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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克沃兹沃斯读后感

时间:2015-06-30 03:17

《布莱克·沃兹沃斯》表现了什么

读《布莱克沃兹沃斯》有感(2009-03-14 22:37:30) 转载 标签: 杂谈 读完《布莱克.沃兹沃思》后最大的感受就是应该有权威出来推荐中国当代诗人们集体 阅读一下这部短篇小说,以了解什么叫真正诗人范儿。

从小说内容聊起。

我感受最深的是诗人的地位问题。

一开篇,小说就将诗人与三个乞丐对比,并冠之以流浪汉的称谓,只是与前面那个混食吃、混烟抽的流浪汉相比,布莱克显然要体面的多———他是“最令人奇怪的流浪汉”:穿戴整齐,戴着一顶帽子,穿着一件白衬衫和一条黑裤子。

有点孔乙己的架势。

不混吃喝,只跑进人家院子里看了一个小时的蜜蜂。

女主人极不友善的防备着他———这是一般“俗人”对诗人不理解的体现。

当然也不能怪罪女主人,对常人而言,诗人的怪异本来就是难以理解的。

常说诗人是孤独的,这孤独尤指精神上的孤独,我并不觉得因此诗人就是值得同情的。

现实中有些诗人孤独的原因是他们用一种高处不胜寒的态度将自己与大多数人孤立起来,只与所谓的知音交流,活在狭窄的圈子里闭门造车。

这种诗人是不可能创造出真正的好作品来的。

怪异是内心流露,而非一种文化虚荣下的矫揉造作。

小说不同于现实。

小说中尽管许多人对布莱克不解甚至不友好,但他却很为自己的诗人身份骄傲,他用自己诗人的方式活在大众的生活里。

孩子问他是干什么的,他是站起来回答自己诗人身份的,他可以毫不避讳的谈论使他困窘的诗和诗人,甚至可以说出“假如你告诉了别人,我会知道,因为我是诗人”这种大话来。

而事实上,他已经沦为社会边缘人,可他毫不在乎。

女主人不肯出四分钱买他的作品,他并不介意,说道:“这就是诗人的遭遇。

”自知而不改之是诗人执着的品质,执着于自己可能活得并不美的生活中的美。

用苏轼侍妾朝云的话来说就是:“一肚子不合时宜。

”执迷是一种不悟,但不悟并不代表错误。

现实中的很多除重庆诗人以外的诗人也都是边缘人,但他们对生活的态度却远没有布莱克超脱,他们是真脱———脱光了朗诵诗歌以高雅真诚的名义来炒作自己。

有装逼的嫌疑。

王朔说话:“装,并不可耻。

装得可耻才可耻。

”诗人只是一种生活状态,没有什么可以拿来炫耀或者可以睥睨众生觉得自己非凡类的。

只要从诗人的角度去生活去观察,任何人都是诗人,有没有旷世的诗作完全是次要的。

毕竟最好的作品总是藏在脑子里,就像小说永远无法真实还原生活一样,无尽的思考搬到有限的纸上总是会打些折扣的。

当然,这仅是我个人界定诗人而不是伟大诗人的标准。

回忆起诗人邀请孩子吃芒果那一段时,我觉得布莱克其实是一个真正懂得生活的人,虽然每年只有来自唱小调的微薄收入,但他却可以满足于温饱,并高兴的邀请自己的朋友去分享芒果,分享生活。

这里的诗人单纯天真,热爱生活,即使生活不一定热爱他。

布莱克快乐的活着,不计较多余的物质。

这分明是一部描写诗人乌托邦的小说。

诗人的思考是庞大而空虚的。

当警察问布莱克在干什么时,布莱克答:“已经四十年啦,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这就是诗人的思考,穷其一生,让思想陷于一片回不了头也上不了岸的尴尬沼泽之中。

虽然就长远,长远再长远而言,这可能是有一定意义的。

但是在短暂,短暂很短暂,“庸俗”,“庸俗”很“庸俗”的现实中,许多人会认为这纯粹是一种消极的对生活的荒芜颓废。

布莱克大言不惭的说自己会写出一首震撼全人类的诗篇,孩子充满惊叹之情。

从中可以读出一点“俗人”对诗人的崇拜,这与女主人那种防备不屑的态度形成对比。

对诗人,人们常会呈现出两种完全不同的态度。

现实中,有视诗人为乞丐傻逼的“境界低下者”,也有在诗人执着于献身文学时,比诗人更执着的愿意献身诗人的文学女青年,虽然前者的执着可能是假的。

为什么小说中孩子与诗人成了好朋友呢

因为诗人本身就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周国平先生谈诗人:“他始终保持一颗纯朴的童心。

他用孩子般天真单纯的眼光来感受世界和人生,不受习惯和成见之囿 ,于是常常有新鲜的体验和独到的发现。

他用孩子般天真单纯的眼光来衡量世俗的事务,却又不免显得不通世故,不合时宜。

” 现在要我们把眼睛从《布莱克,沃兹沃斯》中拔出来,十分友善的来探讨一下中国现代诗人的问题。

先编一个小小小小但不是郭敬明最小说的说:在一个桃花盛开日不落已经被传说为传说的地方,常年站着几层人,他们密密麻麻的圈着一个小湖,这湖被他们形象的称作“圈子”。

说话间不断有人从远处赶来,前扑后继的扎猛子跳湖下水,英勇得奋不顾自身,奋不顾他身———也有被拽下水或踹下水的。

很多人只是看着别人跳了,觉得这样比较生猛,所以也跟着跳了。

水中人挤人,舒展不开,自由泳根本不可能,但大家仍然觉得自己很自由,很潇洒。

挤得憋屈了,就有人把湖改叫“坛”———腌酸菜或者臭豆腐那种。

水中人引以为豪,常把咱们坛,咱们圈挂在嘴边。

泡完澡,搓完泥,大家伙不把身子擦干就从水里起来上岸成正果了。

不像狗或者洗衣机那样带自动甩干功能,大家很湿很艺术的裸体站着盯着对方看,相互指着说:“你也成湿人啦

真是好湿啊

”他们光着膀子大声说着诸如此类的胡话。

风一吹,直打寒噤。

没有人把打个寒噤视为狼狈,觉得这是真情流露。

可是吹完风,打完寒噤后他们不再好湿了。

真正彻底的湿人已死在湖里。

后者留下和想要表现的不是自己。

引用一下韩寒:“虽然诗歌在今天已经江河日下,但是我觉得还远远不够,应该发展到没有现代诗这个名词了,才算可以。

”有点偏激了。

要知道中国人的诗歌情结还是比较严重的,诗歌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最明显的就是年轻人之间用来MAKE PASSION(这样表达比较含蓄)的情诗。

而且要是韩大师真把现代诗给灭了,中国这么多诗人去哪里献身文学呢

中国这么多文学女青年又去哪里献身诗人呢

我都不好意思说出口,其实本人曾经也是有着严重诗人情结的,不知怎么就变这么低俗了。

身边的“诗人”朋友们还是走着悲情路线,即使现实是流氓也要在诗歌中闪光。

我自叹不如,决定彻底堕落。

再引一句韩大师的:“大部分的现代诗其实就是把一篇三流散文拆成一句一行写,而所谓比较大师的或者先锋的就是把一篇三流散文每句句子的顺序捣乱了再拆成一句一行写。

只要不要脸,谁一天都能写几十首现代诗。

”我的观点是:有必要把实话说这么直白么

来源:( ) - 读《布莱克沃兹沃斯》有感_三界之外_新浪博客 字数超了,写到这里。

最后抄一段伊沙的我个人认为看题目就可以认定为当代第一的诗歌《饿死诗人》:城市中最伟大的懒汉 做了诗歌中光荣的农夫 麦子,以阳光和雨水的名义 我呼吁:饿死他们 狗日的诗人 首先饿死我 一个用墨水污染土地的帮凶 一个艺术世界的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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