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分求
《看得见的正义》的读后感
教授陈瑞华的早期著作,花了一天的时间拜读完了。
书很精彩,当然,也打乱了我的计划。
有人说,从来不要把自己的生活安排的那么紧凑,因为你始终回避不了一本倾慕的好书会打乱你的生活。
陈的这本书就应该在这样的情形下闯入我的生活。
认识作者,当然作者并不认识我。
是最初在法律媒体上认识的,诸如等等报刊上得知有这么一个法学学者,其对中国现实的司法体制微词有加,尤其是我们当前的庭审制度,更是令作者感触有加。
于是,在这份愤懑或者说不甘中,作者扮演了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角色,试图以学者的力量来推动我们身边的一些个制度或者说事情的改革。
当然,这种角色,在,在法学界,也并非作者一人,象大家都熟悉的贺老师,也是属于这一类别的。
他们都怀着一种深厚的西方法治情愫,身体力行,以西方的所谓现代的法制文明理念来启蒙民智,来推进一些事情的演进,并且有些时候,还带有根本性的。
这与苏力所倡导的本土资源大概是有些不同。
以一种外界的眼光来观察我们这个社会,是他们这些知识分子的共同特征。
至今,对陈经常挂在口头上的禁止双重危险原则记忆犹新,这也是在公众场面上,其对于我国司法制度中的一些制度性缺陷的批判,诸如再审制度,实践中的司法审判出现的烙煎饼的现象的鞭挞。
之后,到了系统学习刑事诉讼法的时候,主讲人刘老师,更是对其《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赞誉有加,以一种鼓励的语言来鼓动学生们来拜读作者的这部著作,当然,由于某种原因,我至近仍未对该著作有全面的阅读。
虽然知道现在已经有了第二版,并且,手头确实也有一本借阅来的一册。
但我想,也是以后必读书目之一。
也许是由于这时代的出现新的声音的缘故,致使其成为了一种必然。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这句古老的法律谚语诠释了一种司法的性质或者说司法的理念。
也对司法的作了合理的定位,或者说找到了其应该的归宿。
司法作为一种活动,应该是过程化的活动,它诸如生产一种产品一样,我们关注的不仅仅是下了生产线的产品,而更应该关注于产品的生产程序与生产过程。
司法也具有同样的道理,它应该,甚至是必须向人们,向民众展示出具有产品性的判决书有一个合理的,令人信服的过程。
这是我读本书,对司法一个最直观的感触。
作者在书中,为我所青睐的还有另外一点,他能够从点出发,谈到面的写作路径也是为我所欣欢的。
记得曾经和一位挚友谈论法学类的著作写作方法时,我侃侃表达自己对一种写作方式的倾慕,那便是读者在读一本书时,能够感觉到有一种涓涓溪流入大海的快感。
具体来说,是以小见大的写作途径。
毫无意味,本书的写作,便具有了如此的特点,无论是作者的加入,或者是一种无谓的关心。
作者能够从审判方式的改革来窥视整个司法体制的缺憾,并且对其作出虽未来系统的,但不无深刻的剖析,应该算是本书的一个特色。
讨论的范围可以说比较广阔,有司法的性质,诸如司法的亲历性,司法的集中性,司法的被动性。
以及执行权的合理定位等等在曾经的学界里鲜为人知的理论,当然,在今天看来,也许并不具有所谓的超时空性,毕竟这些西方的东西已经为学界的人们所熟知,甚至是一个法科学生也知晓。
具体问题展示出普遍问题,正是作者独具匠心之处。
除了以上几点外,本书最显眼的地方,也在于语言的通俗性,以及案例的选择也具有相当的典型性。
如今,在法学界,以通俗性的语言来阐述精深的法学理论的这样一种文本或者说思路,已经是司空见惯了,无论老师,或者学生,都可以试验做一翻所谓的小规模的出版作业。
转借一下作者的话来说,这也许就是司法社会化所带来的法律社会化的效果之一吧。
观览本书,我们还可以发现作者所用的话语完全是西方法治式的,这或许也代表了当前人们包括我们法学学者们对我们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种观察维度,即用一种所谓的现代的,先进的文明制度来改造我们这个社会,来实现除旧推新的理想。
但这种思维,自从,我读了有关法治本土资源说的作者论调以后,对此也产生了一些疑问甚至怀疑。
如何实现未来制度与我们现有社会结构的有机衔接,却是本书作者未关注的问题之一。
也许我们会出现贺老师所说的那种有具体措施导引出法治的理想效果,但这也并不能排除会出现嫁接失败的惨局,而这种双重的结局,也是每一个法学学者必须加以论证与思考的现实但却是长远的问题。
极力推崇程序正义,是作者在本书中的思想凝聚.
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
“程序正义”不仅是实现实质正义的 前提和保障,而且其本身在保障人权、维护正义方面所具有的独立价值就使得它在现实和象征意义上都远远超脱了“正义工具”的价值和作用,成为“大于”“实质正义”的“正义之花”。
法律书籍推荐,与法律相关的书籍推荐,带详细介绍
法籍推荐《看得见义二版)》为什么推荐的是第二版呢
早在2000年,《看得见的正义》便已经诞生了,《看得见的正义(第二版)》是法律书籍经典著作的再版。
第一版2000年出版后,在法学界便很有影响,对于普及程序正义的理念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十年之后,作者结合现今的社会形势对全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全部围绕刑事诉讼法的经典格言展开。
是一本很值得推荐的经典法律书籍。
作者陈瑞华教授十年之后面向社会再度普及法学常识: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法律便是我们每个人都能行使的正义武器。
陈瑞华先生在《看得见的正义》一书中,对实践中种种司法不公的反思,对现象案例的层层剖析,表面上看鞭笞的是“轻程序”的现象,实际上叩问的是“轻权利”的现实,其严谨的思辨、智者的洞见,倾吐的是对权利的重视
因而,正义的尺度并非程序的正当,而是权利的实现
作者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在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和法律程序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学术影响。
曾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第四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被教育部遴选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陈瑞华教授在正式的学术研究之余,致力于法律理念的普及和启蒙工作。
在坚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前提下,更追求“做万场讲座”,努力向法科学生、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普通公众传播法律人的思维方式。
《看得见的正义(第二版)》用格言的形式讲述程序正义的理念,普及法学常识,穿插各种典故、寓言、经典案例,读来妙趣横生,不仅适合专业读者阅读,也非常适合普通读者阅读。
参考资料:
有什么适合中学生看的关于法律知识的书?
法和婚姻家庭法之有专门的普及知识的小儿。
几块钱一里面是法条,简洁易懂。
现在好像也有注解的版本。
如果有实在搞不懂的,可以上网搜索。
除此之外还可以读一些以案说法的一些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来了解,通俗易懂,没有法律知识基础也能轻易弄懂。
有哪些值得推荐的法律书籍和学习法律的心得
有哪些值得推荐的法律书籍和学习法律的心得作为一个法科生,我想贡献一些自己学习法律的一些心得,以便给予初学法律或者对法律感兴趣的同仁一些参考
以下纯属个人观点,欢迎大家本着共同进步的友好方式交流学习,请勿人身攻击
对此表示感谢
犹记得但是被法学专业录取时,那个压力,本就不喜欢政治,心想这四年该怎么过,但真正上第一节宪法课以后,就开始爱上法律了
不可否认的是,我的宪法学老师是我整个法学学习中的精神向导
你会觉得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个有气质的人一起,那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其实每个法科生如果能找到自己在本学科的精神向导实乃一大幸事。
因为她就是一灯塔,指引你,给予你动力和希望
而我最想说的是:对于法科学生,一定要坚持阅读
大学四年,学习上,最值得骄傲的就是阅读了几十本法律书籍
我把我们老师推荐的书一本本找来看。
第一本就是《西窗法雨》,刘星写的,这本书非常通俗易通,一个个小故事组成,每一篇都透过一个小故事,引出相应的法律思维和法律原则
特别有意思,后来又看了洛克《政府论》,原来一直认为国家才是最大的,知道第一节宪法课,我才知道,原来宪法就是为了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第一次了解无罪推定的法理
法律开始在我心中生根发芽
我不断的阅读,但有些法律书籍着实晦涩,尤其是法哲学,但我们老师说的一段话至今记忆尤深,她说:不要害怕读不懂,一开始可能会觉得不理解,但也要坚持阅读,读的越多,理解能力就越强,就越有读的兴趣,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所以,不管能不能读懂,我都会坚持读下去,记得当时读千帆老师的《宪法学导论》,一个小时读10页,600多页的书,整用了我2个星期。
读完后,那种收获的幸福感也是溢于言表的,千帆老师的这本宪法学导论是我认为写的最棒的一本
然后读《社会契约论》,读《论法的精神》,还有林达近距离看美国的四部曲,《历史深处的忧虑》《总统是靠不住的》《我也有一个梦想》《如彗星划过夜空》特别通俗,了解美国的法律生活,当时看这几本书,我都会忍不住流泪,当你看到有些人为了追求正义,争取权利而不惜一切代价时,内心是没有办法不受鼓舞,不动容的,真正的体会法律的神圣与魅力
还有陈瑞华的《看得见的正义》和那句有名的“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实现”,每一本法律书籍,每一次阅读,都勾起内心对法律最深沉的信仰与崇拜
我会在最后按顺序附上大学期间看过的书,虽不算多,但确实是法律学中值得品味的书籍
可以供大家参考
霍姆斯大法官在律协讲话中说过一段,我认为最深同感受的一段话,他说:毫无疑问,如果探求并去发现事物内在联系,任何事物都是饶有趣味的,任何一种职业都是崇高的
但是没有哪一种职业能像法律那样,以参与者的身份去体会当事人的悲欢,去感受生命的激流
我一直认为这一段是对法律最经典的诠释
是的,法律是最神圣而美好的
这是我眼中的法律
法律,不是最好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但也确是所有纠纷解决方式里最不坏的方式
它不完美,所以需要一直的与时俱进,顺应时代的发展
它有时难免沦为政府或者富人压迫人民的手段,世风越是污浊,越是需要我们不惧艰难,不随波逐流,越是需要一代又一代法律人用自己的良知和智慧去努力,去引导,去建立
身为法律人,我们应当担起如此重任
在此,我愿与一切有志之士一起,传播法治理念,弘扬宪政精神,去追求自由、民主、法治、宪政、人权
最后,用一句话结束我今天的分享:法律应当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2011年考研的问题
法学研究生考试内容和司考的内容差距还是比较大的,你为什么要考北大呢
说实话告诉你,北大太难考。
英语的你可以用新东方的政治用任汝芬系列专业课北大的不指定教材。
你最好去找个北大的在读研究生问问。
为什么我不是北大法律人
那时法学院的同学在上什么课呢
大一上学期的时候,他们修了巩献田老师的“法学原理”。
这是一门很糟糕的课,特别是和一同开课的张千帆老师的“宪法学导论”一比,无论从教学还是教材的角度看,前者比后者都要差很多。
如果只是如此简单的比较也罢,但糟糕的是,现在想来,这两门课在同学们的心中种下的恐怕是中国法研究低档,外国法(主要也就是美国法)研究高级的印象。
千万不要以为这些法学院的同学因此就高尚起来,不食人间烟火了。
04年因为物权法,巩献田老师可是风云人物,那时候,巩老师组织学者签了一份公丵开信,那封信上的学者多为同学,而且多为04级法学院的本科生同学。
我听讲是这样的,当时巩老师把这封信拿到课堂上,说欢迎大家签字,不签也没关系,不会和期末成绩挂钩。
但这最后一句让大家浮想联翩,纷纷签字。
之前说了,当时我并没有上这门课,关于此,我是从同学那里听来的。
后来我认识了法学院的一些同学,也碰巧在网上查到那个签名学者的名单,经过核对,的确很多同学都签了。
提这件陈年旧事的原因在于,虽然张千帆老师让大家成为了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的信徒,但我想,当时很多同学并没有言行一致。
他们崇拜张老师所传播的理论,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务实地在巩老师的信上签字,恐怕很多人甚至只是为了“可能会和期末成绩挂钩”的想法。
这件事让我第一次知道,理论和实践可以是两回事——你可以鼓吹一个理论,但你未必会实践那个理论。
下学期的时候,当年法学院的同学修了一门在我看来对他们影响深远的课程,陈瑞华老师的“刑事诉讼法”。
这是一门非常热闹的课程,我记得当时法学院的同学几乎人手一本陈老师写的那本《看得见的正义》的小册子。
他们对北大法律人的共识,以及对那本小册子的热捧,让我感到不解。
人手一册,空谈理念,这是什么人
我觉得是红卫兵——拿着毛选,生吞活剥谈马克思的红卫兵。
那时候我正在上朱苏力老师的“法理学”,他推荐了波斯纳、费孝通的一些书。
那是我接触理论书籍的开端,读得非常吃力,很多时候我都不能确定是否看明白了,上课也好像听天书一般。
有一次我课前正好把波斯纳讲初民社会复仇制度的那几章节看完,上课的时候终于跟上了朱老师的思路,那种高兴的心情我至今记得。
这与上陈瑞华老师课之后大谈程序正义的同学形成了鲜明对照。
虽然我成绩不好,但我真的无法相信陈老师传递的是知识。
为什么
对当时的我而言,经验当然是高中的,预习,上课,做作业,复习,考试,慢慢地扎实劳作,这样才能掌握知识。
可现在呢
无非就是上了几堂课,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可以界限很清楚地好像找到了解决中国法治问题的金钥匙,知识真的可以这么容易得到么
直觉告诉我,这不是知识,只是蛊惑。
记得当时学刑诉法的同学比较多谈论的案例是杜培武和辛普森。
美国那个辛普森案很出名了,而杜培武则是中国的一个普通的警丵察,是一个屈打成招的案例。
在我的印象里,教刑诉的老师们是可以直接忽视两个人的身份地位来谈两国法治的,同学们似乎也由此认识到程序的重要性,你看,有程序正义的美国,辛普森是那个结局;没有程序正义的中国,杜培武是这个结果。
但我感到不解,这是两个不同的人,极不相同,怎么能这么简单粗暴地进行比较呢
辛普森的名气大,财力雄厚,请了庞大专业的律师团,从案件伊始就受到了全国媒体的关注。
这不是制度给的,而是金钱和名气给的。
我当时的想法是,如果辛普森在中国,凭他的名望和财力,也可以达到和在美国一样的效果,肯定不会像籍籍无名的杜培武那样惨。
换过来,如果杜培武在美国呢
如果他杀妻,可是他没有名气,没有人会去关注他,而且他还没有钱,请不起辛普森那样的律师团,缺少了这些重要前提,他还可能成就传奇的世纪审判么
我认为不可能。
这不是一个狭隘的制度讨论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当然,如果无视现实,倒是可以在理论上自洽。
如果说这理论思考有美感,有力度,那也就罢了,但正如我前面讲了,既然知识传递的过程是如此轻松,那所谓理论就是空理论,没有力度,也没有美感,也就没有收获。
更何况,现实从来就不能被忽略,从来就应该是我们考虑问题时首先必须面对、观察和描述的,我无法相信这些老师脱离现实描述的理论。
我知道,我不会成为一个北大法律人了,这给我的大学学习生活带来了极大的麻烦,因为不相信老师教的,就要自己去找能相信的,所以就对课业本身提不起兴趣,成绩自然是一塌糊涂。
可现在回过头去看,我却感到无比庆幸,却更是为了警醒自己。
有人看过皆大欢喜么,好像看类似的香港剧
时装版就看<男亲女爱>(黄子华,郑裕铃),<野蛮奶奶大战戈师奶>古装就看<锦绣良缘>,<金牌冰人>,<野蛮奶奶>另外,说一句TVB的<男亲女爱>是喜剧的颠峰之作了,百看不厌.个人观点.同意我看法的也有很多人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