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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章程读后感

时间:2019-04-29 11:36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读后感

学习团章是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一部分,而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是对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延拓。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何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何后备军。

共青团员是作为党的后备军而存在的,要想使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完满成功,就必须要使这次活动进行得更彻底:不止是要保持党员先进性,还要增强团员意识,只有在增强了团员意识并保证了党员先进性的前提之下,党的先进性才最终得以保证。

如果党的后备军意识不能得到增强,党的发展就会受到影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我入团的时候可以用很小来形容,而与我同时入党的小孩也可以用不少来形容,我觉得对于那时候的我们来说,团的有些章程都显得有些难以理解,我个人认为这种吸纳进行得太早了,或者,不应该太多的涉及思想层面而是应该涉及道德层面。

为人之初先进行道德教育,之后再进行思想教育。

也就是说,初期应该把团章中道德层面的东西提炼出来,而不用总是和思想层面的东西联系起来,思想层面的我觉得要强调的不该是马列主义、思想之类的东西,而只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法律意识、自尊自强方面的东西。

太早的进行思想教育的后果是对思想政治的厌恶,这样反而会影响我们的良好成长。

其实团章里面从来就是两方面兼顾,充分顾及到了不少团员入团时的少不更事,并在团员成长的过程中不断有新的要求提出,有新的指示去遵照,但是团员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却要被激起。

总结一下,教育是个长期性的话题,不是短期培训,必须注意方式和效果。

共青团章程读后感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青年的先进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有力助手和后备军,是中国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的大学校,是培养和造就四有青年的革命熔炉,是建设民主、文明、富强的社会主义祖国的生力军。

她的最终目的,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

  1919年五四运动以来,中国青年为争取民主自由,向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进行了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但都失败了。

1921年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找到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并将之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坚持武装斗争,走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政权的革命道路。

共青团坚决响应党的号召,积极组织和发动中国青年,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同反动派进行了不屈不挠的英勇战斗,无数革命青年用自己的鲜血和卓著的功勋,为共青团的历史谱写了不朽的篇章。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道路上,同样留下了共青团员和中国青年无私奉献的足迹,留下了可以告慰先人和彪炳千秋的伟业。

我为我们的共青团感到自豪和骄傲

  纵观历史,注目今朝,我们的共青团无愧于中国青年先进组织的光荣称号,无愧于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先烈,无愧于我们的祖国,无愧于我们的人民,是我国青年所拥护和爱戴的革命组织,是高举理论伟大旗帜,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生力军。

我对团组织充满崇敬和向往,渴望着能够早日入团。

  它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 促进生产力和社会进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祖国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简述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体会

学习团章后我觉得每一个团员都应该加强自我教育.团员意识是团员在观念上自觉形成的区别于一般青年的意识,是团员在团内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思想基础和行为准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除了积极参加团小组活动,我们还必须坚持持续不断的自我教育: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政治意识教育.拥护,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自觉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的目标下的共同理想. (2)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3)正确参与团内和社会管理监督的民主意识教育.在团内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学习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知识,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积极参与团内民主政策,民主管理等. (4)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5)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自从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已经10年多了,在这期间团部对我的成长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通过学习,让我正确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内容,明确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认清自己肩负的历史责任,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我积极参加团小组组织的简笔画,讲故事,课件制作,演讲等活动,都获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在本学期团小组组织的健美操比赛中,我认真克服困难,坚持练习,不拖后腿,最后我们组在比赛中获得了团体一等奖的好成绩. 在以后的团小组活动中,我将再接再厉,争取更多的成绩!一、 想光荣的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已经X年多了,在这期间团支部对我的成长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和团的光荣传统,了解团的性质、任务,团员的权利、义务和团内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做一个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实践中按照团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共青团员。

学习团章是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一部分,而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是对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延拓。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何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何后备军。

共青团员是作为党的后备军而存在的,要想使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完满成功,就必须要使这次活动进行得更彻底:不止是要保持党员先进性,还要增强团员意识,只有在增强了团员意识并保证了党员先进性的前提之下,党的先进性才最终得以保证。

如果党的后备军意识不能得到增强,党的发展就会受到影响。

在学习团章的过程中,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思想交锋分清是非,帮助自己自觉抵制不健康的思想的侵蚀和影响,根据团章规定保持自己在思想上、组织上的纯洁性。

学习党的基础知识。

我们要通过学习党章、党内有关文件、党的光辉历史,使自己比较全面的理解党的性质、人、奋斗纲领和最终目标,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鉴定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崇高信念,使共青团无愧于党的后备军的称号。

二、 团章学习心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我作为一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我是一个21世纪的学生,做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的一员,平时努力认真的学习专业知识,同时在课余时间也在努力的学习,自觉的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也自觉的学习党和团的有关理论精神,提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使得自己能够在各方面都能得到进步,为能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而努力。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持续的高速发掌,科学技术水平日益提高,神五神六的顺利升空,珠峰海拔高度的重测测量完成,世界上最高的铁路——青藏铁路的即将通车,中国的综合国力的道了显著的增强。

我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自豪,作为实际之初的共青团员,一定要按照团章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影响其他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读后感

曾在历史课本上触摸到过抗日战争那根敏感的神经:也曾无数次地描绘过那无数仁人志士抛头颅、洒热血的壮怀激烈;提到延安,仍旧想起那曾是一个红旗飘飘令无数中华儿女骄傲自豪的地方,我们也只有去聆听那枪林弹雨中所孕育的中华民族魂。

那就是我们的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拿着手中的团章,我感慨万千。

  团员是先进青年的代表,建立一支能够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团员队伍,是团组织战斗力的重要体现,是完成党赋予共青团的各项任务的基本保证,是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青年群众工作,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团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等对进一步提高团员的综合素质,发挥团员队伍先进模范作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因此,我们不仅要充分发挥团员的带头模范作用,更要做一名合格的当代优秀团员。

  我认为学习是共青团的重要任务。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不断增强学习能力,团组织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

团队的生活让我长大了,让我懂得了很多很多:我要做一个有用的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中,有钉子般的钻劲,在生活中,任劳任怨,为别人着想。

我还从团队生活中获得了认同感和归属感。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作为一名21世纪的团员,不仅要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更要在各方面都时刻起一个带头作用,既然我们是团队的一分子,我们就要不惜一切代价去维护我们的团的利益,争取在新的世纪,让我们的团在各方面都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与生存力,这不仅是我们其中一个团员的神圣职责,更是我们所有团员的历史使命。

只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我相信我们的团的明天会更好。

怎样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体会

关于开展上海市共青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通知团各区、县委,各局(公司)、高校团委,各市属单位团组织:团员是先进青年的代表,建设一支数量宏大、能够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团员队伍,是团组织战斗力的重要源泉,是完成党赋予共青团的各项任务的基本保证。

当前,上海全面推进十五计划,提出了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宏伟发展目标,对进一步提高全市团员的综合素质,发挥团员队伍先进模范作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为此,团市委决定,在前一阶段开展二十一世纪团员素质发展要求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上海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以德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要求,全面贯彻共青团中央《关于团结带领团员青年为实现十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作贡献的决定》和上海市青年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十五期间上海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总体发展目标,组织团员对照上海市共青团员素质发展要求进行深入学习和自我评议,强化团员的先进意识,带领广大团员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主要任务着眼于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整体布局,以服务团员成长成才为宗旨,以学习教育、讨论评议、总结深化为途径,逐步树立起良好的团员队伍形象,展现当代团员精神风范。

一要集中开展《上海市共青团员素质发展要求(试行)》的学习讨论,促进广大团员进一步明确上海城市发展定位和服务全国的任务,促进团员进一步审视自我,找出存在的缺点和差距,自觉地把提高自身素质与建设新上海、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联系在一起;二要健全和规范团员仪式教育,亮出团旗、佩戴团徽、唱响团歌、过好团日,进一步增强团员的荣誉感,提高团员的先进意识,促进团员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发挥在青年群体中的榜样示范作用(通知另发);三要探索团员教育管理新机制。

积极探索团员教育的新载体、新形式,把好团员队伍的入口关和出口关,试点入团前公示制度和团员退出机制,把一大批真正得到广大青少年认同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团员队伍中来,把少数落后分子清理出团员队伍,更好地体现共青团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通知另发)。

三、实施步骤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今年6月开始,持续到2002年5月,分五个阶段有序推进:(一)学习阶段:学习是贯穿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始终的重要基础。

其中,6月开始到8月底结束为集中学习阶段。

1、宣传推广《上海市共青团员素质发展要求(试行)》(见附1)。

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团刊、团报、黑板报、组织宣讲小分队等形式,在团员中宣传讲解上海市共青团员素质发展要求,使团员熟知熟记这十五条要求;同时,团组织要制定本单位的团员先进性教育计划,培训好工作骨干,使团员、团干部明确具体的活动要求。

团干部和团员在学习工作岗位上和参加团的活动时要佩戴团徽,亮出团员身份。

2、集中学习基本学习篇目(见附2)。

各级团组织要通过举办辅导班、报告会、读书小组等形式,帮助团员加深对我国国体和政体的理解,熟悉共青团的宗旨、目标和任务,激励团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以饱满的热情投入上海十五建设,在推进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价值。

3、组织撰写学习感想心得。

各级团组织在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的过程中,应鼓励团员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上,多思考、多研究,并及时记录学习中的点滴思维火花,巩固学习成果。

8月中旬,团员应对学习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撰写学习感想和心得,交所在团支部备案。

(二)讨论阶段:从9月初开始到11月底结束。

1、深入讨论素质发展要求。

各级团组织要细分上海市共青团员素质发展要求十五条内容,分专题组织团员进行深入讨论。

讨论中应注重三个结合:一是结合我国的国体、政体;二是结合当前上海的形势与任务;三是结合自身的成长成才。

同时,要引导团员辨证分析问题,特别要把握好目标与过程的关系、继承与发展的关系、红与专的关系等,帮助团员在讨论中进一步认识自己、提高自己、升华自己。

有条件的团组织可开展相应的征文、演讲活动。

2、广泛听取团员意见建议。

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听取团员对团组织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听取有关团组织如何更好地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的建议。

3、共同探索教育管理机制。

各级团组织要发动广大团员共同探讨仪式教育和入团前公示、团员退出等机制的具体实施办法,使团员教育管理机制的推进具备更广泛的群众基础。

各级团组织要做好每次讨论的记录,讨论阶段结束后及时、认真地进行整理形成总结,报上级团组织。

各区、县、局(公司)、高校团委于11月30日前将讨论汇总材料报团市委组织部。

(三)评议阶段:从12月初开始到2002年1月底结束。

第一步,团员对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上海市共青团员素质发展要求进行个人思想总结。

具体内容包括:(1)取得的成绩;(2)存在的问题与不足;(3)下一步努力的目标与方向;(4)对团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团员思想总结要以写实为主,不要空谈理论认识。

第二步,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

先由团员宣读自己的思想总结,然后其他团员对其进行民主评议,肯定其成绩,并诚恳地指出其不足。

评议时,团干部应带头宣读自己的思想总结,率先接受其他团员的评议。

第三步,团支部根据团员思想总结和评议情况,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四种:(1)表现突出、先进模范作用显著的,为优秀团员;(2)表现较好、能够发挥一定先进作用的,为合格团员;(3)表现落后、但经过评议后决心克服缺点迎头赶上的,为需帮教团员,给予3-6个月的帮教期,之后经考察能够发挥先进作用,则重新评价为合格团员;(4)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丧失共青团员条件的,为不合格团员,应给予团纪处分直至开除团籍。

处理和处分团员均按正常组织程序进行。

评议阶段要结合年度团员团籍注册,进一步健全团员证的使用和管理。

对于合格团员和优秀团员,要及时给予年度团籍注册;对需帮教团员,团籍注册暂缓,待重新评价为合格团员后再予以注册。

(四)规划阶段:从2002年2月初开始到2月底结束。

1、团员撰写个人成长设计。

团员在经过学习讨论和民主评议之后,对如何体现和发挥团员的先进性,如何在奉献国家、社会、集体的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都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

在此基础上,团员要对自己的成长和发展的方向、目标、途径进行深入思考,在团支部的辅导下制?quot;2002年度自我成长设计。

2002年2月底前,每一位团员将2002年度自我成长设计自行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交所在团支部集中保存,到2002年底,在支部民主评议会上进行对照考评。

2、团组织拟订团员素质发展规划。

团支部根据本支部团员的综合情况,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拟订团支部2002年度团员素质发展规划。

规划应分为整体和个别两个方面,整体规划包括总体目标、任务、方法和要求,个别规划则针对每一位支部成员提出重点发展方向和团支部的帮助办法。

各区、县、局(公司)、高校团委在征求所属团组织的意见后,要形成本系统、本单位的《团员队伍建设意见》,于2002年2月底前报团市委组织部。

(五)表彰阶段:从2002年3月初开始到2002年5月中旬结束。

各级团组织对于评议为优秀的团员,要及时整理其先进事迹材料,并继续向上级团组织申报先进称号,特别优秀者,可向团市委申报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

优秀团员是体现团员先进性的代表人物,各级团组织应积极抓住这些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先进、赶超先进。

2002年五四青年节前后,应对优秀团员进行隆重表彰,并以此迎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八十周年。

四、工作要求1、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新时期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抓手,各级团组织应深刻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性,积极争取党组织的领导和帮助,同时,在团员青年中进行充分的宣传发动工作,使活动得以扎实推进。

2、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在新世纪的延续和深化,各级团组织应在继承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紧密围绕上海市共青团员素质发展要?quot;的内容,灵活运用各种寓教于乐的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各阶段活动,做到广大团员互相提醒、共同提高。

3、各区、县、局(公司)、高校团委和市属单位团组织要积极做好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宣传工作,定期编发简报。

每个阶段结束后的2周内,应及时将本系统、本单位的阶段活动情况总结和活动经验报团市委组织部,以便于团市委编发全市活动情况的信息。

4、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是2001年度上海市共青团组织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是上海市五四红旗团组织评审的重要依据,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负责地开展好这项活动。

附1:上海市共青团员素质发展要求附2:团员先进性教育基本学习篇目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2001年5月22日附1:上海市共青团员素质发展要求(试行)1、爱国爱民,爱党爱团。

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做一个政治合格的人。

2、关心国防,热爱和平。

树立国家利益至上观念,做一个忠于民族的人。

3、了解历史,尊重传统。

汲取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做一个富有见地的人。

4、关注全球,视野开阔。

不断增强国际交往能力,做一个面向世界的人。

5、崇尚科学,追求真理。

注重培养创新开拓能力,做一个勇于进取的人。

6、勤奋学习,勇于实践。

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一个知行统一的人。

7、爱岗敬业,一专多能。

紧跟时代发展前进步伐,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人。

8、敢于竞争,蓄势待发。

保持奋发向上青春活力,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人。

9、胸怀宽广,自处慎独。

时刻顾全大局严于律己,做一个正直豁达的人。

10、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对自己的言行高度负责,做一个值得信赖的人。

11、真诚友善,精诚团结。

努力养成团队合作意识,做一个易于相处的人。

12、尊老爱幼,乐于助人。

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做一个充满爱心的人。

13、量入为出,勤俭节约。

合理安排个人经济生活,做一个善于理财的人。

14、保护环境,珍惜资源。

确立可持续发展新理念,做一个造福后代的人。

15、强健体魄,磨砺心智。

保证为国愉快工作一生,做一个身心健康的人。

附2:团员先进性教育基本学习篇目1、《中国共产党章程》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4、《理论简明教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5、《三个代表学习纲要》(时事出版社)6、《四个如何认识学习读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7、《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8、《解读上海》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感想,体会

感想:虚伪;体会:磕碜

中国共青团的章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前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青团是在中国共产党及其三代领导集体的关怀下发展的。

1920年8月,上海共产主义小组首先在上海创建了社会主义青年团。

在此之后,其他地方的共产主义小组在筹备建党的同时也在当地建立了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后,立即着手正式建立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2年5月,在党的直接关怀和领导下,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成立了全国统一的组织。

1925年1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6年11月,为团结一切抗日青年,共同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党决定将共青团组织改造成为民族解放性质的抗日救国的青年团体。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适应人民解放战争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党中央在1946年9月提议建立民主青年团,并且在解放区开展试建青年团工作。

1949年元旦,党中央作出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议。

1949年4月,在党中央的关怀领导下,召开了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最后完成了青年团组织的重建工作。

此后,青年团跟随中国共产党进入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1957年5月召开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把团的名称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大会还决定把改名以后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共产主义青年团和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历次代表大会衔接起来,依照次序加以排列,并确定下一次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名称为共青团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但是此后由于中国在探索民族复兴道路的过程中,曾经一度出现曲折,所以从1957年开始截至到20世纪末,共青团在43年中只召开了6次全国代表大会,而其中5次是在共青团跟随中国共产党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后召开的。

1998年6月召开的共青团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则标志着中国共青团已经进入跨世纪的历史征程。

如今,已经迈入21世纪的中国共青团正在团结带领全中国各族青年,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英勇奋斗。

  共青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

选举第一书记1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中央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它选出的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书记处行使职权,负责全团的日常工作。

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武警、全国铁道、全国民航、中直机关、国家机关、中央金融、中央企业等都有团的省级及下属团的地方领导机关和基层组织。

到2002年底,全国共有21万个基层团委;295万个团支部、总支;6986万团员。

  共青团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团结带领全国亿万青年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为实现我们党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的三大历史任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第一章 团员  第一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第二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 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第四条 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两名团员作介绍人。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第五条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第七条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第八条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以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

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

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第九条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 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

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

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十一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

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第二章 团的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四)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三条 团的各级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

团的县级以上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在团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四条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

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

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

  第十五条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

代表会议可以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六条 有关全团性的工作,由团的中央委员会作出决定,统一部署。

  各级团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团的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工作任务,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团的中央组织  第十七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八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  (三)修改团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第十九条 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书记处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第四章 团的地方和军队的组织  第二十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

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二十一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的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各该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组成,必须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团的工作,是军队和武警部队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军队和武警部队中团的组织在党的委员会和政治机关的领导下,根据团中央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的规定和指示进行工作。

  第五章 团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四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

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

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第二十五条 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对应。

适应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单位和领域的特点,灵活设置团的组织。

  第二十六条 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应该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

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七)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第六章 团的干部  第二十七条 团的干部是团的工作的骨干。

共青团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大胆选拔年轻干部,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的优势,努力实现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保留骨干、以资熟手”的同时,不断为党和国家输送年轻干部。

  第二十八条 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自觉奉献,做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干部。

  (一)政治上要坚强。

具有相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的水平,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二)学习要刻苦。

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勤奋。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四)作风要扎实。

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五)品德要高尚。

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团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党管理团干部的责任。

要加强对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建立正规的培训制度,办好各级团校和培训班;建立和健全团干部的考核制度;主动向有关党委和团委推荐下级或同级团组织负责人人选,对团干部的调动提出建议。

  团的各级组织要关心团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和休息,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为他们的成长和转业创造条件。

  对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团干部,团的组织应当给以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条 团干部要认真了解党组织工作全局,主动汇报团的工作情况,积极负责地发表意见,结合团的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七章 团旗、团徽、团歌、团员证  第三十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胜利;左上角缀黄色五角星,周围环绕黄色圆圈,象征中国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

团的重要会议以及团日活动可以使用团旗。

  第三十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字的绶带。

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团的组织和团员应按规定使用团徽。

  第三十三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为《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第三十四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封面为墨绿色,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封面上方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

团的组织和团员应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团员证。

  第八章 团的经费  第三十五条 团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团员交纳的团费、党和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关于青少年事业的专项经费、团属经济实体收益、正当的社会资助和团组织的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条 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由中央委员会统一规定。

  第三十七条 团属经济实体,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为团的事业服务。

  第九章 团同少年先锋队的关系  第三十八条 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受中国共产党的委托领导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

共青团要发扬“全团带队”的传统,健全少先队组织的各级工作机构,支持少先队创造性地开展活动,保护和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坚持以社会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少年儿童,引导他们听党的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锻炼身体,培养能力,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中学共青团组织应加强对少先队员入团前的培养教育,少先队组织应积极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

  第三十九条 团的组织选派优秀团员或者聘请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知识丰富、热爱少年儿童的教师、先进人物以及其他人员,担任少年先锋队的辅导员,并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

对有显著成绩的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应当给以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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