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治理有偿补课、教师违规收礼心得体会
师德是老师行为道德规范的简称,师德主要靠自律和他律将结合。
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教育人培养人的使命重任,师德好坏与否无疑是关乎教育形象威信、牵动社会大众神经的最敏感的话题、最核心的内容。
不可否认,近年来相关部门对师德师风的重视程度不可谓不大,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全面配套的系列文件,基本形成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一体化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然而,严密的制度规范却为何没能彻底根治和消除师德问题,现实中为何却仍然存在着违反和玷污师德的现象
透析实践中发生的种种违反师德的行为,我们不难看出,主要还是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少数教师本身的思想素质还不高,缺乏强有力的自律意识和能力;二是外在的监管惩处还不严,缺乏强有力的他律约束和警醒。
正是由于自律的薄弱、他律的疲软,才诱发和导致了那些违反和玷污师德的行为出现。
尽管这种现象并不是主流,只是发生于少数人身上的个别现象,但其产生的不良影响却是全局性的,对于整个教师队伍的形象、整体教育的威信是一种严重的抹黑和损毁;导致的危害后果也是极其严重的,损害的是人们对老师的信任,挫伤的是人们对教育的信心。
而形成这样的危害后果,不仅仅是教师之悲、教育之殇,更是社会之害、国家之患。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师德问题上,绝不能有任何的掉以轻心,绝不可陷入事后治理的被动层面,必须牢固确立未雨绸缪、事前防患、抓小抓早的思路。
具体而言,一方面要始终遵循“教育者先受其教”的规律,把师德教育贯穿到老师的选聘、入职、岗前和职后培训、管理的整个职业生涯过程中,牢固确立“师德教育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理念,始终毫不放松地重视加强老师的师德教育,加大师德考核的力度,将师德表现作为岗位聘用、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等的一票否决指标。
通过教与考,扎实打牢老师从业任教的纯正思想根基,增强老师自觉抵制和远离不良师德的免疫力。
另一方面要建立和畅通学校、家庭、社会、学生、职能部门等全方位、多方面的监管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投诉平台、明察暗访等方式手段,在全社会编织起严密的监督之网,构筑起强大的监督之势,让思想不正不纯的老师心存畏惧、去除幻想、不敢违反。
最后一点就是要抓首例、零容忍,对那些违反师德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零容忍、不留情,坚持从速从快查处、从严从重处罚,坚决将害群之马清除出教师队伍,让那些胆敢以身试法者一次违规就付出终生悔恨的惨重代价。
唯此,才能形成强大的警示震慑效应,将违反师德行为彻底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根本上遏制违反师德行为的发生。
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的好处有什么
违规老师这样处理 《处理办法》明确,有上述所指情形之一,但人数较少、影响较小,经查实,本人能对从事有偿补课所造成的危害有正确认识,主动写出书面检查,自觉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全部退还违规所得的,在校内给予批评教育,当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处理结果通报情况报教育局备案,当年度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
有上述所指情形之一,且情节较严重、影响较大的,经查实,予以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不合格。
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扣除6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与考核相关的待遇),当年度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
如果规模较大、影响恶劣的,予以记过处分,当年度考核不合格,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收入,扣发12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与考核相关的待遇),在相应等级内低聘一级岗位,3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
有上述所指情形之一,当年累计查实两次及以上的在职教师,情况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予以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当年度考核不合格。
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收入,扣发12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与考核相关的待遇),5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还可以按照管理权限调离或建议调离原工作岗位,直至解聘。
如何结合师德师风写关于对有偿补课问题的看法和建议
学校只有对付法律法规的对策,没有规章制度来规范这个,你找义务教育法帮忙吧!或者整个举报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