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国留学 LL.M.和MSL 有什么区别
老实说,答案是复制的,我不知道,但想帮帮你,我要是懂就出国了,希望你能出去,呵呵。
J.D. (Juris Doctor) 翻译出来就是。
它其实在是一个的基础学位(basic degree)。
在六十年代以前,很多美国的大学称之为LL.B., 和英国等国家的称呼一样。
只是六十年代以后,改称了J.D. 名字好听了许多。
J.D.是要读完了本科才可以读的,而且本科专业在所不论。
J.D.大约要九十个学分才可以毕业。
考虑到读法学院的都是最好的学生,而且读得非常辛苦,所以,称之为博士,其实也不过分。
美国几乎所有的律师、法官、大学教授都是J.D.毕业,尽管理论上还有比J.D.更高的学位,如:LL.M 和 J.S.D., 但美国人很少去读。
连的大法官都清一色是J.D.毕业。
LL.M 和 J.S.D.一般供外国律师和学者来读。
有一些美国人,他们的J.D.是在一般的大学读的,为了提高档次,他们也许会到一个较有名的大学再读个LL.M.。
能够潜心读J.S.D的,大多是喜欢呆在图书馆里图清净的人。
在英国,LL.M.比LL.B.高一级,在美国,有些LL.M.理论上也比J.D.高。
但美国的法学院里,其实没有人太在乎这个比较。
有一些供美国J.D.学生进修的特定专业LL.M.,如知识产权、房地产,国际贸易等,确实是比J.D.的位阶要高。
但是,大部分外国学生来读的LL.M.其实是为期九个月的比较法MSL(Master of Comparative Law)。
在美国人的眼中,这种学位的含金量是没有J.D.高。
在美国本国市场对LL.M.的需求量很小。
所以,LL.M.的毕业生在美国找工作非常难。
考过律考后,做做移民案子还可以,其他的核心业务就很难涉及。
J.D投入的时间和金钱是LL.M.的三倍,理应比LL.M吃香。
但考虑到LL.M.只需九个月,还可以考律考。
对那些不是很有钱,也不愿负债过多的人,其实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倘若回中国发展,LL.M加上美国,其竞争力应该不会比J.D.差。
不过如果你在国内本科或硕士都不是法律,那么你最好还是读个J.D.,这样才勉强称得上一个法律人。
LL.M. 和J.D.的申请 如果你在国内读的是法律本科或法律硕士,你就可以申请LL.M.。
如果你光有,而没有法律学位,也不是不可能申请LL.M., 不过你要做一些解释和包装的工作。
只要美国教授对你有信心,相信你有法律本科同等教育程度,你就行。
LL.M只需要提交托福成绩,不需要LSAT。
我知道的绝大多数中国J.D学生,都是先读了LL.M后转J.D的。
通过LL.M转J.D.比直接读J.D多一些好处:一、不用考LSAT。
二、可以提前考律考。
三、不用出示长达三年的财力证明。
四、LL.M比较轻松,可以慢慢调整适应。
不过,真本事要下苦工夫。
认认真真读完三年和混一年,以后的结果会有很大的不同。
LL.M 转J.D.,大部分学分可以转过去,只需要再读两年就可以J.D毕业了。
转学位一般不要求递交LSAT成绩,但你的GPA 要达到一定的要求,可能成绩要在所有J.D. 一年级学生里的前50%。
如果你想申请J.D同时保留LL.M.的话,你就必须递交LSAT的成绩,另外花三年完成。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LSAT每两年在北大考一次。
在美国一年可考四次。
托福有600分以上,理论上所有的大学的LL.M都可以申请了。
美国的大学有四千所,但是ABA认证的法学院不到两百所。
共分四级。
TOP 10 应该是很好的大学。
二十到五十之间,好像没有太大差别。
好大学的优势不光在教学,更重要的是校友资源。
这非常要命,找工作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靠近城市的大学,学费贵,但工作好找,想来值得。
我当时申请了美国的法学院,最好的一所把我拒绝了,其他的四所都发了通知。
但都没有奖学金。
最后我挑了最便宜的。
一年学费才六千美圆。
物美价廉,超级抵买。
迄今我非常满意。
据传言,一年招四百个LL.M, 一年的学费大约要两三万美圆。
另外加上生活费和杂费的话,一年大约总共要花四五万才弄得下来。
光靠这个项目就赚了不少钱。
话说回来,要是我真有钱的话,我也会去读,因为近水楼台先得月,靠着大树好乘凉。
在美国读法学院,即便是国际学生,第二年一般也能借到学校贷款。
如果你愿意负债的话,总能借到钱。
借钱读法学院,一点也不可耻。
绝大部分的学生都或多或少要靠贷款才可以把把书读完。
毕业时负债十万以上,在很多法学院是常见的事情。
不过如果你在纽约的大所能顺利找到工作的话,一年赚十来万也是轻松寻常的事。
每年都为LL.M学生举办大型的Job Fair, 许多律师事务所都到那里招人去,所以纽约大学的学生就业方面有优势。
的就业形势和纽约大学差不多。
如果LL.M学生多的话,学校相应会重视一些。
如果学生少,你就只好到J.D.那里插班旁听去。
的学生,第一年暑假一般都会去律师事务所做Externship, 第二年暑假会去做 Internship。
Externship可以赚些学分,但是赚不到钱。
Internship不但可以赚到钱,而且干得好的话,第三年的时候就会收到雇主的聘书(offer)。
法学院的毕业生就业要比别的专业晚,因为毕业后学生一般还要花三个月时间准备律考。
然后要花四个月的时间等成绩。
正因为如此,第二个暑假的实习显得尤其重要,是迈向就业的桥梁。
就业关系到学校的排名。
所以每个学校都会很重视。
法学院的第一节课有可能就是教你如何写简历(Resume and cover letter)和积累人际关系(networking)。
最好的学生一般希望先去做一两年法官助手,这是收入不高的差事,但很锻炼人,这段经历对以后从事律师职业会非常有帮助。
美国的法学院教授待遇也很好,要最优秀的毕业生才可以任教。
美国目前比较缺专利律师和税务律师,有理科背景和对数字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朝此努力。
法律手抄报内容
与法: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青少年是祖国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
青少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
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
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名人名言: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拉德布鲁赫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阿奎那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未成年人保护法>摘录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
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违法案例:四超级网虫两个月偷车8辆得赃款全为上网4名14至16岁的始兴县花季少年,家境并不贫寒,但却在短短的两个多月里时分时合,盗窃摩托车8辆,将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上网。
民警将他们抓获后发现,他们都是以网吧为家的“超级网虫”。
4月12日,当他们在仁化县城某网吧昏天黑地玩了一天一夜,发现口袋空空,便将目光瞄准一辆“本田”摩托车……就在他们得手后欲驾赃车回始兴县销赃之际,落入了仁化县公安局仁化镇派出所民警布下的法网。
其中一个少年谢某今年16岁,已经辍学,他告诉民警:“反正一天到晚都在上网,饿了,就叫上一份快餐,困了,就睡在网吧的长凳上,没钱了就出来弄点(指偷东西)。
我先后和‘朋友’一起偷了5辆摩托车卖钱,一般每台摩托车可卖到500元左右。
”经审讯,4名少年交代,自今年春节后他们时分时合,先后在始兴县、仁化县等地盗窃8辆摩托车的违法犯罪事实。
知识宝库:青少年保护法的条例有哪些<<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儿童权利公约>>1991年12月29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收养法>>1991年12月29日<<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
古代皋陶案件读后感
法律常识记忆口 、管辖 要破案,找公安安部门管得宽, 偷抢拐卖骗,杀人放火与强奸; 要是罪犯是个官,立案就找检察院, 贪污贿赂和渎职,利用职权侵人权, 直接立案不可以,省级以上先过关; 侮辱诽谤和虐待,暴力干涉与侵占, 只要不出人命案,不去法院没人管, 侮辱诽谤别过分,危害国家有国安; 轻伤重婚遗弃案,通信住宅知识权, 伪劣商品做与卖,公安检察不立案, 只要手里有证据,去找法院也给管; 还有一些小机关,光看名字就好办, 走私犯毒找海关,危害国家有国安, 军队只管军内事,监狱只是管罪犯; 虽然分工有不同,案件牵连帮着办。
二、级别管辖 法院专职管审判,基层法院是骨干; 刑事案件大多管,无期\\\/死刑往上传, 上院接案忙判断,不够标准往回返, 检察机关权力大,送上以后不退还; 国家安全和老外,死刑无期归中院, 一人有罪往上传,全案一起连锅端, 上院认为有必要,也可屈尊代审判; 两个高院挺清闲,不归自己不审判, 死刑复核最高管,权力下放挺混乱。
民法口诀 1、民事诉讼特殊时效 一伤未租寄,两年有效期;三环被污染,四年有两际;五年人寿险,二十殊可延。
意思分解: 第一句指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二句指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第三句含义是环境污染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四年有两际”指的是国际货物买卖和国际技术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五年人寿险”指的是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的情况。
最后一句见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可能还有其它特殊的诉讼时效没有包含进来,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在遇到时编进去一起记忆,效果会很好。
2、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 口诀:条约优先,国际惯例;行为能力,可以定居;不动产权,所在法律;合同争议,不选则密;侵权之地,同国法律;结婚之地,法院去离;扶养关系,被扶最密;动产死地,不动之律;外法惯例,不违公益。
说明:此章内容很重要,几乎每年必考。
上述口诀,每句和一条对应,一对照就明白。
附:民法通则第八章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百四十二条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五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一百四十六条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八条 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一百四十九条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五十条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三、复议管辖 复议就是找上级,省级\\\/中央不可以, 地方不能管直属,自己部门可处理; 地域管辖比较难,犯罪之地是关键, 流窜犯罪民愤大,管制缓刑居地管; 几个法院都有权,谁先受理谁先管, 犯罪主地要合适,必要之时可以转; 国际犯罪影响大,谁能捕获谁能判, 车船飞机停靠地,列车再加目的站, 跑了和尚不跑庙,国外犯罪原籍管, 使馆虽说中国办,可是也按外国算, 老外国外欺负人,他一入境咱就办; 服刑罪犯有漏罪,一般要归原审管, 服刑之地犯罪地,若是合适可以转, 服刑其间又犯罪,服刑之地必须管, 脱逃其间犯了罪,哪里发现哪里管, 这些囚犯真麻烦,不如一枪崩了算; 现在军民搞共建,可是审判分开算, 只要不是穿军装,一律就归地方办, 军事秘密不要沾,粘上就归军队管, 铁路法院管自己,有点争议地方判。
四、关于拘留 被发现,有证明, 被指证,畏罪行,(“畏罪”自杀\\\/“畏罪”潜逃) 毁证伪证加串供, 多次流窜与合伙, 不讲真话身不明; 公安机关来执行, 县级以上开证明, 通知\\\/讯问各一日, 没有问题就放行。
三日上报检察院, 七天之内作判断, 普通最长十四天, 三十七日最长限。
关于逮捕 三证三期一徒刑, 一批一决一执行, 通知\\\/讯问各一日, 不妥释放发证明。
注:“三期”:重病\\\/怀孕\\\/哺乳,与劳动法“三期”区分。
读此口诀,记忆34种从重情节 情节加重犯,罪名多又乱,读过此口诀,记忆不困难: 幼女跟儿童,索贿与累犯; 内外勾结犯国安,利用武\\\/警搞叛乱; 四个未成年, 教唆毒品与贩黄,引诱聚众搞淫乱; 四个国家干, 失职造成破产,掌握机密逃窜,非法拘禁和诬陷; 三个司法员, 伪证毁证妨作证,逼供引起人命案,非法搜查进房间; 拘禁殴打又侮辱,利用卖淫促三产, 假币制造运与卖,保护区里树乱砍, 邮政人员搞偷窃,个人挪用特殊款, 走私武装掩,冒充警察骗,缉毒人员护毒犯, 毒犯二进宫,制黄又乱传,监管虐待死与残, 骗汇伪造报关单,有关人员帮着干, 战时破坏与阻碍,军队装备与人员。
关于结果加重: 1.抢劫:入户上车抢银行,多次巨额有伤亡,冒充军警持着枪,特殊物资不能抢。
2.强奸: 当众轮奸,多人伤亡,情节恶劣。
从轻从减和从免,要看情节和表现, 第一等,应当免,没有损害中止犯, 第二等,可以免,自首罪行轻,毒品收前铲, 第三等,应减与应免,两个过当胁从犯,自首立功双表现, 第四等,可减免,国外犯罪已判,重大立功表现,贿赂双方交待,小额贪污退款, 第五等,是从犯,从轻从减和从免, 第六等,可轻可减又可免,聋哑盲人预备犯,邪教良心有发现, 第七等,应当减,造成损害中止犯, 第八等,应当从轻和从减,不满十八坏少年, 末一等,可以从轻和从减,教唆未遂精神病,自首\\\/立功未遂犯。
个人所得税每年1--3分,记一下吧: 1.应纳: 工薪承包个体户, 特许稿酬和劳务, 股息利息加红利, 偶然所得转与租。
2.免纳: 政府\\\/组织发奖金,(省部级以上) 国债利息国家补,(补贴\\\/津贴) 三费两金一赔款, 外交离退老干部。
(离退休干部\\\/职工) 3.可减: 残疾孤老和烈属,自然灾害受痛苦; 减免不能太随意,财政部门来作主。
注:福利费\\\/转业费\\\/复员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
与民诉先予执行的四费一金一报酬对比记忆: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医疗费\\\/抚恤金\\\/劳动报酬。
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赔偿金也免税。
第一部罗马历史上的成文法:《十二表法》; 第一个形成宪法的资产阶级国家:英国宪法(“近代宪法之母”); 第一个人权宣言:《独立宣言》\\\/美国; 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美国宪法》; 第一部欧洲大陆成文宪法:1791《法国宪法》; 第一部资本主义社会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民法典》); 第一部现代资产阶级宪法:1919《魏玛宪法》(《德意志共和国宪法》); 规模最大(第一)的资本主义国家民法典:1900《德国民法典》(“德国法律科学之大成”); 第一部日本成文法典:《大宝律令》; 第一部日本宪法:《明治宪法》。
今年司考第一次考法制史(律考86--92有考),那就记一记第一次吧: 第一次公布成文法:郑国\\\/子产\\\/“铸刑书”; 第一部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战国\\\/魏\\\/李悝; 第一次改法为律:商鞅\\\/秦; 第一次废除肉刑:汉文帝; 第一次确立“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 第一次“八议”入律:《魏律》; 第一次“官当”入律:《北魏律》\\\/《陈律》; 第一次规定“重罪十条”:《北齐律》; 第一次废除宫刑:南北朝时期; 第一次规定“准五服以治罪”:《晋律》\\\/《北齐律》; 第一次死刑复奏:北魏太武帝; 第一次设立大理寺:北齐; 第一次规定“十恶”:《唐律疏议》; 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宋刑统》; 第一次以六部体例定律:《大明律》; 第一次设立大诰:明太祖\\\/朱元璋; 最后一部(倒数第一)封建成文法典:《大清律例》; 第一个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 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刑法典:《大清新刑律》; 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第一部北洋政府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第一部近代史上正式公布的宪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