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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斯加读后感

时间:2019-10-31 03:18

有关狗的科普说明文,读后写一篇读后感

狗,亦称“犬”,系由早期人类从灰狼驯化而来,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至1.5万年前,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通常被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在中国文化中,狗属于十二生肖之一。

查看精彩图册中文学名:家犬拉丁学名:Canis lupus familiaris别称:犬、狗界:动物界门:脊索动物门亚门:脊椎动物亚门纲:哺乳纲亚纲:兽亚纲目:食肉目科:犬科亚科:犬亚科属:犬属种:狼亚种:家犬分布区域:世界各地目录狗简述演化历史习性食物视力睡眠展开狗简述演化历史习性食物视力睡眠展开编辑本段狗释名  就是犬。

李时珍说:狗的品类很多,但就它的功用可分为三类:田犬长嘴,善于狩猎;吠犬短嘴,善于看守;食犬体肥,可用来做食品。

只要是本草中所用的,都是食犬。

犬受孕三月后出生,豺见到狗会下跪,虎吃狗会醉,狗食番木鳖则会死,这是因为物性相制伏的原因。

狗狗(16张)  肉  黄犬为上品。

黑犬、白犬次之。

  【性味】味咸、酸、性温,无毒。

  【功效主治】可以安五脏,补绝伤,轻身益气。

宜养肾、补胃气、壮阳、暖腰膝、益气力。

可补五劳七伤,益养阳事,补血脉,增加肠胃运化能力和肾、膀胱的功能,填补精髓,它的方法为,和五味烹煮,空腹食用。

只要是吃犬肉,不可去血,去血则力少不益人。

与蒜同食,损人;与菱同时食用,生抑郁病。

白犬与海鱼同食,必得恶病。

九月不要食犬肉,否则伤神。

瘦犬有病,发病的狂犬发狂,自己死亡的犬有毒,食用害人,蹄子悬空的犬伤人。

赤屁股而且躁的、犬目红的都不能吃。

蹄肉  【性味】味酸,性平。

  【功效主治】煮成汤吃后能下乳汁。

   血  【性味】味咸,性湿,无毒。

  【功效主治】用白狗血,可治癫疾发作;乌狗血可治横生难产,血上手抢心,方法是和酒一起服用。

补安五脏。

饮热血,可治虚劳吐血,又可解射罔毒。

点眼睛,可治痘疮入目。

又可治伤寒热病所致的发狂见鬼和鬼击病,可辟诸邪。

可治心痹心痛,方法是,取心血与蜀椒粉相和,做成梧子大小的丸,每次服五丸,每日服五次。

乳汁  【功效主治】主治十年不愈的青光眼。

方法是,取白犬生小犬后(小犬目未开日)的乳,不断点眼,待小犬眼睁开时即愈。

另外,赤秃发落者,用犬乳汁经常涂搽,甚妙。

脂胰  【功效主治】主治手足皴皱,人面膏,可去面上黑斑,柔五金。

脑  【功效主治】主治头风痹、鼻中息肉、**慝疮。

狂犬咬伤后,取本犬脑髓敷涂,以后就不会复发。

心  【功效主治】主治忧愤气,除邪,治风痹所致的鼻出血及**疮。

也可治狂犬咬伤。

肾  【性味】味平,微毒。

  【功效主治】主治妇女产后肾劳如患疟疾者。

妇女体热,可用猪肾;体泠,可用犬肾。

肝  【功效主治】主肝。

同心、肾一道捣烂,涂狂犬咬伤。

治脚气攻心,方法是,生切,用姜、醋拌后食,取泄。

已泄的不要用。

李时珍说:按沈周《杂记》的说法

狗肝的颜色如泥土,气味也如此。

所以人夜间在土上行走则肝气动,大概是相感应的缘所以。

胆  【性味】味苦,性平,有小毒。

  【功效主治】主治耳聪明目、轻身,使人肌肤润泽,精力充沛,抗衰老,敷涂痂疡恶疮,疗鼻道阻塞和鼻中息肉。

主治粤出血和耳病,止消渴,杀虫除积,能破血。

只要是血气痛和有伤掼的人,可、用热酒服半个,则瘀血尽下。

治刀箭疮,可去肠中脓水。

如与通草、桂和为丸服,则会使人隐形。

  公狗**  【性味】味咸,性平,无毒。

  【功效主治】主治中焦受损,治阳痿不举,而且会使它强热硬犬。

还可治女子带下十二疾。

治绝阳和妇女性冷淡,补精髓。

  阴卵  【性味】烧灰后服食,可治妇科十二种疾病。

  皮  【功效主治】主治腰痛,方法是用烤热的黄狗皮裹腰,经常用即愈。

烧成灰,可治各种风病。

  毛  【功效主治】主治难产,颈下毛:用绛袋装起系在小儿背上,治小和夜啼。

烧灰,每次一钱,开水冲服,治邪疟。

  尾  【功效主治】烧灰,敷犬咬伤。

  齿  【性味】性平,微毒。

  【功效主治】主治癫痫寒热。

痱子,但要在伏天收取的。

磨汁,治犬痫。

烧研成末,和醋,可敷发背和马鞍疮。

同人齿一起烧成灰,用汤冲服,治痘疮倒陷,有效。

  头骨  【性味】昧甘、酸,性平,无毒。

  【功效主治】主治金疮出血。

烧成灰,可治久痢、劳痢。

与干姜、莨菪炒,直到见烟,作成丸,空腹饮服十丸,极有效。

治痈,疽恶疮,头颅闭合不全,女人白带过多。

  颌骨  【性殊】烧灰用酒冲服,可治小儿诸痫、诸瘘[1]。

编辑本段简述家犬(5张) 狗[2](dog),一种人类的朋友动物,从犬从句,犬字五笔:犬;狗字五笔:QTQ。

“犬”指“犬类”。

“句”意为“小”,“犬”与“句”联合起来表示“小犬”。

类似于驹(小马),佝(矮人)。

狗为人类“器”重之处在于它用“吠”的方式守卫家园,“器”字从犬从四口,是犬向四面八方吠叫的意思。

古代望气术称“卫地的云气形状像狗”,即表示狗的作用是“卫”。

  犬学名“家犬”(Canis lupus familiaris)。

哺乳动物犬科动物狼的一个亚种属寄生类动物。

  哺乳动物,种类很多,听觉嗅觉都很敏锐,善于看守门户,有的可以训练成军犬、警犬:走~。

~彘(狗和猪)。

~刨(páo )(一种游泳动作)。

~盗(小偷)。

~腿子。

~仗人势。

~尾续貂(喻拿粗劣的东西接到美好的东西后面,很不相称,常指文章)。

国画狗照片集锦(30张)  狗,听觉嗅觉敏锐,善于看守门户,可训成军犬、警犬等工作用犬,人类主要用它守营护家也会逗它们玩。

陈志岁《载敬堂集》记载:“狗秉性谨忠,固德。

一旦主人抱养过它,而后不管主人多么贫寒,饿煞都不会忘家,不会离家出走。

主人无食可供,而心爱之,欲使另处生存,几回送之,竟是绝之不得。

白日间出,野食返家,镇夜警门。

主人跋涉谋生,它总‘咿咿’,逼裾紧随,教人滋泪。

与狗相比,猫则秉性大不如狗,但要谁家有美食可口,有良窝可安,猫便乐不思蜀,不念原主。

”其《狗猫谣》:“养狗莫养猫,猫狗不同趣。

猫饱不捉鼠,人富它来聚。

狗饿还守家,主贫驱不去。

”  狗有2.2亿个嗅觉细胞,是人类的250倍,能分辨出大约200万种物质发出的不同浓度气味。

 狗可分辨极为细小和高频率的声音,而且对声源的判断能力也很强.它的听觉是人的16倍,当犬听到声音时,由于耳与眼的交感作用,所以完全可以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晚上,它即使睡觉也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性,对半径1公里以内的声音都能分辨清楚.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它可以区别出节拍器每分钟震动数为96或100次,133次与144次.狗对于人的口令和简单的语言,可以根据音调音节变化建立条件反射.特别注意的是没有必要对狗大声叫喊,过高的声音或音频对他来说是一种逆境刺激,是它有痛苦,惊恐的感觉,当然在他犯错误时,可以提高声音来管教它. 狗的听觉十分敏锐,听觉感应能力可达12万赫兹,是人类的6倍,它能听到的最远距离大约是人的400倍

狗对于声音方向的辨别能力也是人类的2倍,能分辨32个方向。

可爱的家犬(25张)  学名:Canis lupus familiaris(Linnaeus,1758)   科学分类:1758年林奈将其称为Canis familiaris种 - 犬种,但1993年史密森学会与美国哺乳动物学会重新分类将其划为狼的一个亚种Canis lupus。

编辑本段演化历史  狗在14000年前,甚至可能在剪纸狗照片集锦(20张)16000年前的亚洲东南部,就已经被人类从野生狼驯化为家畜。

  狗起源于狼,目前已经得到了共识,但围绕着具体的发源地和时间则是众说纷纭。

到目前为止,最早的狗化石证据是来自于德国14000年前的一个下颌骨化石,另外一个是来源于中东大约12000年前的一个小型犬科动物骨架化石,这些考古学证据支持狗是起源于西南亚或者欧洲,而另一方面,狗的骨骼学鉴定特征提示狗可能起源于狼,由此提出了狗的东亚起源说。

此外,不同品种的狗在形态上极富多样性,似乎又倾向于狗起源于不同地理群体的狼的假说。

所以仅靠考古学,很难提供狗起源的可靠线索。

  中瑞科学家组成的研究小组研究了来自五大洲的654只狗,分析了它们体内一种通过母系遗传的叫做“线粒体DNA”的遗传物质的碱基排列后发现,这些狗拥有几乎相同的基因。

他们认为,人类与狗的友好渊源可以追溯到1.5万年前,当时,东亚的人类首先开始驯化狼等动物,并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把驯化的狗带到了欧洲,甚至穿过白令海峡带到了美洲。

狗狗图片  认为东亚,是因为东亚地区的狗的基因类型最为丰富,科学家通过基因测试推断该地区应该就是狗的发源地,而不是过去人们一直认为的中东地区。

彼得·萨沃莱南说:“许多早期的研究基于中东地区少量的考古材料,认为该地区是狗的起源地,而实际上,那里只是驯化过其他的一些动物,而不是狗。

”同时,通过和狼的基因的对比,他们认为1.5万年前,由几种不同的狼分化出了狗。

  这项研究是由两个国际研究小组齐头并进地进行的。

另一方面,美国和秘鲁等国的科学家组成的研究小组比较了南北美大陆和亚洲、欧洲的狗以及欧洲殖民者到达美洲大陆前就在拉丁美洲和阿拉斯加等地生存的狗的碱基排列。

发现拉丁美洲和瑞典的狗的部分基因都源于过去的欧亚狼。

这部分基因在15世纪欧洲殖民者到达美洲之前就已在美洲家犬身上显现。

他们认为,狗在东亚起源并扩大到整个亚洲和欧洲,继而在1.4万至1.2年前由美洲大陆的第一批定居者穿越白令海峡带到了美洲。

  瑞典一位家畜专家珀·詹森认为,东亚人是最早驯化狗的这一推测是“非常能令人信服的”,美洲大陆的第一批定居者带着狗,这一点显示了在这以前很多年狗就和亚洲人生活在一起。

编辑本段习性  1.狗是杂食性动物,以肉食为主,在喂养时,需要在饲料中配制较多的动物蛋白和脂肪,辅以素食成分,以保证狗的正 朱宣咸版画《狗》常发育和健康的体魄。

  2.狗的消化道比食草动物要短,狗胃盐酸含量在家畜中居于首位,加之肠壁厚吸收能力强,所以容易和适宜消化肉食食品。

  3.狗属犬科,在进食时不大咀嚼,可谓“狼吞虎咽”。

如果要喂粗纤维的蔬菜最好把蔬菜切碎或煮熟。

  4.狗的排便中枢不够发达,不能在行进中排便,所以我们要给它一定的排便时间。

  5.狗喜欢啃咬骨头。

这也是原生态时撕咬猎物所留下的习惯。

我们在喂养时要经常给它一些狗骨头(狗咬狗,不能喂其它禽类骨头,猪牛的骨头也最好别喂,否则有可能噎着),以利于磨牙用的。

  6.狗有独特的自我防御能力,吃进有毒食物后,能引起呕吐反应而把有毒食物吐出来。

  7.炎热的夏季,狗张大着嘴巴,垂着很长的舌头,靠舌头 狗蒸发来散热。

  8.狗在群居时,也有“等级制度”和主从关系。

建立这样一种秩序便可以保持群体的稳定,减少因为食物、生存空间的争夺而引起恶斗。

  9.狗在卧下的时候,总是在周围转一转,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危险,确定无危险后,才会安心睡觉。

  10.狗的颈部、背部喜欢被人爱抚。

尽量不要摸头顶,因为这样会让它感觉到压抑和眩晕。

此外,屁股和尾巴摸不得。

  11.狗对陌生人的行为准则是根据自己视线的高度来判断对手的强弱。

陌生人一靠近,从上面下来的压迫感会使它不安,若采用低姿势,它便会接受你。

如果比它眼睛看到的高度更低时,会使它更安心。

狗的弱点在右边,它会为保护右边而行动。

当它在被追得走投无路时,会让自己的右侧靠墙,把左侧面对敌人。

这种习性是狗与生俱来的本能。

狗让人家看它的肚子是向对方表示顺从和投降。

  12.狗的社会中也有一定规则,它们决不攻击倒下露出肚子的对手。

狗将肚子朝天躺着睡时表示它很放心或很信任,才会让人看到或是让人摸它的肚子。

顺便说一下,能违反同类间约定俗成的残酷的动物,只有人类和鸟类。

狗喜欢人甚于喜欢同类,这不仅是由于人能照顾它,给它吃住。

更主要原因是狗跟人为伴,建立了 感情。

狗对自己的主人有强烈的保护心。

  13.狗具有领地习性,就是自己占有一定范围,并加以保护,不让其他动物侵入。

它们利用肛门腺分泌物使粪便具有特殊气味,趾间汗腺分泌的汗液和用后肢在地上抓画,作为领地记号。

狗的嫉妒心非常强,当你把注意力放在新来的狗身上,忽略了对它的照顾时,它就会愤怒,不遵守已养成的生活习惯,变得暴躁和具有破坏性。

狗也有虚荣心,喜欢人们称赞表扬它。

当它办一件好事,或做一些小技巧活动,你拍手赞美它,抚摸它,它就会像吃了一顿丰盛美餐那样心满意足。

狗也有害羞心,如它做错了事或毛被剪得太短,它就会躲在什么地方,等肚子饿了才出来。

  14.在记忆力方面,狗对于曾经和它有过亲密相处的人,似乎永不会忘记他的声音,同时自己住过的地方也能记得。

但也有人认为狗是靠它的感官灵敏性,来识别熟人的声音和认识地方的。

狗喜欢嗅闻任何东西。

嗅闻领地记号,新的食物、毒物、粪便、尿液等等。

狗在外出漫游时,我们常常看到它不断地小便或蹲下大便,把它的粪便布撒路途。

而它就是依靠这些“臭迹标志”行走的。

狗喜欢追捕生物。

如追捕和杀死小动物。

追逐兔、猫、羊等,甚至追咬人类,人利用狗的这种特性,让它驱赶羊群、牛群和保护人类自己。

  15.狗生病时,会本能地避开人类或者其他狗,躲在阴暗处去康复或死亡,这是一种“返祖现象”。

狗的祖先都是群居生活,狗群中若有生病或受伤的,别的狗会杀死受伤的狗,以免受到连累或掉队后受罪。

这点要引起狗主人或饲养员注意,应及时请兽医诊治。

狗最不喜欢酒精。

在兽医院里给狗打针时,在未擦酒精前,表现乖乖的。

一旦擦酒精后,狗嗅到了味,毛发马上直立并咆哮不安。

狗怕火,因此凡是冒烟的东西,它都不喜欢,如划火柴、吸烟等。

狗(20张)  16.狗尾巴动作也是它的一种“语言”。

虽然不同类型的狗,其尾巴的形状和大小各异,但是其尾巴的动作却表达了大致相似的意思。

一般在兴奋或见到主人高兴时,就会摇头摆尾,尾巴不仅左右摇摆,还会不断旋动;尾巴翘起,表示喜悦;尾巴下垂,意味危险;尾巴不动,显示不安:尾巴夹起,说明害怕;迅速水平地摇动尾巴,象征着友好。

狗尾巴的动作还与主人的音调有关。

如果主人用亲切的声音对它说,它也会摇摆尾巴表示高兴;反之,如果主人用严厉的声音说,它仍然会夹起尾巴表现不愉快。

这就是说,对于狗来说,人们说话的声音仅是声源,是音响信号,而不是语言。

人类的微笑和狗摇尾巴是类似的沟通形式,但直到我读了(KUILO)的《狗的智慧》(The Intelligence of Dogs),才知道狗只对有生命的物体摇尾巴。

博士说,独自卧在那里的狗,虽然面前有它喜欢的非生物,也不会摇尾巴。

狗可能爱吃某种食物,但它不会对着食物摇尾巴,除非另有生物在场。

乔琪(Jean Craighead George)在《怎么和你的动物说话》(How to Talk to Your Animals)一书中也有相同的见解:“狗只对生物摇尾巴,摇尾的作用相当于人类的微笑,只对人、狗、猫、松鼠、甚至老鼠和蝴蝶而生,但不会针对非生物。

狗不会对着晚餐或床、车、棍子、甚至肉骨头摇尾。

”不过这种说法还有一些争议。

对犬科动物颇有研究的学者毕克夫告诉我说,这点其实是错的:他曾由另一个房间望见狗对着晚餐摇尾巴,是不是因为狗发现有人在观察自己呢

不太可能。

柏克莱的兽医朋友费德曼也同意毕克夫的看法。

不论如何,狗的尾巴能够传递非常多的讯息,就算狗对生物或非生物都一视同仁地摇尾巴,依然不能改变狗喜欢亲密接触的事实,而那也是它们见到我们时摇尾的主要原因,没有人会误解它们的意思。

只要看看狗摇着尾巴走向生人的情况就可以知道:就算不是大部分,至少也有许多人立刻就会开始和狗展开热情洋溢甚至叫人难为情的对话:“你这个小可爱、小甜心、漂亮的小家伙,看看你多聪明,多棒

来,亲一个。

”而这只狗盛情难却,果然遵命。

  如果长时间观察狗,你就会发现:狗有时会吃草。

那么,狗为什么有时吃草

狗的肠胃结构与人的不同,是狗吃草的重要原因。

狗的胃很大,约占腹腔的2\\\/3,而肠子却很短,约占腹腔的1\\\/3,所以狗基本上是用胃来消化食物和吸收营养,容易消化肉类食物,不容易消化像树叶、草等有“筋”的东西。

狗有时吃草,但吃得很少,偶尔也吐掉,狗吃草不像牛和马那样是为了充饥,而是为了清胃。

坚决不可给狗吃的食物:洋葱、韭菜。

还有些对嗅觉有高刺激性的食物或用品不要让狗闻,对狗的嗅觉有很大伤害。

  17.狗的性格和生长环境特别是人的训导有很大关系。

如果从小就经常和陌生人接触,经常到陌生的地方去,狗对陌生人就会很友好,性格也会很活泼;相反如果从小就被主人拴在家里,极少接触陌生人,或者有多次被陌生人侵犯的经历,狗对陌生人就会十分警惕并且非常敌视,脾气暴躁。

  18.狗喜欢和人或其它动物一起生活,不喜独处。

自家的猫,鸡等其它动物经过一段时间都可以和狗和睦相处并得到狗的保护。

狗特别害怕孤独,所以尽量不要让自己的爱犬长时间独处。

当狗被关在家里一整天,见到回家的主人后,可以想象它有多么兴奋。

编辑本段食物  虽然传统上犬属于食肉动物类别,但这并不意味着家犬的食物只限肉类。

不似其他如猫这类真正的食肉动物,家犬可以依靠诸如蔬菜和谷物这类食物健康地活下去,事实上它们的食谱是很均衡的。

典型的野生食肉动物的这类饮食营养来自它们捕获的食草动物的胃部内容物,所以它们经常营养不均衡。

但家犬对此应付的很好,它们可以素食,特别是这些食物与鸡蛋或牛奶(小狗不宜喝牛奶,小狗的肠胃脆弱,无法吸收和消化牛奶)搭配时更是如此(不是严格素食主义,或称奶蛋素)。

另一方面,家犬比起人类对肉食更加有忍耐力,它们不会因为大量食用肉类而罹患诸如动脉阻塞之类的新陈代谢疾病。

另外,科学家发现对诸如在像在阿拉斯加爱迪塔罗德(Iditarod)进行的狗拉雪橇比赛以及其他类似经受极端压力的情况,高蛋白食物(大量食用肉类)可以帮助它们防止肌肉组织受到损伤。

  狗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以人类粪便为食的习性。

这是一个事实,尽管这可能令许多宠物狗主人感到不快。

汉语中甚至存在“狗改不了吃屎”这样的话。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至今尚未明朗;有研究认为狗在上万年的驯化进程中与人类相处而习得这一习性,这是早期人类社会食物匮乏时期狗不得不接受粪便作为食物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有看法认为这是狗在食物不足、营养不良或者患有寄生虫病情况下的病态表现。

  犬类能接受的食物种类比人类少,例如他们对巧克力中的可可碱的代谢速度比人类慢很多,大量摄入巧克力会导致可可碱中毒;而一些人类常用的成药对狗也是毒药。

因此不要让狗有机会接触人用药品及一些人用食品是饲养的基本常识。

一些人类能吃的食物不能给狗吃。

  不能给狗狗吃的食物  (1)致命的巧克力  巧克力中可可碱的嘌呤含量非常高,它们会损害狗狗的肾脏,而狗狗对嘌呤的降解能力比人低很多。

巧克力还含有咖啡因,对狗狗的健康也非常有害。

巧克力越纯,狗越小,中毒的几率就越大。

巧克力中含有的可可碱是造成狗中毒的主要因素,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巧克力每千克含有115毫克的可可碱,这足以导致狗狗死亡,而一般纯巧克力100克含有大约2800毫克的可可碱。

1千克重的狗狗只要吃下9克纯巧克力(一块硬币大小)就有可能导致死亡。

巧克力中毒的症状是呕吐、下痢、尿频、不安、过度活跃、心跳呼吸加速等,严重的还会导致狗狗痉挛,甚至死亡。

  (2)能致贫血的洋葱和大葱  洋葱和大葱含有二硫化物,对人无害,却会造成狗的红细胞氧化,可能引发溶血性贫血和血尿。

即使通过加热,也不能破坏其中的有害物质,所以不要给狗狗喂食加了洋葱和大葱的食物。

  (3)能穿破胃肠的尖锐骨  骨髓是极佳的钙、磷、铜、锰等营养元素的来源,所以狗狗喜欢啃食骨头。

但容易碎裂的尖锐骨,如鸡鸭骨(特别是其腿骨)、大的鱼刺、猪的筒子骨等,都有可能刺伤狗狗的喉咙、食道、胃或肠道,从而引起严重后果(消化道出血)。

对于大型、啃咬能力比较强的狗狗来说,吃骨头的危险还稍小一点,但对于喜欢吞食的狗狗来说,吃骨头就比较危险了。

  所以尽量不要给狗狗吃含有尖锐骨的骨头,如果实在要吃,最好先用压力锅把骨头煮烂,或将骨头磨碎后再给狗狗吃,这样危险就小多了。

  (4)生鸡蛋  民间有一种说法,如果长期给狗狗喂生鸡蛋,能使狗狗的被毛富有光泽,这其实是错误的。

维生素H能促进狗狗生长及毛皮健康,生鸡蛋蛋白里含有一种抗维生素H的蛋白质物质,它会阻碍狗狗机体对维生素H的吸收,引起维生素H的缺乏症,导致狗狗腹泻、口腔溃疡和皮肤病,所以一定要把鸡蛋煮熟了再给狗狗吃。

编辑本段视力  长久以来,许多人认为狗无法分辨色彩。

最近,研究人员发现,狗能够分辨不同色阶的灰色,也能分辨某些色彩,特别是蓝色和紫色。

  人犬视觉的相异处 在狗的邮票照片集锦(20张)对光的反应上,犬眼和人眼不同。

人眼对造成各种色彩的三原色(蓝、绿、红)有反应。

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兽医学院眼科副教授Dennis Brooks博士说,狗的视觉和人的视觉不同;狗无法像人一样分辨各种色彩,但狗的确可以看到某些颜色。

狗能够分辨深浅不同的蓝、靛和紫色,但是对于光谱中的红绿等高彩度色彩却没有特殊的感受力。

Brooks博士的研究显示,红色对狗来说是暗色,而绿色对狗来说则是白色,所以绿色草坪在狗看来是一片白色的草地。

  犬的视网膜 狗眼睛里的光线受纳器--网膜--含有多量的柱状细胞,柱状细胞有助于暗处视力及侦视移动物体。

网膜中的另一种细胞视椎状细胞,椎状细胞的功能主要在于分辨颜色和辨别微细之处。

犬视网膜上有一层额外的脉络膜层(tapetum lucidum),有强烈的反光性,也能增加犬的夜间视力。

因为光线进入眼内会撞击网膜上的光线受纳器(photoreceptor),但也可能错失而穿透网膜;但对犬而言,因有脉络膜层,所以即使光线错失未撞击光线受纳器,仍会反射回到网膜上,造成所谓的第二视力。

犬的脉络膜层也是造成强光时狗眼睛呈现黄、绿、红等悚人目光的原因。

有少数狗的眼睛缺乏这层构造,其原因至今不明。

  犬视力与品种的关系 短鼻犬种(如斗牛犬)能看到较长的景深,而长鼻犬种(如牧羊犬)则有较宽的视野。

此外犬的颅形和鼻部的长短也会影响其视觉。

一般认为大多数犬都稍有近视的现象。

少数有远视现象;但是近视和远视的程度都基极。

  兽医可为犬主提供护眼要诀 在犬眼中发现异物时,

ONLY IN ALASKA 跟我去阿拉斯加怎么样

最初被这本书所吸引的还是封面上那弥漫着蓝色,宁静,清新之味的蓝天,白云,绿水,雪山。

仿佛人间仙境,又似梦中神话净土。

世间真的有如此的土地吗

答案是肯定的。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用图文的形式通过《跟我去阿拉斯加》向我们读者展示着一片仿佛世外桃源般的神奇土地。

的确,在没读这本书之前,我根本不相信在如今这个世间还会有这么保护完好的净土。

但是,这的的确确地存在于这个地球上。

跟随着这部《跟我去阿拉斯加》,我们也一同来领略其中的美妙天地吧

旅行家路途的尽头,探险家最后的荒野,梦想家封存的净土

短短数句却涵盖了此书中精华内容。

作为一本书作,这里尽管并没有什么知名专家的撰写,但是它却以一种真实,艳丽,醒目的方式告知着书外的读者美不胜收的阿拉斯加。

哪怕只是看书,我也恰似步入到这个遥远的旅途。

通过书中的图文欣赏着其中的美,更让我也插上了想象的梦想翅膀,渴望着插翅飞向这片异国美景。

读这本书之时,我们并不会觉得像是在看别人的旅行。

相反的,开篇最初我们便是通过一幅蓝色的冰川画面走入到阿拉斯加之内。

原来,这里就是阿拉斯加的入口。

随后,我们也能见证到地理意义之内的阿拉斯加的真正位置。

让我们读者可以较为形象地获知阿拉斯加的实际地理位置。

当翻到此书的目录,我们便可以进一步深入到这片土地的各个区块了。

里面有迪纳利国家公园,卡特迈国家公园,兰格尔山-圣伊莱亚斯山国家公园,极地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区,阿拉斯加第一大城市安克雷奇。

不同的章节之下有着它们各自不同精致的写照。

动物,山川,河流等等。

没有一丝人为的因素干扰。

有的是无污染,无破坏,无杂质----因为这些景致和动物的真,我们恰似饱餐了一顿最为美味的视觉佳肴。

随书附赠的附录更是让我们可以获知相关的旅行百宝囊。

假如有机会,还真的有那么份冲动去追寻这份美景的所在。

很是佩服美国人在保护自然景观上的煞费苦心,人类的洁净之地更需要的是人们自我的保护。

因为人与自然永远追寻的是一种和谐。

只有和谐了,自然才会给予人们最为丰盛的美景;只有和谐了,人类才更应该积极地保护诸多的美丽。

手捧《跟我去阿拉斯加》,我也在不知不觉地爱上这片土地。

透过此书,我才真正地感知到了心灵的无比抵挡和释放。

这是一种城市里面无法获取的宁静之美。

足不出户也能分享一次美丽的自然风光。

美国阿拉斯加州有多少平方公里

美国阿拉斯加州:1,717,855平方公里或者171.8万平方公里。

比一个新疆稍微大一点。

世界上下五千年读后感100字

我买了一部好书---《世界上下五千年》,我对它爱不释手,一口气将一大厚本书读完了。

其内容丰富精彩,让我从中学到很多世界历史故事。

从古老的甲骨文,到中国的四大发明;从神奇的埃及金字塔到令人惊叹的阿拉斯加大峡谷;从已灭绝的恐龙,到现在珍贵的大熊猫;从神密的百慕大三角到著名的万里长城;从希腊第一届奥运会到北京2008年奥运会;从奴隶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详细介绍了世界五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发生的重大、神奇的事件或故事。

既有文字说明,还配有彩色插图供人欣赏、了解。

读了这本书,使我对世界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特别渴望将来长大后,能到世界各地旅游考查,亲眼见证那些还存在着的神奇的古老建筑和令人叹为观止的历史文物。

谁能帮我写一篇《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

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

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

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 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

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

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

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

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

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不去,真的会死! ——读《不去会死》有感

[不去,真的会死! ——读《不去会死》有感] 虽说已经不止一次对自己说要为自己读过的书写一篇读后感,但遗憾这一篇可能是离开初中之后所写的第一篇读后感,不去,真的会死! ——读《不去会死》有感。

   在此之前说说买这本书的经历,其实早在未看过它封面之前,在网上已经看过对这本书推荐的内容了。

而真正驱使我花原价买下它主要是那天突然的心血来潮所致-那天正好是初中的同学聚会,本来只以为只是简单的在某地坐下来汇报一下近况谁知到后来演进到了\\\\饭后运动\\\\……好吧,就在这里我和其他人产生了一点分歧,过程有点复杂,结果就是道别了他们然后和某人去了Pizza hut。

   而这本书,就是在\\\\安安静静地坐在某地喝着咖啡用来打发时间顺便充实一下\\\\的设想下到书店买的,期间当我见到联合书店楼上竟然有露天coffee shop时曾有无数想打电话叫已经在某地等我的人转移阵地的冲动,不过,还是等下次吧。

   因为原本对旅游并没有太大的憧憬,所以当时也只是草草的翻了十几页,待到真正将它看下来已经是三天后的事了。

   连同后记才三百多页的书记录了作者石田七年来周游世界的历程。

   是七年来,用自行车周游世界的过程。

   在开头几节的时候,我还在暗自嘲笑为了梦想辞掉工作的石田在阿拉斯加被\\\\勒索\\\\时落荒而逃的窘样,到了后来,慢慢的透过他的视线看到了一路的风光,从育空河到蒂卡尔神殿,从北美一直到中东,看尽了尘世的冷暖,也历遍了各种别离,读后感《不去,真的会死! ——读《不去会死》有感》。

到了最后,在石田重踏国土时却发现到达了终点的感觉并没有想象中洒脱,到底经历了多少次的离别与重逢,又有多少人这辈子都无法再见面了,最后终不过一句\\\\我还活着\\\\,是疲惫的心已经无法再一次感慨,还是那些东西已经不需要用言语来概括呢

   其实在这一段漫长的旅途中,我感触最多的不是那个\\\\世界第一\\\\的景色,也不是秘鲁那次的惊险,而是石田旅途中所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次泪涌眼眶的告别,然后在另一片土地上重逢,再后来再次分开。

这次的旅程,是孤独的,同样也不是孤独的,这样想来,似乎和我们人生有点相似呢。

   石田七年的旅程,我用两个小时便感受了一次。

到了书的结尾,我想,如果我是石田,那么我大概不到一年便要逃回来了吧

从什么时候开始呢

大概,是与第一个同伴告别那时吧,我是最讨厌离别的。

   也许每个人的梦想并不相似,在文章的结尾,我对题目保留一点想法,这个\\\\不去\\\\的后面是不是漏了点什么呢

那它的后面本身应该跟的又是什么呢

其实在前言的时候,石田已经说清楚了吧--为了什么要环游世界。

   是为了梦想啊。

   所以,完整的题目,应该是《不去实现梦想,会死

》吧。

   一直流连于城市庸碌的人群中,我们早已丧失了那时对梦想的执着,但如果生活没有了梦想,仅仅是按照\\\\日常\\\\的规则度过的话,那又谈何人生呢

   就像艰险的旅途,实现梦想有时候会遇到很多障碍,严重一点,真的可能会死。

但或许真的像俳句所言:心随风起葬身荒野亦无悔,只要是为了梦想而行,那么即使前路如何险阻,也有足够的动力走下去吧。

   不去,真的会死

     拾肆.写于2012年1月17日   〔不去,真的会死! ——读《不去会死》有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上下五千年100字读后感

我买了一部好书---《世界上下五千年》,我对它爱不释手,一口气将一大厚本书读完了。

其内容丰富精彩,让我从中学到很多世界历史故事。

从古老的甲骨文,到中国的四大发明;从神奇的埃及金字塔到令人惊叹的阿拉斯加大峡谷;从已灭绝的恐龙,到现在珍贵的大熊猫;从神密的百慕大三角到著名的万里长城;从希腊第一届奥运会到北京2008年奥运会;从奴隶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详细介绍了世界五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发生的重大、神奇的事件或故事。

既有文字说明,还配有彩色插图供人欣赏、了解。

读了这本书,使我对世界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特别渴望将来长大后,能到世界各地旅游考查,亲眼见证那些还存在着的神奇的古老建筑和令人叹为观止的历史文物。

20岁光阴不再来读后感

还记得在国内大学的时候,每年开学的那段时间,大学四年里仅存寥寥无几的类似演讲会,报告会或是公开课的活动都会在大礼堂或是基地楼里举行。

某个院长在会上说:国内名牌高与普通高校的区别其实就是演讲会等一众的数量与质量的区别。

等我本人感同身受数年之后,每次见那半秃瓢儿都忍住了骂爹:靠之,又是一语言与行动脱节的货。

唉~~岂止是语言与行动脱节,简直就是思维与行动脱,好伐

尼玛,知道这是区别,这是不足,你不好好整顿一下你那一帮天天开会神秘兮兮,工作咋咋忽忽,办事儿踢来踢去的学院班子,干点儿实事儿吧,就从你说的那啥演讲会开始呀,给大学生洗洗混沌的的大脑呀~~ 在我大学有限的时间内,也不能总指望别人办些靠谱的事儿,何况还是企盼些不靠谱儿的人呢

所以呀,自己在网上找着看呗,本人觉得网易公开课还是不错的,前提是你会自个儿取精华,去糟粕。

嗯~~先来一篇观后感。

(*^__^*) 当你20多岁并且有男朋友,嗯,很好,生活就先这样继续着,即使你不是一个善于思考与总结生活的人,有一天你还是提出了一个你终于发现或是一早就发现的问题:“没错,你的对象很差劲,你在和一个傻瓜交往,可是没有迹象你要嫁给他。

”嗯~~接着你又这样安慰自己:“我知道我男朋友不适合我,但是这段感情不作数,我只是在消磨时间。

”然后也许有人会说,比如我会跟你说:“你不嫁给这个但可能嫁给下个(傻瓜)。

” 20多岁的人,有的是时间,这的确是不争的事实。

但如果你的思维是这样继续的话:30岁又是一个新的20岁,30岁之后会有工作,会有婚姻,再有了儿女,最后是死亡,像我们这样的20多岁的人,有的是时间。

那么,世道噗吧

有时间思考boy的问题,还不如让我们认真考虑感情生活的问题。

(有帮助的建议的最好的时机是在结婚之前,也就是心理学家所谓 “顿悟”时刻。

) 30岁不是一个新的20岁,没错,现在人们结婚的年龄比以前大一些,但这并没有使20岁成为发展的搁浅期。

这使20岁成为发展的关键时期,而我们却在挥霍它。

那一刻,我们应该意识到这种善意的忽视是个严重的问题,而且是有后果,不仅是对我们的感情生活,而是对所有处在20多岁年龄的人的事业及家庭及未来。

everybody,靠在没

20多岁的人都应该知道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神经学家和生育专家已经知道的事:20岁对于你来说是你能对你的感情、幸福甚至这个世界能做的最简单但最有影响力的事之一。

这是事实。

大脑在你20多岁时结束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发育高峰然后它开启成年人的模式,这意味着,不管你想改变自己的什么,现在就是时候。

20多岁时性格的改变要远远多于别的时期,我们还知道女性的生育能力在28岁时达到高峰,在35岁之后会变得棘手。

人生80%的决定性时刻发生在35岁。

这意味着十分之八的能够决定你人生的决定、经历和那些“顿悟”时刻出现在30岁中旬。

事业前十年发展对今后的收入影响有很大的影响。

所以20多岁就是培养自己的时候,对于自己的健康和今后的选择。

当我们想到儿童的发展,前5年是脑部语言区和大脑中其它部分发育的关键时期。

那段日子看似平常普通,却对你以后的成长的有深远的影响。

但是我们对成年时期的发展知道的却很少,而20多岁是成年发展的关键时期。

但是很少有人告诉20多岁的人这些话。

报纸说20多岁是成年的过渡期,研究人员说20多岁是青春的延长期,记者为20多岁的人起的外号是“夹在中间者”和“成年孩子”。

这是真的。

我们已经习惯忽视了成年期中这个具有决定性的十年。

很多人在不得不面临他们的三十岁时会有巨大的压力从而迅速开始一个事业,选一个城市,结婚,然后再很短的一段时间内有个孩子。

这些事很多是互不相容的,并且研究开始表明,在30多岁的时候一下子都完成这些是很困难、压力很大的。

千禧年后的中年危机不是买一台红色跑车。

是意识到我不能拥有我现在想要的事业。

是意识到我不能拥有我现在想要的孩子,或是不能给我的孩子一个手足。

太多30多岁的人和40多岁的人看着他们自己,回忆他们的20多岁,“我那会在做什么

我那会在想什么

” 20岁的我,现在在做什么呢

作者告诉我们三件事,这三件事是所有的20多岁的人,男人或是女人都应该知道的。

首先,忘掉身份认同危机,获得一些身份资本。

获得身份资本,指的是去做一些可以增加你自身价值的事。

对你以后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投资。

身份资本会成为身份的资本。

因此,现在正是开始那个横跨全国的工作的时候,正是时候开始实习,开始你做想做的事。

不是在说20岁的探索冒险,是在劝诫我们不要做无谓的探索,那不是探索。

那是拖延。

开始,并使它有意义。

第二,不要坐井观天。

好朋友是可以载你一程去机场,但是20多岁的人如果只和想法相同的同龄人交往,限制了他们的交际圈、他们所知、所想、所讲和他们的工作的地点。

新的资本,新的恋爱对象几乎都是来自圈子外的。

新事物来自于我们所谓的弱关系,我们朋友的朋友的朋友。

所以的确, 20多岁的人有一半没有工作或是面临失业。

但另外一半有工作,而通过那些不那么直接的关系,就是你进入那个群体的途径。

有一半的新工作是没有招聘信息的,所以去问你邻居的老板,是你得到那个没有招聘信息的工作的方法。

这不是走后门。

信息就是这样传播的。

(唉~~不用我说,这点儿,大多数人都有感觉吧) 最后,不能选择自己的家人,但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

现在就是选择你“家人”的时候。

现在大多数人可能认为在30岁时安定下来要比在20岁甚至25岁更可靠,同意。

但是随便抓一个正在交往或是同居或是社交网络上的人走进婚姻的殿堂是行不通的。

经营婚姻的最好时期是在结婚前,这就意味着选择爱情要像选择工作一样的积极。

选择将来的家人就是要理智地选择你想要和谁过什么样的生活,而不是为了应付或是消磨时间才和一个正好选了你的人在一起。

作者喜欢和20多岁的人一起工作的原因,帮助他们很容易。

她说20多岁的人们就像是一架刚从洛杉矶国际机场起航的飞机,向西飞去。

刚起飞时,航道上一个小小的改变导致目的地的不同有如阿拉斯加和斐济之间的差别。

同样的,在21岁或25岁甚至是29岁时,一次好的谈话,一个好的假期,一个好的演讲,会在今后的岁月甚至对以后的几代人中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

这是值得告诉每一个我们所认识的20多岁的人:30岁不是一个新的20岁,所以认清你的成年期,获得一些身份资本,利用你的不那么直接的关系,选择你的家人。

不要被你不知道的或是没有做过的事所限制。

生活的决定权在你。

谢谢。

(掌声)

体型最大的东北虎和北美的棕熊PK的话 谁将是最后的胜者

不用假设,我们东北,我国东北有东北虎和棕,俄罗伯利亚也有,阿拉斯加棕熊之所以因为那里有回流的红鲑鱼产子,棕熊可以捕食,但其实我们东北的黑龙江也有大马哈鱼,也是鲑鱼类,所以北美棕熊和亚洲棕熊体型没有太大差距.以前我以为体型最大的东北虎和棕熊应该半斤八两,但是因为东北以前就有过东北虎PK棕熊的,所以结论是,东北虎更厉害,另外俄罗斯的动物学家也是这个结论.不过东北虎猎杀棕熊是要求条件的,东北虎大量猎杀棕熊基本上都是在冬天,也就是棕熊冬眠的时候,棕熊捕食大麻哈鱼不是没有理由的,他需要大量的脂肪过冬,也就是说,冬天的棕熊最虚弱,另外,东北虎猎杀技巧非常高明,以前东北的老猎人口中,东北虎的智商超呼我们想象,棕熊后脖子大概是这么个地方,有个死穴,东北虎灵巧,会攻击这个死穴,所以棕熊打不过东北虎,另外,东北虎善于偷袭.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读过一个故事,说的就是虎熊之争,说老虎打不过棕熊,他先激怒棕熊,让他消耗体力,然后趁虚而入.过去的东北,东北虎和棕熊是长白山的食物链顶端,人都不行,张作霖以前人是绝对不敢招惹东北虎和棕熊的.说说野兽的智商,我看过一个电视节目,说狼群捕食鹿群,狼群会形成一个弧线,兜着鹿群到悬崖,然后把他们都赶下悬崖,东北虎的智商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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