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主要说的是什么
企业的性质《企业的性质》这篇论文发表于1937年,是由罗纳德·科斯构思完成的。
这篇著名的论文主要回答了两个问题:第一,企业存在的原因是什么
第二,企业的规模是由哪些因素决定的
文章从企业的定义开始入手,认为我们有必要对企业给出明确的定义。
而通过边际概念和替代概念这两种分析工具,企业的定义是可以获得的。
接下来,全文分为五个部分,对企业的性质做了全面的阐述。
第一部分:作者觉得探索企业的定义有必要先考察经济体制。
因此作者列举了阿瑟·索尔特爵士对经济体制的描述:“正常的经济体制的日常运行不在集中控制之下,它不需要中央的监查。
就人类活动和人类需要的整个领域而言,供给根据需求而调整,生产根据消费而调整,这个过程是自动的、有弹性的和反应灵敏的”。
同时,作者也补充道,这并不意味着没有私人的计划。
但作者还是认为阿瑟·索尔特爵士的描述并不完整。
虽然马歇尔把组织作为第四种生产要素引入经济学理论,J.B.克拉克赋予企业家以统筹职能,奈特教授强调了经理的协调作用。
但这些仍然不能解释组织为什么会存在。
最后,作者也给出了自己的观点:组织作为经济体制的一部分,他几乎是不自觉的发挥自己作为一个单细胞的作用。
而我们可以假定企业的显著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
同时,作者也指出了自己写就本文的目的在于为资源的配置由价格机制决定和资源的配置依赖于作为协调者的企业家这两个假设构建一座桥梁,说明在现实中我们是如何对二者进行选择的,其影响因素是什么。
第二部分:作者首先就企业的出现是由于一些人具有指挥别人的愿望以及购买者较之于以其他方式生产的商品更偏爱由企业生产的商品这两种假设予以否定。
从而指出建立企业的主要因素是因为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
而企业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市场运行的成本。
另一方面,有管制力量的政府或其他机构的作用在某一程度上也促进了企业的产生。
第三部分:明确了企业产生的原因,作者把焦点放在了企业的规模上。
企业的规模与企业的效益直接相关,当时的经济学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但由于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当时的经济学家认为要想科学地分析和预测企业的规模几乎是不可能的。
然而,作者对此却持有不同观点。
基于之前企业产生的原因的理论,作者认为企业的规模是可以预测的。
作者指出,当其他条件不变,组织成本越少,生产要素的价格越低,企业家犯错的可能性越低,企业的规模就会趋于扩大。
而在实践中,上述的要素不可能满足,当企业的规模扩大时,收益很有可能会减少。
当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在公开市场上完成这笔交易所需的成本,或者等于由另一个企业家来组织这笔交易的成本时,即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效益时,企业的规模就达到了最大。
第四部分:作者进一步证明了自己的观点,举例说明了为什么自己的解释比其他已有的解释更加可取。
当时有人说企业的产生是劳动分工的结果,因为经济的发展需要一定的一体化的力量,没有一体化的力量,分工将会导致混乱。
但作者提出为什么一种一体化力量(企业家)会替代另一种一体化力量(价格机制)
这于当时并没有合理的解释,因此被予以否定。
另一方面,有人觉得因为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使得很多人安于接受合理的报酬而听从别人的指挥。
某些人具有较好的判断力和知识,这些自信者和冒险家为消费者承担了风险,他们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市场的资源进行整合和配置,从而使得企业得以产生。
但事实是,即使在不存在不确定性的经济体制中,仍存在协调者,尽管他们仅承担日常工作的职能。
由此看来,这一观点是自相矛盾的。
而且上述观点也不能够解释价格机制被替代的原因。
第五部分:作者处理了最后一个问题,就是理论与实际是否相符。
作者是通过考察“主人与仆人”或“雇主与雇员”的法律关系来加以证明的。
作者指出:1、仆人必须向主人或主人的其他代理人承担提供个人劳务的义务,而契约就是有关物品或类似物品的出售的契约。
2、主人必须有权亲自或者通过另一个仆人或代理人控制仆人的工作和何时不工作,以及做什么工作和如何去做。
而雇主与雇员这种法律关系的实质,这正是本文所提出的经济概念。
由此作者得出结论,本文的定义与现实是比较相近的,是能够指导实践的。
科斯的这篇文章可谓是经典之作,拜读了之后确实受益匪浅。
一方面对企业的产生和实质有了全面的了解,一方面对企业的发展有了清晰的认识。
但每个人的思想都有其局限性。
当人的大脑得到一个相对正确并且富有创新意义的观点时,我们就会不断地对此加以认同和证明,因此,就很有可能无法全面把握事实的真相。
本文在对企业的产生进行描述时,是把企业当作一个质点来看待的。
指出企业的产生就是因为交易费用的减少。
但事实上,企业的内部是复杂多变的。
就企业与外部市场的关系来看,也是错综复杂的。
而人性也并不像作者描述的那么单一。
所以就现实而言,企业的产生并不单单是因为能够降低交易费用。
另一方面是关于企业规模。
作者把它归结为两种交易成本的对比,当企业的交易成本等于市场的交易成本时,企业最大化。
这一论点虽然具有指导性意义,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企业规模的本质。
然而事实上,企业的职能是有限的,就算在不完全竞争的条件下,企业也不可能达到预期的规模。
企业的规模也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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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斯企业的性质的读后感 科斯的这篇文章写于1937年,根据题目可知该文主要论述企业的性质,但是科斯在论述这一问题时首先讨论的是企业为什么出现
当然只有企业出现了才能谈及他的性质,只是理所当然的。
为了便于理解,科斯在讲述企业为什么出现时就先分析一下经济学家们通常研究的经济体系。
Arthur salter爵士所描述的经济体系是:正常的经济体系自行运转。
就他的日常运行而言,它不受任何中央控制,它也与需要中央的监督。
在他们眼中经济体系由价格制度协调,社会不是一种组织而是一种有机体,经济体系是自行运转的。
但是科斯认为Arthur salter爵士的分析是不完全的。
其后Marshall又引入了组织的概念,把它作为第四种生产要素,J.B.Clark富裕企业主协调职能。
Knight教授引入了负责协调的经理。
D.H.Robertson指出在企业外部,价格变化指导生产,这是一系列交易协调。
在企业内部,这些市场交易被取消,进行这些交易的复杂的市场结构被企业主取代,后者指导生产。
经济学家把价格机制看做是一种协调工具,他们同时也承认企业主的协调功能,经济学理论中,在资源通过价格机制进行配置的假设和资源配置依赖与企业主的假设之间存在一些分歧。
而科斯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构建一座桥梁来沟通这两种假设。
而我们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又牵涉了企业为什么出现的原因,科斯认为价格机制可能被取代,如果取代他的关系从其自身来看是合理的。
因此企业的出现肯定有他的原因,科斯认为一个企业出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
其成本他认为有发现价格的成本,专业出手这类信息的人就出现了,当然这样可以降低成本但是不可能取消成本,也就是说在市场交易通过价格机制会有成本,而通过企业主来交易会降低这一成本,当然人会选择后者,于是企业存在了。
另外使用价格机制还有其他的不利之处或成本。
比如有人为了规避订立合同带来的费用,就是通过订立长期合同的方式来减少成本,但是,长期的合同或因为市场的不确定性而受到限制。
买方就越不能规定供应方的行为。
买方不知道他将希望供应商采取那种行为。
因而,所提供的服务被表示为一般条款。
集体细节留在以后解决。
当资源配置以这种方式决定与卖方时。
科斯认为企业这种关系就产生了。
另一方面科斯认为企业出现的原因还包括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政府或拥有管制权利的其他机构常常对市场交易何在企业内部进行的交易区别对待。
比如消费税只对在市场上交易的行为征收,而对在企业内部的交易不征收。
这也促使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科斯得出结论:企业是资源配置由企业主指导时所产生的关系体系构成的。
接下来,科斯有论述了既然企业已经出现为什么不再一个企业内部进行所有的市场交易那
也就是关于企业边界的问题。
答案是这样的:首先企业的规模变大,在企业主的职能上,可能存在收益递减,就是说,在企业内部组织的交易越多成本就越多。
其次,随着被企业的交易的增加,企业主可能无法把成本要素安置在其价值最大的用途上,就是说,他无法做好的利用这一生产资料。
最后,一种或多种生产资料的供应价格可能上升,因为一个小企业的其他优势要超过一个大的企业。
前面两种原因于经济学家提到的管理收益递减相吻合。
科斯有哪些学术贡献
科斯死了
早新闻吓一跳,但很然,他已102岁大德必寿。
不知道为何,那些成就非凡才,不管是投资还是做学问,最后都是高寿,譬如做价值投资的巴菲特、芒格,或者货币主义学派旗手弗里德曼等人,都是如此,或者淡泊明志使然。
我英文烂,读不得科斯的原著,但仅仅看译文,哪怕是很烂的译文,我都感觉到作者儒雅之气扑面而来。
凯恩斯曾说,那些不可一世的权贵政客,其实不过思想家的奴隶。
也许就其他思想家而言,确实如此,但就科斯,无论他本人还是读者,从未将其视之为奴隶主。
恰恰相反,科斯的产权制度经济学理论,给学人指出一条如何探索现实世界的路径,在他那里,没有答案,只有方法。
思想的懒汉和暴徒们,是无缘与这门高雅的学问的,他们的思维,基本处于子宫胎儿状态,即使来到世间,依然端着脐带到处寻找母体胎盘以维持养分供给,他们只需要简单答案,到死都不肯思考。
一直以来,好多人对我的思想状态和学术经历觉得不可思议的矛盾,你明明是北大学马列的,怎么这么极右
其实很简单,如果你真的追求民主自由平等繁荣与富强,如果你曾经真的信奉马克思主义,而不是学棍党棍的话,那么你接触科斯和哈耶克的学说,你肯定转为自由主义者。
为什么
因为真正信奉马列主义的人,是相信大政府路线能解决世间所有苦难和穷困,但科斯和哈耶克的学说,无论是在逻辑上,还是经验上,都很快让你明白自由市场、私有产权和有限政府,才是通往繁荣与自由的根本路径。
抛开哈耶克不谈,今天仅仅谈科斯。
所谓大道至简,科斯就问一个简单的问题:既然自由市场那么好,为何会有企业这样的组织存在
按经济学理论,没道理吗
价格引导一切,市场会合理安排资源配置,哪里需要企业组织呢
答案在于,交易是有成本的。
雇主不可能每天在市场上和工人为薪水讨价还价,更不可能每天为厂房租金、资产设备买进卖出或者其他生产要素讨价还价,只能签订一个长期合约,将所有生产要素组织在一起成为一个企业,企业的作用就是节省交易成本。
那么,如果企业能节约交易成本,有组织有计划的安排工厂生产,那么全社会的生产要素资源可否全部完全囊括在一个组织里面,完全按计划有组织生产呢
同志们肯定马上想到了,这是共产党宣言里面的内容。
但麻烦是,企业节省交易成本,也是有一个边际的,组织规模大到一定程度,内部组织协调也是要成本的,这个成本肯定比市场交易成本大。
这个道理,只要是在大企业或者政府机构大组织混过的同志都明白,官僚主义、文牍主义泛滥,上下信息不对称,包括委托代理风险等等,也就是经理人不拿股东利益当回事,毛病会越来越多,最后组织肯定运行不下去。
所以无限制囊括一切的计划经济,本质上就是将社会经济资源捆绑在一起,变成一个大工厂。
这看似节省了交易成本,甚至让交易成本为零,但只要是社会分工,本身是有成本的,不一定体现在市场交易上,内部组织管理成本也是肯定存在的。
这个组织成本只要到一定地步,整个经济就会瘫痪下去。
所以共产主义最后肯定变成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然后再……。
科斯的另一个学术贡献,在于明确提出,市场交易达成,是以产权明晰为前提条件。
在产权关系不明晰的条件下,交易成本太高而无法达成交易,而就难以出现大规模更深化的社会分工。
所谓的产权明晰,在科斯的著作中所多有触及,但真正予以清晰明确表达且成体系的,是科斯的御用讲师——张五常完成的。
科斯确定了产权,不是人与物的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的权利界定。
张五常更进一步,明晰产权三个基本界定:使用权、收益权和自由转让权。
产权的其他权利,都是在其基础上的延伸。
这个逻辑定义,一下子让所有权这个概念变得粗鄙不堪,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之类含糊不清的理论调调儿显得跟跳大神的笔仙差不多。
科斯在中国的影响,比在欧美世界大得多。
其原因在于中国人,尤其是成年的中国人,基本都经历过产权制度变革引发的生产力大爆发前后历史。
制度变迁的实际感受,在一代人的印象中如此之深,是世界其他国家地区非常少见的。
对于追求自由与繁荣终极答案的人而言,对比南北朝鲜人民的生活差别,对比改革三十年前后的巨大变化,对比苏东坡巨变前后的时代变迁,科斯的理论清晰得犹如一碗清水一样。
但科斯的制度经济学理论,只是一个基本模型,事实上,科斯的学术文章,内容基本都是大量的日常生活现实案例,而非让人天旋地转的数学模型,或者玄而又玄的理论。
因为交易成本的大小,产权变更的情况,只能在现实世界中一一搜寻整理得出,起码要做起码的文献梳理工作,不可能坐在屋里拍脑袋获取。
无论是解释现实世界的变化,还是推测未来趋势,只能寻找最大约束条件,这是思想懒汉们没法干的事情,他们只听结论,至于推理过程和局限条件,他们才不耐烦费这个心力呢我直觉科斯内心深处极其鄙薄萨缪尔森这样的黑板经济学家,作为一个学人,学术伦理价值观决定他不可能瞧得起这些高智商低智慧的经济学教授们。
事实上,面对科斯的天才思想光芒四射,以萨缪尔森为首的新古典学院派教授们也做了妥协,著名的科斯定理就是这么偷梁换柱搞出来了:“也即是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无论在开始时将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实现资源配置的帕雷托最优。
”——貌似维基百科上面就是这么写的,还被萨缪尔森写进了自己的经济学教科书。
这特么的扯不扯啊
交易成本为零,哦,斯大林体系下经济,不就是交易成本为零嘛,财产权赋予谁都无所谓
都会结果最优
那苏东坡事件怎么回事
中国经济搞改革怎么回事
我估计科斯对此厌恶透顶,因为让如此儒雅绅士的学人直接了当对外宣布,从来不存在科斯定理这么回事,而且是对着欧美最顶尖的学派权威公开这么说,内心不是极其厌恶,这话,是说不出口的。
我每次看张五常的著作,都抑制不住满骨子豪情壮志——这地方要和这老家伙叫板
那地方其实是狗屁不通
看弗里德曼的东西,都下意识的歪下脑袋思考一二,这调调儿,是否就是老头在装逼
也不大像啊,看哈耶克的东西,每次脸色铁青,妈妈的,到此为止,这家伙的东西看一次也就够了,唯独看科斯的东西,内心总有一丝淡淡的孺慕之情,尽管我英文极烂,还禁不住翻阅一下原文。
吾辈屌丝其实市井无赖子,生于蓬门,但遇贵人贵气,总有自惭形秽之感,所谓英伦学风,大概如此吧。
斯人已去,总不免惆怅,故以此文为纪。
走好。
(徐斌)
新制度经济学的五个代表性人物是谁
他们的主要观点分别是什么
谢谢
新制度经济学是二十世纪一支突起的异军,它的源头是大家公认的科斯教授1937年的那篇短文《企业的性质》。
之后几十年间,经济学家似乎对这篇文章视而不见,直到1959、1960年科斯的另两篇宏文问世之后,他的思想才逐渐被大家注意,然而,即便如此,仍然是引用者多而深入研究者少。
对此,科斯常有抱怨之词。
但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一些大经济学家认为1937年的文章太过空泛,从逻辑上看虽然无懈可击,毕竟难以操作。
当然张五常先生肯定对此观点不以为然,他认为这篇文章是最重要的,它是后来1960年文章的源头。
新制度经济学的名字是威廉姆森给起的,在他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的一系列文章中他提出了一个所谓的新制度学派,之所以有一个新字冠在前头,主要是为了和以凡伯伦、康芒斯、密切尔为首的老制度学派相区分。
老制度学派曾一度在美国成为主流,那是大萧条之后的几年里,马歇尔和凯恩斯之间的过度时期,迷茫的美国人对自己国人的思想第一次重视,但是,可是说旧制度学派几乎没有给现代经济学留下多少东西,也许正如科斯所说他们本来也不愿留下些什么。
科斯在1998年的AER上发表的《关于新制度经济学》一文中说:“老制度经济学的代表康芒斯、密切尔等都是一些充满大智慧的人物,但是他们却是反理论的,他们留给后人的是一堆毫无理论价值的实际资料,很少有东西被继承下来。
”虽然其中的代表人物都曾一度在美国经济学家中声名显赫,但对现代经济学范式的影响几乎看不到。
然而,新制度经济学(NIE)的情形就大不相同,他们非常活跃,而且也逐渐得到了主流的承认。
1986年,M atthews就任皇家学会主席的演说中提到:“在我们的学科领域里,制度的经济分析已经成为一个极为活跃的研究领域。
”(Maathews,1986)在他看来,NIE所以能够如此,主要是他提出了两个有意义的命题,第一,制度是重要的,第二,制度现象将影响经济理论工具的分析。
对于第一点来说,倒算不上是新制度分析的功劳,因为无论新旧,两派都强调制度是重要的。
因此在我看来,NIE之所以能大行其道,其关键之处还是在于它为经济分析提供了一种更为真实可行,更为敏锐的视角。
阿罗(1987)说:“我现在思索新制度经济学运动的一个答案。
它并没有为传统的经济学问题——资源分配和效用度量——提供一个新的答案,但他回答了一些新问题,为什么制度是这种方式出现而不是其他呢:它融入了经济史,但却提供了比传统的方法更为尖锐(微观分析)的推理方式。
”那么,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独特视角呢,是一种什么样的微观分析方法呢
张五常在1991年的这篇关于新制度经济学的文章中开篇就讲到了这种变化。
在新古典框架里,“在瓦尔拉斯(Walras)范式中,所有的行动权利被隐含地假定为自由的、简单的、不受限制的,而且拍卖商和监督人的服务都被假定为不花任何费用的。
因此就不存在律师,没有经纪人,没有银行,没有官员,没有企业家,没有警察,而且实际上也没有任何一类组织。
”而新古典大家马歇尔又过于急噪,总是太想把经济学象心理学、生物学那样挤入科学的殿堂,虽然他“完全清楚制度的重要性,但他用长期的与短期的概念、用均衡和不均衡概念回避了许多问题。
”在此以后,人们就在这样的基础上展开了经济学大厦的工程建设,力图从效用理论、局部均衡到一般均衡各个方面将新古典的大厦夯实,使得经济学以一种严谨的形式美展现在世人面前,它自己也急不可待的自我宣称自己是最接近自然科学性质的社会科学,是最成熟的。
然而,这一切在20世纪5、60年代开始发生变化,奈特早在1924年就已经提出了不确定性概念,西蒙(1953)的有限理性,科斯(1937)、(1960)的交易费用范式和社会成本问题,哈耶克(1937,1945)的关于知识问题的讨论,以及迪克莱特对反垄断的口述传统都对新古典造成了冲击。
正如科斯所批评的那样,经济学不应该只是一堆分析工具,尽管他们也十分重要,更重要的应该是它的研究内容或论题,“我想经济学家应最哦的一件主要工作就是:研究制度
”(1998)如此以来,我们就不难看出新制度经济学本身正是在不满新古典日益成为一门抽象的语言而丧失了实际内容方面而兴起的,这个学派既吸收了传统的一些经济分析方法,又有自己的分析范式。
一、 制度与价格任何制度的运行都需要成本,价格机制也是制度之一种,它的运行同样如此,但价格机制仍有它显著的优越之处。
任何一个社会,人们都不再是自给自足的,人与人之间既合作又竞争,因为资源相对于人类的需要来说总是不足,所以竞争和稀缺是同义的。
如果没有一定的规则,或称为产权或称为制度,无疑人们是无法走出霍布斯丛林的。
这是一种困境。
我们姑且不在此讨论霍布斯、卢梭以及洛克的思想,因为那显然是属于政治学的范畴,我们只来考虑分析制度的绩效。
讨论绩效,必然要假定人们已经走出了丛林状态。
然而,即便产权确定了,却有着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来表达产权人的需要,竞争的产权规则本身就是千差万别的。
这些方式中,价格机制只是其中的一种。
只不过,它的绩效最高,相对于租金消散所带来的人们的成本来说,是最低的。
我们从这里开始谈起。
租金是对使用资源的一种支付,这种支付就是一定制度安排下我们为满足最终享受收入而必须花费的成本,最早的租金概念专指地租。
李嘉图当年的概念是只土地使用的价格,它不随人们的需求的改变而改变供给状况,因为供给根本缺乏弹性。
其实,相对于人们的需求而言,几乎只要存在竞争就必然存在这种供给的缺乏弹性。
那么,对这些稀缺资源的分配就必须通过一种机制来完成。
在历史乃至现代,这样的机制都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古代的九品中正制就是对稀缺的政治资源的分配,现在机关里的论资排辈现象等等也是如此。
其实,这和男人凭气力、女人凭容貌来排列本质上讲并无二致。
虽然这些制度在现实生活中一再为人们所行使,但人们的代价有的时候常常会十分高昂,这一代价就是租金的消散。
我举一个夸张的例子,在电影《唐伯虎点秋香》中,唐伯虎为进华府亲近秋香假装卖身葬父,而另有一位则假装卖身葬全家,二人都想进华府,但石榴姐手中却只有一个名额,于是竞争势在难免。
石榴姐自称心肠软,见不得别人家惨,于是二人就制定了一个相互比谁更惨的竞争规则,结果大家都知道,两个人的成本都是十分高昂的,唐伯虎为此打断了自己的胳膊,而另一位哥们竟然因此而命丧黄泉。
在这种制度安排下,租金的消散是非常之大的。
这和排队成本一样,只不过它更夸张,都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它只是要达到最后分配的目的,即一个均衡状态而已。
如果石榴姐的心肠没那么软,而是很黑,让二人出价竞争,租金就不会消散,结局也不会这么悲惨。
因此,我们可以说,任何不采用价格或使得价格扭曲的情况,总会有另一种规则来代替它,但是代价会十分高昂。
正如哈耶克(1945)所说:价格机制是人类的一个伟大发明,也许是所有发明中最伟大的。
可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有些时候人类偏就是选择了非价格的配置规则,正如张五常(1974)所说“租金消散能导致均衡的观点是一种机械演习,不是经济学命题”,我们要解释的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一种制度安排,于是,接下来就引出了年轻的科斯当年的问题。
二、企业的性质与交易成本如果象我们上一节所言,那么价格机制就应该是最佳的,“看不见的手”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新古典辛苦了几十年,无非也是想把这一思想更为理论化、系统化,基础更为坚实。
然而,真实世界比理论显然要复杂的多,人类的智慧与上帝相比,也许根本就是上帝跟人类开的一个玩笑。
1930年代,一位大三的学生科斯拿到奖学金从英国来到新大陆,并巧妙的参观了福特的汽车公司——这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公司之一,于是科斯开始问了他的两个问题:一、既然“黑板经济学”告诉我们价格体系如此有效,那么为什么现代经济里还有依赖行政命令运行的企业的存在呢
二、企业的边界在哪里,也就是说企业在市场的大海中在什么样的规模下被确定呢
1937年科斯在文稿写成四年后终于发表,这就是《企业的性质》一文。
科斯首先表明,其实在新古典经济学家那里并没有对企业问题视而不见,新古典并不比古典经济学更狭隘,但他认为,那些重视及解释都不能回答他提出的问题。
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还有奈特的观点。
奈特利用风险和不确定性来作为工具进行分析,并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企业的产生。
风险是人们可知其概率分布的一种不确定,但是人们可以根据过去推测未来的可能性,而不确定性则意味着人类的无知,因为不确定性表示着人们根本无法预知没有发生过的将来事件,它是崭新的过去从来没有过的。
根据这样的分析工具,奈特认为,在现实世界中总有少数人,他们具有风险偏好的性质,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拓新,勇于为利润的生成而不懈努力;而绝大部分人是风险规避和中性的,他们愿意交出自己的权利让风险偏好者指挥他们,但条件是偏好者-企业家要确定的保证他们的薪水,于是,公司就在这样的权利划分中成立了。
这是《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一书中的思想。
但科斯不认同,他一方面认为奈特也承认管理者(非企业家)也负有日常管理的责任,这一现象奈特无法解释,奈特的分析无法给管理者以地位;另一方面,科斯认为如果仅仅只是风险偏好不同,那么雇主和雇员之间也完全可以通过契约的方式来以市场完成之。
科斯认为,企业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市场价格机制的运作并非是无成本的,这个成本就是价格发现的成本,只有这一成本小于企业的组织成本时,人们才会通过市场来完成。
这个成本就是科斯首创,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大行其道的交易成本,这一概念我们稍后再谈,下面我们还是先来科斯的第二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规模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是之后几十年NIE乃至主流学者们不断追问的一个问题。
科斯的答案比较家但,这就是那几个著名的圈圈,他说,在一个城镇的消费中心A的外围有产业B、C,如果我们的企业处在外环C处,那么在交易成本边际上高于组织成本时,企业就在环内扩张,这就是规模效应,而这种扩张会带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会增加管理的难度,以至于大于了市场交易成本,那么企业的边界在横向上就会被确定;而向内环B的扩张也是如此,即与B的市场交易成本与合并后的组织成本相比较,边界也可以通过边际分析确定。
应该说,科斯的这个分析是非常清晰的,因为他借用了交易成本范式,而交易成本则是一个应该加以解释的概念。
许多经济学家不满意科斯的分析也常常是从这个角度来非难的,的确,如果我们不能很好的定义科斯的交易成本概念,这里的分析显然会显得空泛。
后来的对纵向横向一体化的分析几十年间络绎不绝,其中最有名的有威廉姆森的资产专用性分析和套牢问题(HOLD-UP),也有哈特提出的核心资产和剩余控制权概念,由于篇幅所限,我们就不进一步讨论了。
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们看到解释交易成本这个概念是多么重要。
但在简单讨论它之前,我们还是有必要略微提一下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的观点,就是队生产问题。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不认同科斯,认为根本不存在一个企业内的“权威”(authority)的问题,企业内的雇主与雇员和杂货店的老板与顾客之间的关系并无二致,企业之所以出现,全是因为队生产的需要。
完成一件工作,由于分工的原因不可能不合作,而合作通常会面临对努力的计量和监督两个问题。
对于许多工作来说,计量问题几乎无法解决,因为努力程度有的时候很难观察,这需要一个监督人,而且我们还要给这个人以剩余的收入权,使他有动力防止人们的偷懒而不是合谋。
于是,企业家出现了,企业也因之产生。
在他们1972年文章里,他们还讨论了诸种企业的类型,并得出了企业作为市场上的信息搜集场所的结论。
对于这个观点,张五常一直无法认同(1991),他认为他们二人的分析在假设上就是不必要的,偷懒和理性是重复,本着奥卡姆剃刀的原则,张五常认为这一分析全无必要。
这中不用交易成本范式所进行的分析骨子里并没有脱离开,计量和监督问题,本身就是信息成本问题,而信息成本是交易成本的一个重要部分。
他们二人只从生产的角度谈论企业,似乎并不足以解释企业的存在。
我们现在开始讨论交易成本。
老实说,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极难理清。
罗宾斯说:“一个定义得以存在的根本原因,通常要从该定义的实际运用中寻找。
”但是,在交易成本的运用中各人的理解也全然不一致。
科斯在他对张五常1991年文章的评论中写道:“如果在个人之间交换的可能性被引进这种伊甸园,一系列新的活动将不得不接受。
购买者和出售者将彼此寻找:购买者想知道供应商所能提供的,而供应商想知道购买者想购买的;双方都想知道另一方做生意的价格,对此要进行谈判,签订契约,确定他们观察到的条款是否无误,等等。
市场将会建立起来,专业的代销商和经纪人将出现以助于交易过程。
所有这些活动的成本就是我叫做交易成本的东西。
”在科斯的文章中,他的这个定义是合适的。
但张五常并不这么认为,在他的《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吗
》一书中,他认为交易成本应该是鲁滨逊世界里不存在的一切费用,他更乐于称之为制度成本。
这样以来,在他看来,文革中的背语录,表忠心,跳忠字舞都是交易成本。
这样的定义显然和科斯的定义相去甚远。
威廉姆森则从有限理性和投机出发来论述交易成本的意义,人们由于有限理性,常常难以确切知道未来及他人的决策,因此需要测量成本和签定契约的成本,同时,人们又是会欺诈的,狡猾的,有投机行为,因此还需要监督,这几乎和阿尔钦与德姆塞茨的观点有些类似。
此外还有阿罗“经济系统运行的成本”以及巴泽尔“产权换手的成本”之类的概念,无不是出于自己的运用方便来定义之。
由此,我们可以略微知道,在当今的新制度经济学中,对交易成本还有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至少不存在一个大家广泛接受的交易成本概念,这或许就是威廉姆森(2000)所称的多元化。
大家都是从自己的应用角度出发来谈论这一概念,莫衷一是。
对词,我认为,交易成本其实是人们为了使他人的行为可预期而付出的一种费用。
仔细分析一下,以上的所有定义都可以从这个角度来理解。
科斯的发现价格的成本,无非也是人们为确定下次交易对方的行为、地点时间等而付出的费用,张五常所眼的欧洲的教堂和中国的忠孝礼仪制度等是交易成本,也是为了使人们的行为在大家能共知的轨道运行,大家形成共识,使得我们彼此的计划一致,这样我们的交易就可以在同一个平台上进行。
如果对方常常欺骗,行为不可预期,我们就必须制定出一系列的或明或暗的规则来限制和惩罚这种行为,所有的这些花费都是交易成本。
总之,我觉得不存在交易成本增或减的问题,只存在能否使得大家的预期相互确定一致的这样的制度安排,因此,我们评价哪个交易成本高或低必须基于这样的基础。
三、社会成本与科斯定理我至今无法确切的知道社会成本的含义,也许这是一个福利经济学的重要命题。
我们开宗明义,一开始就来入手讨论科斯的那篇宏文《社会成本问题》。
其实,这篇文章远不如《联邦通讯委员会》好读,而且思想大体上已在后者中披露,其所举的例子也远比牛与麦子更为适当,因为空中的电波是很难观察到是谁侵犯了谁,法官在这点上往往和经济学家一样也清醒不了多少,但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仍然来举牛和麦子的例子。
简短捷说,不论牛或麦子的产权归谁所有,只要在私有产权之下,自由交易在无交易成本的情况下总是得以实行,那么由牛吃麦子,而非扎篱笆总可以使得双方的利益增进,分析的方法仍然是边际分析。
只不过比庇古要明白的多,庇古借用外部性这样的概念得到的结论伦理上的含义太过浓厚,恐怕在借用这一概念之先,庇古先生心中早已经有了答案。
的确,在《联邦通讯委员会》一文中,科斯尤其强调产权的重要性,他甚至得出这样的结论:产权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必要前提。
我们不能否认这一点,因为在波段这样的市场上,产权无法清楚的界定是一个大问题。
但是,即使产权界定不明确,如果交易成本为0,大家也是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的(张五常,1982),但真实世界从来不会有交易成本为0这样的情况出现,因此,权利的界定显得异常重要。
之后斯帝格勒的那个科斯定理的定义,显然与此有些差别。
那个定理的一个经典的表达是:无论产权谁属,只要交易成本为零,帕累托条件总是可以达到的。
这样以来,常常误导经济学家认为重要交易成本为零,产权不重要,这正好是南辕北辙。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认为上述科斯定理的反命题也是正确的呢:只要产权清晰,不论交易成本为何,帕累托最优总可以实现。
直觉告诉我们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清晰的产权如果面临巨大的交易成本,福利不一定能够最大化。
如果我们跟着去讨论权利和交易成本的关系问题,我认为这是误入泥潭,空泛的讨论无助于任何实际问题的解决。
在现实世界中,我们首先要明白一点,交易成本从来都不可能为0,因为其他人和我们的认识建立在相同的可预期的基础之上从是不免费的,所以这一点根本无须讨论。
要讨论的,在我看来正是张五常认为的比成本更抽象的权利,但我认为,权利的结构的确定应该是社会成本问题的核心。
如果这一结构确定的话,交易的实现总是可能的,因为我们总可以通过交易确定彼此的权利边界。
在这里,我还是很赞同张五常的这句话:“科斯的工作促使我们拓展了制度分析的约束条件。
他的贡献并不在于什么定理,相反,他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一种新的角度,能在不同的视角下,透视各种经济现象。
那些认为科斯的论点是同义反复的人,必定是忘记了绝大多数重要的科学发现是从某些同义反复开始的。
一种逻辑必定只是一种定义,但它也只是从一种角度看问题的。
科斯所理解的世界总是现实的世界,而且直到他知道了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时,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才知道它是这样的有趣。
”我们来看这样一个实际的案例,也许它揭示给我们的信息远比那个所谓的定理跟多的多。
《青年时报》 2003年6月12号 星期四 民间调查版绍兴县马鞍镇湖安村桥下夫自然村,自从2000年12月以来村民就饱受湖山石料场的炮声之苦,许多村民的房子都因此出现了裂痕,有的时候石头被崩出来也让村民受尽了惊吓,甚至村民傅华婷的儿子要结婚,对方父母认为这样的环境无法让女儿居住而不让自己的女儿过门。
严重影响了该村村民的生活。
但湖山石料场的场长韩军也是颇感委屈,他有一堆各类证件,有合法的手续保证自己的权利是合法的,他对生产的安全也非常重视。
他本人也承认对村民造成了伤害,决定给自然村村民每人1000元的补偿,但只有8户人家收了钱,大家对价格可能不太满意。
这件事情向县镇有关机关反映过,石料场亦遵从了意见书,作出了很多牺牲,受到了不少损失。
但问题并为解决,该自然村24名妇女从5月29日起开始,在石料场门口拦车,他们意欲阻止石料场施工。
6月2日,双方发生了争执和打斗,各有受伤和损失。
尽管当地的多个石料场和老百姓有矛盾,但一直无法得到解决,因为马鞍镇地靠杭州湾,滨海工业区以及围海造田,都需要大量石料,所以双方矛盾虽多,但石料场的生意依然红火。
如何来分析这一案例
应该说,石料场的产权是界定清晰了的,镇政府和该石料场签订的五年合同,五年内石料场有权开采山石,那么,村民呢
村民也有享受安静的居家生活的权利,双方的权利界定的十分清楚。
如果按照庇古的分析,我们应该罚石料场,但这根本无济于事,首先政府也需要石料场的石料供给,村民的权利应该保护,但为了正常的生产和工程开发,石料场的权利也应该保护啊
所以,外部性的概念在这里就遇到了困境,手心手背都是肉啊。
那么,按照科斯的方法又会如何呢
按道理,只要双方就价格达成一致是完全可以由牛和麦子的例子中得到相类似的结论的。
但是,我们要看到与村民就价格的订约成本实在很高,很可能高过石料场的底线,因为,谈判是要一家一家的进行的,很可能有的人对平静生活的要价很高才肯放弃,而所有的人又都会按这一高价成交,所以,交易成本可谓极高,因为预期要一致实在要付出更高的代价。
使村民迁徙的成本也很高,石料场迁徙更不可能,他几乎得不到补偿,因为村民是不可能补偿给石料场的。
这也是个悖论。
这个案例是我们认识到,在产权的背后,在交易成本的背后,应该还隐藏着其他的因素,对权利的保障所受到的影响往往并非双方的,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原因。
四、企业契约安排讨论这个问题,可能会和第二部分有重合之处,我们应该清楚的看到契约理论近几十年的飞速发展并非偶然,早我看来这一变化是权利的选择和治理问题逐步走到前台的结果。
科斯早在1937年的文章里就曾提到,他认为企业作为一个契约替代了市场上的一系列契约。
张五常根据计件契约(1983)的考察,认识到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并非完全可分,因此认为要素契约替代了产品契约的观点也是站不住脚的,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张五常的困境。
他主张认真研究可观察的契约和制度安排,并且说:“这就是什么是重要的;在我们的社会中,生产和交易活动通过契约组织起来,在没有考虑到契约安排的情况下,总的来说,这些活动在我们的分析中被忽视了。
当契约或制度安排改变以后,生产和交易活动也要变化。
因此,如果制度或契约安排被忽略,经济分析的预测力就会下降。
”但他同时又说:“然而,契约或制度安排,是经济行为的一部分。
它们自己也需要说明。
”“对制度研究兴趣的迅速增长,是最受欢迎的。
然而,就我的观点来看,许多著作许诺的多,履行的少,所采用的某些方法并没有什么成效,这令人失望的主要原因肯定有赖于付出巨大努力去探索制度安排的具体形式。
如果我们不知道它是什么,我们就不可能很好地解释它。
对于制度安排或契约安排的观察并不像数据那样简单,世界太复杂了。
”(张五常,1991)这一声叹息并不能抹去问题的依然存在。
如果我们仅只看到一堆堆的契约的存在,我们很可能会完全看不到企业到底在哪儿,在张五常的《经济解释·卷三》中张五常坚持企业并不确实存在的观点,而科斯乃至阿尔钦都不同意他的这个判断。
我们还记得他1983年文章的结尾所写的他在香港擦皮鞋的故事,的确在这里我们看不到企业的影子,只看到两个小孩之间的契约。
微微观的分析方法在这里成了这样的一幅图景,一个试图描绘蓝鲸的整体特征的科学家骑在蓝鲸的背上拿一个放大镜来观察蓝鲸。
这样的预测我们同样无法相信。
企业的契约理论发展十分迅速,这实在不是这篇简短而宽泛的文章所能介绍的。
最值得注意的也许还是哈特的不完全契约理论,但这同样不能轻松的写明白,只好暂时打住。
总之,我认为研究微观层次上的企业,我们的尺度应该拿捏准确,统计也许总不真实,但有助于我们获取整体的印象,增强理论的预测力,而如果总是解释特定的契约形成,我实在不能清楚的确信它的预测能力。
是啊,世界太复杂了,因为你总是从沙粒看起的。
结束语在这篇文字中我信马由缰的谈了关于租金、交易成本、科斯定理以及企业契约的研究视角问题,新制度经济学领域宽广,关于国家的理论和产权理论本文并没有涉及。
我大致的印象是,NIE是一盆浑水,我们每个人都竭力去看清全貌,结果发现看出的都是自己眼前丁点大的一片地方。
我们都试图理解和解释这个世界,然而这个世界如此复杂,我们个人的经验无论如何也难以完全概括出整个世界的面貌。
经验主义的方法论在这里的处境是尴尬的
谁知道《博弈论的诡计》啊
国内最好的一本关于博弈论的普及书,2007和2008年连续两年的“中国图书榜中榜”科普类的第一名。
书评《博弈论的诡计》小磨咖啡 \\\/ 挑灯看剑May 7th, 2008聿之研习一下博弈论,已然是一个夙愿了。
博弈论好歹也是我大学之后听闻的第一个伟大的经济学理论了。
倒不是经济学的课堂,而是思修课上放映的《美丽心灵》。
这一部当年击败《指环王》并维护了奥斯卡“良知”的影片,确乎给我们这些初入经济学的小生,影响是莫大的。
而博弈论更是一些人即将并一直热衷的一个分析工具。
出纳什和博弈本身的神奇经历,一直想有所了解。
不过,作为一门经过严谨数学证明的理论,要深入其中,却也必定是艰难的。
在图书馆转了一圈,在两分类中发现博弈论的踪迹:经管类与数学类。
无论哪一种,都是些许专著,有那么点令人头疼的专著。
幸好,倒是在数学类的夹缝中瞧见一本《博弈论的诡计》的白话书,对于只知囚徒困境以及以牙还牙的我对说,倒确是一本不错的书。
《博弈论的诡计》提要与思考囚徒困境:这个简单的例子,几乎是博弈论的代名词。
两个基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审讯的囚徒,从理性的角度出发,会产生怎样的结局
结果若是,从个人理性并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那么二人皆坦白,也就是背叛。
这在四种策略中并不占优,那为什么不采用集体最有策略呢而合作。
很简单集体的优化,必然侵害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当然这一切前提是理性假设,也就是著名的经济人假设:经济学中的人都是“小人”(管理学则认为人是“君子”,有意思而有道理的比喻)。
破解这一困境的途径则是打破信息孤立,而执法者的反制则是维持孤立或者加强威胁。
无论背叛还是合作,谁在这里面坚持到最后,谁将取胜。
重复博弈:囚徒困境,砸了传统经济学的场子。
因为个人的自利行为,并不一定导致集体利益的最大化,“看不见的手”拉不住,人类向堕落之城下滑的趋势,难道这真是一个悲哀
索性并非如此,撇去博弈论的理性假设不说。
博弈论者很快发现囚徒困境只在单次博弈情形下明显,一旦博弈的开始陷入重复,合作将到来。
因为,未来的收益将左右目前的决策。
以牙还牙:重复的博弈理论上导致了合作的产生,但是谁也不能保证合作的继续,因为之前已经说过,合作的代价是建立在损害个人利益基础之上的。
如果个人放弃未来收益或当前背叛收益大于未来收益,背叛的风险仍然存在。
那么在重复博弈中怎样的策略才是最优。
若干睿智而复杂在经过计算机中PK之后,极其原始的“以牙换牙”策略脱颖而出,固然这个策略简单至极,其威力却无穷,以至于人们在短暂的欣喜之后,发现这把太阿指之剑倒持的可怕,一旦重复链条中出现一次(也许不经意的)背叛,那据此原则行事的博弈将永无止境的背叛下去,个人利益极度膨胀的同时,集体利益无限衰微。
幸好,这个世界不是模型,也不是如此简单。
很多时候,我们不必以牙还牙,第三方的规范:道德与法律就是我们的假牙,他们更加有利、有理、有节。
人质困境:一场憋屈的博弈。
抢打出头鸟,人质联合固然可以制服歹徒,但是谁愿出头。
这一点给了无数处于劫持者地位的一方以机会,类似于秦的远交近攻、各个击破的策略,将最终全盘赢下。
人质可有反制的策略,当然有,不过艰难至极。
人质可以选择沉默,这样他有一定时间苟延残喘;或者联合劫持者对付人质,结局还是取决于劫持者,万一他过河拆桥怎么办;同时反抗,集体将获得左右策略,但是这需要壮士断腕的勇气,部分人可能因此受伤。
这里是实力与勇气的较量,而且实力暂居上风。
酒吧博弈:如果人人理性,那么每一天到达酒吧的人数将是差不多正好的,但是人非圣贤,往往是有限理性的。
第一次到酒吧的人多,那么大多人人认为酒吧人太多,太挤。
第二次决定的时候,参考前次而不去酒吧。
少数去的人发现酒吧的人第二天很少,感觉很爽,第三次将继续回来,并重新带回许多人……循环就此开始。
酒吧博弈一方面显示,现实的博弈参与者,是极其有限理性的,其理性只前延后伸一小段。
历史数据只对计算机有用,对人,则不一定。
另一个方面,酒吧博弈指出,胜利者永远只是少数。
尽管酒吧存在调谐的可能,譬如发短信时时提醒,但成本恐怕太高。
而在其他场合,少数派可能更加会设置种种障碍阻止后进者的上升。
也就是说,我们的世界仍然是操弄在少数派的手中。
不过,总算这个世界不是模型,少数派的道路到底还是有迹可循的。
老练的将军仍旧会在八卦迷阵中找到唯一的生门。
若你想要,必须做一个更加老练的将军。
枪手博弈:王者的悲哀。
三人对枪自决,甲乙丙枪法优劣递减。
最后无奈而神奇的结局,将不取决于同时开枪还是先后开枪,最优良的枪手,倒下的概率将最高;而最蹩脚的枪手,存活的希望却最大。
因为没有人会把威胁最小的枪手列为一号清楚目标。
在这里,后发制人的弱势者将胜出。
以弱胜强,绝不是神话。
难道王者的命运就真如此不堪,呵,道别忘了每个理论模型都是有其前提的,击破之中任何一个,王者仍将归来。
这就是先发优势。
假设这是一场类似CS的竞技,优秀的枪手击倒二号枪手,立刻获得奖励:盾牌。
那么三号枪手将陷入绝境。
不过,不管怎样,这个博弈模型,到底给了弱势者一份希望。
机会永远存在。
猎鹿博弈:两个猎人合作猎鹿获得的收益将远大于分别猎兔的收益,战略联盟将开始。
这或许是件好事,不过有取决于最后猎获的鹿——这一公共资源的分配,如果分配得当,整体的效率将增加。
如果一方主导,另一方受损,那么帕累托改善无法进行,合作可能终将破裂。
另外一个问题,更加大局的问题。
合作的示范性将使得更多的猎人加入,猎获的鹿将大大增加,人类的利益短期内将呈几何级数增长。
但是最后,确是生态失衡,鹿群灭群。
短暂的繁华之后,猎人将再一次回归于原始猎兔生活。
尽管为了避免这一悲剧,人类还有最后的希望:制度经济学的法宝——科斯定理以产权归属来解决外部经济问题。
但由于谈判成本以及可行性,人类社会的公共悲剧仍将不断上演。
智猪博弈:混沌之前最后的博弈。
小猪和大猪住在猪圈的一边(食槽在这里),开启食物的开关在另一头,谁去踩,谁丧失先机。
结果怎样
是小猪选择“搭便车”,大猪勤跑。
因为小猪无论跑还是停,大猪的最优策略都是策略都是去踩机关。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
这里依旧存在两种策略。
小猪的“搭便车”。
大猪有的时候,自觉或不自觉地自封“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并因此承受一些不能承受之重。
《博弈论的诡计》指出美国战后的行为极似大猪,战后的美国竭力宣传自己的普世价值观,并深入到海外事务,甚至不惜重金协助小国防务。
这样小国不自觉地对大国进行了“剥削”。
大猪在击破模型的一个假设之后,仍然有一个后发制人的机会。
因为大猪和小猪的耐饿能力不一样,大猪完全有能力撑得更久,小猪如果不想饿死,那只有一条豪赌的路子:龟兔赛跑式的豪赌,但愿大猪打了个盹儿,他回来的时候,还能吃上一两口,要不然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据此,再也不难解释为什么很多人切齿的腾讯,毫无顾忌地跟风,做QQ旋风,做拍拍,做滔滔。
因为不甘心的小猪早早把新技术研发的前期搞定了,大猪们只需要悄悄跟随,适当的时候踢开挡路的,就可以了。
大猪在这里的后发制人和枪手博弈的后发并不一致,枪手后发是建立在他人恶斗的基础上,大猪后发完全是以自身实力为基础。
而且大猪完全不必采取任何激进措施,只要跟随就好。
因为小猪获胜的条件不是接近,还是距离。
警察与小偷:令人沮丧的博弈结局。
警察和小偷各只有一个机会去巡查或者偷盗A地或B地。
A地的价值大于B地,那么警察应该为了保护价值大而一直保护A地吗。
博弈论认为当然不是,警察的合理策略应当是有倾向于A以一定概率的随机巡查。
这个概率就是:p=A地价值\\\/AB地总价值。
这种情况下才能使小偷最大得手几率降至最低。
但是很不幸的是,此时的小偷谋求的是,最小得手几率的最大化。
也就是说,警察的最优策略将把小偷的最差策略改良
这个便是冯·诺伊曼提出的“最小最大定律”。
我们必须再一次感谢这个不完美的世界,因为现实之中,类似的现象,对于一方仍然可以设法找到对手致命的规律性行动(当然必须考虑到对方是不是一个更加老练的猎手,故意放出的诱饵)。
而保持自己的行动的无序性,则有可能成为欺骗策略的武器,这倒似张三丰所言道的:无招胜有招。
斗鸡博弈:两只斗鸡在决斗的时候,无论选择进或退都是一个难题,因为纳什均衡已经给出了一胜一败的最优策略。
在很多较量下,死拼将是得不偿失的,因为很可能给第三者机会。
因此,两个已经在战场的强势力很可能自觉的遵循纳什均衡,当一方攻击时,另一方暂退。
虽然可能某方暂时受损,但较之于两败俱伤是好得多的。
不过,要维持这一状况,必须保证下一次先期受损的一方发动攻势的时候,另一方同样的后退。
于是这样的攻击性行为开始变得“仪式化”,没有人真正流血。
这只不过是两个巨头玩弄的游戏,目的是警告后来者,想进来,那么也得陪我们一起玩,可是你玩的起么
这正是百事的广告,即使暗含挑衅也最多只到“敢为中国红”这样的地步的原因。
协和谬误:欧洲政府在大量投资协和飞机后,终于不能自拔。
即使前景黯淡,也撑着面子投下去,非要走头无路才放弃。
而这时投入的成本已经全打水漂了。
如果,发现不能继续的时候,就果敢放手,损失会小得多。
可是他们会、能这么做么
壮士断腕,是何等的壮烈,却也是何等的艰难
沉没成本很可能会延续人们无畏的坚持。
已经沉没的本该放弃,可惜大部分有赌徒式的心理,相信阿基米德的杠杆终将启动。
可惜他们在爬到足够撬动杠杆的支点之前,已经窒息了。
协和谬误,倒是给了人们半途而废的理由,会不会有人担心它的滥觞会左右一些本该坚持的目标
的确有这个可能,但是应该相信人们足够理智,完全可以比较沉没成本、机会成本与未来收益的关系。
看清了的,必定会坦然地走出协和谬误。
蜈蚣博弈:一场颠前倒后的博弈。
蜈蚣博弈的机理是以最终的结果倒退至开始。
这是一个睿智的策略,因果相报,把握好因缘,自有好结果。
它的另一个好处,就是使得未来的计划明晰化,是你不再徘徊。
只可惜,很多时候,碌碌无为的我们并没有看透迷局的眼睛。
我们黑色的眼睛只习惯于黑夜。
蜈蚣博弈也有一个致命的悖论,仍旧是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冲突,因为最后一次的背叛收益始终优于合作。
可悲的是,这一次背叛将由于人性的理智,穿越时光隧道,回到原始的地点:人们将从开始就拒绝合作。
还是感谢我们这个不完美的世界吧,事实上人们很少这样做。
当然合作到最后的也很少,这意味着,倒推法只在中间阶段突然发生了作用,只不过谁也不能预测,中间一步在哪里。
在那里,我们只有冀望信任、道德、良知等等。
分蛋糕博弈:两个小孩怎么分蛋糕
经典的故事,经典的解答:一个分,一个选。
现实多如此,权利的合理分配将有效促进公平与效率。
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置的确使得经济更加活力。
不过分蛋糕的进阶模型却强调了讨价还价的策略,分蛋糕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多回合的,而且出现成本:蛋糕在融化。
时间称本的加入,将使得分配变得复杂化。
双方如果不能及时达成交易,不仅集体的收益将减量,而且个体的收益也将减少。
在此情况下,利用时间称本以及威胁、承诺将对其中一方极其有利。
顾客可能迫于情势,必须尽快结束谈判,这时卖方却不慌不忙,故意拖延,顾客一方将不得不在价格上作出妥协。
顾客一方当然也有策略,它的策略就是货比三家,要求承诺或威胁。
这个前提是买方市场的存在。
顾客还应当保护自己讨价还价的能力,这就是顾客有权投诉商家。
鹰鸽博弈:这个博弈很多人等同于斗鸡博弈。
不过,斗鸡是两个兼具侵略性的个体,鹰鸽却是两个不同群体的博弈,一个和平,一个侵略。
在只有鸽子一个苞谷场里,突然加入的鹰将大大获益,并吸引同伴加入。
但结果不是鹰将鸽逐出苞谷场,而是一定比例共存,因为鹰群增加一只鹰的边际收益趋零时(鹰群发生内斗),均衡将到来。
由此产生了ESS进化上的稳定策略,也就是说一旦均衡形成,偏离的运动会受到自然选择的打击。
也就是鹰群饱满后,再试图加入的鹰将会被鹰群排挤。
进化上的稳定均衡最大的好处莫过于保持稳定。
但问题在于形成强势的路径依赖,也就是胜出的不一定是最好的。
因为最好的会被当作出头鸟干掉,这是个体的失败,集团的胜利以及集体的止步不前。
脏脸博弈:恍然大悟的博弈。
三个人在屋子里,不许说话。
美女进来说:你们当中至少一个人脸是脏的。
三人环看,没有反应。
美女又说:你们知道吗
三人再看,顿悟,脸都红了。
为什么
因为美女后一句废话点破天机,三个人都知道脏脸的存在,而且推测知道对方也知道了脏脸的存在(因为另两人脸没红,说明他们看到脏脸了),而且知道对方知道自己已经想到上一步……循环开始,知识开始共同化,真相大白:三个人都是脏脸,所有人都脸红了。
这就是共同知识的作用,它的作用显得有点可怕的强大。
几乎是一招无影腿,杀人不见血。
在台面上的博弈之前,私下的算计已经置对手于死地。
不过,很可能对方也预料到这一点,早也想到这一点,同时杀来。
终于,形成双死局面。
当然,现实虽然存在类似现象,不过共同知识更大的作用在于减少交易成本。
因为某些规则人尽皆知,双方只要各自依之行事就可以了。
信息均衡:很想然,信息的作用在博弈之中非常重要。
将博弈论还原到现实,人们不再完全理性,信息存在不对称,博弈就需要在抢占信息高地上作出努力。
信息不对称,是一个很大的障碍。
信息的不对称会造成“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前者事前,后者事后。
信息不对称短期内对某一方会有利,但最终会破坏整个市场。
于是有两个解决策略。
信息传递:传达你的正面的信息的策略,也就是说吸引顾客走到你的柜台面前。
它的要点是保持有效、减低成本。
信息甄别:诱导对手暴露其私下拥有的真实信息。
就是给顾客一个放大镜,保证顾客不会走到其他柜台去。
这种策略显然更加有效,不过风险也更大:万一顾客用放大镜看出了了自己的瑕疵怎么办
再介绍一篇评论:王春永《博弈论的诡计》 标签:王春永 博弈论的诡计 历史 文化 我们每天生活在博弈中,博弈论只是用数学的办法解释了我们长期进行的博弈。
即使这样,当我们看到数学推演出的结论时,也不免目瞪口呆。
虽然每天博弈,但因为复杂的因素,我们常常看不清楚实质。
按照直觉出牌,时常落入别人的算计。
或许此书能帮我们解决些问题。
本书涵盖范围很宽,大到人生抉择,小到一日三餐,用博弈的眼光解释了我们一生中的各类问题,包括职业,交往,爱情,经济,时间管理等等,有时让你忘记了这是本博弈论的书,还以为是成功学。
但说起来,博弈还不是为了成功吗
书里内容很多。
作者恰当的将博弈理论、试验案例和历史、政治、文学、新闻、故事等等串联在一起,融会贯通,纵横肆意,文字优美,令人佩服。
更有意思的是,每篇开头,作者都是引用一段流行歌曲(其中大部分我都不知道)的歌词作个引子,简直有些古典小说的结构意味了。
在中国的教育体系下,研究数学的人有几人还会关注人文历史呢,更不要说关注流行了
而本书作者看来颇具阅历且阅读杂广,其中引用的不少东西都是近年来的新事物和新说法,想来都是敏锐的发现后总结到自己的研究中了。
所以我每读到精彩处,都不免对作者的文理跨度感叹一番。
文字中常看到作者的一些抱负。
他很聪明,把一些敏感的看法铺垫清楚然后一笔带过,读者自明。
他常引用吴思先生的作品,但不像吴先生那么机锋。
我想这也是博弈训练的结果。
书末尾的参考文献让人发笑。
可能是觉得参考文献太少,作者竟然把罗贯中的三国演义也算在内充数。
若是如此,他还引用的那些史记、通鉴等只怕就太感委屈了。
本书其实引用极为丰富,若一一列出参考,作者要累死,所以就这样糊弄了一下吧。
··是不是现在富人比穷人多
交易成本学概述交易成本经济学TransactionCostEconomics,TCE)交易成本经济学(TCE),制度经济学当中惟一在检验方面成功的领域。
威廉姆森(OliverWilliamson)在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交易成本经济学是融法学、经济学和组织学为一体的、新颖的边缘学科。
以威廉姆森为代表的交易成本经济学。
他们认为,市场运行及资源配置有效与否,关键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交易的自由度大小,二是交易成本的高低。
他们认为交易成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按照威廉姆森的观点,科斯定理的核心是交易成本。
由此,科斯定理可被定义为:只要交易成本为零,那么,初始的合法的权利配置对于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是无关的。
这就是说,只要交易界区是清晰的,资源配置就能有效。
根据这种定义来解释上述科斯所举的案例,他们认为,纠纷解决的结果如何取决于火车主和农场主的交易成本比较,如果火车主是一个人,而铁路沿线的农场主有很多个,那么农场主之间达成协议的交易成本便会远远高于火车主进行谈判的交易成本,这样纠纷就难以得到合理的解决,外在性无解。
相反只有在农场主个数减少,使得双方的交易成本相当时,才可能有效地解决纠纷,克服外在性。
在这里,产权界区的明确,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体制的完善与政策的推行等等,都是以降低成本为目标的。
换言之,产权界区的明确等措施是降低交易成本的基础,也是减少交易摩擦的润滑剂。
基于这种认识,交易成本经济学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转向了企业组织理论。
G.斯蒂格勒、张五常等产权理论研究者对科斯定理的解释与威廉姆森一致,都属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解释。
[编辑本段]什么是交易成本新制度经济学的显著特征是坚持交易是有成本的。
这一特征使新制度经济学比其他经济学更为现实,因为人们在进行经济活动时,总是面临着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完全,这就使人们不可能象新古典理论所设想的那样在无交易成本的情况下进行决策。
交易成本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也是近十几年来西方经济学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几个概念之一。
一.什么是交易(概念)威廉姆森是这样定义交易的:Atransactionoccurswhenagoodorserviceistransferredacrossatechnologicallyseparableinterface(技术上不同的界面).Onestageofactivityterminatesandanotherbegins.(1985.1)根据这种理解,交易限于这样一些情形:资源在“交付”(delivery)这一物理意义被转让。
这种交割可以发生在企业内,也可以发生在不同的市场之间。
因此我们可以称为企业内部交易和外部交易,以及市场交易。
这种交易主要是由分工造成的。
企业内部交易可以用亚当·斯密(1776)的制针例子来说明。
在那里,制针需要许多步骤的工艺,每个工人只从事一部分工艺,他们相互合作。
这种合作就是一种交易。
旧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康芒斯(1934,58)提出了另一个交易概念:他认为交易“arethealienation(让出)andacquisition(获取)betweenindividualsoftherightsoffutureownershipofphysicalthings”.可以看出,康芒斯的交易也涉及到资源的转让,但他的转让却是法律意义上的,是法定产权的转让。
法律意义上的和物理意义上的交易实际上是相互联系的。
但在分析交易成本时,我们发现,把这两种意义上的交易看成是反映了资源转让或经济交易的两种不同的类型。
在关于制度的经济分析中,关注的目标不只是经济交易,还包括一些其他的社会行动。
因为这种社会行动是建立、维持或改变社会关系所必需的,因而很重要。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经济交易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交易。
这就是说,社会行动是形成和维持制度框架所必需的,而经济活动就发生在这样的制度框架内。
这里涉及到正式和非正式规则以及实施机制。
政治交易看起来特别重要,因为必须说明政客、官僚和利益集团之间的交易,并考虑这些集团对于行使公共权威而进行的讨价还价和计划。
还要考虑的是官员们以司法行政形式行使的日常政治权力。
根据威廉姆森(1979,239)的看法,经济和政治交易都具有下列三个关键特征:一是不确定性;二是交易发生的频率;三是进行特定交易投资(transaction-specificinvestments)的程度。
新古典经济学家早就认识到不确定性对交换的影响,但它没有注意到交易频率和特定交易投资的重要性。
在新制度经济学中,交易的这三个方面都被看成是对经济行为有重要影响。
二.交易成本的定义狭义交易成本是为履行契约所付出的时间和努力。
在某种条件下,这种交易成本可以非常高,以至阻碍市场交易的实现。
广义交易成本是为谈判、履行合同和获得信息所需要运用的全部资源。
威廉姆森在1985年出版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一书中对交易成本作了更明确的规定,并将其区分为“事先的”和“事后的”两类。
事先的交易成本是指“起草、谈判、保证落实某种协议的成本”。
在签订契约关系时,交易关系的当事人都会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产生困扰,因此需要事先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在明确这些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过程中是要花费代价的,这种代价的大小与某种产权结构的事先清晰度有关。
事后的交易成本是交易已经发生之后,它可以有许多形式:(1)当事人想退出某种契约关系所必须付出的费用。
(2)交易者发现事先确定的价格有误而需要改变原价格所必须付出的费用。
(3)交易当事人为政府解决他们之间的冲突所付出的费用。
(4)为确保交易关系的长期化和连续性所必须付出的费用。
交易成本涉及到实际资源的消耗,也就是说进行上述社会交易(包括经济交易)都需要资源。
因此,阿罗把交易成本定义为“经济体系运行的成本”(1969,48)。
但除了这种日常成本以外,交易成本还包括建立、维持或改变一个体系的基本制度框架的成本。
因此,相对于正式制度来说,我们可以说,交易成本来自建立、维持和改变下列方面的成本:(1)法律意义上的制度(宪法和民法);(2)权利意义上的制度(如根据自愿协商的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具体索取权)。
此外,由于存在与基本的正规制度运行相联系的非正式活动,也会出现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的典型例子是使用市场的成本和在企业内行使发号施令的权利的成本。
其中前一种成本可称为市场交易成本(markettransactioncosts),而后一种成本可称为经理交易成本(managerialtransactioncosts)。
此外,还要考虑的是运行和维持一个政府的制度框架而产生的成本,这种交易成本可称为政治交易成本(politicaltransactioncosts).这三种交易成本又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明:一是“固定”交易成本,即建立制度安排所进行的特定投资;二是“可变”交易成本,即与交易数量有关的成本。
下面我们将进一步分析这三种类型的交易成本。
三.市场交易成本关于市场交易成本,科斯在1960年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说得很清楚:Inordertocarryoutamarkettransactionitisnecessarytodiscoverwhoitisthatonewishestodealwith,toinformpeoplethatonewishestodealwithandtowhatterms,toconductnegotiationsleadinguptoabargain,todrawupthecontract,toundertaketheinspectionneededtomakesurethatthetermsofthecontractarebeingobserved,andsoon.(1960,15)市场交易成本主要由信息成本和讨价还价成本构成。
信息成本显然是重要的,但讨价还价成本也不能低估。
在现实生活中,信息是不完全的,市场存在不确定性,没有一个决策者能够立即知道或自动地知道谁会买卖一种产品或以什么条件买卖。
一般来说,在完全竞争市场上也不会发生匿名交易。
典型的情况是,潜在的交易对象必须相互搜寻对方。
一旦这种有兴趣的交易者相互接触,他们就要了解东西。
具体来说,包括交易对象是谁,他愿意且能够达成什么协议。
因此,要通过协商来找到有效率的交易,并确立具体的交换条件。
交易也可能需要法律保障。
由于可能会出错,因而必须监督合约的实现。
在某些情况下,甚至需要通过法律行动来执行合约。
使用市场的代价可以更具体地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准备合约的成本(狭义定义的搜寻和信息成本);二是确定合同的成本(讨价还价和决策的成本);三是监督和执行合同责任的成本。
一、搜寻和信息成本想在特定市场进行交易的个人必须搜寻适合的交易对象,搜寻过程不可避免地导致成本。
这种成本之产生,是因为个人进行搜寻,直接需要支出,如广告费、访问潜在交易对象的费用等等。
间接支出包括创设有组织的市场(如建立股票交易所、集市或周末市场等)等。
此外还包括潜在交易对象之间交流信息的费用(如电话费、邮寄费等)、收集不同供应商关于同种商品价格的信息的费用,以及因检验和质量控制而产生的成本等。
从理论上说,关于搜寻和信息成本的讨论属于信息经济学的范畴,但在这里,它也表现为一种交易成本。
二、监督和执行成本由监督按商定的时间交货,度量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等引起的成本。
在这里,信息也起了重要作用。
三、讨价还价和决策成本这类成本主要与起草合约及交易双方对交易条件进行协商有关。
这一过程不仅需要花费时间,还可能需要昂贵的法律工具。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这可能会导致无效率的结果。
随着情况的不同,合约的繁简程度及协商的难度不同。
决策成本包括收集信息的成本,支付顾问费和在集团内形成一致意见的成本等。
四.经理交易成本经理交易成本涉及到在企业和雇员之间执行劳动合同的问题。
为了简便起见,我们假定雇佣合同已经存在,因而现在是如何实施的问题。
经理成本交易包括:1、设立、维持或改变组织设计的成本。
这种成本的范围相当广泛,如人事管理成本,信息技术投资成本,防止接管和公共关系,以及院外活动成本。
这些是典型的固定交易成本。
2、运营一个组织的成本,主要是信息成本(如决策成本、监督命令的执行成本、度量工人的劳动业绩成本、代理成本和信息管理成本等),与产品和服务在不同界面物质转让有关的成本(如企业内部的运输成本等)。
这一项是可变交易成本。
经理交易成本有一些进入了会计帐户,这些成本是近年来研究的一个重点领域。
五.政治交易成本市场交易和经理交易都发生在一定的政治背景下。
这种政治背景的形成和公共物品的供给,都是有成本的。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政治交易成本就是通过集体行动来供给公共物品的成本。
它类似于一个企业内的经理交易成本。
政治交易成本的具体内容如下:1、设立、维持和改变一个体系的正式与非正式政治组织的成本,包括与建立法律制度、行政框架、军队、教育体制和司法等等有关的成本。
此外,还包括与政党和压力集团有关的成本。
实际上,所有这些成本都不是微不足道的。
2、营运一个国家的成本。
这就是为了维护主权而发生的日常开支,如立法、国防、司法行政、运输和教育等支出。
就象在私人部门一样,这些政府活动也有搜寻和信息成本,决策成本,发布命令成本和监督与执行官员遵守原则的成本。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经理交易成本和政治交易成本都可以看成是代理成本。
[编辑本段]交易成本的性质和来源概述交易成本是用来描述达成和履行合同协议的阻碍的术语。
这一成本被认为是“经济系统运作的成本”(阿罗,1969:60),与讨价还价、签订契约和监督契约履行等等活动有关,这些活动都不是直接的生产性活动,而是在交易者之间协调活动的时候产生的行为。
交易成本的存在源于人类两大天性(威廉姆森,1975,1985):第一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有限理性(boundedrationality),指的是尽管个体期望以理性的方式行动,但是他们的知识、预见、技能和时间等都是有限的,这一切都阻碍了个体完全理性的行动(赫伯特·西蒙(HerbentSimon),1957,1961)。
由于有限理性的存在,个体不能瞬间解决复杂问题,也无法预知未来所有可能发生的事;对于他们所预见到的突发事件(contingency),他们也不能总是计划周详并有效的做出恰当的反应。
此外,因为每个人都有这一局限性,所以不存在能够为交易者提供上诉帮助的、准确而且廉价的解决协议纠纷的全知全能的第三方。
第二方面第二个方面,因为至少部分个体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威廉姆森,1975,1979),交易的潜在收益有可能无法实现。
尽管合作提高了从交易中得到的价值,所有交易都蕴藏潜在的冲突:每一交易者都希望从交易中攫取尽可能大的利益份额。
机会主义(Opportunism)指交易者背信弃义、合同欺诈、逃避责任、规避法律、钻空子的意愿,或者其他各种为了尽可能榨取更大份额的交易产生的租金而利用交易对手弱点的意愿和行为。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如此不道德,但是有限理性决定了很难区分诚实可靠的和厚颜无耻的行为,这使得对机会主义行为保持警惕成为谨慎的做法。
机会主义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对联合剩余最大化行为的偏离,这将导致现有合同条款下交易收益的事实上的再分配。
(2)从一开始就指望榨取更有利的合同条款或者强迫重新谈判以便合乎法律地修改以前商定的条款(克莱因,1992和马斯腾,1988)。
第一种第一种机会主义是一种对合同包含的价格信号的反应,经济学家通常称之为道德风险。
卸责、偷工减料、以某种不易发觉或不易诉讼的方式降低质量或者在合同中事先没有指定或者没有界定清楚的地方做手脚等等,都是此类行为的例子。
逃避责任的人的这种做法是一种对联合剩余最大化的偏离,在此过程中,他们不是寻求改变现有合同上的明确无误的条款,而是设法利用现有合同具体条款的漏洞以及执行中的失误。
犯规者的理想境界是他的机会主义行为不被法庭和交易伙伴发现。
第二种第二种机会主义包括各类敲竹杠(holdup)的行为,涉及旨在订立新条款而不是依照现存协议行事的各种做法。
第二类的机会主义行为不限于直接使交易者受益的行为,还包括为单方面行动提供资源的可能性,机会主义者的单方面行动会增加交易伙伴成本而有机会得到对方的让步。
在契约酝酿形成阶段,机会主义行为的例子有杀价(haggling)和罢工(strkes)。
在契约执行过程中,机会主义者可能会采取种种行为,如因为微不足道的偏差而控诉对方,虚伪地声称自己不满意,“合法的消极怠工”(workingtorule),或者隐瞒相关信息以让对方违规等等[5]。
因为这些伎俩通常既会给被施加者带来损失,也同样会给施加者带来损失,所以只会在以下场合应用才有利可图,即这些行为能够使现状如此之差以至于交易伙伴认为在重新谈判中让步并不比坚持原有条款更加烦琐。
机会主义行为的代价是高昂的,其原因有2个,一方面,敲交易对手的竹杠――加上对手反击的努力――是直接消耗资源的,另一方面,交易者没有达成协议或者没有采取应有的行动,会使有利可图的交易机会不能实现。
问题是限制机会主义的努力,无论是事前精心设计更缜密的合同条款以保护自身利益,还是事后辅以的监督和检查,都不可避免的对有限理性提出了额外的苛求。
结果,在选择和设计组织安排的时候,交易者面临“有限理性困境”和“机会主义威胁”两者之间的持久冲突(威廉姆森,1985)。
[编辑本段]交易成本存在的原因上面的分析实际上已提到了交易成本存在的原因,这里根据威廉姆森的概括,再集中进行一下讨论。
威廉姆森的概括虽然是针对狭义交易成本的,但也可以推广到广义交易成本。
至于为什么会存在交易成本,威廉姆森概括了两个方面的因素,一个是与交易有关的人的因素,另一个是与特定交易有关的因素。
1.关于人的因素进行交易的个人都是有限理性的(boundedlyrational)和机会主义的(opportunistic)。
有限理性是指个人在交易过程中不可能考虑到所有的意外因素(contigencies),这将增加事前起草合约的成本,同时也将增加事后解决意外情况的成本。
所谓机会主义是指个人可能违反一切合约,谋取自己的最大利益。
中国俗语有一句话,说有些人就象墙头草,遇风两边倒,这是形容政治上的机会主义。
还有“食言而肥”是诅咒那些背信弃义的人。
“坐上观虎斗”,谁赢了投靠谁,都比较形象地概括了机会主义的特征。
这些机会主义的行为使交易成本增加,因为人们在进行交易时不得不考虑如何防止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由此需要一些资源的支出。
如保险和公证就是这样的一些预防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机会主义行为与简单的自利是不同的,一个完全诚实的人可能从来不会违约,也不会投机取巧,但他仍然努力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比如,一个人出售一辆旧车,诚实的人也想卖一个好价钱,但他绝对不会向买主隐瞒有汽车质量方面的信息,但机会主义者却会隐瞒这种信息。
以前有句话叫“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就说明诚实的人如何自利,但却不是机会主义的。
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结合起来,导致了交易成本的增加。
2.关于与特定交易有关的因素除了人的因素以外,还有三个因素与特定交易有关,也导致了交易成本。
一是资产的专用性(assetspecificity);二是不确定性的程度(extentofuncertainty);三是交易的频率(frequency)。
所谓资产的专用性是指一种资产一旦形成,就只有一种用途,而不能转作他用。
比如,一个企业生产汽车发动机,一个企业组装汽车。
生产发动机的企业将发动机卖给组装汽车的企业。
在竞争条件下,这两个企业在投产之前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
但如果生产发动机的企业除了将发动机卖给组装汽车的企业以外,没有其他市场,则一旦生产发动机的企业投产,他的资产就具有了一种专用性。
如果组装汽车的企业还有其他的发动机供应来源,则生产发动机的企业就严重依赖于组装汽车的企业。
结果,生产发动机的企业在交易中就处于不利地位。
但生产发动机的企业可能会估计到这种情况,所以事先采取一些预防措施。
这种预防措施就成为一种交易成本。
假如这种交易成本足够大,生产发动机的企业就不会投资生产发动机。
如此一来,在没有其他供货来源的情况下,组装厂就只有自己生产发动机了。
于是,两个企业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而成为一个企业。
这一理论解释了为什么在有些条件下上下游企业会一体化。
所谓不确定性的程度是与有限理性联系在一起的。
不确定性的范围是广泛的,既包括可以预期到的意外事件,但进行预期并在合约中提出解决法是有成本的;也包括一方具有信息,另一方缺乏的信息的那种不确定性。
所谓交易的频率是指交易发生的次数。
如果交易双方经常进行交易,那么,双方就会想法建立一个治理结构,降低交易成本;但若交易是很少发生的,那么,就不容易建立这样的治理结构,其交易的成本就要高得多。
如房地产的交易成本就比日常用品的交易成本要高得多。
关于《白银资本》
首先白银资本,在开篇,我不得不说我还没有看到银的资本之前,从来没有真正支持欧洲中心论的观点,但我也看到了白银资本,我发现我的脑海中根深蒂固的思想量身定制的以欧洲为中心的事件和意义的结论,照此发展。
银资本仍是非常大的,触摸它让我认识了巨大的作用,亚洲在全球,欧洲,并非如一些历史学家说,从很久以前,称霸亚洲乃至世界第一。
一个批评了传统的以欧洲为中心的思想,是一个非常明确的观点,并反驳了一些我们熟知的历史学家和思想家的思想和言论。
弗兰克甚至那些声称反对欧洲中心论的讨论他们的想法无法逃脱的枷锁,弗兰克下从不同的角度反驳了传统的以欧洲为中心的原则,并从一个新的相关历史数据的分析,以确定与过去截然不同的观点。
弗兰克重新分析历史数据,为读者在亚洲地域,海上贸易和土地交易,这个行业的活动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商品周转。
海上和陆路贸易便利和促进繁荣的港口城市和内陆运输。
在此基础上,弗兰克和统计,认为该地区的人口,城市化水平,即使在三个世纪前印度的城市化水平仍然高于欧洲在18世纪初的水平。
弗兰克的文章,然后讨论在亚洲的道路,其自己的活动范围和业务类型的各地客商。
与亚洲贸易的过程中,欧洲一直在赤字实际上,欧洲需要更多的贸易合作与亚洲,欧洲需要大量的商品在亚洲,但欧洲本身可以出口的东西不是很多。
在亚洲范围内操纵亚洲人,欧洲人不能进入这个行业。
欧洲人只是扶着手,来回之间,美洲,欧洲,亚洲能够转售的项目,在全球经济和贸易占经济总量的一小部分。
如果不是依靠在美洲的欧洲重金属,也许在欧洲乃至地方不能占据,但事实却是,很长一段时间,欧洲占主导地位的世界经济不能帮助,但似乎有点荒谬的论点在此点查看。
比我读的白银资本的最深刻的印象,写我的一些想法。
参数突破弗兰克的想法
原来以欧洲为中心,亚洲,美洲拉入全球经济和贸易体系,全球贸易在过去,更是全球平均。
但我在阅读的过程中,著名作家有时会使用一些更现代的标准来衡量的前几个世纪,如城市化进程中的数据。
不知道这是否具有合理性。
========================================== ================================ 经济史上的结构和体制变革 a> 因为在既定的制度变迁理论,其中包括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1993年,诺斯罗普诺贝尔经济学奖。
“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结构和转变经济历史)北“的重要工程之一,1981年出版(约诺斯罗普著作见附录)。
诺斯罗普认为经济史上的核心脏问题:第一,解释的决定,并衡量一个经济体的体系结构的性能;解释这个系统的结构变化。
本书的目的是提供一个新的理论框架,为经济的历史事实的分析。
在这本书中,术语“结构”是指的制度框架,“变化”术语指的是系统的建立,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突破(pp.225)的变化而变化。
该系统是一个系列的法规制定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的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pp.225 -226)。
(注:该系统是由人类的限制,它们的政治,经济,社会的互动提供了一个结构。
定期系统包括宪法,法律,产权,等等。
非正式制度的禁忌,习俗,传统,社会谴责的行为规范风扇等北,1991年,“机构”,JEP第5卷,第1期冬季pp.97-112)。
本文按照的顺序“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理论的解释(1)一书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是解释历史
A?。
诺斯罗普制度理论有三个理论基石:1,描述了一个系统的个人和团体;产权激励理论,定义理论的财产权利,国家实施; 3,上的“客观”的人有不同反应的意识形态理论的变化的影响。
1。
国家理论的存在状态有两种解释:契约理论(卢梭为代表)和掠夺(剥削)理论(马克思为代表表
)契约理论,国家起源的合同。
掠夺性的认为国家的一组或一类是代理,它作为代表的利益的团体或阶级的其他成员的组或类挤压的收入。
诺斯罗普这两个理论是不全面(pp.22),契约理论解释了丰富的最初签订合同,但没有解释的成员随后被不同的利益最大化行为,掠夺性理论忽略的合同最初签署的丰富和榨取租金的重点,一个人从他们的选民超过国家控制的控制。
他提出统一这两个的暴力的电位分布理论的。
契约理论假设平均分配的主体间性暴力的潜力,而掠夺性的理论假分配不均。
诺斯罗普构造一个国家的统治者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模型,在模型中的国家有以下三个特点:首先,国家取得的收入,一组被称为“保护” “公平”的交易服务;面临最的大华统治者收入各组不同的设计,不同的产权;能够提供相同的服务潜在对手的竞争一些的对手很可能会成为一个潜在的统治者的个人在其他国家和现行的政治和经济单位。
在这个模型中,诺斯罗普解决方案释放经济史上的两个基本方面:一方面,说明生产效率低下的产权,无法实现持续的经济增长,国家扩大展览趋势另一方面解释了所有的国家和内在的不稳定性,最终导致经济的转变,导致经济衰退。
诺斯罗普全国劳动模范主要有四个:统治者,代理商,竞争者和选民(如下图所示)。
关系的统治者选民印刷中国有句古话:水可载舟,亦能覆舟。
诺斯罗普的基本游戏规则由国家提供的基本服务。
它有两个目的:首先,定义形成的产权结构,竞争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第二个是社会的第一个目的框架的最大输出功率,以降低交易成本,所以该国加税(:24)。
可以得出这两个目的三个重要的推论:1,目的之二是不完全一致的,经常保持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冲突; 2,创建国家基础设施,旨在确定和实施一套财产权利,并指定代理的统治者的权力代表,统治者提供服务的供给曲线具有不同的形状。
国家制度的理论解释的变化和经济增长的承诺超越新古典增长理论的思考。
这本书开始与诺斯罗普批评新古典增长模型。
它是在长期的经济史变化的解释明显的缺陷。
国家的最优规模是由什么决定的呢
毫无疑问,在提供服务的国家有规模经济的优势。
国家的大小决定因素有两个:一是,地理因素,二是军事技术。
2。
产权理论科斯在他的文章中,“自然”(1937年)问题的企业为什么存在。
他认为,企业可以超越市场上的价格行业,以降低交易成本。
计算成本的选择决定了企业的市场评估成本和官僚组织的边界。
阿尔卡特下巴和德姆塞茨(1972),具有规模经济的生产企业(生产队)。
的章屋敞企业为集体合同。
诺斯罗普要分析经济组织,我们必须结合状态下使用的理论,交易成本理论(pp.35)。
该国和产权界定范围内的人谁统治了这个国家的福利最大化目标,效率和系统治理的租金最大化和降低交易成本有两个目的只有这样不完全。
由于稀缺性和竞争的存在,更有效的组织形式,将取代低效的组织形式。
但国家税收形改变的评估费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诺斯罗普统治者盈利,非自发的组织形式将会出现。
从内部或外部更高效的组织形式的生存,然后相对低效的组织形式存在(pp.45)的统治者是一个威胁。
3。
思想大多数经济学家把思想理论采取了模棱两可的态度。
事实上,在新古典经济学范式是很难的思想来考虑问题。
经济学假设人是理性的。
每个人都有机会的倾向。
搭便车的行为无处不在。
奥尔森的集体行动逻辑的,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印象。
他发现,当个人在小组活动的收益大于成本时,被迫个人活动,会产生一小群成员可以得到一个专属于个人的收入,而外人不能获得,大组将出现。
他还特别指出,大集团的组织和产生变化,这并没有带来独家的成员的收入,他们会趋于不稳定和解体。
委员会,个人仍然可以通过“搭便车”理性的人不会有承担的成本参与大型集体活动(:10-11)。
我们的现实中观察到的负面的东西。
诺斯罗普并不否定经济理性人的假设,但比新古典理论认为,个人的效用函数,至今身体现在的简化假设,复杂的。
社会科学家的任务是扩大理论,为了能够预测人的行为,如免费骑时,他们没有这样做。
的理论不适用,我们无法解释的行为所造成的大集团一些真正的改变(50-62页)。
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制度变迁的主导力量。
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上层建筑模型,我们足够熟悉。
诺斯罗普并不完全同意与马克思主义的常规。
他认为,在解释经济史的制度变迁需要意识形态的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