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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反赌博心得体会

时间:2013-05-07 16:04

银行案件防范心得体会

通过这次活动,每个员工通过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剖析,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并对照有关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自我查找履行岗位职责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差距,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必将使我们银行违法违规案件行到遏制,案件数量不断下降。

农业银行讲规矩守纪律心得体会

农XX支行在领导的带领和指,经过了一个多月的学习,学习主要五个阶段,5月11在行长的带领下学习了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行为守则,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严格禁止员工行为的若干规定。

5月18日,学习了营业网点防范暴力抢劫银行应预案,关于近期上海.江苏分行成功堵截两起案件的通报的通知,关于对近期几起违规事件的特别通报的通知。

5月25日,学习了中国农业银行营业机构柜员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征信管理防范征信查询操作风险的通知,中国农业银行自助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定,中国农业银行XX分行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6月1日,学习了中国农业银行XX省分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业务操作规定,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行政印章台账管理的通知。

6月8日,学习了关于重申严禁XX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打麻将赌博的通知,关于9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隐身衣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的通知,XX省党员干部纪律:“十严禁”“十不准”的通知。

6月15日,学习了中国农业银行XX省分行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农业银行XX省分行2015年安全保卫工作要点的通知。

通过学习,让我们对制度更加深刻,在学习中完善自己,规范全行员工的服务行为,统一全行服务标准,在全行上下大力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倡导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拼搏精神,重建员工自信从容的新风貌,重塑农行员工的职业新形象,把全行的服务水平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员工行为守则的核心内容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依法合规”基本要求是通过保密义务.利益冲突.客户关系.公平竞争.廉洁自律.同事关系.日常办公.职业形象和监督举报等九个方面的内容来规范员工行为,明确员工正确处理与银行.客户.同业.同事和监管关系的行为规范和职业准则。

在全行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依法合规”的道德风尚,培育良好合规文化,改善员工职业形象和农行整体形象。

每个星期我们行都会抽出一些时间学习这本手册对日常工作很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对于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概念清晰,生动形象。

不仅要学习,还要从工作中找到和守则有差距,或者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加以改正。

作为年轻人应该有职业自豪感,是农行给了我这个工作的机会,我要珍惜这个岗位,维护农行的利益和形象,不做有损农业银行形象和声誉的事。

做一个品行端正的人,遵守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恪守制度的要求和办事程序,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通过学习我了解到了员工的不当行为都有可能给银行带来合规风险。

应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了解岗位合规要求。

自觉最受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章,坚持以最高的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是日常工作一定要做好的事情。

同事之间和睦相处,坦诚相待,才能有良好的协作,才能处理好各项业务。

工作服穿戴整洁,工牌佩戴规范,每天以全新的面貌参加晨会。

积极参加有益活动,以保持旺盛的精力投入工作。

遵守规定是保护自己,不能马虎失职,不仅是对于个人还是农行,损失有时候是无法弥补的,依法合规,以更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树立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工作在农行的第一线,我的工作紧张且忙碌,严谨并充实。

在这里,合规是我们的企业文化,是我们的工作准则,是保护我们自身的避风港。

农信社合规执行年观《合规醒言》心得

《合规醒言》观后感  《合规醒言》是河南银监局组织制作的警示教育片,该片收集了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的典型案例,教育和警示大家一定要合规经营、合规操作、合规管理,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近日,源汇区联社组织观看了《合规醒言》警示教育片。

片中收录了很多案例,不按操作规程办理业务者有之,没有防范风险意识的有之,利欲熏心集体作案有之。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都逃不出法律的制裁,悔憾终身而且连累了身边很多朋友和亲人。

看后这部专题片,感触颇多,感叹颇多。

银行是服务行业,也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防范风险、避免风险、合规操作是一个重要而永久的主题。

  俗语云:“无规矩不成方圆”,这是对合规重要性最好诠释,是社会发展、人类进步亘古不变的规律。

“控制风险”“无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的首要原则。

要确保做到无风险,就必须做到合规守法。

从片中的案例中,无不向我们昭示着合规文化的极端重要性。

惨痛的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时刻提醒我们:业务操作无案件、无事故,必须建立合规文化;风险无小事,合规心中留。

在我的理解中,合规就是“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古人云“勿因善小而不为,勿因恶小而为之”。

我们应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每一个岗位做起,深化对合规操作的认识,深化对业务经营中风险的领悟,深化对风险防范要点的把握,形成事事都有合规守法的工作标准,进而实现“人人合规、事事合规、时时合规”的目标。

做文明员工,不应该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更要落实在实际行动中;不应该只是做好一朝一夕的事情。

我们每位员工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必须明确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进而自觉规范、约束自身的从业行为,防止不道德的言行。

高标准、严要求,苦练专业技能,提高员工自身素质也是不可缺少的。

一个人要想成就一番事业,离不开过硬的基本功。

在当今金融业竞争愈来愈激烈的严峻形势下,我们最需要的、最紧缺的就是敬业的员工。

在实际工作中,对待自己,对待工作,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满足于己掌握的知识,要努力寻求更好、更快、更富有成效的专业技能和技巧,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唯有如此,才能创造出更好的佳绩,才能不断丰富自己、完善自己、发展自己。

“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合规防控风险”,合规,它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是一种精神,他应该存在我们的心里,与血液一起流淌。

做到合规经营,其实就是在珍视我们的生命,否则就是藐视我们自己的生命。

  通过观看警示片《合规醒言》,让我才真正的认识到合规的重要性。

看着一个个触目惊醒的案例,让我们深思。

曾经的他们,或许是我们身边并肩作战的同志,或许是我们高歌颂扬的朋友,或许是客户心中的优秀代表,我们心中不灭的榜样。

但现在,他们却与铁窗为伴,与监牢相随。

他们的反面例子又一次使我受到了警示再教育,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合规的意识,牢固树立了制度观念,提高了廉洁从业、遵章守纪、规范操作、恪尽职守的自觉性。

从而进一步增强了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

更加坚定了做人不争名利、始终保持不赌博、不吸毒的良好形为习惯;保持经济量入为出、不攀比、不参预高消费的生活习性;以平常心、做平常人,干平常事、过平常日子,不断丰富与完善知足者常乐的人生价值观,健康走好自己的每一步人生路。

农业银行员工行为日常应做到哪些

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本守则是指导中国农业银行员工正确做事的基本准则。

高管人员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准则,并帮助员工理解和适用本守则。

全体员工应从我做起,从本岗位做起,自觉践行守则的要求。

员工对本守则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向本行高管人员或合规管理部门咨询,高管人员和合规管理部门有责任予以解释或答复。

  总 则  爱岗敬业  中国农业银行是一家网点网络多、客户基础广泛、城乡市场综合经营的大型商业银行。

员工应热爱农行事业和岗位工作,爱护农业银行声誉,维护农业银行的形象和利益;不说有损农业银行声誉、形象的话,不做有损农业银行声誉、形象的事。

  员工应有职业自豪感,珍惜银行工作岗位,把个人职业生涯与银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忠于职守,争先创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敷衍塞责。

  诚实守信  员工的诚信是农业银行声誉的基石。

员工无论何时何地,都应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保持个人品行正直。

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员工应确保经办或提供的工作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毁坏原始记录和档案资料。

  员工应如实向上级汇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并及时更新,不得隐瞒、欺骗。

  勤勉尽职  勤勉尽职是员工发展和进步的基本途径。

员工应当恪守制度要求和办事程序,勤奋努力,严谨审慎,精益求精,尽职尽责。

主动加强学习,坚持专业水准,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科学管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不得相互扯皮、推卸岗位责任;不得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不得超越本人的职权范围处理公务。

  岗位变动或调离时,要按规定妥善交接工作,不得擅自带走所在机构的财物、工作资料和客户资源。

  严禁任何失职、渎职和消极不作为的行为。

  依法合规  员工任何违反规则的行为都有可能给银行带来合规风险。

员工应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了解岗位合规要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章,坚持以最高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以违规为代价追求利益。

  分 则  保密义务  严格保守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妥善保护客户信息资料和交易信息档案。

发现泄密事件应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严禁任何员工以工作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信息资料谋取私利。

  未经授权,不得以单位名义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和发布银行经营管理信息。

  利益冲突  主动避免个人与农业银行利益可能发生冲突的各种行为。

  对涉及本人或配偶、子女和其他近亲属等关联方的授信、资金交易、资产处置、集中采购、基建装修、干部选拔任免等经营管理活动自行回避。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关联方的投资、经营、交易等活动提供方便,谋取不当利益。

  未经农业银行许可,不得在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员工从事的活动与农业银行有或可能有利益冲突时,应及时向其上级报告,在预先请示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员工若无法确知自己的行为是否属于利益冲突或对如何处理利益冲突存有疑问时,应向银行内部合规管理部门寻求专业支持。

  客户关系  尊重客户,以诚信、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获取客户信任,保障农业银行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应当做到了解客户,并履行对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

在向客户推荐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对所推荐的产品及服务涉及的法律风险、市场风险等进行充分的提示,不得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客户。

  严格遵循岗位职责划分、业务操作和风险隔离要求,确保客户交易的安全。

  积极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公平竞争  开展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

  不得使用任何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不得恶意中伤、诋毁竞争对手。

  禁止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不得给予客户、合作伙伴、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当利益。

  与客户、供应商或其他业务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建立正当的业务往来关系。

严禁以任何方式索取、收受财物或谋取不当利益。

  廉洁自律  严格遵守有关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收、送价值超过法律及商业习惯允许范围以外的礼品。

不得参加用公款消费的高档娱乐活动。

  上下级行之间不得采取宴请、送礼等方式进行内部公关。

  员工在系统内开会、出差等公务活动应食宿从简,禁止酗酒和铺张浪费。

  同事关系  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坦诚相待。

  尊重同事的个人隐私权利。

不得冒犯骚扰、侮辱诽谤、恐吓威胁或泄露他人隐私。

  员工之间应当协作互助,营造和谐融洽、团结进取的工作氛围。

  领导要尊重、关心下属,为下属做出表率;下属应当尊敬、维护领导,有效执行上级指令。

  员工应当积极为同事开展跨岗位工作提供所需协助和配合,服从工作调遣和岗位变动。

  日常办公  遵守岗位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请假、休假应符合有关条件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同时应及时做好相关交接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工作或业务的开展。

  做好办公、营业场所的安全卫生,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有序。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和防疫工作。

发现各类安全、公共卫生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和妥善处理事故隐患。

  勤俭节约,爱护农业银行财产。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农业银行财物,不得私用、挪用、侵占、损害、浪费。

  职业形象  在公共场合应当做到言谈举止文明稳重、着装仪表整洁大方,个人形象要与职业身份、工作岗位和环境要求相称。

  员工要培养自身健康文明,格调高雅的生活情趣,积极参加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保持旺盛的精力投入工作。

  严禁员工从事赌博活动。

  监督举报  自觉接受并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和银行内部的合规检查。

员工有权向上级或纪律监察部门直至国家司法机关举报所发现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但不得滥用举报权利,不得诬告诋毁他人。

对举报行为,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员工有权拒绝执行上级的违规指令,并越级报告有关监督部门。

  附 则  员工若违反本守则的内容,将按照员工违规处理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本守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行为守则》(2000年2月17日农银发[2000]30号)同时废止。

请看看紫微斗数盘

......刷分拿经验走人。

找人看盘还是去贴吧好些。

不过现在贴吧的大师也走了。

哎……

我的紫微斗数,谁给解读一下,谢谢大家

紫微斗数预测:命宫在(巳) 武曲同宫有不服输的精神,遇到困难,不轻言认输。

一旦失败,也能自我检讨,认清现实,等待下一次成功的机会。

最终能崭露头角,让众人肯定。

个性刚直,行事果决,具判断力。

对事情或职务有喜好之分。

喜爱的事情,则会倾全副心力,拚命达成任务。

但是遇不合己意的事情,则是勉强接受,交代了事。

有毅力,能实践高难度事情。

具领导力,个性耿直,讲信用。

欠缺妥协沟通技巧,对喜恶过度表现於外。

过於争权。

破军同宫性格刚烈,有见地。

坚强勇敢,遇困难多不逃避。

做事能忠於职务,完成分内的工作。

有创意,富有开创精神,较不倾向与人合夥,喜欢独立奋战,行动有魄力。

在紧要关头,往往能咬牙,撑过关键决定的时期。

是非成败往往在於一瞬间。

开拓性强,适合做事业上的开路先锋。

个性冲动急躁,恩怨分明,不轻易满足和妥协於现实。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作风,有时会惹来外界的阻力。

增加成功的困难度。

习惯於冒险、变化、波动,因此具至外地开创事业的特质。

言语不拘束,敢说话。

不满足於现实,会对现有状况加以改革变化。

不重视金钱,喜欢花费於新奇事物,有财来财去的现象。

对事物较易喜新厌旧,支出消耗较大。

天魁对照/天钺加会能得到机会,获得贵人的赏识提拔,而有发展。

陀罗同宫注意身体受到外伤或破相。

工作上会遇到阻力。

地劫对照/地空对照钱财较无法聚集。

精神上空虚,情绪较不稳定。

具有创作灵感。

天马对照主迁动、变化。

可能会有搬家、旅行、换工作的事件发生。

与吉星作用,可加速吉力的发挥,工作、事业进展顺利。

若与凶星作用,也应防在外地遇到波折或交通事故。

身宫在命宫:身宫代表个人的後天运势发展所要著重的宫位,是继命宫之外,个人所要特别留意著重的宫位。

身宫和命宫重叠,表示命宫的星曜配置、格局的成立,对於後天的运势发展有著决定性的影响。

若命宫的星曜配置理想,则个人将会有较好的发展基础,一生的发展稳定平顺。

若是命宫的配置稍差,那就必须在後天上加倍努力。

虽会历经一番辛苦波折,然而时来运转,抓对机会,也并非无成功可能。

天乙拱命格:有学识,在求学上可获得良好学历。

多得贵人相助,本人亦乐於助人。

遇困难时总能得到助力,问题迎刃而解。

父母宫在(午) 太阳同宫父母开朗和蔼,跟子女沟通良好,并给予照顾。

双亲之中受父亲影响较大。

文昌加会父母有学识,疼爱子女。

擎羊相夹/陀罗相夹与父母亲子间,沟通不良,有时会吵架。

铃星加会家庭问题较多,与父母有代沟。

相处不融洽。

巨门化忌加会家庭不合争吵多。

彼此感情较冷淡。

禄存同宫与父母有缘,能得父母金钱上的支援。

福德宫在(未) 天府同宫作风保守,不轻易冒险。

行事谨慎,重视安全感。

能知足,满足於现况。

左辅同宫/右弼同宫主增福加禄。

天魁加会有遇贵人相助的福分。

擎羊同宫劳心劳碌,心境较不安宁。

火星加会使性情易烦燥不安。

地劫加会/地空加会使福份较浅薄,不快乐,会胡思乱想。

天马加会喜劳动,闲不住。

同时也偏好动态的休闲活动。

化禄相夹/禄存相夹/天马加会有额外获得财富的机运。

田宅宫在(申) 天机同宫增加搬迁机率,家中摆设也有常变动迹象。

不继承家产,自行立业购屋机率较大。

太阴同宫有钱则喜欢购置田宅,也可靠不动产的交易而获利。

文曲加会能继承祖业,喜购置田宅。

太阴化禄同宫有经营不动产的眼光,可从中获利。

或者能继承家中的住宅、田地。

喜欢乾净、亮丽、透光的居家环境。

天同化权加会有购置不动产的欲望,且会积极付诸行动。

购得之後一定会登记於自己名下,取得完全掌控权。

居家以享乐为先。

支出以此为优先。

天机化科同宫会花心思於居家的装潢摆设。

化禄同宫/化权加会/化科同宫祖业可望持续兴隆。

第二代的承接也不会也问题。

事业宫在(酉) 紫微同宫紫微坐事业宫,则事业平隐可逐渐增大,最宜政府官员、政治界、公务人员、企业界、文学或艺术界。

紫微为官禄主,故紫微在官禄宫为得位,吉力最大。

有机会成为最高阶层的负责人或部门的领导者,如董事长、经理等。

紫微的行业:学者、教授、工程师、公教政界、公民营企业主管。

贪狼同宫贪狼是交际之星,位於事业宫,充满事业欲,对事业有特别心得与才能。

最基本的性质就是适合从事与人际关系有关的工作,如:外交、业务、演艺、娱乐。

适合从事经商贸易和独自创业,也适合在富有投机性和冒险性高的环境下工作,譬如股票证券业等。

另外亦可服军人、警察等工作。

天钺同宫在事业上能得到提携的机运。

可获得升迁或创业的机会。

陀罗加会事业上会遇上外来的阻力。

若在军警界服务,反能增加个人威望,具管理力。

火星对照事业上会遇上阻力。

若在军警界服务,反能增加个人威望,具管理力。

交友宫在(戌) 巨门同宫朋友间吵吵闹闹,口舌之争多。

但也有能提供建设性意见、彼此互相讨论的益友。

有说话爽快,毫不掩饰的下属。

下属间有纷争,常要去调和。

天魁相夹/天钺相夹多得忠实正直的朋友或部属,遇困难能挺身相助。

文昌同宫/文曲对照能结交有才识的朋友,及拥有能力不错的部属。

铃星同宫部属、朋友依赖心重。

遇事无助力。

小心结交损友。

天同化权对照人缘佳,所结交的朋友中,好休闲、懂享受。

巨门化忌同宫与朋友口舌是非多,为自己惹来麻烦。

禄存加会为人能广植人脉,不吝於助人,也能获他人相助。

迁移宫在(亥) 天相同宫出外有人缘,可受欢迎。

能得到贵人相助。

不是很常迁移变动,当需变迁时也会再三考虑评估。

左辅加会/右弼加会出外时能获得助力。

做事较能得心应手。

天魁同宫利於出外发展,有贵人适时出现,给予机会。

擎羊加会/陀罗对照在外宜避免无谓是非,及与人发生冲突。

火星加会出外心情不安宁,应防受外伤。

避免惊恐。

地劫同宫/地空同宫在外地发展有受挫情形,慎防别人的算计、嫁祸。

也应避免被他人连累。

天马同宫常出外奔波忙碌,注意交通意外发生。

疾厄宫在(子) 天梁同宫注意脾胃不佳、肠胃消化不良、腹痛。

文曲加会少灾病。

生病过後要多注意发炎、溃烂、硬化等後遗症。

太阴化禄加会使人性情偏向乐观,保持稳定的心情。

身材会偏胖。

性欲较强,性需求多。

主心地光明,太阴失辉则心有苦闷,又常自己找解释,解开心结。

天同化权加会小时候精力充沛,活泼好动。

要注意外伤。

性欲较强,婚前发生性行为机率高。

主有寿、有福可享、有难可解,又主身体健硕肥壮。

天机化科加会可解除或减轻病厄。

本人注重身材的维持。

注重休闲生活,身体也会适度放松。

禄存对照幼年多灾病,胃肠不好、肝功能不佳、咳嗽、气胀。

化禄加会/化权加会/化科加会若为医界或药界人士,可因优秀的专业技术,而获得良好名声。

化禄加会/禄存对照可往与医疗或保健有关的事业发展。

能获利。

财帛宫在(丑) 廉贞同宫钱财在手中流进流出,不易积存。

在竞争得财,为求财不免辛劳。

从事商业活动,反适合金钱进出周转的特性。

七杀同宫钱财的得失波动大,有暴起暴落现象。

为求财而有投机冒险举动。

得财後较不擅於守成。

左辅对照/右弼对照有赚钱能力,可存钱累积财富。

天钺加会能遇贵人相助,可得正财。

擎羊对照/陀罗加会主钱财有损,就是有心要守成,也会流失。

劳心劳碌,就算有发财机会,也会不注意没把握而错失。

子女宫在(寅) 您的子女宫无主星,是属於相依的宫位。

在三方四正中:父母宫:在(午)--有太阳主星田宅宫:在(申)--有天机、太阴主星交友宫:在(戌)--有巨门主星您的子女宫的走向,将与这些宫位所发展的事件息息相关。

文昌加会可增进亲子间的感情。

子女对文艺有兴趣,具备这方面的才华。

铃星加会要注意子女小时候的安全,避免产生意外伤害。

子女数目不多。

太阴化禄对照本人疼爱子女。

子女文静、聪明。

天机化科对照子女聪明,个性斯文,喜好文艺。

子女重视外表,会打扮自己。

除子女聪明外,又主本人可动脑筋於教育工作上,这范围很广,不一定是教师,当教练或是命理老师。

巨门化忌加会与子女有代沟,讲不听。

禄存加会子女人数不多。

化禄对照/化科对照子女长大後有成名机会。

化禄对照/禄存加会子女有招财运。

夫妻宫在(卯) 您的夫妻宫无主星,是属於相依的宫位。

在三方四正中:福德宫:在(未)--有天府主星事业宫:在(酉)--有紫微、贪狼主星迁移宫:在(亥)--有天相主星您的夫妻宫的走向,将与这些宫位所发展的事件息息相关。

左辅加会/右弼加会配偶能帮自己,是事业的好助手。

天魁加会/天钺对照配偶端庄,有气质。

擎羊加会夫妻感情起伏不定,时好时坏。

注意关系的维持,否则会有二度婚姻状况发生。

火星同宫注意婚姻中的冲突发生,避免突发的变化。

可能有闪电结婚的举动。

宜多方考虑,勿冲动决定。

地劫加会/地空加会配偶的健康较差,应多关心保养。

费心培养的感情有一夕成空的可能。

天马加会配偶有助力,可在事业或家庭上撑起半边天。

左辅加会/右弼加会/天魁加会/天钺对照配偶为事业或家庭上的好帮手。

平时也颇懂得生活情趣。

兄弟宫在(辰) 天同同宫兄弟姊妹间相处融洽,有人个性为温和易相处之人。

能彼此互相照应。

文昌对照/文曲同宫兄弟姊妹间,有人对艺术、音乐或文学擅长。

彼此相处融洽。

铃星对照兄弟姊妹间,易有争执,影响彼此感情。

太阴化禄加会与自己的姊妹感情较好,彼此能互助帮忙。

天同化权同宫兄弟姊妹间有人较懒散、个性不积极,喜轻松悠闲的气氛。

天机化科加会自己的兄弟姊妹会从事与流通有关的事业。

如物流为零售业、卖场、摊贩。

金流则为银行员、会计、出纳、证券。

巨门化忌对照兄弟姊妹有人口才佳,或好打探是非。

与兄弟姊妹常有口舌是非。

化禄加会/化权同宫/化科加会兄弟姊妹有可能成为社会或地方邻里名人。

2013年运势:您今年的基本运势走的是超强坏运,自己情绪相当不稳,大大增加事情的变化。

从命盤来看,重点宫位在「巳」,正是流年命宫,廉贞、贪狼自坐本宫,在个性上来说,将会带有自限和博杂的性质,文昌、天魁、天钺等吉星相拱会照,并有双禄前後夹辅,意味著哗众取巧、画地自限、得意忘形等毛病也会增强,而陀罗、铃星、流羊等煞星再会入本宫,则会推升攻击、火爆等缺点,再者,廉贞、七杀、擎羊等星曜相互作用,形成「路上埋屍」格局,更带有「任性妄为、怪罪他人」的挫败冲击。

这些星曜和格局,显示出您今年比较容易依赖犹豫,并且鲁莽躁进。

做事有时会心存侥幸,甚至逃避问题,步调则显得较为急切,容易凭著直觉行事,过於冲动粗率。

各星曜、格局所显示的详细特点如下:1矜持的特质,对外表现得彬彬有礼,加以感性的体贴,相对就比较容易吸引异性的注意,而有桃花的倾向。

行事尽责,不轻易服输,如果自我压抑太重,便容易自我设限,猛钻牛角尖,轻则自损,若心有未甘,还想报复,重则玉石俱焚,误人误己。

2在乎名节,原本应该颇能自持自守,但想要贴近他人以增进名声的意图,却反而忽略了可能带来的风险,稍不留意就会受到外界诱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走上投机、赌博等歧路。

3吸收的特质,发挥在人际关系上,便乐於与人交往,建立人脉,为人世故,懂得做人,也舍得花钱,时有交际应酬,甚至涉及声色场所,因此易有挥霍的倾向,与异性接触的机会相对增加,因此也带有桃花的味道。

4物欲色彩浓烈的特质,个性上比较会不知足,还会著重短期效益,而采高报酬、高风险的激烈手段,来达到目的,投机冒险的味道因此转浓,人生起伏相对变化大增。

5较欠缺主见,容易受到外在环境影响而迁就。

责任感不足,较无法承受压力,甚至会躲避,临场容易紧张。

较无法明快处理事务而让事情拖延,总要等到最後一刻才不得不去做。

6很容易情绪冲动,虽略具有自我约束的力量,但还是会失控,以致影响人际关系,多半得靠自己独立作战,孤独的面对挑战,因此人生的波动变化也大,由於较倾向积进冲动,思考衡量往往跟不上自己急促的步调,只要看到机会,就想尽快行动,因此较易呷紧弄破碗,欲速则不达。

必须留意的是,由於您今年的基本运势走的是超强坏运,很容易就突显出缺点来,这并非注定一事无成,而是自己态度十分不稳,容易让事情出现变化,徒增困扰和挫折,因此行事态度不宜乐观,宁可悲观些,先为变化预作准备,步步为营,逐渐改善,并适度降低期望或标准,先求稳,再求进步,较能有所表现。

您今年的基本运势,整体来说并不好,意味著自己的落实能力颇不理想,较难稳定自己,因此应该多听听他人的看法,尽量保持客观,而且不论做任何事情,都应该把目标调低一些,切忌过於乐观

若以月份来看,表现最佳的时间是在2013年2月(2\\\/9-3\\\/11),然而虽是最佳时段,却只是挫折感略为降低一些而已,运势走势仍是负面。

并不稳定,因此应该避免执意孤行,否则不仅无法徒劳无功,还可能拖累其他运势。

运势最弱的时间则是在2013年4月(4\\\/9-5\\\/9),自己显得起伏难安,很不稳定,挫折感大增,落差很大。

如果执意孤行,将对其他运势如事业、爱情等带来明显破坏。

您今年的爱情运势以年尾(农历)的机运最好,遇到理想对象的机会略高,爱情在这时也较有发展空间,感觉上会偏向乐观,自己的魅力也可以稍稍凸显出来,算是展开恋情不错的时间。

而年中(农历)则是最弱的时候,遇到理想对象的机会明显下滑,自己并不容易掌握爱情,意料之外的变化比较多,感情的发展往往和自己的预期有段落差,因此并不算是展开恋情的适当时间。

至於年初(农历)时段也还算可以,爱情机运略优,稍具发展空间,因此仍宜把握。

若以月份来看,表现最佳的时间是在2013年9月(9\\\/4-10\\\/4),自己经营感情的意愿较为明显,魅力明显,感觉颇为乐观,如果好好把握,便是展开恋情的适当时机。

而运势最差的时间则是在2013年8月(8\\\/6-9\\\/4),爱情起伏难测,自己的掌握能力不彰,挫折感大增,魅力消失,并不算是展开恋情的适当时机。

您今年的钱财运势,整体来说相当稳定,对钱财的态度倾向乐观,幸运之神似乎也站在自己这一边,尤其是在年尾(农历),更是不错,赚钱的机会增加,若从事投资也较能够有所斩获,感觉算是蛮好运的

若以月份来看,表现最佳的时间是在2013年11月(11\\\/2-12\\\/2),自己对赚钱的用心相当强烈,对金钱的概念十分清晰,如果好好努力,应该能在收入上大有表现,获取丰硕的成果。

而运势最差的时间则是在2013年4月(4\\\/9-5\\\/9),虽然是本运势中最差的时段,但成效依旧显示好运,自己经营钱财的用心还是可以,对金钱的概念也较清晰,如果好好努力,仍然可以在收入上有所收获,相当令人欣羡。

投资考量 您在今年如果考虑进行新的投资计画,基本上不论动产或不动产都还不错,而动产会比不动产更有表现,因此可优先考虑动产投资,其次才是不动产。

您今年的事业运势以年初(农历)的机运最好,工作机会略为好转,事业在这时似乎还有些表现空间,感觉上会偏向乐观,经营事业的意愿也稍稍提高,算是可以展开新工作或新事业的时间。

而年尾(农历)则是最弱的时候,工作机会明显下滑,自己并不容易掌握工作或事业上的表现机会,意料之外的变化比较多,发展往往和自己预期有段落差,因此并不算是展开新工作或新事业的适当时间。

至於年中(农历)时段也不算好,事业机运略降,表现空间受到压缩,因此应该谨慎以对。

若以月份来看,表现最佳的时间是在2013年4月(4\\\/9-5\\\/9),自己对工作的用心相当强烈,做事态度非常稳定,如果好好努力,应该能在工作上大大表现,获取丰硕的成果。

而运势最差的时间则是在2013年8月(8\\\/6-9\\\/4),做事态度很不稳定,难掌控,压力和挫折感大增,如果执意孤行,将对工作造成强烈的冲击,产生明显的破坏。

职场人际 今年的职场人际方面,您和同事以及下属、主管的关系走的都是坏运,双方的交集比较少,关系通常比较冷淡。

整体来说,您今年如果找到或换新工作,在新的职场环境中,应该和同事以及下属、主管之间会较易出现摩擦,甚至受到束缚和制肘,职场人际关系对您来说变得很有挫折感,并且还会带来破坏,成为您的包袱和拖累,尤其是同事最为明显,应该特别留意,小心防范

您今年的健康运势以年中(农历)的表现最好,体能状况变得较为稳定,免疫能力也明显回升,如果生病,复原情形也较理想,因此应该好好把握住年中(农历)时段,多些健身活动,不仅能够有效增强体力,也能具有较佳做事精神。

而年尾(农历)则是今年最弱的时候,自己的体能状况稍微下滑,较易出现病痛,因此在年尾(农历)时,应增加健身活动,并留意调养身体,防范感染,不宜过度乐观。

至於年初(农历)时段也还算可以,身体状况略优,显得比较稳定,若能多从事健身运动,将可略为强化健康。

若以月份来看,表现最佳的时间是在2013年12月(12\\\/31-1\\\/30),几乎不用太费心调养,身体便能维持正常,免疫能力大幅提升,体能也跟著强化,体育表现有时甚至比自己的期望还好,身体就算有些不舒服也都能迅速回复。

运势最弱的时间则是在2013年11月(11\\\/2-12\\\/2),身体状况实在不太理想,体能和免疫能力大幅往下走,体育表现总是有那麼一段落差,若不自己善加留意,强化调养医护,更会对健康产生相当严重的影响。

养生重点今年对於「肾」系类器官(包含肾脏、膀胱、骨头、骨髓、耳朵、听觉等)的养生保健重点: 学习倒退行走的健身方式,让腰和背部肌肉有规律地收缩和放松,边走还可边搓揉腰部,以改善腰部血液循环,缓解腰背及下肢疲劳,并促进肾气运行,另外,倒退时意识会高度集中,将能有效消除中枢的疲劳和紧张的情绪。

咸入肾,因此可调以适度咸味来提升肾功能,或者在运动大量出汗後,喝些微含盐分的水,只是不能太咸,否则反容易伤肾。

养肾的重点在於适当休息,避免劳累,由於房事对肾的影响颇大,因此尤应适度控制自己的性生活,而肾又喜温,有空时不妨多多晒晒太阳,抚揉腰眼。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的全文

金构大额交可疑交易报告管理  第一条 为防止金融机构进行洗钱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

  (二)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

  从事汇兑业务、支付清算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负责接收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在接到补正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补正。

  第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

  金融机构应当对下属分支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报告可疑交易的情况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第七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其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及时以电子方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没有总部或者无法通过总部及总部指定的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的,其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确定。

  客户通过在境内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或者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或者发卡银行报告;客户通过境外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收单行报告;客户不通过账户或者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报告。

  第八条 金融机构应当将可疑交易报其总部,由金融机构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在可疑交易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没有总部或者无法通过总部及总部指定的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可疑交易的,其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确定。

  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四)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计交易金额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客户与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进行金融交易,通过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由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项的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需要可以调整第一款规定的大额交易标准。

  第十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额交易,如未发现该交易可疑的,金融机构可以不报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者划转,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续存入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

  (三)交易一方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但不含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四)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五)金融机构在黄金交易所进行的黄金交易。

  (六)金融机构内部调拨资金。

  (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项下的交易。

  (八)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下的债务掉期交易。

  (九)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发起的税收、错账冲正、利息支付。

  (十)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一)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

  (二)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

  (三)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

  (四)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五)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六)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七)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

  (八)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

  (九)客户要求进行本外币间的掉期业务,而其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可疑。

  (十)客户经常存入境外开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币汇票存款,与其经营状况不符。

  (十一)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现金方式进行投资或者在收到投资款后,在短期内将资金迅速转到境外,与其生产经营支付需求不符。

  (十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入资本金数额超过批准金额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债,从无关联企业的第三国汇入。

  (十三)证券经营机构指令银行划出与证券交易、清算无关的资金,与其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十四)证券经营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拆借外汇资金。

  (十五)保险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对同一家投保人发生赔付或者办理退保。

  (十六)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频繁收到境外汇入的外汇后,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频繁存入外币现钞并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带出或者频繁订购、兑现大量旅行支票、汇票。

  (十八)多个境内居民接受一个离岸账户汇款,其资金的划转和结汇均由一人或者少数人操作。

  第十二条 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一)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地频繁出现接近于大额现金交易标准的现金收付,明显逃避大额现金交易监测。

  (二)没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较小的客户,要求将大量资金划转到他人账户,且没有明显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

  (三)客户的证券账户长期闲置不用,而资金账户却频繁发生大额资金收付。

  (四)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在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

  (五)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

  (六)开户后短期内大量买卖证券,然后迅速销户。

  (七)客户长期不进行或者少量进行期货交易,其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

  (八)长期不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突然在短期内原因不明地频繁进行期货交易,而且资金量巨大。

  (九)客户频繁地以同一种期货合约为标的,在以一价位开仓的同时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价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出局,支取资金。

  (十)客户作为期货交易的卖方以进口货物进行交割时,不能提供完整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或者提供伪造、变造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

  (十一)客户要求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且不能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十二)客户频繁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且无合理理由。

  (十三)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变造嫌疑。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一)短期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

  (二)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

  (三)对保险公司的审计、核保、理赔、给付、退保规定异常关注,而不关注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资收益。

  (四)犹豫期退保时称大额发票丢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内多次退保遗失发票总额达到大额的。

  (五)发现所获得的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或者财务状况等信息不真实的。

  (六)购买的保险产品与其所表述的需求明显不符,经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解释后,仍坚持购买的。

  (七)以趸交方式购买大额保单,与其经济状况不符的。

  (八)大额保费保单犹豫期退保、保险合同生效日后短期内退保或者提取现金价值,并要求退保金转入第三方账户或者非缴费账户的。

  (九)不关注退保可能带来的较大金钱损失,而坚决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退保原因的。

  (十)明显超额支付当期应缴保险费并随即要求返还超出部分。

  (十一)保险经纪人代付保费,但无法说明资金来源。

  (十二)法人、其他组织坚持要求以现金或者转入非缴费账户方式退还保费,且不能合理解释原因的。

  (十三)法人、其他组织首期保费或者趸交保费从非本单位账户支付或者从境外银行账户支付。

  (十四)通过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险费,而不能合理解释第三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系的。

  (十五)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的。

  (十六)没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坚持要求用现金投保、赔偿、给付保险金、退还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以及支付其他资金数额较大的。

  (十七)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给付保险金时,客户要求将资金汇往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客户要求将退还的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汇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

  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十一、十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其他交易的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有异常情形,经分析认为涉嫌洗钱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第十五条 金融机构对按照本办法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的所有可疑交易报告涉及的交易,应当进行分析、识别,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或者客户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应当同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并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

  第十六条 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交易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大额交易标准的,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第十七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要素要求(要素内容见附表),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交易信息,制作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的电子文件。

具体的报告格式和填报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 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区别不同情形,建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二)取消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

  (三)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发现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报告其上一级分支机构,由该分支机构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或提出建议。

  第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和其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如下:  “短期”系指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

  “长期”系指1年以上。

  “大量”系指交易金额单笔或者累计低于但接近大额交易标准的。

  “频繁”系指交易行为营业日每天发生3次以上,或者营业日每天发生持续3天以上。

  “以上”,包括本数。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2003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2号)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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