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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水果的少年读后感

时间:2017-05-05 21:01

《吃水果的少年》看图作文

新的开头,本应有好心情,想归想,我也想有,可貌似也没好到哪里,有些事就往往那么不尽人意。

对电脑也开始兴趣缺缺,我也明白自己的首要任务是什么,然后也在很努力的管住自己。

也不怎么觉得手机带在身上能干嘛,从初一起来,很少拿个手机一直发信息,有时竟也懒得发,手机停了也不急于去充,虽然联系不方便。

我并不是想写这个,我不懂说自己想说什么,我也不想再提起什么,既然一切都变得很不一样,那我也要好好适应,这是迟早的事,我不想有什么事能挡我,我不希望自己有什么疑憾。

最近的频繁头痛让我有点受不了,一痛就会冷,让我无法静下心。

这不是我想要的,我要身体好好,班主说这是本钱。

我真的不知道如何去诠释这个冬天, 还有这12月。

可能它离我太遥远,阡陌纵横。

原本在那天想要让大海和在大海中的笑声洗涤我的思绪,但在这个城市里我几乎什么都找不到。

在原本的冬天上, 温度骤时降低,猝不及防。

于是, 当那个信念又浮起来的时候,又重新组织着开始了,如果一直把期待和梦想都眼望着送给未来,或许会开心一些,但每次的这个时候. 会感到自己的梦想其实一点价值也没有. 去哪里笑得再大声也不会开心一样。

最近的出游我都试图找一个自己的时间. 看看在不一样的环境中可不可以勇敢一点. 但当每次找到的时候. 总会有人来打破. 所以无能为力,就会感到特别乏力. 其实我从来都没有明白过. 梦想是经营,不是寄托.

吃什么水果可以长高

这个寒假,我在家里读了着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草房子》,让我颇受感动。

  《草房子》的故事并没有多么与众不同,甚至那背景都年,显得离我们并不遥远。

  这是一部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它写了男孩桑桑,作为油麻地小学校长的儿子的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他亲眼目睹了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震撼人心的故事,这些事情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里,是他接受了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草房子》这部作品由始至终充满了美感。

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冷漠的当今世界中,也显得珍贵、格外感人。

而我们在写文章的时候,却缺少这些美感,显得枯燥乏味。

我们在写作的同时,也要渐渐由此去提高写作水平,让人看了不乏味。

  我相信《草房子》是永恒的,因为他代表着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的力量

桑桑,你真是个男子汉_读了《草房子》有感_400字  桑桑是曹文轩先生写的《草房子》里的主人公。

他的善良、诚实、坚强把我深深地感动了。

  桑桑在油麻地小学读了六年书,六年中,他从与条件优越的同学杜小康暗中较量的得失并为之苦恼,到主动卖掉心爱的鸽子为杜小康筹得摆杂货摊的启动资金;从跟妹妹抢食吃的不懂事,到位了不是演,忍病带妹妹进城的负责中进行了成长的洗礼。

  现在的孩子,要么娇生惯养,要么依赖大人,几乎很少有自强自立的。

要说女孩子,脸皮儿薄,说她两句就难过的,还算正常,可有些呢

批评两句就要死要活的。

最说不过去的是有些男孩子,说几句就哭,说好听点,你是内向、腼腆;说难听点,你就是懦弱、胆小

还有,他们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不会谦让,总以自我为中心,做事拖泥带水,比女生都要拖拖拉拉。

哪里像桑桑,敢爱敢恨敢作敢当,会有虚荣心,会嫉妒人,也会认真改过,会谦让别人,会害怕,也会感恩。

  所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

”人没有了诚信,活着还有什么用

可是很多人都在欺骗别人甚至有些孩子都丧失了诚信,可桑桑不会,他做人光明磊落,言而有信,完全是我们的榜样、楷模

  桑桑,你真是个男子汉

虽然我是女生,但我仍然要向你学习,因为你善良、诚实、坚强的品质,是值得每一个人用一生去学习的

永恒的感动_读了《草房子》有感(朱墨雅)_600字本书讲述了桑桑即将离开他整个童年生活的油麻地,他回忆着他以前一个个同学,回忆着他养的白鸽,回忆着他以前生活的一点一滴,眼中闪起了泪花。

几乎是从一开始,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作者描写的草房子打动了我这个毫不对农村生活感兴趣的人。

“油麻地的草房子冬天是温暖的,夏天却又是凉爽的。

这一座座草房子,在乡野纯净的天空下,透出一派古朴来。

而当太阳凌空而照时,那草房子顶上金泽闪闪,又显出一派华贵来。

”想想都是那样辉煌。

作者曹文轩把桑桑的生活描绘的淋漓尽致。

有些情节甚至好像以前发生在我身上似的。

看到有趣的情节,我会一起笑;看到感人的情节,我也会流下一滴滴泪。

作者也花了大量的笔墨描写了纸月这个小姑娘。

纸月身子弱,在她原来的板仓小学有人欺负她,所以大费周折的转到了油麻地小学。

纸月很受大家欢迎,她字写得好,学习好,也经常在学校的文艺表演时看到她的身影。

因为桑桑是校长的儿子,纸月的家离学校太远,有什么紧急情况就在桑桑家住下,两人便成了好朋友。

后来纸月因病去了别的城市。

秃鹤因为秃头每天上学要带个帽子,同学们拿起他的帽子来回乱丢,把秃鹤绕的来回乱跑。

看到这儿,我就笑了起来,可我又担心秃鹤能不能找回自己的帽子。

真是复杂的心理呀。

作者几乎把桑桑的每一个朋友都写了一个章节,秃头的秃鹤、文静的纸月、可爱的温幼菊,让我感觉到无比的真实。

想到就要告别那些美好的回忆,我都替桑桑感到伤心。

在桑桑与大家一一告别时纸月去了别的城市,桑桑多么想念纸月呀

看到作者描写桑桑要离开的心情,我都哭了。

我想也许有一天,我也要离开记录着我童年的地方时,我的心情会不会和桑桑一样呢

《草房子》给我带来了感动,带来了快乐,这真是一部优秀的作品呀

关于水果的古诗

唐•平可正。

《杨梅》:“五月杨梅已满林,初疑一颗价千金。

味方河朔葡萄重,色比沪南荔子深。

飞艇似间新入贡,登盘不见旧供吟。

诗成一寄山中友,恐解楼头爱渴心。

” 唐•李白。

《梁园吟》:“玉盘杨梅为君设,吴盐如花皎白雪。

持盐把酒但饮之,莫学夷齐事高洁。

” 宋•杨万里。

《七字谢绍兴帅丘宗卿惠杨梅》:“梅出稽山世少双,情如风味胜他杨。

玉肌半醉红生粟,墨晕微深染紫裳。

火齐堆盘珠径寸, 酷泉绕齿朽为浆。

故人解寄吾家果,未变蓬莱阁下香。

” 清•陈维粮。

《一丛花•杨梅》:“江城初泊洞庭船,颗颗贩匀圆。

朱樱素素都相逊,家乡在,消夏湾前。

两崎蒙茸,半湖军历,笼重一帆偏。

买来恰趁晚凉天。

冰井小亭轩。

妆余欲罢春纤湿,粉裙上,几点红鲜。

莫是明朝,有人低问,羞晕转嫣然。

” 清•杨芳灿。

《杨梅》:“闲销暑,露井水亭清坐,不须料理茶磨。

夜深一口红霞嚼,凉心华池香唾。

谁响我

况消渴,年来最忆吾家果。

” 宋•王安石。

《西江月•红梅》:“梅红微嫌淡伫,天教薄与胭脂。

真妃初出华清池,酒人琼姬半醉。

东阁诗情易动,高楼玉管休吹。

北人浑作杏花疑,惟有青枝不似。

” 清•王士祯。

《董起男送风雨梅戏占为谢》:“吴中五月梅黄雨,想象千年舶棹风。

珍重遗来看软齿,不须将醋浸曹公。

” 清•吴伟业。

《苹婆》:“汉苑收名果,如君满玉盘。

几年沙海使,移人上林看。

对酒花仍艳,经霜实未残。

茂陵消渴甚,饮食胜加餐。

” 晋•傅玄。

《枣赋》:“离离朱实,脆若离雪,甘如含蜜,脆者宜新,当夏之珍,坚者宜干。

” 宋•王安石。

《枣》:“种桃昔所传,种枣子所欲。

在实为美果,论才又良木。

余甘人邻家,尚得馋妇逐。

况余秋盘中,快啖取餍足。

风包堕朱缯,日颗皱红玉。

” 唐•白居易。

《荔枝图序》:“荔枝生巴峡间,树影团团如帷盖,叶如桂,冬青;花如桔,青荣;实如丹,夏熟;……瓤肉莹白如冰雪,浆液甘酸如醴酪。

” 唐•白居易。

《荔枝诗十八韵》:“嚼疑天上味,嗅异世间香。

润胜莲生水,鲜逾桔得霜。

燕支掌中颗,甘露舌头浆。

” 唐•杜牧。

《过华清宫绝句》:“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 宋•苏拭。

《食荔枝》:“罗浮山下四时春,庐桔杨梅次第新。

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做岭南人。

” 宋•欧阳修。

《浪淘沙》:“五岭麦秋残,荔子初丹。

维纱囊里水晶丸。

可异大教生处远,不近长安。

往事忆开元,妃子偏怜,一从魂散马嵬关,只有红尘无驿使,满眼骊山。

” 白香山。

《荔枝图序》:“荔枝生巴峡,树团团如盖,叶如冬青,花如桔而春荣,实如丹而夏熟,朵如葡萄,实如批杷,亮如红缯,膜如紫娟,肉白如冰雪,液甘如醴酪。

” 《尔雅》:“五沃之土,其木宜梅李。

” 《乐府诗集•古辞•君子行》:“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

” 南朝梁•沈约。

《麦李诗》:“青玉冠西海,碧石弥外区。

化为中园实,其下成路衡。

在先良足贵,因小邀难逾。

色润房陵缥,味夺寒水朱。

摘持欲以献,尚食且踯躅” 晋•潘岳。

《闲居赋》:“周文弱校之枣,房陵朱仲之李。

少年闰土读后感

这天,我拿老人与海》这本书,津津地读来。

把这本书读完后,我服主人公桑提亚哥。

《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桑提亚哥的人出海打鱼,他不畏艰险,终于在海中打到了一条大马哈鱼,在回去的途中,不小心进入鲨鱼带,他一直在守护着这条大马哈鱼,但大马哈鱼还是被鲨鱼啃成了一副骨头架子。

桑提亚哥回去后,把骨头做成了渔具。

在书中,桑提亚哥说过一句话:“一个人可以输,但绝不能被打败。

”这句话给我的印象很深,让我知道了一个人不管怎样,都不能服输,不能气馁,不能放弃。

我觉得我发挥了这句话的道理。

那一次,我考得没有同桌好,她骄傲地嘲笑我是一个笨蛋,我不服气,下决心一定要超过她,于是以后上课时认真听讲,写作业一丝不苟,后来的考试终于超过了她,在她面前昂起了头。

我要学习桑提亚哥,成为一个不服输的人。

青少年犯罪 读后感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又开始了,寒假生活已经结束,那么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老师和同学度过了一个愉快而又有意义的春节。

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在新一年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作为盛泽一中的法制副校长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

”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有以下几点: 1 、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

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

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

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

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

(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 2 、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

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 、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

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

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

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新学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

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

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

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

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

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

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

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

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

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2002年4月份一天夜里,在新昌县一所中学的寝室里,同学舒某和同住一室的陈某在熄 灯后还在大声交谈,这个呢,学校都有规定,熄 灯后学生不能再大声谈话,应及时就寝,当他们在大声谈话时,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这些同学就争吵起来,后来 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开始还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来出门时因要换鞋,随手又将刀递给与他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当时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陈某被打得在后退时,也许是出于“拔刀相助”这个成语的熏陶吧,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随手朝对方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

那么,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的人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就要负刑事责任,而舒某当时正好是14周岁超出一个月,所以他还是要负刑事责任。

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由于其是未成年人,应当减轻处罚,法院给他适用了缓刑。

所以说我们一定学会面对矛盾时能正确处理各种事情,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

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

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休息日里可以通过书本、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目前我们天马二小开展的每月带法回家这项活动,我个人就觉得是很好的,通过这项活动一定能使同学们学到不少的法律知识,若能持之以恒地这样做,一定会受益匪浅。

我希望同学们能积极认真地投入到这项活动中去。

)要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更好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这里我再举一个例子,是2003年办理的一起案件,看了这起案件,我心情比较沉重,因为案犯是一个在校学生。

这是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由于这位学生平常法律意识淡薄,虽然家庭条件较好,但是父母管教较严,平时父母给他的零花钱也不是很多,所以他看到他的同学用钱大方,心里不禁产生一种自己不如他人的想法,一次,他在电视中看到一部警匪片连续剧,其中他看到一个匪徒利用恐吓书信,向一个富豪人家敲诈巨款,在一次得手之后沾沾自喜的情形,他就蠢蠢欲动,不禁萌生了利用这种方法弄点钱用用的想法,心想反正能敲诈来钱更好,敲不来也无所谓。

于是他说干就干,就马上到店里买来信纸和笔,躲过父母亲的眼光,在自己房间写好一封恐吓信,主要内容是自己生意资金紧张,要求对方于某月某日拿6万元人民币到某某地点,不然对方全家难保平安,并有意识骑自行车到城关镇某别墅区去寻找目标,转到一家比较豪华的别墅地方,他就趁无人看见之际,将写好的信件塞进别墅门里,然后若无其事地赶去学校上课。

之后,指定时间到的那天,由于学校要考试时间来不及,天气也不好,他就没有去指定地点取钱,这样他认为,一次机会失去了,于是又开始第二次冒险,采用同样的方法将一封写好的敲诈信件塞进另一户豪华别墅,但最终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终于还是没有成功。

当承办人问他:你还是一个在校生,为什么要向他人敲诈数额这么大的钱财,总共有12万元人民币哪,他的回答是:只是为了不让对方怀疑他还是一个年纪这么小的学生,想让人家误以为是做生意的成年人,这只是制造一种假象,转移视线而已。

然而敲诈勒索罪是数额型犯罪,虽然本案中他没有得到分文,但是他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采用威胁的方法,向他人勒索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要按他提出的数额来定罪处罚,他面对的是必须走上被告席去接受法庭的审判。

虽然他中间自动放弃犯罪,应当减轻、免除处罚,但毕竟这也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污点。

也许是因为他只看了一半电视,没有看到敲诈案犯的结果,应该说电视也是教育我们怎样做人的一个途径吧,电视剧中对作出这样事情的人,肯定不会有好的结局,而且据他说这部电视剧是在教育台播映的。

在此,我想,各位同学,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

现在电视节目一定非常精彩,但愿精彩后面不要出现无奈。

首先不能整日沉湎于电视,要有选择地观看一些有意义的节目,其次要吸取电视节目中的经验教训,绝对不能象刚才案例中的少年那样铤而走险,去以身试法。

还有现在上网的人多了,同学们在休息日可能在家里、网吧会经常上网,上网可以开阔你们的视野,可以促 进你们的对外交流和学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非法出版物里学来的。

所以上网一定要有一个度,要有所选择,做到心中有数,正确处理,这样才会有益于你们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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