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行街读后感500字
《单行街》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曹文轩的《单行街》。
这篇文章描写了一个被母亲禁锢幽灵一般的渴望自由的孩子,他叫聪儿。
他的母亲望子成龙,名义上给了聪儿自由,实为禁锢。
“那做妈妈的......”老头直摇头,“没法说”,他换了一种生气而同情的口吻,“她以为这是爱孩子,可我觉得那孩子还怪可怜的呢
”正因为妈妈的管束,聪儿才会失去伙伴,“他是头牛,被他妈牵着鼻子
”尽管有好心的史伯伯从旁相助,也无济于事。
通过这篇文章,我明白了管束的太严不是一件好事,禁锢只会使孩子丧失天性,只有适当的自由和磨练才能使孩子成才,但不能放任自流。
这篇文章还让我想起了老鹰,老鹰爱把窝搭在悬崖上,母鹰先叼来一些石子和荆棘,又衔一些枯草盖在上面,做成一个窝。
小鹰慢慢长大,羽毛渐渐丰满。
这时,该让小鹰独立了,于是,老鹰搅动窝巢,让枯草和羽毛一根根地掉落,最后露出尖锐的石子和荆棘,小鹰被扎的疼痛难忍,母鹰不但不理会,还会无情的驱赶,小鹰只好忍痛离巢独自飞。
母鹰用看似残忍无情的爱,逼着小鹰离开温暖的家,勇敢的学会独立,为的只是让他们经历暴风雨后能见到彩虹。
再看鹦鹉,它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从表面看它是幸福的,但其实它是可怜可悲的,因为它丧失了基本的生存能力,只能生活在人们为它安排的笼子里,花盆里长不出苍松,笼子里飞不出雄鹰。
是学雏鹰展翅飞,还是甘当笼中鸟,相信同学们的选择是不言而喻的
关在笼子里的鸟儿只能得到暂时的甜蜜,只能冲出樊笼,自由飞翔,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雏鹰不经历悬崖上的生死考验怎能展翅高飞
花蕾不经历朝朝暮暮的风吹雨打怎能竞相绽放
柳条不经历寒冬的肃杀怎能在春天的抚摸下一夜抽出新芽
经历过风雨,才能见到彩虹,经历过磨难,才能走向成功。
让我们冲出樊笼,展翅高飞,搏击长空吧
单行街作文读后感五百五十字
《前方》是一篇摄影散文。
文章开头概括描写了人物的神情:“一车人,神情憔悴而漠然地望着前方。
”如果让我们顺着这句话先看图片,你一定会觉得画面中的人物神态各异,有迷茫,有惶惑,有对未来充满期望。
他们中有的可能是迫于生计而背井离乡,有的是为了理想而打拼天下。
不管属于哪一种,反正画面上破旧的车厢足以衬托出生活的贫困,可以想象出他们在贫困中奋力改变现状的可贵,以及读者对他们的理想实现不了的悲哀的同情。
而曹文轩先生却用睿智的眼光看出了照片中一个带有人类生存的哲学共同的轨迹:“离乡——思乡——返乡——再离乡”。
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身在异乡的人总是魂牵梦绕自己的故乡
故乡对于一个游子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他们的表情到底说明了什么
作者在文章开头用连续发问的方式引起了人生的思考:“他们去哪儿
归家还是远行
”答案为“他们正在路上”。
这里正道出了生存的真谛。
我们每个人从呱呱坠地时起,实际上已经走在路上了。
这是一条短暂而又漫长的人生之路,虽然有的人欣然逢着顺境,但是“人间毕竟不总是充满了温暖的,你前进的道路上也并不总是铺满了玫瑰花。
”(季羡林《人间第一爱》)绝大多数人免不了坎坷逆境,只好在这条路上苦苦地求索。
正如文章所描写的那样,人们在路上充满惶惑、茫然、不安、无奈、焦躁不宁、索然无味的心理状态。
“车吼叫着,在坑洼不平的路面上颠簸,把一车人摇得东歪西倒,使人一路受着皮肉之苦。
那位男子手托下巴,望着车窗外,他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个将要开始艰难旅程的人所有的惶惑与茫然。
”这是作者用细节描写的乘车人的表情。
通过这一表情的描述,印证了文章第二小节所说的“人有克制不住的离家的欲望”。
个中立意虽有反弹琵琶的味道,而作品的新颖之处也许就是从逆向思维中得来的。
文章对人类的离家行为进行了叙述和分析。
“人有克制不住的离家的欲望”,概括起来,作者说了离家的四种情况:“人有着离家与远行的习性”;“外面的世界总是在诱惑着人们”离家远行;“离家也许是出于无奈”;而“人的理想决定着人要不断向前走”。
因此,作者在文中围绕人类离家的行为的同时阐释了这样的乡愁的主题:首先是人有着离家与远行的习性。
如“当人类还未有家的意识与家的形式之前,祖先们是在几乎无休止的迁徙中生活的”。
这使我们回想起荷马史诗《奥德赛》中将领奥德修斯凯旋途中抵拒女神的场景中的乡愁;我国古代《诗经·采薇》写的是普通士兵在离乡出征的生活场景中的乡愁。
还有“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李白)、“古道西风瘦马,断肠人在天涯”(马致远)等等漂泊的旅人,尤其是“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 (《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诗人王维的这首诗应该是异乡游子抒发乡愁的先声。
等等。
至于“人离乡贱、物离乡贵”的古训早已成为游子们思乡情愁的人生经验。
其次是外面的世界无时无刻不在诱惑着人们,人在外面的世界中回获得生命的满足;由于种种原因,人不得不离家。
再就是人的理想决定着人要不断向前走。
作者通过思乡的呈现方式与乡土情结来形象化地诠释,即为什么思乡(我心归去),远行与回望(永在路上);最后揭示了故乡的价值指向,即通过“我的故乡”“今生今世的证据”来说明思乡是恒久的烙印。
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更多的是精神上、情感上的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
不难发现,作者从哲理层面来思考人生的悲剧性存在,并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人无法还家”,“即便还了家”“还在无家的感觉之中”。
一如作者文末的发问:“这坐在车上的人们,前方到底是家还是无边的旷野呢?”这些是由实就虚——将实指的“家”转变为抽象化了“精神家园”。
从而形象化地阐发了“人无法还家”的原因。
记得柯蓝《道路》说过:“人们寻找的,不是道路,而是那道路的终点,是那广阔的、平坦的终点。
只是为了通向终点,才寻找路,才从最难最难的路上走过……” 二十世纪德语诗坛最杰出的表现主义诗歌的先驱,特拉克尔有一句名言:“灵魂,大地上的异乡者。
”人在世间漫无边际地游荡,追寻着他所不能确知的梦想,这一切也许仅仅是因为生是一种偶然,而理想总在彼岸,因此无论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都是身处异乡。
寻找归宿的终有一死者身处异乡,直至踏上永恒而崎岖的归途。
正如散文大家周国平所说:“总括起来,‘记住回家的路’就是:记住从社会回到自我的路,记住从世界回到上帝的路。
人当然不能总活在社会和世界中,但是,时时记起回家的路,便可以保持清醒,不在社会的纷争和世界的喧闹中沉沦。
”(《记住回家的路·小序》)是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范仲淹),“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易经·乾卦》)。
家,尽管“温馨与安宁”,但是人总要面对“前方”,走出家门。
那么,有一幅对子说得好,“漫观天上云卷云舒,笑对庭前花开花落”。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离骚》)应该是人类“向前”的理由。
总之,本文作者由离家,谈到离家的原因,再谈到路上的表现,由起初的激动到“早已认识到人生实质上是一场苦旅”而产生的惶惑、茫然、不安,而从“具象化的旅行” “抽象化为人生的旅途”,谈及“人生的悲剧性实质”,层层深入,一步一步的上升到哲理思索的层面。
针对一幅图片,大家往往会抓住图中人物的表情神态来做文章,但是曹文轩先生却抓住他们“离家”这一点来写,分析原因和离家后在路上的心理表现及其成因,超出了一般人的想像,从常规思维中跳脱出来,而有了全新的诠释。
“家”,是人精神的归宿和精神的栖身之所。
全文既继承了古典文学淡淡的忧愁的美学意蕴,又具有当代人生创新思维的哲理思考。
语言优美,主旨深刻。
给读者留下回味的余地。
曹文轩的作品单行街读后感
内容推荐在这本书里,有十一个堪称经典的故事,每个故事中都有让人难以忘怀的形象。
有被母亲禁锢的幽灵一般的男孩(),有被排斥在群体之外却努力证明自己存在的孩子(),有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崩塌而承受了误解的孩子(),有怀着单纯的心向着梦想奋斗的孩子()……他们背负着各自成长的重担,而在一步步前行时,却又绽放出各自的精彩。
目录单行街第五只轮子放鸭记海里的船黑魂灵灰灰的瘦马灰娃的高地六十六道湾麦子的号叫娃娃们的起义小尾巴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单行街 “咣当、咣当……” 一只空了的铁罐头,在小街深处的石头路上滚跳蹦跶着,发出单调、枯燥而空洞的声响。
说是小街,实际也就是条巷子。
很窄,是条单行街。
车本就不多,加上是条单行街,只能从这头到那头,而不能从那头到这头,因此,一天里头这街上也就驶过几辆。
行人也不多,大部分时候,都很安静。
因此,那“咣当”声就显得很清晰。
仿佛,这天底下,就只有这一种声音。
一响起“咣当”声,正在写小说的史伯伯便会烦躁地搁下笔,心里同时泛起一股淡淡的忧伤和悲悯,并会走近西窗口,朝窗下的小街俯视下去:一个脸色黄黄、两眼呆滞而缺少神气的小男孩,把两只小手浅浅地插在裤子前兜里,好不无聊地踢着一个从垃圾桶里滚出来的铁罐头,踢过来,又踢过去…… 他叫聪儿。
两年前,史伯伯的家从猫耳朵胡同的一个大杂院迁到这座护城河岸的楼房。
大杂院可真杂,地皮紧,人口多,空间小,大家像在操场上集合那样都挤在一块儿,免不了常有摩擦。
加上还有自私自利的和坏脾气、爱挑拨的人,咒骂、打架,成了家常便饭。
史伯伯总想写小说,受不了这没完没了的嘈杂声,终于换得了楼房两间,离开了大杂院。
人们说住楼房清静,门一关,谁也影响不了谁。
搬进新房三天,安定了,史伯伯开始坐到桌前,铺开稿纸,燃起一支烟来。
阳光真好,穿窗而进,烟袅袅地飘散着,阳光下,蓝蓝的,很美丽。
这里远离公路,又是住在五层楼上,爱人上班去了,小儿子南南被送到了乡下他爷爷那里,静呀,静得简直能听出静的声音来,正好写小说。
他要的就是这份清静。
可是,很快他就大大地失望了。
事情就出在这个小聪儿身上。
正当他兴致勃勃地准备动笔时,头顶上却传来震耳的“嗵嗵”声,好好的兴致顿时给打消了。
他弹一弹烟灰想,这声音会很快过去的,就先抽着烟等一会吧!没想它连续不断,并且越来越急,越来越猛烈,后来直觉得有一双脚直接就在他头上乱蹦胡踩。
他仰头望去,仿佛觉得薄薄的预制板直颤悠。
他终于被没完没了的等待弄得不耐烦了,推开椅子,在屋里不安地走动起来,不时地朝上仰望:到底是谁呀?真是! 这种声音不断地响了大约一个半钟头,才渐渐平息下来,他写小说的好情绪一下子就没了。
下午,当他好不容易又有了好兴致,再一次拿起笔来时,“嗵、嗵……”这声音又开始响彻全屋,这一回还有桌凳摇晃的尖利的“吱呀”声
这以后,几乎天天如此。
因新搬来,怕伤了和气,他还不好意思跟楼上人家说去。
又过了一个星期,他一个字也没写出,实在生气了,这才轻轻敲了敲从楼上贯通下来的暖气管,意思很清楚:请注意点儿! 可是,回答他的却是一样的“当当当”的敲铁管儿的声音,而且敲得比他要响得多,并一阵紧一阵。
他只好上楼敲门。
开门的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人,问:“找谁?” “我是楼下的。
你们楼上……声音太大了,嗵嗵的。
” 她略带歉意地一笑:“噢,是我孩子在玩。
”转而回头,“聪儿,轻点!” 史伯伯往里一看,只见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脸上玩得红扑扑的,一绺黑发被汗沾在宽大的额头上。
见了生人,他感到很新鲜,一个劲儿地要往外钻,却被他妈妈拦住了。
史伯伯只觉得那孩子的眼睛里闪耀着躁动不安的目光,很像一只要扑楞着翅膀挣出笼子的小鸟。
孩子的妈妈说了声“对不起”,将门关上了。
史伯伯回到家里。
这一天安安静静的,他刷刷地写了十张纸。
可好景不长,第二天,“嗵嗵”声又照样响起来,连续不断地、地钻进他的耳朵眼里。
“这孩子——讨厌
”他在心里恼怒起来,想上去表示抗议,隔壁邻居老头知道了,摇摇手,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没用!” “岂有此理!”史伯伯愤然地说。
“那做妈妈的……”老头直摇头,“没法说
”他换了一种生气而同情的口吻,“她以为这是爱孩子,可我觉得那孩子还怪可怜的呢!” 老头看史伯伯不明白,就把聪儿蹦跶的原因告诉了他—— 她总说:“如今就一个孩子,得讲究点儿质量!”也不知从哪儿学来的一套整治孩子的法儿,把那孩子管得死死的。
“看着,扫地必须从东南角扫起,然后一路往西北。
”如果那孩子从西南角扫起,她就命令他:“重扫
”吃饭时,孩子必须把两只小手平放在桌上,等大人把菜夹到盘里,他才能动筷子。
这些,孩子还能勉勉强强地接受,而不让他出屋玩耍,可就受不了,憋急了,就嚷嚷着:“我要出去
”“在家搭积木!尽想着跟那些野孩子在外面撒野
”她就训聪儿,唠唠叨叨,唠唠叨叨,简直像个老太婆。
那孩子只好垂头丧气地去搭积木。
搭着搭着又憋不住了:“我要出去嘛!”“要出去可以,得由妈妈带着
去,认字
”最后,孩子实在憋不住了,便大声地喊:“妈
我想蹦
”你猜她怎么说?“蹦?行
就在屋里蹦
”那孩子就真的蹦开了,从南墙根蹦到北墙根,从北墙根再蹦到南墙根,从地上蹦到床上,又从床上蹦到地上。
老蹦也怪没味的,自然总要闹点儿新花样,就反坐在小椅子上,双手抱着椅背,两脚和四条椅腿一起,一下一下地蹦…… “没法说
”邻居老头又摇头又摇手,叹息再三。
第一粒扣子读后感500字
相信很多人平时穿衣服都有扣错纽扣的经历:当扣错第一个纽扣之后,接下来经常会“一错再错”。
青年正处于人生价值观确立时期,也是人生之路的启程阶段。
青年阶段之于人生,正如第一个纽扣之于整个穿衣过程,非常关键。
不同的是,纽扣扣错了可以重来,而人生则是一条单行道,是不能折返的了。
所以,人生第一粒扣子,绝对不能扣错。
现实中,人生第一粒扣子错位现象,令人惋惜不已。
发生于南京的富二代杀妻案,凶案主角出生于1988年,才20多岁。
他不仅毁了自己,实际上已经毁了两个家庭,以及自己幼小的孩子。
轰动一时的李某某强奸案,故事主角同样是一个青少年,小小年纪就被贴上了“强奸”标签,其人生第一粒扣子,显然是扣错了。
青春时光转眼即逝,这决定了走好人生第一步的紧迫感。
可是,一个青年,如何才能让自己人生的扣子不错位? 托尔斯泰说,“一个人若是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而热情的基点正是责任心。
”有了责任心,才能不辜负自己的角色,才能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正能量。
这种责任心放到人生的字典中,就是使命感。
有使命感之人,心中常怀人生目标,铭记社会理想,平日所作所为都会以此为方向。
这样的人,其生活坐标就会非常明确,不会轻易在人生道路上迷路。
作为当代有志青年,应该明确自身所处人生阶段的重要性,也要明确国家和民族所处发展阶段的重要性,并把自己的人生理想融入到宏大的社会发展蓝图中。
这是确保自己人生第一粒纽扣不错位的关键。
我想,一个青年如果立志报国,他就会如饥似渴地学习理论知识,就会以圣人、伟人的人格为榜样去塑造自己的人格,就会以阳光、积极为荣,以堕落、消极为耻。
这样的青年,平时是不屑于追寻低级趣味的,对盗窃、抢劫、暴力等现象,更是深恶痛绝的。
当代青年要很好地践行使命感,就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在生活、学习、工作中落实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宝贵品质,让自己的良好品行形成巨大社会价值,让自己人生的第一粒扣子闪烁着明理、修身、拼搏、爱国的光辉。
第五只轮子的读后感
这一回叫做:单打二龙山,双夺宝珠寺。
是两位山西老乡一起战斗的故事。
主要写丢失了生辰纲没法回去复命,遇到了的徒弟在二龙山下开店,说不如去投奔二龙山。
但去了被赶下山来,一个人又难敌众伙。
正好遇到树林里休息的,二人不打不相识,原来也被拒绝入伙上山。
二人一起联合夫妇装作被擒,来到山上巢穴宝珠寺见匪首邓龙,于是一起杀掉邓龙占了二龙山。
后来又叫夫妻还有一同聚义二龙山。
《朝花夕拾》好词50个 好句30 句,读后感10篇,跪求了,速度啊
读《昆虫记》有感今年暑假,我看了《昆虫记》一书,我获得了许多收获。
这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从事研究昆虫学,他用了一生的精力,长期在荒山野岭收集了成千上万种昆虫的资料,如: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成长过程等等。
最后撰写了科学巨着《昆虫记》。
看完了这本书,我认识了捕食高手螳螂、爱美的被管虫、快乐的蟋蟀、挖隧道的矿峰、不会迷失方向的蜜蜂、环境清洁工绿蝇、有两颗毒牙的狼蛛、“小鬼”恩布沙、吃枯露菌的甲虫、捕食苍蝇的捕蝇蜂、娇小的赤条蜂、喜好唱歌的蝉……其中,我觉得最有趣的昆虫就是松毛虫了
它们也叫“列队虫”,至于它们为什么叫“列队虫”呢,你先好好想想,再来看我的答案吧
看
第一条松毛虫走到哪,其余的就跟到哪。
它们排着整齐的队伍,中间没有一点儿空隙。
它们总是单行排,无论第一只松毛虫走的路弯弯曲曲、打转,后面的松毛虫依然照做。
就算是在原地打转了几天几夜,它们也都照着第一只松毛虫做。
松毛虫走路是都会一边走一边吐丝,这些丝都是让它们回家时会更方便。
现在知道他们为什么也叫“列队虫”了吧
。
瞧
这些小昆虫是多么的有趣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昆虫世界也有许多好妈妈,它们为自己的儿女们到处寻找食物,就算在去世之前,也时刻为自己的儿女们着想。
比如捕蝇蜂妈妈,它的孩子会越来越大,食量也越大,捕蝇蜂妈妈就得出远门给宝宝找食物,如果找不到,宝宝就会挨饿。
直到宝宝完全长大,繁忙的妈妈才可以松口气。
我的妈妈也一样,她每天辛苦地工作,照顾我们,时刻为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操劳。
听完了我的介绍后,你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来看这本书了吧
说不定你的收获比我还要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