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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环保思想心得体会

时间:2015-05-29 08:44

旅游对环境的积极和消极影响

阿弥陀佛

随喜赞叹师兄的正心正念

师兄若是想皈依,许多寺院都可以为师兄授皈依,受皈依并不分男众女众,只要依一颗诚挚恭敬心,愿意皈依佛、法、僧三宝,即可

皈依并非出家,所以男众女众皆可一起皈依

师兄可以先了解一下,附近哪里有正法寺院,找一位戒行清净的师父,为授皈依。

许多寺院,皈依仪式有各自特定的日子,可以提前去了解一下,再做决定

师兄说得有道理,我们皈依之前,是需要对佛法有一些了解的

对佛法深入了解之后,再行皈依,心也更诚敬,更坚定明确

师兄,学习佛法,首先要知道佛所讲的基本和核心是什么。

不论修行任何法门,这些都是基础

其中包括:四念处: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

四念处是非常实用的修行方法,果能依次第如理观照,深悟其理,则看破一切虚妄颠倒,必定解脱六道

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三法印是佛留与我们末世众生验证佛法与否的标准和依据。

八正道: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八正道是佛为我们总结的修行顺序和次第。

此八正道依次生起。

我们要学习佛法,必须先有正见,有了正见,才可能有正的思维。

有了正的思维才能产生正语、正业及正命。

有了正命才是真正的正精进,否则,没有正的方向,就算是再精进,也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必不能导至正念,不能得以正定

四依止:依智不依识,识义不依言,依法不依人,依了义不依不了义。

此四依止,如果我们能深刻体悟,如实依止,能保证我们不入邪途,不堕险坑

可以百度视频搜索:普愿讲堂里面有《佛陀的三法印》、《心经讲解》、《如何逐渐步入佛法解脱》等系列可供师兄观看。

深入浅出,比较容易懂

我想信仰佛教

生活中,我们在衣叹生命不幸,在等待期望的瞬间,时刻像一只顽皮的小精灵窃笑着与我们擦肩而去。

时刻一天一天地过支,童年的无无忧无虑早已如梦般散去,少年的浪漫往事,也伴随着日历,飘逸在岁月的风中……  但凡人皆有一死,要正视。

对于自己,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个人都要珍爱生命。

同时,我们的生命不仅仅属于自己,同时也属于身边的人,个性是我们的父母,亲人,爱人。

人生的价值,并不是用时刻,而是用深度去衡量的;人生的价值,并不是看他取得了什么,而是看他贡献了什么。

  现代殡葬服务的发展是我国殡葬服务业发展的一个重大的里程碑,从原先的古老迷信的活动发展到此刻的科学、庄严的仪式,甚至成为一种文化,这是十分大的进步。

对于这项服务,我们既要最大限度地实现好、解决好、维护好、保障好社会群众对殡葬服务的价值需求,又要确保在持续机构在非营利性条件下寻求自我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在过去,一些殡葬管理者和领导者总以为殡葬是跟死者打交道的职业,每一天为死者带给服务,谈不上高尚,能多要价就多要价,能多收就多收,而活者往往又存在不能和死者谈价钱的心理,自然多收多要也就不足为奇了。

而此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众对殡葬服务标准和缅怀死者的价值取向发生的根本改变,群众对殡葬服务要求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和人性化的意识已经增强了,传统的殡葬服务观念已经落伍了,因此,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理念。

要在国家殡葬行业纷纷觉醒并倡导“阳光殡葬”的时候,根据时代的发展变化,发奋创新殡葬服务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标准,尽快走出简单的承诺式服务,逐步将殡葬服务向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方向迈进。

要以具体的标准作为服务施受双方检验服务水平的标尺。

  殡葬服务能帮忙家庭或社会处理遗体,从社会学、哲学、心理学观点看,遗体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

我觉得殡葬服务是十分神圣的,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但不管怎样样,人死后就应有一个好的归宿,让灵魂得到安息,如今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好,殡葬服务,是很科学,很尊重人的生命和尊严的形式。

死,是人生的一件大事。

佛教认为:生、老、病、死,人之常情,而死并非生命的结束,只是另一场轮回的开始,因此说生死一如,要我们看淡生死,进而勘破无常。

但是在大限将至之际,如何让病者身心安乐,无苦而终,才是最实际的一种做法,这也就是所谓临终关怀。

处理一体的原则是自然条件的要求和社会文化条件的要求。

  我们在服务的过程中要坚信科学,摈弃迷信的部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让殡葬行业往更加好的方向发展。

  丧葬礼仪是整个殡葬活动中参与人数最多的活动,亲朋好友等很多人都会参加,十分的引人注目。

因此,丧葬礼仪的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丧葬礼仪,简称丧礼,指在丧葬活动中人们所共同遵守的一系列行为规范,它是人类向礼貌社会进化的产物,是在丧葬活动中为执行必须的功能以满足人们必须的需要而产生的。

他又是不清晰的,非系统的社会意识。

原始人对待死者,与动物没什么区别,并未对死者尸体有意识地加以处置,而是随意弃置,没有构成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因此谈不上什么丧葬礼仪。

但是随着人类向礼貌社会迈进,人的自我意识逐渐觉醒,明确认识到生与死的对立,重生惜死的情感日益强烈,并且对灵魂与躯体的关联有了某种明白,于是便开始有意识地处置死者尸体,并进而逐渐构成一系列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这样丧葬礼仪便产生了。

丧葬礼仪,开始比较简单,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分化日益明显,便日益变得复杂、繁缛。

进入现代社会后,由于人人平等日渐成为人际关联的准则,则又有向简单回归的趋势。

  丧葬是人生礼仪的终结。

当一个人走完人生旅途,最终告别社会时,亲戚友人要哀悼、纪念、评价亡人,寄托哀思。

丧葬包括殓殡葬拜诵哭泣等一系列的仪礼。

在程序上汉族地区有小殓。

就是死者死后给死者洗浴、修理面容、化妆、更换衣服、最后包扎遗体。

大殓。

就是“入棺”。

在入棺后钉上钉子就不能再打开了。

建灵堂。

这是祭祀死者的一个场所。

一个是家庭的小灵堂,另一个是放置遗体的大灵堂,在大城市里一般是设在殡仪馆。

家属成服。

成服就是直系家属穿戴孝服,孝服的对象是子孙后嗣几亲属。

早晚家奠。

家属奠基死者亡灵,旧时,是早晚上饭,撤饭,上香,念祭,磕头等。

家公奠礼,家公奠礼是出殡前家人集合起来祭奠一次,是夜举家守护灵堂,也叫做伴宿。

我们称为“做道场”,在北方称为“辞灵”。

是在出殡前举行的,称追悼会。

出殡。

辰时7—9点,(一般是8点半左右)。

把棺柩送出门。

下葬。

安置死者遗体,即棺材入土。

此刻推行火葬则是火化。

祭祀。

就是清明上坟,殡葬是“凶礼”,丧葬后在举行“吉礼”等。

另外关于丧服、超度亡灵、哭丧、送葬都有诸多的形式与规定。

(帮派名字)  丧葬礼仪具有明身份的功能,因其都是根据死者的身份来操办的。

我国自商、周以来就将人划分为不一样的等级,社会等级的存在,不仅仅影响到人的社会生活,而且影响到了丧葬文化,什么身份的人享受什么样的丧葬待遇,不是有明文规定,就是有约定俗成的规矩。

透过丧葬礼仪,死者的地位高低、贫富贵贱等状况便清楚地显现出来。

  殡葬服务礼仪心得体会文章3750字丧葬礼仪也具有定荣辱的功能。

死者一生是光荣,还是耻辱,可借此而得到评判。

此种功能,在封建社会最为明显,那些有功于社稷的达官贵人,死后,皇帝、官府往往给予明文褒奖,赠以文正、文忠、文襄、忠武等美谥,隆礼厚葬,有的还专门立庙建祠加以祭祀,充分一表现出其一生的荣耀;而那些作奸犯科、声名狼籍的人死后,往往降等埋葬,授以炀、谬丑等恶谥,剥夺生前的一切荣誉,充分表现出其一生的耻辱。

在现代,此种功能虽不如古代那么显著,但仍然存在。

如,有卓越贡献的人去世后,国家领导人要参加葬礼,报刊上要发表纪念文章,追述其一生的光荣。

现代人死后,在遗体告别仪式、追掉会上,往往要由领导或家庭中有德望者讲话或致悼词,以对死者的一生作出评价,此显然是对死者进行荣辱定位。

  中国的礼貌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其中殡葬文化更加具有丰富的内涵,并在人们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占据重要位置。

但是近现代以来,随着对传统文化的批判和反思、社会生活方式的变迁,殡葬文化在当代已逐渐式微,殡葬行业逐渐沦为社会上不被了解、明白和谅解的行业,逝者的丧葬活动也逐渐蜕变为失去了文化内核的物质处理过程,不能不说这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

“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

始终俱善,人道毕矣。

故君子敬始善终。

”重新梳理殡葬文化的源流,透过对殡葬文化的扬弃与传承,结合现代科技技术与人们的生活方式,构建一个科学的殡葬文化体系,既能促进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在丧葬活动中的心理需求与文化需求。

  人类社会的发展以礼貌进步为标志,人类礼貌的进展是以人对自身不断深入的认识来实现的,而人类对自身的认识来源于对人的生死认识理念的不断领悟和明白作为进程的。

重视人的价值,体现人生的好处,既是贯彻人类社会礼貌发展进步之追求的落脚点,也是人类智慧哲思的升华。

现代和谐的殡葬文化观,应以更能体现人生命的价值,体现对生命的敬畏,对生命的敬重来实现,是对逝者与生者的双重尊重与双向抚慰,逝者更有尊严,生者更受感染,透过高尚的生命意识和圣洁的丧葬理念感受到生命的可贵,从而更加珍爱生命,更加热爱生活。

  现代的殡葬文化观就应是和谐的殡葬文化观,具体体现多方面的和谐:一是体现生者与死者的和谐,死者安详逝去,生者在追思中更加珍惜生活,平静对待生活,更加热爱生命;二是体现人与社会的和谐,社会对死亡更加宽容,不离弃,不恐惧,不忌讳,不避讳,既是对逝者的宽容,也是对生命的尊重,同时也是对生者的明白和支持,为生者构建和谐的生活空间;三是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死亡是自然规律,现代的殡葬文化应更加体现对逝者回归自然的引导和指引,对逝者的丧葬过程更加贴合现代自然理念的环保观念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生命的过程终结与自然的和谐融合。

  透过学习殡葬文化学这门课程,让我了解到这门职业是十分光荣而神圣的,重视逝者的人文关怀,重视对生命逝去的尊重和敬畏,是十分必要,也是十分重要的。

对死亡的重视,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从理念、情感、道德、伦理等诸多方面体现人类礼貌进步的标尺。

从这个好处出发,现代好处的殡葬文化,宜提倡厚养厚葬,或者称为厚养重葬,葬的“厚”或者“重”就应体此刻精神层面的重视,并不是体此刻物质上的挥霍或者仪式上的繁冗,而是体现社会各界及逝者亲属对逝者生命自身的敬畏和尊重,体现对生命价值本身的敬重,更加彰显生命的价值。

我个人对于殡葬这个专业十分的感兴趣,这个专业很多人听了后的表现是敬而远之,觉得这是一个很晦气的工作,怕给自己带来霉运。

但是我觉得,其实每个行业都是差不多的,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

自己、家人总会有那么一天的,既然能选取这个行业的人他们就有着无私的博爱。

他们能够一视同仁,他们能够做到不管是什么样的人,他们都能够为其服务,能够一样认真负责的去完成自己的工作。

这是十分值得我们敬佩的,我们不必要戴这种有色眼镜去看人,每项工作都需要有人去做的。

  其实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怎样看

怎样去明白。

万物都是在周而复始的,也许一个生命的离去,而是另一个生命的即将开始呢

在现有的时刻里,我们就应珍惜生命。

充实每一天

好好爱自己,懂得爱自己才能够更好地爱别人。

环境破坏后果论证

受启于道教保护环境的戒律本篇文章来源于 “论文地带” 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出处 网址:内容提要:道教在保护环境方面有完整的宗教戒律,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精神被道教所演绎。

人类欲解决当今的困境,或许从道教这里可以找到有益的思想资源。

关键词:道教 戒律 尊重生命 保护环境道教大约是东汉时期成长起来的中国宗教,依据先秦时代保护环境的思想对策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思想,从“道法自然”的角度出发,对保护环境作了多方面的规定。

如《黄老帛书·姓争》说:“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毋逆天道,则不失所守”。

就是说顺应自然规律就会昌盛,违反自然规律就会灭亡,如不违反自然规律,就不会失去所生存的自然环境。

天师道出示了禁止春天和夏天杀害生命的规定,《三国志·张鲁传》中载有天师道“又依月令,春夏禁杀”的规定。

早期道教不戒肉食,后来受到佛教影响,逐渐改变了饮食结构和祀神斋供的内容,倡导并规定道士须素食,并俱改先前以猪、羊、鸡、鸭、鱼等动物作牺牲供品而为香花、水果、谷物等,后期道教对此不断加以总结,从戒律上形成一整套系统的尊重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措施。

“所谓戒者,解也,止也。

能解众恶之缚,能分善恶之界,防止诸恶也。

”[i]也即戒乃禁止之意,归真之要。

所谓律,戒后的惩罚手段,律文是根据戒条而建立的。

戒律对于修道之士来说,犹如渡海的舟辑。

道教戒律具有宗教法律的作用,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道德说教,更不是神话故事的宣传,而是实实在在的随时随地就可操作执行的律法,违犯了戒律,就要遭到处罚或者被革除教籍、轰出? 堂拧I献源蠖捶ㄊΑ⑷

简述儒家思想,道家(道教),佛教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

不少于3000

旅游对环境的消极主要表现在:对大气的影对水体环境的影响、噪音污染、植物的破坏和干扰、对景观环境的破坏等方面。

大量事实表明,旅游已成为环境污染源之一,因此有必要对于旅游污染环境的主要途径及其特殊性做一总结,归纳出旅游影响环境的基本规律,从而为从旅游管理角度加强环境保护提供依据。

旅游文化的产生和发展,时刻都离不开环境的影响,同时旅游文化也在时刻影响环境。

旅游文化的发展对环境的负面作用和消极影响,日益显现出来,已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

旅游文化活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是近年来颇受重视的研究课题,国内外有不少学者对此作了相关研究。

我们这里介绍的是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归纳的八个方面的负面影响,具体如下:(一)对地表和土壤的影响随着各自然区域内旅游活动的开展,旅游设施开发与日俱增,已使很多完整的生态地区被逐渐分割,形成岛屿化,使生态环境面临前所未有的人工化改造,如地表铺面、植被更新、外来物种引入等。

无论是陆地还是水域表面都可能受到旅游活动的影响,岩岸、沙滩、湿地、泥沼地、天然洞穴、土壤等不同的地表覆盖都可能承受不同类型的旅游冲击,尤其是地表植物所赖以生存的土壤有机层往往受到最严重的冲击。

如露营、野餐、步行等都会对土壤造成严重的人为干扰。

土壤一旦受到冲击,物理结构、化学成分、生物因子等都会随之发生变化,并最终影响土壤上植物的种类与生长,昆虫、动物也会随之迁徙或减少。

(二)对植物的影响人类的旅游活动对地表植被和植物的影响可分为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两大类。

直接影响行为包括移除、踩踏、火灾、作为营火材料采集和对水生植物的危害。

间接影响财包括外来物种引入、营养盐污染、车辆废气、土壤流失等问题,这些都会间接地影响植物的生长和健康。

1.大面积移除这是人类旅游活动对植物的最直接伤害。

比如,为兴建宾馆、停车场或其他旅游设施,大面积的地表植被剔除,甚至还从外地搬来其他土壤进行客土,以符合工程上的要求,这无疑是对植物族群抄家灭族的行为。

2.游客践踏旅游活动对植物的影响中,游客践踏是最普遍的形式。

只要游客一踏上公园或绿地,他的双脚就可能施压于植物身上。

游客观赏自然风景区后,势必产生植物种群的改变,即使是轻度的使用,有时也会造成重大的变化。

游客对植物践踏行为会引起一系列的相关反应。

如会影响到植物种子发芽,因土壤被踩实而导致幼苗无法顺利成长;对于已成长的植物,则可能因踩踏而导致其生理、形态等发生改变;步行道规划设计不合理,也可能影响到濒危植物物种生长;游客所搭乘的交通工具常会留下车痕,造成植物组成的改变。

3.采集采集也是对植物的一种伤害行为。

游客最常见的采集动机是想摘下某朵漂亮的花,或想尝尝果实的滋味,或是想带一部分植物回家种植。

此外,许多游客迷恋植物的神奇疗效,一到野外看见药用植物就摘,使许多药用植物的天然族群愈来愈少。

此外,由于旅游者不慎或管理不善可能导致的森林火灾,致使植被覆盖率下降;任意砍伐树、竹作木屋、竹屋和烧柴等,毁坏了一些幼木,改变了森林树龄结构;大量垃圾堆积,导致土壤营养状态改变,还会造成空气和光线堵塞致使生态系统受到破坏等。

(三)对动物的影响旅游区的开发可能会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或庇护所。

游客到达旅游区后,无论是旅游活动本身或是游客所制造的噪音都会干扰野生动物的生活和繁衍。

而且一般游客总喜欢“有吃又有拿”,嗜吃各种山珍海味,又偏爱收集各类野生动物制品,以显示自己的霸气,这样野生动物的生命就受到了威胁。

1.干扰游客从事户外旅游活动时,不可避免地会对生存其中的动物尤其是较为敏感的鸟类和哺乳动物造成干扰。

如西双版纳的象谷,由于大规模游客的进入,影响了野象的生活规律,使经常出没于原始森林溪水旁的野象,只是偶尔有一两头到此活动;游客从事水上活动也可能对水鸟族群造成威胁,使水鸟不能好好孵蛋、导致失温,天鹅或水禽还可能对被钓客的钓钩挫伤,或食入钓鱼用的小铅块而丧命。

游客使用各种旅游设施时所产生的噪音也是其中的一大影响因素,如手提音响、水上摩托车、汽艇均产生极大的噪音,这对动物的影响相当大;同时,水上各种船舶还可能产生油污污染,从而影响水中生物的生存。

此外,游客在沙滩上的活动也会影响动物的生长,如影响海龟产卵行为等。

2.对野生动物的消费旅游活动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其中游客对野生动物的消费行为最为严重。

我国的游客不仅吃海鲜,更爱吃山珍,各种珍禽异兽只要没有毒,都有可能成为游客猎食的目标,造成这些族群数量的下降甚至绝迹。

除了吃之外,游客还喜欢购买野生动物的相关制品,如动物毛皮、象牙等;许多海域原本有各式各类的贝类,但大量供人食用以及被制成各式纪念品后,贝类的数量锐减。

(四)对水体环境的影响水体环境在旅游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因而旅游活动对水体环境的影响也是相当广泛而严重。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船舶油污、垃圾污染旅游水体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旅游船只所排放的垃圾、油污的污染。

如桂林漓江,每逢旅游高峰季节,旅游船只几乎是首尾相接,组成浩浩荡荡的“船队”,不仅破坏了游江意境,而且船舶排放的污物大大超过漓江的自净能力,造成江水污染。

很多水边地区,如海滨、泉点、河边等地为发展旅游业而修建度假村、休闲中心,其餐厅、宾馆等排放的污水和垃圾也是水体的污染源。

2.水上运动随着度假旅游活动的日益兴盛,湖畔、河边、泉点等地水上运动项目,如水上摩托艇、划船、踩水、游泳、垂钓、跳水、潜水、驾驶帆船等,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度假生活内容,同时也给水体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如水上摩托车活动不仅对沙滩及海岸线产生侵蚀作用,而且其产生的涡流也会影响海域生态如珊瑚礁内的浮游生物和鱼类,漏出的油污还会污染水体,甚至会散布化学物质威胁水体生物的健康。

(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随着游客进入旅游区以及供游客乘坐的交通工具蜂拥而至,汽车排放的大量有毒尾气、扬起尘埃和众多游人呼出的二氧化碳,以及旅游区内的宾馆、饭店等生活锅炉排放的废气,都会对旅游区的大气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1.交通工具污染数以万计的游客使用的私人交通工具,是最没有效率的运输方式,它不但会消耗更多的资源,也会排放出更多的大气污染物。

这种车辆所引起的大气污染以光化学烟雾污染最具伤害性,光化学烟雾中存在许多高反应性的光化学物质,不但会影响植物,还会危害人体健康。

光化学烟雾严重时会影响视线,降低能见度,造成游客困顿;它所含的某些物质可能会刺激眼睛,造成流泪等不舒适的感觉。

此外,交通工具所排放的废气还可能含有有毒物质,威胁地球生态的健康。

从全球气候变化的角度来看,废气排放可能导致酸雨,也可能排放使地球增温的温室气体,或是排放诱发臭氧层空洞的物质。

2.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有机含量高,如处理不当,会滋生细菌和病毒,特别是堆放在底层的有机物,因严重缺氧,厌氧菌迅速繁殖,病原菌滋生,并产生恶臭;旅游公厕如管理不善也会产生恶臭,增加大气含菌数。

3.封闭环境中的大气污染如溶洞、餐厅、娱乐场所等,除受外界大气影响外,还受内部污染物排放影响,如旅游者呼吸释放的二氧化碳、水汽并携带病毒和细菌、吸烟增加的二氧化碳和烟雾、使用电子设备释放出的大量正离子、装修释放的有害物质、取暖散发出来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烟尘等,由于空气流动差,空气污浊,令人头痛、气闷、食欲不振、精神不佳,甚至导致某些疾病传播和发生。

4.旅游设施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旅游宾馆饭店是任何一类旅游形式都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对大气的污染源主要是供水、供热、供能的锅炉烟囱、煤灶的排气、旅游地域小吃摊排放的废气等,释放出来的主要是燃烧煤、煤气和液化气产生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烟尘等,总量虽较工业小,但排放源分散、高度低、距景点近,且多无除尘设施,对旅游地大气质量影响大。

(六)对环境卫生的影响旅游活动对环境卫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固体废弃物垃圾污染。

在很多风景名胜区,人们随处都可见到游客丢弃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垃圾。

垃圾污染现已成为我国很多风景名胜地区的一大祸害,是一个十分普遍而又棘手的问题。

我国游客总喜欢将各种食品,如点心、糖果、饮料等带到户外,或是到旅游区附近的土产店、海鲜店里大吃大喝,为当地环境制造出了许多垃圾。

南岳衡山每年约有6000吨的经营垃圾、2000吨的旅游垃圾倒入旅游区内的溪流和水体中。

某些山地的谷地几乎成为登山游人丢弃杂物的垃圾桶。

山谷垃圾难处理,日积月累,臭气熏天。

此外,这些垃圾的处理也是一大难题,因为“没有一种废弃物的处理方法是全然安全的”,如处理设备要耗电、耗能,而且部分污染防治设备会产生二次公害(如焚化炉可能排出含有有毒物质的废气),再次威胁环境,甚至损害大众健康。

(七)对环境美学的影响旅游活动对环境美学的不良影响主要在于游客的不文明旅游行为和旅游业的不合理开发建设。

1.游客的不文明旅游行为有的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除了眼看、耳闻、鼻嗅之外,还有在古树、碑刻、石头等上刻字画画的不良习惯。

刻字留念可以说是最常见的游客恶习,不仅破坏景观,而且会影响一些植物的生长,降低文化旅游资源的价值。

比如,我国许多风景名胜区的岩壁上,本可欣赏大自然鬼斧神工的雕刻技巧,却常可见到“××到此一游”,或“×爱×”的心型图案,给人大煞风景的感觉。

再如,我国黄山风景区非常盛行同心锁,情侣买来同心锁挂在树木旁的铁练上,可怜的巨树身上围绕成串的金属,古木参天的天然意境也全然被破坏了。

2.旅游业的不合理开发建设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不当或开发过度,会使当地原有的景观环境遭到破坏,即所谓的“开发污染”。

旅游开发的实质是在自然山水或原有风景区的基础上添加人工建筑,使之适应旅游活动开展的需要。

但现今的很多的旅游开发,只考虑迎合其主观上认定的旅游者的兴趣所在的审美特点,忽视或根本不顾及该项目建设同周围景观环境的协调,从而造成对该地景观环境的侵害。

如山东泰山、北京西山、中岳嵩山森林公园等,索道悬空,电线杆插天,严重破坏了山岳风景区的原有神态;浙江普陀山是我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昔日“见屋皆寺庵,逢人尽僧尼”,现在山上山下,摊店林立,现代化娱乐设施遍布全山,流行音乐已淹没了寺院传来的梵音,洋楼与寺殿争高,摇滚与梵音共鸣,此情景,与佛教圣地相去甚远;黄果树瀑布下游7公里处的天星景区,其内修了一个体积过大、黄色琉璃瓦屋顶的茶室,与景区的一个天然喀斯特盆景公园特色很不协调,破坏了自然美,违反了自然法则(八)对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1.对文物古迹的破坏首先,由于部分游客的文化修养不高,认识不到文物古迹的珍贵和不可替代性,盲目地在文物上刻画或坐卧在文物古迹上拍照等不文明行为,会造成文物古迹不同程度的损耗和破坏。

其次,众多的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气体中含有大量的水分,使文物古迹受到侵蚀,特别是一些古老洞穴、佛教石窟中的壁画和雕像等文物古迹表现得非常明显。

由于洞穴和石窟中原本湿度就高,再加上众多游客呼吸作用所带来的大量水分,加快了珍贵的壁画和雕像的腐蚀速度。

另外,照相机的闪光灯,数以百万计游客的汗水、指印,也会使得壁画和雕像受到腐蚀。

如著名的敦煌石窟,因受照相机闪光灯及数以百万计游客的汗水、呼吸(二氧化碳)和指印的破坏和腐蚀,许多壁画的逼真细节已失去光泽,变得暗淡模糊,红色和肉色逐渐变为黑色。

再次,众多游客的脚踏也会损害文物古迹。

如我国的万里长城长期以来由于大量游人的攀登,造成挤踏破坏,很多地方已受到严重损害;北京的故宫由于游人川流不息,碰肩抵足,曾将大殿内的金砖踩出凹坑,广场和通道的金砖也损害得很厉害,有人估算,故宫铺地的“金砖”,每年磨损达10~20毫米;颐和园蜿蜒700余米的彩饰长廊,路面的砖,几年就要更换一次。

2.对当地居民的价值观和生活习惯的影响随着旅游活动的开展,旅游者不可避免地会将自己的生活方式带到旅游目的地。

具体表现在:有些人通过对来访旅游者行为的观察,逐渐在思想和行为上产生消极变化。

他们开始对自己的传统生活方式感到不满,向往来访旅游者的生活方式,先是在装束打扮和娱乐方式方面盲目模仿,继而发展到有意识的追求,从而使赌博、卖淫、投机诈骗、贪污受贿、走私贩毒等犯罪和不良社会现象增多,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全。

此外,由于受西方自由思想的影响,传统的道德观念、价值标准受到冲击,其结果是导致婚姻破裂的增多和离婚率的上升等。

3.传统文化的过度商业化传统的民间习俗和庆典活动都是在传统特定的时间、传统特定的地点,按照传统规定的内容和方式举行的。

但是,很多这种活动随着旅游业的开展逐渐被商品化,它们不再按照传统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为了接待旅游者,随时都会被搬上“舞台”,为了迎合旅游者的观看兴趣,活动的内容也往往被压缩,并且表演的节奏明显加快。

因此,这些活动虽然被保留下来,但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失去了传统上的意义和价值。

如傣族的泼水节被搬到昆明“郊野公园”作旅游文化活动项目开发时,却成了“倒水节”:游客各自拿着水桶、水盆,将水从对方的头上浇到脚底,或是将人推到水池中,一圈人围着“泼”,完全失去了“柳枝洒水”,以示祝福的文化意境。

4.诱发主客矛盾在开展旅游的过程中,伴随旅游者与当地居民接触的日益频繁,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一些心理上的冲突和矛盾,尤其是对当地居民来说,这种不适和矛盾会更明显。

如当一个旅游区出现游客过度拥挤现象时,或者游客行为太过粗鲁以致于对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时,居民就会产生抱怨的情绪,常会听到的抱怨有:个人隐私曝光、停车场不足、塞车、拥挤、噪音、环境变脏、垃圾增多、当地物价上涨、小偷变多等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藏传佛教工作

做好新时期藏传佛教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作者:豆格才让理论是马列主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年的实践中获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其伟大意义和指导作用不仅表现在经济建设领域,而且也表现在思想建设领域,特别是在党的理论建设和各项方针政策上,其中包括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

本文试图根据理论,对在新的历史时期怎样开创藏传佛教管理工作新局面进行探讨和思考,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不妥之处,欢迎指正。

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我们观察藏传佛教的指导思想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与其他任何事物一样具有产生、发展和最后消亡的客观规律。

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是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理论基础,结合中国国情而制定的,在现阶段,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说:“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

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状态的精神一样。

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1]列宁认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马克思的这一句名言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上全部世界观的基石。

”并在《社会主义和宗教》、《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二文中,精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待宗教与社会主义问题的基本观点,认为宗教既是一种消极、落后和颠倒了的世界观,又是一个存在于(并且在较长的历史阶段)现实中的社会现象。

因此,强调要善于用唯物主义观点来说明群众中的信仰和宗教的根源。

应该消灭产生宗教的社会根源,反对采取极端的行政手段。

他在总结马、恩对布郎基派流亡者及杜林在宗教问题上的左倾观点的批判时,明确指出:企图用行政命令取缔或禁止宗教,冒险地在政治上对宗教作战,其结果只能是“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妨碍宗教真正消亡的最好手段”。

宣传科学的世界观,解破宗教的神秘,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相适应,决不意味着向宗教宣战,人为地消灭宗教。

中国共产党对宗教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具体表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即“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根据宪法的这些规定,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可以自由选择的个人私事。

特别是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宗教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1982年3月,中央专门就宗教问题召开会议,认真研究了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宗教问题。

对我国宗教问题做出了正确的判断和估价,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宗教理论观点和基本方针、政策。

从而可以看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完全是有机统一的,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宗教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继承和十五大确立的伟大理论在宗教方面的具体表现。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宗教问题理论作为一种随着时代不断发展的科学理论,它所经历的每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都不可避免地要留下历史的烙印,某些具体的论断自然也有其局限性。

因此“对待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问题理论决不能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而要科学地把握其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坚持用它的科学理论和世界观、方法论来指导实际工作,以发挥马克思主义宗教问题理论的指导作用”。

[2]恩格斯也说过:“一个民族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而“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

”[3]因此,我们对藏传佛教进行依法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时,必须开创性地继承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关于民族宗教问题的理论。

二、实事求是精神是客观评价藏传佛教现状的重要标准理论的精髓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这也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精髓,是思想的精髓。

在历史即将进入二十一世纪,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恢复二十周年时候,回顾和总结藏传佛教在党的领导下所走过的道路和发生的变化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完善和开创新时期藏传佛教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基础工作和出发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国历史揭开了新的一页,标志着一切形式的压迫剥削制度的终结,一切不适应新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旧的上层建筑,或将受到改造,或将被彻底淘汰。

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西藏和其他藏区,随着伟大的民主改革运动,彻底废除了封建生产关系。

属于旧的上层建筑的藏传佛教寺院组织也为适应新的社会制度而进行了必要的改革和调整,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一是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被推翻后,宗教摆脱了封建农奴阶级的控制和利用,宗教问题上的矛盾主要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

二是废除了宗教中的封建特权和剥削压迫制度,宗教不得干涉行政、司法、教育,使宗教信仰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三是在寺院中废除封建等级制,实行民主管理,改革了其陈旧的规章制度和消极的教规。

可以讲,建国以来藏传佛教已经表现出了较强的适应性,特别是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二十年来,这种适应性尤为突出,发生了许多适应社会主义的变化,其主要表现是:首先,藏传佛教进一步地把爱国和爱教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保持佛教的清净庄严和信徒的正信正行与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一致起来。

将学法修行、佛事活动与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并列于同样重要的位置上,并形成制度。

在讲经说法中,增加了爱国守法的内容,强调了提倡“庄严国土、利乐有情”教义的重要性。

藏传佛教界在爱国爱教的高僧大德(如十世班禅大师等)带领下,多次旗帜鲜明地批驳、反击少数分裂主义分子的挑衅,维护了国家的主权、民族的团结和祖国的统一。

其次,在经济观念上接受现代佛教关于人间佛教和农禅并重的思想,组织僧尼和信徒积极参加藏区现代化建设,鼓励他们为藏区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的同时,寺院内部积极开展经济活动,依法承包耕地、荒山、牧场,从事农牧副业生产,开展交通、运输、商贸、加工、采集、医疗服务等各种资生事业,改变了藏传佛教僧尼不从事生产劳动,全靠信徒供奉的传统而逐步走向以自养事业达到自食其力的最终目标。

此外,严格寺院民主管理制度,依法治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方面也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这些积极变化和发展趋势说明,藏传佛教无论从政治,还是经济方面,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可以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

这是当前藏传佛教的主流和发展趋势。

但也不可否认,西藏和其他藏区在宗教上还有许多与社会主义社会不相适应的情况存在,突出表现为:一是寺院发展失控,僧尼数量激增,部分地区不经批准乱建寺院,许多寺院在修建中互相攀比,追求豪华,富丽堂皇,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二是目前信教群众负担过重。

在向寺院布施中存在攀比心理,有的群众为筹措朝佛费用把家产变卖一空,成为当地政府的救济对象。

这种情况使不少群众难于脱贫,严重影响了党的扶贫政策的实施;三是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和群众生产、生活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

一些宗教活动场所甚至一度变成了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策划闹事的基地;四是僧尼的政府观念淡薄,政策教育特别是法制教育不够,寺院多数成为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宪法和法律教育的“死角”;五是不少僧尼受封建思想的影响较深,寺院中等级观念、特权思想有所抬头,极少数人还十分留恋旧西藏“政教合一”制度下寺院享有的特权,妄图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恢复已被剥夺的各种特权;六是境外敌对势力特别是达赖集团利用宗教对藏区的渗透进一步加剧。

达赖集团为了实现其“控制一个活佛,等于控制一座寺院,控制一座寺院,等于控制共产党一片地区”的图谋,肆无忌惮地利用宗教从事政治分裂活动,破坏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并依法加强管理。

在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会议和全国藏传佛教工作座谈会的精神指引下,经过西藏及其他藏区对寺院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清理整顿和建立正常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在藏传佛教僧尼和寺院中开始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正常、严格的宗教秩序。

藏传佛教已开始新的面目出现在世人的眼前。

这是符合历史潮流和时代精神的,因为社会主义的建立、改革和发展,开辟了我国各民族大团结的新纪元。

在这样一种新的社会条件下,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经消失,无神论和宗教信仰者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爱国爱教,共同进步是大家的心愿。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学说是新时期藏传佛教管理工作的理论依据在总结历史成绩和经验教训的同时,首先解决好观念上的问题,对当前藏传佛教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性质必须有个统一的认识,只有思想上的统一才会有行动上的一致,这是开创宗教管理新局面的根本前提。

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宗教问题仍然存在模糊的认识。

一是受“左”的思想影响,将宗教、宗教活动和信教群众不加分析地一律看做是“迷信”、“落后”,只看到宗教消极和黑暗面,认为唯心主义的宗教不能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所以,只能消灭而不能依法加以保护;二是一些人对宗教放任自流,撒手不管,片面理解“宗教信仰自由”,不想也不会依法进行管理,听任某些混乱现象泛滥。

总之,对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复杂性没有清醒的认识,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缺乏全面、正确的理解,因而,只要一讲管理就靠行政命令,粗暴干涉,企图“捆死”;一讲自由就撒手不管,放任自流,全面“松绑”。

这两种片面的认识,削弱了依法对宗教进行管理的力度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能力,使宗教管理工作处在一种被动的局面。

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对我们认识宗教问题和统一思想,依法管理开创了一个广阔的天地,提供了巨大的思维空间,提供了从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理论依据和解决方法。

首先指出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我国现在处于什么样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的答案,曾深刻指出:“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计划。

”[4]党的十五大在全面继承和总结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的基础上,指出了初级阶段的九条基本特征,其主要表现是生产力不发达,生产关系不成熟,上层建筑不完善,并指出这是一个长期阶段,至少需要一百年左右时间。

因为社会主义生产力不发达,长期存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上层建筑不完善,长期存在多种信仰成分并存的局面,这是我们所面临客观实事,特别是藏区,因历史和环境原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显得更为突出,需要更长的时间。

因此,我们必须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的再教育,正确认识宗教问题的“五性”和宗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及做好宗教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充分认识到现在宗教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发生的新矛盾,以及某些与社会主义制度不协调和不相适应的方面,除了国外分裂集团的干扰和破坏这个政治因素之外,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范畴的,应放在藏传佛教本身的历史地位变化过程和当代中国历史发展变化的大的背景中加以分析和看待。

藏传佛教寺院集团本身在政治上从藏区社会的统治者变为藏区社会的一个普通成员和参与者,经济上从享有特权的剥削者和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占有者变为靠布施和自养事业为主的一般经济实体,在这样一种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政教分离的社会环境下,特别是我国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藏传佛教自然需要一个认识、磨合、适应的过程,一个从无序到有序、从无规则到有规则、从人治到法治的过程。

必须做到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处理好四个关系。

即共性与差异性的关系,适应性和消极性的关系,合法性与非法性的关系,团结与斗争的关系。

把认识统一到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宗教政策上来,统一到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这个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上来。

四、明确“三大任务”是新时期藏传佛教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三句话,深刻、准确、精炼地概括了宗教管理工作的任务和目标,他强调,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这三句话,充分体现了宗教管理工作的原则、重点和目标,为我们指明了搞好新时期宗教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对处理好当前的宗教问题,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维护宗教工作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必须在实践中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切实抓紧抓好“三大任务”的落实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藏区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服务。

五、坚持“四个维护”是新时期藏传佛教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藏传佛教管理工作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法律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是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有力武器。

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搞好各民族的大团结是我们搞好各项事业胜利的根本保证。

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坚实基础。

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指出:“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一致的,因而也适用于整个宗教界。

宗教管理部门和宗教界都要认真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四个维护’,把广大信教群众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凝聚到落实十五大精神,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来。

”藏传佛教有着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面临着反对国外分裂主义势力的艰巨任务,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和自觉坚持“四个维护”显得尤为重要,应当而且必须按照国家主席江泽民为札什伦布寺题赠的“护国利民”金匾的要求,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旗帜,进一步把西藏的佛教事业引向符合国家和社会安定、进步的要求,不损害人民的利益,保持寺院的清净和尊严,使藏传佛教成为藏区两个文明建设的积极力量。

维护法律尊严,坚持依法办事,是现代化管理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方法,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更是正确对待和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宗教问题的有效途径。

它不仅可以促进藏传佛教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而且是符合我国国情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

所以,一切宗教活动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任何教规不能大于国法。

维护人民利益,这是我们党历来坚持的群众观点。

一切宗教活动,要有利于人民群众,处处为人民利益着想,一切背离人民利益的宗教活动是决不允许的。

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就要用马列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牢固树立“谁也离不开谁”的思想,坚决反对任何损害民族团结、伤害民族感情的行为,并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挑拨和分裂破坏活动。

任何个人、任何团体、任何宗教、不管处理什么问题,都不能损害各民族人民的利益,都不能践踏法律尊严,都不能破坏民族团结和有碍祖国统一。

六、处理好“五个关系”是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关键首先,要正确处理好藏传佛教与藏区改革开放的关系。

改革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在改革过程中各种矛盾也会通过宗教这种视角反映出来。

特别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期,因为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不完善而出现的价值失范、道德滑坡、人际关系的某种扭曲,以及各种纠纷、争斗,以及宗教秩序混乱,管理不规范等等,给人们带来极大的困扰,危害着社会的安定,因此,我们党在藏区的中心工作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开展经济建设,这要求宗教管理工作也围绕这个中心开展活动,要把化解、处理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党的中心任务通盘考虑,同时还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僧侣和信教群众充分发挥宗教教义中的积极因素如“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的世界观,缘起性空,如实观照的认识论,无我利他,普度众生的人生观,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道德观,三学并重,止观双修的修养方法,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的奉献精神”[5],发挥传统优势,利用宗教的特殊影响服务于藏区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自养事业,利用宗教寺院和风景旅游资源,扩大对外联系,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做贡献。

其次,正确处理好宗教管理工作和全局的关系。

在藏区,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经消失,藏传佛教界本身也发生了许多积极的变化,但宗教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宗教自身的特征、历史和传统影响、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文化心态等原因,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藏传佛教将长期存在,加之分裂和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加大了藏传佛教的管理难度。

江泽民总书记在深刻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时强调指出:“宗教问题是个大问题”,“民族、宗教无小事”。

它正确地反映了宗教管理工作在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能否做好宗教管理工作,直接影响到实现党的中心任务是否有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的问题。

这就要求藏传佛教管理工作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分析能力和引导能力,并且要求藏传佛教管理工作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牢固树立宗教管理工作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的意识,任何时候都要科学地认识和处理党的中心工作和宗教管理工作的关系,充分发挥藏传佛教管理工作在藏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维护祖国统一中的作用。

其三,正确处理好宗教信仰自由与依法管理的关系。

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力之一,但这种自由不是随心所欲的自由,而是受法律约束的自由。

从信仰角度来看,信教是公民个人的私事,但它一旦转化为场所、组织,并进行相应的活动,国家就要实施管理,这是世界上任何一个现代国家管理宗教方面的基本特征。

美国《未来学家》杂志1998年第一期上总结全球宗教九大趋势时也认为:“社会的运转既要允许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同时又要考虑到所有居民的感情,但由于社会发生分裂,这种运转方式将变得越来越困难。

政府估计将在今后几十年内对宗教问题采取越来越多的干预。

”[6]我国的宗教情况从总体上来说好于其他国家,宗教界在爱国爱教的旗帜下处于健康正常状态,信仰上的差异已经属于人民内部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但国家在宏观上依法对宗教进行管理的作用、地位和权威是每个现代国家相近的,不同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与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其实质是完全一致的,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保证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的基本权力,那种把二者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认识都是错误的,必然导致实践中的失误。

在西藏和其他藏区,协调和统一好这两者的关系显得更为重要。

其四,要正确处理宗教与非宗教因素的关系,这是做好藏传佛教管理工作的基本功。

所谓非宗教因素,是指利用宗教进行政治渗透和分裂活动,掺杂和混淆在宗教活动中或打着宗教旗号出现的封建迷信活动,以及恢复已经被废除的封建宗教特权,借教敛财的诈骗活动等。

正确处理宗教与非宗教因素的关系,一是要甄别和划清正常宗教活动与非宗教因素导致活动的界限;二是正确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三是分清非法犯罪活动中的首要罪犯和裹胁群众,坚决打击害群之马,教育大多数;四是分清友好交流、回国探亲、虔诚朝佛与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的界限。

依靠广大爱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坚决防止非宗教因素的复萌、抬头和渗透。

其五,要正确处理团结合作与互相尊重的关系。

宗教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在我国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将长期存在,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因此,我们既不能人为地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命令的方法去消灭宗教,要坚持与藏传佛教界“在政治上团结合作,在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关系。

所谓互相团结,就是要求藏传佛教界政治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服从人民政府的管理,自觉树立起国家观念、政治观念、政府观念和法律观念,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要求寺院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寺院不得干预政治,干预政府事务,包括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等等,不能进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所谓互相尊重,即在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尊重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尊重作为个人信仰自由的权力,而不是强求信教公民放弃有神论思想和宗教信仰。

宗教界有权继承、保持和发展本教派教义和正常宗教活动。

只有政治上真诚团结合作,才能真正做到信仰上的互相尊重;而只有在信仰上互相尊重,才能有效地巩固和加强政治上的团结合作,这意味着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双方面的,一方面是社会主义时期如何认识和看待藏传佛教:另一方面是藏传佛教如何调解自身使之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

这既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正确性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博大精深,也反映了藏传佛教只要存在就有自身必须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要求。

由于双方有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必将迎来政治上的高度团结合作和信仰上的完全互相尊重的新时期。

七、加强党的领导是开创新时期藏传佛教管理工作新局面的根本保证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离不开社会主义道路,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不会有今天的新西藏,更不会有藏传佛教今天的繁荣与和睦。

所以,藏传佛教的管理工作同样需要和加强党的领导,只有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做好宗教工作作为实现党的总路线、总任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才能开创宗教管理工作的新的局面。

党对宗教管理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政治领导。

掌握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二是组织领导。

要形成一个完整的领导体系和管理体系,把藏传佛教管理工作列入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分析宗教管理工作的形势,及时解决宗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具体困难;三是行政领导。

政府宗教职能和研究部门深入基层,扎实调研,掌握动态,积极引导,管好寺院办好自养事业;四是思想领导。

要善于把中央精神和各级党委的意图及时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宣传贯彻到各爱国宗教团体、寺院和广大信教群众中,促使他们自觉地接受各级党委的领导,执行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个维护”,独立自主地办好自己的寺院;五是加强和调整好宗教管理职能部门,严把进人关,选配好领导干部。

切实把那些有强烈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事业心,有一定宗教业务知识的同志充实到统战、宗教部门,并举办各种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附记:本文中引用的许多资料甚至是有些观点是笔者在西藏日喀则、山南,四川甘孜,青海海南等地州实地考察时由当地有关部门提供,再次表示感谢。

注解:[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2页。

[2] 《当代中国民族宗教问题研究》第208页。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65、467页。

[4] 《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第22页。

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学习出版社出版。

[5]摘自《法音》1993年第12期。

[6]摘自1998年1月23日《参考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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