学几乎到了痴迷的程度,读书读到精彩处就要念给儿子听,让他一同欣赏。

奈保尔在《阅读与写作》(1999)一书中回忆道,他12岁之前就已经记得英国文学中很多片断,至于他当时对印度的印象则完全来自英国作家(毛姆、艾克利和奥尔都斯·赫胥黎)笔下的印度。

换句话说,他自幼就从英国人的视角来认识与他没有直接关联的印度。

奈保尔于2001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妙德的行者行迹

① 欧·亨利的全部小说创作,一言以蔽之,它的体现了作家对健康人性与健康社会的强烈向往与追求,并有着鲜明而真实的时代印记。

它歌颂着小人物在生存中美好善良、相濡以沫的淳朴风格,尽管不无苍凉的苦笑;它揭露着那些“社会宠儿”的骄奢淫逸、尔虞我诈、寡廉鲜耻的卑劣本质,虽然表面上轻松乃至调侃;它怒斥着社会的丑恶黑暗却以“鬼脸”戏谑;它赞美着草原牧场上健美彪悍的生命体现,又暗中不无“逝者如斯”的调叹。

亨利最出色的篇章,毋庸置疑,当属描写社会底层“小人物”的作品。

像众所周知的《麦琪的礼物》、《爱的奉献》、《最后的常青藤叶》、《警察与赞美诗》、《两们感恩节的绅士》等,无一不让读者在凄然一笑后,反思深沉。

如在《麦琪的礼物》中,描述一对贫苦夫妻的爱情,圣诞节即到,为了让深爱对方感到温暖,表达自己美好的情意,妻子卖了一直引以为豪的漂亮的长发,为丈夫换来一条表链,以配丈夫多年的家传金表;而当她把表链送到丈夫面前时,却发现丈夫为给她买盼望已久的一套玳瑁发梳,已经将金表卖掉。

结果,夫妻各持均已无用的礼物,暗然神伤……在善良崇高的人性与冷酷无奈的生活现实的强烈对比间,读者能不感慨万千

再如《警察与赞美诗》中,写一个流浪汉因无家可归又饥寒交迫,想寄宿监狱中熬过严冬。

于是他故意以身试法,到饭馆吃饭不给钱,大喊大叫扰乱街市平静,偷顾客的雨伞,乃至有意当头警察的面调戏妇女……但均徒劳无功,根本不被“神圣”的法律所理睬,而当他站在教堂前,聆听着赞美诗,想从此振作精神、积极生活的时候,警察的大手却“庄严”地按住他的肩头:判处三个月监禁

读到此,能不使人啼笑皆非又沉思良久

亨利描述小人物,有时也表现他们的缺憾,弱点乃至弊端,但又在具体展示过程中,更深层、更强烈地向读者剖析他们本质善良与淳朴,更真切曲折地反映出人性的复杂面。

并在这展示过程中,将这复杂人性的成因与背景自然形象地揭示出来。

使读者能在“社会与人”的范畴内思考,认识出更丰富的内涵。

如《刎颈之交》,写真诚纯净的友谊在两个男子 共追一个姑娘的过程中可敬、可笑又可爱的表现,稍含调侃地歌颂了小人物的善良品质;如《从没有完的故事》描写一位每周只挣五块钱的贫穷女工虽一时动摇,但终于拒绝了那个玩弄女性的阔佬儿的引诱。

他复杂的内心世界真实感人地表现出来,但无损于主人公的美好形象,反而增加了读者对他的敬重。

再如《两位感恩节的绅士》更味如橄榄,两位绅士,为了一个九年的默契和约定,上演了一出耐人寻味的人间悲喜剧。

可爱么

委实可笑。

但是在凄冷的人世间和残酷的社会中,普通小人物间的这种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文精神,能不使人笑声渐哑,终于感慨万千么

② 莫泊桑短片小说的题材极为丰富,社会各阶层的人物——贵族、官僚、资本家、公务员、工人、农民、乞丐、娼妓、——在他的笔下都得到了入木三分的刻画。

他经常揭露和谴责统治阶级的腐朽没落;同情和赞扬下层社会的劳动人民。

《项链》这是故事中的主角玛蒂尔德,便是一个为贪慕虚荣而招祸的典型。

假如她不去借项链,假如没弄丢,假如……她仍会迷人,但造化弄人,一次误会让她花十年把青春都提前消耗掉了。

一个人只要有追求荣誉的欲望,就不可能没有虚荣心。

我们若是深自反省一下,就会发现,自己平素恐怕都或多或少因受虚荣心的驱使而说过一些可笑的话,做过一些可笑的事。

只是有的言行无伤大雅,有的言行令人生厌,有的言行不仅未能博得虚荣反而招辱、惹祸罢了。

托尔斯泰说:“没有虚荣心的人生几乎是不可能的。

”此言确为至理,因为人人都有追求荣誉的欲望。

尽管人们都懂得,虚荣是表面的荣誉、虚假的荣名,但很少有人能够不为虚荣所动。

在日常生活中,一个羡慕的眼神会使我们神舒心悦,一句大而无当的恭维会使我们眉开眼笑,一句言过其实的赞誉会使我们沾沾自喜,一个毫无实质意义的头衔会使我们引以为荣……许多虚荣心强的人在得不到虚荣的甘霖滋润时,便会想方设法谋取虚荣:有的人每有客来便要出示他与名人的合影;有的人常常津津乐道他曾与某显要共进晚餐;有的人总爱不厌其烦地向别人介绍他的富亲贵戚……总之,那些人若是靠自己的品质和业绩无法赢得荣誉,便要借那些碰巧和自己有过点头之交、擦肩之缘的名流显贵,以及拐了八道弯的瓜葛之亲来为自己增光添彩。

但是,毛姆曾云:“靠着能向朋友谈起你认识的名人而获得的荣耀,只能证明你自己是无足轻重的。

”看来,借他人之光虽然可以赢得一点虚荣,却并不能因此增加自己的分量。

《项链》这篇小说告戒了很多整日生活在幻想里而没有付出实际劳动,只想借他人之光赢得一点虚荣的人们:要么努力奋斗,开辟美好的未来;要么安贫乐道;想入非非,不切实际只能付出惨重的代价。

只有那么多了 希望能帮到你

哪里有下载名著<小男人>阿?

是《小妇人》的第二部吧

网上好像没有,译林出版社出版过

我今年高一 请推荐几部值得看的文学经典或者你喜爱的

我喜欢看小说,你可以去看看英雄联盟之职业人生、无限召唤卡片这些网游小说,在17k上看的,你可以去17k上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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