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理学上说的“哥德斯尔摩综合症”是什么东西
斯德哥综合症定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Stockholm syndrome),斯德哥尔摩,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症,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
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
西方心理学家这样解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人质会对劫持者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
他们的生死操在劫持者手里,劫持者让他们活下来,他们便不胜感激。
他们与劫持者共命运,把劫持者的前途当成自己的前途,把劫持者的安危视为自己的安危。
于是,他们采取了“我们反对他们”的态度,把当局当成了敌人。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条件 1、人质必须有真正感到绑匪(加害者)威胁到自己的存活。
2、在遭挟持过程中,人质必须体认出绑匪(加害者)可能略施小惠的举动。
3、除了绑匪的单一看法之外,人质必须与所有其他观点隔离(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讯息)。
4、人质必须相信,要脱逃是不可能的。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起源 1973年8月23日,两名有前科的罪犯Olsson与Olofsson,在意图抢劫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内最大的一家银行失败后,挟持了四位银行职员,在警方与歹徒僵持了130个小时之后,因歹徒放弃而结束。
然而这起事件发生后几个月,这四名遭受挟持的银行职员,仍然对绑架他们的人显露出怜悯的情感,他们拒绝在法院指控这些绑匪,甚至还为他们筹措法律辩护的资金,他们都表明并不痛恨歹徒,并表达他们对歹徒非但没有伤害他们却对他们照顾的感激,并对警察采取敌对态度。
更甚者,人质中一名女职员Christian竟然还爱上劫匪Olsson,并与他在服刑期间订婚。
这两名抢匪劫持人质达六天之久,在这期间他们威胁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时也表现出仁慈的一面。
在出人意表的心理错综转变下,这四名人质抗拒政府最终营救他们的努力。
这件事激发了社会科学家,他们想要了解在掳人者与遭挟持者之间的这份感情结合,到底是发生在这起斯德哥尔摩银行抢案的一宗特例,还是这种情感结合代表了一种普遍的心理反应。
而后来的研究显示,这起研究学者称为“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事件,令人惊讶的普遍。
研究者发现到这种症候群的例子见诸于各种不同的经验中,从集中营的囚犯、战俘、受虐妇女与乱伦的受害者,都可能发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经验。
以人质为例,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任何人都有可能遭受到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第1,是要你切实感觉到你的生命受到威胁,让你感觉到,至于是不是要发生不一定。
然后相信这个施暴的人随时会这么做,是毫不犹豫。
第2,这个施暴的人一定会给你施以小恩小惠,最关键的条件。
如在你各种绝望的情况下给你水喝。
第3,除了他给所控制的信息和思想,任何其它信息都不让你得到,完全隔离了。
第4,让你感到无路可逃。
有了这4个条件下,人们就会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警方找来心理学家:三个人质为甚么在最后的性命关头都帮匪徒逃命呢
专家深入研究,结论是:人性能承受的恐惧有一条脆弱的底线。
当人遇上了一个凶狂的杀手,杀手不讲理,随时要取他的命,人质就会把生命权渐渐付托给这个凶徒。
时间拖久了,人质吃一口饭、喝一口水,每一呼吸,他自己都会觉得是恐怖份子对他的宽忍和慈悲。
对於绑架自己的暴徒,他的恐惧,会先转化为对他的感激,然后变为一种崇拜,最后人质也下意识地以为凶徒的安全,就是自己的安全。
这种屈服于暴虐的弱点,就叫“斯德哥尔摩精神症候群”。
一九七四年,美国报业大王赫斯的千金被美国的“新人民军”绑架,最后自己也穿上了军装,参加抢劫银行,感谢恐怖份子。
对一个长久的施暴者不杀的恩威,觉得是一种慈悲,不止一两个人质,在地球上,还有长久匍伏在暴政之下的一些古老的民族。
他们的苦难太长久,他们已经放弃了自由的希望,不要怪他们为什么甘心自我作贱,他们患了“斯德哥尔摩心理症”。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之经典案例 1977年5月19日,27岁的卡罗离开位于奥勒冈州尤金市的家乡,起程去探访一位住在北加利福尼亚州的朋友。
北加利福尼亚州距离奥勒冈州大约有644公里的路程,路上她搭了个便车,车上是一家三口,男主人卡门龙,妻子叫珍尼斯。
半途中,她突然被勒令举起双手,蒙上眼睛,卡罗被带到了一个屋子的地窖里。
卡罗清楚记得卡门龙把她身上的衣服脱去,一条鞭子抽打在她的身上。
以后每天,卡罗先被毒打一顿,然后吊在门檐上,脚尖仅仅踮到一点点地面。
卡罗刚开始还拼命挣扎,卡罗最初的一段时间完全生活在黑暗之中,卡门龙特意用金属做了一个双层头罩和像棺材一样的箱子,她在里面不能吃、喝、听、看。
卡门龙是一个虐待狂,他崇拜古代的奴隶社会,长期沉迷于带有暴力倾向的色情文学,他把卡罗当成自己的俘虏,而自己就是奴隶主。
从卡罗的身上,他得到了征服感和占有感的满足。
在这个小镇,卡门龙夫妇看起来是极为平凡和不起眼的邻居,他们和平常人一样,白天去上班、购物,晚上回家睡觉。
卡门龙在当地的一家木材加工厂工作,他们的邻居评价这是很爱安静的三口之家。
但是从来没有人了解这一家子的背景。
在邻居的眼里,卡门龙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他不善和人交友,只喜欢默默一个人干活。
卡门龙几年前毕业于当地的一所高中,然后在1973年遇上了当时只有15岁的珍尼斯。
珍尼斯患有轻度癫痫病,卡门龙就是看上了她对自己百依百顺的优点。
卡门龙认为,只要有男人肯要珍尼斯,珍尼斯一定会为这个男人付出任何代价。
卡门龙疯起来的时候会把卡罗的头按在水里,直至几乎窒息,或者接通电线,或者用手扼她的脖子。
而鞭打是每天的家常便饭,有时卡门龙还拍下卡罗的照片,然后在家里冲洗。
每当卡门龙折磨卡罗的时候,他就会变得异常兴奋。
卡门龙还想出了千奇百怪的主意来实施自己的虐待欲,包括在地下杂志上剪下一份据称是出售灵魂的契约,强迫卡罗签下。
他还在卡罗的阴唇上穿了一个洞,说这是他们的“结婚戒指”,并说希望有一天可以和她生孩子。
当确定卡罗不会试图逃跑时,卡门龙决定要和卡罗结婚。
自此,卡罗有了更多的自由,她可以每天去洗澡、干家务活,甚至允许她出外慢跑,而卡罗每次总是会回来。
一些邻居也开始看到了卡罗,他们都以为她是这家的保姆。
1980年,卡罗甚至可以到外面打工。
实际上已被绑架了三年的卡罗这时有许多机会可以逃跑,但是她并没有这样做。
卡罗被囚禁了7年,直到卡门龙的妻子珍尼斯突然良心发现,加上嫉妒卡罗的“得宠”,帮助她逃离了这个地狱。
难以置信的是,卡罗在回到自己的家以后,还一直打电话给卡门龙,他哭着企求她回来,而卡罗向他保证决不起诉他。
直到卡门龙的妻子珍尼斯离开了卡门龙,找到了一个心理医生,他们聊了将近2个小时,珍尼斯把故事全部说了出来,心理医生报了警。
1984年11月,卡门龙被正式逮捕。
在法庭上,主控官描述了卡门龙最喜爱的一部电影,片中讲述了一个虐待狂绑架了一个年轻的姑娘,并把她变成一个顺从的性奴。
这个女孩最终变得忠心耿耿,甚至为她的“主人”牺牲了生命。
主控官试图以这种戏剧化的形象,向陪审团证明卡门龙如何深受这部电影的影响,而卡罗也和片中的女孩一样,被卡门龙完完全全洗了脑而丧失了个人的意志。
此外,压在卡罗身上的是一种无形的恐惧和枷锁,因为害怕报复,所以她一直不敢逃走。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分析 一项关于女性参与性虐待案件的研究中,他们通过访问了20多个女同谋犯(包括卡罗和珍尼斯)和分析她们的心理特征,指出男性患有幻想症和虐待症,通常很容易影响他身边的女性,而使她们也逐渐参与其中。
当女性参与作案后,她们对男人的依赖就会越来越强,而自我的独立性就越来越低。
如果感到自己被疏远,她们就会变得不可忍受。
这就是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这种病常常发生在一些被绑架受害者、被虐待的妻子、被囚禁的犯人身上,他们会逐渐适应于被虐待和被囚禁。
研究者把这种现象称为“精神冬眠”,受害者以自我麻木和服从的方式保护自己免受更大伤害,这种麻木和服从久而久之变成了一种习惯,甚至愿意为主人卖命或掉进“爱河”。
平时很多人初次了解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应该是从港剧《谈判专家》,里面提到心理学上的“斯德哥尔摩现象”。
剧中,被大智绑架的那些同事,他们都是出于公司领导盘剥及欺压员工的事实才会对绑架者大智产生同情和帮助的,而不是所谓的产生了“斯德哥尔摩现象”,难道人质和绑架者产生正面感情就是“斯德哥尔摩现象”。
因此,对于此现象的争议和研究还在继续。
不过,当今很多人已经开始将这个词汇运用到对一些事物的比喻评论上,不论其使用恰当与否,这些已经表明了这个现象已经开始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关注。
················································· 出于对罪犯的畏惧,被害人为了转移心理压力,分裂出另外一种思想,把受到伤害(攻击、压迫、禁闭等)当成理所当然的,把受到的施舍(食物、外界消息、甚至生存权利)当成恩惠。
如此经过长时间的或短时间,高浓度的对待,就会把开始对犯人的恨,转变为畏,再转变为爱。
以减少心理压力。
而最后,由警察救出来后,由于前期的转变持续时间过长,已经对精神产生错觉,错误以为一旦失去施恩者(施暴者),自己将重新回到一开始被压迫,受伤害的过程。
因此,在众多案例中,都可以看见受害者拯救施暴者的情况。
同时,又对把受害者们拯救出来的警察,法官,律师等报以敌视,是因为受害者们知道,就算敌视、仇恨、甚至伤害这些人,这些人都不会为其带来伤害,因此……站在施暴者一边,对抗警察,法官,律师等帮助过她的人。
用最简单的中文来表达的话,可以这样说:爱不能恨的,恨可以恨的。
难以康复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曾经写出惊世骇俗《莎菲女士日记》的丁玲, 1957年百花齐放时,因为放了一下,被打成右派。
1979年平反后,丁玲却对把她打成右派的领导韦广祯非但没有微辞,反而主动、积极地为其辩护,大家都觉得很奇怪。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丁玲对那些与她同样遭受迫害的人不但没有同情,反而言辞激进,比那个左派领导还要左。
有人就想:丁玲一定是被逼的。
但后来的事实表明,她真就是这么感觉、这么认为的。
郭沫若在 “十年动乱”期间出过一本《李白与杜甫》。
这本郭老一生最后的文学评论专著,结果是毁了他一世声名。
面对文化大革命红潮,郭老曾宣称自己以往的所有作品都只配付之一炬。
读过《天上的街市》、《棠棣之花》、《甲申三百年祭》……的人如我辈者,岂能不大跌眼镜
有人又想:郭老也一定是被逼的。
但事实是,他也真就是这么感觉、这么认为的。
何以至此
说白了,也就那末回事:求生的本能、自保的意识。
重压之下无反弹,还说重压舒坦,甚至舒坦得很;扭曲之下无反转,反说扭曲舒张,甚至舒张得很。
由此,我们似乎也可观察到此间人(哪怕是名人、伟人)的复杂性、两面性———其实岂止此间人,外间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1973年8月23日,瑞典斯德哥尔摩一家银行突然闯进两个全副武装的劫匪,一边狂扫乱射一边高喊Party(晚会)开始了。
几位女职员被劫匪关到地下室。
6天后,警察终于靠近了她们,但这几位女职员却拒绝营救,还声言警方可能加害于她们。
为什么
几天后,随着人质的获救,原因也弄清了: 在这段时间里,劫匪除了威胁她们外,还让她们深信:她们随时都可能被枪毙。
但在这种最极端的情形下,劫匪并没有伤害她们,也没开枪,还给她们水和食物,结果令这些女职员心存感激,以致反而担心起外界的营救会坏事。
所以她们被营救出来后,人们根本听不到她们对劫匪的控诉,相反的,一位女士说:他们两个根本就不是坏人,我已经和其中一个订了婚。
还有一位女士忙着在国际间筹款,为一个劫匪建立辩护基金。
被劫持者居然认同劫持者,还为劫持者鸣冤叫屈、提供帮助,一时间令全世界舆论瞠目结舌。
之后,一种被确认了的社会心理疾患就被称作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是人的求生欲和自保意识在生命受到极端威胁时的一种本能反应。
问题在于,一般人都有求生欲和自保意识,但却未必会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也就是说,一个人罹患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症,还需一定的条件: 第一,有某种力量能使你切实感受到一种无可逃避的恐怖和紧张,你的身家性命随时都可倾覆;而在何时何处倾覆,或者是不是一定倾覆,则取决于这个施力的人。
第二,这个施力者会施予你各种小恩小惠,特别是在你已经绝望的情况下,让你感恩戴德。
第三,他能将你与外界的交流完全隔绝,你所能得到的信息和思想,都是他所能控制、经他挑选后所给予你的,简言之,你被他导向。
第四,他会让你随时随刻都感到,除了顺从他、听他摆布、任他宰割,你无处可藏、无路可逃。
这四个条件一旦具备,就形成了一个框架,你一旦置身其中,就会罹患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很显然,这个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必有一个制造者。
这个制造者可以是镇关西牛二,也可是一个两个绑匪,当然也可是一个团伙或一个组织,甚至是一架国家机器。
同样,作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罹患者,可以是一个两个人,也可是一群人、一个族群、一个民族乃至整个国家。
众口铄金。
想当年,在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岁月里,每隔几年就必须斗一次;于是,夫妻反目,父子为敌,母女成仇,师生操戈,童叟相欺,老幼互恶,妇孺陌路,同事揭批,邻里告发,上下争宠,忽东悠西……于是,千百万人上亿人几亿人就都成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
更可怕也更可悲的是由此孳生出来的一种无悔论和母子论———正是在这种天子父母官文化的历史必然性名义下,一次次忤逆人性的大迫害大屠杀大清洗,一桩桩骇人听闻的罪行和暴力,一幕幕肮脏阴暗的交易和欺骗,一场场铁血与电火的洗礼,一出出倒行逆施的指鹿为马和黑色闹剧,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周而复始,从而,一天天病入膏肓的冷漠和麻木,最终使方正道德和良知价值在国人心中根本地丧失了地位。
如今,公开的普遍的红色恐怖消褪了,在市场化大潮的裹挟之下,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公开的制造者以及普遍的患者也不多了,但这病症并不那么好医治。
一则因为此症的隐蔽制造者和局部患者还不少,二则因为心道的传统还在;且两者又都往往处在关乎众生的关键位置,故极易导致局中人反复的创伤、反复的患病,如此一代一代又一代,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就很难康复。
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就有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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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的生活》的内容概括
失踪的生活 作者:夏榆 1998年的秋天,我把自己的栖身之所从北京的东区搬到西区。
西区是高科技区,有很多让我感到亲近的东西,海淀图书城、著名的北京大学,还有颇具气势的绿化带,所有这些都让我感到魅惑。
我是野路子出来的人,所受的正规教育有限,没进过大学课堂,早年是拒绝进,拒绝被教育体制洗脑,后来是想进又没有了机会进。
所以我在搬往西区时主要一个愿望就是想看着那些曾经风云激荡的著名学府,我知道从那里诞生过一代又一代心智优秀的杰出人物,那些人物让我有高山仰止的感觉。
从那些大学的门前经过时我感到自己是在思想王国的边界穿行。
我在靠近北京大学的西苑乡找了一间农民的房子住下来,我当时颇为得意自己的位置,我觉得我从此是进可攻退可守了,我要写作的时候就退隐到乡间的居所,要出去玩耍就可进入城市的繁华地带。
我同时拥有寂静和喧嚣,简朴和繁华,我是如此紧密地靠近着一个国家的文化和思想的中心领地,而所有这些都曾经是我少年时代的梦想,如此切近的靠近我的梦想,我对自己很满意。
对一个外省的写作者而言,我感觉这是我在几年的自由写作生涯中最为理想的状态。
但是这样的状态也会有问题出现,那就是我再次失去了我的邮址。
失去邮址对很多和我有关联的人来说,也就意味着我从这座城市的消失,我的父母、爱人、兄弟、朋友,他们无法找到我,我成了一个不在场的人,虽然我还在其中漂流,但没有人知道我的行踪。
我当时很穷,没有呼机,没有手机,没有一个城市现代人所有的通讯手段的结果就是我跟外界彻底地隔绝。
我就像一颗融入沙漠的沙粒,遗失在人群中了。
在那样的状态人很容易照见自己无助脆弱孤寂的本性。
我明白自由是一把双刃剑,在我体验着舒展、欢畅和突破限制的快乐的同时,我也要承担孤寂、威胁、没有安全感。
人需要亲人的交流,需要被朋友记住,失去了这些人的存在就会变得虚无。
失去邮址让我有一种被抛掷的感觉,在我开始新的生活前,我想找到一个新的邮址。
就像船需要靠近一个新的河岸。
我找到的一个新邮址是海淀区西苑乡的乡政府,有人告诉我这个地区所有的信件都集中在那儿。
我步行了两千米找到那个地方,我看到所谓的邮寄处其实是乡政府办公室的窗台。
那个窗台蒙满灰尘,每天从邮局送来的信件都堆积在那里。
我还看到一个三尺见方的竹筐,那个竹筐里积满过期没有被取走的信。
那些信件因为日久天长风吹日晒变得发脆发黄字迹消退。
那些无法投递的信件让我想到它们的书写者以及它们要抵达的收信人的命运。
这些人和我在城市里看到的地铁里卖唱的民间艺人、地下通道露宿的打工者相似,他们和我同出自一种背景。
打工者和各种类型的流亡者其命运同出一辙,从不好的地方奔向较好的地方,从政治和经济的死水向先进的社会的转移成为世纪之潮,而人类的移位和错位现象成为20世纪乃至21世纪最为普遍的现象。
和安居比,漂流是人存在的另一种状态。
有一些人注定生活在路上,他们寻求梦想、难以安于现状,他们是一些无根的人,悬浮的人。
作为京城最为经典的场景,我曾经在北京火车站西侧的崇文门劳务市场看见过他们的身影,那些人形容枯槁满面尘土,他们眼神空洞表情木然,他们的衣襟上别着标示着他们身份的名称:厨师、瓦工、油漆匠、屠宰、电器修理、电脑销售、保姆。
那些人排着长长的队伍,或是在烈日下,或是在寒风里等待着走向他们的机遇。
而最为壮观的图景是每到节假日的返乡潮,那些收工回乡的人如同浩荡的潮水冲击着车站、港口、机场。
这些远离家园的飘零者,他们四处游走寻求梦想,依靠出卖体力或智商获取维生的资本,他们中间有的依靠奋斗拼打浮出城市水面,有的依然颠沛流离不知所终。
新的邮址建立以后,我经常去看我的信。
作为公民权利之一的通讯自由的保障,在漂流者中间的处境和遭遇让我对这个新到的地方不信任,我担心我会有重要的信件被这里的管理人员漫不经心地处置而遗失,所以我是去看信最勤的一个人。
我的勤勉让乡管理人员很烦,也让他们对待那些信件的态度更粗暴更恶劣。
新到的信件只在窗台搁置一个星期后就被收归到竹筐里,混杂在陈旧的无法投递的废信中。
我想在乡政府人员的眼里,来这里取信的人都是没有固定住所的人,这些人是可以不予重视的。
而更多权力者会认为,没有固定住所就是没有经济保障户籍保障的人,肯定就是盲流者,而盲流者,那些离弃了户籍限定,脱离单位或原有社区保护试图自由迁徙的人,在他们寻求自由的道路上就沦为被任意侵犯个人尊严和公民权利的一群人,成为这个社会游离于体制之外最卑贱最低下的一类人群。
那些不断堆积的过期没有被取走的信件让我看到一些人的命运。
一些奔走的颠沛流离者的命运。
有一天我在那些积聚的信件中看到一张明信片,那是一张很普通的明信片,印着红色或绿色的花卉、抽奖号码,这样的明信片在节日来临的时候会满世界飞。
让我注意的是写在上边的字: 姐姐,冬天来了,我这里很冷。
盼你能寄来棉衣。
千万千万。
注意到这张明信片是来自京城远郊的一个少管所。
我看到那些歪扭的字迹,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想到了那个人,他因为寒冷和罪在严冬里孤立无助。
那封信的到达让我感到是我生活中的一个事件。
我看那种呼求犹如我的呼求,我希望它被听到,希望它获得反应和回响。
我开始牵挂着希望它能被按时取走。
还是在家乡的时候,我住处的附近就有一个在监狱服刑的人,他的爱人病了,患了不治之症,有人给那人捎信,那个罪人经过繁复的程序请假回家探视爱人,但在他回家的途中他的爱人就病逝了,于是我们在他回家的那个夜晚听到了最为恸切哀伤的男人的哭嚎。
寒冬逼近,街上开始出现肃杀的景象,天色终日昏暗,茂密的树林凋零成光秃的枝垭。
在外漂流的人在那时会感到思乡的哀愁。
那几天我去乡政府的时间更多了,我去甚至都不为看自己的来信,我去的目的就是想看见那封呼救的明信片被取走,然后御寒的棉衣或棉被会在寒冬来临之际寄达那个被大墙、寒冷和罪围困的少年。
那个少年不是我,不是我的兄弟,应该说我的关切不应该这样强烈,但我的恻隐之心让我觉得仿佛那就是我,仿佛就是我的兄弟。
我觉得那个少年的境遇有可能会是我的境遇,我没有遭逢并不能说明我就不会遭逢。
让我感到焦虑的是,连着一个星期那封信都没有被取走。
我看见那张明信片变得越来越脏,它被新的信件覆盖,压到底层。
每次见到它我能做的就是把它从堆积的底部翻出来,放到一堆信件的上端,我希望能被它的主人收到阅读,或者最少能被熟悉它的主人的人看到然后转告。
但是又过去两个星期,我看到那封信依旧在那儿,只是形容更脏更憔悴。
在寒冬来临之后它就蒙满尘埃。
几天以后,我又看见一张相似的明信片,依旧是那种歪扭的字迹,依旧是那个地址,落款处依旧是那个名字。
不一样的是它的呼求的语气。
我看见那上边写着: 姐:我病了,昨天发烧了,这里的天气更冷了,盼姐能寄棉衣给我。
千万千万。
看着那些歪扭的字迹,我甚至想这个执笔者有可能是一个比较敏感的孩子呢,那可能是一个和姐姐相依为命的男孩子。
从前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孩子,我在贫困、荒芜而又孤寂的少年时代一直爱恋着长我五岁的姐姐。
我童年时走失过,晚上从很远的地方回家,怎么也走不回,天色越来越黑,我的惊恐越来越盛,树影都让我感觉惊悸,我不断地尝试着有可能回家的路,但我总是到不了家。
直到我看到穿过荒滩找我的姐姐,我突然就把压抑在心里的哭声爆发出来。
16岁的时候姐到遥远的边地插队去了,我一个人留在家里,我有父母陪伴,但我就是渴望和想念姐姐。
那时候我对姐的渴望就类似这样的渴望,对我来说姐是温暖、爱和佑护。
那是我成长的少年时代无法离弃的元素。
我对那两封信的牵挂日益加剧,因为它的更加紧迫的呼求。
但是我看到在一个星期之后,那两张明信片依旧夹在那些陈旧的信件里,它被尘埃所覆盖,字迹已经开始消退,而信件的收发者依旧是那副困倦麻木的冷脸。
那时候我就想做个信使,我终于想代替那个孩子去找他的姐姐,我想让那个孩子在寒冷、困境中的呼求送达它的去处。
有一天我抄写了那两封信要寄达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苑乡张中堂公寓015室 周洁 我骑着我的自行车,我就像一个热爱投递工作的信使。
我去了那个名叫张中堂的公寓,我看到那里住满了各种年龄各种职业性别不同的外省人。
我找到公寓的老板,我说了我的来意,那个穿着镶了狐皮领棕色皮衣的中年人用审慎的目光打量我几个来回后说: 你来晚了,周洁两个星期前割破静脉自杀了。
我听着那个人的描述,他说不清楚为什么,周洁就自杀了,她反锁着门,血流了很多,第二天黄昏的时候有人看到从门隙流出的血迹才知道她出事了。
中年人在叙述中表现出不满的神情,他说:她一死了之,我可倒霉了。
应该说我没有感到震惊,在外漂流几年我已经见惯或听惯类似周洁的故事。
我握着写有周洁名字和地址的字条,重新回到收信处,我看着那两张混在众多信件中开始发旧的明信片,默念着写在上边的那个被寒冷所困的孩子的呼求。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2期
听听大家的意见
你列出的都是负面的因素,如果只有负面因素,那很简单,你肯定早就辞了。
所以,一定还有你放不下的正面因素,比如:人脉关系、现有的地位、面子等等。
不妨列一张表,把选择的得与失、自己的需要都写出来,有利于自己做出决断。
另外,也许在诸多无法考虑清楚的事情当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沉默成本”。
给你推荐一篇文章,祝你能更加理性地分析自己的真正需要,做出自己的选择。
中国青年报->> 青春热线 沉没成本:前期投入就像万能胶
2006-10-25 宫学萍 既成的事实都是已经沉没掉的 我的衣柜里有一件红色外套。
买下它是因为那天我逛了一下午的街,没找到满意的,又不甘心白来一趟,就放低要求随便拿了一件,结果一到家就发现它根本不适合我。
可是,几天后我还是穿着它去上班,因为总觉得新衣服一次都不穿,实属浪费,钱就白花了。
于是,我就穿着这件该死的红外套,像个大红灯笼一样在公司里晃悠了一整天。
后来,一个学经济的朋友指出,我在这件事上连续犯了两次同样的错误——买衣服只因为逛了很久的街,穿衣服只因为花过了钞票。
这种 “傻事”在行为决策学上叫作“沉没成本谬误”。
意思是说:人们在判断是否要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实际上只应该考虑两个因素:“它将给你带来多少好处”和“你需要为它付出多大成本”。
但是,很多人还是习惯于把之前已经为这件事做过的投入也考虑进来——虽然这些投入不管是对是错,都是不可能再收回的了。
实际上,我逛了一个下午商场,花费掉的时间、精力,以及为此忍受的双脚肿胀都是既成事实,都是“沉没”掉的。
那么,在我决定要不要购买那件红外套时,我就不应该再考虑这些因素,而仅仅需要比较它能给我带来的快乐和满足是否会超过我为它付出的钞票。
同样的道理,买衣服的钱已经花掉了之后,穿不穿都不能把钱再收回来,那么,只有能够让我穿着舒适、看起来漂亮的衣服,才是把它穿在身上的好理由。
也就是说,理性人做决策时,仅需比较下一步行为需要付出的成本和将来可收回的收益。
至于在此之前的事情,不管怎样都是一个确定的常数了,不应该影响我们其后的决策。
遗憾的是,许多研究都表明,正常人往往都是亚理性的,生活中像我这样犯傻的人不是随处可见吗
总把希望寄托在“说不定”的将来转机上 邻居杨阿姨见朋友家的孩子钢琴弹得不错,心里觉得痒痒,也买来一架摆在客厅里。
俗话说:“马都买了,还舍不得鞍吗
”她又花钱请老师来上门辅导,可女儿雯雯就是不喜欢,老师也几次说孩子不能勉强,暗示雯雯不是这块料儿。
可杨阿姨不愿意就这样放弃了,常常语重心长地教育雯雯:“家里花了将近一万块钱买的钢琴,总不能只当个摆设。
好好练琴,说不定将来就有成绩呢
” 还有我的大学同学小顾,他在那个市场营销的岗位上已经待了三年多了。
不用别人说,他也知道自己的脾气性格天生就不适应干这一行。
但是,他没有尝试跳槽的勇气,因为他总觉得,好歹已经干了这么久,要是真的离开现在的公司,以前的积累岂不是白白浪费了吗
不管怎么说,自己也算得上一名老员工,再等等,说不定将来就轮到他提升了呢
杨阿姨只记得买钢琴花了很多钱,却没注意到她正在继续浪费雯雯的时间;小顾只看见自己三年的积累,却没想明白在没有希望的位子上再浪费三年也是枉然。
他们都拒绝面对现实,不肯承认先前犯了错误,而是把希望寄托在“说不定”的将来转机上。
像这样的例子简直太多了
有人守着双方难受的婚姻坚持不放,觉得离婚就等于浪费了曾经付出的情感和时间;有人攥着一跌再跌的股票就是不抛,生怕有一天股市反弹自己会后悔不已。
为什么这“沉没成本谬误”的魔力如此巨大,明明是沉入大海的银币,却让人难以割舍,不肯抬起头来看看前方呢
人有一种天然维护自己的倾向 心理学中的“认知一致”理论,正好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人们对行为对象的认知(包括观念、态度、价值、评价等)和实际采取的行动之间需要保持协调一致,不然我们就会觉得别扭、不舒服。
比如喜欢吃糖,所以总买甜食;讨厌烟味,所以离抽烟的人远一些。
而且,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在头脑里先形成认知判断,据此做出决定,然后身体才采取相应的行动。
所以,我们总是在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
但是,认知决定行动,行动反过来也会影响认知,做过的行动的确会影响我们对相关人、事、物的观点和评价。
自己做过的事情,如果遇到了和一开始设想不一样的评价,或者得到负面的反馈,人们多会本能地为自己的行为做辩护,努力解释采取该行为的正确性。
就好像当我在镜中看见自己穿着腰身臃肿的红外套时,心里却在暗暗对自己说:“也不是很差啊,至少显得我的肤色很好啊
”其实这不过是一种自我安慰,不愿承认自己花了冤枉钱。
没办法,谁也不会轻易承认自己是傻瓜,人们有一种天然地维护自己的倾向。
特别是那些自信心、自尊心很强的人,更是难以正视自己做过的行为。
就算现实明明白白地证明他们之前做错了,他们也会寻找各种说服别人和自己的理由,试图通过“把事情继续做完”的方式挽回“沉没成本”。
可惜,并不是只要坚持到底就一定会胜利,撞了南墙也不回头,最终结果只能是头破血流。
实际上,这样为了追回沉没成本而继续追加投资,却常常导致最终更多的损失。
所以,如果你好不容易明白过来自己做了错事,就别再固执地期待奇迹发生,大大方方承认好了。
既然过去的不可能更改,不妨干脆把它们搁在一边,设想自己每一次的选择都是从零开始,只做将来对自己最有利的事情。
从这个意义上讲,“不要为打翻的牛奶哭泣”实在是一句经典。
帮助我们矫正不合理的放弃行为
不过话说回来,“沉没成本”也不是完全有害,有些时候,以毒攻毒也大有用途。
现在大家都十分关注身体健康,可我们的健身计划却常常难以执行下去。
因为每天总有那么多事情会无情地占用掉我们的时间:加班、做家务、看电视剧,还有需要接电话聊到深夜的好朋友。
这时候,我们就可以给自己事先设置一个“沉没成本”——选择一家比较贵的健身中心,付掉一笔数目不小、至少要让你想起来就心疼不已的会员费。
如此一来,当我们嫌麻烦犯懒不想去锻炼的时候,掰掰手指,算算为此花掉的大把钞票,很可能就改变主意动身去了。
这是因为,沉没成本的本质是使人们舍不得理性地放弃,那么在遇到一些不理性的放弃行为时,它又可以反过来把我们往理性的方向拉上一把,使我们的行为更加忠实于当初的目的,帮助我们不要半途而废。
最后给大家讲个笑话,知道经济学家把结婚钻戒叫什么吗
没错,沉没成本。
女孩子想把男朋友留在身边,就是多让他给自己买昂贵的礼物,最好就是大钻石。
久而久之,她的男朋友在这个女孩子身上投入了这么多的“成本”,如果再换人,那些大钻石可就变成“沉没”掉的了,当然就更加舍不得离开他的女朋友喽
谁知道有关外国童谣的发展史及风格的资料
美国民谣的百年历程 我们再也无法考证那些原始布鲁斯或民歌创造者的生平甚至名字了。
我们能做的,不过是通过一个世纪来听后继者们录制的唱片:来唤回过去,冲刷我们还不至于太过退化的情感。
这些唱片极大地拓宽了过往岁月里仅利用口耳相传传播音乐的渠道,更大的意意在于:它们在世界的传播,启发了整个人类的创造力与理解力,记录历史并延长我们的记忆。
建立这一唱片库——美国国会图书馆录音资料库的行动,来自民谣学者约翰·卢马克巴与艾伦·卢马克思父子他们从30年代开始,陆续在美国各州乡村、田野、街道甚至监狱里,为民间歇手留下录音,几乎是单枪匹马地完成了一项搜集整理美利坚各类民间音乐的浩大工程;无论黑人或白人,这些参与录音的歌手通被称为“游吟诗人”(Chauffeur),在大众的词汇库里,Chauffeur这个词通常被人们意为“雇佣司机”。
他们都有着流浪的生活背景,流浪一方面提供改善自身生存环境的可能,另一方面是在无意状态下,实现了不同艺人之间音乐的碰撞、融合。
等历史走完这一段,我们发现这后一方面是尤其重要的。
而绰号“铅肚”的胡迪·莱德贝特,无疑是流浪艺人中最突出的典型。
“铅肚”早年在西路易斯安那和东得克萨斯谋生,从白人矿工那里学习一些牛仔歌曲、苏格兰民歌及钢琴弹奏曲。
1912年,在盲人莱蒙·杰佛逊的指导下,“铅肚”学弹了十二弦吉他并建立起他自己独立的个人布鲁斯风格。
“铅肚”后来因杀人罪服刑,当其身陷团圆之际,又意外地得到那些源于18世纪或更早时期的众多黑人囚歌。
由“铅肚”首录的欧洲民谣〈〈加利斯·波尔》,法式舞曲《水壶沸腾》,牛仔情歌《爸爸,我来了入劳动号子《带上锤子〉〉,南方废奴民歌《约翰·哈迪》,福音歌曲《玛丽,别哭》,囚歌《肖提·乔治》和《谁是回来的鹿》,以及12张专辑唱片,成为国会图书馆最有价值的有声资料。
通过一系列录音、电台广播和学院巡演,“铅肚”成为第一位具有国际影响的黑人民歌手。
继“铅肚”莱德贝特之后,又有布朗尼·麦基、索尼·特里桑·豪斯、索尼·鲍伊·威廉姆森和“混水”等,他们陆续参与了国会图书馆的录音。
杰西·福勒是一位善于学习别人曲调,然后配以自传式唱词的游吟歌手。
福勒从幼年就开始用自制的五弦琴进行弹唱,其游吟生涯从亚特兰大辗转芝加哥再转往加利福尼亚;沿途,福勒除了作街头表演,也靠制作手工艺品来维持生计。
福勒从教堂里学会了诸如《恩情浩荡》、《不久以后》这些福音歌曲,流浪生活的丰富经历和见闻,最后化成福勒滔滔不绝的歌曲资源。
杰西·福勒用与众不同的独门乐器脚踏击弦贝司,配上吉他、口琴组成—人乐团,录制过一大批原始格调的民谣作品,其中以《化作爱之咖啡屋》与《引日金山低吟布鲁斯》最为著名,前者也是鲍勃·迪伦的启蒙之作。
说起来,艾伦·卢马克思自己也算一位不错的民歌手,除了帮助别人录音,卢马克思也录制了《得州民歌》和《我唱美国民谣》这两张自己的作品。
随着工作进展,通过参与艾文·麦考尔的广播节目《民谣与布鲁斯》的演出,卢马克思比较了英美两地传统音乐的源流与演变,然后推出里奇一家的录音,此时,里奇一家刚刚从苏格兰来到得克萨斯,使一组《南方世俗民歌集》得以流传。
随后又有盲人吉他手唐·沃森与克拉伦斯·阿什利、查理·麦考伊等相继被卢马克思发现并留下了珍贵的声音史料。
60年代初,城市民谣在商业上取得了一时之盛,这主要仰仗了众多演唱组的涌现。
这些组合带来了多种乐器的丰富配合,多层次和声的丰富变化;加上伍迪·加思里、皮特·西格,以及《小拳击手》作者马尔文那·雷诺兹,在此之前已经作出了无比雄辩的示范——歌曲创作源于民歌高于民歌,创造源于传统又超乎传统,打开了声音题材和歌词题材的广阔包容性;这些,使得金斯顿三重唱的专辑《至多入《我们来了入“石灰石”的同名专辑,“高地族人”用多种语言演唱的作品,四兄弟演唱组翻唱的皮特·西格的《花归何处》,迅速红遍全美,进而影响了全球音乐市场。
甚至日后的鲍勃·迪伦,也是依靠这类民谣演唱组如“彼得、保罗和玛丽”的翻唱,才得以扬伟名于天下。
总体来看,这是些取材于欧陆传统民谣但又辅之以黑人布鲁斯和拉格泰姆风格的作品,这一创作特色,构成了美国民谣的主体特征。
在60年代,音乐上的黑白界线,在绝大多数民谣歌手和词曲创造者心中已经消失。
这些歌手大都会受“铅肚”、波尔·艾夫斯,然后是伍迪·加思里、金·里奇,再后是汉克·威廉姆斯作品《老奥普利》的启迪。
女歌手卡洛林·赫斯特首张专辑邀请鲍勃·迪伦作伴奏乐手,并用绝非甜美的嗓音征服了听众,被视为新时期的金·里奇。
赫斯特广阔的歌曲来源也是一个成功的因素,布鲁斯、西班牙民谣,以及传统欧陆民谣,都在同一张专辑甚至同一首作品里出现了,这种多民族音乐的广泛融合,预示了此后民谣发展的重要方向。
鲍勃·迪伦成为引导新民谣发展的主导。
他在大学时接触欧美杰出现代诗人的作品,逐步进入左翼的民谣演唱圈子。
与他交往的有著名民歌手伍迪·加思里,也有杰出的嚎叫派诗人艾伦·金斯堡。
迪伦的第一张专辑是一些12小节的标准布鲁斯,收录的尽是黑人们传统的老歌,据说这是一张连民间布鲁斯老艺人都肃然起敬的唱片。
两首创作歌曲中,迪论写了一首《献给伍迪之歌》,一方面是向伍迪·加思里致敬,另一方面是向世人宣布:要成为新的民歌手、必须拥有像伍迪·加思里那样的人格精神。
在随后的5年中,鲍勃·迪伦出版了一系列经典专辑,包括《放径自流的鲍勃·迪伦》、《时代在变》、《席卷而归》、《重返61号高速公路〉〉、《无数金发女郎》等,这些作品影响了几乎所有门类的艺术家,也奠定了迪伦在民谣复兴运动中旗手的地位。
我们可以从强烈抨击时弊的民谣歌手菲尔·奥奇斯的作品《一切不过是命运》中感到鲍勃·迪伦与伍迪·加思里、鲍勃·吉布森、汤姆·帕克斯顿的影响,还可以从擅长演唱情歌的梯姆·哈丁以及梯姆·巴克利身上发现鲍勃·迪伦的作用。
后来,迪伦放弃原声吉他民谣,转向电声摇滚,创立了民谣摇滚,而他早期优美而不失激烈的歌词和诗篇,此时却在大西洋两岸唤醒众多摇滚歌手,其中包括约翰·列农和米克·贾格尔。
迪伦使他们从狭隘的情爱题材中醒来,视线转向更宽广的社会、政治、文化领域。
如果没有这后来的变化,甲壳虫和滚石乐团将不会成就在摇滚史上的伟名。
迪伦的歌词一直是象征性的,早期是枝叶纷披的隐喻和意象,后期是大量的《圣经·旧约》典故,这与传统民谣截然不同。
迪伦将晦涩多义的现代诗与民间歌唱质朴的旋律结合在一起,使60年代的民谣成了知识分子的先锋艺术。
他在歌词上的创作深受法国象征诗派影响,歌词中充满广阔的暗示和哲理性的意象。
这时,民谣已不单是民间传统的代名词,也是时代的象征,和民间思想的代言。
但迪伦始终并不把自己视为抗议歌手,而坚持歌曲只是他个人内心的独白。
正是这可贵的真实性原则,接通了个人生命与时代命运的脉络。
在迪伦辉煌的音乐生涯之前,也就是1962年的年底,他到英国去住过一段时间。
英国的传统民谣叙事曲,是美国民谣的根,迪伦去那里正是为了体会传统民谣的深境,上一堂非正规的民谣音乐课。
在那儿,迪伦结识了英国民谣歌手马丁·卡什。
卡什教给迫伦许多有关传统英国民谣的知识。
在卡什所推荐的歌曲中,有两首歌给迪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弗兰克林勋爵》和《斯卡布罗市场》。
后来,迪伦改编了这两首曲于,前者成了著名的《鲍勃·迪伦之梦》,后者则成了旋律优美的两首情歌的素材——一首是《从北方来的女孩》一首是《西班牙皮靴》。
在卡什与其他许多民谣乐手的影响下,迪伦创作了近10首英国传统民谣形式的歌曲,流传广远的曲目包括《战争头子》《上帝在谁那边》、《只是个流浪汉》、《再见》。
英国之行为迪伦提供了深厚的创作土壤。
正如迪伦所说,民谣音乐带给人的亲切感是任何别的音乐形式所无法比拟的,这正是民谣真正的魅力所在。
1963年初,迪伦回到纽约开始他行将震撼世界的歌曲创作。
这创作一开始表现为对传统的全神贯注的吸收和改编,其后表现为对这些传统规则和限制的一一打破——这是最有力量的打破,比一切现代派的胡作非为都更为惊人,它是来自于传统内部的颠覆,并最终成为传统自身无比强大的发展和新生。
迪伦是多变的,他以自己的激烈变动紧紧抓住了周遭世界的激烈变动。
正像后来我们所看到的,这是一个变化剧烈的年代。
而迪伦的每一次转向,都恰当地成为时代转向的标志。
不过值得提出和令我们警醒的是,恰恰是迪伦那些封闭的个人性作品,而不是更有名的、红色抗议的、力图捕捉时代脉搏的战歌,才更好地抓住了迪伦的敏感才情,纪录了他身处时代的痛苦和梦想。
迪伦的作品,特别是他早期的作品,毫无疑问,已经成为美国60年代编年史的一部分。
迪伦一直在变。
对这一点,有人赞赏,有人批评,有人婉惜。
这时,反倒是他影响下的另一个歌手,完整地坚持了伍迪·加思里和迪伦早期的抗议立场,这个歌手就是菲尔·奥奇斯。
菲尔·奥奇斯1940年出生于得克萨斯,如果不做歌手,他可能会成为一名记者。
1960年,他从大学新闻专业退学,来到混杂着诗人、艺术家和左翼激进分子的纽约格林威治村,受到左翼思想日益深厚的熏陶。
在新闻界的短暂经历使他认识到:只要他从事着新闻界的事业,他便不可能坚持和忠实于自己的信念。
从此,菲尔·奥奇斯离开了一度试图干出名堂的新闻业,一心一意地扑在了音乐上。
奥奇斯的音乐一直局限在传统民谣的领域,他的歌简单朴实,甚至缺乏变化和发展。
通常独自一人抱把木吉他,一个人一边弹一边唱,一边用交谈和插话与听歌的人交流。
有人称他的歌为时事歌曲,他习惯于以民歌的方式唱诵一些时事新闻,他的第一张专辑就叫——《每条新闻都适合歌唱》。
奥奇斯认为,人们必须重视自己现实的处境,必须反映对一些重大社会事件的真实意见。
这使他在联邦调查局的档案越积越厚,最后多达410页,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一直是被作为一个与政府对着干的人,被当局监视着。
奥奇斯的颠峰时期在1964—1966年,这也是美国民权运动员高涨的时期。
他唱歌,还在杂志上写时事评论,这是两种方式的同一项事业,他喜欢这样与公众自由交谈。
他的歌词就是他的写照,他的公共形象就是他的个人形象,他以个人立场正直地说出真话,抗议美国政策给人民带来的灾难。
在这一点上,菲尔·奥奇斯正像民歌历史上源远流长的游吟歌手所为:叙事性、吟唱传统,用音乐传播消息、同时表达民间的意见。
但奥奇斯的经历是却悲剧性的。
民权运动高涨时期,向时也是美国反共的麦卡锡主义最严酷的时期。
奥奇斯曾在芝加哥的民主集会中被捕,曾被听证会传讯并没收了吉他。
但最严酷的并不是现实的寒冷,而是奥奇斯自己内心的巨大矛盾:过于简单的理想主义,使他越来越深地陷入了对自己的怀疑,陷入了对早期的简单化批判的怀疑。
在留下了6张专辑、100多首歌后,随着年代结束,奥奇斯的激情神秘地消失了。
70年代之后,奥奇斯已很少有新的创作。
这个热情爽朗的人开始酗酒。
直到1975年,他一直努力在反对的越战结束了,在中央花园庆祝集会上,奥奇斯容光焕发,满情欣喜,“他在微风中歌唱,带着一丝疲倦,似乎他.等待这一刻已等了太长时间。
”但次年,他用自己的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理想失落了,复杂的、急剧的时事变化,使现实像开了一场玩笑。
在落魄的那几年,菲尔·奥奇斯说出一句让所有的理想者都会揪心的话:“我担心有一天我会在舞台上笑出声来。
” 1965年7月25日黄昏,万众喧腾的新港艺术节上,鲍勃·迪伦首次上演自己的电声作品,仅仅三首歌后即被鼎沸的倒彩声淹没——尽管伴奏乐手艾尔·库柏、迈克·布隆菲尔德为演出预排了好几个通宵,尽管人们接受了鲍勃·迪伦上场前的两支电声乐团“议院兄弟”与巴特菲尔德布鲁斯乐队。
返台加唱时,鲍勃·迪伦微笑着接过彼德·雅洛递过来的原声木吉他,以一曲《宝贝,一切结束》终结了整场演出。
飞乌的位置,实际上处于民谣摇滚的前沿地带。
后来,这一位置在70年代被雄鹰乐队延续下来。
雄鹰的乐器特色建立于斑鸠琴、木吉他、电吉他和夏威夷吉他上,有优美的和声和旧式的反叛。
无论《亡命之徒》还是《加利福尼亚旅馆》,都是以梦幻和虚构的形式来概括现实,没有其他乐队那么多的矛盾冲突痛切,相反充满劝诫的意味,产生将人们从现实生活中拉走的虚浮感。
从音乐到精神,它们延续了鲍勃·迪伦《约翰·韦斯利·哈丁》的余绪,这一点正与飞鸟类似。
自然,这是后话。
在1967年蒙持利尔流行艺术节后,克罗斯比离开了飞乌,与“野牛春田”乐团成员一起组成C.S.N及C.S.N.Y。
野牛春田人员变动频频,前身是由史蒂芬·斯提尔斯、里奇·福莱以及后来组建“猫妈妈”乐队的拉里·帕克组成的阿哥哥歌手乐队;后来这几个人称来我走时聚时散,在不同时期组成不同名目的乐队。
虽然这些乐队部十分短命,仅有寥寥几张专辑面世,但队中成员,日后都成了左右民谣乐坛的重要人物。
新人飞鸟的乐手金·帕森斯,克拉伦斯·怀待,带来些更根源的乡村音乐,使飞乌随后出版的专辑——《声名狼藉的飞鸟兄弟》、《牧场竞技之甜蜜的心》,都倾向于乡村摇滚,这时队员干脆另组或加入诸如飞饼兄弟、纳什维尔之西之类的乡村团体。
1969年专辑《轻松骑手之叙事曲》,成为总结飞鸟60年代成就的作品,专辑名称来自丹尼斯·胡坡执导的嬉皮文化电影《EasyRider》,电影中两首插曲,也都是飞鸟的手笔。
进入70年代以后,飞鸟的作品一直保持了乡谣作风,他们以亲和的外表,带动了加州西海岸,使之成为继纽约格林威治村之后的又一民谣阵地。
此后,带有民谣特质的西海岸乐团“妈妈和爸爸”以及沙滩男孩开始走红;人们熟知的鲍勃·迪伦、道可·华生、曼斯·里普斯罗姆、莱廷·霍普金斯,新出现的乐团“爱”,吉他大师赖·库德与牙买加歌手泰及·马哈尔和迷幻乐队“精神”的组建者埃及·卡西迪组成的上升之于乐队,一时都成为众人争睹的团体;而在加州另一城市旧金山,也出现以数支乐队为主干的实验民谣阵营:感恩而死,杰弗逊飞机乐团,水银邮政部,以及名气较小但却不能忽略的乌合葡萄乐队。
60年代与整个潮流相伴,纽约的格林威治村民谣大本营里,也出现了倾向于西海岸风格的迷幻民谣组合,较出名的有爱之匙、姜饼、魔术师、布鲁斯马固。
其中颇值得一提的是浊气乐队,由于与嚎叫派诗人艾伦·金斯堡交往甚密,这个乐队的首张专辑即表现了极为反传统的意识,像《为和平杀戮〉〉,《早晨,早晨〉〉,都是当时极具号召力的反战歌曲。
如果完整地看待整个60年代民谣摇滚和迷幻民谣的发展演变,并全面了解全球性的无政府运动和道德解放运动,可以发现贯穿其中的主线一一是“回归自然”。
音乐表征上的驳杂多样,并不能掩去其内在目的的一致性,并且这种驳杂多样恰恰是对这一目的的弘扬。
经过整个60年代的洗礼,这一倍条已扎根于民众并同时成为支撑和左右后继艺术家创作的重要理念。
七八十年代出现的种种潮流,如“作者兼歌手”风潮,“南加州之音”风潮,甚至商业包装出来的与“非主流”风潮等等,实质上都是这种信条下创作的延伸,只是随着历史、地理、习惯的不同而具体方向上有所不同罢了。
1969年最著名的户外演唱会“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可以视为民谣和摇滚在各自发展道路上的节点,引人深思的是 ,两者的交汇融合使两者均赢得了不同程度的新的生命力。
该年鲍勃·迪伦退出汹涌的革命洪流,推出乡村色彩浓郁的约翰·韦斯利·哈丁》和《纳什维尔的空中轮廓队其伴奏乐队队”,以及另外的波可、原脏,改组后的飞鸟,都不同程度地呈现着乡谣的风貌,实践着回到自然、回到大地的口号;而杰逊·布朗,詹姆斯·泰勒,卡罗尔·金,雄鹰乐队及其成员,则这个方向上尝试创作至今。
这其间,广受敬重的艺人首推杰克逊·布朗。
布朗擅长于自然的充满诗意的表现,并带有宗教的隐喻色彩,一些作品时时流露些许政治性的主题。
他的佳作包括《这些日子》、《洪水将至》、《真空中的奔跑》。
受布朗影响,沃伦·译文以《激动的男孩》出现,其有力而古怪的乐风越出了民谣界,对洛杉矶朋克和硬摇滚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80年代,又有拉尔·拉维特、南希·格里菲斯,老牌的约翰·黑特、加埃·克拉克 ,新牌的玛丽·查品·卡彭特,他们均以新时期的“作者兼歌手”身份,继续发表迪伦一布朗式的乡谣风格,他们用民谣的血源 ,有的写圣歌,有的唱城市小调,有的抒发城市化的乡村情怀。
70年代还相继出现卡莉·西蒙和露西·西蒙姐妹,·劳拉·尼罗、兰迪·纽曼、罗顿·万莱特三世,在传统民谣基础上融合黑人布鲁斯和爵士音乐元素,以极为平静的心态描绘现实。
在鲍勃·迪伦离开纯正民谣阵营时,出现了保罗·西蒙和阿特·加芬克尔这个极和谐的二重唱组,他们拥有高超的吉他弹奏、甘美无比的嗓音、优美或超现实主义的歌词。
单飞后的保罗·西蒙逃离了二重唱的风格,成为影响深远的融合民谣发展的主将。
在1972年首张同名专辑中,西蒙大胆起用雷吉音乐。
其后的数张专辑:《节奏西蒙来了》,调和了南方爵士乐;《此情经年,疯狂如故》,揉合了芭莎诺娃(Bassa Nova,巴西桑巴乐与美国冷派爵美国音乐根源之一的非洲音乐融入其中;士乐相遇的产物);近期杰作《雅园》,又将而《圣颂》大量巴西丛林部落音乐的巧妙运用,令人惊叹其视野之广、手法之妙。
保罗·西蒙的后期行为;实际上是把美国民谣与世界其他地区的民歌传统广为沟通。
从《雅园》开始,因为逾越了传统的西方民谣旋律,乍听之下西蒙变得不好听了,实际上是,西蒙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精细、更考究、更追求完美。
他非常注重每一个细节的准确性,甚至到最不起眼的一处拨弦。
而所谓准确,就是使乐音准确无误地表达意图。
《圣颂》的第一到第三首曲子;分别采用了降A大调、降A小调和降B大调,意图通过半个音阶的音调上升,给听众情绪以相应的振奋。
而歌词快速的联想和意象裂变,西蒙自认为是意识流写作,源于内心下意识的自由流动,但随意之中仍保持着精雕细刻。
大致说来,它们以个人随想的形式,包罗了西蒙的个人经历和今日世界之纷繁万象,是神话、传说、科技、现实和幻想跨时空的快速组接;也下意识地体现了西蒙从北美到南美、从西方到东方频繁穿插于三个世界的印象,再现出差异巨大、发展悬殊,从古老文明到现代文明,从高度现代化到高度落后,原始、农耕、工业、高科技共时性地存在于同一个时空里的地球文明现状。
在70年代民谣中,当然也有梯姆·哈丁、梯姆·。
巴克利、埃里克·安德森等较坚持纯正民谣的风格,不过在偶尔一些歌曲中,你还是可以听到一些不同于传统的新鲜的乐意和变化。
而人们俗称的蓝领摇滚,毫无疑问亦属于民谣的一支,其代表性乐队几乎无一例外地接过了鲍勃·迪伦、菲尔·奥奇斯等前辈歌手的抗议之旗。
蓝领摇滚乐风比较硬朗,歌词多写实,更富于现实感,这与以雄鹰乐队为代表的折衷遁世趣味倒是针锋相对。
如果去除乡谣派中的滑音吉他和曼陀铃配器,换上更能突出节奏的乐器,改去演唱中敦厚的鼻音,换上扯不破的引吭高歌,二者也许就相距不远了。
正如其名称所示,蓝领摇滚代表劳动人民。
斯普林斯廷基本代表了东海岸北方工业区的工人,鲍勃·西格、约翰·库格、汤姆·佩蒂则代表西岸南方乡镇的居民,而且一个比一个乡土化。
当然,他们也在多变的现代场景中悄悄变化着,其后期之作已远远背离其早初的乡民立场,有的作品美得惊人也现代得惊人。
在蓝领摇滚中,斯普林斯廷以《生来奔波》《生于美国》最有名,鲍勃·西格有《夜游》,约翰·库格有《美国傻瓜》和《稻草人》,汤姆·佩蒂以《南方口音》和《不变的诺言》出名。
1995年,斯普林斯廷走出了摇滚乐,以配器简单而幽暗的《汤姆·乔德的幽灵》,重新找回伍迪·加思里和年轻时迪伦的那种激进而素朴的民众精神。
专辑中包括多首改编的或基于美国民歌风格的歌曲,以第一人称叙述一个个悲伤的小故事。
总体来说,这个“我”为追求更好的生活,一次次放弃原有的一切,结果却更无所得。
从这些歌中,我们可以看到从30年代一直到今天的移民、偷渡者和流浪工人的侧影,他们为实现永远也不可能实现的梦想,一直在生活的底层苦苦挣扎。
进入80年代,以反映现实、崇尚自然的态度创作民谣的艺人仍然在不断地出现:崔西·查普曼、苏珊娜·维加、游荡、“不主教”、酒花、数乌鸦、戴尔·埃米蒂、不同政见者……“我想成为鲍勃·迪伦”,数乌鸦乐队在那首致敬式的《琼斯先生》一歌中直接唱道。
于是就有美国民歌再度复兴的议论。
这其中,苏珊娜·维加是这场新复兴运动的先锋,她从1985年引起关注。
维加灰黑色调的嗓子,源于巴西芭莎诺娃歌手阿斯图得·吉尔伯特,以此,维加的音乐又与巴西民间音乐暗暗相通。
许多民谣歌手同时又是深入现实的诗人,这一特点在维加身上再次得到了印证。
她的诗一如她的歌,朴素、浅白但又神秘、复杂。
最令人讶异的是那种多文化的背景,居然能以一种极其简单的形式涌现出来。
维加生于洛杉矶,生长在纽约西班牙人居住区,继父是一位波多黎哥作家,生存环境的杂合构成了个人生命的杂合。
后来,维加在创作中越来越深地触及她的杂合状态。
从1995年第四张作品开始,维加一改前期作品纯美含蓄的风格,转而编织一种令人眼花缭乱的音乐织体。
攒动的电子音粒,茂盛的弦乐密林,工业式的拷击节奏;热腾腾的黑卜号卜(hip Hop),凉幽幽的芭莎诺娃……苏珊娜·维加对民谣一直有不同的理解,现在她的理解更深丁。
最后她最终采用的方式,正是这个后工业社会的新的现实。
激情能点燃创作智慧,正如智慧能精炼创作激情一样。
如果历史足够细心,会发现在迪伦的时代;有一种60年代人祟尚的“忠实”信条——自发创作的音乐胜过精心编写的作品,一直在作用着,甚至也在80、90年代的新的乐队中延续。
R.E.M经常打破38曲一录音、创作一制作相互分开的作法,把录音室当创作间,纯粹在灵感激发下完成音乐。
边演奏、边说话、边相互激发,哪个人随手、随口“碰”出了一段旋律并对他人有所触动,四个人马上将这旋律加以回应、发展、修改、扩充直至最终完成。
这—种创作,是对自我感觉的高度信任。
乐队灵魂人物迈克尔·斯泰普甚至几乎从不听音乐,家里也不装电视电话这些干扰个人本真的传播工具。
而脏式摇滚的代表乐队声音花园,同涅架乐队一样,骨于里也充满了民谣的精血。
在《反转》一片中,乐队否定以前为求精细反反复复录制同一段音轨所造成的感觉麻木,极尽能事追求真实感,曲子都是快速完成的,以保留新鲜的情绪;演奏上追求自然,不作过多修饰,各种声音都是“活着的”,避免了“录音味儿”。
无论R.E.M还是声音花园,他们都强调了直觉之中的神秘创造力。
民谣的馈赠即是如此,精神上的内容始终大于形式上的要求。
虽然也有形式上的特征,但从本质上而言,民谣所有的音乐语言其实都不是技术上的,而是一种自然的发动.
有部老电影里面是洪金宝演的 有个情节是一个女的车子坏了没穿内衣 叫什么名字
电影火烧岛,是洪金宝入狱,然后监狱放风干活的时候遇到一个女车主车子坏了,然后下来检查,洪金宝贴着车玻璃看到女的没穿内衣。
爱乐团是一个怎样的乐团?
中文名:徐立(爱乐团主唱)年龄:八十年代生人 身高:165CM 学历:本科 最喜欢的颜色:粉色 最欣赏的歌手:李玟最喜欢的演员:张曼玉 最喜欢的作家:张小娴 最喜欢的电影:《海上钢琴师》 最喜欢的生活方式:随性 个人爱好:爱好都成专业了中文名:王超(爱乐团吉他手兼制作人) 年龄:七十年代生人 身高:178CM星座:金牛座最喜欢的颜色:红色最喜欢的歌手:Bono、Robin Williams 最喜欢的电影:《美国往事》 最喜欢的书:《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 最喜欢的生活方式:安静 个人爱好:航模 一个实力乐团 两个流行偶像 2005 LOVING 爱乐团缔造泛乐坛神话 爱乐团由女主唱徐立以及男吉他手兼制作人王超组成。
徐立目前仍就是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在读本科生,而王超则一直从事幕后工作,曾经担任陆川电影《寻枪》的电影原声音乐制作,并为陈琳、杨坤等歌手的专辑制作歌曲,担任吉他伴奏等。
这张专辑的所有歌曲也是由两位成员一起完成的,创作、编曲、制作、演唱集于一身。
同时,由于女主唱是表演专业出身,唱片公司也表示将旨在打造音乐、影视、主持、广告代言等多方位发展的内地原创乐坛主流组合。
星路历程: 2005年6月:爱乐团处女大碟《天涯》获得中国唱片销量榜销量榜季军爱乐团处女大碟主打单曲《天涯》获得百度MP3下载及搜索榜3周冠军爱乐团处女大碟主打单曲《天涯》获得一搜网热搜歌曲排行榜3周冠军2005年7月:爱乐团处女大碟主打单曲《天涯》登鼎中国歌曲排行榜冠军,成为2005年唯一新人冠军;爱乐团处女大碟主打单曲《天涯》获得亚太榜冠军爱乐团处女大碟主打单曲《天涯》获得中国歌曲总评榜亚军爱乐团处女大碟主打单曲《天涯》获得MTV台光荣榜季军2005年8月:爱乐团与台湾飞儿乐团被媒体并称为“南飞北爱”,这一概念迅速传遍华语乐坛2005年9月:爱乐团第二首单曲《秋天的童话》获得中国歌曲排行榜季军爱乐团第三首单曲《电影胶片》获得MTV台光荣榜第五名爱乐团在北京第五大道俱乐部为北京顺义儿童村服刑人员子女捐款壹万圆及义演2005年10月:爱乐团被香港某著名艺人评估发展价值的公司评为内地2005年最具商业价值的新人王爱乐团首张专辑《天涯》上市5个月,通过发行公司通报的销售数字已经超过50万张,成为2005年唱片销售量最高的内地乐坛新人2005年11月:爱乐团首张国语大碟《天涯》荣获“亚太榜金奖”。
2005年12月:爱乐团被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121联合行动计划委员会授予“预防艾滋病宣传大使”称号2006年4月:爱乐团同名主打单曲《天涯》荣获中国歌曲排行榜“北京流行音乐典礼—2005年度十五大金曲奖”2006年5月:爱乐团全新慈善单曲《拿出你的爱》全国宣传,受到各大演出商及发行公司的青睐。
2006年7月: 爱乐团在北京理工大学举行慈善单曲首唱会为一位患尿毒症的学生进行募捐爱乐团慈善单曲《拿出你的爱》获得亚太榜连续三周亚军的好成绩爱乐团慈善单曲《拿出你的爱》获中联榜冠军2006年9月:爱乐团第二张全新大碟将与9月份在整个大中华地区及海外进行发行
残缺的指纹能验出来是谁吗
一、追纹识别技术的最早1)最早的指纹术中国是世界上公认的“指纹术”发祥在指纹应用方面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
追溯中华民族的指纹历史,可以上溯到6000年以前的新石器时代中期。
在半坡遗址出土的陶器上就印有清晰可见的指纹图案。
距今有5000年历史的红山文化遗址处(今天的内蒙赤峰市东效红山),考古发现的古陶罐上有3组几何曲线画,是3枚相同的、典型的箕形指纹画,每枚指纹画都有一条中心线和6条围线。
在位于青海省乐都县柳湾墓地的马家窖文化,出土了距今5000年的人像指纹彩陶壶。
其上绘有4幅原始螺旋形指纹画。
嵴线的起点、终点的细节特征都很明显,在两组画之间绘制一个三角,一个中心花纹配左右两个三角纹,组成了一幅完整的斗形指纹画。
指纹学家确认,指纹曾是古人进行陶器纹样设计的模板。
新石器时代陶器上被考古学家命名的几何装饰纹中,如波形纹、弧形纹、圆圈纹、曲线纹、旋涡纹、雷云纹等在指纹上应有尽有。
这是在积累了丰富的指纹观察经验的基础上,准确生动的创作的指纹画。
这种创作的成功,是深刻理解指纹特性基础上的再创作,是对指纹术认识的前奏曲。
中国古代第一个利用指纹的保密措施。
秦汉时代(公元前221年~公元25年)盛行封泥制。
当时的公私文书大都写在木简或木牍上,差发时用绳捆绑,在绳端或交叉处封以粘土,盖上印章或指纹,作为信验,以防私拆。
这种泥封指纹,是作为个人标识,也表示真实和信义。
还可防止伪造。
这个保密措施可靠易行。
中国古代第一个印有指纹的契约文书。
1959年新疆米兰古城出土了一份唐代藏文文书(借粟契)。
这封契是用长27.5厘米、宽20.5厘米,棕色、较粗的纸写成的,藏文为黑色,落款处按有4个红色指印。
其中一个能看到嵴线,可以肯定为指纹。
另外在我国宋代时期,判案就讲证据讲科学。
指纹在那时已作为正式刑事判案的物证。
《宋史-元绛传》中记载有元绛利用指纹判案的故事。
(2)指纹术的正式形成指纹最早应用在中国,但指纹技术的形成却是西方人对世界的贡献。
亨利福尔茨博士是英国皇家内外科医师学会会员,1874-1886年在日本京筑地医院工作。
1880年10月8日,他在第22期英国《自然》杂志上发表了《手上的皮肤垄沟》论文。
几乎同一时间,威廉赫谢尔爵士——大英帝国派驻印度殖民地的内务官,他于1853-1878年在孟加拉胡格里地区民政部任职。
1880年11月28日,第23期英国《自然》杂志也发表了他的文章——《手的皮肤垄沟》。
比起亨利福尔茨博士的论文来,他的论文仅迟了一期在同样的杂志上发表,但两篇论文的题目却惊人的相似。
亨利福尔茨博士在日本讲授生物学的13年间,他看到日本许多文件和中国一样,都用手印来签署。
亨利福尔茨博士出于对生物学知识的敏感,对古代陶器的指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收集了大量的指纹进行研究,并经过大量的观察比对,认定人的指纹各不相同。
从而成为第一个提出指纹第一大特性的人。
为了了解指纹是否在人的生命周期内发生变化,他组织日本的学生和医生进行各种试验。
用砂纸、酸碱试着去磨去或腐蚀指纹,但新长出来的指纹与原来一模一样。
亨利福尔茨博士凭着自己深厚的生物学知识功底,从一开始就利用生物学理论和方法规范自己的指纹研究,很快就得到了指纹各不相同的结论,并证实了由吉森大学讲师、人类学家奥尔克于1856年提出的指纹终身不变的理论。
到了1921年,亨利福尔茨又连续7期出版了《指纹学》双月期杂志,奠定了其在西方指纹学方面的主导地位。
威廉赫谢尔爵士1853-1878年在印度任职时发现孟加拉的一些中国商人有时在契约上按大拇指印。
他也就采用盖手印的方法让每一个士兵在领津贴的名单和收据上盖两个指纹,结果重领和冒领的情况戛然而止。
后来,他又让犯人按右手中指和食指为质,制止了当时常有的罪犯雇人服刑、冒名顶替的现象。
威廉赫谢尔爵士在自己长达19年的指纹试验和实践中,收集了数千人的指纹档案。
这些档案为进一步研究指纹技术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1877年在他在印度写出了《手之纹线》一文。
1891年高尔顿用统计学和概率论的理论,整理出指纹的形态规律。
他是达尔文的表弟,擅长统计学,他以指纹的三角数目的多少和有无为依据,将千奇百态的指纹合并为弓、箕、斗三大类型,再从其中细分出亚形,对各种形态编制数字代码,大大方便了指纹档案的管理。
亨利福尔茨的理论经高尔顿的系统整理,于1892年高尔顿出版了经典力作《指纹学》。
此书标志着非经验意义上的、有着科学意义的现代指纹学的诞生。
威廉赫谢尔爵士的继任者亨利,于1893年学习了高尔顿的《指纹学》,创造出指纹档案分类登记法,他把指纹分为5个种类:桡侧环(正箕)、尺侧环(反箕)、螺型、平拱和凸拱(见图26),并开始在印度使用。
1901年英国政府采用了亨利指纹分类法,1903年德国、1904年美国、1914年法国也都相继使用了亨利指纹法。
其它国家如瑞士、挪威、俄罗斯、意大利、埃及等国也在后来陆续采用了亨利的指纹分类法。
从此亨利指纹分类法在世广泛使用,包括我国在内。
二、人工指纹识别技术成形自亨利指纹法提出以来,世界各国都开始在自己的刑侦领域广泛使用这一分类方法。
那时指纹的建档是通过指纹卡作为载体来存储指纹的。
随着收集的指纹越来越多,指纹的亚类型越来越丰富,FBI和其它机构在经过多年实际应用的经验后,扩大了亨利指纹系统,增加了更多的判定数据作为辅助分类的依据。
同时考虑到指纹卡存储、检索与管理的方便性,FBI开发了指纹卡的标准,包括卡片大小、墨水类型、指纹数量、应该收集的指纹名称(拇指等)、指纹按压位置、描述文字所在位置等。
当时环境下,指纹采集均采用指纹卡的形式。
在刑侦现场,收集嫌疑人留下的指纹的方法,大多是采用化学显影等方法显现指纹,之后再通过拍照的方式取得现场指纹并保存下来,以备后续进行人工比对。
显现指印的具体方法许多,主要归纳为物理附着作用显色、化学反应显色、荧光显现等几大类。
但没有任何一种方法是到处可以适用的万能方法。
必须因质、因时、因地做具体筛选,否则不会奏效,甚至破坏现场手印。
以下是一位多年从事刑侦工作的工作人员所提供的基本思路。
(一)先在自然光或人造光源下,通过调整光的强弱与角度检查,更加能观察清楚,即直接拍照。
(二)在普通光线下观察不清的,试用在各种色光、紫外和激光下,配用不同的滤光镜进行荧光检验。
许多物质(包含汗液物质)在外界光能激发下,都会产生荧光。
不同物质、在不同波长激发光的激发下,发出荧光的波长范围也不一样。
而滤光片有若干种,当滤光片与指印物质的荧光波长匹配,我们即可透过滤光镜看到和拍摄到清晰的指印。
(三)使用特种胶薰显法,大部分指印可以显出。
而且薰显出来的纹线粘附力增强,还可以继续用碘薰等其他方法增强薰显效果。
(四)薰显后,如效果不佳,可以放置挥发,继续用化学方法显色,一般采用喷雾方法。
视不同客体,可用不同的试剂。
(五)对薰显后,不宜再采用化学方法的,可以适当用物理方法显现,再用真空镀膜法增强效果。
(六)最后,还可以用二次荧光技术进行检验。
人工指纹比对一般是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事先制定的指纹分类方法和指纹细节辨识方法,对从现场采集回来的指纹与指纹库中的指纹卡上的进行人工肉眼辨识。
当时的人工比对主要是用于刑事侦破和法院判案,所以保证人工比对的准确性是非常重要的。
三、自动指纹识别应运而生在20世纪60年代,以电子计算机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逐步兴起,为人们研究指纹识别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早在1961年的时候就有记载关于自动比较指纹的论文发表出来。
1963年,著名的《自然》杂志也发表了关于指纹自动识别的论文。
而指纹卡的应用,到1969年的时候,仅FBI收集的指纹就有超过1600万人的。
当时,FBI已经发现存储和搜索指纹任务之繁重到了FBI职员不能承受的地步。
于是向美国国家标准局提出要求帮助研究自动比较的技术。
当时的法国、英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也开始了类似的研究。
目前全球著名的自动指纹识别系统(AFIS)公司大多都是这一阶段创立和发展起来的,如SAGEM(Morpho System)、UltraScan、Printrak Motorola、NEC、Biolink、Idenicator、Cogent等。
在我国, “指纹识别”作为重要的证据之一,在以前的破案工作中,技术人员需要举着放大镜,把现场提取的指纹在几十万份指纹档案中一一核对,有时需要十几个人连着干两个月,才有可能找出相同的指纹。
20世纪90年代初,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刑科所)研制成功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符合我国刑侦部门实际需要的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彻底结束了这种繁重的体力劳动。
用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来做同样的工作,最多只要5分钟。
警方从案发现场提取的指纹,不论模糊、残缺、变形甚至故意破坏的指纹,经扫描输入计算机后,可以几分钟内对比出同样的指纹以及这枚指纹的主人情况,或者告知用户在数据库中没有同样的指纹。
在侦破鹿宪洲抢劫运钞车系列案等重大刑事案件过程中,这套系统立下了汗马功劳。
目前,这套系统已在全国公安机关中推广使用,并建立起庞大的前科指纹档案数据库,大部分已实现了远程比对。
运用这一系统,北京市在1999年破获刑事案件117 起,今年截止到现在已破案近百起。
这套系统在全国推广以来,已破案1万余起,挽回经济损失达亿元以上。
四、警用AFIS(指纹识别系统)到民用AFIS(指纹识别系统)上世纪90年代以前,指纹识别技术基本上仅应用于刑侦领域,满足国家刑事侦察与法院身份鉴定的专项需要。
警用AFIS系统由于指纹库庞大、图像信号处理的复杂程度高,以及对实时性要求高等原因,其硬件成本及对运行环境的要求均较高,使用与维护的成本也相对较高,不易大规模普及,因此主要应用于司法与刑侦领域。
指纹识别技术在民用领域中的应用和发展缓慢,其中最大的障碍是由于计算机系统过于庞大、价格昂贵以及指纹采集方式落后,使用困难。
传统的采集方法是将手指按在纸上留下指纹捺印,再用扫描仪等装置将指纹捺印输入计算机进行处理,速度慢而且很不方便,指纹图像的质量也无法得到保证,常有重叠、粘连等现象,使识别准确率大大受到影响。
随着计算机图像处理和模式识别理论及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成熟,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发生了质的飞跃,体积缩小,速度提高,实现成本以及对运行环境的要求逐步降低,指纹采集的速度和方便性都得到提高。
这些都使指纹认证技术的实用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大量应用于政府、银行、税务、社保、学校和公司机构等部门的文件保密、信息安全、门禁控制、考勤管理与证卡管理等各类需要计算机进行自动身份认证的场合。
这个变化发生在自动识别的第二个阶段。
总体来说,警用AFIS的应用重点是把指纹当证据,把指纹识别当作一种有效的取证技术手段。
民用AFIS的应用重点则是把指纹当成个人身份的识别标记,把指纹识别当成应用系统中行之有效的身份确认方法。
五、指纹识别技术的基础是指纹的两大特性正所谓万变不离其中,指纹识别技术不管怎么发展,对它本身而言,“指纹”始终是最基本的构成元素,也是指纹识别的主体对象,任其技术如何发展最终都只能说是对“指纹”这个主体对象的技术识别。
因此,指纹的特性是指纹识别技术的基础。
指纹的两大特性分别是指(1)“每个人的指纹形状终身不变”;(2)“每个人的指纹均不相同”。
(1)其中“指纹终身不变”的理论,是由吉森大学讲师、人类学家奥克尔在1856年提出的。
他对自己34岁和75岁时的指纹进行了对比,发现指纹的纹形类型和细节点特征没有变化,于是提出这一理论。
“指纹终身不变”是指指纹的嵴线形状在一生之中不会改变。
人出生后随着年龄的增长,嵴线会变粗、纹形面积会增大。
但到了成年之后,这些变化就不明显了。
“指纹的终身不变”,还表现在它具有一定的复原性和难以毁灭性。
复原性来源于真皮乳头的再生能力,只要不伤及真皮,即使表皮大面积剥脱也能慢慢恢复起来,而且保持与原来的完全同样的纹形和结构,以及全部特征点。
(2)指纹的另外一大特性是“各不相同”。
它是由英国人亨利·福尔茨提出的,也就是第一位撰写《指纹学》的亨利。
他是英国皇家内外科医师学会会员,教授生物学。
他在日本传教期间,看到许多日本的文件和中国的文件一样,常常按捺手印,就开始大量收集指纹进行研究,并组织日本的学生和医生进行各种有关指纹的试验,从而证明了每个人的指纹各不相同。
同时他还证明了奥克尔提出的“指纹终身不变”的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