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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尾酒经济学读后感

时间:2017-07-01 10:33

如何看待辛普森夫人。

个人简介  辛普森夫人是那个让温莎公爵不爱江山的美人。

辛普森夫人能在英国史上留名和她得以如此出名,都是因为温莎公爵为她放弃王位,一时间传为佳话的缘故,我们对辛普森夫人的了解,也仅至于此了沃利斯(辛普森夫人)究竟是怎样一位女人

值得温莎公爵为他放弃英国王位

英国知名传记作家查尔斯·斯海厄姆撰写的《辛普森夫人传》详细记叙了她的成长、情感和人生历程,披露了辛普森夫人一生中很多鲜为人知的幕后故事,值得一读。

童年经历  是私生女,所以她从没受过洗礼   贝西·沃利斯·沃菲尔德是私生女,生于1895年6月19日。

那时候美国正从一场灾难性的经济萧条中缓慢地恢复过来。

然而,沃利斯一家所在的巴尔的摩那简陋、雅致、偏僻的区域看不到大萧条带来的明显影响。

沃利斯的父亲蒂科尔是这个家族中比较另类的一员。

他体格虚弱,18岁时得了肺结核。

  那时候的结核病患者是禁止与女性同居的。

可是在25岁时,蒂科尔堕入情网,他遇到了24岁的艾丽斯·蒙塔古。

艾丽斯活泼可爱,一头金发,非常漂亮迷人。

  在与结核病人接个吻都被认为是很危险的,甚至会丧命的年代,艾丽斯的确需要年轻人全部的勇气和胆识才能和爱人开始这段浪漫的私情。

他们避开家人的监视,在便宜的小旅馆、公园等地共谱爱的夜曲。

令人震惊的是,艾丽斯怀孕了。

  对于美国新教圣公会教徒的家庭来说,让非婚生子女出生是个灾难。

因为这意味着这个家族将名誉扫地,甚至有可能被驱逐出新教。

无论是沃菲尔德家还是蒙塔古家都不愿冒此风险,而身处这样的丑闻之中。

他们不准孩子在巴尔的摩出生。

  1895年年初,这对年轻恋人离开家乡去有名的度假胜地——位于宾夕法尼亚和马里兰州交界处高山之巅的蓝岭峰。

  1895年6月19日,艾丽斯的孩子平安降生。

这个名叫贝西·沃利斯·沃菲尔德的婴儿不仅是沃菲尔德和蒙塔古家族中唯一没有记录在册的后代,也是沃菲尔德家族中第一个不曾受过洗礼的孩子。

家族中新教圣公会的长老们不同意举行洗礼。

基于她是私生女这一无可辩驳的原因,巴尔的摩的教会组织也支持这个重大裁决。

1910年4月17日,等到巴尔的摩的基督教堂开始接受沃利斯时,为了获得教会的承认,沃菲尔德家伪造了她的洗礼记录。

而作为她没有受过洗礼这一事实的后果是:她三次婚姻中有两次按照教义是无效的,其中包括她1937年嫁给温沙公爵。

在教会的人看来,沃利斯是个没有受过洗礼的人,终究将饱受永久的惩罚。

  她小时候就派头十足、自命不凡   沃利斯是个外向、调皮、活泼的小姑娘。

艾丽斯爱她,并为她而骄傲。

她每周都给沃利斯拍照以记录她的成长。

到1900年时,祖母的房间里挂满了300多张沃利斯的照片。

艾丽斯参照伦敦艺术画廊的做法,给这些照片取名为“沃利斯童年照”。

沃利斯天生是沃菲尔德家的人:派头十足、自命不凡。

据克利夫兰·艾默里说,她把她的第一批洋娃娃称呼为阿斯特太太和范德比尔特太太,她俩是当时纽约上流社会的“皇后”。

她最早接触到的读物就是有关时尚、歌剧、流行时装,以及有关英国国王和王后的故事。

她从小就像王室成员那样举止高贵优雅,她从不叫艾丽斯“妈妈”,而是叫她“妈咪”。

  1902年,沃利斯进入艾略特大街2812号,成了艾达·奥唐奈小姐幼儿园里的一名学生。

也就在那儿,沃利斯开始显露出她的个性:样样都争第一。

七岁那年,有一天奥唐奈小姐问全班:“是谁图谋炸毁伦敦国会大厦的

”一个坐在沃利斯后面的小男孩抢先站起来大声答道:“盖伊·福克斯

”——正好这也是沃利斯想回答的正确答案。

盛怒之下,只见她抓起木制的铅笔盒,狠狠地朝那男孩头上打去。

  10岁时,沃利斯进入圣保罗街714号时髦的阿伦德尔女子学校,离她外祖父母家只相隔几座房子。

每当有同学因为她母亲接收房客而嘲笑她时,她就用她厚实的鞋底打她们。

  卡罗尔小姐是当时阿伦德尔学校的校长。

沃利斯常常蔑视她的权威,从而被公认为既粗鲁又傲慢,她的粗话常使老师们目瞪口呆。

尽管沃利斯在家里和在学校经常挨打,她还是那么自负、固执而又死不悔改。

她发奋地学习所有的知识和技能:学打篮球、学做针线、学烹饪,学习历史。

虽然她并不漂亮而且一旦受到冷落时,常戏剧般地头痛和晕倒,但她的热情、活力、魅力使她很有威望。

据她的一个同学说,她骨感而又生机勃发的体形、阳刚气的双肩、“印第安人”似的头发、脸型及外突的下巴,使她在同龄的女孩中与众不同,可以说“很出众”。

她总是穿戴干净、整洁,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因为她知道任何仪表上的邋遢都会招来木梳子的鞭打或罚洗冷水澡。

她的铅笔总是削得尖尖的,衣服和裙子熨烫得笔挺。

从未有人看见她嚼口香糖或啃吃剩的半个苹果。

  她每次都认真研究猎捕对象   12岁时,沃利斯变得更加叛逆,她的聪慧、伶俐简直让人受不了。

她高而尖的嗓门、一串串连珠炮似的问题、大胆又信心十足的神情加上常戏剧性发作的头痛病使她成了公认的难管教的孩子。

她顺从而有耐心地参加新教圣公会教徒沃菲尔德家和蒙塔古家的各种宗教活动。

尽管她事实上从没受过洗礼,但是两家都确信她已是坚定的信徒了。

在那个年代,年轻女孩通常只会缝纫、做饭、准备菜谱,只会把时间花在穿衣打扮、打篮球上,沃利斯却早早地开始追求男孩子了并筹划着自己的未来。

她想当医生、科学家或者探险家。

  1911年,沃利斯去了弗吉尼亚米德尔堡的勃尔兰德,那是个专门面向富家子弟的夏令营。

在那儿沃利斯陷入了初恋。

她迷上的人叫劳埃德·塔布。

塔布是个有大笔财富可继承的英俊少年,看上去如运动员般充满活力。

阿伦德尔和勃尔兰德的其他女孩子们非常妒羡她这位绝顶完美的男朋友。

她们相互打听,想知道作为她们中最不漂亮的女孩是如何成功地追到她们公认的帅哥的。

  沃利斯成功的秘密在于她认真仔细地研究过她的猎捕对象。

尽管对于足球没一点兴趣,她设法了解到塔布在学校足球队踢进的每一个球。

她知道他以多少分钟夺得了游泳比赛的冠军,喜欢吃什么冰激凌以及酷爱冬季滑冰。

这些得归功于塔布的朋友们。

他们悄悄帮助她实现了阴谋俘获塔布的计划。

  沃利斯知道如何去奉迎男孩子,如何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她大胆地抚摸男孩子壮实的双臂,尽管这种举动被认为有些过分和有失体统。

她还懂得如何逗塔布一家人开心、讨他们喜欢。

在格利洛纳这座宏伟的、门前有大庭柱的战前华府里常常荡漾着她清脆的咯咯笑声。

在那个悠长的夏季,她在那儿度过了许多宝贵的午后。

她和劳埃德相互吟诵着法兰西帝国史诗、一起朗读着布思·塔金顿的畅销书《俊友》。

俩人常常是你读几段,我读几段。

有意思的是,她尤其喜欢那些有关国王、王后的故事,有关平民如何引起皇室的注意、获得他们青睐的描写。

  “她的房间里挂了几十张王子照片”   和当时成千上万的所有年轻女孩一样,沃利斯迷恋上了传说中的英国皇位继承人——长着一头金发、年方十七的威尔士王子。

她的房间里挂了几十张王子的照片,她还剪辑出所有有关王子的报道,时刻关注着王子的一举一动。

1914年,沃利斯从奥德菲尔德兹毕业了。

已经是十八岁的沃利斯,按照传统习俗到了该公开出席一些社交活动的时候了。

机遇来临了:那是对于所有巴尔的摩年轻女孩来说一年中最重大的事件。

单身四对舞会是当时最高档次的社交聚会——女孩子能参加这个舞会,是对她社会地位的一种保障。

五百个女孩子中只有四十九人能够幸运地受到邀请。

这个盛大、隆重的舞会按惯例将在12月的第一个星期四在抒情大剧院举行。

夹杂着兴奋、担忧、沮丧的复杂心理,沃利斯心情亢奋难以入睡,心中只徘徊着一个问题:她会是那49个幸运儿中的一个吗

  终于,决定命运的早晨来到了,她急忙撕开信封。

那里面有那张无比珍贵的请柬

她眼下要做的全部事情是设法置办服装、请一位家庭成员作陪伴、准备服饰上的装饰花。

  沃利斯只有用甜言蜜语去打动所罗门大舅舅,说服他最大限度地支持她。

最终舅舅给了她20美元——这至少足够买30件衣服,真是难以想象的一大笔钱。

沃利斯把这笔钱全部用来定做一件礼服,只有一件。

  这是一件白色缎子晚礼服,和著名交际舞蹈家埃琳·卡斯尔身穿的在巴黎缝制的沃思女礼服一模一样。

她又花了更长的时间来学习一步舞和刚刚兴起的探戈舞。

她还大大提升了她的华尔兹舞技。

  舞会上,沃利斯连续几个小时一刻不停地跳着舞,差点跳断了腿。

每当一个新舞伴过来,她都把全部的关注集中在对方,从不谈论她自己。

于是,年轻人会一次又一次回到她身边。

尽管在那天的女孩子当中,她可能属于最不漂亮的一个,但是她聪明、有魅力,她很清楚这一点。

初遇王子  25岁,初见偶像威尔士王子   自从那个美妙而又让人感到荣耀的夜晚之后,沃利斯开始把自己看作女人。

沃利斯真是个男人迷:她甚至不怕会被人家说三道四,开始了她一系列令人费解又眼花缭乱的浪漫情史。

1914年1月,她随表姐到新组建的海军航空中心基地散心,邂逅了英俊的军官厄尔·温菲尔德·斯潘塞,这个人成了她的第一任丈夫。

  1920年4月7日发生了一件大事。

威尔士王子与表兄路易斯·蒙巴顿在乘名望号巡洋舰去澳大利亚途中来到圣地亚哥。

年轻的王子纤瘦、矮小、一头的金发,显得迷人又随和,很快便征服了整个圣地亚哥。

下午2点30分,他与蒙巴顿来到海边,和战场上归来的退伍老兵们握手,然后在礼堂内向大约2.5万人发表了演说。

  沃利斯一定对没有被邀请出席在新墨西哥号战舰甲板上为欢迎王子举行的盛大午宴,以及随后在阿鲁斯图克号和皇家海军舰艇名望号上接受王子的接见之事而愤懑不平。

很可能是温菲尔德的酗酒和不检点的行为以及与上司的冲突最终带来了这个严酷的社交惩罚。

  那天晚上沃利斯和温菲尔德一起出席在科罗纳多饭店的市长舞会。

可是她的自尊心又一次受到了打击,晚宴的来宾名单中没有她的名字。

沃利斯只是远远地看见身穿皇家海军夏季白色制服的王子与数不清的人握手。

王子很早就离开了。

  虽然沃利斯见到她少女时代的偶像时一定非常激动,但是这段令人兴奋的经历立即被婚姻的阴影所吞噬。

  初婚不幸,她放纵自己   5月份,艾丽斯来看望沃利斯,发现她很伤心。

温菲尔德几乎彻夜不归,偶尔在家时,不是拍桌子就是砸家具。

他说他打算回佛罗里达,他爱上了那儿的一个姑娘。

  转眼到了1921年的春天,沃利斯和温菲尔德搬进了加利福尼亚大道上的布赖顿酒店公寓。

她很快就后悔作了这个决定。

温菲尔德歇斯底里的喊叫经常在半夜把全酒店的人吵醒。

温菲尔德把她锁进浴室,一关就是几个小时。

他经常烂醉如泥,并且和别的女人有染,也许还有男人。

最后,沃利斯只有选择离婚。

  不管对蒙塔古家族还是对沃菲尔德家族来说,离婚是一件前所未有的丑事。

艾丽斯和贝西姨妈设法劝说她打消这个念头。

此后,她的丈夫去中国服役,而中国对于一个年轻女子来说显然是个不太合适的地方,这使得她的行为比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更容易被接受。

她又开始频频约见很多老朋友。

  在意大利大使馆举办的一次招待会上,沃利斯向迷人的意大利大使频送秋波,她达到了目的。

随后,沃利斯又开始注意上了阿根廷大使馆一等秘书、35岁的费利珀·埃斯皮尔。

沃利斯得加紧行动,不能错过任何机会。

她设法让自己受到邀请参加埃斯皮尔也会出席的晚会。

这只丑小鸭拿出当年威灵顿谋划滑铁卢战役的全部勇气和决心开始筹划如何引诱费利珀·埃斯皮尔上床。

用她老一套会奉承的伎俩,沃利斯果然从追逐他的华盛顿社交名媛手中把他俘获过来。

他们的私情成为了华盛顿的一桩头号丑闻。

  1926年的圣诞节,沃利斯接受了老朋友玛丽·拉夫雷的邀请,去纽约过圣诞节。

她去纽约的决定导致了一次偶遇,使她变成了辛普森夫人。

曲折经历  “才华横溢”的辛普森夫人用婚姻改变命运   在沃利斯的面前,人生没有捷径。

父亲早逝,只有妈妈的她度过了贫苦而动荡的童年。

她知道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在青春绽放之时,她精心经营,嫁给了海军部的斯潘塞。

运气着实很差的她在婚后发现,她的丈夫不仅是个酒鬼,还与其它女人有染,在军队里放浪不羁,没有任何前途可言。

在尽力弥合之后,她的第一段婚姻仍以离婚收场。

她不再是斯潘塞太太,也不再是一个可以憧憬婚姻改变命运的少女,她又做回了沃利斯,一个离过婚的可怜女人。

  在人生的低潮期,沃利斯积极拓宽社交面。

机会又来了,她闯入了一个已婚男人的生活,摇身一变成了中产阶级,被大家称为辛普森夫人。

她的侵略固然是不体面的,但是在英语中“ambition”有两个解释,一个是进取心,另一个是野心。

沃利斯的野心被唤醒了,她怎么可能满足于做辛普森夫人。

顶着这个身份,借由辛普森的社交关系,她终于来到了王子爱德华的面前。

  一个经历过两次婚姻的女人,凭借什么征服了英国最有地位的男人——爱德华八世

论长相,她没有通常意义的美貌。

论身材,她瘦骨嶙峋,那时也不流行骨感美。

更何况爱德华从王子时期开始,就已经被各式情人包围。

王子的情人绝非等闲之辈。

她们美貌娇媚如塞尔玛,个性十足如驾驶飞机的女飞行员贝丽尔,热情痴心如达得利夫人……除了这些没有社交地位的情人,还有一堆身份高贵的公主企盼与国王结成连理。

  沃利斯却打败了她们,以她无可比拟的魅力收服了爱德华漂浮不定的心。

她广泛的兴趣使他俩兴味相投;她诙谐的段子和智慧的评论使他刮目相看;她品位不凡的着装让他惊艳不已,再加上她精明的手段最终让国王俯首帖耳,她就这样俘虏了英国未来的国王。

但爱情之外的现实是:一个离过两次婚的美国女人是不可能被英国王室所接受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国王毅然放弃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投奔了爱情。

  这与其说是一本人物传记,不如说是一本“女性自救书”。

辛普森夫人简直是一个最“才华横溢”的编剧,她把自己的人生撰写得跌宕起伏,常常挽狂澜于即倾,于平淡中见华彩。

至于最终她还是距王位仅一步之遥,调侃地说,她只是一个编剧,结局要由制片人和导演说了算;正襟危坐地说,那就是中国的一句古话:“命中七寸,难求一尺。

”但经历了这样的生命历程,能够生存下来并保有国王毕生的爱,她至少也是一个传奇. 王储心血来潮  1931年6月,王储心血来潮,又玩起搁置已久的老把戏,换上便装,一身普通佣工打扮,登上一列便车,只身出外游玩。

火车空空荡荡,偌大一个包厢,除王储外,只有一个单身女人。

那女人金发蓝眼,皓齿厚唇,体态丰盈,秀色可餐。

言谈间风情千种,移步时仪态万方。

王储偷窥良久,怦然心动,不禁打破在女人面前冷若冰霜的冷面郎君习惯,主动与那独身女子攀谈。

二人天南海北闲扯,从伦敦的雾天到大西洋的风,从法国的白兰地到西班牙的古城堡,话越说越多,一发不可收拾。

年届37岁的王储第一次彻底投入,感到身心愉悦的快活。

这个女人来自大西洋对岸的美国,也就是促成英王退位奇闻的辛普森夫人。

到这时为止,辛普森夫人仍不知王储的真实身份,仍把这位与她主动攀谈的英国男人当作一个普通劳动者。

  列车邂返以后,王储和辛普森夫人一见钟情,成为知交。

两人频频约会,形影不离,双双出没于上流舞场,下等酒吧。

泰晤士河游艇上,维也纳多瑙河岸,意大利比萨斜塔,到处留下王储的开怀笑声和辛普森夫人的莺啼软语。

二人一个风流倜傥,一个绝色倾城,一时成为新闻焦点和人们街头巷议的对象。

有人大谈辛普森夫人被立为英国王妃的可能性,但这一猜测立即被洞悉英国王室继位惯例的人们否定。

辛普森夫人虽有沉鱼落雁之色,浑身上下确实透露出雍荣华贵之气,但她年长王储好几岁,有过婚史,出身于贫贱人家。

不仅如此,辛普森夫人还是美国公民。

一向高傲无比的英国人绝不会接受一个已婚的美国妇女为自己国家未来的王后。

这有损于大英帝国的赫赫威名

王储钟情于辛普森夫人大概是逢场作戏,一场闹剧而已。

对她的评价  辛普森夫人,美国人,原名沃丽斯 沃菲尔德,平民家庭,早年丧父,受过很好的中等教育,无力读大学。

第一次嫁给一个军人,第二次嫁给商人辛普森先生,随后移居英国。

谜一样的沃丽斯,用了什么招数,竟然偷走了英国国王的心

  沃丽斯具有美国人的独立精神,意志坚强,幽默乐观,见解独特,同时也很有女人味。

她不漂亮,但体态轻盈,优雅高贵,有教养。

她布置的家舒适得令人叫绝;她张罗的美式晚宴会赢得国王的赞赏;她能让这个疲惫孤独的男人,说出不能对任何人说的心里话。

就像懂自己的心思一样,她懂得这个男人的每一个用词和字眼……亲王什么样的漂亮女人没见过

脸蛋儿早晚都会衰老的。

他接受的是她整个的人和这个人所创立的一整套有情趣的生活方式。

沃丽斯住宅中那张喝鸡尾酒的小桌,亲王就非常感兴趣。

桌子和酒--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一种富足的生活方式。

亲王体验的却是同样属于生活本质的、同样需要珍视的温馨、舒缓、诚挚、从容,一个可以让流浪的心灵停下来落落脚的地方。

  亲王眼中的沃丽斯是个神秘、新奇、捉摸不透的女人。

她当然会有她的太阳背面。

不过,好也罢,坏也罢,爱情并不怎么讲道理。

她能让亲王只对她一人说:我永远不会放弃你。

永不后悔。

如果再让我选择一遍,我还选择你--作为女人,这已经足够了。

你还想让她怎么样呢

[编辑本段]历史上最动人的爱情史  英王乔治五世和玛丽皇后共有6个孩子,威尔士亲王是长子,继承王位后为爱德华八世,被迫放弃王位后被封温莎公爵,辛普森夫人则一直称他大卫。

  威尔士亲王就读于皇家海军学院,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在掷弹兵卫队服役。

这位“受人欢迎的亲王”,还是一个风度翩翩、富有人情味的绅士。

他有一张文弱年轻的面孔,眸子忧郁深邃,高鼻梁,一头金发。

这样的外貌,加之皇室无上的尊贵,他成了女人心中梦一样的人物。

22岁那年,亲王与公爵的女儿罗丝玛丽一见钟情,但被国王夫妇强行拆散,王室根本不能接受自由恋爱。

王室为他从欧洲各国王室物色了18位妙龄公主,也惨遭亲王拒绝。

亲王完全按照自己的口味,自由地和一些女人交往着,其中长久保持亲密关系的就有两位。

  英国王室一直关注着亲王的举动。

亲王当然不会知道,他的不受干扰的热恋只有5年。

而后,爱情将“演变成一个可怕的结局。

”这一点却被老国王乔治五世预见到了。

老国王说:我死后,这个孩子不出12个月就会毁掉自己。

  1936年真算得上是英国的灾年。

1月28日,乔治五世去世,亲王继承王位。

即位典礼后,新国王就对辛普森夫人说:任何事情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感情。

然后笑笑,走了。

5 月,沃丽斯开始办理离婚手续。

8 月,新国王带着心爱的女人去地中海度假,起初一切都非常美好。

在南斯拉夫的马夏,当地人穿着五颜六色的民族服装,围着国王和沃丽斯欢呼。

在阿尔巴尼亚小渔港的夜晚,沉积的高山突然燃起火炬阵,成千上万的农民用火把和歌声欢迎国王。

国王开玩笑地说,这全是为了沃丽斯,因为他们知道国王爱上了她……不过很快,快乐退潮,美国各大报连篇累牍惊爆英国国王恋情,消息像病毒一样反馈到英伦三岛。

11月,国王正式通知俗称“约翰牛”的首相鲍尔温,要与沃丽斯结婚。

鲍尔温则以内阁总辞职的执政危机率部向国王发难。

英国媒体也将披露丑闻。

王室因此蒙羞。

他们为国王划定一条路线:辛普森夫人必须立刻离开英国。

后来变成两条:或者女人离开;或者国王逊位。

12月11日,国王发表了告别广播讲话,宣布为了能和心爱的女人结婚,他将放弃王位。

温莎公爵只做了325天国王,连加冕典礼都没来得及举行,就为爱情逊位了。

爱情风暴引发政治风暴  国王准备和沃丽斯结婚的消息一经传出,家就被包围了,陌生人在记录她们的行踪,恐吓信批评信纷纷寄来,有人准备刺杀她。

沃丽斯转移到贝尔凡得宫,又被迫前往法国。

  除了三俩朋友,留在英国的国王几乎在单枪匹马地作战。

有朋友劝大卫接受妥协方案,接受无名义婚姻,可以结婚,但妻子不享受丈夫的地位头衔。

大卫决定后退一步,接受屈辱。

鲍尔温可不想放过国王,他坚决反对,连国王准备将这种婚姻问题提交国会办理立法程序的要求也一并拒绝--这便是有名的“严重的宪法争执”--国王与内阁彻底决裂。

国王向王后和三个弟弟求援。

王后认为,不能认同这桩有损王室尊严的婚事,坚决不承认这个儿媳妇,拒不授予沃丽斯“公爵夫人殿下”的头衔。

国王表示,婚事不成宁可退位。

王后说,你不当国王,你弟弟会当得很好 --王室残酷地对自己的儿子关上了大门。

民众一片惊愕。

整个帝国的女人都把沃丽斯看成是偷走国王的坏女人--民众背叛了国王。

舆论界更是狂喜地大兴风浪,说沃丽斯心术不正、玩弄阴谋诡计,冷酷无情……对他们来说,无所谓背不背叛,正义首先让位于利益。

  只有萧伯纳、丘吉尔、毕维布罗克寥寥几位最智慧、最优秀的人物支持国王。

丘吉尔在众议院、毕维布罗克在舆论界根据宪法为国王争辩……丘吉尔说,国王想娶他心爱的女人为妻,有什么不可以呢

大卫为英国尽忠25年,侨居法国后,没有一天不思念祖国。

他的祖国在他死后才再度接纳他,将他安葬在温莎堡的王室墓地。

沃丽斯死后与公爵合葬,但这只表明王室有限度地和解,墓碑上仍然刻着“温莎公爵夫人沃丽斯”的字样,还是不称“殿下”。

派出所辅警喝酒检讨书

记住最后一次喝醉的一如字面上所示们指的是醉”酒而非“喝酒”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长久以来“喝一杯酒”意味着三五好友把盏言笑的欢乐时光。

基于我们每个人不同的年龄以及第一次喝酒时周围的环境,我们都有过各种回忆和期待(有时是焦虑) 使我们可能回想起一杯沁凉的啤酒、一杯鸡尾酒、杜松子酒加奎宁水、威士忌加啤酒、一口红酒或诸如此类的事物等等。

周而复始,在多数人早期喝酒的过程中,对于酒精的期待总是能够符合实际需要喝下的酒量。

如果刚好每次都能恰如其分,我们自然认为“喝杯酒”是一件令人愉快的经验,不仅满足自己的需求,也不会逾越宗教习俗的规范。

同时满足渴望、迎合社交场合的礼仪,并有助于我们放松心情、振奋精神,达到我们各种不同的追求目标。

例如以一位55岁的芬兰人而言,当有人找他喝一杯时,不禁立即使他联想到年轻时,在寒冷的天气下喝下一两杯白兰地或伏特加烈酒后,所带来的阵阵暖意。

若是一名年轻的女性,她脑海里可能立即浮现,华丽水晶杯装着香槟、衣香鬓影、耳鬓厮磨、情意绵绵罗曼蒂克的气氛,或是摇滚音乐会中蓄胡、长发牛仔装装扮的年轻人,从满袋瓶装酒中取出一瓶豪饮,闪光灯不停闪烁,四处烟雾迷漫,每个人都尖声狂叫,令人兴奋不已的景象。

有一位A.A.会员说:“喝一杯”几乎等于是吃比萨、喝啤酒的代名词。

还有一位78岁的寡妇说,她时常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在疗养院时,很喜欢在就寝时来杯雪利酒的习惯。

虽说我们脑海中这种对于喝酒的印象极为自然,然而就我们现在的情况而言,却是一种误导,这也是我们有些人开始喝酒的方式。

如果我们喝酒的过程仅仅是这样,那么我们后来就不太可能会恶化成为嗜酒的问题。

然而如果我们毫无畏惧的检视从前喝酒的过程,就可以看出在我们最后几年或几个月的嗜酒期间,不论我们再如何努力的尝试,未曾再出现如此完美、神奇的时光。

取而代之的是我们一再的发现自己的实际的酒量远大于此,最后总是导致某种程度的麻烦。

也许我们对自己饮酒过度单单只有私下感到些许内疚。

但有时却会演变为剧烈的争吵,影响本身工作,甚至导致严重的疾病、意外,或法律和财务问题。

所以,当一个“喝一杯”的建议出现时,现在我们尝试着回想从开始喝酒到最后一次可怜的醉酒和宿醉的整个过程。

一般朋友对我们提议喝一杯酒的邀约,一般而言纯粹指的是社交应酬、一两杯浅尝即止的方式。

但是如果我们认真仔细的回想上次喝醉所给我们带来的痛苦的全部细节,我们就不会再被长久以来盘据在我们心头对“喝一杯酒”的印象所蒙蔽。

如今我们可以坦白地承认,就我们生理上的真实反应而言,我们相当确定一杯黄汤下肚,意味着我们迟早又会再喝醉酒,而带来一连串的麻烦。

喝酒对我们来说已不再意味着音乐、欢乐,而是病痛和悔恨的记忆。

有位A.A.会员曾经如此表示:“我知道现在如果去酒吧喝一杯酒,将绝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只是用一点时间、花一些金钱而已。

这一杯酒将会耗尽我的银行账户、我的家庭、我的房屋、汽车、工作、我的理智,甚至于我的人生。

这实在是太大的代价太高的风险。

”他记住了他最后一次喝醉的情况,而不是第一次喝酒的经验。

舍弃陈旧的观念在过去嗜酒期间我们从生活当中累积下来一些根深蒂固的想法,即使在我们停止喝酒之后,却无法像变魔术一般,转瞬间就消失无踪。

虽然我们已经远离了醉生梦死的日子,但是酒瘾疾病依旧徘徊不去。

所以我们已经发觉到,如果能够设法去除许多开始又再度萌芽发根的旧观念,将有助于我们康复的疗程。

而这些老旧的思想,也确实一再地重复发生。

我们所努力想要达成的目标就是希望能够从过去陈旧观念的束缚中,重新获得一种放松而自由的感觉。

很多我们过去思考方式的习惯及其所形成的概念限制了我们的自主权。

当我们以全新眼光仔细检视时,原来它们只会压垮我们而一无是处。

我们没必要再继续紧抓着不放,除非经过确实的检验证明有用,而且真正仍然可以发挥效果。

我们现在可以使用非常具体的标准用来衡量一个想法目前的实用和真实性。

我们能够对自己说“那正是我在喝酒时经常有的想法,这种思考模式现在是否有助于我保持清醒

今天这种思想对我而言是否有益?”我们过去很多陈旧的观念——特别是那些关于酒精、喝酒、醉酒、以及酒依赖方面的想法(或是嗜酒的问题,如果你比较认同此一措辞)——对我们而言不是毫无价值,就是实际上在自我毁灭,去除掉那些想法将会是极大的解脱。

也许举几个例子就足以说明我们抛弃这些陈旧而无用的观念之益处。

当我们在十几岁的青少年时期,对很多人而言,喝酒是一种宣誓证明,用来表示我们已经不再是小孩子,或者我们已经长大成人,而且聪明老练、见过世面或者足够强大可以违抗父母和其它权威。

在很多人的观念中喝酒总是与浪漫、性、音乐、功成名就及优越感、奢华享受密不可分。

如果学校有传授任何关于喝酒的事情,通常只是对于健康的危害和可能被吊销驾照等——其余的事并不多。

同时有许多人仍然相当确信任何喝酒行为完全都是不道德,直接导致犯罪、痛苦、耻辱和死亡。

无论我们对喝酒的感觉曾经是什么,正面或负面,通常是强烈而又情绪化远多于理性。

或许我们对于喝酒的态度仅仅只是无意识的,不假思索的全盘接收他人的意见。

对于许多人而言,喝酒是社交场合中,必要而无伤大雅的一部分,在某些地方、朋友之间在特定时间内所进行的令人愉快的休闲活动。

其他人也许视喝酒为佐餐必备物品。

但现在我们问自己: 如果不喝酒,是不是就实际上无法尽情享受友情或美食

我们喝酒的方式是否有助于改善自己的社交关系? 这样是否能提高我们对食物美味的享受能力?对于想喝醉酒的想法,无论是赞成还是反对,其所衍生的反应甚至更加极端。

不胜酒力可能被视为只是好玩或者只是丢脸。

基于各种理由,想喝醉酒的想法常令许多人都觉得反感。

可是对我们有些人而言,这是一种渴望的状态,喝醉酒不仅仅只是为了迎合他人的期待,同时我们自己也喜欢这一感觉。

但是同时另外还有一个影响因素,就是由于受到社会知名人士的公然轻忽。

有些人完全无法容忍从未喝醉的人,其他人则是鄙视喝得太醉的人。

就现今医疗保健所发现的结论,目前对改变这些态度所能发挥的影响力仍然相当有限。

当我们第一次听到“嗜酒者”这个名词时,我们大多数人都会联想到是专门指那些年迈、衣衫褴褛、浑身颤抖或是在行乞令人讨厌的人,或是在贫民窟里喝醉酒的人。

现在对此问题有充分了解的人都知道这全都是废话。

然而尽管如此,我们过去所残留的那些模糊不清的概念,在我们刚开始试着保持清醒之际,依旧萦绕在我们心中。

蒙弊了我们的视线,使我们难以察觉到事情的真相。

但直到最后,我们总算变得有意愿去接受,转变过去的那些观念——只是可能——部分也许有点错误,或至少不完全能够再准确的反映我们个人的亲身经验。

当我们能够说服自己,以诚实的态度看待过去的经验、并仔细聆听其它不同于我们自己的想法时,我们就可以用开放的胸怀来面对一长串过去我们所未曾详细检视过的信息。

例如,我们可以察看科学专业的叙述:酒精不仅是美味解渴的饮料,而且也是一种能够改变意识形态的药剂。

我们学习到不但可以在饮料中发现到药剂,同时也存在于食物和各种药品之中。

而且现在几乎每一天,我们都可以读到或听到一些特定的药剂对于人体所造成多重的危害(包括对于心脏、血管、胃、肺部、口腔、脑部等等)这是我们从前所未曾怀疑过的状况。

药理学家以及其他的成瘾治疗专家,现在都已经认为酒精无论是使用作为饮料、兴奋剂、镇静药、补药或是安定剂,不能完全视之为安全无虞。

但就每个单一个案而言,其本身并未必会直接导致身体伤害或精神恶耗。

显然大部分人都能够优雅的使用,而不致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

我们发现,可将喝酒视为医学上的服用药物,酒醉就像是服药过量。

滥用药物能够直接或间接的导致各种身体健康、精神、家庭、社会、财务、工作上的问题。

我们能够开始看到酒精对有些人所造成的后果,而不是大部分只想到喝酒给我们带来什么。

我们也已经发觉到,任何人,只要是有发生过关于喝酒方面任何型态的麻烦,也许就是处于我们称之为“嗜酒”的状况。

此一疾病侵袭的对象不分其年龄、信仰、种族、性别、智力、背景、情绪、健康、职业、家庭状况、体质好坏、饮食习惯、社会或经济地位或其它一般的个性。

问题不在于你喝多少或怎么喝、何时喝、为什么喝,而是喝酒如何影响到你的生活——当你喝酒时发生过什么事。

在我们能够意识到自己有这个疾病之前,我们必须先走出一个老旧而又令人厌倦的误区:承认我们自己已经无法控制酒量是一可耻、懦弱的表现(如果我们曾经如此)。

软弱

事实上我们需要相当大的勇气才能正视这一残酷的现实、毫无保留、没有掩饰、无需借口,同时我们不用再自欺欺人。

(虽然似乎不是在自吹自擂,但坦白说我们很多人都幻想自己是世界冠军)在我们从酒瘾疾病康复的过程中,同样也会因为一些错误的想法而蒙上阴影。

就好像其他数以百万计的人,亲眼见到一个人因为喝酒而导致死亡,对于这个嗜酒者为何无法以自己的意志力停止喝酒会非常的惊讶。

这是另一个过时的观念,我们之所以会将这种想法一直铭记在心,主要是因为我们很多人在早年时期接触到一些典型、超强意志力的案例,或许是有过家族或邻里中的传奇人物。

经过多年放荡不羁的生活后声名狼藉,但突然间改弦易辙放弃酒精、女人,到了50岁的时候,洗心革面、重新作人,从此滴酒不沾,成为举止得体、诚实正直的模范。

这种当我们准备好时也能够依样划葫芦的幼稚想法,是一项危险的错觉。

我们不是其他任何人。

我们就只是我们自己(我们也不是每天喝一大瓶,一直活到90岁的老祖父。

)现在我们非常确定的结论是,仅凭个人本身意志力来克服酒瘾问题,其效果就像是治疗癌症一般。

从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已经一再重复的证实此事。

我们多数人曾经尝试独自解决,不论是希望控制酒量或是停止喝酒,但无论如何努力尝试我们就是无法得到持久的成功。

即使如此,要使我们坦白承认需要帮助仍然很不容易。

因为此种作法,看来似乎也是一种懦弱的表现。

没错,我们正深陷于另一种迷失当中。

但是我们最后终于问自己:如果我们能够获取并运用更强大的力量,是否比自己徒然无益的孤军奋战会更有智慧,尤其是在我们自己经过一段时间反复证实无法奏效之后? 如果按一下开关,就能开启灯光,我们不认为持续在黑暗中尝试摸索是明智之举。

我们无法完全靠自己获得清醒。

这并非我们所学习到可以保持清醒的方式。

同时充分享受清醒的生活也不是一个人独自可以完成的工作。

只要我们能够考虑少数几个有别于我们原本陈旧想法的观点,即使是暂时性的,我们就已经作了一个正确的决定,迈入快乐、健康的新生活。

原本我们深信绝无可能会发生此事,但这种变化此时此刻正出现于我们成千上万的会员之中。

2、远离第一杯酒“如果你不喝第一杯酒,就不会醉。

”“一杯太多了,但二十杯也不够。

”当我们从一般性喝的多发展为嗜酒时,经常的醉酒严重干扰了生活和工作,于是我们减少饮酒次数,或试图把酒量控制在一到两杯,或从高度酒换成啤酒或葡萄酒,好让自己不要醉得太厉害。

也许我们可以保持一段时间滴酒不沾,然后遇到机会(一些特别庆典、个人困惑或根本没有特别的事),我们又会开始喝酒,开始我们想只喝一杯吧,由于一杯酒并未导致什么严重后果,我们觉得再喝一杯也是安全的。

但事实证明那只是个陷阱——当我们喝了两三杯,感觉不错,然后觉得以我们的酒量再喝一两杯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结果我们控制不住的喝得太多,回到了原来烂醉如泥的状况。

专门研究酒依赖问题的医生告诉我们——正是第一杯酒触发了潜在的饮酒欲望,进而使我们失控。

这种重复的经历使我们得出结论:试图控制酒量计划如何不喝醉是不可能的,而避免那关键的一杯酒——“永远不端第一杯”才能使我们保持长期清醒。

酒依赖是一种对于酒精的成瘾行为。

酒精作为一种软性毒品与任何其它成瘾物质一样,我们如果想保持康复状态,只有远离第一剂导致我们所成瘾的那种麻醉剂。

 3、 使用“24小时”计划在酗酒的日子里,我们经常会在非常难受的时候很严肃的发誓“再也不喝了。

””我发誓要一年不喝。

”,从心里说,我们真的是不想再喝醉了。

当然有些人会有所保留:说这个誓言只是针对于“烈酒”,而不是啤酒。

其实啤酒与葡萄酒也会让我们喝醉,只是需要喝更多的量来达到与白酒一样的效果。

我们喝啤酒与葡萄酒醉酒所受的伤害同我们喝烈酒一样。

然而,过一段时间,誓言和痛苦的记忆都会被抛之脑后。

我们在某个时刻又开始喝酒了。

我们的“永远”总是不能持久。

当然其中一些人确实信守诺言戒了很久,2个月、半年、或者一年,直到时间到了,我们觉得应该可以自由的、控制性的喝酒……我们又复饮了,很快落入原来的麻烦中,同时带着新的内疚与悔恨。

酒依赖是一种永久的、不可逆的疾病,我们大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保持清醒不要发长期的誓言。

更实际、更有效地说法是:“我只是今天不喝酒”。

也许我们昨天喝酒了,但可以决定今天不喝。

无论遇到什么诱惑和愤怒,我们尽我所能努力避免今天喝第一杯酒。

如果饮酒的愿望过于强烈,那就把24小时分成更小的单元——至少一小时——我们可以忍受这种暂时的停酒引起的不舒服,那再多一小时

再一小时

再继续下去。

我们今天成功了,我们就有理由相信我们明天也能做到。

“24小时”计划是很随意的。

我们可以在任何时间重新开始,无论我们在哪儿。

在家,在工作时,在医院的病房,在下午的4:00或早上的3:00,我们可以决定从任何时候开始在未来的24小时或5分钟内不去沾酒。

我们只是尝试着过好今天(现在),仅仅为了保持清醒--它的确奏效。

一旦这种思维方式成了我们思想中的一部分,我们发现以24小时为一阶段的生活对于处理其它的一些事情同样有效和令人满意。

4、 采取行动我们越想要远离酒精,想喝酒的念头就越挥之不去。

因此简单地远离酒(或不去想喝酒)是不够的。

一旦停酒之后 ,那些空余出来的时间要如何打发? 我们中大部分人都有正式工作要做,但仍然有许多空出的时间必须打发。

所以我们必须培养新的爱好、安排丰富多彩的活动,以填补这些时光,同时也给原本一度沉迷于酒精之中的精力找到适当宣泄的渠道。

可以做的适合于我们并有意义的事有很多。

1.戒酒的初期,可以散步或者快走。

尤其是去未曾到过的新地方。

去公园或乡间小道悠闲地漫步,但不是累人的急行军。

2.阅读。

虽然我们有些人无法定下心来看书, 但是我们真的该好好看一些书籍,以此使自己开阔视野,增加生活的阅历,同时更加专心。

3.逛博物馆或画廊,有些人选择摄影也很不错。

4.游泳、跑步、骑自行车、瑜珈或医生建议的其它运动。

5.着手处理忽略已久的家庭杂务。

整理衣柜、梳妆台、将文件分门别类归档、或是处理我们拖延很久的事务。

但我们在做这些事时,不要贪多,量力而行。

不要一次清理整个厨房或是整理所有文件, 而是一次清理一个抽屉或一个档案夹,其它工作改天再做。

6.尝试培养新的嗜好。

选择不会太昂贵或要求太高、纯粹娱乐消遣、没有竞赛压力却令人耳目一新、振作精神的活动。

例如歌唱、写作、热带鱼、木工、篮球、烹饪、赏鸟、业余表演、木雕、园艺、吉他、电影、舞蹈、石雕、盆栽、收藏等。

许多人发觉,自己现在真正喜爱的活动竟然是过去从未考虑尝试的嗜好。

7.重拾往昔乐趣。

一件你多年没有润色的水彩画、桌球或围棋、阅读札记等,延续这些爱好。

但如果觉得已不再适合你,就直接舍弃。

8.去上课。

学习日语或是英语

喜爱历史或数学

想了解考古学或人类学

或者烹饪、电脑操作,那就去参加函授课程、电视大学或成人教育(只为兴趣,不一定要有学分证书)。

还有很多地方都有每周只要上一天的课程,何不尝试一下

上课不仅可以开阔视野,更可以拓宽生活领域。

万一你对上课内容感到厌倦,不要犹豫马上退出。

学会放弃对自己无益或是没有正面、积极、健康意义的活动,我们才能够鼓起勇气重新面对,才有机会去领略喝酒之外崭新的生活层面。

9.自愿去做一些有用的服务。

许多医院、儿童服务机构、社会福利团体都非常需要志愿者提供各项服务。

我们可以有很多选择,当我们能够对他人有所贡献时, 即使只是微不足道的服务 ,我们也会觉得特别受用,甚至在谈论参与这些活动的过程及其相关讯息时,我们也会感觉非常有兴趣而特别投入。

10.打扮自己。

我们大部分人知道很多方式剪个新发型、穿件新衣服、换副眼镜、甚至更新牙齿,都会有出乎意料、令人愉悦的效果。

11.放松地玩

并非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作的每一件事都一定必须要积极进取、求新求变。

我们也需要去做一些纯粹只为了兴趣的活动,诸如你喜欢的风筝、动物园、喜剧电影、灵魂音乐、侦探小说等等;都不喜欢的话,找其它一些好玩而又与喝酒无关的活动,纯粹为了犒赏自己。

5、 改变旧有习惯在我们酗酒的过程中,固定的时段、熟悉的地点以及习惯的活动。

尤其是在疲累、饥饿、寂寞、愤怒或是特别高兴的时候,这些看似平常、重复出现的场景,对我们清醒的生活而言都是危险的陷阱。

我们刚开始戒酒时,回顾过去喝酒的习惯对找到克服酒瘾的方法很有帮助。

我们经常习惯买酒的地方也许是上班途经的某个超市,我们每个人总是有自己最喜爱的喝酒地点。

不管是和朋友的饮酒作乐,还是每天固定时间的习惯性小酌,我们都可以从过去喝酒的轨迹中发现自己习惯在什么时间、哪些日子喝酒。

我们可以调整所有一切与喝酒问题有关联的生活细节。

形容喝酒开心的成语

杯光壶影、觥筹交错、推杯换盏、酒酣耳热

中国现有大学生比率是多少

排比是把三个或以上意义相关或相近、结构相同或相似、语气相同的词组或句子并排在一起组成的句子。

有时候两个句子或以上的并列句子也可以称为排比句。

用排比来说理,可收到条理分明的效果;用排比来抒情,节奏和谐,显得感情洋溢;用排比来叙事写景,能使层次清楚、描写细腻、形象生动之效。

排比可分为句内排比、句与句的排比、段与段的排比。

例如在朱自清《春》一文中,“山朗润起来了,水长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

”、“雨是最寻常的 ...... 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 ......”都是排比的例子。

三个同样的词语(三个或三个以上)

现代伟人读书事例

①名人读书故事 鲁迅嚼辣椒驱寒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

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

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

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

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

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

是当国王还是读书

著名历史学家麦考莱曾给一个小女孩写信说,如果有人要我当最伟大的国王,一辈子住在宫殿里,有花园、佳肴、美酒、大马车、华丽的衣服和成百的仆人,条件是不允许我读书,那么我决不当国王。

我宁愿做一个穷人,住在藏书很多的阁楼里,也不愿当一个不能读书的国王。

王亚南睡三脚床 王亚南小时候胸有大志,酷爱读书。

他在读中学时,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读书,特意把自己睡的木板床的一条脚锯短半尺,成为三脚床。

每天读到深夜,疲劳时上床去睡一觉后迷糊中一翻身,床向短脚方向倾斜过去,他一下子被惊醒过来,便立刻下床,伏案夜读。

天天如此,从未间断。

结果他年年都取得优异的成绩,被誉为班内的“三杰”之一。

他由于少年时勤奋刻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杰出的经济学家 ②名人读书法 恩格斯的读书法 恩格斯的读书方法之一是重视读原著,一般不轻易使用第二手、第三手材料。

1884年8月6日,德国社会民主党人格奥尔格·享利希·福尔马尔给恩格斯写了一封,说有一位女士对社会主义感兴趣并打算研究社会科学,但不知进哪一所高等学校才。

恩格斯复信道,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因为大学里每一门科学尤其是经济学被糟蹋得很厉害,关键是要自学,并掌握有效的自学方法。

恩格斯在信中说:“从真正古典的书籍学起,而不是从那些最要不得的德国经济学简述读物或这些读物的作者的讲稿学起。

”“最主要的是,认真学习从重农学派到斯密和李嘉图及其他学派的古典经济学,还有空想社会主义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的著作,以及马克思著作,同时要不断的努力得出自己的见解。

”也就是说,要系统地读原著,因为“研究原著本身,不会让一些简述读物和别的第二手资料引入迷途。

” 从其阅读过的书目来看,他虽然也读过大量的通俗小册子,报刊等,但花功夫最大,读得最多的还是那些经典原著。

他认为,系统读原著是从事研究的一种正确的读书方法。

这样,可以了解一个理论的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不仅可以全面系统地掌握基本原理,而且可以掌握其发展过程,了解这一理论的全貌。

杰克·伦敦的“饿狼式”读书法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经过苦难磨练,十分珍视读书机会。

他遇到一本书时,不是用小巧橇子偷偷撬开它的锁,然后盗取点滴内容,而是像一头饿狼,把牙齿没进书的咽喉,凶暴的吮尽它的血,吞掉它的肉,咬碎它的骨头

直到那本书的所有纤维和筋肉成为他的一部分。

杨振宁的“渗透”读书法 杨振宁教授认为:既然知识是互相渗透和扩展的,掌握知识的方法也应该与此相适应。

当我们专心学习一门课程或潜心钻研一个课题时,如果有意识地把智慧的触角伸向邻近的知识领域,必然别有一番意境。

在那些熟悉的知识链条中的一环,则很有可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新发现。

对于那些相关专业的书籍,如果时间和精力允许,不妨拿来读一读,暂弄不懂也没关系,一些有价值的启示,也许正产生于半通之中。

采用渗透性学习方法,会使我们的视野开阔,思路活跃,大力提高学习的效率。

毛姆的“乐趣”读书法 英国作家毛姆提出“为乐趣而读书”的主张,他说:“我也不劝你一定要读完一本再读一本。

就我自己而言,我发觉同时读五、六本书反而更合理。

因为,我们无法每一天都有保持不变的心情,而且,即使在一天之内也不见得会对一本书具有同样的热情。

” 爱因斯坦的“总、分、合”三步读书法 所谓总,就是先对全书形成总体印象。

在浏览前言、后记、编后等总述性东西的基础上,认真地阅读目录,概括了解全书的结构、体系、线索内容和要点等。

所谓分,就是在“总”体了解基础上,逐页却不是逐字地掠读全文。

在掠读中,要特别注意书中的重点、要点以及与自己需要密切相关的内容。

所谓合,就是在掠读全书后,把已经获得的印象条理化、系统化,使观点与材料有机结合。

经过认真思考、综合,弄清全书的内在联系,以达到总结、深化、提高的目的。

余秋雨的“畏友”读书法 散文家余秋雨提出:“应该着力寻找高于自己的‘畏友’,使阅读成为一种既亲切又需花费不少脑力的进取性活动。

尽量减少与自己已有水平基本相同的阅读层面,乐于接受好书对自己的塑造。

我们的书架里可能有各种不同等级的书,适于选作精读对象的,不应是那些我们可以俯视、平视的书,而应该是我们需要仰视的书。

” ③读书名言 ·中国古代读书名言10则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颜真卿 性痴,则其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

——世之落拓而无成者,皆自谓不痴者也。

——蒲松龄《阿宝》 书富如入海,百货皆有。

人之精力,不能兼收尽取,但得春所欲求者尔。

故愿学者每次作一意求之。

——苏轼《东坡文集事略》 看文字须大段精彩看,耸起精神,竖起筋骨,不要困,如有刀剑在后一般。

就一段中须要透,击其首则尾应,击其尾则首应,方始是。

不可按册子便在,掩了册子便忘。

——朱熹《朱子语类大全》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

心不在此,则眼看不仔细,心眼既不专一,却只漫诵浪读,决不能记,久也不能久也。

三到之中,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岂不到乎

——朱熹《训学斋规》 学贵精不贵博。

……知得十件而都不到地,不如知得一件却到地也。

——戴震《戴东原先生年谱》 读书以过目成诵为能,最是不济事。

——郑板桥 无所不能的人实在一无所能,无所不专的专家实在是一无所专…… ——邹韬奋《韬奋文集》 加紧学习,抓住中心,宁精勿杂,宁专勿多。

——周恩来《周恩来选集》 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

——赵树理 ②西方读书名言10则 我阅读关于我所不懂的题目之书籍时,所用的方法,是先求得该题目的肤表的见解,先浏览许多页和好多章,然后才从头重新读起,以求获得精密的智识。

我读该书的终末,就懂得它的起因。

这是我所能介绍给你惟一正解的方法。

——狄慈根:《辩证法的逻辑》 在所阅读的书本中找出可以把自己引到深处的东西,把其他一切统统抛掉,就是抛掉使头脑负担过重和会把自己诱离要点的一切。

——爱因斯坦 “书籍是人类的编年史,它将整个人类积累的无数丰富的经验,世世代代传下去。

” ——坎耶里 “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

” ——惠普尔 “书籍是培育我们的良师,无需鞭笞和棍打,不用言语和训斥,不收学费,也不拘形式。

” ——德伯里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 ——高尔基 “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

” ——托尔斯泰 “优秀的书籍是抚育杰出人才的珍贵乳汁,它作为人类财富保存下来,并为人类生活的进一步发展服务。

” ——弥尔顿 “书籍是生活的加速器。

” ——尼克拉耶娃 “书是这一代对下一代精神上的遗训。

” ——赫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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