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马克.吐温的<<镀金时代>>和<<傻瓜威尔逊>>的读后感
马克·(1835~1910) 英文名:Mark Twain 美国作原名塞缪尔·朗赫恩莱门斯。
1835年11月30日生于密苏,1910年4月21日卒于康涅狄格州。
幼时家境贫困,12岁时因父亲去世辍学,开始到印刷所当学徒,稍大一点便外出找活干。
21岁时,对轮船上的领港员生活发生极大兴趣,决定拜师学艺。
密西西比河上 4 年领港生活使他熟悉各式各样的人。
这一段经历为他今后的创作提供了许多素材 。
他的笔名马克 · 吐温就取自船工生活:mark 是“测标”,twain为“两英寻(合12英尺)”,“测标两英寻”说明仍是安全水位。
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他随哥哥去内华达;先卷入找矿热潮,后去报馆工作,从此开始创作生涯。
19世纪60~70年代,马克·吐温发表幽默短篇共70篇,其中多数为小品类。
它们的主要特色是极度夸张、幽默、滑稽。
主人公往往天真老实,思想单纯,有一套先入为主的想法,结果处处碰壁。
他的成名作《卡拉维拉斯县驰名的跳蛙》和名篇《竞选州长》、《神秘的访问》都是这样写的。
在一部分作品里,幽默含有讽刺,如《竞选州长》、《坏孩子的故事》 、《好孩子的故事》等 。
作者解释说“ 幽默只是花絮”,“为幽默而幽默是不能经久的”,他的幽默滑稽出自严肃的创作目的。
这期间他讽喻的社会现象有: 种族歧视、新闻界的乌烟瘴气、投机心理以及社会道德的错位与虚伪。
60年代末马克·吐温到了东部之后,发表了《傻子出国记》、《过苦日子》和《镀金时代》三部长篇作品。
《傻子出国记》为通讯集,是马克·吐温的旅欧报道。
写天真无知的美国人在欧洲的旅游见闻,滑稽、诙谐,表现出美国人在欧洲封建社会及其印记面前的优越感。
《过苦日子》是一部回忆录,写作者到内华达找矿经过,其中有不少虚构成分,把艰苦的淘金生活写得生气勃勃,热气腾腾,其间一些夸张 、滑稽的故事表现出马克·吐温的喜剧才能。
《镀金时代》是他同邻居、作家查尔斯·沃纳合写的长篇小说,旨在讽刺当时疯狂的社会投机心理。
小说的人物有企业家、政客、农场主和小市民。
作者通过艺术形象告诉我们:在那个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代,获得大量财富的是投机商、企业家和政客,小人物永远是在做梦,就像那位塞勒斯上校,发财梦做了一个又一个,可餐桌上“只见冷水和生萝卜”。
70年代初,马克·吐温同一位富商的女儿奥利薇亚·兰登结婚,定居在马萨诸塞州的哈特福德。
《汤姆·索亚历险记》、《在密西西比河上》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就是这段稳定的生活期间写的。
《汤姆·索亚历险记》描写少年儿童追求新奇、冒险的生活。
小汤姆厌恶呆板乏味的小镇生活,包括主日学校的虚伪刻板、守旧的小市民习气、老一套的布道演说……他同小伙伴去岛上“探险”,同大自然融为一体,表现出少年儿童的活泼的稚气。
《在密西西比河上》回忆了作者当年的水上生涯。
大河景色、航运经历、弟弟遇难等真实故事,富有诗意,抒情气氛很浓。
书中写到领港员协会的组织和斗争是19世纪美国劳工运动的宝贵史料。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也是美国文学的一部名著。
小说续《汤姆·索亚历险记》的内容,主人公换成汤姆的朋友哈克——一个穷苦白人的儿子 。
他害怕醉鬼父亲毒打,又受不了保护人的清规戒律,离家出走,半路上遇见黑奴吉姆,两人乘木排沿着密西西比河逃亡,去寻找自由州。
哈克虽没有受过教育,爱撒谎,但本性善良,好开玩笑,又富于同情心。
一路上吉姆照顾哈克,哈克帮助吉姆匿藏。
哈克长期生活在蓄奴州,流行的种族歧视观念常牵制着他。
他们越接近自由州,哈克的内心矛盾越尖锐。
当时蓄奴州的法律规定,帮助黑奴逃跑是有罪的,他决定写信向吉姆的主人告发。
可是一想起吉姆渴望自由,临危不惧 ,而且舍己为人等优良品质,哈克就感到为难,最后终于把信撕掉。
哈克的作为表现了作者自由、平等的民主理想。
书中还描写了南北战争前多方面的社会生活,创造了许多人物形象。
小说纯粹用美国口语写成,开创了美国文学口语文体的传统。
80年代后期开始,马克·吐温的作品有:用荒诞情节批判英国封建体制的 《亚瑟王朝廷上的康涅狄格州美国人》,用巧妙错位的故事讽刺美国种族歧视的《傻瓜威尔逊》,歌颂法国民族女英雄的《冉·达克》,以及深刻剖析金钱腐蚀作用、暴露上等人伪善面貌的《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
80年代马克·吐温筹办出版公司并投资新式排字机的试制工程。
这两项工作均告失败,致使马克·吐温破产。
1891年,他迁家欧洲,自己作环球巡回演讲以偿还债务。
1900年回国。
这个时期,他发表的长篇作品有《赤道环游记》。
20世纪初,马克·吐温发表了一系列反帝政论:《使用私刑的合众国》、《给生在黑暗中的人》、《为芬斯顿将军辩护》、《战争祈祷》等。
在这些论文中,作者控诉帝国主义的侵略行径,同情并支持殖民地人民的斗争。
随着作者对社会现实认识的深化,他的幽默风格逐渐从滑稽趋向讽喻 ,开朗活泼的心情也逐渐变为忧郁愤慨,这在他后期反帝政论中尤为明显。
在《什么是人》 ,《第44号,神秘的陌生人》等作品中还流露出人生如梦的悲观情绪。
马克吐温 (Mark Twain l835~1910) 作者简介: 美国作家。
本名塞谬尔·朗赫恩·克莱门斯。
马克·吐温是其笔名。
出生于密西西比河畔小城汉尼拔的一个乡村贫穷律师家庭,从小出外拜师学徒。
当过排字工人,密西西比河水手、南军士兵,还经营过木材业、矿业和出版业,但有效的工作是当记者和写作幽默文学。
马克·吐温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
他经历了美国从“自由”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过程,其思想和创作也表现为从轻快调笑到辛辣讽刺再到悲观厌世的发展阶段。
他的早期创作,如短篇小说《竟选州长》(1870)、《哥尔斯密的朋友再度出洋》(1870)等,以幽默、诙谐的笔法嘲笑美国“民主选举”的荒谬和“民主天堂”的本质。
中期作品,如长篇小说《镀金时代》(1874,与华纳合写)、代表作长篇小说《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1886)及《傻瓜威尔逊》(1893)等,则以深沉、辛辣的笔调讽刺和揭露像瘟疫般盛行于美国的投机、拜金狂热,及暗无天日的社会现实与惨无人道的种族歧视。
《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通过白人小孩哈克跟逃亡黑奴吉姆结伴在密西西比河流浪的故事,不仅批判封建家庭结仇械斗的野蛮,揭露私刑的毫无理性,而且讽刺宗教的虚伪愚昧,谴责蓄奴制的罪恶,并歌颂黑奴的优秀品质,宣传不分种族地位人人都享有自由权利的进步主张。
作品文字清新有力,审视角度自然而独特,被视为美国文学史上具划时代意义的现实主义著作。
19世纪末,随着美国进入帝国主义发展阶段,马克·吐温一些游记、杂文、政论,如《赤道环行记》(1897)、中篇小说《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1900)、《神秘来客》(1916)等的批判揭露意义也逐渐减弱,而绝望神秘情绪则有所伸长。
马克·吐温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
他的主要作品已大多有中文译本。
傻大胆学害怕。
《格林童话》的读后感是什么
春节期间闲来无事,随手翻开了老家书架上的《格林童话》。
机缘巧合之下,读到了第四个小故事《傻大胆学害怕》。
刚读到这个标题名的时候觉得很好笑,这名字取得蛮雷人的,讲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抱着这样的疑问读了下去,最后才发现原来讲述的是关于如何成功的小故事,因此拿出来和大家分享。
有一个名叫傻大胆的男孩天生愚笨呆傻,但他的胆子特别大。
有一天他的父亲问他,将来长大后想要学习什么样的本领。
傻大胆回答:“我想要学习害怕。
”蠢笨如他,认为害怕是一种自己不会的技能,所以他想要学习害怕。
他的父亲听了直摇头,感叹自己的小儿子真是天下最大的傻瓜。
但是傻大胆却不以为然,不顾家人朋友的嘲笑和反对,莽莽撞撞的踏上了学习害怕的旅程。
一路上他经历了很多,在黑夜里帮别人看守尸体,去勇闯魔宫,却意外的获得了大笔的财富,并且娶了最美丽的公主为妻。
最后,他依然没有学会害怕,一直到他的妻子等他睡着时,倒了一盆冷水和梭子鱼到他身上,他才惊呼一声:“好害怕啊。
”这当然是一个有些荒诞无厘头的童话小故事,但其中却蕴含着很多的人生哲理。
在成功路上,必然满是荆棘,但勇于出发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如若瞻前顾后,很容易错过很多的机遇。
查一下看天空的兔子每一段话的读后感应该是怎么写的
还在看天空的兔子,每一段话的读后感应该是怎么写的
最近读了《看天空的兔子》一只白兔独具审美的慧心,她爱大自然的美,尤其爱皎洁的月色。
每当夜晚来临,她都要独自来到林中草地,在月光下无忧无虑地嬉戏,或是心旷神怡地赏月。
在她眼里月的阴晴圆缺无不各具风韵。
她深深的陶醉其中,感受着幸福与快乐
她的诚心感动了诸神之王,诸神之王决定把月亮赏赐给她。
拥有月亮的白兔仍然夜夜到林中草地赏月。
可是从前的闲适心情却找不到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是我的月亮
”她牢牢盯着月亮,就像财主守着自己的宝藏。
乌云蔽月,她紧张不安;满月缺损,她心痛如割。
在她眼里,月的阴晴圆缺不再各具风韵,反倒险象迭生,勾起了无穷的得失之患。
慧心未泯的白兔终于决定放弃对月亮的拥有权。
她依然快乐的享受着月光.......也许有的人看了这则寓言,都会嘲笑白兔是个傻瓜,不该把巨大的财富双手奉还。
其实,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傻瓜。
人类中的有些人,总以为拥有就是幸福,这是因为他们的“慧心已泯”,殊不知他们在“幸福”的同时,也就是拥有巨大的财富时各种念头也就会随之产生:比如如何利用啊,如何防偷啊,如何防抢啊??在生命当中总会遇到有一些人或风景使人心动,使人痴迷,使人想去拥有......但当你真的拥有时,你就会患得患失,斤斤计较,就会失去当初的那份心境,当初的感觉也会变质。
如果拥有已成为一种负担,不如洒脱的放手,远远地欣赏。
你会很快乐,很坦然。
阅读《醉》,然后写一篇读后感,到底是写哪个的读后感
今天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笨蛋汉斯》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笨蛋汉斯和他的两个聪明哥哥一起去向国王的女儿求婚,聪明美丽的公主最后嫁给了笨蛋汉斯,她为什么没有选择聪明又有学问的汉斯的哥哥们呢
有一年国王向全国通告,说公主要选最聪明风趣的人做丈夫。
汉斯的的两个哥哥都大有学问,都觉得这是最好的机会,于是,他们两人便骑着大马,准备进城向公主求婚,这时,汉斯从屋里跑了出来,傻乎乎地说,也想和公主结婚,并请求父亲也给他一匹马。
大家听了汉斯话,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汉斯父亲责骂他笨的连话都不会说,不让他去。
哥哥们骑着马儿上路了。
汉斯只好骑着公山羊追了上去。
一路上,老大老二骑在马背上想着美丽的诗句,想着怎样讨公主的欢心。
而汉斯却开心地大声唱歌。
在路上汉斯捡了只死乌鸦又拾起半截木鞋,最后又抓了一把泥巴装进口袋里。
这些都受到了哥哥们的嘲笑。
他们终于到了王宫,公主的屋子里,炉火烧得旺旺的。
老大擦着汗说:“哦,这屋子可真是太热了
”公主说:“我正要烤笨鸡呢
”老大愣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公主说:“笨蛋,滚开
”老二也进来了,他的运气和大哥一样也被赶了出来。
这时,只见汉斯进了房间,他大声嚷嚷:“啊
这儿可真是太热了
”公主说:“是的,因为我正要烤笨鸡呢
”汉斯乐了,说:“太好了,我可以烤乌鸦了
”公主高兴地说:“欢迎你来烤,可是你要用什么来烤呢
”汉斯取出了半截木鞋,说:“瞧,这就是我的锅,上面还有把手呢
” 公主摇着头说:“但还缺少黄油啊
”汉斯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泥巴说:“我有的是
”公主拍着手,笑道:“你流利的回答了我所有的问题,你是个很聪明的人,我愿意嫁给你。
”就这样笨蛋汉斯和公主结婚了,后来,汉斯还当上了国王,并把国家治理的非常好。
从中,我觉得“笨蛋”汉斯不但聪明,还带着一点幽默。
他把公主当成了普通人,因而在公主面前非常自如,他既能很自如地和公主说话,还能把一些人们根本不在意甚至很讨厌的东西变废为宝,而汉斯的哥哥们虽然挺有学问,可到公主面前却紧张得什么都忘了,如果他们真有口才应该能随机应变地回答公主的问题,而不是发愣。
汉斯还有一个优点,父亲已经告诉汉斯他不如哥哥们,公主不会喜欢他,可他并不自卑,还是要去,父亲不给他马,他就骑羊。
汉斯还是个乐观的人,一路上他捡了很到人看着没用的东西,每捡一件都会受到哥哥们的嘲笑,而他却哈哈大笑,一路上都在唱歌。
读完这个故事我很敬佩“笨蛋”汉斯,因为他是个持之以恒、幽默还充满智慧的聪明人。
心系一处的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贾平凹老先生的书,有一篇《心系一处,守口如平》的散文写得相当巴实(好)。
词句用得相当到位。
他这篇文章是以说普通话为引子,抛砖引玉出了“心系一处,守口如平”的经典词语。
我摘部分内容供于参考:我曾经努力学过普通话,最早是我补过一次金牙的时候,在是我恋爱的时候,在是我有些名声常被人邀请的时候。
但我一学说舌头就老发硬,像大街上走模特儿的一字步,有醋熘的味儿,自己都恶心自己的声调,也便羞于出口让别人听,所以终没学成,后来想,毛主席都不说普通话,我也不说了.......我不说普通话,有口难言,我就不去见领导,见女人,见生人。
慢慢泛于社交,越发呆瓜.......所以在许多文章中,写不会说普通话时偏写到:普通话是普通人说的嘛
......不会说普通话,我失去很多好事......世上有流言和留言,流言凭嘴。
而滚滚流言对我来时,我只能沉默。
我深有同感,这篇文章发起了我内心的共鸣,说出了我的心声。
我也是不会说普通话的人。
改革开放在外打工,为了交流,不得不说普通话。
那份痛苦真是难以言表。
看了贾老的这篇文章不得不五俯投体,特别是以毛主席为例子,以普通人才说普通话作幽默的词句佩服得不得了。
提到幽默,我想起我曾经看过刘庸的散文,有篇文章叫《幽默,你在那里》。
里面写到:幽默是机智和才能者才能表达的,而且带有一点间接性的讽刺。
机智和才能,贾老那是不在话下。
我看他的书简直是爱不失手。
去茅室(厕所)里面看都要蹲到脚发麻才出来。
里面的内容生动而不浮夸,词句精确而不浮华。
就此就可以肯定贾老的机智和才能了。
都说四大名著是古代的不朽传奇,鲁迅先生是近代民国文学的一大功绩,那贾老就是现代文学的又一亮点。
我很纳闷,祖先为啥要流传普通话。
既是本土生,当讲本地话嘛。
何必一定要统一普通话来普及全国呢,这不是对我们这些不会学普通话的人难堪吗
就算是两地人交流,听不懂话也可以用手语交流嘛。
我记得有些电视台播新闻,里面就有手语主持人。
我看他的手语动作就象天仙的舞姿一样。
试想下,现代人对不懂方言的交流都用手语,那岂不是群仙共舞了,岂不妙哉。
何苦要流传普通话来为难尔等。
祖先真是罪过啊
害得贾老说普通话舌头就硬。
不敢见领导,羞于见女人,拒绝陌生人。
这等机智才能的人都泛于社交,使世人对他的流言滚滚而来,他都只有沉默,实不应该。
可笑的是一些外国佬。
我说他们纯粹都是莽子(傻瓜)。
在自己国家好好的不学,偏偏漂洋过海来中国学普通话,有些还扎根在中国。
我晓得(知道)的就有那么一位加拿大洋人,先到中国来学普通话,后来学相声,在后来做主持人,好象说普通话说上瘾,居然定居在中国了。
更让我想不通的是现在国际上把中国普通话定为世界交流语言,全世界各国的学习课程都有中国普通话这一外语课。
我真不明白,在自己中国如贾老这样的名人都讨厌说普通话,外国佬竟然却崇尚起来了呢
郁闷我说普通话也够难让人听懂,别人听了老半天都不明白我表达的意思,搞得我也急。
我说普通话时老带家乡音,还把乡土话夹杂进去。
比如我说“鞋”会说成“孩”,说“很好”说成“巴实”,说“厕所”说成“茅室”,说“傻瓜”说成“莽子”等等........别人听不懂,我也只有自我嘲笑说:我说的川普话。
哎,没办法啊,在外打工的都是来至五湖四海各省各市,不说普通话,工作,生活上都没法交流,只能免为其难了。
谁叫我不是毛主席那样的一代伟人
谁叫我不是贾老那样会舞文弄墨的名人
谁叫祖先要流传普通话
谁叫我是普通人
........普通话是普通人说的嘛。
小猎狗第一个故事的读后感
书里面讲了一只罗圈腿的小猎狗,它为自己的罗圈腿感到很害羞,它的主人也就是猎人有十一只小狗,每次猎人点数的时候每次只数到十,小猎狗排到前面,可主人的目光还是越过了它。
它为此很伤心,决定成为跑得最快的猎狗,经过努力,它发现自己的影子越来越短了。
他又突发奇想,觉得成为跳得最高的猎狗,另外的十只猎狗都笑它是一个傻瓜。
有一天小猎狗跳过了一座高墙,没想到里面是一个养鸡场,鸡都被吓得四处逃散,小猎狗被猎人惩罚去看守潭底的石头,不要让石头浮上来,而猎人带着其它猎狗去打猎,但小猎狗并不满足,看到小河,它竟然说要成为这个世界上一条跳得最远的猎狗。
它开始起跑……跃起,“扑通”,掉进了河里,激起一大片水花,其它猎狗看见了哈哈大笑:哈哈,我们看到了超级大傻瓜
”,而小猎狗不以为然,还是继续往河里跳,一次,他一如既往的朝河里跳,可吓着了正要上岸下蛋的鸭子,放鸭的老头很生气把它捉起来然后找到猎人说:“好好管教这个罗圈腿。
”于是猎人让他去看葵花田,说要看住这些葵花,不许它们跟着太阳转,可这是不可能的。
到了给村民们表演的那一天了,猎人的另外十只猎狗神气十足地站在那里,突然,一只狼跑了过来,愣是在十只大狗的眼皮下逃走了,众人发出“嘘——”声,这太丢人了
猎人觉得太丢人了。
就在这时小猎狗突然窜出去,穿过狗群,直向山冈上的狼扑去。
它快得像一团光,人们甚至都没看清楚它的样子,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小猎狗正在一棵大树下休息,它的身边躺着那只雄壮的公狼,早已停止了呼吸。
从此大家都喜欢那只小猎狗,就连其它十只猎狗也学着它跟在小猎狗后面走着罗圈腿。
看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一句但丁说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里面的小猎狗就是这样,当他失败的时候面对那十只猎狗的嘲笑它没有为此放弃,而是不管不顾,继续努力,当给村民表演的时候它就获得了成功。
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所以,我们以后不要因为被人嘲笑或看不起而放弃,而是要继续努力做得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