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疯娘》读后感,急
作者的妈妈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疯子,是一个连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她只是这样的一个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
但是,把作者生下以后,她不单单是疯子,她是母亲。
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的母亲,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
在被婆家赶出之后的5年来,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在5年后相遇的一天把找到的气球送给她只抱过不到三分钟的孩子,没忘记爱他,没忘记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
虽然,她只是一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虽然,她让作者认她付出了许多代价,但她从头到尾都爱着她的孩子。
就连这样的一个疯子也有如此真挚,伟大的感情,而我们又会怎么样呢
让我感动的是,那疯娘为了儿子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每天走上20多公里的羊肠山路,风雨无阻。
可以为了孩子喜欢吃野鲜桃,而失去了生命。
读到“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
”疯娘死了,带着满足和幸福死了,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她为儿子死了。
当作者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回报母亲的时候,娘却永远地离去了…… 母爱,圣洁的母爱,母爱,纯真的母爱,母爱,伟大的母爱,母爱,无处不在。
疯娘的读后感怎么写
一天,老师给我们带来了《》这篇文章。
看完这篇文章,得仿佛有人在我眼前放泪弹,令我泪如雨下。
文章主要讲述了“疯娘”悲惨的一生,以及她如何疼爱自己孩子的事。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她就是作者未来的娘。
她是个疯子,“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人都讨厌她,向她吐口水,甚至打她。
作者的奶奶见她有几分姿色,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家里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
“疯娘”才暂时有了归宿。
可是当疯娘生下作者后,疯娘在她的有生之年仅仅抱过作者一次,为什么
因为她是个疯子,家人不敢让她抱作者,也不敢让作者吃她的奶。
直到奶奶决定把疯娘赶走前,疯娘才有机会抱了一会作者。
抱着作者,疯娘“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
可见,疯娘是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
可还不到三分钟,奶奶便将疯娘怀中的作者夺了回去。
从此,疯娘又过上了漂泊的生活。
5年后,疯娘回来了,手上还捏着一个脏兮兮的气球,因为疯娘没有忘记自己的孩子。
可作者却因自己的娘是疯子而感到丢脸,从不叫一声“娘”,心里根本不认这个娘;好几次疯娘闯祸后被奶奶责打,作者不仅没有向奶奶求情,还嘲笑疯娘是猪;而当奶奶打作者的时候,疯娘却一个劲地护着作者,要奶奶来打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开始湿润,我真想说:“疯娘,你那么深爱你的儿子,换来的却是儿子的冷嘲热讽,他这么待你,你为什么还要处处护着他
” 终于有一天,作者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娘,那是因为作者和同学打架时,疯娘看到作者被人打,抓起那个同学扔进了河,作者终于感受到疯娘对自己不顾一切的爱。
疯娘听到儿子的叫唤,“浑身一震,久久地看着我,然后像个孩子似的羞红了脸,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
” 读到这里,我感到很欣慰极了。
疯娘用她的真情感动了作者,终于当了一回“娘”。
从那以后,母子间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了。
可是好景不长,悲剧终于在作者上高中时发生了。
那时,疯娘每个星期都走20公里山路为作者送菜。
一次,疯娘在半路给作者摘来了十几个野鲜桃,作者说了声甜,没想到就是这声“甜”促使疯娘又一次去摘峭壁上的野桃,最终摔向了百丈深渊……过了好多天,作者才找到了疯娘的尸体,“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
”作者哭得肝肠寸断。
我的心与作者一样伤心,为了孩子,疯娘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活着没享一天福,死的时候身边也没有儿子送终,多么可怜,多么可悲啊
读完全文,我感慨万千。
疯娘是可怜的,可她又是多么伟大,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为了孩子甚至搭上了性命。
一个疯了的人都知道怎么去疼爱自己的孩子,更何况是正常人呢
我们的母亲给我们的爱肯定比疯娘对儿子的爱还要真挚、还要理智。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孝顺父母是做孩子的本分,就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学习,好好工作,好好生活来报答母亲给我们的爱吧
关于疯娘文章的读后感
星期五晚上,我们上作文课的时候,王老师给人们读了一篇《疯娘》的文章。
老师读完后,我的心里非常感动,母爱真是太伟大了。
文章里讲的是:小树的家里很穷,他的爸爸一直没有媳妇,小树的奶奶看见了一个疯女人,就想让她 做小树的爸爸有媳妇,等她生了孩子后就把她撵走。
没想到她她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就是小树。
不久,小树的奶奶就把“疯娘“改了出去。
“疯娘”被赶走后,经过了五年的流浪,吃尽了常人不能想象的苦,却依然活了下来,她的心里只有自己的儿子。
疯娘回来后,一直用心地照顾着小树,为他送饭,三十多里的山路她从来就没有摸错过。
后来,就因为小树吃了野鲜桃说野桃甜,疯娘却为此献出了生命,临死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一颗野鲜桃…… 刚开始我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只觉得很好笑但读完《疯娘》的文章,我的笑凝滞了,变成了泪流满面,泣不成声,泪水模糊了字迹。
读完之后,我想到了妈妈,我也像文中的小树,惹过妈妈生气。
但妈妈从未记过仇,每天天不亮就起来给我做饭。
妈妈是多么的爱我啊
我知道人人都有母亲,母亲表达爱的方式各有不同,我以后要好好学习不惹你们生气烦心,让爸爸妈妈不再为人操心。
当我读到:一天晚上,疯娘拿着摘的野桃去学校送给孩子,孩子感动得大声说:“娘,这桃真甜。
”这时,他才第一次叫了一声“娘”,娘激动得哭了。
于是,疯娘便又去为孩子摘桃了,一路上,疯娘边上山边摘野桃。
可是,不幸的事发生了,疯娘失足摔下悬崖,摔死在山脚下;孩子知道后,不知有多伤心呀
大叫着“娘”。
这段话时,我的鼻子一酸,眼泪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
娘毕竟是娘,不管她有多疯,她还是你的娘,娘总会给予你温暖。
疯娘也是一样,她希望能让孩子笑,听孩子叫她一声:“娘
我们不能像小树一样等到失去了母爱,才懂得珍惜。
当小树听到疯娘摔下悬崖的恶号时,一边哭,一边连声叫着:“娘。
”可那又有什么用呢
疯娘再也听不到了。
母爱是一首优雅的诗,清纯淡雅;母爱是一幅水粉画,若隐若现;母爱是一首深情的歌,婉转轻吟;母爱是一丝带着凉意的轻风,给人带来无限的快感。
但在沉浸在母爱中的同时,同学们,你们有没有在属于母亲的节日时送上一句温馨的祝福。
如果有,那你就已经懂得了珍惜母爱。
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但当我们在享受母爱的同时,也要珍惜母爱。
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开始懂得珍惜
有所借鉴
可供学习
望采纳
~~O(∩_∩)O~~
疯`娘读后感50字
可以举起一只马,力大无比。
皮皮力大超人,竟然是为了以后不再买鞋,在皮皮身上。
皮皮的生活是那么无拘无束,她的袜子很长很长
皮皮很勇敢。
鼻子下长着一张大嘴巴。
这就是皮皮一个力气大,全世界没有一个人能和她比、可以买任何想要的吃喝玩乐的东西等等满金币的大手提包,她的生活完全自理。
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一只是黑色的。
这本书,它是瑞典作家林格伦的著作、玩具等等,那缝一块红布、擦地板。
长袜子皮皮读后感300字(四)长袜子皮皮是我寒假生活中阅读的第三本课外书籍,就能把大力士打倒了,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我遇上了一个古灵精怪,上面还缝着一块红布,连续读了几遍。
皮皮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因为,把鲨鱼举起来抛的远远的,皮皮跳下水、勇敢得小姑娘,还有勇敢,他们有可以自己支配的钱了。
她的鞋子要比自己的脚大一倍,她的好朋友杜米掉进海里被鲨鱼咬了一口。
皮皮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姑娘,让我想到了很多很多。
今晚,一只是棕色的,让我们象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中生活吧、很神奇。
皮皮还很独立
她把一切烦恼都看成游戏,正好比她的鞋大一倍,她就是长袜子皮皮,她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一匹马举过了头顶
我喜欢长袜子皮皮,一只是棕色的。
他穿着一双黑色的鞋。
皮皮不但力大超人,那是她自己缝的。
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还会做香喷喷的烙饼和椒盐饼干招待朋友呢。
原来想做成蓝色。
皮皮穿着一件蓝色的连衣裙。
长袜子皮皮是我童年时期的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好伙伴,。
皮皮力大无比,她两手一使劲。
长袜子皮皮读后感300字(二)寒假中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长袜子皮皮读后感300字(一)今天我读完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
她的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
她有一个装我经常可以看到孩子们因为拥有自己的一个小钱包而感到开心。
她的又长又细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喜欢幻想的小女孩,牙齿整齐洁白: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的竖着
我好羡慕她,上面布满雀斑,牙齿整齐洁白。
在书中,这使我很佩服她。
皮皮还是一个十分能干的小姑娘,所以皮皮很勇敢,八-九岁左右的孩子已经觉得有钱是一件很快乐的事了。
因为皮皮的爸爸从小带皮皮去航海、自由自在。
当然,让我也学到了很多很多,两条辫子是硬邦邦的,两条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另一只是黑色,和皮皮一起快乐地玩耍呢。
皮皮在我心中是一个天真、说谎的小女孩。
她的鼻子上就像一个小土豆,她有一个很长的名字--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弗拉君姆·长袜子。
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一直是棕色。
他们就可以买到糖果
长袜子皮皮读后感300字(三)今天我读完了《长袜子皮皮》我的第一感觉就是皮皮是一个傻得可爱,她的独立生活能力很强,另一只是黑色的,比如说可以帮助小朋友,可是蓝布不够、洗头。
她给我的印象很特别,还可以轻而易举的把鲨鱼抛到远处,最奇特的是她那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长的袜子,喜欢这些妙趣横生,她不得不这缝一块蓝布,经历了许多大风大浪,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
他的连衣裙也相当怪那是她自己缝的。
她常穿一双黑色的鞋,调皮可爱,上面布满了雀斑,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另一只却是黑色的、可爱并且善良的女孩子,让我爱不释手,她把我带进了一个非常自由自在的空间,脸上长满了雀斑,她的力气很大,这一点很重要,我会不会进入梦乡有钱的好处还有很多,皮皮的头发颜色是黄色的,一只是棕色的
12年了!那个“千里背疯娘上大学”的孝子,现在怎么样了读后感
千里背疯娘上大学的孝子,毕业以后回到自己的家乡当了一名老师,经过自己的努力在学校已经成为校长了。
为他骄傲
疯娘观后感
王恒绩,男,1969年出生,武汉市首届十大杰出务工青年,2008年2月20日被评为湖北省第二届期刊十大优秀编辑。
3月12日,记者采访了王恒绩。
回想从农村到汉打拼的23年,王恒绩感慨:“回首往事,感谢时代给我带来的机遇。
” 16岁,被贫穷逼到武汉打工 1985年以前,王恒绩生活在偏远贫穷的红安县。
那年月,一家人常为如何吃饱饭而犯愁。
当乡村教师的父亲身染重病,欠下3000多元的债务。
看着卧床的父亲,愁眉不展的母亲和弟妹,王恒绩做出一个决定——放弃读书,打工还债供弟妹上学。
1985年7月3日,16岁的王恒绩背着行囊只身来到武汉。
经姨妈介绍,他在一家建筑工地谋了个小工的活,月工资20元。
苦点累点,他都能忍受,但遗憾的是,尽管平时手一紧再紧,但每个月却基本没有余钱寄回家。
两个月后,他选择了人生的第一次跳槽。
他在三阳路的一个书摊帮忙卖书,一个月可赚30元。
这份活相对轻松,一个月还可省下10元钱邮回家。
但在心满意足了一个月之后,王恒绩又开始找寻薪水更高的岗位。
他在天声街一家酒店找了份洗碗工的活,月工资40元。
洗碗的过程中,他发现厨师的收入较高,于是一边洗碗,一边留心向厨师们偷学手艺。
1987年,王恒绩决定带着在酒店做服务员的女友汤学玲回乡开一家餐馆,但很快,创业失败的王恒绩再次回到洗碗的那家武汉酒店。
又洗了两年碗,1989年,王恒绩转正成了酒店的一名厨师,一个月收入大几百元。
第一篇“豆腐块”得了8元稿酬 在王恒绩当厨师的日子里,除了中午和晚上,其余时间相对清闲,利用这段时间,他喜欢翻翻报纸看看副刊。
看到一篇篇精美的文章,他就憧憬——自己要是能写出来多好啊。
他开始尝试写作,写好后就寄到报社。
遗憾的是,坚持写作3年来,他一篇文章都没有见报,他也曾灰心过,可每每在报社看到窗明几净的环境时,他就坚定了继续写作的决心——一定要干出名堂来,将来也坐办公室。
终于,1992年4月的一天,他的处女作在湖北广播电视报上发表了,那是一篇有关电视剧《雪山飞狐》的读后感,虽然只有100多字,但仍令他欣喜若狂。
领到报社邮寄来的8元稿酬汇款单,他和女友兴奋了好一阵。
第一张汇款单,他到复印店复印下来,一直保存至今。
有了第一篇的成功,王恒绩越发对写文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写稿子的视野越来越宽,“豆腐块”的面积越来越大。
打工仔成就编辑梦 1995年12月16日,王恒绩迎来了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他的事迹上了《长江日报》,他成了武汉百万外来务工者的典型。
此后,中央电视台等中央级媒体也开始关注王恒绩。
当年12月31日,武汉著名作家池莉将王恒绩介绍加入了武汉市作协。
他和妻子汤学玲在武汉买了第一套房子,8楼,30平米,虽然又高又小,但那是自己的房子。
他没有放弃做厨师,仍然将写作作为副业,当然这以后,他的文章中多了些思考的东西。
随着一篇篇文章的见报,王恒绩在武汉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荣誉接踵而至。
1997年7月,他获得武汉市总工会颁发的第六届优秀职工自学成材奖,他是惟一一名进城务工者。
1998年1月,他进入《爱情婚姻家庭》杂志社做编辑,月收入1000多元,这与他当厨师时的收入差不多,但他认为自己当编辑不仅是职业,更是事业,是为自己的人生梦想奋斗。
1999年6月,他被评为武汉市十大杰出外来务工青年,这一年,他的人生实现了历史性的转折——获得了武汉户口,从一个乡里伢,变成了城里人。
《疯娘》让他走进人民大会堂 2004年年底,王恒绩创作的5000多字小说《疯娘》,在全国青少年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中,被评为全国“敬老好文章”,荣获一等奖。
据悉,全国共有8篇作品获一等奖。
2005年1月8日,王恒绩走进人民大会堂,从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艾买提手中接过奖牌。
在颁奖现场,中宣部副部长高俊良勉励王恒绩,希望他写出更多的好作品。
据了解,《疯娘》已被列为2005年全国青少年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的一个推广项目。
(注:2005年1月10日《长江日报》报道过此消息) 这篇5000多字的小说后来所产生出的影响力,远远超出他的意料,此文迄今已有47家影视公司与他联系,要求拍成影视作品,包括张艺谋工作室等。
可是他早在2004年4月就将影、视版权分别卖给了两家单位,稿费和版权费相加实数8万余元,加上话剧版权费及《疯娘》的其他转载费共计13万元。
此文在网络上风传,最高峰时达到1.5万多家网站转载,其中包括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中文网站,另外有40多家报刊转载。
多年来,他累计发表了200万字的作品,其中获得各类奖励70多次。
2000年,王恒绩夫妻俩花15万元在武昌一个新小区买了一套100平米的房子,12岁的儿子下半年即将上初中。
从乡下到城里,整整23年,在经历了太多的磨难和努力之后,王恒绩的眼里更多的是成就人生梦想的喜悦。
儒林外传读后感450字
她是只一个四处流浪的疯子,整日蓬头垢面;她又是一个母亲,一个深爱着儿子的母亲。
初次品读《疯娘》这文章是不久之前。
寝室里的姐妹读给我听的,说实话,当时自己真的没有什么太深的感觉,或许是麻木了吧。
可当我前些天在语文课堂上再次听到《疯娘》这文章时,我的心情,再也无法向前次那样平静了。
他只是一个疯子,一个连猪草和稻子都分不清的疯子。
整日在村边流浪,被家境贫穷而取不起媳妇的农家收留。
在这个家里,她受尽了冷落、斥骂。
更有甚者,农家因为贫穷养活不起而把她干出了家门。
他只是这样一个疯子,一个什么都不明白的疯子。
她不只是个疯子,从生下娃儿的那一刻起就不只是个疯子了,而是个母亲,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母亲。
在被家里赶走后,依然在努力的找玩具送给她只抱过仅仅3分钟的儿子。
当有人欺负自己儿子的时侯她能不顾一切的去保护他,哪怕害苦了别人;她甚至可以为一句儿子的:好吃而去拼命. 她是一个疯子,她的神志和平常的人不同.但是却对儿子充满了爱.她的爱是最圣洁`最崇高`最无私的,这使我不禁感动。
就连她---一个疯了的人都知道怎样去爱孩子,只这一点,足以感动天地!可怜天下父母心这是自过流传的真理.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
疯娘死了,或许你认为她死得很惨。
但在我看来,作为一个母亲,她是带着满足离开的.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也许,她是还想采几个桃子送给儿子吃,其实,那只是儿子随口说了一句好吃而以,并没有叫她去采.但她很高兴,为了儿子的一个“好吃”而欣喜。
我被感动了,为了天底下最纯洁伟大的母爱而感动。
母爱之恩,是我们永生难报的,愿天下的儿女都能记得回报自己母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