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荐关于幼儿教育专业方面的书,老师要求写5篇读后感,各位帮帮忙,最好能直接给我读后感,给书名也可,
读后感之一:读起来叫人爱不释手,轻松幽默的话语紧紧吸引着我,常常一人放声大笑,笑过之后一阵轻松。
我想,如果人们常读这样的文章,精神状态一定会很健康而能从容面对生活。
林先生明明是“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却说“论理莽原社诸先生既非正人君子又非当代名流,当然有与我合作之可能。
”林先生幽默、机智,“道理渗透是幽默,性灵解脱有文章”,随手摘录部分,“今日小学生无不知中国有五千年的历史,这实在是我们可以自负的。
无论这五千年中是怎么混法,但是五千年的的确确被我们混过去了。
一个国家能混过,无论如何是值得敬仰的”;话说的再明白不过了,普普通通,平平实实的语言包含着作为炎黄子孙的骄傲和自豪。
通过文章来了解林先生,他说自己是:“行尊孔、孟,思从老、庄。
”说文学反映人生,来了一段比喻:“比方照相,有人为照相而照相,有人是为饭碗而照相。
为照相而照相是素人,是真得照相之趣,为饭碗而照相,是照相家,是照他人老婆的相来养自己的老婆。
”“军阀不来骂文人,早有文人自相骂。
文人不敢骂武人,所以自相骂以出气,这与向来妓女骂妓女,因为不敢骂嫖客一样道理。
”“现在的学者最要紧的就是他们的脸孔,倘是他们从三层楼滚到楼底下,翻起来时,头一样想到是拿起手镜照一照看他的假胡须还在乎
金牙齿没掉么
雪花膏未涂污乎
至于骨头折断与否,似在其次。
学者只知道尊严,因为要尊严,所以有时骨头不能不折断。
”之二: 一部中国现代文学史,汇集了形形色色的文人墨客。
中国现代政治风云的变幻莫测,又把他们推入到斗争的漩涡、生活的熬煎之中。
于是,不管他们是否愿意,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对现实作出自己的反应与抉择。
其中,有呼啸猛进者,有恋旧怀古者,有血洒刑场者,有卑躬屈膝者,有热情洋溢者,有冷眼旁观者,有悲歌当哭者,有低吟浅唱者,有浪迹四海者,有书斋沉思者,有放浪形骸者,有温雅谦恭者,有青眼看人者,有白眼望天者……他们姿态各有不同,声音也是各异,汇成了多音部的中国现代文学的交响曲,也造就了多姿多彩的文化风景线。
而有着“幽默大师”称号的林语堂无疑是其中一位非常耀眼的文化明星。
其人其行也颇有值得述说的地方。
我们这一代的人知道林语堂,大多还是从鲁迅先生的著作里知道他的大名的,那时林语堂似乎还是个反面人物,在中关于“打落水狗”或者是批判“幽默”的注释里,往往才露出他的名字。
又因为那个时候我们一致认定:凡是被鲁迅先生骂过的人必定不是什么好人,所以林语堂就成了许多人心目中的“反动文人”,早期的印象是难以很快磨灭的,只有等待时间长河的冲洗。
后来我开始陆陆续续地读到林语堂的幽默散文,才知道他也是一位文章大家,其散淡幽默的文字就很令人喜欢,他是这样写读书的情形的:“或在暮春之夕,与你们的爱人,携手同行,共到野外读离骚经;或在风雪之夜,靠炉围坐,佳茗一壶,淡巴菰一盒,哲学经济诗文,史籍十数本狼籍横陈于沙发之上,然后随意所之,取而读之,这才得了读书的兴味。
” 林语堂的文章很有自己的风格,其散文、随笔半雅半俗,亦庄亦谐,深入浅出,入情入理,可谓是独具一格。
林语堂的这种风格同他对文字的见解有关。
他认为:“世上有两个文字矿:一个是老矿,一个是新矿。
老矿在书中,新矿在普通人的语言中。
次等的艺术家都从老矿中去掘取材料,惟有高等的艺术家则会从新矿中取掘取材料。
”此话说的确实精辟,道出了文字的活力之源泉。
林语堂曾先后将其散文、随笔整理成集,每一篇都折射出不同时期不同心境的林语堂,从青年时期的激愤到老年的淡泊,他所走过的心路旅程都用文字记载着,时间的推移和思想的的沉积使得他散文风格日见个性分明,幽默而机敏、淡泊而深远。
手捧他的散文,读到得意处不由会心一笑,幽默处会忍俊不禁,深远处则回味无穷。
有学者云:“林语堂的散文没有绚词丽语,也没有丝毫的说教成份,仿佛是知心好友间的娓娓闲谈,谈生活谈思想谈艺术谈情趣,在不知不觉中犹如一汪清泉沁入人的心脾,让人心旷神怡。
尽管他的散文风格看似闲淡,却也并非散而无形,他对散文创作是有自己的追求。
林语堂认为理想的散文乃得语言自然节奏之散文,如在风雨之夕围炉谈天,善拉扯,带感情,亦庄亦谐,深入浅出,如与高僧谈禅,如与名士谈心,似连贯而未尝有痕迹,似散漫而未尝无伏线,欲罢不能,欲删不得,读其文如闻其声,听其语如见其人。
从他的散文风格里我们不难看出,他在创作中是力求达到他既定的理想化。
因而,文如其人,从他的散文中便活脱脱走出一位自自然然,亲切闲适,学者式的林语堂来。
” 有人说林语堂是斗士,有人说林语堂是隐者,有人说林语堂深刻博大,有人说林语堂浅薄平庸。
学者王兆胜认为,林语堂的“快乐哲学”紧紧贴近人生本相,爱常识,喜务实,尊个人,重自由,从而给十分重视人的阶级性与时代性的20世纪中国文学注入了更多的灵气与情趣。
林语堂的“女性崇拜”不仅仅颂赞女性的幽雅与美妙,而且宽客大度地让女性拥有自我说话的权利,这与20世纪以鲁迅为代表的启蒙主义文学一方面鼓吹解放女性,一方面又让女性沉默的叙事模式形成鲜明对照。
现代作家中仰慕萦怀乡土者不计其数,大多数这类作家提起都市即生厌恶,而林语堂却既仰慕都市又心怀乡土,并且一生不懈地鼓吹用田园理想来改造现代都市。
至于林语堂为文一生,独尊“闲谈体”,一个“闲”字标榜了它的情调,一个“谈”字表明了它与读者的关系,与20世纪中国文学中另外两类文体即启蒙式与自语式鼎足而三。
林语堂也许算不上特别伟大,但他在百年文学史上独具一格,而独特本身就是一种贡献,不可重复本身就有一种永久的生命力。
之三:读后感,给人无比的思量。
一篇林语堂引发了我滔滔的思绪。
正如书中提到的:人的一生中各个阶段都必须面对各种各样的挑战,因为这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应该掌握的生存艺术。
每个人在纷繁复杂的人生过程中,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从而在面临生活困境的时候能够打破陈旧的观念,树立新思维方式。
诗人泰戈儿说过:当鸟翼系上了黄金时,就飞不远了。
放弃是生活时时需面对的清醒选择,学会放弃才能卸下人生的种种包袱,轻装上阵,安然地等待生活的转机,渡过风风雨雨;懂得放弃,才拥有一份成熟,才会活得更加充实、坦然和轻松。
学会选择就是审时度势,扬长避短,把握时机,明智的选择胜于盲目的执着。
古人云:“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选择是量力而行的睿智和远见,放弃是顾全大局的果断和胆识。
,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唯一的导演,只有学会选择和放弃的人才能懂得人生,懂得如何让自己过的更好。
一只倒霉的狐狸被猎人套住了一只爪子,它毫不迟疑地咬断了那只小腿,然后逃命。
放弃一只腿而保全一条生命,这是孤独的哲学。
人生亦应如此,当生活强迫我们必须付出惨痛的代价以前,主动放弃局部利益而保全整体利益是最明智的选择。
智者曰:两弊相衡取其轻,两利相衡取其重。
趣利避害,这也是放弃的实质。
生活不会完美无缺,也正是因为残缺,我们才有梦,才有希望。
当我们为梦想和希望而付出努力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有了一个完整的自我。
生活不是一个必须拿满分的考试,期间会有失落,会有成功;会有眼泪,会有欢笑,只有学会正确选择与放弃,我们才会对我们自己的生活打上满意的分数。
无论喜欢一样东西也好,喜欢一个人也罢,与其让自己负累,还不如轻松的面对,即使有一天放弃或者离开,你也学会了平静。
喜欢一样东西,就要学会欣赏它,珍惜它,使它更弥足珍贵。
喜欢一个人,就要让他快乐,让他幸福,使那份感情更诚挚。
如果你做不到,那你还是放手吧,所以有时候,有些人,也要学会放弃,因为。
许多许多的事情,总是在经历过后才会懂得。
正如感情,生活中许许多多的人因为失恋,因为爱人的离去往往不愿让自己去放弃,不愿让自己做出正确的选择,从而在身心上思想上一定程度的折磨自己,伤害自己。
其实生活并不需要这么些无谓的执着,没有什么是真的不能割舍的。
学会放弃,生活会变的更容易。
每一份感情都很美,每一种相伴也都令人迷醉。
是不能拥有的遗憾让我们更加眷恋,是半夜无眠的思念让我们更觉留念。
感情是一份没有答案的问卷,也许一点遗憾,一点伤感,会让这份案卷更久远。
没有人喜欢寂寞,在我们能飞的时候不该放弃飞,在我们有梦的时候不能放弃梦。
人生其实就是一个选择的过程,如果一个人每一次都要选择成功,那么他所得的将是永远的失败。
是的,试图抓住每一次机遇是徒劳的。
争取对可能来说,是成功的帆;对不可能来说,势必是南辕北辙。
尤其是遇到追求的目标不能实现时,果断的放弃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放弃,是一种对名义的淡薄,对世俗的鄙视。
学会选择放弃,你可以使负重的人生得到暂时的休息,摆脱烦恼和纠缠,使整个身心沉浸在一种轻松悠闲的宁静之中。
学会放弃,你便可以充沛的精力去做你最想做,最该做,最需要做的事情。
学会放弃,你便可以在一种无怨无悔和默默无闻的等待中使自己的心灵得到一份超越,一份执着和自信。
放弃,不是自认失败,而是在寻找成功的契机。
今天的放弃是为了明天的得到,凡是多余的、次要的、该放弃的都放弃,毫不可惜。
放弃,使你为期待的目标失去了好多,有些甚至是很珍贵的。
可你不后悔,因为你知道:没有放弃便没有更牢固的拥有和获得。
学会放弃吧。
在放弃中你才会打败过错,战胜自我,走进一个立体而多彩的生活。
学会放弃是一种生活态度,是一种学问。
我们经常说做事情要从一而终,坚忍不拔,但当你遇上不可能改变的事情,继续坚持,只会自己更加狼狈不堪,甚至可能头破血流无功而返。
学会放弃就如同自己在人生的某一局中抓到一副臭牌,我们要明智的放弃,寄希望于下一回合,而不是希望天上能掉馅饼,不到黄河心不死。
学会放弃就在于发现自己坐错车的时候,能够及时发现,并且找到适合自己的下一班车。
在爱情中,你是否发现自己其实并不喜欢他(她)
或者是因为相处时间太长,太过于了解,两个人并不适合
却又勉强在一起。
爱情是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勉强,若说爱情给人带来了不少的烦恼,那么你看看四周,是不是坐错车
若真坐错了,那么请及时下车,以免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
学会放弃是生活智慧的表现,学会放弃,有了取舍,放弃了不属于自己的,那么请你珍惜属于自己的一切。
学会选择学会放弃,也许是那么的不甘心,也许是那么的不乐意,也许是那么的难以取舍,但只有正确的放弃才能在人格上、在知识上、在智慧上、在实力上使自己加倍地成长,变得更加成熟,变得更加强大,以已之强攻敌之弱,能使许多问题迎刃而解。
之四: 看完出版的已经有一个星期了,一直想把所谓的读后感写出来,但是上个星期连续失眠,没有头绪没有心情看书和写字。
直到今天,我睡了15个小时,精力充沛,于是决定把读后感写出来,但是我已经忘记了初读散文的感觉,今晚把他的散文一篇一篇的重翻,只能把零碎的感觉并凑成文。
得到的经验教训是:以后看文章一定要及时把当时的感觉记录下来。
关于婚姻 林语堂的散文中有一篇《婚嫁与女子职业----一九年六月在中西女塾演讲稿》。
他说:“要劝你们不要选文学为职业……文学是有闲者之产物……使靠卖稿为生,我想她的是换不到三碗绿豆汤的;第二,因为我相信你们最好的职业是婚嫁……女教员的薪水总比男教员少,世上最好的厨夫及裁缝都是男子,并不是女子,所以在你们的传统地盘,也是男子占了胜利。
独身女子比独身男子在社会上吃种种的亏,只有独身自给的女子,亲阅其境,才知道这吃亏不平等到什么程度。
所以唯一没有男子竞争的职业,就是婚姻……” 呵呵,说得多么可怕
即使这样的人物她一生的作品还换不了三碗绿豆汤
即使能换三碗绿豆汤,但是女人的一生仅仅三碗绿豆汤就足够了吗
吃饭,穿衣,美容,美发……好可怕,仅仅三碗绿豆汤
80多年过去了,当代的女作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稿费也大大提高了。
很多女作家、身体作家的作品卖得相当红火,这些稿费足够她们住别墅吃山珍海味。
这些作品往往离不开猎奇、非爱恋中的性、婚外恋……但是如果象这样的词作,恐怕不至于三碗绿豆汤,但是想要维持基本生活也还有距离。
如果现代也有人来写《漱玉词》,来学,即使换了六碗绿豆汤,那又如何
80多年过去了,现在社会男女同工同酬。
但是很多地方只招男生不招女生。
至于什么地方,就不用我说了,随便去招聘会逛一圈就会有答案。
“对不起,我们只要男生。
”这句话,相信刚毕业的大部分女生都听过,而且已经听得有点厌烦有点无奈了。
工酬给男女都一样,问题是女生你可要挤破脑袋进得来再说呵。
80多年以前,林语堂就已经说出了现代社会的“真理”。
女人最好不要选择文学作为职业,最好的职业是婚嫁。
即使在今天社会里,对于女人来说,很多活生生的现实就是这样:“做得好不如干得好啊。
” 林语堂还在文章中说:“可惜许多女人嫁后只知道做生育机器,不另求上进。
”呵呵,我曾经听华师大的一位教授说过:“女人最好不要读太多书,很多女博士读完了也就完了。
”当时我还不明白他说这句话的意思,也不明白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为什么这么义愤填膺。
现在终于明白了,但是林语堂先生早在80多年前就已经看透了,看穿了。
要怪,就怪自己以前看的书少。
关于读书林语堂在《读书的艺术》中说过:“我认为最理想的读书方法,最懂得读书之乐者,莫如中国第一女诗人李清照及其夫赵明诚。
我们相象到他们夫妇典当衣服,买碑文水果,回来夫妻相对展玩咀嚼的情景……” 其实我一直都是想如此地看书,不带任何思想压力,不报有任何应试心理,不报任何功利目的,却看一些书,却写一些文章。
,为了拿高分写出合适宜不是自己思想的回答。
我宁愿说出我心里的真实想法,尽管这种想法非常不适合时代的潮流,极有可能被判为零分。
所幸的是,中文系的老师很宽容,对我不成熟甚至有点偏激的言论并没有至于死地,而是给我一个很好的台阶。
在读书的年代,还无法对自己读书做一个概述,唯一可以做的是,以后还要好好读书。
之五:读罢《林语堂散文》在我心头由然而生了“文章可幽默,做事须认真”这句林语堂的座右铭。
座右铭,顾名思义,是鼓励,警醒自己的格言。
林语堂以它做自己的目标,他做到了。
读他三个时期的散文,会发现这句话在他的任何一篇文章中都有体现比方说这篇《我的戒烟》中为抽烟的“辩护”。
“谁都知道,作文者必精力美满,意到神飞胸襟豁达,锋发韵流,方有好文出现,读书亦必能会神之意,胸中了无窒碍,神游其间,方算是读,其间自然有辅助工具,那便是烟。
在这兴会之时,我们觉得伸手拿一支烟乃惟一合理的行为。
”——《我的戒烟》在这段文字中,我们可以清楚地体会到何谓林语堂的“细腻”式幽默。
然而,这一切的幽默风格难道不是林语堂先生用认真,严谨的态度所斟酌出的吗
我想肯定是吧。
若再不信,请读他戒烟时写下的一段文字。
“在那三星期中,我如何的昏迷,和等的懦弱,明知对自己身心有益的一根小小的香烟都没有胆量取来享用,可谓一段丑史,现已时过境迁,回想起来,若把三星期之心路历程仔细叙述出来,那真是馨竹难书。
“昏迷”是指失去知觉,“丑史”是丑恶至极的历史,“馨竹难书”则指难以胜数的罪恶。
而这些词却被用来描写戒烟时的状态,过程及内心波动,看似与戒烟大相径庭,实则在神不知鬼不觉中创造一种幽默的情境,引你发笑但不会大笑,而是一种会心的微笑。
这种神奇的笔法,决非一日之功,而是林语堂先生一点一点的努力积累以及其认真的创作态度。
才使得他“文章幽然”,“做事”认真,成为了一代文学大家吧
我想这也是我未来的学习生涯中最值得向他学习的精神吧
自己整理一下吧
急有关于动物植物的书读后感怎么写
联系自身感叹自然,找一下关于生命的价值之类的文章,看看前言。
急急急啊求假期推荐各书读后感其中一篇就行~目录如下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每次都让我身临其境,就这样样看着他遇险,在大浪中死里逃生,每一次他脱险,我都会为他长长的舒一口气,当我看到他发现了野人的脚印时,我的心都快到了嗓子眼了。
鲁滨逊出生在一个很平凡的家庭里,可他却有着不平凡的梦——就是航海历险。
当他流落到荒岛的时候,他做了一些自己平时根本做不到的事,完成了他从小的梦。
他从一个什么都没有的荒岛落难者,变成了这个原本被他称作绝望岛的“主人”。
在岛上28年2个月零九天的历险生活。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
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
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
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
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
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
光砍树就是数月。
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
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
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
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
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关于读后感的作文 多少都可以,是五年一班的发个姓名或号数
你的号小心被封了n
从婚姻家庭法的角度写一篇《雷雨》观后感
读了《雷雨》两遍后,可以得出一个“有关因果的推论”,即在周家的四个人物身上都不约而同地存在着一个共性的东西;也正是这个共性的东西,导致了他们有着相同或相似的命运。
这个共性的东西就是——人性的错位。
对于人性而言,我觉得它的理想状态应该是平衡的,人性杠杆的两边,是社会规范和人性本质。
人性本该是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但由于社会规范的约束,从而趋于一致,趋于平衡。
然而,在一个大变革、大动荡的时代,政治经济形态的更替,道德价值观的交锋,深深地冲击着这一时代中人们的灵魂。
曹禺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些非常态的人性特征,并对其进行了理性的分析和思考,然后将其附着在适当的人物身上,再以话剧的形式阐释这种思考,使人物形象散发出永恒的艺术感染力。
对于周朴园来说,人性的错位表现为人性向物欲(金钱)低下了高贵的头。
物欲使他偏离了正常的人性轨道,而滑向了“自私、虚伪、残酷、阴险”。
当年他为了“赶紧娶那位有钱门第的小姐”,逼着鲁侍萍抱着刚生下三天的儿子,冒着大雪离开周家。
三十年后,当他再次和侍萍邂逅时,本能地意识到这件事会影响到他的身份和地位,侍萍找他就是为了钱,于是严厉斥责:“你来干什么
”“谁指使你来的
”除此之外,当他得知领导工人罢工的鲁大海是他的亲骨肉时,便“冷笑”:“这么说,我自己的骨肉在矿上鼓动罢工,反对我
”于是,他解雇了鲁贵、鲁大海和四凤。
还有,他为了金钱故意让江堤出险,淹死了两千二百多人,然后从死人身上再扣钱。
在他身上,人性与金钱的较量,无疑是一场力量悬殊的较量,结果是人性最后惨败给金钱。
繁漪是周家的另一个复杂的人物。
她读过书,爱好诗文,所以也有着对美好感情的憧憬,对未来充满人性的渴望。
不幸的,她嫁错了给周朴园——一个无法与之谈论感情的人。
没有爱的家庭和周朴园的冷酷无情,彻底浇灭了她原有的一点天真的幻想,导致了她的人性随之出现了错位。
正因为如此,她所承受的人性砝码越重,内心遭受的压迫就越重,直到最终的崩溃。
接着,她爱上了周萍。
这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偏离正常人性伦理的做法;然而,她却要藉以重拾内心中那份对美好感情的期盼。
毋庸讳言,这两株从封建土壤里生长出的畸形的小草迸出的爱情之花,是一束“恶之花”。
因此当周萍要从她身边离开时,她对爱情的幻想破灭了,疯狂地想抓住周萍,哪怕仅仅是一个影子。
这时候的繁漪,已彻底偏离了自己作为“母亲的”本真轨道,也偏离了作为一个正常人的基本轨道,直到她充满悲剧色彩的人生悲剧结束。
周萍是周朴园和侍萍的儿子,又是爱上继母繁漪的一个复杂大家庭的继承人。
他和周朴园、繁漪一样,也有过人性的错位。
所不同的是,他的人性错位,最后回归正常,走向理智。
他和繁漪曾经有过爱情的涟漪,但这种违背伦理道德的“乱伦”行为虽然给了他一时的快乐,也给了他沉重的痛苦。
繁漪疯了一般地抓住他,尽管他们的交往是秘密的,但这种日子毕竟是不正常的,周萍也因此承受着精神上的巨大压力。
在这种压力下,他也下意识地有了羞愧之心,说明他还没有彻底丧失理智,他还知道“我是我父亲的儿子”。
后来周萍努力修正自己人性方面的偏失,他“厌恶这种不自然的关系”,希望这次是他和繁漪“最末一次谈话”。
但这种偏失不是轻易就能够修好的,在摆脱繁漪的同时,他竟然又爱上了亲妹妹四凤。
尽管他奋力补救,可惜等待他的依然是更无法接受的苦果,依然被“血缘之网”困住,动弹不得。
周冲是一个充满理想的青年,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处在一个封建大家庭的重围之中。
当他鼓起勇气,要向父亲表明自己对四凤的想法时,目睹了父亲逼迫母亲喝药的情景。
父亲的那种专横态度,那种封建家长的威严,使他把想说的话又缩了回去。
当父亲要解雇鲁大海时,他据理力争,却遭到父亲的怒喝。
他美丽而幼稚的理想一次次在封建家庭的重围中碰壁,最后为了那根本不可能实现的理想而迈向了悲剧的深渊。
他的人性,可以说是周家中最合乎规范、最正常的,可是当人性和封建家庭的“规矩”发生冲突时,在自己的正常人性规范一步步被撕碎后,最终也走向了死亡。
《雷雨》博大精深,人物性格的复杂性,戏剧冲突的激烈性,都是我们要用心去长久体味的。
但我们要明白一条真理,那就是不能违背规律(比如合乎规范的人性)。
违背规律就意味着惩罚,周朴园违背了,繁漪违背了,周萍违背了……他们都因此受到了惩罚,而且这种惩罚是致命的。
曹禺在《雷雨·序》中也明确地提到有一个“太大、太复杂”的法则在控制着剧中人物的命运。
这个法则,我认为对周家人而言,就是人性的错位。
有关文学名著的读后感
鲁宾孙飘流记 西游记 这两部应该看过吧,其实不用看完照这两本书的前言随便写就行了偶是过来人了,以前要写五篇,呵呵
谁能给我写一本书的5000字读后感
(最好是名著5000字哦)
《红楼梦》读后感此次通读《红楼》,共经一十三天,耗时四十而有余.然撰此文者,非为一感字,仅略表鄙人陋见是也. 可以说,《红楼》一书实际上是将笔墨集中在一代家族的兴衰,进而表现了整个清王朝的大体的兴衰史.纵观全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其实就在于它的《金陵十二钗》,以及它的副册,又副册.这里面包含了几十位性情各异的女子,可以说,实际上整部书的构架,就是围绕着这些人物而设计的. 可以说,曹雪芹先生在人物塑造上是相当成功的——我之所以不提高先生,是由于整部书的人设几乎由曹雪芹先生一人完成.纵观全书,人物间性格或有相似之处,但绝无重复.拿两个性格同样泼辣的人物,王熙凤和探春来说,王熙凤在性格上更重视钱财,并时常有炫耀自己的心理,而探春则自有一番孤高的性格,与王熙凤相差甚远.文中其他的人物也是一样的道理,可以说,在一个活动背景如此狭窄(容,宁二府,大观园)的地方,要集中如此之多的人物,又要突出各自的性格特点,本身就是一件奇事.《红楼》一书的可读性,在很大程度上与它优秀的人设有不可隔绝的联系. 《红楼》一书,在对待人物的处事上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情痴情种类:代表人物贾宝玉,秦钟. 勤恳理家类:代表人物袭人,薛宝钗. 倚强好胜类:代表人物王熙凤. 下作无耻类:代表人物赵姨娘,王善保家的. 心小计大类:代表人物林黛玉,秦可卿. 麻木不仁类:代表人物香菱. 游手好闲类:代表人物贾芸,贾瑞. 软耳无能类:代表人物王夫人. 以下还有若干,皆因人数过少而不便提及. 从《红楼》一书的总线来看,故事是围绕着宝,黛,钗三人的悲情恋爱展开的.在这场横贯全书大约八十回的悲剧中,没有一个人是胜利者,他们都失去了属于自己的东西.自然,损失最惨重的是黛玉,她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全书的男主人公贾宝玉,由于他是在曹雪芹的反对封建思想的笔下成长起来的一个人物,因此,他的行为举止,不免与别人有很大不同.他性格乖张,敢冒当时大逆不道的事情,又是个典型的情痴,而且非得在女人堆里才能表现出自己绅士的一面.为此,无数评论家们曾说他是个天生的败家子,好色之徒等等.但我们不应该否定了宝玉所带来的反封建的积极意义.例如,封建礼教讲究婚姻是父母之约,媒灼之言,而在他所属的大观园中,偏偏的有个薛宝钗,又偏有一块金锁,讲究个金玉良缘.但宝玉偏不信这一套,以至于在睡梦中都会喊出什么是金玉良缘,我偏说他是木石姻缘这样的话来.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尽管用在这里稍嫌牵强,但宝玉反感于功名利禄的一系列做法都反映了他与封建社会的对立,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 对于书中的女主人公之一林黛玉来说,——为什么要用之一,是由于在《金陵十二钗》中把他们两个人的事单合为一首诗,列所有诗词之首,她的命运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凄惨的了:幼年父母双亡(另一人是史湘云),体弱多病,期望中的爱情不能得到(这其中的典范是迎春),最终死在了封建礼仪制锆下(香菱也可以算一个,只不过她是精神的死亡),也算得上是一生命运坎坷不断了.除了心胸不够开阔和体弱多病以外,她的其他能力都可以在大观园中的所有女性中算得上是佼佼者了.事实上,黛玉的性格之表现,就是受到了宝玉的进步主义思想的熏陶.和宝玉青梅竹马的她,本希望能有一段圆满的爱情,但最终就是死在了这段爱情手里.同时,她的才气,她的灵性以及她未加掩饰的性格,也因此被一并埋葬了. 至于书中的另一位女主人公薛宝钗,她历来是人们争议的焦点所在.有人说,她从一开始所表现的那种端庄识大体,沉稳,宽容以及能取悦于长辈的能力等等,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那张写着宝二奶奶的宝座,而在此过程中,她还用了无数的阴谋.实际上,说出这种话来,真的是冤枉死薛宝钗了.她确实端庄,沉稳,但并不显得做作.她和黛玉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这里.本来,她也有活泼的性格,这一点从她听见黛玉无意间提起《西厢记》中的文字后,笑道你跪下,我要审你,而后又悄悄揭露自己实际也看过类似的书籍,以及她在螃蟹宴后与黛玉嬉闹的情景都可见一斑.事实上,宝钗是在封建势力的魔爪下一步一步走向现在这个样子的.至于说她工于心计,这话用在王熙凤身上还可以,但宝钗本是为选秀女而上京,又在荣府中同众姐妹一并长大,哪里来的什么心计可言 难道说,这心计也是像贾宝玉的某事一样,是密授给她的不成 可以说,宝钗实际上背负了太多世人以不公正的眼光给她的压力.她有的是能够做事的头脑,而不是能害人的险恶用心. 说完了三位正牌主角,就不能再提一下有关的副主角.无论是从出场时间还是所起到的作用来看,袭人无疑都是首选.(其实可用的还有王熙凤等人,这是另说)作为此前贾母屋内的大丫鬟,袭人在书中具有很高的地位(贾府规矩,服侍过旧主子的奴才,比少爷小姐的地位更高;后文中林之孝家的也提醒宝玉不可坏了规矩),可以说,袭人是全书中出场时间最长的人物,有一百一十回以上.而她在贾府中所起到的作用,对上则是协调好宝玉和长辈之间的关系,对下则要统领宝玉全屋的丫环,在日常生活中又时常扮演一个贤妻良母的角色(袭人和宝玉之间的关系,在第六回和第一百二十回中皆有提及).因此,这也就注定了袭人一生的命运.总体说来,袭人是一位称职的管家,她有效的协调了宝玉和其他人之间的关系(麝月似乎也可以,但那只限于内政而不是外交).如果没有袭人,我想整部书一定会逊色不少.除了袭人以外,另一位影响较大的人物就是王熙凤.在协领宁国府,筹办贾母寿宴以及在贾家破败的时候独立支撑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无一例外地反映出了她卓越的居家理财才能(要是仅仅论此,恐怕只有秦可卿可以和她相提并论).可是,无论再怎样褒扬她的功绩,都无法掩盖她身上劣性的一面:贪财,爱使小伎俩,心眼太重.至于无视国家法度,那是当时再平常不过的事,谁权大谁有法,暂且按下不提.在贾家破败的时候,王熙凤曾经和贾琏商量,此时再发个二三百万的财才好,可见她之前就在贾府内作过了一笔数目较大的假账,而且自己从中也是获利不少.至于设计把尤二姐活活整死,那更是不在她的话下.谁叫她非得有这样的性格 最终是连气带急,吐血亡故. 说完了主要人物,再来对整部书进行一下感悟.总体来说,这部书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之间的风格,细看起来还是有不小的差异的.曹先生在这部书中所设下的一个个伏笔,简直令人拍案叫绝.比如,贾政不走行不行 答案是肯定的:不行.从前文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贾政本身是一个教子严厉,不容出轨的人.如果贾政不走的话,那么,从此以后大观园内的故事情节就可以不再继续了,我们也大抵不难想象,如果贾政不走,那么故事发展应该是宝玉不爱学习,仗着贾母溺爱不服管教,最后成为一个真正的闲人什么的,也是说不定的事.因此,他必须要走,而且走的时间越长越好,这就是为什么当贾政冬季即将归来的时候,曹先生又给他摊派了一个视察灾情的任务,生生地又让他在外面足足多呆了近半年的时间.至于修建大观园,若是按照文中所说,这园子足有三里多长短,再加上文中对各个庭院的描写以及一般富贵人家修建屋舍的大小来看,粗略一算的话,这园子至少也有个两三平方公里大小,在现实生活中自然也不会修这么大的园子,否则,就是违制,可是要杀头的死罪.因此,曹先生特地为此借了一块敲门砖——元妃的回家省亲.有了这样的保障,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违制——这是为贵妃准备的园子,大一点也未尝不可;铺张——这本来就是通病,难道还想让人看到自家丢脸不成 真是绝妙至极!而且,大观园的修建,使得全书的活动核心由荣宁二府转变到了这里,也为文章提供了一个更大的背景舞台,彻底解决了文章初期出现的活动空间有限的问题. 我想,所有人应该都对全书中的第九十七和九十八回的黛死钗嫁的情节记忆犹新吧 从全书来看,它是第八十回以后的最高潮事件.可以说,从艺术效果上来说,它达到了一个绝妙的境界,应该是高先生对曹先生的反封建意识的最好诠释.它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整部书以后的走向,甚至比失宝玉通灵遇奇祸一节更为高潮迭起.为此,薛宝钗也成为了世人所唾骂的对象,因为就是她间接地逼死了黛玉.但这对于宝钗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作为一个从小就接受封建礼仪教化的女人来说,她所能做的只有接受父母的安排.况且,在当时的情况之下,那可能是能减轻宝玉病症的唯一方法,她又怎好驳回已经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的贾母和王夫人呢 况且这个主义的提出者是王熙凤,并非宝钗自身.在整个事件中,宝钗只是一颗被利用的棋子而已.但遗憾的是,我们常常注意的是那颗棋子,而非操纵棋子移动的手. 尽管《红楼》一书是一部不朽的历史名著,但是我还是要说,它也有它自己的局限性.作为一部反对封建教化的书籍来说,它其中依然掺杂了太多的鬼神因素在里面.但是,我们也决不能因此来责备作者.毕竟,这是在十八世纪,是封建主义依然在中国盛行的时代.但是,这部书依然有一个致命的毛病,就是犯了中国人民大团圆的思想,在文章的末尾有增加了坏人或悔过或被诛,好人则终有好报,还增加了家道复兴之类的吉祥如意好话.我想,这应该是已经超出了曹先生所设想的范畴的了. 其实,对于黛死钗嫁的情节,我至此都没有说,是因为我有自己的另外看法.纵观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但凡一个王朝从极盛开始走向衰败,至少都需要一百五十年的时间,甚至更长.而《红楼梦》的写作背景,刚好是在康乾盛世中期之后,清朝开始走向衰退的时候,也就是说,它应该还有一百五十年的时间好走(实际好像也差不多).而在此时表现出进步思想的宝玉和黛玉,我们不能否定的是他们新生的思想和为之大胆的行动,但我们仍要看到,他们面对的是一个时代,一个统治了中国至少两千年的时代.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们的失败成为了一种必然,因为仅仅靠几个人的力量是绝不足以动摇一个还没有出现明显破败的时代的.只有一个时代将灭而另一个时代即将新生时,那些超前的思想才能真正发挥他们的作用.至于之前,运气好的是为他人提供了指路石,其他的,可能甚至是警示.毕竟,这是一个时代.但旧时代总会过去,就像现在一样
适合写读后感的文章推荐
余秋雨的文章读后感都很好写,基本上都感慨完了,往里面找写句子抄一抄就可以当成一篇不错的读后感哦。
例如:《风雨天一阁》 不知怎么回事,天一阁对于我,一直有一种奇怪的阻隔。
照理,我是读书人, 它是藏书楼,我是宁波人,它在宁波城,早该频频往访的了,然而却一直不得其门 而入。
1976年春到宁波养病,住在我早年的老师盛钟健先生家,盛先生一直有心设 法把我弄到天一间里去看一段时间书,但按当时的情景,手续颇烦人,我也没有读 书的心绪,只得作罢。
后来情况好了,宁波市文化艺术界的朋友们总要定期邀我去 讲点课,但我每次都是来去匆匆,始终没有去过天一阁。
是啊,现在大批到宁波作几日游的普通上海市民回来后都在大谈天一阁,而我 这个经常钻研天一阁藏本重印书籍、对天一阁的变迁历史相当熟悉的人却从未进过 阁,实在说不过去。
直到1990年8月我再一次到宁波讲课,终于在讲完的那一天支支 吾吾地向主人提出了这个要求。
主人是文化局副局长裴明海先生,天一阁正属他管 辖,在对我的这个可怕缺漏大吃一惊之余立即决定,明天由他亲自陪同,进天一阁。
但是。
就在这天晚上,台风袭来,暴雨如注,整个城市都在柔弱地颤抖。
第二 天上午如约来到天一阁时,只见大门内的前后天井、整个院子全是一片汪洋。
打落 的树叶在水面上翻卷,重重砖墙间透出湿冷冷的阴气。
看门的老人没想到文化局长会在这样的天气陪着客人前来,慌忙从清洁工人那 里借来半高统雨鞋要我们穿上,还递来两把雨伞。
但是,院子里积水太深,才下脚, 鞋统已经进水,唯一的办法是干脆脱掉鞋子,挽起裤管趟水进去。
本来浑身早已被 风雨搅得冷飕飕的了,赤脚进水立即通体一阵寒噤。
就这样,我和裴明海先生相扶 相持,高一脚低一脚地向藏书楼走去。
天一阁,我要靠近前去怎么这样难呢
明明 已经到了跟前,还把风雨大水作为最后一道屏障来阻拦。
我知道,历史上的学者要 进天一阁看书是难乎其难的事,或许,我今天进天一阁也要在天帝的主持下举行一 个狞厉的仪式
天一阁之所以叫天一阁,是创办人取《易经》中“天一生水”之义,想借水防 火,来免去历来藏书者最大的忧患火灾。
今天初次相见,上天分明将“天一生水” 的奥义活生生地演绎给了我看,同时又逼迫我以最虔诚的形貌投入这个仪式,剥除 斯文,剥除参观式的优闲,甚至不让穿着鞋子踏入圣殿,卑躬屈膝、哆哆嗦嗦地来 到跟前。
今天这里再也没有其他参观者,这一切岂不是一种超乎寻常的安排
不错,它只是一个藏书楼,但它实际上已成为一种极端艰难、又极端悲枪的文 化奇迹。
中华民族作为世界上最早进入文明的人种之一,让人惊叹地创造了独特而美丽 的象形文字,创造了简帛,然后又顺理成章地创造了纸和印刷术。
这一切,本该迅 速地催发出一个书籍的海洋,把壮阔的华夏文明播扬翻腾。
但是,野蛮的战火几乎 不间断地在焚烧着脆薄的纸页,无边的愚昧更是在时时吞食着易碎的智慧。
一个为 写书、印书创造好了一切条件的民族竟不能堂而皇之地拥有和保存很多书,书籍在 这块土地上始终是一种珍罕而又陌生的怪物,于是,这个民族的精神天地长期处于 散乱状态和自发状态,它常常不知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自己究竟是谁,要干 什么。
只要是智者,就会为这个民族产生一种对书的企盼。
他们懂得,只有书籍,才 能让这么悠远的历史连成缆索,才能让这么庞大的人种产生凝聚,才能让这么广阔 的土地长存文明的火种。
很有一些文人学士终年辛劳地以抄书、藏书为业,但清苦 的读书人到底能藏多少书,而这些书又何以保证历几代而不流散呢
“君子之泽, 五世而斩”,功名资财、良田巍楼尚且如此,更逞论区区几箱书
宫廷当然有不少 书,但在清代之前,大多构不成整体文化意义上的藏书规格,又每每毁于改朝换代 之际,是不能够去指望的。
鉴于这种种情况,历史只能把藏书的事业托付给一些非 常特殊的人物了。
这种人必得长期为官,有足够的资财可以搜集书籍;这种人为官 又最好各地迁移,使他们有可能搜集到散落四处的版本;这种人必须有极高的文化 素养,对各种书籍的价值有迅捷的敏感;这种人必须有清晰的管理头脑,从建藏书 楼到设计书橱都有精明的考虑,从借阅规则到防火措施都有周密的安排;这种人还 必须有超越时间的深入谋划,对如何使自己的后代把藏书保存下去有预先的构想。
当这些苛刻的条件全都集于一身时,他才有可能成为古代中国的一名藏书家。
这样的藏书家委实也是出过一些的,但没过几代,他们的事业都相继萎谢。
他 们的名字可以写出长长一串,但他们的藏书却早已流散得一本不剩了。
那么,这些 名字也就组合成了一种没有成果的努力,一种似乎实现过而最终还是未能实现的悲 剧性愿望。
能不能再出一个人呢,哪怕仅仅是一个,他可以把上述种种苛刻的条件提升得 更加苛刻,他可以把管理、保存、继承诸项关节琢磨到极端,让偌大的中国留下一 座藏书楼,一座,只是一座
上天,可怜可怜中国和中国文化吧。
这个人终于有了,他便是天一阁的创建人范钦。
清代乾嘉时期的学者阮元说:“范氏天一阁,自明至今数百年,海内藏书家, 唯此岿然独存。
” 这就是说,自明至清数百年广阔的中国文化界所留下的一部分书籍文明,终于 找到了一所可以稍加归拢的房子。
明以前的漫长历史,不去说它了,明以后没有被归拢的书籍,也不去说它了, 我们只向这座房子叩头致谢吧,感谢它为我们民族断残零落的精神史,提供了一个 小小的栖脚处。
范钦是明代嘉靖年间人,自27岁考中进士后开始在全国各地做官,到的地方很 多,北至陕西、河南,南至两广、云南,东至福建、江西,都有他的宦迹。
最后做 到兵部右侍郎,官职不算小了。
这就为他的藏书提供了充裕的财力基础和搜罗空间。
在文化资料十分散乱,又没有在这方面建立起像样的文化市场的当时,官职本身也 是搜集书籍的重要依凭。
他每到一地做官,总是非常留意搜集当地的公私刻本,特 别是搜集其他藏书家不甚重视、或无力获得的各种地方志、政书、实录以及历科试 士录,明代各地位人刻印的诗文集,本是很容易成为过眼烟云的东西,他也搜得不 少。
这一切,光有搜集的热心和资财就不够了。
乍一看,他是在公务之暇把玩书籍, 而事实上他已经把人生的第一要务看成是搜集图书,做官倒成了业余,或者说,成 了他搜集图书的必要手段。
他内心隐潜着的轻重判断是这样,历史的宏观裁断也是 这样。
好像历史要当时的中国出一个藏书家,于是把他放在一个颠簸九州的官位上 来成全他。
一天公务,也许是审理了一宗大案,也许是弹劾了一名贪官,也许是调停了几 处官场恩怨,也许是理顺了几项财政关系,衙堂威仪,朝野声誉,不一而足。
然而 他知道,这一切的重量加在一起也比不过傍晚时分差役递上的那个薄薄的蓝布包袱, 那里边几册按他的意思搜集来的旧书,又要汇入行箧。
他那小心翼翼翻动书页的声 音,比开道的鸣锣和吆喝都要响亮。
范钦的选择,碰撞到了我近年来特别关心的一个命题:基于健全人格的文化良 知,或者倒过来说,基于文化良知的健全人格。
没有这种东西,他就不可能如此矢 志不移,轻常人之所重,重常人之所轻。
他曾毫不客气地顶撞过当时在朝廷权势极 盛的皇亲郭勋,因而遭到延杖之罚,并下过监狱。
后来在仕途上仍然耿直不阿,公 然冒犯权奸严氏家族,严世藩想加害于他,而其父严嵩却说:“范钦是连郭勋都敢 顶撞的人,你参了他的官,反而会让他更出名。
”结果严氏家族竟奈何范钦不得。
我们从这些事情可以看到,一个成功的藏书家在人格上至少是一个强健的人。
这一点我们不妨把范钦和他身边的其他藏书家作个比较。
与范钦很要好的书法 大师丰坊也是一个藏书家,他的字毫无疑问要比范钦写得好,一代书家董其昌曾非 常钦佩地把他与文徵明并列,说他们两人是“墨池董狐”,可见在整个中国古代书 法史上,他也是一个耀眼的星座。
他在其他不少方面的学问也超过范钦,例如他的 专著《五经世学》,就未必是范钦写得出来的。
但是,作为一个地道的学者艺术学, 他太激动,大天真,太脱世,太不考虑前后左右,太随心所欲。
起先他也曾狠下一 条心变卖掉家里的千亩良田来换取书法名帖和其他书籍,在范钦的天一阁还未建立 的时候他已构成了相当的藏书规模,但他实在不懂人情世故,不懂口口声声尊他为 师的门生们也可能是巧取豪夺之辈,更不懂得藏书楼防火的技术,结果他的全部藏 书到他晚年已有十分之六被人拿走,又有一大部分毁于火灾,最后只得把剩余的书 籍转售给范钦。
范钦既没有丰坊的艺术才华,也没有丰坊的人格缺陷,因此,他以 一种冷峻的理性提炼了丰坊也会有的文化良知,使之变成一种清醒的社会行为。
相 比之下,他的社会人格比较强健,只有这种人才能把文化事业管理起来。
太纯粹的 艺术家或学者在社会人格上大多缺少旋转力,是办不好这种事情的。
另一位可以与范钦构成对比的藏书家正是他的侄子范大澈。
范大澈从小受叔父 影响,不少方面很像范钦,例如他为官很有能力,多次出使国外,而内心又对书籍 有一种强烈的癖好;他学问不错,对书籍也有文化价值上的裁断力,因此曾被他搜 集到一些重要珍本。
他藏书,既有叔父的正面感染,也有叔父的反面刺激。
据说有 一次他向范钦借书而范钦不甚爽快,便立志自建藏书楼来悄悄与叔父争胜,历数年 努力而楼成,他就经常邀请叔父前去作客,还故意把一些珍贵秘本放在案上任叔父 随意取阅。
遇到这种情况,范钦总是淡淡的一笑而已。
在这里,叔侄两位藏书家的 差别就看出来了。
侄子虽然把事情也搞得很有样子,但背后却隐藏着一个意气性的 动力,这未免有点小家子气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终极性目标是很有限的,只要 把楼建成,再搜集到叔父所没有的版本,他就会欣然自慰。
结果,这位作为后辈新 建的藏书楼只延续几代就合乎逻辑地流散了,而天一阁却以一种怪异的力度屹立着。
实际上,这也就是范钦身上所支撑着的一种超越意气、超越嗜好、超越才情, 因此也超越时间的意志力。
这种意志力在很长时间内的表现常常让人感到过于冷漠、 严峻,甚至不近人情,但天一阁就是靠着它延续至今的。
藏书家遇到的真正麻烦大多是在身后,因此,范钦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把自己的 意志力变成一种不可动摇的家族遗传。
不妨说,天一间真正堪称悲壮的历史,开始 于范钦死后。
我不知道保住这座楼的使命对范氏家族来说算是一种荣幸,还是一场 延绵数百年的苦役。
活到80高龄的范钦终于走到了生命尽头,他把大儿子和二媳妇(二儿子已亡故) 叫到跟前,安排遗产继承事项。
老人在弥留之际还给后代出了一个难题,他把遗产 分成两份,一份是万两白银,一份是一楼藏书,让两房挑选。
这是一种非常奇怪的遗产分割法。
万两白银立即可以享用,而一楼藏书则除了 沉重的负担没有任何享用的可能,因为范钦本身一辈子的举止早已告示后代,藏书 绝对不能有一本变卖,而要保存好这些藏书每年又要支付一大笔费用。
为什么他不 把保存藏书的责任和万两白银都一分为二让两房一起来领受呢
为什么他要把权利 和义务分割得如此彻底要后代选择呢
我坚信这种遗产分割法老人已经反复考虑了几十年。
实际上这是他自己给自己 出的难题:要么后代中有人义无返顾、别无他求地承担艰苦的藏书事业,要么只能 让这一切都随自己的生命烟消云散
他故意让遗嘱变得不近情理,让立志继承藏书 的一房完全无利可图。
因为他知道这时候只要有一丝掺假,再隔几代,假的成分会 成倍地扩大,他也会重蹈其他藏书家的覆辙。
他没有丝毫意思想讥刺或鄙薄要继承 万两白银的那一房,诚实地承认自己没有承接这项历史性苦役的信心,总比在老人 病榻前不太诚实的信誓旦旦好得多。
但是,毫无疑问,范钦更希望在告别人世的最 后一刻听到自己企盼了几十年的声音。
他对死神并不恐惧,此刻却不无恐惧地直视 着后辈的眼睛。
大儿子范大冲立即开口,他愿意继承藏书楼,并决定拨出自己的部分良田,以 田租充当藏书楼的保养费用。
就这样,一场没完没了的接力赛开始了。
多少年后,范大冲也会有遗嘱,范大 冲的儿子又会有遗嘱……,后一代的遗嘱比前一代还要严格。
藏书的原始动机越来 越远,而家族的繁衍却越来越大,怎么能使后代众多支脉的范氏世谱中每一家每一 房都严格地恪守先祖范钦的规范呢
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我们一再品味的艰难课题。
在当时,一切有历史跨度的文化事业只能交付给家族传代系列,但家族传代本身却 是一种不断分裂、异化、自立的生命过程。
让后代的后代接受一个需要终生投入的 强硬指令,是十分违背生命的自在状态的;让几百年之后的后裔不经自身体验就来 沿袭几百年前某位祖先的生命冲动,也难免有许多憋气的地方。
不难想象,天一阁 藏书楼对于许多范氏后代来说几乎成了一个宗教式的朝拜对象,只知要诚惶诚恐地 维护和保存,却不知是为什么。
按照今天的思维习惯,人们会在高度评价范氏家族 的丰功伟绩之余随之揣想他们代代相传的文化自觉,其实我可肯定此间埋藏着许多 难以言状的心理悲剧和家族纷争,这个在藏书楼下生活了几百年的家族非常值得同 情。
后代子孙免不了会产生一种好奇,楼上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到底有哪些书,能 不能借来看看
亲戚朋友更会频频相问,作为你们家族世代供奉的这个秘府,能不 能让我们看上一眼呢
范钦和他的继承者们早就预料到这种可能,而且预料藏书楼就会因这种点滴可 能而崩坍,因而已经预防在先。
他们给家族制定了一个严格的处罚规则,处罚内容 是当时视为最大屈辱的不予参加祭祖大典,因为这种处罚意味着在家族血统关系上 亮出了“黄牌”,比杖责鞭笞之类还要严重。
处罚规则标明:子孙无故开门入阁者, 罚不与祭3次;私领亲友入阁及擅开书橱者,罚不与祭1年;擅将藏书借出外房及他 姓者,罚不与祭3年,因而典押事故者,除追惩外,永行摈逐,不得与祭。
在此,必须讲到那个我每次想起都很难过的事件了。
嘉庆年间,宁波知府丘铁 卿的内侄女钱绣芸是一个酷爱诗书的姑娘,一心想要登天一阁读点书,竟要知府作 媒嫁给了范家。
现代社会学家也许会责问钱姑娘你究竟是嫁给书还是嫁给人,但在 我看来,她在婚姻很不自由的时代既不看重钱也不看重势,只想借着婚配来多看一 点书,总还是非常令人感动的。
但她万万没有想到,当自己成了范家媳妇之后还是 不能登楼,一种说法是族规禁止妇女登楼,另一种说法是她所嫁的那一房范家后裔 在当时已属于旁支。
反正钱绣芸没有看到天一阁的任何一本书,郁郁而终。
今天,当我抬起头来仰望天一阁这栋楼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钱绣芸那忧郁的 目光。
我几乎觉得这里可出一个文学作品了,不是写一般的婚姻悲剧,而是写在那 很少有人文主义气息的中国封建社会里,一个姑娘的生命如何强韧而又脆弱地与自 己的文化渴求周旋。
从范氏家族的立场来看,不准登楼,不准看书,委实也出于无奈。
只要开放一 条小缝,终会裂成大隙。
但是,永远地不准登楼,不准看书,这座藏书楼存在于世 的意义又何在呢
这个问题,每每使范氏家族陷入困惑。
范氏家族规定,不管家族繁衍到何等程度,开阁门必得各房一致同意。
阁门的 钥匙和书橱的钥匙由各房分别掌管,组成一环也不可缺少的连环,如果有一房不到 是无法接触到任何藏书的。
既然每房都能有效地行使否决权,久而久之,每房也都 产生了终极性的思考:被我们层层叠叠堵住了门的天一阁究竟是干什么用的
就在这时,传来消息,大学者黄宗羲先生要想登楼看书
这对范家各房无疑是 一个巨大的震撼。
黄宗羲是“吾乡”余姚人,对范氏家族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照理 是严禁登楼的,但无论如何他是靠自己的人品、气节、学问而受到全国思想学术界 深深钦佩的巨人,范氏各房也早有所闻。
尽管当时的信息传播手段非常落后,但由 于黄宗羲的行为举止实在是奇崛响亮,一次次在朝野之间造成非凡的轰动效应。
他 的父亲本是明末东林党重要人物,被魏忠贤宦官集团所杀,后来宦官集团受审,19 岁的黄宗羲在廷一质时竟义愤填膺地锥刺和痛殴漏网余党,后又追杀凶手,警告阮 大铖,一时大快人心。
清兵南下时他与两个弟弟在家乡组织数百人的子弟兵“世忠 营”英勇抗清,抗清失败后便潜心学术,边著述边讲学,把民族道义、人格道德溶 化在学问中启世迪人,成为中国古代学术天域中第一流的思想家和历史学家。
他在 治学过程中已经到绍兴钮氏“世学楼”和祁氏“淡生堂”去读过书,现在终于想来 叩天一阁之门了。
他深知范氏家族的森严规矩,但他还是来了,时间是康熙十二年, 即1673年。
出乎意外,范氏家族的各房竟一致同意黄宗羲先生登楼,而且允许他细细地阅 读楼上的全部藏书。
这件事,我一直看成是范氏家族文化品格的一个验证。
他们是 藏书家,本身在思想学术界和社会政治领域都没有太高的地位,但他们毕竟为一个 人而不是为其他人,交出了他们珍藏严守着的全部钥匙。
这里有选择,有裁断,有 一个庞大的藏书世家的人格闪耀。
黄宗羲先生长衣布鞋,悄然登楼了。
铜锁在一具 具打开,1673年成为天一阁历史上特别有光彩的一年。
黄宗羲在天一阁翻阅了全部藏书,把其中流通来广者编为书目,并另撰《天一 阁藏书记》留世。
由此,这座藏书楼便与一位大学者的人格连结起来了。
从此以后,天一阁有了一条可以向真正的大学者开放的新规矩,但这条规矩的 执行还是十分苛严,在此后近200年的时间内,获准登楼的大学者也仅有10余名,他 们的名字,都是上得了中国文化史的。
这样一来,天一阁终于显现了本身的存在意义,尽管显现的机会是那样小。
封 建家族的血缘继承关系和社会学术界的整体需求产生了尖锐的矛盾,藏书世家面临 着无可调和的两难境地:要么深藏密裹使之留存,要么发挥社会价值而任之耗散。
看来像天一阁那样经过最严格的选择作极有限的开放是一个没有办法中的办法。
但 是,如此严格地在全国学术界进行选择,已远远超出了一个家族的职能范畴了。
直到乾隆决定编纂《四库全书》,这个矛盾的解决才出现了一些新的走向。
乾 隆谕旨各省采访遗书,要各藏书家,特别是江南的藏书家积极献书。
天一阁进呈珍 贵古籍600余种,其中有96种被收录在《四库全书》中,有370余种列入存目。
乾隆 非常感谢天一阁的贡献,多次褒扬奖赐,并授意新建的南北主要藏书楼都仿照天一 阁格局营建。
天一阁因此而大出其名,尽管上献的书籍大多数没有发还,但在国家级的“百 科全书”中,在钦定的藏书楼中,都有了它的生命。
我曾看到好些著作文章中称乾 隆下今天一阁为《四库全书》献书是天一阁的一大浩劫,颇觉言之有过。
藏书的意 义最终还是要让它广泛流播,“藏”本身不应成为终极目的。
连堂堂皇家编书都不 得不大幅度地动用天一阁的珍藏,家族性的收藏变成了一种行政性的播杨,这证明 天一阁获得了大成功,范钦获得了大成功。
天一阁终于走到了中国近代。
什么事情一到中国近代总会变得怪异起来,这座 古老的藏书楼开始了自己新的历险。
先是太平军进攻宁波时当地小偷趁乱拆墙偷书,然后当废纸论斤卖给造纸作坊。
曾有一人出高价从作坊买去一批,却又遭大火焚毁。
这就成了天一阁此后命运的先兆,它现在遇到的问题已不是让不让某位学者上 楼的问题了,竟然是窃贼和偷儿成了它最大的对手。
1914年,一个叫薛继渭的偷儿奇迹般地潜入书楼,白天无声无息,晚上动手偷 书,每日只以所带枣子充饥,东墙外的河上,有小船接运所偷书籍。
这一次几乎把 天一阁的一半珍贵书籍给偷走了,它们渐渐出现在上海的书铺里。
薛继渭的这次偷窃与太平天国时的那些小偷不同,不仅数量巨大、操作系统, 而且最终与上海的书铺挂上了钩,显然是受到书商的指使。
近代都市的书商用这种 办法来侵吞一个古老的藏书楼,我总觉得其中蕴含着某种象征意义。
把保护藏书楼 的种种措施都想到了家的范钦确实没有在防盗的问题上多动脑筋,因为这对在当时 这样一个家族的院落来说构不成一种重大威胁。
但是,这正像范钦想象不到会有一 个近代降临,想象不到近代市场上那些商人在资本的原始积累时期会采取什么手段。
一架架的书橱空了,钱绣芸小姐哀怨地仰望终身而未能上的楼板,黄宗羲先生小心 翼翼地踩踏过的楼板,现在只留下偷儿吐出的一大堆枣核在上面。
当时主持商务印书馆的张元济先生听说天一阁遭此浩劫,并得知有些书商正准 备把天一阁藏本卖给外国人,便立即拨巨资抢救,保存于东方图书馆的“涵芬楼” 里。
涵芬楼因有天一阁藏书的润泽而享誉文化界,当代不少文化大家都在那里汲取 过营养。
但是,如所周知,它最终竟又全部焚毁于日本侵略军的炸弹之下。
这当然更不是数百年前的范钦先生所能预料的了。
他“天一生水”的防火秘咒 也终于失效。
然而毫无疑问,范钦和他后代的文化良知在现代并没有完全失去光亮。
除了张 元济先生外,还有大量的热心人想努力保护好天一阁这座“危楼”,使它不要全然 成为废墟。
这在现代无疑已成为一个社会性的工程,靠着一家一族的力量已无济于 事。
幸好,本世纪30年代、50年代、60年代直至80年代,天一阁一次次被大规模地 修缮和充实着,现在已成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人们游览宁波时大多要去访谒 的一个处所。
天一阁的藏书还有待于整理,但在文化信息密集、文化沟通便捷的现 代,它的主要意义已不是以书籍的实际内容给社会以知识,而是作为一种古典文化 事业的象征存在着,让人联想到中国文化保存和流传的艰辛历程,联想到一个古老 民族对于文化的渴求是何等悲怆和神圣。
我们这些人,在生命本质上无疑属于现代文化的创造者,但从遗传因子上考察 又无可逃遁地是民族传统文化的了遗,因此或多或少也是天一阁传代系统的繁衍者, 尽管在范氏家族看来只属于“他姓”。
登天一阁楼梯时我的脚步非常缓慢,我不断 地问自己:你来了吗
你是哪一代的中国书生
很少有其他参观处所能使我像在这里一样心情既沉重又宁静。
阁中一位年老的 版本学家颤巍巍地捧出两个书函,让我翻阅明刻本,我翻了一部登科录,一部上海 志,深深感到,如果没有这样的孤本,中国历史的许多重要侧面将沓无可寻。
由此 想到,保存这些历史的天一阁本身的历史,是否也有待于进一步发掘呢
裴明海先 生递给我一本徐季子、郑学博、袁元龙先生写的《宁波史话》的小册子,内中有一 篇介绍了天一阁的变迁,写得扎实而清晰,使我知道了不少我原先不知道的史实。
但在我看来,天一阁的历史是足以写一部宏伟的长篇史诗的。
我们的文学艺术家什 么时候能把他们的目光投向这种苍老的屋宇和庭园呢
什么时候能把范氏家族和其 他许多家族数百年来的灵魂史袒示给现代世界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