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矩”是什么
规﹑矩,校正圆形﹑方形的两种工具,多用来比喻标准法度。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是句俗语,常强调做任何事都要有一定的规矩、规则、做法、否则无法成功。
它本来来自木匠术语,“规”指的是圆规,木工干活会碰到打制圆窗、圆门、圆桌、圆凳等工作,古代工匠就已知道用“规”画圆了;“矩”也是木工用具,是指曲尺,所谓曲尺,并非弯曲之尺,而是一直一横成直角的尺,是木匠打制方形门窗桌凳必备的角尺。
顺便说一下,现在常说的曲尺手枪,是因为它像木工使用的工具曲尺呢。
没有规和矩,当然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于是出现了那句俗语。
不过,现在这俗语已不再是木工专用,而变成了人们泛指任何事情若无一定规则,便会出错的告诫用语了。
“规”和“矩”合并成一个新词,“规矩”可解作一定的法则、标准、规范或习惯。
“方圆”不再指方形圆形东西,而指特定事物了。
如“不拿百姓一针一线,是纪律严明军队的老规矩。
”“那个学校的沉重,很守规矩。
”“公共场所、戏院、餐厅、公园等,不许带宠物入内是人人皆知的老规矩。
” 自从“规矩”成词之后,又衍生出不少新词语。
“规规矩矩”指有礼貌守规矩、正当守法的样子,或是办事有次序;“循规蹈矩”和“规行矩步”都是指行动拘泥于旧准则,不敢稍有变动……“”除了开始说的语意之外,还可做要办成事业,先要备好工具解。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
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
“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
“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
古罗马的曾在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
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
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
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并判他极刑。
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
但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
” 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
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
因而,为了建立良好,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
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
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
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
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十年“”,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
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
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社会。
在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
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
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
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
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
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
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
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
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
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
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关于茅盾的读后感
[关于茅盾的读后感]《春蚕》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主人公老通宝,而是他的小儿子阿多,关于茅盾的读后感。
阿多心地善良,勤劳能干,“高兴起来时,什么都肯做i,碰到同村女人们叫他帮忙,拿多重的家伙他都肯。
”他也清醒地认识到,单靠勤俭工作,即使做到脊背骨折断也是不能翻身的。
但是他仍旧很高兴地工作着,他觉得这也是一种快活,正像和六宝调情一样。
正因为年轻所以免不了要偶尔胡闹一下,与六宝的调情也使得阿多这个人物更加鲜活,更加贴近生活,读后感《关于茅盾的读后感》。
当他发现荷花来自己家蚕房里偷蚕时,答应她隐瞒此事。
这是因为荷花的一番话打动了他。
荷花说:你们不把我当人看。
正是由于村民们对荷花的冷漠,把她当成“白老虎”,所以才激起了荷花的复仇心理。
由此也看得出茅盾这部作品所体现的女性意识的觉醒,她们不再是逆来顺受的弱者,她们接受新思想的能力甚至比男性还要强。
比如在作品中四大娘主张养洋种的蚕,这与因为一个大蒜头不知忐忑了多少天的老通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老通宝迷信、中规中矩,却也是中国千万农民的代表。
他的那种封建迷信思想在传统农民身上是根深蒂固的。
当荷花家的收成不好时,全村的人都对她很避讳。
只有在阿多身上,我们仿佛能看到新思想的火花。
他不相信那些鬼禁忌,他是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
如果《春蚕》有续集,阿多会投身革命吧。
〔关于茅盾的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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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照耀中国第一章读后感怎么写
篇二:汉字书法之美读后感从小开始,练字对某而言就是很困难的一件事——小学上书法课时,老师总会把大家写的字贴墙上,然后把亮点圈出来。
那时候,某是惟一一个作业上没有圈的孩子。
初中时某很羡慕班长的一手好字,到了高三闲着没事就天天练硬笔。
下了早读第一节课前的十五分钟全用来描塑料模板上的正楷了。
一年后生生刻出一幅钢板字体。
后来某花了很久去改变自己,有人说某现在写字没高中时漂亮了,但某倒不这么认为。
因为那是有活力的,比当初的一团死板多出了几分生气。
而看蒋勋的书就有这样的感觉。
他说书法,总是先从人说起。
在中国传统的书法观中,写字是件很庄重的事情。
而且,写字的头一件事是做人。
讲究的是“心正则笔正”,中国人喜欢讲品格,书法更是人品的体现。
若是练得一手好字,便在人才济济的科举考试中也是有加分的——由此可见书写之重。
事实上,赏析任何书法作品,离了那个执笔者,就会陷入云雾之中。
比如天下行书第三的《寒食帖》,某一直无法真正的喜欢它,直到看了蒋勋的《苍凉的独白书写》才明白,那是怎样的一种复杂心境才造就出来的名帖啊。
而湖南里耶古城出土的竹简,总会让人联想到恪尽职守的城吏们。
至于颜真卿的稳重笔锋更是令人印象强烈的想起那段大唐盛世——任何字体都是和那个时代无法割裂的,书写本身就是在一段历史。
而那沉淀下来的墨迹既是本人的私有历史也是公共的书写历史。
所以不能不认真的去书写罢。
只有练好了规矩才能“随心所欲而不愈矩”。
可是在那整体的历史中,更无法忽略的是个人的笔意——那生动的变化又重何而来
那些生动的笔触,在蒋勋的笔下是那么美好。
在点化它们之前,仅仅是纸上死板的一团油墨。
书法是形象的艺术,蒋勋的书上会在一开始就介绍这种字体的来龙去脉,附上相应的帖,让人明白它们之中蕴藏的历史,同时又辅以个人性质介绍,一点点的点拔读者如何从那些细节中体会它们的历史、它们的情绪、它们最打动人心的部分。
大凡讲述艺术史的书,不是流于琐碎就是自我陶醉。
而蒋勋的书法史里。
没有传统的审美书惯用的四个字四个字那样空洞乏味的不知所云,也没有四平八稳的照本宣科,有的是触及读者灵魂深处的悖动。
那,正是因为蒋勋从书法的美感中把人类最基本的感情萃取出来了罢。
美学是抽象的,然而美的载体和审美本身并不是抽象的——尤其是书法,那是缘于人与社会的共鸣所产生的丰富意蕴的艺术啊。
篇三:《汉字书法之美》读后感作为一名小学书法老师,为了让中规中矩的书法课生动有趣、为了让深奥的书法知识浅显易懂,我发现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法文化之书-----《汉字书法之美》。
这本书是台湾著名美学家、文学家、画家蒋勋的大作,分别从汉字演变、书法美学、感知教育、汉字与现代四个章节介绍汉字书法之美。
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对汉字文化又有了新的认识。
大汶口文化出土的一件黑陶尊,器表上的一个符号,上端一个圆,下端一片曲线,最下端一座五峰尖山,这就是目前发现最古老的文字出现了。
结绳、仓颉、毛笔、石鼓等等像放电影一样在眼前一幕一幕闪过。
而书法美学又让我对书法的五种书体的历史有了新的心得体会:波磔与飞檐的隶书线条、碑帖的厚重与飘逸、行草到狂草的平正与险绝、宋代书法的意境与个性、元明书法的形式与表现及清代书法的古朴与拙趣。
又让我对卫夫人的《笔阵图》细细感知。
“高峰坠石”的点是形状,是体积,是重量,也是速度;“千里阵云”的横是水与墨在纸上的交互律动;“万岁枯藤”的竖是一切看似枯老却毫不妥协的坚强生命。
以小见大,让人看出汉字书法之奇,不仅在指腕之间,甚至是呼吸,是养生,是身体的运动,是性情的表达,是做人处事的学习,是安定保佑的力量,最终乃臻而为「是我与自己相处最真实的一种仪式」,一如瑜珈、太极、舞蹈,乃至慢跑,由静转动,动中见静,成就了一种肢体韵律之美。
篇四:读后感:《汉字书法之美》买蒋勋的《汉字书法之美》,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碰到了好久没有看到的同学,他是语文专业的博士生,现在也很我一样做初中语文教师,一有机会,我就向他咨询又读了什么书,他向我推荐了《汉字书法之美》。
我马上在当当网下了订单,并且给他回复说:“向我这样臭字,很需要看这样的书。
”我的同学发过一句话:“距离生活还是很远,不过你读后一定会爱上汉字的。
”真的是这样,一边读完说实在的我还不能一一细数在动物骨骸、金属、石头、竹简、纸帛上被记录下来,在各个朝代以或沉重朴厚,或飞扬婉转,或森严宏大,或肆意狂放的书写线条。
不过仅看那些图片,都让人流连忘返,仅是抚摸那书的质感,都让人回味。
在这一个月的零散阅读里它给我触动人心的美丽与惊喜。
蒋勋说:书法是呼吸,是养生,是身体的运动,是性情的表达,是做人处事的学习,是安定保佑的力量,是生活现实里的记忆,是还原到初写自己名字时的认真……作者以他独特的美学情怀,述说动人的汉字书法故事。
文字编织成画面,我们走进了那古老却又现代的汉字时间光廊,东方书写的敬意与喜悦,就在你我的指间心中
篇五:学生真幸福——读《汉字书法之美》“汉字书法的练习,大概在许多华人心中都保有很深刻的印象。
“我小时候印象中的书法就是写毛笔字了。
看到老师拿着大大的毛笔,大手一挥,几个像模像样的毛笔字就出现在白纸上,煞是羡慕,但是到底怎样写,怎样读帖却是云里雾里。
老师多是临时代课的,对毛笔字的要求不严格,我们有毛笔的就用毛笔写,没有毛笔的就找一个小棒,沾着前后位同学的墨汁,在本子上信马由缰,对于写“上”“人”自觉得很好写,横平竖直就可以,对于笔锋、运笔、收笔等书法术语全然没有概念,那时毛笔是一角、两角钱买来的,墨汁也是最廉价的带着臭味久无人问津的,所以写完毛笔字后,教室里洋溢着难闻的气味,我们的手上、脸上、衣服上沾满了,黑黑的臭墨汁,看着自己写的歪七斜八的字傻乐,只是好玩,倒没有太大的兴趣。
现在每当走过学校的书法室,闻到那飘散过来的淡淡的墨香,看着那些中规中距或站或坐的小学生,跟着书法老师有模有样的临帖习子,挥毫泼墨的写出大幅的作品,心中的羡慕之情无法言表。
直到后来上了师范学校,才知道书法是一门博大精深的艺术,了解了一些书法家,更深刻的体会到描摹临写在书法中的重要。
才真正的体会到“一直有一个红线框成的界线存在,垂直与水平红线平均分割的九宫格,红色细线围成的字的轮廓。
”红色像一种“界限”,我手中毛笔的黑墨不能随性逾越红线轮廓的范围,九宫格使我学习“界限”、“纪律”、“规矩”。
那时我才开始真正的写毛笔字,每天基本功练习都会按老师的要求认真读帖,用心临摹,享受着墨香,享受着汉字的美,享受着写字带来的宁静致远。
“童年的书写,是最早对‘规矩’的学习。
‘规’是曲线,‘矩’是直线;‘规’是圆,‘矩’是方。
学习直线的耿直,也学习曲线的婉转;学习‘方’的端正,也学习‘圆’的包容。
”学生在我们这样一个充满墨香的学校中学习、生活,一定的写好人生每一笔,真切体会写好一个真正的“大”“人”的益处。
《严肃规矩,成就方圆》读后感
“规者,正圆之器;矩者,正方之器.”这就是说,“规”和“矩”是一种校正方圆的工具.有了这个工具,就可以规矩方圆.无规不成圆,无矩不成方,“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成了必然的道理.后人将这句话加以引伸,常用它来告诫人们:必须遵守一定的准则、法度,否则就会离“谱”走“调”.我认为,规矩就是规则,是牵制风筝的细线,风筝虽有一定的高度限制,但可以自由飞翔,安全降落.如果细线断了,即使他穿过云层,最终也会摔得遍体鳞伤,甚至粉身碎骨.游戏要遵守游戏规则,走路要遵守交通规则,做生意要遵守市场规则,运动员要遵守比赛规则,飞行员要遵守操作规则,教师要遵守师德准则,学生要遵守学生守则.可见,这个世界的规则很多很多.规则对我们人类而言,既是行为的准则,也是保护我们的准绳.如果我们都能按规矩办事,便会避免生活中的许多碰撞,减少生活中的许多麻烦.法律是我们不可逾越的规则,否则,便会受到惩罚,失去自由;社会公德是我们日常行为的准则,否则,我们的生活就失去秩序,降低质量.然而,由于少数人的规则意识淡薄,甚至无视规则的存在,让我们的生活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上课迟到的一声报告,使沉浸在思考中的思想中断;随意一扔的一片废纸,随风飘扬,给我们的环境带来了污染.
<飘>和<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怎么写啊?
《飘》读后感 读后感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过的惟一小说就是这部《飘》 。
小说 1936 年问世以来, 一出版便成了美国小说中最畅销的作品,一直畅销不衰,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都受到 广大读者的喜爱。
现已公认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中的绝佳作品。
其改编的电 影也成了美国电影史上的经典之作。
《飘》描述了乱世中佳人的命运,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 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
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 她们 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其中就有女主人公郝思嘉。
出身于种植园主家庭的她年轻漂亮。
但她从小就是一个与众 不同的女孩, 对南方上流社会那些条条框框有着天生的反感。
她认准了自己的目标就会不顾 一切的去实现它。
在郝思嘉身上, 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传统与反传统的冲突在她身上的体现。
一方面,她受不了母亲责备的目光,所以,她在母亲面前总是摆出最好的面孔,行动也最规 矩;另一方面,她似乎每日在学习礼貌,但骨子里却什么也没有学到,她在与父亲相互默契 的配合中,抵抗着来自母亲的道德统治。
母亲的温言软语,加上家中老嬷嬷的唠叨,完整地构成了传统道德秩序的统治;为了对 抗这个统治,她表现出强烈的叛逆。
这是女儿对母亲的叛逆。
这是新女性对旧道德传统的叛逆。
在与妹妹的胜利的争夺中, 在与母亲隐蔽的争夺与对抗中, 她形成了带有绝对性质的对 同性的强烈排斥。
她没有任何女友,她认为一切女人都追求同一个目标——男人,因而都是 她的敌人,其中当然包括她的妹妹。
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是郝思嘉的个性以及她的爱情故事。
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 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和功利的。
郝思嘉性格中有的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
16 岁情场失意后,在她所倾慕之人与情敌 的婚礼上引诱了情敌的弟弟并迅速与其结婚。
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 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
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 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 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
为了 300 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 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 又故伎重演引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 就只因 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 300 块。
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 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
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 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
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 友家族的新生。
第一任丈夫的死没有给郝思嘉带来痛苦,她没有假惺惺表现出痛苦,因为她不爱他,没 有办法痛苦,这在人们的眼中可能是没心没肺的表现,但这个就是郝思嘉的真实感觉。
战争 中渴望回到父母身边,但一切都是美好的幻想时,郝思嘉没有倒下,反而坚强地担起家庭的 重任,其中的困难是可以的看得到了,用生活行动诠释的坚强比言论的坚强更具有对比性。
在生活最艰苦的时候对上帝许下誓言, 虽然她对誓言证实的途径让道德的人们不齿, 但这是 郝思嘉的本能作出的反应,没有添加任何掩饰。
女儿的猝死,玫兰妮的死,瑞德的离开,在 一般人可能会崩溃,郝思嘉表现的是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虽然电影要表述的是讽剌,但这 是郝思嘉乐观性格的体现。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 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
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 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 解。
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但是通过读 《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 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 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 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 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 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 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 《飘》 ,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 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 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 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 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 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 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 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 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 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 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 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 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 当她面对困难时, 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 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 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 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永远充满 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 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 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 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 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 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 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 迹, 当战争终于结束, 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 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 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 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 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 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 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 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 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 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 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 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 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 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 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首先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尘埃落定》的主要内容。
全文讲述新中国成立之前几十年里,没落土司的中兴与消亡。
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 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
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 孩子。
也就是书中的“我” 。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
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 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 土司中的霸主。
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 种, “我”却想着要种麦子。
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 和死亡的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
“我” 开仓卖粮, 不久, 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可是,这又引起了我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 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 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
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 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 ,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 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 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 傻。
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
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 “我”不是那么专断。
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 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 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
“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 立了一个贸易市场。
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 强盛。
由此可见, “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 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 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
他有着精明的头脑和超前的意识,但并不想去 改变什么,他维持着旧的制度,也为之注入新鲜血液。
他深知识时务 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 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
总之,麦琪土司的傻少爷 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矛盾体,不是励精图治的改革家。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 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 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 明也正在于此, 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 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 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
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 一个字“爱” 。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结合自己生活中的经历来谈谈自己的感悟。
在我们的身边总是有很多的人,看上去有多么的聪明和未卜先知。
他 们叱咤风云洞悉世事,仿佛总是能一眼看穿别人的心思,然后一针见 血地识破周围每个人的小伎俩。
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 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 吃一点亏。
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 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
他们总是认为自己吃不了亏,别人占不 了自己便宜,而且自己能一眼识破别人,十分有眼光有远见,能为自 己谋得不少福利。
但事实上, 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 不计较个人得失, 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 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
试问, 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 这其中孰重孰轻, 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 ,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 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 《尘埃落定》也带给我 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 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
“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 所置身的环境。
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 , 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 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 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 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 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 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 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 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 动性。
在这种流动的叙事中,作家更能得心应手地叙事,按自己的理 解书写一段迥异于正史的如尘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 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
但与此同时,每一 种叙述手法都会有它自身难以避免的缺陷和不足之处,这个时候,我 们要善于取长补短,扬长避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 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 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 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
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 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 同时要善 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 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 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 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 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 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 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 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 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 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 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 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 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
这里面的主 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 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 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 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
也许他是个先知, 先知想问题也是不 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 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 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 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 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 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 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
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 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 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 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 就没有恐惧了吗, 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 他也一样, 他是上等人, 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 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 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
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 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 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
那一个个的土司 不就是这样的人吗。
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 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 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 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
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 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 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 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 自己的命该结束了, 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 像傻子一样。
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 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 里面,他更像是水。
傻子是在装傻吗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 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
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 一种大 智若愚的智慧, 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 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
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
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 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 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紧急求救:中规中矩的中读一声还是四声
为什么
四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