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化农村信用社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心得体会”急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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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领导的讲话,你看着学习一下吧~~ 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生命,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关键,也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根本途径。
全省农信社各级领导班子一定要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切实维护领导班子团结,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要进一步健全党委(党组)决策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形成有效的民主决策机制。
凡属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政策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等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在党委(党组)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加强自身建设的能力。
要认真开展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检查,坚决纠正违反民主集中制的现象。
不搞一“长”独大、一家独大。
一把手要有自觉意识,把民主集中制形成一种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自觉坚持执行,自觉接受监督。
选好配强县级联社领导班子。
县级联社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是我们推进改革发展、搞好风险防控的首要关口。
要把县级联社领导班子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那些政治强、懂经营、善管理、领导经验丰富、能驾驭全局、作风民主、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县级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位置上来。
要按照干部“四化”标准,从年龄、知识、专业、经历等方面提出配备要求,以逐步形成梯次的年龄结构、合理的知识结构、配套的智能结构、协调的气质结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素质和水平。
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指导思想,坚定不移地按程序进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程序管人、用纪律管人。
在县级联社干部选拔配备上,各市农信办党组责任重大,使命压肩。
县级联社领导班子配备得如何,能不能挑起改革发展的重任,与市农信办的考察、推荐、使用有着密切的关系。
各市农信办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作用,严明组织纪律,注重发现和培养县级联社领导干部,为省联社党委把好关。
关于市办党组职责问题,今后我们要进行调研,明确规范,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市办党组是党的一个组织机构,必须和党中央、省委、省联社党委保持一致,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决策,是毫不含糊的。
做好省联社缺职干部选配工作。
目前,省联社机关和部分市办都有一定的缺职,我们将在报请省政府和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开展缺职竞聘。
总的原则是,进一步拓宽视野,按照海纳百川、有为有位的要求,坚持系统内选配和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相结合,实行竞聘上岗。
会上,同志们也提出省、市、县打通干部通道问题。
今后,县联社符合资格的领导也可以参加处级干部竞聘。
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 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是保证农信社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战略举措。
它不仅有利于促进年轻干部脱颖而出,而且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
大家讨论中也提出,就目前农信社的现状来看,员工年龄结构偏大的问题不容忽视,干部年龄偏大的问题尤为突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已经成为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立足于全省各级农信社领导班子建设的现实需要,又要着眼于未来领导班子建设的战略储备,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年轻干部队伍。
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组织制订了《关于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大家已经进行了讨论,待修改完善并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后,就要付诸实施。
在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中,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培养锻炼。
要加强理论武装,增强党性修养,注重实践锻炼,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条件比较艰苦、情况比较复杂的基层农信社,让他们在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
有重点地选派或抽调优秀年轻干部参与省联社中心工作,参加处理突发事件,促使其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中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
二是加大选拔力度。
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从基层农信社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各级管理部门,逐步形成从基层农信社逐级遴选干部制度。
三是严格管理监督。
要教育和督促年轻干部讲党性、带头重品行、带头作表率,建立年轻干部状况定期分析制度,严格考核,严格监督,把年轻干部的监督工作纳入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之中。
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关系到全省农信社的长远发展,各级农信社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组织人事部门要当好参谋、助手,精心抓好组织实施。
创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树立良好导向。
农信社作为金融企业,在干部选拔上要重能力、重实绩,更要重品德。
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品行为本、责任为重、务实为要、民意为上、廉洁为贵,用严格的标准选人用人。
什么样的人该用,什么样的人重用,都要把德放在首位,把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否坚持执政为民、是否求真务实、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否清正廉洁等列为评价要点。
考察干部的德,既要注重在处置突发事件、抵御自然灾害、个人进退留转等关键时刻的表现,又要注重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表现,以小节观其大德;既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既要看其表更要察其里,既要知其始更要识其变,把干部德的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依据。
要在实践中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引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无德之人对农信社的危害更大,这种人提拔上来他就会用手中之权,为自己大谋私利,不惜侵害农信社的利益,这种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被党纪国法惩罚过的贪官,没有一个是低智商的笨蛋,主要问题是德的缺失。
改进选拔办法。
把人选准用好,既要靠优良作风,坚持公道正派,也要靠科学机制,靠有效监督。
要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权力运作方式和程序,加快建立选人用人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制度,并逐步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用严密的程序和刚性的责任保证把人选准用好,使跑官要官者没有市场、买官卖官者受到处罚。
这次座谈会上,我们制订了《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商行、农合行)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大家也进行了讨论。
制订这个办法目的就在于规范领导干部选拔工作的条件和程序,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各市农信办要严格按程序进行,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拓宽干部任用渠道。
境界决定眼界,胸怀决定视野。
要从加强全省农信社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农信社持续发展出发,扩大识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广开进贤之路,不拘一格选人用人。
要放眼基层,放眼艰苦、困难、复杂的地方,放眼关键岗位、重要岗位、长期默默奉献的岗位,把各方面真正优秀的人才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不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让老实人吃亏。
要实行干部资源统一整合、统一调配、综合使用、优化配置,真正使优秀人才各得其所、各显其能。
积极进行县级联社“三长”跨市提拔、交流试点工作。
要用海纳百川的胸怀,加大面向社会选聘县级联社高管人员的力度,广泛吸纳社会上的优秀人才。
不管是跨市交流干部,还是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干部,目的都是为了激发干部的创业热情,体现能者上、庸者下,真正让有为者有位,让能干者踏实。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工作。
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积极推进高管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办法,着力把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任职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评价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结合起来,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求真务实的政绩观,形成讲发展、重绩效、讲廉洁、重民意的良好风尚。
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坚持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抽查和巡回检查,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及“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建立选人用人员工满意度民意调查制度,对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推进用工制度改革 全省农信社员工队伍庞大,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合理,员工认知水平不一,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当前全省农信社用工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变员工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建立以岗位管理为核心,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合理流动的用工机制。
在用工机制改革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几项原则:第一,要合法,找准法律依据,用足用好政策,确保各项措施办法与现行法律法规保持一致;第二,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农信社目前的现状,合理设置岗位,实行竞聘上岗、分级管理,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第三,要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关系,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第四,要深入研究,积极探索符合农信社实际的用工方法,逐步消化历史遗留用工问题。
济源市联社在用工方面做的比较灵活,采取了合同制用工、劳动派遣用工、协议用工三种形式,使员工队伍结构逐步得到了优化,目前该联社员工平均年龄为29岁,实现了员工的年轻化、专业化。
在推进用工制度改革的办法上,第一,要完善制度,建立基础性的员工行为规范,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建立权责对等的劳动合同关系。
这次座谈会上,组织大家讨论了员工管理办法和员工内退管理办法两个征求意见稿。
会后,还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三定”制度和干部交流、员工岗位轮换、强制休假、亲属回避等制度,以细化操作办法,规范员工管理。
第二,要搞好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待制度完善之后逐步推开,尽可能减少改革带来的震荡和负面影响。
第三,要积极稳妥,恰当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员工队伍稳定,决不能掉以轻心。
推进薪酬分配制度改革 改革薪酬分配制度是转换经营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提升管理效能、推动业务发展的重要措施。
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农信社要逐步建立富有弹性的、适当拉开差距的、具有农信社特色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以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经营活力。
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一是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有效发展与风险防控相结合、效率与公平相结合、短期利益与长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分配制度与权限,科学设定薪酬构成,适当调控薪酬级差,合理控制薪酬增幅。
二是坚持员工收入与经济增长相一致的原则,在提高效益的前提下,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制度,根据有关政策和当地物价水平,适时调整基本工资。
三是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收入增长、高于费用增长的原则,鼓励在费用总额控制的前提下,增加工资支出比重。
目前,作为全省农信社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试点的洛阳、鹤壁市农信办,已先行一步,进行了积极探索。
洛阳市农信办已拿出了具体办法,并经省联社社务会研究通过。
鹤壁市农信办要抓紧推进、积极探索,将试点经验上升为规范化的制度,为全身农信社体制改革提供依据。
非试点市,也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加快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步伐,不能等,不能靠。
新郑农合行、济源联社、郑州市郊联社等虽然不是试点单位,但不等不靠,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薪酬分配上实行了科学的绩效挂钩,细化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合理拉开员工收入差距,充分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效果已经开始显现。
薪酬分配制度的改革,只要是有利于推动改革发展、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有利于风险防控、有利于改善金融服务的办法和措施,都可以大胆地进行尝试。
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不要局限于“本本”,不要照抄照搬,而要创造符合农信社实际、具有农信社特色的新机制、新办法。
在薪酬制度改革过程中,既要适当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又要兼顾公平,维护和谐,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特别要防止领导干部与员工收入差距拉得过大而形成新的干群矛盾。
要密切关注员工思想变化,做好政策宣传,加强正面引导,让员工理解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上下形成共识,真正通过改革激发员工的智慧和力量,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为全省农信社改革发展注入活力。
加强党的建设 根据新时期全省农信社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新任务,要不断探索符合农信社实际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使党建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加强党的领导。
小平同志曾经深刻指出:“做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关键在党,就要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关键在人,需要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
当前,在我们农信社个别领导干部和员工中存在一种观念,认为我们是金融企业,应当强化法人治理,注重业务经营,而对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发挥认识不到位,对党员的党性教育重视不够。
其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强化法人治理并不矛盾。
农信社的事业是党的金融事业,农信社的领导干部是党的领导干部。
我们要更加有效地加强党对农信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纪律优势、监督优势,为农信社健康发展提供保证和支撑;更加自觉地把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作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础工程,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省联社党委将制订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用以指导党组织系统垂直管理后如何加强党的建设问题;要主动加强与省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切实加强省联社直属机关党组织建设,使党组织的各项工作更加体现时代特色,更加贴近机关和党员的实际,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今年,省联社直属机关党委将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健全机关党组织,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
市农信办党组要以进一步强化对县级联社党建工作的领导为重点,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作用的形式和途径,不断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县级联社党委要着重建立与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处理好党委会、社员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董事会)、经营班子的关系,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
基层农信社党支部要以完善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基层组织设置创新和活动方式创新为重点,着力抓好基层农信社党支部队伍建设,为巩固农村金融市场提供组织保证。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根据当前农信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在党员发展方面,要推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重点做好在基层经营第一线、年轻人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
在党员教育方面,要利用集中教育、自我教育等多种手段,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学党章、学政策、学科技、学先进,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服务改革发展的本领。
在党员管理方面,要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加快党员信息管理网络建设,形成全面覆盖、协同配合、运转有序的动态管理机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对农信社来讲,党风廉政建设不仅关系到农信社的健康稳定发展,而且事关服务“三农”作用的发挥,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信社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要按照全省农信社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广大党员的党性进一步坚定,作风进一步改进,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各级农信社党员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不以权谋私,不买官卖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警示录》观后感
信贷员违规放款行为 信贷员,是生存和发展的骨干力量,担负着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盘活资金、服务群众的重任。
但是,由于受社会上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个别信贷员利用职权违规发放贷款,败坏了信用社形象,危害了信贷资金安全。
从近年来查出的一些违规违纪案件,以及不良贷款“前清后增”的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是信贷员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所造成的。
因此,探析一下信贷人员违规放款行为的根源及危害,或许对进一步强化信贷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提高贷款安全系数有所裨益。
一、信贷员违规放款行为的主要表现 (一)信贷人员惜贷、惧贷、拒贷。
有的信贷员对群众的合理贷款需求,漠然视之,拖延、推诿甚至拒绝放款。
其原因有三:一是由于奖惩机制僵化,贷款放多放少一个样,缺乏利益驱动,信贷员不愿放贷。
二是由于信用社信贷责任追究制度长期“棚架”且不尽科学,“板子光打在信贷员屁股上”,挫伤了信贷人员的放款积极性。
三是个别信贷人员心存不良,把放款作为以贷谋私的主要手段,对合理、正常的贷款也拖延不放。
(二)信贷员以贷谋私,放弃信贷原则,盲目放款。
个别信贷员伸手向借款人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有的信贷员是被动地接受借款人的宴请、礼品,但其结果都是信贷员抛弃信贷原则,不顾资金安全,盲目发放贷款。
(三)信贷员内外勾结,套取贷款。
个别信贷员利用工作便利,当借款人做生意申请借款时,以放款为条件提出与借款人合伙,盈利平分。
到头来,得益的是借款人和信贷员,损失的是信用社的信贷资金。
(四)信贷员自批自贷自用。
个别信贷员利用工作之便,置金融法律法规于不顾,通过自批自贷、捏造借据、冒用他人名义等形式套取贷款,搞第二职业。
(五)信贷员有章不循,违规操作。
在贷前调查环节,信贷员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对客户存在的风险隐患应发现而未发现;在贷款发放环节,没有按照有关规定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书,或没有完善贷款抵质押手续等,使信用社的贷款面临风险。
二、信贷员违规放款行为的危害 (一)败坏了农村信用社的企业形象。
企业形象是一个企业的安身立命之本,金融企业更是如此。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农村信用社的企业形象有待提高,而个别信贷员的违规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更玷污了信合形象。
(二)疏远了与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农村信用社的办社宗旨就是扎根农村,服务“三农”,而个别信贷员的违规行为,使部分农民的合理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农民贷款难问题得不到解决。
长此以往,农村信用社与农民的联系日渐疏远,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也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三)扰乱了正常的信贷工作秩序。
由于个别信贷员的违规行为,使部分农户正常的贷款需求不能满足,同时,一些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却贷到了款,破坏了正常的信贷工作秩序,损害了信用社以信为本的诚信形象。
(四)影响了信用社的市场竞争力和。
信贷员的惜贷、惧贷何拒贷,以及以贷谋私等行为,将增加客户成本,降低工作效率,使信用社流失一大批优质客户,必将影响到信用社的市场竞争力和。
(五)形成了信贷风险,造成了资金损失。
个别信贷员在放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使不合理贷款乘虚而入,使“把好贷款准入关”成为一句空话,给信用社信贷资产造成潜在的信贷风险,甚至直接造成资金损失。
三、杜绝违规放款行为的几点建议 针对信用社信贷员放款中的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笔者认为应标本兼治,多管齐下,从多个方面加强和防范。
(一)加强对信贷员的思想教育。
教育广大信贷人员做到“三个正确对待”,要正确对待手中的贷款权,它不仅是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正确对待借款人,他们不只是申请借款的贷户,更是尊贵的客户,是为我们创造收入的衣食父母;要正确对待支农工作,支持三农是农村信用社的办社宗旨,是我们生存发展的基础和根本,只有支持三农才能求生存、图发展、增效益、化风险。
(二)开展合规文化建设。
坚决落实省联社、市农信办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近年来,省联社、市办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信贷管理、优质服务、方面的规章制度,现在的关键是抓好落实。
县联社理事长、主任要对本联社信贷员信贷管理工作负总责,县联社监事长、主管主任直接负责,要严格贯彻省联社制定的信贷管理规章制度,坚决执行市农信办“六条高压线”和“十条禁令”的信贷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加强案件治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三)要开展机制创新。
针对部分信贷员认为“贷款放多放少一个样”的错误观点,要摈弃旧的收入分配模式,开展机制创新,建立一整套由放款业务量、业务面、放款收益、放款质量等指标综合考评的信贷员效益工资分配体系,实现按劳取酬,多劳多得,扭转信贷员的惜贷、拒贷心理,促进信贷工作正常、健康开展。
(四)建立长效约束机制,打击违规放款行为。
一是深入开展“信用工程”和“阳光信贷”两大工程建设,实现信贷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阳光操作、公开办贷、限时服务。
二是强化内部督查机制,专门处理信贷员违规放款行为和不正之风,一有举报,立即查实,坚决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外部监督体系,在县、乡、村各级聘请德高望重的社会知名人士和社员代表担任廉政监督员,对信贷员的违规行为可直接向联社主要负责人反映、举报。
四是建立信贷服务廉政记录,列入职工业绩考核,载入职工个人永久档案。
对信贷服务差,利用放款搞不正之风的人坚决不能提拔重用。
五是加大违规放款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
凡是有违规放款行为的信贷员,一经查实,无论贷款是否形成风险,均要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对贷款形成风险的,对责任人只发基本工资,下岗清收,规定时间内清收不回的,清除出农信队伍。
农信社信贷违规的表现形式及防范对策 在当前农信社信贷工作中,有章不循、规则意识差、风险意识差的问题在部分地方依然存在。
各种信贷违规行为,不仅是对农信社信贷管理制度的破坏,更是导致农信社资产损失、社会形象受损的根源。
一、信贷违规的主要表现形式 针对实际工作中农信社信贷违规案例的分析,目前农信社信贷违规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乱作为、不作为、服从性违规、习惯性违规、道德风险五种。
(一)乱作为。
“乱作为”主要是指在信贷操作、管理过程中过度放大自己的权限,“做不该做的事,做不妥当的事”。
“乱作为”产生的根源主要是少数信用社工作人员受社会不良习性的影响,重享受轻奋斗,重索取轻奉献,重自由轻纪律。
主要表现有:未遵循审慎经营的原则;超越职权;在操作中不遵循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甚至对有关信贷制度、规定进行故意挑衅,损坏信用社利益等。
“乱作为”贯穿于信贷操作的各个环节,如在调查阶段不按规定政策标准,人为提高或;利用手中的职权,以贷谋私,不见好处不办事。
在贷款审批中发放假抵押、空担保贷款、发放人情贷款、冒名贷款等,甚至还有极少数信贷人员伙同贷户一起骗取信用社贷款。
在当前信贷工作中,比较典型的有以下几类: 1、发放人情贷款。
在各种形式的违规贷款中,发放人情贷款的行为较为多见。
如在向亲戚、朋友发放贷款时未严格执行信贷准入条件;向内部员工及关系人发放贷款条件优于外部人员;向领导、朋友介绍的客户发放贷款时不能坚持原则等等。
发放人情贷款暴露出部分信贷员在信贷工作中纪律意识淡漠,在贷款发放中讲人情不讲社情;讲感情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风险;人情大于法章,面子重于事业,关系大于制度的问题。
发放人情贷款对贷款的安全性会造成极大影响,可能造成信贷资产的直接损失,并影响内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滋生贷款靠关系和少数干部职工的腐败行为。
2、化整为零,超权限发放贷款。
对于超过自身审批权限的贷款,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发放。
目前,大多数地方在实际工作中按照“统一标准、分类确权、定期考核、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农信社信贷资产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信贷业务权限。
贷款权限控制是信贷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强化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要求。
化整为零、变相超权限发放贷款的行为,极易导致贷款风险的集中,必须严格加以防范,严厉进行查处。
3、发放垒大户贷款。
“垒大户”贷款是构成信贷风险集中的主要形式。
其特点是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发放超过借款人债务承担能力的贷款。
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户多笔”,即一家信用社对同一借款人发放多笔贷款;“一户多社”,同一借款人在两家以上信用社贷款。
垒大户贷款反映了农信社主任等信贷决策人员权力缺乏制约,对发放大额贷款缺乏必要的调查、评估和决策,导致贪大求洋和以贷谋私现象并存,或信用社内部一味追求即期利息收入,而忽视贷款安全等问题。
4、违规发放关联企业贷款。
关联企业贷款的实质是借款人表面上各自独立,但相互之间存在某种控制关系,甚至有可能实际贷款使用人相同、贷款用途相同,这其实也是变相“垒大户”的一种行为。
关联贷款的风险在于关联企业的财务信息的不透明及借款人用于承担民事责任财产的非独立性。
其影响贷款安全性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1)处于控制地位的关联方,对借款企业资产等进行转移,影响借款企业的偿债能力,使信贷资金安全性受到影响;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资产或利润,从而削弱了自身偿债能力。
(2)关联方通过系统内的资金调度,转移贷款用途,使信用社对贷款的监管难度加大。
(3)借款企业由于承担对关联方的担保或交易风险,导致自身偿债能力下降,对信贷资金的安全性造成影响。
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农信社违反向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的规定,违规发放关联企业贷款。
从信贷操作方面来看,对关联企业贷款的违规形式主要有三种类型:(1)信贷员在信贷调查中故意隐瞒关联方的信息;(2)在信贷调查中对借款人是否有关联方的因素不予考虑;(3)随意接受关联方之间的相互担保贷款,或对借款人向其他担保不采取任何措施。
5、违规跨地区发放贷款。
未经批准违反属地服务的原则,向承贷社辖区外的客户发放贷款。
跨地区发放贷款,信用社无法及时对借款人经营状况和信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对借款人的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不能及时、有效进行防范,极易导致信贷资金形成风险甚至损失。
6、逆程序操作。
在信贷操作中,违反操作程序规定,先放款再报批,先放款再补签合同等。
逆程序操作的危害性在于破坏了正常的信贷工作程序,使贷款发放失去监督、制约。
7、擅自提高客户等级、擅自提高。
在对客户进行评定中,人为提高客户等级及,使贷款额度超过客户的实际债务承受能力,极易导致贷款出现风险。
8、违规借新还旧,违规转据。
在信贷操作中,采用违规借新还旧、违规转据等手段,隐瞒不良贷款真实情况。
违规借新还旧、转据、展期行为掩盖了真实的信贷资产质量状况,纵容了客户不守信用的行为,也降低了贷款的安全性。
此外,在“乱作为”中,还有三种性质更为恶劣的行为,其共同特征是:信贷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信贷资金,损害信用社的集体利益。
在这些行为中,有些已直接触犯了法律。
1、发放冒名贷款,甚至通过冒名贷款骗取信贷资金。
所谓“冒名贷款”,就是虚列贷款人,通过私刻假名章,伪造假贷款合同骗取贷款供自己使用的行为。
基层信用社“冒名贷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给他人贷款,资金供自己使用。
其表现形式主要是以家庭成员如夫妻、子女、亲戚、朋友等名义借款为己所用。
二是给死亡的人或者不存在的借款人贷款,然后通过开假印章等手续骗取贷款。
“冒名贷款”模糊了信贷资产质量,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严重影响到信用社正常的经营活动。
通过“冒名贷款”极易直接引发犯罪。
、《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中规定:银行、信用社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冒名贷款给个人使用,或者偷支储蓄户存款的,均属于私自动用库款,其金额达到追究贪污罪刑事责任的数量,挪用时间虽未超过六个月的,应以贪污罪论处。
从这一规定看,一些信贷员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
2、发放自批贷款。
自批贷款,就是在贷款申请人与批准人之间形成的审批关系中,申请人与批准人实际上同为一人。
从实际情况看,自批贷款多为冒名贷款,即信贷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用他人名义或虚构假名提出贷款申请,自己予以批准,而后将贷款挪用。
自批贷款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极易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形成较大风险。
3、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信贷资金。
在信贷工作中,极少数信贷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故意延缓贷款偿还期限,直接截留已收回的贷款本息,不及时记入贷款账户归个人使用,或开设虚假账户存入还贷款项,私自支取使用。
由于此类行为手段隐蔽,涉案金额大,故而作案次数较多,发案时间较晚,造成的损失也较大。
此类行为很多都已直接触犯了法律。
(二)不作为。
不作为主要是指在开展信贷工作中未勤勉尽职,作风飘浮,消极被动,“在其位不谋其政”,认为“只要不犯错误,工作能混就混”;“只要没有受贿,工作能拖就拖”;对问题视而不见,放任风险发生或扩大;办事拖拉、能推则推、得过且过,不愿承担责任等。
“不作为”在信贷审查、审批、贷后管理环节体现较为集中,如贷款审查流于形式,有些审贷委员会成员不敢或者不愿提出异议,结果使信贷集体审批变成了个人审批;部分信用社把贷款放出去之后就不管了,一直到贷款到期才去催收,不能及时发现借款人的各种风险,造成超诉讼时效、超保证期间、抵押资产流失等。
在当前信贷工作中,比较典型的有以下几类: 1、手续审查不严。
在发放保证贷款时,对保证方担保资格、偿债能力审查不严格,或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担保手续,致使担保合同无效;在办理抵(质)押贷款时,未按规定对抵(质)押物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签订担保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办理合法有效担保手续,致使法律文件无效或者出现对贷款人不利的条款。
2、在贷款审查中放弃信贷原则。
贷款审查的目的在于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审查的范围既包括市场风险的审查,也包括合规合法性的审查,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信贷工作人员未能克尽职守、坚持原则。
如对地方政府领导要求发放的贷款,对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个人要求发放的贷款,对抵押担保不符合条件的贷款,对明显没有第一还款来源的贷款以及对国家产业政策明令限制或禁止的贷款,甚至对在审查中发现有明显不可控风险因素的贷款不仅不予拒绝,而且大开绿灯,造成信用社贷款风险度增加。
3、审贷小组(委员会)未尽责。
审贷小组作为提高信贷决策水平的议事机构,应该为提高信贷决策水平提供技术支持和制度制约,但是在当前的信贷工作中,有些地方审贷小组运行不规范,有的审贷小组根本就未履行职责或未完全履行职责,形同虚设。
4、贷后管理流于形式。
在贷后管理中,不深入、不细致,管理粗放,对贷款催收不力,不能及时发现借款人的各种风险,对借款人拒不签收贷款催收通知书等躲避债务的行为无动于衷,造成超诉讼时效、超保证期间、抵押资产流失等。
5、信贷档案管理不规范。
信贷档案是信贷工作全过程的真实记载,其中包含大量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对维护贷款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有些信用社并没有重视信贷档案管理工作,信贷档案记载不真实、不及时、不全面,甚至出现丢失原始档案资料的严重问题。
6、违章不究,究而不严。
个别农信社负责人或信贷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违章不究,责任追究力度不够,致使个别信贷人员侥幸心理和依赖思想严重,信贷违规现象屡禁不止。
此外,在实际工作中,还有一种典型的不作为行为——“新官不理旧帐”。
部分农信社对贷款责任的有关规定未进行细化和落实,有的地方信贷人员调动频繁,接任者“新官不理旧帐”,导致责任不清,责任追究也形同虚设,造成短期行为严重,违规放贷禁而不绝,对贷款的安全性构成严重威胁。
(三)服从性违规。
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盲从,把领导的指令看得高于规章制度,对于各级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胁迫工作人员简化、变通业务操作程序或违反贷款管理规定办理贷款的行为,不抵制、不报告,违反制度规定办理贷款,使信贷资金形成较大风险甚至遭受损失。
如根据领导安排,发放未经贷审会讨论或经讨论未通过贷款的行为。
(四)习惯性(经验性)违规。
习惯性违规,也称为经验性违规。
指在信贷操作中未严格执行操作规范,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习惯进行操作形成的违规。
如在进行贷前调查时,有些信贷员容易犯先入为主的毛病,即带着某种假定,并不自觉的把它作为结论看待,结果贷前调查就成了印证或取证的过程,必然片面、不客观。
在进行贷后管理时,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如能够正常付息的企业不需要贷后管理、信用等级高的企业不必重视贷后管理、低风险的消费信贷可以放松贷后管理、上级联社审批的贷款可以放松贷后管理等,导致贷后定期检查工作成为应付上级检查的形式主义,不深入贷户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只坐在办公室凭空捏造贷后检查表。
(五)道德风险。
农信社的不良贷款成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道德风险形成的。
道德风险属于非对称信息经济学理论领域的基础概念,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为。
道德风险中的道德非指生活中的道德,而是指行为人的职业操守。
所以,道德风险又称职业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信息不对称。
即:行为人拥有信息优势,比如:在贷前调查中,调查人对客户的情况比任何一个审查、审批环节的人都要清楚,通过调查,信贷员既能掌握有利于客户申请贷款的信息,也能够发现不利于贷款获得审查批准的信息,如果调查人在形成贷前调查报告时,有意识的回避对借款人不利的信息,则审查、审批环节的人员很难获得或发现,贷款一旦批准,潜在风险对贷款的安全构成威胁; 二是在有多个选项时做出不利于他人选择。
比如在对抵押物的选择中,信贷员很可能应借款人的要求或是为了减轻工作量,不选择最有利于保障贷款安全的抵押物; 三是实施道德风险的人虽然不一定获取私利或只获得很少的利益,但由此造成的损失即后果不由行为人承担或行为人只承担非常小的责任。
比如,一笔因为存在道德风险发放的贷款在出现风险后,行为人如果没有受贿或失职行为,其责任最多在于扣发效益工资或很轻的行政处分,信用社则要承担全部损失; 四是行为隐蔽,很难用法律、法规、制度来度量其行为过错。
比如在贷前调查中,信贷员不将不利于贷款批准的信息列入调查报告,信用社很难找到信贷员故意隐瞒信息的证据,也无法追究其责任。
再比如在贷后管理中,信贷员对发现的风险预警信息视而不见,或对前任信贷员发放的贷款不加强管理,放任贷款形成风险,或以不作为的方式应付贷后管理等等。
显然,信用社并没有很好的办法来归责信贷员。
道德风险也同样贯穿于信贷操作的各个环节,如贷前调查的中有意识的回避对借款人不利的信息,审查、审批中对发现的风险点视而不见,贷后管理中对企业的风险预警信号不及时报告、处置等。
道德风险很多是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的,实际上是一种放任风险自由扩大的一种行为。
二、防范信贷违规行为的对策 防范信贷违规行为的发生,必须进一步加强信贷纪律的约束,增强农信社各级管理人员的忧患意识和信贷纪律执行意识,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引导,不断提升信贷管理制度的执行力,防止信贷工作中的“不作为”和道德风险,禁止“乱作为”、服从性违规、习惯性违规行为的发生。
(一)建立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防范违规行为。
一是完善以审贷分离为核心的风险约束体系,实行贷款风险度量化控制和审批权限的分级控制,对不同层次的信贷决策人员和管理人员实行相应的权力约束,对不同岗位和不同部门实行相应的岗位责任约束和职能约束,促使所有信贷人员严格执行信贷制度,预防人为因素对信贷工作的不正常干扰,防范信贷人员舞弊、欺诈等行为;二是建立一个有力的监督机制,主要是加强上下级监督,一级盯一级,逐级抓落实;加强平行监督,形成平行分工、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机制;加强外部监督,发挥银监、行业管理及行政执法部门的外部监督作用,以弥补内部监督、制衡机制可能失效后而产生的违规行为的监督;加强稽核监督,以最强有力的监督和处理手段,强化制度执行的后续监督,把好最后一道关口。
(二)健全和完善信贷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遏制、查处违规行为。
本着“权力与责任对等、风险与收入挂钩”的原则,对信贷操作进行责任规范,建立风险防范责任制,自上而下层层分解风险防范责任。
并将风险防范纳入经营目标责任制及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做到权、责、利对等。
对形成的风险贷款要全面清理,划分责任人,责任贷款由责任人负责清收。
对造成风险损失的责任人可实行个人赔偿制度,对造成重大风险和损失的责任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实行信贷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经营行为。
一是对贷前调查、借款人资信评估、贷款审批、发放、管理、清收等各环节制定一个合理的标准化规定,使所有信贷管理人员知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知道怎么干,也知道何时干,减少人为因素造成信贷操作不当而诱发新的风险贷款;二是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对每个岗位、每个员工、每个环节执行制度的程度和要求,都制定明确的评价标准,既使每个员工了解各自执行制度的程度、要求和努力点,也为组织考核检查员工制度执行情况提供一个可操作性的依据;三是引入技术性的刚性约束机制。
通过对农信社信贷管理系统的不断完善、升级,建立技术性的刚性约束,对未经过各个操作环节及未经过审批电子指令的,系统都不予以确认,从而确保客户准入及贷款审批的规范性。
(四)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引导,提高信贷制度的执行力。
一是要积极加强制度的教育培训,建立定期强制培训制度,既要使每个基层员工全面掌握制度的内容和要点,也使其深刻理解制度的意义、作用和落实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不执行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切实增强基层员工对制度的理性认识和执行意识;二是大力倡导农村信用社先进的企业文化,把提高制度执行力与践行企业文化精神结合起来,在“敬业”中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使企业文化成为员工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内在精神动力,通过积极开展一些制度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扬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方面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正面教育,用身边的典型人和事来激发员工,引导员工的行为;三是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
通过建立奖惩机制,形成对员工执行制度的正向激励,形成对违规行为的有效制约,从而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
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兑现奖惩办法,形成引导员工自觉执行制度的长效机制。
怎样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内部管理,逐步实现财务管理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和预算化,是做好联社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
目前,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治理结构已基本形成,在财务管理上实行报账制,各级联社的财务已形成了集中管理的模式,严格了财务收支审批手续,这有利于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从而有利于会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应该注重的几点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是要根据国家出台的有关财务政策,以及上级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财务工作的实际,健全各项内部财务规章制度。
二是要认真研究本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找出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从而进一步有效的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三是根据国家的政策、财经制度的变化,对现有的制度不断进行取精去粕,使各项财务制度更加完善。
特别是新《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出台,要求财务管理者用全新的理念、清醒的头脑,认真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二)力求做到财务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提高全体职工对财务工作的关注度,使全体职工进一步增强对执行财经纪律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二是能够使全体职工进一步提高在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主动性和严肃性,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内部财务环境。
三是能够进一步促进各部门负其责,相互配合,加强管理,不断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窗口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各负其责任。
窗口部门对经办的财务收支上的真实性,办理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政策合规性负责。
财务管理部门对经办部门办理有关财务开支事项审批程序的完整性、票据的合规性和资金使用的正确性负责。
只有做到经办部门、财务管理部在财务开支上各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监督,才能保证财务管理制度持久、有效的落实。
(四)明确审批权限,增强财务开支的透明度。
各旗县农村信用联社要成立财务审批小组,各部门的所有费用开支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查合规后,按审批权限报销。
遇有重大财务开支必须经民主研究决定集体审批,同时接受广大社员监督,保证财务活动在法律规定约束范围内规范进行。
必须把握的几个环节 (一)完善和落实联社财务岗位责任制。
根据业务的需要,合理设置财务岗位,配备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财务人员。
各岗位之间要明确工作范围和操作权限。
要制定出具体的岗位操作规范流程。
岗位设置要做到出纳、记账和复核分设。
已采用计算机系统记账的财务部门,从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必须认真落实好授权、密码的管理制度,联社财务出纳员不得参与现金和银行存款账务的记账。
(二)严格财务收支的审查。
一是要审查财务收支的范围是否符合有关财务制度。
二是要审查审批程序是否履行,审批的手续是否齐全、完备。
三是要审查票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四是严格对财务开支执行效果的审查,根据签定的合同,财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对财务开支事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三)加强对机关财务的检查。
一是各级会计主管要落实财务检查制度的要求,检查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各项业务的处理情况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保证机关财务收支存在制度的规定。
在财务核算上是否账账、账款、账实、账据、账表、内外账务全部符合制度的要求。
二是要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联社财务进行审计监督,促进联社财务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建立联社财务收支分析报告制度。
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便于加强联社财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
(五)提高财务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
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抓好财务人员队伍建设。
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提高财务人员对新形势下财务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财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针对制度和业务的不断创新,财务人员要及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做好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制定统一的机关财务业务操作细则。
目前农村信用社系统没有统一的机关财务业务操作规程,各地的农村信用社财务岗位的设置还没有规范的依据可循,各地做法不一,不利于规范管理。
建议以省级联社为单位,制定统一的县级联社财务操作规程。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开源节流出效益。
加强管理,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管理,严肃财务纪律,坚决杜绝,严肃查处会计“三乱”行为。
继续实行主管会计委派制,对各社的主管会计进行强制休假,对主管会计的任命、工作职责,考核等工作进一步明确。
同时强化考核,合理分解指标。
推动绩效挂钩,按岗位设置绩效工资系数,掌握好效益的平衡点,确保每一项业务都能在科学规范、安全谨慎的原则下操作。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操作程序。
加强对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审查、调查、成本控制和现场审计质量的管理与监控。
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定期对资金分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内审评价和检查监督,以促进财务管理工作合法合规,杜绝隐患,防范风险。
四是加强联社财务主管人员的业务培训。
定期对联社财务会计人员进行相关的财经法规知识培训,加强对财务主管人员的后续教育,使财务会计人员能够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管理水平,有效化解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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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的制度建设包括哪些内容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法治,必须建设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需要的法律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指调整有关市场经济的民商事行为、经济调控行为、行政管理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为等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过28年的努力,中国基本上建立起了自己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为了更好地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法治,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市场法律制度。
一、健全民事法律制度 民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
它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市场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集中地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自负盈亏、诚实信用等属性的内在要求。
民法属于私法,民法的自治精神是市场经济活力的不竭源泉。
民法规定了自然人制度、法人制度、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时效制度、物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债权制度、人身权制度、民事责任制度等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律制度。
它使市场主体的权利得以明晰化、法定化,为市场主体制定了行为规则,给法院裁判纠纷提供了依据。
所以说,民法是市场经济最为重要、最为基本的法律。
我国已于1986年制定了民法通则。
同时,先后制定了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等民事单行法律。
1999年,我国在原有三个合同法的基础上制定了统一的合同法。
此后,制定民法典的任务提上了日程。
这不仅是进一步健全民事法律制度的需要,而且也是完成2010年建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的要求。
2002年12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实际部门和学界的协助下,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并于同月底将该草案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我国民法典正式进入了立法机关的审议程序。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作为民法典重要部分的物权法进行了审议。
物权法律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调动全社会创造、积累和保护财产的积极性,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物权法草案业已经过全民讨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经过进一步斟酌修改后,将会予以通过。
现在的主要任务应该是集中精力从整体上修改和审议民法典草案,力争在2010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置于坚实的法治基础之上。
二、完善商事法律制度 商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
它作为规范商事行为的法律,是民法的特别法,属于私法范围。
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体制,不单独制定商法典,而是分别制定包括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证券法等在内的各项单行商事法律。
商事法律的任务在于规范市场主体,规范交易活动的支付、信用手段,建立商业风险互助分担机制,制定海上运输共同规则,规范资本市场。
20世纪90年代,我国已完成海商法、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信托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等主要商事法律的制定。
2005年,为了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对公司法和证券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
修改后的公司法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保障了投资创业自由,扩大了公司自治空间,加强了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保障,强化了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充实了对职工民主管理和保护职工权益的规定,确立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公司人格否定制度。
这无疑有利于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在中国的建设,大幅度提升公司的整体素质、诚信水平和竞争能力。
修改后的证券法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发行和交易制度,开辟了证券市场发展的新空间,加大了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强化了证券监管措施和手段,增强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了监管执法机制和监管责任制度,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提供了更为有效的制度保障。
现在,我们还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提出的新问题,尽快制定合作社法、商品期货交易法、金融期货交易法、商业信托法、破产法等商事法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新变化而进一步修改合伙企业法、保险法等现行法律,从而更好地完善市场主体法律制度,规范市场行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健全经济法律制度 经济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
这里所说的经济法不是我们平时所讲的有关经济的法律,也不是多数经济法学者所说的对纵横统一关系都调整的经济法,而是各国都认同的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经济法。
它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市场干预、监管和调控的法律。
就其性质而言,它是公法,也就是经济调节法。
现代市场经济虽然应以市场主体的自主、自治为前提,但为了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保障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家对市场的适度干预和宏观调控是非常必要的。
如果说民商法是允许市场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去创造最新技术、最新产品,夺取最佳业绩,以促进生产发展和经济繁荣,那么,经济法则是利用国家强制干预,克服市场经济的消极因素,保障其沿着有利于全社会的方向发展。
经济法大体可以包含三个部分: 一是创造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业秘密保护法。
现在反垄断法和商业秘密保护法还没有制定出来。
反垄断法是禁止垄断和其他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其立法目的在于禁止限制竞争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进而使市场经济得以健康发展。
制定反垄断法对于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来说,还有一个维护社会主义宗旨的意义。
因为任何企业不靠提供更优质的产品、更优良的服务的竞争获取利益,而是通过垄断捞取好处,实质上是以超经济手段占有他人劳动。
这是与社会主义宗旨相悖的,必须予以反对。
而且,反垄断法并不与规模经营、强强联合、组建企业集团相矛盾。
它反对的只是限制竞争、扼杀经济活力。
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应根据发展了的新情况加以修改,以便更好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二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法律。
我国是社会主义大国,人口众多,发展不平衡。
因此,这种法律非常重要。
我们已制定了预算法、审计法、中央银行法、物价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重要法律。
下一步需要逐步制定规划法、经济科学增长法、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法、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节能法等法律。
应当适时修订预算法,以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细化预算科目,强化项目预算,增加预算透明度和可监督性。
要进一步修改税法,改革增值税,统一税制,完善税收优惠制度,加大培育税源力度。
这些法律主要是拟定国家间接调控经济的规则,但是也必须规定在特定的条件下依法采取直接行政调控和管理的手段,以维护经济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
三是国家对重要产业和新兴产业促进的法律。
这方面,我们已经制定了农业法、电力法等法律。
现在有必要制定诸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法、装备制造业振兴法、能源法、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法等重要法律,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
四、完善行政法律制度 行政法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法律。
它是调整政府与法人、自然人之间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需要行政法的调整。
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既需要政府的组织与推动,又要求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公共事务管理方式的改变。
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发生了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由经营性的具体管理到宏观调控、从行政隶属管理到依法定职能管理的转变。
政府对经济的职能已经转变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这势必对政府的工作从客观上提出更高、更多而且崭新的要求。
因此,进一步健全行政法律制度以促进、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显得极为迫切与必要。
应该切实实施公务员法,以强化公务员考核与管理,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应当制定行政组织法,合理分工、科学配置行政权力,使我国国家机关的设立、职权、编制、工作程序法定化,保证国家行政体制的稳定,提升专业化水平,提高行政效率,从根本上发挥机构改革的作用。
要制定行政程序法,以保证行政工作的公正、公开、合法。
要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法、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法、国有行政和公用财产管理法、外汇储备管理法,把作为公权力的政府和作为国有财产所有者代表和国有公司出资人代表的政府分开,强化对国有财产的行政监管,保证国有财产所有权有效行使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矿权出让、国有股权转让和国有公司资产转让的规范,防止国有财产被侵占和国有资产流失。
要更好地实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制定行政强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防止行政权力滥用。
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行政监管法律制度,以加强、改善国家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医药卫生、海关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要加强廉政法律制度建设,用法律把高级公务员的财产申报制、任期制、回避制等制度规定下来,从制度上防止公职人员以权牟私、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
总之,要对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进一步加以完善,使政府对经济工作的行政管理高效、廉洁、合法,从而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五、健全社会法律制度 社会法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种必不可少的重要法律,主要是保障劳动者、老人、失业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和其他需要扶助的人的社会权利的法律。
社会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主要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事情。
其目的在于,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保证社会公正,实现社会安定,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社会法律制度主要包含三类法律:第一类是劳动法;第二类是社会保障法;第三类是社会救济法。
我国劳动法作为劳动法律制度的基本法已于1994年颁布,但是相关的配套法律至今尚不健全。
应当抓紧制定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劳动安全卫生保障法、劳动就业促进法、职业培训法、就业歧视禁止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建立比较完善的劳动法律体系,把我国的劳动关系尽快纳入法治轨道,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劳动关系,充分调动劳动者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社会保障的条例,初步建立起社会保障体系,但社会保障立法还相对滞后。
应当尽快制定养老社会保险法、医疗社会保险法、失业社会保险法、工伤事故社会保险法等强制性的社会保险法律。
在社会救济法律制度方面,我们已经制定了公益事业捐赠法,现在应该将行之已久、卓有成效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法律化。
要加快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
要制定慈善事业促进法,鼓励捐助,弘扬义举,营建扶弱济困、互助和谐、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社会风尚。
谁能告诉我农村信用社的基本规章和内容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07年度乡镇级领导班子的通知》要求,结合本人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学习的体会,结合部分职工对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照“”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的要求,通过“六查六看”,剖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情况;现将近一个时期本人在思想和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观念不够解放。
面对更快更好的加强小康社会建设,实现新跨越、取得新进展的关键时期,面对我县争创“四个全国一流”的千载难逢的机遇。
认真贯彻“”重要思想和树立、落实是新时期保持的重要内容。
我平时虽然注重学习大量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并从中吸取精华充实自己,但由于处在领导岗位上,日常性事务工作多,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要尽地主之谊,所以不能更深层次地静下心来学习,导致对新生事物不能及时掌握,影响了更深层次的解放思想。
2、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深入。
由于平常对全辖基本情况已大致掌握,指导思想是抓全辖重点。
所以,到基层社社调研时间相对较少。
自己主观认为先进社自身工作主动。
如稍加引导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困难社通过更大力度的支持则所以成为由后进成先进的一面旗帜,所以潜意识对典型社和困难社倾注的精力要相对多一些。
这样,就导致对基层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能全面掌握。
3、工作抓落实不够细致。
虽然平时对工作强调很多,并注重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且强调要求严格,但深入第一线的时间不多,开会发文件较多,对执行情况检查督促较少,硬措施不力。
纠其原因:一是信用社工作片面性,随意性较大,有些工作难以量化、考核,特别是基层社主任的工作对象是素质差异较大的广大职工,一些工作难以按原计划完成,所以执行奖惩稍有不懂就会挫伤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对镇督查办公室的工作关心不够,如果不是重要工作急办工作亲自过问外,一般性工作检查过问少。
4、与干部职工交心不够广泛。
由于自己一味强调工作,加之深入基层社调研不够,这样就与机关干部和职工交心谈的机会较少,就不能及时了解他们的意愿与想法,不能从他们中吸取有益的思想和工作方法,也就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基层原因在于自己作为党委书记、要协调班子成员的工作,要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
要指导全辖工作的顺利开展,所以与联社领导成员及中层干部交心时间多一些。
5、对部分工作强调不够充分。
近几年来,我镇的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较快,但是,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
突出表现在****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作为***,负有一定责任,同时说明我的思想还不够解放,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精神还有差距。
6、领导作风和执政能力不够高度。
自己能够认真学习和执行《党内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努力做到基层站所和各村领导调整、机关干部安排、人事调动和重大工程项目确定都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挥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积极性。
但也一定程度存在贯彻的不好的问题。
党内开得比较少,质量不高,班子成员之间缺乏针锋相对的思想交锋,没有真正做到坦诚相见,解决实质性问题。
有时安排工作过于超前,工作标准过高,甚至个别时批评同志不注意场合,不讲究方法,致使个别同志有想法,接受不了。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通过认真反思,认为存在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马列主义理论水平不高,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从而导致政治敏锐性不强,思想不解放,工作缺乏创新精神。
主要有四个原因: (一)学习不够。
到***任***工作以来,平时忙于工作,忙于事务,真正用于学习的时间和精力很少。
有时侧重了对上级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而忽视了系统的理论学习。
在学习过程中,只注重掌握一些基本观点,而缺乏系统深入的学习,因而对马列主义、思想、和“”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理解得不深不透,特别是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精髓把握得不准。
反映在思想上,对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出现的一些新的现象和矛盾,不能自如地运用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判断和解决这些矛盾。
由于理论学习不够,思想不解放,改革意识不强,缺乏开拓进取精神, 求稳怕乱,很难开创新的工作局面。
(二)坚持职工路线自觉性不强。
来到***工作后,客观上创造了深入职工,联系职工,同职工打成一片的有利条件,但由于职工意识淡薄,借口上面工作繁多,逐渐滋生了脱离职工、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作风。
有时想问题、办事情不从职工的利益出发,只想着对上级负责。
由于深入职工、深入实际不够,不能及时准确掌握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也就不能及时研究出有效的对策和办法,更好地开展工作。
由于职工观念淡薄,在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主动精神不强,办法不多,魄力不大。
(三)自身素质有差距 当前,改革和发展已到,面对这种紧迫的形势,我在思想觉悟、理论水平、业务知识、领导能力等方面与所担负的领导责任还不完全适应,对有些问题考虑不深不细、缺乏战略眼光。
(四)对加强重要性的认识不够 自己在上出现的不廉洁行为的主要原因是对加强的认识不够,没有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战略性高度来认识。
只忙于工作和事务性应酬,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缺乏深入细致的领会。
总认为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与新闻曝光的大案、要案相比简直不值一提,自身还是很廉洁的,因此放松了对自身的约束,出现了一些不廉洁的行为。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近一时期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同志们的帮助,使自己在思想上有了很大提高,深刻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思想认识升到了新层次;责任意识得到了新增强;自身建设找到了新水准;奋斗方向确立了新目标。
今后工作中,我要努力当好六个表率: 1、树立发展的理念,做解放思想的表率。
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要着眼于大思路、大视野、大举措来推动全辖各项工作的大发展。
要努力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意识和危机意识,要开动脑筋,着力研究适应**发展形势的新方法、新举措;要立足资源,瞄准市场,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大力发展***;要跳出***求发展,加快****;要带头转变观念,带头开拓创新,克服求稳和保守思想,看准的事就大胆试、大胆闯,带出一个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好班子。
2、树立楷模的理念,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坚持严以律已,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认真履行,严格约束自己,非份之想不想,非份之财不取、非理之事不为。
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深入基层,倾听职工呼声、关心职工疾苦、踏踏实实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做敢于负责的模范,做善于团结的模范,做联系职工的模范,做廉洁奉公的模范,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办事,努力为班子做出榜样。
3、树立奉献的理念,做永葆先进本色的表率。
做为***,在一个班子中是旗帜、是方向,自己要时刻意识到肩上沉甸甸责任,在今后工作中,我要继续保持旺盛的工作斗志,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心系职工,献身事业,不畏压力,勇挑重担,切实肩负起***的神圣使命。
在工作中不求名利、不求得失、不计报酬。
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用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4、树立自强的理念,做转变作风的表率。
今后工作中,我要把职工对我的殷切期望做为自己干好工作的不竭的精神动力,哈下腰、使足劲,脚踏实地、埋头若干,从职工最不满意的事抓起,从职工最希望办的事做起,努力改变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无论是经济工作,还是党建和精神文明工作,都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自强不息,争创一流。
用一流的干劲、一流的作风、一流业绩报答党和人民对我的厚爱。
5、树立求真的理念,做实事求是的表率。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职工的法宝,也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可靠保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坚持带头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凡是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办好、办实,在实践中,把上级需要同***的实际紧密结合进来,把全辖职工的利益同党和国家的利益统一起来,把职工的积极性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决不能以牺牲职工利益为代价换取自己一时的政绩。
6、树立科学的理念,做领导艺术的表率。
领导是一门艺术,领导是一门学问,做为班长,我一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发挥一班人的作用同关心爱护班子成员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感情。
在工作中认真自觉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遇事多同班子成员商量,发挥好集体的智慧和力量,经常沟通思想,沟通感情,密切关系,增进团结,注意调动全体班子成员的积极性,经常召开民主生活会,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解决好班子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党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党政班子成为全辖职工的坚强领导核心。
近期应聘了某银行的安全保卫部的岗位,请问这个部门有前途吗,主要负责哪些工作,谢谢
以我的观察,一般银行网点的保安部是经常更换的,如果你应聘的是市行或者省行前途会更大些,我建议你还是应聘某些大国企的保安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