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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猫王读后感

时间:2019-08-22 07:39

《流浪猫王》读后感400字以上

自由的可贵——读《流浪猫王》有感(倪伊茗)我曾经听过这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我当时不明白为何自由是如此重要,当我读完《流浪猫王》就明白了。

一只来自贫民窟的小猫凭着自己的智慧存活了下来。

小猫长大后,经历了交友、丧子、被宠物店老板带去参加猫展等一系列事件,最后卖给了富人家做宠物。

当它被带上火车来到乡下别墅时,终于逃了出来。

神奇的本能指引它踏上回家的路,回到贫民窟继续做快乐的猫王。

故事中的小猫生活在贫民窟时,生活虽然贫苦,可它无拘无束,过得很自在,每天都很有趣。

当小猫被卖到富人家时,生活锦衣玉食,可它失去了自由,一成不变的生活使它感到无聊和厌恶。

这让我想起了中国古代哲学家庄子《曳尾涂中》的故事,楚国国王想请庄子来做官,便派了两个使者带上许多金银珠宝,在河岸边看见隐居在此的庄子,庄子对使者打比方说:“我愿保全性命做一只在烂泥中摇尾巴的乌龟,过着隐居生活,而不愿过着富贵但不自由的生活。

”使者只好悻悻而去。

这里的庄子和流浪猫王一样,宁愿过着贫苦的生活,也不愿失去自由。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安定、富贵的生活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只有自由才是真正的生活

猫王读后感

《猫王》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图米国是一个猫的国度。

老猫王有两个儿子,但是他对大儿子白布拉特别偏爱,这在小儿子黑布拉幼小的心田里,种下了嫉妒的种子。

谁知,长大后的兄弟俩同时爱上了猫美人巴奇拉,而巴奇拉最终选择了哥哥白布拉,这让弟弟黑布拉产生了报复的心理。

巴奇拉为白布拉生了两个儿子,分别叫左黄拉和右黄拉,这更激起了黑布拉的嫉妒之心。

于是,他和野猫国的国王康基杜勾结起来,成功篡夺王位。

就在这危急时刻,巴奇拉的好朋友齐果拉把自己的儿子乔装成左黄拉的模样,将其救出。

但黑布拉马上看出了破绽,于是带上兵马一路追杀左黄拉,左黄拉如有神助,逃跑的路上霎时间土地翻转,助他逃出了黑布拉的魔掌。

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猫鼠可以轮回,左黄拉居然来到了鼠界,并幸运地结识了一只名叫“贼”的小老鼠。

从此,善良、勇敢的左黄拉和他的朋友们在猫鼠两界叙写了一段恢宏的成长史诗……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老猫王太偏心,只对大儿子白布拉严格教育,但对黑布拉就不理不睬。

导致了黑布拉从小就在那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嫉妒的种子,种子开始慢慢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渐渐的,老猫王发现自己犯下了大错,事情已经发展到了无可挽回的局面。

黑布拉的报复行动已经形成,与此同时黑布拉也开始行动了。

正如书中所说的这句话一样:“每颗心里都装着天使和魔鬼,那时的黑布拉放出了心里的魔鬼,这是非常可怕的,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没错,黑布拉为了篡夺王位,和野猫王康基杜勾结,把哥哥带回野猫国处死。

黑布拉因为实在等不及了,就找了一个借口,带生病的父王去散步,然后把父王关在一个很深的山洞里,不让父王格拉拉出洞。

其实猫王如果不偏心的话,不要只对大儿子白布拉关注和严格教育,事情就不会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了。

说白了,其实人不就是:“你对我怎么样,我就怎么样对你。

你对我不好,我就对你不好;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

”以上这段话就是我在《猫王》这本书里总结出来的道理。

我曾经想过,如果我变成书中的一个人物,那我会变成什么呢

一只老鼠、一只黄鼠狼、一条蛇、一条鱼,还是一只猫呢

我最希望我变成一只猫,因为我十分喜欢猫,很想自己能够养一只猫,可是妈妈和爸爸始终都不同意。

他们说:“不行,因为猫身上有很多细菌,猫还会掉毛啊

”“你一周才回家两天,其他时候也照顾不了猫。

”反正就是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我曾多次劝说他们,可他们还是坚持不同意。

所以我一直想变成一只猫,可以在森林里自由奔跑、可以和小猫们一起自由玩耍……听了我的介绍,相信你一定会喜欢上这本书的,赶快去仔细地品味一下这本书吧

相信你也会收益不小,并像我一样爱上这本书的

一年级流浪猫读后感怎么写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他就是《流浪猫》,下面,就是我的读后感啦

玫瑰度假村是个富人云集的地方,也是宠物成堆的地方,但有一只流浪猫和一只流浪狗常在这里游荡。

高贵的波斯猫爱上了具有骑士风度的流浪猫;漂亮的西施狗爱上了侠肝义胆的流浪狗。

狗爸和狗妈十分讨厌,拿西施狗当做赚钱的工具。

后来,为了救西施狗,流浪猫不惜自己的生命,终于让西施狗和流浪狗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要知道,那时波斯猫已经怀有流浪猫的孩子了

但流浪猫还能这样不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了流浪狗和西施狗永远的、幸福的在一起。

这不仅仅是猫猫狗狗之间的故事,这些故事会告诉你:什么是真正的友情

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疯狂的流浪狗读后感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美丽而又善良的女神艾丝美拉达,和相貌丑陋却品德高尚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他们演绎着一段传奇,令人久久不能忘怀。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

艾丝美拉达在广场上欢快的舞着,她有着美妙的歌声,使得所有人都被她吸引。

与此同时,平时被人唾弃的卡西莫多成为了丑人王被大家簇拥着。

卡西莫多被副教主支使去做坏事,伤害了艾丝美拉达。

但在卡西莫多遭鞭打时,艾丝美拉达不计前嫌,用她善良美好的心灵包容了他,让卡西莫多心中深深的刻下了她的美丽。

在那个不公平的时代中谁也不能得到丝毫的同情。

人们恐惧黑魔法,厌恶吉普赛人。

艾丝美拉达也难逃被诬陷而处决绞刑的命运。

她心中那位能保护她的白马王子卫士长,更是眼睁睁的看着她即将被判处死刑。

卡西莫多为了救她不顾一切,但是并没有出现什么奇迹。

在艾丝美拉达死后,他便紧紧地追随着她。

  在看完《巴黎圣母院》后,最多的就是对卡西莫多的同情,他的正直与单纯却深深地打动着我。

他自小因为畸形而被抛弃,由副教主收养,长大后也不曾离开教堂。

他从没有得到过别人的一点关爱,但是他的心灵却和他的外表大相径庭。

他向往着美和爱情,然而,艾丝美拉达太优秀了,对他来说,艾丝美拉达是一位女神,是高高在上的,也绝对不容一个污点。

他开始自卑,痛苦,他的爱情给他带来了痛苦。

但是他们的爱超越了生与死,上帝终究给了他们一个爱的世界。

最后的结局正是文章出彩的一笔,也是我最喜欢的。

  前几天去内蒙古博物馆,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两只头对头倒下的恐龙骨骸。

那段时间我们也恰好听到了实习导游的讲解,他们倒下的形态是十分奇妙的,好似是互相搂抱着。

导游开玩笑说这是恐龙界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而我却以为这是巴黎圣母院的翻版。

也许,卡西莫多和艾丝美拉达就是爱情的化身,代表着至死不渝的爱情。

  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

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着几个点,简单的说几句好了,  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

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

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

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

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

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

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

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和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让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让多少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阿

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着我们的眼睛,振荡着我们心灵,我们该怎么办

  我在周日看了一场电影名叫巴黎圣母院,里面讲的是18世纪法国一场伟大的悲剧性爱情。

它的女主角名叫爱丝梅拉达,在这个可怜的以卖艺为生的她竟被黑心的教堂副教主弗罗洛给盯上了,而最后却被丑陋的敲钟人卡西莫相救。

最后的结果却是那么的悲惨。

还好,弗罗洛最终遭到了报应,被卡莫西亲手推下高楼而死

我真为她感到可怜。

看电影时我不禁留下了伤心的眼泪。

  这部伟大的中世纪爱情悲剧,是由吉卜赛姑娘爱丝梅拉达引起的,当她在街边卖艺了来维持生活时,正好被有一颗恶毒心肠的教堂副教主弗罗洛给发现了。

于是接下来便发生了一系列蜿蜒曲折的故事。

爱丝梅拉达错误的爱上了弓手队队长弗比斯。

弗罗洛却千方百计地想把爱丝梅拉达占为己有。

为了正义,卡西莫毅然被背叛了他一直信奉入神的副教主。

这是一种反抗,一种对当时残暴统治的反抗

  爱丝梅拉达斯死后,卡莫西抱着她的尸体死去,也算是得偿夙愿了。

  电影中总是有太多让我们感动的东西,少女的热情和纯美,残疾的身体和善良的心灵。

看完这部电影,我反复回想着那美丽壮观的场面,我要把卡西莫德美永远印在脑海中,以填补我那时对美肤浅的认识。

  在那美丽而神圣的教堂中,竟影藏着如此丑恶的故事,更体现了当时社会歪斜扭曲的一面。

巴黎圣母院是一部经典之作,它所蕴含的道理是无穷的,它的价值更是无穷的…………  巴黎,尤其是那时的巴黎,在夏日黎明时分得清新霞光得映照下,从圣母院的钟楼顶上眺望,景色真是灿烂多彩,绚丽迷人。

让我们闭上双眼,默默为卡莫西与爱丝梅拉达祈祷吧

爱情是美好的,即使最后留下的仅仅是一缕尘土。

人的欲望如果永无休止的发展,只会制造悲剧,毁掉美,毁掉一切

  一说起巴黎圣母院,人们自然会想到大文豪雨果的著名小说和电影《巴黎圣母院》。

其实小说中所描写的曲折情节,不过是作家雨果的艺术构思而已。

然而,巴黎圣母院却是一座著名的天主教教堂,坐落在法国巴黎市中心塞纳河的斯德岛上,建造历时182年。

它是巴黎第一座哥特式建筑,开欧洲建筑史先河,因而具有划时代意义。

巴黎圣母院也因这两方面名扬天下。

  建造全部采用石材,其特点是高耸挺拔,辉煌壮丽,整个建筑庄严和谐。

正面塔楼高68米,屋顶正中直插蓝天的尖塔高达90余米。

底层有3座并排的桃形大门,中间门上是《最后的审判》浮雕。

南北两门上为圣母子浮雕。

教堂内大厅可容纳9000人。

  如果说艾菲尔铁塔是现代巴黎的标志,那么巴黎圣母院无疑是古老巴黎的象征。

在巴黎,参观巴黎圣母院同样是必不可少的旅游项目。

而欣赏该剧更是不可替代的享受了。

  雨果这位被誉为十九世纪法国浪漫主义大文豪,他的一生经历了漫长而动荡的历史时期,当法国文坛正处于古典与浪漫主义冲突之际,他力主浪漫风格,以磅礴的气魄、丰富的想象力、华丽的词藻傲视文坛更以曲折离奇的情节震撼读者心弦。

  在创作上,雨果一直是当时法国文坛的指标;他的诗丰富多彩雄浑有力,而自中年后,由于思想转变的影响,他的作品风格走向较灰暗写实的自然主义风格。

雨果终其一生,革命始终是其生活及写作内容之一大变因,革命而起的新政权带给他放逐的命运,但正印证“痛苦是创作的源泉”这句话,放逐生涯虽不如意,却成为雨果创作最丰富的一段时光;大革命的局势和社会的颠沛也一直是她小说中的题材,纪实的内容及戏剧化的铺陈,不断地吸引不同时代的媒体和剧作家的注意,他的著作也依然感动着一代代的读者,不管是迪斯尼的卡通也好,百老汇的歌剧也好,雨果对时代的感触化为今日你我的感动,他的弊端在晦暗世界中画出一线光明,如同其一生不变的奋斗,象征着人性中最坚定的情操。

  当亚伦波布里尔和克劳德米榭勋伯格以《悲惨世界》(Les Miserables)与《西贡小姐》(Miss Saigon)造成轰动,来自法国的作品逐渐获得世人的喜爱。

近年一部来自法国的,改编自雨果名著《巴黎圣母院》(Notre Dame de Paris)的音乐剧新作,又在国际上引领瞩目的风潮。

  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基本剧情吧

群流离失所四处为家的吉普赛人来到巴黎市中心,见到了圣母院希望能从中得到庇护。

可惜的是掌管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弗侯洛对于这群难民丝毫没有同情之心,反而叫侍卫队长将难民全数驱散。

但难民中的艾丝梅拉达却也与侍卫队长腓比斯彼此一见钟情,互定终生。

  在闹市里面的一场“愚人庆典”里面,常年多在圣母院的驼背怪人卡西莫多理所当然的荣登了“愚人教皇”的宝座,在嬉闹的颁奖过程中卡西莫多见到了艾丝梅拉达,一见倾心。

  在圣母院里的副主教弗侯洛也见识到了艾丝梅拉达的美丽而凡心大动,这三个男人同时爱上了这个吉普赛女郎而痛苦不已;弗侯洛在内心里与自己所信仰侍奉的宗教展开角力、腓比斯则在旧爱(未婚妻百合)与新欢之间难以抉择、卡西莫多则因为自己的容貌丑陋与内心滋长的爱苗彼此拉扯纠缠着。

  基本上年轻美貌的艾丝梅拉达喜欢的是长相俊俏又年轻的侍卫队长腓比斯,这让弗侯洛心里颇不是滋味,决定一定要设计拆散他们,他谋害了侍卫队长腓比斯比嫁祸给艾丝梅拉达,籍着教堂律法的权力一心想要得到她,在艾丝梅拉达抵死不从之下只好把她吊死。

一心爱着艾丝梅拉达的卡西莫多在伤心之余将弗侯洛退下钟楼,抱着艾丝梅拉达的尸体伤心欲绝。

  要想真正欣赏体会一部改编世界文学史上占重要地位的巨著的音乐剧,那了解剧作者就很有必要。

此剧由加拿大魁北克省的词曲家Luc Plamondon及法裔创作歌手Richard Cocciante合作,一九九八年九月在巴黎国会大厅隆重首演。

这出戏没有华丽的场景,但是灯光和活动道具的设计颇富巧思,音乐更是具有强烈的震撼力,因此在上演之后佳评如潮。

短短不到一年内就售出了两百万张门票和七百万张音乐原声带,成为法国有史以来最成功的音乐剧,打破了过去由《悲惨世界》所缔造的纪录。

  吕克•卜拉蒙东出生在加拿大魁北克地区农庄其父的养马场。

在耶稣教会学校的古典课里他学习了拉丁文、希腊文,而每到夜晚他便一头扎到Presley(猫王)Farre(弗雷)的音乐世界里,而萨特、海明威的小说又使他进入了另一个奇妙的世界。

从那时起,命运就注定了他的写作生涯。

  吕克•卜拉蒙东创作于1979年的摇滚音乐剧“Starmania”一直到现在还在继续上演。

吕克•卜拉蒙东是加拿大魁北克地区骑士奖和法国荣誉军团骑士奖的获得者。

  导演:杰勒。

马丁  吉乐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组建了他自己的剧院“L'usine G”。

吉乐集演员、剧作家、导演、制作、编舞、舞台设计于一身,20多年来以不同的艺术家身份在不同的国家里留下了成功的足迹。

  音乐剧“巴黎圣母院”是他首次尝试执导在私营剧院上演的剧目。

一直以来音乐歌唱与舞蹈的完美结合一直是他艺术生涯中的追求目标,而在这一领域里他一直是几个佼佼者之一,不仅如此,他的职业生涯还引导他成为歌剧导演。

  法国版的音乐剧《巴黎圣母院》对我来说,是一个奇迹,奇迹在于整个52首歌曲(包括序曲和终曲),全都如此优美,值得反复去听——并不是所有的著名音乐剧都能给人这种感觉。

而另一个传奇在于,其它音乐剧中,我从来没有见过穿插如此多的现代舞,简直可以说,舞蹈和音乐的比重近乎各占一半。

这些都让《巴黎圣母院》看起来新鲜和吸引人。

  《巴黎圣母院》比较流行化,这里面有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就是,音乐剧本身算不算一种流行音乐

很多人对音乐剧不感冒反而是由于它的“曲高和寡”——尽管音乐剧和歌剧或是芭蕾舞剧比起来应该属于大众文化。

在我看来,对比传统音乐剧,也就是百老汇或者目前可以说就是韦伯的音乐剧,更加“通俗”的《巴黎圣母院》,能够成功的原因,就是摒弃了那些音乐剧华丽、庞大、歌剧一样的表演氛围,而好像摇滚乐队一样大多数歌曲用吉它和鼓作主要乐器,这样就没有传统音乐剧中热闹和够分量感的音乐,更侧重于音乐本身的旋律和感情,也就自然更容易入耳,它听上去与其说像音乐剧,更像一张法国情歌歌手的个人叙事性专辑,尽管不太可能成为音乐剧的主流,但是作为另类的新鲜的音乐,已经足够了。

  当然,这并不是说《巴黎圣母院》完全抛弃了交响乐团和深厚的演唱技巧,只是这些都限制在表现主题的比较狭小的范围,而这些为数不多的点缀又正是使整个剧能够表现出一种史诗的沧桑和沉重的部分。

  《巴黎圣母院》与传统音乐剧不同的地方还在于,传统音乐剧的故事往往是比较简单的,所以歌曲穿插在其中,把故事情节缓慢地表演出来。

而《巴黎圣母院》因为原著的关系,整个故事比较复杂,无法详细表达出来,所以,整部剧中,一首歌就要概括一段时期内发生的事情,显得非常匆忙,每段故事的前因后果几乎完全是一带而过,如果不了解原著,就根本看不懂每一场发生的故事,甚至连时间地点都搞不清楚。

这样的匆忙一直到第二幕才开始变缓,故事已经进行了大半,爱斯梅拉达在狱中就成了后半段主要的故事部分。

  在《巴黎圣母院》中,演唱者和舞者是分开的,演唱者没有过多肢体语言,几乎很少表演。

而舞者帮助歌手表达想表达的思想,并烘托气氛。

比如表演军官腓比斯同时爱上了两个女人的内心挣扎时唱着《心痛欲裂》,身后有四位男舞者疯狂舞蹈,非常贴切地表达了他进退两难的心情。

还有加西莫多喜爱的三只大钟,他把它们拟人化,这时舞者在每只钟上舞蹈,把钟赋予人性。

  《巴黎圣母院》对原著做了相当的改编,省略了原著一些细节,比如爱斯梅拉达的身世,国王对暴动的干涉等内容。

不过仍然尊重原著,人物主要性格都没有改变,并进行了一定现代感的深化。

但最主要的是,尽管《巴黎圣母院》的布景和服装没有用富丽堂皇的装饰,甚至不是中世纪的哥特风格——相反它非常现代,却很好的把握了原著的感觉。

原著中用了相当多的分量去描述巴黎圣母院本身,音乐剧抓住了这一点,因此它并不仅仅只是讲述了一个爱情悲剧的故事,还包括了关于大时代变迁和人性压抑禁锢的内容,而这三者又是在剧中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关于人性的部分,主要体现在吉普塞人首领的几段讲述流浪人民企求圣母仁慈却被残酷镇压的歌曲,以及孚罗洛与欲望苦苦挣扎的段落。

孚罗洛在痛苦煎熬中唱着:你会毁了我,你会毁了我。

身边的巨石向他移动,挤压他,他推开,巨石再次挤压,他再次奋力推开。

那歌词就在这种挣扎里绝望地一遍遍重复:你会毁了我,你会毁了我。

  关于爱情的歌曲自然更是以优美抒情见长。

不论是军官腓比斯和未婚妻百合对唱的《钻石的眼眸》,还是腓比斯、孚罗洛与伽西莫多合唱的《美丽佳人》,或是爱斯梅拉达与百合合唱的《君似骄阳》,都相当动听。

而录影带版本的伽西莫多由加拿大歌手卡鲁扮演,那种嘶哑浑厚的嗓音唱出对爱斯梅拉达感情的《愚人教皇》、《以我居所为家》和《舞吧,爱斯梅拉达》,特别是最后一首《舞吧,爱斯梅拉达》。

  同样还有他唱的《钟》,他唱出三只钟敲响不同的含义,充满了爱怜,最后却孤独而悲哀地说:这些永远是在为别人而敲。

  完全没有玩弄嗓音技巧的平实,每一句歌词都仿佛自内心发出,更是格外打动。

  整部音乐剧道具设计也很独特,比如爱斯梅拉达处以绞刑的时候真的被吊在半空,舞台上最重要的象征巴黎圣母院的几块怪兽巨石由人在内部操纵移动(注意看会发现石头的四面都有一个伪装成裂痕的了望口)。

还有最后孚罗洛的死,他应该是被伽西莫多从顶楼推下去摔死,但是舞台剧无法表现,所以设计成他从顶楼楼梯翻滚而下,作为背景的墙上每一个窗口在他滚下的时候灯光闪亮,最后扑倒在圣母院墙外。

  总之,每一个细节都是下了很大的功夫去表现。

  其实,说了这么多,最重要的还是:它好看,它好听。

根本上,这才是《巴黎圣母院》值得一看再看的原因。

  关于群舞部分,尤其是(钟)那一曲中,在三个玛利上的舞者是着暗红色的服装,在guasimodo和三口钟之间其了完美过度,且仿佛是guasimodo的化身附在钟上,为他吟唱.  个人理解不是很完美,望大家多多指责批评,如有补充更好,谢谢.  腓比斯,说起来自然是放荡无忌,薄情寡幸,冷酷无情。

但是这几天看过几遍 DVD 后,我感觉他并不是这样一个百分之百让人唾弃的人。

  腓比斯最可指摘的地方便是他与百合,埃斯梅拉达之间的关系,以及后来对埃斯梅拉达的始乱终弃,落井下石。

但我认为,这并不只是他一个人道德品质的问题。

他并不是一个绝对没有道德约束,没有责任感的人,他之所以违背对百合的誓言,是因为艾斯梅拉达的倾国倾城,而他最后的“始乱终弃”,却也是符合他所在的那个阶层的道德观,对百合来说也的确是浪子回头了。

  腓比斯第一次出场,是在 Intervention de Frollo 这首歌里,一出场便给人留下了冷酷凶狠的印象。

但首先大家不要忘了,“皇家卫队长腓比斯先生”,正像百合所骄傲的那样,“臣属于国王”,他高贵的出身,优裕的生活并不会使他对流浪者有什么理解或同情,在他看来,这只是一群随时有可能在巴黎制造混乱的乱民而已,而身处他的职务,“将这批无赖赶尽杀绝”也是分内之事。

  在下一首歌 Bohenne 里,腓比斯初次与他“生命中的黑天使”相逢,一霎那的惊艳,转为他脸上久久“不知身在何处”的迷茫。

我一直觉得,这个情结给后面的剧情作了绝好的铺垫,因为在“钻石眼眸”里,他信誓旦旦又柔情脉脉地向百合许诺“我们的结合必定幸福甜蜜”,我觉得这并不是敷衍,而是他已经将身为未婚妻的百合放在了一个很重要的位置,换句话说,他已经决定要与百合厮守终生,将她视为生命中唯一的女人(至于爱之谷里的 mademoiselles ,那纯粹是腓比斯风流成性使然,何况也只有肉体不涉及心灵的)。

而艾斯梅拉达的突然出现一下子打破了腓比斯的人生大计,前提自然是腓比斯这个人意志不够坚定,但最主要的,却是因为艾斯梅拉达惊人的魅力,足以诱惑一个已慎重地选定终身伴侣的男人。

他对百合的感情越真挚,越说明艾斯梅拉达的美丽与纯真的倾国倾城。

  第三次出场是在“诱拐”(其实我觉得卡西莫多那样一点也不像诱拐,简直就是百分之百的绑架,不过如果指的是腓比斯的话,倒是绝对称得上“诱拐”了),此次,腓比斯趁着将埃斯梅拉达解救于水火之机,果断出手,顺口就定下了爱之谷的约会。

(真的是好顺口,爱之谷一下子就从嘴里说出来了,这是不是说明了什么……)这一次,继续了“波西米亚”的轻浮,但此次,却也如那一次一样,机会对他来说来得猝不及防,在埃斯梅拉达的绝色面前他根本来不及思考,更别提想起来百合小姐了。

美色当道,面对这巨大的诱惑,他的一切道德防线陷于崩溃,全部屈从于自己的本性(腓比斯的本性,还用我在强调么……好色…… -_-||| )。

在埃斯梅拉达挣脱他的怀抱,眼看就要消失于漆黑的小巷时,他本能的脱口而出:“明天黄昏,夜幕降临时分,我和你约好在爱之谷

”  而随即他便意识到自己陷入了两难境地,他已经爱上了埃斯梅拉达的美丽,但也并没有将楚楚可怜的百合抛在脑后,虽然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一个一生一世, 直到时间尽头;一个只在此时,图片刻享受,但仍旧做不到心安理得地占有美色或恪守誓言。

两个女人他都想得到,但是,对这两个女人的企图却是截然相反的。

在他心里,百合仍然是“正室夫人”,地位毫无动摇,而他也准备一生一世呵护照料她的躯体;埃斯梅拉达,这个半路杀出的佳人,让他无论如何舍不得放弃一亲芳泽的机会,但以他的身份以及观念,他是绝不会想到要生生世世于这样一个卑贱的女子厮守的,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给自己真正爱艾斯梅拉达的机会,他安于让自己只恋她的美貌,而他的心灵,已经交给了百合保管(虽然不是百分之百的)。

心痛欲裂,是腓比斯出场之后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真正亮出了他内心道德的挣扎,感叹自己选择的两难。

但不管如何,爱之谷的约会已经订好,在这种事上,这个浪荡子的身体是决不会有他的心灵严格控制的。

  第三次出场,就是与弗侯罗和卡西莫多一起在广场上各自感慨“美人”的时候了。

大家一定还记得这个细节:腓比斯唱完了他那一段后,在三人的重唱之前,百合遭到流氓们的调戏,腓比斯很气愤地跳过去保护百合,不知道大家有什么想法,反正我是很感动的,因为,这不是别的什么时刻,而是唱美人的时候啊,美人,是这三个男人深剖心曲,对埃斯梅拉达爱意表达的一个高峰,在这样的一个时刻,腓比斯并没有失魂落魄的紧跟艾斯梅拉达,而是依旧惦记着百合,哪怕是向我的一个同学说得那样,保护百合就是“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但仍然说明,百合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虽然不是唯一的,但却是重要得无可比拟的。

同时,自然也说明艾斯梅拉的美丽是如何动人心魄了。

我认为,百合与埃斯梅拉达两人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他越是爱百合,就越说明艾斯梅拉达有多大的吸引力,而他为埃斯梅拉达有多不顾一切,就说明百合的地位有多么重要,因为百合的地位始终是高于艾斯梅拉达的。

  在音乐史上,任何的成功都成功都有着不可忽视的文化背景,在歌剧走到今天,社会也呼唤新的欣赏品位,但社会文化的进步又要求这样的有历史文学背景底蕴的作品。

看看近现代的一些音乐,尤其是流行音乐,大多是一夜成名却又被一瞬间遗忘;而历史名剧又缺乏创新,人们在欣赏的同时又缺少现代的气息。

作为一名普通的从事基础音乐教学的教师,我想,在平时教学方面一定要既不忘记历史,又有现代的眼光,象这些难能可贵的作品,一定要介绍给学生,使孩子们能从小培养正确的欣赏价值观。

我的这篇论文也许只能算作剽窃,因为我阅读了大量这方面的资料,有很多观点都是在经过学习别人的观点后,觉得有很价值后直接引用的,很是汗颜

希望老师和同学不要发笑。

谢谢

你永远不会独行,这句话什么意思啊

你永远不会独行,这是英超利物浦队的队歌.  这原于英国球迷文化  英国足球,有人说,正在走下坡路.比赛过度,思考过度-俱乐部球队里都是外国球员.但是,抬起你的眼睛,把目光从赛场转到看台上,你会看到一群被全世界所模仿的人-英国的忠实球迷.  即使是外国最忠诚的球迷也羡慕英国的球迷文化.有些外国人试着模仿英国,这就是为什么欧洲各地都有米字旗 ,而且那首从英国借来的歌曲Here We Go, Auberon Waugh认为它是 劳工阶层的国歌,但它正在迅速成为新的国际歌.英国球迷的节目真是无穷无尽.  英国球迷是独一无二的.在英国,足球本身是球迷文化的一部分.英国球迷比世界上任何其他的支持者都多,他们清楚自己作为球迷的身份.他们在意他们的数量,他们的视觉效果,还有他们的群体特点.  英国球迷的主要美德就是对自己的球队忠诚热心.在足球里,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一个罗奇伐尔队球迷可能会读一些加斯克因或者大卫普拉特的报道,但他或她最关心的还是罗奇伐尔队的新闻.而荷兰和德国球迷比较起来会更喜欢某些球队,但这种感情是微弱的,易变的.有的英国球迷根本不会去踢哪怕一下足球,但是他们却全身心投入到他们的球队里,明知球队踢的很糟糕却仍坚持每周去看他们的比赛.  英国球迷都是历史学家.两只英国球队在一块比赛时,两队的历史就也要被比较一番.尤其是在格拉斯哥更是如此.凯尔特人队的主题歌是这么总结的:  这是一个悠久而伟大的球队来比赛,  这是一个悠久而伟大的球队来等待,  如果你了解它的历史,  就足以让你的心永远向前走.  著名的英国电视足球节目评论员约翰莫森告诉我们说双方上一次是在1954年的冠军杯赛上相遇,流浪者队靠第31分钟的一粒入球以1-0取胜.这是一个非常英国式的解说评论.  在团体旅游盛行之前,普通的英国人很少出国旅游.所以,1964年,利物浦第一次打进欧洲杯足球赛要出国比赛时,它的众多支持者也开始了第一次海外旅行.当时,乘坐飞机对球迷们来说还是件新鲜事.1965年,利物浦的球迷们从布达佩斯回来的时候,他们在飞机上还凑了钱来给驾驶员付小费(就象他们在英国经常给汽车司机付小费一样).  当埃尔维斯·普莱斯利进入中年之时,他的摇滚激情已经渐渐消失,于是开始选择一些各地民谣小调进行翻唱,这些小品后来都广为流传,成为了“猫王”传世经典之曲,包括德语小调《木头心》和意大利小调《桑塔露奇亚》。

这些歌曲里偶尔还能听到他那几乎燃尽的激情,更多的,却是那种消沉之后的落寞。

  有一次我陪一位朋友去逛利物浦的旧货市场,市场在码头区,由一个百年前的巨大库房改建,只在周末开放。

这种巨大的建筑物,只有很狭小的窗户,窗上还有锈迹斑驳的铁栏,远看去就像是监狱。

库房内光线阴暗,非得有强力照明灯不可。

  在一对老夫妻的摊上,我忽然发现了一个纪念“猫王”辞世十周年的CD盒。

老两口本不想出售这1987年的收藏品,可是闲聊之后,老头发现我对“猫王”的喜爱并不亚于他们年轻时代的狂热,于是慷慨地把这含有两张CD的“猫王”精选送给了我。

  这个傍晚,我开车来到默西河畔的阿尔伯特码头,在距离披头士纪念馆不到百米的地方停下车,打开半扇车窗,默默地聆听着埃尔维斯的天籁之音。

那时候,我还听不懂披头士的伟大。

像我这样生于七十年代的人,从小接受的教育,被美国商业文化影响太多,所以稍微有点个性和原创风格的“猫王”,很容易征服一个缺乏音乐鉴赏力的头脑。

  我还清楚地记得,当第二张碟播到第12首歌时,天色已经全黑,空旷的阿尔伯特码头上,连凭吊夕阳的闲人都已经散去,只剩下我一个人。

这首歌起音极为沉郁,可以听得出埃尔维斯是在故意卖弄自己的低音磁性,但这肯定是他在六十年代后期的作品,低音也有些摇曳,浑厚中有些战栗不稳。

然而这首歌本身却具有着逼人的魔力:  You’ll Never Walk Alone  Rodgers and Hammerstein  When you walk through a storm  Hold your head up high  And don’t be afraid of the dark.  At the end of a storm is a golden sky  And the sweet silver song of a lark.  Walk on through the wind?  Walk on through the rain?  Tho’ your dreams be tossed and blown.  Walk on? walk on with hope in your heart  And you’ll never walk alone?  You’ll never walk alone.  (《你永远不会独行》  当你穿过一场风暴  请高昂你的头  不要害怕黑暗  在那风暴尽头,是片金色天空  和百灵那甜美的歌声  穿过风,穿过雨,  你的梦想或许会破灭  但带着你心中的希望前进  你永远不会独行  你永远不会独行……)  虽然住在利物浦,可我不是利物浦的球迷,更不是埃弗顿的球迷。

我心仪的球队是远在伦敦的阿森纳,而我起初喜欢阿森纳的原由,竟是因为乔治·格拉汉姆时代,那群永不低头的铁血枪手。

可是在这样一个夜晚,听到埃尔维斯演唱的这支歌,一种莫以名状的激动,让我泪水盈眶。

  足球不是生死问题,足球高于生死。

  从这首利物浦队队歌里,我感受到了足球和音乐的巨大震撼。

  足球和音乐一直是不能分开的。

音乐能表达出足球的激情,足球能传递音乐的形象符号。

即便是Queen那首“我们是冠军”(We Are The Champions),早已传遍天下,可是2002年4月,在缅因路球场听到这首歌声,仍能感受到那种摄人魂魄的巨大冲击力。

虽然我不善饮酒,可是这种时候我知道,真正的球迷,在看过畅快人心的比赛,在听到这种音乐时,当有的豪爽气慨。

  而真正能感人至深的,往往是悲歌,从这首利物浦队歌之中,我似乎能听到易水河边高渐离击筑高歌的哀壮,十数年前,那些前往谢菲尔德,到希尔斯堡球场为“红军”助威的男儿们,何不是如此慷慨高歌,他们唱出了易水之寒,可他们没有想到,这东去的路途,也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  2003年4月15日,我赶到安菲尔德球场,在一个非比赛日进入了这块利物浦球迷的圣地。

  每年没有比赛的日子里,只有这一天,所有人都可以随意进入安菲尔德,因为这是希尔斯堡惨案的祭日。

春天的阳光闲散地洒落在安菲尔德,阳光下的球场里,鲜花和丝带堆积成山,每年这一天,都会有数以千计的利物浦球迷,到这里来献花和默哀,哀悼96个葬身希尔斯堡球场的亡灵。

他们因为利物浦而生,他们因为利物浦而死。

足球高于生死,香克利的名言成了一句语。

  在安菲尔德的正门门梁上,便写有这句话“你永远不会独行”?You Will Never Walk Alone 。

此时此景,抬头看看这句话,其凄恻悲壮,实在催人泪下。

我想那些天上的利物浦球迷们,想必也是高唱着这首歌潇洒上路的,他们永远不会孤单,因为他们心中永远都有足球,永远都有自己的俱乐部。

  2002年11月,欧洲联盟杯赛。

两支在冠军杯小组赛中失意的英国球队相遇,利物浦对凯尔特人。

  离比赛开始还有半小时,作客的利物浦球迷突然感到了一种奇怪的震撼。

凯尔特人公园里响彻着《你永远不会独行》的歌声,全场凯尔特人球迷竟在高唱这首利物浦队歌

  这是对兄弟最崇高的致敬,这是对足球最伟大的礼赞。

凯尔特人和利物浦,有着宗教血脉关系:凯尔特人是爱尔兰天主教徒俱乐部,利物浦是一个爱尔兰移民城市,利物浦球迷当中爱尔兰天主教徒也极多;两个俱乐部历史上交往就极多,1977年利物浦首夺欧洲冠军杯后,头号射手凯文·基冈加盟德国门兴格拉德巴赫俱乐部,利物浦于是从凯尔特人俱乐部买来达格利什,这成为了利物浦俱乐部历史上最成功的一笔交易,达格利什帮助利物浦成为了欧洲之王,这笔交易,也成为了两大俱乐部之间结盟式的交易。

  这个夜晚,在凯尔特人公园球场,两支球队的球迷都高唱着《你永远不会独行》,英国足球的血脉相连,在歌声中都能找到凭据。

也正是因为两个俱乐部至今如此密切的关系,当下半场不明俱乐部历史的利物浦塞内加尔前锋迪乌夫对凯尔特人球迷做出污辱性手势时,他遭到了双方球迷的严厉谴责。

  从这个小插曲里,就能看出几分英国球迷对外援总抱着猜疑心理的原因。

你可以是一个才华横溢的足球明星,你可以是一个坐拥干金、身价百万的热门人物,可是你的足球掌故,未必能比上那个街边提篮叫卖的小贩。

百余年来的足球文化,渗透到了每个球迷的日常起居之中。

  所以李铁代表埃弗顿首场比赛时,不到5分钟就凶狠地将托特纳姆热刺中场雷德克纳普铲倒,为他赢得了埃弗顿球迷的极大好评——李铁是无意识的,可埃弗顿球迷永远不会忘记,雷德克纳普曾经是利物浦队队长。

  《你永远不会独行》并不是一首专门为利物浦足球俱乐部写就的队歌。

英国足球俱乐部的队歌,和意大利各俱乐部队歌不同,大多都是已经传唱四方的名歌。

这首歌诞生于1945年,本来是一出音乐剧的插曲,奥斯卡·哈姆斯特恩作词,理查德·罗杰斯作曲。

“猫王”翻唱这首歌,是因为他听过前辈歌王弗兰克·辛纳屈的演唱版本,不过在“猫王”翻唱时,它还没有成为利物浦的队歌。

  1963年8月,一个已经在英国乐坛小有名气的利物浦人杰里·马斯登听到了这首歌,他和乐队鼓手开始改变这首歌,觉得原歌虽然节奏舒缓,“却特别能够打动人心”,于是开始试唱此歌,没想到效果极好。

经过“Gerry和带头人”乐队演绎后的版本,融入了强烈的节奏感、连贯的旋律和饱含深情的歌词,尤其是经过马斯登富有磁性的嗓音的演绎,这首长度仅仅为2分39秒的简短朴素的歌曲,瞬间成为一首琅琅上口的华美乐章。

  与此同时,在1963-1964赛季的安菲尔德,香克利构筑的铁军正进入黄金时代,球场DJ斯图尔特·巴特曼总会在比赛前播放一些流行金曲,提前入场的观众就伴随着这些熟悉的旋律集体歌唱。

当《你永远不会独行》这首歌在1963年10月公开发行以后,第二周窜升到排行榜第7的位置,从这时候开始,这首歌就逐渐被安菲尔德球场的球迷们所接受。

当年10月31日,这首歌升至排行榜头名,《你永远不会独行》单曲唱片发行量达到80万张,霸占榜首的位置长达4周。

  虽然安菲尔德播放的流行金曲仍有变化,可在利物浦球迷的心中,《你永远不会独行》已经开始扎根生长。

一个利物浦老球迷回忆起当时的盛况:“在球场内每个人都伴随着这首歌的旋律齐声高唱,我本人也买了一张唱片。

在11月1日的时候,我们在球队走出球员通道奔向球场上的时候自发地唱起了《你永远不会独行》,这让现场的气氛非比寻常。

一旦这首歌有几分钟没有响起,人们就会说‘我们的歌呢

’于是这首百唱不厌的歌声就没完没了地在安菲尔德的上空此起彼伏。

”仅仅几周内,在开球前播放这首歌并由全场球迷齐唱就成为惯例了。

  40年过去了,这首歌的魅力经久不衰,每次都会在球员们走出球员通道奔向球场上的时候准时响起。

每当这个时候,全场的红军球迷就会庄严地站在看台上专注地高唱这首队歌,而此时的看台早已变成一片红色的海洋。

无论场上红军是领先、落后还是平局,无论比赛是刚刚开始还是临近结束,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总是回荡在球场的每一个角落。

  对于其他俱乐部的球迷来说,似乎很难理解一首歌会有如此多的特殊意义。

在利物浦统治英格兰并且君临欧洲的光辉时刻,这首歌是球迷展示内心自豪感的最佳渠道,在海塞尔惨案和希尔斯堡惨案后的黑暗岁月里,这首歌也给那些受伤的心灵提供了最好的抚慰,这首歌也成了利物浦球迷之间互相问候的一种方式,深深地和利物浦俱乐部的历史和文化融为一体,成为俱乐部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撇开《你永远不会独行》旋律不谈,歌词便是它获得球迷偏爱的重要原因:和其他球迷一道联合起来,“在风雨中”对你所钟爱的球队矢志不渝地支持,并且时刻保持乐观的态度。

从另一层意义上说,这首歌也确实对球员有所帮助。

  卡拉格汉在50年代加盟利物浦,他是贯穿整个六七十年代的一位声名显赫的中场球星,他创下了先后为利物浦俱乐部出场843次的出场纪录。

在他的记忆中,《你永远不会独行》这首歌,总能让场上球员们脑后的头发都竖立起来,听到这首歌出场的时候,确实会对球员的自信心的提高大有帮助。

球迷们总是支持球队,这首歌让球场氛围妙不可言。

  球员出场时,他们总要在一块写着“这是安菲尔德”(This is Anfield)的标志下经过,这个标志之所以被放置在这里,完全是香克利的主意,香克利认为:“这个标志可以提醒主场的球员们他们是在为谁踢球,同时也会给客队球员一个警示作用,从心理上威慑他们,这里是安菲尔德,你们是在和利物浦对阵。

”从这种意义上说,《你永远不会独行》这首歌和这个标志所起到的作用可谓是异曲同工。

  卡拉格汉回忆说:“这首歌是可以让对手感到他们在经历一段难熬的时期,安菲尔德球场是一个不怒自威的地方,当然,我们作客古迪逊公园或者老特拉福德时,能够听到本方球迷高唱《你永远不会独行》让球员有一种家的感觉,在客场比赛中尤其如此,那样球员们会感到似乎我们是回到了安菲尔德。

”  歌者马斯登从小就是铁杆的利物浦球迷,当他的歌声在安菲尔德经久不息的时候,他感到无比的欣慰和自豪:“我总是喜欢到安菲尔德和球迷们一起高唱这首歌的感觉,让我吃惊的是,球迷们对这首歌可以说是情有独钟。

至今我依然坚持到安菲尔德唱这首歌,每当旋律响起的时候,我身上都会因为承载了如此的荣耀而起鸡皮疙瘩。

”  这首歌给马斯登留下了很多美好的记忆,在众多的美好记忆中,他的乐队组合在美国巡回演出时,出现在美国的一档名为“埃德·沙利文秀”的节目中的时刻让他记忆犹新。

当时利物浦俱乐部的球员们恰巧也在纽约,当马斯登告诉节目主持人沙利文“世界上最好的足球俱乐部”也在纽约时,沙利文特地邀请了利物浦所有的教练和球员到节目中作客。

在节目中,所有的利物浦球员们都走到台上和马斯登的乐队一起演唱了首《你永远不会独行》,当时通过电视观看这档节目的观众超过6000万人。

当马斯登1965年结婚时,他和妻子没有选择旅行度蜜月,而是选择了到安菲尔德球场去,全场数万名观众一起低声吟唱《你永远不会独行》为这对新人祝福。

在比赛结束后,香克利对马斯登说:“小伙子,我非常高兴你知道什么是最重要的。

”  香克利这位传奇般的主教练接下来说的话让人至今回味无穷,“你是利物浦的灵感源泉,我带给人们一支球队,而你带给他们一支歌。

”这是一位功勋教练对一位歌手最崇高的褒奖,马斯登当时感觉到自己获得了全世界的认同。

  马斯登说:“后来我在香克利的追悼会上演唱了这首歌,追悼会是在利物浦大教堂举行的,上帝保佑他。

那对我来说是一个巨大无比的荣耀。

”  并不是所有的记忆都是美好的,1985年5月11日,布拉德福德市球场的看台失火,57名球迷丧生。

马斯登和许多名人一起,把《你永远不会独行》这首歌重新录制了一遍,希望用新唱片的收入帮助受害者家庭度过难关。

这首歌在6月1日再次攀升到金曲榜的首位,由此马斯登创造了一项记录——英格兰历史上第一位演唱同一首歌而先后两次登上金曲榜首位的歌星。

  4年后,在1989年温布利大球场举行的足总杯决赛中,利物浦遭遇同城球队埃弗顿,为纪念在希尔斯堡惨案中遇难的96名利物浦球迷,马斯登再次演唱了这首《你永远不会独行》。

他事后回忆说:“那是我一生中最难过的时刻之一,当时我把歌曲演唱得非常深情,我整个人都完全沉浸到这种巨大的悲痛中去了。

就连埃弗顿球迷也禁不住一起唱了起来,上帝保佑他们。

”  这首歌对马斯登来说相当成功,但他觉得这首歌一直会是安菲尔德比赛日必不可少的程序吗

利物浦有迁离安菲尔德,到附近的斯坦利公园修建一个更大新球场的计划,如果新球场建成后,这首歌还会像今天这样广为传唱吗

马斯登说:“这个问题不应该由我来回答,利物浦球迷才有权给出答案。

我只不过是把这首歌唱了出来,但是是他们把这首歌变成了自己的歌。

我觉得这首歌是不可替代的,这首歌伴随着利物浦这么多年让我感到非常骄傲,我觉得这首歌已经超越了一首普通意义上的歌,对利物浦球迷来说意味着许多回忆。

”  卡拉格汉同意歌者的说法:“这首歌是利物浦俱乐部的一个缩影,歌词表达了球迷和俱乐部休戚与共的决心,我们将永远和俱乐部在一起,无论发生什么都无法改变我们对利物浦的支持。

当我随同利物浦征战欧洲的时候,我总是高唱这首歌,即使是在俄罗斯,当地球迷也知道这是利物浦的队歌,这一点让我无比自豪。

我觉得俱乐部不会做出更换队歌的决定,这是利物浦球迷自己选择的歌,我觉得他们不会再接受别的歌曲了。

”  直到七十年代,《你永远不会独行》仅仅是利物浦球迷的歌曲,很少有其他球队的球迷会在球场上齐唱这首歌。

但是这种情况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利物浦和凯尔特人两队球迷合唱起这首经典歌曲,便是2002年欧洲赛季的一大盛景。

  没有人能够具体说出,究竟凯尔特人球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演唱这首歌的。

一些球迷认为是受原音乐剧插曲的影响,因为那个名为《喧闹酒会》的音乐剧本身影响力就巨大。

还有一些球迷则认为,是在凯尔特人和利物浦在1966年欧洲优胜者杯相遇时,凯尔特人球迷受到利物浦球迷影响而选择这首歌的,并且在1969年凯尔特人和AC米兰在欧洲比赛中相遇的时候,凯尔特人球迷将这首歌确定为球队经典歌曲。

  无论如何,利物浦球迷声称是他们首先将这首歌定为队歌是勿庸置疑的。

当事人卡拉格汉就回忆说:“1966年我随利物浦客场格拉斯哥挑战凯尔特人时,场上的气氛非常热烈,但他们的球迷没有演唱《你永远不会独行》。

”事实真相或许已经不可考,可这首歌在世界范围内深入人心却是事实。

  利物浦和凯尔特人不是仅有的把《你永远不会独行》这首歌当作经典的球队。

在荷兰,这首歌在阿贾克斯、费耶诺德、涅梅根、海伦芬以及特温特俱乐部球迷中也非常流行。

2000年在特温特俱乐部附近的一家工厂爆炸事故中有20人丧生,于是在接下来的荷兰甲级联赛中,《你永远不会独行》就响起在特温特的主场上空。

在比利时,布鲁日和安特卫普都用弗莱芒语演唱这首歌。

在德国的沙尔克04和圣保利,在意大利的AC米兰和罗马,在奥地利的维也纳快速和瑞士的鲁瑟恩,球迷也都在比赛开始前演唱这首歌。

即使是在远东的日本,东京的球迷也用日语演唱这首歌。

  最让人吃惊的是,当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前南斯拉夫解体的时候,萨格勒布迪纳莫俱乐部更名为克罗地亚萨格勒布的时候,愤怒的球迷拿起武器抗争,而当地政府甚至禁止出售《你永远不会独行》的任何形式的拷贝,因为当地球迷已经用这首歌曲的曲调,伴着他们改编过的《我热爱迪纳莫》的歌词,作球迷心中战斗的歌曲。

最终这家俱乐部的名字不得不改回原名,仍叫萨格勒布迪纳莫。

  也许利物浦会离开安菲尔德,《你永远不会独行》将永久流传下去;也许利物浦球迷会淡忘这首老歌,但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肯定会有人或许用英文,或许用当地的语言,高唱着这首悲壮的战歌。

  聆听过这首歌的人,都不能不被其悲壮所感动,知道这首战歌背后的故事,更容易为之垂泪。

人生总有些凄苦,越是年岁增长,越会有这种消极的感受,可在凄苦之中,仍能昂首前进,则是不屈的人性。

倘或风雨之中,你昂首前进,还能知道你永远不会独行,那么再大的凄风苦雨,也不过是金色天空之前的一层过雾了,只要你心中还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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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啊急啊

通过阿甘正传所了解到的人生价值或者是理想信念(二者选一个就行了)

英文的还是中文 其想故事本身所处那个大的背景,就已经为阿甘和珍妮生之路定下了基调,战后的西方社会,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黑人的摇滚乐被带到了白人世界,猫王红了,lennon来了;中场阶级成为了社会的中坚力量,可他们的子女却成为了垮掉的一代,他们抛弃父辈的信仰,他们以反叛标榜自我,追求理想主义他们追求自我解放,性解放,于是“花童”时代来了;黑人开始争取自己的权利了。

因为信仰不同,阿甘和珍妮以两种截然不同的典型的方式走完自己的人生之路。

自幼失去母爱,在父亲的暴蘖下成长的珍妮,自然而然的在性格中注入了反叛的因素,并不那么美好的童年使她自小就想脱离现在这个世界,所以她和阿甘在田地里,许下的愿望是我愿自己像鸟儿一样自由飞翔,fly far far away,在他许下愿望的时刻,鸟儿从他们头顶飞过。

珍妮作为西方社会垮掉的一代,作为“花童”中的一员,以波希米亚人的方式渡过了成年后的大部分生活,就如垮掉诗人凯鲁亚克的那首诗《在路上》一样,她随其他嬉皮士成员四处游走,居无定所,追求自我解放,理想化主义,而这样追求的现实体现方式就是流浪、吸毒,摇滚乐、反战还有性。

珍妮是反叛的化身;而单纯的阿甘在那个伟大母亲的呵护与鼓励下,自始至终走的是“人间正道”。

他几乎在所有重大事件中留下了自己的痕迹,不仅取得了财富,更赢得了荣誉,阿甘是主流的代表。

所以我想阿甘是永远无法看到他和珍妮之间的那条鸿沟,他永远不明白珍妮的选择。

虽然最后两人殊途同归,可是此前两人的人生之路是不同的,甚至可以说是相互对抗的。

在那个两人第一次重逢的夜晚,阿甘从军队回到镇上,却在声色酒吧里看到了抱着吉他裸唱的珍妮,多年之后两人的人生路线居然就这样第一次交叉。

而此时珍妮娓娓唱来的却是那首《Blowing in the wind》,很多人都说这是bob dylan的反战歌曲,而此时台下的阿甘身着军装,两个人的即纠葛又对抗的宿命人生隐约可见。

也就是在一晚,珍妮伸手拦下了一辆汽车,正式开始了她“在路上”的旅程,开始了她的fly之旅。

之后两人走上了方向不同但又时而交叉的人生之路。

“If you're going to San Francisco,be sure to wear some flowers in your hair....” 在《San Francisco》的歌声中,离开家乡的珍妮只身来到三藩市,也许她那时也和其他“花童”一样是头戴鲜花赶往圣地三藩市的。

而阿甘则派往了越南。

在那个多雨的越南丛林里,伴随着沙沙雨声传来的是悠扬的《加州梦》,此时的阿甘正顶着雨认真给珍妮写信,他写的是那样认真。

而珍妮在哪

此时的珍妮正和其他嬉皮士们坐在赶往加州的汽车里,加州的旧金山是珍妮他们的圣地。

然同一首歌串起的却是两种不同的境遇、不同的信仰。

讥讽的是作为战斗英雄的阿甘荣归故里,可却在白宫门外遇到了反战示威的珍妮。

虽然湖里的一个拥抱,使两人都忘记了自己所谓的信仰,然而久别重逢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在byrds的《turn turn turn》中一副波希米亚打扮的珍妮和戎装上挂满奖章的阿甘最终还是分道扬镳。

毕竟他们所走的路不同。

于是阿甘继续着他的传奇之旅,几乎和此后上任的每一个总统见面,刺杀与丑闻总是围绕在总统周围。

前一个镜头尼克松还和阿甘微笑握手,而后一分钟住在水门大厦的阿甘却无意中揭露了尼克松的丑闻,导演让水门事件就这样搞笑的诞生。

电视里马丁路德金开始演讲“I have a dream.....,中美建交了,lennon来美了,金钱与信仰

阿甘成名了,阿甘也有钱了。

最后使两人重新走到一起的确是那个孩子。

他们又重新回到儿时的小镇,过着最朴实的生活,享受着传统的天伦之乐。

然而快乐短暂,最终珍妮死于艾滋病,导演以艾滋病作为珍妮结束人生的方式,我想恰恰为珍妮生前所走之路写下了宿命的注脚。

珍妮被埋葬在了儿时两人一起玩耍的大树下,就在阿甘一转身离开时,身后一群鸟儿从珍妮墓前飞过,恍惚间,阿甘似乎回到了儿时和珍妮一起许愿的那个下午。

也许就在此时,珍妮才真正挣脱了所有束缚,逃离了所有痛苦,成为了一只自由自在飞翔的鸟儿,fly..... fly........ fly....... 阿甘将孩子送上了school bus,就如同当年母亲送他一样,白色的羽毛在风中飘舞,于是生命的轮回又开始了。

下面还有一篇。

也是关于人生价值的。

“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nna get. (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会遇到什么。

)” 每当我遇到问题或困难的时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很自然的想起电影中阿甘奔跑的每个场景,然后我也会很自然的把自己当成阿甘,不断的奔跑,为自己的人生奔跑,为自己的理想而奔跑。

在今天之前,看过阿甘正传不下13遍,很久就想写一部观后感,毕竟很多时候,我的身上有阿甘的影子。

不知是出于对影片的理解不深还是自己的阅历尚浅,又或者两者兼之吧,每次提笔总会写不下去。

今天,电影里一些熟悉的镜头和那些熟知的对白不止一次地闪进我的脑海,我想阿甘了。

于是,从抽屉里拿出那张尘封的《阿甘正传》DVD光盘,再一次重温了阿甘的人生。

在我看来,阿甘的一生是成功的,尽管他的IQ仅有75。

而阿甘的成功是因为他的纯洁以及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

现实生活大部分的人都不是天才,但都比阿甘聪明;可是有多少人能比阿甘更努力,更执着于自己的生活呢

其实阿甘没有任何特长,除了奔跑,还是奔跑。

他的一生都在不断的奔跑着,跑遍了小镇上的每一个角落;从中学跑进大学;从大学跑进海军陆战队;跑进了越南的森林;跑进了美国的乒乓球国家队;跑到了中国;跑到海上去捕虾;跑到了美国总统的身边;跑遍了全美国……其实在我的心目中,我一直是觉得阿甘虽然傻,但是他是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以及知道自己要为所渴望的东西付出什么,所以他的一生都在奔跑,一直的奔跑。

很多人在心目中笑阿甘傻,觉得阿甘的成功不过是误打误撞。

我们不能否认这仅仅是一部电影,一部虚构的电影,但是事实上,这个充满规则的复杂的世界也一样可以很简单,因为我们脚下的路没有哪一条不是得靠我们一步一个脚印踩出来的。

只是很多智商正常的人总是喜欢把简单的一切变得复杂化,以此来炫耀自己肤浅的卖弄。

谈谈影片中的亲情。

影片中的母子情确实让我印象深刻,阿甘的母亲没有因为阿甘低智商而抛弃他,相反想尽办法让他接受最好的教育,不让别人看不起他,支持他,以他为自己的骄傲。

母亲对于阿甘一生的影响可以说是谁也无法取代的,母亲是阿甘心灵上第一个也是最牢固的依靠。

这段母子情让我印象深刻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很容易就把阿甘的母亲看做是我的母亲,同时把阿甘看做是自己。

母亲也是一个人把我从小带大,没有因为生活的苦难而选择埋怨或放弃,而是想尽办法让我接受更好的教育,希望我某一天能够从nobody变成 somebody,可以实现自己的价值。

我的母亲不像阿甘的母亲那样有文化,也许她还带着骨子里还带着愚昧和无理,但是很庆幸,她能默默的接受一些东西,支持我、鼓励我,那已经足够了。

再谈谈影片中的友情。

可以简单的归结为阿甘和巴布的友情。

阿甘对待友情不能用亲密来形容,在我看来,是一种简单的纯粹,就像对珍妮的爱情一样,甚至可以不顾自己的生命。

在越战时,队伍遭到偷袭,大家各自逃命,阿甘心里一直想着他的朋友巴布,在回来寻找巴布的路上救出一个一个受伤的战士,当阿甘救出丹恩中尉得知丛林很快会被移为平地的时候,他没有一丝退却,心里想到的只是一定要再进丛林,找到巴布,因为巴布是他阿甘的朋友。

在巴布死后,他们的友谊并没有随巴布的死亡而终结,退伍之后阿甘履行曾经的承诺,去巴布家那边干起虾业,取得成功后与巴布的家人一同分享自己的财富。

说起友情,我是心里时刻是充满了感恩的,能走到今天,绝对离不开朋友对我的理解、信赖、包容和鼓励,那是一生的财富啊

毫无疑问,没有友情的一生是不完满的。

也许我们这一代不需要用生命去验证友情,但是真正的友谊绝对不是建立在金钱和权势上的。

友情和爱情一样,值得用一生去守候。

最后谈谈爱情。

之前一直很难下笔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自己在爱情上可以说是一张白纸,虽然现在还不能完全读懂爱情,但是可以说比以往读得更明白了。

阿甘的奔跑,从某个角度看,可以说是为了珍妮而奔跑。

小的时候,阿甘遭同伴欺负,珍妮大声喊:“Run, Forest! Run!”然后阿甘就挣脱了脚下的束缚,开始了自己的奔跑人生;长大后,同样一个镜头,阿甘跑进了橄榄球场,跑进了大学;越战前夕,珍妮让他不要太勇敢,遇到不对劲就跑,阿甘就这样跑着逃了命,还救出了很多自己的战友,跑到了总统身边;所以阿甘曾经对珍妮说,他的所有一切都是珍妮给他的,因为她曾经叫他飞奔,他一直听她的,所以才得到今天的成就。

他对珍妮的爱是简单、纯洁而且高尚的。

当珍妮在车里与男友亲密的时候,只是听到珍妮因为头撞在玻璃上而发出的叫声便冲上去给他男友两拳;参加越战时,他能坚持几乎每天都给珍妮写信;当珍妮在酒吧台上唱歌却遭人调戏,阿甘二话没说,冲上去将那几人推倒在地,并且抱起穿着裸露不堪的珍妮;当珍妮被男友(黑豹党任职的那位)抽了记耳光之后,阿甘双眼发怒,全身都扑了过去,暴打此人;在反战演讲时,阿甘听到台下珍妮的喊声,非常惊异的一声JENNY,他随即冲下台去两人在水中拥抱在一起;珍尼死后,阿甘找人将那曾经带给珍妮伤害的房屋痛快的推倒掉……阿甘和珍妮最后还是结婚了,婚礼是在他们家门口举行的,没有铺张的排场,平淡得如同一阵微风浮过的水面,然而那样感人、真挚。

谈到爱情,我坦言自己做不到阿甘那样执着,或许说,我们追求的东西不同。

在我看来,爱情是双向的,而不仅仅是单方面的付出。

真正的爱情应该是相互理解、相互坦诚、相互信赖和相互包容的,两人在一起不应该成为对方的负担,而是前进的动力;不应该是占有,而是给予。

我庆幸在我即将步入社会的时候身边有了这样一位女子相伴,让我多了一份责任,也多了一份动力。

我们现在都还有缺点,不曾完美,但我们会相互理解和包容;我们无法预知未来,但我们会坚守心中的信念。

亲情、友情、爱情,可以说这就是生活的全部了,缺少哪一部分人生都是不完整的。

我无法得知自己的命运会如何,用阿甘母亲的话讲,我需要自己用一生去探寻。

所以我会继续奔跑,为自己的人生奔跑,为自己的理想而奔跑,也为她的理想而奔跑

我有信心,我会比阿甘更成功、更幸福

为自己的生命奔跑

英文的还是中文的

其实我想故事本身所处那个大时代的背景,就已经为阿甘和珍妮的人生之路定下了基调,战后的西方社会,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黑人的摇滚乐被带到了白人世界,猫王红了,lennon来了;中场阶级成为了社会的中坚力量,可他们的子女却成为了垮掉的一代,他们抛弃父辈的信仰,他们以反叛标榜自我,追求理想主义他们追求自我解放,性解放,于是“花童”时代来了;黑人开始争取自己的权利了。

因为信仰不同,阿甘和珍妮以两种截然不同的典型的方式走完自己的人生之路。

自幼失去母爱,在父亲的暴蘖下成长的珍妮,自然而然的在性格中注入了反叛的因素,并不那么美好的童年使她自小就想脱离现在这个世界,所以她和阿甘在田地里,许下的愿望是我愿自己像鸟儿一样自由飞翔,fly far far away,在他许下愿望的时刻,鸟儿从他们头顶飞过。

珍妮作为西方社会垮掉的一代,作为“花童”中的一员,以波希米亚人的方式渡过了成年后的大部分生活,就如垮掉诗人凯鲁亚克的那首诗《在路上》一样,她随其他嬉皮士成员四处游走,居无定所,追求自我解放,理想化主义,而这样追求的现实体现方式就是流浪、吸毒,摇滚乐、反战还有性。

珍妮是反叛的化身;而单纯的阿甘在那个伟大母亲的呵护与鼓励下,自始至终走的是“人间正道”。

他几乎在所有重大事件中留下了自己的痕迹,不仅取得了财富,更赢得了荣誉,阿甘是主流的代表。

所以我想阿甘是永远无法看到他和珍妮之间的那条鸿沟,他永远不明白珍妮的选择。

虽然最后两人殊途同归,可是此前两人的人生之路是不同的,甚至可以说是相互对抗的。

在那个两人第一次重逢的夜晚,阿甘从军队回到镇上,却在声色酒吧里看到了抱着吉他裸唱的珍妮,多年之后两人的人生路线居然就这样第一次交叉。

而此时珍妮娓娓唱来的却是那首《Blowing in the wind》,很多人都说这是bob dylan的反战歌曲,而此时台下的阿甘身着军装,两个人的即纠葛又对抗的宿命人生隐约可见。

也就是在一晚,珍妮伸手拦下了一辆汽车,正式开始了她“在路上”的旅程,开始了她的fly之旅。

之后两人走上了方向不同但又时而交叉的人生之路。

“If you're going to San Francisco,be sure to wear some flowers in your hair....” 在《San Francisco》的歌声中,离开家乡的珍妮只身来到三藩市,也许她那时也和其他“花童”一样是头戴鲜花赶往圣地三藩市的。

而阿甘则派往了越南。

在那个多雨的越南丛林里,伴随着沙沙雨声传来的是悠扬的《加州梦》,此时的阿甘正顶着雨认真给珍妮写信,他写的是那样认真。

而珍妮在哪

此时的珍妮正和其他嬉皮士们坐在赶往加州的汽车里,加州的旧金山是珍妮他们的圣地。

然同一首歌串起的却是两种不同的境遇、不同的信仰。

讥讽的是作为战斗英雄的阿甘荣归故里,可却在白宫门外遇到了反战示威的珍妮。

虽然湖里的一个拥抱,使两人都忘记了自己所谓的信仰,然而久别重逢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在byrds的《turn turn turn》中一副波希米亚打扮的珍妮和戎装上挂满奖章的阿甘最终还是分道扬镳。

毕竟他们所走的路不同。

于是阿甘继续着他的传奇之旅,几乎和此后上任的每一个总统见面,刺杀与丑闻总是围绕在总统周围。

前一个镜头尼克松还和阿甘微笑握手,而后一分钟住在水门大厦的阿甘却无意中揭露了尼克松的丑闻,导演让水门事件就这样搞笑的诞生。

电视里马丁路德金开始演讲“I have a dream.....,中美建交了,lennon来美了,金钱与信仰

阿甘成名了,阿甘也有钱了。

最后使两人重新走到一起的确是那个孩子。

他们又重新回到儿时的小镇,过着最朴实的生活,享受着传统的天伦之乐。

然而快乐短暂,最终珍妮死于艾滋病,导演以艾滋病作为珍妮结束人生的方式,我想恰恰为珍妮生前所走之路写下了宿命的注脚。

珍妮被埋葬在了儿时两人一起玩耍的大树下,就在阿甘一转身离开时,身后一群鸟儿从珍妮墓前飞过,恍惚间,阿甘似乎回到了儿时和珍妮一起许愿的那个下午。

也许就在此时,珍妮才真正挣脱了所有束缚,逃离了所有痛苦,成为了一只自由自在飞翔的鸟儿,fly..... fly........ fly....... 阿甘将孩子送上了school bus,就如同当年母亲送他一样,白色的羽毛在风中飘舞,于是生命的轮回又开始了。

下面还有一篇。

也是关于人生价值的。

“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nna get. (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会遇到什么。

)” 每当我遇到问题或困难的时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很自然的想起电影中阿甘奔跑的每个场景,然后我也会很自然的把自己当成阿甘,不断的奔跑,为自己的人生奔跑,为自己的理想而奔跑。

在今天之前,看过阿甘正传不下13遍,很久就想写一部观后感,毕竟很多时候,我的身上有阿甘的影子。

不知是出于对影片的理解不深还是自己的阅历尚浅,又或者两者兼之吧,每次提笔总会写不下去。

今天,电影里一些熟悉的镜头和那些熟知的对白不止一次地闪进我的脑海,我想阿甘了。

于是,从抽屉里拿出那张尘封的《阿甘正传》DVD光盘,再一次重温了阿甘的人生。

在我看来,阿甘的一生是成功的,尽管他的IQ仅有75。

而阿甘的成功是因为他的纯洁以及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

现实生活大部分的人都不是天才,但都比阿甘聪明;可是有多少人能比阿甘更努力,更执着于自己的生活呢

其实阿甘没有任何特长,除了奔跑,还是奔跑。

他的一生都在不断的奔跑着,跑遍了小镇上的每一个角落;从中学跑进大学;从大学跑进海军陆战队;跑进了越南的森林;跑进了美国的乒乓球国家队;跑到了中国;跑到海上去捕虾;跑到了美国总统的身边;跑遍了全美国……其实在我的心目中,我一直是觉得阿甘虽然傻,但是他是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以及知道自己要为所渴望的东西付出什么,所以他的一生都在奔跑,一直的奔跑。

很多人在心目中笑阿甘傻,觉得阿甘的成功不过是误打误撞。

我们不能否认这仅仅是一部电影,一部虚构的电影,但是事实上,这个充满规则的复杂的世界也一样可以很简单,因为我们脚下的路没有哪一条不是得靠我们一步一个脚印踩出来的。

只是很多智商正常的人总是喜欢把简单的一切变得复杂化,以此来炫耀自己肤浅的卖弄。

谈谈影片中的亲情。

影片中的母子情确实让我印象深刻,阿甘的母亲没有因为阿甘低智商而抛弃他,相反想尽办法让他接受最好的教育,不让别人看不起他,支持他,以他为自己的骄傲。

母亲对于阿甘一生的影响可以说是谁也无法取代的,母亲是阿甘心灵上第一个也是最牢固的依靠。

这段母子情让我印象深刻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很容易就把阿甘的母亲看做是我的母亲,同时把阿甘看做是自己。

母亲也是一个人把我从小带大,没有因为生活的苦难而选择埋怨或放弃,而是想尽办法让我接受更好的教育,希望我某一天能够从nobody变成 somebody,可以实现自己的价值。

我的母亲不像阿甘的母亲那样有文化,也许她还带着骨子里还带着愚昧和无理,但是很庆幸,她能默默的接受一些东西,支持我、鼓励我,那已经足够了。

再谈谈影片中的友情。

可以简单的归结为阿甘和巴布的友情。

阿甘对待友情不能用亲密来形容,在我看来,是一种简单的纯粹,就像对珍妮的爱情一样,甚至可以不顾自己的生命。

在越战时,队伍遭到偷袭,大家各自逃命,阿甘心里一直想着他的朋友巴布,在回来寻找巴布的路上救出一个一个受伤的战士,当阿甘救出丹恩中尉得知丛林很快会被移为平地的时候,他没有一丝退却,心里想到的只是一定要再进丛林,找到巴布,因为巴布是他阿甘的朋友。

在巴布死后,他们的友谊并没有随巴布的死亡而终结,退伍之后阿甘履行曾经的承诺,去巴布家那边干起虾业,取得成功后与巴布的家人一同分享自己的财富。

说起友情,我是心里时刻是充满了感恩的,能走到今天,绝对离不开朋友对我的理解、信赖、包容和鼓励,那是一生的财富啊

毫无疑问,没有友情的一生是不完满的。

也许我们这一代不需要用生命去验证友情,但是真正的友谊绝对不是建立在金钱和权势上的。

友情和爱情一样,值得用一生去守候。

最后谈谈爱情。

之前一直很难下笔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自己在爱情上可以说是一张白纸,虽然现在还不能完全读懂爱情,但是可以说比以往读得更明白了。

阿甘的奔跑,从某个角度看,可以说是为了珍妮而奔跑。

小的时候,阿甘遭同伴欺负,珍妮大声喊:“Run, Forest! Run!”然后阿甘就挣脱了脚下的束缚,开始了自己的奔跑人生;长大后,同样一个镜头,阿甘跑进了橄榄球场,跑进了大学;越战前夕,珍妮让他不要太勇敢,遇到不对劲就跑,阿甘就这样跑着逃了命,还救出了很多自己的战友,跑到了总统身边;所以阿甘曾经对珍妮说,他的所有一切都是珍妮给他的,因为她曾经叫他飞奔,他一直听她的,所以才得到今天的成就。

他对珍妮的爱是简单、纯洁而且高尚的。

当珍妮在车里与男友亲密的时候,只是听到珍妮因为头撞在玻璃上而发出的叫声便冲上去给他男友两拳;参加越战时,他能坚持几乎每天都给珍妮写信;当珍妮在酒吧台上唱歌却遭人调戏,阿甘二话没说,冲上去将那几人推倒在地,并且抱起穿着裸露不堪的珍妮;当珍妮被男友(黑豹党任职的那位)抽了记耳光之后,阿甘双眼发怒,全身都扑了过去,暴打此人;在反战演讲时,阿甘听到台下珍妮的喊声,非常惊异的一声JENNY,他随即冲下台去两人在水中拥抱在一起;珍尼死后,阿甘找人将那曾经带给珍妮伤害的房屋痛快的推倒掉……阿甘和珍妮最后还是结婚了,婚礼是在他们家门口举行的,没有铺张的排场,平淡得如同一阵微风浮过的水面,然而那样感人、真挚。

谈到爱情,我坦言自己做不到阿甘那样执着,或许说,我们追求的东西不同。

在我看来,爱情是双向的,而不仅仅是单方面的付出。

真正的爱情应该是相互理解、相互坦诚、相互信赖和相互包容的,两人在一起不应该成为对方的负担,而是前进的动力;不应该是占有,而是给予。

我庆幸在我即将步入社会的时候身边有了这样一位女子相伴,让我多了一份责任,也多了一份动力。

我们现在都还有缺点,不曾完美,但我们会相互理解和包容;我们无法预知未来,但我们会坚守心中的信念。

亲情、友情、爱情,可以说这就是生活的全部了,缺少哪一部分人生都是不完整的。

我无法得知自己的命运会如何,用阿甘母亲的话讲,我需要自己用一生去探寻。

所以我会继续奔跑,为自己的人生奔跑,为自己的理想而奔跑,也为她的理想而奔跑

我有信心,我会比阿甘更成功、更幸福

好啦

以“奔跑”为话题的作文

奔 跑 人 生 人生是一场漫漫旅途。

有时我们只是静静地坐着,看乡间夕阳 ;有时我们慢慢地走着,享自在风光。

而当远处的地平线——那心中永恒的渴望在召呼我们时,那便是我们奔跑的时候了。

奔跑人生,共同体验人生百味。

奔跑人生,我们体验一种艰辛。

真实的长跑需要身体的良好状态,而人生的长跑则需要心灵的坚韧不屈。

毕竟,人生的跑道不会是铺满玫瑰的花径,而是充满艰难险阻的沙土之道。

我们要忍受脚板的疼痛,呼吸的困难,外界的纷扰,还有心灵里,那隐隐约约的放弃之念。

太多的艰辛,让无数人失去了心中的渴望和方向,人生变成了安适的散步。

而那些坚韧不屈的灵魂,则继续在生命旅途奔跑着。

奔跑人生,我们体验一种畅快。

当远处的地平线最终屈服于你我不懈的步伐时,当遥远的彼岸最终踩在你我的脚下时,我们体验到的,是一种发自心灵深处的最透彻的满足。

不要太多的言语,不要在意彼岸的伟大抑或平凡,只要静静去享受,这惟一属于自己的奔跑人生。

而即使我们最终到不了自己的理想之境,别着急,终究会有一个人,顺着走过的路,奔向远方。

当我们经历了这漫长的奔跑人生,无论艰辛、畅快、满足,都已幻化成心中最美好的记忆。

而奔跑,便是人生最美丽的主题。

系紧你的鞋带,不要犹豫,让我们一起奔跑,去体验这多彩的人生! 经历过最初似乎无止境的艰辛,我们挺了过来,身体已经适应了奔跑的感受,心灵不再有激烈的困惑——远方的目的地一点点在接近,而人也有了一种属于奔跑的快感,这是体验人生点滴过程的快感。

不再理会外界的纷扰,我们只专注于自己的每一点进步,每一刻成长,轻盈的风成了我们最好的伴侣。

想想古往今来那些伟大的奔跑者吧:司马迁、李白、凡高、尼来、格瓦拉……外界的一切早已不能羁绊他们的脚步,他们沉浸在内心的美妙体验,在人生旅途中划出了一条美丽的轨迹。

奔跑人生,我们体验一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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