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不少于100字)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一、食品安全常识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
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二、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
(1)“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2)“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钠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红砖木等。
(3)“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
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一般应由工商行政部门处理。
对影响营养卫生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哪些种类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下列类别:(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9)超过保质期限的;(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11)含有未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四、如何判别伪劣食品
伪劣食品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但人们在日常购物时却难以识别。
《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以通俗易懂易记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以期使伪劣食品因缺乏市场而退出市场。
防范“七字法”:即防“艳、白、反、长、散、低、小”。
一防“艳”。
对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要提防,如目前上市的草莓象蜡果一样又大又红又亮、咸菜梗亮黄诱人、瓶装的蕨菜鲜绿不褪色等,要留个心眼,是不是在添加色素上有问题
二防“白”。
凡是食品呈不正常不自然的白色,十有八九会有漂白剂、增白剂、面粉处理剂等化学品的危害。
三防“长”。
尽量少吃保质期过长的食品,3℃贮藏的包装熟肉禽类产品采用巴氏杀菌的,保质期一般为7—30天。
四防“反”。
就是防反自然生长的食物,如果食用过多可能对身体产生影响。
五防“小”。
要提防小作坊式加工企业的产品,这类企业的食品平均抽样合格率最低,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在这些企业出现。
六防“低”。
“低”是指在价格上明显低于一般价格水平的食品,价格太低的食品大多有“猫腻”。
七防“散”。
散就是散装食品,有些集贸市场销售的散装豆制品、散装熟食、酱菜等可能来自地下加工厂。
五、食品储存应注意哪些问题?应建立出入库制度,做到先进先出;各类食品分类存放,标志明显,防止交叉污染;做到离墙离地,做到“四防”:防霉或防腐、防鼠、防虫、防蝇。
六、如何清洗果蔬上的残留农药
(1)水洗浸泡法(用清水洗干净后浸泡):蔬菜污染的农药品种主要有机磷杀虫剂,有机磷杀虫剂难溶于水,此种方法仅能除去部分污染的农药,但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残留农药的基础方法。
主要用于叶类蔬菜。
一般先用水冲洗掉表面污物,否则等于将果蔬浸泡在稀释的农药里。
然后用清水浸泡,浸泡不少于10分钟,果蔬清洗剂可增加农药的溶出,所以浸泡时可以加入少量果蔬清洗剂,浸泡后要用流水冲洗2-3遍。
(2)清洗后碱水浸泡法:有机磷杀虫剂在碱性环境下分解迅速,所以此方法是有效地去除农药污染的措施,可用于各类蔬菜瓜果。
方法是先将表面污物冲洗干净,浸泡到碱水中(一般500m1水中加入碱面5g-10g)5-15分钟,然后用清水冲洗3-5遍。
(3)去皮法:外表不平或多细毛的蔬菜瓜果,较易沾染农药,所以削去外皮是一种较好的去除残留农药的方法。
(4)储存法:农药随着时间能缓慢分解为对人体无害的物质(空气中的氧与蔬菜中的酶对残留农药有一定的分解作用),所以对易于保存的瓜果蔬菜可以通过一定时间的存放,减少农药残留量。
一般应存放15天以上,同时建议不要立即食用新采摘的未削皮的瓜果。
(5)加热法: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随着温度升高,分解加快,所以对一些其他方法难以处理的蔬菜瓜果可通过加热去除部分农药。
此法常用于芹菜、菠菜、小白菜、圆白菜、青椒、菜花、豆角等,先用清水将表面污染物洗净,放入沸水中2-5分钟捞出,然后用清水冲洗1-2遍。
(6)阳光晒:经日光照射晒干后的蔬菜,农药残留较少。
七、怎样识别用激素促进成熟的蔬菜
有的菜农为了使蔬菜生长加快、生长的多就用激素喷洒,吃了这种菜对健康不利,怎样识别呢
西红柿表皮光滑,当菜农对它喷洒催大、催肥、催熟激素后,激素药液一部分流至下端,致使该部位特别长肉,形成“尖屁股”。
这种西红柿当然不能吃。
此外,个头很大,红绿斑驳,摸起来发硬,切开后没汁或汁很少,这也是催熟剂催熟的,不宜购买。
生长怪异的如冬瓜、黄瓜、茄子之类,冬瓜、茄子上小下大,黄瓜则全身长坨,都是喷洒激素的结果。
有的水果细皮嫩肉,有的芹菜体大身长,均不要吃为好。
8.如何采购食用油,应索取哪些证件?采购食用油时,一定要采购标有“QS”标志的桶装食用油,若采购散装食用油,极易购买到潲水油及问题食用油,质量得不到保障。
应索取的证件有:销售商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食用油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若不按要求对食用油进行采购和索证,一经油出了问题,找不到销售商,责任由自己全负。
八、怎样健康饮用桶装水
桶装水一旦打开,应尽量在短期内使用完,通常在一周内用完为宜,否则应加热煮开再饮用。
桶装水送上门后,即便是质量较好的桶装饮用水,放置时间太长也易滋生细菌。
尤其是在炎热的夏季,温度高,细菌繁殖速度也加快,更不能久存。
桶装矿泉水,最好放在避光、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在阳光下曝晒。
同时还要警惕饮水机的二次污染,注意定期清洗饮水机。
要求厂家每隔一段时间上门负责清洗饮水机。
购买桶装水要注意先看包装桶是否晶莹透明,质感硬。
质量较好的桶(瓶)应由PC材质制成,桶体透明度高,表面光滑清亮,而使用或添加回收废旧垃圾塑料为原料制成的桶,俗称:“黑桶”,颜色发黑、发暗、透明性差。
有部分厂家为降低成本,仍在使用这种明令禁止使用的包装桶装水,消费者应仔细选择鉴别。
水桶盖应鲜亮光洁,硬度较高。
另外,消费者可尝试倒置水桶,应不漏水。
当把水桶从饮水机上拔出时,水桶的内应恰好将水桶再次堵上。
合格的饮用水应该无色、透明、清澈、无异味和异臭,没有肉眼可见物。
颜色发黄、浑浊、有絮状沉淀或杂质,有异味的水产品一定不能饮用。
九、哪些原因可导致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
(1)冷藏方法不正确,如将煮熟的食品长时间存放于室温下冷却,把大块食物贮存于冰柜中,或冷藏温度不够。
(2)从烹调到食用的间隔时间太长,使细菌有足够的繁殖时间。
(3)烹调或加热方法不正确,加热不彻底,食物中心温度低于70℃。
(4)由病原携带者或感染者加工食品。
(5)使用受污染的生食品或原辅料。
(6)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7)在室温条件下解冻食物。
(8)厨房设备、餐具清洗、消毒方法不正确。
(9)使用了来源不安全的食物。
(10)加工制备后的食物受污染。
十、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十项建议1、不买不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及其它含有害物质的食品;2、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购买无厂名厂址和保质期等标识不全的食品;3、不光顾无证无照的流动摊档和卫生条件不佳的饮食店;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
这些劣质食品、饮料往往卫生质量不合格,食用会危害健康。
4、不食用在室温条件下放置超过2小时的熟食和剩余食品;5、不随便吃野菜、野果。
野菜、野果的种类很多,其中有的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毒素,缺乏经验的人很难辨别清楚,只有不随便吃野菜、野果,才能避免中毒,确保安全。
6、生吃瓜果要洗净。
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7、不饮用不洁净的水或者未煮沸的自来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喝开水最安全8、直接食用的瓜果应用洁净的水彻底清洗并尽可能去皮;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食物腐烂变质,就会味道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儿,这是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这些食物会造成食物中毒。
9、进食前或便后应将双手洗净;养成吃东西以前洗手的习惯。
人的双手每天干这干那,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
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
吃东西以前认真用肥皂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10、在进食的过程中如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十一、八种常见的饮食卫生误区如下:1 、好热闹喜聚餐:每当节假日,人们大多喜欢三三两两到餐馆“撮一顿”,或是亲朋好友在家聚餐,又热闹又便于交流感情。
这样做不利于健康,不符合饮食卫生,特别是当前这一非常时期,最好实行分餐制。
分餐的做法是对别人和自己生命健康的负责和尊重。
2 、用白纸包食物:有些人喜欢用白纸包食品,因为白纸看上去好像干干净净的。
可事实上,白纸在生产过程中,会加用许多漂白剂及带有腐蚀作用的化工原料,纸浆虽然经过冲洗过滤,仍含有不少化学成分,会污染食物。
至于用报纸来包食品,则更不可取,因为印刷报纸时,会用许多油墨或其他有毒物质,对人体危害极大。
3 、用酒消毒碗筷:一些人常用白酒来擦拭碗筷,以为这样可以达到消毒的目的。
殊不知,医学上用于消毒的酒精度数为 75°,而一般白酒的酒精含量多在 56°以下,并且白酒毕竟不同于医用酒精。
所以,用白酒擦拭碗筷,根本达不到消毒的目的。
4 、抹布清洗不及时:实验显示,在家里使用一周后的全新抹布,滋生的细菌数会让你大吃一惊;如果在餐馆或大排档,情况会更差。
因此,在用抹布擦饭桌之前,应当先充分清洗。
抹布每隔三四天应该用开水煮沸消毒一下,以避免因抹布使用不当而给健康带来危害。
5 、用卫生纸擦拭餐具:化验证明,许多卫生纸(尤其是非正规厂家生产的卫生纸)消毒状况并不好,这些卫生纸因消毒不彻底而含有大量细菌;即使消毒较好,卫生纸也会在摆放的过程中被污染。
因此,用普通的卫生纸擦拭碗筷或水果,不但不能将食物擦拭干净,反而会在擦拭的过程中,给食品带来更多的污染机会。
6 、用毛巾擦干餐具或水果:人们往往认为自来水是生水、不卫生,因此在用自来水冲洗过餐具或水果之后,常常再用毛巾擦干。
这样做看似卫生细心,实则反之。
须知,干毛巾上常常会存活着许多病菌。
目前,我国城市自来水大都经过严格的消毒处理,所以说用洗洁剂和自来水彻底冲洗过的食品基本上是洁净的,可以放心食用,无须再用干毛巾擦拭。
7 、将变质食物煮沸后再吃:有些家庭主妇比较节俭,有时将轻微变质的食物经高温煮过后再吃,以为这样就可以彻底消灭细菌。
医学实验证明,细菌在进入人体之前分泌的毒素,是非常耐高温的,不易被破坏分解。
因此,这种用加热方法处理剩余食物的方法是不可取的。
8 、把水果烂掉的部分剜掉再吃:有些人吃水果时,习惯把水果烂掉的部分削了再吃,以为这样就比较卫生了。
然而,微生物学专家认为:即使把水果上面已烂掉的部分削去,剩余的部分也已通过果汁传入了细菌的代谢物,甚至还有微生物开始繁殖,其中的霉菌可导致人体细胞突变而致癌。
因此,水果只要是已经烂了一部分,就不宜吃,还是扔掉为好。
宣传标语1、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3、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4、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5、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6、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7、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创造幸福美好生活8、以人为本,确保饮食安全9、从源头抓质量,确保食品安全10、食品安全,人人有责
关于安全,食品安全、 交通安全······都行,要短一点的,急
急
急
为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我区已于2010年初成立了**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食安委)。
区食安委成立以来,在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食安委办公室的指导下,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范围齐抓共管,共同努力,扎扎实实的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辖区内至今未出现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但由于近期国内发生多起食品安全事件(“瘦肉精”、“染色馒头”“地沟油”等),这给我们的工作敲响了警钟,目前我区食品安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隐患仍较突出,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现将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再次明确如下: (一)区宣传部门。
负责引导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报道;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客观曝光食品安全典型违法案件;指导查处食品安全虚假新闻。
(二)区发改、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加强对食品工业发展的宏观指导,配合有关部门综合协调食品原料、食品加工、食品流通环节制约产业发展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推动食品安全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实施。
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行业的发展规划;指导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推动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企业行为;指导食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三)区教育部门。
负责学校食堂及学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健康教育,倡导健康饮食方式;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内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
(四)区民政部门。
负责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区卫生部门。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起草食品安全地方性草案;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食品安全重大信息;负责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区公安部门。
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维护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现场秩序,配合调查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依法查处阻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区监察部门。
负责对构成食品安全违法违纪的案件及其涉案人员进行查处;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督,并对事故责任追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区财政部门。
负责区级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的审核、划拨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承担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区商务部门。
负责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生猪屠宰活动,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按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含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相关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十)区环保部门。
负责影响食品安全的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管;负责指导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基地周边污染源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区工商部门)。
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监督管理不提供餐饮服务、非占道经营的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现场制售食品、不提供餐饮服务的“前店后坊(厂)”。
(十二)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及生产许可工作;组织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拟订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制度;监督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做现卖),监督管理以食品生产加工为主、生产地与销售地相分离的生产加工点。
(十三)区旅游部门。
做好景区内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工作,配合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做好旅游景区(点)、旅游星级饭店的食品安全监督和指导工作;配合做好旅游景区(点)、旅游星级饭店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关协调和应急救援工作。
(十四)区农业部门。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环境监测;拟订农业地方标准依法实施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农业检验检测机构的考核工作。
(十五)区水产部门。
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水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无公害水产品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水产品品牌培育和质检体系建设;负责水产种质资源管理,指导水产原良种场建设,组织实施养殖证和渔业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组织开展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和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
(十六)区畜牧兽医部门。
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兽药、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草原(场)和草种监督管理,承担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工作;负责兽药监管和兽药广告审批;指导畜牧业标准化生产;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负责在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环节实施对“瘦肉精”的检验、认定和查处;负责生猪收购、销售和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七)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负责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监督管理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学生“小饭桌”和现场制售食品并提供餐饮服务的“前店后坊(厂)”。
(十八)区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制定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对建筑工地食堂卫生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协助调查处理建筑工地食堂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负责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及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居民住宅用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行为进行管理;承担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负责辖区内占道经营食品摊贩的管理;负责区域内无证照流动食品摊贩制售行为的监管;密切配合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等活动;承担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区法制部门。
负责审查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依法行政的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监督;组织或者参与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承担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其他职责。
关于集体用餐配送企业监管。
即时加工、当餐供应的集体用餐配送企业,以及连锁集中加工、配送半成品,在各门店进行简易加工后,提供餐饮服务的企业,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管。
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身从事食品包装、仓储、运输、物流行为监管。
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含食用农、林、水产品)自身从事食品包装仓储(冷库)、运输、物流(含租用的仓储和运输工具等)的行为进行监管。
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照管理。
在《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已经取得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照,在其有效期内因违法应予依法吊销的,由负责监管的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关于案件移送管理。
各有关职能部门发现行政相对人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凡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以及对行政相对人违法违规案件应移送而未及时移送,或对受理的移送案件不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家里开小饭桌利润大吗
管理多少孩子可以挣钱
深度分析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有两个方面需要关注:一方面是许多学者推崇的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能力失灵,另一方面是政府监管的有效性不足 ■ 《环球财经》特约撰稿 何远山 陈超 近年来,我国发生一系列食品安全重大事件,政府虽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今年5月,“挂羊头卖鼠肉”事件成为舆论焦点,再度引发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
端午节前后,有关粽子的安全问题又频频曝光,如糯米过期、粽叶染色反复使用等。
如何才能让公众在餐桌上放心吃饭,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
深度分析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有两个方面需要关注:一方面是许多学者推崇的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能力失灵,另一方面是政府监管的有效性不足。
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存疑 有效性是完成策划的活动或达到策划结果的程度。
长期以来,我国的监管部门习惯了用“出动执法人员多少人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多少件,罚没多少款项、取缔和停产了多少违规企业等”总结监管成绩。
总体来看,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稳定,并呈上升态势。
但是,也存在着从小作坊到大企业,从某个区域到某个食品行业不时暴露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这些令老百姓对食品监管的有效性产生质疑。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仅2013年上半年发生的具有一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就不下20起。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已影响了国人的健康,有专家担忧地说:“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如果不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再过50年,很多人将生不了孩子。
” 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在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67.8%的受访者将其归咎于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不严。
当下食品安全事故频发,消费者对政府监管信心严重不足。
许多有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都是媒体曝光以后,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才开始“彻查”。
每当一起食品安全问题被曝光,总会有人提出这样一个疑问:连那些非专业、非执法的记者都能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为什么监管部门、专业的执法人员和检验人员却一直蒙在鼓里呢
如公安部破获的“地沟油”案,民警就是在接访中听到群众反映而引起警觉,从而顺藤摸瓜破获的,而相关的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却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报告显示,目前,全国具有食品相关检验能力的技术机构近7000家,大部分隶属于卫生、农业、质检、粮食、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等部门,从业总人数达15.04万。
这些机构由各有关部门分头建设、各自设置技术机构,每年各部门都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但是,近几年曝光的各类食品安全事件中,极少是由检测机构提前检验出来的,这些监管部门设立的法定检测机构没有起到很好的防控作用。
一般都是媒体曝光后,检验机构才开始被动地寻找检测方法。
一个尴尬的例证:记者将一批地沟油样品送至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其中两瓶样油的检测结果竟符合食用植物油和食用动物油的一般指标要求。
各类发证检验、监督检验、执法检验难以把关,按通用标准、通用方法也发现不了问题,不得不让百姓质疑监管部门检验机构的能力。
影响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性的因素 今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对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再次进行调整完善。
国务院还提出,要“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监管制度的调整能否提高政府监管的有效性呢
还需要实践去检验。
为了提升政府监管的效果,需要对其制约因素进行深度分析。
一是食品监管的宏观环境问题,这包括四个角度 政府管理意识需要提高 我国地方政府管理有两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制约着食品监管的有效性。
一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长期以来,我国地方政府热衷于经济建设中的配置资源,过多地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追求GDP的高速增长。
二是地方政府的政绩观和现实利益需求。
现行的财税体制、政绩考核制度难以克服地方政府的增长主义倾向。
这些追求经济发展、维持形象和稳定的倾向,会让地方政府产生地方保护主义、纵假护假、干预监管部门的执法等行为,采用不正当手段保护本地食品企业的利益,影响到监管部门的监管。
法制法规需要跟进 我国的食品法律制度存在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重公法监管、轻私法保护成为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的制度根源。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政府在食品监管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公权力,消费者被侵权时通过司法等途径获得经济补偿的渠道不畅,广大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促进食品安全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且最终沦为不安全食品的受害者。
二是处罚力度轻。
现行法律没有实现守法所获得收益大于违法所承担的成本之目的,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远没有西方发达国家大。
而且,监管中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也让惩罚是否到位大打折扣。
食品生产者的违法成本低,起不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三是缺乏统一性和系统性。
由于食品法律法规体系缺乏国家整体指导和精心规划,使得不同位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内容有交叉重复、不协调现象。
数量虽然多,但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
社会性监管需要加强 我国食品安全的社会性监管包括行业协会、消费者、中间层等。
由于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长期以来政社不分,在法律地位、资金来源、运作的独立性等方面存在诸多限制,对政府存在依赖思想和千丝万缕的关系,监管作用不突出。
媒体监督由于涉及到媒体背后的经济、政治、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制约因素,不同程度地存在顾及诸多利益或权力,或受到某种利益诱惑而最终无法形成有效的舆论监督。
由于社会性监管力量薄弱,加重了政府监管的负担,而政府监管部门却也没能很好地发挥和支持社会性监管的作用。
食品生产和消费环节互相影响 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尤其是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讲诚信道德,目无法纪,惟利是图。
社会诚信的严重缺失搅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容易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破坏了行业的正常竞争。
另一方面,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和信息有限,对口感的偏好加大了食品质量的不安全程度。
而且,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也直接影响了生产者的市场行为。
食品行业的发展现状和消费者不理性,给食品政府监管增加了难度。
二是食品监管领域的体系性问题,这包括七个方面 监管体制亟需梳理 长期以来,我国食品监管一直存在多头监管问题。
监管环节过多,导致政出多门,多头执法,监管职能交叉重叠,条块分割、沟通不畅,容易造成监管漏洞甚至真空。
今年3月,改组成立国家食药监总局后,以前我国食品药品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体制变成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
新的食药监总局由多家部门组建而成,如何将这些机构较好地组合在一起,还需要一个磨合过程。
监管行为需要自律 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很容易被企业的不法利益诱惑,出现权力异化、出租和寻租。
过去,有些监管部门由于财政供养机制不顺,依赖于罚款返还保障办公经费和工资福利,或者把经济收入作为干部考评重要指标等原因,影响监管的公正性和效率。
由于监管职能的绝对垄断性,无法直接评估内部行为效率,也无法比较各部门之间的效率,工作人员没有竞争压力,导致监管措施不能有效地执行到位。
监管目标需要清晰 我国的监管机构往往被赋予了无所不包的含义,监管目标不明确。
这既会造成“监管缺位”,不能保障公众利益;也有会造成“过度监管”,损害市场机制活力。
食品监管部门的目标应该是确保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防止欺骗、促进健康,让那些触碰了道德和法律底线的企业和个人及时受到应有的惩罚。
监管部门希望多做些锦上添花的业务,但是这往往会影响本质职能的正常发挥,导致政府信任危机。
而且这种总体引导功能,导致在责任的承担上倾向于抽象的总体责任或转嫁式的替代责任,监管部门争权夺利、趋利避害,给权责的统一带来冲击,形成监管越来越无为或形式化。
监管方式需要改进 我国目前的监管方式还存在缺乏连续性、“运动式执法”、重审批轻监管等缺陷。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这些传统的统治型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已经内化到监管部门的运行模式中,即使知道存在缺陷却也很难轻易改变。
食品安全监管方式的更新同样受到原有制度的约束和阻碍,并且这些传统监管方式反过来又进一步强化了路径依赖,增加了改革的难度。
监管技术需要创新 长期以来,我国的食品科技体系主要是围绕解决食物供给数量而建立起来的,而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相对较少,结果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不足,成为制约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发展的一大瓶颈。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1万名正式员工中,2100名是有学位的科学家,其中包括900名化学家和300名微生物学家。
据了解,美国 FDA 的多残留检测方法可同时检测食品中 360 多种农药残留物,德国的方法可检测 325 种,而我国只能检测 180 种农药残留。
监管信息需要公开 在食品市场中,由于消费者自身力量的局限、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显得更有意义。
公开的信息包括企业和食品信息,也包括监管方式、监管结果,使消费者能够知悉食品市场的安全性和对行政权力的有效监督。
目前有的监管部门考虑到地方经济、市场稳定、部门形象等因素,在信息公开时具有一定的选择性。
有些部门及官员信息垄断,削弱对监管企业及食品质量信息的透明度,这些都不利于监管效率的提升。
检验机构需要竞争 在我国,传统上的食品检验机构以及国家认可食品检验机构均隶属于官方。
在食品安全执法时,一旦面临多个部门之间的利益纠纷,就会出现不同部门隶属的检测机构其检测结果不一致,甚至互相矛盾。
或出于部门或地方之间的利益,误报、谎报、迟报食品检测及结果。
2012年湖南“金浩茶油”致癌物超标事件就是个很典型的例子。
这些检验机构因是监管部门的直属单位,依靠垄断地位获取的检验任务基本满足生存发展。
由于职能定位不准确,没有发挥好公益性的监督检验服务,过于偏重经济效益和自身发展,其安全把关、风险防控和服务消费者的公益性职能没有充分显现。
如何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弊端,可以尝试先从两个方面逐步改进。
第一,优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社会环境。
有关部门需要转变政府职能,改变传统绩效考核模式。
改革财税体制,使地方政府事权、财权相统一。
结合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强化导向机制,引导政府部门和人员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建立中央对地方政府的奖惩机制,尽量遏制地方负责制带来的激励不相容弊端。
法律法规方面需要做到“公法私法并重”,国家有必要建立完备的私法,以便确权、规权和维权。
对食品安全问题应该加大惩罚力度,不仅加大经济上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更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监管部门应为公民维权提供便利,食品监管部门应建立起针对消费者的便利检验制度,积极协助消费者进行检验,为其提供检验帮助,给予检验证据,以便消费者能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赔偿。
在社会管理领域,亟需重建中国社会诚信体系。
从根本上铲除滋生惟利是图的土壤。
在全社会建立诚信档案,斩断造假者无所顾忌、任意恣肆的造假之路。
第二,如何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治理结构。
监管部门需要明确保障食品安全、保护公众健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基本目标,承担好监督、支持和评价的角色,充分体现监管专业化和本位化的需求。
按照透明的规则,运用法律对市场准入、生产和服务质量、安全、卫生进行专业监管,把该让渡给社会、市场的让渡出去,把该担当的角色担当起来。
政府方面需要保障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经费,对监管部门实行严格的收支脱钩,杜绝行政收费和罚没款返还,防止监管部门为了生计和部门利益而“生财有道”。
通过严格的问责机制对监管人员进行有效管理。
《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责任追究的规定更加严厉,制度再好也要严格执行才有效。
国家要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责任追究规则,要将个体承担作为责任落实的关键,避免问责流于形式。
将监管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和公众监督。
监管部门需要公开监管过程,及时发布监管信息,引导公众监督。
监管政策设计要听取公众意见,维护公众利益。
监管政策要保持稳定,给生产企业保证稳定的监管环境。
建立有效的监管决策程序机制,可使用成本-收益分析,这包括:通过量化分析、评估该措施的潜在收益,指出可能受益的人;通过量化分析、评估该监管措施的潜在成本(包括监管机构指定和执行监管规则的行政成本,食品生产企业和其他人遵守规则的服从成本,以及对经济市场运行等产生的不利效果等),并指出可能承担的人;考察其他实质上可以以较低成本实现相同监管目标的替代性方案,同时分析这些替代性方案的潜在收益和成本,并说明不采用的法律原因。
学习国家食品安全法的目的和意义
这是个通用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其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认真坚持“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四、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五、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七、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人员,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活动。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并组织对所发生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统计、登记和报告,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九、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接受工会、股东、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事故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组织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应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科(室)开展工作。
其主要职责为:一、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奖惩制度。
二、经常组织安全科(室)等有关职能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并对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四、主持制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
五、协助主要负责人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工作。
六、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五同时” 制度审查和执行工作。
七、对在用的设备、工艺流程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定期组织检查和检测检验,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性,工艺流程的安全性和职业卫生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
八、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监控,组织排除或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九、及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活动。
十、接到伤亡事故(中毒事故)报告时,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安全科(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一、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二、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执行情况。
三、组织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监督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落实和按期完成。
四、组织安全技术教育,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和新工人进厂的安全教育。
五、 参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工伤事故的鉴定工作。
六、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备用,定期进行演习,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其职责是:一、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二、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三、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四、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五、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一、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二、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四、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五、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六、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班组长(工段长)的安全生产职责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坚持班前安全活动,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三、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四、做好对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告有关部门或领导。
五、认真做好本班组新进场人员的进场教育和岗位教育工作。
六、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车间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一、车间安全人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二、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四、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五、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六、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问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七、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工人安全生产职责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三、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
发生事故后,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四、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六、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八、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厂(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厂(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任务是: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厂(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及安全生产政策的拟订工作。
二、综合管理厂(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厂(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公司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厂(公司)所属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三、负责厂(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对厂(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协调厂(公司)管理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四、组织厂(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项目经理的安全资格审核等工作。
五、监督检查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六、监督检查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七、拟订厂(公司)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厂(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八、负责对厂(公司)重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审定并最终做出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罚。
安全科(室)安全生产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厂长(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三、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五、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六、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七、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八、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备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十一、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十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一、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三、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设备安装、起重机械、施工机具、炉具、压力容器、各种气瓶、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高压管件等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
四、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五、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六、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一、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二、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企业技术措施计划。
三、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原则。
四、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五、负责贯彻工艺纪律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六、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七、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生产调度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一、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三、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四、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一、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
会同安全科(室)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二、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企业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三、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四、与全体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一、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二、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三、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计划、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一、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二、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措施经费在固定资产、改造资金中提取10%—15%的规定,专款专用,定期核算。
三、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
四、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五、保证安全经费能够及时、有效的投入。
工会安全生产职责一、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二、监督劳动防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三、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厂长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四、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五、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六、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提出纠正。
七、对本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存在事故隐患,提出解决建议。
八、对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要求本单位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
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