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古代文化史读后感
读中国古代文化史有感法律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的产物而不是从来就有。
经历了漫长的原始社会的中国,在大约公元前5000年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化,产生了父权家长制。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私有制的产生,导致贫富分化,阶级差异明显,平等的社会结构被打破。
频繁的氏族部落战争,产生了法律,也促进了华夏民族的融合。
中国法律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和中国的社会背景紧密联系在一起,有其独特的特点。
约公元前21世纪,禹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一种前所未有的奴隶制法律体系建立起来。
继夏而兴的商,继承并发展了此种法律体系,并将神权法思想发挥到了极致。
但夏商仍处于习惯法阶段,并没有进入成文法阶段。
夏商以“恭行天罚”,“天讨”的神权思想作为法律的思想基础。
利用宗教神灵控制社会,宣扬“君权神授”,“王权神佑”,以国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是秉承天意来统治人世的,目的在于是奴隶主贵族的统治政权合法化和神圣化,并赋予统治阶级的代表—国王以神圣不可侵犯的绝对权威。
《尚书 召诰》曰:“有夏服天命。
”原始自然宗教与阶级社会有政治目的的天神崇拜与祖先崇拜相结合的产物—神权,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伐纣,灭商后建立了周朝。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殷商的天道观已受到较大冲击。
统治者不再宣称王是天帝的化身,而代之以“天只赞助有德”之人。
总结了商朝重刑辟招致亡国的历史教训,结合在镇压三监叛乱中的实践认识,为了建立和巩固周朝对全国的稳定统治,在“以德配天”思想的指导下,西周统治者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法制原则。
中国古人重视祭祀,周公“制礼作乐”,将夏商的礼发展成一套以维护宗教等级制为核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也就是“周礼”。
利用带有原始宗教色彩的“礼”实行统治,亦即“礼治”,也是西周的一大特色。
经历了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变化,秦朝在统一天下后,为了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废除了六国各自的法律,使“法律由一统”。
在巩固皇权专制的前提下,无论是嬴政还是韩非,李斯都极力奉行“缘法而治”的思想,厉行法治。
从出土地睡虎地秦简可以看出,秦朝制定法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
然而秦自商鞅变法以来,一直奉行法家的治国原则。
在重刑主义理论指导下,秦王朝承袭奴隶制的酷刑,给广大群众带来深重灾难,最终点燃了农民起义的烈火,公元前202年,经过五年楚汉战争汉高祖刘邦在秦帝国倒塌的烈火中建立了统一的地主阶级中央集权国家—西汉。
面对百废待兴的局面,一向蔑视儒家的庶民皇帝刘邦采纳陆贾“无为”理论,为西汉以儒为本的正统法律思想的建立做了铺垫。
从220年曹丕称帝至581年杨坚建立隋朝,政权不断更迭,但都操于士族豪门地主手中,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门阀制度,面对复杂矛盾的局面各统治集团都重视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统治,这一时期立法频繁,律学发达,成为上承秦汉,下开隋唐的历史阶段。
隋朝沿革了汉魏以来的法律形式,《开皇律》是其代表作。
至唐初,统治者认为礼与法各有侧重,主张治国必须礼法结合,缺一不可。
他们特别强调法律内容要统一,简约和稳定。
法律内容需保持一致,避免参差,否则会损害法制,不利于治国。
司法也是重中之重,并集中在慎重刑罚方面,唐太宗要求司法官大公无私,做到“法不阿亲贵,以公平为规矩”。
唐律处处体现礼的精神,还用法维护礼,君权,父权和父权得到了切实的保护。
所以后人评说唐律是“一准乎礼”。
继唐而起的宋朝法制较唐有进一步的发展。
可以将宋朝的立法思想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北宋初年至仁宗末年,立法主要在肯定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第二阶段至北宋末,法律主要用来摆脱财政危机;第三阶段也就是理学发展完备,“因时适变,度时制法”成为指导思想。
宋朝的统治者十分重视法律,他们参与立法,倡导律学考试,注重官员的法律素养。
皇帝对法律的重视引起了社会价值的重大变化,争言法令成为一种时尚,以至于“天下争诵法令”。
这是宋代社会的特色。
到了明朝,中国历史上的“治乱循环”又一次出现。
明朝以元亡为鉴,提出了“刑乱国用重典”的法制指导思想。
但这也并非是百世通行的治平之道。
对“德主刑辅,礼法结合”的中国传统法制指导思想,明朝统治者也可谓心领神会。
他们虽有“重典治乱”表象的一面,但在实质层面上,更注重传统儒学与伦理纲常的教化作用。
在他们看来,法律是推行教化的必要措施。
教化与刑罚不应有主辅之分。
满族入关后,为笼络汉人,全面继承明朝法制。
清统治者在“首崇满洲”的基础上主张“满汉一体”但对于汉族知识分子与官吏又极为猜忌,对其言行采取严厉的镇压措施,其吹毛求疵的程度为历代所罕见。
自1840年,中国由封建社会步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政治法律制度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
以大陆法系为主的西方法律原则和立法体例开始移植到中国,并与中国的某些传统相结合,使中国的法律制度逐渐纳入到世界近代法制的框架中。
1905年,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党—同盟会。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成功后,十四个省宣告独立,统治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帝制被推翻。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先生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中华民国南京政府宣告成立。
虽然由于当时复杂的政治环境使得南京政府犹如昙花一现,仅仅存在了3个月,但在这短暂的时间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仍积极进行法制建设,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临时约法》和其他一系列革命法令,改革司法制度,谱写了中国近代史上光辉的法制篇章。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99年这50年时间里法制的发展,包括宪法,民法和经济法律,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诉讼法律制度的发展。
新中国法制的发展经历了一条曲折的道路。
改革开放后,新中国的法制走上了正常发展的轨道,一些重要的基本法律的相继制定和颁布,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健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发展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古代寓言故事读后感
你指的是这两篇吗?1矛与盾 楚国有个卖矛和盾的人,夸耀他的盾说:“我的盾很坚固,什么东西都穿透不了。
”又夸耀他的矛说:“我的矛很锐利,没有东西穿透不了。
”有人说:“用您的矛,刺您的盾,怎样
”那个人哑口无言。
中心思想:做什么事情要实事求是,不应夸夸其谈。
寓意:自己的言行前后要一致,以免互相抵触2郑人买履 郑国有个人想要买一双鞋,他先量好了自己脚的尺寸,把尺寸放在座位上,到了去集市的那一天,却忘了拿。
得到履后,说:“我忘了拿尺寸。
”他就又回去拿,他回来时,集市以散,他就没有得到履。
有人说:“为什么不穿在脚上试试
” 他说:“宁可信尺寸,也不信脚。
” 中心思想:做是不要太教条,应灵活应变。
寓意:不顾客观实际而墨守成规的人,常常会做出荒唐可笑的事来。
《中国大历史》读后感
读后感:初看这本书,仅仅将其作为消遣,未必要全部看完。
然于后发觉此书多有牵扯财政知识,则上升至必读之行列。
所谓: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
我看此书则重在抽取其中的财政史,其他知识则可谓意外收获了。
大历史者,如作者所言,乃宏观历史,用350页文字粗粗带过我华夏五千年之文明,虽显得简陋而无所适从,但有利于读者在阅读中整体把握历史发展的规律。
作者别具匠心地将之与世界史联系起来,则又提供了另一番视角。
总体上,我在阅读此书时有三大收获,现简述如下:第一, 对历史的整体认识有所提升。
一般传统历史家将中国史看做帝王之家史,以为皇帝君王者,,无所不从。
然则在此书中,作者向读者传达出鲜明的观点是,,是在一种道德的指引下运行。
帝王要有所作为,也必须依着道德轨迹,或者成为道德之代言人,否则便不能收到万民的支持。
作者在书中屡次用到“中国是一只大型的潜水艇夹肉面包”,此比喻虽生硬而令人费解,却还是充满想象力的。
历史发展乃上下两重力量互相作用的结果,要维持整个国家之稳定,上下必须达到一种平衡,而这种平衡的引子,在古代正是道德。
作为古代经济之基础者,正是“农业之系统”,其与“商业之系统”相对。
凡古代之昌盛时期,必有解决土地问题之暂时良策,并有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
待到每个朝代后期,由于小自耕农的衰落,农业凋敝,国家自然混乱了。
第二, 对一些具体历史细节的纠正认识。
在对人方面,比如,我从书中知道,是在光绪帝死后不到24小时去世的,而则是在运动失败前服毒自杀(对这点我尚且有所怀疑);赵琐以及明朝最后一任皇帝,都有一番雄心壮志,专于政事,却无力回天。
在对事方面,我知道的新政,使中国在当时即企图以金融管制的办法操纵国事。
其广度和深度不曾在那时世界里任何地方提出。
元朝两次征日,未能取胜的原因,乃是“神风”帮助,看来战无不胜的到了海上战斗力就减弱了。
在“三国干涉还辽”之后的坎坷命运,之前在历史教科书中却只字未提。
“文化大革命”虽说是十年离乱,却也提供了一个新的改组机会。
第三, 财政对于中国古时朝代的兴衰有重要影响。
黄仁宇先生在书中对于每个朝代,都会专门分析其财税制度。
若财税制度符合当时小自耕农的实际情况,则国家能够得到充足的财源;而如果该朝代未能建立合理的财税体系,则灭亡不远矣。
历史界甚至公认明朝之覆灭由于财政的破产,黄老也曾提出民国时期各军阀未能成为实际之强人,他们缺乏效能的主因在财政。
两税法、王安石的变法、一条鞭法等等都是各朝代为了挽救颓势对于财税制度的改革。
但这些改革之所以要么未能实行,要么未能取得实际效果,正是因为他们要么脱离小自耕农的实际,要么由于改革主持者失势,其所倡导的政策,也被反对派否定。
小自耕农的破产与国家之衰落往往构成因果关系。
结果国家税收不能按时按量征收,君主只好提高税率,或者变换着方式增加附加税。
军人不能按时获得足够军饷,则军队素质下降,遇到各种天灾人祸,国家也无足够能力应付。
真是成也财政,败也财政。
这甚至让我有些怀疑,是否中国古之朝代更替,无非是“财政周期”
如此看来,财政之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了。
那么由此及彼,现今中国财政制度的设置,对于国家之强盛必定也是举足轻重的。
然目前国家财税制度所受之诟病,已经愈加明显。
学财政的人应该以完善这一整套制度为己任。
书中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除非下层有法制上的保护,上端无限制收税的权利并非执政者之福。
因为全国财政并无实际上之结构,各级人员也各就自己的方式敷衍塞责。
目前我国对于下层之法律保护已算有所进展,但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尚不到位。
如此,要想到达作者提出的真正“数目字管理”,尚有一段距离吧。
比如目前增值税的征收就常常遇到逃税偷税的现象,而要想实现如美国之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实在任重道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