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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之塔的读后感英文翻译

时间:2017-07-19 22:23

光之塔 观后感

在这短短的几分钟内,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片头,爸爸带着尚未懂事的儿子乘上了一只小船,儿子划着小船划向了远方·······到了黄昏,儿子带着甜蜜的微笑回来了,儿子扑向了爸爸的怀里和他嬉戏,爸爸慈爱的笑容顿时让我感觉到父爱的伟大,原来,世界上不只有母爱,还有和母爱相媲美的父爱。

片中,儿子已经在父亲的教导中慢慢成长,那只小船也已经从之前的独木舟慢慢地变成游船,帆船,小轮船,最后变成了一只很大很大的轮船,你看懂了吗

那寓意着人生,只有不断地去努力,去奋斗,人生才会变得多姿多彩。

现在,那儿子已经慢慢长大,那位父亲也已经满脸皱纹,他只希望他的儿子继续奋斗。

片尾,爸爸去到了那个码头上,日日等着,风雨不改,一直等到他病倒了才肯罢手,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儿子回来了,他带着父亲来到了曾经教他弹钢琴的那个灯塔上,父亲和儿子一起弹起了那首彼此熟悉的音乐,直到弹完了以后,父亲去世了······ 其实,我们心中总有一种感觉在牵引着我们,但我们却常常忽视它,它是那么的温柔,那么的坚强,我们会常常地为此流泪,它就是---“爱”,一种无声的爱,关怀的爱·····

10篇书虫读后感要初中水平的

1.和谐之歌作文——《走进和谐的春天》 当我轻轻地合上《走进和谐的春天》这本书时,一股暖流从心底涌起。

尽管外面已经是秋寒阵阵,但我却被书中散发出来的浓浓的爱包围着,把我的心捂得暖烘烘的。

什么是和谐

那就是一种爱,细小、平凡,点点滴滴汇聚成和谐二字。

你瞧,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塔石豆腐王村的小学生们给省长写了一封信,他们倡议从小事做起,人人拿出实际行动来保护环境,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

这一份发自内心的爱,是对大自然的珍惜,是对地球母亲的呵护。

如果我们人人能做到,我们的家园会变得更和谐、美丽。

山东战士孟祥斌,一个年仅28岁的青年军官,为了抢救一名素不相识的轻生女子,在寒风凛凛的冬日,毫不犹豫地跳进冰冷的婺江。

女子得救了,他自己却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孟祥斌这壮烈的一跳,舍弃了自己最亲的妻子和女儿,却用人间最真挚无私的爱,唤醒了人们内心的良知,让大家明白只有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关爱,才会使我们的社会更和谐

湖州市南寻区法院的“法官妈妈”贾建平,为了一个个一而再再而三地走入歧途的陌生男孩,不管自己有多累多苦,循循善诱,耐心帮助。

她用自己真诚而炽热的爱挽救了一个个失足少年,让他们迷途知返,孩子们亲切地叫她“法官妈妈”。

难道这不是爱换来的和谐吗

这样的事例还有太多太多。

孟子说:爱人者,人恒爱之。

这一个个英雄,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们用自己一个个爱的音符,谱写出了一曲曲和谐的赞歌,让我们的心中充满温暖与感动,更让我们无限地赞美与敬佩。

那么,作为一名社会的小公民,怎样为和谐社会做自己的一点贡献呢

我想,我们应该永远怀有一颗感恩的心:父母下班回家了,为疲惫的父母端上一杯热气腾腾的茶;同学遇到困难灰心了,一声真诚的问候,一句鼓励的话语,让他重新找回自信;邻里之间有矛盾了,真诚地报以一个微笑,一声道歉,让你们的生活更加和睦;公交车上,白发苍苍的老人站在那里,你主动给他让个座----让这点点滴滴的爱,如涓涓细流,暖暖地流入每个人的心田。

子曰:“礼之用,和为贵。

”让我们付出一点爱,一起谱写和谐的乐章

让我们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一起走进和谐的春天

2.读《红楼梦》后感 儿时便喜欢看四大名著,看够了《西游记》,便吵着要外婆讲《红楼梦》,外婆便笑着让我和她一起看越剧中的《红楼梦》。

也许是年纪小,只见那黛玉红着眼,扛着锄头,一个劲地“咿咿呀呀”,半天没唱完一句话,大概就在那时,我便对《红楼梦》没留下好印象。

稍大些,再看《红楼梦》也是似懂非懂,牛吃牡丹般的读完了。

也许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不经意间看见了爷爷的藏书《红楼梦》,如《辞海》般一大本,好奇之下,翻开书页,直至那时,我才改变了对《红楼梦》的看法。

黛玉是一潭如小石潭般的水,澄澈,忧虑,还带着一股特有的带着仙气的蓝色。

她本是一棵绛珠仙草,为报神瑛灌溉之恩下凡,注定要流尽一生的眼泪,一滴滴,一串串晶莹的泪珠儿滑落,落在水中,荡起一圈圈涟漪。

黛玉是水做的,一句“冷月葬花魂”更是唯美,她敢于追求,直到她停止了原本微弱的呼吸。

也许谁都没有注意到这棵仙草静静枯萎在大观园一角,而在这之外,却是一片红色的海洋,也许就只有她临死前吐的一口血才是暖色的吧。

就像作者描述的仙草一般,绛珠仙草通体蓝色,只有叶尖有一点朱红。

也许黛玉真的成为了潇湘妃子,她走了,到那极乐世界去了,翻飞的书页上还残留着她抚摸过的痕迹,窗外的芭蕉还仍储着她的热泪,那一湖残荷也在倾听她无声的心语。

留下一段流水般的回忆…… 宝钗为一个光滑的圆,没有任何棱角,沉稳而美丽。

她有才识,上下关系,待人处事更是得体,书中说宝钗房的桌子很大,大气中又不失柔和。

她似一片黄色,金光闪闪,灿烂迷人,可终究没有得到幸福。

妙玉如星,深邃,神秘,带着如星般神秘的色彩,我还记得她对宝玉说过:“一杯为品,二杯既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牛饮骡了。

”而她最终好象是被贼子掳去,留下一团令人琢磨不透的紫。

而宝玉也因偷看了天书,看透尘世,剃去了三千烦恼丝,出家为僧。

最后是一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为《红楼梦》画完了最后一笔。

合上书页,依稀间看到了她,她的执著,她的自尊,还有她那皱着的弯眉。

东风渐起,吹起一园芍药,留下她千年未变的咏叹。

3.读《史记》有感作文 星夜,我拿出《史记》,翻到“屈原贾生列传”,用心细读。

“屈原曰:‘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于是怀石,逐自投汨较以死。

”读史至此,我不禁闭目沉思,心中隐隐感到屈原那股照耀千古的浩然正气,但更加同情屈原万般悲愤,怀石投江的无奈。

司马迁评屈原之志“虽与日月争光可也”。

在过去的封建社会,特别是在统治者以过分的“孝悌忠信”来钳制人的思想,以达到巩固其统治地位的社会中,这种“忠诚”无疑是极受推崇的。

但屈原之志在现今社会中还是否适合呢?还是否有其现实之价值呢?在我看来,值得商榷。

首先,虽说“哀莫大于心死”。

屈原“忠而被谤,信而见疑”,满腔悲愤成了他自寻短见的动力,但他死了,楚国能免亡国之祸吗?显然不能。

但我觉得,屈原既然有寻死的勇气,为何没有化悲愤为力量,重新面对人生的勇气呢?其实,只要屈原能开阔一点,大可放开怀抱,别投他国,觅得贤君,以展抱负。

即使此生长留楚地,亦大可隐逸山林著书立说。

一来不用“爱物之汶汶”,二来使自己的才华得以保存。

何乐而不为?须知道,即使当世没有明君,难道以后就没有明君吗?即使自己有生之年不能振兴楚国,但只要他的精神与才华能流传后世,那么楚国还有一丝中兴之望。

可见,投江自尽实属不智之举! 屈原之所以“不智”,究其原因,全是“愚忠”作崇故。

俗话说:“月满则亏,水满则溢”这是这样的道理。

我觉得“愚忠”二字不但害已,还会误人。

正如当年忠孝两全的岳飞,他明知自己遭十二道金牌调回京师定是凶多吉少,而且又知道自己一死,金国铁蹄势必重踏中原,蹂躏苍生。

若他不是执着于“忠”之一字,我想历史也会改写,南宋百姓也能享得太平之乐了。

虽然说忠于国家是每一个公民的天职,但忠于的是国,而不是那施政不善、导致人民生活不稳定的当权者。

所以我们可说,屈原的忠诚无疑皓如日月之辉,但他并不算是忠于国家而是忠于那个易受小人之间的昏君楚怀王,由此可知“愚忠”是不智的,在当今社会就更不合时宜。

理智的忠诚是“愚忠”的蜕变与升华,这才是人们值得仿效与推崇的美德,这才是为国家民族谋福祉的刚贞品格

4.珍惜 夏天到了,暑假也接踵而至。

为了完成暑假作业,我与同学结伴去新华书店买书。

《苏菲的世界》吸引了我的目光,因此前不久,我刚看过一部电视剧《绿光森林》,其中的主人公也叫苏菲,她聪明、善良,最后她还感动了嫉妒心很强的姐姐。

这让我对《苏菲的世界》的内容充满好奇。

再加上同学老师的推荐,我便买下了这本书。

初尝 哲学,在我的印象中,是一门非常枯燥,深奥的学科。

对于从未接触过哲学的我,理解起来一定很费力。

我就像收中的苏菲一样,带着一大串的疑惑,跟着“神秘老师”开始了我们的“哲学之旅”。

从“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

两个简短而奇怪的问题开始,跟着这位神秘老师,我开始思考,从古希腊到康德。

从文艺复兴到浪漫主义。

从苏格拉底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思考的问题。

渐渐地,我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它少了几分枯燥,多了几分生动,大量的历史内容,加上苏菲的好奇心和她不凡的经历,让这本书读着像侦探小说,亲身经历这惊险的过程,而心中对万物的好奇则渐渐被唤醒。

回味 从愉快中,我读完了这本书,我闭上眼,细细回味着书中的内容。

有一段比喻让我印象深刻。

这世界就像魔术师从他帽子里拉出的一只白兔。

所有的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他们刚开始对于这场令人不同置信的戏法都感到惊奇。

然而当他们年纪愈长,也就愈深入兔子的毛皮,并且待了下来…… 这段话像一击响的雷声,把已在兔子的毛皮深处舒适的生活好久的我惊醒。

我被哲学家的勇气震憾,也为我们的所好悲哀。

毫无疑问,这本书救了我,把我拉回了毛尖,让我再度像婴儿一样,用仿佛乍见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对万物感到新奇。

看那黑黑的蚂蚁,那比米粒还小的身躯,谁能想到它能举起比自己重许多倍的东西。

看那娇小的梅花,淡淡的粉色,很难引起注意,谁能想它能在寒冷的冬天开放

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如果问一个正在饥饿边缘的人,回答一定是“食物”。

如果问一个快要冻死的人,回答一定是“温暖”。

因此我认为赫拉克里特斯说得很对,世间的事都是相对的。

如果我们从未生病,就不会知道健康的滋味,如果世上从未有过战争,我们就不会珍惜和平。

人生短暂,拥有的能有多少

让我们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吧,别等到失去才后悔莫及.5.相信自己 每个人都应从小就看重自己

在别人肯定你之前,你先肯定自己

——(美)刘墉 刘墉,一个并不陌生的名字,如果你还记得,这个名字曾出现在我们的书本中。

他喜欢用简单的文字来记录身边的事,喜欢写大家看得懂的故事,而这本《肯定自己》是他写给他儿子的,内容是说明刘墉告诉自己的儿子用什么方法和力量,让一个怯生生的少年,成为充满自信的青年;又用什么方法,帮助他超越自己的弱点,创造自己个人的风格,肯定自己是天地间一个不可或缺的人。

或许有人和我一样,曾抱怨过老天的不公平,赋予自己那么少的天赋,决得自己始终不如别人,但又很想得到别人的肯定。

每个人都想得到他人的肯定,可是有些人却不知道如何得到他人的肯定,并非你拥有一切就能得到肯定,要知道只有先肯定自己,才会有人来肯定你。

为什么我们要相信自己呢

世界上接近65亿的人口,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着,没有人能和我们一模一样,没有人能真正替代我们,所以无论是美、是丑、是聪明、是驽钝,甚至是残障,都该庆幸。

老师常说要为自己找个竞争对手,有竞争才有动力,才有进步,刘墉也说你可以一辈子都不登山,但你心中一定要有座山。

这座山或许险峻陡峭,但你要相信自己的能力,要说我行,而不是退缩,当个永远只会躲在温室里的花朵。

其实心中那座山最高的是你自己,你必须肯定自己,你不需要和别人比什么,因为有句俗话说人比人,是会比死人的,别人可能天生就如此聪明,学得比你快,你要花3天才记住的,他可能只需半天,有些人会因此而钻牛角,而想不开,因此你不需要和任何人比,最高的境界是和自己比,不要以为自己就这么差劲,你要相信自己,肯定自己。

和自己比你会一天一天进步,和别人比,你很可能因为实在比不上而放弃,但和自己比就永远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有这样一句很有趣的话:不要把自己当作鼠,否则肯定被猫吃。

它看似是个很荒谬的结论,可却形象的道出了不相信自己的结果。

郑人买履,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人们常常用他来形容和讥笑那些不顾客观实际,搞教条主义的人。

因只相信量好的尺寸却不相信自己。

在现实生活中有这么一位我颇为崇拜的人物,她就是第一位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女性,也就是茜尔玛·拉格萝芙。

她幼年患了一种无法解释的瘫痪症,丧失了走路的能力,一次,她和家人一起乘船旅行。

船长的太太给孩子讲船长有一只天堂鸟,她被这只鸟的描述迷住了,极想亲自看一看。

她要求船上的服务生立即带她去看天堂鸟。

那服务生并不知道她的腿不能走路,而只顾带着她一道去看那只美丽的小鸟。

奇迹发生了,孩子因为过度地渴望,竟忘我地拉住服务生的手,慢慢地走了起来。

从此,孩子的病便痊愈了。

忘我是走向成功的一条捷径,只有在这种环境中,人才会超越自身的束缚,释放出最大的能量。

忘记自己,相信自己能行,你将体会到相信自己的快乐与骄傲感。

反之呢,不相信自己的意志,永远也做不成“将军”。

春秋战国时期,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出征打战。

父亲已做了将军,儿子还只是马前卒。

又一阵号角吹响,战鼓雷鸣了,父亲庄严地托起一个箭囊,其中插着一只箭。

父亲郑重对儿子说:“这是家袭宝箭,配带身边,力量无穷,但千万不可抽出来。

” 那是一个极其精美的箭囊,厚牛皮打制,镶着幽幽泛光的铜边儿。

6.读《环游地球八十天》有感 我特别喜欢看法国科幻大师儒勒·凡尔纳的成品著作《环游地球八十天》,可谓是百看不厌,因为每每翻开它,就会有新的收获。

这部小说讲了主角福格先生以20000英镑与别的绅士打赌,以英国某俱乐部作起点与忠实机智的仆人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

最终不仅赢得了财富,抱得美人归,更是赢了全英国人的赞誉。

八十天环游地球在当时那种较为落后的交通工具的辅助也是不可能完成的,可福格他做到了

他填补了这一神话般的空白

为什么

他的本钱就是分秒必争,做好了一切的准备:他目标明确,计划详尽周密,出发前根据这类书籍以及《每日晨报》上刊登的理论上可行的日程表,制定了路线和规划,并且因地制宜,使用了热气球、轮船,甚至在印度热带雨林中不惜花2000英镑买了大象代步,他的每一个举动都为了节省时间。

但他也并不是为了一次赌博而“铁面自私”的人,在印度他不惜时间救了眼看就要因为土著人的酋长陪葬的富家千金——艾达,最终两人情投意合,终成眷属。

“分秒必争”这四个字,使我想起,古往今来,无数有识之士谆谆教导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时间是何等的重要啊

记得鄂王岳飞的《满江红》中有这样一句话: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其寓意是告诉我们:千万不要浪费青少年时期的大好时光,直到失去,再去追悔莫及,就晚了。

革命先烈李大钊曾经说过:“浪费了时间就是牺牲了生命。

” 生命是每一个人最可贵的东西,是灵魂的源泉,肉身的支架,毫无疑问,一个珍惜生命的人绝不会放过身边的每分每秒,必尽生命不过风雨百年。

愿全天下所有人,珍惜时间,善待生命,这样时光老师才会给予真正生命的永恒。

7.读《红岩》有感 《红岩》是部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的长篇小说。

曾几何时,其中的革命先驱者顽强的狱中斗争深深地渗于我心……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帘幕徐徐展开,画面缓缓呈现… “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

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

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大声命令道:“走

前面带路。

”死亡虽是人生之常理,无法避免,但试问世上能有几人能如许云峰如此视死如归

即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这意味着他若继续坚守革命信念,步步逼近的将是无可退的鬼门关啊

可他没有丝毫畏惧,他的革命信念堪比广阔的天空,无法估量,堪比深邃的大海,不可填充。

人常说“十指连心”,试问若将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那又是何种刺骨钻心的痛啊,更何况是对于一个女子——江姐,使用如此严刑。

令我震撼的是,她坚持死守地下党的重要机密,迫使特务们的诡计屡屡以失败告终。

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此革命情怀可钦可敬啊! 帘幕徐徐闭合,我无法睁眼面对镜中的自己,更无法自己与他们比较,我是如此惭愧而有渺小。

生活难免遇到坎坷,荆棘不断,可我却懦弱地屡屡选择放弃。

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顿悟:坦然面对失败,努力解决困难,坚定自身信念,开拓新的道路,须我们不断克服,而非逃避.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

”解放战争胜利后,祖国的第一个黎明的生动描写。

这是千千万万的革命者,战士用真挚的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如今的幸福生活。

希望曾经无数的革命者的深深爱国情怀能渗入每个人的心灵,感染每个人的思想,影响每个人的行为,鞭策每个人的人生

8.读《论语心得》有感 古人云,今人说:“半部《论语》治天下。

”果不其然,于丹仅仅是写了读完《论语》后的一点心得,就在整个中国好好火了一把

这个暑假,小生有幸能去详尽的阅读一番。

《心得》里的字里行间无不说明——《论语》是为这个世界而生的,其告诉人们的每一个道理,就好像太阳每天从东边升起一样;就好像春天要播种,秋天要收获一样。

《论语》从一定的方面来说,是具有色彩和温度的,色彩在于它传授给别人的精髓,温度在于它给予给别人的光明。

那么,我即便不知道作者对于“色彩”的定义。

但是,任何人都不可能没有色彩。

所谓“没有色彩”,无非是灰色。

灰色的色彩感不强,可以视为不是色彩的色彩,但同时又是最具普通性的色彩,因为它可以和所有色彩搭配。

我也更不知道作者对于“温度”的定义。

但是,任何人不可能没有温度。

所谓“没有温度”,无非是23摄氏度。

即便这是一个模糊的数字,但同时又是人体感觉到最舒适的温度。

无论是色彩也好,温度也罢,但当一个人表现出来时,那是他的激情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

为之奋斗,是一件“加好佳”的事情,关键在于你如何将你手中的风筝——放飞,让线加长,加长,再加长

中央电视台曾经拍过一个名为“我有一个理想

”的公益广告。

在我看来,这是一件积极向上的事情。

人嘛,活着就不要憋着

在《论语》中,孔子问过自己的四位弟子,他们的志向,各有不同之处,但是他们每一个人都能够把它大声地说出来,好事啊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也是这样的。

假使有两个朋友,他们平时形影不离,有一天因为一点小矛盾便闹翻了,绝交吗

两个人总舍不下多年来的感情,和好

于是两人都准备向对方道歉。

在途中,两人相遇了,他们笑了,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他们没有说出来

不,心灵的沟通已经将这个不算是理想的理想,完全的化解了。

诚然,我完全同意他们这样的做法,有话,别憋在心里

有些人,每天看着那些经理或是董事之类的人,总是用羡慕的眼光,大家彼此彼此嘛,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不过冷静下来,仔细想想,他们也是经过巨大的努力才得到人们的认可,毕竟阳光总在风雨后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不错

我相信只要自己曾经努力过,人生就会有闪光点,留下美好的回忆,成功那只是你路过的一个车站。

的确

理想和行动的关系,就如同引线和风筝的关系。

这个风筝能飞多远,关键在于你手中的线。

而这条线就是你内心愿望。

你的内心越淡定,越从容,你就会舍弃那些激烈的、宏阔的、张扬的、外在的形式,而尊重安静的、内心的声音。

这会使你走到社会角色中的时候,能够不失去自我,能够有担当,能够做到最好。

不过,话又说回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诶,善哉,善哉。

这个世界终归是由有实力的人来主宰的。

有本事,甭管是驴是马,你拿出来溜溜嘛

至此,为百家呼吁之中一道

当我读完《于丹 论语 心得》的时候,已经入夜。

它显出了它独有的特点——寂静,可是我的心情却再也不能平静了,感受颇深的。

于是立即记录了下来:当太阳从地平线升起的时候,人感觉到希望的一抹——天地人之道;不论人的距离,心与心之间的桥梁,是无行的,不是无固的——心灵之道;天气的晴转多云,你的笑容依就是那么的光辉灿烂——处世之道;善良、理智、恒心、合群,这四流一一显露——君子之道;在我真正需要帮助的时候,我看见好多只手……——交友之道;人的出生,已经是一个梦想的诞生,而那个人便有了新的想法——理想之道;走过的,无法回头,还是抬抬头向远处看吧——人生之道。

道是自己选的,路是自己走的,驾驭它,祝您一路走好

9.读《梦》有感 短小精悍、耐人寻味的新诗并不多见。

而《香叶诗存》第一集王春荣先生的《梦》,却是新诗中的精品:“年轻时/梦挂在嘴边/超载/摔得粉碎/中年后/梦孵在心中/难以破壳/体温不够/后来呀/梦骑在夕阳上/不经意/偷偷溜走”3段12行46字。

真可谓惜墨如金,高度浓缩,含意深邃,潜台词珍贵。

儿时梦省略,那个年龄段尚不经事。

弱冠前后的年轻人,世界观开始形成,心理变化大,可塑性极强,自尊心、好胜心、上进心亦强,血气方刚,建功立业十分迫切。

但由于刚步入社会,阅历较浅薄,易冲动,走极端,好高鹜远,想入非非。

说的多,做的少,言行不一:高不成,低不就,挑肥拣瘦;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不能持之以恒。

这是有些年轻人易犯的毛病,他们的“梦挂在嘴边”。

由于超负荷,难免被“摔得粉碎”! 而立之年以后,逐步迈入中年。

人到中年,开始走向成熟。

此时年富力强,有一定的经验,是人生的黄金阶段。

既弥补了年轻时的一些缺陷,又可夯实基业,为后半生积累物资与精神财富。

人到中年,也有诸多困惑,上有老,下有小,身上的担子最重。

这时的“梦”虽从“嘴边”到“孵在心中”,但由于“体温不够”,所以还是“难以破壳”。

“壳”总是可是破的,只要知难而进,加足体温并保持2l天,那么活泼可爱的“小鸡”就可孵出来而实现你那心中的“梦”! 到了老年,“梦”更要倍加珍惜,让它稳稳地“骑在夕阳上”,以便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过去是“人生七十古来稀”,如今在老年大军中,七十只算做“小弟弟”,人寿届期颐已不是不可能的了。

因此耄耋老人上老年大学,学点文史,写点诗词,唱点京戏,跳点迪斯科,找回童年的感觉,岂不是“后来呀”一大快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社会上敬老爱幼之风日甚一日,老有所安已成为现实。

但这幸福美满的生活稍“不经意”,就会“偷偷溜走”。

人生最后的一班岗要站好,千万不要让“梦”不辞而别啊! 这“梦”是愿望,是祝福,是理想,一旦长上“翅膀”,就会梦想成真,在现实生活的天空翱翔。

做梦总会醒的,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说:“早晨醒来时,问一问自己:我应当做什么?”晚上睡觉前,问一问自己:“我做了什么?”更应像曾子日:“吾日三省吾身”。

俄国作家列.托尔斯泰说:“没有智慧的头脑,就象没有蜡烛的灯笼。

”大脑在做梦,但愿多做出些智慧来。

我喜欢《梦》,愿《香叶诗存》多推出一些好诗来。

我在1987年到天长之后直到1999年才又赴千秋古邑,正是:千秋一别周星久,白首重来一梦间。

最后引用法国作家狄德罗的话作结:“想象,这是一种特质。

没有它,一个人既不能成为诗人,也……”。

10.读《杯中窥人》有感 当一口气读完韩寒的《杯中窥人》后,不禁拍案叫绝。

在文中,韩寒将一个人出生到经历社会的过程,形象地比做一块布沉入杯中的过程。

这一精彩的比喻,实在令人折服,但是在我看来,一个人接触周围人群的过程,更像是一块溪边的石头被流水冲刷的过程。

我认为,我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我刚刚懂事的时候,我看周围的一切都是单纯的、表面的,眼中的世界是完美的。

这一错误的理解,给我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伤害。

那时候的我,就像一块充满棱角的石头:我爱笑、爱哭,性格外向、活泼;我愿意与一切人交往,我可以不顾身份,与大人争个面红耳赤...... 那时,或许是周围的人认为“童言无忌”,没有过分地留意我的行为,但是后来大人们不止一次警告我“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要插嘴”,也不止一次地嘲笑我“整天说个不停就像个长舌妇”。

这一切的一切,就好像一股洪流,拼命地冲刷着石头上的棱角,拼命抹杀着我独特的个性,直到有一天...... 我发现,一向好动的我,竟然能面对天花板发一个下午的呆

我才真正发觉我变了。

大人们也许会说,这是长大了。

可是,又是谁定下的规矩,爱说爱笑就是孩子气呢

难道沉闷就是成为大人的标志吗

如今的我还不能想太多的东西,因为毕竟我还只有十三岁,我正在努力保存身上仅剩的几个角。

我个人也不想与大人们挑起太多的争辩,因为我怕,怕有更大的洪流向我袭来,可我却又实在是不想被磨成光溜溜的卵石,被遗忘在历史的角落里。

愿充满个性的人们一路走好。

文化苦旅的废井冷眼读后感怎么写

《文化苦旅》分篇读书笔记  曹治国  1.《道士塔》  余秋雨在这篇充满了个人臆想、近似小说化了的散文中所写和表达的内容只消三个字即可说明,便是那带着琼瑶阿姨的粉泪声腔而仿佛在几卷线装古书前,对着死朽者的尸骨却竟把无缚鸡之力的臃肿全身绷紧,举轻若重、绘声绘色的泣涕道:“我好恨

”  他的“恨”一如他结尾处的虽说“默默地”但实际仍“好激动”一样,都对我够不成任何透彻肺腑的情感冲击力和感染力。

他的“恨”实在恨得肤浅,竟能把几乎所有毁损敦煌文物的罪过和仇恨的矛头都加诸于这个“穿着土布棉衣,目光呆滞,畏畏缩缩,是那个时代到处可以遇见的一个中国平民”的道士身上

余秋雨在百年之后裹着一身“文化学者”的知识优越感,坐在茶香四溢的书案前遥遥对视着世纪之初的暗夜里那焚尽生灵的硝尘,像一个深宅大院里的公子哥儿申斥着他从未真正了解、认识过的看门老仆——你为何如此败家

那时侯余先生从这老奴身上是颇找回了些道德优越感的自我满足的。

《道士塔》的实质作用也仅限于此。

  聪明的作者没有忘记在最后借某个日本学者的话“我想纠正一个过去的说法。

这几年的成果已经表明,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来挽回中国的民族自尊和自信来,而以往那些他刚刚咬牙切齿描写的中国的愚昧、荒蛮、落后、病态都集中处理算在了王道士一个“个人”的身上,并且这本应该切入审思、深思中国各种根深蒂固之病态与愚劣以及展开对影响产生了像王道士这样“到处可以遇见的一个中国平民”的深层文化传统的批判之可能,都在“过去时”与“现在时”的泾渭分明的割裂式划分中被完完全全的消解掉了;于是,中国只要一有了坏事,便据说总是因为某几个“小人”作乱的缘故,而中国一旦有了好事,便肯定是证明了整个中华民族“向来优秀”的集体荣耀,我们的民族和文化上之“自尊”与“自信”便是这样得以实现和得到满足的。

正是这种阿Q式的毫无自我批判、解剖与忏悔的“胜利法”,让余秋雨笔下的中国文人与文化在矫柔造作的“痛楚”和自我麻醉式的超脱中无往而不胜,无论到什么时候,都会是一副貌似自信的“胜利在握”的模样。

但我知道,他心虚得紧。

  但是中国的某些知识分子都愿意退回进所谓“灿烂文明五千年”的故纸堆里重拣起传统士人情怀的人格面具戴上,何况“到处可以遇见的中国平民”则更需要从尚未捂无热乎的“我们的文化”中找回鲁迅先生所讽刺的那种“合群的自大”式的“自尊”与“自信”来。

余秋雨很好的为庸众们做成了此事,所以我认为他的散文本质上是一种“媚俗”,并不冤枉他,只不过他这回所卖的,乃是“文化”这剂高雅体面的春药。

  2.《莫高窟》  《莫高窟》所运的文字是唯美而稍显绮靡多姿的,辞藻富繁而无雕琢的赘感,将静态的敦煌壁画用活的线条和气势舞动起来,既合人与背景的内容,又能赋予横亘时空的强烈的生命与美学意义,人随画动,画从心转,幻境与当下交织,历史与色彩共升,细腻入微又磅礴挥洒,悄然无语而乐章交响。

  作者的立意很清楚:想要追求一种超越了宗教、道德的敦煌艺术之“美”来。

你可以取别的视角,但“美”这个视角是合适的,同时又兼顾到了莫高窟的多层意蕴,也就是“层次丰富的景深(depth of field)”,像敦煌的意义与价值显然是“说不能尽”的经典,余秋雨是在“美”的艺术心理观照下截取他想要和欣享的敦煌片段,从这一层面来讲,应该说作者的眼界不乏大气、开阔、高远,这是其独到的地方。

但问题是,伴随着“多方面生命”的呈现、聚会、狂欢、释放,余秋雨渐渐走入了他实则认知较浅薄的“历史的景深和民族心理的景深”的叙述之中,“人性”“生命”“人格”都成了反复歌咏却苍白空泛的符号,我们看到了浓墨重彩的一幅幅曼妙醉神的画,却见不着更深厚的对生命或人性本身的诠释与穿越,最终,又是顶礼膜拜式的表达了对盛唐这一个时代的无限憧憬与自豪,于是说“我们的民族,总算拥有这么一个朝代,总算有过这么一个时刻”,个体的生命艺术之美被宏大的历史主题与廉价的民族自尊遮蔽了,于是“我们曾经拥有”“我们一千多年层层累聚”,这中间只有机械的堆叠,大失立体多维度的穿越审思,所以余秋雨的审美只能浮在表面的装修上,却无法扣问灵魂,力透出生命的本色来。

莫高窟的“美”,也因此减色不少,单薄不少。

  3.《阳关雪》  阳关“终成废墟,终成荒原”。

那么这原因何在呢

作者极其隐晦的表达出这样一个观点,即:当权的统治者似乎没有给艺术家们以足够的地位和尊重,所以限制了艺术家们的创作,然而艺术家们可是足够优秀足够天才足够好的。

  “但是,长安的宫殿,只为艺术家们开了一个狭小的边门”这句话很有意味,很能够透视出余秋雨在拿着古代知识分子暗中自比的同时,他的双眼始终没离开过“长安的宫殿”为其所开的“门”,余秋雨性格中深刻烙印着对“权力”的心理依附,在此文中已有较深隐的体现。

他通过对古代文化名人的悲叹、哀痛、伤悼乃至鸣不平,甚至常常要挤出几滴酸度超强的枯泪来,其实正是欲寄托他自己希望当权者能施舍给像他这样的文化人以生存的空间甚或重用之的企望,这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士人的情结,是没有或缺乏独立人格,始终活在权力话语的阴影下谋求自我的定位,余秋雨借此将他作为这种知识分子的虚荣表现得淋漓尽致,荒原

千万别侮辱艾略特的经典大作,那不过是无奈的看着自身终入尘土的垒起的坟而已。

  余秋雨仍没忘了拿唐代的造像去向文艺复兴时的西方艺术大师那里寻回一点可怜的“骄傲与自豪”,但他却不愿也不肯再继续追问:为什么如此辉煌的唐朝艺术却无法避免走向退步衰落的宿命

而西方的文艺复兴为什么却偏偏能开出一个史无前例的近现代人类文明呢

  那些至今依然坐在“四大发明”之类国故上高唱凯歌颂谣的孝子贤孙们,自然是想不明白的。

  4.《沙原隐泉》  此文的文笔流畅,余秋雨的文字工夫确是很强很吸引人的,其叙事往往带有鲜明的戏剧性,这是他行文的优点。

有论者因此批评他在散文里“编故事”,走金庸小说的套路,已经偏离了散文“真我”“写实”的文体要求等等,我以为这种局限性很大的批评并没有多高的价值,文学艺术上的打破文体自身或先前的定义要求与局限而进行创新、开拓、尝试是一件更应该注目和鼓励的事情,在形式上我对余文没有多少批评,尽管他自己后来把自己的拓展写作给模式化了,为人所诟病。

但是艺术上你可以做不到或者不去做“事实上”的真实(其实我们传统所谓“真实”也并不真的真实,也只是心理认识的结果),但我一直认为写作的主观“态度”必须是真诚的,失却了真诚则一切休论。

  努力攀爬着才刚刚自比“高加索山头上的普罗米修斯”,旋即“哑然失笑”,竟以所谓“康德所说的滑稽”作评价,康德讲了那么多精深的哲学,他偏要选用这个“滑稽”。

我的感觉是,余秋雨不具备真正的悲剧精神和意识,虽然他最会煽情掉泪。

  述老尼处简直是文人式的矫情造作,一个老人几十年的生存经过和精神情感历程竟被“眼光又转向这脉静池。

答案应该都在这里。

”一句轻轻作结带过,那这是怎样“神奇”的一脉泉啊,竟然超过涵盖了一个衰老生命的丰富与厚度

  “老尼的孤守不无道理”,但不知余秋雨本人愿不愿意也这样“很有道理”的活着,尊重不应只是一种浅薄的认同,更需要一种穿透人生苦难的愿力与慧力。

  5.《柳侯祠》  倘若读懂了作者“借古人的尸,还自己的魂”的深隐之意,便会觉得这是一篇作呕指数很高的“文化散文”,与其说通篇都在兜售着“文化”这个已被其弄得俗得不能再俗的空泛概念,倒不如说是一个文化人急于想做官的心灵告白,整篇文字都流露出作者浓厚的“官本位”的思想意识,甚至十分露骨的用“倒是现任柳州市副市长的几句话使我听了眼睛一亮。

”这样肉麻的话来直接会通今古,就差从棺椁中拉出柳宗元来现场讲几句了,并且说“从根子上使柳州开通”的乃是因了“柳宗元和其他南下贬官”,柳州当代的开放和崛起是否真是“从根子上”靠了千年之前的南下贬官们的文化遗产,我不清楚,但我清楚的是余秋雨的醉翁之意不在酒,没忘记格外强调了这位副市长“也是个文人”,那么我们可以说他余秋雨也是个“文人”,而且是级别更高的大文人,那么中国若想“从根子上”好起来,实在只有起用这群大文人、小文人们来做大官、小官这一条不二法门了

可以说透过此文,我们完全看得出余秋雨骨子里几乎全然未消化现代法治社会、宪政民主的政治理念,他或许知道一些理论,但他接受的却是比当代新儒家还要保守的政治文化意识,这样的结果,是做官的附庸风雅操控着文化,文化人附势权力卖弄着文化,可笑的是余在文中竟还哀叹柳宗元失去了“个人的意义”,在官本位的专制体制下,个体当然无法独立或倍受压制,余既然看到了这点,却不向制度问责,而把希望寄托在“文人作官”的“人治”上,殊不知他岂是真在替古人鸣冤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罢了

  6.《白莲洞》  “桃花源”千百年来竟成中国人时时梦寐以求的人间乐土之所在,“桃源”所乐者何

无战乱与征赋,平等而富足,如是而已矣,并无精神之超越,无对人性本具之罪恶与生命本有之苦难的复杂性之认识,“桃源”人也是人,就算避世再远,也逃不开罪的钳制。

所以中国的传统文化要么向王权低头,要么就隐遁超脱,并无为爱为公义为超越性之真理而独立奋争的精神。

不是遮与盖,就是逃与避,在苦与乐之间徘徊不止,走向“桃源”的同时,也走向了精神价值的虚无,难道这竟是陶渊明和千百士人所向往的乐土

  7.《都江堰》  这依然是一篇借着都江堰写李冰,借着李冰写“官本位”的文章,我在《柳侯祠》的评述中已有所论,只不过此番他给“官本位”注入的不是碑文诗赋而是专业的科学技术,都江堰的伟大被浓缩在了“李冰的精魂”里,作者所盼望的乃是这样的人可以子子孙孙无穷尽,于是对李冰的充满民间宗教色彩的膜拜和人而神的民间戏剧中很作了一番文章,颇为赞赏,并且说“轰鸣的江水”便因此成了“至圣至善的遗言”。

  余文惯于在对山水的膜拜式夸大定位和抒写中行矫情与煽情,但他肯定不是真的要跪倒在山水文物前,他不过是做这么一个虚假的姿态而已,他的重点仍是利用这种情感的煽动去消弭理性的冷峻思考,从而使读者认同他、跟着他的观点走。

此文对“能臣干吏”的崇拜与对“清官”的崇拜一样,都是“人治”思路的认识,要知道仅凭“清官”“能臣”是无法帮助中国摆脱“人治”带来的历史循环的,但这种理性认知在作者故意营造的宏大主题与取媚民众的民粹主义气氛下,被抽空殆尽了。

  余秋雨在文中说:“在这里,我突然产生了对中国历史的某种乐观”,我虽不知道这是否为其真心话,但通览整部《文化苦旅》,你都能感受得到这种甜腻腻的肤浅的“乐”观,而书名竟贯之以一“苦”字,什么叫做惺惺作态

什么又是矫情

看罢。

  8.《三峡》  李白的诗飘逸灵动、超拔纵横、吞吐山河有余,而沉郁练达、忧患深情、悲心苦难不足,读其作品如阅其人,羽化超脱而心向隐遁的仙道气始终伴随着这位才华横溢的天之骄子,在世事的艰辛、恶劣和仕途的坎坷不顺中他选择了以桀骜不逊的风骨出入自我精神的狂欢,这与杜甫的始终不弃不舍,执著当下,痛入心髓而犹深怀抱负与忧悲进入民众、国家的苦难大有不同。

中国的多数人可能大抵都更爱读李白,因为从李白那儿能读出一种速度和快感来,但我却偏爱老杜,老杜的字句不止是用灵气泼洒的音符,更是一种血泪沉淀的生命的精魂。

他不超脱,所以他超越了那时代的每一个神往超脱的诗人。

  9.《洞庭一角》  “贬官文化”的确是中国文化中很重的一笔,贬官们仕途兴隆、官运亨通时不见有特别优异的文章出世,只是被贬外放了,才“只好与山水亲热”,有了悲戚哀愤的常情,文采竟也飞扬起来,“事过境迁,连朝廷也觉得此人不错,恢复名誉。

”可见贬官们的写作与抒情岂能不暗怀着盼主上查阅而重起用之的功利心思

既被“贬”了,就无奈的写写东西,这写出的东西便恰好印证了贬官的“文品”,既是别有深意和目的而写,则这制造出的“文品”确也和其“人品”相映成趣——都虚伪得紧。

那么,倘若中国文化“极其夺目”的一笔竟是如此被文化官员们弄出来的,就不晓得到底是中国的贬官们太有才了,还是中国文学创作的自我评价“太有才”了。

  不过文学在此文只是装裱,重要的是“地因人传,人因地传,两相帮衬,俱著声名”的“声名”效应,贬官们都化了灰,山水亭阁也仍是这样的山水亭阁,还理会他什么“文学”作甚

重要的是靠文章赚得的“声名”才是眼睁睁的取之不竭的实利,文学既“帮衬”了贬官的官运又“帮衬”了旅游景点的声名,大约可以名垂青史,不朽于后人了。

读懂了余秋雨的“帮衬”,也就读懂了中国古典文学的一半。

  10.《庐山》  文人因其对山水景致的吟咏而招引来世俗的拥挤,从而失去了此山此水,于是“文人似乎注定要与苦旅连在一起”。

  但中国文人真的有叙述的这么高尚超拔吗

“苦旅”之“苦”会因为“世俗的拥挤”而消失飘散

其实,恰恰是世俗的打破山水原貌才能使精神贵族们感到苦涩,而文人在面对山水世俗化后反觉其“不苦了”,欲别寻苦境,这说明无论“苦”或是“乐”实际都未进入文人的精神深处,皆非精神加工品味后沉积转变成的苦与乐,而停留在感官层面;倘若不是这样,进入了精神层面而犹言世俗化的“不苦”与原貌之“苦”,则说明中国文人的精神较之我等俗辈凡夫实也无特异超绝之处,可以不必扬起文化优越感的架子,要独占这山那景观的,而且非得和“大官人”“大商贾”站成一线凑这很抬身价也很势利很虚荣的热闹。

  11.《贵池傩》  “迷信”这个词本身充浸着一种粗暴的判断情绪,也交织着从中古甚至原始文化向祛魅的现代理性文化过度的激烈挣扎和矛盾心理。

尊重一种哪怕是荒蛮的文化是否就真的可取呢

谈尊重的大抵都是置身于其外的人,而为此荒蛮文化所深深影响的族人的生存困境与精神困境也许才是更大更需要思索的问题。

价值真的可以是多元的

诚如文中所言,今日乡民的重演傩戏究竟还保留几分诚意

或许内里都怀着现代商业功利的心思罢。

而这种“诚意”的保留真的需要吗

传统文化在现代性中的融解是一个大智慧的疑难问题,我个人相信真理一元,“多元”只能是形而下的多元,无论如何,“迷信”的文化不该是用强制暴力去推倒砸烂的,因为只有在“自由”的前提下才能谈尊重人的权利与尊严。

何况人类尚有太多的未知,尚需更广阔的胸襟,透过一个傩戏,可以窥视当下整个中华民族转捩期的文化困境。

  16.《风雨天一阁》  “为《四库全书》献书是天一阁的一大浩劫,颇觉言之有过”,这是余秋雨对中国历史黑暗的又一盲点,本文中提出了所谓“健全人格”,后来这个可笑的词又被他送给了康熙皇帝。

中国文人好讲“健全”“圆满”,也擅长把这些完美的修饰词留给自己和捧送掌权者。

“健全的人格”服从着包括“禁止妇女登楼”的封建族规,“健全的”皇帝及其继承者也开始了漫长的“文字狱”和闭关锁国。

这是怎样畸形的“基于文化良知的健全人格”

连阿Q这种瘪三都晓得要在纸上很认真的画一个完满胜利的圆圈,何况中国的文人呼

  17.《西湖梦》  一切宗教都要到西湖来展览,“展览”这个词妙极,中国人做惯了看客,无论什么,最要紧的便是“看”,始于看而终于看,过足了眼瘾和感官玩乐,就像灵魂已被抽干了一样。

  18.《狼山脚下》  余秋雨完全不解鲁迅的深意,鲁迅岂是在改良为自然风景命名的方式吗

余文所谓“但一切都调理得那么文雅,苍劲的自然界也就被抽干了生命”,这纯粹是文人的臆想,其实他的“平和一点”同先人的“古池好水”“萧寺清钟”“远村明月”一样,都是琢磨着怎样在“命名”上下功夫,用文字自欺视听,只不过方法不同罢了。

鲁迅先生所批判嘲讽的,恰恰是这种专好在“名”上弄虚作假、自欺欺人的虚伪、麻醉的民族文化心理,而作者却正好最爱耽著在“名”上做文章。

  19.《上海人》  这是余秋雨在本书中写得最好最精彩的文章,也许因为作者本身是上海人,对上海的了解、体会很深也较为全面。

  徐光启是一个值得特别书写的开端,他能在一个愈趋封闭、衰朽、宋明新儒学占统治上峰的封建时代坦然开放的接受、传播西方文明,甚至受洗皈依基督宗教,他的影响决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个文化交流者,他给古老的中国注入了完全异质的文化血液,也树立了一个“新人”的榜样。

光启,宿命般的人如其名。

但职员心态而缺少生命热源和创劲的上海人并未得着他的精髓,而只是神似而已。

  20.《五城记》  兰州牛肉拉面的醇香横亘千里,飘入了关外我的鼻舌中。

  21.《牌坊》  牌坊大约是中国文化里最可憎恶的物事之一了,它见证着中国道德的虚伪、残忍、吃人的本性,而且是公开的被表彰的邪恶,而从中做帮凶写文章造理论大肆颂扬宣传的不是别人,正是文人。

父母的一面立牌坊一面偷偷送女儿出家逃生,把“贞操”“守节”残害人性的荒谬暴露无遗。

“圣女”是男权意识在女性身上的体现,“圣女”“节妇”既不“圣”也不“美”,而是对女性形象的扭曲,女性在这里只是体现纲常道德的工具和男权变态逞欲的对象罢了。

封建中国的文化,充满了触目惊心的变态性。

  25.《信客》  仅靠一个“信”字谋生,为一件极小的“失信事件”而被彻底放逐、抛弃,服务乡里大半辈子的老信客就这样轻易的被推到命运的深渊,乡民的不宽容成为理所当然的事,在对“信”字的极端功利化的索取中,信客作为“人”自身的尊严、权利已经被淡化漠视了,落后的农耕文明和宗法社会伴随着信客高强度的生存压力,最后年轻信客的“成功”不过来自于一个近乎传奇的事件,而老信客悲惨的身影却蜷缩在无人关注的角落里瑟瑟发抖。

信客仿佛是被“崇高化”了的,但正如中国无数的“贞女节妇”无数的牌坊一样,本质上是对人性的歪曲、异化、践踏,鲜活的个体生命在“道德”的虚幌下被压扁成一个个供人膜拜的符号,中国封建时代形成的这种非超越性的“信”观念,决不能照搬、移植进现当代社会来,封建道德建立在非人道非理性非超验信仰的历史中,其充满局限性的伪善不言自明。

中国人喜欢“大团圆”“大圆满”的结果,本文也不例外,在文尾喜气洋洋的氛围中,我却分明感受到了寒意逼人的颤栗。

  26.《酒公墓》  在客上教英文We all love Chairman Mao ,这是一个饱蘸了政治严肃和政治迷狂的例句,love在这里早已失却了它本有的真义,“伟大领袖”取代了上帝坐上了神的宝座供他的子民love,love只属于领袖一个人,一个人中的领袖剥夺了几亿子民自由love的权利,love像一个被化肥催生被空气鼓胀被毒品兴奋了的劣质种子,干瘪苍白,浸不得半点儿油腥,以至于当酒公在黑板上很自然的写下“爱是人的生命”时,全班竟然会大笑,而女生则红脸低头。

一个羞于把爱同生命联系在一起的年代,我们还指望它能够不酝酿制造出骇人听闻的黑暗来吗

  27.《老屋窗口》  老屋只属于作者个人,何必要自命不凡的加诸自负的渲染呢

作者太爱慕虚荣了,此文可与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集做对比,鲁迅的怀旧散文从来没有这些自命不凡的虚饰之笔,先生所写的乃是切切实实的人和人生,却不是名和声名。

余文实在相形见拙,品低一等。

  28.《废墟》  并非所有的废墟都能体现“悲剧精神”,也并非所有的悲剧都讲化为废墟。

废墟是一种常态,废墟中走出的人才值得关注。

  29.《夜雨诗意》  夜雨未必与安逸水火不容,安逸在夜雨中顾影自怜,自哀自叹,于诗意中逍遥自适,甘愿被夜雨包围、吞噬,再无冲出的生命力和欲望,夜雨也便完成了摧毁行旅者前进的目的。

  30.《笔墨祭》  一个“祭”字,保守的心态流露笔间,笔墨书法是文化艺术的载体,也有情感融入,但笔墨何尝不在千年里时时更新着内容

拒绝更新就等于自毁生命的延续。

  31.《藏书忧》  藏书之“忧”实则出于读书人对“物化”了的知识的吝啬与自负上,文人相轻也相妒,慢条斯理、徐徐道来自己的藏书之富之精之珍贵,那种文人式的自得与虚荣表露无遗,这本也是人之常情,文人并非格外的鄙弃钱财,出手大方,当他像孔已己似的穷得排出几文铜钱买酒吃时便也一样要灰头土脸,最多不过吟几句“君子固穷”的圣言以备精神上对自我“文化优越”的文人身份制造几分超乎众群的幻觉,聊作麻醉而已。

所以文人的爱藏书,我认为无须上升到很“崇高”的境界位置,藏书的确一定程度的体现出藏书人特异的精神世界、治学面貌甚至是性情格调,但也仅此而已。

文人仍需将自身回归到平常心态中去,这是我的观点。

  32.《腊梅》  腊梅大约真的可以给人启迪、激励的情感萌发罢,也只有人才可存有这认识,或者耳耳相传,便给了某自然界之植物以特定的性格或象征,所以后人一定要从腊梅中看出生命力的坚韧、顽强的这面来,却见不到万物的复杂性和生命中许多悖论。

腊梅固然可以御寒,但未知是否也能御热呢

  33.《家住龙华》  禅味在历史的叙述和古老庙堂式建筑的烟尘中愈发显得泛黄脆软,凝固成衰朽的气色浸透在文人怀旧和超然自适的情感颓废中,家住龙华的人有很多,到头来,云在天空水在瓶,纵使老僧裁得布匹几十,喝破了柏树子的佛性有无,亦不过是家住龙华而已矣。

  36.《华语情结》  语言是文化强有力的载体,人类文明正属于语言性的存在,但人言异于神言(Word),人言存在的有限性、欠缺性、虚假性被一次次证明,或者不证自明。

人言不应该被过分迷恋、执著和沉陷,运用它并超越它,而不是戴着所谓“母语”的镣铐跳舞,应不为其所累所操控,才是现在文化人的使命和人言发展的方向。

华语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古老民族接受西方文明的脚步,过去是表现为白话文同文言文的空间争夺,现下却呈现出更趋复杂、深刻的民族性文化心理的彷徨、挣扎与整合之中。

  37.《这里真安静》  文章写到最后,也仅剩“安静”而已。

“军人、妓女、文人”这个模式被拔高起来赋予莫名其妙的涵义,人全都成了符号,包括那个被作者浓墨强调渲染的日本文人。

文人格外重要,仅仅因为是“文人”

历史的悲惨历程最终走向的是碑文的安静,草木的安静,一切重返自然的安静,当懦弱者不肯直面个体生命的深重罪苦和百病缠身的灵魂时,他就会一厢情愿的闭上自己的双眼然后说:安静罢,一切都回归清净了。

无声而黑暗的东方就是这样在麻木的自醉中失掉了旷野里为拯救的光呐喊的嘴巴。

  苦旅,便如是安静的化为恒久的无味和无聊。

《偷星九月天》一月至十二月人物介绍 Thank you!

一月(January):沉默寡言的可爱孩,拥有强大的力量,第七感是通过脑电波控制自己接触过的物体爆炸。

喜欢各种口味的棒棒糖、与同龄小朋友玩耍、十月哥哥的笑脸和九月姐姐的怀抱。

到过波斯湾地宫。

黑月岛一战前夕,在贪狼和破军救走沧月时,被破军砸晕并带走。

在卡萨布兰卡的旅店,与VV学院一起遭堕天使围攻,后被沧月所救。

VV学院穿越沙漠,与沧月、破军玩游戏,被应苍下药。

中迷药昏倒后与沧月在一起。

后跟随沧月等人穿越到十月所在的异空间。

在波塞冬的宾馆,因能力互相吸引,引发岩黑一号的记忆,从而使岩黑一号放弃抓捕一月。

与沧月找到最后的元素石,返回黑月基地。

前去迎战K先生,在Q博士带领下逃离三月的杀戮,和Q博士一同帮助九月开发第七感,后被九月救到天堂酒吧。

守塔战争中守护双子塔,被九月化身真神取走异能。

二月(February):性格自负、脾气火暴、简单直率的男生,喜欢各种动物、耍帅和美女。

第七感是与动物交流,可以通过精神力量控制动物并与动物交流(包括低智商的人),在10公里范围内任何动物都可以成为他的工具

到过波斯湾地宫。

在琉星的入学考试上跟五月一起登场,参于了马六甲抢夺权杖的斗争,后到纽约调查堕天使踪迹。

纽约危机结束后,得知黑月岛被路西法带领十二堕天使围攻,与十月前去营救。

到达黑月岛后从地下通道进入,但被莉莉丝用幻术杀死。

被贪狼用极限治愈术所救活,转移到了未知时空,来到了一个奇幻的空间,似乎正经历奇怪的冒险。

预言:万兽的主人啊,却有颗赤子之心,黑色翅膀将带走你的生命,是否醒来全靠自己决定……三月(March)生日:11月4日星座:天蝎座别称:金之三月性格:冷酷、好战、易怒,崇尚力量。

与四月是搭档,两人感情很深第七感:驭金之术(八元素之一)武器:以黑月铁骑为标志的扑克牌 。

必杀绝招:玄铁JOKER、 浮生万刃、万刃归一、剑雨烟花、残月鬼镰喜好:血的颜色,敌人绝望的表情。

CP:三四经历:与四月一起为了保护面具而与九月天作战。

到过波斯湾地宫。

曾到纽约、调查堕天使的踪迹。

纽约危机结束后,黑月岛被路西法带领的十二堕天使围攻,但十月将他留在了纽约。

三月在纽约跟踪路西法的眼线,被围攻。

危急时刻露西(损种堕天使)用绝招“白发三千丈”杀掉其余损种堕天使,然后请求三月去失乐园杀掉路西法。

进去后,三月见到四月,识破幻术后,救下真正的四月,分头前往岛的北面。

逃向岛的北面时,遭到卡门拦截,三月四月默契配合瞬间脱逃。

但并未真正逃脱掉。

关键时刻,乔(损种堕天使)拖住卡门和伊峙总司,小肥趁机带着三月四月逃走,三月四月登上潜艇前往大海。

三月身受重伤,筋脉全断。

抵陆后在医院接受治疗。

失去战斗能力

四月为治疗三月孤身去寻找钱财,无奈选择了去黑暗地下格斗场参加角斗。

后四月、护士小芊逃到了小村庄,然后以喜欢小芊为借口,劝四月逃离。

但知情以后,四月又赶了回来,最后使用元素针,成为堕天使。

火狐狸(小芊)威胁四月,而成为金的角斗士。

后赶赴波塞冬,与四月在打败破军后,为保护四月被罗罗亲王重伤,危在旦夕,被及时赶来的沧月救醒。

与四月起追赶金时,不幸落入陷阱,四月为救三月,被飞矢万箭穿心。

三月崩溃爆发,六翼开启,杀死了金先生,并企图分解波塞冬,但被莉莉丝用四月的幻象所阻止。

被沧月用异次元之门转移到了黑月岛。

为复活四月,使用残月鬼镰杀死所有阻止他的人。

在K制造的血池中炼成阿修罗道,并破坏冥想城,在缪尔五世(K)的帮助下重创沧月,后又被贪狼策反又转投正义方。

沧月救醒四月后,三月与四月短暂团聚后分别前去守卫星宫塔。

并一直坚守到其守护的天蝎塔,随后堕天使阿切彻前来支援。

前往南极支援琉星,并阻挡下缪尔五世对文曲与阿切彻的攻击,被九月化身真神取走异能,后加入vv学院。

预言:六只翅膀在你身后展开,漆黑如夜,撒旦赐予你力量,你的权利仅次于神

四月(April)生日:3月11日星座:双鱼座别称:木之四月性别:女第七感:驭木之术(八元素之一)简介:喜好连绵的阴雨天,武器藤鞭,擅长组织计划,与三月搭档行动,每次遇到危险都会挡三月前面。

CP:三四(官配)经历:与三月一起去保护面具而与九月天作战。

到过波斯湾地宫。

在黑月岛遭围攻时,在战斗时被唐龙故意打伤。

后被堕天使鸠、塞缪尔带回失乐园。

鸠使用病毒使四月的伤势恢复。

三月独闯失乐园救下四月,两人重聚。

逃向岛的北面时,遭到卡门拦截,三月四月默契配合瞬间脱逃,但并未逃走

关键时刻,乔拖住卡门和伊峙总司,小肥趁机带着三月四月。

为治疗三月孤身去寻找钱财,无奈选择了去黑暗地下格斗场参加角斗。

但是肋骨被打断,被一个胖女人救走。

和三月、护士小芊逃到了小村庄,被三月气走。

得知敌人计划以后,四月赶回。

却发现三月竟然成为了堕天使

因为与三月定下的搭档誓言,与三月一起成为堕天使。

之后被小芊利用三月威胁,成为金的角斗士.后赶赴波塞冬。

与三月联手打败了破军。

苏醒后与三月共同追杀金,却落入敌人陷阱,为救三月,被万箭穿心。

后来被沧月冰封身体,被三月带回到黑月岛,被K成功吸收第七感。

引星塔一战,其遗体被九月寻得。

后被萝莉沧唤回了心跳,女王沧月救活。

与三月短暂团聚后前往守塔,在巨蟹塔被毁灭,自己也危在旦夕时,被堕天使夜莺和卡门救下。

后与三月等人前往南极支援琉星,被九月化身真神取走异能,后加入vv学院。

五月(May):性格沉稳坚毅、百折不挠,敢于为同伴牺牲。

第七感是肌体石化。

武器是多功能步枪,肌肉 ,无敌露脚趾头的超臭香港脚。

喜欢咖喱饭和巴西烤肉。

于黑月岛一战被马斯特马所杀,后被贪狼所救,转移到未知时空,成为特种兵。

六月(June):性格火辣奔放,花痴(比如对十月),有一点自恋,喜欢古典音乐。

第七感是控制声波,通过声波的反射可以在黑夜掌握敌人的动向,甚至完成声纳仪才能完成的任务。

黑月岛一战因为变成沙虫怪的沙蚓没有听觉,所以被杀,后被贪狼所救,转移到未知时空,成为歌姬。

七月(July):性格内敛,专注,有艺术家的气质,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喜欢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品。

第七感绝对防御,可以把空气中的电子转化为保护屏,据说连激光和核武器都无法穿透,是黑月铁骑中拥有最强防御能力的人,有一个同归于尽的攻击招式急速膨胀。

于黑月岛一战被夜莺用瞬间移动穿过绝对防御后,刺穿身体所杀,后被贪狼救活,转移到未知时空,成为奴隶。

八月(August):性格乐观开朗,善解人意,擅长分析推理。

喜欢侦探小说、欺负七月。

第七感是读心术,拥有看透人心的能力,可用来预判对手的动作。

卡门猫变之后攻击属性变成了靠本能进攻,因无法读到她的心和行动而被杀。

后被贪狼所救,转移到未知时空,成为君王。

九月(September)生日:9月16日星座:处女座别称:九月天、兰雪、小雪、光之九月性别:女身高:168cm性格:勇敢 坚强 自信 可爱 偶尔腹黑第七感:驭光之术(八元素之一)特长:飞檐走壁,瞬间变装,分子重组喜欢的衣服:可爱、性感喜好:收集与古悉兰文化有渊源的各国珍宝、购物、给小孬设计发型、捉弄家中的“女佣”(琉星)管家:Q先生——是九月天的私人管家兼顾问,九月天的任何行动都由他策划,是一个神秘科学家CP:九琉、九十、九幽(九休)、九奎经历:一直在找寻古悉兰珍宝,因为偶然的原因成为琉星的主人。

由此开始了怪盗与侦探、主人与女仆的奇妙故事。

盗取古悉兰面具时,被三月、四月阻拦,为琉星所救。

在Q博士及巴其达尔祭司的帮助下,找到地宫,黑月铁骑跟踪而至。

但路西法抢先赶到地宫并设下圈套,巴其达尔祭司用生命开动第七感空间置换将九月与十月置换出地宫。

在马六甲事件中,琉星因为对九月有愧,放弃了捉捕九月的机会。

琉星等从马六甲归来后,遭贪狼怀疑身份,但被其巧妙应对而过。

之后九月随琉星等来到的纽约,再度遇到黑月铁骑。

纽约危机结束后,与Q博士前往撒哈拉沙漠下的黑月岛。

为了找到黑月铁骑,赶往卡萨布兰卡与VV学院汇合。

九月与Q博士到来后,救了VV学院,夸奖了勇敢的琉星,在Q博士的建议下决定与VV学院寻求合作。

开始寻找失落于异空间的黑月铁骑。

九月来到十月所处的异空间古燕国,与十月一起用虎符救沧月等人,为救十皇子而中了蛤蟆怪王将军的剧毒,危在旦夕,服下十月取来的蛇胆苏醒。

决心与十月一起并肩作战,保卫燕国。

在保护百姓到山海关之时,得知十月与80万大军战斗之时,随琉星赶去营救。

十月昏倒,被两人所救后与大家一同回到了现世界。

探望因地狱之血而昏迷不醒的琉星时,被黑化琉星攻击,但琉星在听到九月的呼唤后停止了攻击

以机器人兰雪的身份与琉星渡过了浪漫的一天。

前往波塞东,与玄月在一条船上。

在波塞冬无意间看到K先生,故被暗月战队追杀,后逃脱,但被紫薰九号抓住

跟K打斗时,使用分子重组,被K击伤并囚禁,关在培养液中

前往波塞东,与玄月在一条船上。

无意间看到K先生而被暗月追杀,被紫薰九号抓住

k将其关在培养液中

后来,逐渐恢复意识,被琉星救起。

在破军命令下,被琉星救走。

因知道破军已死,丢下琉星,并决定去救破军,却被七号,八号,九号拦住。

九月遭遇暗月战队围剿,琉星御云制造超级龙卷风,送走九月。

九月来到黑月岛,与元素石共鸣开发第七感——驭光之术。

被尘封的记忆开始解放,开发成功。

后到达冥想城,阻止鬼道。

被琉星帮助,破坏引星塔,救出四月,随后前往魔界寻找琉星。

魔界内,两人相遇。

然而琉星已经完全魔化,并向九月展开攻击。

十号(休)赶到,帮助九月安全逃离,并告诉九月:琉星魔化的缘由。

两人结伴而行,前往魔都。

途中九月看到琉星为自己所刻的壁画,不禁百感交集。

与十号来到摆渡口,被三途河的摆渡者(魔都夜咏城的主人)所欺骗,掉入魔君的巢穴。

在巢穴内遇到了莫莫(四号)以及即将失控的琉星。

被苏醒的琉星攻击,却无怨无悔的承受了下来。

换装成女仆装,勾起了两人个共同的记忆。

逃出魔君的巢穴后,面对泰雅化的琉星,九月坚持拯救琉星,并以灵魂状态潜入魔君体内。

唤醒了琉星,但因为为了救琉星、杀死泰雅而忘记了身为兰雪的一切。

向琉星许下了三个愿望中的第一个:要活着回到人间。

在琉星战败后以真神状态出现,将缪尔五世送到芒雅公主的陵墓,后抽取众人异能并重塑世界。

在迷之田野见到被复活的众人,向琉星许下第二个愿望:请他忘了兰雪。

在将十月送回前含泪告别,之后遇见了玄月,含泪最后再叫了一声“玄月哥哥”,之后化为光飞过世界。

十月(October)生日:9月15日炎之十月(15张)星座:处女座别称:炎之十月、十月哥(二月等人称呼)、哥哥(一月称呼)性别:男身高:182cm性格:对朋友亲切温和、对敌人冷酷内心坚强,勇敢,善良,喜欢九月代表花:彼岸花(第七感全开时背上的图案)持有物:神之躯、白皇星戒指第七感:八元素异能、驭风之术、魅之幻术技能:炽红莲、炽斑鸠、炎龙之怒、卍字佛印·大梵天、彼岸花。

第七感全开为炽修罗(炽修罗虽可开启热感应系统,但会烧坏瞳孔,导致失明,炽修罗为自杀招数)最高奥义——不动明王(火系最有杀伤力的绝招)、旋火龙、岩烧火山弱点:害怕女生的眼泪,尤其是九月的。

CP:十莉、九十、十琉、玄十经历:在波斯海湾地宫遇险时,巴其达尔祭司用生命开启第七感救了他和九月。

在马六甲海峡执行任务时与琉星正式碰面,完成任务的中途离开寻找九月时,被马斯特马打败,受此激发一直在提升自己的异能。

后与二月、三月一同前往纽约调查堕天使,遇九月琉星,从纽约危机的制造者口中得知路西法的阴谋,急忙赶回黑月岛。

黑月岛一战月先后杀死堕天使沙蚓、马斯特马、唐龙、阿巴东。

但最后被莉莉丝用幻术迷惑,而被莉莉丝杀死。

贪狼赶到用极限治愈术将其救活,转移到异世界燕国。

因真正的十皇子被一位猎户所救,恰巧出现的失忆的十月被当成了了十皇子。

率领燕云十八骑,把九月当做异乡人。

路过飘渺城的时候因羽裳刺杀黑色女巫而受牵连,被当成叛贼的同伙。

同行一伙人也被软禁起来,只有十月没有被困住。

第二天在和九月去取虎符的时候遇到了燕云十八骑,从副官“鬼”的手中得到了虎符,救出同伴。

当晚与九月在城楼喝酒,被蛤蟆怪袭击,九月为救十月被蛤蟆怪所伤,为救中九月而去取蛇胆,和白色女巫的药人九皇子打斗,得到了蛇胆后和飞刃羽裳一同离开。

回城得知同伴战死,悲痛万分,决心守护燕国。

与九皇子大战,用火烧瞳杀死了九皇子,遵循九皇子的遗愿杀死了白色女巫。

然后派飞刃扮成自己的样子带百姓突围。

80万蛮族大军入侵,飘渺城已成为大燕国最后的城池皇帝入海避难,十月坚决挑起了让飘渺城百姓脱险的重担——单挑80万大军

血战三昼夜,使出最高奥义 ——不动明王,击退蛮军

战中逐渐回复记忆,琉星九月随后赶到援助。

此后真正的十皇子出现,十月也终于清醒过来。

向燕国的各位告别后,随大家一同返回现世界。

醒来后与大家一同返回现世界。

在基地,从琉星贪狼口中,得知莉莉丝:这个杀死了自己又保护了自己的女孩的名字。

与琉星切磋,误伤破军。

到“女仆小屋”后因为被堕天使包围并与海因茨战斗负伤,被莉莉丝所救。

海因茨随后亦被黑化的琉星打败,与众人制服黑化琉星后。

返回基地,得知莉莉丝已离开并送给自己一个八音盒。

里面是莉莉丝的祝愿:希望我们永远不要再见面,那就表示你一直是平安的。

得知三月、四月行踪,而来到角斗场参加决斗,且决斗胜利得到前往波塞冬的机会。

与琉星九月、一月、破军一同前往波塞冬,在船上遇到路西法

到达波塞冬后,遇到暗月战队,从九月带回来的讯息中惊讶的得知:K先生是暗月的领导人,且已来到波塞冬。

准备去打探三月、四月消息的时候,发现九月失踪,于是拜托琉星等人前去打探,自己前去寻找九月。

九月被抓后,独自救援,被苍茫七号用神经锁制服带回给K。

因误吸收路西法病毒体而使身体崩溃的K意图侵占十月的身躯,因为那些重要的人,十月被迫屈服。

面对同伴们,十月忍不住阻止控制身体的K对同伴出手,但清醒亦是昙花一现。

面对随后赶来的莉莉丝,十月再次夺取身体的控制权,拼尽全力告诉莉莉丝真相并恳求莉莉丝杀死自己,为了对抗缪尔五世,莉莉丝暂时封印起十月的灵魂。

后在南极被莉莉丝用心血唤醒,摆脱K的控制,成为神之十月。

抱起被缪尔五世重伤的莉莉丝,在悲伤中目送莉莉丝化成光

之后与琉星联手毁灭卡伦卡亚,在与上古巨人的对决中,将上古巨人拖入太阳同归于尽,最终战死,后被九月化身真神复活。

[3]预言:红瞳的死神不期而至,黑色的月亮陨落天空……愤怒的火将你化为灰烬……凤凰却在灰烬中重生

沧月(November)生日:8月15日星座:狮子座别称:冰之沧月(Tsang-month ice)、沧月大人(廉贞、贪狼等人称呼)、沧月姐姐、沧月姐。

性格:女王、御姐、萝莉(变成小孩时)、傲娇、冷酷、霸道、不善表达、外冷内热。

身高:176cm第七感:女王:驭冰之术,控制冰的能力。

技能:天上天下,唯我独尊、冰之翼、冰凌镜反射、狼牙、千手观音、幽寒极光、南十字星盾、九龙玄冰、绝对零度、冰姬蔷薇、冰凌双剑、寒冰玄弓、冰苍皇龙、暮雪千山、血色极寒、斩红莲——血刃无双、心血寒莲。

萝莉:极限治愈能量波,极限治愈术残存,可以用这种能量对任何内伤进行治疗,非死亡状态下能完全治愈,甚至能解除K的恶魔之毒,但这种能量波不能起死回生。

第八感:异次元之门:开启时间与空间之门,可以随意打开通向某地的空间门,但时间门还不确定。

持有物:酒神之吻(葵.波波娃制造 ,保持沧月体内酒精在最佳度数的项链。

被青灰六号的第七感“绝望的钢琴师”震碎)爱好:酒心巧克力、红酒、与强者PK(女王状态)、下厨(萝莉状态)、玩医生病人游戏(萝莉状态)。

CP:沧玄、贪沧、沧翼经历:当黑月铁骑被路西法困在地宫时,赶到并营救了黑月铁骑。

在玄月带领十二堕天使围攻黑月岛前夕,被贪狼和破军从黑月岛带到VV学院基地,得到艾米博士赋予她的能力和记忆后成为VV学院的新BOSS后,却因与艾米博士细胞之间的融合缺少了某些默契,醒来成了任性的小孩,没有任何第七感的迹象。

后因喝下酒与艾米博士细胞融合成功,正式成为VV学院BOSS。

使用绝招“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秒杀300损种堕天使。

VV学院穿越沙漠时遇到由琉璃和应苍控制的沙漠匪帮,又变成了的小孩

再次依靠酒心巧克力觉醒时,帮助琉星、巨门、禄存开发第七感。

因为带去的酒心巧克力吃完且对异次元世界里的酒不能产生共鸣,再次变回小孩,被当成羽裳的同伙而被抓。

被赶来的琉星所救,吃下琉星带来的酒心巧克力,在酒心巧克力的作用下发动第八感,带大家返回现世界。

因葵的酒神之吻而孤身前去挑战玄月和堕天使

击倒所有堕天使后,被一个神秘的男孩永久催眠。

贪狼破解梦的法则,带回沧月。

苏醒后的沧月救活并帮助三月、四月用冰鸟追赶金的飞艇。

救下四月并阻止狂暴状态的三月。

找到最后的元素石。

后打败人造人,得知卡伦卡亚之后做了一个奇怪的梦,而踏上拯救世界的征途。

用“冰苍皇龙”进攻影之国中心,被青灰六号将酒神之吻震碎,又回到萝莉状态。

被贪狼所救。

后与贪狼在神使的帮助下逃出影子世界,与贪狼来到了冥想城,灵魂被葵博士分割成“善(萝莉沧月)”和“恶(女王沧月)”。

女王沧月在与阿修罗道三月对战时被K炙伤,后被萝莉沧月救醒。

萝莉沧月帮助贪狼破坏引星塔后又帮助其修复天幕,能量耗尽而消失。

女王沧月将四月救醒后,前往南极建立太阳神殿撑起天幕,期间重创缪尔五世,与缪尔五世手下八方将军对战,战胜其中六位将军,却因为被第八位将军蝴蝶夫人暗算导致断臂失明,败给第七位将军六翼剑魔。

玄月赶到救下沧月,被六翼剑魔带走。

卡伦卡亚崩溃后回到战场,联手十琉对抗缪尔五世,被九月化身真神取走异能,在玄月墓前放下一朵冰蔷薇。

玄月(December)别名:路西法(Lucifer)第七感:精神控制、驭风之术、驭雷之术、驭水之术、驭土之术、驭火之术、驭木之术、驭金之术、驭光之术(仅有部分光元素)、魅之幻术第八感:预知未来喜好:红酒CP:沧玄、玄莫(莫莉安)持有物:地狱之血、白皇星戒指经历:古悉兰13后裔之一,原黑月铁骑成员,黑月铁骑的王牌。

因为看到未来而离开黑月铁骑。

拥有白皇星戒指与地狱之血。

古悉兰王国皇子。

先九月与黑月铁骑一步找到地宫并设下圈套,如果不是沧月及时出现,黑月铁骑将全军覆没。

抢走了古悉兰罗盘和权杖、制造了纽约危机(制造纽约危机的目的是要围攻黑月岛)。

黑月铁骑全军覆没,却捉走四月。

在沧月、九月等人去异世界寻找十月的四个月的时间里,已经征服了大半个世界。

带领堕天使前往波塞冬,并在海蛇袭击下救下一月。

在波塞冬比武中,用带有病毒的替身让假扮成堕天使的K吸收,使K老化。

天幕崩塌时玄月再度出现,并救下沧月并揭露沧月是卡伦卡亚最后的公主,将沧月托付给六翼剑魔,击杀蝴蝶夫人。

随后重新撑起天幕,与地球共生。

与缪尔五世对决中,玄月神秘的过去逐渐被解开。

遭到缪尔五世的重创,生命垂危,后化作电光阻止卡伦卡亚撞向地球。

九月化身真神复活了玄月,但弟弟妹妹们已经长大,玄月对这个世界已再无眷恋,含笑走上通往天国的阶梯……[5]

iso是什么

故事梗概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

洛。

丽。

塔。

”  这段肉麻的情话是中年教授亨伯特的内心自白。

1947年,亨伯特来到美国,任教于比利亚斯大学。

他准备利用暑假的空闲时间写成一部教科书,于是他来到兰之蒂镇的寡妇夏洛特·黑兹太太家寄居,在那里他遇上了让他一生魂牵梦萦的女孩:洛丽塔。

亨伯特从餐厅里出来的时候看到了她,在太阳沐浴的一块草垫上,半裸着,跪着,以膝盖为轴转过身,蜂蜜样的肩膀和绸子一样柔嫩的脊背让人目眩神迷。

  那位令人神魂颠倒的小妖精迷住了他。

她在他的身旁晃来晃去,令他无法专心写作,而她的母亲也对他一见钟情。

黑兹太太似乎已经意识到了女儿对她亨伯特太太这个位置的威胁,在他们去滴漏湖度假的时候,黑兹太太还是以商量的口吻下达了命令:让洛丽塔去夏令营。

然后她给亨伯特写了一封情书,向他求婚。

虽然他爱的是黑兹太太的女儿,但他还是和黑兹太太结了婚。

和黑兹太太结婚之后,洛丽塔成了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

但他在日记里写下的那些对洛丽塔的情感剖白还是纸藏不住火,被他的现任太太发现之后引发了一场家庭内部的剧烈争吵。

夏洛特一怒之下冲出家去,却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撞上汽车一命呜呼。

  亨伯特和洛丽塔终于走到了一起。

他开车去夏令营,将洛丽塔母亲去世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她。

他是兴高采烈地去的,尽管他感到一点内疚。

他把洛丽塔接走,先骗她说她的母亲病了,住进了医院。

在路上,他们住进了一家旅馆,在大堂,洛丽塔遇上了一个秃顶像脏猪一样的老头儿,还有他的狗。

晚上,当亨伯特将洛丽塔送上床,给她吃了安眠药,自己出去走到旅馆门外白色的台阶上,这时,那个秃顶的老头儿再次向他说了一些模棱两可的话,但亨伯特并没有放在心上。

他们在第二天早上完成了不伦之恋,而且他知道了,他甚至不是她的第一个情人。

然后他们驱车往家赶。

亨伯特越来越感到不安,觉得坐在旁边的洛丽塔像个索命的小冤魂。

她要求在一个加油站停一停,她下了车,很长时间没有回来,当她重新上车时,要求亨伯特给她零钱,她要往医院给妈妈打电话。

亨伯特让她先上车,然后向她吐露了实情,“你妈妈死了。

”  从那时起,他们开始了遍游美国的旅行。

在各种类型的住宿地中,他很快就喜欢上了“实用汽车旅馆”———干净、整洁、安全隐蔽,是睡觉、吵架、和好、贪婪而违法私通的理想场所。

虽然是旅行,但实际上他们一无所览,他们这漫长的旅行只不过是用一条迂回蜿蜒的粘土路来亵渎这个迷人、诚信、梦幻般的国度。

最后,这段旅行走到了尽头,亨伯特决定把他的“宝贝女儿”送到比尔兹利女子学校就读。

  一切似乎都很让亨伯特满意。

但有一点是致命的,亨伯特无法容忍洛丽塔和其他男性在一起。

当洛丽塔要求出演学校的话剧《幽暗的丽人》时,他断然拒绝。

但在洛丽塔用美色相诱之后,他还是妥协了,虽然他心里很不痛快。

亨伯特觉得她正在从他的掌握中逃脱出去,他只能用她每星期的零用钱来买她的欢心,但她对他越来越冷淡,彼此之间并无真正的快乐可言,亨伯特沉溺于性爱游戏,洛丽塔逐渐厌倦了这种不道德的生活。

他们开始不停地争吵。

洛丽塔把从亨伯特这里要来的钱攒了起来,亨伯特觉察到了,预感到这是一个阴谋,一个让他永远也见不到洛丽塔的阴谋,这让他火冒三丈。

一次,争吵之后,洛丽塔夺路而逃,在大雨中跑了出去。

找到洛丽塔后,他们决定到外去散散心,西行去各地转转,这也许对于改善他们现在这种冷战的状况有好处。

  在路上,亨伯特发现背后有人跟踪,一辆“阿兹特克红色敞篷车”老是在他们屁股后面跟着,它们之间的间距似乎雷打不动。

当亨伯特在一个小镇下车买眼镜的时候,他在商店里看到这辆车的车主下车和洛丽塔攀谈。

但当他赶过去时,这个黑衣人已踪迹不见,他问洛丽塔:“那人说什么

”洛丽塔说:“他问我要张地图,肯定是迷路了。

”亨伯特觉得不妙,立即掉转车头,往回开。

  洛丽塔生病了,住进了医院,医生诊断不过是流行性感冒,没什么大碍,但要住院观察一天,补充水分,好好睡一觉。

第二天,当亨伯特打电话给医院时,医院医护人员告诉他,有个人把她给接走了,自称是她的叔叔,还带着一条狗,看上去很和善。

亨伯特大吃一惊,他马上想到这些天来一直跟踪他们的人,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大意了。

他赶到医院,和医护人员大吵了一架,但于事无补。

他踏破铁鞋,一直找,找了几个月,依旧不死心。

  3年后的一天,他收到了洛丽塔从远方发来的一封信,信上说她已结婚怀孕,急需用钱:“请给我们寄张支票来吧,爸爸。

有三四百,或再少些我们就能对付得过去。

”他读信时拼命抗拒着它在他身心中引起的剧痛,他踏上了那条路,独自一人按照信上写的地址驱车前去。

他以一个父亲的身份来到女儿的新家,慰问他们,给他们钱,然后洛丽塔告诉了他真相,那个将洛丽塔从他身边拐走的人正是那个秃顶像脏猪一样的老头儿,他的名字叫奎迪,是个编剧,有时还做点广告。

他是洛丽塔唯一真正爱过的男人。

他把她骗走,为他拍一些色情照,洛丽塔不肯,于是她就给赶了出来。

  虽然亨伯特仍然试图挽回这段感情,但此时的洛丽塔已不是当初的那个妖艳的小仙女了,亨伯特从他的口袋里拔出了自动手枪,准备将一腔仇恨都发泄到那个拆散了他们的人身上。

他找到了这个让他憎恨一辈子的男人,把子弹射进他的身体,就像这是一只该死的老鼠。

他没有一丝怜悯,没有一点犹豫,他只知道,他要干掉这个男人,为自己也为这段要命的恋情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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