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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拉格一部历史读后感

时间:2019-07-14 15:10

要一篇读后感(至少追加100分)

三千字实在是很多  帮你找了几个有关提问的连接      这里面有很多读后感 可以找一下  、连着三天,雨下个不停,下雨天读书是最惬意的,上次买的一本书还放在抽屉里,书名是《格列佛游记》,书很新,还透着油墨香味。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是江奈生 ·斯威福特,是英国十八世纪前期最优秀的讽刺家、作家和政论家。

《 格列佛游记 》写的是一名医生,名叫 格列佛,他曾去过许多与世隔绝的地方。

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岛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度过三年奇妙的生活并 经过多次冒险,回到英国的经历。

  这本书读来让人爱不释手。

作者的想象,作者的文采,都令人拍案叫绝。

可是,这只是表面的局部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灵魂。

《 格列佛游记 》中的讽刺是一把多刃的利剑,首当其冲被评点和挖苦的,即是当日之英国。

那时,英国政府专制黑暗,目中无人。

人们都奢侈浪费或贪婪无厌。

富人享受着穷人的劳动成果,而穷人和富人在数量上的比例是一千比一。

因此人民大多过着悲惨的生活,斯威福特看到上上下下的人都如此心甘情愿的被金钱所奴役驱使,不由要对人的本性生疑。

  小说第二卷更是指名道姓地批评了英国。

格列佛长篇大论的向大人国国君介绍英国的历史、制度和现状,以及种种为国家为自己“挣面子”的事。

不过,用大人国的眼光看,英国是利立浦特般的蕞尔小国,它的历史充斥着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所产生的恶果。

斯威福特的讽刺还横扫了英国社会其他许多重要方面。

如:第三卷里对拉格多科学院人士描写是直接针对英国皇室学会的,表达了对现代科技的种种忧虑;有关勒皮他飞岛一段则影射英国对爱尔兰的剥削压迫。

总之,在十八世纪早期,秩序更替、工商繁荣、物欲张扬、政界腐败、党争激烈及对外扩张等构成了英国生活的主旋律;而斯威福特则敏锐抓住了时代的特点和弊病,痛下针砭。

  这部小说不但抨击社会现状,还有意识地模仿了某些语言和文体。

格列佛在抄下“领土广被”一语后,还在括号里不动声色地解释道:“周界约十二英里”。

他似乎并无评论,只是在忠实客观地为我们解释利立蒲特的尺度。

然而,随着这句解释,那“直抵地球四极”的无边领土就陡然缩为周长不过十余英里的弹丸之地,讽刺锋芒脱影而出。

  在小说最后一卷,简洁明了的文风虽然依旧,但被描述的已是人兽颠倒的景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下等动物耶胡。

可以说斯威福特以其特殊方式折射着他所存身的社会的两面性:既以夸张渲染时代生气,更籍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

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也许因为今天的地球人大多生活在所谓“现代社会”中,斯威福特的讽刺和寓言两百多年后读来仍尖锐淋漓、字字见血。

在 yahoo (耶胡)的幽灵极有反讽意味地成了计算机网络“明星”的年月里,人们不能也不应忘却斯威福特的怀疑绝望和劝告。

  2、  我一向自诩读书甚多,常常冷不丁地从书中拣一句出来,把和我谈话的人说得瞠目结舌,然后夸夸其谈的告诉他出自谁谁谁的某某某名著。

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很得意,就以为自己已经博览群书,通天晓地了。

还装出一副文绉绉的样子,像中了状元郎似的,好不骄傲了。

昨天,我与好友M君正在闲谈,正起兴时,我眼珠子一转,脑筋一动,又冒出一句托尔斯泰的名言来,并用调侃的语气问他说看过这篇文章没有。

他很恼怒,大声质问我:“你太自以为是了,我问你,《格列佛游记》,看过没

”这一下可把我问住了。

说实话,我对这部世界名著早已久仰,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能拜读。

于是,找了个空闲的时间,去书店把这本书捧回了家。

  古人读书有头悬梁,锥刺股之说,而我读书大概也有此种精神吧。

只两天,这本二指厚有余的大书就被我看完了。

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格列佛先生的奇遇。

这本书第一站是小人国利立浦特。

小人国的确小,格列佛一只手就能拖动他们的整只海军舰队。

大致说来这是个十二分之一的微缩国度。

作者耐心的描述格列佛一餐吃了多少鸡鸭牛羊,喝了多少桶酒等等,反复的提醒读者牢记这个比例。

例如,小人国的国民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名工匠,搭建了一个长七英尺、宽四英尺、有二十二个轮子的木架:但是主要的困难是怎样把作者抬到车上。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竖起了八十根一英尺高的柱子。

工人们用带子捆绑住作者的脖子、手、脚和身体;然后用像作者他们包扎物品用的那么粗的绳索,一头缚在木柱顶端的滑轮上。

九百条大汉一齐动手拉这些绳索,不到三个钟头,就把他抬上了架车……一万五千匹高大的御马,都有四英尺多高,拖着我向京城进发…… 在这般小的玩具世界,所有的雄心和邀宠、政争和战事都不显的渺小委琐。

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同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

《格列佛游记》的讽刺在揭示现状的同时,也构成对某些语言的模拟和挖苦。

这也是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缘故。

这个较有人情味的格列佛,把小说带向另一个层面的讽刺:即对人性的怀疑。

  两次尺度转换起了某种否定的作用。

到了大人国,这点就变的十分明确了——因为格列佛自己也变成了“小人”:他用自己少得可怜的几片小金币向那里的巨人讨好;他弄刀舞剑,展示自己的勇武;他和王后宠爱的侏儒闹矛盾、斗心机。

但他的讨好保护人的行动又实属迫不得已——因为他随时可能被任何外在的力量伤害。

而说它所谓的讽刺意味,则又可以用书中的另一句话来诠释,“一个人如果要在与他的地位完全不可相比的人们面前保持自己的尊严,即使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是徒劳无益的。

转眼见又到了书的第三卷,飞行的岛国,这一卷在我看来是最为引人入胜的了,作者再一次去进行航海,但一样也是遭遇的厄运,他被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之上。

却意外的发现了飞行的岛国——拉普他。

这里的人十分奇怪,似乎对乐器有种莫名的喜爱,他们除了把饭菜都做成各种各样的乐器形状以外,还时不时的就皇帝连同所有大臣拿上乐器演奏三个小时。

并且把音乐视为评判一个人的标准,如果不懂音乐,或是不精通音乐,那他不管有何德何能,也是要比别人矮一头。

格列佛先生在这里先是受到了很好的待遇。

他去参观了位于飞岛国的陆地领土上的首都拉加多,并去游览了著名的“设计家学院”。

在这里见到了许多的奇人,了解到了许多奇怪的事,甚至见到了一台能自己写出哲学,诗歌,政治,法律,数学和神学著作的书。

作者在这里呆了一段时间后也离开了这个地方。

随之来到了本书的第四卷,慧马国。

格列佛在慧马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

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

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总而言之,《格列佛游记》既是一部脍炙人口的优秀小说,也是一章具有着强烈讽刺意味的哲理文。

他讽刺了社会上的种种丑恶,却又不明说出来,而是巧妙的将它们安插在书中的故事中,把人类贪婪,为了谋权牟利的心机在小人国的大臣们身上体现出来。

把人类妄自尊大,自以为是,掠夺残忍的本性在与大人国的交往中体现出来。

至于飞岛国与慧马国的启示,在上面我已经说到了

世界上现存的古代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是——

总共四章【卷】『利立浦特人国)』 1699年,外科医生佛随羚羊号出航南太平洋.不幸中途遇险,格列佛死里逃生,漂到利立浦特(小人国),被小人捆住.利立浦特人用专车把体积巨大的格列佛运到京城献给国王,他的出现几乎吸引了小人国所有的人.格列佛温顺的表现逐渐赢得了国王和人民对他的好感,他也渐渐熟悉了小人国的风俗习惯.当时,另一小人国不来夫斯古帝国准备从海上入侵利立浦特帝国,格列佛涉过海峡,把50艘最大的敌舰拖回利立浦特国的港口,立了大功.但是格列佛不愿灭掉不来夫斯古帝国,使皇帝很不高兴.这时,皇后寝宫失火,格列佛情急生智,撒了一泡尿把火扑灭,谁知却让皇后大为恼火.于是,小人国君臣沆瀣一气准备除掉格列佛.格列佛听到风声,赶快逃到不来夫斯古帝国,后来平安回到英国. 【第二卷】『布罗卜丁奈格(大人国)』 格列佛回家不久,就随冒险号再次出海,不幸又遇上风暴,船被刮到布罗卜丁内格(大人国).格列佛被一位高达20米的农民捉住.农民带格列佛到全国各大城市展览,最后来到首都.这个农民发财心切,每天要格列佛表演10场,把他累得奄奄一息.当这个农民眼看无利可图时,便把格列佛卖给了皇后.由于小巧伶俐,格列佛在宫廷中非常得宠,但是也常常遭到老鼠,小鸟等动物的侵袭.面对国王,格列佛沾沾自喜地介绍了英国各方面的情况及近百年来的历史,但被国王一一否定. 格列佛在该国的第三年,陪同国王巡视边疆.由于思乡心切,他假装生病,来到海边呼吸新鲜空气.天空中的鹰错把他住的箱子当成乌龟叼了起来.几只鹰在空中争夺,箱子掉进海里,被路过的一艘船发现,格列佛获救后,乘船回到英国. 【第三卷】『勒皮他、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日本游记(飞岛国)』 在家呆了一段时间,格列佛又随好望号出海.这一次,格列佛所乘的船遭贼船劫持,格列佛侥幸逃脱,被一座叫勒皮他的飞岛救起.这些人的相貌异常,衣饰古怪,整天沉思默想.国王和贵族都住在飞岛上,老百姓则住在巴尔尼巴比等三座海岛上.格列佛离开飞岛后,来到巴尔尼巴比进行访问,并参观了岛上的拉格多科学院.这所科学院研究的部是些荒诞不经的课题,结果造成全国遍地荒凉,房屋坍塌,人民无衣无食. 接着,格列佛来到巫人岛.岛上的总督精通魔法,能随意召唤任何鬼魂,格列佛因此会见了古代的许多名人,结果发现史书上的记载很多不符合史实,甚至是非颠倒.尔 后,格列佛又游览了拉格耐格王国,见到一种长生不老人斯特鲁布鲁格.离开该国后,格列佛来到日本,然后乘船回到英国. 【第四卷】『慧骃国游记』 格列佛回家后五个月,受聘为冒险号船长,再次乘船出海.途中水手叛变,把他囚禁了五个月,然后被放逐到慧马国.在这里,格列佛遭到一种形状像人的名为耶胡的畜生的围攻.幸亏一匹具有智慧的马——慧马来给他解了围.原来马是该国有理性的居民和统治者,而耶胡则是马所豢养和役使的畜生.格列佛的举止言谈在慧马国的马民看来是一只有理性的野猢,因此引起了他们的兴趣.格列佛很快学会了该国语言,应主人的邀请,他谈到在世界其他地方马是畜生,而像他那样的野猢则具有理性,并且是马的主人.这使慧马感到很震惊. 在慧马各种美德的感化下,格列佛一心想留在慧骃国.然而慧马国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决议要消灭那里的耶胡.所以格列佛的愿望无法实现.无奈之下,格列佛只好乘小船离开该国打道回府.格列佛怀着对慧马国的向往,一辈子与马为友.并且厌弃了世俗,决心不与他人同流合污。

要十篇初中读后感 一定要快

1.和谐之歌作文——《走进和谐的春天》 当我轻轻地合上《走进和谐的春天》这本书时,一股暖流从心底涌起。

尽管外面已经是秋寒阵阵,但我却被书中散发出来的浓浓的爱包围着,把我的心捂得暖烘烘的。

什么是和谐

那就是一种爱,细小、平凡,点点滴滴汇聚成和谐二字。

你瞧,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塔石豆腐王村的小学生们给省长写了一封信,他们倡议从小事做起,人人拿出实际行动来保护环境,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

这一份发自内心的爱,是对大自然的珍惜,是对地球母亲的呵护。

如果我们人人能做到,我们的家园会变得更和谐、美丽。

山东战士孟祥斌,一个年仅28岁的青年军官,为了抢救一名素不相识的轻生女子,在寒风凛凛的冬日,毫不犹豫地跳进冰冷的婺江。

女子得救了,他自己却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孟祥斌这壮烈的一跳,舍弃了自己最亲的妻子和女儿,却用人间最真挚无私的爱,唤醒了人们内心的良知,让大家明白只有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关爱,才会使我们的社会更和谐

湖州市南寻区法院的“法官妈妈”贾建平,为了一个个一而再再而三地走入歧途的陌生男孩,不管自己有多累多苦,循循善诱,耐心帮助。

她用自己真诚而炽热的爱挽救了一个个失足少年,让他们迷途知返,孩子们亲切地叫她“法官妈妈”。

难道这不是爱换来的和谐吗

这样的事例还有太多太多。

孟子说:爱人者,人恒爱之。

这一个个英雄,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们用自己一个个爱的音符,谱写出了一曲曲和谐的赞歌,让我们的心中充满温暖与感动,更让我们无限地赞美与敬佩。

那么,作为一名社会的小公民,怎样为和谐社会做自己的一点贡献呢

我想,我们应该永远怀有一颗感恩的心:父母下班回家了,为疲惫的父母端上一杯热气腾腾的茶;同学遇到困难灰心了,一声真诚的问候,一句鼓励的话语,让他重新找回自信;邻里之间有矛盾了,真诚地报以一个微笑,一声道歉,让你们的生活更加和睦;公交车上,白发苍苍的老人站在那里,你主动给他让个座----让这点点滴滴的爱,如涓涓细流,暖暖地流入每个人的心田。

子曰:“礼之用,和为贵。

”让我们付出一点爱,一起谱写和谐的乐章

让我们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一起走进和谐的春天

2.读《红楼梦》后感 儿时便喜欢看四大名著,看够了《西游记》,便吵着要外婆讲《红楼梦》,外婆便笑着让我和她一起看越剧中的《红楼梦》。

也许是年纪小,只见那黛玉红着眼,扛着锄头,一个劲地“咿咿呀呀”,半天没唱完一句话,大概就在那时,我便对《红楼梦》没留下好印象。

稍大些,再看《红楼梦》也是似懂非懂,牛吃牡丹般的读完了。

也许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不经意间看见了爷爷的藏书《红楼梦》,如《辞海》般一大本,好奇之下,翻开书页,直至那时,我才改变了对《红楼梦》的看法。

黛玉是一潭如小石潭般的水,澄澈,忧虑,还带着一股特有的带着仙气的蓝色。

她本是一棵绛珠仙草,为报神瑛灌溉之恩下凡,注定要流尽一生的眼泪,一滴滴,一串串晶莹的泪珠儿滑落,落在水中,荡起一圈圈涟漪。

黛玉是水做的,一句“冷月葬花魂”更是唯美,她敢于追求,直到她停止了原本微弱的呼吸。

也许谁都没有注意到这棵仙草静静枯萎在大观园一角,而在这之外,却是一片红色的海洋,也许就只有她临死前吐的一口血才是暖色的吧。

就像作者描述的仙草一般,绛珠仙草通体蓝色,只有叶尖有一点朱红。

也许黛玉真的成为了潇湘妃子,她走了,到那极乐世界去了,翻飞的书页上还残留着她抚摸过的痕迹,窗外的芭蕉还仍储着她的热泪,那一湖残荷也在倾听她无声的心语。

留下一段流水般的回忆…… 宝钗为一个光滑的圆,没有任何棱角,沉稳而美丽。

她有才识,上下关系,待人处事更是得体,书中说宝钗房的桌子很大,大气中又不失柔和。

她似一片黄色,金光闪闪,灿烂迷人,可终究没有得到幸福。

妙玉如星,深邃,神秘,带着如星般神秘的色彩,我还记得她对宝玉说过:“一杯为品,二杯既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牛饮骡了。

”而她最终好象是被贼子掳去,留下一团令人琢磨不透的紫。

而宝玉也因偷看了天书,看透尘世,剃去了三千烦恼丝,出家为僧。

最后是一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为《红楼梦》画完了最后一笔。

合上书页,依稀间看到了她,她的执著,她的自尊,还有她那皱着的弯眉。

东风渐起,吹起一园芍药,留下她千年未变的咏叹。

3.读《史记》有感作文 星夜,我拿出《史记》,翻到“屈原贾生列传”,用心细读。

“屈原曰:‘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于是怀石,逐自投汨较以死。

”读史至此,我不禁闭目沉思,心中隐隐感到屈原那股照耀千古的浩然正气,但更加同情屈原万般悲愤,怀石投江的无奈。

司马迁评屈原之志“虽与日月争光可也”。

在过去的封建社会,特别是在统治者以过分的“孝悌忠信”来钳制人的思想,以达到巩固其统治地位的社会中,这种“忠诚”无疑是极受推崇的。

但屈原之志在现今社会中还是否适合呢?还是否有其现实之价值呢?在我看来,值得商榷。

首先,虽说“哀莫大于心死”。

屈原“忠而被谤,信而见疑”,满腔悲愤成了他自寻短见的动力,但他死了,楚国能免亡国之祸吗?显然不能。

但我觉得,屈原既然有寻死的勇气,为何没有化悲愤为力量,重新面对人生的勇气呢?其实,只要屈原能开阔一点,大可放开怀抱,别投他国,觅得贤君,以展抱负。

即使此生长留楚地,亦大可隐逸山林著书立说。

一来不用“爱物之汶汶”,二来使自己的才华得以保存。

何乐而不为?须知道,即使当世没有明君,难道以后就没有明君吗?即使自己有生之年不能振兴楚国,但只要他的精神与才华能流传后世,那么楚国还有一丝中兴之望。

可见,投江自尽实属不智之举! 屈原之所以“不智”,究其原因,全是“愚忠”作崇故。

俗话说:“月满则亏,水满则溢”这是这样的道理。

我觉得“愚忠”二字不但害已,还会误人。

正如当年忠孝两全的岳飞,他明知自己遭十二道金牌调回京师定是凶多吉少,而且又知道自己一死,金国铁蹄势必重踏中原,蹂躏苍生。

若他不是执着于“忠”之一字,我想历史也会改写,南宋百姓也能享得太平之乐了。

虽然说忠于国家是每一个公民的天职,但忠于的是国,而不是那施政不善、导致人民生活不稳定的当权者。

所以我们可说,屈原的忠诚无疑皓如日月之辉,但他并不算是忠于国家而是忠于那个易受小人之间的昏君楚怀王,由此可知“愚忠”是不智的,在当今社会就更不合时宜。

理智的忠诚是“愚忠”的蜕变与升华,这才是人们值得仿效与推崇的美德,这才是为国家民族谋福祉的刚贞品格

4.珍惜 夏天到了,暑假也接踵而至。

为了完成暑假作业,我与同学结伴去新华书店买书。

《苏菲的世界》吸引了我的目光,因此前不久,我刚看过一部电视剧《绿光森林》,其中的主人公也叫苏菲,她聪明、善良,最后她还感动了嫉妒心很强的姐姐。

这让我对《苏菲的世界》的内容充满好奇。

再加上同学老师的推荐,我便买下了这本书。

初尝 哲学,在我的印象中,是一门非常枯燥,深奥的学科。

对于从未接触过哲学的我,理解起来一定很费力。

我就像收中的苏菲一样,带着一大串的疑惑,跟着“神秘老师”开始了我们的“哲学之旅”。

从“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

两个简短而奇怪的问题开始,跟着这位神秘老师,我开始思考,从古希腊到康德。

从文艺复兴到浪漫主义。

从苏格拉底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思考的问题。

渐渐地,我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它少了几分枯燥,多了几分生动,大量的历史内容,加上苏菲的好奇心和她不凡的经历,让这本书读着像侦探小说,亲身经历这惊险的过程,而心中对万物的好奇则渐渐被唤醒。

回味 从愉快中,我读完了这本书,我闭上眼,细细回味着书中的内容。

有一段比喻让我印象深刻。

这世界就像魔术师从他帽子里拉出的一只白兔。

所有的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他们刚开始对于这场令人不同置信的戏法都感到惊奇。

然而当他们年纪愈长,也就愈深入兔子的毛皮,并且待了下来…… 这段话像一击响的雷声,把已在兔子的毛皮深处舒适的生活好久的我惊醒。

我被哲学家的勇气震憾,也为我们的所好悲哀。

毫无疑问,这本书救了我,把我拉回了毛尖,让我再度像婴儿一样,用仿佛乍见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对万物感到新奇。

看那黑黑的蚂蚁,那比米粒还小的身躯,谁能想到它能举起比自己重许多倍的东西。

看那娇小的梅花,淡淡的粉色,很难引起注意,谁能想它能在寒冷的冬天开放

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如果问一个正在饥饿边缘的人,回答一定是“食物”。

如果问一个快要冻死的人,回答一定是“温暖”。

因此我认为赫拉克里特斯说得很对,世间的事都是相对的。

如果我们从未生病,就不会知道健康的滋味,如果世上从未有过战争,我们就不会珍惜和平。

人生短暂,拥有的能有多少

让我们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吧,别等到失去才后悔莫及.5.相信自己 每个人都应从小就看重自己

在别人肯定你之前,你先肯定自己

——(美)刘墉 刘墉,一个并不陌生的名字,如果你还记得,这个名字曾出现在我们的书本中。

他喜欢用简单的文字来记录身边的事,喜欢写大家看得懂的故事,而这本《肯定自己》是他写给他儿子的,内容是说明刘墉告诉自己的儿子用什么方法和力量,让一个怯生生的少年,成为充满自信的青年;又用什么方法,帮助他超越自己的弱点,创造自己个人的风格,肯定自己是天地间一个不可或缺的人。

或许有人和我一样,曾抱怨过老天的不公平,赋予自己那么少的天赋,决得自己始终不如别人,但又很想得到别人的肯定。

每个人都想得到他人的肯定,可是有些人却不知道如何得到他人的肯定,并非你拥有一切就能得到肯定,要知道只有先肯定自己,才会有人来肯定你。

为什么我们要相信自己呢

世界上接近65亿的人口,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着,没有人能和我们一模一样,没有人能真正替代我们,所以无论是美、是丑、是聪明、是驽钝,甚至是残障,都该庆幸。

老师常说要为自己找个竞争对手,有竞争才有动力,才有进步,刘墉也说你可以一辈子都不登山,但你心中一定要有座山。

这座山或许险峻陡峭,但你要相信自己的能力,要说我行,而不是退缩,当个永远只会躲在温室里的花朵。

其实心中那座山最高的是你自己,你必须肯定自己,你不需要和别人比什么,因为有句俗话说人比人,是会比死人的,别人可能天生就如此聪明,学得比你快,你要花3天才记住的,他可能只需半天,有些人会因此而钻牛角,而想不开,因此你不需要和任何人比,最高的境界是和自己比,不要以为自己就这么差劲,你要相信自己,肯定自己。

和自己比你会一天一天进步,和别人比,你很可能因为实在比不上而放弃,但和自己比就永远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有这样一句很有趣的话:不要把自己当作鼠,否则肯定被猫吃。

它看似是个很荒谬的结论,可却形象的道出了不相信自己的结果。

郑人买履,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人们常常用他来形容和讥笑那些不顾客观实际,搞教条主义的人。

因只相信量好的尺寸却不相信自己。

在现实生活中有这么一位我颇为崇拜的人物,她就是第一位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女性,也就是茜尔玛·拉格萝芙。

她幼年患了一种无法解释的瘫痪症,丧失了走路的能力,一次,她和家人一起乘船旅行。

船长的太太给孩子讲船长有一只天堂鸟,她被这只鸟的描述迷住了,极想亲自看一看。

她要求船上的服务生立即带她去看天堂鸟。

那服务生并不知道她的腿不能走路,而只顾带着她一道去看那只美丽的小鸟。

奇迹发生了,孩子因为过度地渴望,竟忘我地拉住服务生的手,慢慢地走了起来。

从此,孩子的病便痊愈了。

忘我是走向成功的一条捷径,只有在这种环境中,人才会超越自身的束缚,释放出最大的能量。

忘记自己,相信自己能行,你将体会到相信自己的快乐与骄傲感。

反之呢,不相信自己的意志,永远也做不成“将军”。

春秋战国时期,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出征打战。

父亲已做了将军,儿子还只是马前卒。

又一阵号角吹响,战鼓雷鸣了,父亲庄严地托起一个箭囊,其中插着一只箭。

父亲郑重对儿子说:“这是家袭宝箭,配带身边,力量无穷,但千万不可抽出来。

” 那是一个极其精美的箭囊,厚牛皮打制,镶着幽幽泛光的铜边儿。

6.读《环游地球八十天》有感 我特别喜欢看法国科幻大师儒勒·凡尔纳的成品著作《环游地球八十天》,可谓是百看不厌,因为每每翻开它,就会有新的收获。

这部小说讲了主角福格先生以20000英镑与别的绅士打赌,以英国某俱乐部作起点与忠实机智的仆人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

最终不仅赢得了财富,抱得美人归,更是赢了全英国人的赞誉。

八十天环游地球在当时那种较为落后的交通工具的辅助也是不可能完成的,可福格他做到了

他填补了这一神话般的空白

为什么

他的本钱就是分秒必争,做好了一切的准备:他目标明确,计划详尽周密,出发前根据这类书籍以及《每日晨报》上刊登的理论上可行的日程表,制定了路线和规划,并且因地制宜,使用了热气球、轮船,甚至在印度热带雨林中不惜花2000英镑买了大象代步,他的每一个举动都为了节省时间。

但他也并不是为了一次赌博而“铁面自私”的人,在印度他不惜时间救了眼看就要因为土著人的酋长陪葬的富家千金——艾达,最终两人情投意合,终成眷属。

“分秒必争”这四个字,使我想起,古往今来,无数有识之士谆谆教导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时间是何等的重要啊

记得鄂王岳飞的《满江红》中有这样一句话: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其寓意是告诉我们:千万不要浪费青少年时期的大好时光,直到失去,再去追悔莫及,就晚了。

革命先烈李大钊曾经说过:“浪费了时间就是牺牲了生命。

” 生命是每一个人最可贵的东西,是灵魂的源泉,肉身的支架,毫无疑问,一个珍惜生命的人绝不会放过身边的每分每秒,必尽生命不过风雨百年。

愿全天下所有人,珍惜时间,善待生命,这样时光老师才会给予真正生命的永恒。

7.读《红岩》有感 《红岩》是部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的长篇小说。

曾几何时,其中的革命先驱者顽强的狱中斗争深深地渗于我心……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帘幕徐徐展开,画面缓缓呈现… “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

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

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大声命令道:“走

前面带路。

”死亡虽是人生之常理,无法避免,但试问世上能有几人能如许云峰如此视死如归

即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这意味着他若继续坚守革命信念,步步逼近的将是无可退的鬼门关啊

可他没有丝毫畏惧,他的革命信念堪比广阔的天空,无法估量,堪比深邃的大海,不可填充。

人常说“十指连心”,试问若将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那又是何种刺骨钻心的痛啊,更何况是对于一个女子——江姐,使用如此严刑。

令我震撼的是,她坚持死守地下党的重要机密,迫使特务们的诡计屡屡以失败告终。

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此革命情怀可钦可敬啊! 帘幕徐徐闭合,我无法睁眼面对镜中的自己,更无法自己与他们比较,我是如此惭愧而有渺小。

生活难免遇到坎坷,荆棘不断,可我却懦弱地屡屡选择放弃。

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顿悟:坦然面对失败,努力解决困难,坚定自身信念,开拓新的道路,须我们不断克服,而非逃避.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

”解放战争胜利后,祖国的第一个黎明的生动描写。

这是千千万万的革命者,战士用真挚的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如今的幸福生活。

希望曾经无数的革命者的深深爱国情怀能渗入每个人的心灵,感染每个人的思想,影响每个人的行为,鞭策每个人的人生

8.读《论语心得》有感 古人云,今人说:“半部《论语》治天下。

”果不其然,于丹仅仅是写了读完《论语》后的一点心得,就在整个中国好好火了一把

这个暑假,小生有幸能去详尽的阅读一番。

《心得》里的字里行间无不说明——《论语》是为这个世界而生的,其告诉人们的每一个道理,就好像太阳每天从东边升起一样;就好像春天要播种,秋天要收获一样。

《论语》从一定的方面来说,是具有色彩和温度的,色彩在于它传授给别人的精髓,温度在于它给予给别人的光明。

那么,我即便不知道作者对于“色彩”的定义。

但是,任何人都不可能没有色彩。

所谓“没有色彩”,无非是灰色。

灰色的色彩感不强,可以视为不是色彩的色彩,但同时又是最具普通性的色彩,因为它可以和所有色彩搭配。

我也更不知道作者对于“温度”的定义。

但是,任何人不可能没有温度。

所谓“没有温度”,无非是23摄氏度。

即便这是一个模糊的数字,但同时又是人体感觉到最舒适的温度。

无论是色彩也好,温度也罢,但当一个人表现出来时,那是他的激情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

为之奋斗,是一件“加好佳”的事情,关键在于你如何将你手中的风筝——放飞,让线加长,加长,再加长

中央电视台曾经拍过一个名为“我有一个理想

”的公益广告。

在我看来,这是一件积极向上的事情。

人嘛,活着就不要憋着

在《论语》中,孔子问过自己的四位弟子,他们的志向,各有不同之处,但是他们每一个人都能够把它大声地说出来,好事啊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也是这样的。

假使有两个朋友,他们平时形影不离,有一天因为一点小矛盾便闹翻了,绝交吗

两个人总舍不下多年来的感情,和好

于是两人都准备向对方道歉。

在途中,两人相遇了,他们笑了,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他们没有说出来

不,心灵的沟通已经将这个不算是理想的理想,完全的化解了。

诚然,我完全同意他们这样的做法,有话,别憋在心里

有些人,每天看着那些经理或是董事之类的人,总是用羡慕的眼光,大家彼此彼此嘛,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不过冷静下来,仔细想想,他们也是经过巨大的努力才得到人们的认可,毕竟阳光总在风雨后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不错

我相信只要自己曾经努力过,人生就会有闪光点,留下美好的回忆,成功那只是你路过的一个车站。

的确

理想和行动的关系,就如同引线和风筝的关系。

这个风筝能飞多远,关键在于你手中的线。

而这条线就是你内心愿望。

你的内心越淡定,越从容,你就会舍弃那些激烈的、宏阔的、张扬的、外在的形式,而尊重安静的、内心的声音。

这会使你走到社会角色中的时候,能够不失去自我,能够有担当,能够做到最好。

不过,话又说回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诶,善哉,善哉。

这个世界终归是由有实力的人来主宰的。

有本事,甭管是驴是马,你拿出来溜溜嘛

至此,为百家呼吁之中一道

当我读完《于丹 论语 心得》的时候,已经入夜。

它显出了它独有的特点——寂静,可是我的心情却再也不能平静了,感受颇深的。

于是立即记录了下来:当太阳从地平线升起的时候,人感觉到希望的一抹——天地人之道;不论人的距离,心与心之间的桥梁,是无行的,不是无固的——心灵之道;天气的晴转多云,你的笑容依就是那么的光辉灿烂——处世之道;善良、理智、恒心、合群,这四流一一显露——君子之道;在我真正需要帮助的时候,我看见好多只手……——交友之道;人的出生,已经是一个梦想的诞生,而那个人便有了新的想法——理想之道;走过的,无法回头,还是抬抬头向远处看吧——人生之道。

道是自己选的,路是自己走的,驾驭它,祝您一路走好

9.读《梦》有感 短小精悍、耐人寻味的新诗并不多见。

而《香叶诗存》第一集王春荣先生的《梦》,却是新诗中的精品:“年轻时/梦挂在嘴边/超载/摔得粉碎/中年后/梦孵在心中/难以破壳/体温不够/后来呀/梦骑在夕阳上/不经意/偷偷溜走”3段12行46字。

真可谓惜墨如金,高度浓缩,含意深邃,潜台词珍贵。

儿时梦省略,那个年龄段尚不经事。

弱冠前后的年轻人,世界观开始形成,心理变化大,可塑性极强,自尊心、好胜心、上进心亦强,血气方刚,建功立业十分迫切。

但由于刚步入社会,阅历较浅薄,易冲动,走极端,好高鹜远,想入非非。

说的多,做的少,言行不一:高不成,低不就,挑肥拣瘦;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不能持之以恒。

这是有些年轻人易犯的毛病,他们的“梦挂在嘴边”。

由于超负荷,难免被“摔得粉碎”! 而立之年以后,逐步迈入中年。

人到中年,开始走向成熟。

此时年富力强,有一定的经验,是人生的黄金阶段。

既弥补了年轻时的一些缺陷,又可夯实基业,为后半生积累物资与精神财富。

人到中年,也有诸多困惑,上有老,下有小,身上的担子最重。

这时的“梦”虽从“嘴边”到“孵在心中”,但由于“体温不够”,所以还是“难以破壳”。

“壳”总是可是破的,只要知难而进,加足体温并保持2l天,那么活泼可爱的“小鸡”就可孵出来而实现你那心中的“梦”! 到了老年,“梦”更要倍加珍惜,让它稳稳地“骑在夕阳上”,以便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过去是“人生七十古来稀”,如今在老年大军中,七十只算做“小弟弟”,人寿届期颐已不是不可能的了。

因此耄耋老人上老年大学,学点文史,写点诗词,唱点京戏,跳点迪斯科,找回童年的感觉,岂不是“后来呀”一大快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社会上敬老爱幼之风日甚一日,老有所安已成为现实。

但这幸福美满的生活稍“不经意”,就会“偷偷溜走”。

人生最后的一班岗要站好,千万不要让“梦”不辞而别啊! 这“梦”是愿望,是祝福,是理想,一旦长上“翅膀”,就会梦想成真,在现实生活的天空翱翔。

做梦总会醒的,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说:“早晨醒来时,问一问自己:我应当做什么?”晚上睡觉前,问一问自己:“我做了什么?”更应像曾子日:“吾日三省吾身”。

俄国作家列.托尔斯泰说:“没有智慧的头脑,就象没有蜡烛的灯笼。

”大脑在做梦,但愿多做出些智慧来。

我喜欢《梦》,愿《香叶诗存》多推出一些好诗来。

我在1987年到天长之后直到1999年才又赴千秋古邑,正是:千秋一别周星久,白首重来一梦间。

最后引用法国作家狄德罗的话作结:“想象,这是一种特质。

没有它,一个人既不能成为诗人,也……”。

10.读《杯中窥人》有感 当一口气读完韩寒的《杯中窥人》后,不禁拍案叫绝。

在文中,韩寒将一个人出生到经历社会的过程,形象地比做一块布沉入杯中的过程。

这一精彩的比喻,实在令人折服,但是在我看来,一个人接触周围人群的过程,更像是一块溪边的石头被流水冲刷的过程。

我认为,我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我刚刚懂事的时候,我看周围的一切都是单纯的、表面的,眼中的世界是完美的。

这一错误的理解,给我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伤害。

那时候的我,就像一块充满棱角的石头:我爱笑、爱哭,性格外向、活泼;我愿意与一切人交往,我可以不顾身份,与大人争个面红耳赤...... 那时,或许是周围的人认为“童言无忌”,没有过分地留意我的行为,但是后来大人们不止一次警告我“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要插嘴”,也不止一次地嘲笑我“整天说个不停就像个长舌妇”。

这一切的一切,就好像一股洪流,拼命地冲刷着石头上的棱角,拼命抹杀着我独特的个性,直到有一天...... 我发现,一向好动的我,竟然能面对天花板发一个下午的呆

我才真正发觉我变了。

大人们也许会说,这是长大了。

可是,又是谁定下的规矩,爱说爱笑就是孩子气呢

难道沉闷就是成为大人的标志吗

如今的我还不能想太多的东西,因为毕竟我还只有十三岁,我正在努力保存身上仅剩的几个角。

我个人也不想与大人们挑起太多的争辩,因为我怕,怕有更大的洪流向我袭来,可我却又实在是不想被磨成光溜溜的卵石,被遗忘在历史的角落里。

愿充满个性的人们一路走好。

求断刀观后感,5000字左右,

看时,有感动、有震惊,也有感到好笑的地方。

譬如1950年感恩节运至朝鲜战场上的小公火鸡;譬如联军总司令麦克阿瑟亲自执导的类似好莱坞大-片似的空降......可看完全片,尚留在脑海唯有两点:一是片末引用的美国谚语:打不过的敌人,就是朋友。

这据说也是美国总统尼克松1972年访华时曾说过的一句话。

这是一句极耐人寻味的话,值得我们深思乃至借鉴。

二是片中原38军112师335团团长范天恩说的一番话。

片中原话是这样的:“和平谁不希望啊?都希望。

哪里有愿意打仗的?这么残酷,老死人!咱们好好地生产不行吗?敌人不让我们安稳,那既然不让,就干了吧。

干,就得牺牲。

牺牲摊到自己身上就不想牺牲了,那这个国家就完了。

摊上谁是谁,那才行。

”范团长的话很朴实,却道出了我们大多数人的心声,没有哪个正常的人会喜欢战争、喜欢牺牲,但为了更多的人,入朝的志愿军们并不惧怕牺牲,他们不愧为最可爱的人。

这是一部史诗,揭示了久远的那场战争敌我双方鏖战的真实档案,一曲惊天地泣鬼神的豪迈战歌,令人感慨万千!很久没有看到这样好的影视了,应该感谢《断刀》剧组不懈地努力!因为今天的时代是太需要这样的影视宣传了。

抗美援朝战争是一场及不对称的战争,双方装备差距之大,难以想象。

可志愿军就能以劣势装备打翻武装到牙齿的美国侵略者,这的确是战争奇迹。

志愿军了不起!朝鲜战争纪录片--断刀!凤凰卫视凤凰大视野不错!客观!平心而论!打成这样不容易,美国人一士兵有百人后勤供给,中国人一士兵要供给百人后勤,不可比!向为战死在异乡的10几万志愿军致敬!一场中国人民永远都要铭记的战争,立国之战。

凤凰卫视中文台,从昨天晚上8点开始,播出《断刀》连续专题片,全面客观的介绍朝鲜战争,里面有很多无比珍贵的镜头,值得一看。

麦克阿瑟的刀是如何被中国人民解放军砍断的,虽然代价也是高昂的,但高大英雄的国家现象却屹立于世界之林。

刚才看了凤凰卫视的朝鲜战场大逆转-断刀,说实话,心里很不是滋味!没有一点所谓喜悦,有的只是心底深深的疼—志愿军的伤亡太大了!在敌我双方在武器装备、制空权、后勤补给等各个方面完全不对等的情况下,以巨大的伤亡换取了所谓的“胜利”。

看完后,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想想现在的朝鲜半岛,唉,我们付出这么大的伤亡值得吗?值得!五十年前的朝鲜战争,志愿军的英勇顽强,奠定了中国-军队在美国人心里的地位,美国再也不敢小瞧中国解放军,朝鲜战争的阴影也一直震慑着(起码心里上震慑着)美军,间接地维持了中国战后五十年的冷战和平。

小王子每一章的读后感一百字左右共27章

今天在小毛的推荐下读了《小王子》,很惭愧以前没有认真对待过这本书,人有时候就是在不经意间错过了许多事,你所至爱的,往往就在你的身边溜走.正如寂寞,其实许多人和自己是一样的,走着同样的一条寂寞的路,可是却相逢如陌路,没有沟通的机会……第一章:对于孩子,我是那么的喜欢,可是我从来也没有试图或者努力去了解过他们的思想,他们的想法有时让我感到可笑,然而回味起来却是那么质朴.文中写到:如果你对大人们说:“我看到一幢漂亮的粉红色的砖房,窗户上摆着绣球花,屋顶上落着成群的鸽子……”他们怎么也想象不出这座房子有多么漂亮.必须对他们说:“我看见一幢价值十万法郎的房子”,此时他们就会叫起来:“多么漂亮的房子啊

”呵呵,我们不得不苦笑,大人的思想真是受了太多的外界影响而失去了本真.作者把这篇文章送给曾经是儿童的大人,其实是送给所有的人,让我们思索无穷.儿童式的看待事物的态度让人感动,尽管也许在现实中它并不管用,可是却让我感到心灵受到的洗涤,我原本也如书中的大人们一样,一天天的离开了儿童时代的我.时间消磨,让人一点一点的脱离自己,到最后完全改变,罗马已早不在罗马……第二章:“我就这样在孤独地生活着,没有一个能真正谈得来的人.”作者曾经这样感慨过,然而孤独不代表没有真正能谈得来的人,就像我前面提到的,不是这本书不好,是我没有好的机缘得到它.许多人是不知道还有人和他一起并肩战斗罢了:).终究的结果是,寂寞是短暂的,相知是永远的.人和人总是从陌生到熟悉.“我”一开始也是和小王子没有多少共同语言,但是我不得不依着他的话去做.不可否认,有些人所具有的气质是很独特的,在她的面前,你几乎要忘了自己,你连大气也不敢出一下,因为你不了解,你怕失去……小王子能想到羊需要很多草,能看见画上盒子里面的羊在睡觉,呵呵,“我”那时却看不见,是“我”还没有和他的心灵一致啊.人生的相逢就像两颗美丽的流星,就在那一瞬间,迸出灿烂的光彩……当眼光长远到无际,你不能了解的是自我;当眼光凝固于万物中的一点,你不能摆脱的还是自我.一个人的空间,其实也和小王子的星球一样,很小很小……世界是那么大,自我却是那么小.在你的范围内,你可以做你喜爱的事情、维持你生活快乐的事情,你可以用自己的方式舒展自己的人生,可是你永远无法超越自我.就是自己的思想,“一直朝前走,也不会走很远的……”因为空间就只有那么大.“我”的地方是“很小很小”的.第三章:在“我”看来只是纸张上可有可无的一个“箱子”,对小王子来讲也是也一个宝贝,因为那里面有他的羊,他要时时透过箱子上的小孔来照看它.大人和小孩的区别可能就在这儿,也许你无法理解他的执著,因为你不懂他,你没有和他一样富有纯洁的朴实的原始的人类的思想,甚至你没有孩子应该有的那些丰富多彩的想象力,一句话,我们都没有很好的关注自己身边的一些微小的东西.真理也许就在微小之中.一滴水可以反映太阳的光辉. 第四章::)又看到了大人和孩子的差别.人是不是越走越远了……可是分明又走不远,人为什么要绕那么多的圈子呢

说到土耳其的天文学家,我也很同意德克旭贝里的观点,服饰往往决定一个人成功与否.买马人和卖马人所看好的都是马的“迎风”,所谓迎风,就是马的外在表征,高大与否

英俊与否

迎风好的,据说就可以卖到好的价钱.现实生活正是如此,任何一个院子的门卫从来也不会挡住那些来往的奔驰宝马等华丽高贵的轿车,但是如果是三轮或自行车要通过,就要盘查;漂亮女孩总能在各个场合得到比其他女孩更多的照顾:)……例子很多,世风不是在乎真正的内在、真正的心灵,而是在其外表周游.我必须时刻记着:不以衣帽取人,不以外表取人.珍贵的东西是不靠华丽的装饰来表现自己的.第五章:猴面包树本来当然是没有错误的.但对于小王子的星球来讲,它就是可怕的东西.必须不断地梳理,发现一棵,拔掉一棵,如果拔得晚了一点,就会很快长大,把整个星球撑破.这就和我们的一些坏习惯一样,很小的时候如果不注意,长大了就要酿成恶果.恶习的变化和成长总是很快的,人也老的很快,小孩到大人也就是几年的功夫.纠正错误就必须和小王子拔草一样有耐心,有些事情可以推到明天去做,有些像拔猴面包树这样的事情却不能推到明天,否则,后果就会是灾难.不能真正恨恶的人,也就不能真正爱善.一定不能妥协

懒散和不经意已经害了我们生活中的大部分吧.:)而“我”之所以能把猴面包数撑破星球画得那么有气势,画得那么好,是因为有一种急切的心情在激励着我.其实我们早已发现,只要用心,什么都可以成功.一件事情如果你没有做成功,那一定是你对这件事花的时间不够多,想的不够多,想的不够憔悴…… 第六章:“当人们非常苦闷时,总是喜欢日落的.”连小王子也不能例外地有苦闷的时候,甚至一天43次地看日落.这样的日子也许我也有过吧,但是很偶然,我可能独自去看夕阳,但我不会一天看两次,呵呵,我看不到,我也不愿意.苦闷是可以调整的.同一事物,这样想是苦闷,换个角度也许就是幸福.让我们都积极争取做幸福的人群吧.嗯,一起拍拍手吧

转换思维角度也许对人的心情很有帮助.压抑是有害的,苦闷一样.不过正是苦闷和痛苦的压抑,才使世界上产生了许多伟大的思想.如果一个人没有真正的烦恼,他就没有真正的幸福.夕阳是那么美,我们甚至说不出来它美在哪儿,那是一种美的感受,是不能用语言描述出来的.我们用这美,来抵消心中的苦闷.朋友,你呢,是厚积薄发吗

:)微笑让生活灿烂,这大概总是没有错的. 第七章:“如果我认识一朵人世间唯一的花,只有我的星球上有它,别的地方都不存在,而一只小羊糊里糊涂就这样把它一下子毁掉了,这难道不重要

”“如果有人爱上了在这亿万颗星星中独一无二的一茱花,当他看着这些星星的时候,这就足以使他感到幸福.他可以自言自语地说:‘我的那朵花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但是如果羊吃掉了这朵花,对他来说,好象所有的星星一下子全都熄灭了一样

这难道也不重要吗

”此时,任何话语都显得无力.我的感觉很多,很感动却无法去描绘它.感动是因为我进入了他的境界,进入了他的境界我便无法向你诉说,需要你也来,我们一起.是不是人类总有点笨拙

是啊,当一个人有爱心的时候,他看到什么不是幸福的呢

毁灭了他的爱心,其实就是毁灭了他的一切.就是那么微小的一朵花,她又是多么的事关重大……“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因为悲伤而哭泣的时候,其实并不知道在哭泣什么,泪水的世界永远是神秘的…… 第八章人们爱自己出过力的东西,越是了解的多一些,感情就深一些,就越有可能产生爱慕之情.爱情与被爱者的缺点无关,呵呵,爱是连同缺点一起容纳的.至少有一点,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她会给你的世界点燃明亮之灯,你觉得生活是那么的有意义,离开她会让人失落和不安……,花懂得爱美,虽然个别的时候还有点虚荣和不谦虚,但并不妨碍给小王子的生活带了很大的变化,使他的星球芳香四溢.花对小王子的撒娇让我想起了恋爱中的姑娘们,不是全部,但总有一部分是这样的,:)爱上一个人原来是很简单的,不需要有什么理由和条件.需要吗

不需要吗

喏,世界就是这样充满矛盾.大家都觉得没有安排好,爱别人的得不到别人的爱,不爱别人的却被人深爱着,彼此相爱的却偏偏要分离,你自己痛苦,你也教人痛苦,而认为自己很不幸的人反而不是最不幸的人…… 第九章:分别总是痛苦的,其实坚强的人背后也有泪水.我们大多数人爱上一个人时,一般是不会轻易说出来的,也不会在人多的地方去赞美她,呵呵,这是错误的.爱需要交流、沟通和互相真诚的信赖.不过在朦胧时期的那种相互试探、心里欢喜和焦渴的心态确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幸福,人不都是这样过来的么

对你发脾气,是因为她确信你值得她爱,除了自己爱的人,还会找别人发脾气么

如今,你却要走,她除了伤心和后悔之外,还能对你多说些什么呢

“祝你幸福吧

”把一个爱人的心里表现的多么彻底.“我要是想认识蝴蝶,经不起两三只尺蠖是不行的.”我不禁惊诧起这枝绝世玫瑰的哲学思想来,原来美好事物的取得都是要经历艰难、承担风险的.你不给予,你也就休想取得.我被打败了,她比我懂得的道理要多得多,可是她为什么要装出娇气的样子呢

只有一个原因吧------“的确,我爱你.”第十章至第十六章:不要那么容易地离开你的爱人,无论你有多少理由,离开或许是一种轻松,但你在旅途中回回头就会发现,自己什么也没有得到.小王子就这么走了.他见识了世界.世界的一部分是权力.世界的一部分是虚伪.世界的一部分是贪婪.世界的一部分是麻木.世界的一部分是愚蠢.世界的一部分是自私.世界的一部分是坚持.世界的一部分是吹嘘.世界的其余部分都是爱慕虚荣.:)呵呵,确切地说,这并不准确,因为我们还有小王子,还有爱,还有很多很多值得赞美的东西.第十七章:我一直怕蛇,不知道为什么,它的狠毒

还是它的灵巧

还是它的冷

于是我一直不懂蛇的诱惑,据说是亚当和夏娃当年也是在蛇的诱惑下偷食禁果的,现在它又出现了,和小王子和善的对着话,不过它总是神秘,总是隐晦.给小王子“我可以送你回家”的承诺也许还是一种甜蜜的诱惑,因为小王子已经懊恼离开自己的花了.可是蛇的出现总是不祥的……第十八章:花草是有根的,人却没有,风吹着他们到处跑……于是,连小草小花也可怜世间的人,真风尘啊.用我们想象的空间吧……:)第十九章::)这是最大的讽刺.重复也许是种无聊,可是世人就是不得不重复着一句一句别人的话语,我不能例外,你也不能例外呵,孤独的声音其实是自己说给自己.有自己独特观点的人是很少.第二十章::)我为小王子无邪的爱而微笑了……,虽然他感到自己非常不幸(因为那朵曾说她是宇宙中独一无二的花在这个园子里就有五千朵),但他还是想着她会咳嗽得更厉害,而且自己还得去护理她.有这样的爱人对你吗

如果有这样的爱人对我,我一定会很满足的:).哈,可是我不会撒娇.第二十一章:狐狸的出现是个转折.而这一章,是最深刻的,感悟最多的,却发现写不出什么,也许是文笔所限,又也许是本来该说的都已经很明白了.人们知道一种道理,却并不容易把它表述出来,也许这就是作家和普通人的区别之所在了.要了解一个事物,就必须花费时间和精力.而当你了解了一个事物的时候,无论它是什么,你都会爱上它.人人都爱自己关心的或者出过力的东西.为什么要了解呢请给一个理由先.需要理由吗

没有了解,就是无知,无知的人,既没有朋友,又没有兴奋与沮丧、欢乐与痛苦……,这就是理由吧.也许只是为了思念,当我看见麦田金黄的颜色时,我就会想起你,想起曾经而且永远让我唯一也让你唯一的人.社会之中,每两个人之间其实都是唯一的,都有属于他们之间的秘密,这秘密也许只是一种默契、或者一种念头、一丝联系,而这已经足够了,自己懂、能理解、思念着,就是幸福的呵.如此推理,人间的幸福其实很多,需要自己发现和了解.感情的生成过程,就在于了解的过程,你投入的时间越多,你爱的就越多.人们为什么怀旧呢

因为旧的东西陪自己的时间长,自己也陪它的时间长.时间缩短了距离,融洽了矛盾,彼此了解、互相熟悉,从而爱不熄……了解和爱的过程,就是驯服吧.当我们走的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让我们觉得那么稀松平常,季节也一样,云也一样,可是如果是自己的朋友,是故都的秋,是故乡的云,那感觉恐怕也只是唯一的,会让我们思念许多东西.金黄色的麦田让我们旁人也觉得幸福.感觉是那么的重要.因为感觉是靠心灵体会的,而不仅仅是靠眼睛.实质性的东西,往往是用眼睛看不到的.有时候,也不是语言所能表达的.“语言是误会的根源”,虽然说的有点偏颇,却也有一定的道理.不过唯一并不是唯美.珍贵只是因为它的唯一,而不是它的本身有多完美.世界上几乎没有完美的东西,小王子的星球让人觉得那么美好、那么浪漫,可是却没有鸡,于是狐狸就感觉到遗憾,但是它仍然是唯一的,是我们所喜欢的.狐狸像个哲人或者是像个圣人,他懂得驯养,懂得培养感情,懂得流露感情,还懂得寄托思念.他不强留小王子,因为他知道其实小王子和他一样,永远都是心中有你我的,这就很知足了.我们的世界中似乎缺少了一些这样的哲学.人与人的沟通不但困难,理解也困难,真正付出的少,获取却都想很多.:)幸亏没有出售朋友的商店,呵呵,否则现在也不知道我被卖在什么地方了.流浪总是快乐的吧.第二十二章:人的追求无止境.这一句话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人生的境界之追求没有境界,人不应该满足于既有的成绩,而要有不断努力、不断创新、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一是人生要珍惜自己的所有,要知足常乐,因为人生苦短,你不可能得到所有的东西,在自己能力的范围内好好生活就是了.历史证明,二者能很好结合的并不多.人们为了生活,四处奔波.而大多人在忙碌中不知道自己在追寻什么,也不知道将走向什么方向,甚至连带领别人去一个地方的人也不知道前途在何方……人的命运往往并不掌握在自己手里,许多人坐牢杀头或是直步青云,他自己并不清晓缘由……物质上知足,精神上不断追求.第二十三章:做一件事情,应当考虑好这建事是否是有益于人类劳动的,否则就是白费力气,是自己骗自己的辛苦.第二十四章:真正使星星美丽的是那朵看不见的花;真正使沙漠更加美丽迷人的是你找不见的那口井;真正使房子如着魔般的是那没有人看到过的宝贝……假如我喜欢一个人,使我着迷的是什么呢

应该是她看不见的思想吧,一个人的魅力,是在于她的思想、她的性格、她的外表之外的部分.正如我们沉溺于努力工作和学习,勤劳让我们睡得塌实和甜美,背后的原因却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更好的生活”,也许这个目标是那么遥远,也许永远也达不到,因为更好之后还会有更好,但是它却始终鼓舞着爱生活的每一个人……第二十五章:有价值的东西不是凭借其数量多.轱辘在唱歌,披星戴月寻来的井水是那么的香甜,而这种香甜不是水本身带来的,是磨难、艰辛、跋涉、焦渴之后,在轱辘和绳子的歌唱中自然而生的.假如不在沙漠,这种快乐和香甜大约是体会不到的.第二十六章:一颗美丽的星星在天空划过,凡是已经被他驯服了的,此刻都已没了力量,湿了眼角.第二十七章:故事结束了,现在,我经常就在夜间倾听着星星,好象是倾听着五亿颗铃铛……,我会时刻地想,羊究竟吃没吃了那朵花呢

可是无论无何,我总看到那么多的星星在微笑.一切也许都很好、都很正常……{总评}星星很美丽,因为有一朵看不见的花在上面读完全篇,觉得感触很深刻,这么一篇短短的文章,我却读了它好些遍,并把它推荐给我的许多朋友一起来读,一起分享它带给我们的深思.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至少它教我们抛开世俗的眼光,保持一分童稚的纯真,这对于我来说就是一种难得的保持自我的过程,所以我喜欢、我珍惜.我知道我需要的是什么,就像小王子明白他需要的是什么,他为了回他锺爱的玫瑰身边而接受了死神的怜悯.在长远的旅程中,他已经很疲倦很忧伤,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一模一样的人和一模一样的花朵.当我们仰望星空,要为其中有一颗小王子的星球感到欢愉,如果看着遥远的远方,也请微微地在心中带着欣喜,因为那里就可能有一朵花,独一无二被你珍爱的花朵.我们都会被驯养,驯养着温和地爱和被爱,那都给人以很大的自信和快乐

欢乐总是能胜过悲伤.当我们为小王子的花担心的时候,也为它可能的幸福而欢乐着,就让这希望在我们的心中永恒吧.“还有纸箱里的绵羊,虽然我们暂时看不到它,但是可以想象它睡觉的样子,天亮了它还要去吃那讨厌的猴面包树哩

音乐的分类及特点

音乐曲风的分类1.R&B(RhythmandBlues) 起源于20世纪,B.P.M约在80至100拍,中文翻译成:“节奏布鲁斯或节奏蓝调”。

它原是一种在黑人生活圈中流行的音乐。

最早R&B是Bl-ues和Jazz的混合体,是从较慢的舞蹈转向节奏舞蹈的雏形音乐。

R&B重点体现了显著的节奏或节拍,另外它的旋律也交代的很清晰,往往听罢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由于人们优越的物质生活条件以及复古风潮的影响;目前R&B已成为流行乐坛的宠儿,当然现代的R&B又混入了其他音乐的一些元素2.Neo-flok新民谣 译音:列尔-佛洛克 顾名思义,新民谣当然就是将原本的民谣,加上新的唱腔及新的构成方式,这种风格因TheCranberries(小红莓)的出现而大肆走红。

3.Soul灵魂乐 译音:手 和节奏蓝调类似的一种风格,主要特色为常使用大量的转音,声音高亢而旋绕,或再加以多部和声,造成一张温暖且浪漫的音网,柔畅谐调交迭盘旋的声音,使得乐器似乎是多馀的。

代表团体为All4One、BoysⅡMan。

但K-Ci&jojo有崛起之势。

4.Rap绕舌乐 基本上有押韵有节奏用念就念完的「歌」,我们通称Rap(我是不这麽认为啦

),台湾在L.A.BOYZ引进后也大大风行过,因Rap的类型之多,不及备载,只简单说明之,最近在排行榜上大多为Gangstarap(黑帮绕舌),内容大多和毒品及青少年帮派有关,歌词的脏话也不胜枚举,因此,通常Rap的专辑都会贴上一张由〈美国净化摇滚歌词委员会〉所颁发的黑白贴纸,上面

分别概括 《佛列格游记》游历4个国家

格列佛是英国一个酷爱航海旅行的人。

他年青时学医,后来在海轮上担任外科医生,多次,到过许多地方,有过不少的奇遇。

最值得称道的是他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的四次游历。

下面便是他的游历见闻。

  一六九九年五月四日,格列佛应“羚羊号”船长的雇请,乘船到太平洋一带航海,因遇风暴,“羚羊号”触礁沉没了。

他和五个水手跳入救生艇中逃生,可是半途那艇也翻了。

格列佛只身被风浪刮到岛上。

上岸后,他由于过度疲乏,躺在草地上酣睡了一觉。

待他醒来时,他觉得全身都动弹不得,他的四肢、身体被紧紧捆缚住了,连他的头发也一根根地被缚牢在地上。

他只能仰天躺着,太阳晒得他睁不开眼睛。

这是,他听到四周有一种轻微的嘈杂的响声。

同时,他感到他的左腿上有生物在爬动。

那东西渐渐爬上他的身体,走到他胸膛,又去到他的下颔边。

格列佛略略把眼光朝下一看,只见一个不到六英寸的小人,两手执着弓箭,背着箭壶,神气傲然地领头走着,后面跟着四十几个小人,全是戎装打扮。

格列佛大喊了一声,吓得他们拼命奔逃。

有的从他身上滚落到地面,有的自相践踏负了伤。

  过了一会儿,小人又围拢过来。

格列佛感到不耐烦了,把左手略微一翻动,便有几百支箭向他射来,他觉得被针剌一般。

格列佛只好躺着不动。

小人在他右耳约三、四码的地方,搭起了一座高台,一位很体面的长官模样的人站在高台上,向他发布演说,意思是要他投降。

格列佛别无出路,只好表示归顺。

于是有五十个小人跑上前来,割断了绳索,给他松了绑。

格列佛用手指了指口,表示他饿得要命了。

小人便在他身体两侧,安放了几把梯子,上百个小人挑着篮子,把一篮一篮的食物轮流往他的口里倒下去。

格列佛一口得吞食二、三篮的食物,小人应接不暇地倒。

他们为格列佛食量之大,惊奇不已。

  接着小人用了一万五千匹御马把他拉进京城。

皇帝(他比他的臣民高一指甲)带领他的大臣们站在一座高塔上瞻仰格列佛的风采。

小人国的居民也络绎不绝地跑来观看,因为这是他们从未见过的巨人。

皇帝召开大臣会议,讨论如何处置格列佛的问题。

有人担心格列佛的食量太大,他一人的伙食,可供一千七百二十个小人的食用。

光饮食一项,就有可能引起国内的饥荒;有人主张把格列佛弄死,但又担心他的庞大的尸体发臭后,会造成京城的瘟疫。

最后,皇帝决定暂时让格列佛留着,派了五百人给他当差,还叫了三百个裁缝,按国内最时兴的样式,给他赶制了一件衣服。

  一天,格列佛得到国王的允许,让他参观皇城和皇宫。

那皇城四周是城墙,高二半,阔十一寸,每十尺之间筑一雉堡。

格列佛从西门跨进了城,他小心翼翼地在街上走着,生怕踩伤了市民。

他身上穿着短衣,因为他怕衣襟挂坏了屋脊和房檐。

街道两旁的房屋都是三层至五层,每幢房子窗口和阳台都挤满了看热闹的市民。

两条主要街道有五尺开阔,那些巷子只能容纳格列佛的一只脚。

皇宫在城市中央,有一带高二尺的御墙。

国王希望格列佛参观他宏大的宫阙,但格列佛无法进去。

后来,他想出一个妙法:在御园中选了最大的几棵树木,用小刀把它削制成三尺来高的两张椅子。

一张放在外庭,一张放在内庭,他踩着椅子进入了宫殿,躺在宫内一块空地上,抬头仔细观看宫殿。

在那儿,他看到了豪华的陈设和簇拥着婢仆的皇后和公主。

  小人国的幅员并不大。

他们有着奇特的风俗。

国王在选拔官吏时,让人们在绳上跳舞,谁跳得高便可以当大官。

被认为是全国跳得最高的人(超出别人一英寸)。

在盛大的节日里,官员们还在皇帝执着的横杆上下表演特技。

按表演技艺的高低,分别赏给不同颜色的丝带。

这个国家有两个政党。

他们的区别是一党穿的鞋跟高些,另一党的鞋跟低些。

高跟党自认为是合乎古代制度的,而国王则偏向低跟党。

因此,政府的官员都是低跟党的人担任。

两党仇恨很深。

皇太子则两边讨好。

为此,他的鞋跟一只高,一只低。

  这个国家常和邻近岛国不来夫斯古发生战争。

战争起因是岛国改变了吃鸡蛋的习惯,不先磕破大端,而是要人们先磕破小端。

国内那些惯于遵循古制的人不服,分成在“大端派”和“小端派”。

他们互相攻击对方是“异端邪说”。

“大端派”在国内遭到镇压,他们便逃亡到不来夫斯古,引起两个帝国的战争。

不久前,不来夫斯古新造了一批战舰,准备再度和国开战。

格列佛为了表示对利立浦特的忠心,他跨过海面,用绳子把敌方的战舰全部拉了过来。

为此,国王赐给他尊贵的爵位。

接着,国王又命令他把不来夫斯古灭掉,把它沦为自己的一个行省。

格列佛不同意,他对皇帝说:“我永运不愿做人家的工具,使一个自由、勇敢的民族沦为奴隶。

”国王和大臣便对他不满起来,要加害于他。

  一次,皇宫失火。

由于运水困难,格列佛撒了一泡尿浇灭了大火。

这使皇后十 分反感。

加上嫉妒他的功劳,又怀疑他的妻子和格列佛私通,于是国王召开了一次密谋会,要给格列佛定叛国罪,并把他的双眼剌瞎。

格列佛得知后,慌忙逃到不来夫斯古国。

再从那儿找到了一只小船,便乘船离去。

他在公海上遇到一只英国商船。

他便搭乘这只商船,于是一七○二年回到伦敦。

从而结束了他的第一次游历。

  格列佛第二次出游是在一七○二年六月二十日。

他乘坐“冒险号”往北美航海。

于第二年六月到达布罗卜丁奈格岛。

他和水手们到岛上找淡水,被一巨人追赶,他的朋友划船逃跑了,他却来不及逃走。

格列佛躲在一块象森林一样的麦子地里(那麦子连穗至少有四十高)。

不一会儿,他看见一个巨人从田间上来,那巨人有普通教堂尖塔那么高,迈一步有十来码。

格列佛听见他的叫唤,那声音比号筒还响几度,初听起来好象是空中响起的霹雳。

巨人叫唤过后,便有七个巨人向他走来,手执镰刀。

这些巨人都比格列佛要高出十二倍,他们手中拿的镰刀有六把普通的镰刀那么大。

原来最先那个巨人是个富农,其余的都是为他割麦的农民。

一个割麦巨人走近格列佛躲藏的麦地。

格列佛想到自己危险的处境:不是在麦地被镰刀割死,便要被巨人踩死了。

于是,他大声在呼喊起来。

  割麦巨人听见喊声,便向四面地里寻觅,好容易他才发现了格列佛。

这时,巨人有点犹豫起来,那神情正如我们遇见了小虫担心被它蜇一下那样。

终于他俯下身来,将拇指和食指把格列佛夹了起来,放在眼前他仔细端详着。

格列佛尽量装得老实,一动也不动。

因为他已被举在六十尺的高空,万一从指头中滑落下去,便要跌成肉饼。

格列佛用手势向巨人表示他被夹在手指间的苦楚。

那巨人领会了,小心地把格列佛放进他的衣裾中,然后,他兴奋地向主人那儿跑去。

  那位富农把格列佛带回家去。

交给他的九岁女儿葛兰达克利赤照管。

格列佛在巨人床上睡了一觉。

这里的老鼠大得吓人,有两只跑到床上来。

格列佛不得不拔刀自卫,好容易才把其中一只剌死了。

村里的巨人们都把格列佛当作小怪兽,纷纷跑来看他。

有人提议可以利用格列佛去赚钱。

于是,主人便把他装在一个箱子里,带他到各城镇去展览。

主人还让格列佛表演刀棒技艺,一时轰动了全国。

后来,他被带进王宫,为王后和贵妇人演出。

皇后很高兴,便从富农那里把他买了下来。

这时格列佛舍不得离开富农女儿葛兰达克利赤,便提出一个请求:要把富农女儿留下当保姆。

皇后答应了。

大人国是个半岛,它的一边和大陆相连。

全国有五十一座大城,人口十分稠密。

国王是个非常博学的人。

他“头脑清晰,判断也很精确”。

他向格列佛询问欧洲的风俗、宗教、法律、政府和学术的情形。

格列佛便向他讲述了英国近百年来发生的大事。

但他听完却说:“这些大事只不过是一大堆阴谋、反叛、暗杀、屠戮、革命和流放”,并指责说:“你的同胞中大多数人都属于自然界中爬行地面的可憎的小毒虫中最有害的一类。

”格列佛建议帮他制造火药和枪炮来巩固国防。

国反感,认为发明这些杀人武器的人是“人类的公敌”,“他宁愿抛弃半壁河山也不想听闻这种秘密”。

他要以理智和仁慈来治理国家。

他对人的评价是:“谁要能使本来只生产一串谷穗、一片草叶的土地上长出两串谷穗、两片草叶来,谁就比所有的政客更有功于人类,对国家的贡献就更大。

”于是格列佛认为,“这位君主具有种种令人尊敬、爱戴和敬仰的品质:他具有卓越的才能,无穷的智慧,高深的学问,治理国家的雄才,也受到人民的拥戴。

”  格列佛在大人国住了两年。

有一次,他和国王出外旅行时,装他的箱子被老鹰叼到半空中,然后又掉到海里,幸好遇见一只英国海轮搭救了他。

于是他在一七○六年六月回到了伦敦。

结束了他的大人国旅行。

  格列佛第三次出游到了飞岛国。

那是在一七○六年八月五日,他乘坐大商船“好望号”到和马来亚一带航海。

因受到海盗袭击,他被海盗放逐到一条独木舟上,幸好海浪把他送上了陆地。

登崖岸后,他了发现了一种奇异的现象:空中飞来了一座住满了人的岛屿,把太阳遮蔽了六、七分钟。

然后,那飞岛降落到地面,格列佛便乘机爬了上去。

飞岛上的人面貌和服饰都很奇特。

“他们的头不是向右偏,就是向左歪。

他们有一只眼睛凹在里面,另一只眼睛直冲着天顶”。

他们的外衣上装饰着太阳、月亮、星球的图形;他们的和听觉器官都很迟钝,要用一个吹胀了的尿脬拍击他的嘴和耳朵,他们才能说话和听话,否则他们会把刚刚发生的事忘记。

  岛上的人总是惶惶不安,因为他们对天文很有研究。

害怕太阳一天天接近地球,地球会被太阳吞食了。

他们早上一遇见熟人,便首先问候太阳的健康。

这个飞岛只有一万英亩左右,底层由金刚石层构成,靠一块磁石操纵能随意升降。

飞岛上住着国王和他的贵族们,还有些工匠、妇女和儿童。

国王统治着飞岛外的大片领土和属国。

如果臣民们不服从或进行叛乱,他便驾着飞岛 飞临肇事地点的上空;轻则夺他们享受阳光与雨水的权利,重则用飞岛直接落到他们的头上,压碎一切房屋建筑和人畜。

  格列佛在飞岛上遭到冷遇。

他没住多久,国王便把他发遣到下界首都拉格多去。

在这里,他结识了贵族孟诺第,参观了他的田庄,同时访问了国家和学校。

这里科学家们正兴致勃勃地在进行各种可笑的研究:有的在埋头设计如何从黄瓜里提取阳光;有的想把粪便还原为食物;用猪耕地;还有的想利用蜘蛛织网,用风箱打气法治病等等。

在学校教育中,这里的人,准备取消词汇,认为这样有益于健康。

一位教授正在写一本关于如何侦破阴谋的书。

于是格列佛向他介绍了兰敦(暗指伦敦)关于这方面的做法。

格列佛说:“那里的居民差不多都是侦探、见证人、告密者、上诉人、起诉人、证明人、发誓控告人和他们手下的爪牙……在这个王国里制造阴谋的人大都是企图抬高自己的政客身份,使一个软弱无能的政府恢复元气,镇压或者缓和群众的不满情绪,窃取没收来的财物填满自己的口袋,左右舆论使它能符合于个人利益“。

教授听了很高兴,准备把它写进书里去。

  格列佛离开拉格多后,到了飞岛另一属地巫人岛。

这里的长官精通魔术,能把死去的鬼魂召唤前来。

格列佛会见了亚历山大、凯撒、庞贝、荷马、亚理士多德等历史上的有名人物。

他还将罗马的议会和现代议会作了一番比较,认为:“罗马的议会好象是英雄和半神人的聚会,而现代的议会却象是一群小贩、扒手、强盗和暴徒。

”同时,他还要求会见了古代英国农民,认为“他们风俗淳朴,衣服饮食简单,一向公平交易,具有真正的自由精神,勇敢爱国,他们这些美德在过去都是很有名的”,而现在“都被他们的子孙为了几个钱给卖光了”。

后来,格列佛又游历了拉格奈格王国,这里的臣子谒见国王时要舔地板,国王把毒药撒在地板上杀死他不喜欢的大臣。

在这里他还见到了长生不老的人,了解到长生不老并不是一件幸福的事。

他乘船到了日本。

一七○九年四月,他搭乘荷兰船回到英国。

这次航历时五年六个月,是时间最长的一次。

  格列佛第四次游历是在一七一○年九月,他担任了商船“冒险家号”船长。

当他航行到北美时,新招募来的水手劫夺船只,他被扔到一个荒岛上。

格列佛上岸后,被一群类似猿猴的动物耶胡所包围。

正在危急之际,来了一匹灰色的马,耶胡们害怕它,都跑散了。

接着,又来了一匹栗色的马。

它们“举动很有条理,很有理性”。

马们把格列佛带回家去,并 用一捆干草和燕麦来招待他。

格列佛摇头表示他不吃这两样东西,马感到很奇怪。

刚好,这时有一只乳牛经过,格列佛指了指乳牛的乳,于是马领会了,便用牛乳来款待他。

  马的院子里有许多供它役使的耶胡。

这些动物“脸又扁又宽,塌鼻子,厚嘴唇,咧着一张大嘴”,样子怪难看的。

马比较了格列佛和耶胡的形状,也把他叫做耶胡。

格列佛感到很羞愧。

格列佛向马主人谈起,在英国马是被人们用来骑坐和拉车的,马们听了很是气愤。

接着,格列佛又谈起百年来欧洲君主间发生的战争。

马问战争的起因和动机是什么

格列佛说:“有时是因为君主野心勃勃,总认为统治的地面不够大,人口不够多;有时也因为大臣贪污腐化,唆使他们的主子进行战争,才好压制或者转移人民对于国内行政事务的不满情绪。

”马批评说,这是缺乏理性的行为。

  格列佛还谈起法律和金钱的用处。

他说欧洲的耶胡们认为:“不管是用钱还是攒钱,钱总是越多越好,没有个够的时候,因为他们天性就是这样,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婪无厌。

富人享受着穷人的成果,而穷人和富人在数量上的比例是一千比一。

”马对这点感到很费解。

因为在马的国家里,虽然按马的毛色不同分贵贱优劣,但它们都很友爱,“仁慈和友谊”是这个国家的两种美德。

它们不懂什么叫罪恶,它们共同遵守的格言是发扬理性,并以理性来治理国家,教育下一代。

在这里,年青的马都要“学习有关节制、勤劳、运动和清洁的功课”。

每四年春天举行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发现那里有困难,大伙便踊跃捐助,互相支援。

  格列佛感到“这些杰出的四足动物有许多美德,跟人类的腐化堕落对比一下,使我睁开了眼睛,扩大了眼界”。

他愿意和这些“可敬的‘慧骃马’在一起过一辈子,对各种美德加以研究和实践“。

“慧马”们都很讨厌耶胡,认为他们生性恶劣,为了争夺一种闪光的石头(暗指财宝)彼此争吵不休,甚至引起内战。

在马的代表大会上,“慧马”们因发现灰色马养了格列佛这样的耶胡,它们责备灰色马,要它把格列佛放走。

于是格列佛自制了一只小船,依依不舍地告别了马主人,离开了“慧马”国。

在海上,他遇见了一艘葡萄牙商船,于一七一五年十二月返回英国。

  格列佛前后四次游历奇遇,历时十六年零七个月。

他把这些亲身的见闻记载下来,“唯一目的是为了大众的利益,所以不管怎样我也决不可能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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